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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鹰图腾
碧波贤鹤 (6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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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历史,平顶山原来是古应国国都,应氏原来已传承30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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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鹰扬虎视

霍璎瑛点了点头,笑道:“为什么你俩会异口同声地用上了个也字?不要告诉我,你们和我来此的目的一样,都是来做考古的。”

两人又异口同声地说道:“恭喜你,答对了。”

如此有默契,两人也觉得好笑,应云翔呵呵笑道:“咱们三番五次地遇到,本来就缘分非浅,你居然还我们来这的目的一样,都是冲着平顶山应侯墓而来的,这是真正地巧。不过我又有点好奇,考古专业是个苦力活,挣钱少,活又枯燥,而且日晒雨淋的,可不是个舒舒服服的工作,做这行的女生可谓少之又少。瞧你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怎么看也不像学考古这行的啊;而且你打扮地这么时髦,还蹬着一双高跟鞋,哪有穿高跟鞋去考古的?”

詹鹏飞也笑道:“可不是,我也觉得奇怪。”

“嘻嘻。”霍璎瑛俏皮地笑了一笑:“你俩的奇怪有道理,不过猜得并不全对,我确实是搞考古专业的,不过如今我还没有正式进入这个行当,只是读这个专业罢了,今年是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最后一年,为了写毕业论文,才来到了这里。也许写完了毕业论文,我就要正式告别舒舒服服的学生生活、走向你们所说的枯燥乏味日晒雨淋的考古事业,所以赶紧抓住学生时代的尾巴,享乐一下。”

“原来如此,有性格,我喜欢。”詹鹏飞抓紧时间地夸了霍璎瑛一句,还加了一根大拇指,朝着霍璎瑛比划了一下。

应云翔想得却是另外一件事,这霍璎瑛长相甜美漂亮、个头高挑,不过他之前认识的那位同样漂亮、只不过身材娇小的洛霜,不也同样是搞考古专业的吗?而且很巧的是,她俩居然同届,都是即将毕业的考古专业硕士研究生;而且很巧合地都选择了与应侯墓有关的论文题目。洛霜这么选择好理解,他父亲就是应国文化研究的专家,从小耳濡目染;但霍璎瑛为何也做了这种选择?

想到此处,就试探地问了出来:“难怪我上次在平顶山博物馆遇到你时,你会那么认真地盯着每一件展品细看,和其他的游客大不相同,原来是专业视角,自然不一样了。不过我有点奇怪的是,这个考古专业的女生本来就是少之又少,但最近我却一连遇到了两个,还都是大美女,什么时候考古专业会像影视学院一样,净出校花级别的了?我虽然学的是旅游管理专业,也没见到过这么高素质的美女呢。”

“哈,你真会夸人呢。”霍璎瑛笑了起来。

“我可不是说笑话或者故意吹捧啊,都是大实话。上次遇到的那美女,也和你一样,是考古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且巧之又巧地和你选了差不多的论文命题,我这趟来平顶山,有一部分目的就是找她呢。”应云翔笑道。

他是言者无心,詹鹏飞却是听者有意,打趣道:“你小子,可别太花,见一个爱一个啊。”

应云翔知道他爱开玩笑,和他倒是经常斗嘴,还击道:“你说自己吧,上次是谁说自己被女朋友甩了,却遇到了一个不仅面貌有三分相似、而且名字还有点相近的美女,所以立刻见异思迁的?”

詹鹏飞被他一下子戳中要害,尴尬道:“别胡说好吧,你不是也说既然我被人家甩了,她和我就再没有什么关系,既然如此,我寻找下一个目标又怎么滴了?横也是你说的,竖也是你说的,真真岂有此理。”

“喂喂,你俩斗嘴,可别拿我来说事。”霍璎瑛听出了他俩在拌嘴皮互相开涮,笑道:“你们所说的那个美女该不会就是洛同老师的女儿洛霜吧。”

“咦,你认得她?”两人立刻忘记了斗嘴,又一次异口同声地问道。

“是的,她父亲洛同老师和我的导师也是多年的老交情了,以前学术往来很多,最近这一年因为洛同老师身体不太好,老毛病发作了,这才停止了工作,我导师十分挂念,所以这趟除了我来到平顶山,除了要搜集一些与应国有关的资料外,也还想代表导师要去看望一下应老师呢。”霍璎瑛答道。

“哦,不过那洛同老师不在平顶山,临时有事去北京了,得过段时间才能回来。”应云翔说道,又顺口问了一声:“你导师是谁啊,能教导硕士研究生、又和洛同教授常有来往的,只怕也是圈中很有些名气的大师了。”

“我是东华科技大学历史系的,导师是张俊峰教授。”霍璎瑛显然很以自己的老师为骄傲,所以立刻就回答了。

本来应云翔只是随口一问,但是霍璎瑛这个答案一出,他和詹鹏飞都有些呆住了,怎么,今早才听肖四火提到过这个名字,说有机会要他们去拜会一下这个考古学术界有些另类的教授,说他是圈内算是最为重视知识实用性的学者,经常会派出弟子做现场考察,说他对古应国有着非常独到的理解和思考,没想到今日这么快就遇到了张教授的一个学生。

两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霍璎瑛看到两人的怪样子,也有些奇怪,问道:“咋了,你们也听过我这位导师的名字吗?对了,我还没问你俩具体做什么的呢?”

“哦,我是一名古应国文化的业余爱好者,你知道我叫应云翔,我父亲说我们家族可能是应国的后裔,但是因为族谱断了传承,想将家族渊源再重新考证出来,于是就委托我全权负责此事。这才来到平顶山,想当面拜会一下洛同教授,打听打听有关情况,看能否找到些线索。”应云翔再把之前找好的借口拿出来说了一遍。

詹鹏飞也连忙接口道:“我嘛,做古玩交易的,算是家族生意,这趟平顶山应侯墓惊动了很多行业人士,我也来凑个热闹。”

“哦,原来如此,你们一个考古业余爱好者,一个是古玩世家子弟,知道张教授和洛教授这也不算太稀奇,不过你俩为何刚才那副呆住的表情?”霍璎瑛奇道。

“这个,说来有几分稀奇。”应云翔正欲告知,却见得詹鹏飞在一旁给自己大使眼色,立时顿住了口,有几分奇怪地望向他。

詹鹏飞露出松了一口气的神情,连忙接过来道:“这个说来有些话长,如今都快到中午了,要不咱们一起吃顿饭,好好聊聊如何?上次我就想请你吃饭的,你说深夜两男一女不方便,就这么跑掉了,如今是大白天的,你总不必要害怕我俩做些什么了吧。”

听到他这番话,应云翔和霍璎瑛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也都知道他的言下之意,聊天是次要的,他想多找点机会和霍璎瑛接触呢,如今好不容易让他逮到了一个有共同语言的机会,岂能轻易放过?

霍璎瑛虽然是女子,但却有一股豪爽之气,见状笑道:“好吧,就给你一个机会如何?”她也觉得这两人挺有意思,加上又有应侯墓的共同语言,所以也就答应了下来。

詹鹏飞大喜,连忙上前殷勤地领路,找了一家环境不错的饭店,三人坐下来边吃边聊。

点好了酒菜,三人畅聊一番。

霍璎瑛的导师张俊峰正如肖四火所描述的那样,是个思维有些另类的学者,极其地重视学以致用,他的教学理念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且是对所有的现有知识都进行批判性地传承和发展,不喜欢固步自封,更不喜欢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所以他的教学一向都是自由式的和启发式的。鼓励学员自主选择教学方向,鼓励互动交流,以及敢于质疑甚至是挑战权威。

这位导师的特殊教学方式,遭到了很多学院派老学究的质疑,但是却很受年轻人的喜欢,尤其是霍璎瑛这种性格直爽的人。她从小就是一个有点刺儿头的性子,喜欢挑战自我,为了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可没少挨老师和家长的批评;但是,这位张俊峰导师别具一格的启发式教学,却无疑对正了她的性子,本来枯燥乏味的历史课和考古学,也成了一门很有趣味性的课程。她学着导师的样子,广泛涉猎各朝各代的历史,并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疑义。

这些疑义中,有些得到了老师的肯定,有些虽然经过仔细推敲后,认为她的猜测不太合理而遭到拒绝,但导师还是肯定了她的探索精神。

跟张俊峰学了三年,让霍璎瑛长了很多见识,所以她也决心在硕士毕业论文这一块弄个大题目出来,好好表现表现,一是为了报答老师的教导之恩,二来也确实希望自己能向老师一直要求的那样,不断创新,勇于变革,找个大题目,来个一鸣惊人。

于是在一堆故纸堆里挑来挑去,最后被她发现了应国历史上的一些疑问,仔细推敲一番,发现这里似乎真大有文章可做。于是就找导师商量,想从应国历史上找点挑战。张俊峰自己也对应国历史非常感兴趣,也提出过很多质疑,所以就毫不犹豫地对学生表示了支持。

按照张俊峰一向的习惯,鼓励学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于是霍璎瑛就计划拿出三个月的时间,自行查探资料,然后才着手创作论文。就这样,她一个人来到了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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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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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畅所欲言

“原来如此。”听了霍璎瑛这一通经历,两人大点其头,赞赏不已,两人虽然出身截然不同,但都是年轻人,自然不喜欢循规蹈矩的陈腔滥调,对于张俊峰教授这样的启发式、自由式的教育理念非常认同,都有点羡慕起霍璎瑛来。他俩读书成绩都很一般,也许就是没能碰到这样的一个导师、这样的一个教学环境,毕竟他俩都是不走寻常路的人。

霍璎瑛得到两人的赞赏,自然也是开心不已,笑道:“好了,我来这里的经过已经告诉你们了,你俩又是个什么情况呢?刚才我问你们为什么忽然呆住,你俩还没回答呢。”

“哦,是这样的。”詹鹏飞连忙接过了话头,将之前来到尧山找古玩大家叶鹏,却巧遇肖四火,然后与他一席长谈的经过略述了一遍,他虽然性格有些大大咧咧,但也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自然之道应云翔如今的身份可不便轻易泄露,于是避重就轻地进行了叙述,只是着重告诉了肖四火在他们临走时告知的一番话,说他们如果有机会就去东华科技大学拜会一下张俊峰教授,或许能有收获。

而之前肖四火还说过,张教授喜欢让自己的弟子用很长一段时间独力完成毕业论文的论据考察工作,只是没想到的是之前碰到过的霍璎瑛就是这位教授的弟子,而且没想到下午居然又再次碰到,实在太巧合了点,所以才让两人都吃惊地不敢相信。

“原来如此,确实是很巧。”霍璎瑛也笑了起来。

应云翔问道:“那你来时没和洛教授联系过吗?你知不知道他去了北京?”

“嗯,我临走前给洛教授打过电话,他告诉了我要去北京一两个星期的时间,有件急事要办。”霍璎瑛答道。

“什么急事?”应云翔连忙追问道。

“那就不清楚了。”霍璎瑛摇了摇头。

“来来来,别光顾着说话,咱们吃点东西,霍璎瑛,你喝酒吗?”詹鹏飞再次献殷勤道。

“高度酒一滴不沾,红酒、黄酒什么的还能来点。”霍璎瑛笑道。

“好,那就来点黄酒吧,大冬天的,喝点黄酒暖暖胃。”詹鹏飞连忙叫了服务员,温点黄酒上桌。

三人闲聊一阵,应云翔再问霍璎瑛:“之前你说你的导师张教授一直鼓励学生对目前的一些历史知识提出质疑,鼓励批判和创新式传承。你如今选择的应国文化的题目,又是什么呢?是否也有一些质疑的考量在内?”

“嗯,没错。如今我们的历史学界对应国文化的研究并不多,仅有的一些,也大多只是将应国当作一个普通的上古诸侯国来看待,但目前发现的一些古物,却说明了这个应国其实并不寻常,只是证据太少。张教授说,好像考古界对应国有一种连他也不太明白的避忌,大家心照不宣似的都是照本宣科进行,极少有人提出异议。张教授说我如果有兴趣做这个论文题目,不妨大胆尝试一下,挑战这个避忌,他还告诉我,当世要论古应国文化,最厉害的莫过于失踪已久的应鸿宜,还有他当年的一名同事洛同教授,洛教授非常低调,知道他的人其实很少,不过却和我导师有着比较好的关系。他似乎有什么不能为外人道的苦衷,对外一直极少提到应侯墓的事情,只是有一次在参加历史学界专家座谈时认识了我的导师,两人一见如故,才跟他谈了一些心里话。虽然当时仍然是语焉不详,但我导师也听出了他对应国的了解远超一般人的想象,所以才让我来找他。”霍璎瑛道。

“还有这事?他究竟说了什么?”应云翔又急急追问了下去。

霍璎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应云翔,你对应侯墓的关切很不寻常啊,你是不是也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应云翔点了点头:“没错,我们之前已经通过种种方式,查探到了一些很不寻常的线索,我可以跟你说说,你再把你知道的一些信息交换给我们,我们两边的信息一交流,或许还会有些发现。”

“这太好了,我正需要大量的有关应国的线索呢,对了,还没有告诉你们我的论文题目呢,我的论文题目就是《不走寻常路的古应国文化》。”

“哦,我记得那个洛霜美女说过她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古应侯究竟是不是周武王之子——试述古应国的来龙去脉》。”应云翔说道。

“洛霜是洛教授的女儿,连她也这么说,明显是对现在主流的应国文化研究提出了否定。”詹鹏飞插口道。

“是的,好吧,让我们先说一些我们知道的消息,然后你再继续。”应云翔说道,然后便将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得知的消息,经过筛选之后说了出来。自然就提到了三宝道人、《千字乩》、应龙传说、应国与古代华夏部落的战争和妥协等等,当然还有应龙氏的图腾“应龙”和“神鹰”。

应云翔记性甚好,而且这些故事最近一直在他脑海中转来转去,不停地回忆以及思考,所以一点都没有遗忘,尽数复述了出来。这些上古传说也好,史事也好,并不涉及他生父失踪的隐秘,所以告知霍璎瑛也无妨。

他说得仔细,霍璎瑛也听得极是认真,还时不时插一些话,也对应云翔和詹鹏飞都有了一定的启发思考。

“你们说的这段部落战争历史,我好像也在查探一些史料之后有过类似的联想,不过并没有你们知道的这般详细,不过我还有个疑问。”霍璎瑛插口道。

“什么疑问?你尽管说。”詹鹏飞笑道,又给霍璎瑛倒了一杯黄酒。

“你们之前在叙说古代部落之战中,说起古应国——也就是以前在山西的那支古部落应国,曾经因为拥有超越当时的高科技,以及不同一般的神明信仰,才遭致了其他部落的联手围攻。这个说法很是新颖,听上去也有几分道理,至少逻辑上说得通;不同一般的神明信仰好理解,也许就是那个应龙以及应龙在世俗间的化身鹰神。但那个高科技又是什么?貌似故事里没有提到过,历史上也没有任何相关的记载。”

“我们也不知道。”应云翔说道:“不过我们却有一种猜测,你刚才其实也已经提到过了此事,你导师不是说关于古应国,在现代史学界有一种连他也不清楚的避忌吗?或许这个不为人知的高科技就是所谓的避忌,因为它实在太不同寻常了,远远超出了今人所能理解的范围,一旦被曝光,就会引发恐慌,所以有关部门干脆将之压了起来,一句子虚乌有,否定了所有猜测。”

“就类似于美国有一个神秘的组织,专门封锁外星人的信息?”霍璎瑛道。

“是的,前几年美国不是有一个系列电影《变形金刚》非常轰动嘛,里头就说到了美国的这个神秘组织,貌似就叫‘第七区’?”詹鹏飞接口道。

“是的,是叫第七区。”霍璎瑛笑道:“你也是美国大片的粉丝吗?”

“是啊,《变形金刚》我就挺喜欢的。”詹鹏飞自觉又找到了一个可以和霍璎瑛套话的共同话题,呵呵笑了起来。

霍璎瑛抿嘴一笑。应云翔摇了摇头,对这个有点活宝的搭档颇为无奈,问霍璎瑛道:“我听你之前所说的,你似乎也对了解到的应国史料有很多疑问,这些疑问究竟有些什么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有些模糊的概念,大概有三点,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应国的图腾崇拜。”霍璎瑛疑惑地说道。

“应龙崇拜?”两人都问道。

“是的,既是应龙崇拜,更是鹰神崇拜。这个应龙在历史上是否究竟真的存在过?如果说没有真实存在过,那为何又有如此之多的历史故事中有过应龙的身影?如果说有过真实存在,那它究竟是个什么形象?难道真是古书中说的是一种生有双翼又能喷火的神龙?还是像一些野史中记载的那样,它是一种现已灭绝的神鹰?”

“你说的是金睛紫翼鹰?”应云翔插口道。

“你也听说过这个神鹰吗?”霍璎瑛赞道:“如果说当时的人崇拜此神鹰,这倒好理解,其实不光那个时代,现在崇拜鹰以鹰为图腾的国家或者民族仍然不在少数,倒是我们中国,似乎没了鹰图腾的传承。”

“也不是完全没有吧,至少在近代,还有类似的图腾文化,比如东北的萨满教。”詹鹏飞接口。

“这倒也是。”霍璎瑛道:“我一直有个思考,都说中国文明中国文化,可什么才是中国真正的文化呢?我们的先祖,其实并不像如今这样崇尚容忍与谦让,我一直很佩服大汉天子的一句话‘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那么,中国是如何从一个也崇尚武力的国度走向了如今的一个形象呢,这种文化究竟是退步还是进步了?”

“真是一个好思考,一个好话题。你细细说来听听如何?看看你到底有了什么样的质疑?”应云翔若有所思地说道。

霍璎瑛笑了起来:“我确实对这个问题思考过很多时候,有一部分思考得到了导师的认同,但也有很多被其他人甚至是我的导师认为很不成熟乃至幼稚,你们如果有兴趣的话,我给你们说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如何?”

“哈,太好了,再长咱们也愿意听下去;反正洛教授这几天还回不来,咱们好好唠唠嗑吧。”詹鹏飞正中下怀。“如果真要听几天才能说完,也行,反正伙食费用我都包了。”

霍璎瑛再次抿嘴一笑。应云翔也微微一笑:“说吧,咱们洗耳恭听。”

“那好,我先说明一下。我所说的这个故事主要发生在商末周初的时候,也就是神话小说《封神演义》所描绘的那个时代,当然,我所说的这些故事有一部分来自封神演义,也有一部分来自各种史料,还有一部分则是我自己天马行空的设想,是真是假我可不保证了。”

“没关系,多少总会有些受益的。”两人爽快答应了下来。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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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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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老师春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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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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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得差不多了,应该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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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神鹰传说

晴空万里,斜阳跃金。宽阔无垠的大草原上,一骑良骏正在飞驰,马上的骑手全身素白,只是头上斜插着一根炫目的彩色翎毛,他张弓搭箭,往天上劲射,嗖的一声,羽箭流星般飞去。

此时,半空中正盘旋着一只硕大的苍鹰,那鹰甚是罕见,不光个头硕大,远超草原上常见的其他苍鹰,而且翎毛之色也非寻常,在阳光之下竟然呈现出熠熠神光。这么大的苍鹰,自然也要比平常的老鹰更容易射中才是,而且这骑手身手极是敏捷,膂力奇大,箭速也远超寻常人;但是神箭虽快,却半点也奈何不了那鹰。那鹰见流矢飞来,竟然不闪不避,而是将羽翼一张,竟然硬生生地将箭矢拍了下来。

那骑手见自己飞箭落空,大骂一声,正欲搭箭再射,却见那鹰疾掠而下,朝自己扑了过来;骑手大惊,知道这神鹰厉害,连忙打马便走。他坐下良骥极是神骏,奔行起来快如电闪,但骑行再快,又如何快得过天上飞翔的鸟儿?那神鹰几个俯冲,迅速已然赶到白衣骑士身后,如铁钩般的鸟喙竟恶狠狠地啄向了那骑士的后脑勺。

白衣骑者身手甚是矫捷,虽然并未回头,但听到耳后异样的风声,已知自己遇到了凶险,身子连忙一矮,险险避过鹰喙的一啄,身子急缩,避退到了马驹的一侧,然后又一个侧翻,从马腹下钻了过去,再从另一侧翻身上马,手中已多了一把亮闪闪的青铜剑,反手就是一剑刺了过去;他身手不俗,但那苍鹰也绝非等闲,展翅而翔,从他头顶掠了过去。那鹰凶猛无比,避过剑刺,从他头顶掠过之时,竟又伸出了一对利爪,狠狠抓下。

骑者万万没有料到此鹰竟已灵性到了如此地步,退避已然不及,只有迅速一缩头,勉强避过了致命一击,但头皮还是被那神鹰抓破,一阵剧痛,鲜血顿时狂涌而出,而头上戴着的头巾以及羽翎,也被这利爪带落。

骑士大惊,也顾不得头顶剧痛,更没时间包扎伤口,连忙继续打马狂冲,左手柘木弓、右手青铜剑狂挥乱舞,护住头面,口中则大声呼喝:“左右何在,速来救我。”说时迟,那时快,过了片刻,前方两侧忽然出现了一些战车,战车上士卒林立,齐齐弯弓搭箭,箭矢飞蝗般射向了那鹰。

苍鹰极是灵慧,似是知道厉害,一个疾掠,瞬间冲霄而去,那些箭矢全部落了空;众士卒见状,也不追逐,纷纷围拢了过来,将那白衣骑士裹在了中间。白衣骑士连声冷笑,似是不满之至,口中骂骂咧咧了几声:“这孽畜好生狡猾,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孤王差点殒命。”

众骑兵见惊走了那巨鹰,上前替白衣骑者包扎了伤口,口中连声告罪。

白衣骑者头上鲜血虽然已经止住,但仍然剧痛,他面相虽然甚是儒雅文秀,但却是相当硬朗,见众人请罪不已,将手一挥,说道:“这趟我贪图轻骑快捷,将你们甩落了,是孤王贪功之过,怪不得众将,你们不必请罪了。”

众人见白衣骑者如此一说,稍有心安,但仍是面带惭色,连羞待愧地应了,心中却对这首领勇于自责、宽带下属感激不已。有一将上前秉道:“多谢公子宽宏大量,饶恕我等迟来之罪,但有一事末将不知当讲不当讲?”

白衣骑者笑道:“但说无妨。”

“西伯侯前往朝歌觐见大王,至今未归;世子伯邑考也前往朝歌寻访侯王消息,一去也有大半年了,至今半点消息也没有;公子平日素来谨言慎行,重孝节义,很少有这般放浪形骸、射猎旷野之举,今日为何却忽然甩下我等,策马狂奔这许多路程,来到此地猎鹰?”

那公子笑道:“也不是放浪形骸啦,这个你们有所不知,那巨鹰灵性无比,今日被我等惊走,估计不会再回转了,我们先返回吧,路上跟你们说说这事。”

“多谢公子。”众兵将上车的上车,打马的打马,将那公子裹入队列之中,返回营地而去。

却说这一行人,乃是当朝诸侯周王次子姬发,而那告罪询问的,则是姬发护卫亲随统领——宫正萧易,这宫正本是看护周王宫的禁卫统领,轻易不会外出,但今日情况比较特殊,周公西伯侯前往商庭都城朝歌觐见,至今未归;而世子伯邑考也在大半年前往朝歌,所以如今整个周国的重担都落在了西伯侯次子姬发的身上,姬发要外出射猎,宫正萧易不敢怠慢,遂率领军马陪同外出。

只是姬发出行得匆忙,就连萧易也不知道他所为究竟何事。

众人边行边谈。

周国本是商王朝的一个诸侯国,据守商朝西北边陲,这些年来周国历任诸侯励精图治,国运蒸蒸日上,待西伯侯继位为周王之后,更是文攻武略,奋发向上。西伯侯的父亲,也就是上一任的周王季历,也同样是个有着雄心大志的君王,不光将封地内的大小事务治理得井井有条,还不断发动对外的战争,对周边的戎狄等部落发起讨伐,扩大了领地范围。而这个时候,却是商朝国势不断衰退的日子。周国的扩张和周王的声望,都引起了商王的猜忌,于是以封赏为名,将季历招至朝歌,却不放他回去,而是将他软禁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西伯侯姬昌继位后,秉承其父遗志,继续发展周国。他比他的父亲还要有为和有能力,所以周国的发展更是一日千里,这引起了商朝当时国君纣王帝辛的猜忌,于是又步上了其父的后辙,被招到了朝歌,再次被软禁起来,关在了羑里。

其祖父季历之前就是被商王先软禁后杀害的,见到父亲又重蹈覆辙,西伯侯长子伯邑考非常担心,于是等待一段时间,见父亲仍然没有被放出来的希望,于是他也决定亲赴朝歌,想些办法活动活动,看能否救出父亲。父亲虽然关在羑里,但需要去朝歌,找一些重臣活动活动,说说情,伯邑考仁孝之心极重,虽然知道自己身负国家重担,也知道此去凶多吉少,但仍坚持要去。众大臣屡劝不果,也只能作罢,于是伯邑考将周国上下事务尽数托付其弟姬发,带同些许侍卫往商都而去。

临行前伯邑考给弟弟说了几件事,前边几件都是关于治国的一些至理,比如勤政爱民、比如宽宏待人、比如文攻武备等,姬发一一答应下来;末了一件事,是伯邑考告诉自己一个传闻,说在周国封地的西北,有一古应国,他们崇拜鹰神,当年这个崇尚鹰神的彪悍部落,曾经和华夏先祖炎黄联军发生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最后谁也奈何不了谁,握手言和。作为停战协定,这支比当时其他部落都要先进高明的应龙氏部落同意交出他们的一部分高科技,帮助华夏族发展,这才让华夏族文明飞速进步,有了后世的夏朝乃至商朝。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华夏族自身得到长足发展之后,也就慢慢忽视了当年这支强极一时的神奇部落;这支部落也在当年有过分裂,所以渐渐泯没于世,虽然渊源尚存,但更喜欢隐姓埋名,安居一隅,久而久之,世人也就渐忘了应国。

其他人不记得了,但周国因为镇守西北,和应国不远,倒也时不时听闻一些应国的消息,知道这支自称应龙氏后人的古部落,虽然人数不多,但战力强横,镇压周边一些凶狠的蛮夷服服帖帖不敢造次;他们虽然不喜欢四处扩张,但别人也不敢轻易相犯。伯邑考提醒姬发,说如果日后遇到困难,也许可以向应国求助,他们的祖父季历当年与应国有点恩情,或许可以用得上。

对于自己这位大哥,姬发素来心服口服,其父姬昌擅长算卦占卜,能识天机,自己这位大哥也得到了父亲传承的精髓,他既然这么说了,自己照做便是。

于是姬发就在接位安顿好国家大小事务后,率领一队军马,便来到了西北边陲,想查访一下应龙氏部落的消息。

不过那应龙氏向来低调,少与外界接触,而且这百余年来更是几乎隐没了声息,姬发带同众人找了一圈,居然没找到他们的所在。无奈之下就骑了快马准备射猎一番,散散心。那个年头还没什么骑兵,他轻骑快马,自己的随从不是战车就是步兵,自然跟不上他,结果就被他甩下了一大截。

姬发本来并非冒失之人,见自己单骑甩了众人,就欲回头寻找;但便在此时却遇见了那头体型奇大的苍鹰,这鹰不光个头大,毛色更是奇异,而且双目竟能发出金光一般,姬发立刻就想起了伯邑考给自己说起的传闻,这鹰只怕就是那应国所崇拜的鹰神了,一时手痒,就想射上一箭。若是寻常之鹰,必然逃不过他百发百中的一箭;只有传说中的鹰神,才能避开他这个神射手。

不过没想到的是,这鹰却是神异得有些出乎意料,不但避开了他的箭,还反过来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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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溃不成军

神鹰一出,姬发败退,若不是众兵将及时赶到,姬发这一条性命多半难保。不过也让姬发映证了自己最初的猜想,此鹰并非俗物,多半就是那应龙氏所崇拜的金睛紫翼鹰了;由此看来,应国领地也许就在附近。

大哥伯邑考说过,姬发先祖季历和应国后裔有过一番交往,不过这也是五十余年前的事了,此后因着各种原因,彼此间便再没了来往;而应国人过于低调,极少与外界来往,是以如今久无音讯,只是偶尔从周国封地周边的一些彪悍民族中传来些许消息,至于他们国内人士,竟无一得悉此国在哪。如今姬发亲自前往寻找,不过倒是运气甚佳,居然很快就让他遇见了这传闻之中的神鹰。

姬发心知应国领地多半就在附近不远处,于是包扎好伤口,将兵马稍作整顿,就欲回转营地,等来日再派人来此附近细细搜寻。

众人边走边谈,不多时军马已行至一条宽阔的河流处;姬发这趟出行得甚远,一路赶来,已离开营地百余里之遥,要沿着河流往南再行近百里,才是其军营驻扎之处。

便在此时,军列右侧忽然传来警讯之声,宫正萧易连忙跳下自己所乘的战车,往那侧快步奔去。

“什么事?”他走过去立刻大声询问。

有士卒答道:“秉将军,右侧山林有军马嘶吼之声,似是有人隐伏其内。已有斥候赶往查探。”

“众军听我军令,暂停行进,列阵。”周军向来军纪严明,令行禁止,众军闻令,立刻布下战阵,数十辆战车摆成四个方块,将姬发护卫其中,一众士卒则分列方阵之中,戈挥戟立,朝向右侧山林立定。萧易也快步走回,跳上了自己的车驾,握紧手中的兵刃,严阵以待。

“这么紧张兮兮地做什么?”姬发见众人如此紧张,有些发噱,正欲笑上一笑,不过嘴角一咧,却牵动了头上的伤势,疼痛之下,就笑不出来了。

就在此时,那山林处传来大声呼喝:“公子,将军,快撤,有大军埋伏。”

话声甫落,只见先前派去查探情形的斥候已经快马飞奔而回,身后一大群打扮得奇奇怪怪的人,举着刀斧棍棒,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人数起码也有几千。“不好,是羌方族的士兵。”萧易认出了对方的装扮,知道这是周国封地西北一侧的一支强大部落,周国在与犬戎族征战的时候,也曾经和他们交战过几次,互有胜败。

羌方族人人悍勇,男丁各个都是孔武有力的战士,就连妇孺孩童之辈,也不乏能征善战的勇者,可谓全民皆兵,周国西北的守军多次打败过人数更多的犬戎,但对着这支虽然人数远为稀少、但悍勇十倍于犬戎的羌方,大为头疼,甚至有些谈而色变。

这趟出巡,姬发带出的人并不多,只不过侍从八百,如今面对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四五千人的羌方军队,自然不是对手;姬发的护卫个个勇猛,都是精挑细选的勇士,若是对着一般的军队,以一敌五还行,但对着同样勇猛、人数却远胜的羌方族,那自是相形见拙了。

“不好!”众人都是面色大变,“这群蛮人从哪里冒出来的?”

不过众人也都是久经战阵之辈,虽慌而不乱,宫正萧易更是周军中知名的善战良将,当机立断,大喝道:“芈劲、辛守,你们二人护送公子领二百军马速撤,余人随我上阵杀敌。”芈劲和辛守都是姬发护卫军队里的步兵将领,也是萧易得力助手,闻令毫不思索,立时率众攻上,瞬间已是箭下如雨。那边羌方族士兵也是不甘示弱,箭矢飞蝗般射来。而萧易,则亲自率领四方战车全面迎战,战车虽然没有单骑快捷,但体型庞大,威力无穷,也立刻挡住了羌方大军的迅猛攻势。

姬发向来都是个爱民如子、爱兵如子的好首领,不欲抛下士卒先行撤退,但如今又哪里有得选择,属下拼命阻敌,不就是像换取大家不要全军覆没吗?无奈只得大喝一声:“不要恋战,速速随我退往军营。”马缰一勒,引领两百步卒撤退。

就耽搁得这一片刻,也有许多步卒中箭倒地,但萧易也已经率领战车和步卒与猛攻而至的羌方族混战一块。

那萧易有着万夫不当之勇,手执一柄特制的“破天钺”,身立战车之上,横扫出去,奔在最前头的羌方士卒立刻倒下了不少。

见得敌将凶猛,羌方那边也有将领冲杀上前,来者两人,各乘良骥,一刀一戈左右杀上。长戈短刀搭配得极是巧妙,再加上旁边还有其他羌方族士兵配合,几下劈刺,就将萧易战车上的其余三名周兵纷纷击落车下。

那萧易见状,血红了双眼,大喝一声,手中破天钺再次横扫而出,他这一击猛不可当,那持戈将领虽然连忙将长戈架住,却根本挡不住这狂猛的一击,口中鲜血喷出,已然受了重伤,竟是被他大力击飞了长戈,然后再被破天钺击成重伤劈落马下。另外几名攻上战车的羌方士卒也被他气势所摄,纷纷闪避;但另一名羌方将领却也是凶悍异常,竟不闪不退,抢上车来,趁他手中破天钺来不及收回,一刀劈了过去,正中萧易左臂。他这一刀也甚为有力,若不是萧易手臂上有厚甲挡住,卸了不少力道,否则就会当场断掉。不过饶是如此,萧易仍然被这股大力所震伤,虎口破裂,手臂剧痛,手中破天钺再拿捏不住,掉下地来。

那将得势不饶人,见对手兵刃落地,又是一刀劈了过去。

萧易疼痛不已,虎吼一声,知道自己性命危殆,忍住剧痛,手在车架上一按,竟横空跃起,往先前那持戈将领的军马身上跳去;那马没了主人,正高抬前蹄嘶声大叫,被萧易一下子骑在了身下,大吃一惊,正不知所措之际,忽然觉得腹下被萧易狠狠踢了两脚,吃痛之下,扬蹄就往后方狂奔而去。

那马甚是神骏,吃惊之下奔跑更是快捷,载着萧易竟冲入了羌方族大军之中,羌方族人乃是蛮夷部落,本就不似周军这般注重队形军阵,如今正狂冲而上,将数百周军围入军中混战,见这疯马狂奔而来,立刻分出数人上前厮杀。

萧易手中破天钺如今已然掉落,没了兵刃,赤手空拳无法招架,虽然极力闪避,仍然中了几下,身上又添了些伤痕,实在无法恋战,不过瞧见如今姬发因为自己率人阻挡已经离去得远了,心中又悲又喜,狂喝道:“众将士,要活命的随我来。”话声未落,拼着再挨一击,又夺过了敌人手中的一柄铜斧,左砍又劈,硬是在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引领着已经人数不多的一群士卒往河边奋勇冲杀而去。

羌方族士兵显是有备而来,见状连忙分出一小队兵马继续追杀这群伤亡大半的周军,主力部队则越过厮杀的战场,继续追杀已经逃离了一大截路程的姬发。

萧易等人如今没了战车,只有些许几人拥有坐骑,哪里躲得过快马众多的羌方族追杀,很快又被赶了上来,再次陷入苦战,虽然各自多杀了几名敌人,但还是被厮杀殆尽,只有那萧易,毕竟身手远胜他人,又抢得了一匹敌将座下的良骥,这才冲到了最前头,眼看着就要逃出战场,但就在此时一支流矢射来,正中座骑头颈,那马一声悲鸣,软倒在地,将策马狂奔的萧易远远地甩了出去。他此时已经策马奔到了河边,这么一下飞出,正好落入河中。他本来已经浑身是伤,失血过多,再在水面上这重重地一拍,瞬间晕了过去。

追兵没注意到落水的萧易,只是继续将残余的周兵厮杀殆尽,然后点检了军马,再往姬发的方向追了过去。

战场上一片狼藉,周军全军覆没;而羌方族士兵也伤亡了千余人,尸体遍野,惨不忍睹。草原上凉风袭来,一阵阵刺骨。

却说那萧易在水中昏迷过去,运气甚好,居然没有迅速沉入水底,而是被刺骨冰凉的河水一激,又醒转了过来;这处是个河湾,水流甚急,将他往下游方向冲了过去。萧易想游往河岸,但手脚酸软,哪有什么力气,只能勉力扑腾着不让自己沉下河底;却只能随波逐流、往下方漂去。

他再撑持一阵,只觉得头越来越晕,手脚也越发无力,筋疲力尽,心中一声哀叹:“想不到我萧某纵横半生,没死在战场之上,却淹死在了河里。”

就在他手脚脱力,就欲再次昏迷之际,忽然听到头顶一阵鹰唳之声划破天际,然后一个硕大的黑影从天而降,萧易勉力抬头看去,还没看清是什么,就觉得自己被拎了起来,飞腾上了半空。

这一下连惊带吓,又伤重无力,萧易再无力支撑下去,就在半空之中再次昏迷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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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应国奇缘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易才从昏迷之中醒转过来,勉力睁开眼,却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形状颇有些怪异的房间之中,装饰和周国的民居截然不同,倒有点像以前游历时看到过的一些蛮夷之邦的居所。

萧易心中一惊,想起了之前自己昏迷之前曾和羌方族恶战的事,难道自己没能逃脱,最终还是落入敌手了吗?

吃惊之下就欲挣扎着坐起来,不过发现自己手足并没有被缚,只不过到处疼痛,而且浑身无力,勉力躺起了一点,又倒了下去。

“你还是先躺着休息吧,之前你受了太重的伤。”旁边传来一道悦耳柔和的女声。

萧易半躺着循声望去,却见到一个穿着黄色轻衫的女子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女子长相颇为秀美,却又不失英气,看到萧易朝自己看来,微微笑了一笑。

萧易正想开口询问,却嘴角一咧,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是牵动了伤口,疼痛之下一时说不出话来。

那女子知道他想问什么,说道:“不错,是我们姐妹将你从神鹰那救了下来的。”

“姐妹?神鹰?”萧易此际神智并不是很清楚,只是隐约有些记忆,嗯,自己似乎之前受伤后掉入了湍急的河水中,却没有沉入江底,而是被一只硕大无朋的大鸟给擒上了半空,难道就是她嘴中所说的“神鹰”?又想起更早之前的事,公子姬发快马疾行,遇到了一只传闻中的金睛紫翼鹰,射了它一箭,不但没有得手,反而被那神鹰给盯牢了不放,几乎丧命,若不是自己等及时赶到救驾,姬发只怕就要中道崩殂了。

怎么,居然是那神鹰将自己从河中救了出来?

“嘻嘻,你不会真以为是那神鹰救了你吧。”那黄衫女子似是读懂了他眼中的疑惑,笑道:“我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你的性命不是神鹰救的,而是我们姐妹。”

萧易更是迷惑了,眨了眨眼睛。

“我叫唐瑶华,我姐姐叫唐玉莹,你呢?我知道你是周国的一员大将。”

“我是宫正萧易,是周王庭的护卫统领。多谢姑娘救命之恩。”萧易连忙说道。

“不必客气,你叫宫正萧易?你很公正吗?”那唐瑶华抿嘴一笑。

“姑娘取笑了,我的官职是宫正。”萧易无奈,问道:“你姐姐呢?怎么没见到她?我之前昏迷前记得自己是被那只神鹰抓上半空,然后就昏迷了过去,后边的事就都不清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姐姐有事出去了,要明天才能回来,你要向她道谢到时再说吧。”唐瑶华笑道:“你之前确实是被神鹰抓上了半空,那神鹰是我们族的神物,你们之前和神鹰发生过冲突吧,它抓了你可不是要救你,而是要将你抓来吃掉,神鹰刚产下了小鹰,要将你抓回去做小鹰的食物呢。”

“啊?”萧易大吃一惊,头皮都有些发麻起来:“你不是说笑吧。”

“要说笑也拿其他的事来说,我们族可从不会拿自己族的神物来说笑。”唐瑶华忽然收敛了笑容,正色说道。

萧易一听自己差点葬身鹰嘴之下,不由得倒吸了几口凉气,才道:“你们究竟是什么族?如果说神鹰是你们族的神物,你们又知道我们和它有过冲突,又怎会违背神鹰的意思,从它嘴里夺食呢?”

“如果是其他人,那自然不救,不过你是周国的大将,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们祖上曾经受过周王的恩惠,救他手下大将一次,这就算扯平、还清了旧账。”唐瑶华说道。

萧易忽然想起了与羌方士兵遭遇之前姬发说的一段话,此次出行姬发就是来找应龙氏传人的,姬发哥哥伯邑考曾经告诉过姬发,应国人曾和姬发祖父季历有过交往,还受过季历的恩德,所以伯邑考说,万一周国有什么事,可以向应国求助。

难道这唐瑶华、唐玉莹二女,就是他们苦寻不至的应国人?

刚一窃喜,忽然心头一跳,哎呀,完了,刚才那唐瑶华说还清了旧账,那不就是说日后应国若是再有事,她们就不会管了吗?要是让公子知道了,先祖季历与应国的一番交情就这么轻易被自己浪费,那还不活劈了自己啊。

那唐瑶华见到眼色中有些惶惑,笑了起来:“不用担心,刚才是跟你说笑呢,我们应国先祖欠你们周王的恩德不小,不是你这个小小将领的一命之恩就可以偿还清楚的。”

萧易尴尬一笑,心头放下一桩心事,却又吃惊问道:“咋,我心中所想的,你都能猜得到?”

“嘿嘿,这不难猜啊。告诉你事情前后经过吧,省的你猜来猜去,越猜越迷糊。”唐瑶华又笑了出来。

原来此地确实是应龙氏后人的领地。

千余年前,应国人因为和炎黄联军达成协议,一部分人就从西北边陲迁移到了此地;他们族人崇尚鹰神,和周边一些部落颇有些格格不入,就算和炎黄部落的人,也同样有些不合群,所以虽然在名义上并入了华夏族,但他们仍然恪守族规,崇拜鹰神,隐居在这一大片山林之中。

时间久了,华夏族的人也渐渐忘却了此地还有一个古应国的后人生活着。直到五十年前,周先王季历在征讨犬戎族时,才和应国有了一次交道。当时应国人和犬戎族同样交恶,犬戎是西北处的一个大族,人数远胜应国人,就是和周国相比,也是毫不逊色;但却拿人数稀少的应国毫无办法,这支崇尚鹰神的部落人人尚武,战斗力极强,屡屡击溃犬戎人的侵犯。

屡战屡败之下,犬戎人想出了毒计,竟然在一次偷袭之战中使用了毒箭,射伤了应龙氏族长应喆。那毒来得相当凶猛,应喆虽然身体十分健朗,也抵抗不住寒毒的侵蚀,危在旦夕;幸好这时季历引周军赶来征讨犬戎,及时击溃了犬戎族的偷袭,见应喆伤重,连忙命随军大夫救治。

当时军中有一名医罗先抑,善使草药救人,就地取材使用了几种草药,竟成功将应喆从阎王殿前拉了回来。应喆及应族人自是对季历感激不已。

季历也听说过应国的传闻,知道这族人非比寻常,就借此机会,想让他们一族加入周国,不过却被应喆婉拒。应喆说先祖有过族训,他们鹰神传人不能加入各朝为官,只能恪守祖训,但也同时保证,此番算是应国欠了周国一笔恩情,日后若是有事,自当出力回报。

季历得到了应国的承诺,也没太当一回事,就引领军队继续讨伐犬戎去了。随后几十年中,周国南征北战,无往不利,倒也淡忘了此事;直到季历去朝歌之时,才忽然想起此事,告诉了姬昌,然后又由姬昌告知了伯邑考,最后才传到了姬发这。

姬发的祖父季历已被商王所害,如今父亲又被囚禁于羑里、大哥前往朝歌救父,一去就没了消息,只怕也是凶多吉少,这新仇旧恨相继而来,怎不叫姬发咬牙痛恨。只不过朝廷势大,周国偏安一隅,讨伐一些蛮夷部落,问题不大;但真要与商王作对,讨还旧账,怕是力有未逮。

惶惑之际,忽然想起了伯邑考说过的往事,心想这应龙族强悍无比,若能寻来相助,或许是一大助力,于是才亲自领兵前往寻找。

没想到一路寻来,还真让他遇见了应龙族的神物金睛紫翼鹰,一时手痒,竟射了神鹰一箭,那神鹰本非俗物,并没有被凡箭所伤,反而反客为主,追杀姬发,幸好被及时赶到的众将所救。

神鹰记仇,见敌人势大,不敢厮杀,却在半空里远远追逐,直等到姬发等人遇伏,被羌方族杀得溃不成军,这才兴高采烈地下来报仇,正好捉到了重伤落水的萧易。就欲杀他,报了先前的一箭之仇。

幸好此际唐玉莹、唐瑶华姐妹二人正在附近山林射猎,见两军厮杀,不敢上前,就在山林中窥伺,见萧易勇猛无比,二人也是心折,她们应国人人悍勇,最欣赏的也就是萧易这样的勇士;又认出了敌对一方就是曾经救过先祖的周国人,见他们寡不敌众,于是也在山林中悄悄缀上,希望能有机会助他们一臂之力。

于是,就巧遇了萧易落水,神鹰跟上的这一幕,二女知道神鹰的性子,虽然并不清楚神鹰之前的遭遇,但从神鹰飞舞的姿势中却辨认出了神鹰的用意,不是要救人而是杀人;这萧易可万万杀不得。于是二女及时出手,从神鹰利爪之下救出了萧易。

这神鹰乃是应国人的图腾神物,彼此间颇有联系,那神鹰见二女出手欲救此人,虽然恼怒,却也还是罢了,将他从半空中丢了下来,若不是二女习武在身,力大身捷,及时接住,这萧易就算没有被神鹰一口啄死,那也得活活摔成四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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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鹰神保佑

“原来如此。”听完唐瑶华这一大篇既有描述、又不乏揣测的言论,萧易总算明白了个大概,心中暗叫好险,却也无限感激。又有几分好奇,这神鹰居然灵异至此,真不枉了神鹰之称。遂说道:“你们族里的这个神物是叫金睛紫翼鹰吗?极是罕见,小将倒是从未见过,而且又如此灵异,叫人实在无由佩服。”

唐瑶华笑道:“它几乎要了你的性命,你不怪它吗?”

“我们公子之前射过它一箭,才被它追杀,然后我等为救公子,也朝它射箭,它要找我们报仇也是理所当然,我这是咎由自取,哪能怪它?”萧易再次苦笑,说道:“倒是要感激贤姐妹俩的救命之恩。不过小将如今伤势甚重,无法起身,等日后伤愈,再当拜谢。”

“嘻嘻,你们周人注重礼法,不过我们应龙族人可没这么多讲究,你好好休息几天再说吧。”唐瑶华笑道。

萧易见唐瑶华有离去之意,连忙唤住:“唐姑娘且慢,小将尚有一事相求。”

“你说吧。”

“之前我们遭遇羌方族袭击,小将侥幸得到贤姐妹之助,得以活命,却不知道公子姬发以及其他同僚是否生还,还望姑娘帮忙打探一下;若是得遇周兵,不妨相告我现在此处。”

“嗯,你先留在这里安心养几天伤吧,我会帮你去打探一下的。”唐瑶华应了这么一句,出门而去。

萧易呆了片刻,只觉浑身酸痛,无奈之下只能继续卧床养伤,不多时又已沉沉睡去。

唐瑶华走出萧易的房屋,这间房屋周围甚是空旷,有树有草,鲜花盛放,风景甚是秀丽。门口有着两名守卫,见唐瑶华出来,连忙询问:“小姐好,那周将如何了?”

唐瑶华道:“那周将身子壮健,虽然受伤颇重,失血也多,但并不致命。”

“嗯,那就好。族长若是知道我们救下了周将,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族长还要多久才能回来?”

“在下也不太清楚,不过以过往情形来判断,少说也要一月才行吧。”

唐瑶华秀眉微蹙,说道:“犬戎人生性凶残,族长此番前往谈判,吉凶难定,我也是有着几分担心。对了,刚才我问过这受伤的周将,他乃是周国公子姬发的护卫统领,宫正萧易。此人颇得姬发看重,如今西伯侯和世子伯邑考都去了商庭,周国就由姬发代理做主了;公子姬发此番在羌方人手中吃了大亏,必会领兵报复,我等如今面临鬼方、羌方、西犬丘三大部落夹攻,形势危急,与犬戎的谈判也未必有效,若是能和周国交好,倒也可以解一时之急。这萧易既然得姬发看重,我们还需立刻派人与周国联系才是。”

“末将愿意去周国一行。”两人同时说道。

“不,你俩留在这里好好看守,我会亲自前行一趟。这一去也不知多少时日,你们好好看顾萧宫正,明日我姐姐回来后你们协助她做好族里事务就是。”唐瑶华说道。

两人面面相觑,一人道:“二小姐想亲自去周国吗?周国若是与羌方全面开战,怕有些凶险。”

唐瑶华扬眉一笑:“我们应龙族后人,又怕过谁呢?而且以我武艺,难道还比不得你们二人吗?”

二人连忙摇头:“二位小姐都是我族里出类拔萃的好身手,而且又精通战略及治国之术,末将这区区烛火,岂敢与小姐星月争辉。只不过末将想问问二小姐究竟有何打算,这样明日大小姐回来,以及日后族长回来,我们也好有个答复。要知道,我族中可有祖训,应国后人是不能为朝廷出力做官的。”

“我明白你二人的顾虑,不过我有点事想问问你们俩,你们觉得我们的这条祖训:不得在当朝为官,究竟可取还是不可取?”

二人再次面面相觑,半晌后才苦笑道:“先祖规定,我二人可不敢置言是非。”

唐瑶华微微一笑:“这一年多来,我时常在想一个问题,我应龙氏一族,虽然人丁稀少,又偏安一隅,很少扩充自己的势力;但是在诸多庞大势力的虎视眈眈之下,却始终长盛不衰,即使是今日,面临鬼方、羌方、西犬丘三大势力的联手压迫,仍是有力自保,为的是什么?而且当年,更是面对炎黄联军、数十倍兵力的大举进攻,仍然可以保持个不胜不败之局,凭的是什么?你们想过没有?”

“那当然是鹰神保佑我族啦。”二人又异口同声说道。

“鹰神保佑固是不假,但全凭鹰神佑护,怕也不够。我族历史渊源甚久,长远得连我们也不知道究竟发展了多少年,但一直保存着先祖流传下来的一种精神,不停创新、不断进取,以及像神鹰一般地永不屈服、永远向上的精神,这才是我祖训的真谛吧。为保我族精华,所以先祖才定下不得为官的族训,但换个角度去想,这种规定是不是又是另一种形式的固步自封呢?也和创新和进取相悖啊。”

“二小姐说的是。”两人都点了点头。

“看来你们也有同感。”唐瑶华说道:“当然,我也明白先祖的苦衷,当年我们应龙族因为过于强势,才引发了各大部落的联手进攻,握手言和之后,本族一分为二,势力大减,所以才被迫低调,未免树大招风,定了这条规定,所以才熄了各族的觊觎窥伺之心。但如今事已隔了千余年,我们也该尝试下变化了呢。”

“二小姐从小就有着鹰击长空的雄心壮志,这个末将也是心知肚明,不过族训的事,我等实在不敢多加评论。”两人干笑道。

“好吧,不说就不说,我去了。”唐瑶华轻轻哼了一声,转身去了。

留下两人面面相觑,过了片刻,方有一人说道:“二小姐向来心怀大志,如今她显然是要去周国干一番大事,虽然说这不算坏事,但只怕也会将安宁许久的我应龙一族卷入风波中呢。”

另一人摇头道:“安宁许久吗?我看也不见得吧,鬼方、羌方、西犬丘这十余年一直对我等虎视眈眈,即使是犬戎,表面上和我族交好,暗里却也是小动作不断,否则我族长为什么要亲往犬戎呢?不就是希望能化解隐伏的干戈吗?我倒是赞同二小姐的这个举动,和平不是靠偏安或者低调就能换来的,该出手时就得出手。”

“咱们族出手,不代表就要去周庭当官效命啊。”另一人不服气,辩道。

“喂喂,邬家,谁说去周国就代表我们要体周庭效力的?退一步说吧,现在西周摆明了形势大好,而且姬发与商王仇恨甚深,只怕大战在即,二小姐有心一展自己心中抱负,也没什么不对;还有,姬发刚吃了羌方族的亏,怎能不报复?我们应龙族也和羌方有摩擦,早晚一战,如果能借助周国之力,先下手为强,收拾了羌方,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

“喂喂喂,萧洱,你这么激动干什么?你该不是暗恋二小姐,所以才这般维护他吧。”那叫邬家的大汉笑了起来。

“我呸!”萧洱也笑了起来:“我暗恋二小姐,说你笨你还不承认。”

“哦?不是二小姐吗?”邬家奇道,想了一想,忽然明白过来:“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暗恋大小姐,所以才爱屋及乌这般维护。你可别耍赖否认,我之前就觉得你对大小姐有点异样,只是没留意而已,今日一想,你对大小姐还真是有点不一样啊。”

“嘿嘿。”被邬家揭穿了心事,萧洱也不多说,只是憨厚地一笑。

“哈哈哈哈。”邬家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他二人在外边言笑不禁,声音越说越大,这倒也不打紧,反正左右空旷,无他人在嘛;不过两人得意忘形之下,却忘了房中还有一个重伤卧床的萧易。萧易本来已经昏昏睡去,却被二人谈笑声惊醒过来,两人声音飘进房内,又提到了救了自己性命的唐玉莹、唐瑶华姐妹的性命,他一时好奇也就听了几句。

一听之下又惊又喜,原来这二女竟是应龙族族长的女儿;更惊喜的是,这个二小姐唐瑶华,还似乎有着要引领应龙族人重新出山,和周国携手之意。

应龙族的实力究竟如何,他萧易并不清楚,但从远古的传闻以及周国先王季历对他们的看重来看,这个族绝非寻常之辈。周王西伯侯生性稳重,世子伯邑考也是循规蹈矩之辈,所以虽然祖父季历被商王以凭空捏造的罪名杀害,仍然没想过起兵报仇;可姬发不同,这位公子雄才大略,早有心替先祖报仇,如今父亲和大哥又身陷商庭凶多吉少,他早憋了一肚子火气,这才亲自前往西陲寻找应龙族帮手。

如今不但巧遇了应龙族,还听闻了这一桩好消息,岂非叫萧易喜从天降?一高兴之下,几乎连伤痛也要忘了,一不留神翻了个身,掉在了地上,哎哟一声,只觉浑身伤口一齐剧痛,不由叫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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