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湖到朝廷(重读金庸系列评论之十一)
从江湖到朝廷(重读金庸系列评论之十一)
一直都认为《鹿鼎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想想自己也觉得有趣,我最喜欢的文学类型,就是对联和武侠小说,两者并列第一,不分伯仲。所以我最喜欢的小说肯定就是武侠小说,但仔细分析,说《鹿鼎记》是历史小说更多过于像武侠小说,所以是不是很有点意思。最喜欢的本该是武侠小说,但偏偏我最喜欢的却是一本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
客观点分析,《鹿鼎记》里的武侠因素还是比较全的,情仇爱恨四大要素一个不少,武与侠两大核心也都全,确实能归入武侠小说的范畴,但里头的很多方面却又超出了纯粹的武侠小说,比如这里头的武和侠所占的比例都很小,尤其是侠,更少,按理说一个没什么侠义精神的武侠小说是很难让人喜欢的,而一个没什么侠义面貌的小说主角,也很难让人喜欢。可是喜欢《鹿鼎记》的人很多,喜欢韦小宝的人也很多。
韦小宝是谁,金庸给他的定义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流氓,不对,应该说是一个“不学有术”的小流氓。
韦小宝确实很聪明,一个本来没受过任何教育、甚至连家庭教育也严重缺乏的市井小人,却能够在朝廷和江湖里都如鱼得水,脚踏多条船,游刃有余。若没有过人本领,如何能混得如此自在?
韦小宝有哪些本领?不妨来分析分析。
一是头脑灵活,颇有急智,能随机应变。韦小宝因为没啥武功,也没啥背景,只能靠自己的脑子来争取个人利益,他有多次遇险,均能凭借机智化险为夷。
二是口才极其了得,三寸不烂之舌,堪有当年诸葛孔明之利。所以不论是朝廷上的皇帝、王爷、大臣,还是江湖里的教主、高手、反贼,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等本事不是常人所能有的。
三是讨人喜欢。韦小宝生性本就慷慨仗义,得人尊敬,赵良栋、王进宝等人也正是因为他的仗义慷慨而甘心替他卖命;再加上他不光能说话,而且很会说话,善于夸奖人。一个善于夸奖人的肯定比只善批评人的朋友更多;而且韦小宝还生性大方,对朋友和属下对非常够意思;韦小宝还很幽默,常逗得人家哈哈大笑。这样的人,又怎能不让人欢喜呢?
韦小宝其实真不是传统意义上说的那种豪勇盖世、正气凛然的英雄,他绝不古板守旧,擅长的便是见风使舵,也只有这种人,既能在尔虞我诈的朝廷里出人头地;但他又很有江湖中人尊崇的义气,所以他又能获得不菲的江湖地位。
其实,我们活在世界上,倒有必要学学韦小宝这种有原则的厚黑精神,不忘大义,小节或以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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