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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说转载] [连载]逆天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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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8-12-6 12: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自己顶个先

◢我 顶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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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8-12-6 12: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二十三章  流音华韶
大树有合抱粗,吴不赊扣住叶轻红的手脚后拉紧,等于把她绑在了
大树上一样。树是圆的,叶轻红手脚被拉紧,树干顶着后背,胸就往前
挺。她的双乳本来就十分丰满,这么一来,更显得挺耸,昊不赊只F#了
一眼,腹中就是一热。叶轻红身子受制,惊骇欲绝,尖声怒叫道:“狗
官,放开我!你……你要做什么?”说到后面,声音可就有些发颤了。
    “我要做什么?”吴不赊“嘿嘿”笑着。他的声音还好,但表情就
可怕了,说是在笑,看在叶轻红的眼里,却是那么阴险淫荡。
    “别碰我!”叶轻红颤声尖叫道。
    “我没碰你啊。”吴不赊笑道,“我的手根本没动啊,哪里碰你了?”
    他的手是没动,可他笑得太可怕了,叶轻红不由自主地就要往那方
面想。吴不赊这么一反问,她倒是不吱声了,只是惊骇地盯着吴不赊。
看着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奸商心底的阴暗情节如潮水般涌出来,笑
得越发淫荡了:“哦,我明白了,你其实是想要我碰你是吧?”
    这个坏人,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叶轻红心脏狂跳,尖叫道:“不
是的,不是的!”吴不赊有些犹豫地道:“真的不是吗?”叶轻红连连点
头:“真不是。”眼睛不住地扫向吴不赊的手,生怕他摸到身上来。
    “臭丫头,看来真有些怕了。”吴不赊暗笑,“不行,还得吓吓她。”
他并不想把叶轻红怎么样,更不想杀她,倒真想摸两下,甚至生出把她
剥光了再狠狠蹂蹄的念头。但女孩子往往视贞节如生命,强奸她还不如
直接杀了她,所以吴不赊也只能想想。不过既然制住了她,那就要吓住
她,免得她阴魂不散继续追杀。
    怎么吓呢?翻转屁股狠狠地打一顿?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吴不赊就推
翻了,他素来崇尚智力而鄙视暴力,要想吓得叶轻红看见他的背影都怕,
打屁股绝对不是个好主意。往叶轻红身上一扫,他忽地有了主意。
    “咦,这是什么?”他手指着叶轻红左乳。天热,叶轻红身上衣服
穿得少,外面是一件青罗衫,里面就是一个肚兜,她的手被拉紧后,上
半身又被树干顶得往前高高挺起,双乳顶着衣服,乳珠便清晰地显露出
来。昊不赊指的便是她的乳珠。叶轻红却还没明白:“什么?”
    “这里,这个东西。”吴不赊手又近了一点,“突起来的,像豆子一
样,是什么啊?”叶轻红明白了,又惊又羞,尖叫:“不要碰,不要碰!”
她害怕,吴不赊偏偏也装出给吓坏了的样子,手闪电般后缩,一脸
惊怕的样子:“不能碰的吗?是什么东西啊?咬人吗?”
    叶轻红有些迷惑,看吴不赊脸上的神情又不似作假,心下转念:“这
狗官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么一想,她心中便生出要吓住吴不赊的想头,
点头道:“是,是的,咬人的,千万不能碰。”
    “顺竿子上来了,臭丫头。”吴不赊暗笑,脸上的神情越发做作,手又
缩回去了一些:“真是咬人的呀?还好,我没摸。这是什么东西啊,能告
诉我吗?”人家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告诉他这是什么东西,难道说这是乳
珠?叶轻红心中羞躁,咬着牙不吱声。“莫非是暗器?”吴不赊自说自话,
“不对啊,暗器怎么会自己咬人呢?难道是法宝?啊,是法宝,是不是?”
    “这狗官,怎么这么傻呀?”叶轻红哭笑不得,这话倒是可以接,忙
道:“是,是法宝。你快放开我,千万别碰,否则这法宝就会一口咬死你。”
    “这么厉害呀?我好怕。”吴不赊装模作样地退了一步。
    “害怕就放开我,我不让它咬你。”
    “我倒是想咬它呢。”昊不赊暗笑,忽地向叶轻红的右乳一指:“啊
呀,这边还有一个,你怎么这么多法宝?”
    “我法宝很多的,快放开我,否则我真不客气了。”叶轻红涨红了脸,
却还想吓唬吴不赊。看见她那样子,吴不赊暗笑:“这’r头说傻应该是不
傻,只不过比较天真。”他猛一变脸:“不对,你骗人!我师父说,法宝
难得,一般的修行高手,能有一件法宝就不错了,你一个小’(头片子,
怎么会有三件?绝无可能!啊哈,我知道了。”
    叶轻红以为他明白那是乳珠了,俏脸羞得通红,狠狠地瞪着吴不赊,
但吴不赊的下句话,却差点儿让她喷血。“这不是什么法宝,是虱子,两
个大虱子。”吴不赊边说,边拍掌大笑,“你这个脏‘r头,身上居然藏着
两个这么大的虱子,也不知多少年没洗澡了。”叶轻红几乎要崩溃了,世
上居然有这样的人:“才不是呢!我天天洗澡的,这个不是虱子。”
    “怎么会不是虱子!虱子我认识的,吸饱了血后就是这么圆滚滚胖
乎乎的,我绝不会认错。”吴不赊一脸肯定,“你看,你现在在颤抖,是
它在咬你,你特别痒,所以才会发抖。是不是,我没说错吧?”
    叶轻红双乳丰满,弹力十足,这会儿是又气又羞,呼吸急促,双乳
自然就颤动不绝,吴不赊却说是被虱子咬的。可惜叶轻红不能动,她要
是能动,只怕要扑上去咬吴不赊一口,尖叫道:“不是!你这个傻瓜,根
本什么都不知道。”
    “不要怕,虱子没什么了不起的,我马上帮你捉掉。”吴不赊双手微
屈,摆出鸡爪疯的姿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捉虱子,有经验,一个指
头压住,大拇指、中指前后合拢,十拿九稳。放到嘴里,啪地一咬,那
声音,清脆动听,别提多美了。”
    他脸色怪异,眼中更放出奇异的光,死歹日也盯着叶轻红的乳珠,双手
慢慢地伸过去。叶轻红羞骇欲绝,心中闪念:‘他不但是个傻瓜,难道还
是个疯子?”眼见昊不赊的双手就要捏上她的乳珠,她“啊”的一声尖叫,
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真气,猛地冲向双手脉门。惊骇之下,她激发出了全
身潜力,这一股力道极其强大,吴不赊也有意放水,被这股力道一冲,就
势松手,叶轻红一下子挣脱开去,身子一旋,闪到了树背后,飞身便逃。
    “不要跑,我帮你捉虱子!放心,绝对不要工钱。”吴不赊大呼小叫地
追过去。坏人可怕,比坏人更可怕的,是又疯又傻的坏人,叶轻红全然不
敢回头,身法全速展开,当真是疾若电闪,一眨眼便跑了个无影无踪。
    “这回不敢再跟着我了吧。”看着叶轻红背影消失,吴不赊“嘿嘿”
阴笑,“别说,这丫头还真有一对好奶,刚才要是不说捉虱子,直接抓在
手里揉两把,味道一定不错。不过要吓住这’(头,捉虱子的效果更好些。”
    吴不赊赶上象斧等人。象斧这巨汉八婆得很,自然要问,吴不赊也
不说细节,只说赶跑了,以后不会再来了。象斧还有些不信,不过随后
几天再也不见叶轻红露面,他这才信服,但象斧却生出了另外的想头。
有一晚宿营,吴不赊听他和鹿银弦、桑刀儿三人议论,三人都认为,以
叶轻红的野性,不可能吃点儿亏就退缩,这么多天不露面,只有一个可
能,当时被吴不赊捉住了。但怎么处理的,三人却生出了争执,鹿银弦
认为吴不赊是把叶轻红先奸后杀;象斧却反对,认为是先杀后奸;桑刀
儿更绝,认定是先奸后杀再奸。吴不赊听了哭笑不得:“只说奸商心理阴
暗,这些家伙心里更阴暗啊。”
    倒是鹿金弦说了句公道话:“我觉得公子不是那样的人,他说把叶
小姐赶走了,肯定就是赶走了。”他这话,却换来三人异口同声的哄声:
“切,你知道什么?”中间竟然还夹着“啤”的一声,原来大青牛也在一
边旁听,它的意见看来还和鹿银弦三个一样,只是牛嘴不愿吐人言。
    他们走了这么久,依旧是邪月国的疆域。邪月国说是疆域万里,其
实真正纳人行政管控的地方并不是太多,很大一部分疆域是属国或属族
控制着,只是向邪月王纳贡称臣而已。吴不赊一行走了几天后,拦路的
兽人就多了起来,不过当吴不赊亮出邪月王给他的金牌后,倒也没有哪
个部族敢在明里阻拦他,但吴不赊感觉得出,很多部族对邪月王都是畏
多于敬,甚至可以说是又恨又怕。他可以肯定,如果不是象斧和他的大
斧头过于惊人,必定会有人暗中偷袭,因此一路上还是颇为小心,不敢
大意。好在鹿家兄弟是天生的猎手,极为机警,桑刀儿身上的小玩意儿
更是层出不穷,每到宿营地,他必在周遭百步内设下机关,任何想偷偷
摸近的人,首先都要过他那一关。
    真正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只有象斧一人,每天睡觉打Af就像打雷,
不仅毫无警觉,毛病还不少。每天宿营时,他一定要找个地方洗个澡,
换一身衣服。他那两个大包袱里,竟然带着十多身衣服。他吃饭也一定
要用餐具,摆出的架势,不像万里远行,倒像是国王郊游,看得鹿家兄
弟和桑刀儿大眼瞪小眼。象斧虽然讲究食不厌精,自己却不会弄,不过
鹿金弦是个好男人,一手好厨艺,所以野外宿营时,一般都是鹿银弦打
猎,鹿金弦下厨,象斧安排帐篷,桑刀儿布置警戒,分工合作,倒也井
井有条。相对于最初的化猫狂奔,吴不赊这会儿的日子就要舒服多了,
吃得好,睡得好,不费力,而且不用时时提着心神,好像还胖了一点儿。
    横跨魔界而能这么悠闲,他自己固然没想到,估计西门紫烟也绝对
想不到。在西门紫烟想来,现在的昊不赊必然是提心吊胆,步步危机,与
兽人厮杀,与妖魔周旋,虽然身上有妖气,但妖魔们未必买账,这会儿
也许已经埋骨魔域了。她又怎猜得到吴不赊现在竟然是上了牛背哼小调,
下了牛背吃美食,袖着两只逍遥手,头上还顶个侯爷名,舒服得很呢。
    不过吴不赊偶尔也发愁,他就发愁一件事:到了云州后,怎么才能劝
得云州遗族随他南归!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乡愁,真的像西门紫烟说
的那么有魔力吗?吴不赊真的很怀疑。不过愁也没用,到云州再说吧。
    又走了几天,已到了邪月国势力的边缘,邪月国的影响力已大大减弱
了,但是并没有人来找碴子,反而一路都是难民。吴不赊问了一下,原来
前面在打仗,三国打一国。挨打的叫白鸟国,抗不住另外三国的大军,大
部分领土都失陷了,只守着一处险关垂死挣扎。这些难民便是白鸟国人。
    吴不赊就怕麻烦,只好绕点路,从白鸟国的邻国双梧国绕过去。这
天到了一个镇子,已经进人双梧国了,却仍然处处都是白鸟国的难民。
    吴不赊一行人进了镇子,见前面街上围着一大堆人,都是难民,拥
挤不堪,好像在争抢什么东西。昊不赊估计是有善心人在施粥什么的,
也懒得看,想从侧面的巷子里绕过去。这时难民中忽地跳出一个人来,
竟然是叶轻红。叶轻红跳起来悬停在难民的头顶,蓬头散发,脸上还有
个黑手印,手中却抱着个大箩筐,一脸急怒的样子。
    “这傻丫头竟然到了这里。她在做什么?莫非被难民抢了?那就太
搞笑了。”吴不赊大是好奇,看见叶轻红的样子,更觉好笑。象斧几人自
然也看到了叶轻红,立时一片“咦啊”之声。鹿金弦叫道:“这是叶小姐
啊!我就说嘛,什么先奸后杀先杀后奸,你们这些家伙!”
    象斧三人都有些尴尬,但三人脸皮贼厚,还在死撑。象斧就装傻:“叶
轻红?哪里?哪里?我怎么没看到?”巨大的脑袋乱转,就是不往叶轻红
那个方向看。鹿银弦道:“那边好像是有个人在飞,看不清楚,难道是仙
女?”桑刀儿哼了一声:“会飞的就是仙子吗?也许是鸟人呢!”话题一
转移,鹿银弦立马摆出一副争辩的架势:“鸟人成了仙,那就是仙女啊!”
    象斧也马上掺和进来:“你这话不对,难道鸟人都是母的吗?要是
公鸟人怎么办,也叫仙女?”桑刀儿冷笑:“公鸟人就叫仙公好了。”
    “这几个鸟人。”吴不赊又好气又好笑,懒得理他们,让他好奇的是
叶轻红,不知她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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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2:5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桑刀儿连夜进城,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后来洗去了,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涂两张黄脸,弄得像两个痨病鬼。象斧去贴布告,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男打猎女采摘。虽然猎物少了许多,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一城人,背着米,排着队,来治阳痿,忍不住就又羞又笑,暗叹:“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难怪师父说,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还真是没错。”

    第二天一早,鹿家兄弟动身不久,桑刀儿便回来了,他照吴不赊吩咐,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不会有多少遗漏,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绝没有错过一户。

    象斧贴了布告,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当天就有人来看病,是小镇上的居民,吴不赊治了十来例,收了百来斗米。第二天人就多了,来了几百个,都是来自栖凤城;第三天人更多,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

    吴不赊早有准备,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吴不赊是存心的,一个个大男人,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把叶轻红羞得,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一天没变过颜色。

    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稳坐钩鱼台。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就是领药还是坐诊,若要威阳侯坐诊,诊金十两银子,药费另计。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出得起十两银子的,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磨刀霍霍,等的就是你。当然,年猪也看肥瘦,这个吴不赊拿手,他把药费分两种,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你说贵?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一丸下去,石龟都要抬头,别说你个人龟了。

    吴不赊的一根舌头,活人说得死,死人急得跳,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谁不信服?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也舍得花钱,再被吴不赊一忽悠,自然就有人信,前后十天左右时间,百两金子的年猪,杀了十多头,十两金子的,杀了近两百头,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两万有余,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

    十天后,人终于少了下去,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心情愉快,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傻丫头,这回看到了吧,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像你那样,救不了几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呢,不但救了人,还捞了钱,惠人利己,这就叫本事。”

    “公子智慧如海,轻红拜服。”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吴不赊捞了多少钱,她一清二楚,目瞪口呆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吴不赊心中畅快,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俏脸红红,可就起了淫心,嘿嘿笑道:“对了,一直忘了件事,还没有验货呢。”

    这话一出,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脱衣服啊,怎么着?想赖账?”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叶轻红不敢抗拒,脸抬起来,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只是低声求道:“公子……我……”

    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肉肉的,滑滑的,吴不赊手往下移,顺着脖子滑下去,落到锁骨处,那种丰腴的肉感,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她踉跄了一下,身子勉力站稳,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公子,不要……”

    “不要什么?我又不做什么,只是验货,不行吗?收货验货,这可是规矩。”吴不赊嘿嘿笑着,说什么验货,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二傻子也听得出。

    他手指下移,沿着乳峰爬高,叶轻红有本钱,山势陡,手指慢慢爬,一路风光无限。眼见到了峰顶,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不直上峰顶,却绕起圈来,一圈一圈,叶轻红身若火焚,心若蚁爬。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正弹在乳珠上。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身子一软,吴不赊手一带,便倒在了他怀里。

    这时坏事的又来了,地皮一震,雷声乍起,象斧吼道:“公子,有人求见,好像是个大官。”

    “我要在你脑袋上敲个大包。”吴不赊勃然大怒,叶轻红却已挣了开去,闪身出房。

    “什么鸟人,来坏大爷好事,大爷我要他一世挺不起来。”吴不赊狠狠地喘了口气,方要出房,院子里忽传来一声惊呼:“公主?”

    “公主?”吴不赊耳朵一动,“来了个公主吗?长什么样?”念头才起,那声音又道:“右相雷起潜拜见公主。”

    吴不赊这时已到了门口,只见叶轻红站在院中,她前面跪着几个人,当先是一个老者,五六十岁年纪,一脸的惊喜:“公主,你总算是回来了。”

    “公主是这傻丫头?这傻丫头是公主?”吴不赊的脑子一时有些抽筋。

    叶轻红先前火红的脸这时却有些苍白,神情也有些怪,她抬了抬手:“雷大人起来吧,你怎么来了?”

    “还真是公主啊!”吴不赊确认自己没听错,立时就恍然大悟了:“我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傻呢,为了不相干的人,押出宝贝还陪上自己,原来根本就是她属下的百姓,她是不得不救,嘿嘿,行啊,不管你公主不公主,想要赎回去,那就得拿钱来,可惜迟了一步,早点儿验了货,那就赚了。”

    先前吴不赊看叶轻红,就是个傻丫头,虽然漂亮,总有点儿不待见,这会儿突然戴了顶公主的帽子,再看就顺眼多了,更漂亮了三分,别说奸商市侩,人就是这个样。

    “大王听说邪月国威阳侯到了鸣凤镇,并大发善心救济灾民,特命老臣来请,大王要当面致谢,没想到公主也在这里。便请公主一起回宫,见到公主,大王一定会非常高兴。”雷起潜恭敬的老脸上满是喜色,叶轻红却微微锁着眉头,竟是不情愿回去的样子。

    “这位便是威阳侯吴不赊吴侯爷。”叶轻红向吴不赊一指,与吴不赊的眼光一对,她俏脸情不自禁又是一红,忙错开眼光。

    吴不赊心中偷笑,与雷起潜见了礼,雷起潜对吴不赊十分恭敬客气,献上白鸟王给吴不赊的礼物,恭请他去王宫,白鸟王要当面致谢。叶轻红一直不插话,吴不赊不知她心里想什么,反正也不急着赶路,人家命右相来请,这面子不能驳,一口答应。

    吴不赊安排了一下,命人将那两万多石粮食看好了,随后动身,跟雷起潜一起去王宫。白鸟国大半领土都已失陷,王都也被人占了,白鸟王现在的王宫在落凤城,离鸣凤镇其实不远,就是百来里地。鸣凤镇也好,栖凤城、落凤城也好,都和传说中的一只凤凰有关,传说很美丽,沿路的景象却很凄惨,到处都是背井离乡的难民,妇孺老幼居多,壮年男子极少。白鸟国举国的青壮,除了战死的,大都在前线御敌。

    进了落凤城,白鸟王随即召见,至于叶轻红,自然有人引去后宫,人家都是公主了,吴不赊自然不好再把她当丫环一样拘在身边,什么抵押的话当然是不说了,不过天海凝光镯也没还,他在装糊涂。

    白鸟王四十来岁年纪,有些虚胖,还一脸憔悴,日子过得看来不是那么开心,接见吴不赊的时候倒是很热情,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很亲热随和的样子。不过吴不赊并没有被感动,奸商的眼睛毒得很,他总觉得白鸟王虚胖的笑脸下有什么东西不对,但到底哪里不对却猜不出来。

    酒席很丰盛,虽然外面难民盈野,易子而食,白鸟王的供应还是不会少的,吴不赊也不是那种不通世务的愤青,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

    白鸟王请吴不赊在城中住下,拨了一所大宅子,仆役上百,这还不算,还连着几天宴请他。吴不赊越发觉出不对,白鸟王的举止,像极了那些推销劣质产品的行商,他心下疑惑:“这鸟王想把什么东西推销给我呢?不会是那个傻丫头公主吧。”

    叶轻红进宫后,便再没有半点消息,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倒是大嘴巴象斧打听来了一些消息,原来叶轻红不是白鸟王的女儿,而是他的侄女。上一任白鸟王,也就是叶轻红的爹在几年前突然暴死,没有男性继承人,就由他的弟弟接任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白鸟王。有传言说叶轻红的爹其实不是病死的,是被现在的白鸟王毒死的,不过没有证据,而叶轻红跟她叔叔的关系显然不好,她叔叔一接位,她就离家出走了,至于为什么会在邪月国碰上,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有一点吴不赊猜对了,白鸟王确实有求于他,却没全对,白鸟王不是要把叶轻红推销给他,而是想把叶轻红嫁给邪月王。作为能在邪月王身边说得上话的红人,白鸟王希望吴不赊能帮他把叶轻红送去邪月国,再在邪月王面前说说好话,请邪月王出兵,救救白鸟国。

    “那傻丫头先前恨不得要吃邪月王的肉,这会儿要她嫁给邪月王,她怎么会干?难怪这几天消息全无,看来是被这白痴鸟王押在后宫了,不嫁也要逼她嫁。”得知白鸟王的真实目的,这个想法立时就在吴不赊脑中冒了出来。

    不过这种事情吴不赊也管不了,但帮白鸟王送亲的事他是绝对不做的,叶轻红虽然是个傻丫头,不招吴不赊待见,可要亲手把她送到邪月王那肥猪一样的身子底下惨遭蹂躏,吴不赊也做不出来。当即他便以帮邪月王配药为名,一口拒绝了,随即向白鸟王告辞,第二天便要动身。

    当天晚上,叶轻红却来了。几天时间,她好像变了许多,以前吴不赊看她,就是一个青不拉叽的傻丫头,但这天夜里看去,她脸上却多了一些另外的东西,淡淡的笼在眉眼间。是忧郁,还是成熟,吴不赊弄不太明白,就是觉得她好像一夜间长大了,像个女人了,气质上也高贵了许多,若是再加把劲,说不定还真可以和西门紫烟一较高下。

    一见吴不赊,叶轻红盈盈拜倒,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傻丫头现在可是公主,白鸟国就算要亡國,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吴不赊可不敢像先前一样受她跪拜,忙闪到一边,请她起来。他还不敢去扶,公主的手,金贵着呢,不是一般男人可以碰的。他就没去想,别说是手,上次他还在人家玉乳上划圈儿呢,还在乳珠上弹了一下,把个小丫头弹成了棉花糖,若不是时间赶巧,棉花糖还就被他吃了。

    “公子,求你救救白鸟国。”叶轻红却不肯起来,只是一脸企盼地看着他。

    “我救白鸟国,怎么救啊?”吴不赊有些莫名其妙,突然间就明白了,“你是说,让我送你去邪月国,请邪月王出兵。”

    “是。”叶轻红点头,“我知道公子要去云州给邪月王配药,但如果赶得急,到邪月国跑一趟,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公子能在鸣凤镇一停十多天,所以我猜这事应该不是太急。”

    叶轻红这话说得吴不赊有点儿脸红,先说三天要走,后来有金子收了,十天也不动窝,谁说丫头傻,这时偏偏精明了。既然她这么说,吴不赊也摊开了:“配药的事,是不太急,我无所谓,我是为你着想,你对邪月王恨之入骨,我就给邪月王治了下病,你都恨不得活吃了我,现在你自己要嫁给邪月王,难道你愿意?”

    “我愿意。”叶轻红点头。

    “你是不是受了你叔叔的胁迫?”吴不赊放低声音,“你要是想逃走,告诉我,我帮你,虽然这是在落凤城里,但只要准备得好,带你逃出去不难。”

    “不是。”叶轻红摇头,“我真的是自愿的,王叔他并没有胁迫我。”

    吴不赊看着她的眼睛,不像是假话,可有些恼了:“你又发傻气了是不?你和你叔叔的事我听说了,据说你爹很有可能就是你叔叔毒死的,你该是你的杀父仇人,那他亡國关你什么事?亡國了更好啊,正好帮你报了仇。”

    “爹爹的死,确实有可疑之处。”叶轻红眼中掠过一抹悲伤,随即便抬起头,道,“但我没有证据,而且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叔叔的王位,是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百姓们的惨状,公子你是亲眼见到了的,早点儿打退敌人,百姓们就能早点儿还乡,就能少受一点儿苦。为了他们,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公子,求你了。”说着,她拜伏于地。

    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竟然心甘情愿去忍受她极度痛恨的邪月王的蹂躏,这种傻,让吴不赊无话可说,呆了半天才恨恨地道:“既然是你自愿的,我也管不了你,但明知你犯傻我还亲手送你去,这样的傻事我是不做的。这样吧,我把邪月王给我的金牌拿给你做凭证,再写封信,假说白鸟国有一味药是必不可少的,可产药地被占去了,请邪月王出兵夺回来。他看了信,就为了这味药他也会出兵的。”

    “多谢公子。”叶轻红大喜,看着吴不赊,有些歉意道,“公子,对不起,我本来是抵押给你的,但我不得不去邪月国,国家有难,也没有银子把自己赎回来,只有请公子多多原谅了。”

    “行了行了,说实话我看见你有些怕。”吴不赊挥挥手,把天海凝光镯也拿了出来,“这镯子你也拿去吧!”见叶轻红想要张口,一摆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算了,大家相识一场,也是个缘份,就算我送你的,给你护身,行了吧。”

    “公子是个好人。”叶轻红接了镯子,眼眶竟微微有些红了,“我叫你大哥吧,吴大哥,谢谢你。”

    “你自求多福吧!”吴不赊叹口气,写了封信,连着玉佩一起交给叶轻红。

    “叶小姐是个好人啊!”鹿金弦感叹。

    “是叶公主。”桑刀儿补了一句。

    “公主就是公主,什么叶公主,没见识。”象斧不屑地斜他一眼,望着吴不赊道,“公子,你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给邪月王糟蹋啊?”

    这话稀奇了,吴不赊瞪着他:“什么叫眼睁睁?她自己要去的,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我扯着她?”

    “公子给她想个办法啊,退了那三国的兵,救了白鸟国,叶小姐就不必去邪月国了。”

    “是啊!”桑刀儿接口道,“公子,想个办法吧。”鹿家兄弟也一脸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大大摇头:“三国近二十万大军堵着,我能有什么办法?没办法。”

    “别人是没办法,但公子一定有办法的。”象斧一脸八婆地看着他,“你可是我们几个公认的天下第一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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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8-12-6 12:5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公主(下)     “天下第一奸?”吴不赊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是啊,是啊。”象斧等人一齐点头,“救灾民能还能赚黄金万两,把一城人弄成阳痿还让人家哭着喊着叫你菩萨,如此奸计,满天下谁能想得出来?天下第一奸,公子名副其实。”吴不赊哭笑不得。

    “要不给那三国送点钱行不行?”鹿银弦出主意,“反正公子这次也挣了不少。”

    “你以为是黑帮敲诈啊?”吴不赊很听不得这话,捞进来的钱是越多越好,送出去,一个铜板都心痛,蚊子虽小也是肉。

    “就是啊!”象斧点头,吴不赊头一次觉得他那巨大的脑袋竟然也有可爱的地方,但他后一句话出口,吴不赊又又恨不得打爆他的头了,“两国交兵,送钱肯定不行的,要送就要送珍宝,公子若拿这几千两金子买一批奇珍异宝,说不定能让那三国退兵。”

    眼见吴不赊就要暴走,鹿金弦及时插了一句:“白鸟国一个国家,该是有宝啊!白鸟王真要想求和,他自己可以送啊!”

    “他还有个屁的宝?”象斧重重地哼了一声,“以前白鸟国倒是以富裕出名,金银珠宝也多,可王都一失陷,所有的宝都归了人家。说起来白鸟王一条命还是王都藏宝买来的呢,我听人说,当时三国攻陷王城,为了王宫藏宝,竟然打了起来,白鸟王才能逃到这里,要是三国连夜追击,嘿嘿……”

    三国为抢宝打架……吴不赊脑中灵光一闪,霍地飞身蹿出,象斧等莫名其妙,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张嘴:“公子一定又想到什么奸计了。”

    叶轻红的车驾没走多远,听到风声,叶轻红打起车帘,一眼看到急火火追上来的吴不赊,叫道:“吴大哥……”

    “玉佩和信给我。”吴不赊伸手道,“暂缓三天,如果三天内那三国不退兵,我亲自送你去邪月国。”

    “三天内让三国退兵?”叶轻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话若换个人说,她绝不会相信,但吴不赊说就另当别论。这人竟能弄得一城人阳痿后还哭着喊着来送银子给他,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他都做得到,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叶轻红毫不犹豫就把信和玉佩还给了吴不赊,吴不赊顺手塞在怀里,道:“进宫去,我要连夜求见大王。”

    “好。”叶轻红立命飞马引路。路上,吴不赊又叮嘱叶轻红,三天退兵的话绝不要说出去。叶轻红越发相信他有了诡计,只有阴谋诡计才不能见光啊!她抚着胸脯保证绝不说出去,倒引得吴不赊多看了两眼。

    见到白鸟王,吴不赊要白鸟王给三国联军写一封信,提一个要求,如果三国能保证白鸟王的性命,并能把白鸟国的至宝通灵玉凤还给白鸟王,让他在宗庙里继续供奉,白鸟王愿意投降。

    投降的想法在白鸟王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多次了,就是怕性命不保,所以一直没提出来。真要能保得性命,降就降了吧,所以白鸟王并没因吴不赊说投降而跳起来,反而一脸疑惑地道:“通灵玉凤?我国宝库里宝贝不少,但没听说过什么通灵玉凤啊!”

    “有的。”吴不赊一脸肯定,“只是因为大王宝库里的宝贝太多,所以不知道,其实白鸟国所有的宝贝加起来,都及不上那一只通灵玉凤。通灵玉凤,灵通天地,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大王若能早知此宝,白鸟国不至于会到今天这个样子。不过现在也不算太迟,只要三国能把此宝还给大王,则白鸟国终有重兴之日。”

    吴不赊说得神乎其神,白鸟王听得哭天抢地。为什么?不识宝啊!当即白鸟王命人写了信,送往联军营中。吴不赊回到自己宅,象斧等人立刻围上去,问吴不赊又玩了什么阴谋。

    “什么阴谋!我就叫白鸟王写封信,提几个投降的条件,有什么阴谋。”吴不赊把让白鸟王写降书的事说了。就只叫白鸟王投降?象斧等人当然不信,鹿银弦道:“你不是说三天就可以让三国退兵吗?”这下吴不赊不承认了:“谁说三天退兵的?我可没说过。”

    这皮赖的,象斧四人一脸鄙视,吴不赊却是洋洋自若,一概无视。

    象斧等人从吴不赊嘴里问不出什么,只好整天在街头扯长耳朵听消息,第二天没什么动静,第三天就有风声传出,说三国联军好像互相打起来了,也不知什么原因。再问有没有因此退兵,却没有确定的消息。

    第四天早上,叶轻红疯了一般跑来找吴不赊,兴奋地尖叫:“退兵了!退兵了!吴大哥,三国真的退兵了!”

    象斧等人虽然早知吴不赊必有诡计,但听得三国真的退兵,还是瞠目结舌,连忙细问详情,叶轻红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只是听说三国为通灵玉凤彼此争执,最终开战,三败俱伤,联盟土崩瓦解,赶在昨天天黑前各自撒军回去了。

    “我就知道公子在信里提到通灵玉凤没安好意,果然就为这个打起来了。”象斧一脸先知先觉的样子。

    “很惭愧。”叶轻红一脸惭愧地看着吴不赊,“我长到这么大,竟然不知道我国还有通灵玉凤这样的宝物。”

    “奇怪,公主都不知道,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象斧等人都一脸奇怪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眼中也露出疑惑之色。

    “根本没有什么通灵玉凤。”吴不赊摇头。

    “什么?”象斧等人齐跳起来,“没有通灵玉凤?”

    “是。”吴不赊一脸奸笑,“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我怎么会知道,更何况宝库还失陷了,所谓通灵玉凤,纯粹就我瞎编的。”

    “难怪我没听说过呢。”叶轻红一脸恍然。

    “其实就算真有你也未必听说过。”吴不赊笑道,“难道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你全都知道吗?别说宝贝了,就你的衣服鞋子,到底有多少你知道吗?除了那些特别漂亮合意的,其它的到底有多少,你能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叶轻红俏脸微红,老实地摇头。

    “你不知道,你叔叔也不知道,他当时也疑惑,可我坚持说有,他也就真以为有了,哈哈。”

    “宝库里到底有多少宝贝,我叔叔可能不是知道,但三国抢了宝库,中间有没有通灵玉凤他们应该知道啊,怎么会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宝物打起来了呢?”叶轻红奇怪地看着吴不赊,象斧几个人也是一样。

    “我说个故事你们听。”吴不赊眯眯笑,“以前有个国王,宝库失窃了,丢失了很多珍宝。偷宝贼很高明,国王虽然屡下严令,却查不到偷宝贼的半点踪迹。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向他献了一条计策,让他贴出榜文,详细地列出失窃珍宝的清单,并向偷宝贼许诺,只要把国王最珍爱的一件宝物送回来,国王就不再追究。结果过了不久,偷宝贼中的一个就向官府自首了,在他的指点下,所有的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但这时出了件怪事,官府根据国王列出的珍宝清单查点,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件国王最爱的珍宝,而反复审问所有的偷宝贼,都说没见过。审案的官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国王请罪,谁知国王却笑着告诉他,那件宝贝根本不存在,是他编出来的。”

    说到这里,吴不赊停下了,象斧等人却还是一头雾水。象斧道:“这个故事和你的计策是一样的啊,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啊?”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那么多珍宝,一个人是背不走的,偷宝贼一定有同伙。既然是一伙人,彼此之间就不可能完全信任,故意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宝贝列在中间,偷宝贼们一看,不对啊,分赃的时候根本没看到啊!那是怎么回事呢?国王在清单上列出的其它珍宝都对,那这一件也不会错,一定是给他们偷出来了,偷了出来而分赃时没有,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偷偷昧下了那件宝物。于是偷宝贼就起了内哄,你怀疑我,我怀疑你,打成一团,其中一个被同伙追杀,躲无可躲,索性向官府自首,最终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三国也一样,占了宝库,分赃肯定是不均匀的,突然出现一件镇国之宝,三国肯定都会起贪心,都想要,又都没见着,便都以为在另两国手里。谁也不甘心,那就只有打了。”

    “竟然是这样。”叶轻红等人终于明白了。

    吴不赊嘿嘿笑道:“至于不把真相告诉白鸟王,是怕他身边有叛徒,万一向三国告密,戏法就玩不转了,不告诉你们几个也是一样。所谓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巧计和保密,同样重要。”

    “连我们也瞒着,不愧是天下第一奸。”象斧几人一齐翘起大拇指。

    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为啥,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

    三国兵退,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叶轻红一路跟随,出了白鸟国国境,骑兵回去,叶轻红却不肯回头,吴不赊奇了,道:“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

    “是啊!”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没赎回来之前,大哥到哪里,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

    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吴不赊知道,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却是心甘情愿。

    虽然明白她的心理,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要说吴不赊这人,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王族,公主,在他心里面,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不过叶轻红坚持,他也没有办法,当然,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啊呀,我自己来,你可是公主,你真的要做啊,那么……好吧——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象斧、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

    美女公主当侍婢,飘飘然中,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他淫性一起,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但对一个公主用强,他虽然心理阴暗,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逮着机会,也只是用言语试探,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上次没验完,不算数,要重新验,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到后来越发亲昵,便会羞笑着躲开,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已经收下的货物,验了也不能退换,不必再验了。”

    吴不赊不好强迫她,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当然,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到后来,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有趣,又有些暧昧,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

    说起来,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骇人的巨斧,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妖魔也一样,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

    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还是遇上了麻烦,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公主侍婢,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送给你,想得美啊!他一口拒绝,强冲过去,群狼一拥而上,吴不赊也不客气,象斧在前开路,巨斧抡开,左一斧右一斧,车轮般往前滚,无论是人还是马,擦着死,挨着亡,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

    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跟了吴不赊后,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一壶箭五十枝,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箭枝供应充足,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

    桑刀儿断后,他身形飘忽,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诡异毒辣,让人防不胜防。他给人的感觉,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

    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长剑如电,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绝无落空。

    吴不赊呢?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却只有他无事可干。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生意人嘛,和气生财,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当然,实在是逼不得己,他也会出辣手,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鹿家兄弟射得太快,一眨眼,箭壶便空了好几个,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不能断。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不要斩箭了,交给他。他身子一摇,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顺手放到箭壶里。他就没去想,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终究不是铁人,也有力尽的时候,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还能射更多吗?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

    还好,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没有再追上来。

    又走了十多天,进了雪灵国,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先祖是一只雪狐,号称雪中的精灵,因而得名。又走数日,这日上了一座山岭,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就是云州城,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

[ 本帖最后由 13511351 于 2009-1-18 14: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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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圣女(上)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发财了。”

    “公子还不够发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口交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进城后,他们找一家店住下,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一锭碎银子到手,知道的不知道的,兜底儿全倒了出来。从兽族店小二那里,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也终于知道,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而是飞云关。至于其他的,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过不了飞云江一步,雪灵国看他们可怜,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吴不赊也不揭穿他,眯着眼睛,只管听他口若悬河。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

    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下面有县令,当然,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被遗弃后,太守逃走,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长老数目定为四人,有固定职称,号为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但有一年,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因为是四大长老,二对二,彼此僵持,无法作出决断。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这女子生而眼盲,却练出了心眼,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被奉为圣女。

    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她收了徒弟,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就此传承下来。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精心培养。女童中练出心眼的,便是下一任的圣女。近千年下来,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发神圣,几近于神。族中事务,只要圣女作出决断,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她的美丽,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当然,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心下嘀咕:“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长得是不差,可惜是个青辣椒,再过两年熟了,也就是个红辣椒,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

    圣女地位如此尊崇,南归的事,若能说得圣女点头,或许可行,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

    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他才问清楚。原来圣女选徒弟,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生而眼盲,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对世象无知无觉,便不受表象的蒙敝,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

    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修炼才返观内视,有目如盲,最终达到以心观象,万象无形的境界。说得明白点儿,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生生练到看不见了,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其中的难度,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历届圣女中,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看透了人生,心如死灰,始才成功。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需要怎样的天赋,便是白痴也想得到。这样的女孩子,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或者说,是那么好骗的吗?头痛啊。

    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喝了两杯酒,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心中只是想:“不管怎么样,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倒要看看,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

    入夜,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随即化身为猫,出了灭云城,到飞云江边,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化身树根,漂过江去。到岸边,化猫上岸,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来到飞云关下。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麻石的墙面上,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有很多地方,不是麻石的淡青色,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那是血,浓厚的血,一层又一层,岁月的沉积下,才会显出那种颜色,这样黑褐色的斑块,遍布城头。无法想象,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又有多少是魔族的!

    吴不赊不是个爱发感慨的人,直白一点儿说,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激情的人。英雄情结,在他心底非常淡漠,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但这会儿,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处身魔界的中心,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早已远远超出了守护的本意。

    “英雄啊,万魔围绕,永无援兵,换做是我,早就完蛋了,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了不起啊。”感慨一番,吴不赊溜到关墙下,十丈高,猫是跳不上的,成了精也不行,飞则有灵力波动,可以肯定,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这是在魔界,万魔围绕之中,如果警惕性低,那就是自己找死,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跳不上也不能飞,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那就无法可想,可他还有玄木心法。身一长,化身为藤,沿墙攀上,手攀到墙头,腰一弓,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无声无息。关墙宽达两丈有余,可并行数马。箭垛下,一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左右有鼓楼,各有两名哨兵值守,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除了明哨,还有暗哨。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只是隐隐感觉到,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真是戒备森严啊,不过也很正常,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身处群狼之中,想要活下去,就要时刻睁大眼睛。关墙内,中间是宽敞的驰道,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吴不赊估了一下,这些营房,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这分眼光,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

    军营两侧的山上,有好几个石台子,是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吴不赊留意了一下,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烽火台设在兵营后,即便关墙突然失守,也能点燃烽火发出警讯。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真是费尽了心思啊。”吴不赊暗暗感慨,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下了墙头,索性便从地底下钻过去。

    如果说整个云州的地形像个纺锤,那么飞云关也就是这个纺锤的尾巴,而且还微微带着一点儿弧度。顺着驰道,大约五百步左右,是一条河,这条河叫出云水,刚好将整个云州一剖两半,在飞云关西侧的山壁上泻出,飞流千尺,泻入飞云江。河上一座石桥,两边都有驰道,这两条驰道沿河而上,笔直通向云州城。吴不赊在桥边上钻出地面。理论上说,站在桥上,可以看到云州城,不过出云水两岸密密地栽着两排树木,这些树木挡住了视线。在人界,河岸两边一般都栽柳树,但云州遗族栽的却是梓、椿、白杨等树木,而且不知栽了多少年了,最小的一株也有合抱粗细,四五丈高。有这些树拦着,哪里还能看得到云州城。

    “人家栽柳树,这里栽杨树,还真是别具一格啊,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吴不赊摇了摇头,但这个感慨刚从心底冒出,却突然间明白了:云州遗族不栽柳树而栽白杨、椿树,是有目的的。当大战发生,守城物资紧张时,这些树砍下来就是天然的滚木、箭支、枪杆,就近的可以拖着走,远的可以顺着河水放下去。而之所以选杨、椿等树木,也是因为这些树长得快,易成活,不像柳树矮矮墩墩,十年不过丈把高,还弯弯曲曲的。

    不是不懂诗情画意,只是诗情画意没有选择云州,没有选择云州遗族。

    一路行去,两岸的树桩证实了吴不赊的推测,照他估计,那种需要砍河两岸树木的恶战不是很多,所以剩下来的才能长那么大。出云水不是很宽,最宽处也不过十七八丈的样子,水流平稳,堤岸修得整整齐齐,很多地方还是用大青石码砌的,苍冷青黑,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这样的河堤,水再大,也该是不会冲垮的。

    远远近近,有夜钓的渔夫,啜一口老酒,静看着鱼儿咬钩,那是神仙也不换的安逸。两岸是一片片的稻田,稻子已经半熟,很吃力地低垂着头。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村子,有狗叫,不凶,没有战乱中那种惊慌的狂躁,这里的狗叫两声就歇下了,却惊起了夜蝉,唧呀唧呀地叫,显然是个昼夜不分的家伙。吴不赊沿着堤岸一路走,一路看,飞云关到云州城三十里,他走了小半夜。后面一段,河堤上的杨、椿、樟、梓突然就换成了柳树,柳枝摇曳中,就看见了云州城。靠近城墙栽柳树,是为了浪漫吗?肯定不是,恐怕是防患于未然,万一魔族攻到城下时,不让他们顺手砍了河堤上的大树做云梯吧。虽然那拖不了多少时间,但孤独绝望中的坚持,多拖一刻钟,便多了一刻钟的希望。

    安逸,富足,还有处处透露出的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决心,在吴不赊看到云州城时,一颗心已经完全沉了下去。除非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全都疯了,只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就决不会放弃这安逸平稳的生活,拖儿带女历经万险去穿越魔域,随他南归。云州城比飞云关要略微矮一点儿,但那巨大身躯透露出的厚重,却绝不是飞云关可以比拟的。银色的月光下,云州城就像一个张开双臂的巨人,傲视天地,无论是风雨,还是雷电,都休想动它分毫。吴不赊横穿数万里魔域,从没有一个魔国的城市能如云州城一般给他这么雄壮的感觉,人界的城池也很少有,哪怕是一些所谓大国的都城。

    出云水环绕着云州城,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吴不赊化木而过,老法子,沿墙攀上。夜已经深了,云州城却如精力充沛的少年,并没有睡去。吴不赊上到城头,入眼便是满城的灯火,远远近近,大大小小,是那么得多,在最远处与天上的繁星连成一片,仿佛天上的星,都化成了城中的灯火,又或者这些灯火,本就是天上的星辰。吴不赊几乎是痴了,呆立城头,好半天不知道动一下。到最后,他没有进城,反而悄无声息地退了回来。他已经彻底绝望:云州遗族是绝不可能跟他南归的,进城说项,只会闹一个天大的笑话。“看来我是没机会做回人了。”一路回走,吴不赊一路苦笑,虽然沮丧,脑子倒还很清醒,暗自寻思,“真个去邪月国当侯爷,那也不错,路上找个机会把傻丫头按倒了,还可以做白鸟国的驸马。对了,白鸟王的江山是现任国王抢傻丫头她老爹的,也就是我岳父老大人的,我把王位抢回来不为过吧。做了王,后宫三千不说,至少弄三百,要不也太寒酸了点儿。

    那几个心理阴暗的家伙也可以跟着本大王亨点儿福,象大嘴可以做个护殿将军,鹿家兄弟可以做左右神箭将军,桑刀儿嘛,对了,让他做个秘探头子,谁要想反本大王,桑刀儿一根丝弹出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嘿嘿……”

    “啪”,一条大鱼跃出水面,尾巴在河面上拍出清脆的击打声,吴不赊猛然就醒了过来,忍不住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心中却是一酸,他看到了一双眼睛,林微雨的眼睛,是那般的绝望。

    “微雨,我尽力了。真的,我真的尽力了。”他抱着脑袋,在一个树墩上坐下来。吴不赊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命运的手死死地压着他,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哪怕是抬一根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风轻拂,带来喃喃的低语,不是人言,是树语。这样的树语,人耳中听来,只是树叶沙沙的响声,但木长生是树精,吴不赊自然听得懂。先前也没在意,其实本来也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八卦——昨儿有人在前面的歪脖子树上吊死了啦,那树上总共已经吊死三个了,弄得歪脖子不招人待见,它自己也很郁闷;某某男女在对岸柳树下约会,居然就在树下做起了那种羞人的事;甚至有杞树忧天的,说,不会打仗吧?才过了小十年的安心日子,可千万别打仗,仗一打,说不定就要拿大伙儿开刀呢,刀劈斧锯的,好恐怖的。这样的树语便招来旁边树木一致的痛啐:呸呸呸,乌鸦嘴,大风吹吹去,小孩子的话不要听……说来说去,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吴不赊先前也没留意,后来不知怎地,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猛然就想到个主意,前后一想,越想越通透,猛击掌自语道:“反正是破罐子破摔,摔得好,破罐子砸死老神仙,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树语,吴不赊能听,当然也会说,随即便开猫口说树语,说:“听说有对凤凰要从南边来。整个云州,就出云水两岸的树最高大,凤凰要在云州停,肯定要在出云水两岸选一棵树落脚。凤凰是自高自大的家伙,喜欢别人恭恭敬敬的,如果哪棵树能向南低头,摆出有礼貌的姿态,那对凤凰说不定就会落在它身上。落凤之木,无灵也光,那份荣耀,可是有得吹了。”

    他这番话立刻就传了开去,树也八卦啊,而且比象大嘴更八卦,你想啊,树叶沙沙,那是多少张嘴,风捎树语,其实却比风还快,眨眼间,谣言就成了事实,半信半疑就成了确信不疑。也不知是哪棵树最先向南低头的,反正到天明时分,整个出云水两岸所有的树,全部向南弯腰低头,像极了一排弓腰低头的家仆,等着迎接它们的主人。

[ 本帖最后由 13511351 于 2009-1-18 14: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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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 圣女(下)

    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到后来,不但是出云水两岸,整个云州的树,前前后后全知道了,也全都向南低头。有的树还忿忿不平: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凭什么啊?你们身上长了花啊?嘿嘿,我也向南,我腰还弯得低些,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别说沾着灵气,咱就沾粒凤凰屎,那也是荣光。

    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便朝云州城走去。虽然这会儿开城了,他可不敢走城门,他顶上有妖气呢,云州城警惕性高,城门防备必然严密,如果进了城,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化成人身,找间面馆吃了早餐,然后便在城里乱逛,一边看城中风物,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没让吴不赊失望,中午时分,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

    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妖孽,有的说祥瑞,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那么大的树,风吹得弯吗?

    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树木也思乡啊,弯腰向南,是在南望故土。这话一出,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众人眼泪哗哗的,武士把栏杆拍遍,更有那文人骚客,诗如泉涌。自然,酒店里的酒,也像出云水一样,滚滚流出,铜钱银子,滔滔涌进。吴不赊在一边暗哼:“云州城里的酒店,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议论起来了,吴不赊也不急,在城中住了三天,到第四天,出城,再又返身进城。

    城门守卫果然严密,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而且功力相当不俗,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立刻便发出了警讯。百姓飞快地闪开,两侧城门瓮洞里,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长矛如林,箭点如星,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玄功高手电掠而来,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沉重有力,不是百姓在跑动,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

    “好家伙,果然了得!”吴不赊暗暗点头。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高高举起,朗声道:“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穿越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那队长手一举,道:“都不要动!”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你从南边人界来?”

    “是。”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吴不赊朗声重复,“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横穿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

    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伸出手,想接,却似乎又不敢,飞快地缩了回去,道:“吴使君稍等。”

    这时,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那队长跑过去,低声禀报。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他疾步走过来,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你头顶有妖光,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

    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微微一笑:“我若顶无妖光,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

    这话得体。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眯眯眼,笑起来太奸,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不眯,笑得也郑重,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很显然,他半信半疑。但就是这半信,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文牒充满了敬意,不敢验看。

    “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你小心警惕。”那将军吩咐那队长,随又命令道,“传令四门封城,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不许开门。”

    “是。”那队长大声应命,立即喝令关上城门,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还真是谨慎啊。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随后调一队士兵,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

    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而在宗庙,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神情各不一样,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吴不赊一现身,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司风为首。他早有定计,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这会儿他才意识到,活了这么多年,见人对事,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嘻嘻笑,眯眯眼,一般人或许不在意,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一眼就能得出结论:奸。

    不过他也纳闷:“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我没有笑?”仔细回想,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一脸凝重,其实还有点儿走神,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

    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回首大声道:“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

    吴不赊双手递上,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递给最左手的长老。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年龄可能也是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胡子最长,都垂到胸口了。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胖乎乎的,一脸和气的样子。与他相反,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司蛇长老个子最高,风度翩翩,竟是个老白脸?美男蛇?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

    “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吴不赊心下嘀咕,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他一直有些奇怪,这玉又不出奇,魔族要想冒充,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手一抛,将玉佩抛上半空,左手捏个剑诀,对着玉佩一指,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他忽地紫光大盛,玉上射出一道光柱,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威震西岳。

    “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四大长老齐声低呼,一齐拜倒。

    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天帝任命五岳帝君,各有三大信物,剑,印,玉。难道这块玉,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

    “这可是宝贝啊,我一揣数万里,竟没当回事儿。”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想来也是,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岂能简单。

    “云州遗族恭迎特使!”司风长老颤声长呼,霎时间礼乐齐鸣,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结果却没有。四大长老迎他入庙,互相见了礼。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事实上也不可能错,华夏之人,最讲究礼仪辈分,一站一座,各有位置,照着排名去猜,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

    文碟有两份,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无非是抚慰之意。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却是西门紫烟写的,有大赵国的印,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解释很简单,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

    四大长老看了文牒,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感谢天帝,感谢西岳帝君、感谢大赵王,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看得出来,四大长老异常激动,除了几句套话,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当然,也是守着礼仪,便是一肚子话,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

    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圣女居于圣殿,平时不理杂务,长老难决之事,便去圣殿请示。自有圣女始,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或者说,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一人成圣,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这些护法侍卫,个个都是玄功高手。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要知道,飞云关虽险,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

    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事实上,数百年来,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可见一斑。

    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显然已得到通报。吴不赊一行人到时,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一群白衣女子,有老有少,分为两排,最中间,是一个少女,白衣如雪,正是圣女颜如雪。

    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单薄的身子,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小巧的瓜子脸,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淡淡的眉,明眸如水。应该是有目如盲,可四目对视的时候,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更不是艳,虽然吴不赊确信,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应该是玲珑如玉,但美艳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

    是什么呢?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有一个早晨,突然下起了雪,一片雪花,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它是那么的晶莹,身姿是那般的轻巧,它在天地间独舞,所有的一切,都已失却了颜色。

    颜如雪,就是那片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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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到后来,不但是出云水两岸,整个云州的树,前前后后全知道了,也全都向南低头。有的树还忿忿不平: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凭什么啊?你们身上长了花啊?嘿嘿,我也向南,我腰还弯得低些,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别说沾着灵气,咱就沾粒凤凰屎,那也是荣光。

    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便朝云州城走去。虽然这会儿开城了,他可不敢走城门,他顶上有妖气呢,云州城警惕性高,城门防备必然严密,如果进了城,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化成人身,找间面馆吃了早餐,然后便在城里乱逛,一边看城中风物,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没让吴不赊失望,中午时分,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

    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妖孽,有的说祥瑞,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那么大的树,风吹得弯吗?

    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树木也思乡啊,弯腰向南,是在南望故土。这话一出,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众人眼泪哗哗的,武士把栏杆拍遍,更有那文人骚客,诗如泉涌。自然,酒店里的酒,也像出云水一样,滚滚流出,铜钱银子,滔滔涌进。吴不赊在一边暗哼:“云州城里的酒店,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议论起来了,吴不赊也不急,在城中住了三天,到第四天,出城,再又返身进城。

    城门守卫果然严密,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而且功力相当不俗,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立刻便发出了警讯。百姓飞快地闪开,两侧城门瓮洞里,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长矛如林,箭点如星,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玄功高手电掠而来,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沉重有力,不是百姓在跑动,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

    “好家伙,果然了得!”吴不赊暗暗点头。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高高举起,朗声道:“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穿越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那队长手一举,道:“都不要动!”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你从南边人界来?”

    “是。”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吴不赊朗声重复,“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横穿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

    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伸出手,想接,却似乎又不敢,飞快地缩了回去,道:“吴使君稍等。”

    这时,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那队长跑过去,低声禀报。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他疾步走过来,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你头顶有妖光,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

    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微微一笑:“我若顶无妖光,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

    这话得体。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眯眯眼,笑起来太奸,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不眯,笑得也郑重,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很显然,他半信半疑。但就是这半信,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文牒充满了敬意,不敢验看。

    “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你小心警惕。”那将军吩咐那队长,随又命令道,“传令四门封城,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不许开门。”

    “是。”那队长大声应命,立即喝令关上城门,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还真是谨慎啊。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随后调一队士兵,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

    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而在宗庙,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神情各不一样,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吴不赊一现身,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司风为首。他早有定计,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这会儿他才意识到,活了这么多年,见人对事,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嘻嘻笑,眯眯眼,一般人或许不在意,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一眼就能得出结论:奸。

    不过他也纳闷:“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我没有笑?”仔细回想,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一脸凝重,其实还有点儿走神,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

    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回首大声道:“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

    吴不赊双手递上,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递给最左手的长老。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年龄可能也是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胡子最长,都垂到胸口了。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胖乎乎的,一脸和气的样子。与他相反,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司蛇长老个子最高,风度翩翩,竟是个老白脸?美男蛇?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

    “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吴不赊心下嘀咕,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他一直有些奇怪,这玉又不出奇,魔族要想冒充,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手一抛,将玉佩抛上半空,左手捏个剑诀,对着玉佩一指,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他忽地紫光大盛,玉上射出一道光柱,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威震西岳。

    “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四大长老齐声低呼,一齐拜倒。

    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天帝任命五岳帝君,各有三大信物,剑,印,玉。难道这块玉,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

    “这可是宝贝啊,我一揣数万里,竟没当回事儿。”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想来也是,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岂能简单。

    “云州遗族恭迎特使!”司风长老颤声长呼,霎时间礼乐齐鸣,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结果却没有。四大长老迎他入庙,互相见了礼。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事实上也不可能错,华夏之人,最讲究礼仪辈分,一站一座,各有位置,照着排名去猜,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

    文碟有两份,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无非是抚慰之意。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却是西门紫烟写的,有大赵国的印,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解释很简单,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

    四大长老看了文牒,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感谢天帝,感谢西岳帝君、感谢大赵王,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看得出来,四大长老异常激动,除了几句套话,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当然,也是守着礼仪,便是一肚子话,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

    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圣女居于圣殿,平时不理杂务,长老难决之事,便去圣殿请示。自有圣女始,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或者说,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一人成圣,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这些护法侍卫,个个都是玄功高手。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要知道,飞云关虽险,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

    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事实上,数百年来,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可见一斑。

    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显然已得到通报。吴不赊一行人到时,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一群白衣女子,有老有少,分为两排,最中间,是一个少女,白衣如雪,正是圣女颜如雪。

    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单薄的身子,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小巧的瓜子脸,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淡淡的眉,明眸如水。应该是有目如盲,可四目对视的时候,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更不是艳,虽然吴不赊确信,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应该是玲珑如玉,但美艳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

    是什么呢?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有一个早晨,突然下起了雪,一片雪花,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它是那么的晶莹,身姿是那般的轻巧,它在天地间独舞,所有的一切,都已失却了颜色。

    颜如雪,就是那片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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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9-1-18 14: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正文 第二十六 艳福(上)

    “这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孩子。”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他本来是故作庄重,但与颜如雪一对,心中却是一片晶莹,好像给水洗过一般。“圣殿第十九代弟子颜如雪恭迎特使。”颜如雪俯身为礼,其声空灵清脆,如风过帘栊,玉佩丁当,吴不赊慌忙还礼。

    迎入圣殿,颜如雪与四大长老客座相陪,吴不赊说了天庭与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的歉疚与抚慰,以及盼望云州遗族回归及西门紫烟的计划,当然是以赵国的名义。

    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表示了感谢,还表示事体重大,急切间难以决断,千年间特使第一次来到云州,这样的大喜事,当使全族皆闻,因仓促之下不及准备,请吴不赊谅解,稍后当有一个盛大的仪式,恭迎特使。说了一会儿话,都是那种场面上的对答,四大长老在过了最初的激动之后,都显得心事重重。颜如雪年纪虽轻,却淡定得多,语气温婉,空灵纯净,与她对话,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随后以吴不赊远来辛苦为由,请他暂去休息。在圣殿左近为吴不赊清出了一座宅子,除了数百名士兵,更有两名白衣女子随身护卫。这两名女子都有四五十岁年纪,从称呼来看,该是颜如雪的师叔辈,也就是上一代没练成心眼的六大弟子中的两个。入住圣殿之旁,又出动这样的人物来保护吴不赊,可见圣殿对吴不赊的重视程度。

    “我的身份至少没被怀疑,但会不会跟着南归,那就难说了。”吴不赊心下思量,“万木向南低头的事,可能会作用,只怕不会太大。”但该做的已经做了,他已经尽了全力,云州遗族若不肯南归,他也没有办法。他又想到了颜如雪:“这云州遗族的圣女,不知道可不可以嫁人。要是可以嫁人,她这样的女孩子,却要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啊?”搜遍记忆,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黑七、木长生的,所有记忆里,竟找不到一个能与颜如雪般配的男子。

    晚间,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设宴给吴不赊洗尘。对于南归的事,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之间肯定有过争议,虽然嘴上根本不提南归这件事,但吴不赊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他当然也不会提,所谓无欲则刚,他心中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倒是言笑晏晏。他见多识广,颜如雪等人对现在人界所有的一切又充满了兴趣,争相提问,倒是一席尽欢。

    席间颜如雪起身了一次,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因为他搞不清颜如雪的有目如盲是不是真的看不见,如果真看不见,心眼能看见东西吗?如果心眼能看透人眼却看不到表面的东西,颜如雪行动之际,是不是要摸着走,或者是由弟子侍女之类引导?这一留意,他发现了件奇事,颜如雪袖中竟藏有一只鸟,麻雀大小,但明显不是麻雀,通体雪白。颜如雪走动之际,这只鸟或前或后,竟是在给颜如雪引路。

    “把自己眼睛练瞎了,却用鸟眼来代替,高明啊。”吴不赊暗暗感慨,“却不知那鸟是公的还是母的?颜如雪洗澡的时候,它会不会偷看?”吴不赊有过化身为猫调戏林微雨的经历,一看到那鸟与颜如雪寸步不离,首先便想到这一点,虽然这么想有些心理阴暗,但没办法,他就是一个这么猥亵的人。

    特使北来的事早已传了出去,而不论有什么样的争执,对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说,特使北来,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告祭宗庙,通报万民。随后数天里,一连串隆重而繁琐的礼节弄得吴不赊眼花缭乱、疲惫不堪。吴不赊不好溜出去,但却可以用游赏云州风物为名,公然去城里闲逛。他最想听到的话也听到了:难怪所有的树木都转头向南,原来是特使要迎我们南归啊。

    “看来没人知道是我弄的鬼。”吴不赊心下暗笑,但是否南归,却没有结论。到城里的任何地方,都会听到热烈的争执,有些还是激烈的争执,却没有任何一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支持回归的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争执到最后,不分高下的时候,颜如雪就会给抬出来:相信圣女,圣女的心眼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一点,是众口一词。

    在城中呆了几天,吴不赊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云州遗族的心里,圣女是全知全能的,是绝不会犯错误的。但吴不赊与颜如雪相处这几天,却没有觉得颜如雪有什么特异之处。颜如雪每天都会和吴不赊见几次面,聊一段时间,她对人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兴趣,什么都问。好多时候,吴不赊都会产生一种错觉,他面对的不是什么云州遗族的圣女,而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妹妹,娇俏清纯,又善解人意,和她在一起,哪怕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气闷。在她面前,自己心中特别得空灵,特别得淡,没有火气,没有欲望,没有烦恼,就像阳春三月坐在桃树下,沐浴着春风,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除了这一点,吴不赊感觉不到有什么特异之处,无所不知的智慧,洞察一切的慧心,神鬼莫测的机巧,惊天动地的神功,什么都没有。有时候,吴不赊甚至想出手试一试,突然出手偷袭,看看颜如雪有什么本事应对。可颜如雪那看不见东西的明眸对他轻轻一笑,他突然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时,颜如雪的背影必已消失半天。

    “还真是邪性啊。”半夜醒来,吴不赊会情不自禁地扯耳朵,“传言中能看透一切的心眼,难道就是用来陪人聊天的?”想不透,便不去想,也不问,既然对着颜如雪会有一种无力的感觉,那就干脆不用力,不管颜如雪要做出什么样的决断,都由她去。

    第七天,颜如雪与四大长老约见吴不赊,说云州遗族愿意随他回归人界。吴不赊非常意外,最初的一刹那,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但看着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诚挚中带着激动的神情,他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云州遗族真的……真的……决定南归?”吴不赊微微有些结巴,“所有人都回去?”

    “是的。”颜如雪点头,“云州遗族阖族上下,十二万四千八百八十一人,全部回去。”

    十二万人,老人、孩子、妇女,至少要占一多半,穿越数万里魔域,全部回去!吴不赊脑子里一时像是被灌满了糨糊,混混沌沌一片,呆了好一会儿才道:“照西门紫烟设定的路线,那个,我是说,先要过雪灵国吧?”“是。”司风长老做了个手势,一名侍女拿上来一幅地图,“照特使传达的线路,我们要到达魔鬼大沙漠,先要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跨五大鸡族控制的雄鸡原,最后才能进入大沙漠。”

    地图上看过去,云州城到魔鬼大沙漠,直线距离也将近万里。吴不赊脑子还是有些发蒙:“雪灵国好像是大国啊,占的地方可真宽。”

    “雪灵国也不算什么大国,若论国力,不见得比它边上的飞雾国强,在北方魔界,也不过中等而已。”司风长老摇着头道,“不过占的地盘确是不小。”颜如雪似乎明白了吴不赊心中在想什么,道:“我们不是直接横穿过雪灵国。”

    “哦!”吴不赊脑子清醒了三分,想来也是啊,从雪灵国中间穿过去,雪灵王又不是云州遗族的娘家亲戚,就那么眼睁睁看着?杀过去?云州遗族可不是象斧,那是十二万老少,心里盘算着,随口问:“你们的打算是?”司风长老道:“我们的打算是,绕一点路,先顺飞云江下去一千二百里,控制雪灵国的边境关卡锁灵城,从锁灵城东侧山麓进入雄鸡原,五大鸡族一直受雪灵国和飞雾国欺压,势力不强,横穿雄鸡原的风险不大。”地图上,云州城在飞云江北侧,南侧是雪灵国和飞雾国,横挡在南归的路上,再过去是雄鸡原,然后才是魔鬼大沙漠。司风长老的手指沿着飞云江往东,画一个弧,基本上错开了雪灵国,再斜斜切入雄鸡原,走直线,可直达魔鬼大沙漠东侧。

    这还差不多,吴不赊脑子又清醒了三分,想了想,道:“雪灵国控制着灭云城,我们顺飞云江而下,他们不会就那么看着吧?”

    “雪灵国当然不会眼睁睁看我们走。”司雨长老手往下一切,“所以我们的第一步是,打下灭云城,控制灭云城十天左右。控制灭云城的同时,以精锐的小部队飞流急下,赶在雪灵国醒悟过来之前,再打下锁灵城。锁灵城易守难攻,即便雪灵国醒悟过来调集大军攻打,短时间也攻不下来,只要我们入了雄鸡原,雪灵国再想挡住我们,可就难了。”

    看来他们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眼睛看不见,却立即感应到了他的目光,道:“吴使君觉得我们这计划有什么漏洞吗?”

    吴不赊虽然在扶风城当了将军也打了两仗,其实还是半桶水,战术上的排兵布阵他是不行的,但若从大的战略上卖卖嘴皮子耍耍阴谋诡计,倒是他的强项。不过云州遗族所处的环境地势他完全不熟,四大长老这个计划到底行不行得通,他是两眼一摸黑,完全插不上嘴,遂摇头道:“这一带我完全不熟,一切由圣女和四大长老决定好了。”

    颜如雪向四大长老坐的方向侧了下脸,道:“既然吴使君没有疑义,就这么决定了,择吉日告祭天地,随后开始准备。”又看向吴不赊:

    “因为是合族回归,老人、小孩比较多,所以准备的时间会很长。现在快立秋了,估计在明年春三月左右可以行动,四月左右进入雄鸡原,那时春草已生,天气转暖,也便于大队行动。对魔鬼大沙漠我们了解得不多,不过四五月的天气,应该也是比较合适的。吴使君觉得这样可以吗?”

    “看来他们确实是有过通盘筹算的了。”

    听她这么说,吴不赊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道:“我没有什么意见,准备得再长一点也是可以的。”

    决定一下,择吉日告祭天地,阖城沸腾,族民的脸上有各种表情,却并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吴不赊暗自惊异:“到底是颜如雪的威望真有这么大,还是云州遗族南归的心真有这么强?不可思议!”

    不过在城中逛了几圈后,他就明白了,云州遗族想回归人界的决心是一个因素,对颜如雪的信服是一个因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诡计起了作用。万木向南,偏偏他这特使来接云州遗族南归,两下凑合,便成了所谓的天意。天意不可违,这一点,促使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下了最后的决心。也是这一点,在颜如雪做出决定后,整个云州遗族没有反对的声音。得知真相,吴不赊躲在被窝里偷笑。他也只敢躲在被窝里偷笑,如果云州遗族知道所谓的天意竟是他的诡计,后果不堪设想。

    阖族南归,准备工作可就多了,小的不去说,大的首先就有两件事:一是暗里为攻占灭云城作准备;二是船,攻占灭云城后,雪灵国必会反攻,不会给云州遗族太长的搬迁时间,船越多,一次装运的人也就越多,守灭云城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同时也就会减少伤亡。攻打灭云城的准备在暗处,造船却是在明处,出云水两岸,一时到处都是船厂,吴不赊可就奇怪了,出云水是在山壁上泻下的,船造好了,怎么放入飞云江呢,也从山壁上放下去?那是船还是石头啊?不过这么简单的问题,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不可能想不到的,吴不赊也没问,不过他估计,出云水肯定是另有暗道,只不过外人不知道罢了。呆了几天,吴不赊想起了灭云城里的象斧几个人,不出去打个招呼,那几个家伙只怕会惹事。一天与颜如雪四大长老碰面,吴不赊便提了这件事,道:“我一路北来,途中收了几个兽人侍卫,他们现在在灭云城里,我久不出去,怕他们惹事,得去招呼一下。另外,既然要攻打灭云城,我也可以准备一下,到时做个内应。”

    他这话出口,四大长老一齐看过来,脸上的表情颇为丰富。他们会有想法,或者说有疑心,这很正常,换了吴不赊也是一样,所以四大长老的反应可以说是在吴不赊意料之中。唯一让他拿不准的是颜如雪,果然,颜如雪的表情一如往常,似乎还略带着两分欣喜:“能有内应,那是太好了,有劳吴使君。”

    “她当然不是傻丫头,肯定知道其中的关碍,可为什么这么自信呢?就不怕我泄露机密?也根本不怀疑我有可能是魔族的奸细,出云州城是为了通报他们的计划?难道心眼真能看透一切。”

    吴不赊心中暗叹,“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这夜,吴不赊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打了声招呼,出了云州城。看着他身影消失,司蛇长老道:“就算他的身份不假,让他去灭云城,我总觉得不妥。”“是啊,我也有这种想法。”

    司弦长老随声附和。司风、司雨却看着颜如雪。颜如雪没有马上回答,静了一会儿才道:“这些日子,我与他交谈,细察过他从呼吸到心跳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可以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这绝不会是魔族奸细设下的骗局。他说灭云城里有侍卫,也是可信的。担心他泄密,根本没必要。能横穿数万里魔域出使云州的人,绝不简单,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吴使君的事,不必我们去管。”

    心眼,并不像吴不赊想像的那样,未卜先知,看透一切,而是在最平常的地方洞烛识微,见微知著。吴不赊还是用老办法出了飞云关,进灭云城,到先前的客栈。隔半条街,便听到了象斧打雷一样的呼噜声,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他一把:“这家伙,拆房呢。”

    翻身上墙,察觉侧院有人走动,这会儿天色不早了啊,他心中好奇,沿着墙头走过去,探头一看,一胖一瘦一男一女,瘦的是店老板,胖的是他婆娘,肚子像个大水桶,两个奶子像两个吊着的大冬瓜。两口子一前一后在院子里转圈,胖老板娘的大奶子就摇啊摇地乱晃,不过没什么美感,要是换了叶轻红这么走动,两个奶子颤啊颤的,那才叫诱人。吴不赊扫一眼不想看了,扭头要回,忽听得胖老板娘暴叫道:“明天一定要跟他说。”瘦老板一脸苦相:“人家又不欠店钱,怎么好开口。”

    “什么叫不好开口!老娘的店子,不想做他生意了,行不行啊?”

    “可他那大斧子,”瘦老板要哭的样子,“爷爷啊,别说砍在身上,就是擦着点儿风,也是有死无生啊。”吴不赊先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听到这会儿明白了,这两口子在说象斧,好像是不想做象斧的生意。可又奇了,为什么呢,那瘦老板也说了,象斧不欠他店钱啊。

    “我不活了。”胖老板娘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下,张嘴哭道,“天天受他这呼噜的折磨,我宁愿死了算了。”

    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可就笑翻了,失脚从墙头上摔了下来。一只猫,打着哈哈从墙头上笑翻下来,可吓坏了店老板夫妻。胖老板娘尖叫一声:“妖怪!”

    噌一下跳起来,飞快地钻进房间,身手竟是敏捷至极。店老板别看瘦,还真赶不上她。吴不赊笑得猫打滚,好不容易爬起来,穿过中间的院子,回到这一面的侧院,途中听到象斧的呼噜声,忍不住又笑了一气。到这面院子里,在象斧巨大的呼噜声中,却还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水声,吴不赊心中一跳:“傻丫头在洗澡?”

    水声来自一侧的厢房里,吴不赊猫手猫脚摸过去,到窗下,一纵而起,猫脚倒挂金钩,蘸一点唾沫打湿窗纸,戳一个小洞看进去。房中央,摆着一个浴盆,一个女孩子屈身坐在浴盆里,往身上撩着水。吴不赊一眼看见,身上立刻就像着了火,通身都热了起来,眼睛当然也不看好地方。不过只扫了一眼他就有些发愣了:不对啊,怎么小了?什么东西小了?奶子啊!吴不赊不看好地方,第一眼看的就是奶子。

    叶轻红的裸体他没见过,但平日里隔着衣服见多了,那可是有料啊,十足真金。若说是衣服撑的,他可是在叶轻红奶子上划过圈圈,料足质优,绝非假冒伪劣。可这会儿看到的,却是缩小了差不多一大半,小小的鸽乳,比吴不赊的拳头大不了多少,倒还挺好看,紧绷绷的,峰尖一点儿殷红,小小的,嫩嫩的,异常得秀气,沾了水,像给晨露打湿的红豆。这绝不会是叶轻红的奶子。

    新品上市,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疑惑。洞小看不清楚,他把身子移了一下。往上看,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十四五岁年纪,小小的瓜子脸,还没完全长开,却有着惊人的秀色。见过了西门紫烟和颜如雪,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女了,可见了这小女孩儿,却仍然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如果说西门紫烟是秋夜带霜的冷月,颜如雪是冬晨飘逸的初雪,叶轻红是夏至喷火的青椒,这小女孩儿,就是春风中堪堪抽芽的柳尖。仅就相貌来说,林微雨远不能和这几个女子相比,不过林微雨是吴不赊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孩子,心爱的人,身上会有另外的一些东西,那东西勾心,牵肠挂肚,与外在的相貌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小丫头长大了不得了。”吴不赊心中暗赞,却又疑惑,“这丫头哪来的?店老板的女儿?那胖婆娘养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还真是鸭婆子生出凤凰来了。不对啊,店老板的女儿怎么在这边院子里洗澡?”

    心下嘀咕,眼睛自然也不会闲着,拼命在那女孩子的裸体上扫来扫去,只恨不得咬一块下来,一时没留意,呼吸稍微急了点儿,却就被那女孩子发觉了。这女孩子竟练有玄功,而且功力不低,灵力扫过来的同时,手忽地一挥,打飞刀的姿势,打出的却不是飞刀,是一股水波,水到中途,竟然凝成冰箭,急射过来。这女孩子挥手时,小腰扭动,两个小小的乳房轻轻地颤动,说不出得诱人。

    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呆了,直到冰箭快射到面前才蓦然惊觉,百忙中一个老猫扭腰,凌空翻出,冰箭从额前数寸飞过,猫眼差一点儿完蛋。冰箭掠过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另一边房里立时传出叶轻红的声音:“小丽,什么事?”

    “傻丫头认识这女孩子,很好。啊呀,得走,傻丫头知道我会变猫的,出来见到我偷看女孩子洗澡,这个老脸无皮,不臊也光啊!”吴不赊心中电转,飞溜出院子。还好,叶轻红并没有追出来,不过暂时也不好回去了。马上回去,傻丫头虽傻也会生疑,若洗澡的是傻丫头,看了就看了,她要敢问,吴不赊敢当面承认,不怕傻丫头翻脸。再说她知道了也只会红脸,红脸可爱啊,顺便还可以调戏一番。但偷看另外的女孩子洗澡就是两码事了,前者勉强可以算得上闺房之乐,虽然还没把傻丫头真个吃下嘴,也算得上是碗里的肉了,后者却是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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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 艳福(下)

    虽然吴不赊一直认为,道德就是个婊子,谁给的钱多就会对谁张开腿,可婊子也要立牌坊不是,尤其傻丫头有些较真,或许,还会有些吃醋,所以绝不能让她知道。不能回店里,那就在城里溜达,这一溜不要紧,至少看到了一百场人肉大战。这也罢了,最搞笑的是,给母猫调戏三次,引来至少十只以上醋火中烧的公猫。最后还引来了狗,“汪、汪、汪”,狗拿耗子也算了,管猫的闲事,明显捞过界了嘛。

    吴不赊一怒之下,猫爪一敲,狗眼翻白,找个废园子把狗剥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天气热,狗肉下去,心里猫抓一样得难受。突然看见一家妓院。有办法了,进去找两个妓女解决一下内部问题。这还是他头一次遭遇兽人女子,两女都是兔族,娇小玲珑,丰满白嫩。三人战斗临近高峰,二女的短尾巴乱颤,有如抽筋,别有一番韵味儿。这让吴不赊对叶轻红充满了期待,他先前一直有个想法,抱了兽人女子上床,看着那尾巴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呢,万一真有心理障碍就麻烦了。

    一试,不但没障碍,还格外上火。两个姿色平平的妓女就这样了,如果是叶轻红,嘿嘿。狂战数场,心里的邪火这才堪堪平息,天也亮了,回店里来。象大嘴几个都在店里吃早餐,叶轻红和那叫小丽的女孩子都在。象大嘴四个一桌,叶轻红和小丽一桌。

    小丽穿着一袭水湖绿的薄罗衫子,梳着三丫髻,清爽中带着三分稚嫩,有如晨光中初出水的菡萏,任何看到她的人,都会眼光一亮,却绝不会生出丁点儿色欲的幻想。不过吴不赊这个人也许是心理过于阴暗了,他竟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昨夜看到的情景,水湖绿衫子不见了,是清秀玲珑小巧妩媚的裸体,小腹腾的一下就热了起来,生似着了火。

    “公子!”象斧几个看见他,都一脸兴奋地站起来。叶轻红过来:“公子你回来了,吃了早餐没有?”

    “没有。”傻瓜这会儿才说吃过呢,吴不赊摇头,眼光顺便就扫到小丽身上,道,“她是?”

    “她叫小丽,身世孤苦,流落街头又生了病,我刚好上街撞到,就带了回来。”叶轻红说着拉过小丽.“这是我家公子。”

    小丽盈盈拜倒:“小丽叩见公子。但求公子收留,为奴为婢,皆心甘情愿。”

    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天上掉美女啊,吴不赊乐得差点当场抽疯,忙伸手相扶:“快起来,快起来!小丽是吧,姓什么啊?”

    扶得实,这一下顺手便宜是绝对要占的,触手处,冰如玉,滑如丝,手感真是好极了,吴不赊心下更乐。

    “婢子姓刺。”

    “啊?”吴不赊愣了一下,心下嘀咕:“姓刺?刺丽?刺你?不是吧!”看刺丽,神色正常,难道真有姓刺的?不过魔界有很多怪姓,姓刺也不稀奇吧。

    “好好好,来来来,先吃早餐。”

    吴不赊打个哈哈,在叶轻红这一桌坐下。叶轻红早替吴不赊叫了早餐来,刺丽还不敢坐,站在吴不赊身边要服侍他用餐。

    “你也坐下吃,在我身边,没有那么多规矩的。”吴不赊笑着拉她坐下,很亲和的样子,那个,手感真的是好啊。刺丽看一眼叶轻红,叶轻红一笑:“坐吧。我早说过了,公子是个大好人,而且很随和的。”

    “哦,傻丫头在背后会说我的好话吗?”吴不赊斜眼看着叶轻红。叶轻红与他目光一对,俏脸却是微微一红,吴不赊立马就明白了,好人可能是说了,不过色狼的评语估计也跑不了。哼哼,这样更好,公子调戏丫环,天经地义,虽然是小丫环,可没说小丫环不能调戏,先吹了风,更方便下手。叶轻红可能猜到了吴不赊心中的阴暗念头,俏脸更红了。刺丽看叶轻红脸红,她小小的脸也红了,大美人脸红和小美人脸红,各有各的美。吴不赊一时看得有些发呆,讨厌的象大嘴却又来打岔:“公子,药采到没有。”

    “怎么了?”吴不赊有些恼,“这么好吃好喝的住着不舒服啊?你别说你不舒服,有人还巴不得你不住呢。”

    想到瘦老板和胖老板娘半夜里转圈子的事,吴不赊差点又笑起来。“原来公子已经知道了啊。”象斧气呼呼的样子.

    “我们又不欠店钱又不闹事,竟然要办什么暂居证,还要十两银子一个人,真是气死了,要不是老大拉着,我一斧子劈死他。”

    “暂居证?”吴不赊有些发愣,象斧说的看来是另一码事,“暂居证是什么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啊,随便到哪里住店,最多就是登记一下吧。”他看向叶轻红:“大家都办暂居证了?”

    “是。”叶轻红点头,“他们说灭云城是魔界中唯一靠近人界的城市,有些特别,对外来人口管得严些,但凡居住超过七天的,就要办暂居证。我不知道公子什么时候回来,所以连公子在内,大家都办了。”

    “四……五……六……七,七十两银子。”吴不赊顿时就怒了.“他们怎么不去抢?”

    “公子,是我不对。”见吴不赊作恼,叶轻红有些慌神,“我……我……”

    “你没做错。”吴不赊摆手止住她的歉意,嘿嘿两声,“暂居证,很好,很强大。”见他着恼,象斧更是风随火势,道:“公子,只要你点头,我立马去劈了那衙门,反正公子的药也采到了,我们一路杀出去就是。”他这一叫,瘦老板和店中吃早餐的几个人都向他看过来。吴不赊留意到了这些人的目光,心下电转,哈哈一笑,道:“算了,几十两银子嘛,小事。药我见到了,还没熟,咱们还得住下去呢。吃好了没有,吃好了回房。”听他说还要住下去,瘦老板两眼翻白,生似给人勒住了脖子。

    吴不赊心中偷笑,回到房里,对象斧道:“管住你那张嘴,别有事没事穷咋呼,记住了,咬人的狗不叫。”

    “我又不是狗。”象斧嘟嘟囔囔,出房和鹿家兄弟几个胡吹去了,只一会儿便传来他打雷一样的嚷嚷声。吴不赊暗暗摇头,心下凝思:“做内应,到时让他破门是把好手,不过这么爱嚷嚷麻烦,鹿老二、桑刀儿也是两个惹事精,这么一住大半年,非惹出事来不可。”刺丽泡了茶来,是那种细白的小茶杯,她小巧的手托着杯子,有一个指头搭在杯上,一样得白,或者更白三分,恍眼之间,吴不赊竟然有点分不清哪个是杯子哪个是手。

    “她练有玄功,这手也不是做惯丫头活的手。”吴不赊心中掠过一个念头,“她必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非富即贵,不会和傻丫头一样,也是个什么公主吧?”

    吴不赊一时间为自己的这个念头兴奋起来,“两个公主丫环,要是抱上床,一床上躺俩公主,哈,我家二弟只怕要兴奋到爆裂。”端茶递水本是叶轻红的活,刺丽做了,叶轻红便有些无所事事,眼见吴不赊盯着刺丽看,她倒有些脸红了。因为吴不赊一路上对她也是这样,盯着看,端茶递水的时候,顺手就会占占便宜,虽然不用强,却总是让人防不胜防,也没法防不是。看吴不赊现在的眼光,明显又打上了刺丽的主意。

    “公子,”叶轻红轻咳了一声,引得吴不赊转头看她,“这几天住店,总共用了三两多银子,但办那个暂居证用了七十两,剩下的都在这里了。”她手里托着一张金叶子和几锭银子。

    “你收着吧!”吴不赊不接,“以后日常的支用就从你这里走,象斧他们几个,每月五两的零花银子,小丽也一样,你按月给吧。”发月例银子,一般都是主母的活,吴不赊要叶轻红发,把她当什么人啊。叶轻红“啊”的一声,一张脸霎时间红得有如西天烧着的晚霞,捧着银子,不好收,也不好推。吴不赊心下偷笑,他就是喜欢看她羞窘的样子,美人脸红的时候,是最可爱的时候。

    “对了,你带小丽去逛过街没有?”吴不赊转换话题,美人害羞很可爱,却不能让她羞急了,“要不本公子带你们逛街去?”

    “好啊!”叶轻红立马答应,刺丽脸上也露出微微的向往之色,逛街永远是女人的最爱,不分公主还是丫环。吴不赊提出去逛街,其实有个另外的想法,想找个略偏僻的地方租个宅子,搬出客栈去。不过明面上当然不会说出来,陪逛街就是陪逛街,陪逛街而顺便租房子,那叫一举两得。租房子而顺带逛街,那叫没品味,一定会给美女们鄙视到全身起毛。刚出店门,咚咚咚,象斧踩着大街而来,声若擂鼓,老远就叫道:“公子,公子,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吴不赊眉头微皱,先前不觉得,但一想到要做内应,象斧的一切突然就非常刺眼了,无论是那庞大的身子巨大的斧子还是打雷一样的嗓门,都过于夸张。他这样的人,一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而做内应,最重要的就是低调,隐密。万目关注,这内应还怎么做?

    “我听说雪灵城要举办一年一度的斗鸡大赛,我们去看吧,免得呆在这鸟城里憋气。”

    “斗鸡有什么看头?”吴不赊刚要一口拒绝,却猛又把到嘴边的“不”字吞了回去。因为他眼角余光瞟到,在听到斗鸡两个字时,刺丽突然变了脸色,那小小的春蕾一般的脸,突然就绷紧了。

    “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斗鸡不是一般的斗鸡呢。说是斗鸡,其实是斗人。”象斧兴奋得口沫横飞,“只因为是鸡族的人相斗,所以叫做斗鸡。”

    “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他这话也引起了吴不赊的好奇心,不过吴不赊真正的好奇心是在刺丽身上,嘴里说着,眼角余光始终瞟着刺丽。当听到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这话时,刺丽脸色大变,牙关明显在死死地咬着,眼中射出极度激愤痛苦之色,秀气的手紧紧绞在一起,小小的身子似乎因过于激动而在轻轻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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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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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 推倒(上)

    “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吴不赊心念电转.“鸡族,难道她和鸡族有关系?”

    “是啊。”象斧道.“我可打听清楚了,雪灵国和飞雾国年年去雄鸡原打猎,不是猎动物,是猎人,猎五大鸡族的人,然后在每年的秋季,两国以猎来的鸡族武士相斗,名为斗鸡。热闹着呢,公子,反正我们在这鸟城里住得也憋气,不如去看斗鸡吧。”

    “看斗鸡,行啊!”吴不赊对看斗鸡本身没什么兴趣,说起来,他对任何热闹感兴趣的都不是热闹本身,而是热闹带来的商机。斗鸡也好斗人也好,他兴趣都不高。这会儿之所以答应,有俩原因:一是把象斧带出城,免得在城里闹出事来,引起官府的注意,给将来作内应带来麻烦;二是刺丽古怪的表情引起了他的好奇,说斗鸡就变脸,看斗鸡会怎么样呢?

    既然要去雪灵城看斗鸡,街也就不逛了,买了辆马车,叶轻红、刺丽坐车,吴不赊骑牛,鹿家兄弟几个都骑马。只有象斧吃点儿亏,骑的是自己的两只大脚板,没办法,这世上就找不到他能骑的马。众人一路赶往雪灵城。雪灵国人口不是太多,两百多万,但占的地盘特别大,相对于邪月国也小不了多少。

    灭云城到雪灵城,竟有一千五六百里,中间要穿过七八座城池。马车慢,走了将近十天才到雪灵城,倒刚好赶上斗鸡大会。雪灵城虽是雪灵国的都城,城池却不是很大,大约只有云州城一半的规模,人口估计也不到十万。不过由于举行斗鸡大会,来看斗鸡的人不少。不但有雪灵国的,甚至周围一些魔国也有不少人闻讯而来。看热闹的、做生意的,至少进来三四万人,把一座不大的雪灵城挤得满满当当。

    放眼望去,满大街到处都是人,热闹非凡。象大嘴几个都是好热闹的,看见人多就傻乐,也不知乐什么。吴不赊懒得看他们几个的嘴脸,倒是一路留意刺丽,那小小的眉眼间一直笼着一层忧色。吴不赊也不问,可以肯定,刺丽必然与鸡族有关,如果她不是鸡族人,那就是鸡族有与她关系亲近的人。说起来吴不赊特别后悔,那天撞到刺丽洗澡,只顾盯着人家奶子看,却忘了看看屁股。也不对,严格说起来,屁股也看了的,只是把屁股上的尾巴自动过滤了。当时要是留了神,从刺丽的尾巴上,该可以判断出她是不是鸡族。后面可就没机会了,沿路叶轻红两个也洗澡,也许是那天洗澡被偷看,两丫头留上了神,每次洗澡,都是一个洗一个把门,再没给过吴不赊机会。吴不赊也不好去问叶轻红,他担心问得不好,惊动了刺丽。雪灵城每年都会举办斗鸡大会,可能是举办的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因此虽然拥进雪灵城的人多,都还能找到住宿的地方。

    有不少人家干脆就拿自己家的院子出租。吴不赊一行人在城东租了个独院,小小一个内外两进的院子,一天的租金就要一两银子。贵啊,拿鹿银弦的话来说就是:贼贵。不过吴不赊还是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特意租这种内外两进的院子,他有目的,他确信,刺丽身上有秘密。如果有机会,她就会有所行动,那就有了揭开她身上秘密的机会。

    象斧四个住外进院子,吴不赊和两女住里面。内进有一正两厢三间房,本来刺丽都是和叶轻红住,这会儿却说要一个人睡,吴不赊装做不知道,心下却是暗喜:有戏。托言路上有些累,刺丽早早就睡下了。吴不赊进屋,坐床上练功,竖耳朵留意着刺丽房里的动静,突地想到一事:“不行,傻丫头功力不低,刺丽穿窗出房,要是被她发现了,戏就没法唱了,得先封住傻丫头的嘴。”

    吴不赊住正房,叶轻红和刺丽一左一右睡两边厢房,吴不赊下床,就从地底下钻过去。叶轻红还没睡,盘膝在床上练功。吴不赊虽然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刚一露头,还是立马被叶轻红发觉了。叶轻红的剑就放在床边,她反手就握住了剑柄。吴不赊脑袋先钻出来,急忙把手指头放到嘴边轻嘘一声,运玄功凝音成丝,送入叶轻红耳中:“别出声,小心惊醒了小丽。”

    叶轻红看清是吴不赊,一愣,再听了他这话,不知想到了什么,刹那间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想站起来,却又改了主意,猛一下钻进被子里,把整个身子紧紧裹住,双手还死死地攥着被子边缘,脸也遮住半边,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受惊的小兔子,又羞涩又紧张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这个突兀的举动,倒把吴不赊弄呆了,伸着个脑袋傻看着,都忘记把整个身子拔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一时间哭笑不得。天地良心,钻过来那会儿,他真的没往那方面想,但叶轻红这么一弄,反到勾起了他的色心,一时小腹发热,脑袋往前一伸,整个人就到了床边。

    眼见吴不赊靠近,叶轻红脸更红了,轻叫一声:“公子,不……”吴不赊倒也不急,眯眯笑道:“什么?我没听清楚,不什么?”

    他装作侧耳朵的样子,把脑袋又伸过去一截。叶轻红急促的鼻息几乎都要吹到他脸上,很热,也很香,美女的气味啊,尤其是美女害羞激动的时候,那热热的鼻息里,仿佛有一种神秘的香味,特别诱人。

    “不……不要。”

    “不要什么?”吴不赊笑,再凑近些,深深地吸口气,一脸迷醉的样子,这表情落在叶轻红眼里,那不是迷醉,那是淫荡啊。她心跳得更急了,却又无法说出来,不要,不要什么,大色狼,不要碰我,但这话不能说啊。“不要什么啊,怪了,今天这耳朵,怎么就听不清呢。”

    吴不赊还装傻,手却不客气地伸了出去,伸向叶轻红的面颊。看着伸向自己的手,叶轻红如见魔爪,情不自禁地往后缩,可人在被子里,能缩到哪里去。她倒想拿被子把脸也蒙起来,可又怕吴不赊动其他地方,不敢不看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吴不赊手抚到自己脸上。

    吴不赊用的是食指的指背,轻触叶轻红的脸。她的脸通红滚烫,轻触处,几乎有些烫手,却又是那么的舒服。而在叶轻红的感觉里,却不是舒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可怕,一被吴不赊的手挨上,整个身子就像被雷击中了,又麻又酥,再也不能动弹,只是双手紧紧地攥着被子,口中惊惶急叫:“不要,公子,不要。”

    手指体验着那种如丝滑般的感觉,吴不赊身子也热了起来,但叶轻红双手紧攥着被子,他无法再像上次一路摸下去。他不想用强,对美人用强就像牛嚼牡丹,太煞风景。天热,被子薄,叶轻红双乳却又过于丰满,虽是躺着,一眼看去,仍是波涛如怒,峰峦如聚。

    吴不赊手从被子上滑过去,一路下去,顺坡而上,却如逆水行舟,不急不徐又坚定有力地滑向峰顶。叶轻红经历过一次,尤其那最后的一弹,差点儿弹得她魂飞魄散,后来甚至好几次梦见,醒来时身上就有好多羞人的感觉。这会儿眼见吴不赊故技重施,她又惊又羞又怕,偏偏躲无可躲,惶急中却想到个主意,猛地一翻身,趴在了床上。这个姿势,把身前的重要部位都遮住了,却把一个丰硕的香臀凸在了吴不赊眼前。

    被子这么一翻之下,大半掀开了,根本遮不住身子,她是换了睡衣裤的,下身就一条薄薄的睡裤,身子紧张之下又绷得紧,把两瓣香臀清晰地勾勒了出来。那种诱惑,其实比胸前的双乳更诱人。而最要命的是,上面的睡衣一翻之下撩起了一截,露出了一截细白的腰肢。

    吴不赊眼光立马就直了,手毫不犹豫地伸出去,像抚摸一件珍贵的瓷器一样,抚上了叶轻红的细腰。肌肤相接,叶轻红“啊”的一声轻叫,肌肉猛地一缩。她的小蛮腰本来就是韧劲十足,这一绷紧之下还带着轻轻的颤抖,那种诱惑,真的能叫人发狂。吴不赊顺着腰肢往下滑,从裤腰滑了进去。叶轻红大惊,身子侧抬,惊叫:“公子,不要。”

    下身同时往里缩,她却没注意,这么一抬起身子,压着的上半身就松开了。吴不赊手顺着腰肢往上一滑,那真是滑啊,几乎就收手不住,猛地撞上一堆软肉。他顺手就抓住了,真大,他一只手根本抓不过来,而且又软又滑,从五个指缝里往外挤。他这一下实在太快,叶轻红反应不及,惊叫一声,身子急急压下时,却连吴不赊的手一起压住了。吴不赊就势便倒在了她身上,还作鬼作怪:“啊呀,你压着我手了,好痛。”

    那么丰软的地方压着他手,会痛吗?可惜叶轻红实在是羞得出不了声,否则真是要骂出来了。她倒是个好人,抬了抬身子,意思是,压痛你手了,抽出去啊。可惜吴不赊得了便宜卖乖,不但没抽出去,趁着能动,反而着力抓了两把,把叶轻红抓得全身稀软。

    更可怕的是,吴不赊突然吻上了她的耳垂。她只觉耳垂一热,脑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再也不能想任何事情,身子也完全软了。到这会儿,可以说,叶轻红已完全是吴不赊口中的肉,随便他怎么吃了。吴不赊有着对付女人的丰富经验,自然也感觉得到,便也不客气,把叶轻红身子轻轻一翻翻转来,手往上一推,宽松的晚装就推了上去。叶轻红两个丰硕无比的乳房便如两堆雪浪呈现在他眼前,还在微微地荡漾着,仿佛无声的呼唤。吴不赊手抓一个,俯嘴便含住了另外一个,随即全身火发,伸手便脱自己的衣服。好死不死,便在这时候,吴不赊耳中突地传来“吱”的一声轻响,是窗子被推开的声音。吴不赊一个激灵,万分不舍地抬头,凝神倾听,那“吱”的一声明明就是刺丽房里传出来的,可这一声过后,那边却没了动静。吴不赊一愣之下明白了,刺丽没什么经验,窗子的响动惊动了吴不赊,也吓住了她自己。他在叶轻红身上听动静,刺丽铁定也在那边的窗子边上尖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

    这中间的关窍,吴不赊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眼睛一扫就有了主意,俯嘴去叶轻红乳上“叭”的亲了一下,这一下响,还加上叶轻红的一声呻吟。“听房,小脸儿该是红了吧!”

    吴不赊暗笑,口手还不停,只尖着个耳朵。至于叶轻红,已经完全陷入迷糊中,星眸如醉,鼻息急促,外间的一切,全然不闻不问。果然,这边响动一起,那边马上就动了,有微微的掠风声,该是从后墙翻了出去。吴不赊抬起头,叶轻红乳尖给口水打湿了,在夜光中闪现着诱人的光芒。加上叶轻红的娇喘低呻,离开与留下,要在这两者之间作一个选择,真难啊。吴不赊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最终是想明白了,叶轻红是自己碗里的肉,迟早总是可以进嘴的,刺丽身上的秘密却藏在别人的锅里,还是先逮着那个要紧。

    分清主次,吴不赊不再犹豫,一跳,下了床。他一跳下来,倒是惊醒了叶轻红,星眸微睁,与吴不赊目光一对,又急急闭上。吴不赊轻声一笑,去她嘴上“叭”地亲了一下,道:“小丽出去了,我跟去看看,你乖乖在家里睡觉,等我回来。”

    说着将身一摇,化身为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小丽出去了?”叶轻红一惊起身,要问缘由时,早没了吴不赊身影,想要坐起来,却猛然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样子,睡裤滑下了一截,上衣更给推到了双乳之上,两只硕大的乳房就那么光光白白地挺立着,一只上面还沾着吴不赊的口水,在夜色中发着暧昧的光芒。

    “啊!”叶轻红一声轻叫,身子一下就羞得软了,急钻进被子里,紧紧地裹着,半天不敢动一下,红红的脸上却慢慢现出了笑意,低低地骂了一声:“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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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 推倒(下)

    叶轻红最初见到吴不赊时,在她眼里,吴不赊是真正的坏人,居然给邪月王治阳痿去祸害女人,再没比他更坏的人了。后来鸣凤镇救人,虽然救了数万百姓,竟然要叶轻红以身相抵,不说全是坏人,至少也是个奸商。真正完全改观,是后来的送亲,想着自己清白的身子,要巴巴地送给邪月王去凌辱,叶轻红的心就仿佛堕入了十八层地狱,再见不到一丝阳光。

    可吴不赊一条无中生有的奸计竟把她救了出来。从那一刻起,吴不赊在她心里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再加上后来一路上真真假假的调戏,少女的心啊,再不属于自己。

    所以,今夜吴不赊摸进房里,她心生误会后,不是拒绝,而是莫名其妙地钻进被子里。色狼进屋你往被子里钻,这与其是说躲避,不如说是隐隐的诱惑了。在少女的心里,坏人是有很多种意思的。

    吴不赊突然就打了个喷嚏,狗打喷嚏天大晴,猫打喷嚏起灰尘,离地面太近啊。他可不知是叶轻红在念叨他,心里反而寻思:“难道方才伤风了?不至于啊,衣服都没脱呢。”

    猛地缩头,原来刺丽突然停步往后看过来了。

    刺丽功力虽赶不上叶轻红,但也不弱,至少能飞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她不敢飞,雪灵国的国都里,警备森严,高手众多,在空中乱飞,灵力波动被玄功好手发觉,岂非自找不痛快?所以只是展开身法在街头急奔,吴不赊的猫喷嚏虽然不太响,还是惊动了了她。她也看见了吴不赊,不过街头上的一只野猫,没人会在意。

    她扫了一眼,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前行。她似乎在找什么,又不能确定的样子,奔了几条街,突地“喔喔喔喔”地叫了起来。她学的公鸡叫,略有些怪异,不过若是隔远了听,还是听不出来的,真只以为是哪家的小公鸡发了癫,半夜打鸣呢。她突学鸡叫,吴不赊又是吃惊又是好笑:“还真是只小母鸡啊,学小公鸡叫,怎么着,找鸡哥哥呢。”想到鸡哥哥,他心里不自觉就有了两分酸味儿.

    “这么小就有了鸡哥哥啊,小母鸡发春倒是早。”他也不想想,人家发春早不早,干他什么事?心理阴暗啊。

    刺丽叫了两声,停下来,凝神细听,倒是引发了几只骚鸡唱和。难怪把诗人叫骚人,彼此唱和,不就是这个味儿吗?骚哥哥……骚哥哥……喔喔喔……咯咯咯……刺丽却有些失望,显然这些唱和的骚鸡中没有她的鸡哥哥。她拔步又走,奔出数条街,停下来又叫。吴不赊在后面看着她叫,一肚子酸意中,不免就往猥亵处想:“要是把这小母鸡抱上床,弄到好处时,是不是也会这么喔喔喔地叫啊,那倒是别有一番韵味儿了。”

    刺丽走走停停,又过了几条街,远处突然传来应和声。就吴不赊听来,好像也没什么两样,无非就是骚哥哥啊什么的,可刺丽身子却明显地抖了一下,立刻便迎着那叫声掠了过去。“找到骚哥哥了。”吴不赊心中低叫,跟着溜过去。叫声是从一堵大墙后传出来的,刺丽在墙下听了听风声,飞身掠了上去,一闪不见。

    吴不赊也跳上去,先以为是栋什么大宅子,上去一看才知道不对。围墙后,竟是一个极大的广场。广场周围有几栋房子,整体看上去,就是一个大的演兵场,也确实有兵。广场前后两角有刁楼哨卡,布有岗哨,还有一队巡哨,围着左面的一排房子不停地转圈巡逻。右面也有一排房子,里面呼噜声震天,吴不赊估计了一下,里面至少睡有五百人。“这是什么地方,守卫森严啊,难道小母鸡的鸡哥哥是雪灵国的军官?好像不对啊。”

    吴不赊心中疑惑,眼光一扫,找到了刺丽。她正伏在一株花丛后面,那队巡哨一绕到屋后,她立时就动了,小巧的身子像乳燕一般贴地急掠,一眨眼便摸到了左面的屋子前,消失在围墙后。吴不赊跟着跑过去,他是猫啊,翘起尾巴狂奔也没人在意的,到屋前翻墙而上,只见里面一个大院子,一排房子。

    刺丽小小的身子蹲在一间房子的窗台上,那个窗子的窗棂竟然是铁铸的,窗棂比刺丽的手臂还要粗,刺丽进不去,只是把双手伸了进去,里面有一双大手握住了她的手,刺丽口中在低低地哭叫:“哥……哥。”

    “真的是来找哥哥?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吴不赊心下嘀咕,围墙隔得远,看不见房子里的情形,见院中有棵大树,下墙上树。吴不赊终于看清了,握着刺丽手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汉子,高大壮实,脸颊有些削瘦,给人一种苍岩一般的感觉。

    “小丽,你没事就好,我就怕你落到那帮畜生手里。”这汉子也很激动,上上下下地看着刺丽,还伸手去摸她的脸。吴不赊几乎马上就确定了,他是刺丽的亲哥哥,他看着刺丽的眼神里,是纯粹的亲情。

    “我没事。”刺丽哭着摇头.“他们打伤了我,但没捉到我,我一路逃到灭云城,被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哥,你呢,你是不是被他们选中了,要做斗鸡武士?”

    “是。”她哥哥一脸无奈,“我不答应不行,我一天不答应,狗王就一天杀我们十个族人。”

    “可是你会死的。”刺丽“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沙杀煞太厉害了,你打不过他的。”“那没有办法。”她哥哥摇头.“小丽,别哭了,你快走,小心被狗王的人发觉。”

    “不。”刺丽摇头,一脸坚决,“哥,我要救你出去。”说着,跳下窗台便要去找门。

    忽听到一声冷笑,风声骤起。吴不赊急扭头,左面围墙上,跃上一个人来,这人三十来岁,中等个头,却极为粗壮,下身一条灯笼裤,上身就是个短褂子,扣子也没扣,露出胸前浓密的金毛,长相凶横,暴着个大牙齿。一看他牙齿,吴不赊就笑了,他大舅子的,竟是镶着满嘴的金牙。“半夜鸡叫,我就知道不对。”

    这汉子“嘿嘿”一笑,看清刺丽相貌,顿时射出满眼淫光来,“原来是个小美人啊,好极了!你就是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九斤丽吧,果然是名不虚传呢。”

    五大鸡族,分别是沙鸡族、松鸡族、九斤黄鸡族、芦花鸡族、锦鸡族。五大鸡族原本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后来修身成人。九斤黄鸡族便是这只大公鸡的一个儿子的后裔。

    大公鸡的这个儿子生下来时,形若三黄鸡,重九斤,于是他的后人便指九斤为姓,以九斤黄鸡为族名。因怀疑刺丽和鸡族有关,所以五大鸡族的事吴不赊打听了不少,这时听得那汉子的话可就又惊又喜:“还真是个小公主啊,却原来是九斤丽,不是刺丽。九斤丽,哈,这名字有趣,以小丫头的姿色,若是过称,九斤足有呢。轻红那傻丫头若论长相也不过九斤而已,但身材就火爆多了,这个若是九斤,那个就该有九斤半。”

    “是金牙狗。小丽,快走!”九斤丽的哥哥惊急大叫。

    九斤丽身子应声而起,往上一翻,翻上屋面。“想跑?没那么容易。”金牙狗“嘿嘿”一笑,身子往前一扑,其势若恶狗抢屎,凌空扑向九斤丽。九斤丽翻上屋面,身子前扑,却突地停住,一屈身,掀起两块瓦,回头望月,急射金牙狗。

    双瓦飞出的同时,她双脚一蹬,身子倒飞出去,迎向金牙狗,手中寒光微闪,乃是一把短匕。原来她根本就没想要跑,装作逃跑,乃是引诱金牙狗追来,然后暴起发难。吴不赊蹲在树上看得明白,点头又摇头:“小丫头倔,心机也巧,可惜功力差点儿火候,伤不了金牙狗,却只怕是鲜花往狗嘴里送。”

    九斤丽的哥哥也看出了九斤丽的打算,急得跳脚:“小丽,你不是他的对手,快走!”

    叫声中,九斤丽已迎上金牙狗,先前两块瓦,被金牙狗双掌一拍,拍成粉末,九斤丽短匕当胸急刺。金牙狗不闪不避,“嘿嘿”淫笑中,左手斜格,右手竟抓向九斤丽小巧的胸脯。九斤丽手腕一勾,短匕借回腕之势,斜划向金牙狗手腕,身子却已闪开,纤足一弯,踢向金牙狗耳门。

    金牙狗缩手回劈,九斤丽又已变招。两人在半空中以快打快,九斤丽小巧轻灵,攻击角度又快又刁;金牙狗却是力大招沉,不论九斤丽从哪个角度来,他总是采取最短的线路直迎上去,打的就是硬碰硬的主意,非要害处,挨上一匕,估计他也不当回事儿。

    但九斤丽若迟得一线,被他逮住了,那就要糟。九斤丽自也明白,只有频繁变招,一把短匕,舞花一样,寒光四射,但实力相差太远,舞得四季花开也是白搭,反让金牙狗步步进逼。而两人的打斗也惊动了守卫,无数武士向小院围过来,一个个张弓搭箭。金牙狗倒是自信得很,大声下令:“看住犯人,不许放箭,谁射伤了她我要谁小命。”

    有了这命令好一点儿,九斤丽至少暂时不需去防备下面的箭雨,可金牙狗的攻击越来越凶悍,她已被逼得只能采取游斗之术,却仍是不肯离开。

    “小丽!”九斤丽的哥哥猛地一声厉喝,兄妹知心,九斤丽闻声往下一栽。她哥哥手中持了一物,却是个茶壶,劲道发出,壶中的茶水被震得激射出来。九斤丽堪堪迎上,左手划圆,激射的水流被她手一带,凝成一个小小的圆球。九斤丽一抓,虚虚抓住水球,小腰一扭,手一挥,水球猛地向金牙狗当胸射去。

    水球一离手,她左手立成五指屈张之势,水球离手三尺,忽地分开,中间一裂,犹如花开,分成五股,再飞三尺,五股水箭凝成五支冰箭。正是那夜射吴不赊的功夫,不过那夜只是一箭,这夜却是五箭,劲道也凌厉得多。先前无论是飞瓦还是九斤丽疾刺的短匕,金牙狗都是硬开硬架,满不在乎,但一看这五支冰箭,却是不敢大意了,前扑的身子猛地一旋,急闪开去。他的动作似乎在九斤丽意料之中,九斤丽手臂跟着他身子动,急射的冰箭竟在空中转弯,跟着金牙狗射去。先前九斤丽落在下风,吴不赊却一直只是在树上看,没有插手,因为他见识过九斤丽的冰箭,知道九斤丽的法术没用。这会儿看了九斤丽的冰箭再看了金牙狗躲避的神情,心下嘀咕:“金牙狗好像怕得厉害,小丫头的冰箭难道真的有这么大威力?就算给射一冰箭,以金牙狗的功力,该也不会有太大的事啊,莫非这冰箭另有玄机?”他还真猜对了,九斤丽幼时曾跟异人学艺,学得这凝水为冰之术。这冰箭有个名目,叫附骨寒冰针,一针之力,有如利箭。但这附骨寒冰针最大的威力不是射,而是附,附骨寒冰针射上人身,一丝寒气钻脉透骨。中针处,气血冰结,寒冷无比,如堕冰窟。最恼火的是那丝寒气纠缠经脉中,没有独门术法,再也拔不出来,就像附在骨头里一样,一年四季,那一处就是块冰,六月天还得拿块棉被包着,冬天更是冻得作鬼叫。

    金牙狗是九斤黄鸡族这些俘虏的最高管理者,从九斤丽的族人处听说过九斤丽的这门本事,当然不敢硬挡。“小丽快走!”眼见逼开金牙狗,她哥哥暴声急叫。九斤丽先前不肯走,就是想借着附骨寒冰针的特性制服金牙狗,救出她哥哥。这时见金牙狗不挡反躲,便知道自己这门奇功漏了风,让金牙狗知道了。

    附骨寒冰针虽奇异,她功力不深,两击不中,灵力便有减弱之象,附骨寒冰针的速度也略有放缓,她知道今夜再没机会了,再不走,自己说不定真会落到金牙狗手里,那就生不如死了。随即,她左腕再转,带着五支冰箭追射金牙狗,自己却反向掠去。金牙狗旋身再闪,忽地双手前撑,做恶狗蹲地之势,口一张,“汪”的一声,口中喷出一股黑雾,黑雾中一物急射出来,闪电般击向九斤丽。

    九斤丽的哥哥担心九斤丽,扑在窗子上,只恨不得把脑袋从铁窗子里挤出来,这时看得清楚,急叫:“小丽当心!”

    九斤丽也听到了风声,再听到她哥哥这一急吼,不及回头,凌空一翻,先闪了开去。金牙狗口中喷出的那物呈银白色,有拳头大小,微微发着白光。一击不中,金牙狗再“汪”的一声,那物划一个圆,回头再击向九斤丽,身后的金牙狗同时扑向九斤丽,两面夹击。

    “小丽当心!这是金牙狗的狗宝,不可硬挡。”九斤丽哥哥又叫。双方交道打得多,金牙狗固然知道很多鸡族的事,鸡族俘虏对金牙狗也多有了解。九斤丽得她哥哥提醒,果然不去硬挡金牙狗的狗宝,只是往一边闪去。金牙狗却已扑了上来,斜里截住,双爪扑击,口中淫笑:“小美人,你逃不掉的,乖乖地服侍狗爷吧。啧啧,这小腰扭的,我见犹怜啊,留着点力气,到大爷身下来扭吧。”

    那狗宝再击不中,没得到金牙狗指引,不再夹击,而是在九斤丽身后不远处慢慢划着圈子。它虽然不动,对九斤丽却同样有着很大的威胁。九斤丽既要对付金牙狗,又要防着狗宝,本来功力就比不上金牙狗,这时心中一慌,更是不堪。一不留神,她被金牙狗抓上肩头,急闪身时,却闻“嘶”的一声,一只衣袖连肩给扯了去,露出光光的手臂。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短匕猛地脱手飞出,急射金牙狗面门,自己则反身急掠。

    “好一身细皮嫩肉!”金牙狗“嘿嘿”淫笑.“想跑,没那么容易。”头一偏,闪过短匕,口中“汪”的一声,半空中划圆的狗宝得了指引,猛地向九斤丽斜击过去,金牙狗则从另一面截击。

    九斤丽若不转向,便会撞上斜里拦截的狗宝;若转向,则很有可能被金牙狗追上,她手中短匕也丢了,赤手空拳还光着一只膀子,更不是金牙狗对手。屋子里她哥哥急得双眼怒突,咬碎钢牙,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半天,吴不赊在做什么呢?他在等,等什么?等法宝,或者说,等着看还有什么法宝出来。这人对法宝的偏爱,实在是近乎病态的痴迷,当然,也不全是在呆看,还是做了一下准备。

    他看到了院角的一个大灶和一堆灶灰,那大灶估计是给鸡族俘虏煮饭用的,就砌在屋椽下,灶大,积了老大一堆灶灰。吴不赊先就把吹牛袋拿在了手里,这时眼见九斤丽情形不妙,暗对吹牛袋道:“袋兄,先吹,把那灰吹起来,再吸,把那狗宝吸进来。”

    说起来,做老板,吴不赊还是不错的,自得了吹牛袋,未曾有半点儿亏待,但凡喝酒的时候,有自己一碗,就一定有吹牛袋一碗。这一路酒喝下来,吹牛袋已把他当成铁杆酒友,真正得死心塌地,这时要它出力,自然尽心。吹牛袋低哼一声:“放心,交给本袋!”

    在树杈间微浮起来,深吸气,袋口对准那堆灶灰,猛地一吹。这一吹猛恶啊,可以说,吴不赊自出娘胎始,从没见过这么猛恶的风力。灶灰是什么?是烧过后的柴炭的细末,真正可以说得上是这世间最细碎的东西,被这猛风一吹,可就热闹了。

    无数的灶灰如复活的精灵,疯狂地舞动起来,漫天盖地。只是一刹那,天地之间便已被它们细碎的身影铺满。院子内外,所有的人,不但眼不能睁,而且口不能吸,口鼻一吸气,便是满鼻口的灰尘。吹牛袋一吹便吸,吸的时候对准的是金牙狗的狗宝,离得本就不过十来丈距离,狗宝没夹击九斤丽,又是在空中盘旋,轻飘飘的没什么力,一下就被吹牛袋吸到了肚子里。

    吴不赊同时行动,不过动的不是身子,而是两只猫爪。猫爪忽地伸长,左爪如软鞭,一下便缠住了九斤丽的小腰肢,口中同时凝音送入她耳中:“小丽,是我,快跟我走!”

    右爪可就没那么温柔了,捏成个拳头,照着金牙狗左肋就是一猫拳打过去。吹牛袋一吹之力,如狂风怒吼,金牙狗正扭头往一边看呢,对吴不赊的这一老猫拳全无防备,猫拳虽小,结实啊,一拳就打了他个踉跄。

    他差点儿从空中直栽下来,好不容易站稳了,天地间已飞满了灶灰,伸手不见五指,张口不能呼吸,先没注意,吸气急了点,顿时就急促地咳嗽起来,越咳,吸气越急,就咳得越厉害,恶性循环。

    他咳,周围的武士自也一样,一时咳声一片,而吴不赊搂着九斤丽,早已出了院子。吴不赊出院的方向,与来路刚好相反,一到墙外,松开九斤丽,道:“小丽,你快回店里去,跟来一样,走,不要飞,我引开金牙狗。”

    他这时还是猫身,不过猫吐人语,声音没变。九斤丽也从叶轻红口中听说过,知道吴不赊神通广大,能变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时便也不觉得吃惊,一手掩了光膀子,道:“多谢公子!”

    “快走!有话回家里再说。”说话间,吴不赊自己当先掠起,凌空飞去。果然,他飞出没多久,感应到灵力波动的金牙狗便钻出灰雾,急追下来。到嘴的小美人飞了不说,还失了狗宝,金牙狗急怒攻心,这一追可是用了全力。可惜吴不赊的灵猫步本来就快,又是起步在先,出城十里,往林中一钻,随即猫腰轻扭,猫步摇摇,大摇大摆地回了城。

    至于金牙狗,还在满山做狗叫,惊起一城狗到处汪汪,气势倒也颇为庞大,不过除了吓得耗子不敢出洞,再无所获。打探到了九斤丽的秘密,出手救了小美人,还捞了个狗宝,可说是大获丰收,吴不赊乐得一路大跳猫舞。不过他暂时不敢把狗宝从吹牛袋里拿出来,对金牙狗这狗宝,他有些拿不准,内丹肯定不是,没有谁会把内丹作暗器用的,可这狗宝好像又颇有灵性,到底怎么回事儿,他一时还弄不明白。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这狗宝是个好东西,牛黄、狗宝,都是极难得的名贵药材,狗宝的主要功用是拔毒清火,主治一切痈疽疮疡、无名肿毒,极为灵验。

    说白了,狗宝其实是狗胃中的结石,金牙狗是狗族,可已经是兽人了啊,虽有尾,已经是人了,怎么会有狗宝呢?

    这也是让吴不赊迷惑不解之处。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反正狗宝到手就行了。回到租的小院里,九斤丽、叶轻红都在院子里等着,九斤丽已经换了衣服,不过眼眶红红的,显然哭过。叶轻红脸上也带有微微的担忧,见了吴不赊,两女脸上都露出喜色。叶轻红与吴不赊目光一对,俏脸微红,九斤丽却“扑通”跪了下来:“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这话不是虚词,她自己很清楚,如果没有吴不赊出手,她绝对逃不出金牙狗的魔爪,最好的结果是及时自尽,若落到金牙狗手里,这会儿只怕已是生不如死了。“小事一桩。”吴不赊忙伸手相扶。九斤丽却不肯起来,道:“望公子恕婢子隐瞒之罪。”

    “你有难言之隐,自然是不好明说的,要恕什么罪。快起来,快起来。”

    九斤丽却还是不肯起来,反叩下头去,哭道:“求公子救救我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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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9-1-18 14: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正文 第二十八 美女相求(上)

    吴不赊等的就是九斤丽出口相求。他路上盘算过,九斤丽作为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虽然族破家亡,但真想把她像一般的丫环一样收在房里,还是有些难度的,可如果救了九斤丽的哥哥,承了这个大人情,这小美人就飞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她虽然还略小了一点儿,可收在房里两年,嘿嘿,小美人绝对会是个迷死人的大美人。

    另一点,明年云州遗族要进魔鬼沙漠,过了雪灵国那一关还不算,还要过雄鸡原,有了九斤丽兄妹引路,方便会是大大的。救她哥哥,是一举两得啊!不过奸商精明得很,虽然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吴不赊却没有马上答应,反而微微沉吟起来。

    九斤丽哪有他这样的奸商心机,见他不答,抬起头来,清汤挂面的小脸上泪珠儿滚滚,可怜巴巴地看着吴不赊,真正是我见犹怜啊。叶轻红素来就是滥好人的,一见九斤丽这模样,她眼眶马上就红了,也在边上求道:“公子,你帮帮小丽吧,可怜她家破人亡,就一个哥哥眼见还……”

    她没有说下去,九斤丽泪珠已是滚滚而下。吴不赊忙道:“你莫哭,莫哭。这样吧,你起来,到房里把你们的事说清楚,你既然叫我一声公子,能帮的我自然一定会帮。”

    先小小打个钉子,你叫我公子,咱两个有关系我才帮的,到时你哥哥救出来了,嘿嘿,想来你也不好意思反口说咱们什么关系也没有,拍拍屁股跟着你哥哥走吧!“谢谢公子!”

    九斤丽起身来到房里,把她兄妹的事说了。

    九斤丽的哥哥叫九斤刺,九斤丽先前说她的名字叫刺丽,其实是把她兄妹俩的名字合在了一起。九斤刺是现任九斤黄鸡族的族长,以前九斤丽的爹爹当族长时,面对雪灵国的欺压掳掠,九斤丽的爹爹总是委曲求全。

    她爹爹过世后,九斤刺上任,年轻人血热,受不得气,拉起族人和雪灵国干。可惜实力相差过于悬殊,一场大败,连他自己也被雪灵国俘虏了。九斤丽当时和族中的妇女老幼退入了雄鸡原深处,听得哥哥被俘,不顾危险偷入雪灵国,想救出哥哥,但雪灵国戒备森严,九斤丽救人不得,反遭雪灵国高手追拿并受了伤。

    她无处藏身,便一直逃到灭云城,如果不是叶轻红收留,她还真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这次吴不赊来看斗鸡,她估计雪灵王会让她哥哥成为斗鸡,所以想救她哥哥出来,若不是吴不赊暗里留了心,今夜不但救不出哥哥,只怕还会把自己搭进去。“居然叫九斤刺,嘿嘿,这名字有个性,难怪敢和雪灵国斗。”

    吴不赊一面听九斤丽说,心中一面转着念头,从九斤丽的话里知道,九斤黄鸡族虽然吃了一次大败仗,族长九斤刺也被俘虏了,但九斤黄鸡族并不是给灭了族,他们大部分族人退入了雄鸡原。

    如果救出九斤刺,以他族长的身份,明年云州遗族进入雄鸡原的时候,可就不只是个引路的向导了,好处会比向导大十倍以上。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个九斤刺都值得救,也一定要救。“后天就是斗鸡大会了,刚才听你哥哥说,他好像被选做斗鸡了是吧?”吴不赊问。

    “是。”九斤丽点头,一脸悲愤,“我哥哥本来死也不做斗鸡的,但为了族人,没有办法。”

    “对了,”吴不赊想到件事,“先前你说到个什么沙杀杀的,那是什么人?”“是沙杀煞,他是沙鸡族有名的武士,飞雾国以武力相逼,让沙鸡族族长把他送去做斗鸡。沙杀煞武功极强,这三年来,雪灵国与飞雾国的三场斗鸡都是飞雾国获胜,沙杀煞立功最大。因为他听话卖力,听说飞雾王已还给他自由,还封他做了将军,沙杀煞也就更加卖命了,三年来,我族不少勇士都是死在他手里。”

    “你哥哥估计也不是他对手?”

    “嗯。”九斤丽犹豫了一下,点头,一脸恳求地看着吴不赊,“斗鸡大会的规则是抽签的,我就怕哥哥抽上沙杀煞。”斗鸡大会的规则,吴不赊也听到了一些。雪灵国与飞雾国各出十二名鸡族武士做斗鸡,两方一对一地对决,对决一次是一场比赛,每天比四场。双方出场武士实行抽签制,抽到谁就是谁。出场的两个人中,只能有一个活着。

    比赛极其残酷,十二场比完,二十四名武士最多只能剩下十二名。为什么说最多呢,因为也有同归于尽的,或胜者伤重随后死去的。剩下这十二名武士,重新抽签分组,如果是两国各剩六人,那么和前面的一样,一对一;如果一国剩九人而另一国只剩三人,那就要一个对三个。总之一句话,场上只能有胜利者,输的那一国必定要死得干干净净。

    “那倒是个问题。”吴不赊皱眉,从牢房里救九斤刺相对要容易些,真要进了斗鸡大会再想救人,那就绝无可能了,如果九斤刺运气不好,刚好第一天就对上沙杀煞,想救他更是难于登天。“这样吧,我现在再去一趟。”吴不赊想了想,拿定了主意。九斤刺一定要救,迟救不如早救。他见九斤丽、叶轻红都想开口,知道她们担心什么,道:“虽然惊动了金牙狗,但金牙狗失了狗宝,可能还在城外找我。还有一点,我们才去过一次,他想不到我会再去,警惕性说不定反而降低了。”

    说着把吹牛袋解下来递给叶轻红,道:“金牙狗的狗宝在里面,万一我遇上金牙狗,他对这生出感应,就是个麻烦。你先帮我收着吧,不要打开,这狗宝好像颇有两分灵性。”叶轻红应了,接过吹牛袋。

    吴不赊化身为猫,再往关押九斤刺的地方来。也不知金牙狗回来了还是没回来,反正警卫森严了许多,先前的一队巡哨变成了两队。不过这对吴不赊没什么用,他悄悄溜过去,翻墙入院,四下无人,只是多了满院子的灰。房间里面,九斤刺焦躁地走来走去,显然是在为九斤丽担心。吴不赊跳上窗子,九斤刺霍地扭头看过来,看到是一只猫,又转开了头。吴不赊跳进房里,九斤刺却在床上躺了下来,看都懒得看他。

    也是,一只野猫进房有什么看头?他无动于衷,吴不赊倒想和他开个玩笑,跳上桌子,一猫屁股坐下,伸出猫爪,拿起茶壶,往杯子里倒水,壶里的水先前已经被九斤刺给倒空了,吴不赊其实只是做个样子。但这个样子骇人啊,一只猫坐在桌子上,左爪撑着腰,右爪拿着茶壶往杯子里倒水,这情景,老天爷,也太妖异了吧!九斤刺一眼看到,眼睛霍地瞪大,腾地一下就跳了起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一笑,说实话,这一笑更诡异,吓得九斤刺往后一跌,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别怕。”吴不赊知道这玩笑不能再开下去了,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猫笑很诡异,还笑了一下,没办法,这样的笑他习惯了.

    “小丽叫我来的。”九斤刺怕见他的笑,“小丽”两个字对他来说却是仙音:“小丽?”“是。”吴不赊点头,“你不要担心,刚才就是我吹起灰尘救走了小丽,她现在很安全。她不是说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她吗?现在她两个在一起。”“多谢恩公!”九斤刺惊喜交集,爬起来“扑通”就拜。先前突然漫天灰尘,然后所有人都失了踪,九斤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直悬着心,虽然也猜是好心人在给九斤丽帮忙,可到底不确定啊,这会儿弄清了,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不必客气,你起来吧!”吴不赊伸伸手。当然,严格地说,在九斤刺眼里,他是伸伸猫爪。他也没去扶九斤刺,一则猫扶人很怪异,二则他也懒得动,九斤刺又不是九斤丽。他解释了一下自己来的原因:“小丽知道你做了斗鸡担心你,所以让我来救你出去,金牙狗他们没在你体内下什么毒药之类的禁制吧?”

    他之所以没先打开门,就是要问清楚,如果金牙狗给九斤刺下了什么禁制,那就先要想办法把禁制解开才能开门,免得打草惊蛇。“原来是小丽请恩公来的,辛苦恩公了!”九斤刺又叩了个头,站起来道,“毒药之类的禁制倒没有,但金牙狗事前给我说过,我们被挑中的这十二个人,如果有谁敢逃走,逃一个他就杀我们一百名族人,所以我们不能逃。”

    “啊?”吴不赊这下有些傻眼了,“可我听说飞雾国那个沙杀煞非常厉害,你若不走,最后有可能会死在他手里。”

    “是。”九斤刺点头,“沙杀煞确实很厉害,我可能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没办法,雪灵国俘虏了我们三千多族人,我死了,至少他们暂时可以活下去,虽然是做奴隶。”

    说到这里,他忽地又跪下了,道:“恩公,我是不能走的,请恩公照顾小丽。九斤刺这一世报答不了恩公,来世做牛做马也一定会回报恩公。”说着“通、通、通”地往地上叩头。他叩得重,吴不赊这会儿倒是不好不伸手,猫爪一伸,一股灵力发出,虚虚托起九斤刺。只这几下,九斤刺额头已是叩出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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