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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说转载] [连载]逆天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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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酒国风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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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三章 醉草


眼见吴不赊如此神通,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无不惊骇欲绝。狼狈夫妻动弹不得,虎大嘴却是翻身扑倒,不住叩头:“大王神通盖世,小的拜服,拜服。”吴不赊收了法身:“你服了?”

  “服了,服了!”虎大嘴再次叩头,五体投地,“心服口服。”

  吴不赊斜瞟了一眼狼狈夫妻,夫妻俩惊骇的表情尽收眼底,他却装作不知,道:“服了就好,只要老实听话,本大王自然不会亏待你。那狼狈夫妻是不服的,便赏了你吧,挖心掏肺炖肝炒腰子,随你怎么吃,本大王只要他们的舌头。”说到这里,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听说狼舌是天下第一美味,本大王还真没吃过呢!”

  这话吓人,可怜狼狈夫妻,差一点儿魂不附体。不等虎大嘴应声,狼狈夫妻狼哭狈嚎:“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等真心拜服,真心拜服。”

  “哦?”吴不赊冷眼斜瞥着他们,“你们两个也服了?”

  “服了,服了。”狈有计连声叫道,“大王神通广大,我夫妻两人真心拜服,情愿追随大王鞍前马后,为奴为婢。”吴不赊也借坡下驴,道:“既如此,便饶你二人性命也罢。”却又转念:“虎狼之妖,性多凶残,顺风还好,万一哪天我翻了船,这些家伙未必不会落井下石,得有个手尾。”

  吴不赊思量着,便从追风囊里掏一个玉瓶子出来,瓶子里是追风子留下的药丸,他也不识得是什么药。但体内有了木精内丹后,昊不赊于天下草木之性无一不熟,鼻子一闻,便知是一种泄热类药物,无大用,但用来吓吓这三个妖精不成问题。他倒出三丸药,道:“既是真心拜服,便服了这药。此药有好处也有害处,若老实听话,一年后,每人再赏一丸。如此服得三丸后,可增十年功力,便是此药的好处。”

  虎大嘴大喜:“多谢大王,多谢大王!”狼妩媚也跟着道谢。狈有计的眼珠子却是转了两转,道:“不知此药的害处又是什么?”

  吴不赊正想叫他问,于是“嘿嘿”一笑道:“说来此药也没什么害处。服下后,不过拉拉肚子而已,但若敢造反,一年后得不到药,便又会拉肚子,一拉不停,直到把五脏六腑尽数拉出来,把身子拉成一个空壳。所以此药有个名字,叫泄空丸。”吴不赊这个奸商,擅长的就是坑蒙拐骗,这会儿小试身手,直惊得三妖面如土色,一连声叫:“绝不敢反,绝不敢反!”吴不赊解了狼狈夫妻身上的禁制,三妖服了药丸,再次拜倒:“小的们参见大王。”三妖身后,虎排队,狼成行,跟随三妖礼拜。

  吴不赊高坐山石之上,纵声长笑,心中转念:“我真的成了妖了?”

  不过吴不赊心理承受力强,最初的冲击已经过了,这会儿便也不做小女儿态,妖便妖吧,好歹也是妖王不是?他手一摆,道:“且起来。你等既奉我为王,便要有个规矩。虎大嘴,本王任命你为威风将军;狼妩媚,本王任命你为威武将军。你两个各率虎狼,轮班巡山。”

  “遵令!”虎大嘴、狼妩媚抱拳应命。他二人得了将军之职,狈有计眼珠子乱转,一脸渴盼,吴不赊道:“狈有计,你名叫有计,便做个军师好了。这一带妖情你熟,便随在本大王身边,筹谋策划。”狈有计大喜领命。

  虎大嘴粗鲁,虽然修得人身,日常住的仍是个山洞子。狼妩媚虽是母狼,倒爱风骚,在山中有一座宅子,本是一个高官的山间别院,后因战火,高官死了,山里没人来,便被狼狈夫妻占了,当下贡献出来做吴不赊的王府。那宅子便在山后,一个院子,院墙多坍塌,正房厢房加起来,约有十来间房子,倒也雕梁画栋的,能想及当年的精美。不过这会儿大抵都破败了,只余几个蛛网,随风招摇。

  宅院里竟还有几个奴仆,是狼狈夫妻掳得的行旅,没吃掉,留在宅中任日常洒扫烹饪之职。这倒让吴不赊喜出望外:“原来妖怪也知道享受啊,这可太好了。”进宅后,狈有计命奴仆置办了酒席上来,无非是野鸡、野兔、竹笋、蘑菇之类,味道竟还不错。还有酒,像是山间野果酿的,淡了点儿,还行,都是那几个奴仆的手艺。吴不赊与三妖推杯换盏,醉眼朦胧间,倒有点儿人妖不分了。

  席间吴不赊大致问了下情况,原来这山名双余山,还在风余国境内,但离着扶风城已有二三百里了。双余山是大娄山的支脉,大娄山绵延数千里,横跨十数个国家,山中精魅妖魔极多。此处山高林密,妖魔凶残诡诈,因此围着大娄山的判妖司虽几近百数,却并无一个判官敢进山擒妖,无非是有那胆大的妖魔出山闹事,才出手擒拿,不过一般的妖魔也轻易不敢出山就是了。三妖虽不敢出山深入人境,但在山边上偶尔劫回路,弄个把人吃吃还是敢的。不过今天碰了巧,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撞在了一起,便闹了这么一出。这一席酒直吃到半夜,三妖和吴不赊全都醉了。一起醉过一场,三妖看吴不赊更是不同,真正把他当成自己人了——不,应该是自己妖,看他的眼光都有两分不同。第二日又是喝酒作乐,三妖打发虎狼外出猎食,每日换着花样备办山珍讨好吴不赊,吴不赊这妖王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这夜吴不赊又喝醉了,睡到半夜,只觉口渴,爬起来灌了半壶冷茶,却没了睡意。月光正好,天地一片莹白,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想:“林微雨这会儿该是睡了。”

  想像着林微雨美人春睡的样子,天热,薄被斜搭在腰上,露出春葱般的两只手臂和白白的大腿,那是何等让人神魂激荡的美景。如果这会儿还是在扶风城里,吴不赊一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里去欣赏一下美人的睡姿,再悄悄舔一舔她光滑的大腿……

  唉,以后都不会有这样的好事了,林微雨必会相信邓易通的话,怀疑他是猫精。况且,随着他的离去,小黑也失了踪,林微雨更会怀疑小黑就是他,对猫有了提防,肯定以后都不会再抱猫了,更不要说让猫看她淋浴还在她裸体上乱舔。

  “该死的判妖司!”吴不赊骂了一句,又叹了口气,自己身上竟然有了妖气,有什么办法呢?真要怪,只能怪该死的黑七。

  屋外忽然也传来一声长叹,随即听到话声:“爹,娘,孩儿不孝,屈身事妖,有辱方家门风,但孩儿真的是不甘心啊!不论万难,孩儿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想办法洗雪冤屈……”

  “哦?这里还有个可怜人吗?”吴不赊好奇心起,闪身而出,只见院角一个男子跪在地上,正举头望月。这男子二十多岁年纪,中等身材,单单痩痩,好像是仆役中的一个。

  这男子又轻叹一声,站了起来,一转头,忽然看到吴不赊,刹那间面色如土,“扑通”跪倒:“大王,小人不知大王在此,冲撞大王,万死。”

  吴不赊知道,在这人眼里,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妖怪,而且是妖王。他也懒得解释,哼了一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人方……方轻舟。”

  “方轻舟。”吴不赊念叨了一声,“名字不错啊!我刚才听你说有什么冤屈,你倒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打扰大王安睡,小人罪该万死。”方轻舟又叩了个头,偷偷看了一眼吴不赊,战战兢兢地把遭遇的事说了出来。

  双余山北面,有一座城池,名为双余城,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方轻舟的家便住在双余城中,薄有资产,也算得小富之家。方轻舟读书不成,便学人做生意,经常在外奔波。有一次到国都风余城进货,碰到个卖玉器的,出售一尊玉罗汉,说是祖传宝物,只是手头急用,所以低价出售。方轻舟看那玉罗汉确是真品,销价又便宜,便买了下来,回来后就供在了自己家里。他却没想到,那玉罗汉其实是贼赃,更没想到的是,因为他经常在外面跑,他妻子闺中寂寞,竟与他表弟勾搭成奸。

  玉罗汉失窃的事传出来后,他表弟为了长久霸占他的妻子,竟向官府举报,说方轻舟名为做生意,其实是个江洋大盗,玉罗汉便是贼赃。当时方轻舟在外面做生意,家中一个忠仆悄悄赶来报信,他才知道家中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顿时又惊又怒,却是无从辩白。玉罗汉确是贼赃,谁叫他贪便宜呢?有家归不得,方轻舟只得改名换姓四处流浪,不想却又落在了狼狈夫妻手中。这夜他睡不着,心中悲苦,在这儿向天哭诉,却叫吴不赊听见了。听了缘由,吴不赊也怒了起来,他也是生意人,也做过行商,在外奔波,最担心的就是家里有什么变故,何况是这种勾搭成奸诬陷主家的事。吴不赊怒道:“那奸夫淫妇活该千刀万剐!”

  他口里蹦出这么一句话,倒让方轻舟惊奇不已。在方轻舟看来,他是妖怪啊!妖王啊!妖怪难道还讲道义?莫非妖怪做了妖王,便就不同了?方轻舟心中惊异,只是偷偷看一眼吴不赊,却不敢应声。

  他心中的想法,吴不赊并不知道,倒是吴不赊自己有了想法,原来他做了几日妖王,虽然每日饮洒作乐,但放眼所见,无非虎狼,他到底是人啊,有些烦了,想去人世间走一走。于是吴不赊道:“那奸夫淫妇现在怎么样了?还在双余城吗?”

  “小人不知道。”方轻舟摇头,“想来该在。”

  “在就好。”吴不赊摆手道,“这事本大王替你做主了,你且去睡,养足了精神,明日随本大王下山。”

  方轻舟傻了,妖怪竟然要替他做主?这是天公开眼,还是该天打雷劈啊?他弄不清楚,眼泪也被风吹了去,硬挤都挤不出来。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召集三妖,说自己要下山一趟,令三妖轮班看山,不许争斗,三妖诺诺连声,狈有计更奉上大包金银。

  虎狼不识金银,但成了精,便也知道金银的作用,所以吃了行旅后,若有金银,也顺手带回窝中。不过三妖不敢下山,有金银也没处花用,狠狈夫妻成精十余年,着实积了不少财货。狈有计献上来,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包收了,挑了几样珠宝和十几张金叶子放在追风囊里,与方轻舟扮成主仆,便往双余城里来。

  双余城不愧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城池雄伟,人烟繁茂。当然,人多,玄术异人也多,不说判妖司,便是那些佛道高人也讨厌得紧,神、仙、人,三界虽也矛盾重重,利益冲突不断,甚至彼此内部也是争斗不休,但对于妖魔,却是一致对外。三妖不敢下山,也实在是敌视的眼睛太多,不过吴不赊艺高人胆大,并不在乎,大摇大摆入城,倒也没什么麻烦。

  重入双余城,方轻舟激动无比,引吴不赊到自家门前,不敢进去,只远远在街角看着,却忽地神情一变,吴不赊眼尖,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方轻舟略一犹豫,道:“刚才进去那两人,一个便是我表弟,也就是那奸夫;另一个是给我报信的方成。方成说他偷跑出来了,怎么这会儿做管家打扮,而且他和那奸夫……”

  “这里面肯定有鬼。”没等他说完,吴不赊便明白了,摸块碎银出来,道,“你去那边店里坐坐,我去你家里打探一下,自然明白。”

  方轻舟没想到吴不赊竟这么热心,接了银子,感激不尽,突然眼前一花,吴不赊不见了,变成一只大黑猫。方轻舟一时可惊得张口结舌:“这妖精,还真是神通广大呢!”

  吴不赊化成大黑猫,一路小跑,翻墙进了方家。方轻舟家的家底还不错,三进的宅子,吴不赊一路进去,直入内宅。

  方轻舟和吴不赊说过,忠仆叫方成,他表弟叫曹三省,妻子吴氏,和吴不赊同姓。曹三省二十多岁年纪,比方轻舟略高,长相也强于方轻舟。吴不赊进来时,曹三省到内宅打了一个转又出来了,随即带着方成和两个男仆出了门。一个女子叫了两声,追到二进门口,没再追出来,骂了句什么,转身进去了。这女子二十来岁年纪,一张瓜子脸,皮肤细白,微有几粒麻子,也有两分姿色,应该便是方轻舟的妻子吴氏。

  吴氏进了内宅,却在室中跪了下来,原来内室中设了一个佛龛,供着一尊玉罗汉。吴氏双手合十,不知在祈祷些什么。看到玉罗汉,吴不赊心中一动:“不是说玉罗汉是贼赃吗?曹三省既然举报,贼赃为什么还在方家?莫非不是同一尊罗汉?”

  吴不赊心中起疑,身化树根,沿墙钻上去,到佛龛中伸出手来,拿起玉罗汉看了看,入手便知不是凡品。他疑念越重,见吴氏闭目合十,一脸诚心的样子,心中一动,生出个诡计,将手缩回墙中,只以一个指头抵在玉罗汉背后,张嘴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吴氏正闭目祈祷,突闻佛音,吃了一惊,急忙睁眼看,却四下无人。她以为自己听错了,闭目再又念佛,吴不赊却又宣了声佛号。这一次吴氏听得清楚,而且辨明了方向,佛音就来自头顶佛龛!她“啊”地一声惊叫,身子往后一倒,反手撑地,盯着玉罗汉,一脸惊慌。莫怪她惊慌,就一面墙,一个佛龛,除此什么也没有,突然间却发出了佛音,实在也过于怪异。她又怎能知道,吴不赊竟然身化树根,钻在墙壁里?

  “是……是佛祖显灵吗?”吴氏紧紧地盯着玉罗汉,眼中七分惊,也有三分喜。那玉罗汉突地咧嘴笑了一下,随即还伸了个懒腰,叫道:“好睡啊好睡!”这自然是吴不赊弄鬼,却是黑七的邪术之一,一个惑人耳目的小幻术。这样的小幻术,碰上玄功高手或者定力深厚之人,便没有什么用处,但用来哄吴氏却刚刚好。吴氏果然惊喜交集,伏身拜倒:“真的佛祖显灵了,信妇吴氏,给佛祖叩头。”吴不赊“嗯”了一声:“意不诚,叩破三千蒲团无一用;心有鬼,念尽十万弥陀枉劳神。”吴氏一惊,更是叩头不迭:“信妇诚心礼佛,佛祖明察啊!”

  “你心中有鬼,诚从何来?”

  “啊!”吴氏一声低呼,身子颤抖,做声不得。

“我且问你,你与那曹三省是如何勾搭成奸,你丈夫方轻舟又是如何一年不敢归家?答得诚实,或可免你罪孽;若一字不实,佛爷我抬脚便走,报应自到。”随着吴不赊话声,那玉罗汉从佛龛里飘了出来,浮在空中。

“佛祖别走,千万别走!”见玉罗汉飘起来,吴氏心惊肉跳,连连叩头,叩一下还看一下玉罗汉,生怕玉罗汉飘走了,“信妇老实交代,绝不敢有一字欺瞒佛祖。”

“你说吧,本佛爷听着。”玉罗汉又回到了佛龛中。见玉罗汉归位,吴氏松了口气,再叩一个头:“谢佛祖。”略略一停,颤声道,“信妇确是不守妇道,与曹三省勾搭成奸,但那是曹三省趁我丈夫不在家,起心诱奸了信妇。信妇一个妇道人家,实有难言的苦衷,万望佛祖明察。”

  “不守妇道还有理了?”吴声赊心中暗哼,嘴上却要给吴氏一点甜头,道,“嗯,你的苦处,本佛爷自也知道,往下说,你们是如何设计,让你丈夫不敢归家的?”

  “多谢佛爷体谅。”听吴不赊口气松动,吴氏大喜叩头,道,“这一切都是曹三省的诡计。当时我丈夫在外面请了玉佛回来,曹三省认出乃是贼赃,便设下计谋,收买下人方成,让方成去给我丈夫报信,说曹三省举报他是江洋大盗,贼赃玉罗汉便是证据。我丈夫胆小,方成又是家生子下人,根本没想到方成会被曹三省收买,听了这个消息,果然就吓得不敢回家。这一年也不知流落何方,有命无命……”说到这里,吴氏哭了起来,也有几分惭愧之色,想来她虽不守妇道,但害了自己丈夫,心中终究也是有几分不安吧。

  “果然如此。”吴不赊暗暗点头,先前方轻舟一说情形不对,他就隐约猜到,曹三省十之八九并没有真向官府举报,只是虚言吓唬方轻舟,以达到吓走方轻舟、鸠占鹊巢的目的。此时得知真相,果真如此。吴不赊心中感叹:“那曹三省虽然无行,倒还算个聪明人,随便动动嘴巴,别人的老婆家产就尽归他所有了。”

  明了真相,吴不赊也懒得和这妇人纠缠,当即便出了方宅,来寻方轻舟。一见面,他把从吴氏口中套来的话说了,方轻舟惊怒交集:“奸夫淫妇,设下的好计!那方成,他爹就是我家老仆人,我待他也不薄,他竟与他们合谋来骗我,我绝不轻饶。”

  吴不赊看他激动得全身颤抖,仿佛立马就要冲进家去找曹三省等人算账似的,道:“你要怎么对付他们,是直接冲回家去呢还是报官?玉罗汉是贼赃肯定是没错的,你要就这么冲出去,只怕要吃苦头。”

  方轻舟一听,便如兜头浇了盆冷水,一时面色惨白,猛地跪在吴不赊面前:“请大王援手,替小人报仇,小人结草衔环,世世为奴,以报大王。”

  吴不赊微微一笑:“要收拾这么几只小麻雀,那太容易了,你附耳过来。”当下教了方轻舟一条计策。

  方家世居双余城,在城里自然有亲朋故旧,吴不赊教给方轻舟的计策,便是叫他偷偷去聚拢亲朋,以为人证。吴不赊则在方家门前守着,待曹三省、方成回来,吴不赊再入方家,拿了奸夫淫妇,连方成在内,把三个人都剥光了,齐扔到吴氏床上,又藏了玉罗汉,再出来会合方轻舟。

  计谋已定,两人分头行事。方轻舟请齐了亲朋故旧回来,远远看到吴不赊,吴不赊不想露面,做个手势,方轻舟明白了,一马当先,冲回家去。家中下人见久不归家的主人突地归来,有的惊,有的喜,也来不及通报,方轻舟带人直冲进内宅,此时吴氏三人已被吴不赊制住了,光溜溜地躺在床上。众亲朋平日也听到点风声,这时亲眼所见,更是愤慨,一片声喊打,棍棒齐下,刹那间送了三人性命。因有亲朋作证,官府也不来问。

  方轻舟随即将下人尽数赶走。倒是有个叫方信的老仆人,因为方轻舟久不归家,曹三省又和吴氏勾勾搭搭不干不净,愤而指责,被吴氏赶了出去,一家老小便在后街租房而住,给人打短工为生。方轻舟知道了,便把方信一家人招了回来,好歹有了打理家务的人手。

  吴不赊化身为猫,在一边看着方轻舟率领亲朋打死了吴氏三人,知道再无变故,便懒得再看。从方宅出来,他在街头逛了一圈,看到一家酒楼,顺脚拐了进去,叫了两个小菜一壶酒,慢慢地喝着。无意中吴不赊发现那店东愁眉苦脸的,一则实在无聊,二则管了方轻舟这码事,他好像还来了瘾。当下便请店东过来,一问,原来这酒楼经营不善,顾客稀少,不但不赚钱,乱七八糟的负担税费下来,还要亏本。店东想要把酒楼卖了,却又无人问津,所以发愁。

  吴不赊听了心中一动,四下看了看,这酒楼离方轻舟家有两条街,离正街虽然还有点儿远,但位置其实还不错,只要经营得当,大有希望赚钱。吴不赊心中盘算:“真个在山上当妖怪也没什么味道,如果在这双余城里开家酒楼,让方轻舟做掌柜,出头露面的事,尽量让他去做,我只在背后指点,应当不会引起判妖司的注意。”

  吴不赊再一问价格,便宜啊,前面一间酒楼,后面一个两进的院子,统共只要一千五百两银子。便是在东镇,这样的酒楼少于两千两银子也是绝买不下来的,何况是在双余城里。看来这店东还真是要急于脱手。

  吴不赊又到后院看了一下,两进的院子,正房厢房加起来有十一二间,院子也相当宽敞。吴不赊越看越满意,心下嘀咕:“这样的便宜不占,我可真是大傻瓜了。”但他面上却还装出犹豫之色,奸商嘛,骨头里榨出油来,那才叫奸商,东指一个缺点,西挑一个毛病,弄得那店东心火上升两眼通红差点儿直接去跳井,最后才以一千二百八十两银子的价格成交。写了文书,那店东请了乡邻里正做见证,交割了屋契,便匆匆搬走了,更不肯多看吴不赊一眼。

  吴不赊到了方家,方轻舟请他上座,自己在下面跪倒,口称主人,愿永世为奴。吴不赊哈哈一笑,扶他起来,道:“什么为奴为仆的就不必了。你说你做过生意,这样好了,我刚买了间酒楼,你来酒楼给我做个掌柜吧!”吴不赊这妖王竟然在城里买了酒楼?方轻舟又惊又喜,当即应命,吴不赊带他到了酒楼,方轻舟一看却变了脸色。吴不赊看他神色不对,一问,可就傻了眼。

  原来这酒楼生意不好,乃是有原因的。最初的主人是个外地人,受本地人欺负,折了本钱,不得不低价卖了酒楼走人。走时却咬破指头,把血涂在酒楼门柱上,发下恶誓:所有来这酒楼喝酒的客人,都要倒霉三年。

  这样的牙疼咒,本来无非是出口气,没什么效验的,但这世上的人哪有个个顺的?总有那倒霉的,偏偏就在酒楼里喝了酒,偏偏又倒了霉,没地方出气,便全怪在这酒楼的恶誓上。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得,这酒楼成了倒霉楼了。只要知道的,谁还来啊?就算不是真的相信,也没必要硬来触这霉头啊!双余城里的酒楼多了,去哪里喝酒不是喝,偏要来这里?万一真的应咒倒霉呢?

  有了倒霉楼的名声,接手这酒楼的,来一个亏一个。当然接手的都是不明真相的外地人,包括卖酒楼给吴不赊的那店东。现在轮到吴不赊了。

  “我说那店东怎么跑得那么快,什么都不要,包袱一卷就走人,原来是怕我听到风声反悔啊!”吴不赊明白了,却是作声不得,心下暗自嘀咕,“从千里送遗孤开始,我算计来算计去,最终把自己算计成了妖怪。现在妖怪想买家酒楼做个良善活儿,还买了个倒霉楼,我是不是真有点儿走背时运啊?”方轻舟见他不吱声,知道他有些想不开,便来安慰他:“主人也不必为难,酒楼不好开,我们改成其他铺面好了,待小人另寻一桩生意,必定能红红火火开起来。”

  既是倒霉楼,做什么生意还不是一样,知道的都不会来买。吴不赊知道方轻舟是安慰自己,也不吱声,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儿,忽地道:“山里喝的那果酒,是你酿的?”

  “是啊!”方轻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点头道,“小人家里以前都是喝自酿的酒,打小看惯了,摸索着也能上手。狈军师当时问谁会酿酒,我说我会,因此而留得性命。不过我手艺其实不到家,但我家老仆人方信手艺不错,主人是想把酒楼改成酒坊吗?”

  “你觉得怎么样?”

  “主意是不错,不过,”方轻舟偷看着吴不赊的脸色,“不过双余城里酒坊有好几个,竞争会比较激烈。”

  “哦。”吴不赊应了一声,没再往下说。方轻舟不知他心里怎么想的,也不敢再说。他虽然感激吴不赊,但无论如何,吴不赊是妖怪啊!妖怪是吃人的啊!他可不敢触怒吴不赊。吴不赊确实是想酿酒卖,因为他在木长生的记忆里,翻出来一个独门秘方。

  酿酒,要有酒药,米才能发酵,才能出酒。酒药越好,米发酵得越彻底,酿出的酒才越好、越多,但一般的酒药,药力都不怎么样,蒸完酒后,会剩下大量的酒糟,就是药力不够米化不干净的缘故。

  木长生为古树之精,熟知草木之性,他知道有一种草,药力奇强,因为药性特别烈,牛羊误食后,会像人喝醉了酒一样发酒疯,因此被称做醉草。农家见了这种草,会顺手拔出来扔到一边,不让它生长,以免牛羊误食。农家只知道它的害处,却唯有木长生才知道它的好处,用醉草做药引酿酒,米几乎可以化得干干净净,不会有什么酒糟剩下。平时化不干净,出酒不多,一斤米出一斤酒已是好酒,但若用醉草酿酒,一斤米至少能出五斤酒,酒还要好得多。

  双余城这么大一个城市,酒坊多是肯定的,若是一般的酒坊,竞争肯定激烈,但以醉草酿酒,人家斤米斤酒,他斤米五斤酒,成本只有五分之一,打价格战,谁争得过?不过吴不赊暂时没有说出来,奸商做生意的宗旨,任何一桩生意,都要榨取它最大的价值,虽然醉草酿酒,一斤可卖别人五斤的钱,可他还是觉得不够,还想多榨点利润出来。

  酒楼的外院有一口井,好像水量不大,井很深,大白天看下去也黑咕隆咚的。吴不赊无意中走到井边看了一眼,眼睛突地一亮,拍手道:“有了!”方轻舟看着他,不知他想到了什么主意,却不敢问。吴不赊却又皱起了眉头,似乎又碰到了难题。这时一阵凉风刮过,吴不赊的眉头忽地松开了:“借东风,哈,就是这样。”转头看向方轻舟,“明天开张营业,你做掌柜。没生意不要紧,样子做出来就行。”

  做样子?妖怪做生意就是这么做?方轻舟有些发晕,但不敢多说,应一声:“是。”而吴不赊随后的吩咐更让他如坠云中,吴不赊让他找人在内院挖地道,一直挖到外院的井底下,再在井底放一口大水缸,堵住泉眼,然后填死地道。这件事要做得很秘密。方轻舟便把方信和方信的两个儿子方大、方二叫了来,花了几天时间才把这些弄好。无论是方轻舟还是方信父子,对吴不赊的要求都莫名其妙。吴不赊也不解释,只要他们严守秘密。

  这边忙,吴不赊自己也没闲着。他到城外采了一批醉草,做成酒药,就在方家酿酒。酿酒的同时,他又找了一家瓷器店,订做了一批陶瓷管,管子粗如鸡蛋,头大尾小。订的管子来了,井的改造也完工了,吴不赊化身树根,把陶瓷小管在地底下一根套一根地接起来,从方轻舟家的内院一直接到酒楼后院的井底下。

  管子接好,酒也差不多了,便开始蒸酒。醉草的药力果然强悍,以一斤米四斤酒的比例得到的酒,度数还是极高。方轻舟喝了一杯,连声称赞:“好酒,好酒!想不到东家还能酿出这样的好酒,佩服!”

  东家的称呼是吴不赊让改的。方轻舟也觉得这样的称呼好,他也没把吴不赊是妖怪的事告诉方信父子。方信父子便只是把吴不赊当成是帮助方轻舟的好心人,对他既尊敬又感激。

  “还不算好酒。”吴不赊却不满意。“再蒸一遍。”

  又蒸了一遍,酿的酒纯度又高了一大截,香醇满院。方轻舟只抿了一口,已是醺然欲醉,激动得满脸通红:“我走的地方不少,也喝过不少名酒,但与这酒一比,那些所谓的名酒只能算是水。东家,有这样的酒,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起来。”

  “你是说就这么把酒拿去酒楼里卖?”

  “是啊!”方轻舟一脸兴奋,“有这样的酒做招牌,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的,我保证!”吴不赊微眯着眼睛:“这酒你准备怎么卖?什么价?”

  “一般的酒,一斤也就是五六文的样子,好酒也有卖得一壶十文的。这酒嘛,”方轻舟想了想,“先要靠它打招牌,一壶八文好了。”

  “一壶八文?”吴不赊哈哈大笑。

  “东家觉得价格太低了?”方轻舟的脸有些红,“也是,这样的好酒……不过酒楼的生意不太好,先要把招牌打响才行啊!”

  “是。”吴不赊点头,“如果像你说的那样,直接把酒拿去店里卖,以酒楼现在的生意,一壶八文已经是高价了,但我另外有一种卖酒的方法。”

  “另外的方法?”方轻舟有些疑惑,吴不赊却不再解释,只是让方信父子往陶瓷管里灌酒,让酒从方家的内院神不知鬼不觉地灌进酒楼后面的井里,自己又做法摄风,把酒香刮遍全城。如此三天,双余城始终笼罩在淡淡的酒香中,把一干酒鬼引得垂涎欲滴,却偏偏无人知道酒香的来历。

  鱼饵放得差不多了,吴不赊慢慢收线,摄风裹住酒香,只在倒霉楼周围转动。倒霉楼名不虚传,开张数天没一个顾客上门,但这么酒香缭绕,却引来一班酒鬼。酒鬼这种生物,和苍蝇有得一比:苍蝇可以闻到三里外的臭鸡蛋气味;那么三里外有了好酒,酒鬼也一定闻得到。

  “在这里,在这里了。”一班酒鬼耸着鼻子,冲进倒霉楼,“店东。上酒,上好酒!”

  方轻舟被酒香熏了几天,整个人都有些发飘,不过还记得吴不赊的话,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只把一些平常的酒拿过去。酒鬼们不用喝,一闻就知道不对,拍桌子打凳子:“要好酒,拿好酒来!你以为爷们没钱吗?”

  银子拍在桌上,“啪啪”作响。是的,便如再穷的赌鬼也一定凑得出赌资一样,再穷的酒鬼也一定拿得出酒钱。方轻舟却拿不出好酒,装模作样:“本店最好的酒都在这里了,哪里还有好酒?”这话可以哄人,但不能骗鬼,尤其是酒鬼,酒鬼们“嘿嘿”笑着,鼻子一耸,狗一样循着气味往内院爬。方轻舟急忙拦住:“做什么啊?那是内院,没酒。”

  “滚开!’酒鬼们把他扫到一边,“别说没喝醉不会发酒疯啊,告诉你,喝醉了咱不发酒疯,没酒喝咱才真的发疯。”

  众酒鬼一路爬进去,到了井边,也奇怪了:“难道酒在井里?”古怪。众人闻一闻,再闻一闻,没错啊!不管了,拿个吊桶放下去,打一桶上来,一喝,真的是洒,绝世好酒!

  方轻舟还装傻:“井里怎么会打出酒来呢?天啊,我以后喝水可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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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四章 重逢


倒霉楼后面的古井里冒出了绝世好酒的消息,风一样刮遍全城,无数人涌向倒霉楼。太守也来了,一看一尝,没错,绝世仙酿,当即命名为“仙人酿”。仙人酿就此轰传八方,越传越远,也越传越神,当然,想喝的人也越来越多。

  至此,奸商的奸计大功告成。方轻舟目睹了仙人酿成名的全过程,对吴不赊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妖怪也可以这么奸的。”

  吴不赊并没有让方信不停地往井里灌酒,而是限量,每天只灌五十斤。五斤装的小坛子,刚好十坛。仙人酿的酒,每天还只出十坛,这下酒鬼们打破头了。吴不赊有办法,要买酒的,头天先来登记,第二天出酒后,头天登记了名字的都来竞买,价高者得。

  第一天竞卖,竞者如云,十坛酒,最后以一千五百两银子卖出,方轻舟望着那一堆银子,全身发抖。时价,一两银子合铜钱一贯,一贯合一千文,一般所谓的好酒,一斤也就是十文钱的样子,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酒,而且是好酒。而吴不赊装神弄鬼鼓捣出的仙人醉呢?五十斤酒一千五百两银子,合三十两银子一斤酒,两者相差多少倍?方轻舟也是生意老手了,算了一个晚上,愣是没算清楚。

  便是吴不赊自己,也没想到会卖到如此高价,“嘿嘿”笑着感叹:“果然卖什么都不如卖神仙啊!”当然,不可能每次都能卖这么高的价,但吴不赊给方轻舟规定,最低每坛仙人酿不能低于五十两银子,咱披的就是仙人皮,卖的就是仙人价,要的就是仙人跳,爱买不买。

  如果哪一天真的没人买呢?好说,吴不赊让方轻舟在方家建了一个公开的酒坊,名为醉仙坊,卖不掉的仙人酿就送去酿仙坊做酒娘,酿的酒就可以低价卖了。取名仙人醉,其实就是吴不赊最初以醉草酿出的那种斤米四斤的酒,什么借仙人酿做酒娘,也就是骗鬼吧。仙人醉也是好酒啊,再借了仙人酿的名,虽然价格也不便宜,一斤要五十文,是普通的所谓好酒的五倍,但相对于仙人醉的天价,那还是便宜多了,卖得那叫一个火。

  每天要往井里灌五十斤酒,方家自然酒香扑鼻,时间长了惹人疑,但建了这个公开的酒坊后,便酒香冲天也没人怀疑了。这是吴不赊在方家建酒坊的主要目的,但一段时间经营下来,仙人醉的利润并不比仙人酿低,量大啊!倒霉楼也改成了醉仙楼,人家酒楼都出仙酒了,还倒什么霉?喝不起酒的那才叫倒霉呢,一时间顾客如云,连连扩张。

  仙人酿,仙人醉,再加上酒楼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刨去各种费用还有送礼的花销——送礼是大头,地涌仙酒,一本万利,眼红的太多,礼送不到,经营不下去的——纯利仍有两万多两银子。方轻舟下巴砸穿楼板,便是吴不赊听到这个数字也着实发了半天呆,想起可怜的半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几百两银子。一年啊,抵不上醉仙楼一天。

  醉仙楼由方轻舟负责,醉仙坊由方信负责,吴不赊要做的,除了采醉草做酒药,就是收银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双余山也不去了,管他三妖怎么死,做妖王又哪及得上做富翁呢?

  为免万一有高手看到自己头顶的妖气生疑,牵连方轻舟败了生意,吴不赊轻易不与方轻舟、方信见面,他在城东另买了大宅子。酒药一次就做一大批,送酒药收银子都是下人的事,吴不赊自己只是每天去醉仙楼喝酒,彼此间的关系,就是店东与食客,再无人怀疑。这样就算判妖司找上吴不赊,也牵扯不到方轻舟。

  已是初夏的时节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服侍的俏婢换了薄罗衫子,俯身帮吴不赊系衣带的时候,领口处可以看到一抹酥白。吴不赊顺手捏了一下,小小的蓓蕾如春花般柔嫩,俏婢的小脸刹那红如晨霞。

  “妖精既已修得人身,为什么和人生下的后代,一定会是红发碧眼还带一条尾巴呢?”吴不赊脑中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我血中融合有木长生和黑七的内丹精血,那我的后代会怎么样?”

  不过这些疑问也就是脑中闪了一下,随即吴不赊就扔到了一边,带了下人,施施然往醉仙楼而来。刚到门口,只觉眼角红影一闪,那身影有些熟,吴不赊扭头看去,嘴巴霍地就张大了。

  面前来了一队骑兵,都是女子,最前面一骑,上身穿着红色武士装,外披白绸披风,竟然是林微雨!落后林微雨一个马头的,则是林微雨的贴身婢女侍剑。没想到会突然之间在这里碰到林微雨,吴不赊一时有些发蒙。林微雨也同时看到了他,却是喜叫出声:“吴将军!”

  “难道她不在意我是妖精,还是……”吴不赊不清楚林微雨心中对他的看法,但林微雨脸上的神色他却是看清楚了,有惊讶,有惊喜,但没有疑惧,更没有厌恶。

  “林小姐啊,幸会,幸会!”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的意外惊喜,抱拳打招呼,眼睛却紧盯着林微雨的眼睛。乍然相遇的第一眼,林微雨可能没反应过来,所以眼中净是惊喜,但反应过来后,想到他是妖精了,该就会有疑惧之色,也就逃不过吴不赊的双眼。

  但吴不赊并没有在林微雨眼中看到这样的神色,这时林微雨已经翻身下马,走过来施了一礼,看他的眼神里,满是喜色:“上次吴将军不告而别,我担心了好久,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吴将军了,真是幸会。”

  “莫非我的鱼目混珠之策起作用了?她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妖精?但应该不至于啊,难道那个邓易通后来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电转,嘴上便试探着道:“上次那耗子精作怪,我追到这里,被它逃掉了。我怕它祸害其他人,所以守在这里,也没叫人向小姐招呼一声,实在抱歉。”

  “原来如此。”林微雨恍然,“吴将军仁义之心,让人佩服。”

  “她真的相信了,看来她是真的搞不清我的身份,邓易通估计也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这么一转,这些日子渐渐冷下去的心刹那间又热了起来,道:“林小姐怎么来了这里?’他这一问,林微雨神色黯淡了下去,道:“上次被吴将军烧了粮草,于承无奈退兵,但他心中不甘,这几个月来积蓄粮草,又有入侵的打算。以我扶风郡一郡之力,实在是无法抵挡,所以我提前入京,想面叩大王,调派援兵……”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话没说清楚。她要入京见风余王求兵,来双余城做什么?从扶风郡进京,不需要经过双余城,但吴不赊是成了精的人物,只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小姐是想买几坛仙人酿送礼是吧?”

  风余国的情形吴不赊多少知道一点,和后凉国差不多,国主昏庸,奸臣当道,林微雨虽是为国守边,请调援兵更是为了国家,但如果是空手进京,别说请来援兵,只怕连风余王的面都见不到。要见风余王,先要买通朝中权奸,权奸在风余王面前说了好话,林微雨才有面见风余王的可能。

  林微雨也不否认,轻叹了口气,道:“这醉仙楼的仙人酿听说乃是地下自涌的仙酒,千金难求,也不知能不能买到。”

  “这个不成问题,包在我身上。”吴不赊拍着胸脯担保。

  所谓每天十坛的仙人酿,从来也没在醉仙楼停留超过一天的时间,一般是出井就买走了,吴不赊虽然大包大揽,而且这鬼本就是他捣出来的,要酒也现成,但这日的酒早已买走,吴不赊也不敢马上就要方轻舟变十坛酒出来,只好定下了次日的酒。

  林微南虽然心急,也没办法,只得在双余城住一晚,自然都是吴不赊做东。到了晚间,林微雨回房休息,吴不赊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外,一时却不敢现身。虽然在与林微雨的交谈中,试探出他当日的鱼目混珠之计确实起了作用,林微雨没对他疑心,但如果他化猫出现,林微雨会不会起疑呢,他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但也是巧,侍剑突然开窗,一眼就看到了吴不赊,立时喜叫出声:“小黑?小姐,小黑在这里呢!我说这个坏家伙是跟吴将军跑了,你还不信。”

  她话中的意思是,当初小黑是跟吴不赊来的;吴不赊离开,小黑也离开了。她们既然不疑心吴不赊,自然也没疑心小黑。

  吴不赊狂喜,“喵”地叫了一声,纵身上窗。林微雨刚洗了澡,也是一脸惊喜地从内间跑出来,叫道:“在哪里?啊,真的是小黑!你这个坏家伙,还敢来,我才不要你了呢!”话是这么说,却一伸手就把吴不赊抱在怀里。重入美人香怀,吴不赊深深地吸了口气,熟悉的体香让他沉醉,而在林微雨的双乳间连拱带摸,熟悉的感觉更让他热血沸腾。

  他狂占便宜,林微雨却还以为他是跟她亲热,亲昵地戳他的头:“坏家伙,居然跟别人走,我才不要你呢!”

  嬉戏一会儿,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坐在窗前,默默出神,心事重重的样子。吴不赊知道她在为什么担心,但这会儿化身为猫,可不能劝,只是在林微雨手上舔了两下,“喵喵”叫了两声。林微雨倒是明白了他的意思,轻抚着他的头:“小黑,你也知道我的难处吗?是啊,于承蠢蠢欲动,这次进京,却不知能不能求得援兵,我真的很为难啊!小黑,你说这次进京,大王会给我派援兵吗?”

  吴不赊当然不能开口,但他信心十足的叫声,林微雨却听了出来,格格一笑:“你是说会派兵是吧?呵呵,谢谢你了小黑,但愿能借你吉言。”

  “那你再说说,吴将军这次会不会跟我去扶风城呢?”她的手纤柔细长,在吴不赊身上轻轻抚摸着,舒服至极,吴不赊“喵喵”两声,意思是:“会,会。”但太过舒服,声音很有点慵懒的味道。

  林微雨自然听不出来,笑了两声,却又轻叹一声:“我知道,吴将军之所以留在双余城,一是为了捉拿耗子精,另外也是对我有了成见。那天那个耗子精说吴将军是黑猫成精,我看吴将军的眼光带有疑心,就伤了他的心。吴将军为了扶风城出生入死,烧了于承粮草更是立下不世之功,我却毫无理由地怀疑他,换了我,我也伤心啊!”原来她心里是这么想的,吴不赊还真不知道呢,心中暗乐,“喵喵两声。

  林微雨不知道他叫什么,自个儿叹了口气:“小黑啊,你不知道,爹爹过世后的这几年,我真的好难。扶风郡十几万百姓,全压在我身上,弟弟又还小,从来也没人给我帮把手,好多时候,我真的觉得喘不过气来。”

  吴不赊抬头看着她的脸,她还是头一次听她吐露心声。她是尖下巴,从吴不赊的角度看过去,那一点下巴越发显得尖细、纤嫩。但就是这个纤弱的女孩子,她的肩头却压着十几万百姓和守边的重任。吴不赊突然又记起那夜突袭于承大营时,战阵中林微雨的笑容,刀光剑影中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是因为她另类吗?还是因为肩头的贵任爆发出的勇气,让她的笑迎风绽放?

  “不知为什么,我今天见了吴将军,心中突然就松了口气,好像有了依靠的样子。”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尖尖的下巴抵着他的脑袋,幽幽地道,“小黑,你说,吴将军这一次还会帮我吗?”

  “会,一定会!”吴不赊血气上涌,差一点就口吐人言。还好,话到嘴边,总算是变成了猫语。

  第二天拿到酒后,林微雨一行即刻起程。吴不赊为了消除林微雨的疑心,连夜用木头做了一只猫,临见林微雨时用醒木令点醒。那木猫点醒后,外形与吴不赊所化的黑猫一模一样,但叫声还是略有差异,其实不细听也听不出来。吴不赊为防万一,只叫木猫远远地露了一面。侍剑叫了两声,叫不过来,她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但显然不是动了疑心,而是吃吴不赊的醋。吴不赊在,小黑都不跟她亲热,小丫头不开心。

  当着吴不赊的面,林微雨却不会去理一只猫,只是扫了一眼,与吴不赊话别。她心中歉疚,一直没提请吴不赊再去扶风城帮忙的话,但吴不赊听她昨夜吐露心声,已知她心意,面上也装作不知,只祝她马到成功,顺顺利利请到援兵。随后分手,林微雨一行打马进京。吴不赊转过街角,立即收了醒木令加诸于木猫身上的灵力,自己化身为猫,疾追林微雨的马队。林微雨眼角瞟到一只猫的身影,扭头看清确是吴不赊化成的大黑猫在追赶,顿时大喜:“是小黑,小黑追上来了!”

  吴不赊发力一跃,跃上马背。林微雨一把抱住,大是亲热。侍剑却“哼”了一声:“这个坏家伙,忘恩负义。”

  “什么呀。”林微雨笑着嗔她,“你和一只猫生什么气啊?而且人家小黑不是追上来了吗?可见还是跟我亲啊,是不是小黑?”吴不赊当然要说是:“喵。”林微雨乐得抱紧了他,随着马的起伏,跳动的双乳不住地砸在吴不赊的背上头上,这样的按摩,世上有几人享受过呢?吴不赊连骨头都酥了,做猫的日子啊:“喵喵喵,妙妙妙。”

  风余国不过是个中等偏上的国家,但从双余城到京师风余城,也有两百多里。林微雨心中着急,打马急驰,傍黑时分便赶到了风余城,连夜便带了仙人酿上下活动,以求援兵。

  林家在京中有座宅子,林微雨出门打点,吴不赊当然不会跟去,老老实实呆在宅中。任何一个国家,京师的高手都是最多的,吴不赊可不想惹麻烦上身,虽然他不怕。他发现,融合了木长生和黑七内丹后的功力,强悍得有些出乎自己的意料,再加上玄木心法的千变万化和灵猫的敏锐灵变,他实在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何况还有追风门的摄风术。他先前不知道,那次摄风让酒香飘满全城才发现,他竟然可以连续几个时辰运功摄风,虽然摄的只是微风,但连续支撑几个时辰,事先他却绝对没想到。后来试了下风虎,若借天地之风,风大的时候,凝成的风虎隐隐带出雷音,竟是有点儿风雷箭的影子了,让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让他沮丧的是,腹中丹气虽足,却始终不现成婴之象,元婴不成,便难登天道,也证明他的功力远不到大成之境。

  林微雨上下活动,十坛仙人酿送得干干净净,却还是没能见到风余王,只等来了宫里的几声嘉奖,再无下文。林微雨欲哭无泪,知道再呆下去毫无意义,当日即飞马赶回扶风城。

  在吴不赊想来,林微雨会再一次绕路,先到双余城打个转,邀请他一起去扶风城,但出乎意料,林微雨竟是直奔扶风城。

  这夜打尖,侍剑道:“小姐,要不我去一趟双余城,请一下吴将军?”

  吴不赊蹲在林微雨的膝头,微微转头,却见林微雨望着窗外,那是双余城的方向。客栈到双余城,不过四五十里,林微雨若有心,几十里路,不过耽误一个多时辰。林微雨轻叹一声,摇了摇头:“算了,吴将军上次已经帮了大忙,这一次就不要再麻烦他了。”

  “什么叫麻烦他?”侍剑不以为然,“他是扶风郡游击将军,征召他理所当然。”林微雨却仍是摇摇头,不再作声。

  吴不赊有些迷惑,上次林微雨吐露心声,对他好像很有几分依赖啊,怎么突然之间又改变心意了呢?女人心,海底针,吴不赊这个奸商虽然洞彻人心,但对女人却好像还是不太了解。

  “小黑,你还是去找吴将军吧!”林微雨突然把他抱上窗台,摸着他的头,“如果你听得懂我的话,就替我给吴将军带个好,这次的酒,谢谢他了。”吴不赊不理解林微雨为什么不请他去扶风城帮忙,但即便林微雨不叫他,他也要去,“喵”地叫了一声,跃下窗台,飞身出了客栈。他先赶回双余城,做了一批酒药交给方信,随后便赶往扶风城。

  还在途中,吴不赊便听到风声,于承再起五万大军,跨过风水河,已经开始攻打小风城了。吴不赊急忙赶到扶风城,小兵通报进去,林微雨竟是飞步出迎,眼中尽是惊喜之色:“吴将军,你……你来了。”

  与她眼光一对,吴不赊便明白,林微雨心里其实一直在盼着他来,不去请他,或许是不好意思,或许是不肯拖累他,总之没有不想见他的意思。他急忙一抱拳,朗声道:“吴不赊愿与扶风城共存亡!”

  “多谢吴将军。”林微雨越显激动,进府后当即商讨军情。

  情形和上次几乎一模一样,于承还是五万大军,粮草大营仍是放在大风城里,以一路兵马拦截扶风城的援兵,一路兵马猛攻小风城。

  “我去于承军中看看。”吴不赊想了想,道,“看有没有机会再烧了于承的粮草大营。”和上次一样,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唯一的机会,只有烧了于承的粮草。吴不赊出城到于承军前一看,情形和上次果然一模一样,两道大营阻路,那面连环猛攻。他化成枯木渡过风水河,进入大风城,只见城中粮草堆积如山,守卫较之上次严了数倍不止,不但守卫的士兵增加了将近一倍,更有玄功高手轮班巡逻。吴不赊只在粮仓周围转了不到一圈,便两次感受到灵力的扫射,他只好尽力缩拢身子,意凝丹田,不使灵力有半点儿泄露,才没有引起怀疑。

  人手之外,灭火的器具也准备得更加齐全,粮仓周围,除了水和沙土等必备的灭火器材,还有无数的竹扫帚和木锹木板,这明显就是用来打老鼠的。“别说鼠娇娇已被判妖司拿了去,就算有鼠娇娇帮手,这火也放不起来。”吴不赊暗暗摇头。

  在大风城里转了几圈,他找不到半点儿空档,只好回来。和林徽雨一说,林微雨秀眉轻锁:“上次被烧了粮草,于承功败垂成,这次防备更加严密是肯定的。”

  这条路走不通,林微雨道:“我知道于承必不肯甘休,所以这几个月我又练了三千新兵,我可用这三千新兵守城,引三千老军攻击于承大营,同时我已飞马禀报大王,只要我们的攻击能牵制于承一部分力量,让他不能全力攻打小风城,大王援兵一来,就能把他打退。”

  她所说的了无新意,唯一多出来的,或许就是那三千新兵,至于风余王的援兵,上次没有,这次凭什么会有?不过这话吴不赊不能说,抱拳道:“我是游击将军,牵制于承大军,由我来领兵好了。”

  “将军可领一千兵马在前,我领两千兵马随后接应。”林微雨虽是女孩子,对吴不赊也极为倚重,但并不盲目。她看得出来,吴不赊虽身具异能,领军打仗却是个生手,真要让他这个游击将军名副其实,还要多打几仗才行,只是不好扫了吴不赊的热情,所以把兵马一分为二。

  吴不赊领军一千出城,天黑后冲击于承大营。于承军上次吃了亏,这次便只是死守大营,绝不出战。吴不赊的军队一靠近,便是箭如雨下,根本冲不过去。连攻两天,于承军都不出战,第三天,吴不赊再攻,刚冲到于承的军营外,忽听得一声炮响,左右两面各冲出一支兵马,刹那间把他夹在了中间。

  原来于承看破了吴不赊的牵制之意,料定他今夜还会来攻,就预先在大营外面设下两路伏兵。一闻炮响,吴不赊便知不对,引军急往外冲,但于承两路夹攻,足有五六千人,吴不赊一千人马,哪里冲得出去?还好林微雨接应的人马到了,前后对攻,终于与吴不赊合兵一处,但他的一千人马,却已折了将近一半。

  两军合力,冲开了于承军的伏兵,走不到十里,忽闻一声炮响,左右各冲出一路人马。两路人马,加起来足有一万有余。先前大营外的伏兵,竟还只是于承的一个诱饵,就是为了把林微雨这一路人马诱出来。于承真正的杀招在这里。

  眼见前有强敌、后有追兵,林微雨和吴不赊都是大惊失色。吴不赊尤其悔恨交加:“冲营之前,我就该摸一下左近有没有伏兵,这下把林小姐也陷了进来,吴不赊,你该千刀万剐啊!”想起林微雨见他来时那种欣喜的眼神,而他却因大意害了林微雨,顿时心中有若刀绞。

  林微雨急叫道:“吴将军,你带大队从左侧杀出,回扶风城,我领五百人断后。”

  “不,我来断后!”吴不赊狂叫,林微雨还要争,吴不赊忽地在她马上猛抽一鞭,“快走!”回身狂呼,“今日死战,不死不休!”

  “死战!”他身后剩下的五六百人齐声怒吼,跟着他冲向于承军。

  虽只有五六百人,但绝死的锋锐也让敌势一挫,竟是来不及合围,被林微雨率大队冲了出去,不过吴不赊这一小队人马却深陷重围之中,便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会被怒涛吞没。

  吴不赊运起厚皮功,如一头厚皮的犀牛,在敌阵中左冲右突,身后数百骑紧紧跟随着他,凝成一把尖刀,虽在万军之中,仍然展现出冲天的杀气。但敌军实在太多,杀穿一层又一层,吴不赊若只是一个人,他可以御风而走,但身后随他死战的数百骑怎么办?唯有死战。

  他虽有厚皮功,千年古树皮,坚韧无比,但强弩重斧,如雨而至,力道受得实了,再厚的皮也会被砍开。吴不赊一路杀去,身上也不知挨了多少下重击,至少有十多处皮开肉绽,血染战袍,而身后的死士也已大半战死,剩下不到两百骑。

  突然一矛飞至,是投枪,劲风撕裂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久战之下,吴不赊精力消耗过巨,厚皮功的防御力也越来越弱,这一矛竟然刺穿厚皮,深深地钉进吴不赊肩膀,透肩而过。

  “啊!”吴不赊长声痛叫,滚下战马。

  “将军!”两边亲卫齐声惊呼。敌军却是欢喜狂呼,无数刀枪齐拥过来。数名亲卫扑至,一名亲卫挡在吴不赊身前,长刀连劈,格开数柄大刀,两支长枪却如毒蛇般突至,刺入他胸腹。

  “啊——”这名亲卫嘶声痛叫,左手抓住枪杆,右手刀一扬,把两支枪杆一齐砍断。蓦地里刀光一闪,一刀如电而至,把他的脑袋砍得直飞起来,同时又有一支流矢,正中他面门,把他飞起的脑袋射得向旁边跌落,正砸在吴不赊身上。

  吴不赊一把接住,满手的血,那怒睁的眼睛死不瞑目,此时又有两个亲卫倒下,夜色似乎也被染红了,有一种诡异的血色。

  “啊——”吴不赊仰天狂叫,反手拔出肩头的长矛。左手有矛,右手抓着亲卫的脑袋,他两手已是不空,身上却突地长出七八只手来,随手捞起地上的刀、矛、斧、盾,车轮般狂舞。

  他突然现出如此法象,周围的人,无论是敌军还是身后残存的士兵都吓了一大跳,敌军惊呼声中转身就跑,一时倒腾出一片空当。

  “放箭,放箭!”也有见过世面的,并不怕他的法术,但军势既乱,一时稳不住阵脚。偏偏夜风又起,吴不赊狂喜,他这时灵力消耗得厉害,有天地之风可借,如何会放过。他立时抓一股风,施一个旋风法,同时运玄术心法,将那七八只手化成树根,在地下搅了沙土,再以旋风一吹,一时风沙狂舞,天地无光。本来就是夜晚,再这么黄沙漫天,再无人能看清眼前三尺开外的人影。

  “跟着我,跟着我!杀出去,杀出去!”吴不赊抓住机会,一面搅沙舞风,一面狂冲,身后士兵紧跟着他,奋力一冲,终于冲出重围,落荒而走。等回到扶风城,吴不赊带出的千骑已仅余百骑,且个个带伤。

  林微雨听到吴不赊回来,欣喜若狂。吴不赊俯身请罪:“卑职过于轻率了,害了兄弟们,请小姐治罪。”林微雨惊喜得声音发颤:“你自己回来了就好,罪不在你。”吴不赊能看得出来,林微雨的喜悦出自真心,但回看身后的残兵,心中更觉愧疚。

  “商场如战场,但战场终究不是商场,商场折损的不过是金钱,战场却是刀刀见血,每一刀都是人命。”那个亲卫的头,吴不赊一直提在手里,直到此刻,才默默为他合上眼眸。

  林微雨乃将门虎女,见惯了生离死别,一战折损千余人,虽也伤感,但最关心的却还是生者,尤其是吴不赊。她亲命医官用心为吴不赊诊治,直到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始才放心。

  吴不赊看上去一身血糊糊的,到处皮开肉绽,其实大多数伤都不重,无论重斧还是劲箭,在破开厚皮功后,也剩不下多少力量再深入他的身体了,唯有钉入他肩头那一矛,透肩而过,算是重伤。

  俗话说:猫有九条命。猫当然不可能真有九条命,之所以这么说,是说猫的生命力极强,尤其是受伤后的自我复原能力极强。吴不赊吸取了野猫精黑七的精血灵魄,自然也拥有了这种能力,伤势复原极快,尤其是还借助了树精木长生的能力。

  草木自疗的本事,尤其是再生的能力,还远在动物之上,基本上只要根在,就不会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不过这种复原能力相对来说要缓慢一点。吴不赊融两者之长,先借助古树天赋的本能,将双脚化成树根,深入地底吸取养分,深深地吸,缓缓地呼,再以黑七的心法,把吸取的养分化入肌体,让受伤的血肉快速复原,只是一个晚上,他身上的伤,除了长矛钉出的那个大洞,其他的差不多都复原了,只留下一道道的血痂。有些伤得轻的,甚至已能看见淡红的新肉。

  林微雨并不知道吴不赊有如此神奇的自疗能力,还担着心,第二天亲自熬了肉粥送过来。吴不赊要起来,林微雨忙上前一步按住他,道:“躺着别动,我……我叫人喂给你吃。”

  “要是你自己喂给我吃就太美了。”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与林微雨目光一对,林微雨脸上微微一红,吴不赊心中一跳:“她莫非有这个想法,只是害羞?”当然,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打转,他可不敢问出来。侍剑拿了调羹,一口口地喂给吴不赊吃。说起军情,林微雨秀眉又锁到了一起,昨夜一战,折损严重,林微雨再不敢轻易出城,一日三催,援兵却杳无音信。眼见小风城摇摇欲坠,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吴不赊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做生意算计人,他诡计百出,但在战场上,面对绝对的实力,一切阴谋诡计全都没有用。但看林微雨焦急,他还是出言安慰:“我休息一天,明天再去于承营中看看,或许能想到点儿办法。”

  林微雨急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还能出去?绝对不行。”

  她断然拒绝,吴不赊一时倒也不好解释,反正到时自己溜出去了,林微雨也拦不住,只不过能不能找到办法,他自己也很怀疑。

  忽然吴不赊感觉到灵力波动,似乎有玄功高手以灵觉扫进来,随即便听到院中女兵的叫声:“你是什么人?”吴不赊心中一凝:“难道是于承派玄功高手摸到扶风城里来了?不对,晚上不来,大白天的来干什么?”

  侍剑这会儿已喂吴不赊吃完了粥,闻声走到门口,忽地惊呼出声:“你不是那个判妖司的……耗子精吗?”

  吴不赊立即便明白来的是谁了,但听了侍剑这话,他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来的是邓易通,他自己说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吴不赊却说他是耗子精,所以这会儿到侍剑口里,就成了判妖司的耗子精。

  他能想像到邓易通这会儿的脸色,因为邓易通话声中已带了怒气:“放肆!”林微雨也到了门口,邓易通见了林微雨,抱拳道:“原来林小姐也在这里。”

  林微雨却毫不客气:“你这妖孽,想趁吴将军受伤来捣乱是不是?来人,给我拿了!”林微雨当然更信得过吴不赊的话,这一顶大帽子直接就扣上去了。吴不赊暗笑,却也怕邓易通发狂,急忙起身站到林微雨身后。  邓易通白脸气成红脸,伸手从腰里掏出一块玉牌,怒叫道:“哪个敢动?某乃西岳府下辖扶风郡判妖司判官邓易通。林微雨,你为妖孽所迷,不分青红皂白,反说我是妖孽,简直岂有此理!”

  他怒气勃发,又亮出了玉牌,众女兵一时都被镇住了,望着林微雨,林微雨一时也有些迷惑:“你真是判妖司的判官?”看一眼吴不赊,与上次疑惑的眼光不同,这次流露的是询问之色。她眼光的变化让吴不赊欣喜,很显然,吴不赊在她心中的分量又重了几分,她不再相信吴不赊是妖孽的的话,但邓易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却让她迷惑。

  迷惑就好。吴不赊继续搅浑水,“嘿嘿”一笑:“你这耗子精,竟然连判妖司的腰牌也敢偷,老实交代,你从哪里偷来的?”

  这话绝,把个邓易通气得脸都绿了,狂吼一声就要扑过来擒拿吴不赊。他气急败坏,林微雨却越发信了吴不赊的话,厉叱一声:“拿下!”

  众女兵四面扑上,虽是女兵,却都是和林微雨上过战阵的,不出手则已,出手绝不客气,乱刀齐下。邓易通见不是路,急忙跳在空中,还想再吼两嗓子,林微雨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叫:“放箭!”邓易通吓了一大跳,刀枪还好,箭可有些要命,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扭头便跑,远远地传来他气急败坏的叫声:“林微雨,你人妖不分,必定后侮。”

  吴不赊大笑,心中却掠过一丝阴影:“林小姐对我确是有了极大的好感,但邓易通死死缠着不放,这次虽然走了,却不会放手。我骗得了一次两次,骗不得三次四次,这却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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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五章 兽兵


林微雨怕邓易通再来找吴不赊的麻烦,调来一百士兵守在吴不赊的府中,各执强弩,下了死命令,只要有人想打吴不赊的主意,不管是神是佛,射了再说。邓易通当天没有再来,小风城却传来急讯,在于承大军没日没夜的攻打下,小风城陷落了,城中千余士兵尽皆战死,于承随即移军扶风城。傍黑时分,于承前军已到了扶风城下,次日大军齐至,将扶风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听得噩耗,林微雨失声痛哭,无论如何,她终究只是个女孩子。看着她抽泣的身影,吴不赊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把她搂在怀里,替她遮挡所有的风雨。

  扶风城有四五万人口,边郡久历战火,民风强悍,而且林家在扶风郡极得人心,于承军围城,众百姓踊跃参战,相助守城,加之林微雨旱料到于承必定还会人侵,多有准备,守城器械充足,短时间内,倒也不度城破。

  吴不赊第二日便上了城墙,协助林微雨守城。于承连攻十余日,双方互有死伤,城池巍然不动。于承眼见攻不下来,改用围城之策。林微雨日夜盼望援兵,却不见有半个兵来。

  对于吴不赊来说,城被围,至少有一桩好处,就是邓易通没再来找他麻烦,但眼看林微雨日夜忧急,他心中却也很不好过。说句实话,吴不赊这人有些冷血,往往别人悲痛欲绝的事,放他身上,却没什么感觉。在女人这事上也是一样,有很多女人让他眼睛发亮,他唯一想要的,就是把人家剥光了抱到床上去,至于什么情啊爱的,他是不屑一顾的。

  然而对着林微雨,却好像有点儿不同,到底不同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看到林微雨开心,他心中好像也特别的畅快;看到林微雨忧急伤心,他心中也就隐隐作痛。

  不过这些感觉,只是在心里模糊着,他还没有清醒的意识,也没时间去清理心中的想法,每日盘旋在脑中的,就是有什么法子能让于承退兵。

  这天他突然想到个主意——刺杀于承。如果于承死了,朔风军说不定就会退兵。他把这个想法跟林微雨一说,林微雨大惊失色:“于承为一军主帅,身边大军围绕,护卫得水泄不通,刺杀他,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我不让你去。”

  “如果是正面交战,对着于承五万大军,我是没有办法,但暗里刺杀,却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吴不赊坚持着,“当然,我不会冒险,实在没有机会,我也不会提着脑袋冲出去送死。”

  林微雨看他一脸坚决,加上知道他身具异能,即便不成功,逃应该逃得掉,只好同意,还殷殷叮嘱:“千万不要冒险,一切以自己为重,事若不可为,立即退回来。”吴不赊感受到她的关切,心中暖暖的,为免她担心,故意开玩笑:“放心好了,我皮厚着呢,即便被于承发觉了,轻易也伤不了我。上次你不是见识了我的厚脸皮了吗?”林微雨“扑哧”一笑:“你脸皮还确实是厚,居然箭都射不进。”

  “也不厚。”吴不赊故意苦起脸,“我喜欢个女孩子,却一直不敢开口。”

  林微雨脸一红,垂下眼光,不敢与他对视,却轻声道:“你怕什么嘛。”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白没有了,吴不赊可不是傻瓜,心中一热,就要开口,却突地闪过一丝阴影:“邓易通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些日子没出现是因为围城,城围一解,他必定要来啰嗦。”这么想着,到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去,“嘿嘿”一笑,“那我先去了。”

  林微雨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追着他的背影叮嘱:“千万小心,一切以自己为重!”吴不赊到了城墙边,找个无人处,化身树根钻出城去,又化身为猫,溜进于承的大营。

  于承乃军中老将,大营布得严谨至极,若是个人想摸进去,还真有几分难度,一只猫就好说了。其实吴不赊化身树根钻进去更隐密,但化身树根在地下钻,一则耗力,二则看不到上面的情形,还是化猫灵便得多。

  找于承的帅帐不难,有帐前的帅旗指引,吴不赊在重重大营中七拐八绕,直奔于承的帅帐。帅帐周围的守卫就严密得多了,周遭数十丈内,岗哨密布,灯火通明,更有巡逻小队交错游走,从任何角度靠近帅帐,都会被守卫发觉。人不行,猫也不行,不过看见一只猫溜过去,守卫有可能不加理睬。吴不赊尽力收拢灵力,以免引起守卫中玄功高手的警觉。可惜,他刚走了一半的距离,帅帐边的一个小帐篷里便钻出一个道士,横剑拦在帅帐前。随着这道士钻出帐篷的,还有一只老虎,吊额白睛,体长丈余,凶狠地盯着吴不赊。

  这道士有四十来岁年纪,焦黄面皮,一把山羊胡,眼光微带煞气,冷冷地看着吴不赊,“嘿嘿”一笑:“藏头露尾,有失身份,阁下还是现身一见吧!”随着这道士的话,周围守卫齐向吴不赊望过来,更有一队士兵围住了帅帐,刀出鞘,箭上弦,杀气有若实质般罩向吴不赊。吴不赊知道已经没了偷袭的机会,他倒也不怕,就他一个人,即便万军之中,想跑还是跑得掉的。于是他哈哈一笑,现出人身,抱拳道:“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道长法号?”

  “贫道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冷眼打量着他,“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眼光忽地转厉,“你不是人?”

  跨虎道人功力不弱,竟能看出吴不赊头顶的神光不对。吴不赊心中发苦,从跨虎道人口中,他再次确认,自己头顶上确实有妖光,一股怒气自胸中涌出,朝跨虎道人一指:“你又是什么东西?”

  “扶风林家竟借妖孽助力,看来气运真的是到头了。”跨虎道人“嘿嘿”冷笑,蓦地厉喝一声,“以为借妖孽之力,便可翻天吗?看贫道拿了你这妖孽!”声落身起,剑如星点,倏地一下便到了吴不赊胸前。

  吴不赊身上背有剑,但再次确认自己头顶有妖光,他便不愿再用追风门的剑招,双掌一错,十指屈张,以灵猫爪迎击跨虎道人的剑招。

  跨虎道人功力不如吴不赊,长剑上的招数也远不如吴不赊的双爪灵动,只数招便被吴不赊抢得先手。吴不赊双爪翻飞,招招不离跨虎道人的头脸胸腹,逼得他步步倒退,汗流侠背。

  跨虎道人眼见自己斗不过吴不赊,长剑虚晃一招,忽地往后一纵,到了那头老虎边上,斜剑指着吴不赊,喝道:“震山儿,上!”

  难道老虎比人强?吴不赊心中冷笑,斜眼看着那虎,他感应得到这老虎颇具灵力,但并不很强,真要扑过来,吴不赊有把握一掌就打碎它脑袋。

  那老虎得了主人指令,往前踱了两步,铜铃大的一对黄睛死死盯着吴不赊,身子微屈,似乎便要扑过来。吴不赊右手五指松开,换爪为掌,只待它近身。不想那老虎身子未动,口先张,“嗷”地一声怪吼。

  为什么说是怪吼呢?因为这虎的吼声和一般的虎吼颇不相同,声不大,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由耳入脑,直震人心。吴不赊被它一吼,脑发涨身发麻眼发黑,竟是立身不稳,一跤栽倒。

  原来跨虎道人这虎,不是一般的虎,虽然未得人身,但灵力已成。跨虎道人将之收服后,另辟蹊径,借用老虎爱吼的特性,训练它吼成一段魔音,名为震山吼,乃是以音伤人、以音制人的奇功。

  那虎是拿惯人的,见吴不赊栽倒,身子一纵,双爪便已按住了吴不赊的身子,一爪按着腰,一爪按着头,熟练已极。吴不赊功力深厚,虽然一头栽倒,脑中仍有两分神志,察觉到那虎近身,却欲逃无力,想化成树根往地下钻,但神疲身软,钻不动。百忙中他只好将左手的一个指头化为树根,钻人地底。

  草木与人类不同,只要根在,哪怕枝干尽去,也能留得性命。吴不赊头脑发晕神机难聚,如果此时那虎一口咬下他的脑袋,一般人必死无疑,但吴不赊借左手食指插入地底之际,已将体内丹元遁入地底。真元逃遁,哪怕身子化为齑粉,一点灵光仍能保存。不过人身已毁,以后便只能以树身存世,慢慢发芽长大,再像木长生一样,在悠长的岁月里苦苦修炼,再复人身。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当然,吴不赊还有最后一点没做——断指,那要在元神感应到大劫来临、急速逃遁时,才会骤然爆发。

  这个法子,在玄木心法里,名为“舍本逐末”。

  还好,那虎只是双爪按着吴不赊,并不来咬他,却扭头看着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得意地狂笑着,收了剑,便来擒吴不赊。有这段空当,吴不赊周天运转,头脑即刻清醒,力道尽复,左手抽出来,往上一翻,一掌打在那虎的肚子上,把那虎打得飞起丈许来高;同时,吴不赊身子纵起,追风步展开,只一闪,逃出了于承的大营。

  变生仓促,跨虎道人完全没反应过来,直到虎身落地,他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时惊怒欲狂,暴叫如雷:“快!放箭!射死他!”他身具玄功,反应尚且慢了一步,何况普通士兵?士兵们急忙举箭时,早没了吴不赊的影子。

  吴不赊被那虎一吼震晕,虽未真的受伤,却也吓出了一身冷汗,那一掌便出了全力,将那虎打得五脏尽裂。跨虎道人过来一看,那头猛虎已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跨虎道人气得三尺神暴跳,便要到扶风城里来找吴不赊拼命,好不容易才被众将们劝住,却把吴不赊恨到了骨头缝里。

  吴不赊飞身逃出于承大营,看看身后无人追来,才有暇暗暗抚胸:“好险,差一点儿就成了一截树根了!若是那样,明年发芽抽枝,林小姐若是出城踏青,倒是可以在我身上系马。”随即又骂,“那死大虫,吼起来居然那么怪……”想到老虎,他心中忽地一动:“对啊,没有援兵,我为什么不到双余山去招点儿虎兵狼兵来!”

  吴不赊回到城中,林微雨正一脸担心地站在院中,看到他,惊喜地叫道:“吴将军,你没事吧?”

  “没事。”吴不赊摇头叹息,“不过于承大营防卫太严,没法子下手。”

  “你没事就好。”林微雨吁了口气,“下次不要去冒险了,我们还能撑一段时间,大王肯定会派援兵的。”

  “大王的援兵只怕靠不住,我另外去找点儿帮手来。”

  “另外找帮手?”林微雨眼睛一亮。

  “不过我这些帮手学的是役兽之术,若是不明底细的人看到了,只怕又会说他们是妖怪。”吴不赊先把话说在前面,到时邓易通以虎狼来找茬,林微雨先入为主,自然不会理他。

  “不会。”林微雨果然摇头,“将军请来的帮手若能打退于承军,便是我扶风百姓的大恩人,到时若有不明真相的风言风语,我扶风百姓绝不会答应。”吴不赊要的就是她这句话。道:“那我连夜就去,找到那些帮手后尽快赶回来。”

  为免惊动于承军中的玄功高手截杀,吴不赊还是化身为猫,跑出十数里才御风而起。他也懒得变回人身了,猫的身子轻巧,飞起来还要略快一点点。这晚有月亮,地上有人看见,吃惊道:“快看,快看,猫在天上飞!”边上有人满脸不屑:“这世道,牛都满天飞呢,何况是只猫。”

  吴不赊飞得急,自然听不到下面的对话,没用一个时辰,就飞到了双余山。虎大嘴和狼狈夫妻闻讯齐来拜见,还带来了一条大汉。这大汉个头儿和虎大嘴差不多,皮肤略黑了点,两只暴牙齿,瓮声瓮气地给吴不赊施礼:“猪黑子拜见追风大王。”

  猪黑子是只野猪精,住在北山坳,前些日子和虎大嘴起了冲突,两妖相持不下,狼妩媚便去帮忙。狼给虎帮手,猪黑子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虎狼都拜在了吴不赊这追风大王座下。猪黑子虽黑但不傻,知道人多力量大,妖多横着走,便也想求吴不赊收录。虎大嘴看他还有把子力气,和狼狈夫妻一商量,便留下了他,这会儿便一齐帮猪黑子说好话,请吴不赊收留他。

  有妖怪来投?好事啊!吴不赊面上却不动声色,斜眼瞟着猪黑子:“你有什么本事?”

  “回禀大王,”猪黑子抱拳,“我老猪也没什么大本事,就是不怕死。只要大王一句话,我替大王出死力,攻如箭猪,守如豪猪,是我老猪。”

  他边说边做动作,两只胳膊一屈一伸,十分夸张,吴不赊忍不住“扑哧”一笑,虎狼等三妖也笑了。虎大嘴道:“大王,这猪兄弟确是一条爽直汉子。”

  “攻如箭猪守如豪猪?”吴不赊点点头,“很好,很强大,我便封你做个威猪将军。”

  “谢大王!”猪黑子大喜叩头。

  “大王归来,又新收得部属,当摆酒庆贺。”狈有计连声喝令摆酒。

  “喝酒不急。”吴不赊摇摇手,“虎大嘴,你手下有多少只虎?”

  “平常散在周围的也就三四十只吧。”

  “你手下只有三四十只虎?”吴不赊大是失望。

  “也不是。”他的眼光让虎大嘴觉得失了面子,连忙解释,“这大娄山中,少说也有上千只虎,只要唤一声,尽可支使得动。不过不能把这么多虎都聚在一起,若全部聚在一起,哪来那么多猎物?”

  “哦。”吴不赊明白了,“若我能提供食物,三天之内,你最多可以召集多少只虎?”

  “三天?三百只虎应该不成问题。”虎大嘴见吴不赊觉得有点少,忙又解释,“一般一只虎,至少要几十里的猎场,所以我手下儿郎散得比较开,如果大王能多给我几天时间,十天,我至少能召集八百只虎。”

  “只有三天。”吴不赊转头看狼妩媚,“三天内,你们能召集多少只狼?食物也是我来提供。”他已经明白了,虎大嘴和狼狈夫妻身边的虎狼之所以少,是食物的限制。这一点上,虎狼和人类大军其实一样,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钱有粮,百万大军易聚,无钱无粮,一百人也难以支撑。

  “如果食物充足,三天之内,我至少可以召集三千头狼。”狼都是一群一群的,召集起来也相对容易些,狼妩媚的声音里便颇有几分豪气。

  狈有计一直在转眼珠子,这会儿插嘴道:“大王是要对谁宣战吗?”

  “是。”吴不赊也不隐瞒,“最近朔风国在攻打风余国的扶风城,扶风城中有我一个故人,所以我想调集儿郎们去帮她打架。”

  “扶风城,是往南去吧?”狈有计想了想,“三天之内,我们最少可以召集三千儿郎,而去扶风这一路的山上,还可以召集一批,四千儿郎不成问题。”

  吴不赊闻言大喜:“三百只虎,四千头狼,够了!”

  “大王待人不公,我不服!”猪黑子忽地大叫。

  “哦?”吴不赊看着他,“你是说我没给你派任务是吗?可你手下是猪啊,猪能和人打仗吗?”

  “虎狼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行?大王可不要小瞧了猪,我手下的儿郎若发起狂来,别说是狼,便是虎,也未必敢正面迎击。”

  狈有计插口道:“禀大王,猪将军说的是实。公野猪力气极大,獠牙锋利若刀,而且野猪喜欢在泥塘中打滚,又喜欢在树上蹭痒,树上的树脂和泥塘中的泥浆裹在身上,一层又一层,寻常的刀斧都未必砍得进。”

  “有这样的事?”吴不赊喜出望外,“猪将军,你三天之内,可以召集多少部属?”

  “三天之内,属下可以替大王召集至少两千头大公猪。”猪黑子得意了,大声道,“并且属下请为先锋。”

  “你为先锋?”两千头公猪让吴不赊很开心,但猪黑子要做先锋却让他有些拿不准,他是想让虎大嘴做先锋,三百只虎开路,以虎之威,先撕开于承的大营,后面的狼和猪再扩大战果。

  猪黑子却猜到了他的想法,道:“大王是想让虎将军做先锋吧?虎将军有震山之威,但人类和兽类不同,人类作战,喜列阵势,老虎爪牙虽利,却未必撕得开人类的战阵,说到冲阵,反倒是属下更拿手。属下以猪突战术,两千头大公猪奋勇突击,便是铜墙铁壁,属下也能将它彻底撕裂。”

  “猪突战术?”吴不赊半信半疑地望望虎狼等三妖,三妖齐齐点头。狈有计道:“说到爪牙之利,猪确实不如虎狼,但猪的冲击力极强,若是直冲过去,无论是狼还是虎,都不敢正面去挡,猪突战术在兽界可以说非常有名。”

  “太好了!”吴不赊大喜,“猪将军,你威猪将军之名改一下,本大王任命你为威突将军。三天之内,你召集至少两千头大野猪,临阵时为我军前锋,以猪突战术,务必要突破敌阵。”

  “遵命,”猪黑子大声应诺。

  “时间紧,酒不喝了。三位将军,你们连夜去召集部属,越多越好,去扶风城外三十里的西山集合。狈军师,你居中调度,我会把粮食送到那里。大家各自行动吧!”

  四妖齐声应诺,个个一脸兴奋。无论做兽还是做妖,都是受人类欺负压,这会儿竟要召集上万儿郎和人类正面作战,开天辟地头一遭啊,怎么能不兴奋呢?

  四妖分头召集兽类,吴不赊便下山回到双余城自己的宅中,吩咐管家,买几千头羊外加两万斤红薯送到扶风城西。

  吴不赊请的管家叫杨慎独,精明干练。双余城作为一个拥有十数万人口的大城,各类物资应有尽有,杨慎独当天便采购齐全,雇人送到扶风城。他又照吴不赊的吩咐,先派人在扶风城西建了羊圈,羊一到,圈好了,所有人都撤回双余城。没有人知道这些东西居然是妖兽的战粮。

  三天后,虎、狼、猪齐至,共有三百六十余头虎、四千零几十头狼、两千多头大野猪。那些大野猪个个体长七八尺,猪鬃如铁,身上更披了厚厚一层泥浆树脂,黑不溜秋,有如盔甲。这些大野猪看人时猪眼翻白,凶光四射,全不似家猪的温驯,而一嘴的獠牙,更让人不寒而粟。

  月光下,两千余头大野猪整整齐齐地排成十队,月光在它们黑乎乎的脊背上反射出冷冷的光芒,恍然看去,竟仿佛是人类的重甲战士,战阵里,杀气冲天而起,边上的虎狼反而没有这种气势。

  对猪黑子先前的夸口,吴不赊一直有几分怀疑:不就是猪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但这会儿看了这些大野猪列出的阵势,他心中的怀疑一扫而空。

  野猪和家猪绝对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有猪精指挥,有组织、有纪律、更激起了全部野性的野猪,绝对是这世上最凶悍的战士。

  扶风城因是边塞,只有南北两座门,于承的主力大营设在南门,北门只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与其说是来围城,不如说是做做样子。林微雨要突围逃跑?好啊,于承巴不得她跑呢!他恨的就是林微雨不肯逃跑。吴不赊的兽兵只要能冲垮于承的南大营,于承便会败退,北门那两千兵,理都不用理。

  夜半时分,近七千兽兵饱餐一顿,悄悄逼近于承的南大营。

  于承治军严谨,数万人的大营错落有致,除了刁斗声声,再无半丝喧哗。吴不赊化身为猫,到于承大营边上转了一圈儿,心中大致有数。他回来后,近七千兽兵已列好阵势,猪在左,纵向十列,每列两百头大公猪;狼在右,也是纵向十列,每列四百只野狼;虎在中间,还是十列,每列三十只恶虎。

  七千兽兵同样悄无声息,兽类不知道什么是军纪,但兽类也没有所谓的人情律法,有的,只有对强权的畏服,对成了精的妖兽的绝对服从,所以妖兽指挥的兽兵的纪律反而强于绝大多数人类的军队。

  “猪将军,你率两千猪兵,十路直冲,要一鼓作气把敌营彻底冲乱。”

  “遵令!”猪黑子抱拳,大声应诺。

  “虎将军,”吴不赊看向虎大嘴,“待猪将军冲乱敌营后,你率虎乓冲入,同样是十路冲进,先以吼声助威,使乱军胆裂,你再一冲,敌军必定彻底崩溃。”

  “大王放心。”虎大嘴大嘴一咧,“我三百儿郎齐吼,还能有胆子提刀的,不会有几个人。”

  “待敌军溃营逃跑后,狼兵才开始出动。”吴不赊看着狼妩媚,“出兵之先,也是千狼齐嚎,却不需要分为十队,可七八只狼一小队,不要求咬死多少敌兵,关键是要拿出你们野狼善于千里追踪的本事,死死地跟着败兵,绝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更不能让他们聚集起来反击。”

  人类战士有良好的防护,有锋利的刀枪,更有远射程的弓箭,如果反应过来结成阵势,远者箭射近者刀砍,同样数量的兽兵,未必斗得过训练有素的人类战士,何况于承有五万大军,因此一定要把这五万大军冲散,贴身厮杀。

  “属下明白。”狼狈夫妻一齐应命。

  “开始突击!”吴不赊一挥手,猪黑子往地下一滚,变回原形,乃是一头巨大无比的大公猪,体长丈余,粗壮如牛,背上猪鬃根根直立,有若钢矛,一嘴獠牙,更是锋利如刀。

  “傲——”猪黑子仰天一声长嚎,猪眼凶光四射,当先冲了出去,两千头大公猪亦齐声长嚎,随后跟进。八千只粗壮的猪脚踩踏着地面,发出腾腾的闷响,竟有着万马奔腾的气势。

  猪黑子所带的那一队,冲的是于承大营的正门,巨大的木栅栏在他面前就像是根枯枝,一撞两断,破营直入。

  猪黑子那一声长嚎,已惊动了于承军的哨兵,猪兵冲势一起,于承大营中便刁斗急响。于承军训练有素,但猪黑子所率猪兵的冲势实在太快,最重要的,猪兵不像人类的骑兵或步兵,面对木栅栏要先砍开或者翻越,猪兵是直冲过去,猪头突入,猪身一撞一挤,木栅栏立时破裂,这让于承军反应的时间大大缩短。而抢出帐篷的于承军士兵抬眼首先是找敌人,结果一个敌人也没看见,只看见一群横冲直撞的大野猪,待得搞清楚袭营的不是敌军而是敌猪时,自己已被敌猪们撞翻在地。

  两千头大公猪勇往直前,猪牙所指,所向披靡,不到一刻钟,将于承军整齐的大营穿了十个大窟窿,对穿而过。

  吴不赊身在半空中,眼见于承的大营被猪黑了彻底穿透,五万大军乱作一团,知道时机已到,一挥手,虎大嘴一个滚子,化成一头吊睛白额猛虎,仰天狂吼,身后三百余头老虎亦是齐声怒吼。

  虎有震山之威,一虎吼,十山应,万兽服,何况是三百多头老虎齐声作吼。于承军本来乱作一团,吼声一起,所有的乱兵身子竟然都僵了一下,惊恐地往这面看过来。

  不知谁喊了一声:“老虎来了!”本来只是乱,没看到敌兵啊,难道说怕了一群猪?说出来也不好意思啊!虽然野猪的一撞之力,连老虎也不敢正面硬顶,但人怕虎,却绝对没有几个人会怕猪,可三百头老虎这么齐声一吼,于承军所有士兵的心里都生出惧意。再看到三百头老虎撞营直入,于承军彻底炸了营,所有人都只会乱奔乱跑、乱哭乱叫,没有几个人敢挺身斗虎。

  一时间,于承大营如滚沸的水般沸腾开来,无数溃兵冲营而出,四散奔逃。

  “大王神威,敌军大营已彻底炸了。”狈有计拍马屁,道。

  吴不赊点头道:“你们可以上了。”

  “遵令!”狼妩媚早已等得心痒,一声狼嚎,千狼齐嚎,一时间天昏地暗。

  狼狈夫妻带着四千头狼扑进于承军的大营,又跟着乱兵穿营而出,依照吴不赊的吩咐,四千头狼散成无数个小队,死死地跟着于承军的败兵,但见有成团的败兵,狼兵们便扑过去冲散他门。于承军惊骇欲绝,只能拼命地跑,不停脚地跑,很多人不是被狼咬死的,而是跑炸了肺,自己活活累死的。好不容易逃到风水河边的败兵也已筋疲力尽,不是倒在河边干睁着眼被狼咬死,就是溺水而亡,真正能逃过风水河的,十不余一。

  狼兵们也有死伤,令人惊讶的是,往往三五个胆大的士兵抱成团,十来头狼也对付不了。在一个小山崖下,七个于承军的败兵背崖而立,其中三名枪兵两名刀兵一名盾兵加一个弓箭手,杀死了七十余头狼。

  好在这样有胆敢拼的于承军士兵不多,绝大部分士兵宁可在背后被狼兵扑倒,也绝不敢提刀正面死战。

  吴不赊并未参战,一直立在空中看,虽然在军事方面他仍然只是半捅水,却也看得出来己方胜局已定,于承便有通天之能,面对如此乱局,也已回天无力。

  “林小姐知道如此大胜,一定喜坏了。”吴不赊转头往扶风城里望去,眼前现出林微雨的笑脸,心中霎时热腾腾的,小腹发胀,便想即刻进城见到林微雨。

  就在这时,忽听得一声清叱:“何方妖孽,敢如此为恶?”

  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其声清越,虽是厉叱,却如风过帘栊,清脆动听。

  吴不赊转身看去,但见一个女子飞入于承大营。这女子一袭紫衫,头上戴着一个同色的纱帽,遮住了头脸。她手中持着一把长剑,剑光如电,一剑刺一虎,刹那间连杀数虎。

  “何方妖女敢伤我儿郎!”虎大嘴眼见紫衫女子连杀数虎,急了,化回人身,取钢叉当胸猛刺。

  “原来是你这妖孽,受死!”紫衫女子不闪不避,手中剑迎头对攻。

  叉比剑长,虎大嘴见这紫衫女子竟和自己对攻,乐傻了,虎嘴本来就大,这一乐,能塞进个马桶。

  眼看着钢叉就要叉中紫衫女子的胸膛,激起的劲风把紫衫女子的衣服吹得紧贴在身上,勾出优美的乳型,虎大嘴虽然有些不解风情,也看得一呆,心中还惋惜:“这奶子漂亮,可惜要被我一钢叉叉坏了。”

  这份惋惜刚在心尖子上冒个头,猛然又吓了回去,便如早春的柳芽儿,刚吐出个芽尖,乍一下来个倒春寒,又缩回去一样。怎么回事呢?原来就在虎大嘴的叉尖堪堪要刺中紫衫女子挺翘的乳尖时,他手臂猛地一震,叉尖竟偏了出去,从紫衫女子的左肩掠过,而紫衫女子的长剑却闪电般刺到了他心口。虎大嘴心胆齐裂,却已来不及躲避,惊骇之下本来就大得夸张的嘴巴又大了一倍。得,能塞进两只马桶了。

  “看剑!”吴不赊到了,叫声中一道剑光急射紫衫女子右肋。

  吴不赊只一眼就看出,虎大嘴绝不是这紫衫女子的对手,却也想不到虎大嘴连一招都撑不住。他离得远,救援不及,百忙中脱手飞剑,射向紫衫女子。他这是攻敌所必救,紫衫女子如果收手,还能磕飞长剑,如果硬要前冲,他的飞剑就会透身而过。

  紫衫女子当然不会和虎大嘴一命换一命,美女和野兽是不等价的。紫衫女子手腕一偏,“铮”的一声磕开了吴不赊的飞剑,但缓得这么一下,吴不赊已到了,一脚把虎大嘴踢了开去:“你去指挥虎狼追败兵,这里不用管。”虎胆虎胆,虎大嘴这会儿其实已经吓破了胆,巴不得有这句话,连滚带爬地跑远了。

  一脚踢开虎大嘴,吴不赊身子就势一滑,已把给紧衫女子磕飞的长剑捞在了手里,抱拳一揖:“这位小姐请了!在下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小姐芳名?”

  “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听到这话,紫衫女子倒没有立时出剑,仗剑斜睨着吴不赊,“你这妖孽,敢冒充将军”

  吴不赊脸上一僵,他早看出紫衫女子功力极高,自然能看出他头顶的神光不对,心中有些发苦,不过他皮厚,“嘿嘿”一笑,道:“什么叫冒充?本将军有风余王的任命,将军印在手,乃是货真价实的游击将军。”

  “竟让你混进人界当了将军,这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失职!既然你送上门来,我便替扶风郡判妖司取你性命。”紫衫女子冷哼一声,眼光忽又一凝,不对,你身上妖气变幻不定,神光又有五分类人,这是怎么回事?”

  “就说嘛,虽然我化了两粒妖丹,本体还是人嘛,怎么就是妖了呢?”紫衫女子这话,让吴不赊得了一份全然没想到的惊喜,一时笑得大嘴咧开,和虎大嘴有得一比,道,“早说了我不是妖,我是人啊!货真价实的扶风郡游击将军!至于我役使虎妖,那是我功夫厉害,也是不得已,朔风军兵围扶风城。扶风城兵少,不借妖兽之力,打不退朔风军。”

  “你不是人。”紫衫女子却又摇头,“虽然你头顶神光中有五分类人,但还有五分类妖。五五开,你该是个人妖。”

  这话把吴不赊气坏了:“你才是人妖呢!”紫衫女子“嘿嘿”一笑:“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妖成精,不但得了人身,更修出了五分人类的神光?我看你修行不易,若实话实说,或可饶你不死。”

  得,她不认为吴不赊是吞了妖丹,却以为是修行独特,修成了人类神光。吴不赊知道说不清楚,难道说他体内的气是顺逆双行,猫精想占他的便宜结果反被他逆行的气把内丹吞了?谁信啊?算了,懒得费这口舌。他眼珠子一转,“呵呵”一笑:“古话说礼尚往来,想要问我话,小姐至少先要报上名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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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六章 云州遗族



  “你没有资格问我名字。”紫衫女子冷哼一声,“想死得痛快点儿,就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物成精?修的又是什么妖法?”



  “什么何物成精,我本来就是人啊!要说成精,那也是人精。”吴不赊嘻嘻笑道。这个人态度不好,至少紫衫女子从来没见过哪个人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尤其是男人。她冷叱一声:“大胆!还敢狡辩,那就受死吧!”手中剑一扬,一线电光,乍现在吴不赊眼前。紫衫女子功力了得,吴不赊不敢轻视,忙仗剑急迎,却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用的是追风剑,这会儿人妖不分,还是别给追风子脸上抹黑吧!但想变招却已来不及,他也不会别的剑法啊,百忙中松手丢剑,再来了一招飞剑术。



  虽然只有名门大派才有“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说法,但一般来说,一个剑手,轻易不会丢下自己的剑。先前吴不赊飞剑可说是为了救人,这会儿再次松手飞剑,可就出乎紫衫女子的意料。她着实吃了一惊,飞身急闪,同时长剑斜格,虽然格开了吴不赊的飞剑,眼中却现出怒色,被吴不赊逼得措手不及。她多少也有两分难堪,长剑一晃,蓦地剑光大涨,便如一座剑山般向吴不赊压过来。



  吴不赊急忙伸手往腰间掏去。他现在腰间有三个袋子:自己看家的钱袋,追风子的追风囊,木长生的百草囊。本来黑七还有个灵猫袋,那只野猫,走遍天下又胆大包天,灵猫袋里着有不少好东西,可惜吴不赊当时不知道,一掌把黑七打死后,灵猫袋也没拿。而木长生的百草囊却不同,乃是随身而藏,其实就是木灵儿当年成灵前的一个树洞练成的袋子,随丹走的,所以便宜了吴不赊。木长生用的木匠家伙和醒木令,都是藏在百草囊里,吴不赊掏出一把斧头来,手一捋,短斧变成长斧,大吼一声,巨灵开山,照着紫衫女子的剑山一斧劈下。



  为什么短斧要变长斧呢?因为紫衫女子的剑法实在太快,如果是追风剑,再借着追风步,吴不赊敢以快搏快和紫衫女子拼一场,但木长生的斧头他不熟练,招法有些笨,若是用短斧,被紫衫女子欺近身来,只怕招架不来,所以他要用长斧——招法笨不要紧,把紫衫女子远远地逼开外门,她就没办法了。



  他一斧劈下,紫衫女子剑光一闪,侧身欺近,吴不赊早已料到,斧到中途,手腕一偏,斜斧便削。紫衫女子忽退忽进,从另一侧扑近,吴不赊的斧头也跟着变招。眨眼间斗了数十招,吴不赊长斧抡开,呼呼嘿哈,大砍大劈。他没想过能砍到紫衫女子,以紫衫女子的功夫,不可能被他砍中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逼得紫衫女子不能近身。



  他这种打法近乎无赖,紫衫女子剑短力小,只敢闪避扑击,不敢硬开硬碰,身子只能围着吴不赊转来转去,翩若飞鸿,就是近不了身。



  其实这种打法,紫衫女子很占便宜,吴不赊斧长力大,颇为耗力,他舞得了半个时辰,还能舞一个时辰?一旦力尽身疲,便是紫衫女子发威得机会,但紫衫女子心高气傲,偏是忍不得,忽地往后一退,左手捏个诀,向吴不赊一指,指尖上竟然射出一条火柱,如火凤之形,猛扑吴不赊。



  “这丫头还会玩火?”吴不赊吃了一惊,斧虽长,却拦不住火,只有飞身急退。“哪里走!”紫衫女子仗剑赶来。紫衫女子身法虽快,但吴不赊的追风步也不慢,他跑的方向是风水河,几十里地,片刻即至。吴不赊心下暗思:“丫头喜欢玩火,淋她个落汤鸡,看她还怎么玩!衣服淋湿了,说不定还有好风景看。”这家伙心里抱着邪恶的思想,往下一栽,悬停在风水河之上,收了斧,双手十指屈张,朝着水面一抓,抓起两个大水团,翻身后甩,对着紫衫女子就砸了下去。



  他用的是大野猫黑七的功夫:灵猫戏水。两个水团出手,随即又抓起两个水团,随抓随甩。黑七的功夫没大用,就是特别杂,像这么抓几个水团,真打在人身上也没什么力道,但用来对付玩火的丫头倒是刚刚好。



  “以为有水就可以了吗?”紫衫女子冷笑一声,手一指,一道火柱喷出,竟是穿水而过。吴不赊前前后后扔出的四个大水团,都被这火柱穿透了,那火柱看似不大,偏偏遇水不熄,好像还旺了两分。



  “三昧真火?”吴不赊差一点儿被火柱烧中,一时惊骇得大叫。他虽然闪得急,脸上也是火烧火燎,很怀疑是不是燎出了几个大水泡。三昧真火非比凡火,乃是火中之灵,熔金化水焚木焙土,普通的江河之水根本浇不息。“算你识货。”紫衫女子冷然一笑,“看我以三昧真火,烧出你的原形。”说话间,又是一股火柱射来,迅疾如箭。吴不赊挡无可挡,飞身急闪,那火却跟着风追过来。



  “臭丫头欺人太甚!”吴不赊真恼了,使了一个摄风术,刚好河风大,风虎咆哮立现,往河中一旋,旋起一条巨大的水柱,有如一条水龙,旋转着怒吼着,向紫衫女子扑去。



  吴不赊自从知道法术极为消耗灵力后,很少使用法术,此时是真恼了,用风虎旋起的这条水柱,和灵猫戏水抓起的水团可是大不相同,力道强得太多了。紫衫女子虽见这水柱来势猛恶,却也没放在心上,仍以火柱透水而入。风虎裹着的这条水柱虽说还是灭不了紫衫女子的火柱,但水柱力道大,竟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得倒飞回去。紫衫女子没想到这水柱力道如此强悍,身子往后一仰,箭一般倒射出去,总算没被水柱撞上。



  “臭丫头,再放火啊!”吴不赊哈哈笑道。



  紫衫女子自出娘胎便高贵无比,从来也没被人这么骂过,一时羞愤难当。她却不知道,吴不赊乃是市井一奸商,可不是什么斯文人,这还是占了便宜,若是他亏了本,还会有更难听的话骂出来呢。



  紫衫女子心中杀气激涌,左手忽地一抓,竟也从河里抓起一匹水来。为什么说是一匹呢?因为被她抓到空中的水,薄薄的、长长的、宽宽的,就像一匹展开的白布。



  “这丫头不但会玩火,难道还会玩水?”吴不赊好奇起来,且不追杀,悬停在空中静静地观望。只见紫衫女子抓着那匹水在空中甩动,就好像浣纱女浣纱一样,那水本来像一匹布,浣一下稀一点,浣上几下,却像一幅水帘子了,再浣上几下,水柱越来越细,如同水网一般。吴不赊曾见过一个拉面师傅拉面,一团面,几甩几拉,便拉成了细细的面丝,紫衫女子此时的动作,就像拉面师傅拉面,不过她拉的不是面而是水。



  “这丫头莫非是在厨房里学的手艺?”吴不赊哈哈大笑,笑声中,紫衫女子手中的水越来越细,已是细若发丝。忽然她一声清叱:“着!”



  叱声中她身子一旋,手一扬,那姿势就像一个撤网的渔女,对着吴不赊撒过来。眼见一张网铺天盖地地网下来,吴不赊一愣,既没闪也没躲,暗忖:“着什么着?打鱼吗?就算大爷我是鱼,你这水网也网不住啊?难道水做的网还能网人不成?”



  他猜对了,紫衫女子甩出的这水做的网还真能网人。吴不赊一被网上才知道,那细若发丝的水网竟是坚韧无比,一网住他便死死地缠着,他双手急扯,水丝越扯越长,但就是扯不断。吴不赊慌了,百草囊里掏出诸般家伙,斧子、刨子、锯子,连劈带锯,却也是无可奈何。



  “认命了吧?”眼见吴不赊在网中挣扎,紫衫女子轻声一笑,“我这千里烟波网不是你这小妖能挣得出来的,束手就缚,或可饶你全尸。”



  “水做的网竟能网人,这是什么玄法?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吴不赊又惊又怒,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水做的网,水不是会结冰吗?”



  “休得意,看大爷我也给你玩个玄的!”吴不赊一声长笑,背后生出一只手,手中持着一枚金针,倏地扎进大椎穴,同时运起阴风诀。大椎穴被金针制住,顺行的气上不来,全是逆行的气,阴风诀全力展开,刹那间寒风呼啸,滴水成冰,身上的水网立马冻成了冰网。吴不赊身子一抖,“叮叮当当”,大冰小冰落玉盘,他又使了一个旋风法,把那些冰针卷起来,尽数刮向紫衫女子。



  这时紫衫女子刚好要近身来拿吴不赊,发觉异变突生,万千冰针扑面射来,猛然吃了一惊,花容变色。真要说起来,吴不赊卷起的这些冰针并没有很大的力量,紫衫女子即使让这些冰针扎上,也未必会受多大的伤,但这里面要注意一点,紫衫女子是女孩子,而且是美女,美女的脸,比她的命更重要十倍百倍。吴不赊卷起的冰针确实要不了紫衫女子的命,可若是在她脸上扎上几针,面纱可不是钢甲,挡不了冰针,扎几个小眼或者划几条细痕,那比要了她的命更加可怕。



  好在紫衫女子功力超凡,千钧一发间,身子往后急仰,双手捂脸,身子闪电般倒射而出。这一倒射她尽了全力了,一去百余丈,停下来后,她随即怒气勃发。不过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女孩子照镜子,那时间总是不够用的,等紫衫女子把自己玉脸前后照到了,吴不赊早跑得没影了。



  吴不赊一跑十余里,回头再也看不到紫衫女子的影子,始才放下心来。若论功力之浑厚强悍,吴不赊犹在紫衫女子之上,先前风虎卷起的水柱能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回去便是明证,但若论功力的精纯,吴不赊的野路子与紫衫女子比可差着老大一截。三甩两甩,竟能把一匹水甩成一张水网,每一根丝都那么细而且那么均匀,就像绣花一样,那要多么精纯的功力?吴不赊的功力便是再强十倍,哪怕能把海翻过来,要想把水丝甩得那么细,也绝做不到。



  “这臭丫头,半夜三更的跑到这荒郊野外来,不知道搞什么鬼?若是不小心被人拿住了,嘿嘿……”吴不赊正在脑中意淫捉住紫衫女子后的情形,却一眼看到了狈有计猥亵的脸。



  狈有计化回了人身,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跪着无数朔风兵,在外围,则是一队队满眼凶光的野狼,远处还有野狼在把朔风兵往这山坡下赶。吴不赊奇怪起来,飞掠过去:“狈有计,你在搞什么?”狈有计转头看到他,抱拳道:“大王,我军大获全胜,不过小的有个想法。”



  “哦?什么想法?”



  “这么多俘虏,全咬死可惜了,吃又一时吃不了,所以小的想把他们押回山里去。”



  “你是想留着他们慢慢吃?”吴不赊皱了皱眉头,他虽对身上的妖气认了命,但吃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狈有计却断然摇头,“吃人划不来,小的把这些人抓回去,不吃他们,打算让他们给我们追风寨种粮食养牲畜。”



  “种粮食养牲畜?”吴不赊奇怪地看着狈有计。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在畜养牲畜,包括把狼驯成狗,现在狈有计要反过来畜养人类吗?



  “是。”狈有计点头道,“以前我们手下儿郎虽多,因为缺乏食物,却不能聚在一起,如果有这些人给我们储备食物,儿郎们就可以聚在一起,我们的力量就会成倍增加。”



  “你真的是妖怪吗?”吴不赊目瞪口呆,好半天蹦出这么一句。狈有计搞不清吴不赊的想法,心下有些忐忑:“小的是货真价实的妖怪。”



  “你不是妖怪,你是天才!”吴不赊猛拍狈有计的肩膀,“你是天才的妖怪,妖怪中的天才,这个主意实在太好了!”狈有计惊喜地道:“大王同意了?”



  “同意了!’吴不赊用力点头,眼中放光,“这事交给你去办,所有的俘虏全押回去,但不能让他们空着手,让他们先当一回民夫,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马匹什么的,全运回去,兵器也弄回去,不过兵器不能分给俘虏搬运,打包成捆,放在马身上驮回去。”



  “大王高明。”狈有计拍拍马屁,在山坡上叉腰一声狂嚎,“朔风国众俘虏听着,我家大王有令,不吃你们也不杀你们,只要你们老老实实地听话,帮我们把马匹粮食运回山里去,你们就可以活命。”众俘虏听他一声嚎,都转头看着他,听了这话,半信半疑,可怀疑也没用,不信又不行,周围狼视眈眈,只得在群狼的监视下战战兢兢地赶往先前的大营,搬运物资。



  这些事吴不赊也懒得管,径自往扶风城而来,远远地便看见了在扶风城头张望的林微雨。吴不赊飞上城头,林微雨一眼看到他,大喜道:“吴将军,外面是你请来的帮手在役使野兽吗?”



  虎啸狼号,林微雨肯定听到了,吴不赊便点头道:“是几个朋友帮忙,役使虎狼趁夜突击,大获全胜,于承五万大军已经不存在了。”



  “真的?”林微雨双手绞在一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中的惊喜,“吴将军,你再一次救了扶风城,救了扶风百姓,所有扶风百姓都会真心感谢你。”



  “扶风百姓感不感谢我,我倒不在乎。”吴不赊笑着摇头,“我只在乎你感不感谢我。”林微雨用力点头:“我当然也感谢你,真心感谢!”



  “你的感谢就是一句空话吗?”吴不赊盯着她的眼睛,语气暖昧。林徽雨被他盯得俏脸发红,道:“当然不只一句空话,我一定禀报大王,重重嘉奖你。”熹微的晨光中,她羞红的脸说不出得动人。吴不赊心中好像有火在烧,只想把她抱在怀里,轻怜蜜爱,不过城头上人多,不好动作。他主意来得快,眼珠子一转,抚着肚子道:“大王有奖当然好,不过现在如果能有几样酒菜做奖赏,那就更好了。”



  “看我只顾高兴了。”林微雨大是不好意思,“将军辛苦一夜,一定饿了,请跟我来,我立即叫人置办酒菜。对了,吴将军那几位朋友……”



  “他们还在追逐于承的败兵,现在不用管他们。”吴不赊摇头道。



  “那我叫侍剑在这里等着,他们一回城就请他们来府上。”林微雨吩咐了侍剑几句,与吴不赊回府。早有女兵飞马回去吩咐里办酒菜,吴不赊跟林微雨到达府中时,菜已上席。林微雨陪着喝了两杯酒,吴不赊只盯着林微雨的脸看,林微雨被他看得满脸通红,不敢与他对视,朝他身上扫了一遍,道:“将军这次没受伤吧?”



  “还算好。”吴不赊心中一动,突然“啊呀”一声,反手摸腰。林微雨吃了一惊:“将军背上受伤了?”急步过来给吴不赊检查伤口。



  吴不赊本来就是虚张声势,见林微雨过来,猛地伸手,一下手抱住了林微雨的腰。林微雨没防备,“啊”的一声,一下没站稳,跌坐在吴不赊的腿上,急忙想站起来时,身子却被吴不赊紧紧地抱住了,一张喷着热气的嘴更向她的樱唇伸过来。林微雨又惊又羞,急忙扭开脸,羞道:“吴将军,你……你……你别这样。”



  “微雨,我喜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吴不赊口中喃喃着,嘴巴只在林微雨脸上乱亲,但林微雨躲来躲去,却是亲不到她嘴。她老是躲,吴不赊急了,双手猛地一紧:“微雨,你不喜欢我吗?如果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我,我立即放手,转身就走,从此再不见你。”



  上次化身为猫,他就已经听出了林微雨的心意,这会儿是故意这么说。林微雨果然就不躲了,一脸羞急道:“不是的,我……我也……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



  “只要你喜欢我就行,其他的先不管。”吴不赊趁机伸嘴,终于吻住了林微雨的樱唇。一被吴不赊火热的唇吻住,林微雨身子便完全软了下去,头肺中更是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被吴不赊抱到了内间床上,衣服也被解开了,双乳跳出来,如一对雪兔般在吴不赊的魔爪下惊惶地挣扎跳动。



  化身为猫时,吴不赊亲过林微雨的乳房好几次,但这次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因为给猫舔了一口,林微雨最多是觉得有些痒,可不会有其它的感觉,此时被吴不赊抚摸亲吻,就像干柴点着了火,整个身子都燃烧起来。



  燃烧的林微雨让吴不赊更加疯狂,他不顾一切地攻城略地,但当他把手伸进林微雨双腿间时,林微雨却清醒了过来,猛地抓住他的手,喘息道:“吴大哥,不,不要……”吴不赊急了:“微雨,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吴大哥。”林微雨这次很干脆,“但是……但是,吴大哥,你托媒人来,成了亲,我什么都答应你。”



  吴不赊哪能等到那时候,手指动了动,感觉到林微雨的身子就像风中的海棠花,不住地颤抖,但双腿却夹得更紧了,口中求恳:“大哥,求……求你了……”



  “那我呆会儿就去托媒人,过几天我们就成亲。”吴不赊还是不死心,“反正也就是几天的事啊!”林微雨摇头道:“那不同的。”也不知是羞的还是热的,她脸上沁着微微的汗珠,更显得妩媚,“成了亲,那是人伦大礼,没成亲,不……不成的。”



  “又没人看见。”



  “怎么会没人看见?天地神明都在看……”说到天地神明都在看着,林微雨羞急起来,身子猛地一滚,滚到了床里面。她身上这时只有一条淡粉色的亵裤,这么一滚,白光耀眼,香艳至极,吴不赊看得一呆,竟没来得及伸手去按她。林微雨双手抱胸,羞羞地看着吴不赊道:“吴大哥,这样真的不行的,你去托媒人来。好人,求你了。”



  她这么软语相求,吴不赊倒也不好再迫她,顿足道:“天一亮,我就去托媒人看日子,最好明天就成亲。”林微雨羞羞地看着他,眼中似有水波荡漾。林微雨穿了衣服,再陪吴不赊喝酒。吴不赊把她抱在怀里,口舌相喂,一场酒喝得香艳至极,偶尔魔爪乱动,探胸抚乳。林徽雨也半推半就,只是再往下就坚决不许了,吴不赊也不用强。



  于承南大营溃散,北营两千人马也趁夜遁走,狈有计收拢俘虏,约有八九千人,四五千匹马,虎狼在两边监视,中间人背马扛,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辎重尽数搬走。林微雨当然不在意这些,还觉得过意不去,人家帮了这么大忙,酒都没喝一杯。吴不赊听了这话,便笑道:“他们的酒,我代喝了就行。”



  “你是坏人,才不给你喝。”林微雨羞嗔,吴不赊嘿嘿一笑,全身轻得只有二两。



  小风城是扶风城的咽喉,趁着朔风军大败,必须马上夺回来,吴不赊虽然急着去请媒人,但到底正事要紧,自请领一千军卒去夺城。对林微雨道:“我回来就去请媒人。”



  “嗯。”林微雨含羞答应,“要小心,我等你回来。”



  于承全军溃败,北营撤出去的两千人马虽未伤损,却也吓破了胆,竟不敢在小风城驻防,直接撤过风水河去了,还一把火烧了浮桥。吴不赊轻轻松松夺了小风城,安排一名偏将领军守城,自己急火火地赶回扶风城来。早一日请到媒人搞定亲事,便可早一日把美人抱上床,能不急吗?



  他回到城中,到了林府,老远便听到林微雨的叫声:“我绝不相信!”



  她的声音尖锐高吭,竟是急怒时的语气,吴不赊心中一凛,正要飞身冲入,耳中忽然传来邓易通的声音:“林小姐先前怀疑我的身份,乃是为妖人所惑,我也不怪你,但现在有洞玄大师证明我确实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如果林小姐还是这样的态度,我就要怀疑了,林小姐是不是有意与妖孽勾结呢?”



  听到这个声音,吴不赊的身子僵住了,洞玄大师他听说过,是扶风郡有名的高僧,想不到邓易通竟把他请来了。有他作证,林微雨不会再怀疑邓易通的身份,吴不赊即便冲进去,也没办法再故技重施。



  “你不要威胁我,反正随你怎么说,我绝不相信吴将军是妖怪。”林微雨的语气异常坚决,吴不赊心中既感动,又是火烧火燎:“我怎么这么蠢,早知道邓易通不会放手,为什么不一刀斩了他呢?”想是这么想,但事情如果可以重来,他也未必就敢去做。真要杀了判妖司判官,西岳府如何肯罢休?那时不但同样没办法和林微雨在一起,只怕还会拖累她。



  这时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两位不要争了,林家久镇扶风,世代忠义,说林小姐与妖怪勾结,任何人都不会信的。老衲可以肯定,如果那吴不赊真是妖怪,也只是因为他妖术高深,所以林小姐未能及时察觉。这也没关系,或者老衲陪邓判官、林小姐去一趟小风城,或者干脆等那吴不赊回来。老衲年纪虽然大了,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只要看上一眼,人妖立辨,两位以为如何?”



  说这话的显然便是洞玄大师,邓易通立马接腔道:“谨遵大师之命。”林微雨久久没有应声,邓易通又补上一句:“林小姐,扶风林家百年清誉来之不易,你当好好珍惜,而且就算不为你自己考虑,你也要为你弟弟多想一想啊!真要因维护一个妖怪而闹得身败名裂,那就太可惜了。”



  林微雨还是没有出声。吴不赊知道,她是在坚持,为了心中的爱,她在坚持着对他的信任。



  “微雨,我确实不是妖怪啊!可我吞了妖丹,身上有妖气,说不清楚啊!”吴不赊在心中狂吼。他心里在无声地吼着,脚下却在一步一步地往后退。他愤怒,他想要大声嘶吼,但他很清醒地知道,解释不清楚的,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或许林微雨会信他,但邓易通、洞玄大师等人绝不会信,也绝不可能放过他。林微雨或许会为了爱不顾一切,可是,他不能让她那么做。林微雨不是一个人,她姓了这个林字,背上就有太多的东西,不能让她为了他,毁了这所有的一切。



  “砰”的一下,他撞在了墙上,身子滑倒,慢慢化成树根,一点点钻入地底,远远地钻出去,再又化身成猫,穿城而出。



  在街的另一面,也有一个人在听着院中的对话,吴不赊撞墙的声音虽轻,却引起了这人的注意,闪身过来,刚好看到吴不赊往地底下钻。



  这人竟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看着吴不赊钻入地底,她眼中闪过一抹笑意,灵觉散开,感应到吴不赊钻出地面后化猫出城,她也跟了出去。



  吴不赊化猫出城,一路狂奔。远处是一块巨石,吴不赊对着巨石猛冲过去,到了近前,忽地化为人身,双掌齐出,猛击在巨石上,“轰隆”一声,巨石被他打飞了一角,碎石飞溅。他却不肯停下,左一掌,右一掌,一连数十掌,轰的一声,巨石终于彻底碎裂,化为一堆碎石,而吴不赊双掌也是不停地颤抖,又痛又麻,双掌更慢慢地肿了起来。



  第一次离开林微雨,吴不赊心里没有太大的感觉,偶尔会记起,也不过记起她的裸体,但这一次被逼离开,他心里却是刀绞一样得痛,林微雨在他心里,已不仅仅只是一个美艳的裸体,而是一个人,一个他爱着的女人。但他却不能爱。天庭不许他爱。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了这块巨石上,而手上的痛,却并不能抵消心底的痛。



  “好功夫!”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喝。吴不赊霍地转身,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



  “是你?”吴不赊心中杀意忽地涌起。紫衫女子看出他眼光不对,急忙扬起手:“等一等,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而是给你指一条路。”



  “给我指一条路?”吴不赊冷笑道,“那可多谢了。说说看,什么路?鬼门关还是奈何桥?”



  “你喜欢林微雨,林微雨也喜欢你,但人妖不能通婚,这是天条。”



  “我呸!’吴不赊用力吓了一口,“人间那么多饿死的冻死的,不见他来管,却来管这种事。贼老天。”



  “天规有它不合理的地方,但不是你找有能力可以改变的。”紫衫女子摇了摇头,“天条不能改,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做得到,天庭可以将你录入仙籍,你成了仙,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林微雨,再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吴不赊心中一跳,脸上却露出一丝冷笑:“有这么好的事?你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啊?是我妹子还是我姐?”



  紫衫女子并不动怒,淡淡地道:“天上当然不会掉馅饼,能让你荣登仙籍,这件事的难度自然是非常大,成功的机会,说实话,非常非常的小。”她这么说,吴不赊心中的怀疑倒小了许多,眼光微凝,道:“哦?你说说看,什么事?”紫衫女子四下一看,道:“你跟我来。”当先向远处一片林子里掠去。到了林子上空,又围着林子飞快地转了一圈,复入林中,找到一片空地,让吴不赊站在中间,她从腰间一个绣囊里掏出五面旗子,按五行之位,插在空地周围。



  五旗一插,立即有一层淡淡的紫雾弥漫在空地周围,吴不赊感应得出,紫雾中有一股淡淡的灵力。他不知道紫衫女子这五面旗上有什么玄功,但却感觉得到紫衫女子的小心谨慎,顿时他好奇心成倍提高,却不吱声,只是看着紫衫女子,等她开口。



  “你比我大,我叫你吴兄好了。”紫衫女子微微一笑,“不知吴兄可听说过云州遗族?”吴不赊点点头:“云州遗族?听说过。”



  九州一统时,也是天庭最强势的时候,人族在天庭的支持下,政权几乎遍及陆地上所有的地方,后来天庭势衰,人界更是四分五裂,妖魔气焰渐长。随着兽人越来越多,不断侵占人族的土地,几百年下来,除九州之外,人族所有的土地都已失陷。在很多人的头脑中,九州之外都是蛮荒之地,是人类根本未曾涉足过的地方,是妖魔精魅兽人的聚居地,是魔界。他们却不知道,那些地方。祖先曾经生活过,所谓的魔界,在先祖眼中曾经是天堂。



  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被人族放弃了,北去数万里,有一个地方,叫做云州,至今还在人族的控制之下。



  云州有一座城,叫做云中城,险峻雄伟,当年天下一统的时候,云中城曾是人族最西北的边疆锁钥,后来魔族入侵,数万里的疆域、无数的城池都失陷了,唯有云中城始终未曾失陷。数千年过去,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九州之外曾有过人族的足迹,云中城却还在耸立着。



  云中城,就像一个遗失在外的游子,孤独而绝望地守候着,数百年的风雨,未曾隔断过游子南望的眼眸,但无论天庭还是人族,都没有半点儿办法。数百年来,天庭势力越来越弱,而人族自千年前分崩离析之后,便再也没有统一过。今日大国有五,小国数百,所有的军队加起来何止数百万,若能拧成一个拳头,魔族再强,也绝对抵挡不住,但谁也不能把这些力量拧成一个拳头,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人、神、仙,只是看着无数的拳头打来打去。至于天庭,昔年的十万天兵天将已成为风中的传说,再也找不到半点儿踪影。



  云州,便成为了遗弃的云州;云州的人族,便成为了云州遗族。而更悲哀的是,那些掌权者,天帝和大大小小的人王,为了面子,集体选择了遗忘,非不得已,谁也不提“云州”两个字。于是,在无数岁月的风雨洗磨后,“云州遗族”这四个字,就成为了传说中的字眼,很多人甚至以为那就是个传说,没有人知道,那南望的眼眸是何等绝望。



  吴不赊也只是听说过,不过黑七和木长生的记忆里有更多的补充,所以他知道的比普通人要多得多,但他不知道紫衫女子在这个时候提及云州遗族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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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儿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所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那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企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得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吗?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了。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紫衫女子的眼光坚毅肃穆:“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神经病。”吴不赊没等她说完已经骂了起来,“我虽然没打过多少仗,到底也有个将军的名号,你以为我是白痴啊?水城到神女台七千里,这七千里全是魔境,而且不是一般的魔族,是魔国!尸莲王几十年前就统一了神女江南岸的大小魔族,建立了九尸九莲国,你赵国大军就这么强悍,能打进尸莲国七千里?既然这么强悍,为什么年年要受尸莲国的掳掠,不直接打过去灭了尸莲国呢?”



  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传说尸莲王建国时,国中九朵异莲旱地开放,掘其根,每一朵莲花下面都有一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在九具古尸口中。尸莲王以为祥瑞,便将国都建于此地,更以九尸九莲为国名,人界一般就称为尸莲国。尸莲国国势极强,大小部族数百个,控地万里,是魔界面对人界的第一大国。



  紫衫女子的想法过于天真,他也就毫不客气,但紫衫女子却并不动气,只是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道:“尸莲王去年死了。”



  “什么?”这个消息吴不赊倒是不知道。



  “不但尸莲王死了,尸莲国也四分五裂了。”看到吴不赊一脸惊讶,紫衫女子的声音越发不温不火,“你也知道,几乎所有的魔国,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魔族的联合,尸莲王一死,为了争夺利益,尸莲国大小魔族便打了个昏天黑地,实力大损,所以我说我大赵有实力拿下神女台,控制神女江。”



  尸莲王竟然死了,尸莲国居然四分五裂了?这个消息让吴不赊有些发呆。他吞了口唾沫,点头道:“好吧,就算你们能拿下神女台,云州遗族怎么能到离雁口?我虽然没去过云州,但我可以肯定,云州到离雁口,便是笔直一条路,也不会少于两万里,你可别说他们都会飞。”



  “吴兄看这里。”紫衫女子没有直接反驳他,指着地图道,“这里是魔鬼沙漠,如果云州遗族不笔直向东走,而是南下进入魔鬼沙漠,那么只要成功穿越魔鬼沙漠,就可直达离雁峰下。”



  “穿越魔鬼沙漠?”吴不赊张口结舌地看着紫衫女子,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是,穿越魔鬼沙漠。”紫衫女子的语气里竟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狂热,“魔鬼沙漠虽然据说比魔鬼更可怕,但不是没有成功穿越的例子。昔年九州一统,西击魔族,就曾创下过五十万大军横穿魔鬼大沙漠,突然出现在敌人老巢的奇迹。”



  “可那是军队,而且是人族最强时代的最强悍的大军。”



  “近千年漂泊的游子,那思归的心,再强悍的军队也比不上。”



  “阁下是疯子!鉴定完毕。”吴不赊傻了半天,背手而走。



  “如果容易,我何必找你?”紫衫女子没动气也没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吴不赊身子僵住了,站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疑惑地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突然间他想起紫衫女子说的“我赵国”三个字,道,“你是赵国人?”



  “是的。”紫衫女子点点头,撩起面纱,“大赵国,西门紫烟。”



  面纱下,是一张美极人寰的脸庞。吴不赊读书太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庞的美丽,他只知道,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木长生或者黑七,所有的记忆里,没有一张脸庞可以和这张脸相比。林中的光线本来比较幽暗,但当面纱掀开时,整个林子好像都亮了起来。



  “西门紫烟?”吴不赊呆了好一会儿才能去想这个名字,顿时就叫了起来,“紫凤?”当世五大国,齐、赵、燕、楚、吴,号称五霸,吴、楚在南,齐、赵、燕在北。而赵国又独霸西北,故称西赵,乃是控甲百万的超级大国,他周围的什么前凉、后凉、风余、朔风,相对于这个庞然大物,都只是些小虾米。



  而控制着西赵这个庞然大物的,乃是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历代大赵王娶的王后几乎都是西门家的女子。而西门紫烟,就是西门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女孩儿,西门家的公主,未来大赵国的王后——至少大赵国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不止于此,西门紫烟还有一个身份,她的姑姑嫁给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打小随西岳帝君学道,竟学成了一身玄功异术,因此不但各国王公卿相,即便是江湖上也知道她的名号。因她喜穿紫衫,身份尊贵,又貌美如花,便博得个“紫凤”的外号。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吴不赊面前,他脑中一刹那间成了空白,但随即涌起疑念:西门紫烟何等身份,怎么突然间到了这里?不是说她不能来,风余国的国境对于大赵而言也就是邻家小院的围墙,高兴了就可以来串串门,但以西门紫烟的身份,便是串门,身边至少也要带几个侍女,怎么会孤身而至?



  西门紫烟眼光犀利至极,看出了吴不赊眼中的疑问,微微一笑:“你是怀疑我为何孤身到了这里是吧?我就是来找能去云州的人的,这件事过于重大,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只能亲自来。”



  “可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比我身手高强的人多得是,而且在你眼中我是妖怪,你会信我?”



  西门紫烟微微一笑:“就因为你身上有妖气,所以才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信任,”她笑了一下,一脸自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妖也一样。我想,只要有封仙的机会,谁都想做神仙而不会做妖怪的。”



  人、神、仙三界对妖界有一种天然的歧视,由于仙界的极力反对,天庭极少录用妖魔为神官,更不会轻易封妖魔为仙。这是保持势力平衡的需要,大家心照不宣,却苦了无数异类,千辛万苦修成人身,也与世无害;甚至有些异类还做了很多好事,可就是成不了神也封不了仙,只能背一个妖怪的名头苦苦挣扎,哪怕修到元婴脱体,历劫长生,妖怪的大帽子也始终摘不掉。但话语权掌握在神仙手中,妖类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妖类为人界或神仙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神或者封仙,例如西门紫烟要吴不赊去做的这件事,如果吴不赊真的将云州遗族接回来,成神封仙都不在话下,他可以随便挑。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妖怪都能碰得到的,所以西门紫烟很自信。



  其实人、仙、神对妖类有反感,除了势力之争,还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妖类与人类成亲后,生出的后代会有返祖现象:多毛有尾,红发碧眼。生出的孩子是个小妖怪,为人父母都受不了,例如吴不赊与林微雨成亲,万一生这么一个怪物出来,难不难受啊?就算他们二人能接受,外人也接受不了。但天界有濯妖泉,人妖成亲后,取一碗濯妖泉的水给孕妇喝了,不论孕妇是妖还是人,生出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异常,对于妖类来说,这也是个极大的诱惑。



  吴不赊虽然不认为自己的后代会成为兽人,但他也不敢保证。看着西门紫烟自信的眼神,吴不赊一时间无话可说。



  犹豫片刻后,吴不赊咬了咬嘴唇:“好吧。就算你说的都行得通,我头顶有妖气,也便于穿越魔境,但我穿过魔境到了云州后,你有什么办法保证云州遗族一定会跟我回来?”



  “我没有任何办法保证。”西门紫烟摇头道,“我只是以一种常人的心理推断,疲惫的游子,必然会生出回家的心思,至于怎么让他们动身,是你的事情。”



  吴不赊目瞪口呆,他真的有些上火了,但四目对视,他在西门紫烟眼中看到的,是山一般的坚毅。这个女人,外表与内在完全不同,从她不温不火的坚韧、策划云州遗族归来的胆略、对问题绝不回避的锋锐,吴不赊都能感觉得出,在她那清丽如雪的容颜下,是一颗冷硬坚凝如冰的心。这样的女人,她认定的事,会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且轻易不会妥协。



  “我要想一想。”吴不赊的嗓子眼有些发干。



  “可以。”西门紫烟答应得很爽快,“扶风城北有座紫竹庵,我会在庵里等你十天。”说完,她手一抬,五旗飞入袖中。她放下面纱,对吴不赊一抱拳,转身自去,干脆利落,再无半句废话。



  吴不赊在林中呆了好半天,回望扶风城的方向,他似乎看到了林微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眼神。她这时一定在盼望,盼望他出现,断然击碎他是妖怪的谣言。吴不赊理解她的心情,心中更是刀绞般得痛。



  答应西门紫烟,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如此巨大的功绩,成神封仙随他挑,然后可以招摇过市地抬着花轿去迎娶林微雨。林微雨怀孕后,他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天界讨要濯妖泉,也不用担心生下的孩子会是兽人。但成功的机会实在是太小了啊!数万里魔域,百千魔国魔族,万千妖魔精魅,这条路,无异于刀山火海啊!



  就算千辛万苦到了云州,还有两个大问题:一、西门紫烟的行动真的行得通吗?万一赵国接应的军队到不了神女台呢?到时候怎么办?离雁口到赵国一万多里,若赵国大军到不了离雁口,难道穿越了魔鬼沙漠的云州遗族再一路杀回赵国?二、就算赵国的行动顺利,云州遗族凭什么会因为吴不赊一句话就回来?拖儿带女的,穿越魔鬼沙漠,再击退魔族的阻击,这是多大的风险?中间会死多少人?云州遗族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就一句什么游子思归的心?



  别人他不知道,就吴不赊自己来说,他随便呆哪儿都无所谓,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快活就行。是的,他是有些冷血,也有点儿没心没肺,但面对冰凉的刀锋和妖魔兽人带着口臭的大嘴,再热的血只怕也会凉下来。



  “疯子才会跑这一趟,二傻子才会跟着回来。”左算右算,这是吴不赊最后得出的结论。紫竹庵不必去了,让那个疯女人等去吧!扶风城也不能去,甚至不能想。以前吴不赊不知道心是怎么痛的,今天他终于知道了。回双余山?当他的追风大王?上次他不在乎,妖就妖吧,当个妖王还蛮新鲜,但这会儿,他恨的就是这个妖字。还是回双余城去,偷偷卖他的酒,当他的大富翁吧!



  “微雨,是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我是真的妖怪,狠狠地骂我,然后忘了我,找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嫁了吧!”吴不赊叹了口气,化身为猫,奔向双余城。双余城平静如常,天还是一样的蓝,酒还是一样的香,人也还是一样的多,有穷的,有富的,有哭的,有笑的,红尘滚滚,并不因为一两个人而改变,不管他是人,还是妖。



  点了洒菜,吴不赊又叫了妓女过来相陪,喝得半醉,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扶着他回到宅中。吴不赊往床上一倒,顺手把两个妓女也带翻了,娇声浪笑中,吴不赊淫性大起,将两个妓女三两把剥光了,狂呼酣斗,畅意中大笑着问:“爷是妖怪,你们怕不怕?”



  “奴家喜欢的就是妖怪。”



  “爷这么威猛,不是妖怪,是妖王。”



  两个妓女浪喘淫叫。吴不赊哈哈大笑:“妖怪怎么了,老子有钱,就算是妖怪,照样大把的女人给我玩。”他笑了一气,却猛然间又哭了起来。他有钱,想玩多少女人都可以,但偏偏他心爱的女人,却不能抱在怀里。



  疯狂过后,吴不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天还没亮,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搂着他,睡得死沉死沉,他先前的疯狂实在把她们折腾惨了。吴不赊也不动,就那么躺着,望着帐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也不知过了多久,隐隐地有更漏声传来,一个妓女翻了下身子,腿搭在了他腰上。两个妓女都不大,只有十七八岁年纪,年轻丰盈的腿这么光光地搭上来,任何正常的男人都会欲望勃发。



  吴不赊也一样,虽然刚刚疯狂过,但他是玄功高手,小周天通后,精力生生不绝,任怎么折腾,稍一休息,精力马上就恢复了,顿时便又蠢蠢欲动。吴不赊的手抚着那妓女的腿,细腻的皮肤柔滑如丝,丰隆的臀部曲线曼妙,但吴不赊的手却突然停住了。



  “我以后永远就这样子了?”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然后一个更大的声音从心底冲出来,大声呐喊,“不!”这一刹那,他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西门紫烟的任务,给自己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



  “微雨,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光明正大地来娶你。”他的声音如磐石般坚定,而晨曦,就在这一刻跃上了窗棂。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紧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而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密集,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及,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他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竞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竞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分,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分,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证明,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伏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会被它吸进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伏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儿被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成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步履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不过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丛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泓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面,尾巴却看不见,不知是哪一类兽人。这人左额头上有一条刀疤,长约数寸,高高隆起,红红亮亮,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里,估计是刀伤,看来也是个好勇斗狠的家伙。



  吴不赊最初以为这家伙和他一样无聊,偷窥美女洗澡,但他在这人脸上一瞄就看出了不对。他吴不赊看美女出浴,看得目瞪口呆、口水横流,而这家伙看美女,却看得咬牙切齿、一脸痛苦,好像大便干结的样子。



  “什么毛病,看不得美女出浴你别看啊!真是。”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这家伙一眼,转头再去看那少女。



  这时那少女已经站了起来,上了岸,赤裸的身子全现,那妙曼的曲线让吴不赊看直了眼。这时他也看清了,那少女屁股后面有一截短短的尾巴,油黑发亮,像熊尾巴。



  “难道是一个熊美人?”吴不赊心下嘀咕,想到边上那个愉看得像大便干结的大汉那魁梧的身材,暗暗点头,“兽人都是聚族而居,这汉子如此雄壮,十有八九是熊族人,这美女自然也只能是熊美人了。”想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大狗熊成了精生下的后代,竟然有如此美女,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那熊美人走到放衣服的山石前。吴不赊以为她要穿衣服了,加倍瞪圆了眼睛,想在她穿上衣服前拼命多捞两眼,不想那熊美人并没穿衣服,却伸手拿起了山石上的一个竹筒,用一束草在竹筒里沾了一点什么东西,涂在自己的乳房上。



  她涂了左乳涂右乳,好像是一种什么东西捣出的汁水,乳尖打湿后,在阳光下闪着红钻石一样的光。她的动作很香艳,很迷人,却也让吴不赊非常迷感:“这涂的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女孩子只喜欢往脸上抹来抹去的,她怎么抹乳房上啊?美乳?可她的奶子够迷人了,还要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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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八章 象斧



  吴不赊正自迷感,忽听得耳边格格响,却是那熊大汉在捏拳头,捏得骨头格格响,脸上的神情也更加痛苦。吴不赊更奇怪了:“人家美女往奶子上涂东西,你着个什么急啊?难道想吃奶?”这时一阵风吹过,是从熊美女那边吹来的,吴不赊鼻子里闻到一种异香,心下一愣:“失魂草!”



  木长生并不是认识天下所有的草木,但失魂草他是认识的。失魂草草如其名,人畜若误食,便会神经迷乱,如失魂魄。



  “失魂草能让人变疯,却没听说可以美乳啊!这熊妹妹往奶子上涂什么?”吴不赊实在是想不通,而边上熊大汉的咬牙切齿也让他莫名其妙,一时好奇心大起:“这里面有戏,倒要看看。”



  熊美女在双乳上涂了失魂草的汁液,面向太阳晒了一会儿,想来是要把失魂草的汁液晒干。随后便穿上衣服,沿着山溪走了出去。远远的,有一个兽人村寨,熊美女的家该是在那里。看着熊美女的背影消失,熊大汉猛地一拳砸在山石上。痛啊!不是熊大汉喊痛,是吴不赊替他痛。吴不赊看得很清楚,那一拳下去,血珠飞溅开来,山石上留下了大大的一摊血印,熊大汉这一拳,拳头上的皮肉只怕是全都裂开了。



  “大力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芊芊去受象斧那魔头的蹂躏吗?”熊大汉向天低吼,双目怒睁,眼角有泪流下,竟然是红色的。



  “难道熊族人的眼泪是红色的?”吴不赊心下奇怪,不过马上就明白了,不是熊族人的眼泪是红色的,而是这熊大汉激愤狂怒之下,崩裂了眼眶,渗出了血珠。



  “这是个性如烈火的家伙!听他这话,好像有个叫象斧的魔头要抢他的心上人,他急得撕心裂肺了。”吴不赊心下思量,“芊芊,难道就是刚才那个女孩子?老天,熊族女孩子叫芊芊,这样的名字,也亏他们取得出来。不过这熊妹妹还真当得起这个名字。”胡思乱想中,他忽地想到一事,“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到乳房上,难道竟是要——”



  “不,大力神,我在你面前发过誓的。”熊大汉忽然站了起来,一双斗大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只要我熊彪活着,绝不容任何人欺负芊芊。绝不!”最后两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在这一吼里,他显然也下定了决心,大步下坡,走的却是与熊芊芊相反的方向。



  “这家伙叫熊彪。他想干什么去?难道是要为心上人去刺杀那什么象斧?”吴不赊打量着熊彪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终看热闹的心占了上风。其实最吸引他的是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在乳房上的举动,他猜想,熊芊芊这么做,是想象斧与她交合舔她的乳房时让象斧中毒。这么巧妙的心思,这么决绝的意志,却出现在这么柔软的一个女孩子身上,虽然是熊族女孩子,却也实在让人动容。吴不赊就是想看一看,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又怎么结束。



  吴不赊跟上熊彪。熊彪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人,有身蛮力,看他后背背的一把刀,可能还会几招武功,但绝没有灵力,不可能发觉得了吴不赊。其实就算他看到了,也只是看到一只体形比较大的黑猫跟在身后,不会往其他方面想。熊彪一直往北走,约摸走了十多里路,到了一座山下。那山颇为险峻,绵延极广。一进山,熊彪便把背后的刀拔出来拿在手里,神情也显得紧张起来,行动之间,十分谨慎小心。



  “看来是到那什么象斧的老巢了。”吴不赊心下思量,“却不知那象斧是什么东西成精,本事如何?”这么想着,他忽地起心,“我何不先摸去看看?若是那象斧厉害,或者有什么了不得的法宝,好先有个提防。”



  有了这主意,他便纵身赶到熊彪前面,照着熊彪走的方向,一路奔过去。翻了一道梁,吴不赊忽听得兵器交击之声,还有“呼呼嘿嘿”的加力声。他循声看去,但见下面是一个山谷,约摸有里许方圆,呈半月形。吴不赊能看到一边,另一边隐隐有屋角露出来,好像建有宅子。



  这一面谷中的空地上,两个兽人在相斗,边上还围着三五十个兽人,上首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靠山椅。何谓巨大无比?吴不赊看了一下,那椅子腿粗细跟吴不赊的腰不相上下了,甚至更粗上一分半分都有可能;高矮约莫也到吴不赊的半胸位置。吴不赊若是坐上去,那就不是坐了,横躺直躺都能躺下。这么样一把椅子,是不是巨大无比?总之就吴不赊这一生里,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椅子。



  那巨椅上坐着一条巨汉,红发碧眼,斗大一个鼻子。下面那张嘴,用什么形容呢?“血盆大口”好像挺合适。这会儿那巨汉正在笑,笑声从那巨口中轰隆而出,便如闷雷滚滚。笑得一身肉乱颤,就像一座肉山在抖动。吴不赊估计了一下,自己站着,还没他坐着高。至于比身板,这话不能说,说起来羞人,那巨汉一条裤腿,绝对可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



  巨汉身后,两条兽人大汉扶着一把巨斧,斧柄简直有吴不赊的大腿粗,那斧面干脆就可以做桌面。无法想象,这世上能有什么人经得起这巨斧一劈。“这巨汉难道就是象斧?我的天爷,他娘是怎么生出的?”吴不赊骇人惊叹,瞠目结舌。



  场中两个兽人的比斗已分出胜负,又有两个兽人上场,一个使棒,一个使刀,也没什么招法,就是大开大架,硬砸硬砍,打得倒也激烈,几十招下来便气喘如牛,混着边上众兽人和象斧的哄笑议论,乱哄哄的,生似个斗兽场。



  兽人本是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后代,魔界本来也是人族活动的地方,所以兽人继承的全是人类的文明,从吃、穿、住、用到说话、写字,都是跟人类学的。但一个师父教出的徒弟,却并不都是一个水平,吴不赊一路看来,有些地方和少部分的兽人,文明程度绝不逊色于人类,但大部分地方和大多数兽人,文明程度都远比人类要低得多。其中最差的,几乎混得和山野中的兽类一模一样,披兽皮住山洞,说话行事也同样粗野无比,若是四脚着地,根本就和野兽没有差别。



  象斧这一群人,若不拿眼睛看,只是听他们的哄笑打闹,也就是一群野人,可一看他们的穿着,却能让人发呆。这伙兽人,穿得都相当不错,个个都是清一色的紧身劲装,若是站成一排,架子摆出来,那场面还是很有些威风的。象斧的打扮也不错,上身藏青短褂,下身同色长裤,腰间一根英雄带,钉有纯银排扣,左耳朵上还挂了一只硕大的银耳环,很有点风骚的样子。



  吴不赊看了也有些惊讶:“这巨汉,傻大笨祖的样子,倒很会打扮呢。”这时候侧面林中传来微微的响动,熊彪摸上来了。吴不赊也不动,想看他如何行事,只在心下嘀咕:“若是那巨汉是象斧,熊彪想要刺杀他,只怕够呛。”



  他先前觉得熊彪也是一条少见的壮汉了,但这会儿有了象斧这个对比,便完全不够看。熊彪的个头,比象斧至少要矮一个头,身板只有象斧一半儿大,熊彪又没有玄功,吴不赊无法想象他有什么办法能杀得了象斧。



  熊彪隐在树丛后,向山谷里张望了一阵,吴不赊还以为他要打退堂鼓,熊彪却斜溜着下去了,一直摸向另一边的山谷。



  “这家伙难道想摸到象斧的老巢里去躲起来,趁象斧睡着了再偷袭?这主意好像不错哦。”吴不赊心中好奇,便跟了过去。



  到了另一侧谷中,吴不赊眼前一亮。这一面谷中果然建有宅子,但叫吴不赊眼光发亮的是这些宅子的精美程度,红墙碧瓦,飞檐画栋,隐隐可见假山流水,奇花异卉。这样的宅子,扶风城中都不多见,竟然在魔域,在这样的山谷里见到了,如何能不让人惊讶?



  吴不赊转过来的时候。熊彪已借着花草的掩护摸到了宅子前,从一侧翻了进去。吴不赊跟过去,在另一面纵身上墙,眼光一扫,看到了熊彪,只见他藏身在门后不远处的花木丛中,似乎是想等象斧回来的时候暴起突袭。



  吴不赊抱着看戏的打算,找了一段有树阴的墙头趴下来等着。小半个时辰后,象斧一行人回来了。象斧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沉重的脚步跺得地面“嗵嗵”作响。后面两条兽人大汉抬着他的斧子,又有四条兽人大汉抬着他那张巨椅,十分夸张。



  对有人会在宅子里偷袭自己,象斧显然没有半点儿心理准备,漫不经心地从熊彪藏身处走过。他身子堪堪过去,熊彪暴跳起身,手中刀抡圆,照着象斧的脖子一刀砍了下去。



  象斧身子狼亢,反应却不慢,虽是猝不及防,但一听到风声,左手立即抬了起来,斜身一架,熊彪这一刀砍在了他左臂上。



  熊彪这一刀倾尽全身之力,却未能砍断象斧的胳膊。吴不赊看得非常清楚,象斧抬起手的时候,左臂上的肌肉猛然间就鼓了起来,他的胳膊本来就粗,肌肉一鼓胀,又粗了一圈儿。熊彪的刀砍上去,就像砍在一张老野猪皮上,虽然也砍了进去,砍得却不是很深,也就三四寸的样子。当然,也是象斧的胳膊实在是粗,若是吴不赊的胳膊,这么直直砍进去三四寸,也就是两截了。



  象斧中刀,痛嚎一声,便如平地打个炸雷,边上的花草无风自动。吴不赊的耳朵里也是嗡嗡作响,暗暗咋舌:“好家伙,若扯了他上天,雷公可以歇业了。”



  象斧痛嚎声中,右臂已横扫过去。熊彪身子堪堪落下来,正想拔出刀再砍,象斧的胳膊已经到了,便如一截巨树,正扫在熊彪的肩膀上。熊彪也算一条壮汉了,这会儿却如秋风中的落叶,被远远扫了出去,直飞到七八丈开外,口鼻中都有鲜血渗出来。这一扫,熊彪受伤显然不轻。这熊彪性子也烈,在地上一滚,“呀”的一声,翻身又跳了起来。但这会儿哪还由得他发威,反应过来的兽兵一拥而上,要不是象斧嘴中喊了声要活的,只怕就被乱刀分了尸,很快便给绑了个结结实实。



  眼见熊彪一刀无功,吴不赊摇头轻叹:“出刀还是太慢。不过这巨汉的皮肉也真是厚实,换了任何人,这一刀下去,怎么着也要断一条胳膊了,他却只是个皮肉伤。”



  吴不赊之所以认为是皮肉伤,是因为象斧自己好像根本不当回事,只是伸着手让边上的兽兵上药包扎,他自己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恶狠狠地瞪着熊彪,道:“你是什么人?敢来偷袭本公子?”



  “呸!”熊彪身子挣动不得,对着象斧吐了口血痰,嗔目叫道,“象斧,我生不能吃你之肉,死也要噬你之魂!”这时一个兽兵禀报道:“公子,这人是南山那边的熊族人,好像叫熊彪,小人见过他两次。”



  “南山那边的熊族?”象斧皱了下眉头,“不是令他们今日给本公子送一名侍姬过来吗?怎么来了这么一条粗夯野汉?”



  他自己比熊彪高大一倍,却把熊彪说成粗夯野汉,吴不赊听了啼笑皆非。



  “这人有点儿味道,倒要看看他会把熊彪怎么样。”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却并没有半点儿出手的意思,这天下的闲事多了,他可管不过来。而且就算管,对着象斧这一身粗肉,他也真有点儿束手无策。刺上一两剑,甚或运风虎撞几下,估计也就是给象斧搔搔痒而已,万一被象斧的巨斧捞一下,自己可就成了斧削面了。



  “公子有令,他们不敢不送来的。”那兽兵看了看天色,“可能还要一会儿吧。”



  “嗯。”象斧点点头,忽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包的?这么难看,重新扎过。”



  他说的是伤口的包扎,那兽兵连连应声:“是,是。”真个就拆开布带,重新一圈圈地包过,象斧也不怕痛,待得重新包好,扎上,还打上个蝴蝶结,他才点头,把手晃了两下:“这样子才好看嘛。”



  包个伤口,重新痛一次无所谓,只要好看!吴不赊直看得目瞪口呆:“这傻大个儿,还真够烧包的。”



  “把他押下去,待会儿侍姬送来了,边赏美人,边烤了这小子下酒。”象斧懒得问熊彪了,一挥手,转身进后宅去了。几个兽兵自将熊彪五马攒蹄绑了,关在了边上的杂房中。



  待兽兵锁上门走开了,吴不赊溜过去,跳上窗台。熊彪被兽兵一脚踢翻在地上,因是五马攒蹄捆着的,爬不起来,只是侧身躺着,呼呼喘气。吴不赊冲他“喵”地叫了一声,熊彪竭力扭头看了一眼,骂了一句:“死猫,叫什么叫?”又骂自己,“熊彪,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你的刀这么慢!为什么没能一刀砍下他胳膊!你真是比猪还笨啊!”



  “这小子。”吴不赊暗笑,往房中一跳,化回人形,“呵呵”笑道,“猪可不笨,我看笨的是熊。”



  突见黑猫变成人,熊彪吃了一惊,下意识地一挣,没挣起来,喘着气看着吴不赊,一脸惊疑地道:“你这只黑猫精,想做什么?”



  “我不想做什么?”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问题是呆会儿熊芊芊给送来了,象斧想要做什么。虽然熊芊芊在身上涂了失魂草,但象斧既然上了她的身,她也就——”



  “你别说了!”熊彪一声嘶叫,黑脸涨得通红,额头青筋高高鼓起,状若疯虎。



  “叫什么叫,要大爷抽你啊?”外面有兽兵经过,听到他叫声,骂了一句。



  熊彪狠狠地喘了两口气,看着吴不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吴不赊摇头,“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送熊芊芊给象斧?这些我都不知道,还想要问你呢。”



  熊彪瞪着吴不赊,想了想,道:“象斧是这一带的魔头,周遭百里都是他的势力范围。周围的几个部族饱受他掳掠,不但要纳钱纳粮,替他起屋建房服苦役,每一年,每个部族还要送一名最美丽的女子做他的侍姬。我们南山村今年抽签,抽到了芊芊。”说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芊芊是我的,谁要伤害她,我就和他拼命。”



  看到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吴不赊有一刹那的失神,他突然就想到了林微雨,如果把芊芊换成林微雨,他也会为了林微雨去拼命。



  “但我现在就想替微雨拼命也不可得。天庭、判妖司,我操你们大爷!”吴不赊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收回心神,冷笑一声道:“拼命,怕是送命吧,给人家送烤肉来了。”听到他这话,熊彪又挣了两挣,却哪里挣得开,呼呼地喘着气,忽地望着吴不赊道:“大神,求你放开我好不好?”



  得,要求人,大神也叫上了。古怪的是,明明是魔界,明明是兽人,却也崇拜神仙,害怕妖怪。没办法,妖怪并不因为他们是兽人而不欺负他们,弱小者永远都是被压榨的对象,无论魔界、人界、神界、仙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不过兽人拜的神,不是天庭的神,而是他们自己的祖神或者魔神,他们挂了神的名目来拜,但在天庭眼里,他们拜的神其实都是些妖怪。



  “放开你做什么,放开你去和象斧拼命?”



  “是。”熊彪狠狠地点头。



  “然后再给他抓住,再绑起来,再要我来救?”吴不赊“嘿嘿”笑道。熊彪傻眼了,却突然间开了窍,歪着身子在地下叩头:“大神,你帮帮我,救救芊芊。”



  在想到林微雨的那一刻,吴不赊已经起了要救熊芊芊的心,不过奸商嘛,习惯性的利字当头,人家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是睁眼三分有算盘。他哼了一声:“救芊芊,不难啊!不过有什么好处呢?你可别说什么做牛做马为奴为婢的废话,我用不上,也别说什么来世报答,我也等不了那么久。”



  这些套话,熊彪确实是张口就想冒出来的,结果碰上吴不赊这号,未开口先给你堵上。熊彪一时间张口结舌,哽在那里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心下寻思:“那象斧皮粗肉厚的,肯定也力大无穷,明里相斗,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得使个阴招儿。对了,可以向熊芊芊学一招,弄点什么药给他吃吃。是了,就是这话。”



  他拿定主意。斜眼看熊彪,却见熊彪凝着眼神,两条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毛绒绒的,就像两条红色的毛毛虫在打架。吴不赊心下奇怪:“咦,这小子想打什么主意?”不等他开口问,熊彪道:“大神,如果你答应救芊芊,我愿意告诉你一个秘密。”



  “一个秘密?”吴不赊大是好奇。他问熊彪要好处,其实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弄出个秘密来,一时喜道:“什么秘密?不会是大力丸的秘方吧?”



  “大力丸?”熊彪摇头,“我不知道大力丸是什么东西。我说的秘密,是关于吹牛袋的,我知道吹牛袋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吹……吹什么袋?”这名字过于古怪,吴不赊有些不敢确定。



  “吹牛袋。”



  确定了,还真是吹牛袋,吴不赊大为好奇:“吹牛袋是什么东西?一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还怕自己没说清楚,“就是那种喜欢说大话的人?”



  “不是。”熊彪摇头道,“吹牛袋就是一个袋子,或者说一个袋子精,在我们这地方好几百年了,时不时有人看见它把一条牛吹在天上玩儿,所以我们这一带的人都叫它吹牛袋。”



  “啊?”居然有这种怪事,人吹牛是说大话,这袋子是真的吹牛,还吹到天上去玩儿?吴不赊大为惊疑,“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见吴不赊不信,熊彪急了,“不信你可以去问,我们这一带每个人都知道,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往往就会看到一条牛在天上飞,翻跟斗,哞哞地叫,很高兴的样子。最初大家都很害怕,后来见惯了,不怕了,偷偷去看,原来是一个袋子,一鼓一鼓地吹风,牛就是被它吹上去的。”



  “真有这样的事?”看熊彪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吴不赊有些信了,“那牛有多大?”



  “一头大壮牛,至少上千斤。”



  “把一头上千斤的牛吹上天?”吴不赊倒吸一口气,“这吹功厉害啊!那袋子有多大,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的。”熊彪点头,“很多人都看见过。不大,用来装粮食最多能装百把斤的样子,外表灰不灰黄不黄,也不出奇,但鼓出的风却奇大无比。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无法想象一个小小的袋子能吹出那么大的风。”



  “是个好宝贝啊!”吴不赊心头大热,“你说你知道这吹牛袋的老巢?一个袋子,会有老巢吗?”



  “有,我确实知道。”熊彪又有些发急的样子,“那还是十多年前,我看的牛走失了,去找,无意中发现的。吹牛袋的老集在一个山洞里,后来我有事没事就去看,多次碰到它在那洞里进出。那牛也在,常在洞边吃草。”



  “那你为什么不抓住它?”



  “抓住它?”熊彪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谁敢去抓它?那风吹起来,百丈以内,千斤的石头都能吹飞,人要被它吹上了,七八里外只怕都落不下来,那还不摔成个肉饼啊!而且那牛也厉害,很多老人都说亲眼见过那牛斗虎熊呢,一掌能拍断一棵树的大黑熊,却被那牛一角就挑死了,普通人谁敢近身?但大神神通变化,法力无边,当然不怕。如果能收了吹牛袋,可是件好宝贝,大神千……千万不能错过。”



  他先前把吹牛袋说得太厉害,到后面有些收不拢嘴,看着吴不赊的神情便有些尴尬,更有些着急,如果吴不赊害怕吹牛袋的威力而不敢去抓,他的希望便全都落空了。他的担心其实没必要,吹牛袋威力越大,吴不赊越喜欢,只是问了一句:“你确信吹牛袋一直没换窝?”



  熊彪急道:“前不久我还看到了,可以绝对保证。若有差错,大神可以把我和芊芊都杀了。”敢扯上芊芊,这保证显然出自真心。吴不赊点头道:“好,你呆着别乱叫,我去收拾象斧。”复化身成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吴不赊打的是给象斧下药的心思,他先到后花园里找了一圈,没看到失魂草,也没见到其他厉害的药草,倒是看见了象斧。这家伙头发湿湿的,好像刚冲了个澡,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袍子,斜躺在后花园葡萄架下的凉床上,正在纳凉。两个兽人少女服侍着他,一个轻轻地摇着扇,另一个把葡萄一粒粒放进他嘴里。稍远处的一座葡萄架下,一个兽人少女在吹箫,箫声呜咽,自有一股轻凉之意。象斧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时不时吃拉葡萄喝口酒,说不出得轻松写意。



  “这傻大夯粗的家伙,还蛮会亨受嘛。”吴不赊被他摇头晃脑的样子逗笑了,转身要到园外去找找药草,眼光却忽地被花丛中的一只蜂吸引了。这只蜂体形较一般的蜜蜂略大,细腰,黄尾,乍看上去和一般的细腰蜂没什么区别,但吴不赊却知道它不是细腰蜂,而是另一种蜂,这种蜂有个恐怖的名字:钻心蜂。



  蜂蜇人,针会留在人身上。但一般的蜂,留在人身上的针只会扎在肉里,除了引起痛痒,不会再移地方,而钻心蜂的蜂针一旦进入人体,却会随血而动,一路跟着血脉运行,最后进入心脏,引发钻心的疼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象斧皮粗肉厚,别说小小的钻一针,即便像先前熊彪那一刀,他也不当回事,可钻进心脏的蜂针,吴不赊却不信他能受得了。转目之间,吴不赊又在左近找到了护心草。护心草刚好是钻心蜂的克星,可钻心蜂偏偏就喜欢在有护心草的地方活动,正如毒蛇出没之处,必有解毒的草药一般,天地间的事物就是这么怪异而有趣。有了护心草,便可以控制象斧。本来让象斧活活痛死,即便痛不死,趁他痛得气息奄奄得时候收拾他,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想到熊彪的话,不但吹牛袋吹风厉害,那条牛也厉害,抓吹牛袋的时候,牛在后边顶屁股,可是件麻烦事,留着象斧一条命,大板斧便可以抵住那头牛,抓吹牛袋的把握就大了许多。



  吴不赊先采了一株护心草,还不能让象斧看明白,便放在嘴里嚼烂了,再使一个凝风法,摄一股微风,凝成一团,轻轻裹住那只钻心蜂送到象斧的脖子上。那只钻心蜂正逍遥地采蜜,突然被一股风裹住,又惊又怒,一沾上象斧的脖子,腰一摆屁股一翘,狠狠地一针扎在了象斧的脖子上。



  钻心蜂的针,要到随血钻心才最痛,刚扎进去不怎么痛的,象斧皮又粗,挨一针根本没当回事,眼睛也没睁开,手都没动,只是脑袋移下来,用下巴在挨针处擦了两下,继续吃他的葡萄听他的箫。



  吴不赊成竹在胸,现出人身。吹箫的兽人少女突然看到他,乍惊之下,“呀”地叫了一声,站起身来。这一下惊动了象斧,睁开眼睛,望着那吹箫少女,眼中微现怒意,不过随即就看到了吴不赊,眼中掠过一丝惊诧之色。但出乎吴不赊意料,他竟然又把眼光转向了那吹箫少女。道:“风度。我说过很多次了,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要有风度。”



  “婢子记下了。”吹箫少女躬身受训。



  “现在继续吹箫,欢迎我们远来的客人。”



  “是。”吹箫少女盈盈坐下,又吹起箫来。



  象斧这才转头看向吴不赊,脸上矜持地一笑:“那么,这位兄台,在这愉悦的箫声里,你是否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呢?”



  他这种作派,让吴不赊瞠目结舌,到后来便忍不住放声狂笑。见他哈哈大笑,象斧皱起眉头,道:“这位兄台,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还是想说一句,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他这话让吴不赊越发好笑,好半天才捧着肚子强自克制,道:“我叫吴不赊。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你前世是我的奴仆,这一世也是,现在我需要你为我效力了。”



  “是吗?”象斧微微一笑,眉头不经意间皱了一下,“原来你前世是我的主人啊?不过,俗话说得好,空口无凭。不知你有什么证据吗?例如我前世的卖身契什么的?”



  他这话,明显就是和吴不赊逗着玩,或者说,在装模作样地显示他所谓的风度。但吴不赊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他眉头那微微一皱,自然逃不过吴不赊的眼睛,算算时候,钻心蜂的针也差不多该进入他心脉了。吴不赊装神弄鬼也算是行家了,先前左手就一直扣着两根指头,像捏着个诀的样子,这时竖掌于胸前,道:“没有契约。但在你心中,有一枚归心针,如果你不肯归心,归心针就会发作,钻心裂肺。”



  吴不赊料得没错,象斧皱那一下眉头,确实是因为心口处剧烈地痛了一下,而随着吴不赊的话,那一下一下的刺痛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密,也越来越痛。



  对吴不赊的话,象斧先前当然是不信的,他还要讲风度,想强撑,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慢慢地就撑不住了,不得不用手压着心口,牙齿也紧紧咬着,额头上的汗滚滚而下,每一滴都有寻常人家的酒杯那么大。



  “这傻大个儿还死要面子活受罪,我看你能撑到几时。”吴不赊心中冷笑,蓦地一声厉喝:“还不归心!”



  象斧被一吓,心中一跳,血行加速,心口猛地一下无可形容的剧痛,他终于再忍不住,“啊”地一声大叫,狂跳起来,再轰然倒下,把一张凉床压得稀烂。边上的兽人少女尖叫着跑开,象斧却已再没心思训斥她们了,双手捧心,在地下滚来滚去,口中嗬嗬狂叫,葡萄架砰然倒塌,已经成熟或半熟的葡萄在他巨大身子的滚压下,立即成了葡萄汁。



  外面的兽兵听到象斧的痛叫声,纷纷冲了进来。这些兽人每一个都比吴不赊高大,力气也足,也够凶恶,但功夫就不怎么样了。昊不赊展开灵猫步,身如电闪,灵猫爪或擒或拿,或点或戳,进来一个打翻一个,眨眼打翻二十多人。



  外面有兽人叫;“魔头厉害,用弓箭!”兽人少弩,大都用弓,但兽人力大,用的都是强弓,若是在空地上,有的七八个弓手列成阵势,还真是件麻烦事,不过这是在园子里,假山亭台围墙,到处都是障碍,吴不赊全然不放在心上。



  他无所谓,象斧却撑不住了,嘶叫:“主人饶命,我归心,归心!”



  “真个归心了吗?”



  “真个归心了,归心了。”象斧竭力爬起来,俯身跪倒,拼命叩头。



  “那好,叫你的手下都滚出去。”



  “都出去!出去!”因为痛,也因为嚎得过于厉害,象斧的嗓子有些变声,听起来便有一种凄厉的感觉。



  外面的兽人依言远远撤出,里面被吴不赊打倒的也你扶我我扶你,相互搀扶着出去了。吴不赊喝道:“既然归心,且先饶你一命。抬头,张嘴!”



  象斧依言抬头,张开血盆大口,护心草被吴不赊嚼烂了,团成一个丸子捏在手里,他手指一弹,飞入象斧嘴里,却过了好一会儿药才起效。这中间象斧自然还是边嚎边滚,外面的兽人远远听着,无不失色,而杂房中关着的熊彪则是又惊又喜:“象斧皮粗肉厚力大无穷,方圆数百里无人能接他一斧,却给治成这个样子,这位大神果然是法力无边啊!”



  他却不知道,吴大神的法力不过是从钻心蜂上借来的,真要开打,吴大神也绝不敢去硬接象斧的斧头。开玩笑,那斧头也是人接得的?



  象斧止了痛,跪地俯首:“多谢主人饶命之恩。”



  “现在你信我是你前世的主人了?”



  “信了,信了。”象斧点头不迭,虽然心里知道这话是哄鬼,什么前世的主人,无非是使了什么妖法。但这世间,从来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他哪敢说半个不字。其实,他若麻起胆子,真蹦出个不字来,吴不赊还真拿他半点儿办法没有,护心草下肚,钻心针已经化掉了,而这种钻心针非常少见,种群很小,一时半会儿吴不赊根本没地方再找钻心蜂去,那就只有干瞪眼了,可象斧不知道啊!



  “信了就好。”吴不赊微笑道,上下看了看象斧,又滚又叫的,白袍子成了黑不溜秋的花袍子,还被扯破了,头脸上也是狼狈不堪,道:“你不是讲风度吗?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把风度摆出来,然后我有话吩咐你。”



  象斧依言去了,随后便有两个兽人少女战战兢兢地端了果盘酒水出来服侍吴不赊。吴不赊也不客气,喝着酒,边等象斧出来边在心中琢磨:“吹牛袋竟然真能把牛吹上天!不可思议。有灵之物才能成精,袋子是个死物,应该不会成精啊!难道是什么上古仙人练出的法器遗失在这里?”一时心中大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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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十九章 吹牛袋

  不多会儿,象斧出来了,脸上还有些惶遽的样子,不过换的衣服却很漂亮。吴不赊算是明白了:这家伙长得粗,却很有些烧包,只不知是附庸风雅呢还是真的有修养,这个得慢慢看。反正就穿着打扮来说,吴不赊自认是比不上的。重实利而轻表象,这是奸商的本质。
  “象斧,你听说过吹牛袋吗?”吴不赊本想要象斧下令放了熊彪,话到嘴边却又改了口。
  “吹牛袋?听说过。”象斧点头道,“在我们这里好几百年了。”说着眼珠眨了两下,“公子是想收吹牛袋?”这粗汉脑瓜子看来也不笨,吴不赊反问他:“你觉得可行吗?”象斧“嘿嘿”奉承道:“公子神通广大,自然是手到擒来。”这马马屁太直接,吴不赊倒动疑了:“你既知有吹牛袋,没想过去收伏它?”
  象斧的大嘴巴张了两张,有些发呆的样子,摇头道:“没想过。”吴不赊看不出他是装傻还是真的没想过,道:“吹牛袋吹的那条牛有几分蛮力,我收袋子,你替我挡住那条牛,做得到吗?”
  “包在我身上。”象斧应得气势十足。
  “外面那熊彪也是替我做事的,你放了他吧,还有那个熊族送给你的女孩子,也是我收了。”
  “谨遵公子吩咐。”象斧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叫人放了熊彪,又让人去通知熊族,按照吴不赊的话,只说那个女孩子不必送来了。   
  熊彪进来,亲耳听得不要送熊芊芊来的话,“扑通”拜倒,千恩万谢,吴不赊挥挥手:“这些话不必说了,吹牛袋的老巢离这儿远不远?白天它会不会在巢里?”
  “不远,离这里不过二十来里路。但白天在不在巢里,小人却不敢肯定。”
  “二十多里,不远嘛,不管在不在巢里,先去看看。”吴不赊有些急不可待了,望着象斧道:“你能飞吗?”他看得出象斧有点儿玄功,不过不高,最重要的是,象斧身子如此狼亢,那体重不说千斤,五六百斤至少是有的,这样的重量,除非打通了小周天,气到脉梢,身体自然轻灵,否则是不可能飞得起来的,谁如果说想带着他飞,那完蛋了,这人脑子一定是出了毛病,不是进了水,就是被驴踢了。                           

         象斧果然有些脸红:“我不能飞,但我腿长步快,千儿八百里,一句话的事。”见吴不赊有些不信的样子,他急了,“公子莫要不信,几年前我和北面的野羊精打过一个赌,他半飞半跳,我就撒丫子跑,从太阳上山到太阳下山,整整跑了一千里。”

   这话太夸张了。吴不赊斜眼看着他:“难道还是你赢了?”

  “应该算我赢了。”象斧似乎听不出他话中的怀疑味道,只顾咧开大嘴笑,“我们说好是看谁先到邪月城的东门口便算谁赢,结果他一直没来。我回来后才知道,这家伙只顾埋头赶路,刚好碰上双丝国的小王子出猎,见到这家伙飞过,便乱箭齐下。虽然那野羊精运气还算好,逃得一条命,但全身上下少说也有十几个窟窿。这家伙还不服气,不服气也得认输,哈哈……”
  看着他傻笑的样子,再看看他一双粗壮的长腿,吴不赊倒有三分信了,暗忖:“千里不说,要是赶得急,象斧一天跑五六百里估计是不成问题。”于是点头道:“那就走,我带熊彪飞,你在下面赶过来。”   
  “哪敢要大神带着飞,我骑马好了。”熊彪慌忙摇手。
  吴不赊一想,他骑马也好,这么粗壮的一条大汉,虽说只带着飞二十来里,也不轻松,况且也确实不必那么急,便点头答应了。后来细细一想,他干脆也骑马,免得在空中飞,灵力波动,引起吹牛袋的警觉。 ]
  象斧的兽兵都装备有马,不过没有什么马能驮得了象斧,吴不赊和熊彪骑马,象斧步行,扛着他那大斧子,比吴不赊以前在家里贴的门神还要威猛三分,但真正让吴不赊瞪眼珠子的是他的步子,跨大八字,一步下去,将及丈余,吴不赊的马若是小跑时,竟还赶他不上。
  “这种走法,若是一天不歇气走下来,七八百里还真不在话下。老天爷,这样的人到底怎么生出来的,虽然是兽,也太野兽了些。”看着象斧大步流星的巨大背影,吴不赊瞠目结舌。
  象斧一斧当先,二十来里路,说话间便到了,过一个山坳,是一片谷地。熊彪指指谷中的一座山壁,道:“大神,就在那里。那下面有个洞,吹牛袋的老巢就在那洞里。”吴不赊不敢运灵力去扫视,只是把灵力徽徽散开,感应了一下,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不知吹牛袋在不在。他下了马,叫象斧不可莽撞,自己走在前面,放松脚步进了谷。上了一个小土包,远远地看到草地上一条牛在吃草,熊彪一脸喜色道:“大神,那就是吹牛袋吹的牛。吹牛袋在洞里。”
  那是一条大水牛,身躯极为雄伟,比一般常见的水牛要高壮得多。尤其是两只角,极粗极壮,弯角若是板直了,只怕比吴不赊的身子还要长些,其色青黑,带着一种钢铁的冷硬之色。
  “难怪熊虎经不起它一幢,这样一对大角,世间什么东西经得起它全力一幢?”吴不赊暗暗点头,对熊彪道:“你看住马,就呆在这里不要动。”又对象斧道,“你先也不要动。我去洞子里收吹牛袋,如果惊动了大水牛,它往洞口来,你就拦住它。它不动你就不动。”嘱咐完两人,吴不赊的身子往下一伏,化成一只猫,沿着草丛往山洞里溜去,身后传来象斧的赞叹声:“妙啊,公子果然神通广大!”
  吴不赊心下暗哼:“这烧包大个先前是不服的,这会儿估计有两分心服了。无所谓,收服吹牛袋各自走路,用不着你真个心服。”象斧个高力大斧头也大,看家护院,那是一等一的料,但要带着他穿越魔界,那还是算了,还是化成猫一个人走轻便。
  吴不赊一路走一路提着心神,到了洞前,却并无异样。那洞口颇为高大,估计除了吹牛袋,也是那大水牛的老窝,只看地面就知道,洞口一些石块光溜溜的,不知给牛蹄子踩过了多少遍才会有这个样子。
  才到洞口,吴不赊忽地感应到一股灵力从洞中射出来,他慌忙收敛灵力,心下暗凛:“这灵力不弱,是吹牛袋,还是洞中另有高手?”他不敢运灵力往洞中探视,只是屏声敛气,竖耳倾听。洞中并没有呼吸声,不像有人,那股灵力却隐隐地罩着他。很显然,他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这么近的距离内,还是被发觉了,可能就是吹牛袋。
  吴不赊虽然想尽力不惊动吹牛袋,但既然引起了它的警觉,他就碎步进洞,灵力收敛,心神却提着,既防吹牛袋突然吹他一下,也防吹牛袋逃跑。
  洞内高而且深,整体像一个倒在地下的大瓶子,入口处是一条甬道,顺着甬道进去数丈,洞壁陡然扩张,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大洞。整座大洞高十余丈,长宽各有数十丈。洞的尽头有一块大青石,形如卧牛,大小也和外面那大水牛差不多。大青石上,软软地搭着一个袋子,外表很平常,正如熊彪形容的,灰不灰黄不黄。也没多大,长条形,真就像农家用旧了的一个米袋子。这就是吹牛袋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吴不赊即便看在眼里,也会视而不见。
  先前吴不赊在洞口,吹牛袋运灵力扫视,一直提防,等吴不赊真的进洞了,吹牛袋反而收回了灵力。它的灵力收敛得非常好,吴不赊在洞口收敛灵力,还是会被吹牛袋发觉,可吴不赊站在洞里,眼睛明明能看到吹牛袋,却感应不到它的灵力。不说灵力高低,只这一点儿,吹牛袋就比吴不赊强。要知吴不赊身上有猫丹,猫最擅长匿迹隐身,偏偏在这方面输给了一个袋子,不能不让他感慨。

      吹牛袋收敛灵力,估计是想蒙混过关,但它先前既运灵力扫视,这会儿收敛灵力又怎么骗得过人?这袋子匿迹的本事强,脑瓜子却好像还不太灵活。想到吹牛袋的脑瓜子,吴不赊总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一个布袋子,能有脑瓜子吗?不过这个布袋子还真的有脑瓜子,没脑瓜子,如何成得了精?
  吴不赊继续往里走,直奔吹牛袋而去。这下吹牛袋忍不住了,一股极强的灵力直射过来,隐隐有警告之意。见吴不赊仍不停步,吹牛袋的身子突地膨胀起来,胀圆了,像一个粗水桶,袋口对着吴不赊。吴不赊左纵右拐,袋口也跟着它拐,袋子里面深黑如潭,好像隐藏着一双犀利的眼睛。不过直到此时,吹牛袋仍未吹风,鼓起身子的样子,最多只是一种警告。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蛮无聊的,吹牛袋鼓起身子,他就不动了,吹牛袋身子扁下去,他又往前走,再鼓再停,再扁再走。猫喜欢调戏老鼠,用来调戏袋子,却也管用,三番五次,直把吹牛袋闹得怒火中烧,再忍不住,对准吴不赊就是一股狂风吹来。
  对吹牛袋能把牛吹上天的事,吴不赊一直不敢相信,安知不是那大水牛自己飞着玩儿?几百年的老水牛,修不成人身已该惭愧了,若还不会飞,岂不要愧死?但这会儿吴不赊却信了,吹牛袋吹出的风力之强,简直不可思议,他虽然早有防备,风一起,四肢便化成树根牢牢钻进地底,身子却仍被那风刮得直飞起来,把四肢拉有丈许长,身上的皮肤仿佛要被生生剥去一般,撕皮扯骨得痛,眼珠子也针扎似得痛,好像要从眼眶里飞出来,他只得把脑袋低下,拿脑门迎着那风。
  吹牛袋吹出的风力虽强,却不能持久,一股风一吹而过,风柱也就是袋口大小,越玩越散。风一过,吴不赊四肢用力,“噗”的一下,皮弹弓一样把身子拉得弹了回去。这会儿他学了乖,四肢深深扎进地底,把身子在地面上扣实了,看还吹得起不?吹牛袋见吹不走吴不赊,顿时大怒,猛一吸气。这一吸惊人,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好像全被吸干了,吴不赊身上的毛发也尽皆倒伏,根根指向吹牛袋,这股吸力之强,估计比吴不赊初入魔界那日见到的那条巨蟒也不会差。
  呼,又是一股风狂吹过来,比先前的风力还要强上两分。洞里可能经常吹风,几乎纤尘不染,倒没吹起什么灰尘。吴不赊将身子紧贴着地面,也没再像先前一样放风筝,只是身上的皮肤被扯得难受。还好,猫皮质量不差,若是伪劣产品,吴不赊就糟了,非被活剥了皮不可。
  “我用摄风术把这风倒吹回去怎么样?”吴不赊埋头苦忍,心中突然灵光一闪,暗运摄风术。想不到的是,吹牛袋吹出的风柱凝成一股,强悍无比,吴不赊的摄风术竟然摄不动,就像小孩子拉疯牛的尾巴一样。吴不赊暗叫一声惭愧,私底下也脸红,心下发狠:“有种你作死地吹,倒看你能把天吹破不?”
  吹牛袋连吹七八口,停了。吴不赊眼珠子一转,身子往前一纵,急忙又伏下身子,四肢入土。吹牛袋果然鼓风又吹,这次吹了三四口,似乎真有些累了,到后来风力也明显有减弱的趋势。吴不赊暗喜,吹牛袋一停,他又往前连纵两步,离着吹牛袋眼见只有七八丈了,他憋足了劲,只要吹牛袋再吹一次,停下来时,他就一个猫扑,老猫拿鼠般死死掐住袋口。
  黑七对盗丹炼器有不少独门邪法,只要拿住了吹牛袋,不信制不服它。其实《追风经》上也有炼器之法,不过那是道家正法,非常麻烦,对要炼作法器的灵物要求也多,什么血邪之灵不可炼,阴损之器不可触,否则弄不好反嗜其主什么的,没炼器,先吓身毛毛汗。所以吴不赊只略扫了一眼,一直没再看过。不过吴不赊这人蛮邪性的,真没办法了,照炼不误,最多炼成的宝物有邪气吧!邪气怎么了,他自己还是妖怪呢!
  他一进,吹牛袋果然鼓气又吹。这次风不大,却带起一声异啸。那啸声高亢尖利,生似钢针钻耳。最要命的是,随着这啸声,吹牛袋一下子逃了出去,速度之快,吴不赊根本反应不过来。他呆了半天才想到,之所以有啸声,是吹牛袋故意压扁了袋口,风大口子小,风力回过来,就把吹牛袋倒吹了出去,这倒是个逃命的良方儿。
  费了半天力,反让吹牛袋逃了,吴不赊又气又急,返身追出。
  到洞口,只见远处一头牛狂奔而来,正是那头大水牛。吹牛袋已飞到了大水牛的头顶上,在丈许高处浮着,跟着狂怒的大水牛往这边跑。那情形,生似受了欺负的小妹妹叫来了暴躁的大哥哥。吴不赊小时候欺负小女孩,常碰到这样的情形,跑得慢就是一头包。
  象斧还算尽职,大水牛一动,他横着大板斧也从斜刺里冲出来。大水牛本来只盯着吴不赊,颇有些鄙视,就一只猫,撑死十斤不到,不够打发,突然见了象斧这庞然大物,顿时乐了,这才是对手嘛!大水牛转头便向象斧冲去,堪堪冲近,头一低,飞角猛撞。它飞撞之势过于惊人,象斧虽然自负力大,却也不敢兜头迎击,大步往左一跨,横里一斧劈出,斩向大水牛的脖子。
  象斧的大斧头抡开了,那该多骇人,从吴不赊这面看去,那不是一把斧子,而是一座山啊!在吴不赊想来,大水牛蛮力再大,也只有撒蹄逃命的份儿。可出乎他意料,大水牛不闪不避,横着两只巨角,竟是迎着大斧头顶了过去,“铮”的一声巨响,声闻四野。大水牛这一角,竟然架住了象斧的巨斧。尤其叫人瞠目的是,斧角交接处,竟恍然炸起一溜火星。
  “我的天爷,难道那角是铁铸的?”吴不赊骇然惊呼,目瞪口呆。
  对大水牛牛角的强悍,象斧也似乎有些难以置信,退了一步,呆了一下,暴喝一声:“好,再接本公子一斧!”运足了力,兜头又是一斧。大水牛夷然不惧,盘角相迎,一角挑开象斧的斧头,头一歪,另一角竟向象斧划过来,竟是有来有往了。象斧自然不会落了下风,挥斧再劈,顿时角来斧往,斗了个旗鼓相当。象斧一生里,大概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巨斧狂挥,口中还狂呼乱叫,一头红毛飞舞,生似着了火。
  “想不到这大水牛如此厉害,还真亏得把象斧叫了来。”吴不赊心中暗自嘀咕,抬眼见吹牛袋悬浮在斗场不远处,似乎也在看戏,他心中一转:“我且给它玩把阴的。”
  吴不赊溜边儿走过去,不想那吹牛袋竟是十分警觉,他还没跑一半,吹牛袋就发觉了,袋中发出一声异啸。听到啸声,大水牛猛力一角顶开象斧的斧头,退了两步,头一低。大角扎进土里,猛然一挑。这一挑有力,仿佛挑起来一座土山。土山一起,吹牛袋鼓气狂吹,刹那间沙土飞扬,天昏地暗,吴不赊别说去偷袭,连路都找不到了。他眼睛看不见,但耳力还在,风声中听到象斧哇哇乱叫。象斧可是个帮手,要是被大水牛趁着风沙一角顶死了就划不来了,吴不赊急忙循声纵过去,大叫道:“快跑!”扯着象斧就跑。
  两人逃出谷中,回头望去,谷中沙尘漫天,别说吹牛袋和大水牛,便是天上的日头都不见了。沙雾还在向外弥漫。还好,吹牛袋和大水牛并没有追出来。熊彪早已变了脸色:“我早说了这吹牛袋厉害的,还好,大神你没有受伤。”
  象斧也在一边喘气,点头道:“那牛还真个是个弱手,不过扬沙子可不算什么本事。公子稍待,风沙一息,我再与它斗。”
  “它再扬沙怎么办?”吴不赊摇摇头,想了想,“今天惊动它了,我们先回去,下次再来。”
  往回走时,吴不赊一路寻思,也想不到什么好主意。吹牛袋十分警觉,吹的风威力又大,哪怕冲到了面前,只要没能掐住袋子口,被吹上一口就受不了了。即使抓住了袋口子,真的能掐住吗?吴不赊很有些疑惑,能吹出那么大的风,那鼓出来的力量该有多大?换了象斧或许能掐住,吴不赊可没这个自信,但象斧根本不可能靠近吹牛袋。
  走到中途,下起雨来了,三人一路飞跑回山庄。仆役远远看见,急忙打伞来接。进门后,仆役收了伞,吴不赊脑中突地灵光一闪,有了主意,让象斧找材料来,脑中回忆着吹牛袋的大小,做了一把小伞。
  第二天一早,天晴了。吴不赊也不让熊彪带路了,打发他回去,就和象斧二人同去。吴不赊飞,象斧扯开步子跑,大步流星,比吴不赊也慢不了太多。离山谷里余,吴不赊便落下地来,不多会儿象斧也到了。那牛还是在谷中吃草,吴不赊道:“跟昨天一样,看见牛往洞里冲,你就拦住。”
  “公子放心就是。”昨天没能收拾得了大水牛,还靠吴不赊把他扯出了风沙,象斧很觉得丢了面子,今天可是铆足了劲儿。
  吴不赊把伞放进百草囊里,依旧化身为猫,往洞里跑去。跟昨天一样,他才到洞边,吹牛袋就发觉了,他也不犹豫,一闪入洞。如果吹牛袋还像昨天一样,见他进洞就收敛灵力,说不定他就可以打吹牛袋一个措手不及,一举扑住吹牛袋。不过这算盘他没打响,身到中途,吹牛袋已鼓起身子,迎头便是一股狂风吹过来。
  吴不赊早有防备,风一起,立即四肢钻地,身子也尽量伏低,四肢用力,牢牢扣住地面。一股风过,吹牛袋开始吸气。吴不赊一直留着神,闪电般从百草囊里掏出那把特制的小伞,对准吹牛袋的袋口便急射过去。
  伞尖他包了兽皮,不必担心会扎穿吹牛袋,所以他这一下用了全力,加之吹牛袋在吸气,还有股吸力,两力相加,几乎只是一晃,特制的小雨伞就进了吹牛袋的肚子,吹牛袋便是想收口也来不及。吹牛袋不知吴不赊把什么东西射进了它的肚子里,这时气也吸足了,鼓气急喷。
  伞射进去时是收拢的,圆圆的像根棒子,也不大,进入袋子时很容易,可往外喷时,风一带,伞就张开了,三十六根伞骨牢牢地撑住了袋口。这下好看了,但闻“啪”的一声,吹牛袋飞起来,狠狠地砸在后面的石壁上,因为风出不去,反挫的力全被吹牛袋自己承受了。
  这一下摔得不轻,吹牛袋贴着石壁往下落,吴不赊也奸,伞上面还系着根绳子,不等吹牛袋落地,他狂跳起来,猛一扯绳子,一下就把吹牛袋扯到们面前,一把死死地掐住了袋口。
  吹牛袋先前那一吹,虽然把自己“吧唧”了个半死,却也把伞面吹破了,袋子内的气一泄,吹牛袋软软塌塌的。吴不赊先还担心掐不住,结果掐到手里就和条半死的泥鳅差不多,没精打采的。吴不赊也不敢大意,死死掐住,绝不给吹牛袋吸气的机会。
  吴不赊一手掐着袋口,一手慢慢取出伞骨,侧耳听洞外,安安静静,没有惊动那条大水牛,正好趁这机会收伏吹牛袋。他捏了一个诀,是黑七的一个邪法,一点神光凝聚成团,将吹牛袋裹在中间,厉喝道:“快快显出元神,否则要你袋破神灭!”不管吹牛袋是什么成精,既然修成灵性,必有元神,只要逼出它的元神,吴不赊便可抓住它的要害,彻底控制它。
  吴不赊的神光虽如山压下,吹牛袋却好像并不畏惧,死鱼一样软塌塌地垂着,无声无息。看来黑猫这法儿无用,吴不赊一时也懒得去翻《追风经》,“嘿嘿”一笑:“跟大爷我装死是吧?”掐了吹牛袋到洞外,看了看,大水牛还在远处悠闲地吃草。吴不赊找了几根柴,复又进洞,生起一堆火来:“大爷我烧化了你,看你还装到什么时候。”
  在火上一烤,吹牛袋猛地往上一缩,袋子里立时便传出了哀叫声:“大爷饶命啊!大爷饶命啊!”叫上大爷了!吴不赊乐了:“终于肯开口了啊?我就说呢,你一软袋子,全身上下没个硬的地方,愣充什么硬汉。说吧,你到底是什么成精?”
  吹牛袋不敢犟,老实交代:“小的本是黑风口上的一只大嘴蛤蟆,年月久了得了灵性,不想被人捉住,剥了皮做成了一个袋子。但小的元神未灭,灵性犹存,后来遇上青牛道人,他在我肚中画了一道风符,花了三年零四十九天练成一股神风,便是小的本源。”
  “青牛道人?”吴不赊想了想,无论黑七还是木长生,记忆力都没有这个名字,便问,“青牛道人现在在哪里?”
  “青牛道人早已死了几百年了,被人偷袭,受了重伤,不治而死。”
  “被人偷袭死的啊?可惜,可叹。”吴不赊嘴中叹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死了好啊,有主的东西怕主人来抢,没主最好了,于是笑呵呵地道,“外面那大水牛就是青牛道人的青牛了?”
  “是。青牛道人就是因牛得名。”
  “那牛该也是成了精吧?”吴不赊突然想起大水牛双脚敢硬架象斧斧头的事,“那对角厉害,难道是铁打的吗?怎么斧头砍不断?”
  “何止是斧头砍不断!大青牛那对角,非比寻常,左角可避火,右角可避水,乃是水火神牛。”
  “这么神啊?”吴不赊啧啧称赞,口水流了一袋子,“不对啊,既然这么神,为什么没能修成人身?”
  “为什么要修成人身?”吹牛袋语气中很有两分不屑,“人有什么好?”这一角顶得,吴不赊半天没能出得了声,忽地想到一事,道:“你为什么把牛吹上天?那是做什么?”
  “哦,那是青牛道人教给我的练功法门,控制风力的。吹石吹树把握不住力度,把牛吹上天,既不能太强,太强牛吹跑了,也不能太弱,太弱牛跌了下来,把握好了这个度,风力便能圆转如意。”
  “原来如此。”吴不赊恍然大悟,想到自己的风虎,就是一股猛劲。其实别说风虎,就是顺、逆二气本身也不可控。半路出家的,就是不够精纯啊!
  “你说青牛道人在你肚中画了一道风符,在哪里?”
  这一次,吹牛袋却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便一切听命,否则你就烧化我好了。”它口气突然强硬起来,吴不赊奇怪了,道:“什么条件,你说说看?”
  “能把牛吹上天,这是本事。作为独一无二的吹牛袋,我是高贵的。”说到这里,它微微停了一下,“我可以为你所用,但你不能滥用,像普通的袋子一样用来装东西,绝对不行。”
  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条件!吴不赊哈哈大笑:“我怎么会拿你这样的宝贝装东西呢?只有二傻子才会那样做。我会用你吹牛,会用你吹风,但绝不能你装东西。你就是吹牛袋,高贵的吹牛袋,独一无二的吹牛袋。”
  这话动听,吹牛袋也哈哈地笑了起来,声音有些怪,总觉得像是只蛤蟆在叫:“你把我翻过来,风符就画在我肚子上。风符左边有一句翻袋诀,袋子翻过来,我便一点儿法力也没有了,这就是我的命门。右边有一句伏牛诀,你念诀,大青牛便认你为主。牛性最犟,一旦认了公子,永不会叛,不但双脚可避水火,且力大无穷,日行千里,是个最好的脚力。”
  不但能收服吹牛袋,还能收服大青牛,吴不赊简直要乐疯了,却仍保持着三分清醒,左手小心捏着袋口,右手托着袋底慢慢翻过来,果然在袋底见到一道符。那符以朱砂画成,符的左边有一句口诀,写着“翻袋诀”三个字。那口诀是:翻你的袋子掏你的胃。右边也有一句口诀,写着“伏牛诀”三字。那口诀是:牛不喝水强按头。两句口诀下面各有手势,显然光这么空口白牙地念是不行的,还要配合着捏诀,以特有的形式把灵力发送出去,诀才能起作用。
  吴不赊记下口诀,把袋子翻好。坑蒙拐骗是奸商的拿手好戏,他当然也防着别人会骗他,面上不动声色,嘴里却暗念翻袋诀,倏的一下,吹牛袋飞快地翻了过来,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便把它再翻回去。吹牛袋大大地哼了一声,自然是很不满意。吴不赊脸皮厚,“嘿嘿”一笑,眼珠子一转:“吹牛兄,你有什么喜好?”想起木长生爱喝酒的事,“喝酒不喝?”这话立马讨得了吹牛袋的欢心:“好啊好啊,吹牛打屁喝酒,那是本袋最爱,大青牛也爱喝酒。”他们说说笑笑走出去,到了洞外,吹牛袋道:“待我唤它过来。”发出一声尖啸。
  远处的大青牛听到啸声,抬起头来,一眼看到吴不赊,立马红了眼,“哞”的一声怒叫,撒开四蹄,狂奔而来,速度比一般的马还要快很多。吹牛袋说它能日行千里,看来不是假话。吹牛袋打个哈哈:“牛兄误会了,待我和它说清楚。”又连啸数声。
  吴不赊奇怪了,吹牛袋明明能说人话,大青牛也肯定听得懂人话,为什么就不所人话而要乱啸一气呢?好在它的啸声大青牛听得懂,速度明显放慢,牛眼往这边望,很有些迷糊的样子。
  大青牛一动,躲在一边的象斧也蹿了出来,横里截击。吴不赊忙道:“象斧,不要拦它,放它过来。”象斧憋足了劲,突然不用他了,一时可就气鼓鼓的,跟在大青牛边上,两只铜铃大的眼睛鼓得比牛眼还大。
  大青牛过来,口中“哞哞”叫,吹牛袋回以高高低低的啸声,两个显然是在交流。吴不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眼睛瞪得和象斧的牛眼有得一比。大青牛摇摇头,后来又点点头,斜了牛眼瞟着吴不赊。以前吴不赊在市集上挑牛,就是这么看牛,这会儿倒过来,牛看他了。吴不赊也瞪着眼盯着大青牛,大青牛前蹄突地一软,跪倒在地,冲着吴不赊把头点了三点。吹牛袋笑道:“公子,大青牛也认你为主了。”
  “很好,你起来。”吴不赊笑嘻嘻伸手虚托,“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去做那些背车拉犁的杂活儿的,而且只要有酒喝,有我一碗就有你半碗。”
  大青牛果然听得懂人话,“哞”的一声,颇有欢愉之意。虽说是认了主人,吴不赊心中却还有几分不放心,主要是先前吹牛袋和大青牛的话他听不懂,不知道它们在说些什么,万一是吹牛袋的计谋,哄得他信了,大青牛再突然给他一角,他就成牛角上挂着的人肉葫芦了。吴不赊面上不动声色,暗里捏诀,念起伏牛诀,只听“扑通”一声,大青牛一跤翻倒,四蹄乱弹,口中怒叫连声,但牛头紧贴地面,仿佛被一只无形巨手压着一般,怎么也挣不起来。
  青牛道人当年收伏大青牛和吹牛袋时,在它们身下施了禁咒,伏牛诀和翻袋诀便是启动禁咒的口诀,而不是区区两句口诀就有这么大威力,这一点吴不赊是明白的,却也暗暗好奇:“这大青牛力大无穷,便是象斧,只怕也没办法把它这么干脆利落地扳倒,青牛道人到底在它身上下了什么禁制,有这么大威力?”
  吹牛袋早叫起来:“你做什么?快松诀,快松诀!”吴不赊松了诀,大青牛才能爬起来,吹牛袋大是恼怒:“公子,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可以这样!”吴不赊“嘿嘿”笑道:“你莫怪我,牛兄那角太厉害,我有些怕,这叫下牛威。是我不对,我赔罪,回去喝酒,喝酒!”
  吹牛袋冲大青牛啸了两声,大青牛斜着牛眼看着吴不赊,“哞”地一声低鸣,很有些意见的样子。吴不赊一则皮厚,二则有伏牛诀在手,心中笃定,装着没听见,只是“嘿嘿”笑道:“快走快走,今儿个咱高兴,大家不醉不休。”
  象斧昨日和大青牛斗了一场,深知大青牛的厉害,眼见吴不赊无声无息就把大青牛放倒在地,暗暗骇服:“能以神法制住我,能收服吹牛袋,又能一下制住这条大蛮牛,还能千变万化,主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啊!”他先前七分胃三分服,这会儿却是十打十地敬服了。
  回到山庄,象斧命人摆上酒席。吹牛袋不吃菜,却是个老酒鬼,一口一杯,酒喝多了话还特别多,还真是个聒噪的家伙;大青牛也是爱酒的,它不上席,象斧命人搬了一坛子酒放到花园中,它喝了个干干净净。与吹牛袋不同,大青牛却是个闷葫芦,偶尔长鸣一声,也不知发些什么感慨。
  吴不赊本来的打算,只是借象斧抵住大青牛,收了吹牛袋就要拍屁股走人,这会儿既收了大青牛,就没法再化成猫一个人走了,便说了自己要去云州的事,问象斧愿不愿意去。他以为象斧会推拒一下,不想象斧头点头不迭:“我在这山里早闷出病来了,公子千万带我走一遭。公子到哪里,我便到哪里,刀山火海也誓死跟随。”
  第二天动身,象斧收拾了两个大包裹,如一副鞍桥般搭在大青牛背上,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吴不赊坐上牛背,象斧扛了巨斧,迈开大步走在前面,一行往北。
  吹牛袋说大青牛能日行千里,象斧也自吹可日走千里,吴不赊倒是不急,急有什么用?说句老实话,他最没信心的,就是劝云州遗族全族南迁,于是只让大青牛迈开牛步走就是,不需要跑。大青牛却误会了,以为他是怕颠簸,“哞”的一声,拿出了绝技,下面碎步如飞,上面纹丝不动,一上午竟然赶出了两百多里。象斧在边上迈开大步,也是一步不拉。
  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城,象斧介绍说是双丝城,乃双丝国的都城。
  这双丝国有个来历,第一任双丝王乃是一条蚕精,当地有个采桑女叫蚕丝的,采野桑时发现了它,带回家喂养。双丝王既不吐丝,也不结茧,蚕丝却一直喂着它,不肯丢弃。如此数年,双丝王得了人气,修成人身,便娶了桑丝。两人生下的后代,银发金睛,外形俊美,也没有尾巴,与一般的兽人大不相同。只是他们有一个毛病,像蚕一样要脱皮,每年春季脱一次皮,丝人脱下的皮用来蒙鼓乃是极品。不过丝人对自己脱下的皮极为珍惜,都是细心收藏,死后带入棺中,少有出卖的,所以丝皮鼓千金难求。
  越近城池,丝人越多,果然个个金睛银发,面貌俊美,竟少见有特别丑陋的。不过丝人个子都不很高大,和吴不赊一样中等身材的居多。当然也有高大的,极少。最让吴不赊惊异的,是丝人穿得都很漂亮,即便是穷人,明明脸有菜色,身上却也是一身鲜亮的绸衫。这么华美的绸衫,说实话,吴不赊在东镇开店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两件,要过年过节才穿,平时是不穿的。若只看穿着,这里最穷的人都比他富得多。问象斧才知道,作为蚕的后代,丝人对丝绸有着一种几近病态的偏爱。这里家家养蚕,户户纺绸,丝绸在双丝国,实是最常见的一样东西,不论贫富都穿绸,因为除了绸衫,没有其他衣服可以穿。

  “老天爷,要是把双丝国的丝绸贩去人界,那就发天财了!”吴不赊啧啧惊叹,突然眼光被一个变戏法的丝人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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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8-11-7 14: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二十章 丝人神箭   
  这丝人二十来岁年纪,很瘦,个头比吴不赊还要矮半个头,眉眼不是很英俊,却活泼灵动。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绸袍,双手飞快地动着,不时变一样东西出来。他的嘴巴也特别活泛:“这位客官想要变什么?镯子?您看好了,变!这不就出来了!有玉的有翡翠的,您想要哪个?什么,那位客官,您说要什么?戒指?能变。您看好了,变!”

  随着话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这人手上时现时灭,快得异乎寻常,让人眼花缭乱。吴不赊能感应得出,这人身上有点儿玄功,但这人变东西,绝对不是用的玄功,而是手快。
  这人的戏法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也吸引了象斧。象斧看得有趣,哈哈大笑。他的笑声像打雷,再加上山一样的身板和门板一样的斧头,边上围观的丝人纷纷走避。没了看客就没了生意,那丝人瞟了一眼象斧,眉头一皱。象斧却没在意,反而凑过去,道:“真的什么都能变吗?”
  “你想要变什么?”这丝人语气淡淡的,也不看象斧,只是把手里的东西变来变去,戒指突然变成支笔,笔一弯,变成只青蛙。青蛙“呱呱”叫了两声,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象斧牛眼瞪得溜圆,几乎贴到了那丝人的手上,却还是没看清那丝人到底是怎么变的。他嘴里啧啧有声:“还真是奇怪,到底怎么变出来的?本公子还真就不信了。”突地把肩头的巨斧往那丝人面前一伸,“走这半天,肚子也饿了,你把这斧头给本公子变成只鸡腿来看看。”
  这话像是顶牛了,那丝人抬眼看着他。象斧其实是不服气,并不是顶牛,见那丝人看他,哼了一声:“怎么,变不出吗?什么都能变,这可是你说的。”这话倒真是顶牛了。那丝人本来就矮瘦,又是坐着,与象斧一比,就仿佛大狗熊边上盘了只小黄鼠狼,可那丝人看象斧的眼光里却没有半点儿畏惧,两眼微凝,反而发出刀锋一样的光芒。
  “这丝人有趣。”吴不赊也不吱声,坐在大青牛背上静静地看着。   
  那丝人不怕象斧,象斧当然更不怕他,用挑剔的眼光瞪着他:“你到底是能变还是不能变啊!要是不能变,自己说一句,先前是放屁,本公子也不为难你。”   “能变啊,怎么不能变?”那丝人突然笑了,“客官你看好了,这就给你变。” "_
  象斧的巨斧是平伸在那丝人面前的,那丝人口中说话,左手伸出来,掌心向下放在斧面上,喝一声:“变!”手一翻,掌中突然出现一条青色的小蛇,随着他掌势,小蛇向上蹿出,其势如电,射向象斧头脸。象斧大吃一惊,往后急退,身子立定后,小蛇却不见了。那丝人还是坐在那里,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客官,刚才的大鸡腿看见了没有?”
  “岂有此理!”象斧勃然大怒,风度也不要了,往前一跨,巨掌兜头便抓,“敢戏弄本公子,我捏死你这小毛毛虫!”
  丝人是蚕的后代,说丝人是毛毛虫,是对丝人最大的侮辱。那丝人脸上变色,眼发锐光,忽地飞身而起,一掌向象斧脸上打去。象斧身子粗壮,反应可不慢,那丝人身法虽快,想打中他也没有可能。象斧不闪不避,反手便捞,以他的巨灵掌,真要是捞住了,那丝人的骨头只怕都要被他捏碎。那丝人见象斧反应快,不敢打实,在空中翻一个跟头,避开象斧的手,脚尖挂向象斧左颈,脚到中途,寒光一闪,露出一点刃尖。他鞋尖竟然藏有暗器。
  象斧没看到暗器,却惊讶于那丝人的灵活,口中“咦”了一声:“你这小毛毛虫,还蛮灵活嘛!——看你往哪里跑!”反臂便砸那丝人踢出的右腿。虽是手砸腿,可怜,那丝人的大腿也未必有象斧的小臂粗,这要砸上了,怕会断作七八截。
  那丝人早就变招,却不逃跑,只是在象斧身边穿来穿去,灵活得像只猴子。象斧一只手捞不着,恼了,把大斧往地下一戳,双手来捞。吴不赊在一边看着好笑:“这大狗熊,捞鱼呢,可惜你那网粗了点儿。”
  不出吴不赊所料,象斧捞了半天,连丝人的半片衣角都没捞着,他自己几圈儿转下来眼都有些花了,反被那丝人在身上打了两拳踢一脚。象斧皮粗肉厚,打两拳只当挠痒,至于那一脚,其实是丝人躲避象斧时的一个动作,借着在象斧的腰上一踹,身子翻开,用的是脚底,鞋尖的暗器没用上。不过就算鞋尖提一脚,用处估计也不大,熊彪扎扎实实的一刀还让象斧的手臂硬架了下来,丝人鞋尖那寸把长的暗器能有什么用?能不能扎穿象斧的厚皮都难说。
  挨了几下后,象斧的火也上来了,暴吼如雷,两臂交错纵横,就像两根巨木在舞动。他越急,那丝人却越显得轻松,身子轻飘飘的,到后来几乎是顺着象斧的手臂飘动,仿佛他的身子是一根丝,粘在了象斧的手臂上。
  “若论步法的灵动诡变,他还不如黑七的灵猫步,但他这身法却是另有长处,这么打下去,象斧只会自己将自己累死。”吴不赊看出象斧是完全没有取胜的希望了。这事很滑稽,这么大一条巨汉,竟然奈何不了这样的一个小个子,就好像森林之王的狮子奈何不了一只猴子,可事实是明摆着的,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到底是出手帮象斧一把还是喝住象斧,他对象斧的性子有一些了解,这家伙看上去傻大夯粗,其实特别骚包好面子,大个子打不过小个子还要别人帮手,他非郁闷死不可。
  吴不赊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场中的形势也没有什么变化,要说象斧粗是粗,体力耐力还真是强,捞了这半天,粗气都不喘一口。那丝人就更像个没事人了,事实上到后来他几乎也放弃了进攻象斧的打算,他可能也明白了,以他的拳力脚力,打在象斧身上,最多只是蚊子在狮子身上叮了一口,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索性笼起了手,展开身法在象斧的拳风中飘动,让象斧自己累死自己。 ,
  又斗了一会儿,那丝人突地抬头往远处看了一眼,脸色猛地就变了。这时象斧左臂横扫过来,丝人身子一伏,倏的一下就蹿了出去,再不回头,直往人群中钻去。
  吴不赊一直留神着他的一举一动,倒不是怕他伤了象斧,而是留意他的身法,与自己的灵猫步追风步相参照。见那丝人脸色一变,吴不赊就知道有了意外,刚要扭头看过去,耳中早听到一声厉喝:“桑刀儿,哪里走!”同时传来急骤的破风声,是一支箭。让吴不赊惊讶的是,风起的同时,那支箭就出现在了他眼前,以他的目力,也只看到黑点一闪,那支箭便到了眼前,直指那丝人的背心。从那一声厉喝中,吴不赊知道了这丝人的名字,应该是叫桑刀儿。
  “这一箭竟然如此之快!”吴不赊暗暗咋舌。
  不过桑刀儿的身法也不慢,一闪就躲开了,蹿进人群,一闪又在另一个人面前出现。又是一声急骤的破风声,一点箭影出现在桑刀儿脑后,但箭影才现,桑刀儿又已闪开。前面有人,那箭掠过前面一人的左耳,再掠过前面一人的右肩,又穿过更前面一人的头顶,铮的一声,钉在了旁边一间店铺的柱子上,没羽直入。   
  “这三人命大,以这一箭的力道,如果射中了,只怕会串成三只人葫芦。”吴不赊感叹中,后面还在连珠放箭,这条街怪,就一条长街,边上居然没有岔开的小巷子,桑刀儿只能往前面逃。偏偏街上人又多,桑刀儿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后面的箭总在他现身时追至。他一闪开,便会出现惊险场面,射空的箭便会射向他前面的人。但出乎吴不赊意料的是,每一箭总是差之毫厘地在前面的人身边掠过,并没有射中一个人,一箭两箭,吴不赊只以为是碰巧,箭箭如此,吴不赊便知道了,不是碰巧,是那人的箭技已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射桑刀儿的同时,也把桑刀儿前后左右的人全算了进去,即便射不中桑刀儿,也绝不会误射边上的人。

  在人头攒动的大街上,追射敌人而不误伤旁人,如此箭技,真当得上神乎其神了,吴不赊骇然叹服。他不再看桑刀儿,转头看向射箭的人,想要看看拥有如此神箭的,是一个怎样的人。
  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个子颀长高挑,尤其是双手双脚显得特别长,不过看起来并不觉得怪异。他的脸也呈长条形,面上的线条刚硬险峻,有若刀削,却是一头红发,看来并不是丝人。他的眼睛细长,很漂亮,眼中的精光犀利逼人,就像那射出的箭。
  他站在一个石鼓上,手中是一张银色的大弓,挺立的身形纹丝不动,仿佛万年的石雕,手中的箭倏张倏发,却是有若电闪。动与静,两个极端,形成鲜明的对照,让他的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独特的风采。
  “好一个神箭手!”吴不赊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声彩。边上的象斧却是一声怒喝:“兀那小子,谁叫你帮手的?”
  这时桑刀儿终于逃过了长街,拐进旁边的巷子里不见了。那神箭手咬了咬牙,看了一眼吴不赊,又扫到象斧身上,道:“我不是给你帮手,他是我的仇人。”说完,身子一纵,凌空一翻,翻过了墙头。看去向,显然是想从斜刺里去截杀桑刀儿。
  “就算那毛毛虫是你的仇人,可是我先动手的啊,你得有个先来后到啊!”象斧犹不甘心,跳起脚来追着叫。吴不赊对那神箭手印象极好,见象斧不肯甘休的样子,笑了,道:“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
  他早知道象斧这骚包家伙对这两个字极为敏感,果然,话一出口,象斧立即就收敛了张牙舞爪的模样,咳了两声,挺胸凸肚,摆出一副斯文架势道:“这个家伙,很没有礼貌。野蛮人啊,没办法。”
  他这副样子让人喷饭,吴不赊也懒得理他,找了家店,打尖吃饭,随后出城。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不过他失望了,无论是桑刀儿还是那神箭手,都是踪影全无。下午又赶了两百多里,一天下来,差不多五百里,吴不赊没费半点力气,而象斧、大青牛也好像都是行有余力的样子。这让吴不赊很开心,除非遇上大队的兽人或三五妖怪联手,否则以他现有的实力,谁也不怕,看来后面的路都可以这么走。
  第二天,出了双丝国,走了百余里,碰上了兽人难民,原来前面有两个部族在交战,各有数万战士,打得昏天黑地。两族的战场刚好封死了前进的道路。 ?
  象斧满不在乎,两族不可能时时在打仗,前面也不可能每一处都是战场,总有空子可钻,或者趁夜摸过去也行,真要碰上了,那就杀过去。吴不赊却决定绕路,他打听了一下,往东绕一百多里,可以绕开两族的战场,绕百多里不算什么,真要一头踏进数万人的大战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兽人的弓箭极为强悍,三五人、十来人还好说,若是成百上千的箭阵那绝不是吴不赊两人一牛可以抵挡的,就算他舍下象斧和大青牛自己飞走,可还有妖魔啊,单独的妖魔吴不赊不放在限里,但作为部族,一个族里,说不定有几个妖魔,恐怖的话还能碰上一堆妖魔。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话听起来豪气,若是站一边看,吴不赊可能还会大声喝彩,但主角换做自己,这种傻事他可不干。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可以冒上绞架的危除,但不必要的留险绝对要禁止。冲动和保守,这是两个极端,真正优秀的商人,应该同时具备这两种品质并应该在中间游刃有余。
  两人一牛绕路而过,又行半日,忽听得一阵呜呜的哭声,是个男子的声音,似乎还有些熟。吴不赊心中一动,听哭声在一个小山坡后,便催牛上坡一眼便看到那天在双丝城见到的神箭手,正跪在山坡上哭泣。
  吴不赊等人上坡的声响惊动了那神箭手,抬头看见是吴不赊二人,神箭手脸色变了一下,伸出袖子抹了抹眼泪,转身便走。
  “喂,你哭什么?哪个打了你吗?告诉我,看在一面之缘的分上,我带你打回来。”象斧本来是恼那神箭手的,这会儿看见神箭手哭,他却又是同情心泛滥了,追着喊。
  “你有什么本事?”那神箭手一停,忽地转身张弓,一箭闪电般射来。他张弓的速度快,箭更快,最重要的是,象斧根本没想到他会说射就射,全无防备,那箭倏地一下从他耳边掠过,却是穿过他左耳上的银环,带起的劲风把耳环扯得笔直,拉得象斧耳朵生生作痛。
  这一箭明显是手下留情,只是想给象斧个警告,一箭射完,那神箭手转身就跑,两条长此迈开,眨眼便消失在了山背后,便如一只疾奔的山鹿。那种速度,象斧即便撒开腿跑,也未必快得过他。
  “我好意要帮你,你如何反而射找,简直岂有此理!你看不起我象斧吗?有种别跑,接我三斧头。”象斧反应过来,一时暴跳如雷。
  “风度,风度。”吴不赊轻轻摇头。象斧好不容易收拢怒火,却兀自咬牙切齿:“莫怪我没风度,这小子实在也太可气了。”
  吴不赊看着那神箭手身形消失的方向,暗暗出神:“想不到会在这里又碰到他。他来这里做什么?怎么又会在这里哭?男儿有泪不轻弹,看他的样子,是碰上了极伤心的事,却不知是什么事?”
  虽然好奇,吴不赊也并不想去管闲事,而且他也看得出来,这神箭手是那种不喜欢别人管闲事的人。有的人一丁点儿小事也会依赖别人,有的人天塌下来也只会自己顶着,这神箭手该是属于后者。
  又走小半日,远远看见一座雄城。象斧告诉吴不赊,这城便是邪月国的都城邪月城。邪月国号称邪月初升之国,乃是北方魔界有数的大国之一,疆域数千里,带甲五十万,更有无数小国部族依附于它。双丝国便是邪月国的属国之一,邪月国王公亲贵所穿的丝绸,都是双丝国进贡的。
  邪月城人口多达数十万,各族兽人都有,也有人类。事实上魔界很多地方都有人类,尤其是在各个魔国,不过数量不多。一般都是一些工匠之类的手艺人,仗着独门技艺能为魔族所用。因而保得性命并子子孙孙传承下来。吴不赊一行进城,这时还不到打尖的时分,不过见城中繁华,吴不赊并不想就这么穿城而过,在街市上逛了一气,又找了家酒楼喝酒。邪月城虽然聚集了各类兽人,高矮胖度都有,但如象斧这样的巨人,却也没见到第二个。有些一脸凶相的家伙,明且不是什么善类,尤其吴不赊又是个人族,若是他一个人在街上走,这些家伙必会来找茬,但有象斧在边上,别的不说,只看到他肩头门板一样的巨斧,任何人都要绕着走,吴不赊坐在牛背上,便是一脸的悠闲。
  吃饱喝足,再又上路,快到北面的城门口,忽听背后喧哗声急起,吴不赊扭头看去,竟又看见了那个神箭手。不过这会儿神箭手的情形不太好,双丝城他追着桑刀儿射,这里却是别人追杀他,而且是一大队武士,至少也有五六十人,均着黑衣,个个离大凶猛,死死地咬着那神箭手追杀。神箭手箭技惊人,边跑边回身放箭,几乎一箭必伤一人,但那些黑衣武士勇悍至极,根本不怕神箭手的箭,对身边倒下的同伴看也不看,只是往前猛冲。不过那神箭手腿长脚快。又每每将追得最近的黑衣武士射死射伤,总算没被黑衣武士围住。
  神箭手风一般从吴不赊身边跑过,直奔城门,城门口的守卫听到号声,上前拦截。神箭手箭如连珠,一箭一个。接连射倒十余人,竟无人能挡得他一箭。但他箭技虽然无敌,箭却有穷尽之时,眼见城门口拦着的只有七八个敌人了,他背上的箭却已经空了。
  神箭手反手一下摸空,身形却并不停留,一声长啸,随手拔出腰间短剑,人如箭矢,朝着城门口的守兵疾冲上去,勇悍绝伦。城门口守兵虽然只剩下七八个人,却仍摆下了一个品字形阵势,死死地拦在城门正中。守军都是长兵器,如果乱哄哄地拥上来拦截,神箭手或可趁乱冲出,但这么摆阵拦截,神箭手想在短时间内杀出去,基本没有可能。看得出,这些守军受过严格的训练,邪月国的魔界强国之名,不是白得的。
  “要糟。”吴不赊一直冷眼旁观,眼见神箭手没了箭而城门守卫摆阵立知不妙,心下暗叹,“若再有七八支箭,哪怕五支箭,他都能冲出去。没有箭,情势可就不妙了。”他心思转得极快,对象斧道:“你不要管闲事,只和大青牛出城就是,在城外等我。”说完跳下牛背,往人堆里一钻。那情形,仿佛他是吓坏了,其实他是想把水搅混,免得别人看清他就是骑牛的人,连累象斧和大青牛。
  吴不赊在人群中混了片刻,往一个拐角一钻,见无人注意,往地下一伏,化身为猫,飞纵而出。那神箭手虽然腿长,但吴不赊是飞的,要快得多。在神箭手离着城门口还有五六丈,眼见要迎上守军的长矛时,吴不赊已赶了上来,对那神箭手道:“我给你开路,不要纠缠,直冲出去。”
  猫吐人言,把一心猛冲的神箭手吓了一跳。他愣怔之中,吴不赊已飞身扑到最前面的守兵身上,右爪一伸,狠狠地在那守兵脸上挠了一爪。那守兵一声惨叫,丢了长矛,双手抱脸。吴不赊又跳到第二个守兵肩头,依旧是照脸一挠,他纵跃如飞,快若电闪,几乎只是一眨眼,拦在城门前的所有守兵都被他在脸上挠了一爪,抱头惨叫。
  后面跟进的神箭手又惊又喜,跟着吴不赊直冲出去,一直跑出好几里地。到一个山坡后,吴不赊才停了下来,化出人身。神箭手一愣,抱拳躬身:“鹿银弦多谢恩公救命之恩,敢问恩公高姓大名?”
  “举手之劳而已,鹿兄不必客气。”吴不赊故作姿态,“我叫吴不赊。”
  “原来是吴恩公。”鹿银弦再次躬身。这时隐隐传来怒马疾驰之声,鹿银弦睑上变色:“邪月国武士追来了,不敢再拖累恩公,只要鹿银弦留得命在,千里万里,必将有报。”复施一礼,飞身蹿出。
  “胜鹿,该是鹿族人,还真是一只山鹿啊!”看着鹿银弦只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山林中,吴不赊暗暗感慨,却没来得及问鹿银弦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不过他也再次证实了先前的看法,鹿银弦月于那种不愿求人的人,若是换了他,碰上这样一个神通变化的人物,那还不紧紧贴着恳求援手啊!鹿银弦却一句不愿拖累,转身就走,还真是有性格。
  邪月国国势强大,这一去数千里,又尽在邪月国境内,吴不赊可不想邪月武士四处追杀他,听马蹄声近,往地下一伏,又化成一只猫,在草丛中三溜两转,躲开追杀来的黑衣武士,赶到城门口。老远便见象斧巨大的身子在城门不远处杵着,吴不赊见边上没人注意,化回人身,一缕灵力往大青牛身上一送,大青牛立刻发觉,抬起牛头一瞅,看到了他,放蹄过来。它一动,象斧也看到了吴不赊,比大青牛还快一步赶到,叫道:“公子,那小子怎么样了?逃走了吗?没受伤吧?邪月国武士怎么会追杀他?对了,他上次在路上哭,莫非是和邪月王有仇?难道邪月王抢了他老婆?”
  他两片厚嘴唇上下翻飞一条大舌头起伏翻腾,南北纵横,直把吴不赊看得瞠目结舌,半天才道:“你还真是话多啊!”象斧搔头“嘿嘿”笑道:“好奇嘛。”
  跟了吴不赊几天,象斧发现,吴不赊这人还是蛮好打交道的,没什么毛病,不难侍候,对人总是笑嘻嘻,虽然眯起眼睛的样子总让人想到奸商,不过并不让人觉得讨厌。而说到在日常生活上的挑剔,吴不赊其实还远不如象斧,象斧搭在大青牛背上的两个大包袱都是生活用品,有十几身衣服,精美餐具,以及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在他想来,就算是出远门,日常起居也不能随便,穿着打扮也要讲究一下,而吴不赊对这些却全不在乎,马马虎虎,能对付过去就行。明白了吴不赊的性子,象斧在吴不赊面前也就有些随便,并无畏惧之感。
  吴不赊也乐意象斧有这种感觉,他的看法,店东如果对小二过于严苛,小二固然畏之如虎,心里却会有疏离感,不会把店里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还要弄点小动作,两者之间弄得像猫和老鼠,那样防不胜防,也实在太累。反过来,如果小二对店东有亲和感,把店里的生意当自己的生意,就会激发他全部的热情,不但不要防他,反面会得到一些额外的助力,这样一来,店的经营就会顺利得多。
  当然,做滥好人也是不行的,亲和的同时,也要表现出足够的精明,要有规矩有原则,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在对度的把握上,吴不赊还是做得比较好的。
  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并没有再看到鹿银弦出现,大约走了十多里,到了一条河边,远远的,忽然见一个女子纵身往河里跳去。
  “啊呀。”吴不赊一声惊呼,从牛背上纵身而起,飞掠过去。
  小河不是很宽,但水流很急,吴不赊速度虽然快,到河边时,那女子已被水流卷进了河中央。吴不赊头下脚上,一个灵猫戏水,把那女子抓出水面,送上河岸。那女子十六七岁年纪,穿着粗布衣服,看来是穷人家的孩子,但容貌清秀,算得上是个小美人,这时呛了水,已经昏了过去。
  吴不赊知道她只是呛昏了,便屈腿蹲下,把那女孩子反过来架在自己腿上,猛地在她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天热,那女孩子身上估计就是一条薄薄的裤子,圈圈的小屁股,丰腴紧凑,弹力十足,一掌打上去,手感真是非常得好。若她不醒,吴不赊想着还再打一掌,两掌也行啊,可惜算盘没打响,一掌下去,那女孩子一口水喷出来,“哇”的一下就哭了。

  吴不赊刚想把那女孩子翻过来放地上,忽听得一声厉叱:“无耻贼徒,看剑!”随着喝声,剑风激响,吴不赊急忙抬头看时,一星剑点已到面前,其势如电。
  吴不赊吃了一惊,脚下急蹬,飞身后退,手中还抱着那女孩子。后退间他也看清了,出剑袭击他的是个兽人少女,一袭青衫,大约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一张瓜子脸,极是秀丽。吴不赊这一路上见的兽人美女不少,当以此女第一,不过这会儿她柳眉倒竖,俏脸微红,一脸的怒气。一剑不中,她一剑又刺过来,剑尖直指吴不赊的喉头,剑招凶狠,且功力极高。只是手腕转动间刺出的一剑,划过空气,竟发出刺耳的尖啸。说句实话,仅以剑术论,吴不赊便是全力刺出一剑,也没有这种威势。
  “哪里钻出来这么一个青辣椒,这么漂亮还这么厉害。”吴不赊暗叫一声,身形急闪,口中叫道:“住手!姑娘是什么人?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杀我?”
  “无耻淫贼,天下人人得而诛之。”青衫女子两剑不中,怒气更盛,复一剑刺来。
  “什么无耻淫贼!这位姑娘跳河落水,我刚才是在救她啊!”吴不赊急了,一面展开灵猫步躲闪,一面解释。
  “还要狡辩,我明明看见你在摸她屁股,救人要摸她屁股吗?”
  这下吴不赊有些傻眼了,溺水之人呛水昏过去,一般枕着肚子就可以把水咯出来,若不醒,掐掐人中也可以,但吴不赊一则心急了些,二则……圆滚滚颤巍巍的一个屁股摆在眼前,而且裤子湿透后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他忍不住就想打一下。要承认,那一刻,他心理确实很阴暗,不过掐人中和打屁股在某些方面功效是一样的,都是给溺水者以刺激,让溺水者尽快醒来,虽然说过程不一样,目的还是一样的嘛!而且事实也证明打屁股确实有效啊!不过这会儿吴不赊却是无法解释,张口结舌间,他抱着的那女孩子却“啊”地一声叫:“快放开我!”
  吴不赊连忙松手,那女孩子退开两步,却又捂着脸哭了起来。她好歹也该说声“谢谢”什么的啊,可她什么也不说捂脸就哭,这不要人命吗?青衫女子怒发冲冠,手腕一抖,手中剑嗡嗡急响,如一座剑山般对着吴不赊兜头盖脸就罩了下来。
  误会已成,解释不清,吴不赊又实在不想和这青衫女子莫名其妙地打上一架,看远处山势连绵,心中生出计较,-个闪身,转身就跑。
  “贼子哪里走!”青衫女子还不依不饶,衔尾穷追。她功力极高,至少不在吴不赊之下,但吴不赊追风步展开,还是要快上一线。他往山中一钻,顺手砍了根树枝,边跑边取出木器家伙,拼成一只木猫,再取醒木令点醒,趁一个转弯,自己化身树根往地下一钻,就手把那木猫抛了出去,暗令:“逢山便入,见林就钻。”
  木猫得令,钻草翻山,如飞而去。青衫女子不察,一路追去。听着风声远去,吴不赊舒了口气,暗骂:“臭丫头!不分青红皂白,就像个爆辣子,找得到婆家才怪。”却又想,“别说,这丫头还真漂亮,要是光溜溜地在床上辣起来,味道一定错。他意淫一番,化猫出山。他回到河边,却见那跳水的女孩子还在那里,却多了一个老者。象斧也在,鼓着大嘴巴,似乎还有点气冲冲的样子。
  “象斧,怎么了?”吴不赊化出人身,走过去问。
  “公子,你回来了。”象斧一指那女孩子,“明明她跳河溺水,是公子你救了她,她却叫了人来追杀你,太岂有此理了,所以我和她理论。”
  “原来是这位恩公救了小女。”那老者“扑通”拜倒,又拉那女孩子,“珠儿,快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
  “我宁愿死了,倒落个清白。”那女孩子哭哭啼啼,还是依言跪倒。吴不赊忙扶她父女俩起来,道:“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看那女孩子哭得伤心,老者一脸愁苦的样子,吴不赊奇了,道:“到底碰到什么为难的事情了,如此伤心?”听他问,那老者叹了口气,说了原委。
  老者叫曾继祖。女孩子是他女儿,叫曾珠儿,就住在不远处的曾家村。曾珠儿跳河的原因,要从邪月王身上翔起。邪月王不知什么缘故,年前突然阳疾了,邪月王不怪自己无能,却怪宫里的女人引不起他的性趣,一怒之下把宫里的嫔妃全杀了,又全国选秀。每夜召一个女孩子服侍,如果那女孩子不能让他兴起,第二天就要人头落地,一年来,已杀了好几百个女孩子,这次选秀,却选中了曾珠儿。曾珠儿想着入宫也是个死,还要被邪月王污辱,不如自己寻死,落个清白,便有了跳河的举动,偏生就被吴不赊撞上了。不过那个追杀吴不赊的青衫女子他们却不认识,也不知哪里来的。
  曾继祖说着也是伤心落泪:“入宫也只是个死,可怜老汉中年得女,一生就珠儿这一点骨血,天啊,开开眼吧!”
  “贼老天从来都是个睁眼瞎子。”象斧哼了一声,“不过也怪了,只是选中了你,又没当场带走,为什么不逃啊?”
  “往哪里逃?”曾继祖摇头落泪,“别说无处可逃。就有地方逃也不能逃,暴君刑法严峻,早有严令,一女逃走,九族尽诛。我曾家村一村老小,大都是亲族,珠儿若逃了,一村老小尽要丧命,唉。”
  “这就有些麻烦了。”象斧搔头。
  吴不赊也皱着眉,若是一般的豪强恶霸毒魔凶妖,如象斧这样的,他都可以横里插一手,管了这闲事。但邪月王的闲事他可管不了,那是一国之王啊。何况是邪月国这样的魔界强国。象斧的山庄他能悄无声息地摸进去,邪月王的王宫他是绝对摸不进去的,当日摸到于承的帅帐前还有个跨虎道人守着呢,何况是一个强国的王宫。可看着曾家父女落泪伤心,尤其曾珠儿梨花带雨的,又让他不好就这么放手。苦思中,吴不赊忽然在河边看到一物,眼前灵光一闪:“我或许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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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4: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二十一章 威阳草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呢?是一株草。这草有个名字:威阳草。
  顾名思义,威阳草就是用来助阳的,就吴不赊所知,草木类助阳药物中,威阳草堪称第一。吴不赊确信,除非邪月王那玩意儿彻底给切掉了,否则必能兴阳。邪月王能行了,自然不必再杀女人,曾珠儿入宫也就没关系了,她不想入宫也行,作为治好邪月王的功臣,吴不赊提个小小的要求,留下曾珠儿,也完全不成问题。
  不过吴不赊不知道邪月王阳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所以这会儿也不敢打包票,只对曾继祖道:“我有个方子,也许治得好邪月王的病,好了他就不杀人了。你们先别急,我入宫看看。”
  吴不赊采了一些威阳草,回头又进了邪月城,找了间客栈住下,再找间药店,买了几位草药,与威阳草一起配成丸子。但他不能就这么揣着药直闯王宫,邪月王不是土地主,是个人献药都敢吃,要查要问要试,乱七八糟一通下来,黄花菜都凉了,想要快,要找特别的路子。
  吴不赊打听了一下,有个乌国舅,妹子是邪月王的宠妃,以前邪月王行的时候,乌美人后宫专宠,后来邪月王不行了,其他后妃都杀了,乌美人却仍能留着性命,可见乌美人在邪月王心中的分量。乌美人得宠,乌国舅得势,这一年邪月王不去乌美人房里,乌国舅也就失势了,尤其担心万一哪天邪月王冒邪火,一刀杀了乌美人,他就彻底完蛋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找他献药,通过乌美人的手,药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邪月王嘴里。
  吴不赊找到国舅府,见到了乌国舅。乌国舅三十来岁年纪,高个子,长条脸,面白无须,算得上是个美男子,不过神色有些灰败。听说吴不赊有壮阳的奇药,他脸上多了一丝神光,道:“真的有奇效吗?”
  “一试便知。”吴不赊一脸自信,“我这威阳丸,壮阳天下第一,哪怕就是个半死人,服了威阳丸,落气前他也要翘三翘。”
  他话说得满,乌国舅脸上神色又亮三分,当场找了人试,果然神效。乌国舅还不放心,亲自试药,一丸下去,连御八女,裤子没系稳就抓住吴不赊欢叫:“果然神药!先生立刻随我进宫,把药献给大王。”
  吴不赊随乌国舅进宫,乌国舅找到他妹妹乌美人,以最快捷的途径把药送到了邪月王嘴里。说是跟乌国舅进宫献药,其实一切都是乌国舅经手,吴不赊只是在一边等着,如果药有效,邪月王当然要召见吴不赊,药无效,乌国舅自然要找个替死鬼,那就要砍吴不赊的脑袋。
  吴不赊并不怎么担心,安心等着,王宫中高手侍卫太多,他也不敢化猫乱闯,否则倒真想去邪月王的后宫中看看,尤其想看看那个乌美人,后宫专宠,不知美到什么程度,还真是让人神往呢。
  有小半天,乌国舅一脸喜色地来了,后面还跟着太监,吴不赊一看他脸色就知道成了。那太监果然是来宣他见架的,献药有功,要重赏呢。
  邪月王四十来岁年纪,小眼睛,大肚子,矮胖粗壮。吴不赊偷瞟了一眼,心中暗叹:“这矮胖子脸发红眼发青,看来刚从乌美人身上下来,唉,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屎上。”邪月王可不知吴不赊暗里在骂他,正高兴着,当场封吴不赊为威阳侯,专司给他练威阳丸,又赏了吴不赊黄金五百两,以充药资。
  “威阳侯?你大爷的,我这个侯,就专管你的小弟弟吗?”吴不赊暗骂,但黄金他喜欢,也不客气,照单全收。他早已想好说辞,说威阳丸炼制极难,练一丸,需要七七四十九种药材,所以他不能呆在邪月城里,要满天下去找药。又说城外曾家村有一味药,其药忌阳,男人不能碰,需得纯阴之女以舌尖采之,所以请邪月王不要再在曾家村一带选秀女,否则他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采药,威阳丸就练不成了。
  他鬼话连篇,把邪月王唬得一愣一愣的,满口答应,曾家村划为吴不赊的药圃,不交粮不纳税也不在村里选秀女。邪月王又给了吴不赊一面金牌,但凡邪月王势力所及之处,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吴不赊采药,如果是在邪月国之外,只要是吴不赊需要的药,报上来,邪月王出动大军抢也要给他抢来。
  他这一番许诺,可又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下感叹:“出动大军去抢?嘿嘿,为了他小弟弟的性福生活,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呢。”嘴里自然是大声应诺,保证源源不断地把威阳丸给邪月王送进宫。
  出宫之后,乌国舅又大摆酒席宴请吴不赊,又送了吴不赊一座大宅子,丫环仆役一大堆。这邪月国的宅子,吴不赊本来拿着没用,但别人送的,不收白不收,不收乌国舅还不高兴呢,收下再说。
  眼见吴不赊进了次王宫,不但捞了大批钱财,还封了侯,象斧瞠目结舌,连声感慨:“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啊!”住了一夜,第二日乌国舅还要宴请吴不赊,吴不赊推说有一味药眼见成熟了,要掐着时辰去采,便告辞出城。他这也不全是托辞,先前留心了一下,曾家村附近威阳草不少,但威阳草有个特性,花期极短,好在采花时药效最强,及时采摘,制一批威阳丸出来送给邪月王,便可安心赶路,北去几千里都是邪月国疆域,有个采药的名头,便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
  到了曾家村,吴不赊一路问到曾继祖家,却只看到曾继祖,不见曾珠儿。女孩子家的,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只把治好了邪月王阳痿的事说了,更说曾家村已被邪月王辟为他的药圃,曾珠儿不必再进宫了。听了这个消息,照理说曾继祖该高兴才是,不想他却是愁眉苦脸的,吴不赊奇怪起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昨天吴不赊离开不久,那个追杀他的青衫女子就问到了曾家,问清了曾珠儿跳河的原因,竟然说要代替曾珠儿入宫,替邪月国所有的女孩子除掉邪月王这个祸害。官府是昨天下午来的人,他们当时也不知道不再在曾家村选秀女的事,那青衫女子竟然冒充曾珠儿跟着进宫去了。曾珠儿偷偷躲去了外婆家,但问题是,一旦那青衫女子刺杀成功,查下来还是会祸及曾家村,所以曾继祖发愁。 .
  “先是不问青红皂白追杀我,现在又强行冒名顶替进宫刺杀邪月王,还真是个青辣椒啊!”吴不赊哭笑不得,眼见曾继祖发愁,道:“没事,我再进宫一趟,把她揪出来就是。”
  曾继祖大喜拜谢,吴不赊再次入城。曾继祖告诉他,那青衫女子叫叶轻红,不过吴不赊知不知道她名字都无所谓,叶轻红肯定是顶曾珠儿的名字,只要把“曾珠儿”揪出来就行了。
  “叶轻红,我看不如叫叶青椒。”吴不赊哼了一声,却想,“姓叶,不知是什么族?”
  兽人因是人与妖结合的后代,有些父亲最妖,随父姓,往往指本源而姓,如象斧、熊彪这一类,但有些母亲是妖,随父姓,便是人类的姓名,例如曾家村这种,虽然是兽人,却是姓曾,典型的人类大姓之一。叶轻红这个叶姓也一样,所以从她的姓名上,吴不赊猜不出她是哪一族的。
  象斧昨夜在城里住得爽,见吴不赊再次掉头入城,乐了,道:“公子,不如我们不去云州了吧,在这里做侯爷,比去云州不舒服得多?”
  象斧并不知道吴不赊去云州做什么,以为去不去都无所谓的,所以有这个想法。吴不赊听了,却也怦然心动,如果说身有妖气在人界受歧视的话,在魔界,那就百无禁忌;现在他封了侯,邪月王又倚重他,若是在邪月国住下去,过的那就是真正的公侯生活,想想都心动啊!但想到林微雨,他终又强自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吴不赊心中正自叹气,象斧忽然叫了起来:“那不是那个神箭手吗?公子说他叫什么鹿的?”
  吴不赊顺着他眼光看去,果然就看见了鹿银弦。他骑在马上,双手却被反绑着,前后左右都是黑衣武士,显然是被提住了,正押进城来。
  “都隔了一天了,怎么还是给捉住了?”吴不赊叫一声糟,心下急转念头。救曾珠儿,可以借采药女的名头,只说叶轻红就是那个体质量适合采药的纯阴之女,邪月王绝不会怀疑,也一定会答应。可要邪月王下令放了鹿银弦,却找不到借口,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邪月王为什么要捉鹿银弦,若是冒冒失失乱开口,只怕就会惹得邪月王生疑。
  “明里只怕不好要。”吴不赊左想右想想不到借口,“不过只要不把鹿银弦押进王宫,暗里救他出来,不是难事。”吴不赊打定主意,便掉转牛头,远远地跟在后面。他运气不错,黑衣武士果真没把鹿银弦押进王宫,而是押进了一个衙门。吴不赊不想引起注意,不在衙前停留,记下衙门所在,绕路进宫,求见邪月王,直说他在曾家村选定的采药女进宫了,他得要回去,没有那女孩子的纯阴之体,采不了药。这样的小事,邪月王自然一口答应。吴不赊也不想见叶轻红,只叫办事的小太监把叶轻红送出宫,让她自己回去就行了。
  捞出了叶轻红,吴不赊回到自己宅子里,半夜时,化身为猫,直奔关押鹿银弦的衙门。那衙门院墙高大,守卫森严,也不知是什么衙门,估计是关重犯的地方。吴不赊从侧后纵上院墙,刚跳下墙,眼角瞟到一物掠过,扭头急看,却是一个人。这人一身黑衣,黑布蒙面,个子瘦小,比吴不赊好像还矮了一点点。这人也是从墙外摸进来的,虽然与吴不赊不在同一个方向,但以吴不赊的功力,不可能听不到一点声息,可事实是,直到眼角瞟到这黑衣人掠过的身影吴不赊才发现他,心下一时大是惊疑:“这人翻墙时竟然一点声息也没有?我就是化身为猫也做不到啊!好功夫。这人是谁?来做什么?”
  黑衣人落地之后伏身不动,四下打量,也看见了墙角的吴不赊,却没当回事。这又让吴不赊颇为迷惑,吴不赊虽然尽量收敛了灵力,但黑衣人的功力若真的非常高,这么近的距离,该还是可以感应出吴不赊身上泄出的微弱灵力,便会知道这只猫不是一般的猫,可黑衣人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是大意之下没发觉?还是功力高到根本不把吴不赊当一回事?
  黑衣人没发现什么异常,手一扬,对着的方向是前面的一棵大树。吴不赊眼睛瞪得溜圆,却没看见有什么东西从黑衣为手里打出来,心下疑惑:“什么意思?突然挥手做什么?唱戏吗?”
  没等他琢磨明白,黑衣人的身子突然飘了起来,是的,是飘,不是纵,不是跃,也不是飞,就是飘。仿佛他不是个人,而是一条黑丝巾,风一吹就飘了起来。吴不赊张大嘴:“没有风声,显然他没用力,没有灵力的波动,也不是在飞,难道他不是人,是一个随风走的鬼魂?”
  忽然吴不赊感觉眼前一闪,极微弱的光线中,好像有一根丝荡在空中,即便吴不赊是猫眼,暗夜里的一根丝也绝对看不见的,只是那根丝在飘荡中恰好迎住光,反射过来,所以被吴不赊看见了。吴不赊愣了一下,刹那间就明白了。
  黑衣人不是功力高到不可思议,而是借助于一些技巧,说白了,是借了一根丝,他手一挥,是射出了一根丝。因为丝过轻过细,所以落在吴不赊眼里,就像他只是莫名其妙地挥了一下手;他无风飘动,就是借着丝的牵引,不需要用力纵跃,就没有风声;他不是在飞,所以也就没有灵力的波动。
  有一种吃树叶的虫子,如果突然受到惊吓,身子会蜷起来从树叶上落下,但却并不是真的落到地下,它身上会吊着一根丝,把身子吊在半空中,等危险过去,又会慢慢地沿着丝爬上来。吴不赊小时候,经常玩这样的游戏,往树上踹一脚就会落下好几条,在半空中荡秋千,好像是死了,过一会儿又活过来,一二三四地往上爬,若是再踹一脚,又会掉下来,笨而有趣。
  现在的黑衣人,就像那种虫子,不过他可不笨,身子借着丝线一吊之力,往前一飘就是十数丈,无声无息,除非恰好看到了,否则哪怕是吴不赊这样的高手,也难以发现他。
  “这虫子功用来穿墙入户,还真是一流。”吴不赊按赞一声,索性跟在后面,看这黑衣人想做什么。
  黑衣人飘一段停一下,吴不赊跟着走,到了一侧的监狱里。前面房中两个值夜的衙役在喝酒聊天,黑衣人摸到窗前,看了一下,手指轻弹。这会儿借着灯光,吴不赊看清了,黑衣人手指弹出的,是两根丝,非常细,就和蜘蛛丝差不多,飞行也不急,好像就是飘过去的,完全没有半点风声。吴不赊又奇怪了,这么软绵绵轻飘飘的一根丝,能有什么用?
  定睛细看,只见那两根丝飞到两个衙役面前,一个衙役举杯喝酒,那根丝飘在他酒杯上面,“嗞”的一声,连丝带酒,一起喝进了嘴里。那衙役似乎觉出了异样,伸手去嘴里摸索,手方伸到嘴边,头突地一栽,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就醉了?”另一个衙役“嘿”的一声,却没喝酒,拿起筷子去夹盘里的猪头肉,另一根丝飘在他嘴边,随着他一吸气,竟从他鼻孔里钻了进去。
  “什么玩意儿?”那衙役伸手摸鼻子,手刚抬起来,也“扑通”一下栽倒了,却是栽翻在地上,带倒了酒杯,杯子清脆的碎裂声在静夜里传出老远,两个衙役却像死过去了一般,一动不动。
  “丝上沾有毒药,或者是迷药。”吴不赊刹那间就明白了,暗暗点头,“这法子妙啊!”
  两个衙役一倒,黑衣人闪身进屋,取了钥匙,打开牢门,闪身进去。吴不赊立刻跟了进去。进门是一条过道,左右两列牢房,关着不少人,墙上有昏暗的灯光,各种气味混杂着,已经不是一个臭字可以形容了,如果仅仅是跟着黑衣人看热闹而不是要救人,吴不赊绝对会掉身就走,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啊!
  黑衣人却似乎毫无感觉,身法如风,在左边一转,好像没找到他要的人,又转回右边,随即在一扇牢门前停住了,取钥匙开锁,套了两把没套开,竟把钥匙一丢,从怀里取了根钢丝出来,两下就打开了锁。
  “看来是积年的老贼了。”吴不赊暗暗点头,“看来他也是来救人的,但不知救的是谁。”
  他先前怕引起黑衣人注意,跟得远,这会儿跟过去,溜着牢门边走。有个没睡的犯人,发现了进来的黑衣人,正攀在牢门边盯着,这时见吴不赊过来,这家伙竟伸手来揪吴不赊的尾巴。吴不赊恼了,运尾如鞭,“啪”地在这家伙手上打了一鞭。这人吃痛,“啊”地一声叫,慌忙又捂住嘴巴,惊恐地看着黑衣人。黑衣人转过头来扫了一眼,那犯人慌忙赔个笑脸。敢劫狱的人,当然不是好惹的,这犯人是个聪明人,这笑脸的意思,一是黑衣人千万别生气,他不是故意的,高抬贵手,不要杀人灭口;另一个意思是讨好,如果黑衣人顺手能把他这边的牢门打开放他出去,那就太好了。
  不过他的打算有些落空,黑衣人既没来杀他,估计也不想放他,刀一样的眼光只在他脸上扫了一下,便落在了吴不赊的身上。一只猫跟进来,他似乎有些奇怪,不过随即便抛开了,推开门走了进去。
  吴不赊与他眼光对视,却是一愣:“这人的眼光好像有些熟。”念头方起,牢里已是一声低喝:“桑刀儿,你来做什么?”是鹿银弦的声音。
  “我说熟呢,原来是那个会变戏法的丝人。”吴不赊恍然,心下奇怪,“桑刀儿难道是来救鹿银弦?不对啊,上次鹿银弦不是追着他射吗?他怎么会反过来救鹿银弦,莫非是落井下石,另有想法?”
  吴不赊跑过去,趴在牢门边上往里看,这间牢房小一些,也不像别的牢房一样一间关几十个,就只关了两个人,一个是鹿银弦,另一个……怪了,另一个好像也是鹿银弦!两个人竟是长得一模一样!不过细看之下,吴不赊还是看出了分别,其中一个额角上有一块赤褐色的胎记。吴不赊记得,上次救鹿银弦时,没看到鹿银弦额角上有胎记,那这人不是鹿银弦。两人如此想像,这人应该是鹿银弦的双胞胎兄弟,只不知是哥哥还是弟弟。
  “原来这头鹿还有个双胞胎兄弟,还先一步被抓进来了。两人看来是做重犯押着,不知犯了什么罪。”其他犯人在牢里手都是放开的,鹿银弦兄弟却上了重镣,不但手上有手铐,叫上还有脚铐。
  “不论有什么话,出去再说。”桑刀儿冲鹿银弦说了一句,上前就要给鹿银弦开锁。鹿银弦却猛地一挣:“我不要你救。”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
  “你滚!”鹿银弦双目瞪圆,好像有火要喷出来。
  “老大。”桑刀儿又朝鹿银弦那个兄弟说。既然叫老大,此人该是鹿银弦的哥哥。
  鹿银弦的哥哥有些犹豫,看了鹿银弦一眼,嘴巴动了动,不等他开口,鹿银弦已抢先叫了起来:“我死也不要领他的情!若不是他,我们兄弟又何至于此!”
  “鹿银弦追着桑刀儿射,他入狱,桑刀儿却又来救他,他却还不要桑刀儿救,这到底唱的哪一出啊?”吴不赊在外面,彻底迷糊了。
  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是烛台意外倒塌,烧了鹿族圣物。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啊!”
  “我哥哥当初警告过你没有?”鹿银弦直问到桑刀儿脸上去,“要你收起你那该死的好奇心,绝不要偷进圣殿里去,你为什么不听?不是故意的?你说起来轻松,圣物被毁,我哥俩被逐出族,永不得归家,你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全抵过去了?”
  “是我的错。”桑刀儿重重点头,“要打要杀,出去再说,好不好?”
  “不好!”鹿银弦断然顿喝,“你救了我兄弟出去,我兄弟两个就欠了你的情,我宁可死,绝不领你的情。”
  “这小子犟。”吴不赊暗暗摇头,“看来他们之间有大过节,以前好像关系还不错,后来桑刀儿不听话烧了鹿族的什么圣物,害得鹿家兄弟不容于族人,所以被鹿家兄弟恨上了。”
  桑刀儿没有办法,看向鹿银弦的哥哥:“老大!”鹿银弦的哥哥性子好像没有鹿银弦那么激烈,犹豫了一下,望着鹿银弦道:“老二……”话没说完,鹿银弦突然张嘴大叫起来:“快来人啊!有人劫狱啊!”     

这一叫乍然而起,吴不赊都被他吓了一跳,暗骂:“这条犟鹿,还真是犟到家了啊!”

  “老二!”桑刀儿也一跳起来,伸手要捂鹿银弦的嘴。鹿银弦手铐一扫,扫在桑刀儿肩头,把桑刀儿扫了个踉跄,冷眼看着他道:“快点滚吧!否则衙役把门一封,你就是会变虫也爬不出去。”
  “老二!”鹿银弦的哥哥也吃了一惊,一顿足,对桑刀儿道,“刀子,你快走吧,迟恐不及。”桑刀儿退开一步,看看鹿银弦,又看看他哥哥,忽地里把头上头套一摘,盘膝坐了下来,伸手往后腰袋里一摸,摸出个小小的葫芦来,拔下塞子仰头喝了一口,看向鹿家兄弟:“你两个要不要喝?”
  他这个举动过于怪异,吴不赊又惊又奇:“那葫芦里装的看来是酒,不赶快跑,竟然喝起酒来,这胆子是不是太大了点儿?难道是功夫厉害,来再多人也不怕?”
  “刀子,你这是做什么?”鹿银弦的哥哥脸上变色,“这时候喝什么酒?快走啊,再迟就来不及了!”
  “酒葫芦留下。”鹿银弦死也不要桑刀儿救,看见酒却伸手了,一把抢过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口,大赞,“好酒!”把酒葫芦递给他哥哥,“哥,来一口。”
  他哥哥不接酒葫芦,只是一脸焦急地看着桑刀儿:“刀子!快走,快走!”桑刀儿摇摇头:“欠你们的赔不了,陪你们坐牢吧!”鹿银弦的哥哥急了:“刀子,你发什么傻?这是要掉脑袋的!快走,快!”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有什么了不起的!”桑刀儿满不在乎。
  鹿银弦斜瞟着他:“想拿脑袋赔我们?你一个脑袋赔两个,打得好算盘啊!”
  “我呸!”桑刀儿猛呸一口,“赔什么赔,我欠你什么了?”四目对视,两人蓦地里齐声大笑。鹿银弦点点头:“你这桑赖皮,行,以前的一笔勾销,大伙儿结伴上路吧!”
  “你才是个赖皮呢。喂,小口些喝行不行?给我!”桑刀儿伸手去抢酒葫芦,鹿银弦急忙往边上一闪,仰头就灌。桑刀儿急了,猛扑上去,两人扭作一团。鹿银弦的哥哥急得在一边猛跺脚:“神经病啊你们!”
  事情最后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吴不赊看了也自好笑,却闻脚步声杂沓,一队衙役闯了进来,大约有十来个人,手中都拿着兵器,有两人手里还端着短弩。衙役们拥到牢门口,其中一个都头模样的往牢里一看,叫道:“重犯还在。锁门!”
  一个衙役叫道:“都头,牢里多了个人!”那都头大怒:“我看见了,你以为我是瞎子啊?先锁门,看住了,大队来了再拿人。”
  这倒是个稳妥的做法。吴不赊暗暗点头。众衙役进来时,他便已闪身后退,这时众衙役挤在牢门前,他反而退到了最后面,也没人注意他。谁来注意一只猫啊。
  那都头要等到大队衙役来,吴不赊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悄无声息地纵身而起,跳上最后面一个衙役的肩头,十爪在那衙役后脑一拍,那衙役眼前一黑,往前便倒。吴不赊一爪拍过,早已跳到另一个衙役的肩头,依样画葫芦。
  吴不赊身法如电,连环跳跃,几乎只是一眨眼,十几个衙役全被他拍翻在地,都没人来得及叫一声。牢中的鹿银弦一眼看到吴不赊,“腾”地跳起来:“恩公,又是你?!”
  吴不赊一点头,却并不化出人身,道:“叫桑刀儿给你们开锁,我们走!”
  看到鹿银弦叫一只猫“恩公”,这只猫还口吐人言,桑刀儿呆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应道:“是。”急忙给鹿银弦兄弟开锁,他颇具急变之才,这一声,意思是奉吴不赊之令给鹿银弦兄弟开锁,鹿家兄弟不必领他的情。事实上有了吴不赊的话,鹿银弦也不会再犟。
  开了锁,吴不赊当先出了大牢,鹿家兄弟随手就把衙役的短弩操在了手里,不过衙门里值班的可能就是那十几个衙役,外面静悄悄的并没有什么人。
  眼见没有危险,鹿银弦道:“恩公稍待,我兄弟俩的弓乃是祖传的,且容我去取回来。”说完去衙门里取回了兄弟俩的弓,扔了短弩,翻出衙门。吴不赊引着三人回到自己宅子里,象斧还没睡,一眼看到鹿银弦,哈哈一笑:“你这小子!”再一眼看到桑刀儿,脸色又一变,“你这小毛毛虫怎么也来了?啊,我知道了,你也被抓住了,也是我家公子救出来的。”
  “反正你这大狗熊抓不到我。”桑刀儿嘴角一翘,一脸不屑。这神情立马激起了象斧的怒火,狂叫道:“那就来试试!”张开巨爪就要来抓桑刀儿。
  “住手!”吴不赊这时已化回人身,狠狠瞪他一眼。
  见吴不赊有些生气的样子,象斧不敢再动,只是气鼓鼓地瞪着桑刀儿。桑刀儿全不怕他,也挑衅地瞪着他。吴不赊哭笑不得,这两人还真是天生的冤家对头。
  鹿银弦“扑通”拜倒,道:“恩公不但两次救了我,还救了我哥哥,我兄弟俩无以为报,情愿一生为奴,替恩公牵马坠蹬。恩公但有所命,水里火里,万死不辞。”他哥哥也一同拜倒。桑刀儿略一犹豫,也跟着拜倒,道:“他二人若死了,我也跟着死了,公子救了他们,也救了我。桑刀儿这条命,从此就是公子的了。”
  吴不赊对鹿银弦的箭技早已垂涎欲滴,鹿银弦这话正中他下怀,再搭上个桑刀儿,更是意外之喜,嘴里自然假惺惺地推拒一番。认了主仆,吴不赊立刻叫人摆酒,席间问道:“你三个之间好像有点儿恩怨啊,怎么回事?”
  “回公子问话,我们之间本没什么过节,只是一点小误会。”鹿银弦的哥哥一脸尴尬地回答,这时吴不赊已知道他名字,叫鹿金弦,和鹿银弦是双胞胎兄弟,只早生得盏茶时分,性子却与弟弟大不相同。鹿银弦性子飞扬跳脱,冲动活泼,做事顾头不顾尾而且爱负气使小性子;鹿金弦却生性沉稳,为人处事厚重宽容,总能替别人着想,毛病是没自己的主意,典型的老黄牛性格。
  “什么小误会?”鹿银弦斜瞟着桑刀儿,一副呲牙咧嘴的样子。
  “怎么着?想咬我啊?”桑刀儿也挑衅地看着他。吴不赊发现,这家伙最喜欢以这种眼光看人,任何看到这种眼光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火往上蹿。
  “别急,哪天我总要把你烤着吃了。”鹿银弦点头。
  “那我等着。”桑刀儿“嘿嘿”笑道,“记得把香料备齐了,不好吃小心我退货。”
  “你两个莫吵了。”他两个贫嘴,鹿金弦急了,尴尬地看一眼吴不赊,解释道,“他两个平日这么闹惯了,其实没什么,还望公子见谅。”吴不赊哈哈大笑:“没事,这样子我喜欢。老大你也不要太拘谨了,大家日常相处,倒是活泼些好。”
  象斧在边上见桑刀儿和鹿银弦斗嘴,哈哈大笑:“有趣,有趣。”桑刀儿的眼光马上斜瞟过去:“你这大狗熊,也知道什么叫有趣吗?”象斧立马被他挑起怒火,吼道:“你这毛毛虫想死是吧?”不过顾忌吴不赊,倒没跳起来。
  这下轮到鹿银弦哈哈大笑了:“得,又一个想吃你肉的。”桑刀儿哼了一声,全不在乎:“只要牙口好,上来就是。不过大狗熊就算了,这一世莫想抓到我。”
  象斧被他激得呼呼喘气,忽地却又咧嘴笑了:“本公子是象族,不是熊族,你骂大狗熊没骂到我。”桑刀儿立马反驳:“我是丝人,也不是毛毛虫。那你说毛毛虫,就是在放屁了。”鹿银弦笑:“你不是毛毛虫,是小白虫。”
  桑刀儿马上掉转枪口:“你这只淫鹿才是精虫上脑。”
  几人轮番斗口,酒水与口水齐飞,倒也热闹,几人间的过节也终于问清了。原来桑刀儿和鹿家兄弟打小就认识,关系一直不错。几个月前桑刀儿在鹿族玩,鹿银弦无聊,偷偷地把桑刀儿带进了鹿族藏着圣物的禁地。鹿金弦发觉了,忙把两人扯了出来。桑刀儿这人好奇心特别重,不顾鹿金弦的叮嘱,竟一个人偷摸进鹿族圣地偷看圣物,谁知不慎引发火烛,把圣物给烧了。
  桑刀儿知道闯了大祸,连夜逃走。鹿族长老抓不到桑刀儿,把过错全怪在鹿银弦兄弟身上,把他两个轰出族去。兄弟两人没办法,想到个主意:以前他们那一支鹿族被邪月王征服时,族中重宝鹿王金冠也被邪月王抢去了,鹿家兄弟如果能偷回来,或可重回族中,谁知偷冠不成,鹿金弦反而被捉住了。鹿银弦一个人逃了出来,刚好碰上桑刀儿,他急怒之下,所有怒火全泄在桑刀儿身上,千里追杀,所以才有了双丝城那一幕。
  桑刀儿嘴刁心热,知道错在自己,得知鹿金弦被抓,赶来相救,不想鹿银弦也被抓进来了,这头鹿还犟得很,桑刀儿也是个犟性子,若不是吴不赊,几天之后,他们三人只怕都要被砍了脑袋。
  鹿金弦忽地想到一事,道:“公子,邪月王凶残暴虐,刑法严峻。我们三人呆在公子这里,万一被发觉了,只怕会拖累公子。”鹿银弦和桑刀儿也一齐看着吴不赊。
  “没事。”不等吴不赊开口,象斧已抢先叫了起来,“我家公子神通广大,不但能就你们,还给邪月王治好了病,刚被封为威阳侯,借着采药的名号,可以在邪月国里横着走。”
  “真的?”鹿银弦和桑刀儿三人都是又惊又喜。吴不赊“嘿嘿”一笑:“是真的,也是碰巧。在我这里,官府不会来搜查的,先呆几天,我炼一批药,走之前我再弄点草药给你两兄弟易一下容,做我的亲卫,大摇大摆出城去就是。”
  第二天,吴不赊带着象斧出城,鹿家兄弟三人就留在宅子里。吴不赊到了曾家村,见了曾继祖。曾继祖告诉他,叶轻红被送回来了,又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曾珠儿也回来了,父女俩对吴不赊千恩万谢。吴不赊笑道:“也别谢了,给我帮个忙吧。”让曾珠儿叫几个女孩子,帮他去采威阳草,曾珠儿自然连声答应。
  采了一批威阳草,吴不赊回城,连日制了一大批威阳丸送进宫中,随即以药已用完,要外出采药为名,动身北行。行前吴不赊先到药铺里买了点药,给鹿家兄弟脸上改了色。邪月城里鹿族人不少,而且鹿族人都是这种手长脚长的长相,鹿家兄弟相貌变了,又是吴不赊的亲卫,以吴不赊现在的走红程度,谁敢来问他,横着膀子出了城。
  再过曾家村,就没必要进村了,免得曾家父女左谢右谢的。吴不赊直接过河,没走多远,风声忽起,一个人拦在了路前,竟然是叶轻红。只见叶轻红长剑横斜,怒视着吴不赊,厉声道:“狗官,留下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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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轻 (轻解罗裳·好酒·酒之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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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23:03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QQ
感动!。。。鱼居然发小说,辛苦了

作者是?



小轻的文集
藏头·步李白韵
轻歌漫舞彩云间,
解闷消愁君醉还。
罗绮红颜掩不住,
裳霓曲罢弃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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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8-11-8 16:0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狗官,留下命来!

这台词那也是相当的经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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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2: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第二十二章  轻红
听了她这话,鹿家兄弟双弓齐扬,动作整齐划一,奇快无比,只一
闪,两把弓已张如满月,两点冰冷的箭尖牢牢指定了叶轻红。
    “不要射。”吴不赊摆了摆手,望着叶轻红道,“叶小姐,你这是什么
意思?曾小姐的事是误会,你该是已经清楚了,怎么还要喊打喊杀的?”
    “珠儿的事是清楚了,但你给暴君治病,还做了暴君封的官,那便
该死。”叶轻红不依不饶地道。这纯粹属于不讲理了,吴不赊苦笑不已,
斜眼向叶轻红扫了两眼,只觉她脸尖乳翘腰细臀圆腿长,实在是个绝色
的美人坯子,偏偏却要做出一副横眉怒目的模样。吴不赊叹了口气:“这
邪月国这么多官,难道你都要杀了?”
    “那我不管,”叶轻红摇头,“我杀一个是一个。休要呷嗦,上来领
死吧!”象斧恼了,怒吼一声道:“你这丫头,既不知死活,看本公子一
斧头把你劈成两半!”大步跨出,兜头一斧劈下。

巨斧临头,叶轻红不闪不避,直到斧头离着她头顶不过尺余时,她
身子始动,往左一闪,同时前扑,长剑“刷”地一下指到了象斧喉前,
其速如电。象斧吃了一惊,巨斧来不及收回,若是后退闪避,便会被叶
轻红抢到先手。这家伙好面子,一招被个女孩子逼退,他拉不下这脸,
于是咬牙冒险,身子微微一斜,闪开喉头,同时间手腕一翻,巨斧横里
扫过去。这一来,叶轻红固然可以一剑刺伤他,但若闪避不及,被他的
巨斧扫中,那娇俏俏的身子必然会被一劈两半。
    这是以命搏命的打法,这样的一个巨汉,却用这种招法对付一个女
孩子,颇有点无赖的味道,但象斧也实在没办法,他其实适合于千军万
马的战阵,单打独斗,实非他所长。叶轻红当然不肯和象斧拼命,象斧
才一变招,她早已闪开,一剑刺向象斧的右耳。象斧的斧头再兜转回来,
面前又没了叶轻红的身影,却闻脑后生风,叶轻红的剑尖已到了他脑后。
    象斧虽然力可拔山,斧大如桌,但十余招过去,却被叶轻红逼得束手
缚脚,团团乱转,怒吼如雷。眼见叶轻红一飘一转,剑尖突地刺到了象斧
的左耳后,象斧的斧头无论如何也不及收回,鹿银弦一箭便射了出去。
    叶轻红虽与象斧相斗,一直分神留意着吴不赊三人,尤其是鹿家兄弟
手里的弓箭。鹿银弦箭一出手,叶轻红立即回剑,把射到面前的箭格飞。
    鹿银弦箭一出手,再不停留,连环箭发,刹那间连射七箭。鹿金弦也
同时放箭,鹿银弦射了七箭,他也射了七箭,两兄弟的箭技,不相上下。
    像叶轻红、吴不赊这样的玄功高手,最怕的是战阵中的乱箭,而像
鹿家兄弟这样正面放箭,箭手少的话,想射中功力到了一定程度的玄功
高手,基本没有可能,但鹿家兄弟箭技惊人,虽然射不中叶轻红,却也
逼得她不住格挡闪避,再也递不出招去。这会儿反倒是象斧多了几分君
子风度,不但不肯上前夹攻叶轻红,反而嘟着嘴看着鹿家兄弟,明显是
不乐意鹿家兄弟帮手。
    吴不赊其实也并不想这样的小美人给一箭射死了,见射不中叶轻
红,他微微一摆手,鹿家兄弟住手不射。吴不赊“嘻嘻”一笑:“丫头,
知道厉害了吧?我这狗官还真不是你杀得了的,赶快回家去,要不然老
爷我恼了,抓你到衙门里,脱了裤子打屁屁,到时别哭啊!”
    他语含调笑,叶轻红俏脸微红,眼中怒气更甚:“你叫他们再放箭
啊!狗官,箭射完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她这么死缠烂打,吴不赊有
些恼了,“嘿嘿”一笑:“是吗?”忽地纵身而起,身到中途,手中已掣
出兵器,左手曲尺,右手短斧,曲尺护胸,短斧兜头便劈。
    “找死!”叶轻红和先前对着象斧一样,不闪不避,长剑一抖,迎
面疾刺,直指吴不赊前胸。问题是,吴不赊不是象斧,他左手曲尺一拐,
斜架叶轻红长剑,右手斧便到了叶轻红头顶。叶轻红一招不敢用老,剑
随身变。吴不赊一招抢得先手,跟着变招,仍是尺守斧攻,刹那间拼了
十余招,吴不赊却渐落下风。
    吴不赊身上有来自追风门和黑七及木长生的三套武功,论招式之精
妙,追风门功夫最强,但吴不赊自从身上有了妖气,便不再带剑,而且
就算他用剑,也斗不过叶轻红。追风剑虽然博大精深,可惜他是自学的,
半桶水都不到,跟叶轻红斗剑,纯粹找死。他身上最强的,是灵猫爪,
不过黑七的功夫诡异毒辣,上抓头脸下掏阴,对付男人管用,对付女孩
子就有些拿不出手了,尤其是美女。掏阴?流氓。抓脸?你比流氓更流
氓。美女对脸蛋的看重,更甚于身体,竟然要抓破美女的脸,较之禽兽
你还要返祖三分啊!
    昊不赊没办法,只好把木长生的功夫使出来,但木长生劈木头的手
法,又怎么斗得过叶轻红?不过吴不赊另有力、法,咱两只手打不过,多来
两只手啊,四只手还不行,咱来六只。在鹿家兄弟的惊呼声中,吴不赊的
肩头一下子生出五六只手来,斧、尺、刨、斗、锯、凿,全套的木匠家伙。
    象斧早知吴不赊神通广大,不像桑刀儿三人那么惊讶,看得有趣,哈
哈大笑:“公子,你怎么把木匠师父的家伙全拿出来了,难道想打家具?”
    “是啊!”昊不赊笑,他手多,守的守攻的攻,手上轻松,嘴上可
就有余暇了,“材料不错,我想着要打个梳妆台,先打下墨线。”说话间
突又生出一只手,从墨斗里抽出墨线,瞄着叶轻红猛地一弹。这一下并
没有弹中叶轻红,可墨线上有墨汁,墨汁弹出去,溅了叶轻红一脸。
    叶轻红一声惊叫,翻身飞退,伸手往脸上一抹,顿时一手黑。象斧
偏偏还在边上叫:“大花脸!好看,好看!”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巨汉,
却有着/l婆的性子。叶轻红一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扭身便走,一闪不见。
    “臭‘r头,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不知道哥哥的手段。”吴不赊嘻嘻
一笑,也不去追,返身上了牛背。没走多远,吴不赊忽觉灵力波动,叶
轻红竟又杀来了。她已经洗净了脸,但脸上却凝了一层霜,杀气弥漫,
也不说话,飞身一剑便刺过来。
    “臭’(头,看来真要给你点儿厉害瞧瞧才行。”吴不赊这回真有点恼
了,飞身相迎,还是六只手,车轮齐上。斗了十余招,叶轻红架不住,
虚晃一招,往后一跳,从左手腕上一抨,持下个碧玉的手镯子来,往空
中一抛,口中厉喝:“天海凝光!”
    “法宝?”吴不赊又惊又喜,爱的就是法宝啊!他也不逃,要看是
个什么宝贝。不过他也多了份小L},两只脚先钻进了土里,六只手把兵
器横拿竖摆,将头脸尽皆护住。那碧玉镯随着叶轻红的喝声,在空中滴
溜溜转动,隐隐能感觉得到灵力波动。叶轻红左手剑指突地向吴不赊一
指,厉喝:“镜!”碧玉镯中间本来是空的,随着叶轻红的喝声,中间忽
地凝了一层光,像面镜子一样,忽地一斜。吴不赊只觉眼前绿光一闪,
一道光打在了他身上,竟然像镜子反射过来的太阳光一样。
    光打过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吴不赊完全来不及闪躲,吃惊之下,
神意发动,双脚往地下深入一截,六只手运足十成力,舞得风雨不透。
    奇怪的是,碧玉镯凝成的镜子反射过来的光,真就像一道太阳光一样,
只是颜色呈淡绿色,其它并无二致,打在吴不赊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
    “这是玩的什么把戏,难道是想用光射我的眼睛?”吴不赊心中疑
惑。因为身上不受力,他弄不清那光的作用,只以为叶轻红是要借光束
迷他的眼睛然后好动手。不过心念才起,他就知道不对了,那道光最初
打在身上时,全无感觉,但慢慢地就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眨眼之间,
吴不赊身上就如同压了一座山。这山还不仅仅是从上往下压,而是四面
压过来,四面往中间挤。吴不赊先前六只手舞得像风车一样,慢慢地就
舞不动了,这会儿的情形,就像陷身在烂泥沼里,四面牵扯着,而且还
没了顶,不但身子手足动不了,连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打过来的光竟然能够变重,这是什么宝贝?”昊不赊大吃一惊,却
没想到跑,他还想看看除了让光变重,这宝贝还有什么妙处。叶轻红却
不给他机会了,右手一扬,手中剑飞射而出,射向吴不赊胸膛。
    “休伤我主!”鹿家兄弟看情形不对,齐声厉呼,双箭齐发。两兄
弟配合默契,鹿金弦的箭射飞剑,鹿银弦却是一箭射向空中旋转发光
的碧玉镯。两箭一出,那碧玉镯忽地一转,射出的绿光划了一个圈,鹿
家兄弟射出的箭本来疾若电闪,在绿光上一撞,竟忽地变慢。绿光一扫
而过,两箭再飞出数丈,竟掉头栽了下来。很显然,能够变重的绿光抵
消了箭上的劲力,箭上没了劲,只有往下掉,而叶轻红射出的剑却是不
受半点儿阻滞地飞向吴不赊。吴不赊若是不能钻地,这一剑势必难挡,
便是能竭尽全力挥动兵器格开了这一剑,也挡不开下一剑,只要无法从
光中脱身,叶轻红连环飞剑,绝对能要了他的命。而在光的重压下,像
追风步、灵猫步这样的身法步法,根本就施展不了。
    “这宝贝灵力之强,不在吹牛袋的吹力之下。”吴不赊心下暗暗点头。
他两只脚本来就已钻进了地下,借着重压,往下一钻,倏地一下,整个
身子钻进了土中。
    叶轻红一剑落空,意外至极,手一招,飞剑回收,手执长剑四下张
望。吴不赊却从另一面钻了出来,呵呵一笑:“果然是好宝则丫头,这
宝贝叫什么名字?我猜肯定不是你自己练的,是从师门偷出来的吧?”
“想不到你这狗官竟然还能钻地。能钻地也跑不了!”叶轻红冷笑
一声,“想知道我宝贝的名字,去阴间问吧。镜!”剑指一引,碧玉镯一
旋,绿光又向吴不赊身上打过来。吴不赊身法再快,也快不过光,而且
往地下钻,其实也不是很快,但叶轻红手一动,吴不赊立马往下钻,碧
玉镯上的光还没打过来他就没影儿了。叶轻红气得咬牙,两眼紧盯着地
面,等吴不赊钻出来。鹿家兄弟等四人先前还担心吴不赊,这会儿不担
心了,抱着手在一边看着。
    吴不赊钻出来,才露出个脑袋,叶轻红便已发觉,剑指一引,光又
打过来。她快,吴不赊当然也不慢,她手一动,吴不赊倏地一下又下去
了。他再钻出来,叶轻红再指,他再钻,如此十来个回合,叶轻红始终
拿吴不赊无可奈何,却也始终不肯放弃。
    “我倒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吴不赊心中暗哼。他在地下钻来钻去,
尤其是急钻,颇耗力气,但他相信碧玉镯更耗灵力。碧玉镯灵力虽强,
终有耗尽的时候,吹牛袋那么大吹力,吹得十来口还没气了呢,碧玉镯
就能永远这么转下去?绝无可能。
    果然,约摸过了盏茶时分,碧玉镯发出的绿光便渐渐地淡了下去,
吴不赊心中一动,待绿光再打来时,故意挺着上半身不动,一试,压力
轻了许多。叶轻红却还面露喜色,以为他是钻不动了,右手剑刚扬,吴
不赊哈哈一笑,又钻进了地底。他从另一面钻出,看那绿光,好像又淡
了些。他知道自己判断不错,碧玉镯发出的劲道大,消耗的灵力也大,
撑不了太久,哈哈笑道:“丫头,你的宝贝镯子快不行了,还是收手去
吧。再玩下去,耗得油尽灯干,可就要哭了。”
    叶轻红却是辈得很,厉声道:“今天不杀了你这狗官,绝不罢休!
我看你能往地下钻到什么时候。”将左手食指在嘴中一咬,屈指一弹,一
滴血珠射在碧玉镯上,碧玉镯本来慢慢淡去的绿光霍地加深,又像先前
一样翠绿如碧了。她竟是不惜牺牲自己精元,也要取吴不赊性命。吴不
赊先还只有些恼,这下真个怒了:“你这死丫头,我和你有什么仇,定要
分个生死?你既不留情面,我也不客气了。”
    他往地下一钻,再钻出来时,却化出一只手,远远地从叶轻红后面
钻出来。叶轻红剑指一引,吴不赊一钻闪开,再钻出来,另一只手却已
到了叶轻红背后,疾往上长。鹿家兄弟四个远远看着,眼见土里长出一
只手来,那只手还在不断地变长,个个看得瞳目结舌。叶轻红全神贯注
盯着吴不赊,全然不知道后面来了只手。吴不赊本来想一下制住叶轻红,
却又转了念头,制住叶轻红后怎么办?叶轻红剑法精妙功力深厚宝贝奇
异,无论哪方面看,出身都不低,别说这样的小美女吴不赊舍不得辣手
摧花,便舍得,也还要顾忌她背后的势力。若制住她,杀又杀不得,放
又放不得,是个麻烦,给她个教训,让她知难而退,那就够了。
    打定主意,昊不赊手掌抡圆了,照准叶轻红圆滚滚的小屁股就是一
巴掌扇过去。“啪”的一声脆响,这一掌扇得结实,叶轻红身材绝妙,腰
细臀丰,小屁股肉乎乎的,又紧又翘,弹力十足,这一掌打上去,手感
实在是太好了。叶轻红“啊”的一声尖叫,被打得往前一栽,差点从半
空中栽下来。她急转身,看到了吴不赊的手,像一根竹子似的伸在空中,
五个手指头还在轻轻摩辈,那情形,便仿佛一个叫化子刚吃了一顿美味
大餐,正在舔着舌头回味呢。
    “怎么样?滋味如何?”吴不赊哈哈笑,“再不走,我再打。”
    叶轻红反手抚着屁股,俏脸涨得通红,大眼睛里波光闪动,仿佛要
哭的样子。眼见昊不赊手一动,她大吃一惊,不敢再翠,剑指一招,碧
玉镯飞过来套在她手上,身子一闪飞出数十丈,回过头恨恨地道:“狗官
你等着!我不杀你,誓不为人!”再一闪,远远地去了。
    “野丫头,不抽你屁股就不知道怕。”吴不赊哈哈大笑。
    当天,叶轻红没再出现,吴不赊以为就这么把她吓怕了呢,谁知第
二天一早,外出打猎准备早餐的鹿家兄弟向他察报,远远地看到了叶轻
红的身影,叶轻红该是跟在他们后面。“这丫头跟我耗上了是不?”吴不
赊有些气恼又有些好笑,留了心,果然时不时就能察觉到灵力的波动。
叶轻红一直就跟在他身周,有时在左,有时在右,有时在后,有时还蹿
到了前面,不过总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冲过来厮杀。
    叶轻红功力高,剑法好,还有件厉害宝贝,这么死盯着不放,让昊
不赊十分挠头,明里他不怕,但万一失手给捞上一下,可就划不来了。
    “上次看来打轻了,还不知道怕。”吴不赊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这夜傍着一株大树宿营,第二天一早起来,吴不赊从树身上削了一大块
皮,用炭灰写了一行大字。感应到灵力波动,昊不赊知道叶轻红就在左
近,便让象斧扯开嗓子大喊:“野‘(头,不要脸,跟着别人屁股走,我家
公子把你不要脸的行为刻在树上了。你要再跟着,后面我们还会刻。”
    昊不赊等人上路后不多久,叶轻红出现在大树前,却见大树上写了
一行字:叶轻红是个不要脸的野丫头。叶轻红气坏了,拔出剑来削树上
的字,吴不赊忽地从她身后现身出来。叶轻红听到风声急忙回头,不料
双手一紧,已被昊不赊扣住脉门。
    叶轻红是远远看着吴不赊骑在牛背上离开的,看到树上的字后,又
气昏了头,所以全然没有防备。她哪里知道,吴不赊昨夜偷偷砍了棵树
做了个木人,那个骑在牛背上离开的,就是他用醒木令点醒的木人,他
自己却钻在大树前的地底下。如果叶轻红不来大树前看树上的字,他也
没办法,可叶轻红偏偏要送上门来,便就着了道儿。叶轻红碎然受制,惊
吓之下,尖声大叫,拼命运气想要挣开,但她脉门被扣住,自身功力比
吴不赊还略低,哪里挣得开。吴不赊一扣住叶轻红的双手,立刻生出四
只手从地底下钻过去,绕到大树后,把叶轻红双手双脚全扣在了大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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