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不起昂贵医药费 广西见义勇为英雄跳楼自杀
中国青年报8月13日讯 2005年8月4日中午,25岁的广西宾阳县黎塘镇青年韦兆安从南宁市瑞康医院大楼19层楼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他的不少亲属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才知道,韦兆安原来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
谈起哥哥的死,弟弟韦兆宁哭着说,他的哥哥是担心家里负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才选择轻生的。
见义勇为英雄从19层楼跳下
两年前,当时在珠海市当保安的韦兆安,路见歹徒街头抢包,挺身而出,勇擒歹徒,被歹徒的同伙连捅3刀。2004年7月,珠海市隆重举行表彰大会,表彰全市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他名列先进个人第二名。
2004年清明节前,韦兆安在珠海中大五院做完了第3次手术后,回到了宾阳县黎塘镇青山村委里仁村休养。
韦兆安的弟弟韦兆宁说,从珠海回来后,哥哥的肚子就经常痛,厉害时简直痛不欲生。毕业于黎塘卫校医士专业的哥哥有时配点草药吃,有时托他买点止痛药顶一顶。因为害怕父母担心,哥哥一直不敢把自己在珠海的事告诉家人。
在珠海见义勇为时,韦兆安被歹徒连砍3刀。当时,韦兆安出现了出血性休克,手脚冰凉。利器刺伤了他的右臀部、右背部及左大腿。其中,右臀部有4厘米左右的横行伤口,伤口深达骶骨,直肠、小肠也出现了多处穿孔。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第二天凌晨2时左右才止住流血。3天后,韦兆安才基本脱离危险期。
韦兆安回到家乡后,大部分时间和弟弟住在一起。今年8月1日,韦兆安回村里看望生病的母亲。到了第二天晚上,在病情没有好转的情况下,韦兆安被家人转至南宁市瑞康医院治疗。
8月4日凌晨5时许,韦兆安对弟弟兆宁说:“我那里还有600元钱,不够就拿来用。”韦兆宁知道,这些钱都是哥哥存下来打算明年去学针灸用的。当天中午,韦兆安让弟弟去打饭,弟弟离开病房后,他就从19层楼的窗户跳了下去。
见义勇为证书封存在箱底
在韦兆安家里,记者了解到,他的妈妈身患风湿性心脏病,2003年由于严重的肾结石,又被摘除了一个肾。现在,她除了一点轻微的家务活,什么事都做不了。韦兆安的太奶奶、爷爷奶奶都年事已高,去年爷爷被车撞了,到现在还一直躺在床上。韦兆安的姐姐一直有病,经常要住院治疗。
韦兆宁告诉记者,2004年7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奖励给韦兆安1万元。韦兆安把这些钱一半用于给家里人治病,一半用在治自己的旧伤上。到了后来,兄弟俩就全靠韦兆安在南宁给装修队打工挣来的一点钱生活。
离开珠海后,韦兆安就没有再找过珠海的有关部门,也没有将困难向南宁市、宾阳县反映过。南宁市政法委一位负责人惋惜地说,我们从来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如果能早点知道他的情况,大家都会给予援助的。
不仅如此,韦兆安还把自己的见义勇为证书、当时刊登他事迹的报纸都封存在箱底。直到他离开人世,他的家人在处理他的后事时,才翻出这些东西。
英雄为何选择轻生
“将韦兆安送往南宁的医院时,家里面只有2000多元钱。”一提起儿子,父亲韦方和顿时老泪纵横:“为了给他看病,家里叔伯兄弟都会伸出援手的,兆安太老实太傻了。”
哥哥在珠海医院抢救,大概花了10万元的治疗费,尽管都是珠海市方面支付的,但巨额的医药费还是把他吓了一跳。弟弟韦兆宁告诉记者,哥哥是卫校毕业的,对自己的病多少有些认识,这种病容易复发,他主要担心治病花很多钱,会把家里拖垮。
家里人都认为,韦兆安的轻生是因为担心医药费过高,连累家人。
韦兆安的三姑在病床前也安慰过他,让他不用担心,自己还有1000元钱,可以先拿出来用。然而,大家都清楚,三姑两个孩子有病,好不容易存下1000元钱,是准备开学给两个孩子交学费用的。
事后,韦兆安的叔叔韦方伟才记起来,有几回听兆安说过,“得了这种病,如果医不好,在人世上还有什么意义”。韦兆安一直以来的梦想是:学习针灸按摩,30岁以前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大学本科文凭。
韦方伟说,兆安以前不是这样的,可能是因为被病痛折磨之后,心态变得不一样了。
见义勇为英雄韦兆安自杀一事被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珠海市有关领导特别指示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韦兆安家人发去慰问电报,并送上1万元慰问金;珠海市红十字会将为英雄家人捐款5000元;广西宾阳县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也前往慰问,送上1000元慰问金。
与此同时,这个事件再次把“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沉重话题摆在公众面前。不少市民呼吁,对于见义勇为英雄,应建立起一个救助的长效机制,而相关部门也不能再坐等英雄上门求助了。(甘冰)
·各方说法·
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英雄只能做到基本救助
“现在,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基金会只能做到基本救助。”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联络部主任张桂红说,“英雄们的见义勇为可能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但基金会除了尽力外,同时还应该注重培养见义勇为者的独立生活能力。”
张桂红介绍说,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异地见义勇为的人也越来也多。虽然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见义勇为保障条例或规定,但韦兆安事件的出现,说明各地之间在沟通上还存在漏洞。张桂红表示,应该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不要再出现“英雄不说就无人问津”的局面。
张桂红坦言道,目前各地对英雄们的长期救助都没有硬性规定,一直是依惯例而行的。在这方面需要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定,使见义勇为者得到长期、充分的救助。
记者电话联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陆照旭,他表示,在异地见义勇为人士的长期救助方面,为了避免个人虚假申报求助的事情发生,一般是通过组织对组织来保障的。谈及南宁市的见义勇为救助条例,陆照旭告诉记者,其中没有关于长期救助的明确规定。对见义勇为的个人,一般是给一次性物质奖励,如果见义勇为者牺牲了,会对他的家属进行救助。记者李丽
中央党校教授:民政部门要当仁不让地救助英雄
“民政部门应该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救助英雄的责任。”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见义勇为人士的救助主要依靠民间组织,这是远远不够的。
目前,因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做出牺牲的人,民政部门只能根据1980年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以及民政部就此制定的解释来操作。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英雄只有牺牲生命并被评为革命烈士后,其家属才能享受民政部门的补助和优待。如果因见义勇为致伤、致残,一般很难得到政府救助。“如果说见义勇为要牺牲生命才能获得国家救助,恰恰说明了目前的保障机制亟待完善。”吴忠民说。
吴忠民教授表示,见义勇为者是为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牺牲自己的权益,如果事后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就会使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本来值得鼓励的行为因为事后救助不到位而无人去做,会极大地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国家应该建立相关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他们的权益。”
吴教授说,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救助标准,避免韦兆安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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