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跌,是听市长的?还是听市场的?— —北京市长说北京的房价必将下跌 《原创 作者:临川-黄志》
[导读]房价涨跌,是听市长的?还是听市场的?是让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自由决定?
自从北京市李士祥副市长在3月5日宣称:“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北京市区的房价肯定要下降。随着政府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房价会回到一个合理的理性空间。”以来,广大网友又一次掀起了对
房地产的广泛讨论,而讨论最多的,无非就是”房地产价格涨跌是应该由政府主导调控,还是让市场自由抉定“的话题了。
既然打开了话匣子,那笔者就来斗胆分析一二。
假设,房价涨跌由市场自由决定,政府不干预。那各界富商就可以拿着大量的资金,涌入房地产,或大肆炒房,或大肆建房。若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炒房,房价无疑会高涨且居高不下,如此局面,置平民百姓于何地?若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建房,建房就需要土地,而每个地方政府土地有限,想要得到土地建房当然价高者得之。此种情况必然会极大的炒高土地价格,土地价格被极大地炒高,则建房成本就被极大地炒高,这些被炒高的成本都将加入最终的房价当中,使房价被极大地炒高,如此局面,置平民百姓与何地?
假设,房价涨跌由中央政府主导调控。先不问有木有好的调控方案,就算有,若不改革各地地方政府“吏治”,让地方政府的一帮贪官污吏去执行调控方案,再好的调控方案也是枉然!世人皆知,欲降房价,必先降地价。而土地收入却占各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各地的经济大部分皆靠高昂的房价支撑,各地地方政府怎肯让地价下跌从而使房价下降呢?若地价居高不下,房价自然居高不下。鉴于此,就算中央政府出台政策打压房价,恐地方政府也会阳奉阴违。至于政府限购令,则有侵犯民权之嫌疑。人民用自己的合法所得,通过合法途径,购买自己想要的物品,这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若人民用合法所得,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房子,无论几套,只要他纳税,那就是他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也不能剥夺,政府也不行,否则政府就有违宪之嫌疑。
笔者以为,政府出台恰当的调控方案,适当调控,但不过多的粗暴干预市场,方是人民之福,百姓之福。
像出台“限购令”这样粗暴的侵犯民权的又达不到遏制房价效果的调控方案,真不知道是哪位“懒人”谋国时想到的简单又一厢情愿的方案,如此治国,置平民百姓于何地?“限购令”也就只能限制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而平民百姓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又何须“限购令”?对于贪官污吏和富商豪强而言,”限购令“如同一纸空文,君不见某人一人坐拥十数合法身份证,还有更多君不见。。。。。。
笔者斗胆:国家政府应当出台法律,做出规定,平均折合每人可以拥有标准价位的房子多少面积,此种情况购房时,国家不但免税,还发放补贴。若超过部分,无论是价位超出还是面积超出,国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收税。购买房产是每个人民的权利,无论多少,多买自然就多缴税。你多享受了资源,自然就应当多为国家多尽责任,也就是多纳税,这样,国家就可以用税收去补贴哪些少享受资源的贫苦百姓了。
而社会利益的再平衡,不就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吗?
若让贫者更贫,富者更富,置人民于何地? 。。。。。。临川-黄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