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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义不会缺席,但不能总是迟到! [打印本页]

作者: 箭气箫心    时间: 2019-3-2 15:32     标题: 正义不会缺席,但不能总是迟到!

正义不会缺席   但也不能总是迟到

       牵动社会情绪一个多月的福州赵宇案,终于有了一个令公众满意的处理结果。3月1日,最高检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26日深夜,当事人赵宇听到有女子呼喊“强奸、救命”,下楼看见一男子(李某)意图对一女子施暴,感觉"那个女孩子快被掐死了”,遂挺身而出,但在见义勇为过程中造成李某二级伤残,随后李某报警。三天后,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方刑事拘留十四天,并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赔款的指控。被确诊为二级伤残的李某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自己正在“打麻将”。有网友评价这件案件说:“见义勇为十四天,强奸未遂打麻将‘’。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舆论对此高度关注。赵宇一案至此似乎尘埃落定。 赵宇一案,至此似乎应该尘埃落定。但是这一次福州赵宇案不起诉的结果,并没有像昆山反杀案中判处于海明无罪一样,让公众感觉大快人心。微博评论中充斥着的是明哲保身式的消极回应。有网友直言不讳道‘’福州公安提醒您:坐牢原因干万条,见义勇为第一条,强奸未遂打麻将,救人危难蹲大牢。‘’由此见得,迟到的司法正义已经让社会滑入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
        据报道,2019年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決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与此同时福州公安机关也表示将吸收教训,并将积极为赵宇申请见义勇为表彰,切实弘场社会正气、多显法治精神、体现公平正义,日前,嫌疑人李某涉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麻件正在进步调查之中。
         法律本质是一种社会契约,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守护公平正义。当执法者运手握法律的一纸契约,却没有达到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时,就会形成难以言状的负面传播。在赵宇一案中,舆论沸腾,欲先审之而后快,并不是因为掌握到了真相,反而是因为只了解到了碎片化的事实。但是公权机关拥有比媒体最丰富的社会资源,理应比社会與论了解到更全面的事实真相,也应该要比舆论更准确地捕捉到正义的方向,但我们看到的是,恰恰是在一次次负面传播的悲剧前,法律条文却被一些人所利用,成为了避责和开脱的挡箭牌。这确实值得深思。
         最初爆料的福建新闻台,进行了跟踪报道的央视、新京报等媒体都成为了赵宇一案中伸张大众正义的重要一环。传统媒体直击了问题的要害,最大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媒体们让这起事件罕见地突破了后真相时代的罗生门,扼杀住舆论陷入无意义反转的可能。舆论代表的大众正义虽然取得了胜利,但这却并不值得庆祝。试想如果赵宇案没有进入公众的视野,检方是否还会与警方口径不一,案件又是否能在数天内迅速解决?而其他无数涉及防卫纠纷的案件又该如何判决?
        大众相信不应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最朴实,也最普世的社会正义。福州公安机关与社会與论的博弈最后以检方“不起诉”的決定暂告收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舆论背后最朴素的大众正义,为事件发展带来了积极作用。网友们带着“好人就要有好报"这种最朴素的正义感,认为当事人只是正当防卫,并且希望司法机关做出无罪的判定,而最终司法机关也确实迎合了公众的期待。
从昆山反杀案,到翟天临的学术不端事件,再到这次的福州赵宇案,舆论审判扛起了正义的大旗。公平正义本应该是法律与执法者的代名词,却在媒介事件中成为舆论审判的代名词。这体现出的是大众对基层公权的不信任,是基层执法者的不作为或胡作为导致的正义的缺席或迟到,这实在是一种社会的悲哀。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只依靠與论审判来完成。基层公权机关的执法者们更应拿出诚恳且坚决的态度,莫让社会变成一片见义不敢勇为的“盲人土地”,也别让大众成为社会不公之下的惊弓之鸟。
         虽然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席,但也不能总是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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