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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会说人话不?——笑评法律党余孽的信口雌黄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0-22 07:45     标题: 会说人话不?——笑评法律党余孽的信口雌黄

一直以来,以钻法律空子为乐的法律党徒们,都以能言善辩名闻于世。依法治国这是应该的,建设法制社会也是个国家发展的必然方向,于情于理都是说得通的;可不管人治也好,法治也罢,归根结底都应该是符合人情道德、符合政体国情的,只有基于这个人情道德、政体国情的法律,才是真正适合国家发展的法律,才是能够得到大多数人拥护支持的法律,如果靠着一群喜欢钻法律空子、喜欢凌驾法律之上、喜欢违背道德伦常的法律党徒来制定法律、来执行法律,这样的法律还叫法律吗?

可悲哀的是,如今所谓的法律社会就是这样的执法者、从法者,占据了主流,这也是为什么特色改开三十多年以来,大大小小的法律制定了无数部,中国的治安却是越来越糟糕,从以前的夜不闭户、堕落到了如今政府连百姓的菜刀和火柴都要害怕;从以前的路不拾遗、争当雷锋,变成了如今的黄赌毒遍地、坑蒙拐骗偷满天飞,这样的一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还有什么可吹的?

我们常说,人不可能不犯错,国家也同样会犯错,这没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有了错误认真改正就行了;可问题是要改正错误,你得首先正视错误不是?只屁股一撅把头埋在沙里,就看不到周围丑恶、凶险的鸵鸟政策,能改变错误吗?能改变错误才怪,这种自欺欺人的理念,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因为不顾事实的大吹特吹、引发更多的反感,引来更多的愤怒,从而将问题更加深化、扩大下去。

马上要开大会了,这趟的大会主题就是搞法制社会,所以最近很多法律党徒都跳了出来,大谈特谈自己的法制理念。谈法制不是错,可你既然谈法制,鼓吹法制,那首先就得明白什么是法制社会,什么是法律精神,靠着污蔑攻击他人、靠着自欺欺人,这就叫法律精神、这就叫依法治国吗?

这不,昨天就有这么一个法律党余孽,正在那新闻平台上满嘴喷粪呢。

这人的名字我没记住,好像是姓猪,叫什么猪志糠?管它叫啥呢,都与我无关,不过它的言论我倒是记住了一部分。我们说法制社会的进步,其中一条就表现在了从事先预判到“无罪论定”的变化上,一个犯罪嫌疑人,在没有找到确凿证据、判定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这种法律精神是好是坏,我姑且不论,但确实是一种人性化执法的进步,减少冤案的产生;所以基于这个进步,我们的法律从业人员,也应该恪守这一准则,注意自己的言论标准。可这位法律党徒,却丝毫不顾此一准则,竟然在新闻上大肆抨击“人治社会的余孽”,你到底会不会说人话啊。身为一个律师,居然不知道恪守职业操守,不知道合情合理的辩论,竟然公开辱骂其他政见相左者,这就叫法律精神吗?

我们之前已经说过了,依法治国的最基本,就是大家都明白法律、遵守法律、敬重法律、恪守法律,尤其是法律从业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循这些法则,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脑子、管好自己的嘴,法律从业人员应当严于律己,并保持良好的道德和精神面貌,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可像这位大骂他人“余孽”的所谓律师,你能骂人,人亦能骂你,那么大家骂来骂去,各种语言侮辱、各种人身攻击满天飞,甚至在法庭上也是各种羞辱痛骂,大家不妨想想这样的一幕场景,这样的社会,还能叫法制社会吗?靠这种随意侮辱他人、大放厥词抨击前朝的法律党余孽来制定、执行法律,这个法律还可信、还可行吗?

所以啊,如果你只当自己是个流氓,你爱咋咋地,懒得理你,如果你真当自己是一个进步的文明社会的法律从业者,还是先学会说人话吧,连人话都不会说,你还谈个什么法律呢?
作者: 北国黄牛    时间: 2014-10-22 07:53

法律本来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但今天却要用法律去强奸道德,很可笑
作者: ibccps    时间: 2014-10-22 08:37

击中法律党的要害了,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法律是为老百制定的,下一句就是:不是为法律党,官员们制定的.他们完全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他们总能找到法律的空子,而老百姓没有这个能力.
从哲学角度上说,依法治国并不完全科学,世界是变化的,时间空间的不同,规范的方式也不可能一样,拿一个模子到处套,首先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提高一步,就是以静止片面的观点来解释世界,即形而上学,是唯心论.
法律规范应该是这样一种模式:
1,保证数十年不会改变的并能完整操作的,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作为课本内容,传于下一代
2,地域性的,以地域规定形式,在本地域内宣传,并从属于法律.称为地方法规.
3,时间性的,明确时间范围,相关人员内部了解即可
4,有争议的,在地域内发扬民主方式,集体智慧解决.

治国上,有清晰的事,也有模糊的事,清晰事依法即可,模糊事民主讨论,
当前问题是:清晰的事被依法颠倒,模糊的事,更是依法获得红利!
依法胡搞,已经成为人民共识,但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说法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大致有阴谋论,利益论,素质论,自然论等,以利益论流传最为广泛.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0-22 09:28



引用:
原帖由 北国黄牛 于 2014-10-22 07:53 发表
法律本来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但今天却要用法律去强奸道德,很可笑

法律应该是保障道德的,而不是取代道德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0-22 09:29



引用:
原帖由 ibccps 于 2014-10-22 08:37 发表
击中法律党的要害了,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法律是为老百制定的,下一句就是:不是为法律党,官员们制定的.他们完全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他们总能找到法律的空子,而老百姓没有这个能力.
从哲学角度上说,依法治国并不完全科学,世界是变化的,时间空间的不同,规范的方式也不可能一样,拿一个模子到处套,首先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提高一步,就是以静止片面的观点来解释世界,即形而上学,是唯心论.
法律规范应该是这样一种模式:
1,保证数十年不会改变的并能完整操作的,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作为课本内容,传于下一代
2,地域性的,以地域规定形式,在本地域内宣传,并从属于法律.称为地方法规.
3,时间性的,明确时间范围,相关人员内部了解即可
4,有争议的,在地域内发扬民主方式,集体智慧解决.

治国上,有清晰的事,也有模糊的事,清晰事依法即可,模糊事民主讨论,
当前问题是:清晰的事被依法颠倒,模糊的事,更是依法获得红利!
依法胡搞,已经成为人民共识,但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说法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大致有阴谋论,利益论,素质论,自然论等,以利益论流传最为广泛.

记得以前有一首歌,名字忘了,里头一大段饶舌,只有两句话:“胡搞瞎搞,胡搞瞎搞”,用来形容这帮法律党徒余孽最为合适,就是胡搞瞎搞。
作者: fredluo    时间: 2014-11-5 11:43

天下出乱子,号召拜孔子;
治国没办法,大家吹宪法。
作者: 任重道远    时间: 2014-11-5 15:52

看疗效,现在处处闹事持刀砍人!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1-8 07:19



引用:
原帖由 fredluo 于 2014-11-5 11:43 发表
天下出乱子,号召拜孔子;
治国没办法,大家吹宪法。

孔子只是个教育家,用来治国则不妥当了。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1-8 07:19



引用:
原帖由 任重道远 于 2014-11-5 15:52 发表
看疗效,现在处处闹事持刀砍人!

国无宁日
作者: 听风不是雨    时间: 2014-12-5 16:12

法律党徒???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2-15 15:50



引用:
原帖由 听风不是雨 于 2014-12-5 16:12 发表
法律党徒???

是,党同伐异的法律党党徒。
作者: 任重道远    时间: 2014-12-18 19:42

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官员知法犯法,大贪巨恶,小科员上亿的大把,几无死刑

现在当官不贪,那是傻子

既然如此,公平何在,没有公平,法律就是针对老百姓的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2-22 15:01



引用:
原帖由 任重道远 于 2014-12-18 19:42 发表
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官员知法犯法,大贪巨恶,小科员上亿的大把,几无死刑

现在当官不贪,那是傻子

既然如此,公平何在,没有公平,法律就是针对老百姓的

这年头
作者: 呵呵公    时间: 2014-12-31 11:15

骂来骂去,没啥意思。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4-12-31 17:02



引用:
原帖由 呵呵公 于 2014-12-31 11:15 发表
骂来骂去,没啥意思。

本来就没意思,可有些人就喜欢没事找事。
作者: 路人    时间: 2015-1-2 09:49

百姓仅仅是说出心声,这个社会现在这个样子,谁会喜欢呢
作者: 呵呵公    时间: 2015-1-4 15:43



引用:
原帖由 大道不空 于 2014-12-31 17:02 发表



本来就没意思,可有些人就喜欢没事找事。

那就对骂吧,呵呵。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5-1-4 21:49



引用:
原帖由 路人 于 2015-1-2 09:49 发表
百姓仅仅是说出心声,这个社会现在这个样子,谁会喜欢呢

既得利益者还是喜欢的,越乱越好挣钱。
作者: 大道不空    时间: 2015-1-4 21:49



引用:
原帖由 呵呵公 于 2015-1-4 15:43 发表



那就对骂吧,呵呵。

只有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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