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李天一案面面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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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箭气箫心
时间:
2014-1-7 23:03
标题:
李天一案面面观(三)
李天一案面面观(三)
(一)
曾几何时,这个愚妇刘清娣伙同那个讼棍兰和嚣张跋扈,极尽污蔑诽谤造谣之能事,小动作不断翻新,小伎俩层出不穷,似乎他们有了一个强大的律师阵容就可以为所欲为所向无敌!就可以只手遮天无往不胜!对待一位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李家不惜动用无良媒体,以极其卑劣无耻的手段,对她进行污蔑攻击甚至进行威胁恐吓!相反对受害人遭受的非人折磨漠然视之,对受害人遭受的身心损害无动于衷,连最起码的对受害人的人道抚慰也做不到,连最基本的对受害人的人性关怀也不肯做,却对李天一的恶行百般抵赖百般狡辩!难道李天一是你李家的儿子,受害人就不是别人家的女儿?难道你李刘是你儿子的父母,受害人父母就不是他们女儿的父母?如此对待一位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但凡只要有一点点人性的人家是绝做不到的!但凡有一点点良知的人家是决做不出的!
这个脑残兰和,自认为凭自己的关系可以搞定一切,凭自己的能量可以摆平一切,凭自己的手段可以改变一切!自以为自己可以轻而易举的左右舆论的导向,极力蛊惑愚妇刘清娣挑战公众的力量,一次又一次用极其低端的伎俩混淆视听,却弄巧成拙反将公众的视线聚焦在李天一的身上,让李家成为众矢之的!一次又一次让公众的舆情群情激愤舆论哗然,最终将公众亲手推向了他们的对立面,导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众对李家的做派深恶痛绝!
现在那个愚妇梦鸽山穷水尽,这个蠢货兰和黔驴技穷,终于扛不住了!才明白什么叫违民不详众怒难犯才,不得不在公众面前低下他们自负的头,俯下他们傲慢的身子!于是对公众前倨而后恭,又大打悲情牌,期望利用舆情挽回被他们自己搅和得不可收拾的局面!妄图利用公众的同情之心给他们减负解压!妄想利用公众的恻隐之心为自己博取同情!
公众与李家无冤无仇,公众也是为人母为人父或者将来会为人父为人母者,公众也并非有什么仇富情结,并非有什么仇名人情结!但是绝不容有人公然侮辱弱势者的尊严!公然凌辱弱势者的人格!这也决不仅仅是为了受害人------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而是为了维护弱势阶层的尊严不再受侵犯,为了维护弱势阶层的人格不再受侵凌!如果作奸犯科的李天一之流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如果正义得不到声张,如果公义得不到维护,如果弱势得不到匡扶,那么这对王天一张天一赵天一们的示范作用无疑将是不可估量的!那么处于弱势者将会只能随时随地有横遭欺凌之祸,却无社会援手之助而无抗争只能!如果这样,被侮辱被损害的就不仅仅是受害人,而是社会公义,而是社会正义!
这,正是公众关注受害者的真实原因!
这,正是公众声援受害者的真正动机!
这,正是公众愤而声讨兰李之流的意义所在!
(二)
李家教子无方导致李天一屡屡犯事,网络上质疑评点本来极为正常。可是却有那么一些人气急败坏从阴暗的角落里跳将出来,什么仇富仇官仇名人的大帽子立马扣将上来!什么“网络黑帮”“网络暴民”之类的污蔑咒骂立刻涌了出来!我们不禁要问:平时老百姓挨欺压受欺负时怎么没见他们这么义愤填膺?公众只不过为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讨取公道他们竟如此激愤满腔?这是因为:我们为被侮辱被损害的受害者心痛!为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势者悲悯!而他们的眼中永远只看到李双江的儿子貌似因此而被葬送实则多行不义而自毁的所谓前程,却看不到受害人从此被摧毁的人生!他们心里永远只有刘清娣看来超伦绝俗实则畸形变态的所谓伟大的母爱,绝不会有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势者的存在!
为什么李家会招致一浪高过一浪的的舆论谴责和公众质疑?这完全是李家及其律师的言行所造成,是他们自己把李天一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假如李家对受害人遭受的非人折磨能做出最起码的人道抚慰,假如李家对受害人遭受的身心损害能做出最基本的人性关怀,必然会赢得公众与舆论的同情和谅解!但反观李家及其律师的言行,从案件开始时李天一未成年到第一个不算轮奸再到轮流发生性关系,从质疑被害人的身份、质疑酒吧介绍容留卖淫嫖娼到卖淫嫖娼说再到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的惊世谬论,从敲诈说再到所谓的无罪辩护,从所谓社会对这个家庭有过于神秘化和妖魔化的解读到提请公开审理再到李天一真的有罪犯到哪办到哪绝不姑息袒护的声明,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点是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哪一点不是为李天一开脱狡辩?哪一点不是在宣示李家高高在上的特权?哪一点不是在挑衅公众的神经?哪一点不是在挑战法律的公正?李家不是口口声声要相信事实要相信法律吗?为什么在短短几月之内律师换了一茬又一茬,花招出了一样又一样?为什么对待一位被侮辱被损害的弱女子,竟然不惜动用无良媒体,以极其卑劣无耻的手段,极尽诽谤造谣之能事,对她进行污蔑攻击甚至威胁恐吓?
事实一次又一次证明:李家一而再再而三愚弄公众、愚弄舆论、愚弄法律,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即使将自己的家庭美化的多么花团锦簇,永远也开脱不了李衙内作奸犯科的罪责!即使将自己这种畸形变态的爱粉饰的多么伟大高尚,永远也开脱不掉李家纵容包庇不肖子的责任!
悲悯,究竟应该为谁而生?
公众,究竟应该为谁心痛?
人们心中自有定盘的星!
(三)
事到如今兰和竟然声称“早已声明不阅卷,只负责对社会上的误解进行辟谣。”“我的微博、博客没有发表过任何关于案情的评述,以及任何对案件判决会产生影响的言论,只是经过授权,对网上的虚假信息和谬误进行澄清,仅此而已”。好一个“只负责对社会上的误解进行辟谣”!好一个“仅此而已”!
从7月19日充任李家法律顾问时至今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兰和一共发布了60条左右原创微博,几乎全部是关于李天一案的!请问兰和:第一个不算轮奸是谁提出来的?轮流发生性关系是谁提出来的?卖淫嫖娼说是谁提出来的?敲诈说是谁提出来的?所谓的无罪辩护是谁提出来的?李天一被同伙劝说才去开房是谁提出来的?李天一是受到受害人的主动挑逗才促成性交易又是谁提出来的?请问这究竟是对社会上的误解进行辟谣还是兰和在玩弄法律在歪曲事实?这究竟是在对所谓虚假信息和谬误进行澄清还是在为李天一开脱罪责?
时至今日在饱受令人发指的反人道的折磨和摧残之后,在饱受令人错愕的非人道的污蔑和诽谤之下,受害人已是身心交瘁身患重度抑郁症,而且不堪重压晕倒入医院治疗。兰和竟然说受害人“病倒太及时了不是真实的”“杨女士在关键时刻,准确及时地晕倒并住院,这里不排除有人为策划”。并且要“让这个案子放在阳光下去审理”!好一个“人为策划”!好一个“放在阳光下去审理”!
原来受害人只能有被侮辱被损害的份,绝不能有身体上有损害心理上有创伤的权利!原来受害人只能有被欺凌被蹂躏的份,绝不能有身心受到摧残后申请法律所赋予的不出庭的权利!如果受害人病倒就是人为策划;如果受害人申请不出庭就是有意规避!岂有此理!
原来兰和所关心的并不是受害人的人身安危,而是他的所谓证物!原来兰和担心的不是受害人的身心健康,而是他的如意计划!原来兰和之流早已精心设计好了一整套计划,就等着受害人在身心恍惚的情况下,钻入他们的圈套,从而逼受害人就范以达到他们的目的!原来所谓的“放在阳光下去审理”就是要受害人主动配合他们设计好的计划达成他们的目的!如果不配合他们的设计就是“人为策划”!
如果不配合他们的计划就是不在阳光下审理!原来如此!
(四)
李家老来得子,李双江爱子之心可以理解,刘清娣舔犊之情也可以理解。但纵观李天一的成长历程,李家对李天一一味纵容怂恿,致使李天数度作奸犯科!假如不是李家百般包庇纵容,李天一怎么会如此有恃无恐一次又一次胆大妄为敢于以身试法?自出任李家法律顾问以来,兰和小动作不断翻新,小伎俩层出不穷。这个兰和自认为凭自己的关系可以搞定一切,凭自己的能量可以摆平一切,凭自己的手段可以改变一切!一次又一次用极其低端的伎俩混淆视听,却弄巧成拙反将公众的视线聚焦在李天一的身上,让李家成为众矢之的!让李家站在了舆论的对立面,站在了正义的对立面!
对李天一涉嫌轮奸这一反人道行为的狡辩,公众对兰和个人行为的谴责,不仅仅是对兰和职业操守的评判,实际上已经上升为对中国律师职业伦理的质疑!如果作奸犯科的李天一之流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如果正义得不到声张,那么这对王天一张天一赵天一们的示范作用无疑将是不可估量的!如果弱势得不到匡扶,如果公义得不到维护,那么处于弱势者将会只能随时随地有横遭欺凌之祸,却无社会援手之助而无抗争只能!如果这样,被侮辱被损害的就不仅仅是受害人,而是社会公义,而是社会正义!
作者:
箭气箫心
时间:
2014-1-7 23:47
标题:
回复 #1 箭气箫心 的帖子
这十二篇短评,是我在搜狐说两句评论李天一案的帖子的一部分,后来又加以剪辑发在天涯论坛《天涯杂谈》栏目。我对李天一案自始至终都保持着高度的关注,几乎所有关于李天一案的评论都阅读过并深究过。在发帖时曾经多次被诬为所谓酒吧的水军,但我之所以不惮如此,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匡扶弱势。现在李天一案虽然尘埃落定,但依然余波难平。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大家对李天一会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作者:
任重道远
时间:
2014-1-8 10:59
中国的主要矛盾现在是特权阶级和百姓的矛盾
说白了也就是社会公平的严重缺失
当李双江带着部队看望李天一打了的小区人员
民愤其实达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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