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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普宁中学教师李财波论文被福建师大祁开龙博士剽窃的剖析材料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2-6-1 23:31     标题: 广东普宁中学教师李财波论文被福建师大祁开龙博士剽窃的剖析材料

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及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系李财波在读大学本科期间所主持的课题组于2004年参加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学术成果。该学术成果在韩山师院潮学研究所黄挺教授等的指导帮助下完成。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由李财波撰写。论文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所依据的九通拓片系李财波、陈伟、黄岳宏等人于2004年所制作。碑刻集9篇资料是李财波对拓片内容进行释读、抄录、校对、整理、标点、查考的成果。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于2005年获得第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并被收录于《潮汕区域文化研究》一书的414页至420页。2005—2007年,李财波对2004年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的论文进行修改、润饰,并补充相关内容。2007年12月,李财波将修改润饰完毕的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作为参加第七届潮学(国际)研讨会的参会论文,2009年2 月该文全文刊于《第七届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因此,李财波的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便有2个版本,即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的论文和参加潮学(国际)研讨会的论文。

    2011年3月18日,李财波从百度搜索中发现,福建师范大学祁开龙“博士”有论文《从出土碑刻看清中晚期韩江流域的行商风险》发表于《中原文物》 2011年第6期。李财波认真阅读论文《从出土碑刻看清中晚期韩江流域的行商风险》后,发现该论文不但剽窃了李财波参加第七届潮学(国际)研讨会的参会论文,还剽窃了李财波2004年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的论文及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也就是说,祁开龙博士剽窃了李财波论文的2个版本。后来,李财波对本人的 2个版本论文和祁开龙“博士”的论文从标题、思想、结构、句子、所用材料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详细的对比分析(详见附件一:2《论文句子对比分析情况表》),进一步确定祁开龙“博士”的论文《从出土碑刻看清中晚期韩江流域的行商风险》绝对系剽窃自李财波的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的2个版本论文。

    祁“博士”在剽窃李财波论文时,采取了改变叙述角度的方法,无论是标题、框架和思路还是组词造句,都全盘模仿、剽窃李财波的论文,有部分论文语句和论文篇末注释(20%以上)还一字不差的照抄。祁“博士”论文中的“一、客商面临的主要风险” 的内容明显剽窃改造自李财波论文“一 、发生航运纠纷的历史、地理背景”和“  二、航运纠纷的类型”两个内容。祁“博士”论文中的“二、客商规避风险的措施” 的内容表面上看似乎是他增加的内容,但是经仔细分析,也都处处存在剽窃李财波论文的痕迹。祁“博士”更可耻的做法是连其论文“结语”都是改造化用李财波论文的“结语”。祁“博士”在改造李财波论文句子时,主要采用了扩句、缩句、化用、改造、照抄个别用词等方法手段。可以这么说,祁“博士”论文的大部分内容(大概90%)是对李财波论文的文字进行模仿、改造、抄袭的结果,这部分内容一般不会出现较大逻辑问题。而祁博士自己胡乱增加的内容语句(大概10%),大多都是不合逻辑、条理不清晰的病句或含有错别字的句子!这明显就是因为祁“博士”根本就还读不懂李财波论文及碑刻材料,只会做直接改造剽窃李财波论文成果的简单工作!

    祁开龙博士在其论文前言中有提到这样一句话【就笔者所见目前对于碑文内容的解读尚只有李财波《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②】,其论文篇末有注释【②李财波:《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第七届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302 页,花城出版社,2009。】和注释【④ 《潮州汀龙会馆志》,清同治十年辛未仲春月,转引自李财波: 《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304 页,《第七届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花城出版社,2009 年。】,这三个内容一共提到“李财波”的名字三次,而这三个内容都没有提及把“李财波论文”作为参考文献的有关文字。祁“博士”在其论文前言中的叙述只是说明李财波对碑刻内容有解读过,篇末注释②只是说明李财波论文的发表情况,并没有说他参考李财波论文。祁“博士”论文篇末注释④可以说是该论文唯一一处有注“转引”,有点符合学术规范的地方。祁“博士”整篇论文几乎全盘仿造、剽窃李财波的论文,而除注释④之外,所有内容都没有标注资料出处。祁博士竟然还在文中说出【本文则拟以“禁碑”中的典型案例,试分析韩江流域客商的航运风险及其应对举措,不足之处,望专家指正!】这样“掩耳盗铃”的笑话。

     还有一点情况必须说明,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的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是李财波对碑刻拓片内容进行释读、抄录、校对、整理、标点、查考的成果,也是参加第八届“挑战杯”的学术成果。当年组织大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的韩山师范学院团委会等部门已给李财波开具了论文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所有权的有关证明和声明(参见附件二中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文献书信”),主要内容大概是【未经韩山师院潮学研究院和李财波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论文《从碑刻看清代中期以后韩江的航运纠纷》的附录碑刻集9篇资料。】。祁开龙“博士”在其论文中,大胆转用了李财波整理的这9篇资料的大量内容,而没有一个标注说明这些材料是李财波的学术成果。

    综上所述,祁开龙“博士”改造、剽窃李财波的论文及未经李财波同意擅自使用李财波整理的材料而不标注等做法严重违反了学术规范,是严重的学术不端的行为。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2-6-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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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财波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06438803_2_1.html
作者: 只当路人    时间: 2012-6-2 21:28

这个转 灌水版吧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2-6-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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