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诗词版块公告[符合习作条件的将下沉到中间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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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omuguchen
时间:
2010-12-19 15:18
标题:
诗词版块公告[符合习作条件的将下沉到中间一页]
一,关于下沉
不合韵律,全无意境,通篇白话入诗,语句不通,无一可取之处,符合这几个条件的,即视为练习作品,我们需要质量,也需要人气,所以删除实在是不好,练习作品将将下沉到中间一页。如果怕被下沉,可以发到随心随意版的练习一分类中,或是发到疯狂灌酒的原创一分类中。如果在版面上找不到你被下沉了的作品,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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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删除
只谈风花雪月不谈政治,如果觉得是不吐不快,那么应尽量写得隐晦、婉约,更不能直接写事件人物,有些事大家都知道,不必要写出名字来,人在天朝身不由己,为了论坛的发展和大家的人身安全,请见谅。
论坛是大家轻松交流的地方,大家都不希望有任何的压力,所谓移愁来手底,送恨入弦中,诗词,也是感情的载体,大家应该放松心情,开心点,呵呵。
无论是在诗词版或是在灌酒版,小轻都会尽可能回复。
借木木的帖子编辑,再次欢迎大家的到来,再次祝大家开心,快乐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0-12-19 21:35
支持,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0-12-19 22:43
就算被版主下沉到最后一页,小轻也还是会做点评的,请多关注
再次欢迎大家的到来
作者:
碳某人
时间:
2010-12-20 14:25
支持管理员!前些天有些忙碌,那首鄙作七律未曾来得及回,在此对落木至歉了,该帖已下沉,在下绝无怨言,还是希望管理员和小轻能多多指教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0-12-20 20:18
喔,木木说是误沉宝篆
作者:
和大
时间:
2010-12-21 22:09
支持,虽然本人是打油诗大王,呵呵,也是要力挺新规
作者:
swords_hua
时间:
2010-12-21 23:18
鄙人愚见:诗乃情之载体,情岂有俗雅之分?以清雅之严律蹈八股之后辄,以强行之冷韵固奔放之情涛。昔太白之狂颠亦有出律之理,子美之苦怆亦有不韵之骚。雅俗本同根,何需紧相逼。但见此文,吾踟蹰莫辩:为诗又与技术何异?倘编一程序,遍搜古语之音调格律,则无情之美韵,冷相之音律,层层迭出,岂亦又穷?况天下之大,如若不传承古今、海纳百川、立志创新,较于古体,岂有唐诗宋词元曲之纷繁叠沓,博冠中西?望落木兄三思。
[
本帖最后由 swords_hua 于 2010-12-21 23:52 编辑
]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0-12-22 07:39
小轻是比较随意啦,呵呵,或是说比较博大
我会尽可能满足大家的要求
作者:
小轻
时间:
2010-12-22 08:18
何谓低劣?不合韵律,全无意境,通篇白话入诗,语句不通,无一可取之处,符合这几个条件的,即视为低劣,应宜删除。
其实小木木也没那么严格的啦,像昨天来了一个新人,发了近十个这样的作品,小木木才做了删除的,而且还留下了一个做为交流。
稍后我将修改一楼内容,写一个更合适我们的,希望小木木能同意
作者:
碳某人
时间:
2010-12-22 09:11
我还是支持落木兄哈。文之美陋,先成文后乃论,诗亦然。骅剑兄的观点也很有道理哈,不过木兄的意思应该是轻姐那意思,不能太白或太不按格律,不然没个限制顺口溜都能称之诗上来了。若真有如太白那样飘逸天马行空的佳作,我想大家也应该会抛开格律之类的来欣赏的,咱这不是还有古风嘛,呵呵。
作者:
luomuguchen
时间:
2010-12-22 10:44
谪仙清水出芙蓉,自然不宜多限于格律,故其作多为古风,工部好作拗体,此深层之格律也,岂如汝等所言无韵之体耶?然无论唐宋何人,用韵莫不考究,用语精炼,(极少数以意见称,用口语白话)。所谓近体诗曲子词,无格律不成其体。空衔词牌,除字数外莫能相称,而称为词者,吾不敢附议。至于所作古风,自无格律,然用韵有犯,则之多称为古体散文。若不愿受倚声学之限,大可写所谓新诗,此体百无限制。涉古诗词之地,必守此间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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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omuguchen 于 2010-12-22 10:52 编辑
]
作者:
swords_hua
时间:
2010-12-22 12:24
哈哈,吾才疏学浅,仅知拗体只是在下句补齐音律罢了。
另斗胆摆脱酸气说一句:不要忘了关注度乃网站生死大事,切勿行险,买椟还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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