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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说转载] [连载]逆天谱 [打印本页]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2     标题: [连载]逆天谱

天上有仙佛神祗,地上有瘴气乌烟。古来商道如天道,人如刍狗情如鞭。我生天地荒莽里,我行天地山河间。笑看妖魔鬼魅舞,冷眼横绝望苍天。招手风来成龙虎,金蝉济世担铁肩。阴阳顺逆生与死,呜咽如雨泪如渊。
  第一章 奸商
  岁七月,火伏而金生。

  东镇奸商吴不赊踱出平安老店的店门,手搭凉棚往西天看了看,又转头往镇子东头的路口看了看,嘿嘿笑了两声。他转身进屋,抓起桌上的茶壶“滋溜”喝了一口,在门边躺椅上悠然自得地坐了下来。

  吴不赊年纪不大,算起来今年还不到二十,中等个子,圆头圆脸,小眼睛,不能笑,笑起来两眼就只剩一条缝了。偏偏他见人就笑嘻嘻的,初见面的人都会觉得这人和气,该是个厚道人,其实这小子骨子里就是一个奸商,说到做生意,整个东镇,没人比他更奸了。

  今儿一早就有个卖泥鳅的,吴不赊说要卖,但要晾干水。卖泥鳅的厚道,照做。吴不赊却又找个借口出门了,快晌午时回来,但晾着的泥鳅没水又晒了太阳,全死了。吴不赊可就变了脸,说死泥鳅没人吃。这话有理,卖泥鳅的心里那个堵啊,只想抱着死泥鳅一起跳河去。吴不赊却又做好人,超低价把死泥鳅全部买下,把卖泥鳅的人感动得眼泪鼻涕齐来。他以为吴不赊吃了大亏,却不知吴不赊转身把泥鳅一剖一炸,金黄透亮。死泥鳅怎么着?油炸了不臭反香,正是下饭的好菜,五文卖出三百文,吴不赊能不笑吗?太得意了。

  他刚躺下,远远的,两个小小的身影移了过来。吴不赊先没在意,小屁孩儿,不理,到两人在店前停了下来,吴不赊才斜眼扫了一下。

  来者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小女孩高一点点,大约十一二岁年纪,梳着三丫髻,瓜子脸,秀秀气气的;小男孩要小一些,大约七八岁的样子,虎头虎脑。两人背上都背着包袱,一脸的灰,好像是行远路的样子。

  “吃饭吗?”吴不赊问了一声。

  小女孩儿看向他:“住店。”

  小男孩儿加一句:“要吃饭。”又拉了小女孩儿,“姐,我饿了。”

  小屁孩身上刮不下几个钱,但能住店还不错,吴不赊也懒得起身,自有小二招呼。两个小家伙进去,果然就只要了两个便饭,小二应了一声,忽听小女孩“咦”的一声,叫了起来:“爹爹!”然后便是哭声。

  “怎么跑我店子里叫起爹来了?”吴不赊有些奇怪,回头看,只见小女孩儿带了小男孩离了座,却在神案前叩头,一面叩头还一面哭叫:“爹爹!”

  旅馆、客栈、酒楼之类,一般都在大堂里供着财神爷,吴不赊的平安老店当然也一样。不过这半个月来,神龛前多了个灵位,供的是铁血御史越明心。

  东镇属于后凉国,后凉王昏庸无道,信任奸臣,国政把持在以国丈汪士春为首的一班奸臣手中,弄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一个月前,铁血御史越明心冒死上书,请求后凉王诛国丈汪士春以正朝纲,后凉王不听,反将越明心下狱。越明心当夜就死在狱中,说是自杀,但暗地里有传言说他是国丈汪士春派人害死的。

  消息传出,天下百姓骂声一片。

  吴不赊脑子特别灵,别人只是骂,吴不赊却在这一片骂声里看到了商机,脑子一转,就在店里供了越明心灵位。果然,来店中吃饭住宿的旅客一见灵位就激动起来,祭的祭,骂的骂——祭要有酒啊,骂得激动更要的酒菜助兴。吴不赊高兴了,跟着大骂特骂,酒菜大卖特卖,铜钱大进特进,名利双收。恐怕连财神爷都郁闷了,怎么就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御史抢了风头呢?可吴不赊不管,灵位一直供着。

  此时两个小家伙在神龛前叩头叫爹爹,财神爷肯定不是他们爹,那他们叫的是谁,不言自明。

  吴不赊“啊呀”一声跳起来,急步进去,还有点不信,道:“两位少爷、小姐,难道竟是越御史后人?”

  “是。”小女孩儿点头,拉了弟弟转身向吴不赊拜倒,“越青青、越小虎叩谢店东高义。”

  “啊呀,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吴不赊急忙扶姐弟两个起来,激动得全身哆嗦,两眼冒光。铁血御史的后人竟然到了他的店了里,他店子里竟然供有越御史灵位,越御史后人当场拜灵……这事要传出,那是多大的名声啊!以后这一条路上的旅人,但凡没住过平安老店的,都没脸说到过东镇,那是多少客人,又是多少银子!吴不赊两眼冒出的全是金光。

  请姐弟俩雅间就座,上最好的饭菜。小二、厨子统统乱激动,“扑通”,那是店小二不留神绊着了凳子;“哗啦”,那是厨子打翻了碗碟。通通不管,没事,全砸了明天买新的,吴不赊只咧了嘴傻笑,在一边莫名其妙地陪着。却又闻“啪”的一声,吴不赊嘴角抽了两下,继续傻笑。他有个习惯,特别激动而手足无措的时候,喜欢扳指头玩儿,刚才那一声就是扳的响指,不过有些重。

  消息传出去,一镇轰动,把平安老店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甚至年过七十的赵老秀才都来了。赵老秀才可不是一般人,虽然十六岁考到六十岁也没中举,但教出的弟子却很有几个当官的,乃是一镇之望。平日路上碰到,赵老秀才从来不拿正眼看吴不赊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所以士农工商,商人身份最低,清高士子当然不肯放下身份与商人结交,何况是名高德劭的赵老秀才。

  但这一次,赵老秀才狠狠地赞扬了吴不赊的义举,一个商人,竟然在自己店里供着铁血御史的灵位,这绝对不是一般的商人,绝对是商人中的另类,要大力表彰。赵老秀才发誓回去就要写一篇三万字的长文,彰此美德。越青青姐弟俩也跟着谢了一通,把个吴不赊乐得啊,彻底晕菜了,犯下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

  当时赵老秀才问起姐弟俩为什么到了东镇,越青青答,朝廷把他姐弟俩当犯人家属,限他们在一个月内返回原籍。当赵老秀才得知他们姐弟两个没有其他大人跟随时,表示了严重的担心,乐晕了的吴不赊当即开口,表示愿意送越青青姐弟返乡。平安老店有一辆进货的牛车,明天他亲自挽车相送。于是赵老秀才又狠狠地赞扬了他一番,言道,三万字不够,要写五万字的,并表态明天会亲来相送。

  当时吴不赊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暗里对自己的英明佩服得不得了,千里送遗孤啊,比姐弟俩仅仅到店里打了一转,名声那要大多少倍?就算耽搁一个月生意又算什么?百倍的回报啊!

  明白过来,是因为第二天早上起前,送行的赵老秀才的一句话。赵老秀才说:“贤侄高义,必定名传青史。不过老朽担心,国丈汪士春不肯放手,中途只怕会对越御史遗孤不利,所以这一路上,还要请贤侄多多留意。老朽代天下百姓,重重拜托。”

  赵老秀才说着,深深作下揖去。他一个读书人,而且是有功名的秀才,给吴不赊这样一个商户作揖,若换做以前,吴不赊会乐得晕过去的,但这会儿他却傻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汪士春难道会眼睁睁看着越小虎姐弟回去,长大了再找他报仇吗?不可能啊,必定会中途下手,斩草除根。京师到东平郡这一带尽是平原,人烟又密集,所以两个小家伙一路走来平平安安,但出了东镇,慢慢地就进入了山区,那些地方山高林密,数十里不见人烟,别说两个小孩子,就杀一百个人,也像裹了狼腹一般,不会有半点消息传出来。

  “鸭子是怎么死的,那是笨死的啊!”吴不赊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二十个嘴巴,什么千里送遗孤,是千里送小命啊!可这会儿赶鸭子上架,已是抽身不得,眼见赵老秀才颤巍巍看着他,老眼里似乎露出了疑问,吴不赊忙一抱拳,昂然道:“老先生放心,奸贼不来便罢,若来时,我拼着一条命不要,也要护得忠臣遗孤周全。”

  “好,好,好!”赵老秀才连声赞叹,亲手敬了吴不赊一杯酒。

  一辆牛车,越青青姐弟坐车上,吴不赊当车夫,“驾”的一声,缓缓出镇,赵老秀才率一干乡老,一直送到镇口。

  先前当着众人的面,吴不赊鼓足了气势,昂头挺胸像只红冠子公鸡,这一不见了人,立马像霜打的茄子,蔫了。老牛拉慢车,也不要他管,他坐在位子上就是发呆。任他平日自负奸遍宇内无敌手,这会儿却再无半条奸计出来,无论如何都退身不得,当然,硬要退,把越青青姐弟往车下一赶,转身回镇,也没人能吃了他。可不吃人,口水沫子淹得死人啊!

  “阎王爷啊,送货的来了,不要钱,白送。什么?我阳寿没尽,是没尽,可我不想活了行不行啊?我就不活了,就赖你家了,不要我死我偏要死,怎么着吧你?”吴不赊自个儿发狠,咬牙切齿,后面越小虎听到了,以为他在磨牙,扯他衣袖子道:“吴大哥,你在磨牙啊?我娘说,那是肚子里有虫,到前面镇上你找个郎中,抓服打虫药,包你就不磨了。”

  “哦,原来是有虫啊!”吴不赊点,“回头一定抓一服吃。不,抓十服,打死这傻虫子。”

  行了一日,也有三五十里,倒是风不起浪不惊,找客店宿了。第二日一早起程,慢慢地进了山区。人烟渐少,吴不赊紧张起来,弄得拉车的老牛都神经兮兮的,但仍然没事。第三天,人烟更少,不过只要过了十里坡,下山有个大镇子。过午无事,眼见就要上坡,吴不赊把老牛屁股催两催,十里长坡一阵风,提着的心也慢慢顺了。前面突地人影一闪,跳出三个人来,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来了。”

  那三个人,最前面一条黑脸大汉,五大三粗,粗壮有力的样子,后面两个熊点儿,一瘦一胖,手中都提了大刀片子。那黑脸大汉舞个刀花,扬声道:“此路是我开,收费发横财。敢说一个不,管杀不管埋。”

  “只是仨剪径的?”吴不赊心中疑惑,缩着身子不敢动。黑脸大汉三人见他缩成一团,后面车上就两个小屁孩儿,也懒得发威了,直通通走过来。胖子把大刀片在吴不赊脖子上一架,黑脸大汉两人就去车上乱翻。越青青搂着越小虎缩在车角,自然也不敢动。

  越御史是清官,越家姐弟自然没什么钱,越青青包袱里就几件衣服,越小虎包袱里却是几本书,那是越御史的遗物。瘦子是个好赌之人,没翻到钱却翻到书,“书”与“输”同音啊,便连呸两声:“呸,呸!晦气!”抓起书就扔。越小虎急了,一把抱住他手:“我爹留给我的,不准扔!”

  “小崽子,想死啊!”瘦子大刀片一扬,越青青吓一跳,忙抱住越小虎:“小虎,不要动。”

  她声音娇嫩,瘦子斜眼去她脸上一瞅,嘿嘿一笑,对黑脸大汉道:“大哥,这妞还有两分姿色呢,卖到窑子里,至少也要二十两。”

  “嗯。”黑脸大汉点头,“咱哥仨不能白跑一趟,这次的酒钱就着落在这小丫头身上了。带走!”

  “好嘞。”瘦子伸手去扯越青青,“小妞,跟大爷走,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夜夜做新娘,快活得很呢。”

  “不要!”越青青死命诤扎。

  “不许碰我姐姐!”越小虎人小,倒有两份虎气,又踢又打。

  吴不赊缩在一边,一直在心里暗拨算盘:“好像真是三个劫道的,要钱不要命,这是规矩,失点财没关系。不过这仨毛贼一身土气,乡下土匪,没见过世面,说不定不守规矩,财也要命也要呢?那怎么办?撒腿就跑?回去就说碰上了汪国丈派出的杀手,越家姐弟都遇害了,我是死里逃生?赵老秀才肯定信,最多痛骂奸臣,倒成全了我的名声——”

  吴不赊左右没想清楚,不料仨劫匪搜不到钱也不要命却要把越青青抓了卖窑子里去,眼见越青青人小力弱,给瘦子扯着手臂拖出了车子,哭叫挣扎,清秀的小脸涨得通红,可怜巴巴的眼光正向吴不赊望过来。四目一对,吴不赊脑子里突然就昏了一下。

  什么叫昏了一下呢?要承认,吴不赊已经足够精明、足够卑鄙、足够无耻,脸皮足够厚了,反正平安老店厨下的大菜锅也不敢和他比厚度,但吴不赊有一个无法克服的毛病,偶尔会黑血上头,冲动,不理智。这是年轻人固有的幼稚病,他自己也知道,也下决心要改,但每每事到临头,却又忘了。

  这一回又是这样,头一涨脑一昏,幼稚病犯了,忽地一指:“有老虎!?”

  他幼稚,那胖子却是个傻胖子,竟还信了真,吓了一大跳:“哪里?”扭头乱看。

  吴不赊随身带了一把短匕,逮着这机会,反手抽出,猛地和身往胖子身上一扑,叫道:“在那边!”他左手搂着胖子脖子,右手短匕正对着胖子心脏,借着扑下的势头,一刀捅了进去,直没至柄。

  胖子“啊”的一声叫,踉跄后退。吴不赊左手始终死死搂着他,随着他的身子往黑脸大汉靠去。黑脸大汉和瘦子也被吴不赊那一声吓住了,原来早几年这十里坡确有一头老虎,这两年虽说不见了,但虎名在外,所以三贼都信了吴不赊的话。黑脸大汉和瘦子正往四周乱看,吴不赊带着胖子撞到了黑脸大汉身上,抽出短匕,一刀捅进了黑脸大汉的心窝里。

  黑脸大汉吃痛,“啊”的一声狂叫,看清是吴不赊捣鬼,顿时死不甘心,急怒上头,手一扬,举起大刀就要劈下来。他这临死一刀,若真砍中了,吴不赊便只好和阎王爷做生意了。

  吴不赊当然不会那么傻,一刀刺入,他身子一矮,就势抽刀,然后从黑脸大汉肋下钻了过去。瘦子先前在车边拖人,在黑脸大汉前面,是斜对着黑脸大汉的,黑脸大汉这一叫,他便回过头。因为是斜着身子,他没看到黑脸大汉胸前射出的污血,不知老大中了刀,还以为是看到了老虎,猛吃一惊,退一步,眼睛顺着黑脸大汉面对的方向去看,全没注意从黑脸大汉肋下钻出来的吴不赊。

  他迷糊,吴不赊可不客气,矮着身也不直腰,一扑,一刀就从瘦子胯下捅了进去,再就势一滚,远远滚了开去。为啥?怕瘦子临死前给他一刀啊!

  胖子早没了气,黑脸大汉还有三分气,瘦子倒是气足,长声惨叫,但再追杀吴不赊是不可能了。黑脸大汉后倒,瘦子前栽,盗兄匪弟,死了还抱团,颇有义气的样子。

  吴不赊先前血上头,真杀了人,可就全身发抖,软坐在地,人仿佛抽干了,再无半丝力气。

  越青青姐弟吓坏了,越青青抱着弟弟缩在车角,不敢看地上的死尸。倒是越小虎胆大些,老半天不闻劫匪出声,从越青青怀里探出头来一看,顿时大叫:“吴大哥,他们都死了,都被你杀死了!你真了不起!”

  吴不赊歇了一会儿,有了点力气,先前还不敢应声,确信三贼都死透了,这才站起来,心中可又噼里啪啦拨开了算盘珠子。他先前缩成一团,形象太差,要解释两句啊!拍拍手道:“这有什么,三个小蝥贼而己。本来我也不想杀人的,如果只是要钱,给他们拿几个也算了,大家都是辛苦人嘛,可他们居然存心不良,想卖良为娼,这就过分了。老虎不发威,他当我是病猫,哼哼!”刚开口声音还有些颤,到这哼哼两句,已是气势十足,立刻换来越小虎的满脸崇拜之色。

  “多谢吴大哥救命之恩。”越青青致谢。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吴不赊嘴里谦虚心里发飘,越小虎还满口崇敬地追问神功绝技,他便又谦虚一通。谦虚到后来,吴不赊几乎要飘起来了,反正上牛车是飘上去的。其实最镇定的是老黄牛,不管你哭哭叫叫打生打死,它自顾吃草,老牛吃嫩草,那叫一个爽。吴不赊却要开路了,大声喝叱,一迭声的“驾、驾、驾”。老宾主了,吴不赊是什么人,老牛最清楚,就看不得那小人得志的嘴脸,驾什么驾?牛眼一翻白,鄙视他。

  下山到了镇子里,吴不赊本想要报官,千里送遗孤,路遇山贼,为护遗孤奋身搏杀,这事传出去,“吴不赊”这三个字可就名满天下了。不过吴不赊在心里反复拨了两遍,还是算了,名声传出了,汪奸的人也引来了。名声诚可贵,小命价更高,还是闷声大发财吧。

  光抱着脑袋还保不了命,还得另有手段。找店子住下后,吴不赊让越青青姐弟不要出来,自己到镇里走了一圈,找了家铁匠铺,想要买把弩。世道不太平,匪多贼多,加上又是山区,铁匠铺里一般都有有兵器卖,这不稀奇。让吴不赊喜出望外的是,铁匠铺里居然有一把现成的手弩,小小巧巧,可安三支无尾铁箭。

  手弩比大弩方便得多,不过威力没有大驽强,一般没现货,要临时定做,那可不是三五天的事,吴不赊居然瞎猫碰到死耗子,当即花高价买了下来。

  从铁匠铺出来,他又碰上个捉蛇的,提着一条五步倒,要到药铺子里去卖。吴不赊又起个念头,把蛇也买下来带回店里。到自己房中,他捉了蛇头,把铁匠配给他的六支无尾箭逐一送到蛇嘴里。那蛇好端端的出来逮只老鼠吃却被人捉了,正自郁闷,便逮住谁咬谁,送到嘴里的就是一口,咬住了拼命地放毒,全不知道正中了吴不赊的诡计。

  吴不赊把六个箭头全染得蓝汪汪的,小心翼翼地用双层油纸包了,再用细绳子密密扎好,这样放入革囊,既不会不小心划着手让自己中毒,而箭射出时,强劲的箭头自能穿破油纸,也不会减低毒性。弄完后,吴不赊叫来店小二,让做一锅蛇肉羹,那蛇卖力工作了半天,还以为能饶它一命,结果蛇毒尽,蛇肉烹,郁闷得没等进锅就一命呜呼了。

  第二天继续上路,吴不赊杀过人试过了手,信心暴增,再加上有手弩毒箭,更是胆壮,连老牛也似乎受到了感染,脚步轻快了许多,一晌就赶了十来里地。越青青老家在阳城,约有八百多里,吴不赊算了一下,要是照这个速度,一个月左右就能打个来回。

  “对付两个小屁孩儿,汪奸该不会派什么高手,昨天三条大汉给我三刀斩了,汪奸派出的低手难道比三贼加起来还强?就算强个一分半分,我有毒箭手弩呢,扮猪吃虎,不信就射不死他。而且汪奸要斩草除根的话也只是猜测,说不定人家宰相肚里能撑船,根本就没把两个小屁孩儿放眼里呢?低手不屑派,就没有手,那可太爽了,一个月后回来,吴不赊名满天下,平安老店要扩张了,店面至少再增大一倍,不,两倍,可就发财了,哈哈……”

  吴不赊正做美梦,突然见前面大松树底下好像坐着个人。没错,是个人,一个老道,搞不清是六十岁还是七十岁,极瘦,估计个把月没捞着香火钱了,脸上不见一丝肉,骨头都快要从皮子上戳出来了,闭目坐在那里,可能饿昏了头,也不知有气没气。

  吴不赊这会儿心情好,包里带有干粮,想:“这老道,可怜见的,施舍他个馒头吧,说不定就救了老道一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个馒头七级浮屠,太划得来了。”

  车到近前,吴不赊刚要开口,那老道突然睁开眼睛,那眼光亮得就像划过两道闪电,刺得他身子一缩,到嘴边的话全吞了下去,心中怦怦狂跳:“妖道。”想反手去抓手弩,那手却好像不听指挥了。

  还好,老道并没有暴起发难,只是看了一眼,又闭上了眼睛。老牛也镇静,迈着轻快的牛车,很快就越过老道,渐行渐远,吴不赊一颗心才慢慢爬回到腔子里,心下嘀咕:“那妖道绝不是一般的老道貌岸然,莫非是汪奸派来的?这样的高手出来杀两个小屁孩儿,太丢人了吧!而且他为什么不动手呢?”

  吴不赊也想不清楚,但这会儿手能动了,他先把手弩端手里,箭是早己上好的。牛车慢慢而行,慢慢地看不见老道了。难道真不是冲着越青青姐弟来的?吴不赊这个念头才兴起,心中猛地一跳,在前面一棵树下,他又看见了那老道。那张脸,像十二月里风干了的腊肉,绝对不可能认错。

  “妖道会飞。”吴不赊的心像发春的兔子,死命地往嗓子眼儿蹦,“先前可能没认准人,这会儿是真的要动手了。妖道能飞,会妖法,手弩威力太小,明里放箭绝对射不到他。这下死了,死定了!”

  不知死活的老牛拉着牛车英勇向前,吴不赊恨不得一刀从牛屁股里捅进去。这么近的距离,妖道又是能飞会妖法的妖道,就算他舍下面子跳下牛车转身就跑,妖道也绝不会放过他。难道会留他一个活口去宣扬汪奸杀人灭口的事?不可能,妖道铁定先灭了他的口。

  但奇怪的是,妖道却没有出手。难道给老牛英勇无畏的气势镇住了?吴不赊心下打鼓,反复思量,突地想到一句话:“猫戏老鼠。”

  “这妖道是要吓破了我们的胆,他才动手,一定是这样。”吴不赊心中思量着,害怕中又有些恼火,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要命拿去就是,这么逗着人玩,什么意思啊?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老子拼了!”吴不赊暗暗咬牙,脑中一转,已有主意,回头看妖道已在十余丈外闭眼坐着,转头凑到越小虎耳边道:“你们不要开口,听我说,路边坐的那个妖道是国丈汪士春派来的,我们用计杀了他。”

  越家姐弟也看到了妖道,听说是汪士春派来的,姐弟俩脸色大变,但听说要用计杀贼,越小虎眼里立时放起光来,连连点头,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越青青的眼光却要复杂得多,既畏惧,又感激,还有几分疑惑。   吴不赊道:“小虎,你躺下,我用席子盖上你,你要一动不动。”越小虎莫明其妙,却听话地点了点头,果然一头就躺下了。车上有一床席子,晚上吴不赊打地铺用的,他盖在越小虎身上,再把衣包解开撒两件衣服堆上去。越小虎身子小,再有衣服掩饰,乍眼看上去,看不出席子底下有个人。

  吴不赊又对越青青道:“你配合一下,我一叫,你也叫,就叫‘小虎,小虎怎么不见了啊’,这样的话,明白吗?”越青青也点点头。

  两姐弟做好准备,吴不赊回头看,离老道已有二十丈,于是手按了按胸,猛地大叫:“咦,小虎哪儿去了?小虎?”

  听得他叫,越青青也叫了起来:“小虎,小虎,怎么小虎不见了啊!”

  一开口,吴不赊就勒住了牛车,跳下车,转身装做往车里看,手弩藏在背后,全部心神都放在妖道身上。只见眼角余交光一闪,老道突地就出现在车上,速度之快,便如疾风刮过。

  吴不赊吓得退了一步,老道的妖法还远在他想象之外,他几乎就要转身而逃。如此妖法,他哪里还有信心。但老道蹲在车车上往车里看,背心正对着吴不赊,近在咫尺,这么好的机会,如何能不搏一下?吴不赊胆气倏起,猛地扬手,几乎是贴着老道的背心扣动了扳机。机括一响,老道闷哼一声,身子往前一蹿,倏地不见了,只在车棚后尾厢上留下一个大洞。

  手指一扣动扳机,吴不赊立即松手下蹲钻进了牛车底下,再一滚,滚到了路边。结果妖道并没有追杀他,耳听得越小虎欢呼出声:“妖道逃走了,妖道逃走了。”

  吴不赊大喜,一步上车,先叫一声“驾”,催动老牛,再俯身捡起手弩,一面狂催老牛,一面装弩。这一路狂奔,直奔出了四五里地,看到了前面的一个小村子,吴不赊才缓下来。老牛奔得气喘吁吁,赶车的吴不赊也是气喘吁吁,兄弟俩大眼瞪小眼。吴不赊一脸兴奋,老牛却是莫明其妙,眼光里大有鄙视之色:知道你是奸商,也用不着这么奸啊,这不是压榨牛力吗?

  不能怪吴不赊兴奋,他这一条计策,其实颇为冒险,以老道的眼力,又有妖法,就算刚才他没睁眼,十有八九也知道越小虎在车上,仅仅离得二十丈远便说越小虎突然不见了,妖道貌岸然怎么可能相信,但生意场上,风险与机遇并存,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要试一下。吴不赊赌的就是妖道心中万一的疑惑,只要妖道有一丝的信心不足,就能成功,而他真就成功了。虽然一扣扳机他就开逃,但还是亲眼看到三支铁箭全都射进了妖道后心。三支铁箭在这么近的距离内射入后心,箭头上还带了蛇毒,哪怕妖道妖法通天,也是必死无疑。昨天只杀了三个蟊贼,今天干掉的可是会飞的妖道,太有成就感了,他能不兴奋吗?

  “哈哈,哈哈哈!滴答,滴答答,呼呀嘿呀哈——”吴不赊手舞足蹈,哼起了怪腔。越小虎听得有趣,道;“吴大哥,你这哼的什么啊?”

  吴不赊哼的其实什么也不是,就是大脑抽疯出怪腔,每每算计得手,坑人成功,就会来这么一出。听得越小虎问,他摆个架子,道:“这叫打花调,好听吧?好听跟我学。”于是越小虎也跟着一路滴滴答,哈哈哈,嘿呀嘿呀,听得老牛全身发痒,冲路边的母猪哞的一声,弄得那母猪大费思量:牛哥哥难道爱上俺了?这个……这个……

  在村子里打了尖,再又上路。走出十余里,始终不见妖道现身,估计死在哪个乱葬岗子了,吴不赊心中打算盘:“妖道这样的高手,汪奸绝不可能派两个出来。这一次的生意,本来是赶鸭子上架,结果赶鸭子上架变凤凰,看来真是赚大发了。”   说来也怪,吴不赊平日打算盘,九拔十响,从不落空,但今日一拔算盘,就出妖怪,只听一声怪响,黑影一闪,一股风直扑过来。吴不赊大吃一惊,还好,他虽然算定妖道必死无疑,但总是多留了一分心,本能地往车底下一栽,再一滚,从车厢底下滚了出去。身子一停,他急回头看,只见两个黑衣汉子,都是三四十岁年纪,一前一后堵住了牛车。   扑击吴不赊的是前面的执刀汉子,一击不中,“咦”了一声,望向吴不赊,显然不服气,想要再追杀他。后面的执剑汉子道:“先料理正主儿。”说着一挥手打在车棚上,车棚远远飞出去。越青青“啊”的一声惊叫,紧紧地抱住越小虎。越小虎却担心吴不赊,喊:“吴大哥!”   执刀汉子放弃追杀吴不赊的打算,往车上看,道:“小崽子一刀杀了,小妞长得不错,咱哥儿俩先玩玩。”手一伸,抓着越青青手臂把她拖开,扬手一刀就照越小虎脑袋砍去。越青青虽然死命挣扎,却像虎嘴中的绵羊,莫想挣得分毫,只能骇声尖叫:“小虎!”

  吴不赊这会儿刚站稳身子,但他站稳了也没用,因为手弩挂在车座板上,没拿在手里。赤手空拳往上冲?他知道自己是什么菜,豆芽菜是不能和黄瓜扳腕子的,心中低叫:“小虎,青青,不是我吴不赊不顾你们,我也实在是尽了力了,谁想到奸贼会派这么多高手来杀你们呢?”   吴不赊脑中转着念头,转身就往林子里钻,救不了越家姐弟,那就尽量保住自己的命吧。他刚要转身,眼角忽然有人影一闪,随即便闻得“叮叮当当”一阵响,眼前刀光剑影,完全看不清人。   打斗忽停,吴不赊这才看清,一时却是又惊又疑。中了他毒箭的妖道竟然没死,这时就站在车前,却是横挡在越青青姐弟前面,手上一把松纹古剑,横在胸前。

  越青青不知是妖道从执刀汉子手中救出还是自己挣脱的,跑回车上又抱住了越小虎,姐弟两个缩在车子一角,惊恐地往这边看。越小虎一眼看到了吴不赊,眼光还惊喜地亮了一下。  两条黑衣汉子并肩站在一起,离车子有十余步,各执刀剑,紧张地盯着妖道。执剑汉子惊叫一声:“飘风子?”

  “飘风子?”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

  车、船、店、脚、牙,这五类地方,消息最为灵通。吴不赊是开店的,南来北往的消息,自然知道得多,江湖典故、仙道魔妖中的成名人物,也是耳熟能详。

  飘风子,仙道高人,传说早在数十年前,天庭便已在地仙榜中列下他的名字,他乃追风门的掌门人。不过追风门规矩古怪,每代只传一名弟子,飘风子掌的其实就是自己一个人的门。虽然人单势孤,但追风门在江湖上却是大名鼎鼎,因风成道,独门的摄风术在江湖上自成一派,任何人不敢小觑。

  “他是飘风子?那岂不大错特错了?”飘风子乃是正道中人,绝不可能是汪士春派出来杀越家姐弟的,看现在的情形也正是这样,吴不赊一时间目瞪口呆。

  “正是贫道。识相的自己滚吧。”飘风子哼了一声,冷眼斜视,显然没将这两名汉子放在眼里。

  两名黑衣汉子对视一眼,执剑汉子抱拳道:“华氏双雄,华龙、华虎见过飘风真人!既是飘风真人出手,我兄弟俩这点小把式,自然不敢出来现丑。告辞!”两人说着转身就走。

  “这就吓走了?”吴不赊狂喜,还真是人的名树的影啊。这华氏双雄他好像也听说过,名头当然不如飘风子响亮,大鱼吃小鱼,大名吓小名,这真是管用。

  “飘风子绝不是来杀越家姐弟的,而是来保护他们的,可我却射了他三箭,而且还是毒箭,这下可怎么好?”吴不赊一时有些抓狂了。

  手足无措之际,华氏兄弟双雄替他解了围。两兄弟走出数步,忽地齐齐扬手,各往天上抛出一物,却是两个葫芦。两个葫芦各射出一道黑气,黑气中各有一条蜈蚣,长约尺余,色为赤红,在黑气中张牙舞爪,嘴中嘶嘶做声。

  华氏双雄同时转身,各捏一诀,向飘风子一指,齐喝一声:“疾!”两条蜈蚣立时恶狠狠地向飘风子扑去,华氏双雄同时扑上,左刀右剑,夹攻飘风子。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2

第二章 摄风术   “小小妖物,也敢来老道眼前现宝?”飘风子冷哼一声,手中古剑一划,剑气激荡。两条蜈蚣对飘风子的剑气似乎颇为畏惧,与剑气一接,立刻斜飞开去,绕一圈再又左右扑上。这时华氏双雄也到到了,刀剑相交,又是“叮叮当当”密如暴雨般的一阵响。

  先前的打斗吴不赊看不清,这回却看清了,因为飘风子死挡在越家姐弟身前,只在车前左右移动,他看得清清楚楚。飘风子古剑展开,以牛车为中心的数丈方圆内,尽是剑尖,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四面围攻,却是攻不进去。

  攻不进去不稀奇,飘风子可是地仙一流的人物,玄功高绝,乃是一流高手,华氏双雄不过是二三流的人物而已,敢去老虎嘴边拔毛,已经很让吴不赊佩服了。吴不赊想不清的,是飘风子为什么这么有耐心。和这样的小人物打斗有什么意思,两下子解决岂不痛快?

  他这么想,其实是想一饱眼福。华氏双雄加两条蜈蚣,战力不弱,飘风子以少打多,剑法再精妙,想三两招解决华氏兄弟也是不可能的,剑法既然做不到,还有什么可以帮忙?华氏兄弟可以借法宝帮手,飘风子肯定也有法宝,虽然吴不赊听说功力越高的人就越不屑于用法宝,说什么有失身份,那样的谬论吴不赊是嗤之以鼻的。可惜他没法宝,他若有什么法宝,一定大用特用。身份?赢了就有身份,死人就没身份。

  当然,他不顾身份,飘风子或许要顾身份。没关系,法宝不用,可以用道术啊!道术比法宝更好看,江湖传言,追风门因风成道,专研摄风之术,摄风、御风、聚风、凝风、破风,把风玩得神乎其神,呼风唤雨,拔树倒屋。其中最厉害的有风雷箭,摄风如放雷;更有什么风雷劫火,威力无穷。对付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呼风唤雨就不必,但凝风为刀,一记风刀把华氏双雄斩为两段;或者聚风化龙,来条风龙把华氏双雄抓上半空再摔下来。那就太好看了。

  吴不赊开着这平安老店,各种各样的道术传说都把耳朵听出了茧子,却没见过一次,好不容易见个会道术的飘风子,偏偏只用宝剑,只是先前他射了飘风子三箭,现在不好意思开口,否则他一定要叫起来:用道术!放法宝!两个都上最好!

  华氏兄弟似乎急了,华虎舞个刀花,忽地直扑进去,却“啊”地惨叫一声,飞跌出来,左臂上血花飞溅,已是挨了一剑。华龙吃了一惊,后退一步,横剑挡在华虎身前,道:“没事吧?”华虎咬牙道:“老不死的,没事。”

  华龙看他一眼,道:“不要轻敌冒进,老牛鼻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只要缠着他,百招内,必能要了他的老命。”

  “好。”华虎暴叫一声,挥刀又上。华龙从侧面夹攻,一刀一剑两蜈蚣,把飘风子围的死死的。

  吴不赊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以华氏双雄这样的小人物敢挑战飘风子这样的一流高手,飘风子为什么又不用道术痛痛快快结束战斗,原来飘风子受了伤,功力大减。吴不赊虽然没练过玄功,但他知道,施用道术是非常耗费功力的,飘风子之所以不用道术,显然是受伤后功力大减,没办法再用那些厉害的道术了。而飘风子受伤的原因他也想明白了,铁定是拜他那三箭所赐,飘风子虽是一流高手,但三箭入体还带了毒,能保住命就非常了不起了,绝不可能一点伤没有。

  想明白这些,吴不赊的脸一时红一白,变来变去,像个唱大戏的。不过吴不赊练有厚脸皮的神功,虽然愧疚,但脑子里压根没有要去跳河这样的想法,他只是不解:“功力大减不能用道术,那就用法宝啊!难道这会儿还要死撑面子活受罪?”   华氏双雄久攻不入,华龙动起了脑子,嘴里呼哨一声,听到哨声,围攻飘风子的两条蜈蚣突地转了方向,竟然张牙舞爪向车中的越青青姐弟扑过去。

  “卑鄙!”吴不赊怒骂出声,这会儿他好像忘了,他一直是以卑鄙为荣,不以卑鄙为耻的。

  “孽畜找死!”飘风子一声厉叱,左手往腰间一个皮囊一探,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白玉盒子,盒子打开,一条白光射了出来。吴不赊心中怦怦直跳:“终于要放法宝了!”

  他凝目细看,却是大失所望,那白光乃是一只小小的玉蝉,约的拇指大小。蝉这东西,吴不赊小时候捉得太多了,前面没牙齿,后面没毒针,爪子也不锋利,难怪飘风子一直不放出来,这玩意儿放出来也没用啊,难道送给蜈蚣做点心?

  叫吴不赊大跌眼镜的是,那玉蝉飞了一圈,忽地向一条蜈蚣扑过去,速度迅速绝伦,白光一闪,竟到了那蜈蚣的头顶,爪子死死地扣住那蜈蚣的脑袋,在蜈蚣头顶吸起毒来。那蜈蚣吃痛,蜷起身子在空中翻滚,嘴中更嘶嘶痛叫,巨大的毒钳左右乱舞。但玉蝉伏在它头顶,它的毒钳无用武之地,挣扎一会儿,便撑不住了,跌落地面,在地下像跳虾一样翻滚蹦跳。任它跳也好翻也好滚也好,那玉蝉稳坐钓鱼台,就是死咬着它的脑袋不放。

  “原来这小小蝉儿还有这般本事!”吴不赊在一边看得又惊又喜。

  华氏双雄却是又惊又怒,先前两人和飘风子对了几招,发现飘风子中气不足,功力大减,先还有些不信,后来华龙眼尖,看到飘风子印堂中一团暗青,有明显的中毒之相,两兄弟这才冒险缠斗,不但想要完成任务,还想杀了飘风子,搏一个大大的名头。没成想飘风子虽然功力大减无力施展道术,剑法却是精妙老练,放出的小小蝉儿也这般厉害,反折了一条蜈蚣。

  那蜈蚣是华虎的,他痛怒之下暴吼如雷,挥刀猛攻。华龙脑子灵光,知道飘风子追风剑了厉害,自己兄弟想在招数上占便宜,绝不可能。他眼光在玉蝉上一扫,生出个主意,呼哨一声,他那条蜈蚣在空中猛地转向,疾射向地下跳动的那条蜈蚣,双钳猛伸,一下子夹住了那条蜈蚣的脑袋。飘风子的玉蝉叮在那条蜈蚣头顶,躲闪不及,顿时被拦腰夹住,身上吃痛,哀声鸣叫起来。

  这玉蝉名为济世金蝉,最擅拔毒,是飘风子行走江湖济世救人的至宝,是他最爱之物。他中了吴不赊的三支毒箭,便是以济世金蝉拔出了大部分毒液,才能保得性命。这时眼见金蝉受伤,飘风子大是痛惜,口中厉叱一声,古剑一荡,将华氏双雄一刀一剑尽数荡开,身子一纵,倏地到了那蜈蚣前面,手腕一振,一剑将夹住济世金蝉的蜈蚣斩为两段。那蜈蚣毒钳松开,济世金蝉摇摇晃晃地飞进飘风子的玉盒中。

  飘风子自以为一剑将华氏兄弟逼到了外门,却不知一切都落在华龙的算计中。华龙知道济世金蝉是飘风子的爱物,通全体雪白,他一见济世金蝉肚子上有一些黑色,就知道济世金蝉必是给飘风子拔毒不久,肚中毒液还未消化,行动不便。所以华龙就冒险一试,让蜈蚣去攻击济世金蝉,本来济世金蝉是毒物的克星,蜈蚣去攻击它,只是自己送死,结果济世金蝉刚刚吸饱了毒,然后又吸了华虎蜈蚣的毒,更是胀得肚子滚圆,行动不便,躲避不开,

  华龙一见济世金蝉被蜈蚣夹到,就知道计策成功了。果然,飘风子一剑荡开他们,便去救金蝉,而早有准备的华龙装做退开,其实却是暗中蓄力。飘风子一剑斩上蜈蚣,伸手收金蝉之际,华龙闪电般扑出,一剑刺向飘风子后心。

  飘风子正在收蝉,闪避不及,百忙中身子微偏,避开后心要害,但华龙长剑仍是透体而过。不过华龙一丝狞笑刚从嘴边泛起,飘风子的古剑已从肋下穿出,如毒蛇吐芯,把华龙一剑刺了个透心凉。   “大哥!”华虎一声狂叫,一个箭步上前,照着飘风子脑袋一刀劈下。飘风子身子堪堪转过来,手中剑一挑,挑得华龙整个身子直飞起来,正挡在身前。华虎这一刀猛恶,竟将华龙的尸身一劈两半。   没劈着飘风子,反劈开了大哥尸体,华虎一呆。飘风子右手剑还挑着半尸体,左手却收了玉盒,一抖,一道银光射出,从华虎喉头射入,后颈穿出,却是一根细细的长约半尺的银针。正是飘风子闻名当世的追风针。

  风云变幻,眨眼间,飘风子剑挑针射,劈蜈蚣刺华龙射华虎,华氏双雄成了华氏双尸。飘风子自己也成了个血人,华龙的那柄剑还穿在他身上,剑头滴血,恐怖之极,吴不赊直看得目眩神驰,呆立当场。   飘风子站稳身子,探手从怀中取一根银针,扎在剑伤附近,血竟然不流了。他又从腰间的皮囊中取一个玉瓶,倒出一粒红丸服下,然后盘膝坐下,微微闭目。过了片刻,他睁开眼睛,望着车中的越青青姐弟道:“你们就是越御史的一对遗孤吧?越青青,越小虎,是不是?”

  “是。”越青青点头,牵了越小虎下车,跪倒叩头,“越青青,越小上虎,多谢仙长救命之恩。”

  “起来吧。”飘风子伸手虚扶,看着越小虎道,“你爹爹铁血钢骨,骂贼而死,忠义千秋。小虎,你长大后要向你爹爹学习。”

  “是。”越小虎重重点头,“多谢仙长教诲,小虎记住了。”

  “好。”飘风子脸露微笑,转头看向一边发傻的吴不赊,道,“你叫吴不赊,是不是?你过来。”

  吴不赊又惊又喜又有些怕,挪步过去,道:“仙长,对不起,我——”

  “不必说了。”飘风子微微摇头,“我从东镇追下来,听说了你的名字。千里送遗孤,这是义;你不会武功,却敢偷袭贫道,这是勇,虽然有些孟浪,但不怪你。”
  “实在是我有眼无珠,不识——”吴不赊见飘风子竟然不怪他,还大大赞扬他,惊喜交集,还想表白两句,飘风子再次打断了他:“说了不怪你,但有重任交给你。国丈汪士春可能还派了杀手截杀越家姐弟,这后面一段护送的重任,你必须担起来。”

  “还有杀手?杀手是烂萝卜,不要钱啊?”吴不赊必中一颤,脸上却不露出来,用力点头,“仙长放心,除非我死了,否则绝不叫汪奸的人碰越家姐弟一根寒毛。”   “我信得过你。”飘风子点头道,“但你的功夫太差,你可愿拜我为师?”
  吴不赊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一下,才“扑通”跪下,喜道:“愿意!弟子吴不赊给师父叩头了!”狂喜之下,一个脑袋就像捣蒜的杵,在地下不停地叩。

  “好了好了。”飘风子倒笑了,让他起来,看着他眼睛道,“我正式收你为追风门第四十八代弟子,但为师已经没时间慢慢教你功夫了,而你要护送越家姐弟,又必须得有一点功力才行,所以为师只能用一种霸道的方法,以金针渡劫之术,强行打通你的小周天。这种方法逆天而行,劫中求生,至少会让你短寿十年阳寿,你可愿意?”

  所谓没见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吴不赊虽然没学过功夫,但各种传闻还是听了一箩筐的,知道小周天是由凡到仙的最大一个关卡,惟有打通小周天,才能练出灵力,才能使用道术,打不通小周天,任你苦练三百年,蛮力打死牛,也永远不能运用道术,永远不能得道成仙。

  十年阳寿,那算什么?吴不赊脑子里刹那间打了一通算盘,假如他的阳寿是一百岁,减十年就是九十岁,他老爹不倒五十就死了,别说减十年,就是减三十年,也比他老爹活的长啊!这算盘怎么打怎么合算,吴不赊脑袋狂点:“我愿意,别说减十年阳寿,便是减三十年阳寿,我也愿意。”

  吴不赊脑子里噼里啪啦的算盘珠子声飘风子是听不见的,见他应得爽快,还以为他是一腔忠义,心中欣慰,想:“这徒儿体质一般,年纪太大,但性情为人却是上佳。我择徒二十年不得,最终选了他,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

  飘风子只在东镇停了一下,听到吴不赊千里送遗孤的议论便追了下来,如果他在东镇多停两天,了解一下吴不赊平日里的行事手段——蚊子腿上削肉,菩萨脸上刮金,骨头缝里榨油——他就会知道,他这个天择的徒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盘腿坐好,然后服了这粒丹药。”飘风子从皮囊里取一个玉瓶,倒出一粒龙眼大小的红色药丸,递给吴不赊。
  吴不赊接过,触手微凉,一股奇异的香气透鼻而来,沁人心脾,心中狂喜:“仙丹啊,服了我就可以成仙了。”

  不料药到嘴边,飘风子的一句话却吓他一跟斗:“此药为聚风丹,服下后你会死过去。”

  不是成仙,是变鬼?吴不赊魂飞魄散,呆呆地看着飘风子:“师父——”

  飘风子看着吴不赊的眼睛,一脸严肃:“魂飞魄散之际,一点阴灵将去未来,这时你需以至诚之心,抱一个念头;回来,不能死,如果你死了,就没有人护送越御史遗孤了,只要你抱着这个念头,阴灵终会还窍,为师再以金针渡劫之术,渡你复活。”

  “难道服仙丹都是先死后活?”吴不赊不明白,虽然飘风子一脸严肃,让他有些不敢开口,但不问明白怎么都不甘心。做生意,不明白对手的底线。如何敢下本钱?

  “这不是什么仙丹。”飘风子摇头道,“本门聚风丹,是增长功力的一种辅助药物,本来至少要练功十年,打下深厚的底子,才可以在师门长辈护持下,以此丹强行助力,冲关开窍。拔苗助长,其实害多于利,是一种没有办法,何况你连种子都没有下,苗都没有。若平常时日,师父是绝不会给你服聚风丹的,但现在是没有办法,不过你放心,只要你抱着一点诚心,再借师父的金针渡劫之术,必能一气冲关,回阴转阳。你明白了?”

  吴不赊不傻,飘风子说得这么清楚,他当然明白了。什么仙丹,根本就是刀斧,生生劈开他的经络,让他死上一回,只剩最后一中气,飘风子再以金针渡劫之术救他回来。可万一救不回来呢?

  这生意风险太大,吴不赊犹豫起来:“可是师父——”话没说完,飘风子忽地咳嗽一声,一口血喷了出来。他又取出一根银针插在身上,微微凝气,忽地睁眼,厉声道:“抱元守一,至诚感天,记住了!”手一挥,一股劲风送出,把托在吴不赊手中的聚风丹送进他嘴里。吴不赊猝不及防,傻呆之际,一股风早把丹吹入他肚里。

  吴不赊魂魄齐飞,“啊呀”一声跳起来,脚未站稳,只觉腹中一热,恍似点着了一把火,火苗腾然扩散,只是一转眼,已通身烧了开去,吴不赊感觉,自己就是一块干柴,从里到外,轰隆隆是烧了起来,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着火,那种灼痛,无可形容。吴不赊“啊”的一声惨叫,一跤跌翻在地,乱滚乱翻。那情形,生似一只丢进油锅里的大虾在垂死挣扎。

  越青青姐弟在一边看着,齐声惊叫。   飘风子猛地站了起来,揪着吴不赊的头发提起来,闪电般连点他数处穴道,再往地下一压,吴不赊双脚立成盘坐之势,腰板挺得笔直。飘风子又把他双手拢到腹前成迭掌之形,反手一针插入他胸前膻中穴。

  吴不赊盘膝趺坐,身板笔挺,比庙里的菩萨坐得还端正,但全身的肌肉却在不停的颤抖,通体泛红,全身热气腾腾。

  阴灵离体,必走神窍,飘风子两眼精光四射,专注地盯住吴不赊的眉心。他也是紧张到了极点,万一吴不赊意志不够坚定,阴灵逸走,他也毫无办法。聚风丹强行劈关,本就是死中求活之法,九死一生,要想复活,吴不赊自己必须有坚定的求生之意,方能在鬼门关前强行抢命。

  吴不赊这时已经什么都不知道,只模模糊糊有一个感觉,好像自己要死了,死便死吧,想到死,他好像还有一种渴望,就像疲倦的人看见了床一样,只想睡觉。便在撒手之际,吴不赊突然涌起个念头:“不对啊,我还没娶老婆生儿子呢!张阿水俩儿子,我一个都没有,那不是书输给了他?不行,我还不能死。还得回去讨老婆生儿子去,怎么也不能输给那死小子……”

  张阿水是镇西杂货店老板的儿子,打小和吴不赊不对眼,什么都要和吴不赊比一比,没一样赢的,只老婆娶得早,生了两个儿子,这一点儿比吴不赊强。

  飘风子盯着吴不赊的神窍,眼见红光数次似要离窍而去,却又缩回,他紧张得一颗心怦怦直跳。正在忐忑不安,吴不赊眉心的红光忽地转头向下,插在胸口的银针“嗡”的一声轻颤,这是精元下注、返窍归元之象。飘风子狂喜,手一挥,一针插在吴不赊丹田处,约三五息时间,丹田处银针忽地颤动,嗡嗡作响,这是气足之象。若是平常练功,当无忘无助,任其自走,现在当然不行,飘风子左手揪着吴不赊的头发将他凌空提起,右手拔针,同时一针插在他会阴穴处。

  吴不赊被飘风子凌空提着,仍是盘膝而坐,到会阴穴银针颤动,飘风子再拔针,复插入后背命门,同时把人放下,银针再动,再拔针,复插入大椎、玉枕、百会,直至针入神窍、人中,再入膻中、丹田,直到丹田处银针再动,至此循环一周。忽然,吴不赊“啊”的一声惨叫:“娘呀,烧死我了!”睁开眼来。

  飘风子一路针法施完,顿时一口鲜血喷出,跌坐于地,一张脸霎时间惨白如纸。他本就重伤垂死,此时殚精竭虑,使吴不赊回魂,他却已耗尽全部精力。

  吴不赊也有一种全身脱力的感觉,但又不象,总之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觉得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是空空的,好像不存在一样。他也不是难受,但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过,心中已是惊疑不定:“死是没死,好像也没成仙呀!是不是出毛病了?”于是眼睛盯着飘风子看。

  飘风子闭目定神,过了盏茶时分才睁开眼来,看着吴不赊,眼中露出欣慰之色:“一点诚心,终能动天。好,很好!”他真的很高兴,他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边缘,如果吴不赊失败,死了,他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不赊脑中不知道是清醒还是迷糊,空白一片,愣了一下才明白飘风子这话的意思,自己却吓了一大跳。什么要保护越青青姐弟而回魂的话,他早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回来,是要讨老婆和张阿水比生儿子的。还好,比生儿子虽然不好听,倒也管用,终于是回来了,要是回不来可就冤死了。当然,这话就不说了,他傻笑了一下。

  他傻笑,飘风子倒觉得他憨实,更觉得他不错,道:“静心凝神,为师传你追风诀。”

  追风诀是练气的发诀,是追风门一切秘法的基础,唯有练气有成,有了灵力,才能运用追风门摄风御风的道术。

  追风诀深得大道之简之理,并不复杂,却分为十二层,打通小周天,至少要到六层以上的功力,然后层层向上,最高一层为“九天逍遥之风”,风起时,水击三千里,抟风而上九万里,天地任逍遥。

  飘风子将一缕微音送入吴不赊耳中,吴不赊依诀行功,只觉腹中一热,忽而成团,化成热流下行,从会阴过命门上大椎经玉枕,到百会穴略停一停,好像有块湿布压在头顶上。稍顷,热流复缓缓向下,头脑顿时一清,经神窍过人中下膻中最终回到丹田,此后便周而复始,无始无终。先前他觉得整个人空荡荡的,气行一周天,立觉全身充满了力量,四肢百骸空灵舒爽,整个人有如脱胎换骨,直欲冲天而起,又欲仰天长啸。

  飘风子却又喷出口鲜血,吴不赊一惊,叫:“师父,你先别传功了,先给自己治伤吧!”

  华龙的宝剑这时还穿在飘风子身上,不过以吴不赊想来,飘风子差不多已是神仙中人,挨了他三支毒箭都没事,华龙这一剑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妨碍。

  飘风子微微摇头,道:“我追风门绝学,唯追风诀不立文字,口耳相传,以后你收弟子,也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只要追风诀不泄漏,敌人哪怕偷到了《追风经》,也没什么用。”

  他说着,解下腰间皮囊,取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递给吴不赊,道:“追风门以风立派,一切都因风而来。这《追风经》是历代先祖的心得,内中有各种摄风御风之术法,还有追风剑、追风手、追风步、追风针四大武学,为师无法亲自传授于你了。但你追风诀已有小成,小周天已通,自己慢慢地摸索习练吧。”

  吴不赊接过来,是一本绢册,册页已暗旧发黄,不知流传了多少岁月,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双手,封页上写着《追风经》三字。吴不赊略翻了一下,最前面是追风步,然后是追风手、追风剑,都是武功,绘有图样招式和文字说明。再后面是各种术法,什么剑啊掌啊。吴不赊不太感兴趣,打生打死哪及得打算盘把人算死?但道术可就太有诱惑力了,追风门秘悟风之始源,把御风使得神乎其神,呼风唤雨,吴不赊做梦都要笑醒了。最后面才是追风针,却不仅仅是各种施针的手法,还有医术。吴不赊全无兴趣,不看。

  飘风子盯着吴不赊,见他看到各种御风的法术时眼光大亮,翻到后面的追风针却是一带而过,不免心中失望。对飘风子来说,所谓道术,不过小术耳,没有什么用处,而追风针一针济世,乃是救人济世之学,才是他最重视的。但明显吴不赊的想法和他不一样,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已经没有带着吴不赊学医的可能了。   “这是济世金蝉,是天下一切毒物的克星,吸毒拔毒极具神效,不过才饱吸毒,又受了伤,短时间内用不了,哪天你看它肚内黑色毒素消失,通体玉白,便可以用了。还有这个追风囊,可装千斤之物,也算得一宝。还有剑和针,为师都交给你了,盼你能将追风门发扬光大。”说到这里,飘风子神色转厉,眼中精光大放,盯着吴不赊道,“天无眼,但冥冥中自有因果报应,你要记住了。”

  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忙肃容道:“弟子记下了。”

  “好。”飘风子把追风囊递给吴不赊,闭上眼睛道,“你去找点儿干柴来,有枯死的整树最好。”

  吴不赊依言起身,到旁边林子里拖了两棵枯死的整树来,依飘风子的指点堆成两个柴堆,把华氏双雄的尸体和死蜈蚣堆在一堆柴上,飘风子自己却坐上了另一堆柴。吴不赊这才意识到不对,叫道:“师父!”

  飘风子微微一笑,道:“你赶一下牛车,让小虎他们先走吧!”

  吴不赊依言赶走牛车,回来道:“师父,你难道——”   “风从松间来,曾经石上过;白云二三友,幽幽小院苔。”飘风子不答他的话,眼望远天,低声低语,“这世间,最干净的是风,最自在的是风,最无牵无挂的是风,师父要与风作伴去了,你好自为之吧!”弹指生出两点火花,落在两堆柴上,复捏诀做势,轻喝一声,“风来!”

  随着他的喝声,忽起两股旋风,围着两个柴堆呼呼转动,强劲至极。那火被风一锤,刹那间冲天而起,眨眼便把华氏双雄的尸体和飘风子全都掩在了火光中。

  “师父!”吴不赊先还有两分侥幸,直到这时,才确信飘风子是要烧化自己,顿时惊骇交加,跪倒在地,哭叫道:“师父,你如此神通,为什么还救不了自己啊!不是说你已经成仙了吗?天庭地仙榜中都有你的名字啊,难道还会死?”

  飘风子先中箭,又中毒,余毒未净又一场恶斗,更被一剑穿身,如果仅是吴不赊的毒箭,修养数日他就能复原,或者仅挨了华龙那一剑,因那一剑并未刺中心脏,多修养些日子也无大碍,但两者相加,他便有通天只能,也是回天无力。

  飘风子召来的那股风强劲至极,不到一炷香时间,两堆柴连人带尸体烧得干干净净,只余两堆柴灰。   吴不赊也曾听过一些所谓的秘闻,说什么得道成仙,什么上天做神仙,很多都是误传,修道人真正修的是元婴,想要长生不死,唯有修成元婴,天劫来时以元婴转世,除此之外再无长生之法。

  但这样的所谓秘闻真相,一般老百姓是不信的,宁愿相信那些消失了的高人都是上天去做了神仙。神仙会死?神仙是永远不老不死的。人啊,最高境界不是做皇帝,就是成仙,都是这样的想法,吴不赊当然也是这样的想法。但在这一刻,眼看着飘风子身化成灰随风而去,他突然就有些相信那些传闻了:神仙也是凡人做,大难来时魂魄飞。

  发了一会儿呆,吴不赊堆土把飘风子烧成的尸灰埋了,叩了一个头,道:“师父,你放心,我平日虽然喜欢打算盘,但生意人也讲究个诚信,我既答应了你,就一定会平平安安把越青青姐弟送到家。”

  收了追风囊和飘风子那些银针,再把追风剑背在背上,吴不赊赶上牛车。越小虎道:“吴大哥,老仙长他——”

  “上天做神仙去了。”吴不赊想也不想,顺口答道,他宁愿师父死后是升天做了神仙。越小虎立刻就抬头往天上看。越青青大几岁,懂的事多些,就有些怀疑。飘风子伤重,她自然也看得出,但她也愿意相信吴不赊的话。

  老牛不需要赶,自己紧一程慢一程地走。吴不赊有些闷,不想说话,暗里练了一遍追风诀,只觉全身力道充盈,飘飘欲仙,于是把《追风经》拿出来。他对其他篇章兴趣不高,便先翻到道术那篇,大致看了一下,始才明白飘风子所说没有追风诀,一切都是无用的话。所有摄风御风的法术,都是以追风诀为基础的,没有追风诀,练不出灵力,你便把所有法咒口诀念烂了也白搭,而有了追风诀,练出了灵力,施展法术就很简单了,有的只是一个咒,甚至都不要手法配合。

  当然也有复杂的。江湖传说没有错,追风门确有风雷箭,风中起雷,迅疾如箭,力可开山碎石;还有风雷劫火,风一起,雷火齐至,是追风门无上绝学。不过这两种绝学,吴不赊现在都练不了,风雷箭至少要到十级风,腹中结丹,才能练习,否则练也白练。至于风雷劫火,乃是为元婴渡劫之用。元婴渡劫转生,最是凶险,暗藏的精魅,包藏祸心的小人,都可能趁着肉身化去,元婴脱体的那一刻攥取元婴。要知道元婴大补,而元婴渡劫离体那一刻是最虚弱的,此时若无一点厉害的东西镇摄群邪,可就危险得很。风雷劫火既然能震慑群邪,它的厉害也就可想而知了,而这么厉害的功夫,岂是随随便便就能练?天上真能掉馅饼啊?

  现在的吴不赊,堪堪打通小周天,有一点灵力,勉强也就是能练一点初级的道术而已,不过吴不赊已经很满足了。他先试了一个最基本的摄风术,运起玄功,右手捏诀,口中暗念咒语,一股风倏然而至,在吴不赊身前盘旋。

  真的摄来了风!吴不赊惊喜交集,暗以心法指挥那股风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大太阳底下赶路,本来热得全身冒汗,有风这么一吹,立时就凉快多了。不过吴不赊刚打通小周天,灵力还比较弱,摄来的风并不太强,但他自己已觉得相当了不起了。道术啊,神仙才能玩的游戏,一般人再有钱也玩不了。

  吴不赊玩了一回,把风散去。越小虎先前吹得爽,突然没了风,可就叫了起来:“又不刮风了,热死个人,快刮风啊!”越青青道:“你又不是神仙,说刮风就刮风啊。”   吴不赊在一边偷笑,不作声,忽然又来了一阵风。这风却不是吴不赊摄来的,乃是自来风,刮一阵想跑,吴不赊刚学了一个抓风诀,现炒现卖,把那风抓了个正着。抓自然风比摄风可省力多了,吴不赊只略以一点灵力引着,那风便在牛车左近盘旋来去,知道风力完全耗尽自己散去。   “难怪经中说,‘风贵借,不贵摄,召风不终日,借风上九天’,还真是有道理啊!”吴不赊暗暗总结经验,再学其他法诀。这是一只鹰在林子上空盘旋,飞得不是太高,约摸二十来丈。吴不赊玩心又起,刚好一阵风过,他一把抓住,再施一个凝风法,五指向天,那风被他凝成一个爪势,忽然抓住了那鹰。

  那鹰正在找点心,起床晚了,没吃早餐,突然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受惊之下猛扇翅膀,想要挣脱。吴不赊手上顿时感应到一股强大的拉力,暗叫一声:“力气不小嘛,今天非抓你不可。”

  吴不赊急运玄功,再催灵力,那鹰本来冲出数丈,吴不赊一加力,又给拉下数丈。那鹰越发惊慌,猛地一冲,吴不赊只觉一股大力一挣,胸中忽地一闷,气息一滞,灵力减弱,那鹰竟然挣脱开去,远远地飞走了。

  吴不赊额头冒汗,胸中发紧,知道是自己功力太弱,又急不可耐地运用玄功,耗力过巨,因此造成身体不适,忙闭目练了一遍追风诀,胸中始才通畅。

  这一次虽无大碍,吴不赊也算是受了教训,暗暗点头:“法术虽神奇,也太耗力了。难怪经中说:‘宁以剑杀十人,不以术伤一人。’还真是有道理呢。”

  他先前对招数武功全无兴趣,受了教训,知道法术远比拳脚剑法耗力,而且如果练不到十级风,根本无法习练风雷箭,一般的小法术,唬老百姓还行,若真与高手放对是没什么用的,所以招数武功还是很有用处的。因此吴不赊又重视起来,翻到《追风经》的前面,先学追风步。他练出了灵力,法术中又有御风之法,已经可以御风飞行了,但看了追风步才知道,同样的御风飞行,学会了精妙的步法,不但省力得多,也快得多。明白了这个道理,吴不赊越发伤心,在车上大致学会了追风步,晚间在路边打尖,越青青姐弟早早睡下,他却是精力十足,把追风步练了几遍,又练追风手和追风剑,甚至追风针的手法也学了个大概,只是医术就略过不看。   至于法宝,除了一只济世金蝉,飘风子什么也没留下,这个太郁闷了,但也没办法。

  接下来两天,吴不赊如痴如醉,不仅各种法术烂熟于心,剑法、掌法、步法、针法也都通学了一遍。尤其是追风步下的力气最多,也最熟练,这时他御风而行,一个时辰大约可以飞出百里左右,算下来,一日一夜十二个时辰,足可以飞行千里以上,可以从东镇一直飞到越青青姐弟老家。但一日千里并不算什么,《追风经》上说,追风步练到最高境界,一日一夜可以御风而行三千里,让吴不赊神往不已。

  玄功高手练出灵力后,身轻如羽,所以能御风而行,但身上若带了重物,飞行就大打折扣。吴不赊若带着越小虎飞,虽然慢一点,还是能飞起来的,不过最多飞十里就会力歇,若想把越青青姐弟两个都带上,那根本连一里都飞不了,甚至都可能飞不起来。吴不赊记着飘风子的话,一直担心汪士春另外还派了高手截杀,他学了武功法术反而知道自己不行,所以想半夜御风而行,把越青青姐弟两个急速送回去,是了一下才知道完全不可能,除非能把越青青姐弟装进追风囊里。重物到了追风囊里,自然变轻,所以飘风子才说追风囊可装千斤之物,不过追风囊口子太小,越青青钻不进去,唯一的办法只有苦苦练功。追风诀第一要下苦功,法术是他至爱,各种掌法、剑法也同样不能放下,还好,连着几天,一直不见有杀手出现,不过吴不赊苦练功夫加上担心,可就瘦了七八斤,但情深确实出奇得好。这也在一个小村子里宿下,越青青姐弟睡下后,吴不赊溜到村外练功,追风手打到一半,忽觉有异,急忙扭头,面前竟然出现一张阴森森的老脸!他大吃一惊,反手一掌,脚下急退时,却觉腰上一麻,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3

第三章 阴阳  吴不赊大惊,知道中了暗算。这时也看清了暗算他的人,乃是一个青袍老者,一张皱巴巴的老脸,大约五十六岁年纪,个子不高,头发半灰半白。如果不看他的眼睛,这张脸很平常,东镇街头一抓一大把,但吴不赊与他眼光一对,竟是在心里打一个寒颤。这老者的眼睛并不大,却是精芒电射,而且眼光特别冷,看人时,恍若冰风刮过,让人情不自禁地打个冷战。

  “这老家伙是什么人?难道是汪奸派来的?这下可槽透了。”吴不赊正转着念头,青袍老者开口了:“你小子是飘风子的徒弟?”

  吴不赊身子不能动,嘴巴还是能动的,应道:“是。”心中急转念头:“这老家伙知道我师父的名字?对了,师父威名赫赫,而且过世才几天,江湖上也没人知道,或许可以借师父的名头吓吓这老小子。”

  他算盘还没打清爽,青袍老者忽地仰天狂笑起来,竟然眼泪都笑了出来。吴不赊莫名其妙,暗道:“做飘风子的徒弟很好笑吗?”

  青袍老者笑了老半天才好不容易停下来,看着莫明其妙的吴不赊,道:“你小子难道不认识老夫?”

  “难道是因为不认识你好笑?”吴不赊越发迷糊。他是农盲,麦苗韭菜从来分不清,可是这老家伙明明不是麦苗啊,难道是韭菜?就这张脸,那也太丢韭菜的人了,道:“不认识,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

  “也是。”青袍老者点头,“飘风子竟然收了这样的徒弟,怕也是不敢对人说,估计更不敢放你到江湖上跑,所以也不给你介绍江湖人物。”他望着吴不赊道,“但老夫的名号,你师父应该跟你说过,老夫阴风煞。”

  “什么?”吴不赊大吃一惊。   江湖上有两个摄风的高手,一个是飘风子,另一个就是阴风煞,所谓同行是冤家,两个玩风的人,天生便是死对头。阴风煞功力不在飘风子之下,两个斗了几十年,旗鼓相当,虽然飘风子死得太快,没有和吴不赊说及江湖人物和师门恩仇的事情,但两人的斗争在江湖上传得很广,可以说尽人皆知,所以吴不赊也知道。

  知道前面得是阴风煞,吴不赊倒松了口气,阴风煞也是一流高手,虽和飘风子是鸡狗不到头的死冤家,但自重身份,不会把吴不赊怎么样。要找找师父,收拾人家徒弟不算本事,传到江湖上反招人笑话。

  同时吴不赊也明白阴风煞为什么发笑了:阴风煞看飘风子什么都不顺眼,飘风子收了吴不赊这样的徒弟,一路追风手都打得半生不熟,他当然要笑了。可这怪不得吴不赊啊,他是照书自学的,飘风子根本没指点过他,他有什么办法?

  “原来是阴风煞前辈,小子吴不赊有礼了。”吴不赊不是什么愣头青,虽然阴风煞是师父的死对头又笑得他有些恼火,但功夫不如人,他可不会像那些二愣子一样不顾一切地愤恨怒骂,生意人永远是最实际的,他面上虽然冷着,嘴里却不咸不淡地打了招呼。

  “吴不赊?哈!名字也俗不可耐。”阴风煞冷笑着,冰风般的目光在吴不赊身上扫来扫去,突地脸色一变,叫道,“飘风子死了?”

  “没有。”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冲口而出,“我师父好好的,你为什么咒他死?”

  “敢骗老夫,信不信老夫拔出你的舌头?”阴风煞盯着吴不赊的眼睛,冷风似乎要刺进他心底去。

  这种老魔头,说到做到,吴不赊可不敢犟嘴,只好闷心大发财,心中却是惊疑莫名,怎么阴风煞在他身上扫了两眼,就猜到飘风子死了呢?忽然想到背上的追风古剑,他霍地明白了,江湖中人,尤其是名门大派的弟子,都讲究剑在人在,剑亡人亡。飘风子收徒,会授剑给徒弟,但不会把自己的随身长剑给徒弟。要给,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徒弟极其优秀,师父为示奖励,以随身长剑相赠,这样的例子有,但吴不赊明显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另一个就是死亡,师父死了,随身长剑自然就由弟子继承了。

  除了剑,还有追风囊。阴风煞和飘风子斗了一世,飘风子身上的东西阴风煞自然眼熟,如果说授剑还有例外,追风囊就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追风囊只是个收藏东西的袋子,收个徒弟,师父把装东西的袋子都要给他,那身上穿的衣服是不是也要脱给他啊?那也太夸张了,绝无可能。追风囊到了吴不赊身上,只说明一点,飘风子再也用不着了。

  “是。前辈眼光锐利,晚辈佩服,我师父确实已经过世了。”猜到自己身上的破绽,吴不赊只有老实承认。

  “飘风子真的死了?”阴风煞倒好像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死瞪着吴不赊。

  说飘风子死的是他,不愿意相信的也是他,吴不赊算明白了,这是一个老疯子,惹不起还躲不开,咱闭嘴行不?吴不赊闭紧嘴巴,装出悲痛的样子,一声不吭。

  他只是装出悲痛的样子,没想要哭,阴风煞却哭上了,而且是嚎啕大哭,边哭还边猛捶胸膛。吴不赊这下可傻眼了,老对头死了他哭什么呢?后来阴风煞边哭边叫他才明白,阴风煞叫道:“飘风子啊,你这个老牛鼻子,你死了,我这辈子再也没有赢你的机会了啊!”

  敢情是黄鼠狼哭鸡呢,吴不赊苦笑不得。

  阴风煞哭了半天,忽地一停,瞪着吴不赊,左看右看,却又拍掌笑了:“飘风子死了没事,师父死了有徒弟呢!等老夫也去收个徒弟,赢了你小子,那就等于老夫赢了飘风子了。哈哈,这个主意好,太好了!”

  他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就如戏台子上老疯子唱戏,吴不赊被他逗乐了,强忍了笑,装出一脸正经地道:“那晚辈就等着了。不过还请前辈放了晚辈,晚辈还要练功夫呢!如果前辈老是不让晚辈练功夫,可就是作弊了,传到江湖上——”

  话没说完,阴风煞已是怒喝出声:“放屁!对付你这种傻小子,老夫随便收个徒弟调教三个月就可以打得你满地找牙,还用得着作弊?”手一挥,一股寒风刺在吴不赊身上,他得身子立时就能动了。

  “你小子等着,最多三个月,老夫的徒弟就会找上门来,挑了追风门。哈、哈、哈、哈!”声落,阴风煞已消失不见。   “这老疯子倒也有趣。”吴不赊摇摇头,也没心思练功了,转身回村。未出林子,身后忽地掠风声起,他急忙转身,却见阴风煞又回来了。吴不赊不知他回来做什么,心中奇怪,抱拳道:“老前辈——”

  刚叫出这三个字,阴风煞已冲到面前,伸爪便抓,吴不赊没想到阴风煞会对他出手,一则无备,二则招法半生不熟,手格脚闪,样子做出来了,却哪里挡得住阴风煞,被一把扣住了脉门。脉门为人身大穴,脉门被扣,全身气息不流,身子立即麻木瘫软,再也挣动不得。

  “老前辈,你这是做什么?”吴不赊又惊又疑又怒,“你想亲自对付我吗?你胜了我也没什么光彩啊!”

  “老夫不是想要对付你,老夫是要收你为徒。”阴风煞嘿嘿笑道。

  “你要收我为徒?”吴不赊不明白了,他是飘风子的徒弟,飘风子和阴风煞是死对头,阴风煞收他为徒做什么?

  “是。”阴风煞点头,“老夫一生行事,最不喜与世俗雷同,尤其不愿和飘风子雷同。他收徒弟,我也收徒弟,然后我的徒弟打赢了他的徒弟,世人好像都是这么做,而且赢你也确实容易,江湖上说起来,要也确实是老夫赢了。可又有什么意思呢?没意思,老夫要特立独行,要难中求难,所以老夫想到个绝妙主意,同样收你为徒。收对手的徒弟为徒,首先这一点就是世人想不到的,江湖上从来没有过的事,这就比飘风子胜一筹了。然后让你同时练两门功夫,如果阴风门功夫能胜过追风门功夫,那说明什么?说明阴风门功夫强过追风门啊!说明老夫教徒弟的水平强过飘风子啊!老夫这样赢了,才赢得精彩,赢得有意思。”

  他这想法实在有些疯狂,吴不赊脑子转了七八个弯子才算彻底明白他的意思:他不知道吴不赊是自学得,他嫌吴不赊太傻,收徒弟赢了吴不赊没意思,他要标新立异,要在吴不赊的身上赢了吴不赊,用这种怪异的方法去赢飘风子。

  吴不赊又好笑又好气,本来有功夫学是好事,但跟这老疯子学,估计不是短十年阳寿,已经活过的这二十年只怕还要再找几年回去,还是不学的好。吴不赊眨巴眨巴眼睛,道:“老前辈这想法确实新奇,不过如果我不合作呢?我学了前辈的功夫却不练,只练追风门功夫,那最后输的还不是阴风门?”

  “哈哈!”阴风煞狂笑道,“老夫当然有办法,你不练是不行的,老夫也不偏心。你练追风门功夫的时间和练阴风门功夫的时间绝对一样,绝不跟死人作弊,但你自己想偏心,却也休想,老夫的手段用出来,麻麻辣辣,包你过瘾。”

  他脸上笑,盯着吴不赊的老眼里却没有半点笑意。吴不赊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战,是啊,阴风煞既然想得到这样的主意,如何能容他耍鬼?这苦头有的吃了。

  阴风煞大喝一声,带着吴不赊直飞起来。吴不赊感觉自己的身子像被一股冷雾包着,大热的天竟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阴风门所御阴风,与追风门的风确是全不相同。

  “喂,你带我去哪里?”看着离村子越来越远,吴不赊急了。

  “跟老夫回山,老夫传你功夫啊!”阴风煞冷哼一声,“而且你要记住了,不是喂,而是要叫师父。”左手凌空向吴不赊一点,一股寒风射向吴不赊,吴不赊感觉彷佛有一根冰针,生生刺进了他的身体深处,情不自禁惨叫出声。

  “记住了吗?”

  “记住了。”吴不赊慌忙点头,又补上一句,“师父。”阴风煞哈哈大笑,越飞越快。  吴不赊再不敢吱声,明天早上,越青青姐弟醒来找不到他要怎么办?他已经管不着了。是,做生意要守信,可他自身难保那就没办法了。自己老本都折了,还管得别人?现在能想的,是怎么保住自己的老本。跟阴风煞学功夫,好像也不错,虽然阴风煞是邪派,但吴不赊只是个生意人,生意人眼里唯一重要的就是利益,而利益是没有正邪之分的。难道银子还有正银子邪银子?那不成妖精了。对吴不赊这个奸商来说,现在老老实实听阴风煞的话,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自己的利益,其他的那就不必考虑了。

  天明时分,进了一座山。一处小山谷里,有几间木房子,门前溪水潺潺,左近香花异草,环境倒是颇为清幽。不问主人姓名,还以为是哪个高人隐士的幽居之处,谁也不会和一个江湖邪魔扯上关系。

  阴风煞把吴不赊丢在屋前的草地上,道:“你那一趟追风手打得笨死牛,但玄功却不弱,怎么回事,说清楚。”

  “是。”吴不赊既然认定老实合作大家发财,便全无抗拒,将拜飘风子为师的全过程一字不漏地说了。

  “原来如此!”阴风煞点头,冷眼看着吴不赊,“飘风子可以说是死在了你的手里,若非是带伤出手又余毒未消,华氏双雄那两条小蜈蚣岂能伤得了他?”   “是,都是我的错。”吴不赊装出一脸沉痛愧疚,心里却叫屈:“那个能怪我吗?他额头上又没写‘飘风子’三个字,说起来我还冒了大险呢。难得一回义薄云天,结果说云里放着王母娘娘的鸡蛋,那我有什么办法?”

  阴风煞想了想,道:“我说了一定要赢得公平,但飘风子以聚风丹强行打通你小周天,本身就不公平的,如果我还一步一步地让你练,以你这笨死牛的小子,十年都打不通小周天。那不行,大家要比,就要站在同一个台子上。”

  吴不赊奇了:“可我已经打通小周天了啊!”   阴风煞嘿嘿一笑:“你知道为什么老夫热天御的是冷风吗?因为我阴风门走的就是反阴阳的路子,乃是逆运周天。”

  “逆运周天?”吴不赊张大嘴巴,愣了一下,道:“那不是气血倒流吗?”

  “对。”阴风煞哈哈大笑,“此乃我阴风门创造的最大奇迹,顺者成凡逆者仙,佛祖也要颠三颠。哈哈哈哈……小子,你就好好学吧”说完从腰间一个袋子里掏出个玉瓶子,倒出一粒暗青色的丹丸,有大拇指大小,道:“这是阴风丸,老夫不占飘风子的便宜,但也绝不吃亏,也借这丹,打通你小周天,然后再学功。”

  “又要死一次!”吴不赊魂飞魄散,但知道抗拒不得,逃不掉更打不过,只有认命,吞下阴风丹。

  聚风丹入体是火烧,阴风丹入体却是冰冻,吴不赊霎时间被冻成一个冰人,从内到外,肌体血液,全部冻结,甚至脸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你小子死不了。”一看吴不赊额前结冰,阴风煞一声冷叱,揪着吴不赊的头发一提一甩,将吴不赊身子甩上半空,自己跟着飞起,猛地一掌打在吴不赊丹田处。

  吴不赊本来觉得全身都已冻成冰块,阴风煞这一掌,却好像把丹田处的冰块打散化掉了,化成一股寒流。冰冻了不知道痛,化成寒流可就知道痛了,那种滋味,像千刀在搅,却是叫不出声来——嘴巴被冻住了啊!

  阴风煞一掌把吴不赊打上半空,到他落下来,复又一掌,这一掌却是打在吴不赊膻中穴处,把膻中穴处的冰冻也打化了,与肚中的寒流汇成一股。吴不赊身子再起再落,阴风煞下一掌,却是打在吴不赊额头神窍穴,冰再化,寒流再上,果然是逆行周天,然后是头顶百会,再从后背打下去,最后回到丹田。

  最后一掌,阴风煞不是从下往上打,却是从上往下打,吴不赊的身子被打得从半空中急跌下来,“扑通”一声落在草地上,摔了个昏天黑地。但这一摔,先前的冰和痛都不见了,只觉一股寒流,从前往后,逆行周天,缓缓地运行着,虽是寒流,但却不冷,全身十万八千毛孔,是一种舒服到极点的凉爽。阴风煞站在他面前:“起来,装什么死!”   吴不赊慌忙爬起来,道:“不是装死,是觉得特别舒服,不想动。逆行周天,果然是夺天地之造化的盖世奇功。”   这马屁香,阴风煞哈哈大笑,一脸得意,道:“你再试着顺行周天看看,比一比,顺逆之间,哪一种更得劲儿。”

  “是。”吴不赊应一声,将心神凝于丹田,运气追风诀,丹田一热,顺行周天。一周天下来,刚想说出两者对比之下的感觉,忽觉腹中一震,气分两股,一寒一热,寒往上走,上膻中,攀百会,顺背而下;热往下走,过会阴,经命门,沿背而上。两股气流在背后正中相撞,狭路相逢,谁也不肯相让,立时战作一团。吴不赊“啊”的一声叫,一个跟头栽倒,全身缩作一团,长声惨叫。

  两股气流,就像两头斗牛,在身体里撞击搏斗。那种感觉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有兴趣的,自己去看看斗牛就知道了。

  “怎么回事?”阴风煞一脸疑惑地看着吴不赊,看他不似作假,急忙伸手搭上他的脉门,运动一探,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也就傻脸了,“怎么会这样呢?顺逆两股气斗上了,这可怎么办?”

  “救……救我……”吴不赊嘶声惨叫,身子翻来滚去,把草地滚得像个斗牛场。

  阴风煞呆立着不动,这样的怪事,他事先完全没想到。他不会医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发了半天呆,忽地狂笑起来:“这不就是比上了吗?”那就好好比一比,看看到底是我阴风门逆行周天强,还是追风门顺行周天强。妙啊,实在是妙啊!这样的比试,可说是千古未闻,无论输赢,老夫都是千古第一人。”

  他竟然会这么想,吴不赊若爬得起来,铁定一黑砖拍死这千古第一人,可惜就是爬不起来,狂叫一声,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睁开眼,面前现出阴风煞狂热的脸:“怎么样小子,谁赢了?”   吴不赊全身已再无丁点儿力道,不过感觉还是很清晰的,两股气不在背上斗了,可能是分不出输赢,各自回头,却又在丹田中斗上了,仍是分不出高下,便僵持着。吴不赊一个肚子胀得有六个月的孕妇那么高,更是坚硬如铁。   吴不赊睁着眼不答,阴风煞倒也不生气,猛拍额头:“啊,对了,飘风子教了你追风诀。那不行,有心法肯定要强一些。老夫教你阴风诀,你可运阴风诀驱气逆行,和顺行的追风诀好好斗一斗。”说着凝音把阴风诀送入吴不赊耳中,也不管他想不想听。

  “记住了没有?啊,你小子脑瓜子不太聪明,老夫再多说两遍。”阴风煞又连着教了几遍,还细细解释,吴不赊不听也不行。他本来气愤到极点,这个老疯子,害得他这么惨却还拿他作乐,哪里还肯学他的阴风诀,但身体里实在难受,想着运一下阴风诀,让逆行的寒流赢了,或许就好了,便依诀运功。肚中寒流一动,逆行向上,要命的是,他明明没运追风诀,寒流一动,热流却也动了,顺行向下,两股气流又在后背撞在一起,这次更加猛烈,吴不赊直接昏了过去,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再醒来时,天已经黑了,阴风煞端了一碗肉汤过来喂给吴不赊喝:“来,喝碗肉汤,有了力气继续斗。”

  吴不赊恨不得吃他的肉,不过恨归恨,肉汤入口还是不拒绝的。这么折腾了半晚,也实在是饿极了,肉汤入肚,肚中气流受了刺激,也不知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又斗上了,吴不赊便应声昏迷。再醒来时,阴风煞兴致盎然地看着他:“这次输赢如何?”

  那眼光,仿佛看斗鸡。吴不赊差点儿气死,咬牙嘶声道:“不分输赢!但我要死了,我死了,就是你输了。”

  “死小子敢威胁老夫?”阴风煞暴怒,吴不赊回视着他,俩眼一眨也不眨,先前担心激怒阴风煞会杀了他,但这会儿自己就要死了,还怕个屁。

  阴风煞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拿他无可奈何,两人斗鸡般瞪了半天眼,阴风煞却突然笑了:“臭小子,想死,没那么容易。”说完破空飞起,眨眼不见。吴不赊脑子一转就明白了:这老疯子给他找大夫去了。

  真要找了大夫来也好,吴不赊疲乏到极点,眼前一黑就睡了过去。再睁眼时,天已经亮了,阴风煞却还没回来。先前吴不赊并不是空言恫吓,他是真的认为自己要死了,但睡了这一觉,精力好像又恢复了一点儿,肚子里仍是两气僵持,腹胀如鼓,其他地方则是虚得厉害。但多少有了点儿力气,勉强能爬起来,他觉得肚子又饿了,见桌子上瓦罐里有半只熟兔子,他昨晚喝的估计就是兔肉汤。

  吴不赊也不管冷热,捞起来就吃,半只熟兔子下肚,腿脚力气又增加了些,阴风煞还没回来,吴不赊可就想到逃跑了。他出了门,往山口走。御风是别想了,一运功就得半死,他在路上找了根棍子撑着。出了小谷,眼前是一条山溪,说是溪,却足有两三丈宽,水量还极大,哗哗地流着,更不知深浅。但眼前只有这一条路,吴不赊一咬牙,拄着棍子试探着下水。走了几步,脚下突地一滑,一头栽进水中。

  吴不赊小时候皮,上屋下河是常事,水性还不错,只是身上没力气,既然栽进水里爬不起来,索性就由得它往下冲。这时两股气又斗了起来,在水中翻翻滚滚,后来他又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吴不赊觉得身子颠簸,好像是在一辆车上,耳中听到一个声音:“总镖头,这人醒过来了。”

  出声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随着他说话,一个人走过来。这人四十多岁年纪,紫脸浓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到吴不赊面前展颜一笑:“小哥醒了?”

  吴不赊估计是这人救了自己,想出声道谢,却是虚得厉害,发出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听不清。中年人一笑,道:“小哥先休息,不要担心。”

  吴不赊勉强笑了一下,索性闭眼再睡一觉,醒来时,终于有了点力气,请那中年人过来说话,弄清了状况。中年人叫王虎山,是虎山镖局的总镖头,这会儿是交了镖往回赶。路边打尖时,王虎山的儿子王千烈河边喂马,看到半泡在水里的吴不赊,试了一下还有气,就把他救了上来。

  王千烈二十岁左右,脸形和他爹很像,皮肤要白净些,英气勃勃,吴不赊致谢,他爽朗地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吴兄弟不必挂在心上。”   王虎山问起吴不赊的事,吴不赊想着这一路的事太复杂,说不清楚,就说自己出门来办点事,不想在河边饮水时突然发病,栽进了河里,希望王虎山能多带他一程,他愿意付银子。   河水里折腾半天,背上的追风剑早已无影无踪,但腰间的追风囊和钱袋子还在。奸商的钱袋,肯定系得结实。他的话也没什么破绽,王虎山并不怀疑,但说到银子,王虎山却连连摇头:“反正是空车,顺便而已,要什么银子,这话再也不要说。小哥的病情看来不轻,我那城里倒是有个名医,到家可以请他看一看。   这父子俩都是爽直的人,吴不赊也就不多说了,镖队一共有七八个人,三辆大车,吴不赊跟着走,时躺时坐,等于一个人占了一辆车,其他几个人挤在另两辆车上。吴不赊乃开店之人,最善于和人打交道,他又大方有钱,每到一地,总买了酒肉请镖队中人吃,一句话,救命之恩,银子不要,酒总要喝一杯的,因此和镖队混得烂熟。

  先前吴不赊担心阴风煞会追来,过两天没事,也就不想了,倒是偶尔想一下越青青姐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不过想也白想,他自己还保不住自己呢,两股气仍在肚中僵持不下,子时阳生,阳气顺行,阴气立即逆行抢道,到后背恶战一场;午后阴气转盛,阴气逆行,阳气也立马应战,又是一场恶斗。不过每次的交战都是半个时辰左右,而且除了子午二时,其他时辰并不交战——当然,若吴不赊主动运功挑衅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吴不赊每日苦忍两次,习惯了倒也能强撑下来,其他时辰和常人无异,手脚也渐渐有了力气,不过还赶不上往日。有时他自己想想,也是哭笑不得,先以为算盘打顺了,不但博了名还学了一身功夫,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学的功夫没用,还把自己弄成了个半死人,这阴阳二气相斗,世间只怕没什么大夫治得了,一直要纠缠他到老死为止了。古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说得就是他啊!

  车行七八日,这日进了山区,近午时,感觉到两气又要开战,吴不赊先到车上躺着,镖队中人都知道他子午犯病,也不在意。行出一段,进了一段夹山道,吴不赊突然听到两边山上有响动,他体内两气僵持,不能运功,但功力还在,僵持的功力也是功力,听力视力远在常人之上。两边山上人不少,十之八九是山贼,他急忙要提醒王虎山,但这要命的时候,肚中两气偏偏就开战了,吴不赊强咬牙,嘶声叫道:“王总镖头,注意山贼!”

  王虎山就在他前面一辆车上,闻言一愣,急忙往山上看去,只听“嗖”的一声,一支响箭射过来,他急忙举刀一拨,跳将起来。两边山上人影晃动,至少有四五十人,怪叫着扑下来。

  王虎山又惊又怒,他经验老到,眼见没有讲交情的可能,当机立断,喝道:“镖车不要了!陆小四,背起吴小哥,大伙儿并肩冲过山道!”他只瞟了一眼就看出山贼中没什么好手,但这里地势狭窄,山贼人又多,对己方极其不利,只要冲过夹山道,他一把刀就足可断后。

  陆小四就是吴不赊第一眼看见的年轻人,趟子手,活力十足,就是有些话多。他闻言背起吴不赊,王虎山在前,王千烈和另几名镖师分布左右,一起往前急冲。拉车的马要解下来要时间,而且在这山道上还不如人灵便,所以连马带车通通丢弃。王虎山刀势如风,接连劈翻数名山贼,但山贼人多,一拥而下,挡不住王虎山,却把其他人拦住了。尤其是陆小四,他本身功夫不怎么样,再背了个吴不赊,更是全无还手之力,只靠边上几名镖师护持。镖师要杀贼还要护人,哪里冲得动,有两名镖师先后中刀,虽无大碍,战力却又弱了两分。

  王千烈护在最后,看情形不对,狂吼一声冲上来,大刀左右翻飞,接连砍翻数人,但山贼实在太多,竟是砍不散,慌急中陆小四腿上中了一刀,一个踉跄,勉强站稳,又有几把刀劈过来。王千烈急上一步,横刀一划,将几把刀一齐挡开,挥刀开路,但陆小四伤了腿,再背了人,根本跑不动。王千烈回头照顾他时,自己背上也挨了一刀。他急怒如狂,回刀反劈,把伤他的山贼一刀两段,复回身挡开几把刀,叫道:“小四,放下人,跟我冲。”

  陆小四刚好一个踉跄,就手放开了吴不赊,吴不赊跌翻在地。陆小四略一犹豫,又有几把刀伸过来,他挡开一刀,左臂挨了一刀。另一刀却是王千烈给他挡开了,怒叫道:“快走!”

  “吴兄,对不起。”陆小四一抱拳,跟着王千烈往前冲。吴不赊肚中有如千刀在搅,挣动不得分毫,眼见山贼乌压压上来,只有闭目待死。突闻一声虎吼,四围山贼纷纷中刀,却是王虎山返身杀了回来,手一扯,把吴不赊扯起来背到了背上。眼见王虎山竟又背上了吴不赊,王千烈又急又怒,嘶叫道:“爹,你背着他,一个人都走不了。”

  “放屁!”王虎山瞋目怒吼,挥刀狂冲。但他背着人,身法可就慢了许多,而且没他开路,其他镖师也没有那么大的攻击力,眨眼又有两个镖师中刀。

  “爹!”王千烈狂叫。

  “啪!”却是王虎山伸手打了王千烈一个耳光。

  王千烈想不到爹会打他,一张脸刹那间涨得通红,猛地狂吼一声,回身杀出,一把刀上下翻飞,如疯如狂。有他这疯虎开路,众人合力,竟然冲了出去。只有最后一个镖师被山贼围住,王千烈恍似疯了,又返身杀进,将那镖师救了出来。这时他已是全身是血,一把刀更砍得坑坑洼洼,有如一把锯子。山贼眼见他如此神勇,竟是不敢再追上来。

  出了山口,王千烈忽地往地下一栽。边上镖师急忙扶他起来,发现他已经断了气,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多达数十处。

  王千烈的死,对镖队所有人都是一个重大打击。晚上宿营,王虎山一个人抱了王千烈的遗体到小溪边清洗,不要任何人帮忙。

  所有人都默默不语。吴不赊心里更像压着一座山,他起身往小溪边走,其实他也不知道该和王虎山说什么,只是心中愧疚,想要说点什么。

  远远的,吴不赊看到王虎山已洗净了王千烈的遗体,正在给他穿衣服,吴不赊到不好就这么过去了,靠树站着。王虎山给王千烈穿好了衣服,却并没有抱着过来,而是坐在儿子身边发呆,平时笔挺的身子,一夜功夫竟就驼了下去。   “孩子,爹知道你怪我,爹不该打你,是爹的错。”王虎山的声音嘶哑苍老,恍似一下子老了十年。

  王千烈的做法本身没有错,那种情形下,再背着一个人,实在不是明智的做法。牺牲一个,保存大伙儿,换成吴不赊,他也会这么做,何况吴不赊还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有些话,爹还是要跟你说。为人处事,要有始有终,要么就不伸手,但如果伸了手。就不能中途放弃。记得那一年,城里饿死了几万人,我们也只能看着,那是没有办法的事,而你救了吴小哥,遇到危难的时候却又丢弃他,这叫什么?这叫不义啊!”王虎山长叹一声。“爹知道你听不见了,听见了也没有用,但我是你爹,这为人处世的道理,做爹的,必须要说给你听。”

  吴不赊胸口如受重槌所击,一时间,竟是痴了。

  “你是个苦孩子,不到一岁就没了娘,爹又是个粗汉子,不会带人。记得你娘才死那一个多月的时候,你夜夜哭,爹想尽了办法都不行,后来学着你娘的调子唱了个摇篮曲,你竟就不哭了。爹知道,你在想你娘,是在哭你娘啊——”他的声音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突然唱起了曲子,“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糖一包,果一包,吃一包,揣一包……”

  他嘶哑的嗓音,断断续续,曲音飘过来,有一种直戳人心的悲凉。

  吴不赊泪如雨下。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4

第四章 玄天石甲  

五日后,吴不赊随着虎山镖队回到镖局,便开始给王千烈发丧。王虎山还有一个比王千烈大一岁的女儿王小玉,看到弟弟的尸体,王小玉顿时就哭昏了过去,王虎山一夜白头。

  吴不赊心中充满歉疚,王千烈先救了他,遭袭后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拖累,镖队冲出去就会容易得多,王千烈也就不会死。但他不知道该跟王虎山说什么,于是一路沉默,倒是王虎山有一次注意到了他,说不要多想,跟他没关系,还嘱咐陆小四,回局里后立刻去为吴不赊请个大夫。

  王虎山那苍老的面容,嘶哑的嗓音,让吴不赊心中阵阵酸痛,想说点什么,却是开不了口,说谢谢吗?能说谢谢吗?

  吴不赊的爹以前救过一个人,也是个行商,叫肖有根,来来去去都住平安老店。有一回他却在店里病了,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吴不赊他爹帮着请大夫,为他垫付所有食宿,还托人带信给肖家。一直过了差不多两个月,肖家才来人接他回去。肖有根走的时候,竟然没说一声谢谢。当时吴不赊有七八岁了,很生气,说这人真不懂道理,虽然把钱款结清了,好歹也照顾了他一两个月嘛,要换成其他店子,三天没钱就赶人了,还不早死了,更别说还帮他请大夫了,他却谢谢都不说一声,真是岂有此理!他爹却笑眯眯的,什么都没说。大约一年后,平安老店遭了一把火,店面烧了个精光,就剩吴不赊父子两个光杆掌柜,眼见是要讨饭了,肖有根突然赶了过来,竟然出钱在原地重建了平安老店。吴不赊目瞪口呆,但肖有根回去的时候,他爹也没有说一个谢字,吴不赊很奇怪,他爹就跟他说了一句话:大恩不言谢啊!

  大恩不言谢。王千烈救了他,王虎山为了要带上他,却使得王千烈死在了山贼手里。救命之恩,活命之恩,这个谢字,他说的出口吗?

  镖局所在地叫方城,地处通衢,人口密集。陆小四替吴不赊请来的是城中所谓的第一名医,但对吴不赊的怪病却也是束手无策。我不是本来就估计是这样的结果再有了大夫的证实,也就绝了治好的心。在虎山镖局养了五六天,他力气又足了些,只要不运功,差不多也算是个正常人了,就想告辞回东镇去。这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

  虎山镖局另外还有一路镖,由王虎山的大徒弟,同时也是他的女婿盖一仑押送。这天,盖一仑带镖队回来了,却是人人带伤。一见王虎山,盖一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王虎山神情一变:“怎么回事?镖丢了?”

  “弟子无能。”盖一仑低下头。他二十五六岁年纪,方脸,高高大大,胸膛宽得像门板,平时该是一条十分威猛的汉子,这会儿却蔫得如一只斗败的公鸡。

  连遭重击,王虎山再也撑不住,头一晕,一个踉跄,王小玉忙伸手扶住他。

  “师父!”盖一仑也跳起来要扶他。

  “你怎么这么没用?”王小玉一把打开他的手,怒视着他。

  王小玉小乔秀气,性子却十分活泼,盖一仑被她叱得涨红了脸,呐呐难言,却一眼看到了王小玉鬓间的白花,变色道:“怎么回事?”左右一看,叫道:“二弟呢?”

  “爹他们回程的时候遇到了山贼,二弟他……”王小玉眼眶一红,说不下去了。

  “二弟!”盖一仑痛叫一声,冲进了屋里,哭倒在灵前。王虎山在一边陪着,老泪纵横。王小玉说了大致经过,盖一仑奇了起来,红着眼睛叫道:“不对啊,那一带好像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

  “爹也疑惑,但这会儿没心思去查。”王小玉点点头,看看盖一仑,“你又是怎么回事?怎么丢的镖?”

  “也是碰到了山贼。”盖一仑说到这里,忽地跳了起来,“不对!我遇劫的地方,本来也是没有什么成伙的山贼的,师父这边也是。可为什么会是这样?这里面有鬼,是张威武搞的鬼!他就是要逼我们联镖!”

  “对,一定是这样!”王小玉也叫了起来。

  “住口!”王虎山低喝一声,“没有证据,不要乱说。”

  “可……”盖一仑还要争辩。

  “不要说了。”王虎山喝住他,“先说丢镖的事。镖能找回来吗?”

  “怕是不行。”盖一仑摇头道,“丢镖后弟子拜会了那一带开山立柜的老大,他们也奇怪,都说不知道是谁做的。弟子还拜托他们查了一下,一点线索也没有。”

  “那只有赔了。”王虎山颓然摇头。

  “可要赔五千辆银子啊,怎么赔得出?”王小玉急了,瞪一眼盖一仑,“你怎么就那么没用!”

  “不要怪他了。”王虎山摇头道,“把房子押了吧,应该能凑出来。”

  吴不赊没有进大厅,但以他的功力,王虎山几人的对话一字不漏全落进了他耳朵里。他心中一动,五千两银子,他倒拿得出来,不过要回去才能带来,只是若明着说,王虎山只怕是不肯要。最好的办法,是同去拿了银子来,赎出典当的房产,到时王虎山不要也得要了。沉重的歉疚感一直压着吴不赊,能多少替王虎山出点儿力,他心头也能轻松一点儿,不过镖局刚出了事,他马上开口告辞,好像有点儿开不了口,等明天再说吧。

  下午,虎山镖局却又接了支镖,五口大箱子,挂着大铜锁,货主也没说明里面是什么,只声明保价是十万两银子。这是可以的,保镖,可以看货也可以不看货,随货主的意愿,只要货主给出货的价钱,然后照镖行规矩,逢十抽一。十万两的货,一万两的保费,哪怕是空箱子,只要货主出得起一万两的保费,镖局也照保不误,当然,万一丢了镖也是照赔。

  一万两的保费,先付了五千两,到地头再付五千两。有这五千两银子,立马就能赔了盖一仑丢失的那趟镖,虎山镖局就能翻过身来。吴不赊也替王虎山高兴。

  既然事情过去了,吴不赊还是想着第二天告辞。但第二天一早,他还没开口,镖局来了个人,四十来岁,师爷模样。其实他还真是师爷,盖一仑正从屋里出来,横身一拦,道:“张师爷,你来做什么?”

  张师爷一抱拳:“鄙人奉我家总镖头之命,求见王总镖头。”

  “我爹没空。”王小玉也出来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不过若是什么联镖的屁,那就不要放了,趁早滚蛋。”

  见她如此泼辣,张师爷皱了皱眉头,却也无可奈何,不甘心地道:“听说你们昨天接了支大镖?这样的大镖要是丢了,你们虎山镖局连人带房子全卖了只怕也赔不起啊!”

  “你说什么!”盖一仑勃然大怒,冲上去就要动手。

  “师哥!”王小玉一把拉住他,盯一眼张师爷,“滚!”

  张师爷“嘿嘿”冷笑两声,拂袖而去。

  “岂有此理!简直欺人太甚。”盖一仑愤愤然怒叫,一眼看到站在门洞外的王虎山,道:“师父,那张武威也太欺负人了,见我们接了支大镖,就想来啃一口。”

  王虎山却是一脸深思之色: “我们昨天才接的镖,价值十万两的货,货主肯定不会到处宣扬,那张武威是怎么知道的?”

  “对呀!”盖一仑也叫了起来,却还没醒悟, “姓张的是怎么知道的?”

  王小玉却已经想到了,惊叫道:“这是一个套子!”

  “什么?你是说这镖是张武威下的套子?”盖一仑还有些不相信,“可他要付一万两的保费啊!他舍得花一万两银子来设套?”

  “如果我们撑过去,这一万两银子他当然是白花了,可张武威既然下套子,又怎能让我们撑过去?”王虎山哼了一声,“既然我们撑不过,那就是我们赔十万两了,赔不出,虎山镖局也就完了。”

  “这老狗好毒。”盖一仑终于明白了,暴叫道,“我去和这老狗拼了!”

  “站住!”王虎山低声怒喝,“无凭无据的,你凭什么和别人拼命?”

  盖一仑不敢动,站在那里呼呼喘气。王小玉看着王虎山道:“那怎么办?难道看着是套子还往里钻?要不我们退了这镖?”

  “退镖要赔一成的保费。”王虎山摇头,“而且这样一来,虎山镖局的牌子也就算砸了。”

  “那怎么办?”王小玉完全没了主意。

  “嘿!”盖一仑猛地一拳砸在院中的大树上,砸得树叶簌簌而落。

  王虎山想了想,道:“舍着这五千两银子不要,我去请几个老朋友。这一关,虎山镖局一定要撑过去。”这一刻,他因丧子之痛而驼下去的背,突然又挺直了。

  吴不赊站在一边,所有的话都听在耳里,虽然还有些不明白,但现在走肯定是不合适了。他转了一圈,看到陆小四,便扯他出去喝洒。

  陆小四对吴不赊的感觉比较复杂,那天听王子烈的话丢下吴不赊,他觉得有点愧疚,但后来王千烈一死,他又觉得是受了吴不赊的拖累。两种感觉凑到一起,倒不知怎么和吴不赊打交道了。吴不赊是个处世非常圆滑的人,更是会说话,扯了他出去,两杯酒下肚,一切便都说开了,随即问起张武威的事。

  方城地处通衢,商旅众多,世道又不太平,保镖业便十分兴旺。一座城里,居然有七家镖局,其中以张武威的镖局最大。张武威是个野心勃勃的人,揽去了三分之一的生意,还觉得不够,想创一个七星联盟,七家镖局联手同进同退,共同抬价。这本来是件好事,其他五家镖局也在不断都同意了,惟有王虎山坚决不同意。一回事觉得张武威为人不地道,做事不择手段,因此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合作。王虎山坚决不同意加入,其他五家镖局也就犹犹豫豫,这让张武威很恼火,曾放言要对付虎山镖局,加上这两次遭遇山贼都比较奇怪,所以猜测是张武威搞的鬼。

  说到做生意,吴不赊是成精八百年的老怪,明白前因后果,他立即肯定,这铁定是张武威弄的鬼。两次山贼劫镖,只是小教训,这次才是真正的绝户计,吴不赊只盼王虎山能请几个高手帮镖。

  傍黑时分,王虎山才回来。王小玉迎上去道:“爹,怎么样?”

  王虎山黑着一张脸,摇摇头。

  “没碰到人?”王小玉不死心,“擎天剑文叔我昨天还看见了啊!双刀吕大胖子好像是要娶第八房小妾,应该也在家啊!”

  “都在家。”王虎山嘿嘿一笑,“不过有的卧床三日了,说是只剩了一口气;有的喝醉酒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哈哈哈。”说到后来,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脸上却是一脸悲愤之色。

  “他们都被张武威收买了。”王小玉明白了,一脸涨得通红,“怎么能这样呢?姓文的上次请爹爹帮忙,爹还替他挨了一刀;姓吕的……”

  “不要说了。”王虎山低喝。

  “都是一群不讲义气的王八蛋!”盖一仑怒骂。

  “那现在怎么办?”王小玉叫道,“要不舍着退一成的镖银,退了镖。”

  “难道白赔一千两银子?”盖一仑瞪着眼问。

  “那你说怎么办?”王小玉也瞪着他,“这明摆着就是个陷阱,姓张的就是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盖一仑呼呼喘气,拳头捏得格格响,却是毫无办法。王小玉看着王虎山道:“爹!”

  “别说我们拿不出一千两银子来退镖,就算拿得出,退了镖,虎山镖局的牌子也砸了。”王虎山眼中射出锐光,“明日起镖!”

  “起镖?”王小玉惊呼一声。盖一仑和边上的镖师也全都吃惊地看着王虎山。这明摆着是个陷阱,张武威肯定安排了人手在前路劫镖,怎么还能眼睁睁往里面跳呢?

  “起镖!”王虎山重复一句,眼光坚凝如山,“大家都到厅里来,我有话说。”

  吴不赊远远地站在月洞门口,所有的话都听在耳里,他也有些吃惊。看着王虎山迈步进厅,生满白发的头微微昂着,腰板如标枪般挺得笔直,吴不赊突然明白了。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可以叫我死,但休想让我屈服。

  虎山镖局不算大,镖师、趟子手全加起来也不到二十个人,所有人都被叫进厅中。王虎山给每个镖师发了三倍薪酬,一抱拳,道:“从今夜起,虎山镖局就没有了,没有诸位相帮,虎山镖局也走不到今天,我这里多谢了。”

  王虎山的意思很明白,这趟镖是个陷阱,他要面对着陷阱跳下去,但不会拖累其他人,虎山镖局从今夜起没有了,帐也和大家结清了,他王虎山的事,从此和别人无关,无论生,还是死。

  众镖师激情汹涌,一个镖师道:“总镖头……”

  王虎山猛地举手,拦住他的话头,缓缓看向众镖师,道:“大家要还看得起我王虎山,那就什么都不要说。”

  话说到这份儿上,众镖师还能说什么?大家黯然而退,随即纷纷离开。

  在与王虎山相遇之前,吴不赊出来不知道义气是个什么东西,他眼里只有利益,心里只装着一把算盘,无论任何事,都一定要先到算盘上拨一下,有赚才做,亏本不干。但这会儿,看着一众镖师纷纷离去,他却忍不住暗骂:“都是些没义气的王八蛋!”

  吴不赊更恨自己,顺逆两气一天斗两次,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两股气的力量都在变粗增强,虽然他的身体吃了苦头,两股气却在战争中日渐强大,果然是苦练不如实战啊,如果两气不相斗,别说是二气合一,只要任一股气能顺利运转,他至少也能挤进三流高手之列。别说三流不是高手,三流玄功比二流武功还要管用得多,起码能御风而行。

  “难道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躺在床上,我不是暗暗发狠。子时到,阳气发动,他一咬牙,运起追风诀,强力助攻。在他运功催动之下,顺行的气奋力上攻,但逆行的气却也是死战不退。吴不赊不信这个邪,强忍着痛,不顾一切地催功猛冲,猛地一下大震,身子直弹起来,口喷鲜血,昏了过去。

  悠悠醒转后,吴不赊全身瘫痪欲死,肚中的情形也是一样,仍是顺逆对峙,互不相让。吴不赊彻底死了心,不知什么时候又睡了过去。

  被院中响动惊醒时,他睁开眼,天已经亮了,身上有了点儿力气。吴不赊爬起来,到外进院子里一看,盖一仑已把五口大箱子装在了一辆大车上,王小玉也换了劲装,在一边帮着绑绳子,显然也要跟去。镖若失,十万两银子,无论如何都是赔不起的,生不如死,那就父女夫妻死做一滩。

  王虎山在一边吸着一大杆烟锅,刀背在背上,转头看见吴不赊,他走过来,道:“吴小哥起来了啊?这些日子照顾不周,实在不好意思。”

  装好车,王虎山冲吴不赊一抱拳,喝声“起镖”,王小玉打开院门,却突然惊讶地叫了一声。

  院门外站着一群人,都是昨夜离开的镖师和趟子手,个个装束齐整,手执武器。王虎山跨上一步,叫道:“你们——”

  “总镖头,借你一句话。”最前面年纪最大的镖师一抱拳,“你若还看得起我们,那就什么话都不要说。”

  看着一众镖师坚定的眼神,王虎山嘴唇颤抖,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老镖师接过盖一仑手中的镖旗,高喝一声:“起镖!”众镖师齐声助威,镖车吱吱呀呀推了出去,忽听得一声叫:“等等我!”

  只见陆小四从街角飞步而来,到近前一把抢过老镖师手中的镖旗:“这可是我的活。”王虎山变了脸色,喝道:“小四!你是家中独子,还有老母要养,绝对不能去。”

  “总镖头,你看这里。”陆小四指着额头上的一个包,“这是我娘打的。昨夜我送银子回去,娘知道了原委,当头就给了我这一棍子。娘说,人无仁义,猪狗不如。这么多年来,总镖头一直关照我们,我没什么本事,总镖头却始终收留着我,让我能养家糊口。现在虎山镖局暂时有了困难,我若做缩头乌龟,娘说了,她会亲手打死我。”说到这里,脸突地一红,“而且我又后了,我媳妇昨夜跟我说,她又了身孕,总镖头昨夜又多给了那么多银子,我再也没什么可挂心的了。”

  “有种了啊,那就好!”老镖师暴喝一声,“把招子放亮了,前头趟路!”

  “好咧!”陆小四脆应一声,当先便行。镖队启动,慢慢远去,吴不赊站了好久,没力气了,又在门槛上坐下来。他手足稀软,心理却像烧开的谁,不停地翻滚。小时候读私塾,先生说过一句话: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独往也。吴不赊持之以鼻,顺口一改:利之所在,虽千万人,吾独抢也。把先生气得胡子翘到了头顶上。这么多年来,吴不赊一直这么想,也一直这么做,他人生的信条就是无利起早。但这会儿,所有的一切好像都颠倒了。

  这世间的每个人,心里一定都有一把算盘,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把所有的东西换成珠子放到算盘上,去随着利益得失而波动。在有些人心里,正义、热血、良心这些东西不能买卖。也许这样的人很少,但他们,确实这世间的脊梁。

  当黑暗笼罩一切,当厄运横来,就是这铁一样的脊梁,挺立于天地间,光芒万丈,指引着人类最后一丝良心的回归。

  吴不赊心里有一股热血在翻腾着,他只想跳起来,只想仰天狂啸,只想做点什么,但那该死的顺逆二气却死死地缠住了他,让他什么也不能做。

  午时,顺逆二气又发作了一次,恨极了吴不赊只想找把刀,一刀把自己剖开,把那两股气像揪泥鳅一样揪出来,斩成千万段。真的没有办法了吗?真的眼睁睁看着这些人去死?吴不赊平日自负智计,但这会儿绞尽脑汁,却想不出半点儿办法。

  他无意识地拿出《追风谱》,胡乱往下翻,忽然看到一段话: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生天地间,阴阳二气而已,阴阳平衡,人身之常,然时分四季,天有寒暑,人身阴阳亦因时消长,此时当行补泄之法,以合天地之理……

  这段话后面,是补阴泄阳的各种方法,其中有一法,是以金针强行压制阴气或阳气,使过强的一气不动,以补足另一气。

  看到这个法子,吴不赊眼前一亮。顺为阳,逆为阴,他体内的顺逆二气,其实就是阴阳二气,二气争锋,所以他动弹不得。但如果压制住其中一气呢?想到这里,他一颗心怦怦狂跳。忙取出银针,依照谱中所说的穴位封住膻中穴,再运起追风诀,阳气顺行,下会阴转而上命门。阳气一动,阴气立动,冲到膻中穴处被封住了,冲不上去,阳气却一口气冲上来,过百汇一泄而下,到膻中穴一阻,便往六阳经中钻过,出左手,肩上背下,最后从右腿钻回来。但到腹中时,阳气被阴气所阻,过不去了,只能在左手右脚之间来回窜动。

  阳气一能动,追风诀立即就能用了,吴不赊直跳起来,却斜斜一栽。他这才发现,自己成了偏瘫,左手右脚的气流轰隆隆运转,充盈着无边的力道。但右手左脚却和两气僵持时一样,全无力气。

  偏瘫没关系,只要追风诀能用。吴不赊试着摄了一下风,一股风急掠而来,只是有些往左偏。得,风也成偏瘫了,他也不管,偏瘫的风总比无风好。不过有个烦人的地方,就是追风步不能用,成了单脚跳。他御风而起,一只脚在半空中乱跳,像个跳大神的神棍。左手使追风剑也不习惯,但再不习惯,哪怕是乱刺,灌注了玄功的剑招也不是一般人招架得住的。

  吴不赊现在等于是半个人,但这是拥有玄功道术的半个人,再不是先前的半死人。半死人只能看着王虎山一行人等死,拥有玄功道术的半个人却能助他们一臂之力。如果张武威找来劫道的人只是普通山贼的话,半个人都不用,半只手就够了。

  不过吴不赊没兴奋多久,被封住的阴气不肯罢休,在膻中穴处越聚越多,膻中穴鼓出老大的一团。吴不赊大约坚持了一刻钟的样子,如果再坚持下去的,不拔针让阴气上行,他怀疑引起会在膻中穴处爆炸。不过既然可以封阴气行阳气,同样也可以封阳气行阴气啊!吴不赊再用一支银针,反手封住后背大椎穴,截断顺行的阳气,左手右脚处的阳气如五根之水,断流立枯。然后拔出膻中穴的银针,阴气一畅,急速上行,到后背大椎穴处受阻,便往右手阴经中钻去,最后从左脚回到腹中,却被阳气所阻,于是吴不赊又变成了偏瘫。可惜这会儿瘫的是左手右脚,阴风诀能用,左脚跳,但右手剑却方便多了,不过也只能撑一刻钟左右。

  左一刻钟,右一刻钟,左右交换,每次半个人值班,吴不赊自己想想也觉好笑。拔了针,两气又在腹中僵持起来,又成了半死人,吴不赊却已信心十足。他出了门,到街上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剑,估计张武威再猖狂,也不会在方城边上劫镖,那就不用着急。吴不赊便又回到镖局中来,天黑以后,用银针封住膻中穴,单脚跳起,沿官道御风而行。

  镖队一般行得不快,一天的脚程,不过百八十里,而吴不赊体内两气在恶斗了这些日子后,功力大大增强,御风而行的速度自也快了些。吴不赊在空中换了一次针,也就是将近两刻钟的样子,便在路边一间旅店的院子里,看到了虎山镖局的镖旗。

  吴不赊心下寻思:“我要是这么进去,说要跟着镖队走,王总镖头肯定要劝阻,有些事又不好说,不如悄悄跟着。”

  他打定主意,便不进去,索性前行一段,在路边看到一只兔子,顺手抓了。别看他单脚跳,四脚兔子还真跑不过他,把那兔子郁闷得想一头撞死。随后吴不赊在林子里生起火来,烤了兔子,饱餐一顿,倒头就睡,也懒得练功。他不用练啊,子午两时,两气自己发动,自己恶斗,功力就在恶斗中自然增长了,虽然身体吃了苦头,但也得到了好处。

  天明不久,镖队过来了。吴不赊也不出去,等镖队过去,才远远地在后面跟着。他现在的听力,可以远及数里之外,落后一里有余,前面的动静尽在耳中。

  就这么走了几天,渐入山区,屋宇渐稀,行旅也少了起来。这天晌午,前行的镖队突然停了。吴不赊心中一凝,急忙以针封住膻中穴,御风前掠,赶上镖队,钻进旁边林子里探头看去。

  镖队前面,大路中间,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盘膝而坐。这汉子个子不高,身子横壮,圆鼓鼓一张脸,坐在那里像个石墩,但两眼开合之际精光四射。吴不赊远远看到这汉子的目光,心中一凛:“张武威竟然请来了玄功高手对付虎山镖局!”

  遇上劫道的,镖局中人一般先有一番场面话,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但虎山镖局这一次的镖明显就是张武威的套,这中年汉子身怀玄功而学人劫镖,来历也不言自明,场面话就不必说了。王虎山一抱拳:“请问阁下是何方高人,也好让王某知道,虎山镖局是亡在谁的手里。”

  中年汉子扫他一眼,哼了一声:“不必废话,镖留下,人滚!”

  很显然,劫镖对他来说不是件很光彩的事情,他不愿留名。

  “贼子休要猖狂,看刀!”盖一仑暴怒,纵步上前,搂头一刀劈下。

  “小心!”王虎山低喝一声。声未落,中年汉子身子忽地蹿起,“叮”的医生脆响,盖一仑下劈的刀猛然侧飞,一只铁锤同时出现在他头顶,猛砸他顶心。

  中年汉子这一锤实在太快,盖一仑根本来不及躲,眼看一锤之下就要脑袋开花,他的身子却突然斜里飞了开去。原来是王虎山飞起一脚踢在他跨上,把他踢了出去。

  王虎山一脚踢飞盖一仑,手中刀同时猛劈。这时看清了中年汉子手中的兵器,除了右手的锤,左手中还有一把钢杆,那架势,活像个石匠。

  中年汉子一锤打空,大怒,左手钢杆一横,架开王虎山的大刀,右手锤迎头砸来。王虎山刀法可是老到多了,一刀无功,斜身错步,反削中年汉子手腕。被踢了一跟斗的盖一仑这时也翻身爬起,怒吼一声,挥刀猛劈。他刀法不如王虎山老练,但力大招沉,翁婿两人的两把刀踢着中年汉子左右翻飞,中年汉子全不放在眼里,左轩右锤,以一对二,反而攻多守少。

  “大家并肩子齐上!”王小玉一声尖叫,众镖师一齐冲了上去。

  “叮叮”两声,中年汉子架开王虎山翁婿的双刀,突地往后一纵,纵身跳到路边一堆山石上,斜眼看着王虎山一群人,冷哼一声道:“既然想死,那就成全你们。”脚在地下一跺,厉声喝道,“玄天石甲!”

  随着他一跺一喝,那一堆山石突地飞了起来,附在了中年汉子身上。中年汉子立刻成了一个石人,整个身子、头脸、四肢完全被山石罩盖,再无一点肌肤在外面,惟有两线眼光从石头缝里射出来。

  中年汉子本来矮矮墩墩,披了一身石头后,立时就成了一个巨人,比盖一仑还要高出一头,披满山石的手脚更是粗如水桶,而他的两只拳头则根本就是两块大山石,每块至少有上百斤重。

  “石敢当!”王虎山和吴不赊几乎同时惊呼出声。

  石敢当本来是个石匠,一日开山破石,偶尔撞进一个山洞里,得了一册名为《玄天石甲》的道术秘谱,照谱修习,竟练成了谱上的玄功玄天石甲。玄天石甲传说为兵家秘术,披石为甲,敌不能伤,力大无穷,挡着披靡。这门秘术在江湖上十分罕见,会的好像就只石敢当一个,所以石敢当一施展,王虎山和吴不赊就都认了出来。

  一见石敢当突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石人,一众镖师也齐齐惊呼出声。石敢当森然一笑,迈步向镖师群冲去,声音从石板后面传出来,嗡嗡的震人耳膜。

  石敢当披这一身石甲少说也有两三千斤,移动速度自然不快,但他离王虎山等人本来就近,巨大的步子迈动,几步就到了,石臂横扫,“叮叮当当”一阵响,刀剑乱飞,众镖师踉跄后退,有的直接被他扫翻在地。

  王虎山一刀劈在石敢当左臂上,恰就如劈在山石上,除了自己震痛的手臂,就只见一串火星乱溅。对石敢当却一点影响也没有,他不闪不避,一臂横扫过来。王虎山知道硬挡不得,急叫道:“大伙儿退,和他游斗!”反手揪起一个被扫倒的镖师,飞身后退。石敢当这玄天石甲刀枪不入,但披着一身石头过于笨重,王虎山看到了这一点,想到了和石敢当游斗的法子。任何道术玄功施展起来都是需要消耗功力的,石敢当披着几千斤石甲,不可能撑得太久。

  吴不赊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不过他眼光一转,却暗叫一声“不好”。

  王虎山和石敢当游斗,石敢当身法笨重,赶不上王虎山,再刀枪不入再力大无穷也没有用,但王虎山有个死穴,就是他的镖车。石敢当一见王虎山等不敢冲上来,立即明白了他的心思,便“嘿嘿”一笑,不再追杀众镖师,径直向镖车冲去。

  王虎山正庆幸得计,突见石敢当冲向镖车,立时脸色大变。石敢当砸不住他,但能砸到镖车啊!只要砸烂了几口大箱子,他这镖也就完了,石敢当根本不必再追杀他们,只要拍拍屁股走人,虎山镖局照旧完蛋。王虎山惊怒交集,急叫:“快推走镖车!”

  众镖师先前一拥而上围攻石敢当,镖车这边没人,这会儿想要推车,哪里来得及。王虎山一咬牙,狂吼一声:“我跟你拼了!”当头拦住,照着石敢当胸口就是一刀。石敢当不闪不避,硬挨了他一刀,一臂横扫,王虎山避无可避,横刀奋力一格,火光飞溅中,大刀断作两截,飞上半空,王虎山虎口震裂,踉跄后退。石敢当更不容情,迈上一步,巨大的石臂兜头一臂砸下来。

  “爹!”

  “师父!”

  王小玉和盖一仑齐声惊叫,却是救援不及,而王虎山退得两步,身子已靠到镖车上,即便他闪开,石敢当一臂砸烂镖车,他也是个死。左右是死,不如不躲,王虎山怒目圆睁,死盯着石敢当。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5

第五章 风虎


  眼见石敢当一臂就要将王虎山连人带车砸得稀烂,吴不赊到了。这时他已将银针插在了后背大椎穴上,左脚御风,如风而至,一脚狠狠地踹在石敢当的面门上。

  如果吴不赊这一脚是踹在石敢当的胸膛上,石敢当摆好了架子,吴不赊未必踹得动他。但吴不赊是什么人?奸商啊,奸商审时度势的眼光绝对是第一流的。吴不赊早就看出,眼睛是石敢当身上惟一的弱点,虽然有石板拦着,一脚踹上去,踹不退他也能吓退他。

  果然,这一脚踹上去,石敢当眼前一黑,两眼不能视物。他头一震,慌忙后退,伸臂在眼前一格,能看见东西了。不过此时他离着镖车已有数步的距离,车前更挡着一个人,他当然能猜到就是刚才踹他那一脚的人。方才的掠风声鹤那一脚的力度让他知道,吴不赊同样是玄功高手,不能小视。他将吴不赊上下一打量,喝到:“你是什么人,敢横里架梁?”

  “吴不赊。”吴不赊一抱拳,“江湖人称,那个,嘿嘿,哈哈……”为什么突然“嘿嘿哈哈”呢?他这是头一次在江湖中扬名立万,自然要有个外号,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吴不赊做生意,一时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往往就是“今天天气哈哈哈”这样遮掩一下,石敢当却哪里知道,眼见吴不赊哼哼哈哈,还以为他念什么玄功秘术咒语呢,凝神戒备,两眼从石板里死盯着他,一眨都不敢眨。

  王虎山一眼看到吴不赊,还有些怀疑,以为自己眼花了。吴不赊天天半死人一个,怎么突然间会飞了?他试着叫了一声:“吴小哥!”

  吴不赊却不像石敢当那么紧张,玄天石甲太笨重,根本不可能有突然袭击的事发生,他扭头对王虎山道:“总镖头,你叫他们把镖车推开一点,这石头怪交给我。”

  “吴小哥,真的是你!”看清吴不赊的脸,王虎山不再怀疑,一时惊喜不定,眼光十分复杂。

  吴不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也看遍各种各样的人心,自然知道王虎山这会儿在想什么:吴不赊既然身怀玄功秘术,上次遭遇山贼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稍稍露一手呢?若说上次是玄功尽失,可这次为什么又可以出手了呢?镖车动身前,他还是个半死人啊!

  吴不赊也没法解释,只是微笑点头:“是我,总镖头,你到一边歇一下,这石头怪交给我好了。”

  他不解释,但转身之际,王虎山却留意到了他隔衣插在大椎穴上的银针,恍然就明白了,叫道:“多加小心!”让人推开镖车,自己也推开去。

  “吴不赊?”石敢当嘴里念叨。

  “怎么,没听说过?”吴不赊斜眼看着他,话中大有挑衅的味道。

  石敢当的玄天石甲笨重,最怕对上那种手脚滑溜的,而刚才吴不赊那一脚如风而来,力道虽然不是太大,速度却着实不慢。石敢当本来有三分忌惮,还想着能不能套套交情,如果吴不赊能不插手,那是最好,但吴不赊这话太不中听,他可就恼了,哼一声道:“是没听说过,怎么着?”

  这也是挑衅了。一般人的反应,必然是“哇呀呀”一声叫,冲上来就动手,石敢当都做好准备了。吴不赊却是哈哈大笑:“没听说过就对了。”

  “什么意思?”石敢当不明白了。

  “没什么意思。”吴不赊笑眯眯的,他第一次闯江湖,石敢当若听说过才有鬼呢,道:“敝人外号概不赊账。”

  “概不赊账?”石敢当还是摇摇头,“没听说过。”

  “又对了,奖包子一个。”吴不赊大笑。

  “臭小子,敢消遣你大爷。”石敢当以为吴不赊逗他玩,大怒,往前一跨,一臂横扫过来,劲风鸣鸣,刺人耳膜。

  吴不赊不敢横剑去格,这一扫少也有千斤之力,拿剑去格,只怕剑两人三截,剑毁人亡。吴不赊单脚御风,轻轻飘开,一剑疾刺石敢当的眼睛。石敢当惟一的弱点就是眼睛,他伸手一推,胸前一块石头稍稍移一下就遮了个严严实实,吴不赊疾若星火的一剑只刺出三五点火星。石敢当一拳砸过来,吴不赊单脚再飘。

  石敢当全身刀枪不入,惟一的眼缝又遮护严实,吴不赊一手追风剑虽然千变万化,但老虎咬天,无处下口。摄风术也用不上,他射来的风,最多能吹起一股尘土,想把石敢当这千斤石怪掀翻是不可能的。凝风成风刀风剑风龙风虎?也没用啊,真正的青钢剑都刺不穿石敢当的玄天石甲,风刀风剑刺得穿?风龙风虎又何处下口?除非练成风雷箭,风中起雷,否则一般的风,再千变万化也没用,力道太弱。

  无论武功还是道术,吴不赊拿石敢当可说是完全没有办法,但吴不赊不着急,他伤不了石敢当,可石敢当想伤着他也难。他围着石敢当飞速地转,整个人就像一股旋风,当然,这风有点不雅观,是股跛子风,因为它是单脚跳。不过跛子风无所谓,管用就行,石敢当身披数千斤石甲,就不信他不耗力,撑得过一个时辰还撑得两个时辰啊?吴不赊打定主意,只要和他游斗,石敢当就会自己累死。

  吴不赊奸,石敢当也不傻,早看破了吴不赊的心思。他也改了战法,不再理睬吴不赊,却向镖车冲过去,吴不赊若拦,无异螳臂当车,横扫就是;吴不赊在一边勾引骚扰,石敢当干脆不理睬,除了眼缝,全身上下,任你剑刺也好脚踹也好,就当搔痒了。

  石敢当的目的本来就是镖车,毁了镖车就是他赢。吴不赊急了,叫道:“把镖车远远推开。”

  王虎山忙着指挥一干镖师推车,吴不赊“嘿嘿”笑,石敢当笨得像石滚,绝对追不上镖车,但下一刻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石敢当也在笑——一边笑一边长个子!原来石敢当把身上一些重叠的石甲往下移,一块一块接在脚下,石头接石头,接成两只长石脚,身高突然就在长高了一倍不止。吴不赊本来就比石敢当高一头,这会儿却连石敢当的屁股都够不着了,这么两条大长石腿迈出去,一步当平常人七八步,“噌噌噌”,几步就追上了镖车。

  吴不赊想不到石敢当还有这么一招,又惊又怒。他在前面拦不住,一眼瞅见石敢当下面接的两只石脚细细长长的,立刻就有了主意,蹿到路边林子里,一件削下一棵碗口粗大的树,再去了头,剩下约莫丈许来长的一根大棒,一手夹住就来砸石敢当的细长脚。石敢当没防备,被他一棒砸上去,还真把左脚下面的石块给砸掉了。石敢当一斜,差点栽倒,忙运功又把石头接上,顿时恼了,怒哼一声,把臂上重叠的石块接到手上,刹那间接出两只长石手。吴不赊再抱着树棒砸腿,他长臂迎着树棒就扫了过去。

  两下相交,“嘭”的一声,吴不赊连人带棒往后倒飞,棒上冲来的力道,少说也有千斤,震得他双手发麻,松手丢开了木棒不过石敢当的石手臂也被砸断了,石块乱飞,但石敢当运功一吸,仿佛磁铁吸铁块一样,石头又一块一块地被吸了起来,眨眼又接成了一只长石臂,向吴不赊砸过来。吴不赊慌忙单脚后飘,木棒也不敢捡了。

  吴不赊后退,石敢当就拿他无可奈何了,随即“哈哈”一笑,直冲向镖车。他长脚急迈,两只长手臂还像船桨划水一样前后划动,护住两条长腿,劲风呼呼。吴不赊即便想再抱着树干去砸,也会被石敢当的长手划开,砸不着他的腿。

  “这石头怪,说他笨,他倒还笨成精了。”吴不赊暗骂,脑子乱转,忽然想到一法,把地下的黄土撮起一堆,喝一声:“风来!”

  一股风应声而起。吴不赊这次用了全力,这股风可不小,吴不赊使一个旋风法,那风卷起地下尘土,“呜呜”卷向石敢当,在石敢当周身凝成一个数丈方圆的风场,连尘带土,声势倒也颇为惊人。吴不赊并不想靠这股风刮倒石敢当或借吹起的尘土打伤他,那也太天真了,只要能够遮住石敢当的视线,让石敢当看不清路,找不到镖车,就算成功。

  可惜他还是失算了,石敢当伸出手臂在眼前一拦,遮住眼前的风沙,眼光还是可以从石缝里看出来。刮起的风沙虽然连尘带土,视线不明,但还远不到让石敢当看不清路的地步,他只略略一停,仍旧疾步追过去。

  王虎山护在镖车前面,眼见吴不赊使尽玄功,始终无法拦住石敢当,顿时嗔目怒道:“我跟你拼了!”飞身纵起,一刀狂劈石敢当的胸膛。

  “找死!”石敢当暴喝一声,迎着王虎山在半空的身子一臂横扫。王虎山不会玄功不能飞,身在半空,无法闪避,要是被扫上了,只怕五脏六腑都会被砸碎。

  吴不赊没想到王虎山如此冒险,大吃一惊,忙收功散风,御风急掠过去,要把握好是扯开。

  石敢当矮矮墩墩,其实极富心计,他砸王虎山这一臂,乃是一箭双雕之计,明砸王虎山,暗自瞄的是吴不赊。吴不赊一掠而至,正中他下怀,挡在眼前的右拳早已畜好了力,霍地一拳就砸了过去,拳头所击,正是吴不赊飞来的路线。

  此时千钧一发,吴不赊若救王虎山,必定撞到石敢当的拳头上,而若不救王虎山,石敢当横砸的左臂必定要叫王虎山身死骨裂。

  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犹豫,这是他奸商的本质,利益得失总要打一下算盘,但脑中突然闪过王虎山苍老的脸,还有那嘶哑的声音说的那句话:“这叫不义啊!”

  热血猛然冲上头顶.吴不赊一声狂叫,右脚急蹬,身子同时一斜。他这时已将银针插在了胸前膻中穴处,能动的是左手右脚,所以用右脚蹬王虎山,这一脚把王虎山直蹬下去,堪堪闪过石敢当的左臂,但他自己却没能闪过石敢当的拳头,这一拳正中他前胸,刚好打在银针上。因为吴不赊身子是斜着的,石敢当拳头先碰着银针,把银针打了出来,才又猛力砸在吴不赊膻中穴上,把吴不赊的身子打得直飞出十余丈外.半空中鲜血狂喷。

  膻中穴是人身十大重穴之一,石敢当这一拳满蓄劲力,又何止千斤,照理说,着了这一拳,吴不赊功力即便再强一倍,也是有死无生。但这世界上的事,就是那么巧,吴不赊身上逆行的气流被他以银针封在膻中穴处,便如一道坝,蓄了一坝水,石敢当的拳头先砸出银针,等于砸开了坝堤,一坝的水狂泻而出。这股力量可不是一般得大,如果说吴不赊体内气流在经脉中正常的冲击量是一百斤,那么这股积蓄已久的气流的冲击量至少是它的五倍以上,这股狂冲而出的气流刚好撞上石敢当的拳头,可就抵消了很大一部分拳劲。吴不赊虽然一飞十余丈,更是口喷鲜血,其实内伤不是太重,而外伤倒是不轻,整个前胸一片青紫,一个多月都没能完全消除。

  但最巧的不在这里,最巧的是,吴不赊体内狂冲而上的气流,在石敢当千斤拳劲的轰击下加速上冲,竟然一下子撞开了挡在上面的顺行气流,破关而上。关卡既破,随即直上重楼,终于百川归海;而逆行的气流一过,不再在前面挡路,顺行的气流也一泻而下,两股气流一顺一逆,竟是同时运行起来,很有点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味道。

  人身经络,有如江河,一江春水向东流,很正常,若偶尔因为地势的原因一江春水向西流,那也行。但如果同一条江里面,左边的水向东流,右边的水向西流,或者上面的水向东流,下面的水向西流,那算什么?

  吴不赊体内,现在就是这样。他身体“扑通”摔在地上,直挺挺躺在那里发呆,不是摔晕了,两气流动,他脑子出奇得清醒,他是傻了。

  两股气,一顺一逆,各走各路,再不相斗,偶尔碰头,也是相安无事。先前的俩冤家,成了俩亲家,甭提多客气。而顺着两气的流动,经脉的畅通,他全身充盈着无穷的力量,不过永远是一阴一阳,阴气到左手的时候,阳气到了右手,阴气到右脚的时候,阳气到了左脚,一冷一热,一柔一刚,极其怪异。

  “一条经络里面,怎么可以同时运行顺逆两股气呢?走火入魔了?可又不像,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不赊完全不明白。

  “吴小哥,吴小哥!”王虎山连滚带爬扑过来,他以为吴不赊被石敢当一拳打死了。别怪他误会,吴不赊被打得一飞十余丈,口喷鲜血,然后四仰八叉一动不动,那不是死了吗?可王虎山到面前一看,不对,吴不赊大张着眼睛一脸诡异,好像看见了极古怪的东西。王虎山奇怪了,顺着吴不赊眼光也往天上看,难道天上有仙女?没有,就见一只大山雀飞过,嘴里还叼着一条毛毛虫。那条毛毛虫好像很肥的样子,但肥毛毛虫很奇怪吗?

  “莫非是被打傻了?”王虎山心中嘀咕,叫道:“吴小哥,你没事吧?吴小哥?”

  “住脚!”吴不赊忽地一声狂叫,一闪不见。王虎山倒是一愣:“住脚?别人都是说住手、住口,啊呀,看来真傻了。”

  不过他这个念头只闪了一下,立刻就明白了,原来石敢当已追上镖车,正抬起一只脚,朝着镖车狠狠地踩下去。只要踩烂了五口大箱子,哪怕箱子中什么也没有,就是五口空箱子,虎山镖局这十万两银子也赔定了。

  千钧一发之际,吴不赊到了。他是横飞过来的,双手猛推石敢当高抬在半空的脚,推得石敢当连脚带人打了半个旋转,差不多是背对着吴不赊了。本来,除了眼缝,吴不赊对石敢当身上的任何地方都毫无办法,但过一次他好像着魔了,竟然双掌齐出,一上一下,同时打在石敢当后心上。

  石敢当后心由六块石板组成的石甲,防护得密不透风,吴不赊双掌打在两块石板上,左掌打中的石板寸寸碎裂,裂为七八块。可是四五寸厚的青石板啊,而且圆圆滚滚的。若换在以前,吴不赊就拿一个大铁锤,尽力砸十锤,也未必有这种效果,而如今这一掌,掌力之强,他自己都难以相信。不过右手那一掌就没有这样的威势了,一掌打过,青石板上灰都没掉一点。

  不明白的人,看到的就是这样,左掌强而右掌弱,只有两个人知道不是这样,一个是吴不赊,另一个是石敢当。

  吴不赊的左掌虽然碎碑裂石威猛无俦,但劲在外面,这一掌其实只是打碎了那块青石板,对石敢当的身体毫无伤害;右掌却不同,打出的是阴劲,劲在里面,透板而入,外面的青石板灰都没掉一粒,里而的身体却结结实实挨了一下。石敢当后心一痛,如刀刺入,身子往前一栽,一口鲜血喷出,身上的石头纷纷落地,竟是再也披不起石甲,露出了里面的身子。他在地下打了一个滚,忽地一纵,狂掠出去。

  吴不赊双掌打出前,只觉得体内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不由自主地就要发泄出去,但能一掌打得石敢当喷血,还从石乌龟壳里钻出来,他事先却完全没有料到。因此石敢当抖落石甲,他还在发呆,不知乌龟出壳算什么绝招。到石敢当喷血飞掠,他这才明自,看看自己手掌,怪叫一声,展开追风步,御风急赶。这一起步才叫有趣,左脚迈出是阳,右脚迈出是阴,到左脚再迈出时,阳己转阴。吴不赊猝不及防,自己差点栽个跟斗,百忙中一个旋身才换过力来。阴阳却没法固定,这俩家伙自己飞跑,吴不赊一点办法也没有,只有用先前的老法子,一步一旋,却是迅疾绝伦,石敢当虽然起步在先,被他吴不赊几个旋子就追上了。

  石敢当一听后面风声紧骤,越追越近,又惊又怒又怕,见路边山石片片,双手一吸,各吸了一块山石在手里,霍地回身,右手一扬,一石射出。这是玄天石甲中的飞石秘法,和一般的暗器不同,速度既快,力道又大,百余丈距离,一闪即至,军中强弩也不过如此。

  石敢当对自己的飞石颇有几分自信,吴不赊也确实没有料到石敢当还有这样一手绝招,全无防备。可以说,如果他是笔直追过来的,不说挨上一石头,至少也会吃一惊,或闪或避。他一停步,石敢当又可以跑出一段了。但吴不赊体内疯狂乱跑的阴阳二气帮了他的忙,他的身体顺着阴阳二气的规律在转,石敢当发石时,他是面对着石敢当的,但石到中途,吴不赊一个旋子,身体划一个弧线,早已不在原来的地方了。

  石敢当手中两块石头,一石不中,第二块石头再次飞射,吴不赊便又近了许多,已不过三四十丈,石头打过去更快。但石头再快也没有吴不赊旋得快,石到中途,吴不赊又已旋开。

  石敢当惊怒交集,双手急吸,再吸了两块石头在手里,却停手不射,也不动。他知道自己跑不了,只是狼一样盯着吴不赊。

  他不跑了,吴不赊当然也要停下来。步子停了,两股气却跑疯了,一时停不下来,在原地连转了四五个圈子,踉踉跄跄,跌跌撞撞,生似午夜归家的醉鬼。

  石敢当死死地盯着吴不赊,因为吴不赊一路是转着来的,他以为是一种独门身法,眼见吴不赊在原地转个不停,跌跌撞撞的,他还生怕吴不赊是诱敌,不但不敢出手,反而小心防备。他若知道真相,只怕要后悔得吐血。

  吴不赊好不容易停下来,头昏脑涨,这么一路急旋下来,他能不晕吗?他连忙运气,二气各运转一周天,这才清醒。眼见石敢当双手各吸一石,身边还有一堆石头,他也心中暗凛,刚才两飞石被他阴差阳错地躲过去,但那种声势也着实让人心惊,真若隔近了被石敢当飞石连射,还真是不好挡。吴不赊脸上当然不露出来,斜眼瞟着石敢当,“嘿嘿”一笑:“石老板,做生意讲究有来有往,你这么招呼也不打拔脚就走,不太地道吧?”

  吴不赊忌惮石敢当的飞石,石敢当却是有苦自知,他这飞石之法,不是暗器,是一种道术,把十余斤的石头打到百丈开外,而且要达到类似于强弩的速度,所消耗的功力非常惊人,尤其在受伤之后,根本撑不下去。这也是石敢当与打了两石便不再打的原因,再打两块石头,伤势就压不住了,非吐血不可。见吴不赊不动手而是出声责问,他心中倒暗松了口气,一面暗调呼吸疗伤,一面冷笑道:“如此,倒是我石某人的错了?石某这里道歉,却不知吴……吴老板还有什么指教?”

  吴小赊叫人老板,那是习惯,石敢当嘴里叫老板,可就有说不出的别扭,心下暗道:“这小子莫名其妙,江湖上从来没听说过,突然钻出来,功夫怪,身法怪,和人打招呼还怪。”

  “指教不敢。”吴不赊“嘿嘿”一笑,“石老板身怀玄功石甲秘技,乃是江湖中声明赫赫的高手,居然来劫镖,难道不让人奇怪吗?总得有个说法吧?”

  石敢当在江湖上的名头虽然不如飘风子响亮,可也不小,居然学山贼劫镖,确实有点儿失身份。听吴不赊一问,石敢当老脸一红,道:“明人不说暗话,石某不是来劫漂的,是受人所托来毁镖的。”

  “我说呢,”吴不赊点头,“以石老板的身份,怎么着也不会来劫-支小镖的。却不知是受何人所托啊?”

  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事情没办成也算了,再把托付的人也招出来,似乎是有点儿不地道。但石敢当冷眼看吴不赊的事情,估摸着若不把事主说出来,吴不赊必不肯甘休,而他胸中气血翻腾,伤势越来越难以压制,两相权衡,还是自己性命要紧,道;“这也不是什么说不得的,托我的是武威镖局的,总镖头张武威。其实张总镖头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几家联镖,共同抬价而己,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既然虎山镖局实在不愿意,吴老板又出了手,那我石某人也不必在中间掺和了。告辞!”他一抱拳,回身就走,但两耳凝神,暗听风声,若吴不赊还敢追来,他便要拼着伤势加重的风险,以双石连发之术,竭力一搏。

  吴不赊追上来的目地,不是要留下石敢当,主要是想确定这背后的主使。王千烈受他拖累而死,问清主使才好报仇。当然,如果石敢当是块肉,锅里煮得烂烂的,顺口也就吃了;但拎着两块石头的石敢当明显是块骨头,那就算了,狗才爱啃骨头,奸商只喜欢吃肉。看着石敢当溜走,他还抱拳笑道:“石老板好走!以后有生意还望照顾敝店,老宾主,八折优惠啊!”

  这是他的惯话,却把石敢当郁闷得要死:当我什么人啊?

  吴不赊回来,把石敢当是受张武威指使的话说了,众镖师纷纷怒骂。王虎山又连声道谢,吴不赊忙摇手道:“上次若不是少镖头相救,我早没命了,可惜我当时受了奸人算计,以致拖累了少镖头。不过既然是张武威指使的,一命偿一命,少镖头的仇,我必定要报。”

  随后镖队收拾起行。镖还是要走,镖不送到地头,银子还是要赔的,吴不赊当然一路随行。

  打了一场,错过了宿头,晚间便在路边宿营。众人睡下,吴不赊一个人摸了出来,身上阴阳二气太怪,要弄清楚才行。剑和掌好说,出掌,一阴一阳,出剑,时阴时阳,这反而是好事,阴阳不定,更具奇效。但追风步这么阴阳不定就不行了,这么打着旋子赶路,半天路赶下来,五脏六腑非翻过来不可。

  吴不赊试着配合步子调气,一步阴,一步阳,身子打旋是因为两气互相赶着转,这是一害,但反过来也是一利。用滑步,当后面一股气急催上来时,身子斜滑出去,不但消了旋劲,反而借力前滑,身法又能快上一截,最重要的是省力,前步与后步之间根本不需提气,两气自动运转,他只要跟着前滑就是。不过不是笔直地往前滑,而是划弧,左一滑右一滑,像水里游动的蛇,既快又漂亮。

  用这样的步法,再配上阴阳不定的剑法、掌法,威力倍增,吴不赊大是开心。

  解决了步法问题,吴不赊想到了摄风术。想想有些头痛,一动追风诀,阳气顺行,阴气立时发动逆行,这样还能召来风吗?就算召得来,御使得动吗?一顺一逆,就好像同时下两个相反的命令,来,去,恐怕风要疯了。

  吴不赊心中忐忑,试着一运追风诀,阳气发动,还好,风是给召来了,但阴气同时发动,可就出怪了。那风给追风诀召来,本来只是在吴不赊而前盘旋,阴气一动,那风突地一紧,猛然旋转起来,更发出暴怒的咆哮,恍似一只突然跌入陷阱的猛虎。

  好好的风突然发狂,倒把吴不赊吓一大跳,细细一察,他明白了,原来那风同时被阴阳二气所摄,一股风在内里形成了两种力量,两力互较,相持不下,便旋转起来。本来无论是追风诀还是阴风诀,召来的风都是散的,这会儿在里面形成两股风互相争持旋转,就如两股麻绳,越缠越紧,散的风突然就拧紧了。俗话说五根指头要拧成拳头才有力量,风也一样,散的风,只能掀起尘土,但这一拧紧,力道可就成倍往上翻,同样一股风,突然之间就具备了惊人的力量。

  吴不赊明白了原委,还有些不信,见前而横着一块山石,约有百来斤,本来他召来的风,不过能吹去石头上的尘土,最多再把石头边的小树吹弯了腰,若说吹起石头,那是做梦了。这会儿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那风摄过去,那风咆哮着,猛然撞在山石上,竟把山石一下子翻了起来。

  吴不赊狂喜,索性全力运功,召来的风又强三分,剧烈的咆哮声震耳欲聋。吴不赊再向那山石一指,那风便如猛虎扑羊,狂哮着扑过去,竟把那山石卷了起来,扔出七八丈远。

  “发财了!发财了!”吴不赊目瞪口呆,一时间喜得手舞足蹈。

  先前和石敢当放对,吴不赊最恨的就是摄风术全然无用,功力太低,摄来的风,面对石敢当的石甲,吹不动,刮不痛,自己耗力,人家歇凉,真真气死,但如果是这样的风,打在石敢当身上,那就有威力了。

  这会儿刚好刮起一阵夜风,掠过林梢,如无行的浪子,吹着轻浮的口哨。吴不赊急忙运功抓住一股,阴阳互拧,轻浮的浪子立即变脸成为暴虐的恶棍。吴不赊看准边上一棵大树,约有两三丈高,腰围有大海碗粗细,便向树身一指,那风一纵过去,“轰”的一下撞在树干上,“喀嚓”一声,那树拦腰折断,轰然倒地。

  “风虎云龙,摧屋倒树。”吴不赊喃喃念叨,猛地狂跳起来,“师父,我练成了一股怪风,真的就像一只虎,风虎啊!”怪笑声惊起一群夜鸟。被惊起的鸟儿大发牢骚,鸟言鸟语,把这不讲公德的奸商狠狠地鄙视了一通。

  原以为被阴风煞害惨了,谁知因祸得福,吴不赊兴奋得一夜没睡,把风虎呼来叱去,直折腾到天明。一林子树被他弄得乱七八糟,自己也折腾了个半死,回到宿处时,走路都有点跌跌撞撞了,更别说摄风。但他坐息半个时辰,两气运转,到王虎山叫他吃早饭时,便又神采奕奕了。当然,腹中还有些空,功力耗损实在太厉害,这么坐一下可补不回来。随后数日,每到夜间,吴不赊便出来练功,先把追风剑、追风手配合着追风步练几遍,然后再练摄风术。他把自己练出的怪风命名为风虎,揣摸精熟,威力日盛:最初要借自然风才能撞断大树,到后来不借自然风,就是摄来的风,也能有相当大的威力,不说海碗粗的树,茶杯粗的树是一撞两断;若是普通的壮汉,一风虎扑在胸口,绝对有死无生,即便是石敢当那一身石甲,当胸撞上一下,也要叫声痛。

  “我这风虎和风雷箭比,也不会差太远吧?”吴不赊得意洋洋。他心里当然知道,风虎不可能比得上风雷箭,风雷箭风中起雷,凝风成箭,那是多大的威力,岂是风虎能比的。不过吹牛不上税,不吹白不吹。

  后面的行程,风平浪静,毛贼都没见一个,到地头,交了镖,拿了剩下的五千两银子。吴不赊先前还以为张武威想赖,既然没赖,怕是日后还有阴谋。吴不赊猜不到他到底怎么想,但无论他怎么想,王千烈死了,吴不赊就一定要他张武威抵命。

  当夜住下,吴不赊对王虎山道:“总镖头,你们慢慢走,我先行一步,和张武威去做笔生意。如果顺利的话,我就直接回家乡去了,总镖头一切保重。”

  “有劳小哥,我替烈儿多谢了。”王虎山深施一礼。

  吴不赊展开追风步,阴阳二气交错追逐,左一滑右一滑,如一只风中滑翔的夜蝠,快得异乎寻常。吴不赊现在的功力,最多能跻身二流之境,与飘风子这样的一流高手比,差得老大一截,但吴不赊可以肯定,如果是比试御风而行,一天一夜之内,他绝对可以超过师父飘风子。当然,若再往下跑,随着功力的不足,他最终还是会输,但短期内一定可以赢。还有他的风虎,虽然他功力不如飘风子,但飘风子摄来的风,绝对没有以阴阳二气拧成的风虎那种暴虐的威力,除非飘风子用风雷箭。不过飘风子到底练没练成风雷箭呢?吴不赊也不知道。可以说,无论是飘风子还是阴风煞,若目睹了吴不赊的阴阳二气,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

  吴不赊现在的速度,一个时辰可以飞将近三百里,全程五百多里,镖队走了十多天,吴不赊不到两个时辰就飞了回来。

  到了武威镖局,天还没亮,所有人都睡得死死的。吴不赊没见过张武威,不过这难不倒他,摸到内宅,拍醒一个丫环,问得张武威宿处,说是歇在三姨太房里。丫环指了地头,吴不赊拍晕她,轻轻飘过去。

  此时天热,窗子是开着的,打着竹帘,吴不赊轻轻掀起帘子,夜风一般轻飘进房。外间睡着两个丫环,内间呼噜声如雷,吴不赊走进去,只见一张大床上,光身睡着一条大汉,四十多岁年纪,高大魁梧,一脸的络腮胡子;床里间睡着一个年轻女子,也是全身精光,只在腰上搭着一点小被子,丰乳肥臀,白生生晃眼。吴不赊腹中情不自禁就是一热,还好,他虽没成亲,妓院隔三岔五也是去的,倒不是菜鸟,不至于流鼻血。

  有丫环指路,吴不赊来前也大致问过张武威的长相,和这汉子差不多,应该错不了。吴不赊轻轻飘到床前,熟睡中的张武威浑然不知死期已至,光光的胸膛上,随着如雷的呼噜,一颗心一上一下怦怦地跳着,非常打眼。吴不赊左手一捂张武威的口鼻,右手同时击下,正打在张武威跳动的心脏上。

  体内阴阳二气是同时动的,所以他出手一定是阴阳掌,左手阳,右手阴,打在心脏处,响声都没有,外表也绝不现半点伤痕,但张武威一颗心却被这一掌打得稀烂。张武威眼一睁,弹了一下,手都没抬起来,人已经断了气。因为被吴不赊捂住日鼻,他也没能叫出声来,小妾虽与他近在咫尺,却是全无知觉。不过张武威那一抬手碰到了她,她打了个翻身。这个姿势太刺激了,双乳高耸,双腿还微微闭着,吴不赊忍不住轻吹了声口哨:“好一堆美肉,到明日,又不知要便宜谁了。”

  他飘身出来,整个武威镖局上下还在沉睡着,谁也不知道总镖头张武威已是一具死尸。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5

第六章 捕头


“差不多个把月了,越青青姐弟不知到家没有,做生意讲究个诚信,得去看看。”吴不赊心下寻思,便往北飞,越家在阳城,距方城也有五六百里。吴不赊一面御风而行,一面寻思这些日子的经历:先想赚,借势扬名发大财,结果汪国丈派杀手,眼见要亏,突然碰上飘风子,大赚,却又碰上发神经的阴风煞,差一点血本无归,再又受王虎山仁义所感,头一次讲一把义气,结果又大赚了。

  “这一趟生意,还真是惊险百出。”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大笑起来。有一只夜鸟,先见他在天上飞,以为是个伴,虽然看上去像个人,无所谓,这世间鸟人多着呢,不管,跟着。谁知他突然怪笑,夜鸟就吓了一大跳,“嘎嘎”两声抗议:这鸟人,走夜路你鬼笑什么?不知道鸟吓鸟,也能吓死鸟吗?夜鸟拍拍翅膀,转头飞去,不跟他做伴了。

  太阳出来不多久,吴不赊便看到了阳城,远远地落下。世间修道之人成千上万,真正成道的万中无一,御风飞行,内行人知道是刚入门径,但普通百姓是不知道的。他若是直接在城里落下,可就要给人围着看了,或许有人叫神仙,但万一有人叫妖怪,当头给他一臭鸡蛋呢?那也太划不来了,亏本的生意,吴不赊从来都不做的。

  吴不赊进城之后,肚子饿了,别看是在天上飞,也是个体力活。他先找间酒楼填饱了肚子,顺便问起越家的事。

  越家姐弟还真平安无事地回来了,到家已有十来天,名头大,店家也知道。听得越青青姐弟平安到家,吴不赊心中松了口气,这一趟生意圆满完成,终于可以结账了。

  放下了心,吴不赊想了想,还是决定到越家看看。国丈当权,越家姐弟虽然回来了,不一定就没有麻烦,若能帮得上忙的,当然就要伸手帮一把,没麻烦,那就见面聊一聊,把自己中途失踪的事解释一下,这里送遗孤的美名也就圆了。奸商永远是奸商,吴不赊偶尔热血上头,不代表改了奸商性子,就好比黄鼠狼偶尔不偷鸡只拖个萝卜走,并不表示黄鼠狼就改行吃素了。

  越家在城北,是一座小小宅子,院角有一株老槐树,也不知有多少年岁了,枯皮虬干,却是老当益壮,亭亭如盖,撑起满院的翠绿。吴不赊耳朵尖,远远的就听到院中有说话声,其中一个声音就是越小虎的。他脑中现出越小虎那张虎头虎脑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这时院门开了,一个青年男子走了出来,还带着个童子。这青年男子二十四五岁年纪,长脸,面色有些苍白,但两道眉毛却很浓,儒生打扮,估计是个读书人,还有可能是个秀才。吴不赊最看不起秀才,包括赵老秀才在内。为什么?因为他爹打小要他读书赶考做官,第一个目标就是考上秀才,结果棍子打断八十根,私塾先生换了四十个,吴不赊愣是是考不上,越考不上他就越看不起秀才:秀才算个屁啊,穷酸!当然,这话他只敢背地里说,至少当着赵老秀才的面是不敢说的。

  秀才身后,越青青姐弟跟了出来,秀才看来是到越家做客的,越青青姐弟送客。吴不赊远远地看着,个把月不见,越小虎好像又长高了一截,越青青倒瘦了些,一个小女孩儿要撑一个家,看来不是那么容易。

  吴不赊想等那秀才走了再过去,眼角却突然看到人影一晃。他一扭头,对街一个拐角处,几个脑袋探了出来,其中一个手中竟然端着一把弩,弩尖正对着那秀才的背。吴不赊吃了一惊,不及多想,纵身过去,耳中只听“铮”的一声,一点箭影急射那秀才后背。

  吴不赊虽然讨厌秀才,但越家的客人就另说了。他眼睛盯着箭头,反手拔剑,一剑劈在箭头上,弩箭给一劈两断,跌落在地。

  “吴大哥!”一眼看到吴不赊,越小虎顿时兴奋得大叫起来。比他更“兴奋”的是那几个杀手,眼见十拿九稳的一箭,竟被不知哪里钻出来的吴不赊劈落了,顿时“哇哇”叫着冲了出来。一共三个人,手中都高举着明晃晃的长刀。

  今日的吴不赊,可不是刚护送越家姐弟上路时的吴不赊了。最初那一次,三个山贼吓他个半死,这会儿却是气定神闲,先冲着越青青笑了笑,还夸了越小虎一句:“小虎好像长高些了呢!”最夸张的是,他居然把剑插回了背上,因为他从三个杀手的脚步中听出,这三个家伙功夫平常得很,最多只是三流货色,对付这种三流货色若还要用剑,那也太丢面子了。

  “吴大哥小心!”见杀手冲到背后了吴不赊还在装酷,越青青担心了,惊叫一声。叫声未落,她眼里突然失去了吴不赊的身影,急忙眨眼,定睛再看时,三个杀手已躺在地上,吴不赊却在那儿懒洋洋地拍手。那情形,仿似刚搬了两个破麻袋,拍手上的灰。

  “吴大哥你真厉害!”越小虎早已欢叫着冲过去,拉住了吴不赊的胳膊,喜滋滋地道,“吴大哥,你是不是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你以为我们不知道吧?哈哈,我姐姐早就猜到了,后来我也猜到了。”原来吴不赊被阴风煞抓走后,他姐弟俩以为吴不赊是在暗中保护他们呢。这借口好啊,比被阴风煞抓走什么的要光彩多了,吴不赊多机灵一个人,立刻就跳上了这顺风船,笑眯眯地夸越小虎:“这样都猜得到,小虎真聪明。”

  他一夸,小家伙越发高兴了,小嘴笑得咧开有烧饼大,对那秀才道:“高叔叔,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吴不赊吴大哥,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的。”又对吴不赊道:“吴大哥,这位高叔叔是新任的阳城县令,知道我们回来了,特地来看我们的。”

  不是秀才,是县令!县太爷啊!奸商本来是三分矜持的笑,立刻换成九分热情的笑。不过不等他开口,那高县令已先上前施礼:“高秋远多谢吴壮士援手之德。”

  “哪里哪里,高县令客气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吴不赊忙还礼,正要和这县太爷聊几句,拉点儿交情,忽听得“嗖嗖嗖”连响,是弩箭破空声。

  “小心!”吴不赊急叫一声,转身跨前一步,将越青青姐弟还有高秋远几个都拦在身后。但那弩箭既不是射高秋远,也不是射他或越青青姐弟,而是射那躺在地下的三个杀手。这箭射得极具准头,三个杀手一齐中箭,长声惨叫中,嘴中齐齐喷出黑血,几乎同时断了气。

  中了箭会出血,但喷血就没道理了,而且喷的是黑血。吴不赊刹那间就明白了:“毒箭。”他脚一点,身子如一只贴地飞行的雨燕般滑了出去,他就不信那放箭的杀手在他眼皮底下能跑得了,但他失算了,那杀手根本就没跑。他越过拐角,就见靠墙坐着一个汉子,眼睛还大睁着,却已经死了,嘴角渗着黑血。显然是服毒自杀,手边放着一具三发的连弩。

  这些杀手功夫不高,却都是死士。吴不赊心中有些发冷:“这县太爷得罪的是什么人啊?心够黑的。”提了那汉子过去丢到地下,道,“这家伙服毒自杀了。”看着高秋远,却不再吱声。高秋远或许知道这些杀手的来历,但吴不赊是个有眼色的人,高秋远若自己不说,他是不会问的。

  高秋远本来有些苍白的脸这会儿更白了,但明显不是吓的,他浓眉紧锁,眼中隐含怒意。越青青倒是有些怕,紧紧拉住越小虎的手。越小虎两眼却大瞪着,忽道:“吴大哥,我们到家了,不再要你保护了,高叔叔是好官,你帮帮他吧。”

  给县太爷帮忙,这生意不赖,吴不赊心中“怦”地跳了一下。不过俗话说,上赶着不是买卖,吴不赊心中火一样热,面上却不露出来,只是微以眼光瞄着高秋远。见高秋远眉毛一动,吴不赊便知有意,心中一喜,静等高秋远开口,却见高秋远双手平抱,重重一揖:“阳城令高秋远,以阳城数万冤魂之名,请吴壮士援手。”

  他这礼重,说的话也让吴不除听不懂,什么叫以“阳城数万冤魂之名”?吴不赊忙伸手相扶,道:“高大人礼重了,却不知数万冤魂是何意?”

  高秋远浓眉竖起,牙齿咬得格格响,说了原委。

  阳城是个大县,地势平,多良田,人口密集,但这两年天降灾祸,前年巡了水灾,去年却又遭了蝗灾,赤野百里,颗粒无收,上报郡里,下拨了一百万石救灾粮。一百万石粮食虽然少了点,若真的能全部发到灾民手中,倒也勉强能熬过春荒去,但运粮的船队进人阳城县境时,突然遭劫,一百万石粮食全被劫走。没了救灾粮,阳城数十万百姓顿时陷入绝望之中,走得动的逃荒去了,走不动的只能以草根树皮充饥,后来草根树皮也吃光了,只能干等着挨饿。数月间,阳城饿死的人多达四五万,原任县令遭参罢职。但原任县令上头有人,拍拍屁股走了,高秋远上任后却得到密报,劫粮的不是什么山贼劫匪,而是本地豪富周有财暗中派人干的。

  周有财是阳城第一大户,家财亿万,还有个小女儿嫁给襄南侯,财雄势大,一直以来都是目无法纪,气焰嚣张。他早屯集了无数的粮食,救灾粮来了,他的粮便卖不起高价,黑心一起,竟劫了救灾粮,再高价卖出。他发足了黑心财,却生生害死了数万百姓。高秋远得到密报后,着手调查,惊动了周有财。周有财先送好处拉拢,高秋远不理,又以言语威胁,高秋远也不怕,今日竟胆大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刺杀了。周有财如此无法无天,不会只刺杀这一次就算了,必然还有后手。高秋远要揪他出来,要替阳城数万饿死的灾民伸冤,只有请吴不赊出手相助,所以才行此大礼。

  竟然劫了救灾粮卖高价!如此黑心,如此大胆,吴不赊听了,也是既震惊又愤怒,怒道:“这周有财也太歹毒了!高大人,你放心,你只管往下查,拿到切实的证据,活剐了这黑心狼。至于你的安全,包在我身上。”

  “吴壮士云天高义,有吴壮士相助,必能查到周有财劫粮的铁证,将他绳之以法。”高秋远又施礼,面上却有几分犹豫之色。吴不赊看出他似乎还有话说,道:“高大人莫非还有什么担心,尽管明言。”

  “确实还有个不情之请。”高秋远略一犹豫,开口道,“要查案,靠我一个人肯定查不了,还要依靠下面的衙役。但周有财在阳城财雄势大,县中衙役都有些怕他,我竟是支使不动,一个月内连免了两个都头,都是一样,所以……”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有些为难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竟想要他当捕快都头,心中大喜,面上却不动声色,道:“高大人的意思,莫非是想要我做捕快都头?”

  “实在是不好意思。”高秋远一脸歉疚,“要吴壮士屈就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确实有些不好开口。但如果吴壮士没有官身,就不好支使衙役,而支使不动衙役,这案子就查不下去。所以……”

  高秋远以为,让吴不赊当一个县衙的捕快都头,是委屈了吴不赊,他却不知道,吴不赊是个见了衙役都要点头哈腰陪笑脸,还要塞点好处的小生意人,现在居然能当上捕快都头,实是生平从未有过的风光。捕快都头虽然只是隶属于县令的役吏,不在朝廷官制之内,但好歹也是官面上的人,最重要的,很着县太爷混,说不定能有个出身。

  在后凉国,要做官,有四种途径:一是荫庇,从三品以上的官,子孙可以自动荫庇一个出来做官。二是考,考上了也能当官,这可能是最公平的一种,士农工商,人人可考,只要你读得起书,然后还能考得起就行。吴不赊他爹做梦都想吴不赊能中举当官,脱去商人的身份,可惜吴不赊做生意是天才,读书却是蠢才。三是军功,后凉国开国时军功最重,不过这会儿重文轻武,军功已不受人看重,但好歹也是个出身。四是恩赏特荐。平头百姓,若是能立下特别的功劳博下特别的名声,例如献个祥瑞什么的得到后凉王的赏识,养个女儿妹子做了后凉王的妃子,再或者跟随上官立下极大的功劳,后凉王恩赏,上官推荐,也能得个小官。

  前三者,吴不赊是没份儿的,但如果能跟着高秋远做事,立下功劳,高秋远赏识他,到高秋远再升几级,做到太守或者州牧,就可以给他个小官当当,然后自己再慢慢往上爬。当然,再怎么爬,大官也是当不了的,什么封侯拜相是不可能的,能做到了太守都要老天爷打瞌睡,指头缝里漏他过去,否则别想。但对吴不赊来说,别说太守,只要能做到个县令,那都是祖坟上冒烟了。

  不过吴不赊是个精明透顶的人,心中狂喜,脸上不会露出来,只是装出一脸正义的样子:“什么屈就不屈就,只要能把周有财这黑心狼绳之以法,做什么都无所谓。”

  高秋远果然就一脸感动,越青青姐弟也是敬佩得两眼发光。这时已有几个衙役得信赶来,抬走尸体。吴不赊便跟高秋远回县衙,高秋远叫书办给吴不赊记了档,发了腰牌和一套公服,又召集所有衙役礼见上司。衙役有十七八个人,都是些歪瓜劣枣,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不过吴不赊倒是看了欢喜,好歹是咱的兵嘛。高秋远介绍了吴不赊,又发了一通官威,严令大家都要听吴都头调派,若敢故意刁难,大板子伺候云云,随后自去公干。

  高秋远说得没错,这些衙役都是本地人,了解周有财的势力,也多少得过一点好处,知道是要对付周有财的,都有点出工不出力,尤其是对吴不赊这天上掉下来的都头,更是没什么好感。高秋远在无人吱声,高秋远一走,轰一下就炸了锅,三五成堆,唧唧喳喳,斜眼的斜眼,歪嘴的歪嘴,把吴不赊当街上的猴子看,就没一个人过来跟他搭话。

  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这种场面就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可是吴不赊朝迎三江客,暮聚四海财,两眼赛夹剪,一舌通鬼神,什么人没见过,什么场面没经过?更何况此时身具玄功,更不把这种小场面放在眼里。他拿眼朝场中一瞧,立刻有了主意:这会儿换了身份,和气生财行不通,得换煞气来立威。于是他打个哈哈:“诸位,是不是不服气啊?”

  “不服气怎么着?”左面一条大汉斜着眼睛道。这大汉一脸络腮胡满脸横刀肉,刚才高秋远着意介绍过,叫做焦三,是最先一任都头,一身蛮力,凶横粗野。

  “不服气就给本都头跪到服气为止。”吴不赊笑嘻嘻,身子一晃,焦三只觉眼前一花肩上一痛,仿似一座大山压在了肩上,双膝不由自主一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随即身子麻木,手脚四肢好像不是自己的,再不能动弹分毫。

  一下制住焦三,吴不赊抬眼四顾,依旧笑嘻嘻的:“还有谁不服气?”

  “呀!”旁边一条大汉突地冲上来,毛拳带风,猛击吴不赊的脑袋。这大汉叫孟四,是焦三死党,也是做了好几天都头被革了的。与焦三不同,焦三只是一脸毛,这家伙却是一身毛,甚至每个指节上都生了一撮毛,所有说他打出的是毛拳。

  毛拳看上去威风,其实不堪,吴不赊冷眼看得分明,伸指在孟四拳上一弹,孟四“啊”的一声惨叫,急忙缩手,生似给火烫了一下,还没来得及退,肩上又挨了一下,立刻并排和焦三跪在了一起。

  “还有谁?”吴不赊笑嘻嘻,一一看过去,这会儿众衙役再无人敢跟他对视。脸上是笑,怎么那么疹人呢?阴风惨惨,每个人都缩了缩脖子。

  杀鸡儆猴的效果收到了,吴不赊“嘿嘿”笑道:“本都头要上街看看,买点被铺衣盖,哪位愿意陪本都头走一遭啊?”他斜眼瞟向一个瘦巴汉子,那汉子与他眼光一对,吓了一哆嗦,忙就赔下笑脸来:“小人王麻子奉承都头走一趟。”

  “王麻子啊?”吴不赊点点头,“你那一脸麻子生得还行,匀称,本都头看了喜欢。这银子是赏你的带路钱,本都头若开心了,还有赏。”说着一挥手,一块碎银子飞出去,落在王麻子面前。

  麻子竟然还有生得匀称一说,因为生得匀称竟然还有赏,王麻子都乐傻了,先前他说带路是被恐吓的,这会儿可是真心的了,一把捞起银子,点头哈腰在前面奉承:“都头您老人家请!”

  其他衙役也都傻了,看着吴不赊身影消失,只留下一院呆鸡。吴不赊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打一个巴掌再给个甜枣,不信这些家伙不服。

  果然,到吴不赊逛街回来,众衙役全改了脸色,一齐围上来,人人呢赔笑个个奉承,唾沫与马屁齐飞,口臭共巴结同色,焦三、孟四也早跪软了,眼泪、鼻涕齐下,哭喊:“小人有眼不识泰山!都头且饶小的贱命,小的一定惟都头之命是从。”

  服了就好,吴不赊笑嘻嘻放两人起来。两人带头,伙了众人要给吴不赊接风。还真是贱啊,不打翻天,打了上供,吴不赊自然应允。

  做奸商有四大要素,一要眼尖,是阎王是鬼,一眼要能认七分;二要心活,心中没个弯弯绕,那就难发滚滚财;三要皮厚,黑心,没良心,银子到手就安心;四要舌滑,活人说死不算本事,死人给说得活转来,那才叫功夫。

  吴不赊是真正的奸商,无论心机、口才、眼色,都是麻溜当行,而这些衙役更不是什么好鸟,一顿酒下来,都觉相逢恨晚,个个拍胸脯表忠心:“只要都头一句话,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吴不赊自然也表态:“只要大家齐心,帮高县令立下这一次大功,好处自然大大的。”

  于是皆大欢喜,铁板一块。第二天高秋远升堂,一帮牛头马面杀气腾腾,竟是面目一新。高秋远大喜,对吴不赊又高看三分。

  劫一百万石粮食,一个人是做不下来的,要一大群帮手才行。周有财财雄势大,直接抓他不可能,只有先抓边上的人,拿到了铁证,最后才能动周有财。先前衙役出工不出力,高秋远虽得密报,拿不了几个人,尤其核心人物一个拿不到,这会儿吴不赊带队,几天之内拿了上百人,报信的望风的劫船的运粮的屯仓的代销的,一根根线摸过去,根根扯到周有财,证据已是堆积如山。

  这日高秋远与吴不赊商量,证据已经够了,定好次日动手。当天晚上,吴不赊正在院子里纳凉,心中忽生异感,扭头看去,院墙上现出一个脑袋,随即跃进一个人来。

  此人是一个老道士,五十来岁年纪,枯皮脸,山羊胡,看人眯着眼,却是精光如电,手中一支拂尘,却不是用来赶灰的,乃是追魂夺命的利器。

  吴不赊这些日子带队拿人,虽然也隔三岔五碰上个拼命的,但玄功高手却一个没见。周有财也派出过几帮杀手,同样没一个高手,吴不赊倒怀疑,周有财袋子里是不是全是假钞,请不来高手?但此刻与这老道眼光一对,吴不赊心下便暗叫一声:“来了!”

  吴不赊慢慢起身,看着老道,四目对视,老道眼中精光大盛:“你就是阳城新来的都头吴不赊?”

  “没错。”吴不赊点头,心中得意,“既然知道本都头名号,一百杀威棒的见面礼就算了。报名吧,本都头手底不拿无名之辈。”

  老道气极反笑:“本真人一尘子!记好了,见了阎王记得报本真人道号,阎王爷或许会高看你一眼。”

  “一尘子?”吴不赊微微一惊,一尘子他听说过,名头虽不如阴风煞响亮,也是邪道中的成名人物。他本身功力一般,但据说练有一只木精,颇为厉害,想不到竟被周有财请了来。

  “小子知道本真人名号?”看到吴不赊脸上微露的惊讶之色,一尘子一脸得意,轻捋山羊胡,“识相的,自己了断吧,本真人留你个全尸。”

  “全尸啊?那可多谢了!你老人家既然如此大方,那我就识相一点,自我了断了吧。”吴不赊口中叫,脚下向前挪了两步,右掌举起,反掌拍向自己顶心,堪堪碰到头顶,忽地往前一纵,一掌向一尘子胸口拍去。

  一尘子老江湖了,当然没这么容易上当,冷叱一声:“找死!”拂尘一扬,兜头砸下,尘丝划破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

  吴不赊身子却是滑溜至极,掌到中途,人早已滑到一尘子身侧,阳掌变阴掌,无声无息抹向一尘子左肋。这一掌虽无声,但绵劲内蓄,真若被他打上了,一尘子只怕就要改名喷红子了,吐血喷红。

  一尘子当然不会被他打上,拂尘斜划,吴不赊却又已滑开。

  吴不赊出来纳凉,没带剑在身边,最重要的,他自家知自家事,所有功夫都是自学的,而且习练不久,不但精微之处揣摩不到,甚至手法都有些半生不熟,唯一有点自信的,就是追风步。追风步本来精妙,再阴阳变换,更是诡异难测,借追风步游斗,即便不胜,也绝输不了,这就是吴不赊的打算。

  他的应对是正确的,一尘子虽然不是什么一流高手,但久历江湖,一根拂尘不但招法阴毒,打斗的经验更是炉火纯青,吴不赊若是见招拆招,只怕二十招都撑不住,但他只跟一尘子缠斗,就像烂泥潭里的老泥鳅,滑不留手,一尘子拿他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一尘子也是个有眼光的,只斗了数招便看出了吴不赊的师门来历:“追风手?你小子是飘风子的徒弟?”一尘子并不知道飘风子己经死了,飘风子可不好惹,是他的徒弟,下手可就要有分寸了。但话一出口,一尘子马上又觉出了不对,吴不赊的掌法招式,确实是追风手,但力道却不同,一阴二阳,时阴时阳,变换不定。掌法也罢了,追风门的劲力到底是不是阴阳不定,一尘子没和飘风子动过手,也不能确定,吴不赊的步法就太怪了,追风步虽然变化多端,飘逸轻灵,但走的是直线,而吴不赊的每步都是斜着滑出去的,走的是弧线,这个就绝对不是追风步。

  一尘子心中没把握,拂尘猛地一划,将吴不赊逼开,喝道:“且住!小子,报上你的师门来。”

  吴不赊“嘻嘻”一笑:“你不是知道了吗?”

  “你真是飘风子的徒弟?”他虽然承认,但一脸奸笑,一尘子反而更没把握了。

  “动手就动手,问那么清楚干什么?”斗得这么十几招,吴不赊对自己有信心了,便上了瘾,声落掌出,竟是中宫直入,直击一尘子前胸。

  “猖狂!”一尘子大怒,拂尘一抖,软软的佛尘尖忽地扬得笔直,如无数个锋锐的枪尖,直刺吴不赊手掌。吴不赊当然不会直撞上去,掌到中途,早已变招滑开,两人复斗在一起,翻翻滚滚数十招,却没有一招接实的,但吴不赊的招法却是越来越熟练。不过也就是熟练而已,真若想和一尘子拆招,风险估计还是比较大,奸商做生意,有暴利绝对敢于冒险,但这种没什么利润的生意,他是不会冒险的,脚下便越发得滑了。

  一尘子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估计是躲师娘床底下学出来的,招法都半生不熟,纯是拿他练手。可看出来也没用,吴不赊身法实在过于滑溜,又不肯拆招放对,招法再精妙,碰上个只围着你打转的,你有什么办法?偏偏那身法快速绝伦,想截都截不住,唯一的办法,或许只能仗着功力深厚,慢慢拖,拖到这小子力竭了,或可有机会。本来这是个主意,但一尘子拉不下这脸,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和一个无名小子真要拖上个千儿八百招,最终赢了,传出去也丢人。

  武功上是拿吴不赊没办法了,一尘子一咬牙,探手从怀中摸出个葫芦。那葫芦有拳头大小,色作紫红,他拂尘一划,将吴不赊逼开一步,顺手拔了葫芦塞子,一道青光从葫芦中射出来,约有两三丈高下,其粗如柱。

  其实他一摸葫芦出来,吴不赊就在往后退了:一尘子摸葫芦绝不是打着打着嘴馋了,要摸粒蚕豆出来吃吃,必然是放法宝助力。想到法宝,吴不赊情不自禁就要唉声叹气了,除了济世金蝉,师父大人什么也没留给他,想哭啊!

  叹着气,他一滑,退开数丈,瞪大了眼睛。他想看看一尘子放的到底是什么法宝,莫非是传言中的木精?好的灵物难觅,即便觅得灵物,想练个法宝出来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极少有人能拥有两件法宝的,当然,像追风囊这样的没什么大用的法器不能算。所以一尘子放出来的,十有八九就是仗以横行江湖的木精。

  光柱一出,一尘子厉叱道:“木老现身!”

  随着他的叱声,葫芦中飘出一个人来,开始只有拇指大小,见风即长,刹那间长成一个五短身材的老者,立在青光中,看不出多大年纪,一身青衫短褂,头上包一块四方巾,也是青色的,右手握一把手斧,左手横持一物,细一看,好像是把凿子。吴不赊倒奇了,看这身行头,好像是个老水匠啊!

  吴不赊现在可以确定了,这老木匠必然就是木精,暗里凝神,看那木精如何动作。木精对着一尘子虚抱一拳:“见过真人,请真人法旨。”

  一尘子向吴不赊一指:“拿了这小子!”

  “遵令!”木精一躬身,眼光向吴不赊扫过来,身子一纵,跃出青光,闪电般向吴不赊扑来。身到中途,手斧扬起,兜头急劈,身法之速,劲力之强,竟似不在一尘子之下。

  难怪江湖传言一尘子练的木精了得,果然名不虚传。”吴不赊心下暗凛,急步滑开。木精一斧不中,左手凿子跟着急刺,吴不赊再闪,木精右手斧反手又劈了过来。吴不赊不敢近身,索性只围着木精游斗,一面还要提防一尘子。一尘子好像觉得动用法宝对付吴不赊已丢了身份,倒没有上前夹攻,只是立在一边观战。

  吴不赊心中倒奇了:这木精功力不弱,招式也古怪,但若说强过一尘子去,却也不至于;一尘子拿吴不赊无可奈何,这木精既不比一尘子强,那同样也对付不了吴不赊,一尘子放他出来做什么?

  吴不赊心中奇怪,脚下不停。木精一斧斜劈,吴不赊一滑,到了木精侧后,眼前忽地一花,那木精背后竟又生出一只手来,却拿着一把锯子,照着吴不赊脖子便锯过来,仿佛吴不赊的脖子是根烂木头。

  吴不赊碎不及防,急往后一闪,还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木精怎么会有三只手呢?细看,确实是三只手。三只手不是小偷吗?吴不赊刚要笑,木精右肩又生出一只手来,这回拿的是个刨子,照着吴不赊脑袋就刨。

  脑袋又不是木头,刨什么刨?吴不赊郁闷,急闪,只听“吱吱”声响,木精肩头又生出两只手,一手持墨斗,一手执角尺,全是木匠的家伙。生手还不算,另外还多生两个脑袋来,竟是三头六臂。这下无论吴不赊往哪边闪,木精都能看见,更不需要转身,六只手抡着全副的木匠家伙,劈头盖脸打来。

  这木精竟是如此玄异,吴不赊再也近身不得,也无法再像先前般游斗。往哪儿游啊,人家到处是手,往左闪左边兜过来,往右滑右边人家正等着,除了转身逃跑,再无办法。

  “果然是好宝贝。”到这会儿,吴不赊终于明白一尘子为什么把木精放出来后自己就不插手了,以木精这三头六臂的身手,又哪还用得着他插手?

  这架没法打,两只手怎么和六只手打?吴不赊转身就跑。他可以肯定,木精哪怕再生出六只脚,想追上他却是没有可能。

  他又错了,木精根本没追,嘴里“呀”的一声叫,那持凿的手突地暴长,一长十余丈,,跟着吴不赊身影,闪电般戳过来。

  吴不赊一直没用摄风术放风虎,风虎威力虽强,但道术不是法宝,消耗的纯是本身的功力,他功力又不是很浑厚,若不能一击而中,那就输定了,所以他要找一个机会。本想着闪身而逃是个机会,他逃,木精和一尘子必然要追,以他身法之滑溜,无论木精还是一尘子,必然都追不上他,被他拖疲了,就可借机下手。他却想不到木精还有这一手,手臂会突然变长。吴不赊猝不及防,避无可避,眼见木精一凿就要在他后心上凿一个透明窟窿,却听一尘子喝道:“不要伤他性命!”

  木精手中的凿子堪堪刺到吴不赊后心,闻言手腕一转,倒转凿柄,重重戳在吴不赊的大椎穴上。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6

第七章 热血


大椎穴为人身十大要穴之一,吴不赊要穴被击,气血立时僵滞,“扑通”一声跌在地上,心中叫糟:“这下亏老本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先前放风虎拼一下。”

  以他现在的功力,哪怕没有天地之风,以摄风术,风虎至少也可以支撑一刻钟以上,但他打斗经验不足,老是担心一击不中,若一尘子或硬拼或用游斗之术,拖到他气竭,那就输定了。他却没有想过,若风虎实在无功,也可以在力竭之前开溜啊!经验,总是在沉重的教训中慢慢积累的。

  吴不赊正在悔恨,却又一喜,原来他体内的阴阳二气,乃是顺逆双行的,木精这一下,制住了顺行的气,但逆行的气不受阻碍,照旧直冲过来,顺背而下,忽地一下便冲开了穴道,僵滞的身体立时又能动了。

  吴不赊方要跳起来,脑中一转,却又改了主意,就那么仰躺着不动,嘴里还半死不活地“啊呀”着,那情形,就是被制住了穴道动弹不得然后还摔了个半死的样子。奸啊!

  一尘子自然不可能有半分怀疑,收了木精,缓步过来,“嘿嘿”一笑:“小子,你师父到底是谁?”

  一尘子心中如终有几分忌惮,虽然吴不赊的功夫古里古怪,和追风门功夫似像非像的,他还是要问清楚。追风门一代只传一个弟子,这个规矩谁都知道,若吴不赊真是飘风子的弟子,杀了追风门这一代惟一的传人,这个仇就结大了。若非不得已,一尘子不愿和这样一个强敌结下死仇。

  吴不赊能猜到一尘子心中的想法,不过他这会儿心中另有打算,并不想借师父的名头来保命,口中“啊呀”一声,哼哼唧唧道:“我师父……我师父……是——”说到这里,忽地脚一蹬眼一翻,竟然昏死过去了。

  他当然是装的。装死嘛,他太拿手了,小时候老爹拿棒子亲手培训出来的,技艺炉火纯青,开宗立派的人物。一尘子果然就上了当,以为木精那一下打重了,伸手就来搭吴不赊脉搏。吴不赊装死是翻白眼而不是闭眼,一尘子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眼见一尘子手到,他手腕一翻,反手扣住了一尘子的脉门,另一手急戳,重重戳在了一尘子的胸口。吴不赊本来想戳的是膻中穴,不过他所有功夫都是自学的,认穴不准,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戳一下是不保险的,于是连戳十七八下,连戳心里还暗暗发狠:“我戳,我戳,我戳,总有一下中的,我不信就戳不中你。”

  膻中穴牵连心肺,乃是人身十大穴中排名前几位的重穴,一尘子的功力虽然强过吴不赊,但脉门被扣,气血无法运转,护体玄功失去作用,被吴不赊全力在膻中穴上戳这么十七八下,一尘子哪里受得住,一口血狂喷出来,一头栽倒,竟咽了气。倒霉啊,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却莫名其妙死在吴不赊手里。

  吴不赊方才装死,他以奸商之心,度妖道之腹,以为一尘子也是装死,于是冷笑。一尘子倒地时,脑袋在地上碰了一下,他还嫌不过瘾,一掌跟过去,重重一掌打在一尘子的后脑勺上。因为一尘子功力比他高,他怕一掌不管用,又打了两掌。

  其实吴不赊并没有想到要打死一尘子,这会儿看看不对了,一探鼻息,没气了。吴不赊的身子便有些发软,呆了一会儿,暗叫:“好险,若不是师父英名保佑,那木精一凿子凿上来,这会儿死的可就是我了。”

  吴不赊把一尘子的尸体翻过来,往他怀里一搜,搜出个袋子,大小和追风囊差不多,打开后,一眼便看到装木精的葫芦,另外还有几个玉瓶子,也不知装的什么。袋子里还有几粒珍珠,一把金叶子,奸商见钱眼开,顺手数了一下,共二十张,一张差不有十两的样子,也就是二百两金子,时下的价格,金银之比是一比十,该合得两千两银子。

  “这妖道可比师父富裕多了,估计是周有财请他来杀我的价钱,这倒是送钱上门了。”吴不赊乐得上嘴皮抽下嘴皮,毫不客气地收了。

  再来看装木精的葫芦,吴不赊倒犹豫了一下。他听过各种各样关于法宝的传闻,有的说收放法宝要念咒,有的说要捏诀,有的又说什么都不要,法宝认主,自动出去自动回来,没个统一的说法,而在《追风经》上,说到追风门的练器之术,收放都有口诀。那这木精的收放到底要不要口诀呢?其实吴不赊先前想制住一尘子,就是想逼问收放木精的口诀,紧张之下手一重,一尘子死了,这口诀也没法问了。

  这木精是个好宝贝,可若是收不得,那就不敢放,无良商家搞噱头,经常有什么吐血价跳楼价卖老婆价,吴不赊这会儿却真是后悔得想吐血;怎么就把一尘子打死了呢,这下怎么办?

  吴不赊翻来覆去拿着葫芦看,忽然看到葫芦底部画着一道符,心中一动,细细回想先前一尘子放木精时间的情景,好像既没见嘴皮子动,也没见捏什么手势。难道收放木精不要法诀?当然,也有可能一尘子是在心里念,但也许根本就不需要,放木精只要拔塞子,而木精之所以会自动回来,是因为葫芦底部这道符的克制。吴不赊感应片刻,发觉这道符确实有一定的灵力。他一咬牙,暗道:“拼一把,真要跑了就算了,若还敢对付老子,老子就砸了葫芦,再放虎和他斗一斗,倒看看哪个狠。”

  木精功力虽强,玄功虽妙,但一尘子已死,吴不赊再把风虎摄来,两下合力,足可与木精一斗。虽然摄风虎耗力,但撑个盏茶时分还是不成问题。他微一凝神,拔开了塞子,青光射出。便奇怪的是,先前一尘子放时,那光芒有两三丈高,这一次却矮得多,最多丈余,光柱也略小了些,看来是有些不对。吴不赊心里紧张,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光柱,只见一个小人飘出,见风而长。木精现在身来,抱拳躬身,却突地一惊,“咦”地叫了一声,看看吴不赊,再看看地下一尘子的尸体,一脸不可思议。显然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明明他一凿柄制住了吴不赊,怎么吴不赊好好的,一尘子反而一动不动呢?

  吴不赊自然明白他心中的想法,却不吱声,只暗暗凝神,提防木精异动。但那木精一惊之后,并没有扑上来,反而拜倒于地,高声道:“木长生叩见新主人!主人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这情形意外,吴不赊又惊又喜,面上却不动声色,拿腔作势地点点头:“很好。今儿先见个面,让你认认人。木长生是吧?名字还行,好了,你回葫芦吧!”

  他提着心呢,万一这木精说一套做一套,不回葫芦怎么办?但木长生却毫不犹豫地应了一声,起身还恭恭敬敬地作了个揖,跃回青光中。青光回收,吴不赊忙塞住塞子,一跃起来:“哟嗬!”

  木精如此听话,收放如此顺利,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能得到这样一个宝贝他实在是乐疯了。不过他心中始终有几分疑惑:“这木精如此听话,难道是受制于这个葫芦?葫芦在谁的手里,谁就是他的主人,可以随意支使他?”但他又想,“这老木头怪有没有骗我呢?让我不提防他,再冷不丁给我一下?”

  他心中一时惊疑难定,看了看地上一尘子的尸体,想:“先料理了这家伙,回头再问清楚。”他提着一尘子的腰带,御风而起。好在一尘子瘦,一百斤不到,吴不赊勉强能带着他飞起来,只是飞不高,十来丈的样子,但他也不必飞太远,到了城外河中一丢了事。回到住处,他又掏出葫芦,再把木长生放出来。

  木长生出来,立刻又跪伏在地。他先前见一尘子可是站着的,吴不赊暗察木长生的表情,心下暗暗盘算:“这么恭敬,是新换了主人不熟还是想装作畏服让我生出轻慢之心再算计我?如果是真怕,这葫芦该是个关键。”

  不过吴不赊当然不会直问出来,抬抬手,道:“起来说话,我这人最好打交道了,你以后也不必跪着。”

  木长生应了一声站起来,瞟了吴不赊一眼,又垂下眼,一脸恭敬地站着。吴不赊从他的表情上看不出半点儿破绽,道:“把你的来历说说吧。”

  “是。”木长生抱拳应了一声,“小老儿本是个木匠,木长生是我本名。小老儿五十岁时收了个徒弟,也姓木,叫木灵儿,心灵手巧,小老儿非常喜欢,却没想到木灵儿根本不是人,竟是山中一株老树成精。一年中秋醉酒,木灵儿突发狂性,竟然要吸小老儿的血。小老儿本不是他对手,但小老儿当年学艺,从师父处学了一个心法,专克木魅的。因为木匠这个行当专门和各种木料打交道,而有些古树年久成精,木匠中也有修道之人,创下这个心法。小老儿危急之际,运起这个心法,反而克住木灵儿灵窍。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尘妖道突然现身,竟然把小老儿和木灵儿同时打死。木灵儿内丹已然成形。只是灵智被小老儿所克,一尘妖道借我一点魂魄出窍之机,以妖术将我的魂魄与木灵儿的内丹融为一体,于是小老儿就成了这个样子,我的灵智,木灵儿的精元,人不人、妖不妖的。”

  “原来现在的你,是你和木灵儿两下搭拌的结果?”吴不赊又惊又喜,他一直有个疑惑,木长生功力不在一尘子之下,一尘子到底是怎么收服他的?木长生这么一说就明白了,原来功力高的木灵儿反而先着了木长生的道,一尘子只是捡了个死鱼。而木长生对一尘子显然也心怀愤怨,这更是个好消息。

  “是。”木长生点头,脸上愤怒、羞愧、悲凉、无奈,表现复杂。也可以理解,他本是人,一尘子不但害死了他,而且还利用他的魂魄来控制木灵儿的内丹,收在这个葫芦中供自己役使,人成了妖,而且永世不得脱身,怎能不感到悲伤愤怒。

  吴不赊这会儿倒扮起了好人:“一尘妖道确实太过份了,真是该死。”他这么一说,木长生“扑通”跪倒,连叩三个头:“主人杀了一尘子,替小老儿报了仇,小老儿这里叩谢了。”

  “不必,不必。”吴不赊一脸奸笑,心下转着念头,道,“你现在还有办法和木灵儿的内丹分开吗?”

  “没有办法。”木长生一脸无奈地摇头,“小老儿的肉身早死了,只是一点魂魄藏在木灵儿的内丹中,而木灵儿的内丹也是靠小老儿的魂魄才有生气。这好比一间屋子,小老儿要借木灵儿这屋子才能遮风躲雨,而木灵儿这屋子也要借小老儿这客人才有人气,若分开,这两个都是死物。”

  他说不能分,吴不赊松了一口气,面上却一脸惋惜地道:“那就没办法了,否则我倒想放你的魂魄出来,早些转世投胎。”

  “多谢主人。”木长生深深一揖。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事:“这青光是怎么回事,先前光好像强一些啊?”

  “小老儿是木灵儿的内丹和小老儿魂魄的合体,这青光便是木灵儿的丹光,小老儿必须借这丹光才能进出的,要借丹光进出,便要耗费丹力。尤其像先前与主人的那种打斗,极为费力,消耗了丹力精元,所以这会这光就弱得多了。”吴不赊吃一惊:“打斗这么消耗丹力啊,那以后你是不是功力大减?”

  “那倒不是。”木长生摇头,“消耗的丹力是可以复原的,哪怕丹力消耗贻尽,只要休息十二个时辰便可完全复原。当然,如果打斗中小老儿受了伤又另说。”

  “这样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开玩笑,好不容易得个宝贝,若打一架就去了一半的功力,那就亏大了,能复原就好。他又想到个问题:“那你在精力充足的时候,像先前那种打斗不拆招斗力的打法,可以支撑半个时辰左右,若主人放手抢攻,硬开硬架,则最多一刻钟左右。”

  “那可果什么也不做,放你到外面,你能一直不回去吗?”

  “那不行。”木长生断然摇头,“天地阴阳,人身二气,内丹魂魄都是一样,子不过午,若在阴阳二气轮转之时小老儿不回去,小老儿魂魄立散,内丹没了生气,也会成为死丹,所以就算不与人动手,小老儿在外面也最多能呆六个时辰。”

  “那如果砸了葫芦毁了内丹呢?”吴不赊突然冒出一句。

  “主人饶命!”木长生“扑通”跪倒,一脸惊恐。

  吴不赊一直盯着他眼睛,看了他的神情,不似作伪,暗暗点头:“这葫芦果然是个关键,很好,好极了。”他心下轻松,哈哈一笑道:“起来吧!不要惊慌,我开个玩笑。”木长生战战兢兢爬起来,瞟一眼吴不赊,眼中尤有惧意。吴不赊暗笑,道:“对了,你那三头六臂是怎么回事?手臂又突然可以伸长,那又是什么功夫?”

  “这不是什么功夫,是本能。”木长生惧意未消,一脸恭敬地回答,“小老儿不是禀报过主人吗?木灵儿是山中古树成精,面树和人不同,是可以有很多枝干的,甚至主干都可以中途长杈,变成两个头、三个头的,所以——”

  “原来是这样啊!”他没说完,吴不赊已经明白了,三头六臂原来是从树木的本能化出来的,手臂伸长也是一样道理,树木的枝和根不是可以伸出老长吗?只是木长生的手臂是突然伸长,但原理是一样的。

  “那你还有什么本事?”吴不赊上下扫视木长生。三头六臂问出来了,吴不赊倒想把木长生的老底彻底打探清楚,以后用起来也方便啊。

  “小老儿本是个木匠,做得一手木匠活。”

  “我不需要你帮我做木活。”他没说完就被吴不赊打断了,这样的宝贝当木匠使唤,有这么败家的吗?

  “不是简单的木活。”木长生看他一眼,摇头道:“小老儿能做木活,木灵儿有醒木令,小老儿的木活被醒木令一点,那就有了灵气,可以给主人使唤,不过灵气只能维持一个时辰。”

  “还有这样的本事?”吴不赊又惊又喜,“你做个我看看。”

  “遵令。”木长生一抱拳,看院角有一根木料,快步过去,像背上发痒一样,身子摇了两摇,身上一下子长出好几只手来,一只手拿起那木料,众手齐动,有的量有的锯有的劈有的刨。吴不赊只看到无数只手在动,却是眼花缭乱,什么也看不清楚。几乎是一晃眼,木长生就拼装了了一个木人,和他差不多高矮,四肢头脑眼耳俱全。木长生收了手,张嘴哈气,嘴中吐出一个小小的令牌,约一指长、二指宽,色为淡青,灵光隐现。木长生拿了令牌去那木人眉间一点,那森人倏地变成一个年轻后生,向木长生抱拳:“主人。”木长生向吴不赊一指:“这位才是你我的主人。”那木人转身向吴不赊抱拳行礼:“主人。”

  吴不赊见这木人头脑四肢,惟妙惟肖,只脸上神情略有些木讷,但若不明真相,从这一点绝看不出这是个木人。世上二傻子多了,比木人更木的也一抓一大把。一时间他惊喜交集,见木长生手中的小小令牌,道:“这就是醒木令?”

  “是。”木长生点头,看着吴不赊的眼神里,很有点胆战心惊。

  吴不赊明白他的心理,道:“果然神妙,你且小心收好。”

  木长生就怕吴不赊起贪心要了去,闻言狂喜:“多谢主人!”

  “你自己都是我葫芦里的宝贝,还怕醒木令跑了?”吴不赊暗笑,道:“这木人能做什么?”

  “一般壮年汉子能做的事,它都能做,且不知疼痛、不畏生死,力气也更大。”木长生说着对那木人道,“给主人倒茶!”

  “遵令!”那木要瓮声答应,走到桌前倒了一杯茶奉给吴不赊,“主人请喝茶。”手脚灵便,神态恭敬,若不明就里,还真以为是家中的一个佣人呢。吴不赊接了茶,木人垂手侍立一边。吴不赊越看越满意,心中算盘珠子乱拨,问道:“你说他这个样子最多只能维持一个时辰是吧?”

  “是。”木长生点头。

  “那一个时辰后再用醒木令点本醒他呢?”

  “当然可以。”木长生明白了吴不赊在想什么,道:“不过醒木令灵力有限,十二个时辰之内,最多可以用六次。”吴不赊心中算盘珠子掉了一地:“就是说他一天之内,最多能活六个时辰?”

  “是。”

  “那如果是六个木人呢?”

  “如果同时点六个木人,则都只能维持一个时辰。”

  “这样啊?”吴不赊心中大是失望,他先前在想,有了这醒木令,一家伙点醒千儿八百个木人,不要钱的超级人工啊,干什么不行,立马发大财了,却原来天上并不能掉馅饼。

  “如果过了一个时辰,不再用醒木令点醒,那这木人怎么办?”吴不赊向木人一指。

  “如果不点醒他,一个时辰后,他就是个木偶,和那些庙里的木雕没什么区别。如果主人想要提前收功,那也是可以的。”木长生看着吴不赊眼睛,见他微微点头,转脸对木人叱道:“回去吧。”

  “是。”木人抱拳应令,双手抱着自己脑袋,一拧,竟生生把自己的脑袋拧了下来,头一离体,灵气消失,杀那又回复成木偶的样子,却失去了重心,“扑通”一声栽倒,再也不能动了。

  “不错。”吴不赊点点头,“好了。你也回葫芦里吧,有用得着你处,自会叫你。”

  “是。”木长生抱拳一礼,跃回青光中,青光回收,钻进了葫芦里。吴不赊先不动声色,塞上塞子,立马狂跳起来:“发财了!”

  第二天一早,高秋远亲自出马,到周府拿人。周有财也是狂妄,虽然知道高秋远在查他,竟然不跑。吴不赊带人冲进去时,周有财反而在一大帮家丁打手的簇拥下迎了出来。他五十来岁年纪,中等身佬,一身肥肉,脸上的肉同样得厚,板着脸,下巴斜抬,望着高秋远和吴不赊,眼光中充满了凶横、傲慢。

  “你就是周有财?”高秋远的脸同样板着,周有财眼里的凶光撞在他脸上,就像撞在铁板上。周有财哼了一声,并不回答。见他如此娇横,高秋远越发愤怒,厉叱道:“拿了。”

  “不怕死的就上来。”周有财边上一个年轻人跳了出来,手持一把长剑。这年累人二十多岁年纪,眉眼间与周有财有几分神似,脸上的娇横更是一横一样。这人在阳城无人不识,乃是周有财的独生子,有名的花花太岁周小山。见周小山发横,焦三、孟四一时有些发怵,停步不前。吴不赊“嘿嘿”一笑,缓步走到周小山面前。他笑得周小山心中发冷,“呀”的一声叫,一剑朝吴不赊的胸口直刺过来。不料他眼前一花,突地没了吴不赊的身影,耳边却突然听得“啪”的一声,同时脸上一痛,脑中一黑,身子腾空飞起。却是被吴不赊一耳光打飞了。

  这一耳光重,周小山飞出数丈远,摔在地上昏头昏脑,挣扎不起来。周有财又惊又怒,厉叫道:“我养着你们吃饭吗?还不给我打!”

  众打手这才醒过神来,哇哇叫着往上冲。吴不赊始终一脸笑容,身影连晃,追风步展开,左一穿右一插,也懒得动手,专门往对方腿上乱踹,但闻得满场“咔嚓”声响,然后是漫天的惨叫,却是被吴不赊踹断了无数条腿,只一眨眼,满院打手尽皆倒地,人人抱腿惨叫。

  周有财白脸发黑,狠狠盯着吴不赊:“吴不赊,你狠!”

  “知道老大狠,还不下跪?”吴不赊脚一抬,一腿砸在周有财肩上,周有财“扑通”一声跪倒。这一跪颇重,他简直双膝欲断,长声惨叫。

  “拿了!”吴不赊一挥手,焦三抢步上前,铁链一套,拖了就走。带回衙门,高秋远当即开审。周有财先还想嘴硬,高秋远毫不客气:“不用重刑,量你不招,先打四十大板!”四板下去,周有财已是鬼哭狼嚎:“我招了!我招了!”衙役望望高秋远,意思是招了还打不打?高秋远哼一声:“招了也打,四十大板一板都不能少。”

  他恨极了周有财。众衙役眼见县令大人铁青着脸,哪敢再犹豫,抡起板子下死力招呼,打得那叫一个爽啊,周有财的屁股都乐开了花,剩下半条命,老老实实招供。高秋远下令将他打入死牢,七日后处斩,家产抄没。

  抄家产可是个肥差,自然是吴不赊带队,一众衙役如狼似虎,抄得周府鸡飞狗跳。众衙役自然顺手发财,吴不赊虽然见钱眼开,但他想得更远,他盼着以后高秋远升了宫,能给他推荐个不官当当呢。真到当了官,捞钱还不是一句话?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捞钱,是要给高秋远留一个良好的印象。不过他为人活泛得很,自己不要,却并不阻碍众衙役发财,于是皆大欢喜,众衙役个个捞得满脸油光,而高秋远暗中听了风声,知道吴不赊洁身自好,更高看他一头。

  第三天夜里,有人来拜访高秋远,吴不赊就住在衙门里,不过是住在右侧的小院,与高秋远隔着两个院子。他能听到声音,但不知来的是什么人,担心来客对高秋远不利,便在暗中盯着。来客作师爷打扮,四十来岁,自称姓马,带了两个随从。吴不赊扫了一眼,三人都平常得很,没什么功夫,也就放心了,并不出面,只在一边盯着。

  两个随从留在外面,马师爷一个人进去。吴不赊耳朵尖,虽在一连连,但高秋远与马师爷的对话仍一字不漏地落在他耳中。高秋远打了个招呼,问起来意,马师爷道:“敝人奉候爷之命,特来请高县令高抬贵手。”

  “果然是来给周有财作说客的。”吴不赊暗暗点头,却听高秋远冷冷地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周有财已判斩刑,此事无情可讲。”

  马师爷呵呵一笑:“高县令若能高抬贵手,我家候爷自然会有个心意。敝人此次带来黄金一千两,另外我家候爷还会推举高县令为襄南郡郡相,只要周有财出狱,七一后调令就会来到阳城。”

  一千两黄金,就是一万两银子,这也罢了,最让吴不赊心跳的,是后面那个好处。本朝官制,地方官系为牧、守、令。一州有州牧,总理一州民政;一州一般管五六个郡,每郡设一个太守,理一郡事务;大郡有十多个县,小郡也有五六个县,各县再设县令,县与郡之间,好像只是一级,其实不是。

  本朝对州牧管得较严,一个州五六个郡,上百万人口,若是权力太重,那几乎就是个土皇帝。为免州牧权重难制,朝廷便加重了太守的权力,州牧对太守只有监察之责,并无任免之权,太守任免权直属中央。太守权重,下面属官司就多,别驾、典尉、长吏、从事,数不胜数。那些管着十多个县的大郡,又加设郡相,郡相分管几个县,等于就是一个副太守。太守是正四品的大官,郡相是从五品,而县令不过正七品,可是连跳了好几级。到了郡相,升太守就要容易多了,而到了太守,就拥有了推荐任命县一级官司吏的职权。

  如果高秋远真做了郡相,吴不赊再跟他混得两三年,留个好印象,待他升了太守,甚至不用升太守,只要和太守关系好,就可以推荐吴不赊到下面的县里面当官,县令不说,县尉、县丞之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吴不赊的心一时怦怦直跳。

  却听高秋远断然拒绝:“候爷好意,敝人不敢领受。师爷请回。”

  马师爷显然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道:“高县令是不想升官司发财,还是嫌候爷给的价低了些?”

  吴不内赊尖起耳朵,且听高秋远如何回答,却听得“砰”的一声,窗子突然被推开了,高秋远站在窗前,往城西一指:“马师爷,你来看!”

  “什么?”马师爷过来,顺着手指的方向看,一脸的莫名其妙。

  吴不赊也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这夜有星无月,远远的夜空中,挂着一天的星辰,神秘,悠远,寂静。

  “看星星吗?星星有什么看的?”吴不赊大是不解。

  “那边是城西,星光下面,有五个万人坑,去年饿死的数万人,大都埋在那五个坑里。那是数万个冤魂、数万双眼睛!马师爷,你看见了吗?”

  他忽然转过身,狠狠地盯着马师爷,连问两次:“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

  “什……什么?”马师爷被他的样子吓住了,情不自禁退了一步。

  “你没看见吗?可是我看见了。”高秋远双手紧紧捏着,“我还知道他们也在看着我,也在看着你!升宫发财!马师爷,你敢对着这数万双眼睛,把这四个字再说一遍吗?”

  他牙关死死咬着,单薄文弱的躯体,这会儿竟发出一种凌厉的气势。马师爷不敢与他对视,又退了一步,看一眼外面黑黝黝的夜空,似乎真的看到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马师爷猛地大叫一声,转身就跑,出院上马,急叫道:“快走,快走,这人疯了!”带着两个随从狼狈而去。

  他竟然是被吓跑了,吴不赊情不自禁想笑,却又叹了口气,暗道:“高大人是真正的好官司。唉,不过这世道,好官往往当不长啊。”

  吴不赊回房睡觉,又喝了点酒,迷迷糊糊睡着了。

  ……大王有令,阳城令高秋远为官清正,特旨升为太守,即日上任;因高秋远推荐,捕快都头吴不赊接任阳城令。

  吴不赊喜出望外,有些傻了:“县令?我怕干不好啊!”

  高秋远亲热地拉着他的手:“不要怕。你不是开过店吗?商道官司道,其实是相通的,你别想着你是县令,你就想你是阳城店的大掌柜,你能把店开得红火,自然也能让阳城兴旺起来。”

  这话有理啊!换个角度想,当县令和当掌柜,还真有相通的地方呢。而说到做生意,嘿嘿,吴不赊若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吴不赊马上就有了信心,走马上任,衙役站班,焦三、孟四左右叉手,齐喝“威武”。有人告状,肖秃子家的狗咬死了金跛子家的鸡,金跛子一怒,又打死了肖秃子家的狗,肖秃子要金跛子赔狗,金跋子要肖秃子赔鸡。这个容易,且听吴老爷判来,肖秃子你回去剥了狗,金跛子你回去杀了鸡,狗烹了鸡炒了然后给老爷我提一瓶酒来,咱们三个打平伙,如何?老爷我判得公道不公道啊?众人齐声道:“我呸——

  吴不赊突然就醒了,原来是黄粱一梦。他坐在床上发了半天呆,顺着梦境又狠狠地意淫了一把,自鸣得意:“高县令这话还真没错,当县令和当掌柜还真差不多,我要来当县令,就把这阳城当作店子开,铁定红火。“

  眨眼到了第七天,摆下刑场,阖城百姓知道要斩周有财这黑心狼,倾城来看,个个叫好。午时三刻将到,忽地马蹄声骤响,几匹铁骑如飞而来,乃是几个官差,还有马师爷。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马师爷飞身下马,到高秋远面前,“高县令,刀下留人!”高秋远冷眼看着他:“马师爷,你还有什么话说?”

  “太守朱大人有令,阳城令高秋远就地免职,另有委任,阳城令由马皮担任。这是公文。”马师爷从腰袋里掏出一纸公文递给高秋远。

  高秋远脸色一变,不接公文,冷眼看着马师爷:“马皮,就是你了?”

  “正是区区。”马师爷一抱拳,回身向刑场上的周有财瞟了一眼,喝道,“周有财一案,还有不少谜团,需押回重审。来呀,把周有财押回去。”他带来的几个随从立时便要去给周有财松绑。

  吴不赊想不到马师爷竟然还有这样的本事,竟然让太守下令免了高秋远的职,一时又惊又怒,却不知如何是好。“啪!”忽听得一声脆响,却是高秋远猛拍了一下惊堂木:“谁敢动?”

  几个随从一惊止步,马师爷愕然回头:“高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清楚,现在你已经不是阳城令了,阳城令是我马某人。”

  “对不起。”高秋远扫他一眼,“我还没交印,没办交接,所以现在我还是阳城令。”

  这话占理,马师爷又气又急,一张麻脸涨得通红,点点头:“很好。那你现在交印吧!”高秋远倒笑了:“马大人远来辛苦,又何必急在一时。高某还有桩陈案未清,待理清手尾,自然清清爽爽交给大人。”

  便在这时,鼓响三点,午时三刻到了,高秋远脸色一变,两眉齐竖,厉喝道:“午时三刻已到,斩!”丢一支红签下去。

  “高秋远,你——你——”到了这个地步,见高秋远仍然坚持要斩周有财,马师爷惊怒交集,却又拿高秋远无可奈何。眼见刽子手上云贵,马师爷情急之下,竟是放起刁来,指着那刽子手道:“你敢动手?高秋远马上就不是县令了,我才是县令。你现在敢动手,转眼我就叫你家破人亡!”

  刽子手姓屠,有名唤屠一刀,五大三粗、膀阔腰圆,在阳城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刽子手,往日上街,胆小的都要绕着他走,都说他身上有杀气,但这会儿屠一刀却是气沮神消,迟迟不敢举刀。马师爷这话比他的刀锋利,是啊,转眼高秋远就不是县令了,马师爷才是县令,真要听高秋远的话动了刀,马师爷接手,铁定会拿他开刀。所谓灭门的县令,马师爷绝对能说到做到。马师爷一到,周有财便知自己有救了,在刑台上高抬着头,这时眼见屠一刀迟疑畏惧,忍不住得意心起,眼光乱扫,哈哈狂笑:“谁敢杀我?谁敢杀我!”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7

第八章 死定


“我敢杀你!”厉叱声中,一个身影飞步上台,竟然是高秋远。

  只见他两只袖子卷起,长袍掖在腰上,白净的脸因为杀气而隐隐发青。他一把抢过屠一刀手中的刀,仰天一声厉叱:“我为阳城五万冤魂,斩你的狗头!”一刀斩下,周有财的脑袋直飞起来,飞在半空中,他还是一脸的惊愕,似乎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和他有同样神情的,还有马师爷。围观的人何止数万,却是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这一刀,鬼神齐惧,天地皆惊。

  吴不赊也完全看呆了,刑台上那个削瘦文弱的身子,突然如山岳般高耸。“好啊!”叫好声忽地轰然而起,便如山洪迸发,一浪高过一浪,再不可抑止。马师爷脸色青白,如遭鬼扑,恨恨地盯了一眼高秋远,竟是带着随从走了。

  虽然马师爷没接印,高秋远被免职的事已是满城皆闻,民声沸腾,喧嚣着写万民书,要上书太守,挽留高秋远。但高秋远自己却心灰意冷了,跟吴不赊说官场太过黑暗,他不想当官司了,想要回老家设馆授予徒去。纸清白,墨含香,或许清贫,但心自高远,比在宫场中打滚要强得多了。

  吴不赊是盼着高秋远留任的,还盼着他升宫呢,但高秋远下定决心要走,他也没法多劝。

  高秋远是个负责任的人,马师爷没来接印之前,他倒也没有挂印而去,不过估计也待不了几天了,吴不赊的都头自然也没几天当头。官梦醒了,吴不赊的财心又活了,阳城多蚕桑,丝绸便宜,贩一车丝绸到东平郡,约有三成的利。吴不赊刚好在一尘子身上捞了两千两银子,若贩了丝绸顺路带回去,少说也要赚五百两银子以上,平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生意实在值得做。若是去下面一些小镇子上收丝绸,还要便宜些,衙中无事,吴不赊便接连跑了几个镇子,收了好几车丝绸。这一天他去得远了些,收了丝绸再雇人运回来,前后花了五天工夫,想着马师爷该已经上任了,到时交了腰牌,拖了丝绸回东镇去,再去郡里卖了丝绸,就拿这银子把平安老店扩张一番,名头也有了,钱也有了,哈哈,财源滚滚。

  做着发财梦,吴不赊回到阳城,却是晴天一声霹雳:高秋远死了!高秋远是被周小山杀死的。周小山非常猖狂,带着一帮人,冲进衙门,直接一刀砍断了高秋远的脑袋。因是有明文免职的,高秋远只守印,不开堂,衙门里只有焦三带着两个衙役值守,拦不住也不敢拦。等城中百姓得讯聚扰,周小山早已离城而去,而马师爷则一直未来接印。

  听到这个消息,吴不赊又惊又怒又愧,到高秋远灵前跪倒,放声大哭:“高大人,是我该死!我该想到周家会报复的,可我财迷心窍,为了两个小钱,让你被奸人所害,我该死啊!”哭了一场,吴不赊咬牙发誓;“高大人,我一定把周小山揪回来,砍下他的脑袋,祭奠你的英灵。”

  有消息传回来,周小山害了高秋远后,直接逃到了襄南郡,躲在了襄南候府中。其实还不能说躲,这小子猖狂得很,每日在外面喝花酒,扬言就是他杀了高秋远。他有狂的倚仗,高秋远若是在任的县令,杀官如同造反,影响比较大,但高秋远既是给免了职的,只是个白身,以候府的势力,官府即便听到消息,也是不会去管的。何况本朝规定,老百姓告状要到本县告,阳城百姓即便要告周小山,也只能在阳城告,可马师爷不来上任,想告也告不了,周小山自然更是有恃无恐。

  “马屁不上任,可本都头是现管。”听得消息,吴不赊“嘿嘿”冷笑,他已替新县令收了告周小山害死高秋远的状纸,人证物证齐全,又请人做了一身崭新的公服,次日一早上路,御风而行,阳城到襄南郡一百多里,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襄南候马元是世袭的候爷,虽然没有朝中担任什么宫职,但爵位高、人脉广,拥有极大的权势。襄南郡相是太守的佐官,从五品,他说要许给高秋远,就是一句话的事,势和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候府在城东,占了整整半条街,吴不赊一问就知道。他到对街一家酒楼上,要了一壶酒、一般熟牛肉,慢慢吃着,盯着候府大门,等着周小山瑞身。

  这件事他想过了,高秋远的仇要报,但要占住理,如果他以私人身份杀周小山给高秋远报仇,那就是杀人犯,官司府下海捕文书,全国通缉,但他以捕快的身份拿人,却是合法合理。马元权势虽大,最多在暗中对付他,明里无话可说。拿了周小山后,揪到高秋远灵前,一刀杀了,再找个借口,什么打伤衙役逃逸之类,马元也只能干瞪眼。马师爷是马元的狗腿子,可马师爷没上任啊。本来马师爷不上任,是想把阳城百姓的愤怒拖过去,但吴不赊却恰好钻了他不上任的空子:我抓凶犯周小山,但新县令没上任,结果案犯想逃逸时失手杀死了,怪谁?吴不赊是什么人,奸商啊,没空子他也要钻个空子出来,何况有空子可钻。

  晌午时分,周小山出来了,带着七八个家丁打手。吴不赊将壶中剩下的酒兜底儿倒进嘴里,放一声碎银子,从楼上一跃而下,拦在了周小山前面,左手腰牌高举:“周小山,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他突然跳出来,周小山吃了一惊,众家丁忙把周小山围在中间。周小山定睛一看,叫道:“你是阳城县都头吴不赊?”

  “没错。”吴不赊点头,“认得本都头就好,乖乖的,跟我走一趟吧,免得伤了熟人脸面。”周小山像看瓜一样看着他,突然仰天狂笑起来,一边抹眼泪,一边指着吴不赊:“你要拿我?你居然要拿我,哈哈哈哈……”吴不赊任他笑,一点也不生气,他脸上反而也挂着一脸笑容,点头道:“没错,是我要拿你。清楚了吗?清楚了,咱们就开路。”

  “你凭什么拿我?”周小山还在笑。

  “凭我是阳城县捕快都头。缉凶拿贼,是我的本分,有错吗?”

  “高秋远都死了,你还当的什么鸟都头?”

  “高大人虽然过世,可他过世前并没有免去我的都头职务啊!”

  “我可以让马县令马上免去你的都头职务。”

  “是可以。”吴不赊点点头,笑得越发灿烂了,“遗憾的是,马县令好像一直没来接印上任吧?要任免都头,是要书办记档、县令用印的,就算马县令现在站在这里,也没法子免去我的都头之职。“

  周小山终于笑不出来了,他从吴不赊笑眯眯的脸上看到了杀气,心中一寒,蓦地狂叫:“给我上!杀了他!”家丁一拥而上,他自己却往后退,想要躲进候府里去。吴不赊以都头身份拿人,合理合法,但如果周小山躲进候府里,吴不赊就没办法了,他小小的都头,没有权力进候府拿人,硬闯,那就是犯法了。吴不赊既然咬死是以捕快都头的身份拿人,他就不敢犯法硬闯候府,这是周小山的想法。

  他自以为聪明,但他那点儿小聪明在奸商面前,也就是拍黄瓜的水平,吴不赊如何会让他得计,只是一闪,倏地从家丁群中穿过,到了周小山面前。周小山刚转身迈步,眼前一花,便看到了吴不赊笑眯眯的脸,顿时魂飞魄散。他倒也练了两天功夫,骇急中伸拳就打,却是送货上门,吴不赊手一搭,顺手就扣了他的脉门,周小山立即便像一条死狗一样瘫在了地下。

  众家丁突然不见了吴不赊的身影,急忙回头,周小山已被吴不赊拿下,众家丁大惊,哇哇叫着冲过来,吴不赊厉喝一声:“阴碍办差者,与案犯同罪!”

  众家丁当然不会听他的,事实上也没人把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放在眼里,叫得反而更厉害了,冲得也更快。吴不赊也知道他们不会听,他也不需要他们听,手中拿着一把办案用的铁尺,毫不客气,一铁尺一个,“啪啪啪”,真的拍黄瓜了,一眨眼全部拍翻在地。

  门前的打斗惊动了候府里面的人,更多的家丁打手冲了出来。吴不赊来者不拒,一脚踏住周小山,他的身子不动,铁尺左右开弓,盏茶时间,至少打翻了二三十人,也惊动了一街人,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而这正是吴不赊要的效果,眼见再无站着的家丁,吴不赊哈哈一笑,收了铁尺,掏出腰牌晃了一圈,道:“诸位,敝人是阳城县捕快都头吴不赊,我脚下这人叫周小山,是杀害前任阳城县令高秋远高大人的元凶。我现在拿他回阳城,明正典刑,各位让让。”

  其实也没人拦着他,虽是围观,少说也隔着七八丈远,但吴不赊这话说得漂亮,很多人只是看着候府的人挨打解气,并不知道真相,吴不赊这么一说,又有腰牌,穿的又是公服,众人皆信,一时议论纷纷,更有大声叫好的,其中有一句吴不赊最爱听:“敢到候府拿人,这公差牛气。”

  吴不赊心中得意,提着周小山要走,候府里出来一群人,其中一人喝道:“且慢!”

  吴不赊一回头,见喊他的是马师爷,边上还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中年人个头不高,一身雪白的肥肉,打扮华贵,腰围玉带,帽镶宝石,双手还各箍着一个巨大的红宝石戒指。吴不赊心中猜测,这人必是襄南候马元。吴不赊其实早已瞟见,闻声回头,故作愕然道:“马师爷啊,你有什么指教?”叫师爷不叫县令,马师爷的脸顿时沉了下去,喝道:“吴不赊,你好大的胆子,敢来候府门前放肆!还不把人放了!”这时马元带出来的家丁已经开始赶人,围观的百姓后退,却是退而不散。

  “我胆子不大啊,不来不行,捕快都头,吃的就是这碗饭,不来怎么办?”吴不赊故意苦起脸。

  “谁叫你来的?”马师爷哼了一声,“高秋远已经死了,以后阳城主是我说了算。我识相点儿,好久多着呢。”

  “阳城你说了算?”吴不赊故作讶异,“你谁啊?”

  马师爷大怒:“我已被任命为阳城令,公文上次已经送去阳城了,你难道不知道?”这时马元插口道:“这人就是那个吴不赊?”

  “是。”马师爷点头。

  “让他滚!”

  “是。”马师爷再应一声,喝道:“吴不赊,我现在以阳城令的名义,免去你阳城捕快都头的身份。你赶快给我放人滚蛋,否则我立马叫人把你抓起来!”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阳城令的名义?我听说县令大人上任,有个大印的。请问马师爷,你的大印呢?”

  “敝人尚未接任,大印自然在衙门里。”

  “那对不起。”吴不赊脸一冷,“本都头认印不认人,你没有大印,便无权任免我。”

  “你……你好大的胆子!”马师爷脸色发紫,指着吴不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早就过了,本都头胆子不大,只是职责所在。抱歉了。”吴不赊冷哼一声,提着周小山要走。马元身边突地纵出一人,暴喝道:“看掌!”

  吴不赊早有防备,急忙回身,一掌已到胸前。他也不惧,听掌风凌厉,力道不弱,便运阳掌,右掌一掌劈出,双掌相接,“啪”的一声,劲舞飞炸。与吴不赊对掌的,是一条三十来岁的汉子,面皮躁黑,身材健壮,不过刚才这一掌,吴不赊一动不动,这汉子却退了一步。

  “阻碍办差者,与案犯同罪。”吴不赊冷冷盯着这人,“你叫什么名字,报上名来。”吴不赊掌力之强劲,显然出乎这大汉意料之外,望着吴不赊却不肯通名。边上的马元却不耐烦了,喝道:“丁畅,杀了他!”

  “原来叫丁畅啊?”吴不赊“嘿嘿”笑道,“人家是为虎作伥,你却为狗作伥,这人丢的可不是一般得大啊!”

  这丁畅显然不是个善于说嘴的人,面皮涨得黑中带紫,却是回不得一句嘴,只是怒叫一声:“看掌!”双掌舞风,狂击过来。吴不赊已试出这人掌力并不比自己强,全然不惧,双掌一分,直迎上去。

  丁畅掌法简单,就是力大,一招一式,虎虎生风。吴不赊的掌法却是阴阳交错,变化多端,再中上诡异难测的追风步,一起手就压着丁畅打,噼里啪啦,打得丁畅没有半点儿脾气。斗了数十招,丁畅越发递不出手去,蓦然大喝一声,双掌齐出,趁着吴不赊一闪,他往后一跃,左手从腰中一个皮囊里一掏,对着吴不赊劈胸打来。

  吴不赊先前以为他掏暗器,他一出手才知不对,丁畅放出的,竟是一道黑气,有海碗粗细,势道劲急,如一道黑蛇般狂射过来。

  “放法宝?”吴不赊又惊又喜。惊有理,喜什么?没理由,他就是看见法宝高兴,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有人是人来疯,他是见宝疯。

  吴不赊看不清黑气里是什么东西,不明虚实,自然不敢胡乱去接,滑步急闪。丁畅一击不中,一收,随后又一下打来,吴不赊再闪开。丁畅连打十七八下,虽然打不中吴不赊,却也逼得他左躲右闪。马师爷见有机可乘,暗暗挥手,便有两个家丁上前想要救回周小山。

  吴不赊恼了,心下发狠:“你有法宝,难道我就没有?”往追风囊里一摸,却又转念想,“木精是一尘子的法宝,江湖上很多人都知道,我若当着这么多人放出来,好像不太好,有个偷儿名呢。而且这黑气黑咕隆咚的,本长生只怕也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东西,若是挨上那么一下,伤了宝贝,可就划不来了。”这时刚好一阵风来,他立即有了主意,便一抓风诀,抓一股风,阴阳二气齐动,那风左右一拧,风虎立现,咆哮一声,对着丁畅那股黑气就狂扫过去。

  丁畅的黑气连打了十几下,已有减弱之势,吴不赊拧成的这风虎力道又是极大,倏地一下吹散黑气,里面原来是一声砖。看得清楚,吴不赊大笑:“你不但为狗作伥,原来还是个拍黑砖的家伙啊!”纵身过去,一掌拍在砖上,顿时把那砖拍的粉碎。

  丁畅眼见破了法宝,惊怒欲狂,大吼一声,猛扑过来,双掌奋击,要与吴不赊拼命。吴不赊却已懒得和他斗了,手一指,风虎斜掠过去,猛击在丁畅胸口,把他打得飞出四五丈远,口中鲜血狂喷,摔倒在地,一时挣扎不起来。风无形无色,众人只听得耳中咆哮如虎,随即丁畅的身子就飞了出去,而且鲜血狂喷,一时都吓住了。马元更是退了两步,看着吴不赊,再无人吱声。

  吴不赊散了风,冷眼一扫马元等人,拍拍手,提着周小山要走。马师爷忽地道:“吴都头,且慢,听敝人一言。”

  “你还有什么话?”吴不赊斜眼看他。

  马师爷拱手道:“吴都头大材,做一个捕快都头,实在是太屈才了,如果你愿意,敝人愿推荐吴都头阳城县尉。”

  县尉为县令的佐官,从七品,是官司僚体系中品级最低的一种。但无论怎么低,至少是有了品级,是朝廷承认的一个官员。

  “你推荐?”吴不赊冷笑,“你够资格吗?”

  “我是不够资格,但候爷在这里啊!一个县尉,就是候爷一句话的事。”马师爷看向马元,马元瞟着吴不赊,点了点头。他先前有些怕,胖脖子缩下去一截,这会儿却又得意了,下巴微抬,一脸倨傲之色。

  见他点头,马师爷喜道:“候爷答应了。吴都头,只要你点点头,升官发财,就在眼前。”吴不赊做梦都想当官,就不动心,那是假的,那心脏着实跳了两下,但听到“升宫发财”四个字,他突地大笑起来“升官发财,升官发财,哈哈哈哈!”

  马师爷不知他笑什么,道:“是啊,升官发财。”

  “马师爷,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去找高大人,你说到‘升官发财’四个字,高大人让你看什么了吗?”

  “你——”马师爷觉出不对,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高大人说,”吴不赊向阳城方向的指,“那一边的天幕下,有数成双冤魂的眼睛在看着他!而今天,这些冤魂里,还多出了一双,那是高大人的!马师爷,对着这几万双眼睛,你也再说一遍吗?”他紧盯着马师爷的眼睛,“马师爷,你敢吗?升官发财,你敢再说一遍吗?”他的眼光像刀一样锋锐,马师爷嘴唇哆嗦,那四个字,却硬是不敢说出来。

  他害怕,但让他害怕的,显然不是吴不赊的眼光,而是冥冥中那双无表的眼睛,是那长文弱而苍白的脸上,那亮若星辰的眼睛。是的,吴不赊也看到了,在那天幕之上,那双眼睛划破黑暗,水不坠落。

  吴不赊提起周小山,御风而起。周小山一百多斤,吴不赊提着他飞不了多远,到城西找家车马行,雇了两匹马,一直到晚上才赶回阳城。

  吴不赊估计,马元不会就这么死心的。真要被吴不赊杀了他的小舅子,别的不说,他堂堂候爷的面子往哪里放?只怕他会让马师爷连夜赶回来接印,县令上任接手案子理所当然,到时怎么审,都是马师爷说了算。吴不赊功夫强,硬要杀了周小山也不难,但那样一来,马师爷就有理了,吴不赊就成了罪犯,马元就可以动用官府的势力来对付吴不赊,所以吴不赊要赶时间。他在去襄南郡之前,已先暗里嘱咐了焦三几个人在城外五里处等,吴不赊一回来,焦三等人立即飞马回去,暗中叫人满城放风,说杀害高秋远的凶手周小山被捉回来了,就要进城,但新县令拿了周家的好处,必然要保周小山,大家要给高大人报仇,最好是到城门口拦着,亲自动手。

  这话风一样传遍全城,无数的人拥向城门口,看见吴不赊押着周小山现身,立刻便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

  吴不赊还卖乖:“明日新县令就会来接印审案,大家不要乱来。”

  “新县令是周家的狗,肯定会放了凶手。”

  “是啊,打死他!打死他!”

  愤怒的喊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响。周小山一生张狂,这会儿却是面色如土,全身颤抖。吴不赊罕然闻到一股臭气,原来是周小山的屎尿都被吓出来了。吴不赊先前还装模作样拦一下,这会会没兴趣了,往边上一闪。无数人拥上来,先是无数双手,再是无数双脚,把周小山踩成了烂泥。周小山既死,便有乡老写下万民书:周獠该诛,阖城百姓共击之,踩为肉泥。

  无数百姓咬破指头在万民书上按下血手印。第二天马师爷果然飞马来上任,接到的,却是按满了血手印的万民书。

  无数的手印,带着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这是万民的愤怒,任你有滔天的权势,也绝不敢直面这种愤怒。

  马师爷最终没有说一个字,竟又转身走了,再也没回来过。对他来说,这是一座愤怒的县城,是一座他不敢面对的县城。

  看着周小山淹没在愤怒的人海里,吴不赊悄悄抽身,回到自己的小院里,公服脱了,腰牌压上面,然后叹了口气,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都头,心里却有几分舍不得,这一辈子,还就威风过这么一回。狐假虎威,这会儿的心情,就像狐狸脱下虎皮的感觉。

  因高秋远之死,先前收购绸缎的计划中断了,吴不赊手中还有五百多两银子,本来也没心思再收了,这时却听到个信儿,有艘大货船要去前凉,还有五天起行。吴不赊问了一下,船厂主愿意带货,吴不赊大喜,索性再等几天,再收几车绸缎。

  襄南郡贩到东平郡,还是在后凉国内,利润不过三成,但贩去前凉国,利润则可翻倍。其实若能再走远一点,利润更高,越往西利润就越高,但沿途大小国家林立,关卡更是多如牛毛,过关费便是个天文数字。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要拿的是路途不太平,战争、匪患、黑帮,除了人祸,还有魔妖之类。越往西去,人烟越少,妖魔越多,据说北方甚至已经有魔怪建国,西方虽然没听说,但谁敢担保呢?少赚一点,好过人财两空。

  吴不赊又到下面跑了几趟,收了几车绸缎,只等船主那边卸了货就可以装船。这夜他一个人在小院里歇凉,算了一下,如果货能在前凉顺利脱手,刨去运费、过关费,至少还有一倍的利,那就是两千多两银子,平安老店十年的纯利啊!吴不赊兴奋起来,想打个人说话,便放木长生出来,弄了一坛酒两个小菜,和木长生边喝边聊。聊了半夜,两个人都略有醉意了,始才兴尽。木长生回了葫芦中,吴不赊也摇摇晃晃地回房休息。忽听得一声猫叫,一只黑猫从墙角蹿出来,站在门口,扭头看着吴不赊。

  这猫大,怕有十多斤。吴不赊嘿嘿一笑:“猫老弟,看着我做什么?哦,知道了,我发了小财,没请你的客,你有意见是吧?来来来,这里还有几块肉,别客气啊!”他转身端起盘子,送到大黑猫面前。

  那猫倒也不怕人,真就过来了,猫爪在盘中挠了两挠,伸嘴叼肉。吴不赊醉眼蒙胧,眼前忽地一花,脑袋上重重挨了一下,仰天一跤跌翻。这时他酒意略醒,定睛看时,眼前却是一对猫眼。原来那只大黑猫正站在他胸膛上,一对猫眼死死地盯着他。

  吴不赊还没明白,骂道:“你这死猫,好好地吃你的肉啊!我又不和你抢,乱跳什么?啊呀好痛!”他想要爬起来,竟发现身子动弹不得,大黑猫虽大,最多也就是十来斤,但这会儿压在吴不赊的胸膛上,却仿佛重达千斤,吴不赊怎么也翻不起来。他挣了两挣,酒意霍地就醒了,定睛看大黑猫。大黑猫竟口吐人言:“我叫黑钱,你让襄南候失去了脸面,襄南候出五百两金子买你的小命。冤有头债有主,到了阎王殿,别说自己是冤死鬼。”说着身子一摇,化成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个子虽不高,却是一脸的凶悍,还有一脸的得意。

  这大黑猫竟然是只猫精,竟然是襄南候买了来杀他的!吴不赊明白了,却已经是身处死地。他这时也发现了受制的玄机,黑七虽化为人身,左脚一直踏着他丹田,他体内真气顺逆双行,黑七若只是制穴,他一下便可冲开,但黑七这个却不是制穴,也不知什么功夫,仅一只脚踏着他,便制得他死死的,手足不能动弹,也无法运转灵力。

  猫捉老鼠,自有一套拿法,吴不赊何其有幸,被一只大黑猫当作老鼠拿住,可不必用什么点穴之术。黑七伸手到吴赊怀里,把葫芦掏了出来,颠来倒去地把玩,像猫戏老鼠。吴不赊眼睁睁地看着它,心下低叫:“拔了塞子,把木长生放出来啊!”

  他盼着木长生被放出来后,给也帮忙,打走黑七或者解除黑七加在他身上的禁制。其实就算黑七拔了塞子放出木长生,葫芦在黑七手里,木长生也只会听黑七的话,但这只是吴不赊唯一的机会,有个盼头而已。

  黑七却一直没去拔塞子,把玩一会儿,捏着葫芦底,忽地用力一捏,那葫芦砰的一声,竟然炸开了。一颗珠子射了出来,大如鸽卵,其色青翠,有若凝碧,显然就是木精的内丹了。吴不赊没想到黑七竟然捏碎了葫芦,“啊”的一声惊叫。黑七趁他张嘴,一手抓住珠子,猛地塞进了吴不赊的嘴巴里。那珠子入口即化。刹那化成一道寒流,直入腹中。

  黑七的举动,给了吴不赊第二次意外。他实在是想不清黑七搞什么鬼,毁了木长生这样的宝贝,如果说是要盗取木精内丹,那也有理,却为何又将木精内丹塞进他嘴里?据说猫是这世上最聪明的动物之一,难道黑七是只大傻猫?

  没弄清大黑猫是聪明是傻,吴不赊肚中已是奇痛无比,翻江倒海。五脏横移,两眼发黑。迷迷湖湖中,他暗想:“我就要死了吗?”

  黑七不傻,成精的猫非常聪明,它确实是想要盗取木精的内丹,但木精内丹中的精元过于强横,如果直接吞服,它吸收不了,反受其害。就像人服补药,人参是好东西,你一次吃一斤试试?补不死你才怪。

  黑七知道这中间的利害,想到个办法,先让吴不赊服下内丹,木精的内丹化在吴不赊体内,把吴不赊的五脏六腑捣个稀巴烂,但精元也给吴不赊吸收了,然后黑七再从吴不风赊身上去吸收木精的内丹化成的精元。这样一来,害处由吴不赊承受了,好处却落到了黑七嘴里。老猫聪明啊!

  黑七一爪按在吴不赊心脉上,以一缕灵力护住吴不赊心脉。它不是好心,只是吴不赊多撑一刻,就多分担一份木精内丹的霸内丹的霸道之力。感受到木精内丹力道渐弱,精元差不多全部融进吴不赊体内了,黑七仰头向天,“哈”的一声,吐出一颗珠子,差不多也有鸽蛋大小,其色漆黑如墨,不过通体散发着荧荧的灵光,乃是黑七修炼数十年而得的一颗内丹。

  黑七将自己的内丹也送进吴不赊嘴中,同样是入口即化,下到吴不赊腹中。黑七以一缕灵力包裹着,让自己的内丹在吴不赊腹中缓缓旋转,吸收化在吴不赊体内的木精内丹以及吴不赊本身的功力,与它的内丹融为一体。约有小半个时辰,吴不赊体内所有的精华差不多都被黑七的内丹吸收,黑七感觉自己内丹胀大了一倍有余,心中狂喜:“如此丹力,回山只要静静修炼,最多三年,便可化丹成婴。”

  黑七再让内丹转得数转,灵力催动,让那丹走小周天,从吴不赊丹田下行,下会阴上命门,沿背而上,过头顶百会,再上行到嘴里。然后黑七的舌头就会在吴不内赊嘴里等着,把吸足了精元的内丹接过去。

  感应着内丹慢慢上行,黑七心中怦怦地跳。它真的很兴奋,它这时的情形,就好比把新娘子娶进了门的新郎官,只等着进洞房了,一切都不可能再有变化,它心中也没有半丝的警惕。

  但黑七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吴不赊体内经气的运行大异常人,乃是正反同行。本来吴不赊被黑七压着,手足不能动,灵力也无法运使,但这会黑七要收丹,为了让丹运行通畅,它自然不能再压着吴不赊的身子。吴不赊虽被木精内丹弄得五脏俱裂,不过有黑七给他护着心脉,还有一线生机。这时他身子一松经气一畅,黑七的内丹沿经脉顺行,他体内的另一股气立时逆向运行。顺行的内丹大,滞重,运行慢,逆行的气弱,却胜在轻快,黑七的人丹还没到后背大椎穴,逆行的气已经越过头顶,顺流而下,迎头撞上黑七的内丹。吴不赊逆行的经气本来衰弱至极,但一撞上黑七的内丹,立刻融为一体,刹那间变得强横无比,飞速下行,过命门回到丹田,全身生机立复。吴不赊霍地睁开眼来,张口骂道:“你这死猫!”一掌挥出。

  黑七虽然意识到不对,却已经全无办法,它的内丹还有吴不赊后背大椎穴处,没了内丹的黑七,比一只普通的猫还要衰弱,它到底是近百岁的老猫了啊。吴不赊一掌打来,它躲不开,也是不想躲,只是圆瞪了猫眼,傻傻地看着吴不赊。它这会儿真的是大傻猫了。吴不赊一掌正中它脑袋,把它打出七八丈开外。直到死,它也没能明白,煮熟的鸭子怎么又飞了呢?

  黑七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吴不赊呢,便宜都叫他占了?哪有这么好?内丹非他物,乃精血所聚,内有魂魄,自具灵性,黑七内丹中魂魄的一点灵光忽然与本体失去感应,惊慌起来,魂魄力乱窜。此时吴不赊刚翻起来,尚未站稳,脑中忽然一晕,无数奇异的记忆涌进脑中,纷繁杂乱,便如打翻了一锅糨糊。他一个踉跄,仰天便倒,复一个翻滚,嘴一张,竟是发出“喵”的一声,而身子也变成了一只大黑猫。

  吴不赊体内的真气虽然是顺逆双行,其中逆行之气完全是他的本体之气,但黑七结丹了,功力远在吴不赊之上,又吸收了木精内丹,甚至连吴不赊逆行的精血也被他吸收了大半,最终结成的这个丹,实力过于强横,吴不赊逆行的本体真气如何能够抗衡?黑七内丹占优,黑七的灵性便成了吴不赊这个身体的支柱,所以吴不赊就变成了一只猫。

  不过黑七内丹是吸收了木精和吴不赊本体精血,是个三合一的混合体,所以黑七的灵性虽然占据上风,却不能主宰一切。吴不赊虽然变成了大黑猫,脑中却仍是混沌一团,可以说,他现在身体是猫,脑中却不知自己是什么,好像是猫,好像是人,又好像是树,自己也弄不清楚。于是他一声怪叫,纵身而起,跃上围墙,直蹿出去。

  吴不赊脑中混乱,心里烦躁,不停歇地乱奔乱窜,一会儿出城,一会儿上山,也不知跑了多久,饿了逮只山鸡吃,渴了便喝山溪水,渐渐安定下来,脑中虽仍然混乱,却已经可以接受。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日,跑了多少地方,吴不赊只觉北风渐起。这一日,突然下起雪来,雪漫山野,白茫茫一片,吴不赊放眼一看,脑中突然记起一些东西,身子一立,变成一棵大树,双脚化成树根,深深钻入地底,温润的泥土如母亲温暖的怀抱。他美美地叹息了一声:“真舒服啊!”一阵倦意涌来,闭上眼睛,且睡一觉。

  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他身上热起来,睁开眼,却已是春暖花开,身周的树木都已是满身青翠,只有他还光溜溜的几根光枝丫。他不高兴了,身子一摇,刹那间抽枝长叶,一身新绿,随即又恼周转的树木遮住了他眼睛,身子一耸,嗖嗖嗖地往上长,眨眼长出数十丈高。

  他立身处本是一个山坡,先前只是给周转树木遮住了,这会儿他傲立林中,便看到山外的世界。山下便有村镇,再远处,隐隐有一座城池,但见红男绿女,好一个花花世界。吴不赊心中一动,有一些记忆翻出来:“我是吴不赊啊,怎么像一棵傻大樟一样在这里站桩子呢?”

  一个冬天的休眠,那纷乱的神思终于安定下来,归窍还元,他也就恢复了自己的神志,脑子里还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记忆,那是木长生或者说木灵儿和黑七的经历记忆,不过已不能干扰他的神志,只是多了一些见识经验而已,好比是多读了两本厚厚的书。

  再有一样多出来的,是肚中的一颗内丹。吴不赊反观内视,那丹足有鸡蛋大小,比黑七和木长生的内丹都要大得多。肯定啊,这内丹本就是黑七内丹吸收了木长生内丹再加上吴不赊本体精血所凝,如何会不大?

  木长生的丹是青色,黑七的丹是黑色,吴不赊体内这颗丹,却是两种颜色,但既不是青色也不是黑色,而是一半金黄一半银白。他一动功还是顺逆双气,却已经有了形质,一气金黄,一气银白,黄走顺,白走逆,到头顶百会交融,却不像以前只是错身而过,竟是亲执得不得了,有如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有中有你;再分开时,奇了,顺行的黄气成了银白,逆行的白气却化为金黄,重入丹田,又亲热一场;再分开,又变色,黄变白,白变黄,就这么变来变去。

  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吴不赊不知道,虽然他多了木长生与黑七两人的记忆,还是弄不明白,因为黑七和木长生也都不知道。

  算了,吴不赊也懒得想了,身子一晃,变回人形,在身上左看看右看看,没毛,又摸摸屁股后面,没尾巴。他彻底放心了,“哈哈哈”大笑三声,摇摇摆摆下山去。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8

第九章 微雨


那城不知何名,不太大,人烟倒还繁茂。吴不赊一路过去,刚到城门口,忽听得前面马蹄声急骤,夹杂着一个惊慌女子声音:“马惊了!快让路,快让路!”

  吴不赊抬眼看去,只见一人一马狂奔而来。马是大黑马,高大神骏,不知如何受了惊,如阗似狂,不顾一切地狂奔而来。马上是个女子,十八九岁年纪,穿着一袭大红紧身劲装,身材高挑健美,瓜子脸,眉目如画,虽然一脸的焦急惊慌之色,仍让吴不赊眼前一亮。

  吴不赊同时留意到红衣女子脸前起伏的双乳,随着马身的起伏,被紧身劲装紧紧包裹的双乳如玉兔般跳动,勾勒出优美的形状。吴不赊情不自禁地赞了一声:“漂亮!”

  作为奸商的吴不赊对女人不是特别感兴趣,但黑七却是只淫猫成丹后修得人身,不知玩了多少女人,经验十足,眼光毒辣。此时虽离隔着衣服,吴不赊却能准确地判断出红衣女子乳房的大小形状:不大不小,弹力十足,最是上品。这女子显然常年练功,双乳才会如此结实有弹力。

  城门口进出的人多,眼见惊马狂奔,纷纷四下躲避,偏偏有个孕妇,行动不便,又仿佛是吓傻了,看着马奔过来,竟是不知道躲,只是下意识地抱着肚子,仿佛抱着个大西瓜。

  见那孕妇站在路中不动,红衣女子惊骇地急叫:“快让开啊,快让开啊!”她的双手死劲勒住马僵,马头被她勒得后偏,但马身子却没有半点儿停留,轰隆前冲,眼见四蹄这下,便是一尸两命。

  危急间,吴不赊动了,身子一闪,到了那孕妇前面,右手一伸,挽住了马僵,癫马狂奔,冲力何止千斤,吴不赊马缰入手,只觉一股大力涌来,几乎要将他的身子扯飞。不过吴不赊早有准备,施展木长生的玄木心法,双脚化为树根,深入地底,以大地之力。牢牢定住身子。奔马冲力再强,却也休想拉动深入地底的树根,终于被硬生生扯住,人立起来。

  红衣女子身手颇为了得,惊马直立,她身子紧贴马背,并未摔下,随后跳下,一看孕妇无事,大大松了口气,对吴不赊抱拳道:“多谢壮士援手之德。”吴不赊忙也抱拳还礼:“举手之劳,小姐不必客气。”

  这时又闻马蹄声轰隆,一队人马急驰而来,最前面的是个小男孩儿,七八岁年纪,后面却是一队女兵,均着青色紧身劲装。那小男孩儿看到红衣女子,远远地便叫道:“姐姐,姐姐!你没事吧?”

  红衣女子沉着脸不应声,小男孩儿下马,怯生生地道:“姐,是错了,我下次再不顽皮了。”红衣女子哼了一声:“还好,有这位壮士拉住惊马,否则闯下祸来,我绝不原谅你。”又向吴不赊一指,“快谢过这位壮士!”

  小男孩儿圆脸大眼睛,该是个顽皮的家伙,不过这会儿倒是老老实实地对吴不赊抱拳一礼:“林强谢过壮士援手之德。请问壮士高姓大名?”

  他小大人的模样,倒惹得吴不赊想笑,报了自己姓名,客气一番。红衣女子又请他去府中,要置酒相谢。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口应承。

  这城叫扶风城,属风余国最北端的边郡了,与后凉国已是远隔千里。扶风城是扶风候林国亨的封地,扶风林家,为风余国世镇北地,功勋旧著。不幸的是,林国亨前年过世了,留下一对子女,这红衣女子便是林国亨的长女林微雨,林强是林国亨的幼子,今年九岁。因为林家功高,这扶风候是世袭的,所以别看林强小,可是正儿八经的候爷。

  林微雨将门虎女,虽然人比花娇腰比柳细,却骑得烈马开得硬弓,尤其林强还小,军务政务都是林微雨在管,十八岁的女孩子,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坚韧细腻,杀伐果敢,在扶风有口皆碑,不过就是拿林强这宝贝弟弟有些头痛。今日的惊马,就是林强一手鼓捣出来的,他不知从哪里听说马喝了酒跑得会更快,竟在马料里掺了烈酒。马吃了酒料,过于兴奋,偶尔受惊,若在平日,拉住马僵安扶两下就没事了,这天去如癫似狂,若不是吴不赊,就是一场惨剧。若是因为林强的恶作剧而闹出一尸两命的结果,林微雨心里将会非常不好过,所以对吴不赊的援手,她是真心感激。到了候府,林微雨两姐弟作陪,问起吴不赊的生平。吴不赊看出林微雨话中有招揽之意,只说投亲不着,正没个下落。林微雨当即请吴不赊入府帮忙,做林强的亲卫,他日若有功劳,可放军中补一个实缺,也是一份出身。

  吴不赊神志恢复,但多了木长生和黑七的记忆,性格也就颇受影响,木精木长生还好,性子最野的是野猫黑七。黑七狂野、凶悍、贪婪、狡诈,一生的经历丰富多彩,这些经历记忆,带给吴不赊的,就是经验,就是教训,自然就会影响到他的为人处世。黑七是只淫猫,玩弄过无数女人,那些香艳的记忆让吴不赊看女人时就会有一种另外的眼光。这会儿对着林微雨这样的大美人,吴不赊突然间对做官司就不是特别热心了,反而对林微雨的美色垂涎三尺。做林强的亲卫,自然能时常接近林微雨,他一口答应。

  林强有七八名亲卫,吴不赊与其他亲卫见过了,下人引到宿处。亲卫待遇好,有单独的房子,这一点很合吴不赊的心意——便于他弄鬼啊!到房里,吴不赊关上门,摇身变成一只大黑猫,从窗户里钻出去,直蹿后院。到后院做什么?偷窥美人春睡啊!

  林微雨穿廊而来,后面跟着贴身丫头侍剑。天有些热,进了后院没男人,林微雨便把衣领处的两粒扣子解开了,露出一抹雪白的胸脯。吴不赊看得直流口水,情不自禁“喵”的叫了一声。

  “哪来的大黑猫,好大!”侍剑叫了起来。

  “别那么大声,”林微雨做了个手势,“别吓走了它。这几日才鼠多,来只猫刚好抓才鼠。”

  “盼我抓老鼠啊?”吴不赊哼了一声,但林微雨的善意让他看到了机会,冲着林微雨“喵”地叫了一声,走上两步。

  “这猫不怕人。”侍剑惊喜地叫道:“乖猫,来,跟我捉老鼠,我喂鱼给你吃。”说着走过来,伸手就来捉吴不赊。她先还有些提防,既担心吴不赊跑,又怕吴不赊抓她或咬她,却不知吴不赊正要拉关系,“喵喵”叫了两声,装出很柔顺的样子,任由侍剑抱他起来,顺势伸爪在侍剑的奶子上摸了一下,低哼道:“小丫头人小奶子倒大。”

  林微雨也伸手过来摸吴不赊的脑袋,喜道:“这猫乖。侍剑,还记得以前那只小黑猫吗?也是这么乖的。”

  “小黑啊?当然记得。要是不走丢,也该有这么大了呢!”侍剑侧着脑袋对着吴不赊左看右看,突然道:“这大黑猫不会就是走丢的小黑吧?”

  “咦,是啊!”林微雨也叫了起来,对吴不赊叫道:“小黑。”

  很好,这种误会吴不赊太喜欢了,立即就应了一声:“喵。”还伸出舌头到林微雨的手背上舔了一下。林微雨的皮肤白如雪,滑如丝、细如瓷,非常得好,唯一的缺憾就是虎口处有两个淡淡的茧子,那是长年练剑磨出来的。

  “真的是小黑呀!”林微雨大喜,伸手就把吴不赊抱了过去。吴不赊喜得“喵喵”叫,脑袋抵着林微雨左乳,双爪抚着林微雨右乳,林微雨的双乳既柔软又有着惊人的弹力,那种感觉,让吴不赊舒服得只想呻吟出来,而林微雨身上淡淡的体香,更让吴不赊熏然欲醉。

  爱猫的回归让林微雨很开心,一路抱着吴不赊回到自己的小楼。吴不赊也就把林微雨的双乳把玩了一路。到了楼中,侍剑小丫环倒了水,林微雨洗澡,把吴不赊递给侍剑。侍剑双乳不比林微雨的小,但弹力明显差得多,而且美人入浴,这样的机会吴不赊怎么可能错过?他在侍剑怀里打了个滚,一跃下地,侍剑还以为他想跑呢,急叫道:“小黑别跑啊,我呆会拿鱼给你吃。”却见吴不赊往里间跑,可又骂了,“小姐沐浴你跟进去做什么?这是只小色猫啊?”

  “大爷我不是小色猫,是大色猫。”吴不赊暗哼,到了里间,林微雨已脱了外面的衣服,身上只系着个大红的肚兜,回头看到吴不赊,也不以为意,笑道:“小黑啊,你跟进来做什么?也想洗澡啊?别急,呆会我给你洗,”说着脱了肚兜,一个绝美的身子完全裸呈在吴不赊眼前。

  吴不赊先已把她的双乳玩得熟了,大小、形状、弹性,都已清清楚楚,这时亲眼看见,仍情不自禁地暗赞一声:“果然是极品,太漂亮了。”

  林微雨双乳如玉雕,如雪凝,沟深峰险,极峻处更有红豆如珠,轻摇处惊心眩目,微颤时浪涌雪堆。玉峰险,往下却是一马平原,到臀部又乍然扩张,划一个优美绝伦的圆弧,再往下又是刀削斧劈,尤其两腿之间,并拢时绝无半丝缝隙,其直如柱。

  吴不赊玩过的女人不多,妓院中了没什么极品,偶有红牌,他却还舍不得花钱,在他想来,什么红牌,无非是骗钱的噱头,过三五个月不红了再去嫖,不还是那么个玩意?所以吴不赊虽吃过猪肉,只是太堂大灶,没上过正席。黑七不同,黑七玩过的女人多,内中不乏绝品美女,所以眼光很刁,但就是以黑七的眼光来看,林微雨的身材也是上品之选,真要挑刺,那就是林微雨双腿内侧的皮肤应该不是太好,那是骑马的缘故。不过瑕不掩瑜,在黑七玩过的女人中,林微雨至少可以排到前十名以内。

  林微雨终于进了浴盆,浴盆不像浴桶,边缘浅,林微雨的一举一动全落在吴不赊的眼里,举手抬足,乳颤臀摇。那种诱惑,让吴不赊气血欲沸,只恨不得就这么扑上去,压住林微雨,狠狠地刺穿她,恣意地玩弄。林微雨是那种清丽中裹挟英气的女子,吴不赊相信,她略带痛楚的叫床声会有一种别样的风韵。他会有这样想法,是脑子里有很多黑七强奸女孩子的记忆,不过记忆终究只是记忆,他是吴不赊,不是黑七。

  吴不赊现在扑上去,可以轻松地制住林微雨,可以弄昏她迷奸,也可以在她的痛哭中强奸,林微雨虽是将门虎女,也有点儿功夫,但对着吴不赊,不可能有抗拒的能力。但那样不舍吴不赊的性子,那样做,第一会毁了林微雨,这样的美人,就这么毁了太可惜了,第二也会给吴不赊带来麻烦。

  天庭在人界设有五岳府,人与人之间的事,五岳府一般不管,传说最早时是管的,但后来人越来越多,事越来越多,而随着文明的进化人心也越来越复杂,五岳府管不胜管,终于撒手不管。人间自有官府,自有律法,自有习俗,人管人,用不着天广庭操心。

  但魔、妖、精、魅等非人的灵类与人类发生的事,五岳府却会管,五岳府下设判九司,一郡一司,派一名判官主掌,但凡有妖类混杂到人间兴风作怪,判妖司判官便会过问,或驱赶或擒拿,不使为祸。

  黑七以前奸淫妇女,给五岳府能缉,若不是它功力着实了得,又极度狡猾,早已死了十七八次,虽然最终逃脱,也算是教训深刻。风余国在西北,算来该是归西岳府管辖,黑七在西岳府还留有案底,若是一般的小民之女,死十个八个的无所谓,林微雨可是扶风候的长女,奸杀了林微雨,扶风郡判妖司必然会听到风声,也必然会查。万一查出来,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可能命不了他,但西岳府得报后必然派出高手追杀,那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吴不赊理智,黑七这样的傻事他当然不会去做,另外一点,他现在还有个身份是林强的亲卫,有着大把的接近林微雨的机会,那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呢?如果有机会让林微雨喜欢上他,让林微雨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献身,岂不美妙得多?

  有着这样的打算,虽然吴不赊心中气血如沸,却还是强自忍住了冲动。林微雨也终于洗完了澡,披上晚装,顺手又把吴不赊抱在了怀里。刚出浴的美女,又香又滑,吴不赊大大地吸了口气,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喵。”

  被林微雨抱在怀里,吴不赊心醉神迷,而林微雨也似乎很喜欢抱着他。喜欢宠物,可能是女孩子的能病。到就寝时分,林微雨对吴不赊道:“小黑,自己玩儿去吧,乖乖的啊,不许再走丢了。”

  自己玩儿去?跟谁玩?母猫还是老鼠?吴不赊很有意见,但林微雨全不顾他的抗议,把他往门外一放,和侍剑关上门睡觉了。吴不赊翻窗倒也能进去,但进去也没用啊,难道林微雨会允许他钻到床上去?估计不可能。

  不过被美人抱了大半夜,更又看了美人出浴,收获也不小了,吴不赊回到自己房里,转回人身,性欲冲动得厉害。本来也好解决,扶风城里还没妓院不成?只是想着第一天做林强的亲卫就出去嫖妓,影响不好,尤其要是传到林微雨耳朵里,她就难得对他有好印象了,太划不来。吴不赊便强摄心神,练起功来,黑七的功夫特别杂,各种小法术也特别得多,不练还好,一练倒是颇为上瘾,不知不觉,竟然天亮了,记忆中黑七和木长生的各种功夫也都让他熟悉了一遍。

  白天吴不赊不好变成猫,他是林强的亲卫,得跟在林强身边。七八岁的小家伙,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除非睡着了,一天到晚不会停一下,所有的亲卫就只能跟着他跑,吴不赊当然也不例外。直到晚间林强睡下,吴不赊才有机会重新化为猫出现在林微雨眼前。

  “小黑你不乖。”林微雨一见到吴不赊,立刻把他抱在怀里,“到处找不到你,还以为你又丢了呢。”原来一整天没见到吴不赊,她着实找了好几次呢。

  “我还想整天给你抱着呢,但你那个臭弟弟,精力好得要死,满城乱跑,我有什么办法?”吴不赊“喵喵”抗议,林微雨当然听不懂,还以为吴不赊跟她撒娇求她原谅呢,便在吴不赊脑袋上戳了一指头:“知道错了就好。我给你留了条鱼呢。侍剑,拿鱼来。”美女抱着还给鱼吃,这待遇蛮高的,吴不赊忍不住高歌:“老猫的生活啊,妙妙妙!”

  不过他没得意多久,因为林微雨又要睡觉了,又把他赶了出来,对着冰凉的门板牙吭高歌:“老猫的生活啊,不妙,不妙,不妙。”

  “得想个法子,让小美人对我产生好感,最终迷上我才行。”吴不赊在院中踱着猫步,转着念头。

  机会还真就来了。第二天,吴不赊正陪着林强在校场上跑马,林微雨也在,突然一个小兵气喘喘地跑来:“禀大小姐、小候爷,有人在城东闹事,打起来了。”林强一听就跳了起来:“什么人敢在扶风城闹事,好大的胆子!”打马就冲了出去。吴不赊等几个亲卫自然紧紧跟上。林微雨带着她的一队女兵也跟了上来。

  到城东,远远地便听到喧闹声,转过街角,只见一群兵丁围住五六个人,正在恶斗。那五六个人中有一条黑大汉,约摸三十来岁年纪,身材魁梧,十分凶恶。他双手使一条熟铜棍,身处重围,却是指东打西,口中暴吼如雷,围攻的兵丁虽多,竟是近身不得。

  林强人小火气倒大,勃然大怒:“恶贼,休要发横!”打马仗剑就要冲上去。

  众亲卫哪会让他上去冒险,早有几名亲卫抢在前面,吴不赊倒还落后了一步。人多不好纵马,四名亲卫翻身下马,迎上黑大汉,另几名亲卫便护在了林强前面。吴不赊慢了一步,不好争功,也呆在林强身边看着。

  小候爷亲卫出手,兵丁散了开去,四面围定。保护林强的亲卫都是精选的好手,但那黑大汉实在了行,四人围攻一个,竟仍拿他不下,黑大汉看到林强姐弟,反而向这边冲过来。他力大棍沉,四名亲卫节节后。其中一名亲卫咬了牙,持刀横档,“铮”的一声,单刀飞上了天,成了曲尺,那亲卫也是踉跄倒退,口鼻中渗出血来,内腑竟被震伤了。少了一人,其他三名亲卫更是不堪,被黑大汉的熟铜棍扫得不住后退,便如虎赶群羊。

  林微雨眼见黑大汉大棍沉,叱道:“小弟后退!众亲卫,放箭!”

  林强的亲卫和林微雨的女兵队,每人配有一把手弩,吴不赊也发了一把。听得林微雨下令,众亲卫纷纷取弩上箭。林强却恼了,叫道:“这么多人围着,还要放箭,没得叫人笑我扶风城无人。闪开!小爷亲自来拿他。”

  这话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但众亲卫听了,却是个个面红耳赤。吴不赊听了也是一愣,瞟一眼林强:“这小家伙,是真不懂事呢,还是家学渊源?”

  不过这会儿正是他在林微雨面前露脸的机会,不能错过,于是他叫道:“哪要小候爷亲自出手,待我来拿他。”身子一闪,到了黑大汉前面。

  黑大汉一棍横扫,扫开前面几名亲卫,刚要冲向林强,眼前一花,定睛急看,面前突然多了个人,正是吴不赊。两人的脸相隔不到半尺,吴不赊露着牙齿笑,早晨吃的面条,一片葱舍不得外面的花花世界,顽强地留在吴不赊的门牙上看风景,这会儿白中带绿,黑大汉情急之下没看清楚,不知道是什么妖物,着实吓了一跳,狂吼一声,熟铜棍回扫。

  这反应不慢,奈何吴不赊更快,一跳,熟铜棍从脚下扫了过去。他还是紧挨着黑大汉,“嘿嘿”笑着,还对着黑大汉吹了口气。牙齿上那根葱是墙头葱,立即从他的牙齿上叛变,飞身跃上黑大汉额头,可算是攀上高枝了。黑大汉被吴不赊喷得像冷风一吹,感觉到额头上好像多了点什么东西,退一步,伸手一摸,是片葱花。他一时眼急,没认出这葱花就是吴不赊牙齿上的葱花,叫道:“什么玩意儿?”

  吴不赊“嘿嘿”笑道:“千里送葱花,礼轻情义重,兄弟啊,莫嫌弃。”

  后面的侍剑扑哧一笑,林微雨也轻声一笑,林强却是哈哈大笑。

  黑大汉被笑恼了,本应是涨红了面皮,奈何脸太黑,气血上涌,一张脸反而越来越黑,算是涨黑了面皮。他把葱花往衣服上一抹,大吼一声:“吃我一棍!”加力三分,兜头一棍砸下。

  “啧啧啧,怎么这么不爱干净呢?告诉你爹,打你屁股。”吴不赊一面摇头轻叹,脚下略移,又闪过了黑大汉这一棍。这话有趣,林强越发笑得打跌,座下的马感染了他的开心,也兴奋地打了两个响鼻,一众亲卫也笑了,中间夹杂了女兵,格格发娇笑更是悦耳动听。

  不过这些笑声落在黑大汉耳中,可就是戳心的钢针了。他连声暴吼,熟铜棍如风轮动,舞得风雨不透,扯裂空气发出的响声,有若天际闷雷。他棍法猛恶如虎,吴不赊却是不慌不忙,在棍影中闪展腾挪,体轻灵,蝶舞春光,态悠闲,闲庭信步。

  吴不赊这身法,不是追风步,而是大黑猫黑七的灵猫步,追风步虽然精妙快捷,但说到窄小范围内的闪转,却以灵猫步以为天下第一。黑大汉使的又是长棍,一来一回,好大一个圈子,如何能捞得着猫一样的吴不赊?

  林微雨一直紧紧盯着吴不赊,先前见黑大汉棍上如此力道,着实担了两分心,待见到吴不赊的身法,那份轻灵悠闲,比之蝴蝶儿也不差半分,这才放下心来,暗暗赞叹:“先前只以为他力大,没想到功夫竟是如此之高。”

  连砸数十棍不中,黑大汉又气又恼,霍地收棍,瞪着吴不赊道:“你只会躲吗?若是好汉子,可敢与我恶斗三百回合?”

  “三百回合?太累了。”吴不赊摇摇头,忽地伸手,抓住了熟铜棍的一端,道,“你力大是吧?那我们来比比力气,只要你能把这棍子从我手里扯出去,我立即闪到一边,绝不档路。”黑大汉哈哈大笑:“此话当真?”

  “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好,我也不欺负你。”黑大汉本是双手握棍,这时松开一只手,“抓紧了,开!”一声暴喝,犹如半空中打个炸雷,单手一拌一扯。在他想来,这一扯,定能将熟铜棍从吴不赊手中扯出来,吴不赊若死不松手,连人都有扯个跟斗。

  不止他这么想,他身后的同伴,还有围在四周的兵丁、亲卫,很多人都这么想。黑大汉臂若金钢,体赛门板,刚才舞棍的那分力道也是人所共见,反观吴不赊,不过中等个头,那手掌可怜的,和黑大汉手掌摆在一起,便如婴儿的嫩手对上了黑熊的巨掌。比力气,蚂蚁能和狗熊去比力气吗?

  但叫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黑大汉这一扯,竟未能把熟铜棍从吴不赊手里扯出来,却好像把吴不赊的手臂扯长了一截。

  惊咦声四起,吴不赊竟然有这样的力道,谁也想不到。至于吴不赊的手臂好像给扯长了,大家都只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人的手臂又不是牛皮精,怎么能扯长。

  可事实上,吴不赊的手臂就是给扯长了,这是木长生的玄木心法中的缠藤术。

  真要比力气,吴不赊三个也抵不过黑大汉一个,但吴不赊运起玄木心法,脚下生根,深入大地,在外人眼里,只以为他双脚微微陷入了地面,实际上他的双脚化根,深入地底少说也有七八丈,根挽大地。但是吴不赊的手没有那么大的握力,于是他把手化成了藤,不是握着熟铜棍,而是像藤缠树一样,缠在了熟铜棍上。他不和黑大流硬扯,只是以韧劲儿缠住,黑大汉力气再大,最多就是把他的手臂拉长一截,想拉断或者挣开,却是绝无可能。

  旁人看不透这中间的玄机,黑大流身为当事人,该能看出来吧?错,黑大汉身大力不亏,就是脑子有些亏他一挣不开,顿时怒了,哇呀呀叫,也不单手了,双手握棍猛扯。不松?我左右摇。还不开?我上下抖。

  他后扯前推左摇右摆上挑下压,吴不赊一只手握着熟铜棍,就像生了根。黑大汉力大,一挑之下,把吴不赊的手臂足足拉长了一倍,横里一摇一摆,也差不多扯长一倍,吴不赊的手臂被他扯得就像一根拉面,可就是拉不开。那情形,两个字:诡异。

  黑大流气喘如牛,再傻也明白了,叫道:“你……你施妖法。”

  “妖法?”吴不赊眯眯笑,举起左手,“这是什么?”

  “手啊!”黑大汉瞪起牛眼,“你的手。”

  声未落,吴不赊手掌忽地前伸,一掌打在黑大汉胸口,忽来忽去,即使黑大汉这等身手,也没能看清吴不赊手掌的来去,只是眼一花,吴不赊的手掌又举在那里了:“现在呢?”

  “现在也——”黑大流想说现在也是一只手,难道变成了一只猪脚?他真的想这么说的,还得意洋洋,别说咱粗,咱也幽默一把是不?可说了三个字,胸口忽地一痛,好像一把尖刀刺了进去,血气狂涌,一口血不由自主的急喷而出,把后面的幽默话全堵住了。

  “你……你……”黑大汉指着吴不赊,身子摇摇晃晃,“你”了两声,膝盖一软,栽倒在地,昏死过去。吴不赊这一掌用的是阴劲儿,外表无伤,内腑却已受了重伤,加之打斗半天,又和吴不赊比力气耗力大半,哪里还能撑得住。

  他背后的同伴大声惊呼,齐扑上来。吴不赊闪身迎上,但闻“噼噼啪啪”一阵响,“啊呀”声中,扑上来的大汉倒了一地。打倒这些汉吴不赊才发现,这些大汉背后,还有一具死尸,那量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穿着华贵,长得也不赖,不过这会儿惊恐地瞪着眼睛。他喉头钉着一支短箭,显然是死不瞑目。

  众兵丁上前,把倒地的大汉尽皆绑了,林微雨上前讯问,一问,却是花颜失色。

  死了的这年轻人叫于之水,竟是朔风国大将军于承之子,朔风国与风余国相隔一条风水河,逆风国在上游,风余国所在的下游,已是风水河余脉,风余之名便是由此而来。朔风国只不过是个中等国家,但民风尚武,战力强悍,时犯边疆。于承和林微雨的父亲林国亨算得上老对手,一生交手数十次,互有胜负。

  林国亨死后,于承三年不曾犯边,探子传回于承的话:“棋失对手,可惜可叹。”话中大有惺惺相惜之意。林微雨甚至推断,在林强十四岁行冠之前,只要于承继续掌着朔风国军权,就不会对风余国发起攻击,至少不会从扶风郡那方向进攻。无他,对着林微雨姐弟,一个女子一个孩子,于承胜之不武啊!当然,这想法有点天真,可朔风国三年不动刀兵,倒好像验证了她的推断。但现在于之水突然死在扶风城里,于承必定勃然大怒,兵祸会眨眼即至。

  于之水为什么会出现在扶风城里?他来做什么?又是谁杀了他?这是林微雨急于想弄清楚的问题。如果能给于承一个合理的交代,或许可免于兵祸。

  黑大汉叫于刚,他倒也干脆,被吴不赊救醒后,直接说了来意。他们确实是偷偷入境,但没有恶意,只是听说风余国最近出了祥瑞,风余王得了一株芝人,经常在各国使节面前炫耀。于之水年轻人好奇心重,想偷入风余国都,请朔风国的使节带他到宴席上看上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谁知在扶风城打个尖吃个午饭,竟然被人暗算了。于刚追杀刺客,却惊动扶风城守军,厮杀之中林微雨等人就来了。

  芝人的事林微雨知道,是最近一个老猎人献给风余王的,一株千年灵芝,据说有脸盆大小,最奇异的是上面还住着两个小人,一男一女,都只有拇指大小,能歌善舞。识者说这是芝人,乃是天地间罕见的祥瑞。风余王狂喜之下,天天大摆宴席,宴请王公亲贵尤其是外国使节,然后叫芝人在席间歌舞,林强当时听了都想上京去看一下,于之水会生出好奇心,也不稀奇,没想到却死在了扶风城里。国出祥瑞,扶风遭灾,林微雨可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至于刺客是什么人,却没有半点线索。于刚咬牙切齿,口口声声大将军必报此仇,林微雨交不出凶手,就要屠了扶风城。林微雨听了,好看的弯月皱成了一道愁墙。

  林微雨下令满城大搜,城狐社鼠捉了不少,刺客却鸿飞缈缈。林强看她愁得茶不思饭不想,道:“姐姐怕什么,又不是我们杀的,别人要刺刹他,关我们什么事?把尸体送回去,经过说一下,爱信不信,真要来打,我们也不怕。”

  他这话没安慰到林微雨,反招起了林微雨的火:“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以为打仗是好玩的啊?”

  因为情形不明,林微雨晚间便不准林强出去,勒令他呆在家里,众亲卫也就没什么事了。吴不赊是新来的,本来另外几个亲卫不太看得起他,今天露了这一手,却把所有的亲卫都镇住了,人人巴结他,也不要吴不赊值勤,请他自去休息。吴不赊倒乐得抽身,回房门一关,化身为猫,从窗子里蹿出去,钻入后院。

  林微雨的洗澡,人半躺在浴盆里,上半身斜靠着盆沿,头发打湿了,垂在胸前,排着半边雪乳。一只脚搭在盆沿上,让人情不自禁就会顺着脚尖一路看上去,半遮半掩之间,产生无际遐想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29

第十章 妖鼠


林微雨正在想着什么事情,手只是无意中浇一点水淋在身上,清清的水从胸脯上流过,乳尖上沾了几点水珠,颤巍巍的,有若被露水打湿了的菡萏,越发显出一种让人心弦悸动的粉嫩。眼光瞟到吴不赊进来,林微雨招手道:“小黑啊,你又跑哪儿去了?过来。”

  有这样的好事?吴不赊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林微雨伸手摸着他的头,眼光却有些出神,口中呢喃道:“小黑,你说怎么办呢?”

  很显然,她是在为于之永的死发愁。

  这么近的距离对着林微雨的裸体,吴不赊全身发火,头脑发热,差一点儿就要口吐人言,话到嘴边总算醒悟过来,“喵”了一声。随着手的动作,林微雨的乳房微微颤动着,水润过的肌肤,细白如瓷,光滑如缎。吴不赊再也忍不住,偷眼见林微雨正出神,估计不会留意他,嘴里“喵喵”叫着,装作撤娇,嘴凑过去,在林微雨的乳房上亲了一下。

  “小黑,你做什么啊,痒死了。”林微雨的身子情不自禁地缩了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反而伸一手在吴不赊头顶上又摸了两下液械的样子,址然乳房延女孩子的禁区,但林微雨显然不会提防一只猫。机会大好,吴不赊伸出舌头。在林微雨的手上舔了两下,见林微雨眼光发直,又陷入了沉思中,转头便去舔林微雨的乳房,舌头轻轻地滑过,像舔一层脆嫩的奶油,林微雨果然没什么反应。吴不赊抓住机会,一直舔向乳尖,那种嫩滑,还有微微的少女的体香,让吴不赊有种如饮醉酒的感觉。

  林微雨终于被他惊动了,打着他的头,笑道:“坏东西,你在舔什么呢,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她笑着,不洗了,站起来抹干身子。吴不赊看着那如玉的身子消失在衣服之后,不由发出一声深长的叹息:“喵!”

  弄清了于之永死的大致缘由,林微雨一面遣使向风余王禀报,一面让人护送于之永的尸体去朔风国。于刚等人当然也被放了回去,林微雨亲自给于刚敬酒,拜托他向于承解说。她人美如玉,又放下架子柔声恳求,于刚这粗汉哪里受得了,拍胸脯保证一定全力替林微雨解说,却把一边的吴不赊看得咬牙切齿。他吃醋了。

  虽然于刚答应替林微雨解释,但林微雨还是愁眉不展。果然,十余天后,先是风余王的斥责下来了,责的是林强靖下不严,致使于之永死在治所,一旦引发刀兵,林强要负全责;随后便传来了朔风国那边的消息,于承见儿子死在扶风郡,勃然大怒,起五万大军,号称十万,正向扶风郡杀来。得到军报,林微雨大惊失色,一面急报风余王,请求援军;一面再派使者去朔风国,希望能平息于承的怒火,同时整军备战。

  扶风郡一郡四县。共有五千军队,其中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城常驻有一千人,扶风城驻两千人。林微雨紧急调动。给小风城再增加了五百人,其他三千五百人全部调入扶风城。小风城建在风水河边上的小风山上,紧扼扬风渡,对面便是朔风国的大风山。朔风国在大风山上也建有一城,名为大风城,大风小风,便如两把铁锁,锁着两国的边疆。

  小风城极其险要,于承大军过扬风渡,若打小风城,急切难下,一旦师老兵疲,便有可能遭受扶风城主力大军的迎头痛击。扶风城距小风城不过五十余里,大军朝发午至,是顶在于承胸口的一把长枪。

  若于承不攻小风城,直接挥兵攻击扶风城,就要时时提防小风城出兵断他的后路,截他的粮道。虽然他可以分一部分兵力看住小风城,但兵少了不管用,分兵多了,又削弱了攻击扶风城的力道,要知道扶风城本是坚城,后面还有整个风余国的援军。

  这是一个连环扣,林家世镇扶风郡,以这个连环扣,百年来死死锁住了朔风国的北进之心。林微雨虽是女子,林强又还小,但林家百年来在这个连环扣上形成的战法,已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林微雨只要依循先辈的足迹,便可有七分胜算,所以虽惊不惧。

  吴不赊那次擒拿于刚露了一手后,林微雨看他的眼光有了几分不同。吴不赊本想着于承大军压境,林微雨惊慌之下,他再显两手本事,彻底俘获林微雨的芳心,谁知林微雨调兵遣将,不慌不忙,竟没有吴不赊显摆的机会。吴不赊很有种失落的感觉,虽然变成猫能偷看林微雨洗澡,偶尔还能在林微雨的裸体上亲上两口,而林微雨只要看到他,也总会把他抱在怀里,这样的日子虽然香艳,却更让吴不赊心中火烧火燎。

  数日后,于承大军压境,杀过风水河。林微雨最初推算,于承这次兵马极众,又是盛怒发兵,必然会直杀扶风城,小风城下最多留一部士兵监视,所以对扶风城的防守,林微雨作了最大的准备。然而出乎她的意料,于承大军杀过风水河后,并没有杀向扶风城,而是摆在小风山下,大军截路,斥侯无法靠近,只是回报说每日攻打甚急,具体情况不明。

  林微雨兵少,风余王又没派援军来,不敢出城增援小风城。前线情况不明,她急得心火上升,每日在扶风城头遥望,秀眉紧皱。吴不赊看到了机会,向林微雨请命:“小姐,我愿到小风城走一趟,探明军情。”

  林微雨大喜,当即任命吴不赊为斥侯营营副,领一队斥侯去小风城,嘱他小心谨慎,尽力探明小风城眼下的形势,最好能把于承的军队部署看清楚,看于承是怎么打算的。难道于承真的想先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应该不可能啊,小风城两面靠崖一面临江,只西面一条山道可以攻城,进攻的兵力展不开,于承兵马再多也没有用。可于承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呢?这是林微雨最想解开的疑问。

  吴不赊领了一小队斥侯出城,奔小风城而去。于承的大营扎在扶风城与小风城之间,截断了通道,离着小风城还有十多里,吴不赊便发现了于承军的探马。以吴不赊的功力。要留下于承的斥侯探马不难,但他不想过早暴露自己。于承五万大军,内中十有八九也会有高手异人,吴不赊若显露玄功,引起于承军中高手的注意,出马来对付他,他虽不怕,却有违打探军情的本意了。吴不赊当下便率手下斥侯后退,见他们退去,于承的探马也不追来,便退到一处小树林里。吴不赊让手下斥侯就在附近打探,自己摇身一变,变成只大黑猫,往于承军中奔去。

  到于承的军曹,但见连营数里,刁斗森严,甲士如云,防卫十分严密。这种景象,吴不赊倒不陌生,他本人从未进入过军营,对军事也一窍不通,但在黑七的记忆里,有一段军营的经历。黑七这只淫猫有一段时间迷上了一个将军的小妾,那将军姓常,叫常无敌,名字威风,其实是个嘴上把式,真打不行,嘴上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常无敌经常在小妾面前吹,遍数古今战例,若他指挥,便是如何如何。黑七趴在那小妾的怀里,也听了一耳朵兵法战例,如何排兵布阵安营扎寨,倒也明白个一两分。

  穿过两层营寨,吴不赊到了小风山下,但见密密麻麻的兵马堆在山下,正在攻城。小风山依山而筑,沿山势展开,直至河岸,就一条道,于承数万兵马,结成数个方阵,但闻一通鼓响,一队兵马冲出,约有千人,沿山攻上。山上顿时箭矢如雨,于承的军队再近,山上便是滚木礌石,纷纷砸下。攻得有大半个时辰,于承军折了有二三百人,军中锣响,剩余人马撤下,城上的守军来不及歇息,又闻鼓响,方阵中又冲出一队人马,还是千人左右,再一次攻上。

  吴不赊看了半天,始终是如此反复,于承军虽然冲不上去,但胜在人多,车轮大战;小风城中的守军就不妙了,守军人少,虽然也是分班守城,但最多两三班就是一轮,而且总有死的伤的,死伤一个便折一分力量,而且守城的器械有限。箭如雨下固然爽,但这雨有下完的时候啊!吴不赊只看了两阵便看出端倪,城上往往要等于承军近了才射箭滚石,明显是城中箭支、礌石不足之故。

  “于承虽然急切间攻不上,但若是这么日夜不断地攻打,耗也把守军耗死了。”吴不赊暗暗凝思,却不急,静待天黑。果然,天黑了于承军也不休息,军士轮班吃饭,点起火把攻城。

  到这会儿不必再看下去,吴不赊已经确定,于承是铁了心要先拿下小风城,再稳扎稳打来拿扶风城。他想去回报林微雨,却又转念:“风余王援军没来,即便回报林微雨,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于承摆的两道营寨,至少能拦住两万大军,扶风城合城不过三千多人,根本没有力量冲过来救援,真要出城,只怕救人不成,自己反被于承一口吞了,莫说跟肉包子打狗没什么两样,这馅儿还是个大美女,太划不来了。”

  吴不赊要显手段赢得林微雨的芳心,既然回报林微雨无用,便自己想办法。他围着于承的军营绕了两圈,于承五万大军,铁打的营盘,吴不赊根本没有半点儿办法,把常无敌所说的战例拿过来,没一个能用的。五千对五万,实力过于悬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毫无用处。

  “别急,别急,慢慢想。”吴不赊到风水河边洗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思忖,“常无敌这嘴上把式不管用,得另想办法。俗话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战场也就如商场。”想到这里,他自己点头,“对了,就是这话。”觉得眼前有豁然一亮的感觉,于是再往下想,“现在就是一盘大生意,我是本郡商家,于承这个奸商要来抢我的生意地盘。他势力大本钱足,不惜血本砸货;我本钱小,像他那样砸货,根本砸不不起,那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吴不赊思路理清了,接下来是想对付的法子。他忽地记起一个案例,后凉国有个姓王的绸缎商人,到前凉国都做生意,想要利用后凉国绸缎便宜的优势,以低价一举占领前凉国都的绸缎市场。前凉有个姓古的大绸缎商人,眼见后凉这个王姓商人来势汹汹,硬拼根本拼不过,他琢磨一番,想到绸缎是丝织品,织绸必须要丝,于是他就悄悄摸到后凉国,用高出一成的价格收购后凉国的生丝。

  后凉这个王姓商人只顾低价倾销绸缎,眼见占领了前凉国都的大部分市场,光顾高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国内的生丝出了问题。到存货差不多了,要新的绸缎稳固市场了,王姓商人才发现,用来织绸缎的生丝都给人收走了。不惜血本刚打下的市场,没有新货继续供应。又只有眼睁睁地放弃。而那个古姓商人呢,在积存了足够的生丝后,还张开大嘴吞下了一批王姓商人低价倾销的绸缎,到王姓商人无货撤军,前凉市场又成了古姓商人的天下。他把低价吞下的王姓商人的绸缎抛出去,又海赚了一笔。最终的结果,王姓商人赔了钱没占领市场,古姓商人稳固了市场还大赚了一笔。

  “这两个例子有相通之处。”吴不赊拿根树枝在地下划,“我现在就是那个古老板,于承就是那个王老板。于承货足不惜血本,我拼不过,那就不能硬拼,得去阴他的后手,让于承接济不上,他自然就要退兵了。于承的后手是什么呢?兵马?他五万大军,一时半会儿死不完。兵器?估计也不会少。粮草?”想到这里,他猛地跳了起来,道:“是了,粮草!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于承的粮草就是王老板的生丝,只要断了于承的粮草,他非得乖乖退兵不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道理,军中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吴不赊绕了半天才把这道理绕明白,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亏得他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要是到林微雨面前表现出这个样子,那林微雨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这倒不是说吴不赊是个二傻子,吴不赊绝对很聪明,只是聪明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喜欢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结果绕半天得出的结论,还不如二傻子直接。当然,这也是吴不赊实在没经过战阵不懂兵法,一切都要摸索,才弄成了这个样子。

  要断于承粮草,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于承的粮草大营,一把火烧掉。吴不赊在于承的营中溜了一圈,见营中存粮不多,心中便疑惑起来:“难道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风水河之南?”想起先前看到风水河上的一条浮桥,他明白了,再到风水河边,遥望对岸的大风城,想:“于承的粮草大营必然设在大风城里,这样就不怕林微雨突袭,烧他的粮草,如果能打下小风城,再以小风城屯粮也来得及。而且十分稳妥。”

  吴不赊往桥上看了看,浮桥两端都有守军,变成猫跑过浮桥,守军可能不会在意,但也可能引起怀疑;从上游或下游飞过去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懒得费那神。他在水边一滚,化成一段枯木,滚入水中,浮浮沉沉过了风水河,到对岸又化成猫,便往大风城跑去。

  大风城建在大风山上,规模比小风城要大,地势也要平坦些,但仍然颇为险峻。当然,所谓的险峻,是对人而言,对猫就不存在。吴不赊到了城下,眼见城门紧闭,城上兵卒来往巡逻,守卫甚严,他也不在意,攀城而上。有个士兵见野猫攀墙而过,也不在意,却对边上同伴道:“好大一只猫,要是打了和着蛇肉一起炖,那叫龙虎斗,可是一道名菜呢!”

  他的话引发了同伴腹中的馋虫,道:“你准备弓箭,看我引它过来。”说完闪身躲了起来,嘴中发出“喵喵”的叫声,倒也惟妙惟肖。不过他能骗自己,吴不赊全然不理,尾巴一甩,跃下城墙。背后还传来那人遗憾的声音:“怪了,我学母猫叫这傻猫居然不上当,莫非是个母的?”

  “你姐才是个母的呢?”吴不赊心中骂一句,在城里转了一圈儿,果然发现了数十个大粮仓,但守卫森严,少说有三千人马,而且粮仓之间都有一定的间距,又备有灭火设施。以他的身手,突然暴起,点燃三五个粮仓自然不成问题,但惊动了守军,再想点火就难了,而且三五处火头也很容易打灭。可以说,凭他一个人,想要烧了这粮草大营,基本上没有可能。

  “回去跟林微雨说,让她给我两千精锐,偷过风水河,突袭大风城。只要一把火烧了粮草,于承必然退兵。”吴不赊拿定主意,随即出城,到风水河边又变化成枯木而过,再变猫穿营,找到自己那一队斥侯,飞马赶回扶风城。回城见到林微雨,吴不赊说了探得的军情。林微雨变色道:“于承是欺我兵少,要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了?”

  “是!”吴不赊点头道。他先没有把放火烧粮草的计策说出来。军事他不懂,玩心眼儿可是一流的,慢慢地道:“于承这边有两道大营挡路,小风城下至少有三万大军不停歇地攻打,即便守军是铁打的,箭支礌石也有用完的时候。若不急速援救,小风城撑不了几天。”

  “怎么办?’林微雨急得在房中转圈子,“我兵少,大王又不肯派援军,这可怎么办?”她穿着一身藕合色紧身劲装,外面还套了件软甲,小腹略收,更衬出胸前优美的曲线。两条长腿笔直坚挺,身子转动时,紧绷的臀部让人生出想狠狠拍上一板的冲动。

  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焦急忧心的样子,眼睛跟着林微雨的身子转,其实却是在欣赏林微雨款摆的身姿,在对比她穿着衣服和不穿衣服时的区别。

  林微雨忽地停步,道:“唯一的办法。只有全军出城。佯攻于承的大营,或可牵制于承对小风城的攻击力度。”

  “于承的两道大营至少有两万大军,试探性的佯攻,起不了什么作用,若硬攻,咱们兵少,只是送死。”吴不赊摇头。

  “我知道。”林微雨双眉紧锁,“可是——”

  “我有一计,或可一试。”

  “哦?”林微雨眼光一亮,“快说!”吴不赊得意地道:”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于承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粮草是个大问题,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断了于承的粮草,于承必然退兵。”

  “断了于承的粮草?”林微雨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承是沙场老将,用兵狠辣而不失稳健,大军粮草,事关生死,必有重兵守护,怎么断?”

  “我探营时,发现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大风城里,守军约有三千上下,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悄悄过河,突然掩袭,攻下大风城,一把火烧了粮草……”吴不赊话没说完,林微雨断然摇头:“于承与我爹爹打了几十年,大小数十仗,他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大风城易守难攻,爹爹也曾数次偷袭,从无一次成功。”

  “啊?”吴不赊张口结舌,原来于承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根本不需要去打探,而他费半天劲想出来的妙计,林国亨也早就用过数次,而且还都失败了。“唯有出兵牵制,或可让于承减缓对小风城的攻击,我再急催援兵,援兵到了就好办了。”林微雨下定决心,对吴不赊道,“你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

  “不。”吴不赊急忙摇头,“我刚才打探过于承大营,熟悉情况,愿随小姐出战。”林微雨也不和他客气,道:“也好。你率斥侯前面打探,我率一千人随后出城,看能不能趁着天黑偷袭于承一下。”

  “遵令。”吴不赊一抱拳,复率手下斥侯小队出城,先到于承大营前打探,一般的斥侯躲不过于承的探马,还是吴不赊亲自出马,偷到于承军的大营前。这回吴不赊看得细,两道大营,绝对不少于两万人马,林微雨区区一千人,即便趁于承不防备之下偷袭成功,也不会有多大作用,更何况于承军防备森严,刁斗哨探、巡逻小卒来往不绝,大营前后又遍挖陷坑,踏板挠钩也不知布了多少。

  “林微雨说于承是沙场老将,打仗既狠又稳,确是实情。这营建的,水都泼不进,千把人来偷营,纯梓是送死。”吴不赊暗暗摇头,在营中溜了一转,想,“不过林微雨偷营时,我倒可以在营中放火,制造点混乱或许可起点作用。”

  吴不赊出营返回,不多会儿林微雨率军来了,果然只是一千人。吴不赊说了于承大营的布防,林微雨轻轻咬着嘴唇。天渐渐开始黑下去,暮色中,她凝思的样子,有一种异样的美丽。

  “别的女孩子只会在深闺中绣花养猫,她却要率军出征,将门虎女,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吴不赊一直只是痴迷于林微雨的美色,这会儿却突然生出几分感概,也越发想替林微雨出两分力,倒不仅仅只是想吸引林微雨的注意,而是出于一种同情,或者说,敬重。面对重压,有些人会逃避,有些人会咀咒,而有些人,却会积极地面对。他们不一定咬牙切齿,或许就会像林微雨一样,轻轻地咬着嘴唇,但绝不后退。

  林微雨把一千人分为两队,天黑后,自率一队突击,攻向于承大营。守军欺她兵少,出兵迎击。林微雨打马便退,守军紧追。林微雨的后队猛然冲出,拦腰截杀,林微雨亦回军杀入。

  吴不赊作为斥侯,本不必随军冲杀,但他担心林微雨,便紧跟在林微雨马旁。林微雨带头冲锋,吴不赊便也跟着身陷敌阵。四面都是朔风军,黑暗之中,箭矢乱飞,刀枪如雨,吴不赊从没经历过战阵,黑七与木长生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一类的经历,没有保护自己的经验,一眨眼,他便中了两枪挨了一箭。还好,他功力深厚,反应迅捷,锋矢着体,护体玄功立时发动,受伤不重,却也吓了他一跳,急忙飞在空中。

  他自以为得计,飘在空中,十多丈高,再长的枪也够不着啊。但一眼望下去,却是魂飞魄散,空中的大靶子,最是扎眼,但见朔风军中无数的弓弩与投枪齐齐指向他,眼见就是万矢齐下。

  这会儿吴不赊若飞身逃开,以他的速度,倒也不怕,但就这么当了逃兵。林微雨会怎么看?吴不赊脑中一转,没有逃,而是往下一扎,混进战阵中,头顶“嗖嗖”风响,却是无数箭矢飞过,若迟一瞬,他便会成为箭猪。吴不赊暗暗咋舌,这才知道大军交锋和单打独斗可完全不同。他也还有绝招,施展木长生玄木心法中的厚皮术,把一身皮肉变得比百年的古树皮还要厚上三分,乱刀乱剑再多,砍不开他的厚皮,也是白搭。

  厚皮护体,狂呼酣斗,更无人能挡他一招半式,所到之处。如虎入羊群,虽然混战中也挨了几下重的,把厚皮都砍开了,却也不过是皮肉之伤,并无大碍,而被他斩杀的朔风军却至少有近百人。林微雨见他勇猛,便跟在他身边,百忙中,竟还对他笑了一下。

  战阵之中,血染衣襟,这一笑竟有一种别样的妩媚,吴不赊一时间竟是看呆了,眼发直手发僵。这乱军之中,如何容得他扮呆瓜,刹那间连挨几下,其中一箭更是狠狠地钉在他的左脸上,把林微雨吓了个魂飞魄散:“怎么样了?怎么样了?好好的你发什么呆啊!”

  还好,那箭力道不大,吴不赊又有厚皮挡着,只是入皮三分,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但看到林微雨惊慌,他倒强撑着,伸手拔下来,带起一缕血丝,笑道:“没事,我皮厚。”

  林微雨看他确实没什么事,又惊又喜,手在丰挺的酥胸上轻拍两下:“吓死我了。”随即斜睇他一眼,“你还真是厚脸皮啊!”说着自己却是“扑哧”一笑,更显娇媚。吴不赊心中一荡:“奇怪了,别的女孩子要在风花雪月中才显美丽,她却反过来,上了战场更迷人。”

  于承军追出的不过三千人,黑夜中又不知林微雨来了多少人马,不敢久战,败退回去,折了数百人。

  林微雨休息一阵,率军再攻于承大营。天黑情况不明,于承军再不出战,只是以强弓硬弩劲射。林微雨无法靠近,搔扰一阵,无功而返。过半个时辰再攻,还是一样。吴不赊本想偷入于承大营放火,他要入营倒是不难,但在于承军全军有备的情形下,他去营中放几把火,起不了什么作用,看了一圈,便放弃了。林微雨骚扰一夜,没起什么作用,看看天明,怕于承派大军掩袭,只得收兵回扶风城。

  吴不赊自请留在城外打探军情,林微雨允了。一夜无功,她神情有些憔悴,但腰肢仍然挺得笔直。吴不赊让手下斥侯散开。留意于承军的动向,自己随便裹了一下伤。虽有厚皮术,但砍开皮也痛啊,不过他想着林微雨在刀光剑影中的妩媚一笑,伤口竟好像不痛了,便往大风城来。

  要逼于承退军,只有一个办法,烧了于承军的粮草。林微雨说奇兵渡河偷袭大风城不可能成功,吴不赊这回细看了一下,确是如此。大风城虽不如小风城险峻,但也相去不远,加之防守又严,偷过风水河不太难,但军队到了城下也只能强攻,想偷袭夺取大风城,几乎没有可能。如果林微雨有数万大军,后顾无忧的情况下,像于承那样无休无止地强攻,十来天的时间也许真能攻下,但仅凭扶风城中的区区三千来人,那还是算了,别惹人笑。“难怪林老侯爷数次无功,大风小风都一样,小风城对朔风国是一把锁,大风城对风余国来说,也是一把锁。偷城是不可能的,要烧于承的粮草,只有另想办法。”吴不赊暗暗凝思,在城内城外溜了几圈,却是找不到什么法子。

  吴不赊在城里找不到法子,便出城四下乱逛。他越逛越远,忽见大道上来了一行人,披红挂彩的,还抬了一顶轿子,是支迎亲的队伍。新郎官骑着马,十七八岁年纪,得意洋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吴不赊无聊得要死,想:“不知新娘子长得怎么样。”

  得,烧不了大风城的粮草,看看朔风国的新娘子也不错。他纵身过去,到轿子底下,“嗖”地一下钻了进去。新娘子一身大红喜服,披着大红盖头,全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到。不过这个难不住吴不赊,他“喵”地叫了一声,那新娘子身子一动,果然就伸手掀起盖头来,露出一张脸,白白净净,秀秀气气,不算什么大美人,却也有两分姿色。

  突见花轿里多了只大黑猫,新娘子有些吃惊,不过好像也是个爱猫的,倒是没有惊怕之色,她看着吴不赊,反而轻轻学了声猫叫:“喵。”

  “调戏我?”吴不赊倒有两分惊喜,“莫非想抱我?”也“喵”地叫了一声,装出撤娇的样子,脑袋还在新娘子腿上蹭了两下。新娘子先还有些怕,见了他这个样子,开心了,果然伸手就来抱他,“没抱新郎先抱野猫,嘿嘿。”吴不赊心中“嘿嘿”笑,老老实实让新娘子抱起来,到新娘子怀里,顺势便钻了两下,连蹭带摸的,把新娘子两只乳房摸了个遍。

  新娘子大概只有十五六岁,身材还没长开,乳房不大,小小的圆圆的,像两只还带着青涩的橘子,不过紧绷绷的,碰一下,颤颤巍巍,另有一番韵致。那新娘子把吴不赊抱在腿上,还在吴不赊身上摸来摸去,免费按摩,他倒也舒服。吴不赊正享受着小美人的温柔,忽听得外面惊呼声大起:“抢亲了!抢亲了!有人把新郎官抢走了!”

  花轿猛地停住了,新娘子“啊”的一声,小小的瓜子脸上本来喜气洋洋的,猛一下就变了颜色,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格于礼教,她却不敢掀开轿帘去看。吴不赊也好奇心起,抢亲见过,都是抢新娘子,抢新郎官的却没听说过。他也不让新娘子抱了,“噌”地蹿了出去,一翻身上了轿子顶。站得高看得远啊!

  还真是抢亲的,只见两个骑马的灰衣汉子,一左一右夹着新郎官的马,正在打马疾驰。迎亲队里只有新郎官骑了马。其他人都是步行,新郎官已被挟持着跑出了好远,但两条腿的人无论如何跑不过四条腿的马,大伙儿只能挤成一堆又叫又骂,说什么的都有。

  新娘子这会儿也忍不住了,掀起一角轿帘往外看。吴不赊一眼瞟见,那惊惶的小脸上已是眼泪汪汪,又着急,又害怕,又委屈。也是,嫁个丈夫,没进新房就被人抢跑了,这也太欺负人了不是?

  “小乖乖别哭,冲着你刚才一抱的情分,猫大爷我替你把新郎官抢回来。”吴不赊“嘿嘿”一笑,“喵喵”一叫,纵身追了上去。马比猫跑得快,可吴不赊这只猫是猫精啊,腿上带风,不多会儿便追了上去,远远地便听到那新郎官叫:“你们要做什么?你们要做什么?”

  一个灰衣汉子“嘿嘿”笑道:“说了是让你去做新郎啊!”新郎官显然不相信:“我本来就是新郎官,还要到哪里去做新郎官?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到底要做什么?”另一个灰衣汉子喝道:“总之今夜让你入洞房就是,叫什么叫?”他恶声恶色,新郎官被吓住了,不敢再吱声。

  吴不赊本来想着把新郎官给抢回来就算完事,这会儿好奇心起,想,“这抢亲的到底是什么人?我倒要看看。”他便没有动手,只是一路跟下去。

  好奇害死猫,不过不好奇就不是猫了。吴不赊这一跟就是好几十里,进了一座庄子。庄上的人还不少,一见新郎官,立即“噼噼啪啪”放起鞭炮来,男男女女的,哄笑着迎了新郎官进去,又有侍女扶了新娘子出来,便有礼宾叫:“一拜天地!”新郎官左看右看,又急又怒又怕:“我不和她拜天地!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礼宾是个中年汉子,“嘿嘿”笑道:“拜就进洞房,不拜见阎王。你想见阎王还是抱新娘?”一群男女嘻笑,新郎官涨红了脸,却不敢再犟,委委屈屈地跪了下去。

  吴不赊在墙角看着,这些男女不像是正经路数,好像是一伙盗匪,但最让他好奇的是,他闻到了老鼠的气味。庄子里有老鼠不稀奇,稀奇的是鼠味实在太重了,难道这些男女都是老鼠成精?可吴不赊一一看过,不像啊,这些家伙虽然不是什么好路数,但至少还是人,不是鼠。

  吴不赊心中忽地一动,身子一摇,变回人身,哈哈笑道:“新郎官不愿意,不如让我来代替吧!”众男女闻言齐齐回头,一个汉子越众而出,一脸凶光地盯着吴不赊:“你是什么人?”

  “我啊?”吴不赊哈哈大笑,“你不认识我,我是生人,但下次见面,就是熟人。今天拜天地,我是新人,进了洞房,到明天早上那又是旧人了。生熟新旧,到底什么人,我也不知道。”

  吴不赊嘴里笑着,脚下不停,从那汉子身边一闪而过。那汉子伸手一拦,哪里拦得住,吴不赊一步到了新娘子边上,左手把新郎官一扯:“你不情不愿的,还是我来吧!”扯开新郎官,却又笑道,“不过我拜天地有个规矩,要先见了新娘子再拜。”说着一伸手,猛一下扯掉了新娘子的盖头。新娘子十七八岁年纪,小巧的瓜子脸,身材也是娇小玲珑,若论长相,比那个新娘子要强得多。被吴不赊扯到一边的新郎官本来心不甘情不愿,看了这新娘子的长相,也着实呆了一下。

  不过吴不赊却一眼看了出来,或者说,闻了出来:这新娘子不是人,是一只老鼠精。他先前闻到的强烈的鼠味,就是这新娘子身上发出来的。

  “只听说老鼠偷粮食,没想到人也偷啊!”吴不赊“嘿嘿”一笑,忽地龇牙,“喵”的一声厉叫。

  “啊!”那鼠精惊叫一声,身子一矮,倏地一下蹿出大厅,到了屋外。

  “往哪里走!”吴不赊一步追出。那鼠精到了屋外,返身立住,一脸惊怒地看着吴不赊:“你是哪里的野猫,敢来坏我鼠娇娇的好事?”

  咦!猖狂啊!吴不赊怒极反笑:“本大爷姓吴名不赊,江湖外号概不赊帐,你可听清了?速速束手就缚,本大爷行你修行不易,或可饶你个全尸。”

  “吹得好大气,倒要看你有什么本事?”鼠娇娇从袖中一摸,摸出两把短到,舞个剑花,便向吴不赊扑来。猫是鼠的天敌,但成了精的鼠可不见得怕猫精,那要看各自修行的手段、法力的高低。猫功夫要是差劲时,不好意思,不是猫扑鼠,而是鼠抓猫了。这鼠娇娇修行多年,着实有点儿道行,尤其吴不赊又坏了她的好事,自然是怒火中烧。

  黑七的武器是一对钢爪,吴不赊不喜欢,身上一直背着把剑,见鼠娇娇剑来,他反手拔剑,长剑后发而先至,从鼠娇娇的剑光中直抢进去,追风剑展开,招招抢攻。鼠娇娇却是个识货的,斗了十余招,忽地住后一退,惊道:“你使的是追风门的追风剑法!难道你竟是追风门弟子?”

  “你这小老鼠,眼光倒是不错啊,竟然识得追风剑法!”吴不赊哈哈一笑,“没错,本人正是追风门弟子,识相的早早束手就缚。”

  佛道都说众生平等,其实极少收非人的异类为弟子,追风门势力虽不大,在正教中名气却不小。追风子竟会收吴不赊为弟子,这让鼠娇娇既惊又疑且惧,她虽自恃修为,却还没自负到敢去招惹追风子的地步。而追风子的死讯也一直没传出来,她也不知道追风子早已身死魂灭,更不知道吴不赊这正宗的追风门弟子其实只是半路出家,很多东西都没学到手,只不过是阴差阳错,乱凑了一身功夫而已。

  鼠娇娇双剑抱拳,道:“既是追风门高徒,鼠娇娇不敢得罪。今日的事,是我错了,我愿放回新郎官,赔礼道歉,还望吴兄高抬贵手,饶我这一次。”吴不赊知道追风门在江湖中名头极高,但一听说他是追风门弟子,鼠娇娇竟会收剑求饶,倒是有些意外,心中得意。若是原先的吴不赊,说不定真就会这么算了,但现在他体内融化了大野猫黑七的内丹,骨子里带了三分猫性,而猫鼠是天生的冤家,绝没有讲和的可能,所以吴不赊断然摇头:“不行,既给我撞到,那你就只能怨自己命苦。”

  鼠娇娇忿然生怒:“岂有此理!真当我怕你不成?”挥剑再上。又斗十余招,吴不赊剑招越紧,鼠娇娇眼见不是对手,猛攻两剑,伸手从怀里一掏,掏出一管竹筒出来,拔了塞子,放出一物,却是一只蜘蛛。鼠娇娇厉叱一声:“蛛儿,布千蛛万丝阵!”厉叱声中手一挥,将那蜘蛛送上了院角的一棵大树。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0

第十一章 万鼠之阵


那蜘蛛通体银白,有鸡蛋大小,一上树,嘴中“嗤”的一下便喷出一股丝来,几乎一眨眼的工夫,便在树梢上织了一张网。那蜘蛛爬到网中间,又喷出一股丝,却是一根游丝。那丝色如白雪,随风而舞,越扯越长,很快便满天丝影。吴不赊一见鼠娇娇从怀里掏出个竹筒,便知鼠娇娇要借法宝助力。他还是那德性,对法宝特别感兴趣,便住剑不攻,看清楚再说。他不攻,鼠娇娇也不主动进攻,而是站到了大树底下,眼见满天丝影,心中大定,双剑互击,对吴不赊道:“还敢与我再战三百回合吗?”

  漫天丝影显然就是她主动挑战的倚仗,吴不赊不明虚实,倒有些迟疑。那丝看上去又白又细,说实话还蛮好看的,也不像有太大的威胁。那么细的丝,就算缠个几十圈吧,只怕也经不起两指一扯。但真会那般不堪吗?吴不赊很有些怀疑。

  这时候却来了个帮手,正是先前劫持新郎官的两个灰衣汉子中的一个。他眼见吴不赊背对着大厅,以为有机可乘,便悄无声息地摸过来,忽地一刀向吴不赊后脑劈去。吴不赊如何会被他砍中,头也不回,反手一撩,“铮”的一声,灰衣汉子手中的刀飞上了半空。吴不赊再顺手一抓一扔,灰衣汉子的人也被他扔上了半空,却是朝着那些游丝飞去。

  灰衣汉子在半空中脚手乱踢腾,一碰到那飞舞的白丝,立刻便被缠住。那白丝比头发丝还细,但灰衣汉子虽然手足乱踢腾,却无法扯断粘在身上的白丝。“砰”地落地后,他又滚了两滚,身上已被白丝缠满,整个人被裹成了个粽子。那白丝不仅坚韧异常,而且有很强的收缩力,灰衣汉子一被缠住,整个身子便被勒得缩成一团,而且越缩越紧。灰衣汉子被勒得出气不得,嘶声大叫:“勒死我了!大小姐,放开我,快放开我啊!”

  他边叫边挣扎,越挣扎勒得就越紧。其他地方看不到,他脸上的情形吴不赊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丝缠在他脸上,竟深深勒进了肉里,勒得他睑上的肉一块块鼓起来。脖子上也勒了一根,同样深深勒了进去。他先还嘶声大叫,渐渐便叫不出来了,却把舌头伸了出来,不想一截丝飘过来,在他舌头上勒了一圈,眨眼便把他的大舌头勒成了个喇叭筒。

  眼见灰衣汉子全身勒满白丝,身子挣了两挣,便再也不动了,显然被勒断了气,吴不赊暗暗砸嘴:“想不到这蜘蛛的细丝竟是如此厉害,我若被缠住,想挣出来怕也要费一番手脚。”鼠娇娇眼见吴不赊迟疑,得意起来,笑道:“怎么?堂堂追风门高徒,不会是害怕了吧?”

  “怕?”吴不赊冷笑一声,心眼一转,道,“看我破你的蛛丝!”身子往后一闪,进了大厅。大厅中挤了二三十个男女,吴不赊随手抓起两个便向那蛛网抛去。与灰衣汉子一样,这两人立时也缠了一身的丝,吴不赊手上不停,连抓连抛。他身手如电,厅中男女躲闪不及,眨眼间全被他抓着抛了出去,只留下新郎官。那新郎官呆呆的,还不时拿眼光去瞟鼠娇娇,也不知在想什么。那蜘蛛喷出的丝虽多,但吴不赊短时间内抛出近三十人,还是把蛛丝卷了个干干净净。最后一个人抛过去,那蜘蛛口中再无游丝飘卷,那人直撞上网中的蜘蛛,将那蜘蛛连带网一起挂了下来。那人“扑通”落在地下,打了个滚,随即胸前出现了一团白浆,却是那蜘蛛的尸体。那蜘蛛竟被压烂了粘在他身上。

  “你敢毁我的宝贝,我跟你拼了!”鼠娇娇目眦欲裂,狂扑上来,双剑急舞,如狂风,如暴雨,对着吴不赊劈头盖脸砍下。她一脸拼命的架势,吴不赊倒也不敢轻视,展开追风剑,见招拆招。斗了十余招,鼠娇娇身子一旋,一个人忽地变成了两个,左右夹攻。吴不赊“咦”了一声,左挡右挡。鼠娇娇一闪,两个身子突然又变成了四个,四个身子左右前后一分,竟然四面夹攻。

  这是鼠娇娇的真功夫,名叫“分身鼠影”一身三影,三虚一实。敌手若看不透虚实,手忙脚乱,或者放实击虚,便会着了她的道儿。

  吴不赊一时也看不透她四个身子中哪个是实哪个是虚,但黑七有一桩独门功夫,名为“猫须量鼠”。他一运功,上嘴唇忽地长出四根胡须,各长尺余,四根胡须四面探出,对着鼠娇娇的四个身子。

  猫嘴上的胡子,在捕鼠时有着独特的功能,洞子里有没有老鼠,不用眼睛看,嘴上的胡须就能生出特有的感应。而黑七的这门“猫须量鼠”便是这种功能的强化,四根胡须四面探出,哪是虚哪是实,立刻清清楚楚。吴不赊放过三个虚影不理,只对鼠娇娇的实体放手抢攻。

  鼠娇娇想不到自己的这门绝学也骗不了吴不赊,情急之下,嘴中“吱吱”做声,其声尖利,远远传出。随着她的叫声,忽然有无数的老鼠钻了出来,而且越来越多,一串串,一嘟嘟,成千上万,无穷无尽。

  呆立在厅中的新郎官突然见到这么多老鼠,吓坏了,骇叫一声:“老鼠!好多老鼠,老鼠成精了!”他惊叫着从厅中跑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自己的马,打马狂冲出去。

  老鼠还在聚集,盏茶时分,至少聚集了数万只老鼠,放眼望去,院子里、墙沿上、大厅中,到处都是老鼠,甚至屋梁上都爬了密密的一层,有的大,有的小,有的黑,有的白,都瞪着红红的小眼睛,嘴中“吱吱”有声。一只两只老鼠看着无所谓,但这么多老鼠同时出现,却只让人毛骨悚然,胸中作呕。吴不赊若不是骨子里有三分猫性,即便功力再高一倍,这会儿也要落荒而逃。没别的,瘆得慌。

  鼠娇娇站在鼠群中,狠狠瞪着吴不赊道:“姓吴的,今天除非你有三头六臂,否则我看你有什么办法拿得了我。”

  俗话说好汉敌不过人多,改一下,好猫也敌不过鼠多,鼠娇娇摆明了就是要打群架,万鼠齐上。吴不赊“哈哈”一笑:“三头六臂吗?你看好了。”身子一摇,左右肩膀上忽地各长出一个脑袋来,而全身上下,更有一只只手猛钻出来。哪里是六臂,简直是十七八臂!

  鼠娇娇仗着毒蛛和“分身鼠影”,自视甚高,虽然都没能敌得过吴不赊,却始终不肯服输。但看了吴不赊如此神通,她终于怕了,尖叫一声,身子一旋,化成一只大白鼠,长约百尺,通体如玉,往鼠群中一钻,借着鼠群掩护,仓皇逃窜。她一逃,万鼠乱窜,吴不赊虽然三个脑袋六只眼睛,可也看不过来,一恍眼间,已不见了鼠娇娇的身影。吴不赊冷哼一声:“你无非是钻洞,还能往哪里逃?”以灵力感应,果然就感应到鼠娇娇的所在,正是钻进了屋中地底下。老鼠进了洞,猫是没办法的,但吴不赊有办法啊,脚化成树根,往地下钻去。

  这庄子的地底下乃是一个大鼠洞,鼠道纵横,崎岖交叉,洞中又有洞,甚至还建有屋宇。原来鼠娇娇自修成人身,心慕风雅,不但在地面上建了庄子乔装大小姐,地底下的起居也是人模鼠样,轻易不愿变回鼠身。

  鼠娇娇这会儿就在自己地底的香闺里喘气,心下又恨又怕:“哪来的野猫,竟是如此厉害!”她喘了两口大气,却又得意,“任你有通天之能,老娘我钻了地下,你又能奈我何?”

  正自得意呢,屋顶上突然钻下来一条树根,而且还在“嗞嗞”地往下钻,钻得屋顶上的泥土“嗖嗖”地往下掉。鼠娇娇还以为是老树伸根,恼了:“这树根也来欺负老娘,岂有此理!”拨剑便要斩断树根。这时眼前一花,树根不见了,却是吴不赊“嘿嘿”笑着站在她面前。鼠娇娇魂飞魄散,此时逃无可逃,“扑通”一声跪倒:“上仙饶命,上仙饶命!万望看在我修行不易,饶我一条小命。此后做牛做马,为奴为婢,报答上仙。”

  如果吴不赊只是一只猫,必定不会饶了鼠娇娇,但吴不赊到底不是猫,而是人。听了鼠娇娇这话,吴不赊心里打起了算盘:“这小老鼠功力不低,收服了倒是个帮手。”吴不赊心中盘算,往椅子上一坐,道:“饶你啊,那要看你是否有可饶之处。把你历年来做下的事,一一报上来。还有今天抢新郎官,也说说清楚。一字不实,我便知道,必取你命。”

  鼠娇娇听得吴不赊口风松动,大喜,点头不迭,说了自己生平。她本是一只白鼠,偶开灵窍,吸天地之精华,修成人身,又学了一身本事,却也并无大恶,无非偷偷摸摸,这也是鼠类天性。庄子是她所建,那些男男女女都是附近无赖子弟,被她收罗来。她自号大小姐,做些鼠窃狗偷的勾当,算是一个贼帮。其实对鼠娇娇来说,不过是玩而已,那些无赖子弟也并不知道鼠娇娇乃是白鼠成精。

  至于今天抢亲,倒不全是胡闹,说起来还有一段典故。十年前,有一次鼠娇娇去偷个东西,却撞上了本郡判妖司的判官,鼠娇娇被那判官打伤,好不容易逃得性命,变化成一只小白鼠躲进了一户人家,却是这新郎官的家。这新郎官当时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少年,看到鼠娇娇奄奄一息的,并没有顺手砸她一下,反而拿了半块红薯喂她。鼠娇娇逃得一命,便把这少年记在了心上。这天偶尔听到少年长大了,要娶亲了,她心里突然生出个想法,想要嫁给这少年,于是就有了这抢亲的一幕。

  吴不赊听了哈哈大笑:“你倒还真是敢想,说起来也算是报恩了。不过人妖成亲,有违天条,判妖司若听得风声,必定不会放过你。”

  鼠娇娇偷眼看吴不赊的神情,见他不以为意的样子,便故意嘟了嘴巴道:“我只是和他成亲,又不害他,天庭管得也太宽了。”黑七的记忆中,对天庭也是满腹牢骚,这会儿翻出来,吴不赊便哼了一声:“现在的天庭就是这样,该他管的事他管不了,不必他管的倒是乱管一气。”

  “是啊!”见吴不赊赞同,鼠娇娇越发来劲,“人界乱七八糟,到处是战火烽烟,权贵醉生梦死,百姓衣食无着。就算人界的事天庭不管,可近千年来,妖界势力大张,九州之外,已有无数妖魔立国,天庭束手无策,这些小事反而管得严。”

  “嗯。”吴不赊点了点头。他见识不广,但黑七东奔西跑,却是见多识广,他承受了黑七的全部记忆,这些事自然知道。以前人类强势,又有天庭相帮,无论魔妖还是精魅,都成不了气候,但近千年来,人类自相残杀,天庭权威也越来越弱,魔妖之类因而势力大张。

  以前只能躲在深山之中的各类妖魔精魅不住地从山中出来,抢占地界,掠夺人口。地盘占去还好说,最要命的是,妖魔强奸人类女子或女妖强与人类男子成亲生下无数异类,说是魔妖,都具人身,说是人,却长相怪异,竟是绿眼红发,而且还都拖着条尾巴。

  这些异类非妖非人,自称兽人,彼此交配,繁衍生息,渐渐生成一个庞大的种族。兽人身上有一半妖魔的血,对妖魔自然亲近,在一些妖魔的召聚下,或聚族,或立国,竟是成了气候。别说四处烽火的人类拿他们毫无办法,便是天庭也是束手无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糊涂。

  不过吴不赊不是个什么心忧天下的人,他本是一奸商,无利不起早,才懒得操心这些烂事。发了几句牢骚,他心中生出个计较,道:“念在你修行不易,我给你个机会,你若是能把这件事做成了,我便放你一马。”

  鼠娇娇大喜:“请上仙明示。”吴不赊道:“风水河南岸有座大风城你知道吧?大风城里有个大粮仓。你们鼠类不是喜欢偷粮食吗,如果你在一天之内,把大风城内的粮食全部偷走,我便放过你。”

  “大风城我知道,是朔风国的军粮重地。”鼠娇娇眼中露出凝思之色,“大风城中的存粮最少有十万石以上,听说最近又还运了不少粮食进去。”说到这里,她脸上变了颜色,叩头道,“大风城中粮食实在太多,我就算发动十万鼠兵,一天之内也搬不走所有粮食啊!请上仙略宽限数日。”

  “那不行。”吴不赊摇头,“朔风国大军正在攻打小风城,随时可能破城,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搬走大风城内的粮食,才能逼于承退兵。”

  “原来上仙是想让朔风国因无粮而退兵,止息战火啊!上仙心怀仁善,娇娇佩服。”鼠娇娇口中拍着马屁,小眼睛转动,道,“上仙的目的只是想要朔风国因无粮而退兵,并不一定是要把粮食搬走是吧?”

  她并不敢说一个烧字,但吴不赊不客气,点头道:“是,也不一定要搬走,你就把粮食烧了也行。但大风城中有三千守军,粮仓之间又有间隔,防护严密,难啊!”

  “若只是放火,我倒有办法。”

  “哦?”吴不赊眼睛一亮,“你有什么办法?”

  “我可在半天之内,召集十万鼠兵,再十中选一,选一万健壮机灵的,各叼一截火绳,去大风城里同时放火。一万火鼠齐攻,别说三千守军,便是三万他也防不了这火。”

  “好主意!”吴不赊大力击掌,“你快快召集鼠兵,只要烧了大风城中粮草,我转身就走,绝不再找你麻烦。”

  “多谢上仙!”鼠娇娇与吴不赊出洞,传下号令,无数老鼠从四面八方聚集。鼠娇娇选出一万精壮,分为十队,每队指派一只大鼠为队长,各率一千鼠兵。那些鼠队长只只身长尺余,尖牙利嘴,战意高昂,身后一千鼠兵排成长队,倒也齐整。鼠娇娇又令找来几大卷油绳,每只鼠兵叼两三尺长一截,天黑后,一声令下,十队鼠兵杀奔大风城而来,虽是鼠类,整队而行,也觉浩浩荡荡。

  路上偶有行人,开始还喊:“老鼠,打老鼠!”抬眼细看,只见鼠队无穷无尽,无头无尾,叫声“老天爷”,转身就逃。老鼠多了也吓人啊!

  到大风城,越墙而进,鼠娇娇命十队鼠兵撒在粮仓周围,再设十处火头。一声号令,十只鼠队长当先在火头上点燃了油绳,叼着便往粮仓中奔去,身后群鼠有样学样,点了油绳,排队而进。护粮的朔风军突见老鼠叼了火绳往里冲,大叫“打鼠”。群鼠得了鼠娇娇号令,悍不畏死,只往里冲,虽有不少老鼠死在朔风军的刀枪棍棒之下,但更多的老鼠却蹿进了粮仓中,爬上粮草堆,四处乱奔乱窜,所过之处,一片火光。先前的老鼠还要在火头处点火,粮堆中火一起,后面的老鼠干脆直接进粮仓引火。一座庞大的粮仓,刹那间火光四起。朔风军先前还狂呼灭火,随后便绝望了,放眼望去,竟是蹿来蹿去的火鼠,火头何止万点,还如何救火?

  吴不赊站在高处,先见星星点点的火光冒出,便如夜幕揭开,一点点星光亮起。随后火点接成火龙,到最后再变成一座火焰山,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事前他怎么也想不到,于承的粮草大营,竟被一只老鼠烧了。

  鼠娇娇也赔着笑,但眉间却隐见忧色,吴不赊以为她是担忧自己反悔,道:“好了,事成了,我替扶风城百姓谢谢你,你召了鼠兵回去吧。”

  鼠娇娇却突地“扑通”跪下,叩头道:“上仙救命!”吴不赊奇了:“怎么了?”鼠娇娇道:“我料事不周,其实来这粮仓中放火,不必召一万鼠兵,只要三五十鼠兵就够了。万鼠齐攻,虽然壮观,但事情实在太奇,必然轰传出去,传到本郡判妖司耳中,判妖司自然知道是我在作怪。我偷点粮食也罢了,烧了这么多的粮食,判妖司如何肯饶我,闻讯必来捉拿。上仙若不救我,我必死无疑。”

  也是啊,老鼠放火,个子小,守粮兵看不见,有得三五只就可烧一大片。就算偶尔被人看见,也不见得就会起疑,但这么万鼠齐攻,事情过于怪异,朔风军一定会当作一件异事风传出去,消息一广,自然就会传到判妖司耳中。鼠精作怪,竟敢烧了这么多粮食,判妖司当然不会放过鼠娇娇,也难怪她忧惧。吴不赊搔头道:“这个我也没想到,现在事情也做出来了,你要我怎么救你?杀进判妖司去干掉那判官?”

  “啊?”鼠娇娇一脸惊骇地看着他,“杀进判妖司去……去……”

  莫怪她惊骇,吴不赊这话也太过胆大了,本郡判妖司判官或许功力不高,杀掉不难,但判妖司上面是五岳府,五岳府上面还有天庭。莫欺负人家小孩子,后面爹娘舅姑一大串呢。

  话出口,吴不赊也觉出了不对,道:“那你说要我怎么帮你?”

  鼠娇娇看着他,道:“上仙不是追风门高徒吗?天庭对佛道中的名门大派颇为敬重,追风门又是道家名门大派之一,尊师追风子又名列地仙榜,已入仙籍。如果上仙去本郡判妖司说明情况,说你派我放火烧粮,乃是一片仁心,是为了阻止两国交兵。说明了缘由,加上你名门大派的出身,判妖司必然相信,自然就不会再来找我的麻烦。”

  她哪里知道,吴不赊要她放火烧粮,不是出于一片仁心,而是一片色心。他这个追风门的弟子虽然货真价实,可是追风子已经死了,追风子也投带他在江湖上走动过,更没给人引荐过,无论名门大派还是小门小派,黑白两道除了一个阴风煞,就没人知道追风子收了他这个徒弟。即便他找上门去,本郡判妖司未必就会给他这个面子。当然,这些话吴不赊不能跟鼠娇娇说,他闻言点头:“有道理。你放心,我碰到本郡判妖司判官会跟他打招呼。不过本郡的判妖司我不熟,那判官叫什么来着?”

  “大风城该归扬风郡管辖,扬风郡的判官姓邓,上任不久,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我听说他兄长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判官。”

  “他兄长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判官?那更好说话了,你放心,一切有我,回去我就到扶风郡判妖司打个转。”吴不赊大包大揽,其实他不知道扶风郡的判妖司在哪里,更不知道邓判官是哪个。虽然五岳府在每一郡都设有判妖司,但一般的老百姓既不知道本郡判妖司在哪里,也不知判官是哪个。这是天庭的规定,如果判妖司公然开府设衙,老百姓有了冤屈,说不定不找官府,直接找上判妖司,来个直达天听,这就有违天庭设立判妖司的初衷了。所以天庭立下禁令,各郡判妖司都不许公开设衙,非涉妖事,各郡判官也绝不许在凡夫俗子面前显露身份。

  鼠娇娇听吴不赊应得痛快,顿时眉开眼笑,道:“如此小女子先告辞了,上仙往后但有差遣,一声令下,鼠娇娇无不尽力。”召集鼠兵而去。

  吴不赊连夜赶回来,林微雨正在城头往南面看。扶风城虽然看不到大风城,但大风城粮仓起火,烧红了半边天,在扶风城都可以看到天边的红云。林微雨不知道是大风城起火,还以为是小风城被攻破了,于承在放火烧城,急得花容变色。看到吴不赊回来,她急忙叫道:“是不是小风城被打破了,于承在放火焚城?”

  “小风城的情况我不知道。”吴不赊摇头道,“这火不是在小风城烧的,是在大风城里烧。”林微雨一脸意外:“什么?你说这火是在大风城里?大风城不是于承的粮草大营吗,难道……”

  “是。”吴不赊微笑点头,“于承的粮草大营被烧了,五万大军没了粮草,最迟在明天,于承一定会退兵。”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这个消息的冲击力过于剧烈,林微雨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吴不赊只得微笑着再说了一遍。

  “真的?”林微雨确信自己没听错,于承的粮草大营确是给烧掉了,狂喜之下,无法表达自己的心情,只是一连串地叫,“太好了!太好了!是你烧的吗?你是怎么做到的?”

  “是我烧的。”吴不赊点头,“我摸进去,在粮草堆中放了几把火,就烧起来了。”鼠娇娇调鼠兵放火的事,过于惊世骇俗,他当然不会说。

  吴不赊最想要的,不是风余王的奖赏,而是林微雨的另眼相看。这会儿正是个表现的好机会,吴不赊当然抓住,一脸慨然道:“多谢小姐,不过我已经得到奖赏了。扶风城能免于战火,扶风郡百姓能安居乐业,便是对我最大的奖赏。”这话说得太有水平了,林微雨果然大为感动:“吴大哥仁善之心,让人佩服。”对吴不赊的看法果然又高了三分。

  第二天,于承果然就撤军了。林微雨得报,立即飞马向风余王报捷,对吴不赊立下的大功不吝言辞地大力夸奖,推荐吴不赊为扶风城游击将军。当然,林微雨用的是林强的名义,事实上,作为手握扶风郡军政大权的扶风侯,有权任命下属官员将领,向风余王禀报,只是走一个过场,所以吴不赊这将军是当定了。

  居然做了将军,吴不赊太开心了。更开心的是,林微雨对他青眼有加,十分倚重。虽然他化身为猫,把林微雨全身上下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甚至还连摸带舔的,但以人身接近林微雨,感受到林微雨对他的另眼相看,又是另外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更过瘾。

  可惜好景不长,这天吴不赊正与林微雨议事,突报外面有人求见,说是有重要的事情通报。虽然于承暂时退兵,但林微雨一直悬着心,担心于承会挥兵再来,这时听说是重要事情,还以为是军情,忙命人请进来。

  士兵领进来一条汉子。这汉子三十多岁年纪,长脸,下巴上一丛短须,腿脚敏捷,两眼精光熠熠,竟是身具玄功。进来一见吴不赊,他忽地厉声大喝:“妖孽,还不速速现身!”他这一喝,把吴不赊吓一大跳,随即就明白了,这汉子必是扶风郡判妖司的那位邓判官。吴不赊立刻恼了:“你谁啊?鬼叫什么?谁是妖孽?”

  吴不赊从来没想过自己和妖怪有什么牵扯。他是吸收了木精木长生和猫精黑七的内丹精魄,同时还接收了两妖的记忆经历。可这不说明什么啊!吸收了两妖的内丹功力,他只当是吃了两颗大补丸,至于两人的记忆,那更不在话下了,就相当于看了两本书。难道说一个人看了两本讲妖怪的书,知道了一些妖怪的事情,人就成了妖怪了?那不是扯淡吗?

  林微雨也被这邓判官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皱眉道:“请问你是哪位高人?又说谁是妖孽?”邓判官一脸傲然:“敝人西岳府辖下扶风郡判妖司判官邓易通。”说着向吴不赊一指,“这人便是妖孽成精!”

  林微雨也隐约听说过判妖司的事,却没想到本郡判妖司判官突然现身,“啊”的一声,慌忙站起,抱拳道:“原来是邓判官驾临!小女子未曾远迎,还望恕罪。”

  “林小姐不必客气。”邓易通还了一礼,道,“林家世镇扶风,威名素著,邓某也是十分佩服的,但天庭严禁判妖司参予人界之事,所以邓某一直未来拜会。今天来,是因为此妖混迹小姐身边,意有不轨,特来擒拿。”林微雨一脸讶异:“什么?你说吴将军是妖精?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邓易通一脸肃然,“林小姐肉眼凡胎,自然看不出来,但却瞒不过我判妖司。此妖乃黑猫成精,混迹人间兴妖作怪。”说着又是一声厉喝,“妖孽,还不现身?”

  他这一喝,林微雨也情不自禁扭头看向吴不赊,心下嘀咕:“黑猫成精?难道他现在这个样子只是个幻影?”

  一般的百姓,都以为异类化人,只是变出来的,随时会回复原形,其实不对,异类修成人身,那人身便是实体,而不是惑人耳目的幻影,只不过两种形体可以自由转换。这就好比一个人发了财买了两套房子,住哪套房子都可以,而不能说哪套房子是假的。不过异类修成的人身与真正的人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和人成亲后生下的后代形状怪异,红发绿眼,而且一定有一条尾巴,这是人妖成亲的最大障碍。

  吴不赊本来没把邓易通的话当一回事,妖孽?谁是妖孽啊?我怎么会是妖孽?但邓易通“黑猫”两字一出口,林微雨眼光再这么一转过来,吴不赊心中可就“咯噔”一跳:“她会不会怀疑我就是小黑?这下糟了!”

  吴不赊心中着慌,恼羞成怒,心中急转,想到一计:鱼目混珠。反正邓易通说他是判妖司判官并没有拿出什么凭证,他完全可以倒打一耙,先把水搅混了再说,当下大吼一声:“你这个妖孽,竟敢来此血口污人,看我拿了你,打出你的原形。”说完一掌击出,向邓易通猛击过去。

  邓易通没想到吴不赊这么奸滑,竟然反咬一口,更没想到吴不赊还敢向他动手,惊怒之下也是一声大喝:“妖孽大胆!”反掌相迎。“砰”的一声,双掌相交,邓易通“腾、腾、腾”连退数步,口鼻间渗出血来,竟是一掌就被吴不赊打伤了。

  各郡判妖司判官的本事并不均衡,有高有低,有的身手一流,有的却连三流都不到。这邓易通比三流强着一点,勉强能在二流队里加个塞儿,与吴不赊比,却还差得老大一截。吴不赊本身的功力可能不怎么样,但黑七的内丹在吸收了木长生的内丹后,又化在他的体内,岂同等闲。

  林微雨其实完全没有把吴不赊跟小黑想到一起,听邓易通说吴不赊是黑猫成精,她只是有些疑惑,但吴不赊吼这一嗓子,反说邓易通是妖孽在这里血口喷人,疑惑就变成了迷糊。这时见吴不赊一掌打伤邓易通,林微雨急了:“吴将军,且慢动手,先把话说清楚。”

  吴不赊怕的就是说清楚,说清楚他就完蛋了,叫道:“不必说,看我三掌打出他的原形,一切自明。”复一掌击去。

  邓易通没想到吴不赊的功力如此之高,一掌受伤,哪敢再与吴不赊对掌。这会儿他也来不及和林微雨说清楚,吴不赊不给他这个机会啊,于是百忙中往后一纵,倏地飞了出去。他这一跑,更加说不清楚了。吴不赊大喜,得寸进尺,狂叫道:“妖孽休跑!”飞身追出,还扭头对林微雨道,“这家伙可能是只耗子精,看我把他揪回来。”

  林微雨还在发愣,眼前早没了两人的身影,邓易通说吴不赊是黑猫成精,吴不赊又说邓易通是耗子成精,林微雨彻底糊涂了。她急追出去,可那两人是会飞的,她怎么追得上?

  邓易通一闪出了城,眼见吴不赊在后面紧迫不舍,顿时惊怒交集。他自出任判妖司判官以来,只有他追妖,哪有妖追他。这也太猖狂了。虽然邓易通知道吴不赊功力高于他,但这口气也忍不下。他是背了剑的,忽地转身,反手拔剑,厉叱道:“妖孽休要猖狂,任你妖焰千丈,也终难逃天网恢恢。”这话虽有点儿色厉内荏了,但手上却不闲着,舞个剑花,迎着吴不赊当胸刺去。说老实话,吴不赊很气愤,他明明是人,邓易通怎么说他是妖呢?而且还说他是黑猫成精,他哪一点像猫啊?这会儿林微雨不在,他想要讨个公道,将身一闪,喝道:“且住!”

  他不打,邓易通还以为他是怕了,洋洋得意地道:“你这妖孽,也知道畏惧天威吗?立即束手就缚,本官或许可留你个全尸。”

  “放屁!”吴不赊大怒,“姓邓的,你凭什么说我是妖孽?今天你若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休怪我将你碎尸万段,还要去拆了你的判妖司。”

  “你这妖孽还敢不认?”邓易通冷笑道,“也罢,我且让你死得明白。告诉你,你在大风城伙同鼠精烧毁粮食的事已经败露,鼠娇娇已然被擒,她供出一切都是你指使,而且指明你是黑猫成精。”

  鼠娇娇的担心没有错,万鼠放火,过于妖异,事情立刻就风传了出去。扬风郡判妖司判官是邓易通的弟弟邓易达,听到风声就开始调查,很快就查到了鼠娇娇头上。本来以邓易达的功夫,即便查到了也拿不住鼠娇娇,也合该鼠娇娇倒霉,刚好有一路观风使巡察到了扬风郡。

  观风使是五岳府下设的一个监察机构,专用以监察各地判妖司的。观风使不多,一般是数国派一个观风使,不定期巡游。这观风使听到邓易达禀报,一只鼠精竟操纵万鼠焚粮,勃然大怒,亲率手下为邓易达的后援,四面围剿,捉住了鼠娇娇。鼠娇娇当然不肯背黑锅,立马把吴不赊供了出来。那观风使便发文到扶风郡判妖司,要邓易通出手捉拿吴不赊,于是有了今天这一出。

  “是鼠娇娇说的?”吴不赊又惊又怒,“她说的你就信了?我让她给我帮忙烧了大风城的粮食,也是为了扶风郡百姓免于战火啊!你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不说帮忙,但至少不要帮倒忙啊!”

  “人类的事,判妖司不管。”邓易通断然摇头,“但妖类插手人类的事,判妖司却绝对不能允许。”人和人打死不管,但异类若插身其间,哪怕是救人,判妖司也要干涉。这道理没法说,吴不赊也懒得和他争,点头道∶“行,你判妖司牛,那你也不能因为鼠娇娇的一句话就说我是妖怪啊?你凭什么说我是黑猫成精?难道你没听过变化之术吗?”

  “哈哈……”邓易通仰天狂笑,“你这妖孽,居然用这样无知的话来狡辩,真是太可笑了。”

  “什么意思?”吴不赊真不明白。

  邓易通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他:“你以为鼠娇娇不说别人就不知道了?你以为你修得人身别人就认你不出了?天真啊,别说你只修得人身,哪怕你元婴脱体,身外化身,修到金仙之境,你身上来自本原的妖气也是遮掩不住的。”

  “来自本原的妖气?”吴不赊吓了一大跳,暗暗凝思:“内丹乃是精魄凝成,我体内化了黑七和木长生的内丹,也就吸收了它们的精魄,难道因此就带了它们身上的妖气?”

  “是。”邓易通点头道,“判妖司判官上任之先,天庭都会派人特别传授我们辨妖之术,任你千变万化,那一丝妖气绝瞒不过我们的眼睛。”

  果然如此!吴不赊脑中“嗡”的一声:“我身上有了妖气,我成了妖怪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0

第十二章 狼虎


“啊!”吴不赊猛地一声叫,转身狂掠出去,不是奔回扶风城,而是漫无目的地乱跑。

  他这一叫,倒把邓易通吓了一大跳,见吴不赊逃走,这才放下心来,哼了一声:“妖孽,道行还真是不低,不过终是惧了凛凛天威。”

  邓易通却也不敢去追,也不必去追,捉不捉得到猫妖并不重要,对邓易通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送什么样的礼物,才能讨得观风使的欢心。

  扬风、扶风两郡妖孽作乱,烧了大批粮食,观风使必然要具文向西岳帝君禀报。这报告怎么写,大有学问,观风使可以写:妖孽作乱,虽然邓家兄弟捉到了鼠妖赶走了猫妖,但大批粮食已经烧毁,重大损失无法挽回。

  但也可以把行文的顺序调换一下:妖孽作乱,纵火焚烧粮食,邓家兄弟及时赶到,擒拿鼠妖并打伤猫妖,制止了妖孽进一步的孽行,现在两郡妖气已净,民心安定。

  如果是前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到后必定大怒: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邓家兄弟干什么吃的?严惩!但如果是后一种写法,西岳帝君看了就会想:这些妖孽真是无法无天啊,但妖孽是无法禁绝的,突发事件也是无法预防的,邓家兄弟能及时处置,很好。重奖!

  同一件事情,完全相同的事实,只是换一种语气,结果完全不同。

  不要以为这是奇谈怪论,人界就有过一个这样著名的事例,说有一个将军屡战屡败,眼见据实上奏,国王必定砍他的脑袋。他的师爷就给他出了个主意,把屡战屡败四个字调换了一下顺序,改成“屡败屡战”。果然国王看了大悦:屡败屡战,这将军勇气可嘉。不但没杀那将军的头,反而升了他的官。

  神界与人界,官场的规则都是一样的,邓易通是官场老油条了,自然明白这中间的猫腻——事情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说;升官不在于怎么干,而在于怎么拍。

  不说邓判官怎么拍马屁讨观风使欢心,且说吴不赊,被一妖捧打得晕头晕脑,落荒而逃。这些日子,吴不赊可谓是春风得意,给美女抱,升了官——将军啊!林美人看他的眼光又日渐不同,只要不出意外,吴不赊有信心一定能娶到林美人。他的功力进展也十分稳定,有三五年时间,说不定就可以成就元婴。高官得做,美女得抱,最后还能成仙,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人生吗?

  但突然间当头一棒——身上带了妖气,官不能当,美女不能抱……做神仙?做白日梦吧!天堂到地狱,这落差实在也太大了,即便以吴不赊的心理承受能力之强,也有些受不了。

  也不知跑了多远,滚烫的脑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见前面有个小镇子,他过去找家酒馆,喝了一顿闷酒,长叹:“这次可亏大了。”

  吴不赊是个很现实的人,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认命。往前看,扶风城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不说邓易通不肯甘休,林美人只怕也对他生了疑心。他脑中浮现出林微雨的丰乳肥臀细腰长腿,没办法,便宜别人吧。那能去哪里呢?没地方去。回东镇吧,继续开他的平安老店,加紧练功,只要练成元婴,就有可能加入仙籍,只要天庭封了他做地仙,哪怕身上有妖气也无所谓了吧?

  当然,即便练成了元婴,想要天庭封他为地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前吴不赊不知道,把神仙看得很高大也很单纯,得了黑七的记忆后他知道了,凡人的认知其实有很大的错误。

  首先神和仙是两回事,神是天庭的职事人员,例如五岳帝君,例如邓判官,都是神,职位不同,但都归天帝管辖。说白了,给天庭做事的,就是神,哪怕你一点本事没有、一分玄功不会,只要你在天庭供职,你就是神。

  仙却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佛门道教,还有其他教派宗派的玄术异人,练成了元婴,法力强大,势力强横,他们不愿入天庭供职受天帝管束,天庭又无法忽视他们的存在。天庭便待之以礼,封之为仙,免得这些高人和天庭作对。佛道两派,受封为仙的最多,天庭对佛道两派也就最为礼敬。投桃报李,佛道两派也不去挑战天帝的权威,甚至在其他势力向天庭挑战时,佛道两派还会出力帮助镇压。神与仙,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佛道两派势力强横,与天庭关系良好,封仙容易,但其他人要想得到天庭的赐封,相对就难多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这种现象,和人界的官场有得一比,世家子弟,哪怕是白痴,也可以轻易得一个官做;平民百姓呢,哪怕你天才横溢,想要做官也千难万难。

  不是有才华就可以做官,不是练成了元婴就可以封仙,两者一个道理。

  但无论如何,能练成元婴就有希望。而且吴不赊这人又不清高,很多仙人以投身天庭做官为耻,但吴不赊没有这种想法,投身天庭弄个官做做,像邓易通那样,做个判妖司的判官也挺好。神仙神仙,神还在仙之前呢,也不错啊!

  其实很多仙人看不起神官,是受了佛道两派出世思想的毒害,佛道鼓吹不做人官也不做天官,而佛道两派之所以这么宣传,实际上是怀着与天庭争人才的目的。逍遥散漫的仙人越多,势力就越大,天帝也就越不敢轻视,佛道也就越尊祟,只是一般人看不穿这一点而已。吴不赊不在乎这个,不过要命的是,他身上既然沾了妖气,想投身天庭做神官就有些难了。

  “不管了,先回去把元婴练出来再说。”吴不赊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扭头看到墙上贴了一张文告,并没看清写的什么,却突地想到忽视了一个大问题:“啊呀不对,如果姓邓的行文五岳府满天下缉拿我呢?那还怎么回东镇去开店?”

  刚刚燃起一点火苗,兜头一盆冷水又浇熄了,吴不赊一时沮丧到了极点。

  吴不赊灌了一肚子闷酒,出店来竟是无处可去,顺路往前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了。

  走了约摸五六里路,前面路边有一个亭子,一些人正在吵吵囔囔。吴不赊走过去一问,原来这些人是在为走哪条路争执不下。前面有两条路到山那边,一条近一条远,但近的那一条,据说有老虎伤人,可远的那条又实在绕得太远了点儿,所以犹豫难决。

  “有没有老虎,只是传闻,也不确定,而且时当晌午,我们这一行又有十多个人,即便有虎,也不敢出来伤人。大家相信我,决不会有事的。”争执中,一个灰衣汉子跳出来,挥着胳膊叫。

  这汉子三十来岁年纪,干于瘦瘦,背着个包裹,像是个走远路的,叫声高亢,一脸的激动。

  他这话有理,时当晌午,太阳当顶,这一行人又有十多个,这么一大队人,如果每人手里再拿根棍子什么的,即便真的有虎,也是决不敢出来伤人的。但吴不赊往这人脸上一看,却看出了不对,这人神情激动,眼波却闪烁不停,而且印堂发青,好像曾险死还生,魂魄差点儿离体。

  “这人不正常。”吴不赊心中暗暗嘀咕,再联想到这人的举止,心中忽地一动,“这人难道是个伥人?”

  虎吃人,吃一个算一个,但如果是虎精,却有可能作长远打算,逮着一个人不吃,只是吸走这人的一魂一魄。人有三魂七魄,少了一魂一魄,人不会死,但魂魄被虎精吸走,这人就会受虎精控制,去引人类来给虎吃。这失了魂魄帮着老虎作恶的人,就叫做伥人,这也是“为虎作伥”这个成语的来意。

  这人叫得激动,还跑到路边捡了几根棍子塞给其他旅伴,加劲鼓动:“这么多人,手中又有棍子,别说不一定有老虎,就有老虎,哪里敢出来?快走吧,再拖下去天晚了就真的危险了。我走最前面。老虎要吃就先吃我。”他手中拿了根棍子,挥舞着往前走。他这么一鼓动,又带头前行,众行人终于犹犹豫豫地跟了上去。

  吴不赊心中冷笑,并不吱声,也跟了上去。

  山路虽崎岖,一路下来。却并不见有恶虎挡路,灰衣汉子一直走在前面,不时还回头唠叨:“我说得没错吧?没有老虎吧?”一群行人自然凑趣迎合,弄得吴不赊也迷糊了:“难道我走眼了,这人竟不是个伥?”

  前面有座山峰挡路,峰前有一左一右两条路,左边路口松树下正坐着一个黑衣汉子。这汉子二十多岁年纪,看情形,好像是走累了,在树下歇脚。可吴不赊一看,立即看出了不对。

  先前的灰衣汉子,虽然吴不赊不敢肯定是不是伥,但至少可以确定是个人,而这个黑衣汉子,吴不赊却一眼就看出他不是人,而是个妖精修成的人身。吴不赊嘴角不由自主地掠过一丝苦笑,就在这一刻,他明白了邓易通当时哈哈大笑的原因。

  人头顶有一圈光,普通人看不见,练习玄功的人功力到了一定程度却看得见。妖精修成的人身,虽然也有一圈光,但光与光之间却有区别,先前吴不赊不明自,即便碰到鼠娇娇时,也只是会禀着猫的先天特性闻出了鼠味,并没有去留意鼠娇娇头顶的光有什么不同,这会儿他特意留了神,人与妖一对比,果然就看出了不同。邓易通笑,就是因为吴不赊的光不同,明摆在那里,还要问,他能不笑吗?

  “难道这是只虎妖?这灰衣汉子便是这虎妖的伥?”吴不赊对灰衣汉子始终疑念难消,不过随即就知道不对,因为灰衣汉子和黑衣妖明显不是一路。灰衣汉子要带了众人走右边的路,黑衣妖突然插嘴道:“各位为什么不走左手这条道呢?都通山外,这条道还近点儿。”

  灰衣汉子反唇相向:“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黑衣妖“嘿嘿”一笑:“右边有虎,不听我的,死路一条。”这话骇人,跟着灰衣汉子拐上右边山道的一群行人齐齐停步,有两人还叫了起来:“原来真的有虎啊?”

  “放屁!”灰衣汉子急了,“大家伙儿别听他胡言乱语,哪里会有老虎,我们一路走过来不都好好的吗?”黑衣妖还是“嘿嘿”笑:“来路是没有虎,虎在右边道上等着。”

  这话出口,一群行人纷纷后退,齐齐拐到了左边道上。那灰衣汉子急得跳脚,却半点儿办法也没有。有两人还劝他:“走这边吧兄弟,何必去冒险呢?”

  “我也歇够了,大家一起走吧。”黑衣妖起身,扭头看灰衣汉子,“你一个人走右边好了,有命咱们再会。”

  “你们……你们……”灰衣汉子无法可想,一张脸扭曲着,忽地嘶声狂叫起来,“大王,大王,快来啊!”

  “果然是只伥。”他一叫,吴不赊再无怀疑。众行人一时间却没明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黑衣妖叫道:“他在为虎作伥,是要把大家引去虎口里,大家快跟着我跑啊!”

  这一叫炸了蜂窝,明白过来的众行人惊骇欲绝,叫的叫、骂的骂,抢路便跑。吴不赊冷眼看着黑衣妖,暗道:“你这妖精难道还安了什么好心?我倒是不信,且看你弄什么鬼。”便也跟在后面跑,同时悄悄留意黑衣妖,看黑衣妖是否能认出他,但黑衣妖显然无法看出他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

  但黑衣妖认不出吴不赊,并不证明邓易通的眼光有错误。看光也要分功力高低的,黑衣妖功力明显不够,事实上邓易通的功力也不高,所以他才说他看妖的眼光是经过天庭特别训练的。如果面前有镜子,吴不赊真想看看镜子里自己头顶的光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过他又怀疑,镜子能不能显出他头顶的光晕。

  忽听得一声虎吼,山鸣谷应,众人惊骇哭叫,有的更是腿都吓软了,趴在那儿只是发抖。接着又是一声吼,已近了许多。吴不赊一抬头,就见山顶上站着一条大汉,看上去三十来岁年纪,身高体壮,膀阔腰圆,钢须如戟,眼若铜铃,手中执着一把钢叉。那柄粗得比吴不赊的手臂还要大上一圈儿。

  “好一只虎精!”吴不赊暗暗点头。

  灰衣汉子见了虎精,“扑通”跪下,指着黑衣妖道:“大王,是他……是他引这些人走那边的。”他即使不说,虎精也早已看见了黑衣妖,瞪眼怒吼道:“狈有计,又是你在坏我的事。”

  “原来这黑衣妖叫狈有计。”吴不赊冷眼斜视,“看来他们是老熟妖了,却不知这狈有计是什么东西成精。”吴不赊的功力虽到了看光的层次,能从头顶神光分出人妖,但想看透妖的本原,却做不到。

  狈有计并不畏惧,哈哈一笑:“虎大嘴,你这话太霸道了吧?什么叫我在坏你的事?路是他们选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屡次坏我的事,今天任你舌灿莲花,某家也要取你的性命。”虎大嘴一声狂吼,身子一纵,钢叉前指,便从山顶上直扑下来。

  云从龙,风从虎,这虎大嘴成了精,威势更添三分。这一扑,山风狂卷,草木倒伏,着实惊人。

  蓦地里左侧林中一声厉叱:“虎大嘴休要猖狂!”

  随声射出一个人影,却是个年轻女子,二十多岁年纪,个子极高,便相对于虎大嘴,也矮不了几分。她一张长脸,肤色有些黑,五官倒还勉强端正,就是嘴巴大了点儿。她穿一身大红紧身劲装,乳突腰细臀丰,最打眼的是一双长腿,紧绷有力,若不看脸,吴不赊还以为是林微雨突然到了这里。

  这红衣女子双手持着一对钢爪,柳眉倒竖,一脸凶悍,横里截向虎大嘴。

  “狼妩媚。”虎大嘴一声大吼,“我就知道,你夫妻俩狼狈为奸,狈有计既然来了,你也一定会出现。”他中途折向,迎了上去。

  “狼狈为奸?”吴不赊猛地就明白了,“原来是狼狈成精,黑衣妖是狈,红衣女是狼。”想到两人的名字,忍不住偷笑:“狈有计,狼妩媚,这名字取的,还真不是一般得搞笑。”

  虎大嘴与狼妩媚这时已斗在一起,虎大嘴力大,钢叉横砸直扫,招大力沉;狼妩媚力道不如虎大嘴,但双爪上锁喉下掏阴,也是招招狠辣,钢叉碰钢爪,满山叮当脆响,再加上两妖的吼声,山谷轰鸣,两妖相斗,却有千军万马混战的气势。

  “娘子,我来助你!”狈有计翻手从腰间掏两把短刀出来,一声厉啸,飞身扑上,从侧面夹攻虎大嘴。

  “来得好!”虎大嘴毅然不惧,钢叉左砸右扫,同时架住两妖。

  狈有计刀短,不敢硬架,但身法灵活,逮着空子就往里钻,虎大嘴钢叉一回,他又旋身出来。虽然他一时间伤不了虎大嘴,但配合着狼妩媚的攻势,却也给虎大嘴带来了不小的威胁,至少虎大嘴不敢像先前一样全力猛攻狼妩媚。而虎大嘴的攻势一弱,狼妩媚攻势自然加强,本来虎大嘴占着上风,这会儿却差不多拉平了。三妖狂呼恶斗,一时间难分高下。

  一群行旅先前吓软了,这会儿见三妖相斗,一时顾不上他们,趁机开溜。那为虎作伥的灰衣汉子急了,拦又拦不住,一转眼,却看到吴不赊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大喜,急忙蹿过来,恶狠狠地叫道:“你不许走,给我跪下!”伸手便来揪吴不赊。

  他若不来揪吴不赊,吴不赊还真懒得理他。这世间狗腿子多了,不多他一个,吴不赊又不是什么道德君子,管不了也懒得管,没那闲工夫。但他惹到吴不赊头上,却是自己找死,吴不赊都懒得看他,瞟着他手掌近身,反手一拨一扫,正扫在灰衣汉子胸口。虽只是一扫,却把灰衣汉子扫出三四丈开外,口中喷血,翻滚了两下,腿一蹬,眼见是不活了。

  三妖斗得眼红,山坡下的小小动静他们根本不知道,翻翻滚滚打斗了一个时辰,仍是不分高下。吴不赊都看烦了,找块儿山石坐下来慢慢看。他也看明白了,这三妖也就修成个人身,能驾阵妖风,除此并无出奇的本事,估计也不可能有什么法宝,即便与鼠娇娇比也还差着一截。只不过吴不赊实在无处可去,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看着玩吧。

  虎大嘴性子躁,这半天拿不下狼狈夫妻,急了,蓦地里一声长啸。随着他的啸声,远远近近,到处传来虎啸声。

  “这是叫帮手呢,打混战了,好看。”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好奇,“这山上妖精怎么这么多,本地的判妖司做什么吃的?”

  各地判妖司良莠不齐,有的判官法力高责任心强,辖地内绝不允许有半个妖精存身;但有的判官既没本事更不负责,任由妖精出没,只要不是闹得太过分,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还与妖魅相互勾结,大发横财。这也是五岳府设观风使巡察的原因,可惜观风使同样良莠不齐,狼狈为奸的大有人在。但无论怎么说,一片山上有这么多精怪,那也太过分了一点儿。要知这是内地,又不是偏远的边塞,可以任由妖魔成群、兽人结队、开疆立国的,内地这么魔妖成堆,岂非天下大乱了?

  不过吴不赊马上就知道自己误会了,随着啸声,蹿出来一只虎,却还没成精,至少没能修成人身,显然是虎大嘴手下的虎兵虎将虎子虎孙。一虎现,众虎随,眨眼从四周的林中钻出十余只老虎,咆哮着围向狼妩媚夫妻。

  众虎虽未成精,可也是一个不小的威胁,狈有计眼见要落下风,张嘴也是一声长啸,随着他的啸声,远近群狼齐啸,上百只狼扑出来,扑向虎群。三妖缠斗,狼虎互咬,啸声混杂着惨嚎,皮毛夹裹着兽血,好一片斗兽场,好一场狼虎斗。

  吴不赊得了木长生与黑七的记忆后,见识广了十倍不止,但记忆里也找不到这样精彩的恶斗,一时看得兴味大增,心下还在盘算:“要是在平安老店后面围上一片园子,每天来上这么一群虎狼斗,一定看客如云,那就发财了。可惜,可惜!”

  他在做发财梦,有一只狼却盯上了他,龇牙咧嘴地直扑上来。吴不赊恼了:“这家伙,不去斗虎,却来惹我。”手一晃,那狼张嘴急咬,却不想吴不赊下面一脚飞起,正中狼肚子,被踢起七八丈高,半空中惨嚎连连,没等落地就断了气。

  这狼在半空中惨叫,惊动了周边的几条狼,看清是吴不赊伤了它们的狼兄狼弟,大怒,目露凶光,齐扑上来。

  “还来劲了不是?”眼见群狼齐上,吴不赊真恼了,双掌如粉蝶翻飞,挨着死,撞着亡,刹那间连毙十余狼。

  狈有计心思活泛,虽在恶斗中,眼角余光却还留意着周围的动静,他先前虽然瞟到吴不赊一直站在那里没动,并没放在心上,突见吴不赊大展神威,击毙群狼,顿时吃了一惊,急叫狼妻,“妩媚住手!”自己抢先一步跳出战圈。

  “为什么住手?”狼妩媚虽是只母狼,但着实凶悍,虽然听话跳出战圈,却仍是气呼呼,“虎大嘴欺人太甚,这次一定要和他分个高下。”

  虎大嘴斗这半天,也有些累了,狼狈夫妻罢手不斗,他也并不追杀,拄了钢叉喘气。狈有计看向吴不赊,将他上下扫了几眼,眼中起疑,喝道:“你是哪一路的朋友,敢伤我的孩儿?”

  他这话倒还带了两分江湖气,吴不赊听着有趣,“嘿嘿”一笑:“我是过路的,走路累了,听人说烤狼肉比狗肉还香,便想打两只尝尝。怎么着?你有意见?”

  狈有计禀性阴沉,狼妩媚却是生性暴躁,闻言大怒:“找死!姑奶奶刚好肚中空了,且生吞了你,长了力气好与虎大嘴厮杀。”厉嚎一声,飞扑下来。

  “妩媚小心!”狈有计看出吴不赊不是个好惹的,出声提醒,但狼妩媚哪里肯听他的,一个起落便到了吴不赊面前,一爪当头猛砸。

  “倒看你这母狼精有几两力气。”吴不赊不闪不避,反手拔剑,举剑一格。“铮”的一声脆响,吴不赊只觉臂上发麻,一股大力直撞过来,情不自禁退了一步,心中也不禁暗赞一声:“这母狼精还真是了得,斗了半天,还有这般力气。”

  狼妩媚一爪没能击飞吴不赊,身子落地,大叫一声:“再吃姑奶奶一爪!”复一爪砸下。

  吴不赊好玩心眼,却不好斗,懒得和母狼拼力气,眼见狼妩媚一爪砸来,右手举剑一格,左手忽地变长,突然掐住了狼脖子。狼妩媚本来还有一爪护胸,没想到吴不赊的手竟然会变长,全无防备,脖子受制,急要伸爪来格时,身子已被吴不赊提了起来,又猛地摔倒在地,顿时被摔了个头晕脑涨,两眼金星。

  吴不赊一把摔翻狼妩媚,又使一个拿法,狼妩媚骨软筋麻,再也动弹不得了。

  “妩媚!”狈有计一声骇叫,狂扑下来,双刀化风,刺向吴不赊,不过眼光比刀风更烈,“我杀了你!”

  吴不赊嘿嘿冷笑,长剑一圈,左手一晃。不出他所料,狈有计扑得猛叫得凶,胆气其实不足,只盯着他的手,一见他的手动,直扑的身子立即斜闪,到了一块儿大山石后面,只探出一个头来狠盯着吴不赊。

  “这小妖好玩,且和他玩个游戏。”吴不赊嘴角上扬,脚下一动,身子往左边移了移。

  狈有计因为只探出个头,他这一移,狈有计便只能看到他右边身子,左手看不到了。狈有计怕的是他手突然变长的怪招,看不见半边身子倒是不怕,却不知道吴不赊的手可以一伸十几丈。这会儿右手在狈有计眼前晃,吸引狈有计的注意力,左手却从山石后面绕了过去,从背后掐住了狈有计的脖子。

  狈有计忽觉脖子上多了只手,惊骇欲绝,急忙反身挥刀时,吴不赊早把他提了起来,像摔狼妩媚一样,反手一摔,可怜,也摔了个发昏。吴不赊复使个拿法,拿了他的经脉,狈有计便也和狼妩媚一样,骨软筋麻,动弹不得了。

  虎大嘴在半山坡上,可就看了个呆头呆脑,狼狈夫妻和他斗了半晌不分高下,竟被吴不赊两招拿了个并肩倒。那手变长的,到底是什么功夫啊?他傻了半天,见吴不赊抬头看过来,急忙抱拳:“南山大王虎大嘴多谢这位兄弟助拳!请教这位兄弟高姓大名?”

  “南山大王?”吴不赊听得这个名号,脑中突地一闪,“我身上有妖气,人界是呆不得了,要不就和这些妖精一样,也来占山为王,做个逍遥大王玩玩?”这个念头一起,便像干柴堆着了火,轰隆隆烧破了天,便想:“要做大王,得要手下,这三个妖法力虽不高,好歹也能做喽啰。”

  有心要收虎大嘴三妖,吴不赊便将脸一沉,喝道:“大胆!本王乃是追风大王吴不赊,这兄弟岂是你叫得的?过来给本王跪下!”

  他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出身追风门,那就叫追风大王了,好像也还响亮。

  虎大嘴对吴不赊的法力确是有些怕,但吴不赊这话也过于猖狂了,虎大嘴涨红了脸,道:“追风大王吴不赊?你是王,我也是王,凭什么要我给你跪下?”

  吴不赊哈哈大笑:“本王现身的地方,就不会有王存在。”笑声中脚一抬,身子倏地到了虎大嘴面前,冷眼一瞪,“你是自己跪呢还是要我动手?我动手可不会客气,狼狈为奸便是榜样。”

  他身法如此之快,虎大嘴吓一大跳,急退一步,钢又斜举,又惊又怕地瞪着吴不赊。吴不赊冷笑:“看来真要我动手了?”

  虎大嘴又退一步,虎眼瞪圆,死盯着吴不赊的两只手,猛地叫道:“你若真有本事,便不使妖法,与我公平一战。你若公公道道赢了我,我虎大嘴从此去了南山大王的名号,奉你为王。”

  “哦?”吴不赊先不动手,笑道,“你倒说说,如何才算是公平?”

  “你不使那手变长的邪法,便是公平。”虎大嘴嘟着嘴道。

  “你是说我这两只手是吧?”吴不赊把手张开,“这两只手不变长,赢了你,你便心服?”

  “是。”虎大嘴用力点头,“说清楚了,两只手都不许变长。”

  “很好。”吴不赊笑了,“你看清楚啊,我两只手不但不变长,而且不动。”

  吴不赊举着两只手,虎大嘴果然死死盯着。那虎眼瞪得,拿铜铃来形容好像都还嫌小,光闪闪的,若是在夜里,足可以当灯笼用了。

  吴不赊暗笑,忽地一声喝:“看本王通天变化,无穷妙法。”

  他双手不动,肩膀一摇,右肩上忽又生出一只手,迅疾无伦地伸出去,兜头一把,正揪着虎大嘴的头发,反手一抡,就像抡一个破麻布袋。可怜虎大嘴,“哎呀呀”连声大叫,在地上半天挣扎不起来。

  狼狈夫妻虽被吴不赊拿了经脉身子瘫软,但头脑是清醒的,都眼睁睁地看着吴不赊对付虎大嘴,突见他双手之外,竟还能从肩头生一只手出来,骇得齐声惊呼。狼妩媚本来有些不服气,两眼凶光瞪着吴不赊的背影,但被这一吓,眼中凶光无影无踪,只剩两眼惧意。狈有计胆子要小得多,更是吓得身子抖了七八抖。

  “如何?服是不服?”吴不赊背着手,看着虎大嘴。

  虎大嘴揉着屁股,却还嘟着嘴:“你欺负俺是老实人,俺不服。”

  他一副傻大个儿的嘴脸,吴不赊倒笑了:“我如何欺负你这老实人了?不对,该是老实虎。你说,我哪里欺负你这老实虎了?”

  “你背后还藏着一只手,却只说双手不动,我根本没防备,这不是欺负人吗?啊,欺负虎。”虎大嘴虎脸红得像红漆马桶的盖子,嘴巴嘟得像长颈子油瓶的嘴。

  吴不赊哈哈笑:“什么叫我背后藏着一只手,难怪说傻大个儿傻大个儿,你还真是个傻大个儿啊!你且看着!”笑声中身子一摇,现出三头六臂的异象。

  “啊!”虎大嘴惊得一个滚子,从山坡上直滚下去,摔了个嘴啃泥。下面狼狈夫妻亦是同声惊呼。

  吴不赊心中得意,纵声长笑:“你且数数,看本大王到底有多少只手?”身子一晃,全身上下生出无数只手来。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1

第十三章 醉草


眼见吴不赊如此神通,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无不惊骇欲绝。狼狈夫妻动弹不得,虎大嘴却是翻身扑倒,不住叩头:“大王神通盖世,小的拜服,拜服。”吴不赊收了法身:“你服了?”

  “服了,服了!”虎大嘴再次叩头,五体投地,“心服口服。”

  吴不赊斜瞟了一眼狼狈夫妻,夫妻俩惊骇的表情尽收眼底,他却装作不知,道:“服了就好,只要老实听话,本大王自然不会亏待你。那狼狈夫妻是不服的,便赏了你吧,挖心掏肺炖肝炒腰子,随你怎么吃,本大王只要他们的舌头。”说到这里,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听说狼舌是天下第一美味,本大王还真没吃过呢!”

  这话吓人,可怜狼狈夫妻,差一点儿魂不附体。不等虎大嘴应声,狼狈夫妻狼哭狈嚎:“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等真心拜服,真心拜服。”

  “哦?”吴不赊冷眼斜瞥着他们,“你们两个也服了?”

  “服了,服了。”狈有计连声叫道,“大王神通广大,我夫妻两人真心拜服,情愿追随大王鞍前马后,为奴为婢。”吴不赊也借坡下驴,道:“既如此,便饶你二人性命也罢。”却又转念:“虎狼之妖,性多凶残,顺风还好,万一哪天我翻了船,这些家伙未必不会落井下石,得有个手尾。”

  吴不赊思量着,便从追风囊里掏一个玉瓶子出来,瓶子里是追风子留下的药丸,他也不识得是什么药。但体内有了木精内丹后,昊不赊于天下草木之性无一不熟,鼻子一闻,便知是一种泄热类药物,无大用,但用来吓吓这三个妖精不成问题。他倒出三丸药,道:“既是真心拜服,便服了这药。此药有好处也有害处,若老实听话,一年后,每人再赏一丸。如此服得三丸后,可增十年功力,便是此药的好处。”

  虎大嘴大喜:“多谢大王,多谢大王!”狼妩媚也跟着道谢。狈有计的眼珠子却是转了两转,道:“不知此药的害处又是什么?”

  吴不赊正想叫他问,于是“嘿嘿”一笑道:“说来此药也没什么害处。服下后,不过拉拉肚子而已,但若敢造反,一年后得不到药,便又会拉肚子,一拉不停,直到把五脏六腑尽数拉出来,把身子拉成一个空壳。所以此药有个名字,叫泄空丸。”吴不赊这个奸商,擅长的就是坑蒙拐骗,这会儿小试身手,直惊得三妖面如土色,一连声叫:“绝不敢反,绝不敢反!”吴不赊解了狼狈夫妻身上的禁制,三妖服了药丸,再次拜倒:“小的们参见大王。”三妖身后,虎排队,狼成行,跟随三妖礼拜。

  吴不赊高坐山石之上,纵声长笑,心中转念:“我真的成了妖了?”

  不过吴不赊心理承受力强,最初的冲击已经过了,这会儿便也不做小女儿态,妖便妖吧,好歹也是妖王不是?他手一摆,道:“且起来。你等既奉我为王,便要有个规矩。虎大嘴,本王任命你为威风将军;狼妩媚,本王任命你为威武将军。你两个各率虎狼,轮班巡山。”

  “遵令!”虎大嘴、狼妩媚抱拳应命。他二人得了将军之职,狈有计眼珠子乱转,一脸渴盼,吴不赊道:“狈有计,你名叫有计,便做个军师好了。这一带妖情你熟,便随在本大王身边,筹谋策划。”狈有计大喜领命。

  虎大嘴粗鲁,虽然修得人身,日常住的仍是个山洞子。狼妩媚虽是母狼,倒爱风骚,在山中有一座宅子,本是一个高官的山间别院,后因战火,高官死了,山里没人来,便被狼狈夫妻占了,当下贡献出来做吴不赊的王府。那宅子便在山后,一个院子,院墙多坍塌,正房厢房加起来,约有十来间房子,倒也雕梁画栋的,能想及当年的精美。不过这会儿大抵都破败了,只余几个蛛网,随风招摇。

  宅院里竟还有几个奴仆,是狼狈夫妻掳得的行旅,没吃掉,留在宅中任日常洒扫烹饪之职。这倒让吴不赊喜出望外:“原来妖怪也知道享受啊,这可太好了。”进宅后,狈有计命奴仆置办了酒席上来,无非是野鸡、野兔、竹笋、蘑菇之类,味道竟还不错。还有酒,像是山间野果酿的,淡了点儿,还行,都是那几个奴仆的手艺。吴不赊与三妖推杯换盏,醉眼朦胧间,倒有点儿人妖不分了。

  席间吴不赊大致问了下情况,原来这山名双余山,还在风余国境内,但离着扶风城已有二三百里了。双余山是大娄山的支脉,大娄山绵延数千里,横跨十数个国家,山中精魅妖魔极多。此处山高林密,妖魔凶残诡诈,因此围着大娄山的判妖司虽几近百数,却并无一个判官敢进山擒妖,无非是有那胆大的妖魔出山闹事,才出手擒拿,不过一般的妖魔也轻易不敢出山就是了。三妖虽不敢出山深入人境,但在山边上偶尔劫回路,弄个把人吃吃还是敢的。不过今天碰了巧,虎大嘴和狼狈夫妻撞在了一起,便闹了这么一出。这一席酒直吃到半夜,三妖和吴不赊全都醉了。一起醉过一场,三妖看吴不赊更是不同,真正把他当成自己人了——不,应该是自己妖,看他的眼光都有两分不同。第二日又是喝酒作乐,三妖打发虎狼外出猎食,每日换着花样备办山珍讨好吴不赊,吴不赊这妖王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这夜吴不赊又喝醉了,睡到半夜,只觉口渴,爬起来灌了半壶冷茶,却没了睡意。月光正好,天地一片莹白,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想:“林微雨这会儿该是睡了。”

  想像着林微雨美人春睡的样子,天热,薄被斜搭在腰上,露出春葱般的两只手臂和白白的大腿,那是何等让人神魂激荡的美景。如果这会儿还是在扶风城里,吴不赊一定毫不犹豫地跳起来,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里去欣赏一下美人的睡姿,再悄悄舔一舔她光滑的大腿……

  唉,以后都不会有这样的好事了,林微雨必会相信邓易通的话,怀疑他是猫精。况且,随着他的离去,小黑也失了踪,林微雨更会怀疑小黑就是他,对猫有了提防,肯定以后都不会再抱猫了,更不要说让猫看她淋浴还在她裸体上乱舔。

  “该死的判妖司!”吴不赊骂了一句,又叹了口气,自己身上竟然有了妖气,有什么办法呢?真要怪,只能怪该死的黑七。

  屋外忽然也传来一声长叹,随即听到话声:“爹,娘,孩儿不孝,屈身事妖,有辱方家门风,但孩儿真的是不甘心啊!不论万难,孩儿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想办法洗雪冤屈……”

  “哦?这里还有个可怜人吗?”吴不赊好奇心起,闪身而出,只见院角一个男子跪在地上,正举头望月。这男子二十多岁年纪,中等身材,单单痩痩,好像是仆役中的一个。

  这男子又轻叹一声,站了起来,一转头,忽然看到吴不赊,刹那间面色如土,“扑通”跪倒:“大王,小人不知大王在此,冲撞大王,万死。”

  吴不赊知道,在这人眼里,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妖怪,而且是妖王。他也懒得解释,哼了一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人方……方轻舟。”

  “方轻舟。”吴不赊念叨了一声,“名字不错啊!我刚才听你说有什么冤屈,你倒说说看,是怎么回事?”

  “打扰大王安睡,小人罪该万死。”方轻舟又叩了个头,偷偷看了一眼吴不赊,战战兢兢地把遭遇的事说了出来。

  双余山北面,有一座城池,名为双余城,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方轻舟的家便住在双余城中,薄有资产,也算得小富之家。方轻舟读书不成,便学人做生意,经常在外奔波。有一次到国都风余城进货,碰到个卖玉器的,出售一尊玉罗汉,说是祖传宝物,只是手头急用,所以低价出售。方轻舟看那玉罗汉确是真品,销价又便宜,便买了下来,回来后就供在了自己家里。他却没想到,那玉罗汉其实是贼赃,更没想到的是,因为他经常在外面跑,他妻子闺中寂寞,竟与他表弟勾搭成奸。

  玉罗汉失窃的事传出来后,他表弟为了长久霸占他的妻子,竟向官府举报,说方轻舟名为做生意,其实是个江洋大盗,玉罗汉便是贼赃。当时方轻舟在外面做生意,家中一个忠仆悄悄赶来报信,他才知道家中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顿时又惊又怒,却是无从辩白。玉罗汉确是贼赃,谁叫他贪便宜呢?有家归不得,方轻舟只得改名换姓四处流浪,不想却又落在了狼狈夫妻手中。这夜他睡不着,心中悲苦,在这儿向天哭诉,却叫吴不赊听见了。听了缘由,吴不赊也怒了起来,他也是生意人,也做过行商,在外奔波,最担心的就是家里有什么变故,何况是这种勾搭成奸诬陷主家的事。吴不赊怒道:“那奸夫淫妇活该千刀万剐!”

  他口里蹦出这么一句话,倒让方轻舟惊奇不已。在方轻舟看来,他是妖怪啊!妖王啊!妖怪难道还讲道义?莫非妖怪做了妖王,便就不同了?方轻舟心中惊异,只是偷偷看一眼吴不赊,却不敢应声。

  他心中的想法,吴不赊并不知道,倒是吴不赊自己有了想法,原来他做了几日妖王,虽然每日饮洒作乐,但放眼所见,无非虎狼,他到底是人啊,有些烦了,想去人世间走一走。于是吴不赊道:“那奸夫淫妇现在怎么样了?还在双余城吗?”

  “小人不知道。”方轻舟摇头,“想来该在。”

  “在就好。”吴不赊摆手道,“这事本大王替你做主了,你且去睡,养足了精神,明日随本大王下山。”

  方轻舟傻了,妖怪竟然要替他做主?这是天公开眼,还是该天打雷劈啊?他弄不清楚,眼泪也被风吹了去,硬挤都挤不出来。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召集三妖,说自己要下山一趟,令三妖轮班看山,不许争斗,三妖诺诺连声,狈有计更奉上大包金银。

  虎狼不识金银,但成了精,便也知道金银的作用,所以吃了行旅后,若有金银,也顺手带回窝中。不过三妖不敢下山,有金银也没处花用,狠狈夫妻成精十余年,着实积了不少财货。狈有计献上来,吴不赊也不客气,一包收了,挑了几样珠宝和十几张金叶子放在追风囊里,与方轻舟扮成主仆,便往双余城里来。

  双余城不愧是风余国有数的大城之一,城池雄伟,人烟繁茂。当然,人多,玄术异人也多,不说判妖司,便是那些佛道高人也讨厌得紧,神、仙、人,三界虽也矛盾重重,利益冲突不断,甚至彼此内部也是争斗不休,但对于妖魔,却是一致对外。三妖不敢下山,也实在是敌视的眼睛太多,不过吴不赊艺高人胆大,并不在乎,大摇大摆入城,倒也没什么麻烦。

  重入双余城,方轻舟激动无比,引吴不赊到自家门前,不敢进去,只远远在街角看着,却忽地神情一变,吴不赊眼尖,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方轻舟略一犹豫,道:“刚才进去那两人,一个便是我表弟,也就是那奸夫;另一个是给我报信的方成。方成说他偷跑出来了,怎么这会儿做管家打扮,而且他和那奸夫……”

  “这里面肯定有鬼。”没等他说完,吴不赊便明白了,摸块碎银出来,道,“你去那边店里坐坐,我去你家里打探一下,自然明白。”

  方轻舟没想到吴不赊竟这么热心,接了银子,感激不尽,突然眼前一花,吴不赊不见了,变成一只大黑猫。方轻舟一时可惊得张口结舌:“这妖精,还真是神通广大呢!”

  吴不赊化成大黑猫,一路小跑,翻墙进了方家。方轻舟家的家底还不错,三进的宅子,吴不赊一路进去,直入内宅。

  方轻舟和吴不赊说过,忠仆叫方成,他表弟叫曹三省,妻子吴氏,和吴不赊同姓。曹三省二十多岁年纪,比方轻舟略高,长相也强于方轻舟。吴不赊进来时,曹三省到内宅打了一个转又出来了,随即带着方成和两个男仆出了门。一个女子叫了两声,追到二进门口,没再追出来,骂了句什么,转身进去了。这女子二十来岁年纪,一张瓜子脸,皮肤细白,微有几粒麻子,也有两分姿色,应该便是方轻舟的妻子吴氏。

  吴氏进了内宅,却在室中跪了下来,原来内室中设了一个佛龛,供着一尊玉罗汉。吴氏双手合十,不知在祈祷些什么。看到玉罗汉,吴不赊心中一动:“不是说玉罗汉是贼赃吗?曹三省既然举报,贼赃为什么还在方家?莫非不是同一尊罗汉?”

  吴不赊心中起疑,身化树根,沿墙钻上去,到佛龛中伸出手来,拿起玉罗汉看了看,入手便知不是凡品。他疑念越重,见吴氏闭目合十,一脸诚心的样子,心中一动,生出个诡计,将手缩回墙中,只以一个指头抵在玉罗汉背后,张嘴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吴氏正闭目祈祷,突闻佛音,吃了一惊,急忙睁眼看,却四下无人。她以为自己听错了,闭目再又念佛,吴不赊却又宣了声佛号。这一次吴氏听得清楚,而且辨明了方向,佛音就来自头顶佛龛!她“啊”地一声惊叫,身子往后一倒,反手撑地,盯着玉罗汉,一脸惊慌。莫怪她惊慌,就一面墙,一个佛龛,除此什么也没有,突然间却发出了佛音,实在也过于怪异。她又怎能知道,吴不赊竟然身化树根,钻在墙壁里?

  “是……是佛祖显灵吗?”吴氏紧紧地盯着玉罗汉,眼中七分惊,也有三分喜。那玉罗汉突地咧嘴笑了一下,随即还伸了个懒腰,叫道:“好睡啊好睡!”这自然是吴不赊弄鬼,却是黑七的邪术之一,一个惑人耳目的小幻术。这样的小幻术,碰上玄功高手或者定力深厚之人,便没有什么用处,但用来哄吴氏却刚刚好。吴氏果然惊喜交集,伏身拜倒:“真的佛祖显灵了,信妇吴氏,给佛祖叩头。”吴不赊“嗯”了一声:“意不诚,叩破三千蒲团无一用;心有鬼,念尽十万弥陀枉劳神。”吴氏一惊,更是叩头不迭:“信妇诚心礼佛,佛祖明察啊!”

  “你心中有鬼,诚从何来?”

  “啊!”吴氏一声低呼,身子颤抖,做声不得。

“我且问你,你与那曹三省是如何勾搭成奸,你丈夫方轻舟又是如何一年不敢归家?答得诚实,或可免你罪孽;若一字不实,佛爷我抬脚便走,报应自到。”随着吴不赊话声,那玉罗汉从佛龛里飘了出来,浮在空中。

“佛祖别走,千万别走!”见玉罗汉飘起来,吴氏心惊肉跳,连连叩头,叩一下还看一下玉罗汉,生怕玉罗汉飘走了,“信妇老实交代,绝不敢有一字欺瞒佛祖。”

“你说吧,本佛爷听着。”玉罗汉又回到了佛龛中。见玉罗汉归位,吴氏松了口气,再叩一个头:“谢佛祖。”略略一停,颤声道,“信妇确是不守妇道,与曹三省勾搭成奸,但那是曹三省趁我丈夫不在家,起心诱奸了信妇。信妇一个妇道人家,实有难言的苦衷,万望佛祖明察。”

  “不守妇道还有理了?”吴声赊心中暗哼,嘴上却要给吴氏一点甜头,道,“嗯,你的苦处,本佛爷自也知道,往下说,你们是如何设计,让你丈夫不敢归家的?”

  “多谢佛爷体谅。”听吴不赊口气松动,吴氏大喜叩头,道,“这一切都是曹三省的诡计。当时我丈夫在外面请了玉佛回来,曹三省认出乃是贼赃,便设下计谋,收买下人方成,让方成去给我丈夫报信,说曹三省举报他是江洋大盗,贼赃玉罗汉便是证据。我丈夫胆小,方成又是家生子下人,根本没想到方成会被曹三省收买,听了这个消息,果然就吓得不敢回家。这一年也不知流落何方,有命无命……”说到这里,吴氏哭了起来,也有几分惭愧之色,想来她虽不守妇道,但害了自己丈夫,心中终究也是有几分不安吧。

  “果然如此。”吴不赊暗暗点头,先前方轻舟一说情形不对,他就隐约猜到,曹三省十之八九并没有真向官府举报,只是虚言吓唬方轻舟,以达到吓走方轻舟、鸠占鹊巢的目的。此时得知真相,果真如此。吴不赊心中感叹:“那曹三省虽然无行,倒还算个聪明人,随便动动嘴巴,别人的老婆家产就尽归他所有了。”

  明了真相,吴不赊也懒得和这妇人纠缠,当即便出了方宅,来寻方轻舟。一见面,他把从吴氏口中套来的话说了,方轻舟惊怒交集:“奸夫淫妇,设下的好计!那方成,他爹就是我家老仆人,我待他也不薄,他竟与他们合谋来骗我,我绝不轻饶。”

  吴不赊看他激动得全身颤抖,仿佛立马就要冲进家去找曹三省等人算账似的,道:“你要怎么对付他们,是直接冲回家去呢还是报官?玉罗汉是贼赃肯定是没错的,你要就这么冲出去,只怕要吃苦头。”

  方轻舟一听,便如兜头浇了盆冷水,一时面色惨白,猛地跪在吴不赊面前:“请大王援手,替小人报仇,小人结草衔环,世世为奴,以报大王。”

  吴不赊微微一笑:“要收拾这么几只小麻雀,那太容易了,你附耳过来。”当下教了方轻舟一条计策。

  方家世居双余城,在城里自然有亲朋故旧,吴不赊教给方轻舟的计策,便是叫他偷偷去聚拢亲朋,以为人证。吴不赊则在方家门前守着,待曹三省、方成回来,吴不赊再入方家,拿了奸夫淫妇,连方成在内,把三个人都剥光了,齐扔到吴氏床上,又藏了玉罗汉,再出来会合方轻舟。

  计谋已定,两人分头行事。方轻舟请齐了亲朋故旧回来,远远看到吴不赊,吴不赊不想露面,做个手势,方轻舟明白了,一马当先,冲回家去。家中下人见久不归家的主人突地归来,有的惊,有的喜,也来不及通报,方轻舟带人直冲进内宅,此时吴氏三人已被吴不赊制住了,光溜溜地躺在床上。众亲朋平日也听到点风声,这时亲眼所见,更是愤慨,一片声喊打,棍棒齐下,刹那间送了三人性命。因有亲朋作证,官府也不来问。

  方轻舟随即将下人尽数赶走。倒是有个叫方信的老仆人,因为方轻舟久不归家,曹三省又和吴氏勾勾搭搭不干不净,愤而指责,被吴氏赶了出去,一家老小便在后街租房而住,给人打短工为生。方轻舟知道了,便把方信一家人招了回来,好歹有了打理家务的人手。

  吴不赊化身为猫,在一边看着方轻舟率领亲朋打死了吴氏三人,知道再无变故,便懒得再看。从方宅出来,他在街头逛了一圈,看到一家酒楼,顺脚拐了进去,叫了两个小菜一壶酒,慢慢地喝着。无意中吴不赊发现那店东愁眉苦脸的,一则实在无聊,二则管了方轻舟这码事,他好像还来了瘾。当下便请店东过来,一问,原来这酒楼经营不善,顾客稀少,不但不赚钱,乱七八糟的负担税费下来,还要亏本。店东想要把酒楼卖了,却又无人问津,所以发愁。

  吴不赊听了心中一动,四下看了看,这酒楼离方轻舟家有两条街,离正街虽然还有点儿远,但位置其实还不错,只要经营得当,大有希望赚钱。吴不赊心中盘算:“真个在山上当妖怪也没什么味道,如果在这双余城里开家酒楼,让方轻舟做掌柜,出头露面的事,尽量让他去做,我只在背后指点,应当不会引起判妖司的注意。”

  吴不赊再一问价格,便宜啊,前面一间酒楼,后面一个两进的院子,统共只要一千五百两银子。便是在东镇,这样的酒楼少于两千两银子也是绝买不下来的,何况是在双余城里。看来这店东还真是要急于脱手。

  吴不赊又到后院看了一下,两进的院子,正房厢房加起来有十一二间,院子也相当宽敞。吴不赊越看越满意,心下嘀咕:“这样的便宜不占,我可真是大傻瓜了。”但他面上却还装出犹豫之色,奸商嘛,骨头里榨出油来,那才叫奸商,东指一个缺点,西挑一个毛病,弄得那店东心火上升两眼通红差点儿直接去跳井,最后才以一千二百八十两银子的价格成交。写了文书,那店东请了乡邻里正做见证,交割了屋契,便匆匆搬走了,更不肯多看吴不赊一眼。

  吴不赊到了方家,方轻舟请他上座,自己在下面跪倒,口称主人,愿永世为奴。吴不赊哈哈一笑,扶他起来,道:“什么为奴为仆的就不必了。你说你做过生意,这样好了,我刚买了间酒楼,你来酒楼给我做个掌柜吧!”吴不赊这妖王竟然在城里买了酒楼?方轻舟又惊又喜,当即应命,吴不赊带他到了酒楼,方轻舟一看却变了脸色。吴不赊看他神色不对,一问,可就傻了眼。

  原来这酒楼生意不好,乃是有原因的。最初的主人是个外地人,受本地人欺负,折了本钱,不得不低价卖了酒楼走人。走时却咬破指头,把血涂在酒楼门柱上,发下恶誓:所有来这酒楼喝酒的客人,都要倒霉三年。

  这样的牙疼咒,本来无非是出口气,没什么效验的,但这世上的人哪有个个顺的?总有那倒霉的,偏偏就在酒楼里喝了酒,偏偏又倒了霉,没地方出气,便全怪在这酒楼的恶誓上。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得,这酒楼成了倒霉楼了。只要知道的,谁还来啊?就算不是真的相信,也没必要硬来触这霉头啊!双余城里的酒楼多了,去哪里喝酒不是喝,偏要来这里?万一真的应咒倒霉呢?

  有了倒霉楼的名声,接手这酒楼的,来一个亏一个。当然接手的都是不明真相的外地人,包括卖酒楼给吴不赊的那店东。现在轮到吴不赊了。

  “我说那店东怎么跑得那么快,什么都不要,包袱一卷就走人,原来是怕我听到风声反悔啊!”吴不赊明白了,却是作声不得,心下暗自嘀咕,“从千里送遗孤开始,我算计来算计去,最终把自己算计成了妖怪。现在妖怪想买家酒楼做个良善活儿,还买了个倒霉楼,我是不是真有点儿走背时运啊?”方轻舟见他不吱声,知道他有些想不开,便来安慰他:“主人也不必为难,酒楼不好开,我们改成其他铺面好了,待小人另寻一桩生意,必定能红红火火开起来。”

  既是倒霉楼,做什么生意还不是一样,知道的都不会来买。吴不赊知道方轻舟是安慰自己,也不吱声,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儿,忽地道:“山里喝的那果酒,是你酿的?”

  “是啊!”方轻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点头道,“小人家里以前都是喝自酿的酒,打小看惯了,摸索着也能上手。狈军师当时问谁会酿酒,我说我会,因此而留得性命。不过我手艺其实不到家,但我家老仆人方信手艺不错,主人是想把酒楼改成酒坊吗?”

  “你觉得怎么样?”

  “主意是不错,不过,”方轻舟偷看着吴不赊的脸色,“不过双余城里酒坊有好几个,竞争会比较激烈。”

  “哦。”吴不赊应了一声,没再往下说。方轻舟不知他心里怎么想的,也不敢再说。他虽然感激吴不赊,但无论如何,吴不赊是妖怪啊!妖怪是吃人的啊!他可不敢触怒吴不赊。吴不赊确实是想酿酒卖,因为他在木长生的记忆里,翻出来一个独门秘方。

  酿酒,要有酒药,米才能发酵,才能出酒。酒药越好,米发酵得越彻底,酿出的酒才越好、越多,但一般的酒药,药力都不怎么样,蒸完酒后,会剩下大量的酒糟,就是药力不够米化不干净的缘故。

  木长生为古树之精,熟知草木之性,他知道有一种草,药力奇强,因为药性特别烈,牛羊误食后,会像人喝醉了酒一样发酒疯,因此被称做醉草。农家见了这种草,会顺手拔出来扔到一边,不让它生长,以免牛羊误食。农家只知道它的害处,却唯有木长生才知道它的好处,用醉草做药引酿酒,米几乎可以化得干干净净,不会有什么酒糟剩下。平时化不干净,出酒不多,一斤米出一斤酒已是好酒,但若用醉草酿酒,一斤米至少能出五斤酒,酒还要好得多。

  双余城这么大一个城市,酒坊多是肯定的,若是一般的酒坊,竞争肯定激烈,但以醉草酿酒,人家斤米斤酒,他斤米五斤酒,成本只有五分之一,打价格战,谁争得过?不过吴不赊暂时没有说出来,奸商做生意的宗旨,任何一桩生意,都要榨取它最大的价值,虽然醉草酿酒,一斤可卖别人五斤的钱,可他还是觉得不够,还想多榨点利润出来。

  酒楼的外院有一口井,好像水量不大,井很深,大白天看下去也黑咕隆咚的。吴不赊无意中走到井边看了一眼,眼睛突地一亮,拍手道:“有了!”方轻舟看着他,不知他想到了什么主意,却不敢问。吴不赊却又皱起了眉头,似乎又碰到了难题。这时一阵凉风刮过,吴不赊的眉头忽地松开了:“借东风,哈,就是这样。”转头看向方轻舟,“明天开张营业,你做掌柜。没生意不要紧,样子做出来就行。”

  做样子?妖怪做生意就是这么做?方轻舟有些发晕,但不敢多说,应一声:“是。”而吴不赊随后的吩咐更让他如坠云中,吴不赊让他找人在内院挖地道,一直挖到外院的井底下,再在井底放一口大水缸,堵住泉眼,然后填死地道。这件事要做得很秘密。方轻舟便把方信和方信的两个儿子方大、方二叫了来,花了几天时间才把这些弄好。无论是方轻舟还是方信父子,对吴不赊的要求都莫名其妙。吴不赊也不解释,只要他们严守秘密。

  这边忙,吴不赊自己也没闲着。他到城外采了一批醉草,做成酒药,就在方家酿酒。酿酒的同时,他又找了一家瓷器店,订做了一批陶瓷管,管子粗如鸡蛋,头大尾小。订的管子来了,井的改造也完工了,吴不赊化身树根,把陶瓷小管在地底下一根套一根地接起来,从方轻舟家的内院一直接到酒楼后院的井底下。

  管子接好,酒也差不多了,便开始蒸酒。醉草的药力果然强悍,以一斤米四斤酒的比例得到的酒,度数还是极高。方轻舟喝了一杯,连声称赞:“好酒,好酒!想不到东家还能酿出这样的好酒,佩服!”

  东家的称呼是吴不赊让改的。方轻舟也觉得这样的称呼好,他也没把吴不赊是妖怪的事告诉方信父子。方信父子便只是把吴不赊当成是帮助方轻舟的好心人,对他既尊敬又感激。

  “还不算好酒。”吴不赊却不满意。“再蒸一遍。”

  又蒸了一遍,酿的酒纯度又高了一大截,香醇满院。方轻舟只抿了一口,已是醺然欲醉,激动得满脸通红:“我走的地方不少,也喝过不少名酒,但与这酒一比,那些所谓的名酒只能算是水。东家,有这样的酒,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起来。”

  “你是说就这么把酒拿去酒楼里卖?”

  “是啊!”方轻舟一脸兴奋,“有这样的酒做招牌,酒楼的生意一定会红火的,我保证!”吴不赊微眯着眼睛:“这酒你准备怎么卖?什么价?”

  “一般的酒,一斤也就是五六文的样子,好酒也有卖得一壶十文的。这酒嘛,”方轻舟想了想,“先要靠它打招牌,一壶八文好了。”

  “一壶八文?”吴不赊哈哈大笑。

  “东家觉得价格太低了?”方轻舟的脸有些红,“也是,这样的好酒……不过酒楼的生意不太好,先要把招牌打响才行啊!”

  “是。”吴不赊点头,“如果像你说的那样,直接把酒拿去店里卖,以酒楼现在的生意,一壶八文已经是高价了,但我另外有一种卖酒的方法。”

  “另外的方法?”方轻舟有些疑惑,吴不赊却不再解释,只是让方信父子往陶瓷管里灌酒,让酒从方家的内院神不知鬼不觉地灌进酒楼后面的井里,自己又做法摄风,把酒香刮遍全城。如此三天,双余城始终笼罩在淡淡的酒香中,把一干酒鬼引得垂涎欲滴,却偏偏无人知道酒香的来历。

  鱼饵放得差不多了,吴不赊慢慢收线,摄风裹住酒香,只在倒霉楼周围转动。倒霉楼名不虚传,开张数天没一个顾客上门,但这么酒香缭绕,却引来一班酒鬼。酒鬼这种生物,和苍蝇有得一比:苍蝇可以闻到三里外的臭鸡蛋气味;那么三里外有了好酒,酒鬼也一定闻得到。

  “在这里,在这里了。”一班酒鬼耸着鼻子,冲进倒霉楼,“店东。上酒,上好酒!”

  方轻舟被酒香熏了几天,整个人都有些发飘,不过还记得吴不赊的话,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只把一些平常的酒拿过去。酒鬼们不用喝,一闻就知道不对,拍桌子打凳子:“要好酒,拿好酒来!你以为爷们没钱吗?”

  银子拍在桌上,“啪啪”作响。是的,便如再穷的赌鬼也一定凑得出赌资一样,再穷的酒鬼也一定拿得出酒钱。方轻舟却拿不出好酒,装模作样:“本店最好的酒都在这里了,哪里还有好酒?”这话可以哄人,但不能骗鬼,尤其是酒鬼,酒鬼们“嘿嘿”笑着,鼻子一耸,狗一样循着气味往内院爬。方轻舟急忙拦住:“做什么啊?那是内院,没酒。”

  “滚开!’酒鬼们把他扫到一边,“别说没喝醉不会发酒疯啊,告诉你,喝醉了咱不发酒疯,没酒喝咱才真的发疯。”

  众酒鬼一路爬进去,到了井边,也奇怪了:“难道酒在井里?”古怪。众人闻一闻,再闻一闻,没错啊!不管了,拿个吊桶放下去,打一桶上来,一喝,真的是洒,绝世好酒!

  方轻舟还装傻:“井里怎么会打出酒来呢?天啊,我以后喝水可怎么办啊?”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2

第十四章 重逢


倒霉楼后面的古井里冒出了绝世好酒的消息,风一样刮遍全城,无数人涌向倒霉楼。太守也来了,一看一尝,没错,绝世仙酿,当即命名为“仙人酿”。仙人酿就此轰传八方,越传越远,也越传越神,当然,想喝的人也越来越多。

  至此,奸商的奸计大功告成。方轻舟目睹了仙人酿成名的全过程,对吴不赊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妖怪也可以这么奸的。”

  吴不赊并没有让方信不停地往井里灌酒,而是限量,每天只灌五十斤。五斤装的小坛子,刚好十坛。仙人酿的酒,每天还只出十坛,这下酒鬼们打破头了。吴不赊有办法,要买酒的,头天先来登记,第二天出酒后,头天登记了名字的都来竞买,价高者得。

  第一天竞卖,竞者如云,十坛酒,最后以一千五百两银子卖出,方轻舟望着那一堆银子,全身发抖。时价,一两银子合铜钱一贯,一贯合一千文,一般所谓的好酒,一斤也就是十文钱的样子,也就是说,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酒,而且是好酒。而吴不赊装神弄鬼鼓捣出的仙人醉呢?五十斤酒一千五百两银子,合三十两银子一斤酒,两者相差多少倍?方轻舟也是生意老手了,算了一个晚上,愣是没算清楚。

  便是吴不赊自己,也没想到会卖到如此高价,“嘿嘿”笑着感叹:“果然卖什么都不如卖神仙啊!”当然,不可能每次都能卖这么高的价,但吴不赊给方轻舟规定,最低每坛仙人酿不能低于五十两银子,咱披的就是仙人皮,卖的就是仙人价,要的就是仙人跳,爱买不买。

  如果哪一天真的没人买呢?好说,吴不赊让方轻舟在方家建了一个公开的酒坊,名为醉仙坊,卖不掉的仙人酿就送去酿仙坊做酒娘,酿的酒就可以低价卖了。取名仙人醉,其实就是吴不赊最初以醉草酿出的那种斤米四斤的酒,什么借仙人酿做酒娘,也就是骗鬼吧。仙人醉也是好酒啊,再借了仙人酿的名,虽然价格也不便宜,一斤要五十文,是普通的所谓好酒的五倍,但相对于仙人醉的天价,那还是便宜多了,卖得那叫一个火。

  每天要往井里灌五十斤酒,方家自然酒香扑鼻,时间长了惹人疑,但建了这个公开的酒坊后,便酒香冲天也没人怀疑了。这是吴不赊在方家建酒坊的主要目的,但一段时间经营下来,仙人醉的利润并不比仙人酿低,量大啊!倒霉楼也改成了醉仙楼,人家酒楼都出仙酒了,还倒什么霉?喝不起酒的那才叫倒霉呢,一时间顾客如云,连连扩张。

  仙人酿,仙人醉,再加上酒楼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刨去各种费用还有送礼的花销——送礼是大头,地涌仙酒,一本万利,眼红的太多,礼送不到,经营不下去的——纯利仍有两万多两银子。方轻舟下巴砸穿楼板,便是吴不赊听到这个数字也着实发了半天呆,想起可怜的半安老店,一年的纯利也不过几百两银子。一年啊,抵不上醉仙楼一天。

  醉仙楼由方轻舟负责,醉仙坊由方信负责,吴不赊要做的,除了采醉草做酒药,就是收银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双余山也不去了,管他三妖怎么死,做妖王又哪及得上做富翁呢?

  为免万一有高手看到自己头顶的妖气生疑,牵连方轻舟败了生意,吴不赊轻易不与方轻舟、方信见面,他在城东另买了大宅子。酒药一次就做一大批,送酒药收银子都是下人的事,吴不赊自己只是每天去醉仙楼喝酒,彼此间的关系,就是店东与食客,再无人怀疑。这样就算判妖司找上吴不赊,也牵扯不到方轻舟。

  已是初夏的时节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服侍的俏婢换了薄罗衫子,俯身帮吴不赊系衣带的时候,领口处可以看到一抹酥白。吴不赊顺手捏了一下,小小的蓓蕾如春花般柔嫩,俏婢的小脸刹那红如晨霞。

  “妖精既已修得人身,为什么和人生下的后代,一定会是红发碧眼还带一条尾巴呢?”吴不赊脑中突然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我血中融合有木长生和黑七的内丹精血,那我的后代会怎么样?”

  不过这些疑问也就是脑中闪了一下,随即吴不赊就扔到了一边,带了下人,施施然往醉仙楼而来。刚到门口,只觉眼角红影一闪,那身影有些熟,吴不赊扭头看去,嘴巴霍地就张大了。

  面前来了一队骑兵,都是女子,最前面一骑,上身穿着红色武士装,外披白绸披风,竟然是林微雨!落后林微雨一个马头的,则是林微雨的贴身婢女侍剑。没想到会突然之间在这里碰到林微雨,吴不赊一时有些发蒙。林微雨也同时看到了他,却是喜叫出声:“吴将军!”

  “难道她不在意我是妖精,还是……”吴不赊不清楚林微雨心中对他的看法,但林微雨脸上的神色他却是看清楚了,有惊讶,有惊喜,但没有疑惧,更没有厌恶。

  “林小姐啊,幸会,幸会!”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的意外惊喜,抱拳打招呼,眼睛却紧盯着林微雨的眼睛。乍然相遇的第一眼,林微雨可能没反应过来,所以眼中净是惊喜,但反应过来后,想到他是妖精了,该就会有疑惧之色,也就逃不过吴不赊的双眼。

  但吴不赊并没有在林微雨眼中看到这样的神色,这时林微雨已经翻身下马,走过来施了一礼,看他的眼神里,满是喜色:“上次吴将军不告而别,我担心了好久,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吴将军了,真是幸会。”

  “莫非我的鱼目混珠之策起作用了?她搞不清哪个是真的妖精?但应该不至于啊,难道那个邓易通后来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电转,嘴上便试探着道:“上次那耗子精作怪,我追到这里,被它逃掉了。我怕它祸害其他人,所以守在这里,也没叫人向小姐招呼一声,实在抱歉。”

  “原来如此。”林微雨恍然,“吴将军仁义之心,让人佩服。”

  “她真的相信了,看来她是真的搞不清我的身份,邓易通估计也没再去找过她。”吴不赊脑中这么一转,这些日子渐渐冷下去的心刹那间又热了起来,道:“林小姐怎么来了这里?’他这一问,林微雨神色黯淡了下去,道:“上次被吴将军烧了粮草,于承无奈退兵,但他心中不甘,这几个月来积蓄粮草,又有入侵的打算。以我扶风郡一郡之力,实在是无法抵挡,所以我提前入京,想面叩大王,调派援兵……”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话没说清楚。她要入京见风余王求兵,来双余城做什么?从扶风郡进京,不需要经过双余城,但吴不赊是成了精的人物,只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小姐是想买几坛仙人酿送礼是吧?”

  风余国的情形吴不赊多少知道一点,和后凉国差不多,国主昏庸,奸臣当道,林微雨虽是为国守边,请调援兵更是为了国家,但如果是空手进京,别说请来援兵,只怕连风余王的面都见不到。要见风余王,先要买通朝中权奸,权奸在风余王面前说了好话,林微雨才有面见风余王的可能。

  林微雨也不否认,轻叹了口气,道:“这醉仙楼的仙人酿听说乃是地下自涌的仙酒,千金难求,也不知能不能买到。”

  “这个不成问题,包在我身上。”吴不赊拍着胸脯担保。

  所谓每天十坛的仙人酿,从来也没在醉仙楼停留超过一天的时间,一般是出井就买走了,吴不赊虽然大包大揽,而且这鬼本就是他捣出来的,要酒也现成,但这日的酒早已买走,吴不赊也不敢马上就要方轻舟变十坛酒出来,只好定下了次日的酒。

  林微南虽然心急,也没办法,只得在双余城住一晚,自然都是吴不赊做东。到了晚间,林微雨回房休息,吴不赊化身为猫,溜到林微雨房外,一时却不敢现身。虽然在与林微雨的交谈中,试探出他当日的鱼目混珠之计确实起了作用,林微雨没对他疑心,但如果他化猫出现,林微雨会不会起疑呢,他有点儿拿不定主意。但也是巧,侍剑突然开窗,一眼就看到了吴不赊,立时喜叫出声:“小黑?小姐,小黑在这里呢!我说这个坏家伙是跟吴将军跑了,你还不信。”

  她话中的意思是,当初小黑是跟吴不赊来的;吴不赊离开,小黑也离开了。她们既然不疑心吴不赊,自然也没疑心小黑。

  吴不赊狂喜,“喵”地叫了一声,纵身上窗。林微雨刚洗了澡,也是一脸惊喜地从内间跑出来,叫道:“在哪里?啊,真的是小黑!你这个坏家伙,还敢来,我才不要你了呢!”话是这么说,却一伸手就把吴不赊抱在怀里。重入美人香怀,吴不赊深深地吸了口气,熟悉的体香让他沉醉,而在林微雨的双乳间连拱带摸,熟悉的感觉更让他热血沸腾。

  他狂占便宜,林微雨却还以为他是跟她亲热,亲昵地戳他的头:“坏家伙,居然跟别人走,我才不要你呢!”

  嬉戏一会儿,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坐在窗前,默默出神,心事重重的样子。吴不赊知道她在为什么担心,但这会儿化身为猫,可不能劝,只是在林微雨手上舔了两下,“喵喵”叫了两声。林微雨倒是明白了他的意思,轻抚着他的头:“小黑,你也知道我的难处吗?是啊,于承蠢蠢欲动,这次进京,却不知能不能求得援兵,我真的很为难啊!小黑,你说这次进京,大王会给我派援兵吗?”

  吴不赊当然不能开口,但他信心十足的叫声,林微雨却听了出来,格格一笑:“你是说会派兵是吧?呵呵,谢谢你了小黑,但愿能借你吉言。”

  “那你再说说,吴将军这次会不会跟我去扶风城呢?”她的手纤柔细长,在吴不赊身上轻轻抚摸着,舒服至极,吴不赊“喵喵”两声,意思是:“会,会。”但太过舒服,声音很有点慵懒的味道。

  林微雨自然听不出来,笑了两声,却又轻叹一声:“我知道,吴将军之所以留在双余城,一是为了捉拿耗子精,另外也是对我有了成见。那天那个耗子精说吴将军是黑猫成精,我看吴将军的眼光带有疑心,就伤了他的心。吴将军为了扶风城出生入死,烧了于承粮草更是立下不世之功,我却毫无理由地怀疑他,换了我,我也伤心啊!”原来她心里是这么想的,吴不赊还真不知道呢,心中暗乐,“喵喵两声。

  林微雨不知道他叫什么,自个儿叹了口气:“小黑啊,你不知道,爹爹过世后的这几年,我真的好难。扶风郡十几万百姓,全压在我身上,弟弟又还小,从来也没人给我帮把手,好多时候,我真的觉得喘不过气来。”

  吴不赊抬头看着她的脸,她还是头一次听她吐露心声。她是尖下巴,从吴不赊的角度看过去,那一点下巴越发显得尖细、纤嫩。但就是这个纤弱的女孩子,她的肩头却压着十几万百姓和守边的重任。吴不赊突然又记起那夜突袭于承大营时,战阵中林微雨的笑容,刀光剑影中她的笑容那么灿烂。那是因为她另类吗?还是因为肩头的贵任爆发出的勇气,让她的笑迎风绽放?

  “不知为什么,我今天见了吴将军,心中突然就松了口气,好像有了依靠的样子。”林微雨抱着吴不赊,尖尖的下巴抵着他的脑袋,幽幽地道,“小黑,你说,吴将军这一次还会帮我吗?”

  “会,一定会!”吴不赊血气上涌,差一点就口吐人言。还好,话到嘴边,总算是变成了猫语。

  第二天拿到酒后,林微雨一行即刻起程。吴不赊为了消除林微雨的疑心,连夜用木头做了一只猫,临见林微雨时用醒木令点醒。那木猫点醒后,外形与吴不赊所化的黑猫一模一样,但叫声还是略有差异,其实不细听也听不出来。吴不赊为防万一,只叫木猫远远地露了一面。侍剑叫了两声,叫不过来,她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但显然不是动了疑心,而是吃吴不赊的醋。吴不赊在,小黑都不跟她亲热,小丫头不开心。

  当着吴不赊的面,林微雨却不会去理一只猫,只是扫了一眼,与吴不赊话别。她心中歉疚,一直没提请吴不赊再去扶风城帮忙的话,但吴不赊听她昨夜吐露心声,已知她心意,面上也装作不知,只祝她马到成功,顺顺利利请到援兵。随后分手,林微雨一行打马进京。吴不赊转过街角,立即收了醒木令加诸于木猫身上的灵力,自己化身为猫,疾追林微雨的马队。林微雨眼角瞟到一只猫的身影,扭头看清确是吴不赊化成的大黑猫在追赶,顿时大喜:“是小黑,小黑追上来了!”

  吴不赊发力一跃,跃上马背。林微雨一把抱住,大是亲热。侍剑却“哼”了一声:“这个坏家伙,忘恩负义。”

  “什么呀。”林微雨笑着嗔她,“你和一只猫生什么气啊?而且人家小黑不是追上来了吗?可见还是跟我亲啊,是不是小黑?”吴不赊当然要说是:“喵。”林微雨乐得抱紧了他,随着马的起伏,跳动的双乳不住地砸在吴不赊的背上头上,这样的按摩,世上有几人享受过呢?吴不赊连骨头都酥了,做猫的日子啊:“喵喵喵,妙妙妙。”

  风余国不过是个中等偏上的国家,但从双余城到京师风余城,也有两百多里。林微雨心中着急,打马急驰,傍黑时分便赶到了风余城,连夜便带了仙人酿上下活动,以求援兵。

  林家在京中有座宅子,林微雨出门打点,吴不赊当然不会跟去,老老实实呆在宅中。任何一个国家,京师的高手都是最多的,吴不赊可不想惹麻烦上身,虽然他不怕。他发现,融合了木长生和黑七内丹后的功力,强悍得有些出乎自己的意料,再加上玄木心法的千变万化和灵猫的敏锐灵变,他实在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何况还有追风门的摄风术。他先前不知道,那次摄风让酒香飘满全城才发现,他竟然可以连续几个时辰运功摄风,虽然摄的只是微风,但连续支撑几个时辰,事先他却绝对没想到。后来试了下风虎,若借天地之风,风大的时候,凝成的风虎隐隐带出雷音,竟是有点儿风雷箭的影子了,让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让他沮丧的是,腹中丹气虽足,却始终不现成婴之象,元婴不成,便难登天道,也证明他的功力远不到大成之境。

  林微雨上下活动,十坛仙人酿送得干干净净,却还是没能见到风余王,只等来了宫里的几声嘉奖,再无下文。林微雨欲哭无泪,知道再呆下去毫无意义,当日即飞马赶回扶风城。

  在吴不赊想来,林微雨会再一次绕路,先到双余城打个转,邀请他一起去扶风城,但出乎意料,林微雨竟是直奔扶风城。

  这夜打尖,侍剑道:“小姐,要不我去一趟双余城,请一下吴将军?”

  吴不赊蹲在林微雨的膝头,微微转头,却见林微雨望着窗外,那是双余城的方向。客栈到双余城,不过四五十里,林微雨若有心,几十里路,不过耽误一个多时辰。林微雨轻叹一声,摇了摇头:“算了,吴将军上次已经帮了大忙,这一次就不要再麻烦他了。”

  “什么叫麻烦他?”侍剑不以为然,“他是扶风郡游击将军,征召他理所当然。”林微雨却仍是摇摇头,不再作声。

  吴不赊有些迷惑,上次林微雨吐露心声,对他好像很有几分依赖啊,怎么突然之间又改变心意了呢?女人心,海底针,吴不赊这个奸商虽然洞彻人心,但对女人却好像还是不太了解。

  “小黑,你还是去找吴将军吧!”林微雨突然把他抱上窗台,摸着他的头,“如果你听得懂我的话,就替我给吴将军带个好,这次的酒,谢谢他了。”吴不赊不理解林微雨为什么不请他去扶风城帮忙,但即便林微雨不叫他,他也要去,“喵”地叫了一声,跃下窗台,飞身出了客栈。他先赶回双余城,做了一批酒药交给方信,随后便赶往扶风城。

  还在途中,吴不赊便听到风声,于承再起五万大军,跨过风水河,已经开始攻打小风城了。吴不赊急忙赶到扶风城,小兵通报进去,林微雨竟是飞步出迎,眼中尽是惊喜之色:“吴将军,你……你来了。”

  与她眼光一对,吴不赊便明白,林微雨心里其实一直在盼着他来,不去请他,或许是不好意思,或许是不肯拖累他,总之没有不想见他的意思。他急忙一抱拳,朗声道:“吴不赊愿与扶风城共存亡!”

  “多谢吴将军。”林微雨越显激动,进府后当即商讨军情。

  情形和上次几乎一模一样,于承还是五万大军,粮草大营仍是放在大风城里,以一路兵马拦截扶风城的援兵,一路兵马猛攻小风城。

  “我去于承军中看看。”吴不赊想了想,道,“看有没有机会再烧了于承的粮草大营。”和上次一样,在没有援兵的情况下,唯一的机会,只有烧了于承的粮草。吴不赊出城到于承军前一看,情形和上次果然一模一样,两道大营阻路,那面连环猛攻。他化成枯木渡过风水河,进入大风城,只见城中粮草堆积如山,守卫较之上次严了数倍不止,不但守卫的士兵增加了将近一倍,更有玄功高手轮班巡逻。吴不赊只在粮仓周围转了不到一圈,便两次感受到灵力的扫射,他只好尽力缩拢身子,意凝丹田,不使灵力有半点儿泄露,才没有引起怀疑。

  人手之外,灭火的器具也准备得更加齐全,粮仓周围,除了水和沙土等必备的灭火器材,还有无数的竹扫帚和木锹木板,这明显就是用来打老鼠的。“别说鼠娇娇已被判妖司拿了去,就算有鼠娇娇帮手,这火也放不起来。”吴不赊暗暗摇头。

  在大风城里转了几圈,他找不到半点儿空档,只好回来。和林徽雨一说,林微雨秀眉轻锁:“上次被烧了粮草,于承功败垂成,这次防备更加严密是肯定的。”

  这条路走不通,林微雨道:“我知道于承必不肯甘休,所以这几个月我又练了三千新兵,我可用这三千新兵守城,引三千老军攻击于承大营,同时我已飞马禀报大王,只要我们的攻击能牵制于承一部分力量,让他不能全力攻打小风城,大王援兵一来,就能把他打退。”

  她所说的了无新意,唯一多出来的,或许就是那三千新兵,至于风余王的援兵,上次没有,这次凭什么会有?不过这话吴不赊不能说,抱拳道:“我是游击将军,牵制于承大军,由我来领兵好了。”

  “将军可领一千兵马在前,我领两千兵马随后接应。”林微雨虽是女孩子,对吴不赊也极为倚重,但并不盲目。她看得出来,吴不赊虽身具异能,领军打仗却是个生手,真要让他这个游击将军名副其实,还要多打几仗才行,只是不好扫了吴不赊的热情,所以把兵马一分为二。

  吴不赊领军一千出城,天黑后冲击于承大营。于承军上次吃了亏,这次便只是死守大营,绝不出战。吴不赊的军队一靠近,便是箭如雨下,根本冲不过去。连攻两天,于承军都不出战,第三天,吴不赊再攻,刚冲到于承的军营外,忽听得一声炮响,左右两面各冲出一支兵马,刹那间把他夹在了中间。

  原来于承看破了吴不赊的牵制之意,料定他今夜还会来攻,就预先在大营外面设下两路伏兵。一闻炮响,吴不赊便知不对,引军急往外冲,但于承两路夹攻,足有五六千人,吴不赊一千人马,哪里冲得出去?还好林微雨接应的人马到了,前后对攻,终于与吴不赊合兵一处,但他的一千人马,却已折了将近一半。

  两军合力,冲开了于承军的伏兵,走不到十里,忽闻一声炮响,左右各冲出一路人马。两路人马,加起来足有一万有余。先前大营外的伏兵,竟还只是于承的一个诱饵,就是为了把林微雨这一路人马诱出来。于承真正的杀招在这里。

  眼见前有强敌、后有追兵,林微雨和吴不赊都是大惊失色。吴不赊尤其悔恨交加:“冲营之前,我就该摸一下左近有没有伏兵,这下把林小姐也陷了进来,吴不赊,你该千刀万剐啊!”想起林微雨见他来时那种欣喜的眼神,而他却因大意害了林微雨,顿时心中有若刀绞。

  林微雨急叫道:“吴将军,你带大队从左侧杀出,回扶风城,我领五百人断后。”

  “不,我来断后!”吴不赊狂叫,林微雨还要争,吴不赊忽地在她马上猛抽一鞭,“快走!”回身狂呼,“今日死战,不死不休!”

  “死战!”他身后剩下的五六百人齐声怒吼,跟着他冲向于承军。

  虽只有五六百人,但绝死的锋锐也让敌势一挫,竟是来不及合围,被林微雨率大队冲了出去,不过吴不赊这一小队人马却深陷重围之中,便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会被怒涛吞没。

  吴不赊运起厚皮功,如一头厚皮的犀牛,在敌阵中左冲右突,身后数百骑紧紧跟随着他,凝成一把尖刀,虽在万军之中,仍然展现出冲天的杀气。但敌军实在太多,杀穿一层又一层,吴不赊若只是一个人,他可以御风而走,但身后随他死战的数百骑怎么办?唯有死战。

  他虽有厚皮功,千年古树皮,坚韧无比,但强弩重斧,如雨而至,力道受得实了,再厚的皮也会被砍开。吴不赊一路杀去,身上也不知挨了多少下重击,至少有十多处皮开肉绽,血染战袍,而身后的死士也已大半战死,剩下不到两百骑。

  突然一矛飞至,是投枪,劲风撕裂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久战之下,吴不赊精力消耗过巨,厚皮功的防御力也越来越弱,这一矛竟然刺穿厚皮,深深地钉进吴不赊肩膀,透肩而过。

  “啊!”吴不赊长声痛叫,滚下战马。

  “将军!”两边亲卫齐声惊呼。敌军却是欢喜狂呼,无数刀枪齐拥过来。数名亲卫扑至,一名亲卫挡在吴不赊身前,长刀连劈,格开数柄大刀,两支长枪却如毒蛇般突至,刺入他胸腹。

  “啊——”这名亲卫嘶声痛叫,左手抓住枪杆,右手刀一扬,把两支枪杆一齐砍断。蓦地里刀光一闪,一刀如电而至,把他的脑袋砍得直飞起来,同时又有一支流矢,正中他面门,把他飞起的脑袋射得向旁边跌落,正砸在吴不赊身上。

  吴不赊一把接住,满手的血,那怒睁的眼睛死不瞑目,此时又有两个亲卫倒下,夜色似乎也被染红了,有一种诡异的血色。

  “啊——”吴不赊仰天狂叫,反手拔出肩头的长矛。左手有矛,右手抓着亲卫的脑袋,他两手已是不空,身上却突地长出七八只手来,随手捞起地上的刀、矛、斧、盾,车轮般狂舞。

  他突然现出如此法象,周围的人,无论是敌军还是身后残存的士兵都吓了一大跳,敌军惊呼声中转身就跑,一时倒腾出一片空当。

  “放箭,放箭!”也有见过世面的,并不怕他的法术,但军势既乱,一时稳不住阵脚。偏偏夜风又起,吴不赊狂喜,他这时灵力消耗得厉害,有天地之风可借,如何会放过。他立时抓一股风,施一个旋风法,同时运玄术心法,将那七八只手化成树根,在地下搅了沙土,再以旋风一吹,一时风沙狂舞,天地无光。本来就是夜晚,再这么黄沙漫天,再无人能看清眼前三尺开外的人影。

  “跟着我,跟着我!杀出去,杀出去!”吴不赊抓住机会,一面搅沙舞风,一面狂冲,身后士兵紧跟着他,奋力一冲,终于冲出重围,落荒而走。等回到扶风城,吴不赊带出的千骑已仅余百骑,且个个带伤。

  林微雨听到吴不赊回来,欣喜若狂。吴不赊俯身请罪:“卑职过于轻率了,害了兄弟们,请小姐治罪。”林微雨惊喜得声音发颤:“你自己回来了就好,罪不在你。”吴不赊能看得出来,林微雨的喜悦出自真心,但回看身后的残兵,心中更觉愧疚。

  “商场如战场,但战场终究不是商场,商场折损的不过是金钱,战场却是刀刀见血,每一刀都是人命。”那个亲卫的头,吴不赊一直提在手里,直到此刻,才默默为他合上眼眸。

  林微雨乃将门虎女,见惯了生离死别,一战折损千余人,虽也伤感,但最关心的却还是生者,尤其是吴不赊。她亲命医官用心为吴不赊诊治,直到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始才放心。

  吴不赊看上去一身血糊糊的,到处皮开肉绽,其实大多数伤都不重,无论重斧还是劲箭,在破开厚皮功后,也剩不下多少力量再深入他的身体了,唯有钉入他肩头那一矛,透肩而过,算是重伤。

  俗话说:猫有九条命。猫当然不可能真有九条命,之所以这么说,是说猫的生命力极强,尤其是受伤后的自我复原能力极强。吴不赊吸取了野猫精黑七的精血灵魄,自然也拥有了这种能力,伤势复原极快,尤其是还借助了树精木长生的能力。

  草木自疗的本事,尤其是再生的能力,还远在动物之上,基本上只要根在,就不会死。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不过这种复原能力相对来说要缓慢一点。吴不赊融两者之长,先借助古树天赋的本能,将双脚化成树根,深入地底吸取养分,深深地吸,缓缓地呼,再以黑七的心法,把吸取的养分化入肌体,让受伤的血肉快速复原,只是一个晚上,他身上的伤,除了长矛钉出的那个大洞,其他的差不多都复原了,只留下一道道的血痂。有些伤得轻的,甚至已能看见淡红的新肉。

  林微雨并不知道吴不赊有如此神奇的自疗能力,还担着心,第二天亲自熬了肉粥送过来。吴不赊要起来,林微雨忙上前一步按住他,道:“躺着别动,我……我叫人喂给你吃。”

  “要是你自己喂给我吃就太美了。”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与林微雨目光一对,林微雨脸上微微一红,吴不赊心中一跳:“她莫非有这个想法,只是害羞?”当然,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打转,他可不敢问出来。侍剑拿了调羹,一口口地喂给吴不赊吃。说起军情,林微雨秀眉又锁到了一起,昨夜一战,折损严重,林微雨再不敢轻易出城,一日三催,援兵却杳无音信。眼见小风城摇摇欲坠,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吴不赊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做生意算计人,他诡计百出,但在战场上,面对绝对的实力,一切阴谋诡计全都没有用。但看林微雨焦急,他还是出言安慰:“我休息一天,明天再去于承营中看看,或许能想到点儿办法。”

  林微雨急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还能出去?绝对不行。”

  她断然拒绝,吴不赊一时倒也不好解释,反正到时自己溜出去了,林微雨也拦不住,只不过能不能找到办法,他自己也很怀疑。

  忽然吴不赊感觉到灵力波动,似乎有玄功高手以灵觉扫进来,随即便听到院中女兵的叫声:“你是什么人?”吴不赊心中一凝:“难道是于承派玄功高手摸到扶风城里来了?不对,晚上不来,大白天的来干什么?”

  侍剑这会儿已喂吴不赊吃完了粥,闻声走到门口,忽地惊呼出声:“你不是那个判妖司的……耗子精吗?”

  吴不赊立即便明白来的是谁了,但听了侍剑这话,他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来的是邓易通,他自己说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吴不赊却说他是耗子精,所以这会儿到侍剑口里,就成了判妖司的耗子精。

  他能想像到邓易通这会儿的脸色,因为邓易通话声中已带了怒气:“放肆!”林微雨也到了门口,邓易通见了林微雨,抱拳道:“原来林小姐也在这里。”

  林微雨却毫不客气:“你这妖孽,想趁吴将军受伤来捣乱是不是?来人,给我拿了!”林微雨当然更信得过吴不赊的话,这一顶大帽子直接就扣上去了。吴不赊暗笑,却也怕邓易通发狂,急忙起身站到林微雨身后。  邓易通白脸气成红脸,伸手从腰里掏出一块玉牌,怒叫道:“哪个敢动?某乃西岳府下辖扶风郡判妖司判官邓易通。林微雨,你为妖孽所迷,不分青红皂白,反说我是妖孽,简直岂有此理!”

  他怒气勃发,又亮出了玉牌,众女兵一时都被镇住了,望着林微雨,林微雨一时也有些迷惑:“你真是判妖司的判官?”看一眼吴不赊,与上次疑惑的眼光不同,这次流露的是询问之色。她眼光的变化让吴不赊欣喜,很显然,吴不赊在她心中的分量又重了几分,她不再相信吴不赊是妖孽的的话,但邓易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却让她迷惑。

  迷惑就好。吴不赊继续搅浑水,“嘿嘿”一笑:“你这耗子精,竟然连判妖司的腰牌也敢偷,老实交代,你从哪里偷来的?”

  这话绝,把个邓易通气得脸都绿了,狂吼一声就要扑过来擒拿吴不赊。他气急败坏,林微雨却越发信了吴不赊的话,厉叱一声:“拿下!”

  众女兵四面扑上,虽是女兵,却都是和林微雨上过战阵的,不出手则已,出手绝不客气,乱刀齐下。邓易通见不是路,急忙跳在空中,还想再吼两嗓子,林微雨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叫:“放箭!”邓易通吓了一大跳,刀枪还好,箭可有些要命,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扭头便跑,远远地传来他气急败坏的叫声:“林微雨,你人妖不分,必定后侮。”

  吴不赊大笑,心中却掠过一丝阴影:“林小姐对我确是有了极大的好感,但邓易通死死缠着不放,这次虽然走了,却不会放手。我骗得了一次两次,骗不得三次四次,这却如何是好?”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3

第十五章 兽兵


林微雨怕邓易通再来找吴不赊的麻烦,调来一百士兵守在吴不赊的府中,各执强弩,下了死命令,只要有人想打吴不赊的主意,不管是神是佛,射了再说。邓易通当天没有再来,小风城却传来急讯,在于承大军没日没夜的攻打下,小风城陷落了,城中千余士兵尽皆战死,于承随即移军扶风城。傍黑时分,于承前军已到了扶风城下,次日大军齐至,将扶风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听得噩耗,林微雨失声痛哭,无论如何,她终究只是个女孩子。看着她抽泣的身影,吴不赊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冲动,想要把她搂在怀里,替她遮挡所有的风雨。

  扶风城有四五万人口,边郡久历战火,民风强悍,而且林家在扶风郡极得人心,于承军围城,众百姓踊跃参战,相助守城,加之林微雨旱料到于承必定还会人侵,多有准备,守城器械充足,短时间内,倒也不度城破。

  吴不赊第二日便上了城墙,协助林微雨守城。于承连攻十余日,双方互有死伤,城池巍然不动。于承眼见攻不下来,改用围城之策。林微雨日夜盼望援兵,却不见有半个兵来。

  对于吴不赊来说,城被围,至少有一桩好处,就是邓易通没再来找他麻烦,但眼看林微雨日夜忧急,他心中却也很不好过。说句实话,吴不赊这人有些冷血,往往别人悲痛欲绝的事,放他身上,却没什么感觉。在女人这事上也是一样,有很多女人让他眼睛发亮,他唯一想要的,就是把人家剥光了抱到床上去,至于什么情啊爱的,他是不屑一顾的。

  然而对着林微雨,却好像有点儿不同,到底不同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看到林微雨开心,他心中好像也特别的畅快;看到林微雨忧急伤心,他心中也就隐隐作痛。

  不过这些感觉,只是在心里模糊着,他还没有清醒的意识,也没时间去清理心中的想法,每日盘旋在脑中的,就是有什么法子能让于承退兵。

  这天他突然想到个主意——刺杀于承。如果于承死了,朔风军说不定就会退兵。他把这个想法跟林微雨一说,林微雨大惊失色:“于承为一军主帅,身边大军围绕,护卫得水泄不通,刺杀他,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我不让你去。”

  “如果是正面交战,对着于承五万大军,我是没有办法,但暗里刺杀,却未必没有成功的可能。”吴不赊坚持着,“当然,我不会冒险,实在没有机会,我也不会提着脑袋冲出去送死。”

  林微雨看他一脸坚决,加上知道他身具异能,即便不成功,逃应该逃得掉,只好同意,还殷殷叮嘱:“千万不要冒险,一切以自己为重,事若不可为,立即退回来。”吴不赊感受到她的关切,心中暖暖的,为免她担心,故意开玩笑:“放心好了,我皮厚着呢,即便被于承发觉了,轻易也伤不了我。上次你不是见识了我的厚脸皮了吗?”林微雨“扑哧”一笑:“你脸皮还确实是厚,居然箭都射不进。”

  “也不厚。”吴不赊故意苦起脸,“我喜欢个女孩子,却一直不敢开口。”

  林微雨脸一红,垂下眼光,不敢与他对视,却轻声道:“你怕什么嘛。”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白没有了,吴不赊可不是傻瓜,心中一热,就要开口,却突地闪过一丝阴影:“邓易通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些日子没出现是因为围城,城围一解,他必定要来啰嗦。”这么想着,到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去,“嘿嘿”一笑,“那我先去了。”

  林微雨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追着他的背影叮嘱:“千万小心,一切以自己为重!”吴不赊到了城墙边,找个无人处,化身树根钻出城去,又化身为猫,溜进于承的大营。

  于承乃军中老将,大营布得严谨至极,若是个人想摸进去,还真有几分难度,一只猫就好说了。其实吴不赊化身树根钻进去更隐密,但化身树根在地下钻,一则耗力,二则看不到上面的情形,还是化猫灵便得多。

  找于承的帅帐不难,有帐前的帅旗指引,吴不赊在重重大营中七拐八绕,直奔于承的帅帐。帅帐周围的守卫就严密得多了,周遭数十丈内,岗哨密布,灯火通明,更有巡逻小队交错游走,从任何角度靠近帅帐,都会被守卫发觉。人不行,猫也不行,不过看见一只猫溜过去,守卫有可能不加理睬。吴不赊尽力收拢灵力,以免引起守卫中玄功高手的警觉。可惜,他刚走了一半的距离,帅帐边的一个小帐篷里便钻出一个道士,横剑拦在帅帐前。随着这道士钻出帐篷的,还有一只老虎,吊额白睛,体长丈余,凶狠地盯着吴不赊。

  这道士有四十来岁年纪,焦黄面皮,一把山羊胡,眼光微带煞气,冷冷地看着吴不赊,“嘿嘿”一笑:“藏头露尾,有失身份,阁下还是现身一见吧!”随着这道士的话,周围守卫齐向吴不赊望过来,更有一队士兵围住了帅帐,刀出鞘,箭上弦,杀气有若实质般罩向吴不赊。吴不赊知道已经没了偷袭的机会,他倒也不怕,就他一个人,即便万军之中,想跑还是跑得掉的。于是他哈哈一笑,现出人身,抱拳道:“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道长法号?”

  “贫道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冷眼打量着他,“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眼光忽地转厉,“你不是人?”

  跨虎道人功力不弱,竟能看出吴不赊头顶的神光不对。吴不赊心中发苦,从跨虎道人口中,他再次确认,自己头顶上确实有妖光,一股怒气自胸中涌出,朝跨虎道人一指:“你又是什么东西?”

  “扶风林家竟借妖孽助力,看来气运真的是到头了。”跨虎道人“嘿嘿”冷笑,蓦地厉喝一声,“以为借妖孽之力,便可翻天吗?看贫道拿了你这妖孽!”声落身起,剑如星点,倏地一下便到了吴不赊胸前。

  吴不赊身上背有剑,但再次确认自己头顶有妖光,他便不愿再用追风门的剑招,双掌一错,十指屈张,以灵猫爪迎击跨虎道人的剑招。

  跨虎道人功力不如吴不赊,长剑上的招数也远不如吴不赊的双爪灵动,只数招便被吴不赊抢得先手。吴不赊双爪翻飞,招招不离跨虎道人的头脸胸腹,逼得他步步倒退,汗流侠背。

  跨虎道人眼见自己斗不过吴不赊,长剑虚晃一招,忽地往后一纵,到了那头老虎边上,斜剑指着吴不赊,喝道:“震山儿,上!”

  难道老虎比人强?吴不赊心中冷笑,斜眼看着那虎,他感应得到这老虎颇具灵力,但并不很强,真要扑过来,吴不赊有把握一掌就打碎它脑袋。

  那老虎得了主人指令,往前踱了两步,铜铃大的一对黄睛死死盯着吴不赊,身子微屈,似乎便要扑过来。吴不赊右手五指松开,换爪为掌,只待它近身。不想那老虎身子未动,口先张,“嗷”地一声怪吼。

  为什么说是怪吼呢?因为这虎的吼声和一般的虎吼颇不相同,声不大,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由耳入脑,直震人心。吴不赊被它一吼,脑发涨身发麻眼发黑,竟是立身不稳,一跤栽倒。

  原来跨虎道人这虎,不是一般的虎,虽然未得人身,但灵力已成。跨虎道人将之收服后,另辟蹊径,借用老虎爱吼的特性,训练它吼成一段魔音,名为震山吼,乃是以音伤人、以音制人的奇功。

  那虎是拿惯人的,见吴不赊栽倒,身子一纵,双爪便已按住了吴不赊的身子,一爪按着腰,一爪按着头,熟练已极。吴不赊功力深厚,虽然一头栽倒,脑中仍有两分神志,察觉到那虎近身,却欲逃无力,想化成树根往地下钻,但神疲身软,钻不动。百忙中他只好将左手的一个指头化为树根,钻人地底。

  草木与人类不同,只要根在,哪怕枝干尽去,也能留得性命。吴不赊头脑发晕神机难聚,如果此时那虎一口咬下他的脑袋,一般人必死无疑,但吴不赊借左手食指插入地底之际,已将体内丹元遁入地底。真元逃遁,哪怕身子化为齑粉,一点灵光仍能保存。不过人身已毁,以后便只能以树身存世,慢慢发芽长大,再像木长生一样,在悠长的岁月里苦苦修炼,再复人身。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当然,吴不赊还有最后一点没做——断指,那要在元神感应到大劫来临、急速逃遁时,才会骤然爆发。

  这个法子,在玄木心法里,名为“舍本逐末”。

  还好,那虎只是双爪按着吴不赊,并不来咬他,却扭头看着跨虎道人。跨虎道人得意地狂笑着,收了剑,便来擒吴不赊。有这段空当,吴不赊周天运转,头脑即刻清醒,力道尽复,左手抽出来,往上一翻,一掌打在那虎的肚子上,把那虎打得飞起丈许来高;同时,吴不赊身子纵起,追风步展开,只一闪,逃出了于承的大营。

  变生仓促,跨虎道人完全没反应过来,直到虎身落地,他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一时惊怒欲狂,暴叫如雷:“快!放箭!射死他!”他身具玄功,反应尚且慢了一步,何况普通士兵?士兵们急忙举箭时,早没了吴不赊的影子。

  吴不赊被那虎一吼震晕,虽未真的受伤,却也吓出了一身冷汗,那一掌便出了全力,将那虎打得五脏尽裂。跨虎道人过来一看,那头猛虎已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跨虎道人气得三尺神暴跳,便要到扶风城里来找吴不赊拼命,好不容易才被众将们劝住,却把吴不赊恨到了骨头缝里。

  吴不赊飞身逃出于承大营,看看身后无人追来,才有暇暗暗抚胸:“好险,差一点儿就成了一截树根了!若是那样,明年发芽抽枝,林小姐若是出城踏青,倒是可以在我身上系马。”随即又骂,“那死大虫,吼起来居然那么怪……”想到老虎,他心中忽地一动:“对啊,没有援兵,我为什么不到双余山去招点儿虎兵狼兵来!”

  吴不赊回到城中,林微雨正一脸担心地站在院中,看到他,惊喜地叫道:“吴将军,你没事吧?”

  “没事。”吴不赊摇头叹息,“不过于承大营防卫太严,没法子下手。”

  “你没事就好。”林微雨吁了口气,“下次不要去冒险了,我们还能撑一段时间,大王肯定会派援兵的。”

  “大王的援兵只怕靠不住,我另外去找点儿帮手来。”

  “另外找帮手?”林微雨眼睛一亮。

  “不过我这些帮手学的是役兽之术,若是不明底细的人看到了,只怕又会说他们是妖怪。”吴不赊先把话说在前面,到时邓易通以虎狼来找茬,林微雨先入为主,自然不会理他。

  “不会。”林微雨果然摇头,“将军请来的帮手若能打退于承军,便是我扶风百姓的大恩人,到时若有不明真相的风言风语,我扶风百姓绝不会答应。”吴不赊要的就是她这句话。道:“那我连夜就去,找到那些帮手后尽快赶回来。”

  为免惊动于承军中的玄功高手截杀,吴不赊还是化身为猫,跑出十数里才御风而起。他也懒得变回人身了,猫的身子轻巧,飞起来还要略快一点点。这晚有月亮,地上有人看见,吃惊道:“快看,快看,猫在天上飞!”边上有人满脸不屑:“这世道,牛都满天飞呢,何况是只猫。”

  吴不赊飞得急,自然听不到下面的对话,没用一个时辰,就飞到了双余山。虎大嘴和狼狈夫妻闻讯齐来拜见,还带来了一条大汉。这大汉个头儿和虎大嘴差不多,皮肤略黑了点,两只暴牙齿,瓮声瓮气地给吴不赊施礼:“猪黑子拜见追风大王。”

  猪黑子是只野猪精,住在北山坳,前些日子和虎大嘴起了冲突,两妖相持不下,狼妩媚便去帮忙。狼给虎帮手,猪黑子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虎狼都拜在了吴不赊这追风大王座下。猪黑子虽黑但不傻,知道人多力量大,妖多横着走,便也想求吴不赊收录。虎大嘴看他还有把子力气,和狼狈夫妻一商量,便留下了他,这会儿便一齐帮猪黑子说好话,请吴不赊收留他。

  有妖怪来投?好事啊!吴不赊面上却不动声色,斜眼瞟着猪黑子:“你有什么本事?”

  “回禀大王,”猪黑子抱拳,“我老猪也没什么大本事,就是不怕死。只要大王一句话,我替大王出死力,攻如箭猪,守如豪猪,是我老猪。”

  他边说边做动作,两只胳膊一屈一伸,十分夸张,吴不赊忍不住“扑哧”一笑,虎狼等三妖也笑了。虎大嘴道:“大王,这猪兄弟确是一条爽直汉子。”

  “攻如箭猪守如豪猪?”吴不赊点点头,“很好,很强大,我便封你做个威猪将军。”

  “谢大王!”猪黑子大喜叩头。

  “大王归来,又新收得部属,当摆酒庆贺。”狈有计连声喝令摆酒。

  “喝酒不急。”吴不赊摇摇手,“虎大嘴,你手下有多少只虎?”

  “平常散在周围的也就三四十只吧。”

  “你手下只有三四十只虎?”吴不赊大是失望。

  “也不是。”他的眼光让虎大嘴觉得失了面子,连忙解释,“这大娄山中,少说也有上千只虎,只要唤一声,尽可支使得动。不过不能把这么多虎都聚在一起,若全部聚在一起,哪来那么多猎物?”

  “哦。”吴不赊明白了,“若我能提供食物,三天之内,你最多可以召集多少只虎?”

  “三天?三百只虎应该不成问题。”虎大嘴见吴不赊觉得有点少,忙又解释,“一般一只虎,至少要几十里的猎场,所以我手下儿郎散得比较开,如果大王能多给我几天时间,十天,我至少能召集八百只虎。”

  “只有三天。”吴不赊转头看狼妩媚,“三天内,你们能召集多少只狼?食物也是我来提供。”他已经明白了,虎大嘴和狼狈夫妻身边的虎狼之所以少,是食物的限制。这一点上,虎狼和人类大军其实一样,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钱有粮,百万大军易聚,无钱无粮,一百人也难以支撑。

  “如果食物充足,三天之内,我至少可以召集三千头狼。”狼都是一群一群的,召集起来也相对容易些,狼妩媚的声音里便颇有几分豪气。

  狈有计一直在转眼珠子,这会儿插嘴道:“大王是要对谁宣战吗?”

  “是。”吴不赊也不隐瞒,“最近朔风国在攻打风余国的扶风城,扶风城中有我一个故人,所以我想调集儿郎们去帮她打架。”

  “扶风城,是往南去吧?”狈有计想了想,“三天之内,我们最少可以召集三千儿郎,而去扶风这一路的山上,还可以召集一批,四千儿郎不成问题。”

  吴不赊闻言大喜:“三百只虎,四千头狼,够了!”

  “大王待人不公,我不服!”猪黑子忽地大叫。

  “哦?”吴不赊看着他,“你是说我没给你派任务是吗?可你手下是猪啊,猪能和人打仗吗?”

  “虎狼可以,我们为什么不行?大王可不要小瞧了猪,我手下的儿郎若发起狂来,别说是狼,便是虎,也未必敢正面迎击。”

  狈有计插口道:“禀大王,猪将军说的是实。公野猪力气极大,獠牙锋利若刀,而且野猪喜欢在泥塘中打滚,又喜欢在树上蹭痒,树上的树脂和泥塘中的泥浆裹在身上,一层又一层,寻常的刀斧都未必砍得进。”

  “有这样的事?”吴不赊喜出望外,“猪将军,你三天之内,可以召集多少部属?”

  “三天之内,属下可以替大王召集至少两千头大公猪。”猪黑子得意了,大声道,“并且属下请为先锋。”

  “你为先锋?”两千头公猪让吴不赊很开心,但猪黑子要做先锋却让他有些拿不准,他是想让虎大嘴做先锋,三百只虎开路,以虎之威,先撕开于承的大营,后面的狼和猪再扩大战果。

  猪黑子却猜到了他的想法,道:“大王是想让虎将军做先锋吧?虎将军有震山之威,但人类和兽类不同,人类作战,喜列阵势,老虎爪牙虽利,却未必撕得开人类的战阵,说到冲阵,反倒是属下更拿手。属下以猪突战术,两千头大公猪奋勇突击,便是铜墙铁壁,属下也能将它彻底撕裂。”

  “猪突战术?”吴不赊半信半疑地望望虎狼等三妖,三妖齐齐点头。狈有计道:“说到爪牙之利,猪确实不如虎狼,但猪的冲击力极强,若是直冲过去,无论是狼还是虎,都不敢正面去挡,猪突战术在兽界可以说非常有名。”

  “太好了!”吴不赊大喜,“猪将军,你威猪将军之名改一下,本大王任命你为威突将军。三天之内,你召集至少两千头大野猪,临阵时为我军前锋,以猪突战术,务必要突破敌阵。”

  “遵命,”猪黑子大声应诺。

  “时间紧,酒不喝了。三位将军,你们连夜去召集部属,越多越好,去扶风城外三十里的西山集合。狈军师,你居中调度,我会把粮食送到那里。大家各自行动吧!”

  四妖齐声应诺,个个一脸兴奋。无论做兽还是做妖,都是受人类欺负压,这会儿竟要召集上万儿郎和人类正面作战,开天辟地头一遭啊,怎么能不兴奋呢?

  四妖分头召集兽类,吴不赊便下山回到双余城自己的宅中,吩咐管家,买几千头羊外加两万斤红薯送到扶风城西。

  吴不赊请的管家叫杨慎独,精明干练。双余城作为一个拥有十数万人口的大城,各类物资应有尽有,杨慎独当天便采购齐全,雇人送到扶风城。他又照吴不赊的吩咐,先派人在扶风城西建了羊圈,羊一到,圈好了,所有人都撤回双余城。没有人知道这些东西居然是妖兽的战粮。

  三天后,虎、狼、猪齐至,共有三百六十余头虎、四千零几十头狼、两千多头大野猪。那些大野猪个个体长七八尺,猪鬃如铁,身上更披了厚厚一层泥浆树脂,黑不溜秋,有如盔甲。这些大野猪看人时猪眼翻白,凶光四射,全不似家猪的温驯,而一嘴的獠牙,更让人不寒而粟。

  月光下,两千余头大野猪整整齐齐地排成十队,月光在它们黑乎乎的脊背上反射出冷冷的光芒,恍然看去,竟仿佛是人类的重甲战士,战阵里,杀气冲天而起,边上的虎狼反而没有这种气势。

  对猪黑子先前的夸口,吴不赊一直有几分怀疑:不就是猪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但这会儿看了这些大野猪列出的阵势,他心中的怀疑一扫而空。

  野猪和家猪绝对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有猪精指挥,有组织、有纪律、更激起了全部野性的野猪,绝对是这世上最凶悍的战士。

  扶风城因是边塞,只有南北两座门,于承的主力大营设在南门,北门只有两千人,这两千人与其说是来围城,不如说是做做样子。林微雨要突围逃跑?好啊,于承巴不得她跑呢!他恨的就是林微雨不肯逃跑。吴不赊的兽兵只要能冲垮于承的南大营,于承便会败退,北门那两千兵,理都不用理。

  夜半时分,近七千兽兵饱餐一顿,悄悄逼近于承的南大营。

  于承治军严谨,数万人的大营错落有致,除了刁斗声声,再无半丝喧哗。吴不赊化身为猫,到于承大营边上转了一圈儿,心中大致有数。他回来后,近七千兽兵已列好阵势,猪在左,纵向十列,每列两百头大公猪;狼在右,也是纵向十列,每列四百只野狼;虎在中间,还是十列,每列三十只恶虎。

  七千兽兵同样悄无声息,兽类不知道什么是军纪,但兽类也没有所谓的人情律法,有的,只有对强权的畏服,对成了精的妖兽的绝对服从,所以妖兽指挥的兽兵的纪律反而强于绝大多数人类的军队。

  “猪将军,你率两千猪兵,十路直冲,要一鼓作气把敌营彻底冲乱。”

  “遵令!”猪黑子抱拳,大声应诺。

  “虎将军,”吴不赊看向虎大嘴,“待猪将军冲乱敌营后,你率虎乓冲入,同样是十路冲进,先以吼声助威,使乱军胆裂,你再一冲,敌军必定彻底崩溃。”

  “大王放心。”虎大嘴大嘴一咧,“我三百儿郎齐吼,还能有胆子提刀的,不会有几个人。”

  “待敌军溃营逃跑后,狼兵才开始出动。”吴不赊看着狼妩媚,“出兵之先,也是千狼齐嚎,却不需要分为十队,可七八只狼一小队,不要求咬死多少敌兵,关键是要拿出你们野狼善于千里追踪的本事,死死地跟着败兵,绝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更不能让他们聚集起来反击。”

  人类战士有良好的防护,有锋利的刀枪,更有远射程的弓箭,如果反应过来结成阵势,远者箭射近者刀砍,同样数量的兽兵,未必斗得过训练有素的人类战士,何况于承有五万大军,因此一定要把这五万大军冲散,贴身厮杀。

  “属下明白。”狼狈夫妻一齐应命。

  “开始突击!”吴不赊一挥手,猪黑子往地下一滚,变回原形,乃是一头巨大无比的大公猪,体长丈余,粗壮如牛,背上猪鬃根根直立,有若钢矛,一嘴獠牙,更是锋利如刀。

  “傲——”猪黑子仰天一声长嚎,猪眼凶光四射,当先冲了出去,两千头大公猪亦齐声长嚎,随后跟进。八千只粗壮的猪脚踩踏着地面,发出腾腾的闷响,竟有着万马奔腾的气势。

  猪黑子所带的那一队,冲的是于承大营的正门,巨大的木栅栏在他面前就像是根枯枝,一撞两断,破营直入。

  猪黑子那一声长嚎,已惊动了于承军的哨兵,猪兵冲势一起,于承大营中便刁斗急响。于承军训练有素,但猪黑子所率猪兵的冲势实在太快,最重要的,猪兵不像人类的骑兵或步兵,面对木栅栏要先砍开或者翻越,猪兵是直冲过去,猪头突入,猪身一撞一挤,木栅栏立时破裂,这让于承军反应的时间大大缩短。而抢出帐篷的于承军士兵抬眼首先是找敌人,结果一个敌人也没看见,只看见一群横冲直撞的大野猪,待得搞清楚袭营的不是敌军而是敌猪时,自己已被敌猪们撞翻在地。

  两千头大公猪勇往直前,猪牙所指,所向披靡,不到一刻钟,将于承军整齐的大营穿了十个大窟窿,对穿而过。

  吴不赊身在半空中,眼见于承的大营被猪黑了彻底穿透,五万大军乱作一团,知道时机已到,一挥手,虎大嘴一个滚子,化成一头吊睛白额猛虎,仰天狂吼,身后三百余头老虎亦是齐声怒吼。

  虎有震山之威,一虎吼,十山应,万兽服,何况是三百多头老虎齐声作吼。于承军本来乱作一团,吼声一起,所有的乱兵身子竟然都僵了一下,惊恐地往这面看过来。

  不知谁喊了一声:“老虎来了!”本来只是乱,没看到敌兵啊,难道说怕了一群猪?说出来也不好意思啊!虽然野猪的一撞之力,连老虎也不敢正面硬顶,但人怕虎,却绝对没有几个人会怕猪,可三百头老虎这么齐声一吼,于承军所有士兵的心里都生出惧意。再看到三百头老虎撞营直入,于承军彻底炸了营,所有人都只会乱奔乱跑、乱哭乱叫,没有几个人敢挺身斗虎。

  一时间,于承大营如滚沸的水般沸腾开来,无数溃兵冲营而出,四散奔逃。

  “大王神威,敌军大营已彻底炸了。”狈有计拍马屁,道。

  吴不赊点头道:“你们可以上了。”

  “遵令!”狼妩媚早已等得心痒,一声狼嚎,千狼齐嚎,一时间天昏地暗。

  狼狈夫妻带着四千头狼扑进于承军的大营,又跟着乱兵穿营而出,依照吴不赊的吩咐,四千头狼散成无数个小队,死死地跟着于承军的败兵,但见有成团的败兵,狼兵们便扑过去冲散他门。于承军惊骇欲绝,只能拼命地跑,不停脚地跑,很多人不是被狼咬死的,而是跑炸了肺,自己活活累死的。好不容易逃到风水河边的败兵也已筋疲力尽,不是倒在河边干睁着眼被狼咬死,就是溺水而亡,真正能逃过风水河的,十不余一。

  狼兵们也有死伤,令人惊讶的是,往往三五个胆大的士兵抱成团,十来头狼也对付不了。在一个小山崖下,七个于承军的败兵背崖而立,其中三名枪兵两名刀兵一名盾兵加一个弓箭手,杀死了七十余头狼。

  好在这样有胆敢拼的于承军士兵不多,绝大部分士兵宁可在背后被狼兵扑倒,也绝不敢提刀正面死战。

  吴不赊并未参战,一直立在空中看,虽然在军事方面他仍然只是半捅水,却也看得出来己方胜局已定,于承便有通天之能,面对如此乱局,也已回天无力。

  “林小姐知道如此大胜,一定喜坏了。”吴不赊转头往扶风城里望去,眼前现出林微雨的笑脸,心中霎时热腾腾的,小腹发胀,便想即刻进城见到林微雨。

  就在这时,忽听得一声清叱:“何方妖孽,敢如此为恶?”

  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其声清越,虽是厉叱,却如风过帘栊,清脆动听。

  吴不赊转身看去,但见一个女子飞入于承大营。这女子一袭紫衫,头上戴着一个同色的纱帽,遮住了头脸。她手中持着一把长剑,剑光如电,一剑刺一虎,刹那间连杀数虎。

  “何方妖女敢伤我儿郎!”虎大嘴眼见紫衫女子连杀数虎,急了,化回人身,取钢叉当胸猛刺。

  “原来是你这妖孽,受死!”紫衫女子不闪不避,手中剑迎头对攻。

  叉比剑长,虎大嘴见这紫衫女子竟和自己对攻,乐傻了,虎嘴本来就大,这一乐,能塞进个马桶。

  眼看着钢叉就要叉中紫衫女子的胸膛,激起的劲风把紫衫女子的衣服吹得紧贴在身上,勾出优美的乳型,虎大嘴虽然有些不解风情,也看得一呆,心中还惋惜:“这奶子漂亮,可惜要被我一钢叉叉坏了。”

  这份惋惜刚在心尖子上冒个头,猛然又吓了回去,便如早春的柳芽儿,刚吐出个芽尖,乍一下来个倒春寒,又缩回去一样。怎么回事呢?原来就在虎大嘴的叉尖堪堪要刺中紫衫女子挺翘的乳尖时,他手臂猛地一震,叉尖竟偏了出去,从紫衫女子的左肩掠过,而紫衫女子的长剑却闪电般刺到了他心口。虎大嘴心胆齐裂,却已来不及躲避,惊骇之下本来就大得夸张的嘴巴又大了一倍。得,能塞进两只马桶了。

  “看剑!”吴不赊到了,叫声中一道剑光急射紫衫女子右肋。

  吴不赊只一眼就看出,虎大嘴绝不是这紫衫女子的对手,却也想不到虎大嘴连一招都撑不住。他离得远,救援不及,百忙中脱手飞剑,射向紫衫女子。他这是攻敌所必救,紫衫女子如果收手,还能磕飞长剑,如果硬要前冲,他的飞剑就会透身而过。

  紫衫女子当然不会和虎大嘴一命换一命,美女和野兽是不等价的。紫衫女子手腕一偏,“铮”的一声磕开了吴不赊的飞剑,但缓得这么一下,吴不赊已到了,一脚把虎大嘴踢了开去:“你去指挥虎狼追败兵,这里不用管。”虎胆虎胆,虎大嘴这会儿其实已经吓破了胆,巴不得有这句话,连滚带爬地跑远了。

  一脚踢开虎大嘴,吴不赊身子就势一滑,已把给紧衫女子磕飞的长剑捞在了手里,抱拳一揖:“这位小姐请了!在下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敢问小姐芳名?”

  “扶风郡游击将军吴不赊?”听到这话,紫衫女子倒没有立时出剑,仗剑斜睨着吴不赊,“你这妖孽,敢冒充将军”

  吴不赊脸上一僵,他早看出紫衫女子功力极高,自然能看出他头顶的神光不对,心中有些发苦,不过他皮厚,“嘿嘿”一笑,道:“什么叫冒充?本将军有风余王的任命,将军印在手,乃是货真价实的游击将军。”

  “竟让你混进人界当了将军,这是扶风郡判妖司的失职!既然你送上门来,我便替扶风郡判妖司取你性命。”紫衫女子冷哼一声,眼光忽又一凝,不对,你身上妖气变幻不定,神光又有五分类人,这是怎么回事?”

  “就说嘛,虽然我化了两粒妖丹,本体还是人嘛,怎么就是妖了呢?”紫衫女子这话,让吴不赊得了一份全然没想到的惊喜,一时笑得大嘴咧开,和虎大嘴有得一比,道,“早说了我不是妖,我是人啊!货真价实的扶风郡游击将军!至于我役使虎妖,那是我功夫厉害,也是不得已,朔风军兵围扶风城。扶风城兵少,不借妖兽之力,打不退朔风军。”

  “你不是人。”紫衫女子却又摇头,“虽然你头顶神光中有五分类人,但还有五分类妖。五五开,你该是个人妖。”

  这话把吴不赊气坏了:“你才是人妖呢!”紫衫女子“嘿嘿”一笑:“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妖成精,不但得了人身,更修出了五分人类的神光?我看你修行不易,若实话实说,或可饶你不死。”

  得,她不认为吴不赊是吞了妖丹,却以为是修行独特,修成了人类神光。吴不赊知道说不清楚,难道说他体内的气是顺逆双行,猫精想占他的便宜结果反被他逆行的气把内丹吞了?谁信啊?算了,懒得费这口舌。他眼珠子一转,“呵呵”一笑:“古话说礼尚往来,想要问我话,小姐至少先要报上名号吧?”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4

第十六章 云州遗族



  “你没有资格问我名字。”紫衫女子冷哼一声,“想死得痛快点儿,就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何物成精?修的又是什么妖法?”



  “什么何物成精,我本来就是人啊!要说成精,那也是人精。”吴不赊嘻嘻笑道。这个人态度不好,至少紫衫女子从来没见过哪个人敢在她面前如此放肆,尤其是男人。她冷叱一声:“大胆!还敢狡辩,那就受死吧!”手中剑一扬,一线电光,乍现在吴不赊眼前。紫衫女子功力了得,吴不赊不敢轻视,忙仗剑急迎,却突然想起一件事:自己用的是追风剑,这会儿人妖不分,还是别给追风子脸上抹黑吧!但想变招却已来不及,他也不会别的剑法啊,百忙中松手丢剑,再来了一招飞剑术。



  虽然只有名门大派才有“剑在人在,剑亡人亡”的说法,但一般来说,一个剑手,轻易不会丢下自己的剑。先前吴不赊飞剑可说是为了救人,这会儿再次松手飞剑,可就出乎紫衫女子的意料。她着实吃了一惊,飞身急闪,同时长剑斜格,虽然格开了吴不赊的飞剑,眼中却现出怒色,被吴不赊逼得措手不及。她多少也有两分难堪,长剑一晃,蓦地剑光大涨,便如一座剑山般向吴不赊压过来。



  吴不赊急忙伸手往腰间掏去。他现在腰间有三个袋子:自己看家的钱袋,追风子的追风囊,木长生的百草囊。本来黑七还有个灵猫袋,那只野猫,走遍天下又胆大包天,灵猫袋里着有不少好东西,可惜吴不赊当时不知道,一掌把黑七打死后,灵猫袋也没拿。而木长生的百草囊却不同,乃是随身而藏,其实就是木灵儿当年成灵前的一个树洞练成的袋子,随丹走的,所以便宜了吴不赊。木长生用的木匠家伙和醒木令,都是藏在百草囊里,吴不赊掏出一把斧头来,手一捋,短斧变成长斧,大吼一声,巨灵开山,照着紫衫女子的剑山一斧劈下。



  为什么短斧要变长斧呢?因为紫衫女子的剑法实在太快,如果是追风剑,再借着追风步,吴不赊敢以快搏快和紫衫女子拼一场,但木长生的斧头他不熟练,招法有些笨,若是用短斧,被紫衫女子欺近身来,只怕招架不来,所以他要用长斧——招法笨不要紧,把紫衫女子远远地逼开外门,她就没办法了。



  他一斧劈下,紫衫女子剑光一闪,侧身欺近,吴不赊早已料到,斧到中途,手腕一偏,斜斧便削。紫衫女子忽退忽进,从另一侧扑近,吴不赊的斧头也跟着变招。眨眼间斗了数十招,吴不赊长斧抡开,呼呼嘿哈,大砍大劈。他没想过能砍到紫衫女子,以紫衫女子的功夫,不可能被他砍中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逼得紫衫女子不能近身。



  他这种打法近乎无赖,紫衫女子剑短力小,只敢闪避扑击,不敢硬开硬碰,身子只能围着吴不赊转来转去,翩若飞鸿,就是近不了身。



  其实这种打法,紫衫女子很占便宜,吴不赊斧长力大,颇为耗力,他舞得了半个时辰,还能舞一个时辰?一旦力尽身疲,便是紫衫女子发威得机会,但紫衫女子心高气傲,偏是忍不得,忽地往后一退,左手捏个诀,向吴不赊一指,指尖上竟然射出一条火柱,如火凤之形,猛扑吴不赊。



  “这丫头还会玩火?”吴不赊吃了一惊,斧虽长,却拦不住火,只有飞身急退。“哪里走!”紫衫女子仗剑赶来。紫衫女子身法虽快,但吴不赊的追风步也不慢,他跑的方向是风水河,几十里地,片刻即至。吴不赊心下暗思:“丫头喜欢玩火,淋她个落汤鸡,看她还怎么玩!衣服淋湿了,说不定还有好风景看。”这家伙心里抱着邪恶的思想,往下一栽,悬停在风水河之上,收了斧,双手十指屈张,朝着水面一抓,抓起两个大水团,翻身后甩,对着紫衫女子就砸了下去。



  他用的是大野猫黑七的功夫:灵猫戏水。两个水团出手,随即又抓起两个水团,随抓随甩。黑七的功夫没大用,就是特别杂,像这么抓几个水团,真打在人身上也没什么力道,但用来对付玩火的丫头倒是刚刚好。



  “以为有水就可以了吗?”紫衫女子冷笑一声,手一指,一道火柱喷出,竟是穿水而过。吴不赊前前后后扔出的四个大水团,都被这火柱穿透了,那火柱看似不大,偏偏遇水不熄,好像还旺了两分。



  “三昧真火?”吴不赊差一点儿被火柱烧中,一时惊骇得大叫。他虽然闪得急,脸上也是火烧火燎,很怀疑是不是燎出了几个大水泡。三昧真火非比凡火,乃是火中之灵,熔金化水焚木焙土,普通的江河之水根本浇不息。“算你识货。”紫衫女子冷然一笑,“看我以三昧真火,烧出你的原形。”说话间,又是一股火柱射来,迅疾如箭。吴不赊挡无可挡,飞身急闪,那火却跟着风追过来。



  “臭丫头欺人太甚!”吴不赊真恼了,使了一个摄风术,刚好河风大,风虎咆哮立现,往河中一旋,旋起一条巨大的水柱,有如一条水龙,旋转着怒吼着,向紫衫女子扑去。



  吴不赊自从知道法术极为消耗灵力后,很少使用法术,此时是真恼了,用风虎旋起的这条水柱,和灵猫戏水抓起的水团可是大不相同,力道强得太多了。紫衫女子虽见这水柱来势猛恶,却也没放在心上,仍以火柱透水而入。风虎裹着的这条水柱虽说还是灭不了紫衫女子的火柱,但水柱力道大,竟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得倒飞回去。紫衫女子没想到这水柱力道如此强悍,身子往后一仰,箭一般倒射出去,总算没被水柱撞上。



  “臭丫头,再放火啊!”吴不赊哈哈笑道。



  紫衫女子自出娘胎便高贵无比,从来也没被人这么骂过,一时羞愤难当。她却不知道,吴不赊乃是市井一奸商,可不是什么斯文人,这还是占了便宜,若是他亏了本,还会有更难听的话骂出来呢。



  紫衫女子心中杀气激涌,左手忽地一抓,竟也从河里抓起一匹水来。为什么说是一匹呢?因为被她抓到空中的水,薄薄的、长长的、宽宽的,就像一匹展开的白布。



  “这丫头不但会玩火,难道还会玩水?”吴不赊好奇起来,且不追杀,悬停在空中静静地观望。只见紫衫女子抓着那匹水在空中甩动,就好像浣纱女浣纱一样,那水本来像一匹布,浣一下稀一点,浣上几下,却像一幅水帘子了,再浣上几下,水柱越来越细,如同水网一般。吴不赊曾见过一个拉面师傅拉面,一团面,几甩几拉,便拉成了细细的面丝,紫衫女子此时的动作,就像拉面师傅拉面,不过她拉的不是面而是水。



  “这丫头莫非是在厨房里学的手艺?”吴不赊哈哈大笑,笑声中,紫衫女子手中的水越来越细,已是细若发丝。忽然她一声清叱:“着!”



  叱声中她身子一旋,手一扬,那姿势就像一个撤网的渔女,对着吴不赊撒过来。眼见一张网铺天盖地地网下来,吴不赊一愣,既没闪也没躲,暗忖:“着什么着?打鱼吗?就算大爷我是鱼,你这水网也网不住啊?难道水做的网还能网人不成?”



  他猜对了,紫衫女子甩出的这水做的网还真能网人。吴不赊一被网上才知道,那细若发丝的水网竟是坚韧无比,一网住他便死死地缠着,他双手急扯,水丝越扯越长,但就是扯不断。吴不赊慌了,百草囊里掏出诸般家伙,斧子、刨子、锯子,连劈带锯,却也是无可奈何。



  “认命了吧?”眼见吴不赊在网中挣扎,紫衫女子轻声一笑,“我这千里烟波网不是你这小妖能挣得出来的,束手就缚,或可饶你全尸。”



  “水做的网竟能网人,这是什么玄法?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吴不赊又惊又怒,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水做的网,水不是会结冰吗?”



  “休得意,看大爷我也给你玩个玄的!”吴不赊一声长笑,背后生出一只手,手中持着一枚金针,倏地扎进大椎穴,同时运起阴风诀。大椎穴被金针制住,顺行的气上不来,全是逆行的气,阴风诀全力展开,刹那间寒风呼啸,滴水成冰,身上的水网立马冻成了冰网。吴不赊身子一抖,“叮叮当当”,大冰小冰落玉盘,他又使了一个旋风法,把那些冰针卷起来,尽数刮向紫衫女子。



  这时紫衫女子刚好要近身来拿吴不赊,发觉异变突生,万千冰针扑面射来,猛然吃了一惊,花容变色。真要说起来,吴不赊卷起的这些冰针并没有很大的力量,紫衫女子即使让这些冰针扎上,也未必会受多大的伤,但这里面要注意一点,紫衫女子是女孩子,而且是美女,美女的脸,比她的命更重要十倍百倍。吴不赊卷起的冰针确实要不了紫衫女子的命,可若是在她脸上扎上几针,面纱可不是钢甲,挡不了冰针,扎几个小眼或者划几条细痕,那比要了她的命更加可怕。



  好在紫衫女子功力超凡,千钧一发间,身子往后急仰,双手捂脸,身子闪电般倒射而出。这一倒射她尽了全力了,一去百余丈,停下来后,她随即怒气勃发。不过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女孩子照镜子,那时间总是不够用的,等紫衫女子把自己玉脸前后照到了,吴不赊早跑得没影了。



  吴不赊一跑十余里,回头再也看不到紫衫女子的影子,始才放下心来。若论功力之浑厚强悍,吴不赊犹在紫衫女子之上,先前风虎卷起的水柱能把紫衫女子的火柱冲回去便是明证,但若论功力的精纯,吴不赊的野路子与紫衫女子比可差着老大一截。三甩两甩,竟能把一匹水甩成一张水网,每一根丝都那么细而且那么均匀,就像绣花一样,那要多么精纯的功力?吴不赊的功力便是再强十倍,哪怕能把海翻过来,要想把水丝甩得那么细,也绝做不到。



  “这臭丫头,半夜三更的跑到这荒郊野外来,不知道搞什么鬼?若是不小心被人拿住了,嘿嘿……”吴不赊正在脑中意淫捉住紫衫女子后的情形,却一眼看到了狈有计猥亵的脸。



  狈有计化回了人身,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跪着无数朔风兵,在外围,则是一队队满眼凶光的野狼,远处还有野狼在把朔风兵往这山坡下赶。吴不赊奇怪起来,飞掠过去:“狈有计,你在搞什么?”狈有计转头看到他,抱拳道:“大王,我军大获全胜,不过小的有个想法。”



  “哦?什么想法?”



  “这么多俘虏,全咬死可惜了,吃又一时吃不了,所以小的想把他们押回山里去。”



  “你是想留着他们慢慢吃?”吴不赊皱了皱眉头,他虽对身上的妖气认了命,但吃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狈有计却断然摇头,“吃人划不来,小的把这些人抓回去,不吃他们,打算让他们给我们追风寨种粮食养牲畜。”



  “种粮食养牲畜?”吴不赊奇怪地看着狈有计。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在畜养牲畜,包括把狼驯成狗,现在狈有计要反过来畜养人类吗?



  “是。”狈有计点头道,“以前我们手下儿郎虽多,因为缺乏食物,却不能聚在一起,如果有这些人给我们储备食物,儿郎们就可以聚在一起,我们的力量就会成倍增加。”



  “你真的是妖怪吗?”吴不赊目瞪口呆,好半天蹦出这么一句。狈有计搞不清吴不赊的想法,心下有些忐忑:“小的是货真价实的妖怪。”



  “你不是妖怪,你是天才!”吴不赊猛拍狈有计的肩膀,“你是天才的妖怪,妖怪中的天才,这个主意实在太好了!”狈有计惊喜地道:“大王同意了?”



  “同意了!’吴不赊用力点头,眼中放光,“这事交给你去办,所有的俘虏全押回去,但不能让他们空着手,让他们先当一回民夫,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马匹什么的,全运回去,兵器也弄回去,不过兵器不能分给俘虏搬运,打包成捆,放在马身上驮回去。”



  “大王高明。”狈有计拍拍马屁,在山坡上叉腰一声狂嚎,“朔风国众俘虏听着,我家大王有令,不吃你们也不杀你们,只要你们老老实实地听话,帮我们把马匹粮食运回山里去,你们就可以活命。”众俘虏听他一声嚎,都转头看着他,听了这话,半信半疑,可怀疑也没用,不信又不行,周围狼视眈眈,只得在群狼的监视下战战兢兢地赶往先前的大营,搬运物资。



  这些事吴不赊也懒得管,径自往扶风城而来,远远地便看见了在扶风城头张望的林微雨。吴不赊飞上城头,林微雨一眼看到他,大喜道:“吴将军,外面是你请来的帮手在役使野兽吗?”



  虎啸狼号,林微雨肯定听到了,吴不赊便点头道:“是几个朋友帮忙,役使虎狼趁夜突击,大获全胜,于承五万大军已经不存在了。”



  “真的?”林微雨双手绞在一起,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中的惊喜,“吴将军,你再一次救了扶风城,救了扶风百姓,所有扶风百姓都会真心感谢你。”



  “扶风百姓感不感谢我,我倒不在乎。”吴不赊笑着摇头,“我只在乎你感不感谢我。”林微雨用力点头:“我当然也感谢你,真心感谢!”



  “你的感谢就是一句空话吗?”吴不赊盯着她的眼睛,语气暖昧。林徽雨被他盯得俏脸发红,道:“当然不只一句空话,我一定禀报大王,重重嘉奖你。”熹微的晨光中,她羞红的脸说不出得动人。吴不赊心中好像有火在烧,只想把她抱在怀里,轻怜蜜爱,不过城头上人多,不好动作。他主意来得快,眼珠子一转,抚着肚子道:“大王有奖当然好,不过现在如果能有几样酒菜做奖赏,那就更好了。”



  “看我只顾高兴了。”林微雨大是不好意思,“将军辛苦一夜,一定饿了,请跟我来,我立即叫人置办酒菜。对了,吴将军那几位朋友……”



  “他们还在追逐于承的败兵,现在不用管他们。”吴不赊摇头道。



  “那我叫侍剑在这里等着,他们一回城就请他们来府上。”林微雨吩咐了侍剑几句,与吴不赊回府。早有女兵飞马回去吩咐里办酒菜,吴不赊跟林微雨到达府中时,菜已上席。林微雨陪着喝了两杯酒,吴不赊只盯着林微雨的脸看,林微雨被他看得满脸通红,不敢与他对视,朝他身上扫了一遍,道:“将军这次没受伤吧?”



  “还算好。”吴不赊心中一动,突然“啊呀”一声,反手摸腰。林微雨吃了一惊:“将军背上受伤了?”急步过来给吴不赊检查伤口。



  吴不赊本来就是虚张声势,见林微雨过来,猛地伸手,一下手抱住了林微雨的腰。林微雨没防备,“啊”的一声,一下没站稳,跌坐在吴不赊的腿上,急忙想站起来时,身子却被吴不赊紧紧地抱住了,一张喷着热气的嘴更向她的樱唇伸过来。林微雨又惊又羞,急忙扭开脸,羞道:“吴将军,你……你……你别这样。”



  “微雨,我喜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吴不赊口中喃喃着,嘴巴只在林微雨脸上乱亲,但林微雨躲来躲去,却是亲不到她嘴。她老是躲,吴不赊急了,双手猛地一紧:“微雨,你不喜欢我吗?如果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我,我立即放手,转身就走,从此再不见你。”



  上次化身为猫,他就已经听出了林微雨的心意,这会儿是故意这么说。林微雨果然就不躲了,一脸羞急道:“不是的,我……我也……但是,两个人在一起,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



  “只要你喜欢我就行,其他的先不管。”吴不赊趁机伸嘴,终于吻住了林微雨的樱唇。一被吴不赊火热的唇吻住,林微雨身子便完全软了下去,头肺中更是迷迷糊糊,不知什么时候被吴不赊抱到了内间床上,衣服也被解开了,双乳跳出来,如一对雪兔般在吴不赊的魔爪下惊惶地挣扎跳动。



  化身为猫时,吴不赊亲过林微雨的乳房好几次,但这次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因为给猫舔了一口,林微雨最多是觉得有些痒,可不会有其它的感觉,此时被吴不赊抚摸亲吻,就像干柴点着了火,整个身子都燃烧起来。



  燃烧的林微雨让吴不赊更加疯狂,他不顾一切地攻城略地,但当他把手伸进林微雨双腿间时,林微雨却清醒了过来,猛地抓住他的手,喘息道:“吴大哥,不,不要……”吴不赊急了:“微雨,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吴大哥。”林微雨这次很干脆,“但是……但是,吴大哥,你托媒人来,成了亲,我什么都答应你。”



  吴不赊哪能等到那时候,手指动了动,感觉到林微雨的身子就像风中的海棠花,不住地颤抖,但双腿却夹得更紧了,口中求恳:“大哥,求……求你了……”



  “那我呆会儿就去托媒人,过几天我们就成亲。”吴不赊还是不死心,“反正也就是几天的事啊!”林微雨摇头道:“那不同的。”也不知是羞的还是热的,她脸上沁着微微的汗珠,更显得妩媚,“成了亲,那是人伦大礼,没成亲,不……不成的。”



  “又没人看见。”



  “怎么会没人看见?天地神明都在看……”说到天地神明都在看着,林微雨羞急起来,身子猛地一滚,滚到了床里面。她身上这时只有一条淡粉色的亵裤,这么一滚,白光耀眼,香艳至极,吴不赊看得一呆,竟没来得及伸手去按她。林微雨双手抱胸,羞羞地看着吴不赊道:“吴大哥,这样真的不行的,你去托媒人来。好人,求你了。”



  她这么软语相求,吴不赊倒也不好再迫她,顿足道:“天一亮,我就去托媒人看日子,最好明天就成亲。”林微雨羞羞地看着他,眼中似有水波荡漾。林微雨穿了衣服,再陪吴不赊喝酒。吴不赊把她抱在怀里,口舌相喂,一场酒喝得香艳至极,偶尔魔爪乱动,探胸抚乳。林徽雨也半推半就,只是再往下就坚决不许了,吴不赊也不用强。



  于承南大营溃散,北营两千人马也趁夜遁走,狈有计收拢俘虏,约有八九千人,四五千匹马,虎狼在两边监视,中间人背马扛,把于承大营中的粮草辎重尽数搬走。林微雨当然不在意这些,还觉得过意不去,人家帮了这么大忙,酒都没喝一杯。吴不赊听了这话,便笑道:“他们的酒,我代喝了就行。”



  “你是坏人,才不给你喝。”林微雨羞嗔,吴不赊嘿嘿一笑,全身轻得只有二两。



  小风城是扶风城的咽喉,趁着朔风军大败,必须马上夺回来,吴不赊虽然急着去请媒人,但到底正事要紧,自请领一千军卒去夺城。对林微雨道:“我回来就去请媒人。”



  “嗯。”林微雨含羞答应,“要小心,我等你回来。”



  于承全军溃败,北营撤出去的两千人马虽未伤损,却也吓破了胆,竟不敢在小风城驻防,直接撤过风水河去了,还一把火烧了浮桥。吴不赊轻轻松松夺了小风城,安排一名偏将领军守城,自己急火火地赶回扶风城来。早一日请到媒人搞定亲事,便可早一日把美人抱上床,能不急吗?



  他回到城中,到了林府,老远便听到林微雨的叫声:“我绝不相信!”



  她的声音尖锐高吭,竟是急怒时的语气,吴不赊心中一凛,正要飞身冲入,耳中忽然传来邓易通的声音:“林小姐先前怀疑我的身份,乃是为妖人所惑,我也不怪你,但现在有洞玄大师证明我确实是扶风郡判妖司判官,如果林小姐还是这样的态度,我就要怀疑了,林小姐是不是有意与妖孽勾结呢?”



  听到这个声音,吴不赊的身子僵住了,洞玄大师他听说过,是扶风郡有名的高僧,想不到邓易通竟把他请来了。有他作证,林微雨不会再怀疑邓易通的身份,吴不赊即便冲进去,也没办法再故技重施。



  “你不要威胁我,反正随你怎么说,我绝不相信吴将军是妖怪。”林微雨的语气异常坚决,吴不赊心中既感动,又是火烧火燎:“我怎么这么蠢,早知道邓易通不会放手,为什么不一刀斩了他呢?”想是这么想,但事情如果可以重来,他也未必就敢去做。真要杀了判妖司判官,西岳府如何肯罢休?那时不但同样没办法和林微雨在一起,只怕还会拖累她。



  这时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两位不要争了,林家久镇扶风,世代忠义,说林小姐与妖怪勾结,任何人都不会信的。老衲可以肯定,如果那吴不赊真是妖怪,也只是因为他妖术高深,所以林小姐未能及时察觉。这也没关系,或者老衲陪邓判官、林小姐去一趟小风城,或者干脆等那吴不赊回来。老衲年纪虽然大了,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只要看上一眼,人妖立辨,两位以为如何?”



  说这话的显然便是洞玄大师,邓易通立马接腔道:“谨遵大师之命。”林微雨久久没有应声,邓易通又补上一句:“林小姐,扶风林家百年清誉来之不易,你当好好珍惜,而且就算不为你自己考虑,你也要为你弟弟多想一想啊!真要因维护一个妖怪而闹得身败名裂,那就太可惜了。”



  林微雨还是没有出声。吴不赊知道,她是在坚持,为了心中的爱,她在坚持着对他的信任。



  “微雨,我确实不是妖怪啊!可我吞了妖丹,身上有妖气,说不清楚啊!”吴不赊在心中狂吼。他心里在无声地吼着,脚下却在一步一步地往后退。他愤怒,他想要大声嘶吼,但他很清醒地知道,解释不清楚的,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楚。或许林微雨会信他,但邓易通、洞玄大师等人绝不会信,也绝不可能放过他。林微雨或许会为了爱不顾一切,可是,他不能让她那么做。林微雨不是一个人,她姓了这个林字,背上就有太多的东西,不能让她为了他,毁了这所有的一切。



  “砰”的一下,他撞在了墙上,身子滑倒,慢慢化成树根,一点点钻入地底,远远地钻出去,再又化身成猫,穿城而出。



  在街的另一面,也有一个人在听着院中的对话,吴不赊撞墙的声音虽轻,却引起了这人的注意,闪身过来,刚好看到吴不赊往地底下钻。



  这人竟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看着吴不赊钻入地底,她眼中闪过一抹笑意,灵觉散开,感应到吴不赊钻出地面后化猫出城,她也跟了出去。



  吴不赊化猫出城,一路狂奔。远处是一块巨石,吴不赊对着巨石猛冲过去,到了近前,忽地化为人身,双掌齐出,猛击在巨石上,“轰隆”一声,巨石被他打飞了一角,碎石飞溅。他却不肯停下,左一掌,右一掌,一连数十掌,轰的一声,巨石终于彻底碎裂,化为一堆碎石,而吴不赊双掌也是不停地颤抖,又痛又麻,双掌更慢慢地肿了起来。



  第一次离开林微雨,吴不赊心里没有太大的感觉,偶尔会记起,也不过记起她的裸体,但这一次被逼离开,他心里却是刀绞一样得痛,林微雨在他心里,已不仅仅只是一个美艳的裸体,而是一个人,一个他爱着的女人。但他却不能爱。天庭不许他爱。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了这块巨石上,而手上的痛,却并不能抵消心底的痛。



  “好功夫!”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喝。吴不赊霍地转身,是那个紫衫蒙面女子。



  “是你?”吴不赊心中杀意忽地涌起。紫衫女子看出他眼光不对,急忙扬起手:“等一等,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而是给你指一条路。”



  “给我指一条路?”吴不赊冷笑道,“那可多谢了。说说看,什么路?鬼门关还是奈何桥?”



  “你喜欢林微雨,林微雨也喜欢你,但人妖不能通婚,这是天条。”



  “我呸!’吴不赊用力吓了一口,“人间那么多饿死的冻死的,不见他来管,却来管这种事。贼老天。”



  “天规有它不合理的地方,但不是你找有能力可以改变的。”紫衫女子摇了摇头,“天条不能改,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做得到,天庭可以将你录入仙籍,你成了仙,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迎娶林微雨,再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吴不赊心中一跳,脸上却露出一丝冷笑:“有这么好的事?你是比我大还是比我小啊?是我妹子还是我姐?”



  紫衫女子并不动怒,淡淡地道:“天上当然不会掉馅饼,能让你荣登仙籍,这件事的难度自然是非常大,成功的机会,说实话,非常非常的小。”她这么说,吴不赊心中的怀疑倒小了许多,眼光微凝,道:“哦?你说说看,什么事?”紫衫女子四下一看,道:“你跟我来。”当先向远处一片林子里掠去。到了林子上空,又围着林子飞快地转了一圈,复入林中,找到一片空地,让吴不赊站在中间,她从腰间一个绣囊里掏出五面旗子,按五行之位,插在空地周围。



  五旗一插,立即有一层淡淡的紫雾弥漫在空地周围,吴不赊感应得出,紫雾中有一股淡淡的灵力。他不知道紫衫女子这五面旗上有什么玄功,但却感觉得到紫衫女子的小心谨慎,顿时他好奇心成倍提高,却不吱声,只是看着紫衫女子,等她开口。



  “你比我大,我叫你吴兄好了。”紫衫女子微微一笑,“不知吴兄可听说过云州遗族?”吴不赊点点头:“云州遗族?听说过。”



  九州一统时,也是天庭最强势的时候,人族在天庭的支持下,政权几乎遍及陆地上所有的地方,后来天庭势衰,人界更是四分五裂,妖魔气焰渐长。随着兽人越来越多,不断侵占人族的土地,几百年下来,除九州之外,人族所有的土地都已失陷。在很多人的头脑中,九州之外都是蛮荒之地,是人类根本未曾涉足过的地方,是妖魔精魅兽人的聚居地,是魔界。他们却不知道,那些地方。祖先曾经生活过,所谓的魔界,在先祖眼中曾经是天堂。



  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被人族放弃了,北去数万里,有一个地方,叫做云州,至今还在人族的控制之下。



  云州有一座城,叫做云中城,险峻雄伟,当年天下一统的时候,云中城曾是人族最西北的边疆锁钥,后来魔族入侵,数万里的疆域、无数的城池都失陷了,唯有云中城始终未曾失陷。数千年过去,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九州之外曾有过人族的足迹,云中城却还在耸立着。



  云中城,就像一个遗失在外的游子,孤独而绝望地守候着,数百年的风雨,未曾隔断过游子南望的眼眸,但无论天庭还是人族,都没有半点儿办法。数百年来,天庭势力越来越弱,而人族自千年前分崩离析之后,便再也没有统一过。今日大国有五,小国数百,所有的军队加起来何止数百万,若能拧成一个拳头,魔族再强,也绝对抵挡不住,但谁也不能把这些力量拧成一个拳头,天上地下,所有的一切,人、神、仙,只是看着无数的拳头打来打去。至于天庭,昔年的十万天兵天将已成为风中的传说,再也找不到半点儿踪影。



  云州,便成为了遗弃的云州;云州的人族,便成为了云州遗族。而更悲哀的是,那些掌权者,天帝和大大小小的人王,为了面子,集体选择了遗忘,非不得已,谁也不提“云州”两个字。于是,在无数岁月的风雨洗磨后,“云州遗族”这四个字,就成为了传说中的字眼,很多人甚至以为那就是个传说,没有人知道,那南望的眼眸是何等绝望。



  吴不赊也只是听说过,不过黑七和木长生的记忆里有更多的补充,所以他知道的比普通人要多得多,但他不知道紫衫女子在这个时候提及云州遗族是什么意思。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4

第十七章 北行

       “我想让你去云州走一趟,带一点东西去,有可能的话,再带一点东西回来。”紫衫女子望着他道。吴不赊吃了一惊:“去云州?”

       “是。”紫衫女子点头道,紧紧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敢去吗?”

       “你就算想要我死,也没必要把我弄去那么远的地方吧?”吴不赊这句话差点儿冲口而出,但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正如他所想的,紫衫女子就算想要他死,也没必要把他弄那么远。他在紫衫女子的眼神里,没有看到丁点儿想要害他的意思,反而是强烈的企盼,一时他惊疑不定。

        吴不赊不知道云州具体的位置所在,大致估计在西北方三四万里之外,以他的追风步,最多二十天应该可以赶到,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能的。

        以前吴不赊不会玄功的时候,对神仙最眼热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在天上飞。飞啊!多逍遥自在!等他自己能飞的时候,他才知道,飞行其实不像他想象得那么美好。

        首先这是件力气活。飞是要消耗灵力的,以吴不赊现在的功力,如果十万火急,不眠不休,估计可以连续飞行三天左右;如果中间休息一两个时辰吃点东西,大概可以飞五天左右。但也到极限了,而且飞到地头,人估计也只剩下半条命,做不了什么事了。



  其次飞行还是件精细活。想要飞,先要看老天爷的脸,下雨不能飞。如果你想打把红纸伞上天,雨中还有雷,别说雷公不长眼来打你,他可不是你娘舅。



  再次,飞行也是件危险活,尤其是在魔界飞。魔界与人界最大的不同,就是人不吃人而妖魔吃人。在人界飞,除非是一些禁地要地,一般没人来拦你。拦你干吗?要是熟人,拦下你还得管你一顿酒饭,划不来。有酒我不会留着自己喝啊?若是不熟,打一架,莫名其妙得罪个人,更加划不来。没好处的买卖,谁都不会做的。



  但魔界就不同了,对于吃人的妖魔来说,人是美味,会飞的人尤其是好东西,有内丹的,打下来可以盗丹。就算没丹,会飞就意味着练成了灵力,那血喝起来大补。有灵力的人往往还练点儿功夫,肉也更加有嚼头。人类常说猪的全身都是宝,对妖魔来说,玄功高手就是大肥猪,同样全身是宝。当然,这猪要是大野猪,打不死猪反被猪咬了,那又另说。可你到底是不是凶悍狂猛的大野猪,别人可不知道,魔性贪婪,看见大肥猪从自己头顶飞过而不伸嘴咬一口,基本不可能。若是明里来还不怕,拿吴不赊来说,他对自己的功力还着实信得过,就怕暗里偷袭。万里魔域,无数魔妖,谁知道都是些什么东西成精,都有些什么稀奇诡异的妖法?你是防不胜防,而小命却只有一条,一不小心栽了,那就万劫不复了。



  所以,在魔界飞,只能飞一段休息一下,白天飞,晚上就要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第二天飞时就算有妖魔拦截也有力气拼斗或者逃跑。但想要休息打尖,就有些奢侈了:你是在魔界啊,就能那么安逸地休息?放眼周围,不是妖魔就是兽人,那可都是吃人的……



  天上飞有危险,落地休息也有危险,万里魔域就是刀山火海,想过去,对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四个字:九死一生。



  “你要我带什么去?又要我带什么回来?”吴不赊想要搞清楚,紫衫女子到底想要他做什么。



  “带一封书信去,有可能的话……”紫衫女子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似乎将要说的话太重,一时难以出口,“有可能的话,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什么?”吴不赊这会儿真被吓住了。他眨了眨眼睛,伸出四个手指头,“这里是几个手指头?”紫衫女子的眼光坚毅肃穆:“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如果有可能,把云州遗族带回来。”



  “怎么可能?”吴不赊大叫道,“如果你没疯,那就是我疯了,云州到人界最西北的边疆有多远你知不知道?中间又有多少妖魔兽人,你数过没有?除非云州遗族全是你这样的高手,否则就算他们个个会飞都过不来。”



  “正常情况下是过不来,但现在有一个特别的机会。”紫衫女子说着从绣囊里掏出一卷丝巾展开,原来是一幅地图。



  “吴兄请看,这里是我赵国最西北的水城,由水城沿神女江往西七千里,便是古城神女台,只要我大军夺下神女台,神女江就可以成为我军的粮道。然后你再往西看,这里,离雁口古城距神女台五千里,且背靠离雁峰,易守难攻,云州遗族只要到达离雁口,我大军便可出兵接应,把他们接回来。”



  “神经病。”吴不赊没等她说完已经骂了起来,“我虽然没打过多少仗,到底也有个将军的名号,你以为我是白痴啊?水城到神女台七千里,这七千里全是魔境,而且不是一般的魔族,是魔国!尸莲王几十年前就统一了神女江南岸的大小魔族,建立了九尸九莲国,你赵国大军就这么强悍,能打进尸莲国七千里?既然这么强悍,为什么年年要受尸莲国的掳掠,不直接打过去灭了尸莲国呢?”



  尸莲国,全名九尸九莲国,传说尸莲王建国时,国中九朵异莲旱地开放,掘其根,每一朵莲花下面都有一具古尸,九朵莲花便生在九具古尸口中。尸莲王以为祥瑞,便将国都建于此地,更以九尸九莲为国名,人界一般就称为尸莲国。尸莲国国势极强,大小部族数百个,控地万里,是魔界面对人界的第一大国。



  紫衫女子的想法过于天真,他也就毫不客气,但紫衫女子却并不动气,只是静静地等他说完了才道:“尸莲王去年死了。”



  “什么?”这个消息吴不赊倒是不知道。



  “不但尸莲王死了,尸莲国也四分五裂了。”看到吴不赊一脸惊讶,紫衫女子的声音越发不温不火,“你也知道,几乎所有的魔国,都是一个个大大小小魔族的联合,尸莲王一死,为了争夺利益,尸莲国大小魔族便打了个昏天黑地,实力大损,所以我说我大赵有实力拿下神女台,控制神女江。”



  尸莲王竟然死了,尸莲国居然四分五裂了?这个消息让吴不赊有些发呆。他吞了口唾沫,点头道:“好吧,就算你们能拿下神女台,云州遗族怎么能到离雁口?我虽然没去过云州,但我可以肯定,云州到离雁口,便是笔直一条路,也不会少于两万里,你可别说他们都会飞。”



  “吴兄看这里。”紫衫女子没有直接反驳他,指着地图道,“这里是魔鬼沙漠,如果云州遗族不笔直向东走,而是南下进入魔鬼沙漠,那么只要成功穿越魔鬼沙漠,就可直达离雁峰下。”



  “穿越魔鬼沙漠?”吴不赊张口结舌地看着紫衫女子,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是,穿越魔鬼沙漠。”紫衫女子的语气里竟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狂热,“魔鬼沙漠虽然据说比魔鬼更可怕,但不是没有成功穿越的例子。昔年九州一统,西击魔族,就曾创下过五十万大军横穿魔鬼大沙漠,突然出现在敌人老巢的奇迹。”



  “可那是军队,而且是人族最强时代的最强悍的大军。”



  “近千年漂泊的游子,那思归的心,再强悍的军队也比不上。”



  “阁下是疯子!鉴定完毕。”吴不赊傻了半天,背手而走。



  “如果容易,我何必找你?”紫衫女子没动气也没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吴不赊身子僵住了,站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疑惑地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突然间他想起紫衫女子说的“我赵国”三个字,道,“你是赵国人?”



  “是的。”紫衫女子点点头,撩起面纱,“大赵国,西门紫烟。”



  面纱下,是一张美极人寰的脸庞。吴不赊读书太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庞的美丽,他只知道,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木长生或者黑七,所有的记忆里,没有一张脸庞可以和这张脸相比。林中的光线本来比较幽暗,但当面纱掀开时,整个林子好像都亮了起来。



  “西门紫烟?”吴不赊呆了好一会儿才能去想这个名字,顿时就叫了起来,“紫凤?”当世五大国,齐、赵、燕、楚、吴,号称五霸,吴、楚在南,齐、赵、燕在北。而赵国又独霸西北,故称西赵,乃是控甲百万的超级大国,他周围的什么前凉、后凉、风余、朔风,相对于这个庞然大物,都只是些小虾米。



  而控制着西赵这个庞然大物的,乃是三大世家,管、鲍、西门。管家出将,世代将种;鲍家出相,四世三公;西门家出后,历代大赵王娶的王后几乎都是西门家的女子。而西门紫烟,就是西门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女孩儿,西门家的公主,未来大赵国的王后——至少大赵国百姓都是这么认为的。不止于此,西门紫烟还有一个身份,她的姑姑嫁给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打小随西岳帝君学道,竟学成了一身玄功异术,因此不但各国王公卿相,即便是江湖上也知道她的名号。因她喜穿紫衫,身份尊贵,又貌美如花,便博得个“紫凤”的外号。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吴不赊面前,他脑中一刹那间成了空白,但随即涌起疑念:西门紫烟何等身份,怎么突然间到了这里?不是说她不能来,风余国的国境对于大赵而言也就是邻家小院的围墙,高兴了就可以来串串门,但以西门紫烟的身份,便是串门,身边至少也要带几个侍女,怎么会孤身而至?



  西门紫烟眼光犀利至极,看出了吴不赊眼中的疑问,微微一笑:“你是怀疑我为何孤身到了这里是吧?我就是来找能去云州的人的,这件事过于重大,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我只能亲自来。”



  “可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上我?比我身手高强的人多得是,而且在你眼中我是妖怪,你会信我?”



  西门紫烟微微一笑:“就因为你身上有妖气,所以才是最好的人选。至于信任,”她笑了一下,一脸自信,“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妖也一样。我想,只要有封仙的机会,谁都想做神仙而不会做妖怪的。”



  人、神、仙三界对妖界有一种天然的歧视,由于仙界的极力反对,天庭极少录用妖魔为神官,更不会轻易封妖魔为仙。这是保持势力平衡的需要,大家心照不宣,却苦了无数异类,千辛万苦修成人身,也与世无害;甚至有些异类还做了很多好事,可就是成不了神也封不了仙,只能背一个妖怪的名头苦苦挣扎,哪怕修到元婴脱体,历劫长生,妖怪的大帽子也始终摘不掉。但话语权掌握在神仙手中,妖类一点办法也没有。当然,也有例外,一些妖类为人界或神仙们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也有可能成神或者封仙,例如西门紫烟要吴不赊去做的这件事,如果吴不赊真的将云州遗族接回来,成神封仙都不在话下,他可以随便挑。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妖怪都能碰得到的,所以西门紫烟很自信。



  其实人、仙、神对妖类有反感,除了势力之争,还有一些现实的因素。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妖类与人类成亲后,生出的后代会有返祖现象:多毛有尾,红发碧眼。生出的孩子是个小妖怪,为人父母都受不了,例如吴不赊与林微雨成亲,万一生这么一个怪物出来,难不难受啊?就算他们二人能接受,外人也接受不了。但天界有濯妖泉,人妖成亲后,取一碗濯妖泉的水给孕妇喝了,不论孕妇是妖还是人,生出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异常,对于妖类来说,这也是个极大的诱惑。



  吴不赊虽然不认为自己的后代会成为兽人,但他也不敢保证。看着西门紫烟自信的眼神,吴不赊一时间无话可说。



  犹豫片刻后,吴不赊咬了咬嘴唇:“好吧。就算你说的都行得通,我头顶有妖气,也便于穿越魔境,但我穿过魔境到了云州后,你有什么办法保证云州遗族一定会跟我回来?”



  “我没有任何办法保证。”西门紫烟摇头道,“我只是以一种常人的心理推断,疲惫的游子,必然会生出回家的心思,至于怎么让他们动身,是你的事情。”



  吴不赊目瞪口呆,他真的有些上火了,但四目对视,他在西门紫烟眼中看到的,是山一般的坚毅。这个女人,外表与内在完全不同,从她不温不火的坚韧、策划云州遗族归来的胆略、对问题绝不回避的锋锐,吴不赊都能感觉得出,在她那清丽如雪的容颜下,是一颗冷硬坚凝如冰的心。这样的女人,她认定的事,会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且轻易不会妥协。



  “我要想一想。”吴不赊的嗓子眼有些发干。



  “可以。”西门紫烟答应得很爽快,“扶风城北有座紫竹庵,我会在庵里等你十天。”说完,她手一抬,五旗飞入袖中。她放下面纱,对吴不赊一抱拳,转身自去,干脆利落,再无半句废话。



  吴不赊在林中呆了好半天,回望扶风城的方向,他似乎看到了林微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眼神。她这时一定在盼望,盼望他出现,断然击碎他是妖怪的谣言。吴不赊理解她的心情,心中更是刀绞般得痛。



  答应西门紫烟,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如此巨大的功绩,成神封仙随他挑,然后可以招摇过市地抬着花轿去迎娶林微雨。林微雨怀孕后,他也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天界讨要濯妖泉,也不用担心生下的孩子会是兽人。但成功的机会实在是太小了啊!数万里魔域,百千魔国魔族,万千妖魔精魅,这条路,无异于刀山火海啊!



  就算千辛万苦到了云州,还有两个大问题:一、西门紫烟的行动真的行得通吗?万一赵国接应的军队到不了神女台呢?到时候怎么办?离雁口到赵国一万多里,若赵国大军到不了离雁口,难道穿越了魔鬼沙漠的云州遗族再一路杀回赵国?二、就算赵国的行动顺利,云州遗族凭什么会因为吴不赊一句话就回来?拖儿带女的,穿越魔鬼沙漠,再击退魔族的阻击,这是多大的风险?中间会死多少人?云州遗族凭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就一句什么游子思归的心?



  别人他不知道,就吴不赊自己来说,他随便呆哪儿都无所谓,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快活就行。是的,他是有些冷血,也有点儿没心没肺,但面对冰凉的刀锋和妖魔兽人带着口臭的大嘴,再热的血只怕也会凉下来。



  “疯子才会跑这一趟,二傻子才会跟着回来。”左算右算,这是吴不赊最后得出的结论。紫竹庵不必去了,让那个疯女人等去吧!扶风城也不能去,甚至不能想。以前吴不赊不知道心是怎么痛的,今天他终于知道了。回双余山?当他的追风大王?上次他不在乎,妖就妖吧,当个妖王还蛮新鲜,但这会儿,他恨的就是这个妖字。还是回双余城去,偷偷卖他的酒,当他的大富翁吧!



  “微雨,是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我是真的妖怪,狠狠地骂我,然后忘了我,找个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嫁了吧!”吴不赊叹了口气,化身为猫,奔向双余城。双余城平静如常,天还是一样的蓝,酒还是一样的香,人也还是一样的多,有穷的,有富的,有哭的,有笑的,红尘滚滚,并不因为一两个人而改变,不管他是人,还是妖。



  点了洒菜,吴不赊又叫了妓女过来相陪,喝得半醉,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扶着他回到宅中。吴不赊往床上一倒,顺手把两个妓女也带翻了,娇声浪笑中,吴不赊淫性大起,将两个妓女三两把剥光了,狂呼酣斗,畅意中大笑着问:“爷是妖怪,你们怕不怕?”



  “奴家喜欢的就是妖怪。”



  “爷这么威猛,不是妖怪,是妖王。”



  两个妓女浪喘淫叫。吴不赊哈哈大笑:“妖怪怎么了,老子有钱,就算是妖怪,照样大把的女人给我玩。”他笑了一气,却猛然间又哭了起来。他有钱,想玩多少女人都可以,但偏偏他心爱的女人,却不能抱在怀里。



  疯狂过后,吴不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惊醒过来。天还没亮,两个妓女一左一右搂着他,睡得死沉死沉,他先前的疯狂实在把她们折腾惨了。吴不赊也不动,就那么躺着,望着帐顶,脑子里什么也没想。也不知过了多久,隐隐地有更漏声传来,一个妓女翻了下身子,腿搭在了他腰上。两个妓女都不大,只有十七八岁年纪,年轻丰盈的腿这么光光地搭上来,任何正常的男人都会欲望勃发。



  吴不赊也一样,虽然刚刚疯狂过,但他是玄功高手,小周天通后,精力生生不绝,任怎么折腾,稍一休息,精力马上就恢复了,顿时便又蠢蠢欲动。吴不赊的手抚着那妓女的腿,细腻的皮肤柔滑如丝,丰隆的臀部曲线曼妙,但吴不赊的手却突然停住了。



  “我以后永远就这样子了?”一个声音在问自己,然后一个更大的声音从心底冲出来,大声呐喊,“不!”这一刹那,他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西门紫烟的任务,给自己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



  “微雨,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光明正大地来娶你。”他的声音如磐石般坚定,而晨曦,就在这一刻跃上了窗棂。



  下定决心,吴不赊并没有立刻去紫竹庵找西门紧烟,而是先上了趟双余山,给虎、狼、狈三妖各服了一粒所谓的泄空丸的解药,说他们干得不错,这是奖励,把三妖感动得差点原形显化,赌咒发誓,誓死效忠吴不赊,便是猪黑子也跟着乱激动了一把。



  吴不赊给给三妖所谓的解药,是担心一年半载回不来,时限到了而三妖不但没泄空反而长胖了,会漏了风,以后便不能空手吓虎狼了。但他上山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而是酒药。仙人酿太赚钱了,绝不能断。可他又不能把酒药的方子告诉方轻舟,虽然方轻舟一直表现得很忠心,可只要吴不赊身上挂着个妖名,方轻舟的这种忠心就很不牢靠。方子必须要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



  吴不赊从俘虏来的朔风兵中选了十来个人,分为两班,一班专门采药——不仅仅采醉草,吴不赊还另配了几样草药,这几样其实不起作用,只是为了混淆视线;另一班专门制药,制好的药,再由狈有计派人送到双余城给杨慎独,最后由杨慎独依以前的老路子给方轻舟送去。这中间,除了方轻舟,谁也不知道这药是用来酿酒的,哪怕是杨慎独都不知道。这中间一环还是妖怪,因此泄密的可能性几近于零。药送给杨慎独,也不是送,而是卖,杨慎独再卖给方轻舟。当然,大部份银子杨慎独要留下来,只是极小一部分作为药钱送上双余山,正好补贴狈有计的俘虏种粮计划。



  狈有计抓上山的朔风兵有近万人,还掠夺来不少粮食军资,但自己种粮放牧,不是一两月就见成效的,在此之前,不能让这些俘虏饿死了,卖药的银子刚好可以用来买粮,接上这个空档。



  以前九州一统时,大娄山周围人烟密集,开出的田地极多,尤其是娄江两岸,更是良田万顷。后来因为战乱,路断人稀,人一退,魔就进,等人再渐渐多起来时,良田已经成了森林。森林中不但有猛兽,还有妖魔,人类只能望林兴叹。人类对大娄山可望不可及,狈有计做起来却容易,只要把树一砍草一清,良田重现,所以他的牧畜计划有非常大的可行性。不过吴不赊这会儿完全没有兴趣,狈有计爱玩,吴不赊就把一切交给他去管,只是吩咐他低调一点。开玩笑,妖怪大规模奴役人类来种粮放牧,传出去,天上非打雷不可。



  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大吼一声:“小的们守好山寨,本大王去也!”纵身腾起,径往扶风城而来,背后万妖恭送,虎吼狼嚎猪叫。



  围着扶风城转了两圈,吴不赊最终还是不敢进城,掉头往紫竹庵而来。见了西门紫烟,再敲定了一些细节,拿了信物,他便往西走。



  风余国到赵国,中间还隔了好几个国家,但为了保密,西门紫烟并不和吴不赊同行。吴不赊也无所谓,西门紫烟美则美矣,那双眼睛却深不可测,吴不赊有些怕和她接近,就像大海,掬在手中的海水是温柔的,但你若是一头栽进去,会有什么后果,只有天知道。吴不赊索性化成猫,一路翻山涉水,进入赵国后一路往西,一直到最西端的水城。



  水城紧扼神女江,水城下游的神女江是赵国的黄金水道,水城上游的神女江却是魔域。不过神女江的上游不在正西方,而在西面偏北。由水城出发,划一个略偏南的圆弧,行七千里,便是西门紫烟口中所说的神女台,九州一统时千舸竞流的水上名城。现在呢?现在也许是万魔竞嚎吧!



  吴不赊本想沿着神女江南岸走,虽然绕点儿路,但可以把西门紫烟所说的那条赵国接应的路线提前走一遍,但西门紫烟给他的建议却是走北岸,取直线,直接向北。因为南岸从水城到神女台这一段,是尸莲王的地盘,随着尸莲国的崩溃,这一段路乱得一塌糊涂,走北岸,沿途的魔族魔国虽也粗野,多少还算稳定,稍为安全一点。



  其实战乱根本不是问题,对于玄功高手来说,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死战,就像吴不赊在扶风城外一样,否则军队在玄功高手面前,根本是老虎咬天,使不上力,玄功高手是会飞的啊,你百万军队,我抬脚就走,你有什么办法?恼火的是妖魔。



  走北岸,部族稳定,妖也好魔也好,邻居之间,多少有两分熟妖的情分,吴不赊借着头顶的妖气,麻烦该会少点儿,而走南岸,到处都是战乱,各路妖魔为了怕别的妖魔侵占地盘,警惕性也要高一层,想过去,就要难得多。这话西门紫烟没明说,吴不赊也知道,不过西门紫烟的操心其实是多余的,吴不赊另有打算。早在下定决心西行之时,吴不赊就盘算好了,轻易不飞,也根本不以人身强闯,而是化猫穿越。不飞,目标不明显,各路妖魔就不太会来注意他,化成一只猫,兽人也会来找他麻烦,这样就将风险减到了最小。



  水城扼江傍山,城不大,却是赵国北疆锁钥,古老的城墙上坑坑洼洼,净是战争留下的痕迹。吴不赊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站在水城的城墙下,他却有着微微的感慨。出了城,就是魔界了,还能不能回来呢?他真的不知道。不过这种感慨没持续多久,他很快就收拢思绪,飞纵出城。既然要走北面,就要横渡神女江,飞过去最简单,但他不愿冒险,虽然感应不到北岸有什么危险,但他还是化成枯树漂了过去。



  这样的谨慎,实话说有些过分,属于典型的小商人心理,直接飞过去,就算对岸有妖魔,或者有兽人的弓箭强弩,那又怎么样?一定伤得了他吗?不见得吧?不过俗话说,小心无大错,谨慎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事实马上证明,他的小心谨慎是正确的。



  快到对岸时,在一片礁石群中,他看到了一条巨蟒。这条巨蟒的脑袋足有两个水牛头那么大,黑黑的,静静地伏在礁石中,乍看上去,就像一块礁石,狼亢的身子藏在水里,不知道有多长。吴不赊在水下面看了一眼,只见它盘满了整座礁石,就像一座小山,让人看了既恐怖,又恶心。



  这样的巨蟒,最可怕的不是它的牙齿,也不是它狼亢的身子,而是它的吸力,血盆大口张开,猛然一吸,可以凭空吸食百步外的小羊。而且吴不赊感觉得出,这条巨蟒还修成了一定的灵力,它的吸力就更加可怕了,如果是一般的玄功高手,从它头顶百十丈处飞过,又没防备的话,说不定一口就会被它吸进嘴里,成了大补元气的美味点心。



  事实上,一般玄功高手御风飞行,高度都在百丈以下,飞得越高,天上的风就越大,顺风还好一点,若是逆风高速飞行,那绝不是件轻松活,骑马骑快了还脸上难受眼睛难睁,何况是疾逾奔马的高空飞行!所以一般玄功高手御风而行,都不过是三五十丈。吴不赊刚才如果飞过江,也是这个高度,刚好就在巨蟒的吸力范围之内。当然,他有警觉,即便巨蟒想吸他也不可能成功,不过总会吓一跳。



  巨蟒闭着眼睛,静静地伏在那里,也不知是在晒太阳还是睡着了,吴不赊也懒得理它。巨蟒可能结丹了,但想要杀死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取它的丹,绝不是张张嘴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吴不赊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到了岸边,吴不赊化身成猫,一跃上岸,往北疾奔。猫跑得不是太快,但吴不赊展开灵猫步,一天跑下来,也可以跑出近千里。不过化成猫最主要是安全,猫有天敌,但一般的天敌是对付不了吴不赊这只人猫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风一样掠过去。当然,他会劳累,以灵猫步赶一千里,和用追风步在空中飞行两千里,消耗的体力差不多。只是不大消耗灵力而已。



  中间吴不赊休息了一次,碰上只野兔,他找片林子取柴火烤了,却引来只大灰狼。吴不赊不禁想到了狼狈夫妻,想到狼妩媚的名字,自个儿乐了,却把那大灰狼吓一跳,退后一步,幽幽地看着吴不赊。



  “你的眼光也很妩媚呢。”吴不赊哈哈一笑,把吃剩的兔头扔给大灰狼,化身成猫,继续赶路。



  大灰狼一口就叼住了吴不赊丢过来的兔头,只觉喷香,没嚼一下就往肚子里吞,却突然见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它做了一辈子狼,没见过这种怪事,惊讶之中,兔头卡在了喉头,差点儿被活活哽死。



  大灰狼的惊诧,吴不赊是不知道的,他认准了方向往北急赶,傍黑时又打一只野兔烤了,随后变成一棵树,扎进土里,深深呼吸,恢复体力。



  猫是夜的精灵,本来夜里也是可以赶路的,但吴不赊知道,身在魔域,风险莫测,多花点时间没关系,最紧要的是保持体力和精力,以随时应对可能的危险。第二日天明,吴不赊又化成猫赶路,昼行夜伏,如此数日,深入魔域数千里,竟有惊无险。



  途中他碰到无数兽人,大都碧眼红发,除此也与人类无异。兽人也喜群居,或因族而聚,或数族立国,也有贫有富,有美有丑,不过普遍比较穷。兽人也有村寨,大多破破烂烂的,也有城镇,大多是以前人族遗留下来的城池,很多都是残垣断壁。兽人会修补城墙,不过他们修补过的城墙房屋往往就带了很重的野性。



  让吴不赊最惊异的,是兽人中竟然也有美女,兽人普遍比人族要高大粗壮,男兽人个个跟狗熊似的,但女兽人个头却大多和人类女子相似,少妇丰韵健美,少女清纯娇俏。“清纯娇俏”这个词用来形容兽人有些怪,但一些兽人少女给吴不赊的感觉还真是这样。尤其兽人中一些王公贵族或族长富户家的子女,也是一身绮罗佣仆如云,举止温柔娇美,和人族中的千金小姐相比一点儿也不逊色。当然,你要看得惯她们的红发碧眼,还有就是不能去掀她们的裙子,裙子下面会是各式各样的尾巴在摇动。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无聊,他顺路还真的偷看过一个兽人美女洗澡。那个女子可能是兔族的,屁股后面有一截小小的尾巴,有毛,和平常所见的兔子尾巴一模一样。吴不赊看的第一眼是惊奇,第二眼觉得有些别扭,那么白白嫩嫩、曲线优美的屁股上面,竟然生着一条毛绒绒的尾巴!



  不过这个想法只装在吴不赊的脑子里,没有付诸行动,但一路的风景就觉得优美了许多,步履也轻快了许多。



  他一路见了不少妖魔。相对于人界,魔界中的妖魔可就太多了,什么样的妖魔都有,也不仅是妖魔,还有各种妖魅精怪。



  天庭定义,兽类修成人身为妖,草木类修成人身才称为精,所以,黑七叫猫妖,木长生却叫做树精。而无论兽类还是草木类,修成玄功,却只有一个灵体,没有人身的,便叫做魅。



  妖和人生下的后代叫兽人,兽人也有修成玄功的,但很古怪的是,兽类可以直接修得人身,兽人却无法修得人身,除非元婴脱体借壳转世,否则红发碧眼还有屁股后的尾巴怎么也消不掉,这一类就叫魔。



  所以说,魔其实是妖的后代,兽人成魔,兽人所居之地便称为魔界。聚族而居称为魔族,建国便为魔国。不过一般人根本分不清妖魔精魅兽人之间的区别,大而化之,统称妖魔,或者妖精、妖孽、妖怪、精怪、魔怪,反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怎么叫都无所谓。



  吴不赊也分不大清楚,不过也无所谓,总之见妖就躲,绝不招惹。



  又行数日,这日到了晌午时分,天越发热起来。吴不赊觉得口渴,耳中听到左面有水声,便奔了过去。左面是个小山坡,水声在山坡后哗哗地响着,吴不赊纵身就要跃过去,心中忽地一凛,水边有异声,好像有人。



  吴不赊放慢脚步,悄无声息地上了山坡,透过草丛往下看,只见下面是个小山谷,谷中一条小小的溪流在转弯处形成一个水潭,潭边有一个少女正在沐浴。



  这少女十六七岁年纪,因为是斜对着这面山坡,吴不赊只能看到她一侧的脸,长长的红发打湿了,斜搭在肩膀上,两只雪乳在红发的衬映下,更显得晶莹如玉,腰肢极细,盈盈一握,再往下,兀然扩张,是让人怦然心跳的粉臀,半掩在水里。水极清亮透明,底下是细白的沙,少女屈身侧坐,交迭的双腿托着粉臀,水波荡漾中,那一泓莹白,让人神驰目眩。



  吴不赊想不到会有如此妙景,一时间目瞪口呆,全然看傻了,直到耳边传来异响,他才醒过神来。转头看去,原来在他左面七八丈开外一块山石后还有一个人也在偷看。



  这人二十多岁年纪,身材极为魁梧,便在兽人中也该算是个高个子,一头毛发红中带黄,随便用根带子系了一下,蓬蓬松松的有些乱。他上身一个短褂子,下面一条大脚管短裤,腿手都露在外面,尾巴却看不见,不知是哪一类兽人。这人左额头上有一条刀疤,长约数寸,高高隆起,红红亮亮,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里,估计是刀伤,看来也是个好勇斗狠的家伙。



  吴不赊最初以为这家伙和他一样无聊,偷窥美女洗澡,但他在这人脸上一瞄就看出了不对。他吴不赊看美女出浴,看得目瞪口呆、口水横流,而这家伙看美女,却看得咬牙切齿、一脸痛苦,好像大便干结的样子。



  “什么毛病,看不得美女出浴你别看啊!真是。”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这家伙一眼,转头再去看那少女。



  这时那少女已经站了起来,上了岸,赤裸的身子全现,那妙曼的曲线让吴不赊看直了眼。这时他也看清了,那少女屁股后面有一截短短的尾巴,油黑发亮,像熊尾巴。



  “难道是一个熊美人?”吴不赊心下嘀咕,想到边上那个愉看得像大便干结的大汉那魁梧的身材,暗暗点头,“兽人都是聚族而居,这汉子如此雄壮,十有八九是熊族人,这美女自然也只能是熊美人了。”想想却又觉得不可思议,“大狗熊成了精生下的后代,竟然有如此美女,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那熊美人走到放衣服的山石前。吴不赊以为她要穿衣服了,加倍瞪圆了眼睛,想在她穿上衣服前拼命多捞两眼,不想那熊美人并没穿衣服,却伸手拿起了山石上的一个竹筒,用一束草在竹筒里沾了一点什么东西,涂在自己的乳房上。



  她涂了左乳涂右乳,好像是一种什么东西捣出的汁水,乳尖打湿后,在阳光下闪着红钻石一样的光。她的动作很香艳,很迷人,却也让吴不赊非常迷感:“这涂的什么东西?做什么用的?女孩子只喜欢往脸上抹来抹去的,她怎么抹乳房上啊?美乳?可她的奶子够迷人了,还要怎么样?”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5

第十八章 象斧



  吴不赊正自迷感,忽听得耳边格格响,却是那熊大汉在捏拳头,捏得骨头格格响,脸上的神情也更加痛苦。吴不赊更奇怪了:“人家美女往奶子上涂东西,你着个什么急啊?难道想吃奶?”这时一阵风吹过,是从熊美女那边吹来的,吴不赊鼻子里闻到一种异香,心下一愣:“失魂草!”



  木长生并不是认识天下所有的草木,但失魂草他是认识的。失魂草草如其名,人畜若误食,便会神经迷乱,如失魂魄。



  “失魂草能让人变疯,却没听说可以美乳啊!这熊妹妹往奶子上涂什么?”吴不赊实在是想不通,而边上熊大汉的咬牙切齿也让他莫名其妙,一时好奇心大起:“这里面有戏,倒要看看。”



  熊美女在双乳上涂了失魂草的汁液,面向太阳晒了一会儿,想来是要把失魂草的汁液晒干。随后便穿上衣服,沿着山溪走了出去。远远的,有一个兽人村寨,熊美女的家该是在那里。看着熊美女的背影消失,熊大汉猛地一拳砸在山石上。痛啊!不是熊大汉喊痛,是吴不赊替他痛。吴不赊看得很清楚,那一拳下去,血珠飞溅开来,山石上留下了大大的一摊血印,熊大汉这一拳,拳头上的皮肉只怕是全都裂开了。



  “大力神,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芊芊去受象斧那魔头的蹂躏吗?”熊大汉向天低吼,双目怒睁,眼角有泪流下,竟然是红色的。



  “难道熊族人的眼泪是红色的?”吴不赊心下奇怪,不过马上就明白了,不是熊族人的眼泪是红色的,而是这熊大汉激愤狂怒之下,崩裂了眼眶,渗出了血珠。



  “这是个性如烈火的家伙!听他这话,好像有个叫象斧的魔头要抢他的心上人,他急得撕心裂肺了。”吴不赊心下思量,“芊芊,难道就是刚才那个女孩子?老天,熊族女孩子叫芊芊,这样的名字,也亏他们取得出来。不过这熊妹妹还真当得起这个名字。”胡思乱想中,他忽地想到一事,“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到乳房上,难道竟是要——”



  “不,大力神,我在你面前发过誓的。”熊大汉忽然站了起来,一双斗大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只要我熊彪活着,绝不容任何人欺负芊芊。绝不!”最后两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在这一吼里,他显然也下定了决心,大步下坡,走的却是与熊芊芊相反的方向。



  “这家伙叫熊彪。他想干什么去?难道是要为心上人去刺杀那什么象斧?”吴不赊打量着熊彪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终看热闹的心占了上风。其实最吸引他的是熊芊芊把失魂草涂在乳房上的举动,他猜想,熊芊芊这么做,是想象斧与她交合舔她的乳房时让象斧中毒。这么巧妙的心思,这么决绝的意志,却出现在这么柔软的一个女孩子身上,虽然是熊族女孩子,却也实在让人动容。吴不赊就是想看一看,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最后又怎么结束。



  吴不赊跟上熊彪。熊彪只是一个普通的熊族人,有身蛮力,看他后背背的一把刀,可能还会几招武功,但绝没有灵力,不可能发觉得了吴不赊。其实就算他看到了,也只是看到一只体形比较大的黑猫跟在身后,不会往其他方面想。熊彪一直往北走,约摸走了十多里路,到了一座山下。那山颇为险峻,绵延极广。一进山,熊彪便把背后的刀拔出来拿在手里,神情也显得紧张起来,行动之间,十分谨慎小心。



  “看来是到那什么象斧的老巢了。”吴不赊心下思量,“却不知那象斧是什么东西成精,本事如何?”这么想着,他忽地起心,“我何不先摸去看看?若是那象斧厉害,或者有什么了不得的法宝,好先有个提防。”



  有了这主意,他便纵身赶到熊彪前面,照着熊彪走的方向,一路奔过去。翻了一道梁,吴不赊忽听得兵器交击之声,还有“呼呼嘿嘿”的加力声。他循声看去,但见下面是一个山谷,约摸有里许方圆,呈半月形。吴不赊能看到一边,另一边隐隐有屋角露出来,好像建有宅子。



  这一面谷中的空地上,两个兽人在相斗,边上还围着三五十个兽人,上首是一把巨大无比的靠山椅。何谓巨大无比?吴不赊看了一下,那椅子腿粗细跟吴不赊的腰不相上下了,甚至更粗上一分半分都有可能;高矮约莫也到吴不赊的半胸位置。吴不赊若是坐上去,那就不是坐了,横躺直躺都能躺下。这么样一把椅子,是不是巨大无比?总之就吴不赊这一生里,从来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椅子。



  那巨椅上坐着一条巨汉,红发碧眼,斗大一个鼻子。下面那张嘴,用什么形容呢?“血盆大口”好像挺合适。这会儿那巨汉正在笑,笑声从那巨口中轰隆而出,便如闷雷滚滚。笑得一身肉乱颤,就像一座肉山在抖动。吴不赊估计了一下,自己站着,还没他坐着高。至于比身板,这话不能说,说起来羞人,那巨汉一条裤腿,绝对可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



  巨汉身后,两条兽人大汉扶着一把巨斧,斧柄简直有吴不赊的大腿粗,那斧面干脆就可以做桌面。无法想象,这世上能有什么人经得起这巨斧一劈。“这巨汉难道就是象斧?我的天爷,他娘是怎么生出的?”吴不赊骇人惊叹,瞠目结舌。



  场中两个兽人的比斗已分出胜负,又有两个兽人上场,一个使棒,一个使刀,也没什么招法,就是大开大架,硬砸硬砍,打得倒也激烈,几十招下来便气喘如牛,混着边上众兽人和象斧的哄笑议论,乱哄哄的,生似个斗兽场。



  兽人本是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后代,魔界本来也是人族活动的地方,所以兽人继承的全是人类的文明,从吃、穿、住、用到说话、写字,都是跟人类学的。但一个师父教出的徒弟,却并不都是一个水平,吴不赊一路看来,有些地方和少部分的兽人,文明程度绝不逊色于人类,但大部分地方和大多数兽人,文明程度都远比人类要低得多。其中最差的,几乎混得和山野中的兽类一模一样,披兽皮住山洞,说话行事也同样粗野无比,若是四脚着地,根本就和野兽没有差别。



  象斧这一群人,若不拿眼睛看,只是听他们的哄笑打闹,也就是一群野人,可一看他们的穿着,却能让人发呆。这伙兽人,穿得都相当不错,个个都是清一色的紧身劲装,若是站成一排,架子摆出来,那场面还是很有些威风的。象斧的打扮也不错,上身藏青短褂,下身同色长裤,腰间一根英雄带,钉有纯银排扣,左耳朵上还挂了一只硕大的银耳环,很有点风骚的样子。



  吴不赊看了也有些惊讶:“这巨汉,傻大笨祖的样子,倒很会打扮呢。”这时候侧面林中传来微微的响动,熊彪摸上来了。吴不赊也不动,想看他如何行事,只在心下嘀咕:“若是那巨汉是象斧,熊彪想要刺杀他,只怕够呛。”



  他先前觉得熊彪也是一条少见的壮汉了,但这会儿有了象斧这个对比,便完全不够看。熊彪的个头,比象斧至少要矮一个头,身板只有象斧一半儿大,熊彪又没有玄功,吴不赊无法想象他有什么办法能杀得了象斧。



  熊彪隐在树丛后,向山谷里张望了一阵,吴不赊还以为他要打退堂鼓,熊彪却斜溜着下去了,一直摸向另一边的山谷。



  “这家伙难道想摸到象斧的老巢里去躲起来,趁象斧睡着了再偷袭?这主意好像不错哦。”吴不赊心中好奇,便跟了过去。



  到了另一侧谷中,吴不赊眼前一亮。这一面谷中果然建有宅子,但叫吴不赊眼光发亮的是这些宅子的精美程度,红墙碧瓦,飞檐画栋,隐隐可见假山流水,奇花异卉。这样的宅子,扶风城中都不多见,竟然在魔域,在这样的山谷里见到了,如何能不让人惊讶?



  吴不赊转过来的时候。熊彪已借着花草的掩护摸到了宅子前,从一侧翻了进去。吴不赊跟过去,在另一面纵身上墙,眼光一扫,看到了熊彪,只见他藏身在门后不远处的花木丛中,似乎是想等象斧回来的时候暴起突袭。



  吴不赊抱着看戏的打算,找了一段有树阴的墙头趴下来等着。小半个时辰后,象斧一行人回来了。象斧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沉重的脚步跺得地面“嗵嗵”作响。后面两条兽人大汉抬着他的斧子,又有四条兽人大汉抬着他那张巨椅,十分夸张。



  对有人会在宅子里偷袭自己,象斧显然没有半点儿心理准备,漫不经心地从熊彪藏身处走过。他身子堪堪过去,熊彪暴跳起身,手中刀抡圆,照着象斧的脖子一刀砍了下去。



  象斧身子狼亢,反应却不慢,虽是猝不及防,但一听到风声,左手立即抬了起来,斜身一架,熊彪这一刀砍在了他左臂上。



  熊彪这一刀倾尽全身之力,却未能砍断象斧的胳膊。吴不赊看得非常清楚,象斧抬起手的时候,左臂上的肌肉猛然间就鼓了起来,他的胳膊本来就粗,肌肉一鼓胀,又粗了一圈儿。熊彪的刀砍上去,就像砍在一张老野猪皮上,虽然也砍了进去,砍得却不是很深,也就三四寸的样子。当然,也是象斧的胳膊实在是粗,若是吴不赊的胳膊,这么直直砍进去三四寸,也就是两截了。



  象斧中刀,痛嚎一声,便如平地打个炸雷,边上的花草无风自动。吴不赊的耳朵里也是嗡嗡作响,暗暗咋舌:“好家伙,若扯了他上天,雷公可以歇业了。”



  象斧痛嚎声中,右臂已横扫过去。熊彪身子堪堪落下来,正想拔出刀再砍,象斧的胳膊已经到了,便如一截巨树,正扫在熊彪的肩膀上。熊彪也算一条壮汉了,这会儿却如秋风中的落叶,被远远扫了出去,直飞到七八丈开外,口鼻中都有鲜血渗出来。这一扫,熊彪受伤显然不轻。这熊彪性子也烈,在地上一滚,“呀”的一声,翻身又跳了起来。但这会儿哪还由得他发威,反应过来的兽兵一拥而上,要不是象斧嘴中喊了声要活的,只怕就被乱刀分了尸,很快便给绑了个结结实实。



  眼见熊彪一刀无功,吴不赊摇头轻叹:“出刀还是太慢。不过这巨汉的皮肉也真是厚实,换了任何人,这一刀下去,怎么着也要断一条胳膊了,他却只是个皮肉伤。”



  吴不赊之所以认为是皮肉伤,是因为象斧自己好像根本不当回事,只是伸着手让边上的兽兵上药包扎,他自己看都不看一眼,只是恶狠狠地瞪着熊彪,道:“你是什么人?敢来偷袭本公子?”



  “呸!”熊彪身子挣动不得,对着象斧吐了口血痰,嗔目叫道,“象斧,我生不能吃你之肉,死也要噬你之魂!”这时一个兽兵禀报道:“公子,这人是南山那边的熊族人,好像叫熊彪,小人见过他两次。”



  “南山那边的熊族?”象斧皱了下眉头,“不是令他们今日给本公子送一名侍姬过来吗?怎么来了这么一条粗夯野汉?”



  他自己比熊彪高大一倍,却把熊彪说成粗夯野汉,吴不赊听了啼笑皆非。



  “这人有点儿味道,倒要看看他会把熊彪怎么样。”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却并没有半点儿出手的意思,这天下的闲事多了,他可管不过来。而且就算管,对着象斧这一身粗肉,他也真有点儿束手无策。刺上一两剑,甚或运风虎撞几下,估计也就是给象斧搔搔痒而已,万一被象斧的巨斧捞一下,自己可就成了斧削面了。



  “公子有令,他们不敢不送来的。”那兽兵看了看天色,“可能还要一会儿吧。”



  “嗯。”象斧点点头,忽地叫了起来,“这怎么包的?这么难看,重新扎过。”



  他说的是伤口的包扎,那兽兵连连应声:“是,是。”真个就拆开布带,重新一圈圈地包过,象斧也不怕痛,待得重新包好,扎上,还打上个蝴蝶结,他才点头,把手晃了两下:“这样子才好看嘛。”



  包个伤口,重新痛一次无所谓,只要好看!吴不赊直看得目瞪口呆:“这傻大个儿,还真够烧包的。”



  “把他押下去,待会儿侍姬送来了,边赏美人,边烤了这小子下酒。”象斧懒得问熊彪了,一挥手,转身进后宅去了。几个兽兵自将熊彪五马攒蹄绑了,关在了边上的杂房中。



  待兽兵锁上门走开了,吴不赊溜过去,跳上窗台。熊彪被兽兵一脚踢翻在地上,因是五马攒蹄捆着的,爬不起来,只是侧身躺着,呼呼喘气。吴不赊冲他“喵”地叫了一声,熊彪竭力扭头看了一眼,骂了一句:“死猫,叫什么叫?”又骂自己,“熊彪,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你的刀这么慢!为什么没能一刀砍下他胳膊!你真是比猪还笨啊!”



  “这小子。”吴不赊暗笑,往房中一跳,化回人形,“呵呵”笑道,“猪可不笨,我看笨的是熊。”



  突见黑猫变成人,熊彪吃了一惊,下意识地一挣,没挣起来,喘着气看着吴不赊,一脸惊疑地道:“你这只黑猫精,想做什么?”



  “我不想做什么?”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问题是呆会儿熊芊芊给送来了,象斧想要做什么。虽然熊芊芊在身上涂了失魂草,但象斧既然上了她的身,她也就——”



  “你别说了!”熊彪一声嘶叫,黑脸涨得通红,额头青筋高高鼓起,状若疯虎。



  “叫什么叫,要大爷抽你啊?”外面有兽兵经过,听到他叫声,骂了一句。



  熊彪狠狠地喘了两口气,看着吴不赊:“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吴不赊摇头,“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送熊芊芊给象斧?这些我都不知道,还想要问你呢。”



  熊彪瞪着吴不赊,想了想,道:“象斧是这一带的魔头,周遭百里都是他的势力范围。周围的几个部族饱受他掳掠,不但要纳钱纳粮,替他起屋建房服苦役,每一年,每个部族还要送一名最美丽的女子做他的侍姬。我们南山村今年抽签,抽到了芊芊。”说到这里,他咬了咬牙,“芊芊是我的,谁要伤害她,我就和他拼命。”



  看到他咬牙切齿的样子,吴不赊有一刹那的失神,他突然就想到了林微雨,如果把芊芊换成林微雨,他也会为了林微雨去拼命。



  “但我现在就想替微雨拼命也不可得。天庭、判妖司,我操你们大爷!”吴不赊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收回心神,冷笑一声道:“拼命,怕是送命吧,给人家送烤肉来了。”听到他这话,熊彪又挣了两挣,却哪里挣得开,呼呼地喘着气,忽地望着吴不赊道:“大神,求你放开我好不好?”



  得,要求人,大神也叫上了。古怪的是,明明是魔界,明明是兽人,却也崇拜神仙,害怕妖怪。没办法,妖怪并不因为他们是兽人而不欺负他们,弱小者永远都是被压榨的对象,无论魔界、人界、神界、仙界,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不过兽人拜的神,不是天庭的神,而是他们自己的祖神或者魔神,他们挂了神的名目来拜,但在天庭眼里,他们拜的神其实都是些妖怪。



  “放开你做什么,放开你去和象斧拼命?”



  “是。”熊彪狠狠地点头。



  “然后再给他抓住,再绑起来,再要我来救?”吴不赊“嘿嘿”笑道。熊彪傻眼了,却突然间开了窍,歪着身子在地下叩头:“大神,你帮帮我,救救芊芊。”



  在想到林微雨的那一刻,吴不赊已经起了要救熊芊芊的心,不过奸商嘛,习惯性的利字当头,人家举头三尺有神明,他是睁眼三分有算盘。他哼了一声:“救芊芊,不难啊!不过有什么好处呢?你可别说什么做牛做马为奴为婢的废话,我用不上,也别说什么来世报答,我也等不了那么久。”



  这些套话,熊彪确实是张口就想冒出来的,结果碰上吴不赊这号,未开口先给你堵上。熊彪一时间张口结舌,哽在那里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心下寻思:“那象斧皮粗肉厚的,肯定也力大无穷,明里相斗,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得使个阴招儿。对了,可以向熊芊芊学一招,弄点什么药给他吃吃。是了,就是这话。”



  他拿定主意。斜眼看熊彪,却见熊彪凝着眼神,两条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毛绒绒的,就像两条红色的毛毛虫在打架。吴不赊心下奇怪:“咦,这小子想打什么主意?”不等他开口问,熊彪道:“大神,如果你答应救芊芊,我愿意告诉你一个秘密。”



  “一个秘密?”吴不赊大是好奇。他问熊彪要好处,其实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弄出个秘密来,一时喜道:“什么秘密?不会是大力丸的秘方吧?”



  “大力丸?”熊彪摇头,“我不知道大力丸是什么东西。我说的秘密,是关于吹牛袋的,我知道吹牛袋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吹……吹什么袋?”这名字过于古怪,吴不赊有些不敢确定。



  “吹牛袋。”



  确定了,还真是吹牛袋,吴不赊大为好奇:“吹牛袋是什么东西?一个喜欢吹牛的人?”他还怕自己没说清楚,“就是那种喜欢说大话的人?”



  “不是。”熊彪摇头道,“吹牛袋就是一个袋子,或者说一个袋子精,在我们这地方好几百年了,时不时有人看见它把一条牛吹在天上玩儿,所以我们这一带的人都叫它吹牛袋。”



  “啊?”居然有这种怪事,人吹牛是说大话,这袋子是真的吹牛,还吹到天上去玩儿?吴不赊大为惊疑,“真的假的?”



  “千真万确。”见吴不赊不信,熊彪急了,“不信你可以去问,我们这一带每个人都知道,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往往就会看到一条牛在天上飞,翻跟斗,哞哞地叫,很高兴的样子。最初大家都很害怕,后来见惯了,不怕了,偷偷去看,原来是一个袋子,一鼓一鼓地吹风,牛就是被它吹上去的。”



  “真有这样的事?”看熊彪的样子不像说假话,吴不赊有些信了,“那牛有多大?”



  “一头大壮牛,至少上千斤。”



  “把一头上千斤的牛吹上天?”吴不赊倒吸一口气,“这吹功厉害啊!那袋子有多大,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的。”熊彪点头,“很多人都看见过。不大,用来装粮食最多能装百把斤的样子,外表灰不灰黄不黄,也不出奇,但鼓出的风却奇大无比。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无法想象一个小小的袋子能吹出那么大的风。”



  “是个好宝贝啊!”吴不赊心头大热,“你说你知道这吹牛袋的老巢?一个袋子,会有老巢吗?”



  “有,我确实知道。”熊彪又有些发急的样子,“那还是十多年前,我看的牛走失了,去找,无意中发现的。吹牛袋的老集在一个山洞里,后来我有事没事就去看,多次碰到它在那洞里进出。那牛也在,常在洞边吃草。”



  “那你为什么不抓住它?”



  “抓住它?”熊彪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谁敢去抓它?那风吹起来,百丈以内,千斤的石头都能吹飞,人要被它吹上了,七八里外只怕都落不下来,那还不摔成个肉饼啊!而且那牛也厉害,很多老人都说亲眼见过那牛斗虎熊呢,一掌能拍断一棵树的大黑熊,却被那牛一角就挑死了,普通人谁敢近身?但大神神通变化,法力无边,当然不怕。如果能收了吹牛袋,可是件好宝贝,大神千……千万不能错过。”



  他先前把吹牛袋说得太厉害,到后面有些收不拢嘴,看着吴不赊的神情便有些尴尬,更有些着急,如果吴不赊害怕吹牛袋的威力而不敢去抓,他的希望便全都落空了。他的担心其实没必要,吹牛袋威力越大,吴不赊越喜欢,只是问了一句:“你确信吹牛袋一直没换窝?”



  熊彪急道:“前不久我还看到了,可以绝对保证。若有差错,大神可以把我和芊芊都杀了。”敢扯上芊芊,这保证显然出自真心。吴不赊点头道:“好,你呆着别乱叫,我去收拾象斧。”复化身成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吴不赊打的是给象斧下药的心思,他先到后花园里找了一圈,没看到失魂草,也没见到其他厉害的药草,倒是看见了象斧。这家伙头发湿湿的,好像刚冲了个澡,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袍子,斜躺在后花园葡萄架下的凉床上,正在纳凉。两个兽人少女服侍着他,一个轻轻地摇着扇,另一个把葡萄一粒粒放进他嘴里。稍远处的一座葡萄架下,一个兽人少女在吹箫,箫声呜咽,自有一股轻凉之意。象斧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时不时吃拉葡萄喝口酒,说不出得轻松写意。



  “这傻大夯粗的家伙,还蛮会亨受嘛。”吴不赊被他摇头晃脑的样子逗笑了,转身要到园外去找找药草,眼光却忽地被花丛中的一只蜂吸引了。这只蜂体形较一般的蜜蜂略大,细腰,黄尾,乍看上去和一般的细腰蜂没什么区别,但吴不赊却知道它不是细腰蜂,而是另一种蜂,这种蜂有个恐怖的名字:钻心蜂。



  蜂蜇人,针会留在人身上。但一般的蜂,留在人身上的针只会扎在肉里,除了引起痛痒,不会再移地方,而钻心蜂的蜂针一旦进入人体,却会随血而动,一路跟着血脉运行,最后进入心脏,引发钻心的疼痛,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象斧皮粗肉厚,别说小小的钻一针,即便像先前熊彪那一刀,他也不当回事,可钻进心脏的蜂针,吴不赊却不信他能受得了。转目之间,吴不赊又在左近找到了护心草。护心草刚好是钻心蜂的克星,可钻心蜂偏偏就喜欢在有护心草的地方活动,正如毒蛇出没之处,必有解毒的草药一般,天地间的事物就是这么怪异而有趣。有了护心草,便可以控制象斧。本来让象斧活活痛死,即便痛不死,趁他痛得气息奄奄得时候收拾他,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想到熊彪的话,不但吹牛袋吹风厉害,那条牛也厉害,抓吹牛袋的时候,牛在后边顶屁股,可是件麻烦事,留着象斧一条命,大板斧便可以抵住那头牛,抓吹牛袋的把握就大了许多。



  吴不赊先采了一株护心草,还不能让象斧看明白,便放在嘴里嚼烂了,再使一个凝风法,摄一股微风,凝成一团,轻轻裹住那只钻心蜂送到象斧的脖子上。那只钻心蜂正逍遥地采蜜,突然被一股风裹住,又惊又怒,一沾上象斧的脖子,腰一摆屁股一翘,狠狠地一针扎在了象斧的脖子上。



  钻心蜂的针,要到随血钻心才最痛,刚扎进去不怎么痛的,象斧皮又粗,挨一针根本没当回事,眼睛也没睁开,手都没动,只是脑袋移下来,用下巴在挨针处擦了两下,继续吃他的葡萄听他的箫。



  吴不赊成竹在胸,现出人身。吹箫的兽人少女突然看到他,乍惊之下,“呀”地叫了一声,站起身来。这一下惊动了象斧,睁开眼睛,望着那吹箫少女,眼中微现怒意,不过随即就看到了吴不赊,眼中掠过一丝惊诧之色。但出乎吴不赊意料,他竟然又把眼光转向了那吹箫少女。道:“风度。我说过很多次了,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要有风度。”



  “婢子记下了。”吹箫少女躬身受训。



  “现在继续吹箫,欢迎我们远来的客人。”



  “是。”吹箫少女盈盈坐下,又吹起箫来。



  象斧这才转头看向吴不赊,脸上矜持地一笑:“那么,这位兄台,在这愉悦的箫声里,你是否能告诉我,你是什么人,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呢?”



  他这种作派,让吴不赊瞠目结舌,到后来便忍不住放声狂笑。见他哈哈大笑,象斧皱起眉头,道:“这位兄台,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还是想说一句,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他这话让吴不赊越发好笑,好半天才捧着肚子强自克制,道:“我叫吴不赊。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你前世是我的奴仆,这一世也是,现在我需要你为我效力了。”



  “是吗?”象斧微微一笑,眉头不经意间皱了一下,“原来你前世是我的主人啊?不过,俗话说得好,空口无凭。不知你有什么证据吗?例如我前世的卖身契什么的?”



  他这话,明显就是和吴不赊逗着玩,或者说,在装模作样地显示他所谓的风度。但吴不赊一直留意着他的神情,他眉头那微微一皱,自然逃不过吴不赊的眼睛,算算时候,钻心蜂的针也差不多该进入他心脉了。吴不赊装神弄鬼也算是行家了,先前左手就一直扣着两根指头,像捏着个诀的样子,这时竖掌于胸前,道:“没有契约。但在你心中,有一枚归心针,如果你不肯归心,归心针就会发作,钻心裂肺。”



  吴不赊料得没错,象斧皱那一下眉头,确实是因为心口处剧烈地痛了一下,而随着吴不赊的话,那一下一下的刺痛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密,也越来越痛。



  对吴不赊的话,象斧先前当然是不信的,他还要讲风度,想强撑,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慢慢地就撑不住了,不得不用手压着心口,牙齿也紧紧咬着,额头上的汗滚滚而下,每一滴都有寻常人家的酒杯那么大。



  “这傻大个儿还死要面子活受罪,我看你能撑到几时。”吴不赊心中冷笑,蓦地一声厉喝:“还不归心!”



  象斧被一吓,心中一跳,血行加速,心口猛地一下无可形容的剧痛,他终于再忍不住,“啊”地一声大叫,狂跳起来,再轰然倒下,把一张凉床压得稀烂。边上的兽人少女尖叫着跑开,象斧却已再没心思训斥她们了,双手捧心,在地下滚来滚去,口中嗬嗬狂叫,葡萄架砰然倒塌,已经成熟或半熟的葡萄在他巨大身子的滚压下,立即成了葡萄汁。



  外面的兽兵听到象斧的痛叫声,纷纷冲了进来。这些兽人每一个都比吴不赊高大,力气也足,也够凶恶,但功夫就不怎么样了。昊不赊展开灵猫步,身如电闪,灵猫爪或擒或拿,或点或戳,进来一个打翻一个,眨眼打翻二十多人。



  外面有兽人叫;“魔头厉害,用弓箭!”兽人少弩,大都用弓,但兽人力大,用的都是强弓,若是在空地上,有的七八个弓手列成阵势,还真是件麻烦事,不过这是在园子里,假山亭台围墙,到处都是障碍,吴不赊全然不放在心上。



  他无所谓,象斧却撑不住了,嘶叫:“主人饶命,我归心,归心!”



  “真个归心了吗?”



  “真个归心了,归心了。”象斧竭力爬起来,俯身跪倒,拼命叩头。



  “那好,叫你的手下都滚出去。”



  “都出去!出去!”因为痛,也因为嚎得过于厉害,象斧的嗓子有些变声,听起来便有一种凄厉的感觉。



  外面的兽人依言远远撤出,里面被吴不赊打倒的也你扶我我扶你,相互搀扶着出去了。吴不赊喝道:“既然归心,且先饶你一命。抬头,张嘴!”



  象斧依言抬头,张开血盆大口,护心草被吴不赊嚼烂了,团成一个丸子捏在手里,他手指一弹,飞入象斧嘴里,却过了好一会儿药才起效。这中间象斧自然还是边嚎边滚,外面的兽人远远听着,无不失色,而杂房中关着的熊彪则是又惊又喜:“象斧皮粗肉厚力大无穷,方圆数百里无人能接他一斧,却给治成这个样子,这位大神果然是法力无边啊!”



  他却不知道,吴大神的法力不过是从钻心蜂上借来的,真要开打,吴大神也绝不敢去硬接象斧的斧头。开玩笑,那斧头也是人接得的?



  象斧止了痛,跪地俯首:“多谢主人饶命之恩。”



  “现在你信我是你前世的主人了?”



  “信了,信了。”象斧点头不迭,虽然心里知道这话是哄鬼,什么前世的主人,无非是使了什么妖法。但这世间,从来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他哪敢说半个不字。其实,他若麻起胆子,真蹦出个不字来,吴不赊还真拿他半点儿办法没有,护心草下肚,钻心针已经化掉了,而这种钻心针非常少见,种群很小,一时半会儿吴不赊根本没地方再找钻心蜂去,那就只有干瞪眼了,可象斧不知道啊!



  “信了就好。”吴不赊微笑道,上下看了看象斧,又滚又叫的,白袍子成了黑不溜秋的花袍子,还被扯破了,头脸上也是狼狈不堪,道:“你不是讲风度吗?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把风度摆出来,然后我有话吩咐你。”



  象斧依言去了,随后便有两个兽人少女战战兢兢地端了果盘酒水出来服侍吴不赊。吴不赊也不客气,喝着酒,边等象斧出来边在心中琢磨:“吹牛袋竟然真能把牛吹上天!不可思议。有灵之物才能成精,袋子是个死物,应该不会成精啊!难道是什么上古仙人练出的法器遗失在这里?”一时心中大热。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6

第十九章 吹牛袋

  不多会儿,象斧出来了,脸上还有些惶遽的样子,不过换的衣服却很漂亮。吴不赊算是明白了:这家伙长得粗,却很有些烧包,只不知是附庸风雅呢还是真的有修养,这个得慢慢看。反正就穿着打扮来说,吴不赊自认是比不上的。重实利而轻表象,这是奸商的本质。
  “象斧,你听说过吹牛袋吗?”吴不赊本想要象斧下令放了熊彪,话到嘴边却又改了口。
  “吹牛袋?听说过。”象斧点头道,“在我们这里好几百年了。”说着眼珠眨了两下,“公子是想收吹牛袋?”这粗汉脑瓜子看来也不笨,吴不赊反问他:“你觉得可行吗?”象斧“嘿嘿”奉承道:“公子神通广大,自然是手到擒来。”这马马屁太直接,吴不赊倒动疑了:“你既知有吹牛袋,没想过去收伏它?”
  象斧的大嘴巴张了两张,有些发呆的样子,摇头道:“没想过。”吴不赊看不出他是装傻还是真的没想过,道:“吹牛袋吹的那条牛有几分蛮力,我收袋子,你替我挡住那条牛,做得到吗?”
  “包在我身上。”象斧应得气势十足。
  “外面那熊彪也是替我做事的,你放了他吧,还有那个熊族送给你的女孩子,也是我收了。”
  “谨遵公子吩咐。”象斧有些恍然大悟的样子,叫人放了熊彪,又让人去通知熊族,按照吴不赊的话,只说那个女孩子不必送来了。   
  熊彪进来,亲耳听得不要送熊芊芊来的话,“扑通”拜倒,千恩万谢,吴不赊挥挥手:“这些话不必说了,吹牛袋的老巢离这儿远不远?白天它会不会在巢里?”
  “不远,离这里不过二十来里路。但白天在不在巢里,小人却不敢肯定。”
  “二十多里,不远嘛,不管在不在巢里,先去看看。”吴不赊有些急不可待了,望着象斧道:“你能飞吗?”他看得出象斧有点儿玄功,不过不高,最重要的是,象斧身子如此狼亢,那体重不说千斤,五六百斤至少是有的,这样的重量,除非打通了小周天,气到脉梢,身体自然轻灵,否则是不可能飞得起来的,谁如果说想带着他飞,那完蛋了,这人脑子一定是出了毛病,不是进了水,就是被驴踢了。                           

         象斧果然有些脸红:“我不能飞,但我腿长步快,千儿八百里,一句话的事。”见吴不赊有些不信的样子,他急了,“公子莫要不信,几年前我和北面的野羊精打过一个赌,他半飞半跳,我就撒丫子跑,从太阳上山到太阳下山,整整跑了一千里。”

   这话太夸张了。吴不赊斜眼看着他:“难道还是你赢了?”

  “应该算我赢了。”象斧似乎听不出他话中的怀疑味道,只顾咧开大嘴笑,“我们说好是看谁先到邪月城的东门口便算谁赢,结果他一直没来。我回来后才知道,这家伙只顾埋头赶路,刚好碰上双丝国的小王子出猎,见到这家伙飞过,便乱箭齐下。虽然那野羊精运气还算好,逃得一条命,但全身上下少说也有十几个窟窿。这家伙还不服气,不服气也得认输,哈哈……”
  看着他傻笑的样子,再看看他一双粗壮的长腿,吴不赊倒有三分信了,暗忖:“千里不说,要是赶得急,象斧一天跑五六百里估计是不成问题。”于是点头道:“那就走,我带熊彪飞,你在下面赶过来。”   
  “哪敢要大神带着飞,我骑马好了。”熊彪慌忙摇手。
  吴不赊一想,他骑马也好,这么粗壮的一条大汉,虽说只带着飞二十来里,也不轻松,况且也确实不必那么急,便点头答应了。后来细细一想,他干脆也骑马,免得在空中飞,灵力波动,引起吹牛袋的警觉。 ]
  象斧的兽兵都装备有马,不过没有什么马能驮得了象斧,吴不赊和熊彪骑马,象斧步行,扛着他那大斧子,比吴不赊以前在家里贴的门神还要威猛三分,但真正让吴不赊瞪眼珠子的是他的步子,跨大八字,一步下去,将及丈余,吴不赊的马若是小跑时,竟还赶他不上。
  “这种走法,若是一天不歇气走下来,七八百里还真不在话下。老天爷,这样的人到底怎么生出来的,虽然是兽,也太野兽了些。”看着象斧大步流星的巨大背影,吴不赊瞠目结舌。
  象斧一斧当先,二十来里路,说话间便到了,过一个山坳,是一片谷地。熊彪指指谷中的一座山壁,道:“大神,就在那里。那下面有个洞,吹牛袋的老巢就在那洞里。”吴不赊不敢运灵力去扫视,只是把灵力徽徽散开,感应了一下,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不知吹牛袋在不在。他下了马,叫象斧不可莽撞,自己走在前面,放松脚步进了谷。上了一个小土包,远远地看到草地上一条牛在吃草,熊彪一脸喜色道:“大神,那就是吹牛袋吹的牛。吹牛袋在洞里。”
  那是一条大水牛,身躯极为雄伟,比一般常见的水牛要高壮得多。尤其是两只角,极粗极壮,弯角若是板直了,只怕比吴不赊的身子还要长些,其色青黑,带着一种钢铁的冷硬之色。
  “难怪熊虎经不起它一幢,这样一对大角,世间什么东西经得起它全力一幢?”吴不赊暗暗点头,对熊彪道:“你看住马,就呆在这里不要动。”又对象斧道,“你先也不要动。我去洞子里收吹牛袋,如果惊动了大水牛,它往洞口来,你就拦住它。它不动你就不动。”嘱咐完两人,吴不赊的身子往下一伏,化成一只猫,沿着草丛往山洞里溜去,身后传来象斧的赞叹声:“妙啊,公子果然神通广大!”
  吴不赊心下暗哼:“这烧包大个先前是不服的,这会儿估计有两分心服了。无所谓,收服吹牛袋各自走路,用不着你真个心服。”象斧个高力大斧头也大,看家护院,那是一等一的料,但要带着他穿越魔界,那还是算了,还是化成猫一个人走轻便。
  吴不赊一路走一路提着心神,到了洞前,却并无异样。那洞口颇为高大,估计除了吹牛袋,也是那大水牛的老窝,只看地面就知道,洞口一些石块光溜溜的,不知给牛蹄子踩过了多少遍才会有这个样子。
  才到洞口,吴不赊忽地感应到一股灵力从洞中射出来,他慌忙收敛灵力,心下暗凛:“这灵力不弱,是吹牛袋,还是洞中另有高手?”他不敢运灵力往洞中探视,只是屏声敛气,竖耳倾听。洞中并没有呼吸声,不像有人,那股灵力却隐隐地罩着他。很显然,他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这么近的距离内,还是被发觉了,可能就是吹牛袋。
  吴不赊虽然想尽力不惊动吹牛袋,但既然引起了它的警觉,他就碎步进洞,灵力收敛,心神却提着,既防吹牛袋突然吹他一下,也防吹牛袋逃跑。
  洞内高而且深,整体像一个倒在地下的大瓶子,入口处是一条甬道,顺着甬道进去数丈,洞壁陡然扩张,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大洞。整座大洞高十余丈,长宽各有数十丈。洞的尽头有一块大青石,形如卧牛,大小也和外面那大水牛差不多。大青石上,软软地搭着一个袋子,外表很平常,正如熊彪形容的,灰不灰黄不黄。也没多大,长条形,真就像农家用旧了的一个米袋子。这就是吹牛袋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吴不赊即便看在眼里,也会视而不见。
  先前吴不赊在洞口,吹牛袋运灵力扫视,一直提防,等吴不赊真的进洞了,吹牛袋反而收回了灵力。它的灵力收敛得非常好,吴不赊在洞口收敛灵力,还是会被吹牛袋发觉,可吴不赊站在洞里,眼睛明明能看到吹牛袋,却感应不到它的灵力。不说灵力高低,只这一点儿,吹牛袋就比吴不赊强。要知吴不赊身上有猫丹,猫最擅长匿迹隐身,偏偏在这方面输给了一个袋子,不能不让他感慨。

      吹牛袋收敛灵力,估计是想蒙混过关,但它先前既运灵力扫视,这会儿收敛灵力又怎么骗得过人?这袋子匿迹的本事强,脑瓜子却好像还不太灵活。想到吹牛袋的脑瓜子,吴不赊总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一个布袋子,能有脑瓜子吗?不过这个布袋子还真的有脑瓜子,没脑瓜子,如何成得了精?
  吴不赊继续往里走,直奔吹牛袋而去。这下吹牛袋忍不住了,一股极强的灵力直射过来,隐隐有警告之意。见吴不赊仍不停步,吹牛袋的身子突地膨胀起来,胀圆了,像一个粗水桶,袋口对着吴不赊。吴不赊左纵右拐,袋口也跟着它拐,袋子里面深黑如潭,好像隐藏着一双犀利的眼睛。不过直到此时,吹牛袋仍未吹风,鼓起身子的样子,最多只是一种警告。
  说起来,吴不赊这人也蛮无聊的,吹牛袋鼓起身子,他就不动了,吹牛袋身子扁下去,他又往前走,再鼓再停,再扁再走。猫喜欢调戏老鼠,用来调戏袋子,却也管用,三番五次,直把吹牛袋闹得怒火中烧,再忍不住,对准吴不赊就是一股狂风吹来。
  对吹牛袋能把牛吹上天的事,吴不赊一直不敢相信,安知不是那大水牛自己飞着玩儿?几百年的老水牛,修不成人身已该惭愧了,若还不会飞,岂不要愧死?但这会儿吴不赊却信了,吹牛袋吹出的风力之强,简直不可思议,他虽然早有防备,风一起,四肢便化成树根牢牢钻进地底,身子却仍被那风刮得直飞起来,把四肢拉有丈许长,身上的皮肤仿佛要被生生剥去一般,撕皮扯骨得痛,眼珠子也针扎似得痛,好像要从眼眶里飞出来,他只得把脑袋低下,拿脑门迎着那风。
  吹牛袋吹出的风力虽强,却不能持久,一股风一吹而过,风柱也就是袋口大小,越玩越散。风一过,吴不赊四肢用力,“噗”的一下,皮弹弓一样把身子拉得弹了回去。这会儿他学了乖,四肢深深扎进地底,把身子在地面上扣实了,看还吹得起不?吹牛袋见吹不走吴不赊,顿时大怒,猛一吸气。这一吸惊人,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好像全被吸干了,吴不赊身上的毛发也尽皆倒伏,根根指向吹牛袋,这股吸力之强,估计比吴不赊初入魔界那日见到的那条巨蟒也不会差。
  呼,又是一股风狂吹过来,比先前的风力还要强上两分。洞里可能经常吹风,几乎纤尘不染,倒没吹起什么灰尘。吴不赊将身子紧贴着地面,也没再像先前一样放风筝,只是身上的皮肤被扯得难受。还好,猫皮质量不差,若是伪劣产品,吴不赊就糟了,非被活剥了皮不可。
  “我用摄风术把这风倒吹回去怎么样?”吴不赊埋头苦忍,心中突然灵光一闪,暗运摄风术。想不到的是,吹牛袋吹出的风柱凝成一股,强悍无比,吴不赊的摄风术竟然摄不动,就像小孩子拉疯牛的尾巴一样。吴不赊暗叫一声惭愧,私底下也脸红,心下发狠:“有种你作死地吹,倒看你能把天吹破不?”
  吹牛袋连吹七八口,停了。吴不赊眼珠子一转,身子往前一纵,急忙又伏下身子,四肢入土。吹牛袋果然鼓风又吹,这次吹了三四口,似乎真有些累了,到后来风力也明显有减弱的趋势。吴不赊暗喜,吹牛袋一停,他又往前连纵两步,离着吹牛袋眼见只有七八丈了,他憋足了劲,只要吹牛袋再吹一次,停下来时,他就一个猫扑,老猫拿鼠般死死掐住袋口。
  黑七对盗丹炼器有不少独门邪法,只要拿住了吹牛袋,不信制不服它。其实《追风经》上也有炼器之法,不过那是道家正法,非常麻烦,对要炼作法器的灵物要求也多,什么血邪之灵不可炼,阴损之器不可触,否则弄不好反嗜其主什么的,没炼器,先吓身毛毛汗。所以吴不赊只略扫了一眼,一直没再看过。不过吴不赊这人蛮邪性的,真没办法了,照炼不误,最多炼成的宝物有邪气吧!邪气怎么了,他自己还是妖怪呢!
  他一进,吹牛袋果然鼓气又吹。这次风不大,却带起一声异啸。那啸声高亢尖利,生似钢针钻耳。最要命的是,随着这啸声,吹牛袋一下子逃了出去,速度之快,吴不赊根本反应不过来。他呆了半天才想到,之所以有啸声,是吹牛袋故意压扁了袋口,风大口子小,风力回过来,就把吹牛袋倒吹了出去,这倒是个逃命的良方儿。
  费了半天力,反让吹牛袋逃了,吴不赊又气又急,返身追出。
  到洞口,只见远处一头牛狂奔而来,正是那头大水牛。吹牛袋已飞到了大水牛的头顶上,在丈许高处浮着,跟着狂怒的大水牛往这边跑。那情形,生似受了欺负的小妹妹叫来了暴躁的大哥哥。吴不赊小时候欺负小女孩,常碰到这样的情形,跑得慢就是一头包。
  象斧还算尽职,大水牛一动,他横着大板斧也从斜刺里冲出来。大水牛本来只盯着吴不赊,颇有些鄙视,就一只猫,撑死十斤不到,不够打发,突然见了象斧这庞然大物,顿时乐了,这才是对手嘛!大水牛转头便向象斧冲去,堪堪冲近,头一低,飞角猛撞。它飞撞之势过于惊人,象斧虽然自负力大,却也不敢兜头迎击,大步往左一跨,横里一斧劈出,斩向大水牛的脖子。
  象斧的大斧头抡开了,那该多骇人,从吴不赊这面看去,那不是一把斧子,而是一座山啊!在吴不赊想来,大水牛蛮力再大,也只有撒蹄逃命的份儿。可出乎他意料,大水牛不闪不避,横着两只巨角,竟是迎着大斧头顶了过去,“铮”的一声巨响,声闻四野。大水牛这一角,竟然架住了象斧的巨斧。尤其叫人瞠目的是,斧角交接处,竟恍然炸起一溜火星。
  “我的天爷,难道那角是铁铸的?”吴不赊骇然惊呼,目瞪口呆。
  对大水牛牛角的强悍,象斧也似乎有些难以置信,退了一步,呆了一下,暴喝一声:“好,再接本公子一斧!”运足了力,兜头又是一斧。大水牛夷然不惧,盘角相迎,一角挑开象斧的斧头,头一歪,另一角竟向象斧划过来,竟是有来有往了。象斧自然不会落了下风,挥斧再劈,顿时角来斧往,斗了个旗鼓相当。象斧一生里,大概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巨斧狂挥,口中还狂呼乱叫,一头红毛飞舞,生似着了火。
  “想不到这大水牛如此厉害,还真亏得把象斧叫了来。”吴不赊心中暗自嘀咕,抬眼见吹牛袋悬浮在斗场不远处,似乎也在看戏,他心中一转:“我且给它玩把阴的。”
  吴不赊溜边儿走过去,不想那吹牛袋竟是十分警觉,他还没跑一半,吹牛袋就发觉了,袋中发出一声异啸。听到啸声,大水牛猛力一角顶开象斧的斧头,退了两步,头一低。大角扎进土里,猛然一挑。这一挑有力,仿佛挑起来一座土山。土山一起,吹牛袋鼓气狂吹,刹那间沙土飞扬,天昏地暗,吴不赊别说去偷袭,连路都找不到了。他眼睛看不见,但耳力还在,风声中听到象斧哇哇乱叫。象斧可是个帮手,要是被大水牛趁着风沙一角顶死了就划不来了,吴不赊急忙循声纵过去,大叫道:“快跑!”扯着象斧就跑。
  两人逃出谷中,回头望去,谷中沙尘漫天,别说吹牛袋和大水牛,便是天上的日头都不见了。沙雾还在向外弥漫。还好,吹牛袋和大水牛并没有追出来。熊彪早已变了脸色:“我早说了这吹牛袋厉害的,还好,大神你没有受伤。”
  象斧也在一边喘气,点头道:“那牛还真个是个弱手,不过扬沙子可不算什么本事。公子稍待,风沙一息,我再与它斗。”
  “它再扬沙怎么办?”吴不赊摇摇头,想了想,“今天惊动它了,我们先回去,下次再来。”
  往回走时,吴不赊一路寻思,也想不到什么好主意。吹牛袋十分警觉,吹的风威力又大,哪怕冲到了面前,只要没能掐住袋子口,被吹上一口就受不了了。即使抓住了袋口子,真的能掐住吗?吴不赊很有些疑惑,能吹出那么大的风,那鼓出来的力量该有多大?换了象斧或许能掐住,吴不赊可没这个自信,但象斧根本不可能靠近吹牛袋。
  走到中途,下起雨来了,三人一路飞跑回山庄。仆役远远看见,急忙打伞来接。进门后,仆役收了伞,吴不赊脑中突地灵光一闪,有了主意,让象斧找材料来,脑中回忆着吹牛袋的大小,做了一把小伞。
  第二天一早,天晴了。吴不赊也不让熊彪带路了,打发他回去,就和象斧二人同去。吴不赊飞,象斧扯开步子跑,大步流星,比吴不赊也慢不了太多。离山谷里余,吴不赊便落下地来,不多会儿象斧也到了。那牛还是在谷中吃草,吴不赊道:“跟昨天一样,看见牛往洞里冲,你就拦住。”
  “公子放心就是。”昨天没能收拾得了大水牛,还靠吴不赊把他扯出了风沙,象斧很觉得丢了面子,今天可是铆足了劲儿。
  吴不赊把伞放进百草囊里,依旧化身为猫,往洞里跑去。跟昨天一样,他才到洞边,吹牛袋就发觉了,他也不犹豫,一闪入洞。如果吹牛袋还像昨天一样,见他进洞就收敛灵力,说不定他就可以打吹牛袋一个措手不及,一举扑住吹牛袋。不过这算盘他没打响,身到中途,吹牛袋已鼓起身子,迎头便是一股狂风吹过来。
  吴不赊早有防备,风一起,立即四肢钻地,身子也尽量伏低,四肢用力,牢牢扣住地面。一股风过,吹牛袋开始吸气。吴不赊一直留着神,闪电般从百草囊里掏出那把特制的小伞,对准吹牛袋的袋口便急射过去。
  伞尖他包了兽皮,不必担心会扎穿吹牛袋,所以他这一下用了全力,加之吹牛袋在吸气,还有股吸力,两力相加,几乎只是一晃,特制的小雨伞就进了吹牛袋的肚子,吹牛袋便是想收口也来不及。吹牛袋不知吴不赊把什么东西射进了它的肚子里,这时气也吸足了,鼓气急喷。
  伞射进去时是收拢的,圆圆的像根棒子,也不大,进入袋子时很容易,可往外喷时,风一带,伞就张开了,三十六根伞骨牢牢地撑住了袋口。这下好看了,但闻“啪”的一声,吹牛袋飞起来,狠狠地砸在后面的石壁上,因为风出不去,反挫的力全被吹牛袋自己承受了。
  这一下摔得不轻,吹牛袋贴着石壁往下落,吴不赊也奸,伞上面还系着根绳子,不等吹牛袋落地,他狂跳起来,猛一扯绳子,一下就把吹牛袋扯到们面前,一把死死地掐住了袋口。
  吹牛袋先前那一吹,虽然把自己“吧唧”了个半死,却也把伞面吹破了,袋子内的气一泄,吹牛袋软软塌塌的。吴不赊先还担心掐不住,结果掐到手里就和条半死的泥鳅差不多,没精打采的。吴不赊也不敢大意,死死掐住,绝不给吹牛袋吸气的机会。
  吴不赊一手掐着袋口,一手慢慢取出伞骨,侧耳听洞外,安安静静,没有惊动那条大水牛,正好趁这机会收伏吹牛袋。他捏了一个诀,是黑七的一个邪法,一点神光凝聚成团,将吹牛袋裹在中间,厉喝道:“快快显出元神,否则要你袋破神灭!”不管吹牛袋是什么成精,既然修成灵性,必有元神,只要逼出它的元神,吴不赊便可抓住它的要害,彻底控制它。
  吴不赊的神光虽如山压下,吹牛袋却好像并不畏惧,死鱼一样软塌塌地垂着,无声无息。看来黑猫这法儿无用,吴不赊一时也懒得去翻《追风经》,“嘿嘿”一笑:“跟大爷我装死是吧?”掐了吹牛袋到洞外,看了看,大水牛还在远处悠闲地吃草。吴不赊找了几根柴,复又进洞,生起一堆火来:“大爷我烧化了你,看你还装到什么时候。”
  在火上一烤,吹牛袋猛地往上一缩,袋子里立时便传出了哀叫声:“大爷饶命啊!大爷饶命啊!”叫上大爷了!吴不赊乐了:“终于肯开口了啊?我就说呢,你一软袋子,全身上下没个硬的地方,愣充什么硬汉。说吧,你到底是什么成精?”
  吹牛袋不敢犟,老实交代:“小的本是黑风口上的一只大嘴蛤蟆,年月久了得了灵性,不想被人捉住,剥了皮做成了一个袋子。但小的元神未灭,灵性犹存,后来遇上青牛道人,他在我肚中画了一道风符,花了三年零四十九天练成一股神风,便是小的本源。”
  “青牛道人?”吴不赊想了想,无论黑七还是木长生,记忆力都没有这个名字,便问,“青牛道人现在在哪里?”
  “青牛道人早已死了几百年了,被人偷袭,受了重伤,不治而死。”
  “被人偷袭死的啊?可惜,可叹。”吴不赊嘴中叹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死了好啊,有主的东西怕主人来抢,没主最好了,于是笑呵呵地道,“外面那大水牛就是青牛道人的青牛了?”
  “是。青牛道人就是因牛得名。”
  “那牛该也是成了精吧?”吴不赊突然想起大水牛双脚敢硬架象斧斧头的事,“那对角厉害,难道是铁打的吗?怎么斧头砍不断?”
  “何止是斧头砍不断!大青牛那对角,非比寻常,左角可避火,右角可避水,乃是水火神牛。”
  “这么神啊?”吴不赊啧啧称赞,口水流了一袋子,“不对啊,既然这么神,为什么没能修成人身?”
  “为什么要修成人身?”吹牛袋语气中很有两分不屑,“人有什么好?”这一角顶得,吴不赊半天没能出得了声,忽地想到一事,道:“你为什么把牛吹上天?那是做什么?”
  “哦,那是青牛道人教给我的练功法门,控制风力的。吹石吹树把握不住力度,把牛吹上天,既不能太强,太强牛吹跑了,也不能太弱,太弱牛跌了下来,把握好了这个度,风力便能圆转如意。”
  “原来如此。”吴不赊恍然大悟,想到自己的风虎,就是一股猛劲。其实别说风虎,就是顺、逆二气本身也不可控。半路出家的,就是不够精纯啊!
  “你说青牛道人在你肚中画了一道风符,在哪里?”
  这一次,吹牛袋却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便一切听命,否则你就烧化我好了。”它口气突然强硬起来,吴不赊奇怪了,道:“什么条件,你说说看?”
  “能把牛吹上天,这是本事。作为独一无二的吹牛袋,我是高贵的。”说到这里,它微微停了一下,“我可以为你所用,但你不能滥用,像普通的袋子一样用来装东西,绝对不行。”
  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条件!吴不赊哈哈大笑:“我怎么会拿你这样的宝贝装东西呢?只有二傻子才会那样做。我会用你吹牛,会用你吹风,但绝不能你装东西。你就是吹牛袋,高贵的吹牛袋,独一无二的吹牛袋。”
  这话动听,吹牛袋也哈哈地笑了起来,声音有些怪,总觉得像是只蛤蟆在叫:“你把我翻过来,风符就画在我肚子上。风符左边有一句翻袋诀,袋子翻过来,我便一点儿法力也没有了,这就是我的命门。右边有一句伏牛诀,你念诀,大青牛便认你为主。牛性最犟,一旦认了公子,永不会叛,不但双脚可避水火,且力大无穷,日行千里,是个最好的脚力。”
  不但能收服吹牛袋,还能收服大青牛,吴不赊简直要乐疯了,却仍保持着三分清醒,左手小心捏着袋口,右手托着袋底慢慢翻过来,果然在袋底见到一道符。那符以朱砂画成,符的左边有一句口诀,写着“翻袋诀”三个字。那口诀是:翻你的袋子掏你的胃。右边也有一句口诀,写着“伏牛诀”三字。那口诀是:牛不喝水强按头。两句口诀下面各有手势,显然光这么空口白牙地念是不行的,还要配合着捏诀,以特有的形式把灵力发送出去,诀才能起作用。
  吴不赊记下口诀,把袋子翻好。坑蒙拐骗是奸商的拿手好戏,他当然也防着别人会骗他,面上不动声色,嘴里却暗念翻袋诀,倏的一下,吹牛袋飞快地翻了过来,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便把它再翻回去。吹牛袋大大地哼了一声,自然是很不满意。吴不赊脸皮厚,“嘿嘿”一笑,眼珠子一转:“吹牛兄,你有什么喜好?”想起木长生爱喝酒的事,“喝酒不喝?”这话立马讨得了吹牛袋的欢心:“好啊好啊,吹牛打屁喝酒,那是本袋最爱,大青牛也爱喝酒。”他们说说笑笑走出去,到了洞外,吹牛袋道:“待我唤它过来。”发出一声尖啸。
  远处的大青牛听到啸声,抬起头来,一眼看到吴不赊,立马红了眼,“哞”的一声怒叫,撒开四蹄,狂奔而来,速度比一般的马还要快很多。吹牛袋说它能日行千里,看来不是假话。吹牛袋打个哈哈:“牛兄误会了,待我和它说清楚。”又连啸数声。
  吴不赊奇怪了,吹牛袋明明能说人话,大青牛也肯定听得懂人话,为什么就不所人话而要乱啸一气呢?好在它的啸声大青牛听得懂,速度明显放慢,牛眼往这边望,很有些迷糊的样子。
  大青牛一动,躲在一边的象斧也蹿了出来,横里截击。吴不赊忙道:“象斧,不要拦它,放它过来。”象斧憋足了劲,突然不用他了,一时可就气鼓鼓的,跟在大青牛边上,两只铜铃大的眼睛鼓得比牛眼还大。
  大青牛过来,口中“哞哞”叫,吹牛袋回以高高低低的啸声,两个显然是在交流。吴不赊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眼睛瞪得和象斧的牛眼有得一比。大青牛摇摇头,后来又点点头,斜了牛眼瞟着吴不赊。以前吴不赊在市集上挑牛,就是这么看牛,这会儿倒过来,牛看他了。吴不赊也瞪着眼盯着大青牛,大青牛前蹄突地一软,跪倒在地,冲着吴不赊把头点了三点。吹牛袋笑道:“公子,大青牛也认你为主了。”
  “很好,你起来。”吴不赊笑嘻嘻伸手虚托,“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去做那些背车拉犁的杂活儿的,而且只要有酒喝,有我一碗就有你半碗。”
  大青牛果然听得懂人话,“哞”的一声,颇有欢愉之意。虽说是认了主人,吴不赊心中却还有几分不放心,主要是先前吹牛袋和大青牛的话他听不懂,不知道它们在说些什么,万一是吹牛袋的计谋,哄得他信了,大青牛再突然给他一角,他就成牛角上挂着的人肉葫芦了。吴不赊面上不动声色,暗里捏诀,念起伏牛诀,只听“扑通”一声,大青牛一跤翻倒,四蹄乱弹,口中怒叫连声,但牛头紧贴地面,仿佛被一只无形巨手压着一般,怎么也挣不起来。
  青牛道人当年收伏大青牛和吹牛袋时,在它们身下施了禁咒,伏牛诀和翻袋诀便是启动禁咒的口诀,而不是区区两句口诀就有这么大威力,这一点吴不赊是明白的,却也暗暗好奇:“这大青牛力大无穷,便是象斧,只怕也没办法把它这么干脆利落地扳倒,青牛道人到底在它身上下了什么禁制,有这么大威力?”
  吹牛袋早叫起来:“你做什么?快松诀,快松诀!”吴不赊松了诀,大青牛才能爬起来,吹牛袋大是恼怒:“公子,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可以这样!”吴不赊“嘿嘿”笑道:“你莫怪我,牛兄那角太厉害,我有些怕,这叫下牛威。是我不对,我赔罪,回去喝酒,喝酒!”
  吹牛袋冲大青牛啸了两声,大青牛斜着牛眼看着吴不赊,“哞”地一声低鸣,很有些意见的样子。吴不赊一则皮厚,二则有伏牛诀在手,心中笃定,装着没听见,只是“嘿嘿”笑道:“快走快走,今儿个咱高兴,大家不醉不休。”
  象斧昨日和大青牛斗了一场,深知大青牛的厉害,眼见吴不赊无声无息就把大青牛放倒在地,暗暗骇服:“能以神法制住我,能收服吹牛袋,又能一下制住这条大蛮牛,还能千变万化,主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啊!”他先前七分胃三分服,这会儿却是十打十地敬服了。
  回到山庄,象斧命人摆上酒席。吹牛袋不吃菜,却是个老酒鬼,一口一杯,酒喝多了话还特别多,还真是个聒噪的家伙;大青牛也是爱酒的,它不上席,象斧命人搬了一坛子酒放到花园中,它喝了个干干净净。与吹牛袋不同,大青牛却是个闷葫芦,偶尔长鸣一声,也不知发些什么感慨。
  吴不赊本来的打算,只是借象斧抵住大青牛,收了吹牛袋就要拍屁股走人,这会儿既收了大青牛,就没法再化成猫一个人走了,便说了自己要去云州的事,问象斧愿不愿意去。他以为象斧会推拒一下,不想象斧头点头不迭:“我在这山里早闷出病来了,公子千万带我走一遭。公子到哪里,我便到哪里,刀山火海也誓死跟随。”
  第二天动身,象斧收拾了两个大包裹,如一副鞍桥般搭在大青牛背上,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吴不赊坐上牛背,象斧扛了巨斧,迈开大步走在前面,一行往北。
  吹牛袋说大青牛能日行千里,象斧也自吹可日走千里,吴不赊倒是不急,急有什么用?说句老实话,他最没信心的,就是劝云州遗族全族南迁,于是只让大青牛迈开牛步走就是,不需要跑。大青牛却误会了,以为他是怕颠簸,“哞”的一声,拿出了绝技,下面碎步如飞,上面纹丝不动,一上午竟然赶出了两百多里。象斧在边上迈开大步,也是一步不拉。
  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城,象斧介绍说是双丝城,乃双丝国的都城。
  这双丝国有个来历,第一任双丝王乃是一条蚕精,当地有个采桑女叫蚕丝的,采野桑时发现了它,带回家喂养。双丝王既不吐丝,也不结茧,蚕丝却一直喂着它,不肯丢弃。如此数年,双丝王得了人气,修成人身,便娶了桑丝。两人生下的后代,银发金睛,外形俊美,也没有尾巴,与一般的兽人大不相同。只是他们有一个毛病,像蚕一样要脱皮,每年春季脱一次皮,丝人脱下的皮用来蒙鼓乃是极品。不过丝人对自己脱下的皮极为珍惜,都是细心收藏,死后带入棺中,少有出卖的,所以丝皮鼓千金难求。
  越近城池,丝人越多,果然个个金睛银发,面貌俊美,竟少见有特别丑陋的。不过丝人个子都不很高大,和吴不赊一样中等身材的居多。当然也有高大的,极少。最让吴不赊惊异的,是丝人穿得都很漂亮,即便是穷人,明明脸有菜色,身上却也是一身鲜亮的绸衫。这么华美的绸衫,说实话,吴不赊在东镇开店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两件,要过年过节才穿,平时是不穿的。若只看穿着,这里最穷的人都比他富得多。问象斧才知道,作为蚕的后代,丝人对丝绸有着一种几近病态的偏爱。这里家家养蚕,户户纺绸,丝绸在双丝国,实是最常见的一样东西,不论贫富都穿绸,因为除了绸衫,没有其他衣服可以穿。

  “老天爷,要是把双丝国的丝绸贩去人界,那就发天财了!”吴不赊啧啧惊叹,突然眼光被一个变戏法的丝人吸引住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7

第二十章 丝人神箭   
  这丝人二十来岁年纪,很瘦,个头比吴不赊还要矮半个头,眉眼不是很英俊,却活泼灵动。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绸袍,双手飞快地动着,不时变一样东西出来。他的嘴巴也特别活泛:“这位客官想要变什么?镯子?您看好了,变!这不就出来了!有玉的有翡翠的,您想要哪个?什么,那位客官,您说要什么?戒指?能变。您看好了,变!”

  随着话声,各种各样的东西在这人手上时现时灭,快得异乎寻常,让人眼花缭乱。吴不赊能感应得出,这人身上有点儿玄功,但这人变东西,绝对不是用的玄功,而是手快。
  这人的戏法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也吸引了象斧。象斧看得有趣,哈哈大笑。他的笑声像打雷,再加上山一样的身板和门板一样的斧头,边上围观的丝人纷纷走避。没了看客就没了生意,那丝人瞟了一眼象斧,眉头一皱。象斧却没在意,反而凑过去,道:“真的什么都能变吗?”
  “你想要变什么?”这丝人语气淡淡的,也不看象斧,只是把手里的东西变来变去,戒指突然变成支笔,笔一弯,变成只青蛙。青蛙“呱呱”叫了两声,突然变成了一朵花。
  象斧牛眼瞪得溜圆,几乎贴到了那丝人的手上,却还是没看清那丝人到底是怎么变的。他嘴里啧啧有声:“还真是奇怪,到底怎么变出来的?本公子还真就不信了。”突地把肩头的巨斧往那丝人面前一伸,“走这半天,肚子也饿了,你把这斧头给本公子变成只鸡腿来看看。”
  这话像是顶牛了,那丝人抬眼看着他。象斧其实是不服气,并不是顶牛,见那丝人看他,哼了一声:“怎么,变不出吗?什么都能变,这可是你说的。”这话倒真是顶牛了。那丝人本来就矮瘦,又是坐着,与象斧一比,就仿佛大狗熊边上盘了只小黄鼠狼,可那丝人看象斧的眼光里却没有半点儿畏惧,两眼微凝,反而发出刀锋一样的光芒。
  “这丝人有趣。”吴不赊也不吱声,坐在大青牛背上静静地看着。   
  那丝人不怕象斧,象斧当然更不怕他,用挑剔的眼光瞪着他:“你到底是能变还是不能变啊!要是不能变,自己说一句,先前是放屁,本公子也不为难你。”   “能变啊,怎么不能变?”那丝人突然笑了,“客官你看好了,这就给你变。” "_
  象斧的巨斧是平伸在那丝人面前的,那丝人口中说话,左手伸出来,掌心向下放在斧面上,喝一声:“变!”手一翻,掌中突然出现一条青色的小蛇,随着他掌势,小蛇向上蹿出,其势如电,射向象斧头脸。象斧大吃一惊,往后急退,身子立定后,小蛇却不见了。那丝人还是坐在那里,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客官,刚才的大鸡腿看见了没有?”
  “岂有此理!”象斧勃然大怒,风度也不要了,往前一跨,巨掌兜头便抓,“敢戏弄本公子,我捏死你这小毛毛虫!”
  丝人是蚕的后代,说丝人是毛毛虫,是对丝人最大的侮辱。那丝人脸上变色,眼发锐光,忽地飞身而起,一掌向象斧脸上打去。象斧身子粗壮,反应可不慢,那丝人身法虽快,想打中他也没有可能。象斧不闪不避,反手便捞,以他的巨灵掌,真要是捞住了,那丝人的骨头只怕都要被他捏碎。那丝人见象斧反应快,不敢打实,在空中翻一个跟头,避开象斧的手,脚尖挂向象斧左颈,脚到中途,寒光一闪,露出一点刃尖。他鞋尖竟然藏有暗器。
  象斧没看到暗器,却惊讶于那丝人的灵活,口中“咦”了一声:“你这小毛毛虫,还蛮灵活嘛!——看你往哪里跑!”反臂便砸那丝人踢出的右腿。虽是手砸腿,可怜,那丝人的大腿也未必有象斧的小臂粗,这要砸上了,怕会断作七八截。
  那丝人早就变招,却不逃跑,只是在象斧身边穿来穿去,灵活得像只猴子。象斧一只手捞不着,恼了,把大斧往地下一戳,双手来捞。吴不赊在一边看着好笑:“这大狗熊,捞鱼呢,可惜你那网粗了点儿。”
  不出吴不赊所料,象斧捞了半天,连丝人的半片衣角都没捞着,他自己几圈儿转下来眼都有些花了,反被那丝人在身上打了两拳踢一脚。象斧皮粗肉厚,打两拳只当挠痒,至于那一脚,其实是丝人躲避象斧时的一个动作,借着在象斧的腰上一踹,身子翻开,用的是脚底,鞋尖的暗器没用上。不过就算鞋尖提一脚,用处估计也不大,熊彪扎扎实实的一刀还让象斧的手臂硬架了下来,丝人鞋尖那寸把长的暗器能有什么用?能不能扎穿象斧的厚皮都难说。
  挨了几下后,象斧的火也上来了,暴吼如雷,两臂交错纵横,就像两根巨木在舞动。他越急,那丝人却越显得轻松,身子轻飘飘的,到后来几乎是顺着象斧的手臂飘动,仿佛他的身子是一根丝,粘在了象斧的手臂上。
  “若论步法的灵动诡变,他还不如黑七的灵猫步,但他这身法却是另有长处,这么打下去,象斧只会自己将自己累死。”吴不赊看出象斧是完全没有取胜的希望了。这事很滑稽,这么大一条巨汉,竟然奈何不了这样的一个小个子,就好像森林之王的狮子奈何不了一只猴子,可事实是明摆着的,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到底是出手帮象斧一把还是喝住象斧,他对象斧的性子有一些了解,这家伙看上去傻大夯粗,其实特别骚包好面子,大个子打不过小个子还要别人帮手,他非郁闷死不可。
  吴不赊一时间拿不定主意,场中的形势也没有什么变化,要说象斧粗是粗,体力耐力还真是强,捞了这半天,粗气都不喘一口。那丝人就更像个没事人了,事实上到后来他几乎也放弃了进攻象斧的打算,他可能也明白了,以他的拳力脚力,打在象斧身上,最多只是蚊子在狮子身上叮了一口,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索性笼起了手,展开身法在象斧的拳风中飘动,让象斧自己累死自己。 ,
  又斗了一会儿,那丝人突地抬头往远处看了一眼,脸色猛地就变了。这时象斧左臂横扫过来,丝人身子一伏,倏的一下就蹿了出去,再不回头,直往人群中钻去。
  吴不赊一直留神着他的一举一动,倒不是怕他伤了象斧,而是留意他的身法,与自己的灵猫步追风步相参照。见那丝人脸色一变,吴不赊就知道有了意外,刚要扭头看过去,耳中早听到一声厉喝:“桑刀儿,哪里走!”同时传来急骤的破风声,是一支箭。让吴不赊惊讶的是,风起的同时,那支箭就出现在了他眼前,以他的目力,也只看到黑点一闪,那支箭便到了眼前,直指那丝人的背心。从那一声厉喝中,吴不赊知道了这丝人的名字,应该是叫桑刀儿。
  “这一箭竟然如此之快!”吴不赊暗暗咋舌。
  不过桑刀儿的身法也不慢,一闪就躲开了,蹿进人群,一闪又在另一个人面前出现。又是一声急骤的破风声,一点箭影出现在桑刀儿脑后,但箭影才现,桑刀儿又已闪开。前面有人,那箭掠过前面一人的左耳,再掠过前面一人的右肩,又穿过更前面一人的头顶,铮的一声,钉在了旁边一间店铺的柱子上,没羽直入。   
  “这三人命大,以这一箭的力道,如果射中了,只怕会串成三只人葫芦。”吴不赊感叹中,后面还在连珠放箭,这条街怪,就一条长街,边上居然没有岔开的小巷子,桑刀儿只能往前面逃。偏偏街上人又多,桑刀儿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后面的箭总在他现身时追至。他一闪开,便会出现惊险场面,射空的箭便会射向他前面的人。但出乎吴不赊意料的是,每一箭总是差之毫厘地在前面的人身边掠过,并没有射中一个人,一箭两箭,吴不赊只以为是碰巧,箭箭如此,吴不赊便知道了,不是碰巧,是那人的箭技已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射桑刀儿的同时,也把桑刀儿前后左右的人全算了进去,即便射不中桑刀儿,也绝不会误射边上的人。

  在人头攒动的大街上,追射敌人而不误伤旁人,如此箭技,真当得上神乎其神了,吴不赊骇然叹服。他不再看桑刀儿,转头看向射箭的人,想要看看拥有如此神箭的,是一个怎样的人。
  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个子颀长高挑,尤其是双手双脚显得特别长,不过看起来并不觉得怪异。他的脸也呈长条形,面上的线条刚硬险峻,有若刀削,却是一头红发,看来并不是丝人。他的眼睛细长,很漂亮,眼中的精光犀利逼人,就像那射出的箭。
  他站在一个石鼓上,手中是一张银色的大弓,挺立的身形纹丝不动,仿佛万年的石雕,手中的箭倏张倏发,却是有若电闪。动与静,两个极端,形成鲜明的对照,让他的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独特的风采。
  “好一个神箭手!”吴不赊情不自禁地喝了一声彩。边上的象斧却是一声怒喝:“兀那小子,谁叫你帮手的?”
  这时桑刀儿终于逃过了长街,拐进旁边的巷子里不见了。那神箭手咬了咬牙,看了一眼吴不赊,又扫到象斧身上,道:“我不是给你帮手,他是我的仇人。”说完,身子一纵,凌空一翻,翻过了墙头。看去向,显然是想从斜刺里去截杀桑刀儿。
  “就算那毛毛虫是你的仇人,可是我先动手的啊,你得有个先来后到啊!”象斧犹不甘心,跳起脚来追着叫。吴不赊对那神箭手印象极好,见象斧不肯甘休的样子,笑了,道:“风度!请注意你的风度!”
  他早知道象斧这骚包家伙对这两个字极为敏感,果然,话一出口,象斧立即就收敛了张牙舞爪的模样,咳了两声,挺胸凸肚,摆出一副斯文架势道:“这个家伙,很没有礼貌。野蛮人啊,没办法。”
  他这副样子让人喷饭,吴不赊也懒得理他,找了家店,打尖吃饭,随后出城。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不过他失望了,无论是桑刀儿还是那神箭手,都是踪影全无。下午又赶了两百多里,一天下来,差不多五百里,吴不赊没费半点力气,而象斧、大青牛也好像都是行有余力的样子。这让吴不赊很开心,除非遇上大队的兽人或三五妖怪联手,否则以他现有的实力,谁也不怕,看来后面的路都可以这么走。
  第二天,出了双丝国,走了百余里,碰上了兽人难民,原来前面有两个部族在交战,各有数万战士,打得昏天黑地。两族的战场刚好封死了前进的道路。 ?
  象斧满不在乎,两族不可能时时在打仗,前面也不可能每一处都是战场,总有空子可钻,或者趁夜摸过去也行,真要碰上了,那就杀过去。吴不赊却决定绕路,他打听了一下,往东绕一百多里,可以绕开两族的战场,绕百多里不算什么,真要一头踏进数万人的大战场,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兽人的弓箭极为强悍,三五人、十来人还好说,若是成百上千的箭阵那绝不是吴不赊两人一牛可以抵挡的,就算他舍下象斧和大青牛自己飞走,可还有妖魔啊,单独的妖魔吴不赊不放在限里,但作为部族,一个族里,说不定有几个妖魔,恐怖的话还能碰上一堆妖魔。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话听起来豪气,若是站一边看,吴不赊可能还会大声喝彩,但主角换做自己,这种傻事他可不干。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可以冒上绞架的危除,但不必要的留险绝对要禁止。冲动和保守,这是两个极端,真正优秀的商人,应该同时具备这两种品质并应该在中间游刃有余。
  两人一牛绕路而过,又行半日,忽听得一阵呜呜的哭声,是个男子的声音,似乎还有些熟。吴不赊心中一动,听哭声在一个小山坡后,便催牛上坡一眼便看到那天在双丝城见到的神箭手,正跪在山坡上哭泣。
  吴不赊等人上坡的声响惊动了那神箭手,抬头看见是吴不赊二人,神箭手脸色变了一下,伸出袖子抹了抹眼泪,转身便走。
  “喂,你哭什么?哪个打了你吗?告诉我,看在一面之缘的分上,我带你打回来。”象斧本来是恼那神箭手的,这会儿看见神箭手哭,他却又是同情心泛滥了,追着喊。
  “你有什么本事?”那神箭手一停,忽地转身张弓,一箭闪电般射来。他张弓的速度快,箭更快,最重要的是,象斧根本没想到他会说射就射,全无防备,那箭倏地一下从他耳边掠过,却是穿过他左耳上的银环,带起的劲风把耳环扯得笔直,拉得象斧耳朵生生作痛。
  这一箭明显是手下留情,只是想给象斧个警告,一箭射完,那神箭手转身就跑,两条长此迈开,眨眼便消失在了山背后,便如一只疾奔的山鹿。那种速度,象斧即便撒开腿跑,也未必快得过他。
  “我好意要帮你,你如何反而射找,简直岂有此理!你看不起我象斧吗?有种别跑,接我三斧头。”象斧反应过来,一时暴跳如雷。
  “风度,风度。”吴不赊轻轻摇头。象斧好不容易收拢怒火,却兀自咬牙切齿:“莫怪我没风度,这小子实在也太可气了。”
  吴不赊看着那神箭手身形消失的方向,暗暗出神:“想不到会在这里又碰到他。他来这里做什么?怎么又会在这里哭?男儿有泪不轻弹,看他的样子,是碰上了极伤心的事,却不知是什么事?”
  虽然好奇,吴不赊也并不想去管闲事,而且他也看得出来,这神箭手是那种不喜欢别人管闲事的人。有的人一丁点儿小事也会依赖别人,有的人天塌下来也只会自己顶着,这神箭手该是属于后者。
  又走小半日,远远看见一座雄城。象斧告诉吴不赊,这城便是邪月国的都城邪月城。邪月国号称邪月初升之国,乃是北方魔界有数的大国之一,疆域数千里,带甲五十万,更有无数小国部族依附于它。双丝国便是邪月国的属国之一,邪月国王公亲贵所穿的丝绸,都是双丝国进贡的。
  邪月城人口多达数十万,各族兽人都有,也有人类。事实上魔界很多地方都有人类,尤其是在各个魔国,不过数量不多。一般都是一些工匠之类的手艺人,仗着独门技艺能为魔族所用。因而保得性命并子子孙孙传承下来。吴不赊一行进城,这时还不到打尖的时分,不过见城中繁华,吴不赊并不想就这么穿城而过,在街市上逛了一气,又找了家酒楼喝酒。邪月城虽然聚集了各类兽人,高矮胖度都有,但如象斧这样的巨人,却也没见到第二个。有些一脸凶相的家伙,明且不是什么善类,尤其吴不赊又是个人族,若是他一个人在街上走,这些家伙必会来找茬,但有象斧在边上,别的不说,只看到他肩头门板一样的巨斧,任何人都要绕着走,吴不赊坐在牛背上,便是一脸的悠闲。
  吃饱喝足,再又上路,快到北面的城门口,忽听背后喧哗声急起,吴不赊扭头看去,竟又看见了那个神箭手。不过这会儿神箭手的情形不太好,双丝城他追着桑刀儿射,这里却是别人追杀他,而且是一大队武士,至少也有五六十人,均着黑衣,个个离大凶猛,死死地咬着那神箭手追杀。神箭手箭技惊人,边跑边回身放箭,几乎一箭必伤一人,但那些黑衣武士勇悍至极,根本不怕神箭手的箭,对身边倒下的同伴看也不看,只是往前猛冲。不过那神箭手腿长脚快。又每每将追得最近的黑衣武士射死射伤,总算没被黑衣武士围住。
  神箭手风一般从吴不赊身边跑过,直奔城门,城门口的守卫听到号声,上前拦截。神箭手箭如连珠,一箭一个。接连射倒十余人,竟无人能挡得他一箭。但他箭技虽然无敌,箭却有穷尽之时,眼见城门口拦着的只有七八个敌人了,他背上的箭却已经空了。
  神箭手反手一下摸空,身形却并不停留,一声长啸,随手拔出腰间短剑,人如箭矢,朝着城门口的守兵疾冲上去,勇悍绝伦。城门口守兵虽然只剩下七八个人,却仍摆下了一个品字形阵势,死死地拦在城门正中。守军都是长兵器,如果乱哄哄地拥上来拦截,神箭手或可趁乱冲出,但这么摆阵拦截,神箭手想在短时间内杀出去,基本没有可能。看得出,这些守军受过严格的训练,邪月国的魔界强国之名,不是白得的。
  “要糟。”吴不赊一直冷眼旁观,眼见神箭手没了箭而城门守卫摆阵立知不妙,心下暗叹,“若再有七八支箭,哪怕五支箭,他都能冲出去。没有箭,情势可就不妙了。”他心思转得极快,对象斧道:“你不要管闲事,只和大青牛出城就是,在城外等我。”说完跳下牛背,往人堆里一钻。那情形,仿佛他是吓坏了,其实他是想把水搅混,免得别人看清他就是骑牛的人,连累象斧和大青牛。
  吴不赊在人群中混了片刻,往一个拐角一钻,见无人注意,往地下一伏,化身为猫,飞纵而出。那神箭手虽然腿长,但吴不赊是飞的,要快得多。在神箭手离着城门口还有五六丈,眼见要迎上守军的长矛时,吴不赊已赶了上来,对那神箭手道:“我给你开路,不要纠缠,直冲出去。”
  猫吐人言,把一心猛冲的神箭手吓了一跳。他愣怔之中,吴不赊已飞身扑到最前面的守兵身上,右爪一伸,狠狠地在那守兵脸上挠了一爪。那守兵一声惨叫,丢了长矛,双手抱脸。吴不赊又跳到第二个守兵肩头,依旧是照脸一挠,他纵跃如飞,快若电闪,几乎只是一眨眼,拦在城门前的所有守兵都被他在脸上挠了一爪,抱头惨叫。
  后面跟进的神箭手又惊又喜,跟着吴不赊直冲出去,一直跑出好几里地。到一个山坡后,吴不赊才停了下来,化出人身。神箭手一愣,抱拳躬身:“鹿银弦多谢恩公救命之恩,敢问恩公高姓大名?”
  “举手之劳而已,鹿兄不必客气。”吴不赊故作姿态,“我叫吴不赊。”
  “原来是吴恩公。”鹿银弦再次躬身。这时隐隐传来怒马疾驰之声,鹿银弦睑上变色:“邪月国武士追来了,不敢再拖累恩公,只要鹿银弦留得命在,千里万里,必将有报。”复施一礼,飞身蹿出。
  “胜鹿,该是鹿族人,还真是一只山鹿啊!”看着鹿银弦只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山林中,吴不赊暗暗感慨,却没来得及问鹿银弦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不过他也再次证实了先前的看法,鹿银弦月于那种不愿求人的人,若是换了他,碰上这样一个神通变化的人物,那还不紧紧贴着恳求援手啊!鹿银弦却一句不愿拖累,转身就走,还真是有性格。
  邪月国国势强大,这一去数千里,又尽在邪月国境内,吴不赊可不想邪月武士四处追杀他,听马蹄声近,往地下一伏,又化成一只猫,在草丛中三溜两转,躲开追杀来的黑衣武士,赶到城门口。老远便见象斧巨大的身子在城门不远处杵着,吴不赊见边上没人注意,化回人身,一缕灵力往大青牛身上一送,大青牛立刻发觉,抬起牛头一瞅,看到了他,放蹄过来。它一动,象斧也看到了吴不赊,比大青牛还快一步赶到,叫道:“公子,那小子怎么样了?逃走了吗?没受伤吧?邪月国武士怎么会追杀他?对了,他上次在路上哭,莫非是和邪月王有仇?难道邪月王抢了他老婆?”
  他两片厚嘴唇上下翻飞一条大舌头起伏翻腾,南北纵横,直把吴不赊看得瞠目结舌,半天才道:“你还真是话多啊!”象斧搔头“嘿嘿”笑道:“好奇嘛。”
  跟了吴不赊几天,象斧发现,吴不赊这人还是蛮好打交道的,没什么毛病,不难侍候,对人总是笑嘻嘻,虽然眯起眼睛的样子总让人想到奸商,不过并不让人觉得讨厌。而说到在日常生活上的挑剔,吴不赊其实还远不如象斧,象斧搭在大青牛背上的两个大包袱都是生活用品,有十几身衣服,精美餐具,以及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在他想来,就算是出远门,日常起居也不能随便,穿着打扮也要讲究一下,而吴不赊对这些却全不在乎,马马虎虎,能对付过去就行。明白了吴不赊的性子,象斧在吴不赊面前也就有些随便,并无畏惧之感。
  吴不赊也乐意象斧有这种感觉,他的看法,店东如果对小二过于严苛,小二固然畏之如虎,心里却会有疏离感,不会把店里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有机会,说不定还要弄点小动作,两者之间弄得像猫和老鼠,那样防不胜防,也实在太累。反过来,如果小二对店东有亲和感,把店里的生意当自己的生意,就会激发他全部的热情,不但不要防他,反面会得到一些额外的助力,这样一来,店的经营就会顺利得多。
  当然,做滥好人也是不行的,亲和的同时,也要表现出足够的精明,要有规矩有原则,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在对度的把握上,吴不赊还是做得比较好的。
  吴不赊在牛背上东张西望,并没有再看到鹿银弦出现,大约走了十多里,到了一条河边,远远的,忽然见一个女子纵身往河里跳去。
  “啊呀。”吴不赊一声惊呼,从牛背上纵身而起,飞掠过去。
  小河不是很宽,但水流很急,吴不赊速度虽然快,到河边时,那女子已被水流卷进了河中央。吴不赊头下脚上,一个灵猫戏水,把那女子抓出水面,送上河岸。那女子十六七岁年纪,穿着粗布衣服,看来是穷人家的孩子,但容貌清秀,算得上是个小美人,这时呛了水,已经昏了过去。
  吴不赊知道她只是呛昏了,便屈腿蹲下,把那女孩子反过来架在自己腿上,猛地在她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天热,那女孩子身上估计就是一条薄薄的裤子,圈圈的小屁股,丰腴紧凑,弹力十足,一掌打上去,手感真是非常得好。若她不醒,吴不赊想着还再打一掌,两掌也行啊,可惜算盘没打响,一掌下去,那女孩子一口水喷出来,“哇”的一下就哭了。

  吴不赊刚想把那女孩子翻过来放地上,忽听得一声厉叱:“无耻贼徒,看剑!”随着喝声,剑风激响,吴不赊急忙抬头看时,一星剑点已到面前,其势如电。
  吴不赊吃了一惊,脚下急蹬,飞身后退,手中还抱着那女孩子。后退间他也看清了,出剑袭击他的是个兽人少女,一袭青衫,大约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一张瓜子脸,极是秀丽。吴不赊这一路上见的兽人美女不少,当以此女第一,不过这会儿她柳眉倒竖,俏脸微红,一脸的怒气。一剑不中,她一剑又刺过来,剑尖直指吴不赊的喉头,剑招凶狠,且功力极高。只是手腕转动间刺出的一剑,划过空气,竟发出刺耳的尖啸。说句实话,仅以剑术论,吴不赊便是全力刺出一剑,也没有这种威势。
  “哪里钻出来这么一个青辣椒,这么漂亮还这么厉害。”吴不赊暗叫一声,身形急闪,口中叫道:“住手!姑娘是什么人?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杀我?”
  “无耻淫贼,天下人人得而诛之。”青衫女子两剑不中,怒气更盛,复一剑刺来。
  “什么无耻淫贼!这位姑娘跳河落水,我刚才是在救她啊!”吴不赊急了,一面展开灵猫步躲闪,一面解释。
  “还要狡辩,我明明看见你在摸她屁股,救人要摸她屁股吗?”
  这下吴不赊有些傻眼了,溺水之人呛水昏过去,一般枕着肚子就可以把水咯出来,若不醒,掐掐人中也可以,但吴不赊一则心急了些,二则……圆滚滚颤巍巍的一个屁股摆在眼前,而且裤子湿透后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他忍不住就想打一下。要承认,那一刻,他心理确实很阴暗,不过掐人中和打屁股在某些方面功效是一样的,都是给溺水者以刺激,让溺水者尽快醒来,虽然说过程不一样,目的还是一样的嘛!而且事实也证明打屁股确实有效啊!不过这会儿吴不赊却是无法解释,张口结舌间,他抱着的那女孩子却“啊”地一声叫:“快放开我!”
  吴不赊连忙松手,那女孩子退开两步,却又捂着脸哭了起来。她好歹也该说声“谢谢”什么的啊,可她什么也不说捂脸就哭,这不要人命吗?青衫女子怒发冲冠,手腕一抖,手中剑嗡嗡急响,如一座剑山般对着吴不赊兜头盖脸就罩了下来。
  误会已成,解释不清,吴不赊又实在不想和这青衫女子莫名其妙地打上一架,看远处山势连绵,心中生出计较,-个闪身,转身就跑。
  “贼子哪里走!”青衫女子还不依不饶,衔尾穷追。她功力极高,至少不在吴不赊之下,但吴不赊追风步展开,还是要快上一线。他往山中一钻,顺手砍了根树枝,边跑边取出木器家伙,拼成一只木猫,再取醒木令点醒,趁一个转弯,自己化身树根往地下一钻,就手把那木猫抛了出去,暗令:“逢山便入,见林就钻。”
  木猫得令,钻草翻山,如飞而去。青衫女子不察,一路追去。听着风声远去,吴不赊舒了口气,暗骂:“臭丫头!不分青红皂白,就像个爆辣子,找得到婆家才怪。”却又想,“别说,这丫头还真漂亮,要是光溜溜地在床上辣起来,味道一定错。他意淫一番,化猫出山。他回到河边,却见那跳水的女孩子还在那里,却多了一个老者。象斧也在,鼓着大嘴巴,似乎还有点气冲冲的样子。
  “象斧,怎么了?”吴不赊化出人身,走过去问。
  “公子,你回来了。”象斧一指那女孩子,“明明她跳河溺水,是公子你救了她,她却叫了人来追杀你,太岂有此理了,所以我和她理论。”
  “原来是这位恩公救了小女。”那老者“扑通”拜倒,又拉那女孩子,“珠儿,快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
  “我宁愿死了,倒落个清白。”那女孩子哭哭啼啼,还是依言跪倒。吴不赊忙扶她父女俩起来,道:“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看那女孩子哭得伤心,老者一脸愁苦的样子,吴不赊奇了,道:“到底碰到什么为难的事情了,如此伤心?”听他问,那老者叹了口气,说了原委。
  老者叫曾继祖。女孩子是他女儿,叫曾珠儿,就住在不远处的曾家村。曾珠儿跳河的原因,要从邪月王身上翔起。邪月王不知什么缘故,年前突然阳疾了,邪月王不怪自己无能,却怪宫里的女人引不起他的性趣,一怒之下把宫里的嫔妃全杀了,又全国选秀。每夜召一个女孩子服侍,如果那女孩子不能让他兴起,第二天就要人头落地,一年来,已杀了好几百个女孩子,这次选秀,却选中了曾珠儿。曾珠儿想着入宫也是个死,还要被邪月王污辱,不如自己寻死,落个清白,便有了跳河的举动,偏生就被吴不赊撞上了。不过那个追杀吴不赊的青衫女子他们却不认识,也不知哪里来的。
  曾继祖说着也是伤心落泪:“入宫也只是个死,可怜老汉中年得女,一生就珠儿这一点骨血,天啊,开开眼吧!”
  “贼老天从来都是个睁眼瞎子。”象斧哼了一声,“不过也怪了,只是选中了你,又没当场带走,为什么不逃啊?”
  “往哪里逃?”曾继祖摇头落泪,“别说无处可逃。就有地方逃也不能逃,暴君刑法严峻,早有严令,一女逃走,九族尽诛。我曾家村一村老小,大都是亲族,珠儿若逃了,一村老小尽要丧命,唉。”
  “这就有些麻烦了。”象斧搔头。
  吴不赊也皱着眉,若是一般的豪强恶霸毒魔凶妖,如象斧这样的,他都可以横里插一手,管了这闲事。但邪月王的闲事他可管不了,那是一国之王啊。何况是邪月国这样的魔界强国。象斧的山庄他能悄无声息地摸进去,邪月王的王宫他是绝对摸不进去的,当日摸到于承的帅帐前还有个跨虎道人守着呢,何况是一个强国的王宫。可看着曾家父女落泪伤心,尤其曾珠儿梨花带雨的,又让他不好就这么放手。苦思中,吴不赊忽然在河边看到一物,眼前灵光一闪:“我或许有办法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1-7 14:37

第二十一章 威阳草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呢?是一株草。这草有个名字:威阳草。
  顾名思义,威阳草就是用来助阳的,就吴不赊所知,草木类助阳药物中,威阳草堪称第一。吴不赊确信,除非邪月王那玩意儿彻底给切掉了,否则必能兴阳。邪月王能行了,自然不必再杀女人,曾珠儿入宫也就没关系了,她不想入宫也行,作为治好邪月王的功臣,吴不赊提个小小的要求,留下曾珠儿,也完全不成问题。
  不过吴不赊不知道邪月王阳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所以这会儿也不敢打包票,只对曾继祖道:“我有个方子,也许治得好邪月王的病,好了他就不杀人了。你们先别急,我入宫看看。”
  吴不赊采了一些威阳草,回头又进了邪月城,找了间客栈住下,再找间药店,买了几位草药,与威阳草一起配成丸子。但他不能就这么揣着药直闯王宫,邪月王不是土地主,是个人献药都敢吃,要查要问要试,乱七八糟一通下来,黄花菜都凉了,想要快,要找特别的路子。
  吴不赊打听了一下,有个乌国舅,妹子是邪月王的宠妃,以前邪月王行的时候,乌美人后宫专宠,后来邪月王不行了,其他后妃都杀了,乌美人却仍能留着性命,可见乌美人在邪月王心中的分量。乌美人得宠,乌国舅得势,这一年邪月王不去乌美人房里,乌国舅也就失势了,尤其担心万一哪天邪月王冒邪火,一刀杀了乌美人,他就彻底完蛋了,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找他献药,通过乌美人的手,药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邪月王嘴里。
  吴不赊找到国舅府,见到了乌国舅。乌国舅三十来岁年纪,高个子,长条脸,面白无须,算得上是个美男子,不过神色有些灰败。听说吴不赊有壮阳的奇药,他脸上多了一丝神光,道:“真的有奇效吗?”
  “一试便知。”吴不赊一脸自信,“我这威阳丸,壮阳天下第一,哪怕就是个半死人,服了威阳丸,落气前他也要翘三翘。”
  他话说得满,乌国舅脸上神色又亮三分,当场找了人试,果然神效。乌国舅还不放心,亲自试药,一丸下去,连御八女,裤子没系稳就抓住吴不赊欢叫:“果然神药!先生立刻随我进宫,把药献给大王。”
  吴不赊随乌国舅进宫,乌国舅找到他妹妹乌美人,以最快捷的途径把药送到了邪月王嘴里。说是跟乌国舅进宫献药,其实一切都是乌国舅经手,吴不赊只是在一边等着,如果药有效,邪月王当然要召见吴不赊,药无效,乌国舅自然要找个替死鬼,那就要砍吴不赊的脑袋。
  吴不赊并不怎么担心,安心等着,王宫中高手侍卫太多,他也不敢化猫乱闯,否则倒真想去邪月王的后宫中看看,尤其想看看那个乌美人,后宫专宠,不知美到什么程度,还真是让人神往呢。
  有小半天,乌国舅一脸喜色地来了,后面还跟着太监,吴不赊一看他脸色就知道成了。那太监果然是来宣他见架的,献药有功,要重赏呢。
  邪月王四十来岁年纪,小眼睛,大肚子,矮胖粗壮。吴不赊偷瞟了一眼,心中暗叹:“这矮胖子脸发红眼发青,看来刚从乌美人身上下来,唉,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屎上。”邪月王可不知吴不赊暗里在骂他,正高兴着,当场封吴不赊为威阳侯,专司给他练威阳丸,又赏了吴不赊黄金五百两,以充药资。
  “威阳侯?你大爷的,我这个侯,就专管你的小弟弟吗?”吴不赊暗骂,但黄金他喜欢,也不客气,照单全收。他早已想好说辞,说威阳丸炼制极难,练一丸,需要七七四十九种药材,所以他不能呆在邪月城里,要满天下去找药。又说城外曾家村有一味药,其药忌阳,男人不能碰,需得纯阴之女以舌尖采之,所以请邪月王不要再在曾家村一带选秀女,否则他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采药,威阳丸就练不成了。
  他鬼话连篇,把邪月王唬得一愣一愣的,满口答应,曾家村划为吴不赊的药圃,不交粮不纳税也不在村里选秀女。邪月王又给了吴不赊一面金牌,但凡邪月王势力所及之处,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吴不赊采药,如果是在邪月国之外,只要是吴不赊需要的药,报上来,邪月王出动大军抢也要给他抢来。
  他这一番许诺,可又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下感叹:“出动大军去抢?嘿嘿,为了他小弟弟的性福生活,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呢。”嘴里自然是大声应诺,保证源源不断地把威阳丸给邪月王送进宫。
  出宫之后,乌国舅又大摆酒席宴请吴不赊,又送了吴不赊一座大宅子,丫环仆役一大堆。这邪月国的宅子,吴不赊本来拿着没用,但别人送的,不收白不收,不收乌国舅还不高兴呢,收下再说。
  眼见吴不赊进了次王宫,不但捞了大批钱财,还封了侯,象斧瞠目结舌,连声感慨:“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啊!”住了一夜,第二日乌国舅还要宴请吴不赊,吴不赊推说有一味药眼见成熟了,要掐着时辰去采,便告辞出城。他这也不全是托辞,先前留心了一下,曾家村附近威阳草不少,但威阳草有个特性,花期极短,好在采花时药效最强,及时采摘,制一批威阳丸出来送给邪月王,便可安心赶路,北去几千里都是邪月国疆域,有个采药的名头,便可以获得极大的便利。
  到了曾家村,吴不赊一路问到曾继祖家,却只看到曾继祖,不见曾珠儿。女孩子家的,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只把治好了邪月王阳痿的事说了,更说曾家村已被邪月王辟为他的药圃,曾珠儿不必再进宫了。听了这个消息,照理说曾继祖该高兴才是,不想他却是愁眉苦脸的,吴不赊奇怪起来,一问才知道,原来昨天吴不赊离开不久,那个追杀他的青衫女子就问到了曾家,问清了曾珠儿跳河的原因,竟然说要代替曾珠儿入宫,替邪月国所有的女孩子除掉邪月王这个祸害。官府是昨天下午来的人,他们当时也不知道不再在曾家村选秀女的事,那青衫女子竟然冒充曾珠儿跟着进宫去了。曾珠儿偷偷躲去了外婆家,但问题是,一旦那青衫女子刺杀成功,查下来还是会祸及曾家村,所以曾继祖发愁。 .
  “先是不问青红皂白追杀我,现在又强行冒名顶替进宫刺杀邪月王,还真是个青辣椒啊!”吴不赊哭笑不得,眼见曾继祖发愁,道:“没事,我再进宫一趟,把她揪出来就是。”
  曾继祖大喜拜谢,吴不赊再次入城。曾继祖告诉他,那青衫女子叫叶轻红,不过吴不赊知不知道她名字都无所谓,叶轻红肯定是顶曾珠儿的名字,只要把“曾珠儿”揪出来就行了。
  “叶轻红,我看不如叫叶青椒。”吴不赊哼了一声,却想,“姓叶,不知是什么族?”
  兽人因是人与妖结合的后代,有些父亲最妖,随父姓,往往指本源而姓,如象斧、熊彪这一类,但有些母亲是妖,随父姓,便是人类的姓名,例如曾家村这种,虽然是兽人,却是姓曾,典型的人类大姓之一。叶轻红这个叶姓也一样,所以从她的姓名上,吴不赊猜不出她是哪一族的。
  象斧昨夜在城里住得爽,见吴不赊再次掉头入城,乐了,道:“公子,不如我们不去云州了吧,在这里做侯爷,比去云州不舒服得多?”
  象斧并不知道吴不赊去云州做什么,以为去不去都无所谓的,所以有这个想法。吴不赊听了,却也怦然心动,如果说身有妖气在人界受歧视的话,在魔界,那就百无禁忌;现在他封了侯,邪月王又倚重他,若是在邪月国住下去,过的那就是真正的公侯生活,想想都心动啊!但想到林微雨,他终又强自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吴不赊心中正自叹气,象斧忽然叫了起来:“那不是那个神箭手吗?公子说他叫什么鹿的?”
  吴不赊顺着他眼光看去,果然就看见了鹿银弦。他骑在马上,双手却被反绑着,前后左右都是黑衣武士,显然是被提住了,正押进城来。
  “都隔了一天了,怎么还是给捉住了?”吴不赊叫一声糟,心下急转念头。救曾珠儿,可以借采药女的名头,只说叶轻红就是那个体质量适合采药的纯阴之女,邪月王绝不会怀疑,也一定会答应。可要邪月王下令放了鹿银弦,却找不到借口,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邪月王为什么要捉鹿银弦,若是冒冒失失乱开口,只怕就会惹得邪月王生疑。
  “明里只怕不好要。”吴不赊左想右想想不到借口,“不过只要不把鹿银弦押进王宫,暗里救他出来,不是难事。”吴不赊打定主意,便掉转牛头,远远地跟在后面。他运气不错,黑衣武士果真没把鹿银弦押进王宫,而是押进了一个衙门。吴不赊不想引起注意,不在衙前停留,记下衙门所在,绕路进宫,求见邪月王,直说他在曾家村选定的采药女进宫了,他得要回去,没有那女孩子的纯阴之体,采不了药。这样的小事,邪月王自然一口答应。吴不赊也不想见叶轻红,只叫办事的小太监把叶轻红送出宫,让她自己回去就行了。
  捞出了叶轻红,吴不赊回到自己宅子里,半夜时,化身为猫,直奔关押鹿银弦的衙门。那衙门院墙高大,守卫森严,也不知是什么衙门,估计是关重犯的地方。吴不赊从侧后纵上院墙,刚跳下墙,眼角瞟到一物掠过,扭头急看,却是一个人。这人一身黑衣,黑布蒙面,个子瘦小,比吴不赊好像还矮了一点点。这人也是从墙外摸进来的,虽然与吴不赊不在同一个方向,但以吴不赊的功力,不可能听不到一点声息,可事实是,直到眼角瞟到这黑衣人掠过的身影吴不赊才发现他,心下一时大是惊疑:“这人翻墙时竟然一点声息也没有?我就是化身为猫也做不到啊!好功夫。这人是谁?来做什么?”
  黑衣人落地之后伏身不动,四下打量,也看见了墙角的吴不赊,却没当回事。这又让吴不赊颇为迷惑,吴不赊虽然尽量收敛了灵力,但黑衣人的功力若真的非常高,这么近的距离,该还是可以感应出吴不赊身上泄出的微弱灵力,便会知道这只猫不是一般的猫,可黑衣人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是大意之下没发觉?还是功力高到根本不把吴不赊当一回事?
  黑衣人没发现什么异常,手一扬,对着的方向是前面的一棵大树。吴不赊眼睛瞪得溜圆,却没看见有什么东西从黑衣为手里打出来,心下疑惑:“什么意思?突然挥手做什么?唱戏吗?”
  没等他琢磨明白,黑衣人的身子突然飘了起来,是的,是飘,不是纵,不是跃,也不是飞,就是飘。仿佛他不是个人,而是一条黑丝巾,风一吹就飘了起来。吴不赊张大嘴:“没有风声,显然他没用力,没有灵力的波动,也不是在飞,难道他不是人,是一个随风走的鬼魂?”
  忽然吴不赊感觉眼前一闪,极微弱的光线中,好像有一根丝荡在空中,即便吴不赊是猫眼,暗夜里的一根丝也绝对看不见的,只是那根丝在飘荡中恰好迎住光,反射过来,所以被吴不赊看见了。吴不赊愣了一下,刹那间就明白了。
  黑衣人不是功力高到不可思议,而是借助于一些技巧,说白了,是借了一根丝,他手一挥,是射出了一根丝。因为丝过轻过细,所以落在吴不赊眼里,就像他只是莫名其妙地挥了一下手;他无风飘动,就是借着丝的牵引,不需要用力纵跃,就没有风声;他不是在飞,所以也就没有灵力的波动。
  有一种吃树叶的虫子,如果突然受到惊吓,身子会蜷起来从树叶上落下,但却并不是真的落到地下,它身上会吊着一根丝,把身子吊在半空中,等危险过去,又会慢慢地沿着丝爬上来。吴不赊小时候,经常玩这样的游戏,往树上踹一脚就会落下好几条,在半空中荡秋千,好像是死了,过一会儿又活过来,一二三四地往上爬,若是再踹一脚,又会掉下来,笨而有趣。
  现在的黑衣人,就像那种虫子,不过他可不笨,身子借着丝线一吊之力,往前一飘就是十数丈,无声无息,除非恰好看到了,否则哪怕是吴不赊这样的高手,也难以发现他。
  “这虫子功用来穿墙入户,还真是一流。”吴不赊按赞一声,索性跟在后面,看这黑衣人想做什么。
  黑衣人飘一段停一下,吴不赊跟着走,到了一侧的监狱里。前面房中两个值夜的衙役在喝酒聊天,黑衣人摸到窗前,看了一下,手指轻弹。这会儿借着灯光,吴不赊看清了,黑衣人手指弹出的,是两根丝,非常细,就和蜘蛛丝差不多,飞行也不急,好像就是飘过去的,完全没有半点风声。吴不赊又奇怪了,这么软绵绵轻飘飘的一根丝,能有什么用?
  定睛细看,只见那两根丝飞到两个衙役面前,一个衙役举杯喝酒,那根丝飘在他酒杯上面,“嗞”的一声,连丝带酒,一起喝进了嘴里。那衙役似乎觉出了异样,伸手去嘴里摸索,手方伸到嘴边,头突地一栽,趴在了桌子上。
  “怎么就醉了?”另一个衙役“嘿”的一声,却没喝酒,拿起筷子去夹盘里的猪头肉,另一根丝飘在他嘴边,随着他一吸气,竟从他鼻孔里钻了进去。
  “什么玩意儿?”那衙役伸手摸鼻子,手刚抬起来,也“扑通”一下栽倒了,却是栽翻在地上,带倒了酒杯,杯子清脆的碎裂声在静夜里传出老远,两个衙役却像死过去了一般,一动不动。
  “丝上沾有毒药,或者是迷药。”吴不赊刹那间就明白了,暗暗点头,“这法子妙啊!”
  两个衙役一倒,黑衣人闪身进屋,取了钥匙,打开牢门,闪身进去。吴不赊立刻跟了进去。进门是一条过道,左右两列牢房,关着不少人,墙上有昏暗的灯光,各种气味混杂着,已经不是一个臭字可以形容了,如果仅仅是跟着黑衣人看热闹而不是要救人,吴不赊绝对会掉身就走,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啊!
  黑衣人却似乎毫无感觉,身法如风,在左边一转,好像没找到他要的人,又转回右边,随即在一扇牢门前停住了,取钥匙开锁,套了两把没套开,竟把钥匙一丢,从怀里取了根钢丝出来,两下就打开了锁。
  “看来是积年的老贼了。”吴不赊暗暗点头,“看来他也是来救人的,但不知救的是谁。”
  他先前怕引起黑衣人注意,跟得远,这会儿跟过去,溜着牢门边走。有个没睡的犯人,发现了进来的黑衣人,正攀在牢门边盯着,这时见吴不赊过来,这家伙竟伸手来揪吴不赊的尾巴。吴不赊恼了,运尾如鞭,“啪”地在这家伙手上打了一鞭。这人吃痛,“啊”地一声叫,慌忙又捂住嘴巴,惊恐地看着黑衣人。黑衣人转过头来扫了一眼,那犯人慌忙赔个笑脸。敢劫狱的人,当然不是好惹的,这犯人是个聪明人,这笑脸的意思,一是黑衣人千万别生气,他不是故意的,高抬贵手,不要杀人灭口;另一个意思是讨好,如果黑衣人顺手能把他这边的牢门打开放他出去,那就太好了。
  不过他的打算有些落空,黑衣人既没来杀他,估计也不想放他,刀一样的眼光只在他脸上扫了一下,便落在了吴不赊的身上。一只猫跟进来,他似乎有些奇怪,不过随即便抛开了,推开门走了进去。
  吴不赊与他眼光对视,却是一愣:“这人的眼光好像有些熟。”念头方起,牢里已是一声低喝:“桑刀儿,你来做什么?”是鹿银弦的声音。
  “我说熟呢,原来是那个会变戏法的丝人。”吴不赊恍然,心下奇怪,“桑刀儿难道是来救鹿银弦?不对啊,上次鹿银弦不是追着他射吗?他怎么会反过来救鹿银弦,莫非是落井下石,另有想法?”
  吴不赊跑过去,趴在牢门边上往里看,这间牢房小一些,也不像别的牢房一样一间关几十个,就只关了两个人,一个是鹿银弦,另一个……怪了,另一个好像也是鹿银弦!两个人竟是长得一模一样!不过细看之下,吴不赊还是看出了分别,其中一个额角上有一块赤褐色的胎记。吴不赊记得,上次救鹿银弦时,没看到鹿银弦额角上有胎记,那这人不是鹿银弦。两人如此想像,这人应该是鹿银弦的双胞胎兄弟,只不知是哥哥还是弟弟。
  “原来这头鹿还有个双胞胎兄弟,还先一步被抓进来了。两人看来是做重犯押着,不知犯了什么罪。”其他犯人在牢里手都是放开的,鹿银弦兄弟却上了重镣,不但手上有手铐,叫上还有脚铐。
  “不论有什么话,出去再说。”桑刀儿冲鹿银弦说了一句,上前就要给鹿银弦开锁。鹿银弦却猛地一挣:“我不要你救。”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
  “你滚!”鹿银弦双目瞪圆,好像有火要喷出来。
  “老大。”桑刀儿又朝鹿银弦那个兄弟说。既然叫老大,此人该是鹿银弦的哥哥。
  鹿银弦的哥哥有些犹豫,看了鹿银弦一眼,嘴巴动了动,不等他开口,鹿银弦已抢先叫了起来:“我死也不要领他的情!若不是他,我们兄弟又何至于此!”
  “鹿银弦追着桑刀儿射,他入狱,桑刀儿却又来救他,他却还不要桑刀儿救,这到底唱的哪一出啊?”吴不赊在外面,彻底迷糊了。
  桑刀儿愣了一下:“老二,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是烛台意外倒塌,烧了鹿族圣物。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啊!”
  “我哥哥当初警告过你没有?”鹿银弦直问到桑刀儿脸上去,“要你收起你那该死的好奇心,绝不要偷进圣殿里去,你为什么不听?不是故意的?你说起来轻松,圣物被毁,我哥俩被逐出族,永不得归家,你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全抵过去了?”
  “是我的错。”桑刀儿重重点头,“要打要杀,出去再说,好不好?”
  “不好!”鹿银弦断然顿喝,“你救了我兄弟出去,我兄弟两个就欠了你的情,我宁可死,绝不领你的情。”
  “这小子犟。”吴不赊暗暗摇头,“看来他们之间有大过节,以前好像关系还不错,后来桑刀儿不听话烧了鹿族的什么圣物,害得鹿家兄弟不容于族人,所以被鹿家兄弟恨上了。”
  桑刀儿没有办法,看向鹿银弦的哥哥:“老大!”鹿银弦的哥哥性子好像没有鹿银弦那么激烈,犹豫了一下,望着鹿银弦道:“老二……”话没说完,鹿银弦突然张嘴大叫起来:“快来人啊!有人劫狱啊!”     

这一叫乍然而起,吴不赊都被他吓了一跳,暗骂:“这条犟鹿,还真是犟到家了啊!”

  “老二!”桑刀儿也一跳起来,伸手要捂鹿银弦的嘴。鹿银弦手铐一扫,扫在桑刀儿肩头,把桑刀儿扫了个踉跄,冷眼看着他道:“快点滚吧!否则衙役把门一封,你就是会变虫也爬不出去。”
  “老二!”鹿银弦的哥哥也吃了一惊,一顿足,对桑刀儿道,“刀子,你快走吧,迟恐不及。”桑刀儿退开一步,看看鹿银弦,又看看他哥哥,忽地里把头上头套一摘,盘膝坐了下来,伸手往后腰袋里一摸,摸出个小小的葫芦来,拔下塞子仰头喝了一口,看向鹿家兄弟:“你两个要不要喝?”
  他这个举动过于怪异,吴不赊又惊又奇:“那葫芦里装的看来是酒,不赶快跑,竟然喝起酒来,这胆子是不是太大了点儿?难道是功夫厉害,来再多人也不怕?”
  “刀子,你这是做什么?”鹿银弦的哥哥脸上变色,“这时候喝什么酒?快走啊,再迟就来不及了!”
  “酒葫芦留下。”鹿银弦死也不要桑刀儿救,看见酒却伸手了,一把抢过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口,大赞,“好酒!”把酒葫芦递给他哥哥,“哥,来一口。”
  他哥哥不接酒葫芦,只是一脸焦急地看着桑刀儿:“刀子!快走,快走!”桑刀儿摇摇头:“欠你们的赔不了,陪你们坐牢吧!”鹿银弦的哥哥急了:“刀子,你发什么傻?这是要掉脑袋的!快走,快!”
  “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有什么了不起的!”桑刀儿满不在乎。
  鹿银弦斜瞟着他:“想拿脑袋赔我们?你一个脑袋赔两个,打得好算盘啊!”
  “我呸!”桑刀儿猛呸一口,“赔什么赔,我欠你什么了?”四目对视,两人蓦地里齐声大笑。鹿银弦点点头:“你这桑赖皮,行,以前的一笔勾销,大伙儿结伴上路吧!”
  “你才是个赖皮呢。喂,小口些喝行不行?给我!”桑刀儿伸手去抢酒葫芦,鹿银弦急忙往边上一闪,仰头就灌。桑刀儿急了,猛扑上去,两人扭作一团。鹿银弦的哥哥急得在一边猛跺脚:“神经病啊你们!”
  事情最后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吴不赊看了也自好笑,却闻脚步声杂沓,一队衙役闯了进来,大约有十来个人,手中都拿着兵器,有两人手里还端着短弩。衙役们拥到牢门口,其中一个都头模样的往牢里一看,叫道:“重犯还在。锁门!”
  一个衙役叫道:“都头,牢里多了个人!”那都头大怒:“我看见了,你以为我是瞎子啊?先锁门,看住了,大队来了再拿人。”
  这倒是个稳妥的做法。吴不赊暗暗点头。众衙役进来时,他便已闪身后退,这时众衙役挤在牢门前,他反而退到了最后面,也没人注意他。谁来注意一只猫啊。
  那都头要等到大队衙役来,吴不赊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悄无声息地纵身而起,跳上最后面一个衙役的肩头,十爪在那衙役后脑一拍,那衙役眼前一黑,往前便倒。吴不赊一爪拍过,早已跳到另一个衙役的肩头,依样画葫芦。
  吴不赊身法如电,连环跳跃,几乎只是一眨眼,十几个衙役全被他拍翻在地,都没人来得及叫一声。牢中的鹿银弦一眼看到吴不赊,“腾”地跳起来:“恩公,又是你?!”
  吴不赊一点头,却并不化出人身,道:“叫桑刀儿给你们开锁,我们走!”
  看到鹿银弦叫一只猫“恩公”,这只猫还口吐人言,桑刀儿呆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应道:“是。”急忙给鹿银弦兄弟开锁,他颇具急变之才,这一声,意思是奉吴不赊之令给鹿银弦兄弟开锁,鹿家兄弟不必领他的情。事实上有了吴不赊的话,鹿银弦也不会再犟。
  开了锁,吴不赊当先出了大牢,鹿家兄弟随手就把衙役的短弩操在了手里,不过衙门里值班的可能就是那十几个衙役,外面静悄悄的并没有什么人。
  眼见没有危险,鹿银弦道:“恩公稍待,我兄弟俩的弓乃是祖传的,且容我去取回来。”说完去衙门里取回了兄弟俩的弓,扔了短弩,翻出衙门。吴不赊引着三人回到自己宅子里,象斧还没睡,一眼看到鹿银弦,哈哈一笑:“你这小子!”再一眼看到桑刀儿,脸色又一变,“你这小毛毛虫怎么也来了?啊,我知道了,你也被抓住了,也是我家公子救出来的。”
  “反正你这大狗熊抓不到我。”桑刀儿嘴角一翘,一脸不屑。这神情立马激起了象斧的怒火,狂叫道:“那就来试试!”张开巨爪就要来抓桑刀儿。
  “住手!”吴不赊这时已化回人身,狠狠瞪他一眼。
  见吴不赊有些生气的样子,象斧不敢再动,只是气鼓鼓地瞪着桑刀儿。桑刀儿全不怕他,也挑衅地瞪着他。吴不赊哭笑不得,这两人还真是天生的冤家对头。
  鹿银弦“扑通”拜倒,道:“恩公不但两次救了我,还救了我哥哥,我兄弟俩无以为报,情愿一生为奴,替恩公牵马坠蹬。恩公但有所命,水里火里,万死不辞。”他哥哥也一同拜倒。桑刀儿略一犹豫,也跟着拜倒,道:“他二人若死了,我也跟着死了,公子救了他们,也救了我。桑刀儿这条命,从此就是公子的了。”
  吴不赊对鹿银弦的箭技早已垂涎欲滴,鹿银弦这话正中他下怀,再搭上个桑刀儿,更是意外之喜,嘴里自然假惺惺地推拒一番。认了主仆,吴不赊立刻叫人摆酒,席间问道:“你三个之间好像有点儿恩怨啊,怎么回事?”
  “回公子问话,我们之间本没什么过节,只是一点小误会。”鹿银弦的哥哥一脸尴尬地回答,这时吴不赊已知道他名字,叫鹿金弦,和鹿银弦是双胞胎兄弟,只早生得盏茶时分,性子却与弟弟大不相同。鹿银弦性子飞扬跳脱,冲动活泼,做事顾头不顾尾而且爱负气使小性子;鹿金弦却生性沉稳,为人处事厚重宽容,总能替别人着想,毛病是没自己的主意,典型的老黄牛性格。
  “什么小误会?”鹿银弦斜瞟着桑刀儿,一副呲牙咧嘴的样子。
  “怎么着?想咬我啊?”桑刀儿也挑衅地看着他。吴不赊发现,这家伙最喜欢以这种眼光看人,任何看到这种眼光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火往上蹿。
  “别急,哪天我总要把你烤着吃了。”鹿银弦点头。
  “那我等着。”桑刀儿“嘿嘿”笑道,“记得把香料备齐了,不好吃小心我退货。”
  “你两个莫吵了。”他两个贫嘴,鹿金弦急了,尴尬地看一眼吴不赊,解释道,“他两个平日这么闹惯了,其实没什么,还望公子见谅。”吴不赊哈哈大笑:“没事,这样子我喜欢。老大你也不要太拘谨了,大家日常相处,倒是活泼些好。”
  象斧在边上见桑刀儿和鹿银弦斗嘴,哈哈大笑:“有趣,有趣。”桑刀儿的眼光马上斜瞟过去:“你这大狗熊,也知道什么叫有趣吗?”象斧立马被他挑起怒火,吼道:“你这毛毛虫想死是吧?”不过顾忌吴不赊,倒没跳起来。
  这下轮到鹿银弦哈哈大笑了:“得,又一个想吃你肉的。”桑刀儿哼了一声,全不在乎:“只要牙口好,上来就是。不过大狗熊就算了,这一世莫想抓到我。”
  象斧被他激得呼呼喘气,忽地却又咧嘴笑了:“本公子是象族,不是熊族,你骂大狗熊没骂到我。”桑刀儿立马反驳:“我是丝人,也不是毛毛虫。那你说毛毛虫,就是在放屁了。”鹿银弦笑:“你不是毛毛虫,是小白虫。”
  桑刀儿马上掉转枪口:“你这只淫鹿才是精虫上脑。”
  几人轮番斗口,酒水与口水齐飞,倒也热闹,几人间的过节也终于问清了。原来桑刀儿和鹿家兄弟打小就认识,关系一直不错。几个月前桑刀儿在鹿族玩,鹿银弦无聊,偷偷地把桑刀儿带进了鹿族藏着圣物的禁地。鹿金弦发觉了,忙把两人扯了出来。桑刀儿这人好奇心特别重,不顾鹿金弦的叮嘱,竟一个人偷摸进鹿族圣地偷看圣物,谁知不慎引发火烛,把圣物给烧了。
  桑刀儿知道闯了大祸,连夜逃走。鹿族长老抓不到桑刀儿,把过错全怪在鹿银弦兄弟身上,把他两个轰出族去。兄弟两人没办法,想到个主意:以前他们那一支鹿族被邪月王征服时,族中重宝鹿王金冠也被邪月王抢去了,鹿家兄弟如果能偷回来,或可重回族中,谁知偷冠不成,鹿金弦反而被捉住了。鹿银弦一个人逃了出来,刚好碰上桑刀儿,他急怒之下,所有怒火全泄在桑刀儿身上,千里追杀,所以才有了双丝城那一幕。
  桑刀儿嘴刁心热,知道错在自己,得知鹿金弦被抓,赶来相救,不想鹿银弦也被抓进来了,这头鹿还犟得很,桑刀儿也是个犟性子,若不是吴不赊,几天之后,他们三人只怕都要被砍了脑袋。
  鹿金弦忽地想到一事,道:“公子,邪月王凶残暴虐,刑法严峻。我们三人呆在公子这里,万一被发觉了,只怕会拖累公子。”鹿银弦和桑刀儿也一齐看着吴不赊。
  “没事。”不等吴不赊开口,象斧已抢先叫了起来,“我家公子神通广大,不但能就你们,还给邪月王治好了病,刚被封为威阳侯,借着采药的名号,可以在邪月国里横着走。”
  “真的?”鹿银弦和桑刀儿三人都是又惊又喜。吴不赊“嘿嘿”一笑:“是真的,也是碰巧。在我这里,官府不会来搜查的,先呆几天,我炼一批药,走之前我再弄点草药给你两兄弟易一下容,做我的亲卫,大摇大摆出城去就是。”
  第二天,吴不赊带着象斧出城,鹿家兄弟三人就留在宅子里。吴不赊到了曾家村,见了曾继祖。曾继祖告诉他,叶轻红被送回来了,又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曾珠儿也回来了,父女俩对吴不赊千恩万谢。吴不赊笑道:“也别谢了,给我帮个忙吧。”让曾珠儿叫几个女孩子,帮他去采威阳草,曾珠儿自然连声答应。
  采了一批威阳草,吴不赊回城,连日制了一大批威阳丸送进宫中,随即以药已用完,要外出采药为名,动身北行。行前吴不赊先到药铺里买了点药,给鹿家兄弟脸上改了色。邪月城里鹿族人不少,而且鹿族人都是这种手长脚长的长相,鹿家兄弟相貌变了,又是吴不赊的亲卫,以吴不赊现在的走红程度,谁敢来问他,横着膀子出了城。
  再过曾家村,就没必要进村了,免得曾家父女左谢右谢的。吴不赊直接过河,没走多远,风声忽起,一个人拦在了路前,竟然是叶轻红。只见叶轻红长剑横斜,怒视着吴不赊,厉声道:“狗官,留下命来!
作者: 小轻    时间: 2008-11-7 23:03

感动!。。。鱼居然发小说,辛苦了

作者是?
作者: 暖风    时间: 2008-11-8 16:03

狗官,留下命来!

这台词那也是相当的经典啊...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24

第二十二章  轻红
听了她这话,鹿家兄弟双弓齐扬,动作整齐划一,奇快无比,只一
闪,两把弓已张如满月,两点冰冷的箭尖牢牢指定了叶轻红。
    “不要射。”吴不赊摆了摆手,望着叶轻红道,“叶小姐,你这是什么
意思?曾小姐的事是误会,你该是已经清楚了,怎么还要喊打喊杀的?”
    “珠儿的事是清楚了,但你给暴君治病,还做了暴君封的官,那便
该死。”叶轻红不依不饶地道。这纯粹属于不讲理了,吴不赊苦笑不已,
斜眼向叶轻红扫了两眼,只觉她脸尖乳翘腰细臀圆腿长,实在是个绝色
的美人坯子,偏偏却要做出一副横眉怒目的模样。吴不赊叹了口气:“这
邪月国这么多官,难道你都要杀了?”
    “那我不管,”叶轻红摇头,“我杀一个是一个。休要呷嗦,上来领
死吧!”象斧恼了,怒吼一声道:“你这丫头,既不知死活,看本公子一
斧头把你劈成两半!”大步跨出,兜头一斧劈下。

巨斧临头,叶轻红不闪不避,直到斧头离着她头顶不过尺余时,她
身子始动,往左一闪,同时前扑,长剑“刷”地一下指到了象斧喉前,
其速如电。象斧吃了一惊,巨斧来不及收回,若是后退闪避,便会被叶
轻红抢到先手。这家伙好面子,一招被个女孩子逼退,他拉不下这脸,
于是咬牙冒险,身子微微一斜,闪开喉头,同时间手腕一翻,巨斧横里
扫过去。这一来,叶轻红固然可以一剑刺伤他,但若闪避不及,被他的
巨斧扫中,那娇俏俏的身子必然会被一劈两半。
    这是以命搏命的打法,这样的一个巨汉,却用这种招法对付一个女
孩子,颇有点无赖的味道,但象斧也实在没办法,他其实适合于千军万
马的战阵,单打独斗,实非他所长。叶轻红当然不肯和象斧拼命,象斧
才一变招,她早已闪开,一剑刺向象斧的右耳。象斧的斧头再兜转回来,
面前又没了叶轻红的身影,却闻脑后生风,叶轻红的剑尖已到了他脑后。
    象斧虽然力可拔山,斧大如桌,但十余招过去,却被叶轻红逼得束手
缚脚,团团乱转,怒吼如雷。眼见叶轻红一飘一转,剑尖突地刺到了象斧
的左耳后,象斧的斧头无论如何也不及收回,鹿银弦一箭便射了出去。
    叶轻红虽与象斧相斗,一直分神留意着吴不赊三人,尤其是鹿家兄弟
手里的弓箭。鹿银弦箭一出手,叶轻红立即回剑,把射到面前的箭格飞。
    鹿银弦箭一出手,再不停留,连环箭发,刹那间连射七箭。鹿金弦也
同时放箭,鹿银弦射了七箭,他也射了七箭,两兄弟的箭技,不相上下。
    像叶轻红、吴不赊这样的玄功高手,最怕的是战阵中的乱箭,而像
鹿家兄弟这样正面放箭,箭手少的话,想射中功力到了一定程度的玄功
高手,基本没有可能,但鹿家兄弟箭技惊人,虽然射不中叶轻红,却也
逼得她不住格挡闪避,再也递不出招去。这会儿反倒是象斧多了几分君
子风度,不但不肯上前夹攻叶轻红,反而嘟着嘴看着鹿家兄弟,明显是
不乐意鹿家兄弟帮手。
    吴不赊其实也并不想这样的小美人给一箭射死了,见射不中叶轻
红,他微微一摆手,鹿家兄弟住手不射。吴不赊“嘻嘻”一笑:“丫头,
知道厉害了吧?我这狗官还真不是你杀得了的,赶快回家去,要不然老
爷我恼了,抓你到衙门里,脱了裤子打屁屁,到时别哭啊!”
    他语含调笑,叶轻红俏脸微红,眼中怒气更甚:“你叫他们再放箭
啊!狗官,箭射完了,你的死期也就到了。”她这么死缠烂打,吴不赊有
些恼了,“嘿嘿”一笑:“是吗?”忽地纵身而起,身到中途,手中已掣
出兵器,左手曲尺,右手短斧,曲尺护胸,短斧兜头便劈。
    “找死!”叶轻红和先前对着象斧一样,不闪不避,长剑一抖,迎
面疾刺,直指吴不赊前胸。问题是,吴不赊不是象斧,他左手曲尺一拐,
斜架叶轻红长剑,右手斧便到了叶轻红头顶。叶轻红一招不敢用老,剑
随身变。吴不赊一招抢得先手,跟着变招,仍是尺守斧攻,刹那间拼了
十余招,吴不赊却渐落下风。
    吴不赊身上有来自追风门和黑七及木长生的三套武功,论招式之精
妙,追风门功夫最强,但吴不赊自从身上有了妖气,便不再带剑,而且
就算他用剑,也斗不过叶轻红。追风剑虽然博大精深,可惜他是自学的,
半桶水都不到,跟叶轻红斗剑,纯粹找死。他身上最强的,是灵猫爪,
不过黑七的功夫诡异毒辣,上抓头脸下掏阴,对付男人管用,对付女孩
子就有些拿不出手了,尤其是美女。掏阴?流氓。抓脸?你比流氓更流
氓。美女对脸蛋的看重,更甚于身体,竟然要抓破美女的脸,较之禽兽
你还要返祖三分啊!
    昊不赊没办法,只好把木长生的功夫使出来,但木长生劈木头的手
法,又怎么斗得过叶轻红?不过吴不赊另有力、法,咱两只手打不过,多来
两只手啊,四只手还不行,咱来六只。在鹿家兄弟的惊呼声中,吴不赊的
肩头一下子生出五六只手来,斧、尺、刨、斗、锯、凿,全套的木匠家伙。
    象斧早知吴不赊神通广大,不像桑刀儿三人那么惊讶,看得有趣,哈
哈大笑:“公子,你怎么把木匠师父的家伙全拿出来了,难道想打家具?”
    “是啊!”昊不赊笑,他手多,守的守攻的攻,手上轻松,嘴上可
就有余暇了,“材料不错,我想着要打个梳妆台,先打下墨线。”说话间
突又生出一只手,从墨斗里抽出墨线,瞄着叶轻红猛地一弹。这一下并
没有弹中叶轻红,可墨线上有墨汁,墨汁弹出去,溅了叶轻红一脸。
    叶轻红一声惊叫,翻身飞退,伸手往脸上一抹,顿时一手黑。象斧
偏偏还在边上叫:“大花脸!好看,好看!”真想不到,这样的一个巨汉,
却有着/l婆的性子。叶轻红一时想死的心都有了,扭身便走,一闪不见。
    “臭‘r头,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不知道哥哥的手段。”吴不赊嘻嘻
一笑,也不去追,返身上了牛背。没走多远,吴不赊忽觉灵力波动,叶
轻红竟又杀来了。她已经洗净了脸,但脸上却凝了一层霜,杀气弥漫,
也不说话,飞身一剑便刺过来。
    “臭’(头,看来真要给你点儿厉害瞧瞧才行。”吴不赊这回真有点恼
了,飞身相迎,还是六只手,车轮齐上。斗了十余招,叶轻红架不住,
虚晃一招,往后一跳,从左手腕上一抨,持下个碧玉的手镯子来,往空
中一抛,口中厉喝:“天海凝光!”
    “法宝?”吴不赊又惊又喜,爱的就是法宝啊!他也不逃,要看是
个什么宝贝。不过他也多了份小L},两只脚先钻进了土里,六只手把兵
器横拿竖摆,将头脸尽皆护住。那碧玉镯随着叶轻红的喝声,在空中滴
溜溜转动,隐隐能感觉得到灵力波动。叶轻红左手剑指突地向吴不赊一
指,厉喝:“镜!”碧玉镯中间本来是空的,随着叶轻红的喝声,中间忽
地凝了一层光,像面镜子一样,忽地一斜。吴不赊只觉眼前绿光一闪,
一道光打在了他身上,竟然像镜子反射过来的太阳光一样。
    光打过来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吴不赊完全来不及闪躲,吃惊之下,
神意发动,双脚往地下深入一截,六只手运足十成力,舞得风雨不透。
    奇怪的是,碧玉镯凝成的镜子反射过来的光,真就像一道太阳光一样,
只是颜色呈淡绿色,其它并无二致,打在吴不赊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
    “这是玩的什么把戏,难道是想用光射我的眼睛?”吴不赊心中疑
惑。因为身上不受力,他弄不清那光的作用,只以为叶轻红是要借光束
迷他的眼睛然后好动手。不过心念才起,他就知道不对了,那道光最初
打在身上时,全无感觉,但慢慢地就越来越重,越来越重,眨眼之间,
吴不赊身上就如同压了一座山。这山还不仅仅是从上往下压,而是四面
压过来,四面往中间挤。吴不赊先前六只手舞得像风车一样,慢慢地就
舞不动了,这会儿的情形,就像陷身在烂泥沼里,四面牵扯着,而且还
没了顶,不但身子手足动不了,连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打过来的光竟然能够变重,这是什么宝贝?”昊不赊大吃一惊,却
没想到跑,他还想看看除了让光变重,这宝贝还有什么妙处。叶轻红却
不给他机会了,右手一扬,手中剑飞射而出,射向吴不赊胸膛。
    “休伤我主!”鹿家兄弟看情形不对,齐声厉呼,双箭齐发。两兄
弟配合默契,鹿金弦的箭射飞剑,鹿银弦却是一箭射向空中旋转发光
的碧玉镯。两箭一出,那碧玉镯忽地一转,射出的绿光划了一个圈,鹿
家兄弟射出的箭本来疾若电闪,在绿光上一撞,竟忽地变慢。绿光一扫
而过,两箭再飞出数丈,竟掉头栽了下来。很显然,能够变重的绿光抵
消了箭上的劲力,箭上没了劲,只有往下掉,而叶轻红射出的剑却是不
受半点儿阻滞地飞向吴不赊。吴不赊若是不能钻地,这一剑势必难挡,
便是能竭尽全力挥动兵器格开了这一剑,也挡不开下一剑,只要无法从
光中脱身,叶轻红连环飞剑,绝对能要了他的命。而在光的重压下,像
追风步、灵猫步这样的身法步法,根本就施展不了。
    “这宝贝灵力之强,不在吹牛袋的吹力之下。”吴不赊心下暗暗点头。
他两只脚本来就已钻进了地下,借着重压,往下一钻,倏地一下,整个
身子钻进了土中。
    叶轻红一剑落空,意外至极,手一招,飞剑回收,手执长剑四下张
望。吴不赊却从另一面钻了出来,呵呵一笑:“果然是好宝则丫头,这
宝贝叫什么名字?我猜肯定不是你自己练的,是从师门偷出来的吧?”
“想不到你这狗官竟然还能钻地。能钻地也跑不了!”叶轻红冷笑
一声,“想知道我宝贝的名字,去阴间问吧。镜!”剑指一引,碧玉镯一
旋,绿光又向吴不赊身上打过来。吴不赊身法再快,也快不过光,而且
往地下钻,其实也不是很快,但叶轻红手一动,吴不赊立马往下钻,碧
玉镯上的光还没打过来他就没影儿了。叶轻红气得咬牙,两眼紧盯着地
面,等吴不赊钻出来。鹿家兄弟等四人先前还担心吴不赊,这会儿不担
心了,抱着手在一边看着。
    吴不赊钻出来,才露出个脑袋,叶轻红便已发觉,剑指一引,光又
打过来。她快,吴不赊当然也不慢,她手一动,吴不赊倏地一下又下去
了。他再钻出来,叶轻红再指,他再钻,如此十来个回合,叶轻红始终
拿吴不赊无可奈何,却也始终不肯放弃。
    “我倒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吴不赊心中暗哼。他在地下钻来钻去,
尤其是急钻,颇耗力气,但他相信碧玉镯更耗灵力。碧玉镯灵力虽强,
终有耗尽的时候,吹牛袋那么大吹力,吹得十来口还没气了呢,碧玉镯
就能永远这么转下去?绝无可能。
    果然,约摸过了盏茶时分,碧玉镯发出的绿光便渐渐地淡了下去,
吴不赊心中一动,待绿光再打来时,故意挺着上半身不动,一试,压力
轻了许多。叶轻红却还面露喜色,以为他是钻不动了,右手剑刚扬,吴
不赊哈哈一笑,又钻进了地底。他从另一面钻出,看那绿光,好像又淡
了些。他知道自己判断不错,碧玉镯发出的劲道大,消耗的灵力也大,
撑不了太久,哈哈笑道:“丫头,你的宝贝镯子快不行了,还是收手去
吧。再玩下去,耗得油尽灯干,可就要哭了。”
    叶轻红却是辈得很,厉声道:“今天不杀了你这狗官,绝不罢休!
我看你能往地下钻到什么时候。”将左手食指在嘴中一咬,屈指一弹,一
滴血珠射在碧玉镯上,碧玉镯本来慢慢淡去的绿光霍地加深,又像先前
一样翠绿如碧了。她竟是不惜牺牲自己精元,也要取吴不赊性命。吴不
赊先还只有些恼,这下真个怒了:“你这死丫头,我和你有什么仇,定要
分个生死?你既不留情面,我也不客气了。”
    他往地下一钻,再钻出来时,却化出一只手,远远地从叶轻红后面
钻出来。叶轻红剑指一引,吴不赊一钻闪开,再钻出来,另一只手却已
到了叶轻红背后,疾往上长。鹿家兄弟四个远远看着,眼见土里长出一
只手来,那只手还在不断地变长,个个看得瞳目结舌。叶轻红全神贯注
盯着吴不赊,全然不知道后面来了只手。吴不赊本来想一下制住叶轻红,
却又转了念头,制住叶轻红后怎么办?叶轻红剑法精妙功力深厚宝贝奇
异,无论哪方面看,出身都不低,别说这样的小美女吴不赊舍不得辣手
摧花,便舍得,也还要顾忌她背后的势力。若制住她,杀又杀不得,放
又放不得,是个麻烦,给她个教训,让她知难而退,那就够了。
    打定主意,昊不赊手掌抡圆了,照准叶轻红圆滚滚的小屁股就是一
巴掌扇过去。“啪”的一声脆响,这一掌扇得结实,叶轻红身材绝妙,腰
细臀丰,小屁股肉乎乎的,又紧又翘,弹力十足,这一掌打上去,手感
实在是太好了。叶轻红“啊”的一声尖叫,被打得往前一栽,差点从半
空中栽下来。她急转身,看到了吴不赊的手,像一根竹子似的伸在空中,
五个手指头还在轻轻摩辈,那情形,便仿佛一个叫化子刚吃了一顿美味
大餐,正在舔着舌头回味呢。
    “怎么样?滋味如何?”吴不赊哈哈笑,“再不走,我再打。”
    叶轻红反手抚着屁股,俏脸涨得通红,大眼睛里波光闪动,仿佛要
哭的样子。眼见昊不赊手一动,她大吃一惊,不敢再翠,剑指一招,碧
玉镯飞过来套在她手上,身子一闪飞出数十丈,回过头恨恨地道:“狗官
你等着!我不杀你,誓不为人!”再一闪,远远地去了。
    “野丫头,不抽你屁股就不知道怕。”吴不赊哈哈大笑。
    当天,叶轻红没再出现,吴不赊以为就这么把她吓怕了呢,谁知第
二天一早,外出打猎准备早餐的鹿家兄弟向他察报,远远地看到了叶轻
红的身影,叶轻红该是跟在他们后面。“这丫头跟我耗上了是不?”吴不
赊有些气恼又有些好笑,留了心,果然时不时就能察觉到灵力的波动。
叶轻红一直就跟在他身周,有时在左,有时在右,有时在后,有时还蹿
到了前面,不过总隔着一段距离,并没有冲过来厮杀。
    叶轻红功力高,剑法好,还有件厉害宝贝,这么死盯着不放,让昊
不赊十分挠头,明里他不怕,但万一失手给捞上一下,可就划不来了。
    “上次看来打轻了,还不知道怕。”吴不赊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这夜傍着一株大树宿营,第二天一早起来,吴不赊从树身上削了一大块
皮,用炭灰写了一行大字。感应到灵力波动,昊不赊知道叶轻红就在左
近,便让象斧扯开嗓子大喊:“野‘(头,不要脸,跟着别人屁股走,我家
公子把你不要脸的行为刻在树上了。你要再跟着,后面我们还会刻。”
    昊不赊等人上路后不多久,叶轻红出现在大树前,却见大树上写了
一行字:叶轻红是个不要脸的野丫头。叶轻红气坏了,拔出剑来削树上
的字,吴不赊忽地从她身后现身出来。叶轻红听到风声急忙回头,不料
双手一紧,已被昊不赊扣住脉门。
    叶轻红是远远看着吴不赊骑在牛背上离开的,看到树上的字后,又
气昏了头,所以全然没有防备。她哪里知道,吴不赊昨夜偷偷砍了棵树
做了个木人,那个骑在牛背上离开的,就是他用醒木令点醒的木人,他
自己却钻在大树前的地底下。如果叶轻红不来大树前看树上的字,他也
没办法,可叶轻红偏偏要送上门来,便就着了道儿。叶轻红碎然受制,惊
吓之下,尖声大叫,拼命运气想要挣开,但她脉门被扣住,自身功力比
吴不赊还略低,哪里挣得开。吴不赊一扣住叶轻红的双手,立刻生出四
只手从地底下钻过去,绕到大树后,把叶轻红双手双脚全扣在了大树上。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28     标题: 自己顶个先

◢我 顶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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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48

第二十三章  流音华韶
大树有合抱粗,吴不赊扣住叶轻红的手脚后拉紧,等于把她绑在了
大树上一样。树是圆的,叶轻红手脚被拉紧,树干顶着后背,胸就往前
挺。她的双乳本来就十分丰满,这么一来,更显得挺耸,昊不赊只F#了
一眼,腹中就是一热。叶轻红身子受制,惊骇欲绝,尖声怒叫道:“狗
官,放开我!你……你要做什么?”说到后面,声音可就有些发颤了。
    “我要做什么?”吴不赊“嘿嘿”笑着。他的声音还好,但表情就
可怕了,说是在笑,看在叶轻红的眼里,却是那么阴险淫荡。
    “别碰我!”叶轻红颤声尖叫道。
    “我没碰你啊。”吴不赊笑道,“我的手根本没动啊,哪里碰你了?”
    他的手是没动,可他笑得太可怕了,叶轻红不由自主地就要往那方
面想。吴不赊这么一反问,她倒是不吱声了,只是惊骇地盯着吴不赊。
看着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奸商心底的阴暗情节如潮水般涌出来,笑
得越发淫荡了:“哦,我明白了,你其实是想要我碰你是吧?”
    这个坏人,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叶轻红心脏狂跳,尖叫道:“不
是的,不是的!”吴不赊有些犹豫地道:“真的不是吗?”叶轻红连连点
头:“真不是。”眼睛不住地扫向吴不赊的手,生怕他摸到身上来。
    “臭丫头,看来真有些怕了。”吴不赊暗笑,“不行,还得吓吓她。”
他并不想把叶轻红怎么样,更不想杀她,倒真想摸两下,甚至生出把她
剥光了再狠狠蹂蹄的念头。但女孩子往往视贞节如生命,强奸她还不如
直接杀了她,所以吴不赊也只能想想。不过既然制住了她,那就要吓住
她,免得她阴魂不散继续追杀。
    怎么吓呢?翻转屁股狠狠地打一顿?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吴不赊就推
翻了,他素来崇尚智力而鄙视暴力,要想吓得叶轻红看见他的背影都怕,
打屁股绝对不是个好主意。往叶轻红身上一扫,他忽地有了主意。
    “咦,这是什么?”他手指着叶轻红左乳。天热,叶轻红身上衣服
穿得少,外面是一件青罗衫,里面就是一个肚兜,她的手被拉紧后,上
半身又被树干顶得往前高高挺起,双乳顶着衣服,乳珠便清晰地显露出
来。昊不赊指的便是她的乳珠。叶轻红却还没明白:“什么?”
    “这里,这个东西。”吴不赊手又近了一点,“突起来的,像豆子一
样,是什么啊?”叶轻红明白了,又惊又羞,尖叫:“不要碰,不要碰!”
她害怕,吴不赊偏偏也装出给吓坏了的样子,手闪电般后缩,一脸
惊怕的样子:“不能碰的吗?是什么东西啊?咬人吗?”
    叶轻红有些迷惑,看吴不赊脸上的神情又不似作假,心下转念:“这
狗官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么一想,她心中便生出要吓住吴不赊的想头,
点头道:“是,是的,咬人的,千万不能碰。”
    “顺竿子上来了,臭丫头。”吴不赊暗笑,脸上的神情越发做作,手又
缩回去了一些:“真是咬人的呀?还好,我没摸。这是什么东西啊,能告
诉我吗?”人家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告诉他这是什么东西,难道说这是乳
珠?叶轻红心中羞躁,咬着牙不吱声。“莫非是暗器?”吴不赊自说自话,
“不对啊,暗器怎么会自己咬人呢?难道是法宝?啊,是法宝,是不是?”
    “这狗官,怎么这么傻呀?”叶轻红哭笑不得,这话倒是可以接,忙
道:“是,是法宝。你快放开我,千万别碰,否则这法宝就会一口咬死你。”
    “这么厉害呀?我好怕。”吴不赊装模作样地退了一步。
    “害怕就放开我,我不让它咬你。”
    “我倒是想咬它呢。”昊不赊暗笑,忽地向叶轻红的右乳一指:“啊
呀,这边还有一个,你怎么这么多法宝?”
    “我法宝很多的,快放开我,否则我真不客气了。”叶轻红涨红了脸,
却还想吓唬吴不赊。看见她那样子,吴不赊暗笑:“这’r头说傻应该是不
傻,只不过比较天真。”他猛一变脸:“不对,你骗人!我师父说,法宝
难得,一般的修行高手,能有一件法宝就不错了,你一个小’(头片子,
怎么会有三件?绝无可能!啊哈,我知道了。”
    叶轻红以为他明白那是乳珠了,俏脸羞得通红,狠狠地瞪着吴不赊,
但吴不赊的下句话,却差点儿让她喷血。“这不是什么法宝,是虱子,两
个大虱子。”吴不赊边说,边拍掌大笑,“你这个脏‘r头,身上居然藏着
两个这么大的虱子,也不知多少年没洗澡了。”叶轻红几乎要崩溃了,世
上居然有这样的人:“才不是呢!我天天洗澡的,这个不是虱子。”
    “怎么会不是虱子!虱子我认识的,吸饱了血后就是这么圆滚滚胖
乎乎的,我绝不会认错。”吴不赊一脸肯定,“你看,你现在在颤抖,是
它在咬你,你特别痒,所以才会发抖。是不是,我没说错吧?”
    叶轻红双乳丰满,弹力十足,这会儿是又气又羞,呼吸急促,双乳
自然就颤动不绝,吴不赊却说是被虱子咬的。可惜叶轻红不能动,她要
是能动,只怕要扑上去咬吴不赊一口,尖叫道:“不是!你这个傻瓜,根
本什么都不知道。”
    “不要怕,虱子没什么了不起的,我马上帮你捉掉。”吴不赊双手微
屈,摆出鸡爪疯的姿势,“你不知道,我最喜欢捉虱子,有经验,一个指
头压住,大拇指、中指前后合拢,十拿九稳。放到嘴里,啪地一咬,那
声音,清脆动听,别提多美了。”
    他脸色怪异,眼中更放出奇异的光,死歹日也盯着叶轻红的乳珠,双手
慢慢地伸过去。叶轻红羞骇欲绝,心中闪念:‘他不但是个傻瓜,难道还
是个疯子?”眼见昊不赊的双手就要捏上她的乳珠,她“啊”的一声尖叫,
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真气,猛地冲向双手脉门。惊骇之下,她激发出了全
身潜力,这一股力道极其强大,吴不赊也有意放水,被这股力道一冲,就
势松手,叶轻红一下子挣脱开去,身子一旋,闪到了树背后,飞身便逃。
    “不要跑,我帮你捉虱子!放心,绝对不要工钱。”吴不赊大呼小叫地
追过去。坏人可怕,比坏人更可怕的,是又疯又傻的坏人,叶轻红全然不
敢回头,身法全速展开,当真是疾若电闪,一眨眼便跑了个无影无踪。
    “这回不敢再跟着我了吧。”看着叶轻红背影消失,吴不赊“嘿嘿”
阴笑,“别说,这丫头还真有一对好奶,刚才要是不说捉虱子,直接抓在
手里揉两把,味道一定不错。不过要吓住这’(头,捉虱子的效果更好些。”
    吴不赊赶上象斧等人。象斧这巨汉八婆得很,自然要问,吴不赊也
不说细节,只说赶跑了,以后不会再来了。象斧还有些不信,不过随后
几天再也不见叶轻红露面,他这才信服,但象斧却生出了另外的想头。
有一晚宿营,吴不赊听他和鹿银弦、桑刀儿三人议论,三人都认为,以
叶轻红的野性,不可能吃点儿亏就退缩,这么多天不露面,只有一个可
能,当时被吴不赊捉住了。但怎么处理的,三人却生出了争执,鹿银弦
认为吴不赊是把叶轻红先奸后杀;象斧却反对,认为是先杀后奸;桑刀
儿更绝,认定是先奸后杀再奸。吴不赊听了哭笑不得:“只说奸商心理阴
暗,这些家伙心里更阴暗啊。”
    倒是鹿金弦说了句公道话:“我觉得公子不是那样的人,他说把叶
小姐赶走了,肯定就是赶走了。”他这话,却换来三人异口同声的哄声:
“切,你知道什么?”中间竟然还夹着“啤”的一声,原来大青牛也在一
边旁听,它的意见看来还和鹿银弦三个一样,只是牛嘴不愿吐人言。
    他们走了这么久,依旧是邪月国的疆域。邪月国说是疆域万里,其
实真正纳人行政管控的地方并不是太多,很大一部分疆域是属国或属族
控制着,只是向邪月王纳贡称臣而已。吴不赊一行走了几天后,拦路的
兽人就多了起来,不过当吴不赊亮出邪月王给他的金牌后,倒也没有哪
个部族敢在明里阻拦他,但吴不赊感觉得出,很多部族对邪月王都是畏
多于敬,甚至可以说是又恨又怕。他可以肯定,如果不是象斧和他的大
斧头过于惊人,必定会有人暗中偷袭,因此一路上还是颇为小心,不敢
大意。好在鹿家兄弟是天生的猎手,极为机警,桑刀儿身上的小玩意儿
更是层出不穷,每到宿营地,他必在周遭百步内设下机关,任何想偷偷
摸近的人,首先都要过他那一关。
    真正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只有象斧一人,每天睡觉打Af就像打雷,
不仅毫无警觉,毛病还不少。每天宿营时,他一定要找个地方洗个澡,
换一身衣服。他那两个大包袱里,竟然带着十多身衣服。他吃饭也一定
要用餐具,摆出的架势,不像万里远行,倒像是国王郊游,看得鹿家兄
弟和桑刀儿大眼瞪小眼。象斧虽然讲究食不厌精,自己却不会弄,不过
鹿金弦是个好男人,一手好厨艺,所以野外宿营时,一般都是鹿银弦打
猎,鹿金弦下厨,象斧安排帐篷,桑刀儿布置警戒,分工合作,倒也井
井有条。相对于最初的化猫狂奔,吴不赊这会儿的日子就要舒服多了,
吃得好,睡得好,不费力,而且不用时时提着心神,好像还胖了一点儿。
    横跨魔界而能这么悠闲,他自己固然没想到,估计西门紫烟也绝对
想不到。在西门紫烟想来,现在的昊不赊必然是提心吊胆,步步危机,与
兽人厮杀,与妖魔周旋,虽然身上有妖气,但妖魔们未必买账,这会儿
也许已经埋骨魔域了。她又怎猜得到吴不赊现在竟然是上了牛背哼小调,
下了牛背吃美食,袖着两只逍遥手,头上还顶个侯爷名,舒服得很呢。
    不过吴不赊偶尔也发愁,他就发愁一件事:到了云州后,怎么才能劝
得云州遗族随他南归!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事,乡愁,真的像西门紫烟说
的那么有魔力吗?吴不赊真的很怀疑。不过愁也没用,到云州再说吧。
    又走了几天,已到了邪月国势力的边缘,邪月国的影响力已大大减弱
了,但是并没有人来找碴子,反而一路都是难民。吴不赊问了一下,原来
前面在打仗,三国打一国。挨打的叫白鸟国,抗不住另外三国的大军,大
部分领土都失陷了,只守着一处险关垂死挣扎。这些难民便是白鸟国人。
    吴不赊就怕麻烦,只好绕点路,从白鸟国的邻国双梧国绕过去。这
天到了一个镇子,已经进人双梧国了,却仍然处处都是白鸟国的难民。
    吴不赊一行人进了镇子,见前面街上围着一大堆人,都是难民,拥
挤不堪,好像在争抢什么东西。昊不赊估计是有善心人在施粥什么的,
也懒得看,想从侧面的巷子里绕过去。这时难民中忽地跳出一个人来,
竟然是叶轻红。叶轻红跳起来悬停在难民的头顶,蓬头散发,脸上还有
个黑手印,手中却抱着个大箩筐,一脸急怒的样子。
    “这傻丫头竟然到了这里。她在做什么?莫非被难民抢了?那就太
搞笑了。”吴不赊大是好奇,看见叶轻红的样子,更觉好笑。象斧几人自
然也看到了叶轻红,立时一片“咦啊”之声。鹿金弦叫道:“这是叶小姐
啊!我就说嘛,什么先奸后杀先杀后奸,你们这些家伙!”
    象斧三人都有些尴尬,但三人脸皮贼厚,还在死撑。象斧就装傻:“叶
轻红?哪里?哪里?我怎么没看到?”巨大的脑袋乱转,就是不往叶轻红
那个方向看。鹿银弦道:“那边好像是有个人在飞,看不清楚,难道是仙
女?”桑刀儿哼了一声:“会飞的就是仙子吗?也许是鸟人呢!”话题一
转移,鹿银弦立马摆出一副争辩的架势:“鸟人成了仙,那就是仙女啊!”
    象斧也马上掺和进来:“你这话不对,难道鸟人都是母的吗?要是
公鸟人怎么办,也叫仙女?”桑刀儿冷笑:“公鸟人就叫仙公好了。”
    “这几个鸟人。”吴不赊又好气又好笑,懒得理他们,让他好奇的是
叶轻红,不知她在做什么。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53

    桑刀儿连夜进城,鹿家兄弟第二天也进了城。出邪月城时他们是易了容的,后来洗去了,吴不赊担心栖凤城的人认出他们,所以又给他们易了容。其实就是找点草药把肤色改了一下,涂两张黄脸,弄得像两个痨病鬼。象斧去贴布告,叶轻红依旧安排照顾难民,男打猎女采摘。虽然猎物少了许多,叶轻红心里倒是不急,有时想到吴不赊的诡计,一城人,背着米,排着队,来治阳痿,忍不住就又羞又笑,暗叹:“这样阴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难怪师父说,最要提防那种眯着眼笑嘻嘻的家伙,还真是没错。”

    第二天一早,鹿家兄弟动身不久,桑刀儿便回来了,他照吴不赊吩咐,在栖凤城所有的水井里都投了缩阳丸,除了那些特别偏僻的,不会有多少遗漏,尤其是那些屋宇华丽的大户人家,绝没有错过一户。

    象斧贴了布告,然后在镇上租了个大院子。当天就有人来看病,是小镇上的居民,吴不赊治了十来例,收了百来斗米。第二天人就多了,来了几百个,都是来自栖凤城;第三天人更多,一上午就来了上千人,把个小镇挤得水泄不通。

    吴不赊早有准备,桑刀儿在镇口发竹签,所有人按竹签上的号排队,象斧叫号加维持秩序,叫到的人到鹿家兄弟处交米,再到叶轻红处领威阳丸。吴不赊是存心的,一个个大男人,领的都是治阳痿的药,把叶轻红羞得,脸上就像蒙了块红布,一天没变过颜色。

    吴不赊自己做什么呢?稳坐钩鱼台。象斧每叫到一个人就会问,就是领药还是坐诊,若要威阳侯坐诊,诊金十两银子,药费另计。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一般的小老百姓出不起,出得起十两银子的,那就是年猪一个品系的,磨刀霍霍,等的就是你。当然,年猪也看肥瘦,这个吴不赊拿手,他把药费分两种,一种是一瓶药十两金子,另一种是一瓶药百两金子。你说贵?这可是专贡邪月王的御药,一丸下去,石龟都要抬头,别说你个人龟了。

    吴不赊的一根舌头,活人说得死,死人急得跳,又戴了个威阳侯的大帽子,谁不信服?而且有钱人娇妻美妾多,下面那玩意儿看得重,也舍得花钱,再被吴不赊一忽悠,自然就有人信,前后十天左右时间,百两金子的年猪,杀了十多头,十两金子的,杀了近两百头,三千多两金叶子入袋。至于一丸十斗米那种,两万有余,以至于要专门租了粮仓来存放。

    十天后,人终于少了下去,吴不赊也捞得心满意足了,心情愉快,看见叶轻红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傻丫头,这回看到了吧,好人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但做好事也要脑瓜子灵活。像你那样,救不了几个人,还把自己搭了进去。我呢,不但救了人,还捞了钱,惠人利己,这就叫本事。”

    “公子智慧如海,轻红拜服。”叶轻红发药的地方就在吴不赊隔壁,吴不赊捞了多少钱,她一清二楚,目瞪口呆之余,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美人送上的马屁格外叫人受用,吴不赊心中畅快,看着叶轻红身材喷火,俏脸红红,可就起了淫心,嘿嘿笑道:“对了,一直忘了件事,还没有验货呢。”

    这话一出,叶轻红一张脸红得像三月里的桃花,吴不赊心中的火越发突突直冒:“脱衣服啊,怎么着?想赖账?”他伸手托起叶轻红的下巴,叶轻红不敢抗拒,脸抬起来,眼光却不敢与吴不赊对视,只是低声求道:“公子……我……”

    她的下巴不是特别尖,肉肉的,滑滑的,吴不赊手往下移,顺着脖子滑下去,落到锁骨处,那种丰腴的肉感,从指尖处似乎能一直传到心尖子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叶轻红却仿佛承受不起,她踉跄了一下,身子勉力站稳,全身的力量却似乎都消失了,声音若临死之前的哀鸣:“公子,不要……”

    “不要什么?我又不做什么,只是验货,不行吗?收货验货,这可是规矩。”吴不赊嘿嘿笑着,说什么验货,那笑声里的淫荡之意,二傻子也听得出。

    他手指下移,沿着乳峰爬高,叶轻红有本钱,山势陡,手指慢慢爬,一路风光无限。眼见到了峰顶,叶轻红全身都在轻轻颤抖了,吴不赊的手指却突地拐弯,不直上峰顶,却绕起圈来,一圈一圈,叶轻红身若火焚,心若蚁爬。吴不赊突地屈指一弹,正弹在乳珠上。这是黑七当年玩女人的绝技,淫娃荡妇也经不起这七圈一弹,更别说叶轻红这种未经人事的少女,叶轻红“啊”地一声尖叫,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间被抽得干干净净,身子一软,吴不赊手一带,便倒在了他怀里。

    这时坏事的又来了,地皮一震,雷声乍起,象斧吼道:“公子,有人求见,好像是个大官。”

    “我要在你脑袋上敲个大包。”吴不赊勃然大怒,叶轻红却已挣了开去,闪身出房。

    “什么鸟人,来坏大爷好事,大爷我要他一世挺不起来。”吴不赊狠狠地喘了口气,方要出房,院子里忽传来一声惊呼:“公主?”

    “公主?”吴不赊耳朵一动,“来了个公主吗?长什么样?”念头才起,那声音又道:“右相雷起潜拜见公主。”

    吴不赊这时已到了门口,只见叶轻红站在院中,她前面跪着几个人,当先是一个老者,五六十岁年纪,一脸的惊喜:“公主,你总算是回来了。”

    “公主是这傻丫头?这傻丫头是公主?”吴不赊的脑子一时有些抽筋。

    叶轻红先前火红的脸这时却有些苍白,神情也有些怪,她抬了抬手:“雷大人起来吧,你怎么来了?”

    “还真是公主啊!”吴不赊确认自己没听错,立时就恍然大悟了:“我说这丫头怎么这么傻呢,为了不相干的人,押出宝贝还陪上自己,原来根本就是她属下的百姓,她是不得不救,嘿嘿,行啊,不管你公主不公主,想要赎回去,那就得拿钱来,可惜迟了一步,早点儿验了货,那就赚了。”

    先前吴不赊看叶轻红,就是个傻丫头,虽然漂亮,总有点儿不待见,这会儿突然戴了顶公主的帽子,再看就顺眼多了,更漂亮了三分,别说奸商市侩,人就是这个样。

    “大王听说邪月国威阳侯到了鸣凤镇,并大发善心救济灾民,特命老臣来请,大王要当面致谢,没想到公主也在这里。便请公主一起回宫,见到公主,大王一定会非常高兴。”雷起潜恭敬的老脸上满是喜色,叶轻红却微微锁着眉头,竟是不情愿回去的样子。

    “这位便是威阳侯吴不赊吴侯爷。”叶轻红向吴不赊一指,与吴不赊的眼光一对,她俏脸情不自禁又是一红,忙错开眼光。

    吴不赊心中偷笑,与雷起潜见了礼,雷起潜对吴不赊十分恭敬客气,献上白鸟王给吴不赊的礼物,恭请他去王宫,白鸟王要当面致谢。叶轻红一直不插话,吴不赊不知她心里想什么,反正也不急着赶路,人家命右相来请,这面子不能驳,一口答应。

    吴不赊安排了一下,命人将那两万多石粮食看好了,随后动身,跟雷起潜一起去王宫。白鸟国大半领土都已失陷,王都也被人占了,白鸟王现在的王宫在落凤城,离鸣凤镇其实不远,就是百来里地。鸣凤镇也好,栖凤城、落凤城也好,都和传说中的一只凤凰有关,传说很美丽,沿路的景象却很凄惨,到处都是背井离乡的难民,妇孺老幼居多,壮年男子极少。白鸟国举国的青壮,除了战死的,大都在前线御敌。

    进了落凤城,白鸟王随即召见,至于叶轻红,自然有人引去后宫,人家都是公主了,吴不赊自然不好再把她当丫环一样拘在身边,什么抵押的话当然是不说了,不过天海凝光镯也没还,他在装糊涂。

    白鸟王四十来岁年纪,有些虚胖,还一脸憔悴,日子过得看来不是那么开心,接见吴不赊的时候倒是很热情,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很亲热随和的样子。不过吴不赊并没有被感动,奸商的眼睛毒得很,他总觉得白鸟王虚胖的笑脸下有什么东西不对,但到底哪里不对却猜不出来。

    酒席很丰盛,虽然外面难民盈野,易子而食,白鸟王的供应还是不会少的,吴不赊也不是那种不通世务的愤青,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

    白鸟王请吴不赊在城中住下,拨了一所大宅子,仆役上百,这还不算,还连着几天宴请他。吴不赊越发觉出不对,白鸟王的举止,像极了那些推销劣质产品的行商,他心下疑惑:“这鸟王想把什么东西推销给我呢?不会是那个傻丫头公主吧。”

    叶轻红进宫后,便再没有半点消息,吴不赊当然也不好问,倒是大嘴巴象斧打听来了一些消息,原来叶轻红不是白鸟王的女儿,而是他的侄女。上一任白鸟王,也就是叶轻红的爹在几年前突然暴死,没有男性继承人,就由他的弟弟接任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白鸟王。有传言说叶轻红的爹其实不是病死的,是被现在的白鸟王毒死的,不过没有证据,而叶轻红跟她叔叔的关系显然不好,她叔叔一接位,她就离家出走了,至于为什么会在邪月国碰上,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有一点吴不赊猜对了,白鸟王确实有求于他,却没全对,白鸟王不是要把叶轻红推销给他,而是想把叶轻红嫁给邪月王。作为能在邪月王身边说得上话的红人,白鸟王希望吴不赊能帮他把叶轻红送去邪月国,再在邪月王面前说说好话,请邪月王出兵,救救白鸟国。

    “那傻丫头先前恨不得要吃邪月王的肉,这会儿要她嫁给邪月王,她怎么会干?难怪这几天消息全无,看来是被这白痴鸟王押在后宫了,不嫁也要逼她嫁。”得知白鸟王的真实目的,这个想法立时就在吴不赊脑中冒了出来。

    不过这种事情吴不赊也管不了,但帮白鸟王送亲的事他是绝对不做的,叶轻红虽然是个傻丫头,不招吴不赊待见,可要亲手把她送到邪月王那肥猪一样的身子底下惨遭蹂躏,吴不赊也做不出来。当即他便以帮邪月王配药为名,一口拒绝了,随即向白鸟王告辞,第二天便要动身。

    当天晚上,叶轻红却来了。几天时间,她好像变了许多,以前吴不赊看她,就是一个青不拉叽的傻丫头,但这天夜里看去,她脸上却多了一些另外的东西,淡淡的笼在眉眼间。是忧郁,还是成熟,吴不赊弄不太明白,就是觉得她好像一夜间长大了,像个女人了,气质上也高贵了许多,若是再加把劲,说不定还真可以和西门紫烟一较高下。

    一见吴不赊,叶轻红盈盈拜倒,吴不赊吓了一大跳,傻丫头现在可是公主,白鸟国就算要亡國,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吴不赊可不敢像先前一样受她跪拜,忙闪到一边,请她起来。他还不敢去扶,公主的手,金贵着呢,不是一般男人可以碰的。他就没去想,别说是手,上次他还在人家玉乳上划圈儿呢,还在乳珠上弹了一下,把个小丫头弹成了棉花糖,若不是时间赶巧,棉花糖还就被他吃了。

    “公子,求你救救白鸟国。”叶轻红却不肯起来,只是一脸企盼地看着他。

    “我救白鸟国,怎么救啊?”吴不赊有些莫名其妙,突然间就明白了,“你是说,让我送你去邪月国,请邪月王出兵。”

    “是。”叶轻红点头,“我知道公子要去云州给邪月王配药,但如果赶得急,到邪月国跑一趟,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公子能在鸣凤镇一停十多天,所以我猜这事应该不是太急。”

    叶轻红这话说得吴不赊有点儿脸红,先说三天要走,后来有金子收了,十天也不动窝,谁说丫头傻,这时偏偏精明了。既然她这么说,吴不赊也摊开了:“配药的事,是不太急,我无所谓,我是为你着想,你对邪月王恨之入骨,我就给邪月王治了下病,你都恨不得活吃了我,现在你自己要嫁给邪月王,难道你愿意?”

    “我愿意。”叶轻红点头。

    “你是不是受了你叔叔的胁迫?”吴不赊放低声音,“你要是想逃走,告诉我,我帮你,虽然这是在落凤城里,但只要准备得好,带你逃出去不难。”

    “不是。”叶轻红摇头,“我真的是自愿的,王叔他并没有胁迫我。”

    吴不赊看着她的眼睛,不像是假话,可有些恼了:“你又发傻气了是不?你和你叔叔的事我听说了,据说你爹很有可能就是你叔叔毒死的,你该是你的杀父仇人,那他亡國关你什么事?亡國了更好啊,正好帮你报了仇。”

    “爹爹的死,确实有可疑之处。”叶轻红眼中掠过一抹悲伤,随即便抬起头,道,“但我没有证据,而且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我叔叔的王位,是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百姓们的惨状,公子你是亲眼见到了的,早点儿打退敌人,百姓们就能早点儿还乡,就能少受一点儿苦。为了他们,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公子,求你了。”说着,她拜伏于地。

    为了白鸟国的百姓,竟然心甘情愿去忍受她极度痛恨的邪月王的蹂躏,这种傻,让吴不赊无话可说,呆了半天才恨恨地道:“既然是你自愿的,我也管不了你,但明知你犯傻我还亲手送你去,这样的傻事我是不做的。这样吧,我把邪月王给我的金牌拿给你做凭证,再写封信,假说白鸟国有一味药是必不可少的,可产药地被占去了,请邪月王出兵夺回来。他看了信,就为了这味药他也会出兵的。”

    “多谢公子。”叶轻红大喜,看着吴不赊,有些歉意道,“公子,对不起,我本来是抵押给你的,但我不得不去邪月国,国家有难,也没有银子把自己赎回来,只有请公子多多原谅了。”

    “行了行了,说实话我看见你有些怕。”吴不赊挥挥手,把天海凝光镯也拿了出来,“这镯子你也拿去吧!”见叶轻红想要张口,一摆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算了,大家相识一场,也是个缘份,就算我送你的,给你护身,行了吧。”

    “公子是个好人。”叶轻红接了镯子,眼眶竟微微有些红了,“我叫你大哥吧,吴大哥,谢谢你。”

    “你自求多福吧!”吴不赊叹口气,写了封信,连着玉佩一起交给叶轻红。

    “叶小姐是个好人啊!”鹿金弦感叹。

    “是叶公主。”桑刀儿补了一句。

    “公主就是公主,什么叶公主,没见识。”象斧不屑地斜他一眼,望着吴不赊道,“公子,你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给邪月王糟蹋啊?”

    这话稀奇了,吴不赊瞪着他:“什么叫眼睁睁?她自己要去的,我有什么办法?难道我扯着她?”

    “公子给她想个办法啊,退了那三国的兵,救了白鸟国,叶小姐就不必去邪月国了。”

    “是啊!”桑刀儿接口道,“公子,想个办法吧。”鹿家兄弟也一脸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大大摇头:“三国近二十万大军堵着,我能有什么办法?没办法。”

    “别人是没办法,但公子一定有办法的。”象斧一脸八婆地看着他,“你可是我们几个公认的天下第一奸呢。”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54

公主(下)     “天下第一奸?”吴不赊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

    “是啊,是啊。”象斧等人一齐点头,“救灾民能还能赚黄金万两,把一城人弄成阳痿还让人家哭着喊着叫你菩萨,如此奸计,满天下谁能想得出来?天下第一奸,公子名副其实。”吴不赊哭笑不得。

    “要不给那三国送点钱行不行?”鹿银弦出主意,“反正公子这次也挣了不少。”

    “你以为是黑帮敲诈啊?”吴不赊很听不得这话,捞进来的钱是越多越好,送出去,一个铜板都心痛,蚊子虽小也是肉。

    “就是啊!”象斧点头,吴不赊头一次觉得他那巨大的脑袋竟然也有可爱的地方,但他后一句话出口,吴不赊又又恨不得打爆他的头了,“两国交兵,送钱肯定不行的,要送就要送珍宝,公子若拿这几千两金子买一批奇珍异宝,说不定能让那三国退兵。”

    眼见吴不赊就要暴走,鹿金弦及时插了一句:“白鸟国一个国家,该是有宝啊!白鸟王真要想求和,他自己可以送啊!”

    “他还有个屁的宝?”象斧重重地哼了一声,“以前白鸟国倒是以富裕出名,金银珠宝也多,可王都一失陷,所有的宝都归了人家。说起来白鸟王一条命还是王都藏宝买来的呢,我听人说,当时三国攻陷王城,为了王宫藏宝,竟然打了起来,白鸟王才能逃到这里,要是三国连夜追击,嘿嘿……”

    三国为抢宝打架……吴不赊脑中灵光一闪,霍地飞身蹿出,象斧等莫名其妙,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张嘴:“公子一定又想到什么奸计了。”

    叶轻红的车驾没走多远,听到风声,叶轻红打起车帘,一眼看到急火火追上来的吴不赊,叫道:“吴大哥……”

    “玉佩和信给我。”吴不赊伸手道,“暂缓三天,如果三天内那三国不退兵,我亲自送你去邪月国。”

    “三天内让三国退兵?”叶轻红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话若换个人说,她绝不会相信,但吴不赊说就另当别论。这人竟能弄得一城人阳痿后还哭着喊着来送银子给他,如此匪夷所思的事他都做得到,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叶轻红毫不犹豫就把信和玉佩还给了吴不赊,吴不赊顺手塞在怀里,道:“进宫去,我要连夜求见大王。”

    “好。”叶轻红立命飞马引路。路上,吴不赊又叮嘱叶轻红,三天退兵的话绝不要说出去。叶轻红越发相信他有了诡计,只有阴谋诡计才不能见光啊!她抚着胸脯保证绝不说出去,倒引得吴不赊多看了两眼。

    见到白鸟王,吴不赊要白鸟王给三国联军写一封信,提一个要求,如果三国能保证白鸟王的性命,并能把白鸟国的至宝通灵玉凤还给白鸟王,让他在宗庙里继续供奉,白鸟王愿意投降。

    投降的想法在白鸟王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多次了,就是怕性命不保,所以一直没提出来。真要能保得性命,降就降了吧,所以白鸟王并没因吴不赊说投降而跳起来,反而一脸疑惑地道:“通灵玉凤?我国宝库里宝贝不少,但没听说过什么通灵玉凤啊!”

    “有的。”吴不赊一脸肯定,“只是因为大王宝库里的宝贝太多,所以不知道,其实白鸟国所有的宝贝加起来,都及不上那一只通灵玉凤。通灵玉凤,灵通天地,十年不鸣,一鸣惊人。大王若能早知此宝,白鸟国不至于会到今天这个样子。不过现在也不算太迟,只要三国能把此宝还给大王,则白鸟国终有重兴之日。”

    吴不赊说得神乎其神,白鸟王听得哭天抢地。为什么?不识宝啊!当即白鸟王命人写了信,送往联军营中。吴不赊回到自己宅,象斧等人立刻围上去,问吴不赊又玩了什么阴谋。

    “什么阴谋!我就叫白鸟王写封信,提几个投降的条件,有什么阴谋。”吴不赊把让白鸟王写降书的事说了。就只叫白鸟王投降?象斧等人当然不信,鹿银弦道:“你不是说三天就可以让三国退兵吗?”这下吴不赊不承认了:“谁说三天退兵的?我可没说过。”

    这皮赖的,象斧四人一脸鄙视,吴不赊却是洋洋自若,一概无视。

    象斧等人从吴不赊嘴里问不出什么,只好整天在街头扯长耳朵听消息,第二天没什么动静,第三天就有风声传出,说三国联军好像互相打起来了,也不知什么原因。再问有没有因此退兵,却没有确定的消息。

    第四天早上,叶轻红疯了一般跑来找吴不赊,兴奋地尖叫:“退兵了!退兵了!吴大哥,三国真的退兵了!”

    象斧等人虽然早知吴不赊必有诡计,但听得三国真的退兵,还是瞠目结舌,连忙细问详情,叶轻红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只是听说三国为通灵玉凤彼此争执,最终开战,三败俱伤,联盟土崩瓦解,赶在昨天天黑前各自撒军回去了。

    “我就知道公子在信里提到通灵玉凤没安好意,果然就为这个打起来了。”象斧一脸先知先觉的样子。

    “很惭愧。”叶轻红一脸惭愧地看着吴不赊,“我长到这么大,竟然不知道我国还有通灵玉凤这样的宝物。”

    “奇怪,公主都不知道,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象斧等人都一脸奇怪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眼中也露出疑惑之色。

    “根本没有什么通灵玉凤。”吴不赊摇头。

    “什么?”象斧等人齐跳起来,“没有通灵玉凤?”

    “是。”吴不赊一脸奸笑,“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我怎么会知道,更何况宝库还失陷了,所谓通灵玉凤,纯粹就我瞎编的。”

    “难怪我没听说过呢。”叶轻红一脸恍然。

    “其实就算真有你也未必听说过。”吴不赊笑道,“难道白鸟国宝库里的宝贝你全都知道吗?别说宝贝了,就你的衣服鞋子,到底有多少你知道吗?除了那些特别漂亮合意的,其它的到底有多少,你能说出来吗?”

    “我不知道。”叶轻红俏脸微红,老实地摇头。

    “你不知道,你叔叔也不知道,他当时也疑惑,可我坚持说有,他也就真以为有了,哈哈。”

    “宝库里到底有多少宝贝,我叔叔可能不是知道,但三国抢了宝库,中间有没有通灵玉凤他们应该知道啊,怎么会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宝物打起来了呢?”叶轻红奇怪地看着吴不赊,象斧几个人也是一样。

    “我说个故事你们听。”吴不赊眯眯笑,“以前有个国王,宝库失窃了,丢失了很多珍宝。偷宝贼很高明,国王虽然屡下严令,却查不到偷宝贼的半点踪迹。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向他献了一条计策,让他贴出榜文,详细地列出失窃珍宝的清单,并向偷宝贼许诺,只要把国王最珍爱的一件宝物送回来,国王就不再追究。结果过了不久,偷宝贼中的一个就向官府自首了,在他的指点下,所有的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但这时出了件怪事,官府根据国王列出的珍宝清单查点,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件国王最爱的珍宝,而反复审问所有的偷宝贼,都说没见过。审案的官员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向国王请罪,谁知国王却笑着告诉他,那件宝贝根本不存在,是他编出来的。”

    说到这里,吴不赊停下了,象斧等人却还是一头雾水。象斧道:“这个故事和你的计策是一样的啊,可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啊?”吴不赊笑眯眯地道,“那么多珍宝,一个人是背不走的,偷宝贼一定有同伙。既然是一伙人,彼此之间就不可能完全信任,故意把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宝贝列在中间,偷宝贼们一看,不对啊,分赃的时候根本没看到啊!那是怎么回事呢?国王在清单上列出的其它珍宝都对,那这一件也不会错,一定是给他们偷出来了,偷了出来而分赃时没有,只有一个可能,有人偷偷昧下了那件宝物。于是偷宝贼就起了内哄,你怀疑我,我怀疑你,打成一团,其中一个被同伙追杀,躲无可躲,索性向官府自首,最终偷宝贼被一网打尽。三国也一样,占了宝库,分赃肯定是不均匀的,突然出现一件镇国之宝,三国肯定都会起贪心,都想要,又都没见着,便都以为在另两国手里。谁也不甘心,那就只有打了。”

    “竟然是这样。”叶轻红等人终于明白了。

    吴不赊嘿嘿笑道:“至于不把真相告诉白鸟王,是怕他身边有叛徒,万一向三国告密,戏法就玩不转了,不告诉你们几个也是一样。所谓臣不密失其身,君不密失其国,巧计和保密,同样重要。”

    “连我们也瞒着,不愧是天下第一奸。”象斧几人一齐翘起大拇指。

    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为啥,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

    三国兵退,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叶轻红一路跟随,出了白鸟国国境,骑兵回去,叶轻红却不肯回头,吴不赊奇了,道:“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

    “是啊!”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没赎回来之前,大哥到哪里,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

    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吴不赊知道,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却是心甘情愿。

    虽然明白她的心理,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要说吴不赊这人,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王族,公主,在他心里面,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不过叶轻红坚持,他也没有办法,当然,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啊呀,我自己来,你可是公主,你真的要做啊,那么……好吧——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象斧、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

    美女公主当侍婢,飘飘然中,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他淫性一起,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但对一个公主用强,他虽然心理阴暗,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逮着机会,也只是用言语试探,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上次没验完,不算数,要重新验,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到后来越发亲昵,便会羞笑着躲开,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已经收下的货物,验了也不能退换,不必再验了。”

    吴不赊不好强迫她,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当然,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到后来,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有趣,又有些暧昧,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

    说起来,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骇人的巨斧,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妖魔也一样,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

    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还是遇上了麻烦,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公主侍婢,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送给你,想得美啊!他一口拒绝,强冲过去,群狼一拥而上,吴不赊也不客气,象斧在前开路,巨斧抡开,左一斧右一斧,车轮般往前滚,无论是人还是马,擦着死,挨着亡,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

    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跟了吴不赊后,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一壶箭五十枝,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箭枝供应充足,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

    桑刀儿断后,他身形飘忽,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诡异毒辣,让人防不胜防。他给人的感觉,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

    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长剑如电,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绝无落空。

    吴不赊呢?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却只有他无事可干。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生意人嘛,和气生财,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当然,实在是逼不得己,他也会出辣手,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鹿家兄弟射得太快,一眨眼,箭壶便空了好几个,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不能断。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不要斩箭了,交给他。他身子一摇,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顺手放到箭壶里。他就没去想,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终究不是铁人,也有力尽的时候,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还能射更多吗?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

    还好,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没有再追上来。

    又走了十多天,进了雪灵国,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先祖是一只雪狐,号称雪中的精灵,因而得名。又走数日,这日上了一座山岭,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就是云州城,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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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8-12-6 12:57

    第二十五章圣女(上)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发财了。”

    “公子还不够发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口交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进城后,他们找一家店住下,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一锭碎银子到手,知道的不知道的,兜底儿全倒了出来。从兽族店小二那里,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也终于知道,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而是飞云关。至于其他的,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过不了飞云江一步,雪灵国看他们可怜,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吴不赊也不揭穿他,眯着眼睛,只管听他口若悬河。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

    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下面有县令,当然,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被遗弃后,太守逃走,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长老数目定为四人,有固定职称,号为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但有一年,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因为是四大长老,二对二,彼此僵持,无法作出决断。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这女子生而眼盲,却练出了心眼,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被奉为圣女。

    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她收了徒弟,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就此传承下来。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精心培养。女童中练出心眼的,便是下一任的圣女。近千年下来,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发神圣,几近于神。族中事务,只要圣女作出决断,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她的美丽,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当然,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心下嘀咕:“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长得是不差,可惜是个青辣椒,再过两年熟了,也就是个红辣椒,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

    圣女地位如此尊崇,南归的事,若能说得圣女点头,或许可行,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

    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他才问清楚。原来圣女选徒弟,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生而眼盲,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对世象无知无觉,便不受表象的蒙敝,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

    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修炼才返观内视,有目如盲,最终达到以心观象,万象无形的境界。说得明白点儿,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生生练到看不见了,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其中的难度,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历届圣女中,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看透了人生,心如死灰,始才成功。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需要怎样的天赋,便是白痴也想得到。这样的女孩子,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或者说,是那么好骗的吗?头痛啊。

    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喝了两杯酒,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心中只是想:“不管怎么样,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倒要看看,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

    入夜,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随即化身为猫,出了灭云城,到飞云江边,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化身树根,漂过江去。到岸边,化猫上岸,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来到飞云关下。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麻石的墙面上,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有很多地方,不是麻石的淡青色,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那是血,浓厚的血,一层又一层,岁月的沉积下,才会显出那种颜色,这样黑褐色的斑块,遍布城头。无法想象,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又有多少是魔族的!

    吴不赊不是个爱发感慨的人,直白一点儿说,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激情的人。英雄情结,在他心底非常淡漠,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但这会儿,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处身魔界的中心,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早已远远超出了守护的本意。

    “英雄啊,万魔围绕,永无援兵,换做是我,早就完蛋了,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了不起啊。”感慨一番,吴不赊溜到关墙下,十丈高,猫是跳不上的,成了精也不行,飞则有灵力波动,可以肯定,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这是在魔界,万魔围绕之中,如果警惕性低,那就是自己找死,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跳不上也不能飞,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那就无法可想,可他还有玄木心法。身一长,化身为藤,沿墙攀上,手攀到墙头,腰一弓,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无声无息。关墙宽达两丈有余,可并行数马。箭垛下,一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左右有鼓楼,各有两名哨兵值守,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除了明哨,还有暗哨。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只是隐隐感觉到,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真是戒备森严啊,不过也很正常,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身处群狼之中,想要活下去,就要时刻睁大眼睛。关墙内,中间是宽敞的驰道,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吴不赊估了一下,这些营房,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这分眼光,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

    军营两侧的山上,有好几个石台子,是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吴不赊留意了一下,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烽火台设在兵营后,即便关墙突然失守,也能点燃烽火发出警讯。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真是费尽了心思啊。”吴不赊暗暗感慨,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下了墙头,索性便从地底下钻过去。

    如果说整个云州的地形像个纺锤,那么飞云关也就是这个纺锤的尾巴,而且还微微带着一点儿弧度。顺着驰道,大约五百步左右,是一条河,这条河叫出云水,刚好将整个云州一剖两半,在飞云关西侧的山壁上泻出,飞流千尺,泻入飞云江。河上一座石桥,两边都有驰道,这两条驰道沿河而上,笔直通向云州城。吴不赊在桥边上钻出地面。理论上说,站在桥上,可以看到云州城,不过出云水两岸密密地栽着两排树木,这些树木挡住了视线。在人界,河岸两边一般都栽柳树,但云州遗族栽的却是梓、椿、白杨等树木,而且不知栽了多少年了,最小的一株也有合抱粗细,四五丈高。有这些树拦着,哪里还能看得到云州城。

    “人家栽柳树,这里栽杨树,还真是别具一格啊,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吴不赊摇了摇头,但这个感慨刚从心底冒出,却突然间明白了:云州遗族不栽柳树而栽白杨、椿树,是有目的的。当大战发生,守城物资紧张时,这些树砍下来就是天然的滚木、箭支、枪杆,就近的可以拖着走,远的可以顺着河水放下去。而之所以选杨、椿等树木,也是因为这些树长得快,易成活,不像柳树矮矮墩墩,十年不过丈把高,还弯弯曲曲的。

    不是不懂诗情画意,只是诗情画意没有选择云州,没有选择云州遗族。

    一路行去,两岸的树桩证实了吴不赊的推测,照他估计,那种需要砍河两岸树木的恶战不是很多,所以剩下来的才能长那么大。出云水不是很宽,最宽处也不过十七八丈的样子,水流平稳,堤岸修得整整齐齐,很多地方还是用大青石码砌的,苍冷青黑,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这样的河堤,水再大,也该是不会冲垮的。

    远远近近,有夜钓的渔夫,啜一口老酒,静看着鱼儿咬钩,那是神仙也不换的安逸。两岸是一片片的稻田,稻子已经半熟,很吃力地低垂着头。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村子,有狗叫,不凶,没有战乱中那种惊慌的狂躁,这里的狗叫两声就歇下了,却惊起了夜蝉,唧呀唧呀地叫,显然是个昼夜不分的家伙。吴不赊沿着堤岸一路走,一路看,飞云关到云州城三十里,他走了小半夜。后面一段,河堤上的杨、椿、樟、梓突然就换成了柳树,柳枝摇曳中,就看见了云州城。靠近城墙栽柳树,是为了浪漫吗?肯定不是,恐怕是防患于未然,万一魔族攻到城下时,不让他们顺手砍了河堤上的大树做云梯吧。虽然那拖不了多少时间,但孤独绝望中的坚持,多拖一刻钟,便多了一刻钟的希望。

    安逸,富足,还有处处透露出的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决心,在吴不赊看到云州城时,一颗心已经完全沉了下去。除非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全都疯了,只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就决不会放弃这安逸平稳的生活,拖儿带女历经万险去穿越魔域,随他南归。云州城比飞云关要略微矮一点儿,但那巨大身躯透露出的厚重,却绝不是飞云关可以比拟的。银色的月光下,云州城就像一个张开双臂的巨人,傲视天地,无论是风雨,还是雷电,都休想动它分毫。吴不赊横穿数万里魔域,从没有一个魔国的城市能如云州城一般给他这么雄壮的感觉,人界的城池也很少有,哪怕是一些所谓大国的都城。

    出云水环绕着云州城,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吴不赊化木而过,老法子,沿墙攀上。夜已经深了,云州城却如精力充沛的少年,并没有睡去。吴不赊上到城头,入眼便是满城的灯火,远远近近,大大小小,是那么得多,在最远处与天上的繁星连成一片,仿佛天上的星,都化成了城中的灯火,又或者这些灯火,本就是天上的星辰。吴不赊几乎是痴了,呆立城头,好半天不知道动一下。到最后,他没有进城,反而悄无声息地退了回来。他已经彻底绝望:云州遗族是绝不可能跟他南归的,进城说项,只会闹一个天大的笑话。“看来我是没机会做回人了。”一路回走,吴不赊一路苦笑,虽然沮丧,脑子倒还很清醒,暗自寻思,“真个去邪月国当侯爷,那也不错,路上找个机会把傻丫头按倒了,还可以做白鸟国的驸马。对了,白鸟王的江山是现任国王抢傻丫头她老爹的,也就是我岳父老大人的,我把王位抢回来不为过吧。做了王,后宫三千不说,至少弄三百,要不也太寒酸了点儿。

    那几个心理阴暗的家伙也可以跟着本大王亨点儿福,象大嘴可以做个护殿将军,鹿家兄弟可以做左右神箭将军,桑刀儿嘛,对了,让他做个秘探头子,谁要想反本大王,桑刀儿一根丝弹出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嘿嘿……”

    “啪”,一条大鱼跃出水面,尾巴在河面上拍出清脆的击打声,吴不赊猛然就醒了过来,忍不住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心中却是一酸,他看到了一双眼睛,林微雨的眼睛,是那般的绝望。

    “微雨,我尽力了。真的,我真的尽力了。”他抱着脑袋,在一个树墩上坐下来。吴不赊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命运的手死死地压着他,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哪怕是抬一根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风轻拂,带来喃喃的低语,不是人言,是树语。这样的树语,人耳中听来,只是树叶沙沙的响声,但木长生是树精,吴不赊自然听得懂。先前也没在意,其实本来也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八卦——昨儿有人在前面的歪脖子树上吊死了啦,那树上总共已经吊死三个了,弄得歪脖子不招人待见,它自己也很郁闷;某某男女在对岸柳树下约会,居然就在树下做起了那种羞人的事;甚至有杞树忧天的,说,不会打仗吧?才过了小十年的安心日子,可千万别打仗,仗一打,说不定就要拿大伙儿开刀呢,刀劈斧锯的,好恐怖的。这样的树语便招来旁边树木一致的痛啐:呸呸呸,乌鸦嘴,大风吹吹去,小孩子的话不要听……说来说去,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吴不赊先前也没留意,后来不知怎地,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猛然就想到个主意,前后一想,越想越通透,猛击掌自语道:“反正是破罐子破摔,摔得好,破罐子砸死老神仙,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树语,吴不赊能听,当然也会说,随即便开猫口说树语,说:“听说有对凤凰要从南边来。整个云州,就出云水两岸的树最高大,凤凰要在云州停,肯定要在出云水两岸选一棵树落脚。凤凰是自高自大的家伙,喜欢别人恭恭敬敬的,如果哪棵树能向南低头,摆出有礼貌的姿态,那对凤凰说不定就会落在它身上。落凤之木,无灵也光,那份荣耀,可是有得吹了。”

    他这番话立刻就传了开去,树也八卦啊,而且比象大嘴更八卦,你想啊,树叶沙沙,那是多少张嘴,风捎树语,其实却比风还快,眨眼间,谣言就成了事实,半信半疑就成了确信不疑。也不知是哪棵树最先向南低头的,反正到天明时分,整个出云水两岸所有的树,全部向南弯腰低头,像极了一排弓腰低头的家仆,等着迎接它们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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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45

正文 第二十五 圣女(下)

    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到后来,不但是出云水两岸,整个云州的树,前前后后全知道了,也全都向南低头。有的树还忿忿不平: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凭什么啊?你们身上长了花啊?嘿嘿,我也向南,我腰还弯得低些,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别说沾着灵气,咱就沾粒凤凰屎,那也是荣光。

    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便朝云州城走去。虽然这会儿开城了,他可不敢走城门,他顶上有妖气呢,云州城警惕性高,城门防备必然严密,如果进了城,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化成人身,找间面馆吃了早餐,然后便在城里乱逛,一边看城中风物,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没让吴不赊失望,中午时分,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

    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妖孽,有的说祥瑞,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那么大的树,风吹得弯吗?

    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树木也思乡啊,弯腰向南,是在南望故土。这话一出,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众人眼泪哗哗的,武士把栏杆拍遍,更有那文人骚客,诗如泉涌。自然,酒店里的酒,也像出云水一样,滚滚流出,铜钱银子,滔滔涌进。吴不赊在一边暗哼:“云州城里的酒店,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议论起来了,吴不赊也不急,在城中住了三天,到第四天,出城,再又返身进城。

    城门守卫果然严密,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而且功力相当不俗,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立刻便发出了警讯。百姓飞快地闪开,两侧城门瓮洞里,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长矛如林,箭点如星,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玄功高手电掠而来,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沉重有力,不是百姓在跑动,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

    “好家伙,果然了得!”吴不赊暗暗点头。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高高举起,朗声道:“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穿越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那队长手一举,道:“都不要动!”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你从南边人界来?”

    “是。”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吴不赊朗声重复,“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横穿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

    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伸出手,想接,却似乎又不敢,飞快地缩了回去,道:“吴使君稍等。”

    这时,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那队长跑过去,低声禀报。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他疾步走过来,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你头顶有妖光,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

    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微微一笑:“我若顶无妖光,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

    这话得体。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眯眯眼,笑起来太奸,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不眯,笑得也郑重,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很显然,他半信半疑。但就是这半信,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文牒充满了敬意,不敢验看。

    “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你小心警惕。”那将军吩咐那队长,随又命令道,“传令四门封城,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不许开门。”

    “是。”那队长大声应命,立即喝令关上城门,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还真是谨慎啊。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随后调一队士兵,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

    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而在宗庙,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神情各不一样,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吴不赊一现身,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司风为首。他早有定计,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这会儿他才意识到,活了这么多年,见人对事,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嘻嘻笑,眯眯眼,一般人或许不在意,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一眼就能得出结论:奸。

    不过他也纳闷:“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我没有笑?”仔细回想,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一脸凝重,其实还有点儿走神,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

    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回首大声道:“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

    吴不赊双手递上,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递给最左手的长老。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年龄可能也是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胡子最长,都垂到胸口了。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胖乎乎的,一脸和气的样子。与他相反,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司蛇长老个子最高,风度翩翩,竟是个老白脸?美男蛇?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

    “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吴不赊心下嘀咕,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他一直有些奇怪,这玉又不出奇,魔族要想冒充,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手一抛,将玉佩抛上半空,左手捏个剑诀,对着玉佩一指,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他忽地紫光大盛,玉上射出一道光柱,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威震西岳。

    “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四大长老齐声低呼,一齐拜倒。

    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天帝任命五岳帝君,各有三大信物,剑,印,玉。难道这块玉,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

    “这可是宝贝啊,我一揣数万里,竟没当回事儿。”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想来也是,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岂能简单。

    “云州遗族恭迎特使!”司风长老颤声长呼,霎时间礼乐齐鸣,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结果却没有。四大长老迎他入庙,互相见了礼。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事实上也不可能错,华夏之人,最讲究礼仪辈分,一站一座,各有位置,照着排名去猜,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

    文碟有两份,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无非是抚慰之意。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却是西门紫烟写的,有大赵国的印,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解释很简单,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

    四大长老看了文牒,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感谢天帝,感谢西岳帝君、感谢大赵王,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看得出来,四大长老异常激动,除了几句套话,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当然,也是守着礼仪,便是一肚子话,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

    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圣女居于圣殿,平时不理杂务,长老难决之事,便去圣殿请示。自有圣女始,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或者说,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一人成圣,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这些护法侍卫,个个都是玄功高手。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要知道,飞云关虽险,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

    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事实上,数百年来,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可见一斑。

    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显然已得到通报。吴不赊一行人到时,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一群白衣女子,有老有少,分为两排,最中间,是一个少女,白衣如雪,正是圣女颜如雪。

    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单薄的身子,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小巧的瓜子脸,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淡淡的眉,明眸如水。应该是有目如盲,可四目对视的时候,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更不是艳,虽然吴不赊确信,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应该是玲珑如玉,但美艳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

    是什么呢?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有一个早晨,突然下起了雪,一片雪花,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它是那么的晶莹,身姿是那般的轻巧,它在天地间独舞,所有的一切,都已失却了颜色。

    颜如雪,就是那片雪花。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46

正文 第二十五 圣女(下)

    这个消息又飞快地向四周扩散,到后来,不但是出云水两岸,整个云州的树,前前后后全知道了,也全都向南低头。有的树还忿忿不平:只能落在出云水两岸的树上,凭什么啊?你们身上长了花啊?嘿嘿,我也向南,我腰还弯得低些,说不定凤凰就会落我身上了,别说沾着灵气,咱就沾粒凤凰屎,那也是荣光。

    眼见这几近恶作剧的把戏还真成功了,吴不赊差点儿把肠子笑断,便朝云州城走去。虽然这会儿开城了,他可不敢走城门,他顶上有妖气呢,云州城警惕性高,城门防备必然严密,如果进了城,混进人群中就会好得多。于是他从城墙上攀进去,化成人身,找间面馆吃了早餐,然后便在城里乱逛,一边看城中风物,一边等着大家的议论传开。没让吴不赊失望,中午时分,出云水两岸树木尽皆南向的消息便在城中传开了。

    一时间,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妖孽,有的说祥瑞,有的说昨夜风大吹弯了腰,马上有人反驳说你才是昨夜得了床上风,那么大的树,风吹得弯吗?

    而吴不赊最想要听的那句话也终于冒了出来:树木也思乡啊,弯腰向南,是在南望故土。这话一出,立刻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更招来了无数的感慨——众人眼泪哗哗的,武士把栏杆拍遍,更有那文人骚客,诗如泉涌。自然,酒店里的酒,也像出云水一样,滚滚流出,铜钱银子,滔滔涌进。吴不赊在一边暗哼:“云州城里的酒店,今天至少要多一倍的生意。”议论起来了,吴不赊也不急,在城中住了三天,到第四天,出城,再又返身进城。

    城门守卫果然严密,城门口的守军队长竟然是玄功高手,而且功力相当不俗,竟能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立刻便发出了警讯。百姓飞快地闪开,两侧城门瓮洞里,一队队武士急奔而出,长矛如林,箭点如星,刹那间便将吴不赊围得严严实实。远处同时传来灵力的波动,玄功高手电掠而来,隐隐的还有大队人马的脚步声,沉重有力,不是百姓在跑动,而是军队在紧急朝这边赶来。

    “好家伙,果然了得!”吴不赊暗暗点头。他不慌不忙地从追风囊中取出西门紫烟给他的玉佩和文碟,高高举起,朗声道:“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穿越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及圣女。”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住了。

    那队长手一举,道:“都不要动!”同时如电的眼光在吴不赊和他手中的信物上扫来扫去,“你说你是西岳帝君使节,你从南边人界来?”

    “是。”看他难以置信的样子,吴不赊朗声重复,“西岳帝君使节吴不赊,奉西岳帝君令,横穿魔域,求见云州遗族执政长老和圣女。”

    那队长终于确信自己没听错,凑近来看了看吴不赊手中的玉佩和文牒牌,伸出手,想接,却似乎又不敢,飞快地缩了回去,道:“吴使君稍等。”

    这时,一个身穿将军服饰的身影已在街角现出,正是吴不赊感应到的玄功高手。那队长跑过去,低声禀报。那将军脸上也露出惊疑之色,他疾步走过来,紧盯着吴不赊的眼睛道:“你头顶有妖光,西岳帝君怎么会派你为使节?”

    吴不赊直视着他眼睛,微微一笑:“我若顶无妖光,如何过得了数万里魔域?”

    这话得体。吴不赊的神情也很得体,他知道自己的缺点,眯眯眼,笑起来太奸,所以竭力控制自己的眼皮,不眯,笑得也郑重,这才符合特使的身份。那将军也不敢接他手中的玉佩和文牒,很显然,他半信半疑。但就是这半信,也让他对吴不赊手中的玉佩、文牒充满了敬意,不敢验看。

    “我引特使大人去见长老,你小心警惕。”那将军吩咐那队长,随又命令道,“传令四门封城,我没回来之前或没有长老印信,不许开门。”

    “是。”那队长大声应命,立即喝令关上城门,吴不赊看得暗暗点头,还真是谨慎啊。那将军先遣小兵飞马去通报,随后调一队士兵,亲自护送吴不赊去见长老。

    长老处理政务不在衙门,而在宗庙,四大长老一般是轮流处理事务。但吴不赊到宗庙的时候,已有四个老者在等他,两边还站了几十个人,有的惊有的喜有的疑,神情各不一样,四个老者则都是一脸凝重。吴不赊一现身,四人便一齐看了过来。吴不赊一眼便猜出这四个老者必是四大长老: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司风为首。他早有定计,努力扮出庄重的神情。这会儿他才意识到,活了这么多年,见人对事,自己一直都是一脸奸笑的,嘻嘻笑,眯眯眼,一般人或许不在意,但只要稍微精明点儿的人,一眼就能得出结论:奸。

    不过他也纳闷:“师父当日看我怎么就顺眼呢?莫非当时看师父重伤,我没有笑?”仔细回想,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他一脸凝重,其实还有点儿走神,但落在四大长老的眼里,却觉得他是个庄重人,是可以肩负这种大任的人。

    那将军先疾步过去低声禀报了,回首大声道:“请特使呈验信物文牒!”

    吴不赊双手递上,那将军这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过了,递给最左手的长老。这位应该是司风长老,个头却是四人中最矮小的,年龄可能也是最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胡子最长,都垂到胸口了。他边上的司弦长老个头也不高,胖乎乎的,一脸和气的样子。与他相反,他边上的司雨长老却阴沉着一张脸。难道他这个雨是梅雨季节的雨?司蛇长老个子最高,风度翩翩,竟是个老白脸?美男蛇?吴不赊打量着四大长老,四大长老却都盯着玉佩,眼中都闪耀着激动的光芒。

    “这玉佩莫非有什么古怪?”吴不赊心下嘀咕,对西门紫烟拿这么一个玉佩给他做信物,他一直有些奇怪,这玉又不出奇,魔族要想冒充,难道还弄不出这么一块玉?司风长老将那玉佩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与其他三大长老对视一眼,手一抛,将玉佩抛上半空,左手捏个剑诀,对着玉佩一指,那玉佩立刻悬停在半空中。他忽地紫光大盛,玉上射出一道光柱,光柱中显出四个紫玉大字:威震西岳。

    “果然是西岳帝君随身宝玉!”四大长老齐声低呼,一齐拜倒。

    吴不赊仿佛听人说过,天帝任命五岳帝君,各有三大信物,剑,印,玉。难道这块玉,竟然是天帝赐给西岳帝君的那块玉?

    “这可是宝贝啊,我一揣数万里,竟没当回事儿。”吴不赊一时大恨自己迟钝,想来也是,西门紫烟那么郑而重之地交给他的信物,岂能简单。

    “云州遗族恭迎特使!”司风长老颤声长呼,霎时间礼乐齐鸣,四大长老惊喜激动地恭迎吴不赊入庙。吴不赊忙也收敛心神,一脸庄重地随四大长老入庙,先以为会有一些繁琐的礼节,结果却没有。四大长老迎他入庙,互相见了礼。吴不赊猜得一点儿没错,四大长老都对得上号。事实上也不可能错,华夏之人,最讲究礼仪辈分,一站一座,各有位置,照着排名去猜,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有错误的。

    文碟有两份,一份是以西岳帝君的名义写给云州遗族的,无非是抚慰之意。另一份则是吴不赊的身份证明,却是西门紫烟写的,有大赵国的印,特地说明了一下吴不赊顶有妖光的事,解释很简单,顶有妖光才方便穿越魔域。

    四大长老看了文牒,与吴不赊略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感谢天帝,感谢西岳帝君、感谢大赵王,再就是特使一路辛苦等套话。看得出来,四大长老异常激动,除了几句套话,根本说不出有什么实质意义的话来,估计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当然,也是守着礼仪,便是一肚子话,也不便这会儿就倒出来。

    随后便请吴不赊去圣殿见圣女。圣女居于圣殿,平时不理杂务,长老难决之事,便去圣殿请示。自有圣女始,圣殿便成了云州遗族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云州城防卫最森严的地方,或者说,是整个云州武力最强悍的地方。每一代圣女收七个弟子,一人成圣,其他六人便成为圣女的护法侍卫,这些护法侍卫,个个都是玄功高手。云州遗族屹立千年不倒,圣殿强悍的武力也起了很大的作用。要知道,飞云关虽险,挡得往普通的魔族士兵,挡不住飞来飞去的魔族高手,但进入云州的魔族高手,却很难过得了圣殿这一关。

    但圣殿也就成了魔族高手的眼中钉肉中刺,几乎每一代圣女都没有善终的,颜如雪的师父就死于五年前魔族高手的一场偷袭。幸好颜如雪练成了心眼,否则圣女之职就要由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了。事实上,数百年来,有好几代的圣女都是没练成心眼的弟子代掌的,圣殿为云州遗族做出的牺牲,可见一斑。

    宗庙与圣殿相隔不远,显然已得到通报。吴不赊一行人到时,圣殿外已站了一群迎接的人。一群白衣女子,有老有少,分为两排,最中间,是一个少女,白衣如雪,正是圣女颜如雪。

    对这个十岁就练到有目如盲成就心眼的女孩子,吴不赊心底实是充满了好奇,就着实多打量了她几眼:单薄的身子,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小巧的瓜子脸,皮肤是一种近似透明的白,淡淡的眉,明眸如水。应该是有目如盲,可四目对视的时候,吴不赊总觉得她在看着自己,而且是那种可直透心底的目光。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肯定不能单纯地说她美,更不是艳,虽然吴不赊确信,她的瘦弱其实只是因为袍子的宽松,如果真能看到她的身体,应该是玲珑如玉,但美艳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在她身上。

    是什么呢?吴不赊突然想到了雪。有一个早晨,突然下起了雪,一片雪花,飘飘洒洒从窗口飞进来。它是那么的晶莹,身姿是那般的轻巧,它在天地间独舞,所有的一切,都已失却了颜色。

    颜如雪,就是那片雪花。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47

正文 第二十六 艳福(上)

    “这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孩子。”吴不赊脑中有一刹那的空白,他本来是故作庄重,但与颜如雪一对,心中却是一片晶莹,好像给水洗过一般。“圣殿第十九代弟子颜如雪恭迎特使。”颜如雪俯身为礼,其声空灵清脆,如风过帘栊,玉佩丁当,吴不赊慌忙还礼。

    迎入圣殿,颜如雪与四大长老客座相陪,吴不赊说了天庭与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的歉疚与抚慰,以及盼望云州遗族回归及西门紫烟的计划,当然是以赵国的名义。

    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表示了感谢,还表示事体重大,急切间难以决断,千年间特使第一次来到云州,这样的大喜事,当使全族皆闻,因仓促之下不及准备,请吴不赊谅解,稍后当有一个盛大的仪式,恭迎特使。说了一会儿话,都是那种场面上的对答,四大长老在过了最初的激动之后,都显得心事重重。颜如雪年纪虽轻,却淡定得多,语气温婉,空灵纯净,与她对话,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随后以吴不赊远来辛苦为由,请他暂去休息。在圣殿左近为吴不赊清出了一座宅子,除了数百名士兵,更有两名白衣女子随身护卫。这两名女子都有四五十岁年纪,从称呼来看,该是颜如雪的师叔辈,也就是上一代没练成心眼的六大弟子中的两个。入住圣殿之旁,又出动这样的人物来保护吴不赊,可见圣殿对吴不赊的重视程度。

    “我的身份至少没被怀疑,但会不会跟着南归,那就难说了。”吴不赊心下思量,“万木向南低头的事,可能会作用,只怕不会太大。”但该做的已经做了,他已经尽了全力,云州遗族若不肯南归,他也没有办法。他又想到了颜如雪:“这云州遗族的圣女,不知道可不可以嫁人。要是可以嫁人,她这样的女孩子,却要什么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啊?”搜遍记忆,无论是他自己的,还是黑七、木长生的,所有记忆里,竟找不到一个能与颜如雪般配的男子。

    晚间,颜如雪与四大长老设宴给吴不赊洗尘。对于南归的事,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之间肯定有过争议,虽然嘴上根本不提南归这件事,但吴不赊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他当然也不会提,所谓无欲则刚,他心中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倒是言笑晏晏。他见多识广,颜如雪等人对现在人界所有的一切又充满了兴趣,争相提问,倒是一席尽欢。

    席间颜如雪起身了一次,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因为他搞不清颜如雪的有目如盲是不是真的看不见,如果真看不见,心眼能看见东西吗?如果心眼能看透人眼却看不到表面的东西,颜如雪行动之际,是不是要摸着走,或者是由弟子侍女之类引导?这一留意,他发现了件奇事,颜如雪袖中竟藏有一只鸟,麻雀大小,但明显不是麻雀,通体雪白。颜如雪走动之际,这只鸟或前或后,竟是在给颜如雪引路。

    “把自己眼睛练瞎了,却用鸟眼来代替,高明啊。”吴不赊暗暗感慨,“却不知那鸟是公的还是母的?颜如雪洗澡的时候,它会不会偷看?”吴不赊有过化身为猫调戏林微雨的经历,一看到那鸟与颜如雪寸步不离,首先便想到这一点,虽然这么想有些心理阴暗,但没办法,他就是一个这么猥亵的人。

    特使北来的事早已传了出去,而不论有什么样的争执,对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来说,特使北来,都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件,告祭宗庙,通报万民。随后数天里,一连串隆重而繁琐的礼节弄得吴不赊眼花缭乱、疲惫不堪。吴不赊不好溜出去,但却可以用游赏云州风物为名,公然去城里闲逛。他最想听到的话也听到了:难怪所有的树木都转头向南,原来是特使要迎我们南归啊。

    “看来没人知道是我弄的鬼。”吴不赊心下暗笑,但是否南归,却没有结论。到城里的任何地方,都会听到热烈的争执,有些还是激烈的争执,却没有任何一方形成压倒性的优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支持回归的也有不少人,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争执到最后,不分高下的时候,颜如雪就会给抬出来:相信圣女,圣女的心眼一定会做出正确的判断。这一点,是众口一词。

    在城中呆了几天,吴不赊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云州遗族的心里,圣女是全知全能的,是绝不会犯错误的。但吴不赊与颜如雪相处这几天,却没有觉得颜如雪有什么特异之处。颜如雪每天都会和吴不赊见几次面,聊一段时间,她对人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兴趣,什么都问。好多时候,吴不赊都会产生一种错觉,他面对的不是什么云州遗族的圣女,而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妹妹,娇俏清纯,又善解人意,和她在一起,哪怕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气闷。在她面前,自己心中特别得空灵,特别得淡,没有火气,没有欲望,没有烦恼,就像阳春三月坐在桃树下,沐浴着春风,察觉不到时光的流逝。除了这一点,吴不赊感觉不到有什么特异之处,无所不知的智慧,洞察一切的慧心,神鬼莫测的机巧,惊天动地的神功,什么都没有。有时候,吴不赊甚至想出手试一试,突然出手偷袭,看看颜如雪有什么本事应对。可颜如雪那看不见东西的明眸对他轻轻一笑,他突然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时,颜如雪的背影必已消失半天。

    “还真是邪性啊。”半夜醒来,吴不赊会情不自禁地扯耳朵,“传言中能看透一切的心眼,难道就是用来陪人聊天的?”想不透,便不去想,也不问,既然对着颜如雪会有一种无力的感觉,那就干脆不用力,不管颜如雪要做出什么样的决断,都由她去。

    第七天,颜如雪与四大长老约见吴不赊,说云州遗族愿意随他回归人界。吴不赊非常意外,最初的一刹那,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但看着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诚挚中带着激动的神情,他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云州遗族真的……真的……决定南归?”吴不赊微微有些结巴,“所有人都回去?”

    “是的。”颜如雪点头,“云州遗族阖族上下,十二万四千八百八十一人,全部回去。”

    十二万人,老人、孩子、妇女,至少要占一多半,穿越数万里魔域,全部回去!吴不赊脑子里一时像是被灌满了糨糊,混混沌沌一片,呆了好一会儿才道:“照西门紫烟设定的路线,那个,我是说,先要过雪灵国吧?”“是。”司风长老做了个手势,一名侍女拿上来一幅地图,“照特使传达的线路,我们要到达魔鬼大沙漠,先要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跨五大鸡族控制的雄鸡原,最后才能进入大沙漠。”

    地图上看过去,云州城到魔鬼大沙漠,直线距离也将近万里。吴不赊脑子还是有些发蒙:“雪灵国好像是大国啊,占的地方可真宽。”

    “雪灵国也不算什么大国,若论国力,不见得比它边上的飞雾国强,在北方魔界,也不过中等而已。”司风长老摇着头道,“不过占的地盘确是不小。”颜如雪似乎明白了吴不赊心中在想什么,道:“我们不是直接横穿过雪灵国。”

    “哦!”吴不赊脑子清醒了三分,想来也是啊,从雪灵国中间穿过去,雪灵王又不是云州遗族的娘家亲戚,就那么眼睁睁看着?杀过去?云州遗族可不是象斧,那是十二万老少,心里盘算着,随口问:“你们的打算是?”司风长老道:“我们的打算是,绕一点路,先顺飞云江下去一千二百里,控制雪灵国的边境关卡锁灵城,从锁灵城东侧山麓进入雄鸡原,五大鸡族一直受雪灵国和飞雾国欺压,势力不强,横穿雄鸡原的风险不大。”地图上,云州城在飞云江北侧,南侧是雪灵国和飞雾国,横挡在南归的路上,再过去是雄鸡原,然后才是魔鬼大沙漠。司风长老的手指沿着飞云江往东,画一个弧,基本上错开了雪灵国,再斜斜切入雄鸡原,走直线,可直达魔鬼大沙漠东侧。

    这还差不多,吴不赊脑子又清醒了三分,想了想,道:“雪灵国控制着灭云城,我们顺飞云江而下,他们不会就那么看着吧?”

    “雪灵国当然不会眼睁睁看我们走。”司雨长老手往下一切,“所以我们的第一步是,打下灭云城,控制灭云城十天左右。控制灭云城的同时,以精锐的小部队飞流急下,赶在雪灵国醒悟过来之前,再打下锁灵城。锁灵城易守难攻,即便雪灵国醒悟过来调集大军攻打,短时间也攻不下来,只要我们入了雄鸡原,雪灵国再想挡住我们,可就难了。”

    看来他们已经有了周全的计划,吴不赊一时无话可说,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眼睛看不见,却立即感应到了他的目光,道:“吴使君觉得我们这计划有什么漏洞吗?”

    吴不赊虽然在扶风城当了将军也打了两仗,其实还是半桶水,战术上的排兵布阵他是不行的,但若从大的战略上卖卖嘴皮子耍耍阴谋诡计,倒是他的强项。不过云州遗族所处的环境地势他完全不熟,四大长老这个计划到底行不行得通,他是两眼一摸黑,完全插不上嘴,遂摇头道:“这一带我完全不熟,一切由圣女和四大长老决定好了。”

    颜如雪向四大长老坐的方向侧了下脸,道:“既然吴使君没有疑义,就这么决定了,择吉日告祭天地,随后开始准备。”又看向吴不赊:

    “因为是合族回归,老人、小孩比较多,所以准备的时间会很长。现在快立秋了,估计在明年春三月左右可以行动,四月左右进入雄鸡原,那时春草已生,天气转暖,也便于大队行动。对魔鬼大沙漠我们了解得不多,不过四五月的天气,应该也是比较合适的。吴使君觉得这样可以吗?”

    “看来他们确实是有过通盘筹算的了。”

    听她这么说,吴不赊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道:“我没有什么意见,准备得再长一点也是可以的。”

    决定一下,择吉日告祭天地,阖城沸腾,族民的脸上有各种表情,却并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吴不赊暗自惊异:“到底是颜如雪的威望真有这么大,还是云州遗族南归的心真有这么强?不可思议!”

    不过在城中逛了几圈后,他就明白了,云州遗族想回归人界的决心是一个因素,对颜如雪的信服是一个因素,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诡计起了作用。万木向南,偏偏他这特使来接云州遗族南归,两下凑合,便成了所谓的天意。天意不可违,这一点,促使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下了最后的决心。也是这一点,在颜如雪做出决定后,整个云州遗族没有反对的声音。得知真相,吴不赊躲在被窝里偷笑。他也只敢躲在被窝里偷笑,如果云州遗族知道所谓的天意竟是他的诡计,后果不堪设想。

    阖族南归,准备工作可就多了,小的不去说,大的首先就有两件事:一是暗里为攻占灭云城作准备;二是船,攻占灭云城后,雪灵国必会反攻,不会给云州遗族太长的搬迁时间,船越多,一次装运的人也就越多,守灭云城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缩短,同时也就会减少伤亡。攻打灭云城的准备在暗处,造船却是在明处,出云水两岸,一时到处都是船厂,吴不赊可就奇怪了,出云水是在山壁上泻下的,船造好了,怎么放入飞云江呢,也从山壁上放下去?那是船还是石头啊?不过这么简单的问题,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不可能想不到的,吴不赊也没问,不过他估计,出云水肯定是另有暗道,只不过外人不知道罢了。呆了几天,吴不赊想起了灭云城里的象斧几个人,不出去打个招呼,那几个家伙只怕会惹事。一天与颜如雪四大长老碰面,吴不赊便提了这件事,道:“我一路北来,途中收了几个兽人侍卫,他们现在在灭云城里,我久不出去,怕他们惹事,得去招呼一下。另外,既然要攻打灭云城,我也可以准备一下,到时做个内应。”

    他这话出口,四大长老一齐看过来,脸上的表情颇为丰富。他们会有想法,或者说有疑心,这很正常,换了吴不赊也是一样,所以四大长老的反应可以说是在吴不赊意料之中。唯一让他拿不准的是颜如雪,果然,颜如雪的表情一如往常,似乎还略带着两分欣喜:“能有内应,那是太好了,有劳吴使君。”

    “她当然不是傻丫头,肯定知道其中的关碍,可为什么这么自信呢?就不怕我泄露机密?也根本不怀疑我有可能是魔族的奸细,出云州城是为了通报他们的计划?难道心眼真能看透一切。”

    吴不赊心中暗叹,“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

    这夜,吴不赊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打了声招呼,出了云州城。看着他身影消失,司蛇长老道:“就算他的身份不假,让他去灭云城,我总觉得不妥。”“是啊,我也有这种想法。”

    司弦长老随声附和。司风、司雨却看着颜如雪。颜如雪没有马上回答,静了一会儿才道:“这些日子,我与他交谈,细察过他从呼吸到心跳的每一个细微动作,可以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这绝不会是魔族奸细设下的骗局。他说灭云城里有侍卫,也是可信的。担心他泄密,根本没必要。能横穿数万里魔域出使云州的人,绝不简单,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吴使君的事,不必我们去管。”

    心眼,并不像吴不赊想像的那样,未卜先知,看透一切,而是在最平常的地方洞烛识微,见微知著。吴不赊还是用老办法出了飞云关,进灭云城,到先前的客栈。隔半条街,便听到了象斧打雷一样的呼噜声,吴不赊狠狠地鄙视了他一把:“这家伙,拆房呢。”

    翻身上墙,察觉侧院有人走动,这会儿天色不早了啊,他心中好奇,沿着墙头走过去,探头一看,一胖一瘦一男一女,瘦的是店老板,胖的是他婆娘,肚子像个大水桶,两个奶子像两个吊着的大冬瓜。两口子一前一后在院子里转圈,胖老板娘的大奶子就摇啊摇地乱晃,不过没什么美感,要是换了叶轻红这么走动,两个奶子颤啊颤的,那才叫诱人。吴不赊扫一眼不想看了,扭头要回,忽听得胖老板娘暴叫道:“明天一定要跟他说。”瘦老板一脸苦相:“人家又不欠店钱,怎么好开口。”

    “什么叫不好开口!老娘的店子,不想做他生意了,行不行啊?”

    “可他那大斧子,”瘦老板要哭的样子,“爷爷啊,别说砍在身上,就是擦着点儿风,也是有死无生啊。”吴不赊先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听到这会儿明白了,这两口子在说象斧,好像是不想做象斧的生意。可又奇了,为什么呢,那瘦老板也说了,象斧不欠他店钱啊。

    “我不活了。”胖老板娘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下,张嘴哭道,“天天受他这呼噜的折磨,我宁愿死了算了。”

    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可就笑翻了,失脚从墙头上摔了下来。一只猫,打着哈哈从墙头上笑翻下来,可吓坏了店老板夫妻。胖老板娘尖叫一声:“妖怪!”

    噌一下跳起来,飞快地钻进房间,身手竟是敏捷至极。店老板别看瘦,还真赶不上她。吴不赊笑得猫打滚,好不容易爬起来,穿过中间的院子,回到这一面的侧院,途中听到象斧的呼噜声,忍不住又笑了一气。到这面院子里,在象斧巨大的呼噜声中,却还听到了若有若无的水声,吴不赊心中一跳:“傻丫头在洗澡?”

    水声来自一侧的厢房里,吴不赊猫手猫脚摸过去,到窗下,一纵而起,猫脚倒挂金钩,蘸一点唾沫打湿窗纸,戳一个小洞看进去。房中央,摆着一个浴盆,一个女孩子屈身坐在浴盆里,往身上撩着水。吴不赊一眼看见,身上立刻就像着了火,通身都热了起来,眼睛当然也不看好地方。不过只扫了一眼他就有些发愣了:不对啊,怎么小了?什么东西小了?奶子啊!吴不赊不看好地方,第一眼看的就是奶子。

    叶轻红的裸体他没见过,但平日里隔着衣服见多了,那可是有料啊,十足真金。若说是衣服撑的,他可是在叶轻红奶子上划过圈圈,料足质优,绝非假冒伪劣。可这会儿看到的,却是缩小了差不多一大半,小小的鸽乳,比吴不赊的拳头大不了多少,倒还挺好看,紧绷绷的,峰尖一点儿殷红,小小的,嫩嫩的,异常得秀气,沾了水,像给晨露打湿的红豆。这绝不会是叶轻红的奶子。

    新品上市,吴不赊又是兴奋又是疑惑。洞小看不清楚,他把身子移了一下。往上看,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十四五岁年纪,小小的瓜子脸,还没完全长开,却有着惊人的秀色。见过了西门紫烟和颜如雪,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女了,可见了这小女孩儿,却仍然情不自禁地瞪大了眼睛。如果说西门紫烟是秋夜带霜的冷月,颜如雪是冬晨飘逸的初雪,叶轻红是夏至喷火的青椒,这小女孩儿,就是春风中堪堪抽芽的柳尖。仅就相貌来说,林微雨远不能和这几个女子相比,不过林微雨是吴不赊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孩子,心爱的人,身上会有另外的一些东西,那东西勾心,牵肠挂肚,与外在的相貌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小丫头长大了不得了。”吴不赊心中暗赞,却又疑惑,“这丫头哪来的?店老板的女儿?那胖婆娘养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还真是鸭婆子生出凤凰来了。不对啊,店老板的女儿怎么在这边院子里洗澡?”

    心下嘀咕,眼睛自然也不会闲着,拼命在那女孩子的裸体上扫来扫去,只恨不得咬一块下来,一时没留意,呼吸稍微急了点儿,却就被那女孩子发觉了。这女孩子竟练有玄功,而且功力不低,灵力扫过来的同时,手忽地一挥,打飞刀的姿势,打出的却不是飞刀,是一股水波,水到中途,竟然凝成冰箭,急射过来。这女孩子挥手时,小腰扭动,两个小小的乳房轻轻地颤动,说不出得诱人。

    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呆了,直到冰箭快射到面前才蓦然惊觉,百忙中一个老猫扭腰,凌空翻出,冰箭从额前数寸飞过,猫眼差一点儿完蛋。冰箭掠过空气,发出刺耳的尖啸,另一边房里立时传出叶轻红的声音:“小丽,什么事?”

    “傻丫头认识这女孩子,很好。啊呀,得走,傻丫头知道我会变猫的,出来见到我偷看女孩子洗澡,这个老脸无皮,不臊也光啊!”吴不赊心中电转,飞溜出院子。还好,叶轻红并没有追出来,不过暂时也不好回去了。马上回去,傻丫头虽傻也会生疑,若洗澡的是傻丫头,看了就看了,她要敢问,吴不赊敢当面承认,不怕傻丫头翻脸。再说她知道了也只会红脸,红脸可爱啊,顺便还可以调戏一番。但偷看另外的女孩子洗澡就是两码事了,前者勉强可以算得上闺房之乐,虽然还没把傻丫头真个吃下嘴,也算得上是碗里的肉了,后者却是要上升到道德的高度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48

正文 第二十六 艳福(下)

    虽然吴不赊一直认为,道德就是个婊子,谁给的钱多就会对谁张开腿,可婊子也要立牌坊不是,尤其傻丫头有些较真,或许,还会有些吃醋,所以绝不能让她知道。不能回店里,那就在城里溜达,这一溜不要紧,至少看到了一百场人肉大战。这也罢了,最搞笑的是,给母猫调戏三次,引来至少十只以上醋火中烧的公猫。最后还引来了狗,“汪、汪、汪”,狗拿耗子也算了,管猫的闲事,明显捞过界了嘛。

    吴不赊一怒之下,猫爪一敲,狗眼翻白,找个废园子把狗剥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烤狗肉。天气热,狗肉下去,心里猫抓一样得难受。突然看见一家妓院。有办法了,进去找两个妓女解决一下内部问题。这还是他头一次遭遇兽人女子,两女都是兔族,娇小玲珑,丰满白嫩。三人战斗临近高峰,二女的短尾巴乱颤,有如抽筋,别有一番韵味儿。这让吴不赊对叶轻红充满了期待,他先前一直有个想法,抱了兽人女子上床,看着那尾巴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呢,万一真有心理障碍就麻烦了。

    一试,不但没障碍,还格外上火。两个姿色平平的妓女就这样了,如果是叶轻红,嘿嘿。狂战数场,心里的邪火这才堪堪平息,天也亮了,回店里来。象大嘴几个都在店里吃早餐,叶轻红和那叫小丽的女孩子都在。象大嘴四个一桌,叶轻红和小丽一桌。

    小丽穿着一袭水湖绿的薄罗衫子,梳着三丫髻,清爽中带着三分稚嫩,有如晨光中初出水的菡萏,任何看到她的人,都会眼光一亮,却绝不会生出丁点儿色欲的幻想。不过吴不赊这个人也许是心理过于阴暗了,他竟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昨夜看到的情景,水湖绿衫子不见了,是清秀玲珑小巧妩媚的裸体,小腹腾的一下就热了起来,生似着了火。

    “公子!”象斧几个看见他,都一脸兴奋地站起来。叶轻红过来:“公子你回来了,吃了早餐没有?”

    “没有。”傻瓜这会儿才说吃过呢,吴不赊摇头,眼光顺便就扫到小丽身上,道,“她是?”

    “她叫小丽,身世孤苦,流落街头又生了病,我刚好上街撞到,就带了回来。”叶轻红说着拉过小丽.“这是我家公子。”

    小丽盈盈拜倒:“小丽叩见公子。但求公子收留,为奴为婢,皆心甘情愿。”

    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天上掉美女啊,吴不赊乐得差点当场抽疯,忙伸手相扶:“快起来,快起来!小丽是吧,姓什么啊?”

    扶得实,这一下顺手便宜是绝对要占的,触手处,冰如玉,滑如丝,手感真是好极了,吴不赊心下更乐。

    “婢子姓刺。”

    “啊?”吴不赊愣了一下,心下嘀咕:“姓刺?刺丽?刺你?不是吧!”看刺丽,神色正常,难道真有姓刺的?不过魔界有很多怪姓,姓刺也不稀奇吧。

    “好好好,来来来,先吃早餐。”

    吴不赊打个哈哈,在叶轻红这一桌坐下。叶轻红早替吴不赊叫了早餐来,刺丽还不敢坐,站在吴不赊身边要服侍他用餐。

    “你也坐下吃,在我身边,没有那么多规矩的。”吴不赊笑着拉她坐下,很亲和的样子,那个,手感真的是好啊。刺丽看一眼叶轻红,叶轻红一笑:“坐吧。我早说过了,公子是个大好人,而且很随和的。”

    “哦,傻丫头在背后会说我的好话吗?”吴不赊斜眼看着叶轻红。叶轻红与他目光一对,俏脸却是微微一红,吴不赊立马就明白了,好人可能是说了,不过色狼的评语估计也跑不了。哼哼,这样更好,公子调戏丫环,天经地义,虽然是小丫环,可没说小丫环不能调戏,先吹了风,更方便下手。叶轻红可能猜到了吴不赊心中的阴暗念头,俏脸更红了。刺丽看叶轻红脸红,她小小的脸也红了,大美人脸红和小美人脸红,各有各的美。吴不赊一时看得有些发呆,讨厌的象大嘴却又来打岔:“公子,药采到没有。”

    “怎么了?”吴不赊有些恼,“这么好吃好喝的住着不舒服啊?你别说你不舒服,有人还巴不得你不住呢。”

    想到瘦老板和胖老板娘半夜里转圈子的事,吴不赊差点又笑起来。“原来公子已经知道了啊。”象斧气呼呼的样子.

    “我们又不欠店钱又不闹事,竟然要办什么暂居证,还要十两银子一个人,真是气死了,要不是老大拉着,我一斧子劈死他。”

    “暂居证?”吴不赊有些发愣,象斧说的看来是另一码事,“暂居证是什么东西,从来没听说过啊,随便到哪里住店,最多就是登记一下吧。”他看向叶轻红:“大家都办暂居证了?”

    “是。”叶轻红点头,“他们说灭云城是魔界中唯一靠近人界的城市,有些特别,对外来人口管得严些,但凡居住超过七天的,就要办暂居证。我不知道公子什么时候回来,所以连公子在内,大家都办了。”

    “四……五……六……七,七十两银子。”吴不赊顿时就怒了.“他们怎么不去抢?”

    “公子,是我不对。”见吴不赊作恼,叶轻红有些慌神,“我……我……”

    “你没做错。”吴不赊摆手止住她的歉意,嘿嘿两声,“暂居证,很好,很强大。”见他着恼,象斧更是风随火势,道:“公子,只要你点头,我立马去劈了那衙门,反正公子的药也采到了,我们一路杀出去就是。”他这一叫,瘦老板和店中吃早餐的几个人都向他看过来。吴不赊留意到了这些人的目光,心下电转,哈哈一笑,道:“算了,几十两银子嘛,小事。药我见到了,还没熟,咱们还得住下去呢。吃好了没有,吃好了回房。”听他说还要住下去,瘦老板两眼翻白,生似给人勒住了脖子。

    吴不赊心中偷笑,回到房里,对象斧道:“管住你那张嘴,别有事没事穷咋呼,记住了,咬人的狗不叫。”

    “我又不是狗。”象斧嘟嘟囔囔,出房和鹿家兄弟几个胡吹去了,只一会儿便传来他打雷一样的嚷嚷声。吴不赊暗暗摇头,心下凝思:“做内应,到时让他破门是把好手,不过这么爱嚷嚷麻烦,鹿老二、桑刀儿也是两个惹事精,这么一住大半年,非惹出事来不可。”刺丽泡了茶来,是那种细白的小茶杯,她小巧的手托着杯子,有一个指头搭在杯上,一样得白,或者更白三分,恍眼之间,吴不赊竟然有点分不清哪个是杯子哪个是手。

    “她练有玄功,这手也不是做惯丫头活的手。”吴不赊心中掠过一个念头,“她必是大户人家的女孩子,非富即贵,不会和傻丫头一样,也是个什么公主吧?”

    吴不赊一时间为自己的这个念头兴奋起来,“两个公主丫环,要是抱上床,一床上躺俩公主,哈,我家二弟只怕要兴奋到爆裂。”端茶递水本是叶轻红的活,刺丽做了,叶轻红便有些无所事事,眼见吴不赊盯着刺丽看,她倒有些脸红了。因为吴不赊一路上对她也是这样,盯着看,端茶递水的时候,顺手就会占占便宜,虽然不用强,却总是让人防不胜防,也没法防不是。看吴不赊现在的眼光,明显又打上了刺丽的主意。

    “公子,”叶轻红轻咳了一声,引得吴不赊转头看她,“这几天住店,总共用了三两多银子,但办那个暂居证用了七十两,剩下的都在这里了。”她手里托着一张金叶子和几锭银子。

    “你收着吧!”吴不赊不接,“以后日常的支用就从你这里走,象斧他们几个,每月五两的零花银子,小丽也一样,你按月给吧。”发月例银子,一般都是主母的活,吴不赊要叶轻红发,把她当什么人啊。叶轻红“啊”的一声,一张脸霎时间红得有如西天烧着的晚霞,捧着银子,不好收,也不好推。吴不赊心下偷笑,他就是喜欢看她羞窘的样子,美人脸红的时候,是最可爱的时候。

    “对了,你带小丽去逛过街没有?”吴不赊转换话题,美人害羞很可爱,却不能让她羞急了,“要不本公子带你们逛街去?”

    “好啊!”叶轻红立马答应,刺丽脸上也露出微微的向往之色,逛街永远是女人的最爱,不分公主还是丫环。吴不赊提出去逛街,其实有个另外的想法,想找个略偏僻的地方租个宅子,搬出客栈去。不过明面上当然不会说出来,陪逛街就是陪逛街,陪逛街而顺便租房子,那叫一举两得。租房子而顺带逛街,那叫没品味,一定会给美女们鄙视到全身起毛。刚出店门,咚咚咚,象斧踩着大街而来,声若擂鼓,老远就叫道:“公子,公子,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吴不赊眉头微皱,先前不觉得,但一想到要做内应,象斧的一切突然就非常刺眼了,无论是那庞大的身子巨大的斧子还是打雷一样的嗓门,都过于夸张。他这样的人,一定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而做内应,最重要的就是低调,隐密。万目关注,这内应还怎么做?

    “我听说雪灵城要举办一年一度的斗鸡大赛,我们去看吧,免得呆在这鸟城里憋气。”

    “斗鸡有什么看头?”吴不赊刚要一口拒绝,却猛又把到嘴边的“不”字吞了回去。因为他眼角余光瞟到,在听到斗鸡两个字时,刺丽突然变了脸色,那小小的春蕾一般的脸,突然就绷紧了。

    “公子,你可能误会了,这斗鸡不是一般的斗鸡呢。说是斗鸡,其实是斗人。”象斧兴奋得口沫横飞,“只因为是鸡族的人相斗,所以叫做斗鸡。”

    “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他这话也引起了吴不赊的好奇心,不过吴不赊真正的好奇心是在刺丽身上,嘴里说着,眼角余光始终瞟着刺丽。当听到斗鸡是鸡族的人相斗这话时,刺丽脸色大变,牙关明显在死死地咬着,眼中射出极度激愤痛苦之色,秀气的手紧紧绞在一起,小小的身子似乎因过于激动而在轻轻颤抖。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0

正文 第二十七 推倒(上)

    “她为什么这么激动?”吴不赊心念电转.“鸡族,难道她和鸡族有关系?”

    “是啊。”象斧道.“我可打听清楚了,雪灵国和飞雾国年年去雄鸡原打猎,不是猎动物,是猎人,猎五大鸡族的人,然后在每年的秋季,两国以猎来的鸡族武士相斗,名为斗鸡。热闹着呢,公子,反正我们在这鸟城里住得也憋气,不如去看斗鸡吧。”

    “看斗鸡,行啊!”吴不赊对看斗鸡本身没什么兴趣,说起来,他对任何热闹感兴趣的都不是热闹本身,而是热闹带来的商机。斗鸡也好斗人也好,他兴趣都不高。这会儿之所以答应,有俩原因:一是把象斧带出城,免得在城里闹出事来,引起官府的注意,给将来作内应带来麻烦;二是刺丽古怪的表情引起了他的好奇,说斗鸡就变脸,看斗鸡会怎么样呢?

    既然要去雪灵城看斗鸡,街也就不逛了,买了辆马车,叶轻红、刺丽坐车,吴不赊骑牛,鹿家兄弟几个都骑马。只有象斧吃点儿亏,骑的是自己的两只大脚板,没办法,这世上就找不到他能骑的马。众人一路赶往雪灵城。雪灵国人口不是太多,两百多万,但占的地盘特别大,相对于邪月国也小不了多少。

    灭云城到雪灵城,竟有一千五六百里,中间要穿过七八座城池。马车慢,走了将近十天才到雪灵城,倒刚好赶上斗鸡大会。雪灵城虽是雪灵国的都城,城池却不是很大,大约只有云州城一半的规模,人口估计也不到十万。不过由于举行斗鸡大会,来看斗鸡的人不少。不但有雪灵国的,甚至周围一些魔国也有不少人闻讯而来。看热闹的、做生意的,至少进来三四万人,把一座不大的雪灵城挤得满满当当。

    放眼望去,满大街到处都是人,热闹非凡。象大嘴几个都是好热闹的,看见人多就傻乐,也不知乐什么。吴不赊懒得看他们几个的嘴脸,倒是一路留意刺丽,那小小的眉眼间一直笼着一层忧色。吴不赊也不问,可以肯定,刺丽必然与鸡族有关,如果她不是鸡族人,那就是鸡族有与她关系亲近的人。说起来吴不赊特别后悔,那天撞到刺丽洗澡,只顾盯着人家奶子看,却忘了看看屁股。也不对,严格说起来,屁股也看了的,只是把屁股上的尾巴自动过滤了。当时要是留了神,从刺丽的尾巴上,该可以判断出她是不是鸡族。后面可就没机会了,沿路叶轻红两个也洗澡,也许是那天洗澡被偷看,两丫头留上了神,每次洗澡,都是一个洗一个把门,再没给过吴不赊机会。吴不赊也不好去问叶轻红,他担心问得不好,惊动了刺丽。雪灵城每年都会举办斗鸡大会,可能是举办的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因此虽然拥进雪灵城的人多,都还能找到住宿的地方。

    有不少人家干脆就拿自己家的院子出租。吴不赊一行人在城东租了个独院,小小一个内外两进的院子,一天的租金就要一两银子。贵啊,拿鹿银弦的话来说就是:贼贵。不过吴不赊还是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特意租这种内外两进的院子,他有目的,他确信,刺丽身上有秘密。如果有机会,她就会有所行动,那就有了揭开她身上秘密的机会。

    象斧四个住外进院子,吴不赊和两女住里面。内进有一正两厢三间房,本来刺丽都是和叶轻红住,这会儿却说要一个人睡,吴不赊装做不知道,心下却是暗喜:有戏。托言路上有些累,刺丽早早就睡下了。吴不赊进屋,坐床上练功,竖耳朵留意着刺丽房里的动静,突地想到一事:“不行,傻丫头功力不低,刺丽穿窗出房,要是被她发现了,戏就没法唱了,得先封住傻丫头的嘴。”

    吴不赊住正房,叶轻红和刺丽一左一右睡两边厢房,吴不赊下床,就从地底下钻过去。叶轻红还没睡,盘膝在床上练功。吴不赊虽然已经尽量小心了,但刚一露头,还是立马被叶轻红发觉了。叶轻红的剑就放在床边,她反手就握住了剑柄。吴不赊脑袋先钻出来,急忙把手指头放到嘴边轻嘘一声,运玄功凝音成丝,送入叶轻红耳中:“别出声,小心惊醒了小丽。”

    叶轻红看清是吴不赊,一愣,再听了他这话,不知想到了什么,刹那间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想站起来,却又改了主意,猛一下钻进被子里,把整个身子紧紧裹住,双手还死死地攥着被子边缘,脸也遮住半边,只露出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受惊的小兔子,又羞涩又紧张地看着吴不赊。叶轻红这个突兀的举动,倒把吴不赊弄呆了,伸着个脑袋傻看着,都忘记把整个身子拔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一时间哭笑不得。天地良心,钻过来那会儿,他真的没往那方面想,但叶轻红这么一弄,反到勾起了他的色心,一时小腹发热,脑袋往前一伸,整个人就到了床边。

    眼见吴不赊靠近,叶轻红脸更红了,轻叫一声:“公子,不……”吴不赊倒也不急,眯眯笑道:“什么?我没听清楚,不什么?”

    他装作侧耳朵的样子,把脑袋又伸过去一截。叶轻红急促的鼻息几乎都要吹到他脸上,很热,也很香,美女的气味啊,尤其是美女害羞激动的时候,那热热的鼻息里,仿佛有一种神秘的香味,特别诱人。

    “不……不要。”

    “不要什么?”吴不赊笑,再凑近些,深深地吸口气,一脸迷醉的样子,这表情落在叶轻红眼里,那不是迷醉,那是淫荡啊。她心跳得更急了,却又无法说出来,不要,不要什么,大色狼,不要碰我,但这话不能说啊。“不要什么啊,怪了,今天这耳朵,怎么就听不清呢。”

    吴不赊还装傻,手却不客气地伸了出去,伸向叶轻红的面颊。看着伸向自己的手,叶轻红如见魔爪,情不自禁地往后缩,可人在被子里,能缩到哪里去。她倒想拿被子把脸也蒙起来,可又怕吴不赊动其他地方,不敢不看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吴不赊手抚到自己脸上。

    吴不赊用的是食指的指背,轻触叶轻红的脸。她的脸通红滚烫,轻触处,几乎有些烫手,却又是那么的舒服。而在叶轻红的感觉里,却不是舒服,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可怕,一被吴不赊的手挨上,整个身子就像被雷击中了,又麻又酥,再也不能动弹,只是双手紧紧地攥着被子,口中惊惶急叫:“不要,公子,不要。”

    手指体验着那种如丝滑般的感觉,吴不赊身子也热了起来,但叶轻红双手紧攥着被子,他无法再像上次一路摸下去。他不想用强,对美人用强就像牛嚼牡丹,太煞风景。天热,被子薄,叶轻红双乳却又过于丰满,虽是躺着,一眼看去,仍是波涛如怒,峰峦如聚。

    吴不赊手从被子上滑过去,一路下去,顺坡而上,却如逆水行舟,不急不徐又坚定有力地滑向峰顶。叶轻红经历过一次,尤其那最后的一弹,差点儿弹得她魂飞魄散,后来甚至好几次梦见,醒来时身上就有好多羞人的感觉。这会儿眼见吴不赊故技重施,她又惊又羞又怕,偏偏躲无可躲,惶急中却想到个主意,猛地一翻身,趴在了床上。这个姿势,把身前的重要部位都遮住了,却把一个丰硕的香臀凸在了吴不赊眼前。

    被子这么一翻之下,大半掀开了,根本遮不住身子,她是换了睡衣裤的,下身就一条薄薄的睡裤,身子紧张之下又绷得紧,把两瓣香臀清晰地勾勒了出来。那种诱惑,其实比胸前的双乳更诱人。而最要命的是,上面的睡衣一翻之下撩起了一截,露出了一截细白的腰肢。

    吴不赊眼光立马就直了,手毫不犹豫地伸出去,像抚摸一件珍贵的瓷器一样,抚上了叶轻红的细腰。肌肤相接,叶轻红“啊”的一声轻叫,肌肉猛地一缩。她的小蛮腰本来就是韧劲十足,这一绷紧之下还带着轻轻的颤抖,那种诱惑,真的能叫人发狂。吴不赊顺着腰肢往下滑,从裤腰滑了进去。叶轻红大惊,身子侧抬,惊叫:“公子,不要。”

    下身同时往里缩,她却没注意,这么一抬起身子,压着的上半身就松开了。吴不赊手顺着腰肢往上一滑,那真是滑啊,几乎就收手不住,猛地撞上一堆软肉。他顺手就抓住了,真大,他一只手根本抓不过来,而且又软又滑,从五个指缝里往外挤。他这一下实在太快,叶轻红反应不及,惊叫一声,身子急急压下时,却连吴不赊的手一起压住了。吴不赊就势便倒在了她身上,还作鬼作怪:“啊呀,你压着我手了,好痛。”

    那么丰软的地方压着他手,会痛吗?可惜叶轻红实在是羞得出不了声,否则真是要骂出来了。她倒是个好人,抬了抬身子,意思是,压痛你手了,抽出去啊。可惜吴不赊得了便宜卖乖,不但没抽出去,趁着能动,反而着力抓了两把,把叶轻红抓得全身稀软。

    更可怕的是,吴不赊突然吻上了她的耳垂。她只觉耳垂一热,脑中“嗡”的一声,一片空白,再也不能想任何事情,身子也完全软了。到这会儿,可以说,叶轻红已完全是吴不赊口中的肉,随便他怎么吃了。吴不赊有着对付女人的丰富经验,自然也感觉得到,便也不客气,把叶轻红身子轻轻一翻翻转来,手往上一推,宽松的晚装就推了上去。叶轻红两个丰硕无比的乳房便如两堆雪浪呈现在他眼前,还在微微地荡漾着,仿佛无声的呼唤。吴不赊手抓一个,俯嘴便含住了另外一个,随即全身火发,伸手便脱自己的衣服。好死不死,便在这时候,吴不赊耳中突地传来“吱”的一声轻响,是窗子被推开的声音。吴不赊一个激灵,万分不舍地抬头,凝神倾听,那“吱”的一声明明就是刺丽房里传出来的,可这一声过后,那边却没了动静。吴不赊一愣之下明白了,刺丽没什么经验,窗子的响动惊动了吴不赊,也吓住了她自己。他在叶轻红身上听动静,刺丽铁定也在那边的窗子边上尖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

    这中间的关窍,吴不赊略微一想就明白了,眼睛一扫就有了主意,俯嘴去叶轻红乳上“叭”的亲了一下,这一下响,还加上叶轻红的一声呻吟。“听房,小脸儿该是红了吧!”

    吴不赊暗笑,口手还不停,只尖着个耳朵。至于叶轻红,已经完全陷入迷糊中,星眸如醉,鼻息急促,外间的一切,全然不闻不问。果然,这边响动一起,那边马上就动了,有微微的掠风声,该是从后墙翻了出去。吴不赊抬起头,叶轻红乳尖给口水打湿了,在夜光中闪现着诱人的光芒。加上叶轻红的娇喘低呻,离开与留下,要在这两者之间作一个选择,真难啊。吴不赊想死的心都有了,不过最终是想明白了,叶轻红是自己碗里的肉,迟早总是可以进嘴的,刺丽身上的秘密却藏在别人的锅里,还是先逮着那个要紧。

    分清主次,吴不赊不再犹豫,一跳,下了床。他一跳下来,倒是惊醒了叶轻红,星眸微睁,与吴不赊目光一对,又急急闭上。吴不赊轻声一笑,去她嘴上“叭”地亲了一下,道:“小丽出去了,我跟去看看,你乖乖在家里睡觉,等我回来。”

    说着将身一摇,化身为猫,从窗子钻了出去。

    “小丽出去了?”叶轻红一惊起身,要问缘由时,早没了吴不赊身影,想要坐起来,却猛然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样子,睡裤滑下了一截,上衣更给推到了双乳之上,两只硕大的乳房就那么光光白白地挺立着,一只上面还沾着吴不赊的口水,在夜色中发着暧昧的光芒。

    “啊!”叶轻红一声轻叫,身子一下就羞得软了,急钻进被子里,紧紧地裹着,半天不敢动一下,红红的脸上却慢慢现出了笑意,低低地骂了一声:“坏人。”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1

正文 第二十七 推倒(下)

    叶轻红最初见到吴不赊时,在她眼里,吴不赊是真正的坏人,居然给邪月王治阳痿去祸害女人,再没比他更坏的人了。后来鸣凤镇救人,虽然救了数万百姓,竟然要叶轻红以身相抵,不说全是坏人,至少也是个奸商。真正完全改观,是后来的送亲,想着自己清白的身子,要巴巴地送给邪月王去凌辱,叶轻红的心就仿佛堕入了十八层地狱,再见不到一丝阳光。

    可吴不赊一条无中生有的奸计竟把她救了出来。从那一刻起,吴不赊在她心里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再加上后来一路上真真假假的调戏,少女的心啊,再不属于自己。

    所以,今夜吴不赊摸进房里,她心生误会后,不是拒绝,而是莫名其妙地钻进被子里。色狼进屋你往被子里钻,这与其是说躲避,不如说是隐隐的诱惑了。在少女的心里,坏人是有很多种意思的。

    吴不赊突然就打了个喷嚏,狗打喷嚏天大晴,猫打喷嚏起灰尘,离地面太近啊。他可不知是叶轻红在念叨他,心里反而寻思:“难道方才伤风了?不至于啊,衣服都没脱呢。”

    猛地缩头,原来刺丽突然停步往后看过来了。

    刺丽功力虽赶不上叶轻红,但也不弱,至少能飞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她不敢飞,雪灵国的国都里,警备森严,高手众多,在空中乱飞,灵力波动被玄功好手发觉,岂非自找不痛快?所以只是展开身法在街头急奔,吴不赊的猫喷嚏虽然不太响,还是惊动了了她。她也看见了吴不赊,不过街头上的一只野猫,没人会在意。

    她扫了一眼,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前行。她似乎在找什么,又不能确定的样子,奔了几条街,突地“喔喔喔喔”地叫了起来。她学的公鸡叫,略有些怪异,不过若是隔远了听,还是听不出来的,真只以为是哪家的小公鸡发了癫,半夜打鸣呢。她突学鸡叫,吴不赊又是吃惊又是好笑:“还真是只小母鸡啊,学小公鸡叫,怎么着,找鸡哥哥呢。”想到鸡哥哥,他心里不自觉就有了两分酸味儿.

    “这么小就有了鸡哥哥啊,小母鸡发春倒是早。”他也不想想,人家发春早不早,干他什么事?心理阴暗啊。

    刺丽叫了两声,停下来,凝神细听,倒是引发了几只骚鸡唱和。难怪把诗人叫骚人,彼此唱和,不就是这个味儿吗?骚哥哥……骚哥哥……喔喔喔……咯咯咯……刺丽却有些失望,显然这些唱和的骚鸡中没有她的鸡哥哥。她拔步又走,奔出数条街,停下来又叫。吴不赊在后面看着她叫,一肚子酸意中,不免就往猥亵处想:“要是把这小母鸡抱上床,弄到好处时,是不是也会这么喔喔喔地叫啊,那倒是别有一番韵味儿了。”

    刺丽走走停停,又过了几条街,远处突然传来应和声。就吴不赊听来,好像也没什么两样,无非就是骚哥哥啊什么的,可刺丽身子却明显地抖了一下,立刻便迎着那叫声掠了过去。“找到骚哥哥了。”吴不赊心中低叫,跟着溜过去。叫声是从一堵大墙后传出来的,刺丽在墙下听了听风声,飞身掠了上去,一闪不见。

    吴不赊也跳上去,先以为是栋什么大宅子,上去一看才知道不对。围墙后,竟是一个极大的广场。广场周围有几栋房子,整体看上去,就是一个大的演兵场,也确实有兵。广场前后两角有刁楼哨卡,布有岗哨,还有一队巡哨,围着左面的一排房子不停地转圈巡逻。右面也有一排房子,里面呼噜声震天,吴不赊估计了一下,里面至少睡有五百人。“这是什么地方,守卫森严啊,难道小母鸡的鸡哥哥是雪灵国的军官?好像不对啊。”

    吴不赊心中疑惑,眼光一扫,找到了刺丽。她正伏在一株花丛后面,那队巡哨一绕到屋后,她立时就动了,小巧的身子像乳燕一般贴地急掠,一眨眼便摸到了左面的屋子前,消失在围墙后。吴不赊跟着跑过去,他是猫啊,翘起尾巴狂奔也没人在意的,到屋前翻墙而上,只见里面一个大院子,一排房子。

    刺丽小小的身子蹲在一间房子的窗台上,那个窗子的窗棂竟然是铁铸的,窗棂比刺丽的手臂还要粗,刺丽进不去,只是把双手伸了进去,里面有一双大手握住了她的手,刺丽口中在低低地哭叫:“哥……哥。”

    “真的是来找哥哥?亲哥哥还是情哥哥?”吴不赊心下嘀咕,围墙隔得远,看不见房子里的情形,见院中有棵大树,下墙上树。吴不赊终于看清了,握着刺丽手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汉子,高大壮实,脸颊有些削瘦,给人一种苍岩一般的感觉。

    “小丽,你没事就好,我就怕你落到那帮畜生手里。”这汉子也很激动,上上下下地看着刺丽,还伸手去摸她的脸。吴不赊几乎马上就确定了,他是刺丽的亲哥哥,他看着刺丽的眼神里,是纯粹的亲情。

    “我没事。”刺丽哭着摇头.“他们打伤了我,但没捉到我,我一路逃到灭云城,被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哥,你呢,你是不是被他们选中了,要做斗鸡武士?”

    “是。”她哥哥一脸无奈,“我不答应不行,我一天不答应,狗王就一天杀我们十个族人。”

    “可是你会死的。”刺丽“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沙杀煞太厉害了,你打不过他的。”“那没有办法。”她哥哥摇头.“小丽,别哭了,你快走,小心被狗王的人发觉。”

    “不。”刺丽摇头,一脸坚决,“哥,我要救你出去。”说着,跳下窗台便要去找门。

    忽听到一声冷笑,风声骤起。吴不赊急扭头,左面围墙上,跃上一个人来,这人三十来岁,中等个头,却极为粗壮,下身一条灯笼裤,上身就是个短褂子,扣子也没扣,露出胸前浓密的金毛,长相凶横,暴着个大牙齿。一看他牙齿,吴不赊就笑了,他大舅子的,竟是镶着满嘴的金牙。“半夜鸡叫,我就知道不对。”

    这汉子“嘿嘿”一笑,看清刺丽相貌,顿时射出满眼淫光来,“原来是个小美人啊,好极了!你就是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九斤丽吧,果然是名不虚传呢。”

    五大鸡族,分别是沙鸡族、松鸡族、九斤黄鸡族、芦花鸡族、锦鸡族。五大鸡族原本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后来修身成人。九斤黄鸡族便是这只大公鸡的一个儿子的后裔。

    大公鸡的这个儿子生下来时,形若三黄鸡,重九斤,于是他的后人便指九斤为姓,以九斤黄鸡为族名。因怀疑刺丽和鸡族有关,所以五大鸡族的事吴不赊打听了不少,这时听得那汉子的话可就又惊又喜:“还真是个小公主啊,却原来是九斤丽,不是刺丽。九斤丽,哈,这名字有趣,以小丫头的姿色,若是过称,九斤足有呢。轻红那傻丫头若论长相也不过九斤而已,但身材就火爆多了,这个若是九斤,那个就该有九斤半。”

    “是金牙狗。小丽,快走!”九斤丽的哥哥惊急大叫。

    九斤丽身子应声而起,往上一翻,翻上屋面。“想跑?没那么容易。”金牙狗“嘿嘿”一笑,身子往前一扑,其势若恶狗抢屎,凌空扑向九斤丽。九斤丽翻上屋面,身子前扑,却突地停住,一屈身,掀起两块瓦,回头望月,急射金牙狗。

    双瓦飞出的同时,她双脚一蹬,身子倒飞出去,迎向金牙狗,手中寒光微闪,乃是一把短匕。原来她根本就没想要跑,装作逃跑,乃是引诱金牙狗追来,然后暴起发难。吴不赊蹲在树上看得明白,点头又摇头:“小丫头倔,心机也巧,可惜功力差点儿火候,伤不了金牙狗,却只怕是鲜花往狗嘴里送。”

    九斤丽的哥哥也看出了九斤丽的打算,急得跳脚:“小丽,你不是他的对手,快走!”

    叫声中,九斤丽已迎上金牙狗,先前两块瓦,被金牙狗双掌一拍,拍成粉末,九斤丽短匕当胸急刺。金牙狗不闪不避,“嘿嘿”淫笑中,左手斜格,右手竟抓向九斤丽小巧的胸脯。九斤丽手腕一勾,短匕借回腕之势,斜划向金牙狗手腕,身子却已闪开,纤足一弯,踢向金牙狗耳门。

    金牙狗缩手回劈,九斤丽又已变招。两人在半空中以快打快,九斤丽小巧轻灵,攻击角度又快又刁;金牙狗却是力大招沉,不论九斤丽从哪个角度来,他总是采取最短的线路直迎上去,打的就是硬碰硬的主意,非要害处,挨上一匕,估计他也不当回事儿。

    但九斤丽若迟得一线,被他逮住了,那就要糟。九斤丽自也明白,只有频繁变招,一把短匕,舞花一样,寒光四射,但实力相差太远,舞得四季花开也是白搭,反让金牙狗步步进逼。而两人的打斗也惊动了守卫,无数武士向小院围过来,一个个张弓搭箭。金牙狗倒是自信得很,大声下令:“看住犯人,不许放箭,谁射伤了她我要谁小命。”

    有了这命令好一点儿,九斤丽至少暂时不需去防备下面的箭雨,可金牙狗的攻击越来越凶悍,她已被逼得只能采取游斗之术,却仍是不肯离开。

    “小丽!”九斤丽的哥哥猛地一声厉喝,兄妹知心,九斤丽闻声往下一栽。她哥哥手中持了一物,却是个茶壶,劲道发出,壶中的茶水被震得激射出来。九斤丽堪堪迎上,左手划圆,激射的水流被她手一带,凝成一个小小的圆球。九斤丽一抓,虚虚抓住水球,小腰一扭,手一挥,水球猛地向金牙狗当胸射去。

    水球一离手,她左手立成五指屈张之势,水球离手三尺,忽地分开,中间一裂,犹如花开,分成五股,再飞三尺,五股水箭凝成五支冰箭。正是那夜射吴不赊的功夫,不过那夜只是一箭,这夜却是五箭,劲道也凌厉得多。先前无论是飞瓦还是九斤丽疾刺的短匕,金牙狗都是硬开硬架,满不在乎,但一看这五支冰箭,却是不敢大意了,前扑的身子猛地一旋,急闪开去。他的动作似乎在九斤丽意料之中,九斤丽手臂跟着他身子动,急射的冰箭竟在空中转弯,跟着金牙狗射去。先前九斤丽落在下风,吴不赊却一直只是在树上看,没有插手,因为他见识过九斤丽的冰箭,知道九斤丽的法术没用。这会儿看了九斤丽的冰箭再看了金牙狗躲避的神情,心下嘀咕:“金牙狗好像怕得厉害,小丫头的冰箭难道真的有这么大威力?就算给射一冰箭,以金牙狗的功力,该也不会有太大的事啊,莫非这冰箭另有玄机?”他还真猜对了,九斤丽幼时曾跟异人学艺,学得这凝水为冰之术。这冰箭有个名目,叫附骨寒冰针,一针之力,有如利箭。但这附骨寒冰针最大的威力不是射,而是附,附骨寒冰针射上人身,一丝寒气钻脉透骨。中针处,气血冰结,寒冷无比,如堕冰窟。最恼火的是那丝寒气纠缠经脉中,没有独门术法,再也拔不出来,就像附在骨头里一样,一年四季,那一处就是块冰,六月天还得拿块棉被包着,冬天更是冻得作鬼叫。

    金牙狗是九斤黄鸡族这些俘虏的最高管理者,从九斤丽的族人处听说过九斤丽的这门本事,当然不敢硬挡。“小丽快走!”眼见逼开金牙狗,她哥哥暴声急叫。九斤丽先前不肯走,就是想借着附骨寒冰针的特性制服金牙狗,救出她哥哥。这时见金牙狗不挡反躲,便知道自己这门奇功漏了风,让金牙狗知道了。

    附骨寒冰针虽奇异,她功力不深,两击不中,灵力便有减弱之象,附骨寒冰针的速度也略有放缓,她知道今夜再没机会了,再不走,自己说不定真会落到金牙狗手里,那就生不如死了。随即,她左腕再转,带着五支冰箭追射金牙狗,自己却反向掠去。金牙狗旋身再闪,忽地双手前撑,做恶狗蹲地之势,口一张,“汪”的一声,口中喷出一股黑雾,黑雾中一物急射出来,闪电般击向九斤丽。

    九斤丽的哥哥担心九斤丽,扑在窗子上,只恨不得把脑袋从铁窗子里挤出来,这时看得清楚,急叫:“小丽当心!”

    九斤丽也听到了风声,再听到她哥哥这一急吼,不及回头,凌空一翻,先闪了开去。金牙狗口中喷出的那物呈银白色,有拳头大小,微微发着白光。一击不中,金牙狗再“汪”的一声,那物划一个圆,回头再击向九斤丽,身后的金牙狗同时扑向九斤丽,两面夹击。

    “小丽当心!这是金牙狗的狗宝,不可硬挡。”九斤丽哥哥又叫。双方交道打得多,金牙狗固然知道很多鸡族的事,鸡族俘虏对金牙狗也多有了解。九斤丽得她哥哥提醒,果然不去硬挡金牙狗的狗宝,只是往一边闪去。金牙狗却已扑了上来,斜里截住,双爪扑击,口中淫笑:“小美人,你逃不掉的,乖乖地服侍狗爷吧。啧啧,这小腰扭的,我见犹怜啊,留着点力气,到大爷身下来扭吧。”

    那狗宝再击不中,没得到金牙狗指引,不再夹击,而是在九斤丽身后不远处慢慢划着圈子。它虽然不动,对九斤丽却同样有着很大的威胁。九斤丽既要对付金牙狗,又要防着狗宝,本来功力就比不上金牙狗,这时心中一慌,更是不堪。一不留神,她被金牙狗抓上肩头,急闪身时,却闻“嘶”的一声,一只衣袖连肩给扯了去,露出光光的手臂。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短匕猛地脱手飞出,急射金牙狗面门,自己则反身急掠。

    “好一身细皮嫩肉!”金牙狗“嘿嘿”淫笑.“想跑,没那么容易。”头一偏,闪过短匕,口中“汪”的一声,半空中划圆的狗宝得了指引,猛地向九斤丽斜击过去,金牙狗则从另一面截击。

    九斤丽若不转向,便会撞上斜里拦截的狗宝;若转向,则很有可能被金牙狗追上,她手中短匕也丢了,赤手空拳还光着一只膀子,更不是金牙狗对手。屋子里她哥哥急得双眼怒突,咬碎钢牙,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半天,吴不赊在做什么呢?他在等,等什么?等法宝,或者说,等着看还有什么法宝出来。这人对法宝的偏爱,实在是近乎病态的痴迷,当然,也不全是在呆看,还是做了一下准备。

    他看到了院角的一个大灶和一堆灶灰,那大灶估计是给鸡族俘虏煮饭用的,就砌在屋椽下,灶大,积了老大一堆灶灰。吴不赊先就把吹牛袋拿在了手里,这时眼见九斤丽情形不妙,暗对吹牛袋道:“袋兄,先吹,把那灰吹起来,再吸,把那狗宝吸进来。”

    说起来,做老板,吴不赊还是不错的,自得了吹牛袋,未曾有半点儿亏待,但凡喝酒的时候,有自己一碗,就一定有吹牛袋一碗。这一路酒喝下来,吹牛袋已把他当成铁杆酒友,真正得死心塌地,这时要它出力,自然尽心。吹牛袋低哼一声:“放心,交给本袋!”

    在树杈间微浮起来,深吸气,袋口对准那堆灶灰,猛地一吹。这一吹猛恶啊,可以说,吴不赊自出娘胎始,从没见过这么猛恶的风力。灶灰是什么?是烧过后的柴炭的细末,真正可以说得上是这世间最细碎的东西,被这猛风一吹,可就热闹了。

    无数的灶灰如复活的精灵,疯狂地舞动起来,漫天盖地。只是一刹那,天地之间便已被它们细碎的身影铺满。院子内外,所有的人,不但眼不能睁,而且口不能吸,口鼻一吸气,便是满鼻口的灰尘。吹牛袋一吹便吸,吸的时候对准的是金牙狗的狗宝,离得本就不过十来丈距离,狗宝没夹击九斤丽,又是在空中盘旋,轻飘飘的没什么力,一下就被吹牛袋吸到了肚子里。

    吴不赊同时行动,不过动的不是身子,而是两只猫爪。猫爪忽地伸长,左爪如软鞭,一下便缠住了九斤丽的小腰肢,口中同时凝音送入她耳中:“小丽,是我,快跟我走!”

    右爪可就没那么温柔了,捏成个拳头,照着金牙狗左肋就是一猫拳打过去。吹牛袋一吹之力,如狂风怒吼,金牙狗正扭头往一边看呢,对吴不赊的这一老猫拳全无防备,猫拳虽小,结实啊,一拳就打了他个踉跄。

    他差点儿从空中直栽下来,好不容易站稳了,天地间已飞满了灶灰,伸手不见五指,张口不能呼吸,先没注意,吸气急了点,顿时就急促地咳嗽起来,越咳,吸气越急,就咳得越厉害,恶性循环。

    他咳,周围的武士自也一样,一时咳声一片,而吴不赊搂着九斤丽,早已出了院子。吴不赊出院的方向,与来路刚好相反,一到墙外,松开九斤丽,道:“小丽,你快回店里去,跟来一样,走,不要飞,我引开金牙狗。”

    他这时还是猫身,不过猫吐人语,声音没变。九斤丽也从叶轻红口中听说过,知道吴不赊神通广大,能变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时便也不觉得吃惊,一手掩了光膀子,道:“多谢公子!”

    “快走!有话回家里再说。”说话间,吴不赊自己当先掠起,凌空飞去。果然,他飞出没多久,感应到灵力波动的金牙狗便钻出灰雾,急追下来。到嘴的小美人飞了不说,还失了狗宝,金牙狗急怒攻心,这一追可是用了全力。可惜吴不赊的灵猫步本来就快,又是起步在先,出城十里,往林中一钻,随即猫腰轻扭,猫步摇摇,大摇大摆地回了城。

    至于金牙狗,还在满山做狗叫,惊起一城狗到处汪汪,气势倒也颇为庞大,不过除了吓得耗子不敢出洞,再无所获。打探到了九斤丽的秘密,出手救了小美人,还捞了个狗宝,可说是大获丰收,吴不赊乐得一路大跳猫舞。不过他暂时不敢把狗宝从吹牛袋里拿出来,对金牙狗这狗宝,他有些拿不准,内丹肯定不是,没有谁会把内丹作暗器用的,可这狗宝好像又颇有灵性,到底怎么回事儿,他一时还弄不明白。不过有一点他可以肯定,这狗宝是个好东西,牛黄、狗宝,都是极难得的名贵药材,狗宝的主要功用是拔毒清火,主治一切痈疽疮疡、无名肿毒,极为灵验。

    说白了,狗宝其实是狗胃中的结石,金牙狗是狗族,可已经是兽人了啊,虽有尾,已经是人了,怎么会有狗宝呢?

    这也是让吴不赊迷惑不解之处。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反正狗宝到手就行了。回到租的小院里,九斤丽、叶轻红都在院子里等着,九斤丽已经换了衣服,不过眼眶红红的,显然哭过。叶轻红脸上也带有微微的担忧,见了吴不赊,两女脸上都露出喜色。叶轻红与吴不赊目光一对,俏脸微红,九斤丽却“扑通”跪了下来:“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这话不是虚词,她自己很清楚,如果没有吴不赊出手,她绝对逃不出金牙狗的魔爪,最好的结果是及时自尽,若落到金牙狗手里,这会儿只怕已是生不如死了。“小事一桩。”吴不赊忙伸手相扶。九斤丽却不肯起来,道:“望公子恕婢子隐瞒之罪。”

    “你有难言之隐,自然是不好明说的,要恕什么罪。快起来,快起来。”

    九斤丽却还是不肯起来,反叩下头去,哭道:“求公子救救我哥哥!”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2

正文 第二十八 美女相求(上)

    吴不赊等的就是九斤丽出口相求。他路上盘算过,九斤丽作为九斤黄鸡族的小公主,虽然族破家亡,但真想把她像一般的丫环一样收在房里,还是有些难度的,可如果救了九斤丽的哥哥,承了这个大人情,这小美人就飞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她虽然还略小了一点儿,可收在房里两年,嘿嘿,小美人绝对会是个迷死人的大美人。

    另一点,明年云州遗族要进魔鬼沙漠,过了雪灵国那一关还不算,还要过雄鸡原,有了九斤丽兄妹引路,方便会是大大的。救她哥哥,是一举两得啊!不过奸商精明得很,虽然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吴不赊却没有马上答应,反而微微沉吟起来。

    九斤丽哪有他这样的奸商心机,见他不答,抬起头来,清汤挂面的小脸上泪珠儿滚滚,可怜巴巴地看着吴不赊,真正是我见犹怜啊。叶轻红素来就是滥好人的,一见九斤丽这模样,她眼眶马上就红了,也在边上求道:“公子,你帮帮小丽吧,可怜她家破人亡,就一个哥哥眼见还……”

    她没有说下去,九斤丽泪珠已是滚滚而下。吴不赊忙道:“你莫哭,莫哭。这样吧,你起来,到房里把你们的事说清楚,你既然叫我一声公子,能帮的我自然一定会帮。”

    先小小打个钉子,你叫我公子,咱两个有关系我才帮的,到时你哥哥救出来了,嘿嘿,想来你也不好意思反口说咱们什么关系也没有,拍拍屁股跟着你哥哥走吧!“谢谢公子!”

    九斤丽起身来到房里,把她兄妹的事说了。

    九斤丽的哥哥叫九斤刺,九斤丽先前说她的名字叫刺丽,其实是把她兄妹俩的名字合在了一起。九斤刺是现任九斤黄鸡族的族长,以前九斤丽的爹爹当族长时,面对雪灵国的欺压掳掠,九斤丽的爹爹总是委曲求全。

    她爹爹过世后,九斤刺上任,年轻人血热,受不得气,拉起族人和雪灵国干。可惜实力相差过于悬殊,一场大败,连他自己也被雪灵国俘虏了。九斤丽当时和族中的妇女老幼退入了雄鸡原深处,听得哥哥被俘,不顾危险偷入雪灵国,想救出哥哥,但雪灵国戒备森严,九斤丽救人不得,反遭雪灵国高手追拿并受了伤。

    她无处藏身,便一直逃到灭云城,如果不是叶轻红收留,她还真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这次吴不赊来看斗鸡,她估计雪灵王会让她哥哥成为斗鸡,所以想救她哥哥出来,若不是吴不赊暗里留了心,今夜不但救不出哥哥,只怕还会把自己搭进去。“居然叫九斤刺,嘿嘿,这名字有个性,难怪敢和雪灵国斗。”

    吴不赊一面听九斤丽说,心中一面转着念头,从九斤丽的话里知道,九斤黄鸡族虽然吃了一次大败仗,族长九斤刺也被俘虏了,但九斤黄鸡族并不是给灭了族,他们大部分族人退入了雄鸡原。

    如果救出九斤刺,以他族长的身份,明年云州遗族进入雄鸡原的时候,可就不只是个引路的向导了,好处会比向导大十倍以上。无论从哪方面说,这个九斤刺都值得救,也一定要救。“后天就是斗鸡大会了,刚才听你哥哥说,他好像被选做斗鸡了是吧?”吴不赊问。

    “是。”九斤丽点头,一脸悲愤,“我哥哥本来死也不做斗鸡的,但为了族人,没有办法。”

    “对了,”吴不赊想到件事,“先前你说到个什么沙杀杀的,那是什么人?”“是沙杀煞,他是沙鸡族有名的武士,飞雾国以武力相逼,让沙鸡族族长把他送去做斗鸡。沙杀煞武功极强,这三年来,雪灵国与飞雾国的三场斗鸡都是飞雾国获胜,沙杀煞立功最大。因为他听话卖力,听说飞雾王已还给他自由,还封他做了将军,沙杀煞也就更加卖命了,三年来,我族不少勇士都是死在他手里。”

    “你哥哥估计也不是他对手?”

    “嗯。”九斤丽犹豫了一下,点头,一脸恳求地看着吴不赊,“斗鸡大会的规则是抽签的,我就怕哥哥抽上沙杀煞。”斗鸡大会的规则,吴不赊也听到了一些。雪灵国与飞雾国各出十二名鸡族武士做斗鸡,两方一对一地对决,对决一次是一场比赛,每天比四场。双方出场武士实行抽签制,抽到谁就是谁。出场的两个人中,只能有一个活着。

    比赛极其残酷,十二场比完,二十四名武士最多只能剩下十二名。为什么说最多呢,因为也有同归于尽的,或胜者伤重随后死去的。剩下这十二名武士,重新抽签分组,如果是两国各剩六人,那么和前面的一样,一对一;如果一国剩九人而另一国只剩三人,那就要一个对三个。总之一句话,场上只能有胜利者,输的那一国必定要死得干干净净。

    “那倒是个问题。”吴不赊皱眉,从牢房里救九斤刺相对要容易些,真要进了斗鸡大会再想救人,那就绝无可能了,如果九斤刺运气不好,刚好第一天就对上沙杀煞,想救他更是难于登天。“这样吧,我现在再去一趟。”吴不赊想了想,拿定了主意。九斤刺一定要救,迟救不如早救。他见九斤丽、叶轻红都想开口,知道她们担心什么,道:“虽然惊动了金牙狗,但金牙狗失了狗宝,可能还在城外找我。还有一点,我们才去过一次,他想不到我会再去,警惕性说不定反而降低了。”

    说着把吹牛袋解下来递给叶轻红,道:“金牙狗的狗宝在里面,万一我遇上金牙狗,他对这生出感应,就是个麻烦。你先帮我收着吧,不要打开,这狗宝好像颇有两分灵性。”叶轻红应了,接过吹牛袋。

    吴不赊化身为猫,再往关押九斤刺的地方来。也不知金牙狗回来了还是没回来,反正警卫森严了许多,先前的一队巡哨变成了两队。不过这对吴不赊没什么用,他悄悄溜过去,翻墙入院,四下无人,只是多了满院子的灰。房间里面,九斤刺焦躁地走来走去,显然是在为九斤丽担心。吴不赊跳上窗子,九斤刺霍地扭头看过来,看到是一只猫,又转开了头。吴不赊跳进房里,九斤刺却在床上躺了下来,看都懒得看他。

    也是,一只野猫进房有什么看头?他无动于衷,吴不赊倒想和他开个玩笑,跳上桌子,一猫屁股坐下,伸出猫爪,拿起茶壶,往杯子里倒水,壶里的水先前已经被九斤刺给倒空了,吴不赊其实只是做个样子。但这个样子骇人啊,一只猫坐在桌子上,左爪撑着腰,右爪拿着茶壶往杯子里倒水,这情景,老天爷,也太妖异了吧!九斤刺一眼看到,眼睛霍地瞪大,腾地一下就跳了起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一笑,说实话,这一笑更诡异,吓得九斤刺往后一跌,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别怕。”吴不赊知道这玩笑不能再开下去了,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猫笑很诡异,还笑了一下,没办法,这样的笑他习惯了.

    “小丽叫我来的。”九斤刺怕见他的笑,“小丽”两个字对他来说却是仙音:“小丽?”“是。”吴不赊点头,“你不要担心,刚才就是我吹起灰尘救走了小丽,她现在很安全。她不是说一个好心的姐姐收留了她吗?现在她两个在一起。”“多谢恩公!”九斤刺惊喜交集,爬起来“扑通”就拜。先前突然漫天灰尘,然后所有人都失了踪,九斤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直悬着心,虽然也猜是好心人在给九斤丽帮忙,可到底不确定啊,这会儿弄清了,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不必客气,你起来吧!”吴不赊伸伸手。当然,严格地说,在九斤刺眼里,他是伸伸猫爪。他也没去扶九斤刺,一则猫扶人很怪异,二则他也懒得动,九斤刺又不是九斤丽。他解释了一下自己来的原因:“小丽知道你做了斗鸡担心你,所以让我来救你出去,金牙狗他们没在你体内下什么毒药之类的禁制吧?”

    他之所以没先打开门,就是要问清楚,如果金牙狗给九斤刺下了什么禁制,那就先要想办法把禁制解开才能开门,免得打草惊蛇。“原来是小丽请恩公来的,辛苦恩公了!”九斤刺又叩了个头,站起来道,“毒药之类的禁制倒没有,但金牙狗事前给我说过,我们被挑中的这十二个人,如果有谁敢逃走,逃一个他就杀我们一百名族人,所以我们不能逃。”

    “啊?”吴不赊这下有些傻眼了,“可我听说飞雾国那个沙杀煞非常厉害,你若不走,最后有可能会死在他手里。”

    “是。”九斤刺点头,“沙杀煞确实很厉害,我可能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没办法,雪灵国俘虏了我们三千多族人,我死了,至少他们暂时可以活下去,虽然是做奴隶。”

    说到这里,他忽地又跪下了,道:“恩公,我是不能走的,请恩公照顾小丽。九斤刺这一世报答不了恩公,来世做牛做马也一定会回报恩公。”说着“通、通、通”地往地上叩头。他叩得重,吴不赊这会儿倒是不好不伸手,猫爪一伸,一股灵力发出,虚虚托起九斤刺。只这几下,九斤刺额头已是叩出血来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4

正文 第二十八 美女相求(下)

    “你不能走,这是个麻烦。”吴不赊想了一下,道,“那我先回去和小丽商量一下,看另外有什么办法不。至于小丽你不要担心,有我在,没有人能伤着她的。”

    “多谢恩公!”九斤刺一脸的感激。“那我先走,你放宽心,会有办法的。”吴不赊跃上窗子出去了。

    回到住处,九斤丽和叶轻红都在等着。吴不赊把九斤刺不能走的话说了,九斤丽眼泪倏一下就涌了出来,哭道:“哥……”“小丽!”叶轻红抱着她,眼圈儿也红了,看向吴不赊道,“公子,还有什么办法没有?”吴不赊皱起眉头:“要救小丽的哥哥,先要救出他的三千族人。救一个人容易,救三千人就难了。就算救出来,三千人啊,往哪里跑?往哪里藏?这里可是雪灵国腹地!”

    “轻红姐,别再为难公子了。我哥是族长,维护族人是他的责任。”九斤丽抬起泪眼,“公子,谢谢你。”

    “你先去休息吧,不要太过悲伤,我再想想办法。”吴不赊让叶轻红陪九斤丽回房休息。先想着今夜要把傻丫头吃掉的,这会儿却是有些不合时宜,只好先忍着。他拿过吹牛袋,到自己房里,刚要把狗宝掏出来,吹牛袋却开了口,道:“主人,这狗宝我问过了,是金牙狗强抢一只狗精的。那狗精只修成一点灵性,被金牙狗禁锢在了狗宝里,所以这狗宝也颇有点儿灵性。”原来吹牛袋先前听了吴不赊的话,恰好狗宝在它肚子里,它就便审了一下,竟是审了出来。

    “我说金牙狗明明不是狗,怎么会有狗宝呢,原来是抢的。”吴不赊大喜,把狗宝掏出来。狗宝里禁锢的狗精虽无法现身,却能吐人言,道:“小的拜见主人,但请主人饶小的一命,小的愿为主人效死。”

    “免礼。”吴不赊点点头,“你说你本是一条狗,被金牙狗害死的?”

    “是。”狗宝回答的语气恭敬中带着愤恨,“小的本是北城花面狗,好不容易修成灵性,眼见要得人身,却被金牙狗害了。他害了我命,取了我体内狗宝,又施邪法,将我一点灵光禁在狗宝中为他所用。”

    “这金牙狗真不是个东西。”送了句便宜话,吴不赊道,“你也是个成灵的,可有什么本事?”

    狗宝道:“小的肉身已灭,先前练的功夫便都用不上了,现在还有两样本事,一是这狗宝。狗宝本是良药,拔火清毒治恶疮最具灵效,加上小的一点灵光在内,比平常狗宝更强数分,但有无名肿毒、痈疽恶疮,一般狗宝需砸碎敷上,我却不必,主人只需取我出来,悬空浮于患处,不论怎么样的恶疮,盏茶时分,必定火灭疮消。”

    “不错,不错。”吴不赊赞了两句,其实不以为意,给人治病,那是医生的事,与奸商无关,济世金蝉在他身上,还从来没用过呢,他眯眯眼笑道,“这是一,那二呢?”

    “二是小的鼻子特灵,虽然肉身已灭,这禀自先天的灵性却还留着,并且还有所加强,主人若要追踪哪一个人,只要能让小的闻到这人的气味,上天入地,小的都能追踪得到。”

    “你竟有这门本事?”吴不赊大喜,这个比治病的本事可有用得太多了。

    “小的绝不敢虚言欺哄主人。”狗宝微有两分得意,道,“金牙狗就是借了小的鼻子,在捕捉鸡族武士的围猎中屡屡立功,才得了这从四品斗鸡郎将的高官。”“原来金牙狗还是斗鸡郎将啊。”吴不赊信了狗宝的话,想到一事,问道,“对了,金牙狗除了把你禁锢在狗宝里,另留什么禁制没有?我若带你在身上,金牙狗知不知道?”“他都是把小的收在肚子里。小的肉身已灭,也逃不掉,所以没有什么禁制。小的本身和他无关,所以他也不可能感应得到。”

    “那就好。”吴不赊放心了,道:“你安心跟着我,找个机会,我必杀了金牙狗替你报仇。”

    “多谢主人!小的愿替主人效死。”狗宝大是激动。“还好,把狗宝收了来,要不金牙狗就会追到这院子来了。”把狗宝收入百草囊,吴不赊躺在床上,暗自得意,一时睡不着,便又想起了叶轻红,那丰乳入手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仔细听了一下,叶轻红和九斤丽是睡在一起,不好摸过去。叶轻红害羞,估计也叫不过来,只好算了。他开始想九斤刺的事,眼前却又浮现出九斤丽的光膀子。九斤丽虽小,另有一番诱人处。胡思乱想,在床上翻来覆去烙了几十个烧饼,终于睡了过去。第二天一早,听到他房中响动,叶轻红打了水进来给他梳洗。一路上,这些活都是九斤丽抢着做了,但九斤丽昨夜一夜没睡好,到天明时才睡了过去,这会儿还没起床,所以就是叶轻红送水进来。叶轻红上身着一件窄袖轻衫,下面一条洒脚裤,腰肢处略收,更衬得胸前双峰如怒,走动之际,一步十八颤。

    吴不赊一眼看到,眼神立刻就直了。叶轻红本就有些脸红,再被他这色眼一看,两颊上立时腾起两朵红云,比东天的晨霞还要红上三分,不敢与他对视,转身到洗脸架前去放洗脸盆。吴不赊却是馋得狠了,看她转身,一个色狼步,恶狼扑向小绵羊,双手一伸,从背后搂住了叶轻红的腰。叶轻红“呀”的一声轻叫:“公子,不要,水要洒了。”她双手端着脸盆,腾不出手来。吴不赊一看,太爽了,遂双手搂紧,嘴巴凑到她耳边道:“你端好,不要动,水就不会洒了。”口如蜜,手如蛇,倏一下就从叶轻红衣服里钻了进去,同时抚上了双峰。叶轻红腾不出手来,只有任他轻薄,又羞又急,低声求道:“公子,等我把水盆放下来。”

    “不要放,就这么端着好。”吴不赊低笑,一手攀峰,一手便往下探去。叶轻红腰肢扭动,那有什么用,根本不可能躲得开,只有夹紧了双腿,却是难以抵挡。吴不赊得了意,偏偏就出了个昏招,突地吻上了叶轻红的耳垂。好怪,高峰低谷都能碰,偏偏就是这耳垂碰不得,叶轻红虽被吴不赊轻薄得全身稀软,本来还是竭力端着水盆,耳垂被吴不赊一吻,她身子一颤脑中一昏,水盆失手落地。

    “嘭”的一声巨响,吴不赊吓一大跳。叶轻红也被惊醒了,腰一扭逃了开去。吴不赊醒过神来再要狼捉羊时,小绵羊成了小山羊,一蹦就到了门外,随即便传来“格格”的娇笑声。

    “昏招啊昏招。”看着娇笑着逃远的叶轻红,吴不赊唉声叹气。这一声响,也惊醒了九斤丽,不久九斤丽便端了水进来。叶轻红也跟着进来收拾水盆,俏脸红红的,眼角还带着笑。吴不赊有些牙痒痒,不过当着九斤丽的面,倒是不好下嘴,反要安慰九斤丽,不要着急,总会有办法的。能有什么办法?说实话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象斧几个不知情,却是兴奋得做鬼叫。其实不只他们几个,满雪灵城的人都是一样,斗鸡,对于雪灵城中的很多人来说,和过节一样刺激。雪灵城南,有一个巨大的斗鸡场,一次可以容纳数万人观看斗鸡。斗鸡场是国丈狐披虎投资修建的,这狐披虎极有生意头脑。以前的斗鸡,放在宫里,看到的人少,狐披虎修了这个斗鸡场后,雪灵城中想看的人差不多都能去看,当然进场是要买票的。门票,还有在斗鸡场内外做生意的摊位费给狐披虎带来了丰厚的收入。

    但狐披虎真正的暴利来自于赌鸡,狐披虎做庄,任何人都可以参赌。参赌的人可以买任何一方胜,并不是说雪灵国的人就一定要买雪灵国胜,赌场之上无父子,也无国家,只有输和赢。狐披虎的这个立场,赢得了赌客们的极大好感,也给狐披虎带来了天量的暴利。据说一场斗鸡会下来,狐披虎仅抽头的收入,就达百万两银子以上。

    象斧几个之所以兴奋得像斗鸡,不是有斗鸡可看,而是有鸡可赌,几个人也唆使吴不赊参赌。奸商做生意,要看准有利可图才会下手,吴不赊对赌兴趣不高,而且还有九斤丽夹在中间,他自然就是一口拒绝。第三天,斗鸡大会正式开始。作为鸡族,九斤丽不愿看斗鸡,可又关心哥哥,不能不去看。吴不赊、叶轻红自然也就陪她去。象斧几个不知情,他们不去看是不可能的,不仅看,而且还赌。

    但不能就这么去,金牙狗见过九斤丽,虽然在人山人海的斗鸡会场里,金牙狗这个管斗鸡的斗鸡郎将几乎没有撞上九斤丽这个看客的可能,但还是谨慎些好。动身前,吴不赊买了点草药,给九斤丽的脸换了一下肤色,小美人成了一个瘦不啦唧的黄脸丫头。叶轻红看了直皱眉头,九斤丽关心哥哥,却是毫不在意。

    斗鸡场的座位分三类,一类是王公亲贵的包厢,独占一面,这一面的座位,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一类是贵宾位,是给没什么地位但银子很多的人准备的,一般是富商,越靠前的位置价格越高。第三类则是普通座位。狐披虎很聪明,普通位的价钱很便宜,图的不是门票钱,图的是个人气,人多,参赌的就多。

    吴不赊几人买的自然是贵宾位。进了斗鸡场,那人叫一个多。吴不赊粗略估计了一下,场内场外加起来少也有四五万人。贵宾位在正东,正南是王公亲贵的包厢,这两面的人暂时还少些,时间还早,到的不多。正西正北两面的普通位上,却差不多是坐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兴高采烈,恍眼看过去,便如两个大鸭棚,数万只鸭子一齐“嘎嘎嘎嘎”,吵得人头晕。中间位置是一个巨大的斗鸡场,四面用铁栏杆围着,铁栏杆里面,环环站了一圈军士,防止场内的斗鸡突然发狂往外冲。铁栏杆外面,则是一圈摊位,主要是卖各种小吃的,斗鸡还没正式开始,各个小吃摊上都是热闹非凡,处处爆满。堪与小吃摊比肩的,是遍布场内场外的赌档,这时已经公布第一天四场斗鸡的名单,任何人都可以参赌,可以买任何一方胜,也可以买单个的场次胜。飞雾国第一场的四只斗鸡中,有一只是去年的胜者,抽到的是三号签,买他胜的人非常多。

    但买雪灵国三号斗鸡胜的也不少,因为赔率高啊,赌档开出的盘口是一比八,万一雪灵国三号斗鸡胜了,一百两银子就成了八百两了。狐披虎还有一招让吴不赊大为称赞,他居然会公布总赌额的大小,而且是每半个时辰就会公布一次。那巨大的赌额,吸引了更多的赌徒,你越疯狂,就越有人跟,真的是妙招啊!九斤刺并没有在第一天被抽到,九斤丽明显松了口气。

    吴不赊这人,对暴力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以前看过斗鸡,是真正的斗鸡,不是这种鸡族的武士相斗,是两只斗鸡连啄带抓,血肉模糊,很多人激动得当场兽化。吴不赊看了一眼却就没了兴趣,从头到尾,都是忙着做生意。这次人鸡相斗也一样,而且他还要照顾九斤丽的情绪,因此在场外看抽签的名单上没有九斤刺,他就不想进场了。

    九斤丽却想进场,九斤丽对吴不赊的性格为人还不是很了解,象斧几个着魔了一样想看,她以为吴不赊也是想看的。另外一个,虽然没有她哥哥在内,但她也关心她的族人,希望族人获胜。第一轮十二场,如果雪灵国能连赢十一场,最后十一对一,那怕沙杀煞再厉害,也必死无疑。当然,这只是她的美梦,可她还是想看,盼望着出现奇迹。吴不赊是可看可不看,叶轻红则是滥好人,九斤丽如果说不看,他两个就会陪着不看了;九斤丽想看,那就进去看。

    吴不赊一行人进场没多久,一队武士就开了进来,在包厢区戒严,雪灵王来了。雪灵王三十多岁,个头和吴不赊差不多,肚子却要比他大了整整一圈,方长脸,留着两抹八字胡,看人时,眼光有些发飘,在他眼里,也许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重视吧。

    他好像特别喜欢看斗鸡,喜欢那种残忍血腥的感觉。听说只有在看斗鸡时,他的眼神才会特别专注,特别狂热。跟着雪灵王来的,有飞雾国主持斗鸡的特使豹无疆。豹无疆四十多岁年纪,身材高大威猛,但眼光却很阴,在飞雾国被封为万胜侯。以前雪灵国与飞雾国斗鸡,有胜有败,自从豹无疆上位,飞雾国已连赢三年,可见这人的本事非同一般。吴不赊也看到了狐披虎。

    说实话,狐披虎才是吴不赊真正感兴趣的人,能把一场斗鸡弄成这样的规模,实在是了不起啊。可看见狐披虎的第一眼,吴不赊却有些发愣,狐披虎五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胖乎乎的圆脸。让吴不赊发愣的就是他这张圆脸,笑嘻嘻,眯眯眼,怎么就这么眼熟呢,在哪里见过?想半天才想起来,镜子里的自己就是这么笑的。雪灵王到,斗鸡大会差不多就可以开始了,赌档也不再接受下注,随后公布了第一天的总赌额和各场的赌额及赔率。赔率最高的是第三场,盘口是一比八,总赌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两银子。听了这个数字,连吴不赊也有些发蒙,象斧几个更是丑态百出,有的石化,有的狂化,有的直接兽化。

    “真正老百姓的钱不会有几个,下大注的是那些王公亲贵和富商。”吴不赊眼光在包厢区和贵宾区扫了两眼,有钱的人真多啊!金牙狗带一队武士,押了雪灵国十二只斗鸡进场,其中自然也包括九斤丽的哥哥九斤刺。一看到九斤刺,九斤丽的两只小手便死死地攥在了一起,眼眶也红了。叶轻红搂着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飞雾国也有一队武士押了十二只斗鸡进场,领头的一只斗鸡二十多岁,身材高大,一身的腱子肉,下巴微微抬着,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把出鞘的刀,刀上还淋漓着鲜血。吴不赊只扫了一眼就可以肯定,这人必是沙杀煞。

    “这人身上的杀气果然凌厉,九斤刺他们十二人里,没一个比得上的。”吴不赊暗暗嘀咕,“雪灵国今年又会输,九斤刺对上沙杀煞,必死无疑,除非其余十一场连胜,或至少胜个八九场,最后以多打少,否则绝无希望。”除了沙杀煞,飞雾国十二斗鸡中,还有两名气势凌厉的,与沙杀煞一样,这两人也是去年斗鸡的胜者,就是他们三个,奠定了飞雾国去年的胜局。这三人中的一个抽到了今天的第三场,也就是飞雾三号斗鸡,赔率一赔八。“情况不妙啊!”吴不赊心下计算两方胜败,暗暗摇头,斜眼看向雪灵王那一面,斗鸡场太大,他视力虽然了得,还是无法看清雪灵王脸上的表情,心下道,“去年斗鸡输了,听说大发了一场脾气,着实杀了几个人,若今年又输了,不知会怎么样?”

    锣声一响,斗鸡正式开始,两国斗鸡退到两面,各出一只斗鸡。这两人都是二十来岁年纪,高大魁梧。斗鸡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随便你用什么招式什么武功什么兵器,活着你就赢,死了你就输,死不认输是不行的,死不瞑目倒是允许。

    雪灵国的斗鸡选的是一把巨斧,当然,这巨斧不是象斧手中那样的巨斧。严格说起来,象斧舞那么一把斧子是很让人鄙视的,太没道德了,跟他的斧子一比,别人的斧子还叫斧子吗?所以象斧的斧子要打入另册,直接无视好了。雪灵国斗鸡选的这把斧头,估计能有百斤左右,那就是巨斧了,不过他的名字不叫巨斧,姓九斤,以斧为名,叫九斤斧,又好像有点名实不符了。飞雾国斗鸡选的是刀盾组合,这人的名字不知道。斗鸡的规矩,斗鸡是没有名字的,只有编号,按抽签的顺序,第一天第一场就是一号,一到十二,不再改,直至胜利或死绝。胜者倒有可能留下名字,像沙杀煞,败的就算了,估计阎王爷知道。不过据吴不赊所知,民间传说不正确,有天庭有天帝,但没有阴间和阎王。

    无论人、神、仙、妖、魔,死了就死了,魂灵若不散,就成精作怪,若散,便是一缕气,好在没臭味,比放屁强着点儿。人生一世,细思量,费思量,不经思量,一个屁,能臭三五个人,人活一世呢,真正让你牵挂的,真正牵挂着你的,又有几个人呢?真以为活着万姓仰望,死后阎王爷还惦记着,一笔一笔给你算总账?别瞎掰了。九斤斧的名字是九斤丽说的,那还是因为他是族中有名的武士,否则九斤丽也不可能知道。打斗一开始就很惨烈,生死相搏,九斤斧力大斧沉,抡圆了猛劈;飞雾一号斗鸡盾挡刀迎,也是有攻有守。场中斗得激烈,场外叫得火爆,买九斤斧赢的,狂吼:“好样的!加把劲!劈死他!”买飞雾一号赢的,怒骂:“你傻啊你,上面挡着,下面割鸡鸡啊,一刀就齐活,缩什么缩啊你。”

    这老兄也不知是干啥的。吴不赊听了好笑,叶轻红听了脸红,九斤丽全神贯注,充耳不闻。至于象斧几个就算了,本是兽人,这会儿就是人兽,比禽兽好点儿,身上有衣服,不过现而今这世道,穿漂亮衣服的兽多了,有个词:衣冠禽兽!太形象了。

    斗了百余招,九斤斧渐渐力有不逮,攻势渐缓,飞雾一号斗鸡趁势反攻。九斤斧一斧劈空,飞雾一号斗鸡斜刀猛斩,九斤斧斧到外门,收斧不及,索性借着斧势斜里一跨,闪身开去。这时他是斜身对敌,飞雾一号斗鸡抓住机会,不等他回身,反手一刀就削了过来,九斤斧要回身放对,已是慢了一步,不得已,只有往前跑。飞雾一号斗鸡占到上风,决不给九斤斧回手的机会,手中刀如附骨之蛆,步步紧逼。九斤斧没办法,只有奋力往前跑,希望能拉开与飞雾一号斗鸡的距离。

    “情形有些不妙啊!”吴不赊心中暗叫,偷眼看九斤丽,却看到九斤丽嘴角微微抿着,眼光里满含期待。那情形,让吴不赊想到小时候吃凉粉的情形,妈妈买了凉粉,放了糖,轻巧地搅拌着,只要搅拌好,他就可以吃了。那种期待,让人心旷神怡,九斤丽现在的神情,就像一个看着妈妈搅拌凉粉的小女孩儿。

    “有古怪。”吴不赊心下低叫,看向九斤斧。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5

正文 第二十九 斗鸡开始(上)

    象斧突然一拍桑刀儿和鹿银弦的肩膀,奸笑道:“我赌九斤斧会赢,你两个哪个敢和我赌?”

    桑刀儿、鹿银弦对视一眼,桑刀儿“嘿嘿”一笑道:“我两个都和你赌,我赌九斤斧输,十两银子。”

    鹿银弦接口道:“我赌九斤赢,也是十两银子。”象斧一愣:“我赌九斤斧赢的,你只能买九斤斧输。”鹿银弦狠狠地鄙视他一眼,道:“‘买大小’你懂不懂,你买大,我可以跟啊,难道你买大,别人就都只能买小了?哪有这样的霸王档?”

    买大小确实是这样,参赌的人,可以跟大也可以跟小,但桑刀儿、鹿银弦分买大小,都是十两,象斧无论输赢,都没有一分银子进账。象斧伸了伸脖子,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仿佛咽下只苍蝇,恨恨地道:“不赌算了。”

    吴不赊暗笑,却更证实了心中的想法:九斤斧这么撒腿狂奔,必然有鬼,象斧因为也是用斧的,可能知道一些用斧的怪招,所以看了出来。只见九斤斧忽地一个踉跄,往前一栽。飞雾一号斗鸡狂喜,飞身跃起,一刀直戳九斤斧后背。

    “啊!”叶轻红一声低叫,像她这么发出惊呼的,场中还有不少人。便在这无数的惊呼声中,九斤斧左脚前跨,扭腰,大回身,手中巨斧顺着扭腰的势头,猛地回身劈出。

    这一斧快若闪电,飞雾一号措手不及,盾在身侧,刀离着九斤斧还有尺余,却是眼睁睁地看着九斤斧一斧兜头劈下,正中脑门。这一斧猛恶,将飞雾一号一劈两半,身子分两片倒下,腹腔中的东西咕噜噜滚出来,使人又惊心,又恶心。

    偌大的斗鸡场,好几万人,在最初的一刹那,没有一个人吱声,仿佛呼吸都静止了,鸦雀无声。忽地,有一个女声一声尖叫,就像暗夜的闪电划破无尽的夜空,霎时间尖叫声四起,就如群魔乱舞。

    “回身大劈风,又叫拖斧计,我就知道!”

    象斧猛拍大腿,哈哈大笑。“你象大嘴突然说赌,必然没安好心,我就知道。”桑刀儿一脸鄙视地看着他。

    “赌场之上只有白痴,没有父子,愿赌服输,不赌拉倒,休要在这里唧唧歪歪像个娘们儿。”

    象斧大翻白眼,并不觉得小算盘给桑刀儿看破了有什么脸红的。执事宣布第一场雪灵国获胜,几个武士进场,拖走飞雾一号斗鸡的尸体,九斤斧下场休息。一刻钟后,第二场开始,飞雾二号对雪灵二号。飞雾二号体壮如牛,雪灵二号斗鸡也是个壮小伙儿,不过九斤丽不知道他的名字。事实上雪灵国十二名斗鸡里,九斤丽知道名字的,除了她哥哥,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九斤斧,还有一个人名字挺有趣:九斤酒。他们都是九斤黄鸡族声名极响的勇士,九斤酒和九斤刺一样,都没有抽到第一天的场次。吴不赊对带有血腥味的东西不太感兴趣,第一场斗鸡,因为新鲜,他注意力还算集中,到第二场,他就没怎么看了,眼睛好像在看着,脑子里却在放羊。他先往雪灵王那边看,琢磨了一下刺杀雪灵王的可能性,如果在云州遗族动手之前能够刺杀雪灵王,雪灵国一乱,对云州遗族夺取灭云城必然会有好处。然而他只扫了一眼,就否定了这种想法。

    雪灵王的包厢前后,戒备森严,最外围一圈武士,各执长矛;第二圈武士少了一半,手中却是一色的强弩;第三圈是八名腰系金刀的武士,个个眼光锐利如鹰,很显然都是玄功高手。或许他们的功力不如吴不赊甚至还及不上叶轻红,但八人联手,即便吴不赊、叶轻红合力也很难闯过去。但真正吸引吴不赊眼光的不是这八个人,而是一左一右站在雪灵王包厢两侧的两个老者。一个高瘦如枯竹,恍似风略大点儿就会被吹走;一个矮胖如圆球,走路仿佛都带喘。但吴不赊却看得出,这两人才是真正的高手,哪怕吴不赊化树根从地底下钻过去,三丈之内,只怕也难以瞒过他们的灵觉,想刺杀雪灵王,无论如何都要先过他们这一关。

    看个斗鸡,雪灵王身边的护卫就是如此严密,在王宫中就更不要说了,想在云州遗族出发前深入王宫中刺杀雪灵王,吴不赊可以肯定地说,成功的希望不到百分之一。确定事不可为,吴不赊立即就放弃了,这一点上,他倒是个很干脆的人。他随即转头琢磨起斗鸡大会的收入来,越琢磨就越佩服狐披虎,心道:“这老狐狸是个真正的高手,这件事要是我来做,决不可能比他做得更好,收入也不可能比他更高。”

    便在他的感叹中,第二场已分出了胜负,居然又是雪灵国获胜。兴奋的九斤丽忍不住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天热,她脸上有一层细细的汗珠,红馥馥的小脸洋溢着喜悦,说不出得俏丽可人。

    “还真是个小美人啊,再过两年,真真不得了,就算现在这样子抱到床上去,她害起羞来也能把人迷死。”

    吴不赊脑中幻想,小腹发热,忍不住瞟向叶轻红。叶轻红察觉到了他色迷迷的眼光,斜瞟他一眼,不看他,但小脸儿却不自觉地红了。这脸红得暧昧,吴不赊一眼瞟到,腹中欲火更是腾腾燃烧,忍不住狠狠地瞪了叶轻红一眼。上两次的轻薄,吴不赊知道,叶轻红心里其实已是肯了,只要能有单独相对的机会,绝对能把叶轻红吃下去。但这丫头平日傻,这两天偏生成精了,时时刻刻和九斤丽在一起。若是平日,九斤丽在边上更好,借着调戏叶轻红,就便勾起小美人的春心,为以后动手吞吃小美人打下底子。

    可问题是有九斤刺这件事啊,小美人不开心,这时候他不表示关心却露出色心,必然给小美人留下个不好的印象。所以当着九斤丽的面,吴不赊就不好对叶轻红动手动脚,只能强忍着,恼啊,猫抓心一样得难受。

    又休息了一刻钟,第三场开始,飞雾国三号斗鸡出场,在他身上压注的人很多,他的出场,引来了比前两场更疯狂的叫声。

    这是一个阴冷的家伙,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斜划过眼眶,看人的时候,眼光有一种凶残的凌厉。雪灵国三号斗鸡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身体很壮实,胆气却不是很壮,他的脸色过于青白,眼光也不敢与飞雾三号斗鸡对视。吴不赊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人绝不是飞雾三号的对手:未战,胆已先落。但大多数人没有吴不赊这样的眼光,很多买雪灵三号胜的便疯狂地叫嚣,给他打气加油。

    果然,仅仅三个回合,飞雾三号斗鸡突地冒险抢进,雪灵三号斗鸡没想到对手会如此疯狂,略一迟疑,给飞雾三号斗鸡一肘撞在胸膛上,他身子往后一倒,飞雾三号反手一刀,他的脑袋就飞上了半空,眼睛还在大睁着,满眼的惊骇。

    “啊!”九斤丽一声低叫,捂住了自己的脸,伏到叶轻红怀里低声抽泣。全场骂声一片。押在雪灵三号身上的骂,骂雪灵三号是个废物,骂飞雾三号是个丑鬼。押飞雾三号的也骂,虽然赢了钱,可飞雾三号赢得实在太快了,太不精彩,也太不够刺激。

    “蠢鸡,要是我,就一刀柄打晕他,再慢慢地折磨,一刀一刀割他的肉。”不远处一个胖子口沫横飞,手还在空中比划着动作。九斤丽心痛族人惨死,正自恼怒,听着这话实在刺耳,她手里有叶轻红进场时买的话梅,遂猛地手一扬,一粒话梅飞出去,正打进胖子的嘴里。

    一下子被卡住气管,胖子立时咳作一团,好半天才面红耳赤地抬起头来,怒叫:“是谁?是什么东西?”

    他并没看到九斤丽的动作,不知道是谁扔的,而且话梅直接下了喉,也没尝出味儿来。桑刀儿眼珠子一转,啊呀一声叫:“那位胖子老兄,刚才好像有一只食心蟑螂飞过,一下不见了,难道是给你吃下去了吗?哎呀哎呀,这下可就不妙了啊。”

    “什么?食心蟑螂?”胖子吓一大跳道,“那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妙?”

    “蟑螂你知道吧?又叫偷油婆,专门偷油吃的。”

    “我知道,我知道,我家厨房里老多,你是说我刚才吃了个蟑螂吗?呕……”胖子红脸变白脸,卡着脖子就想呕。

    “你呕不出来的。”桑刀儿摇头道.

    “这个食心蟑螂,和一般的蟑螂不同,一般的蟑螂偷油吃,食心蟑螂不吃油,它吃什么呢?”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胖子眼珠子有些发直,问道:“吃什么?食心蟑螂!难道,难道它吃心吗?”

    “对了!”桑刀儿猛地击掌,笑道,“这位老兄,你真是个聪明人,你真是太聪明了。”胖子不经夸,一夸就笑,咧着嘴道:“过奖,过奖!”

    但笑容猛然就停滞了,“吃心,吃什么心,吃谁的心?”

    “吃人心啊?”桑刀儿摇头道,“你这位老兄,还是经不起表扬啊,食心蟑螂既然钻进你肚子,你说它吃谁的心?当然是吃你的心啊!看你这么胖,一颗心该有半斤以上吧,食心蟑螂食量不大,你的心该够它吃十天半个月了。”

    “啊!”胖子猛地捂住心口。

    “心脏是不是猛跳了一下,有点痛?”

    “是。”胖子点头。其实只是心理作用,他心脏本来也有点毛病,这一吓,反应就比一般人强烈。

    “你完了,在咬了。”桑刀儿闭上眼睛,一脸悲痛欲绝。

    “啊!”胖子一声惨叫,眼一翻,身子往后一倒,晕倒在地。边上人惊叫道:“快来人!这人晕过去了。”

    各处走道都有值勤武士,两名武士跑过来,一人探一下鼻息,哼了一声:“不是晕了,是死了。”

    胖子竟然被吓死了,边上知道的,都往这边看。九斤丽也有些惶然,她恼胖子嘴贱,并没想要胖子的命。桑刀儿却是满不在乎,嗑着瓜子儿,嗑一粒,噗,吐出来,瓜子皮儿乱飞。两个武士抬了胖子的尸体出来,鹿银弦还有些不信:“真死了?不会吧?”

    那武士瞟他一眼,眼中很有些少见多怪的意思,不屑地道:“这位第一次来看斗鸡吧?输钱输死的,赢钱赢死的,哪一年没有几个,见怪不怪了。”

    得,这两位以为胖子是输了钱或者赢了钱受不了刺激所以死了。鹿银弦被他们鄙视了一把,一脸的郁闷。象斧哈哈笑,摸着胸口凑到桑刀儿面前:“杀人不用刀,好怕怕哦。”

    桑刀儿斜眼瞟着他:“谁杀人了,我跟你说,咱们熟归熟,诬蔑我我照样告你的。”

    “啊呀,我也吓死了。”

    象斧做晕倒状,倒向鹿银弦肩头。鹿银弦却不配合,肩头一撞,道:“去!你以为你是小丽那样的美女啊!”象斧立刻叫了起来:“什么叫小丽那样的美女?啊,我知道了,你这个心理黑暗的家伙,是不是在想着要小丽靠在你身上啊?”

    鹿银弦哪会落了下风,冷笑道:“我心里想什么你也知道?哦,原来你不是象斧,你是象蛔虫啊,这么大一条蛔虫,呕……”在这些家伙的唧唧歪歪中,第四场又开始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6

正文 第二十九 斗鸡开始(下)

    飞雾四号斗鸡与雪灵四号斗鸡的比斗就残酷多了。两人武功不相上下,都有拼命求胜的意志,输即死,只要有一口气,不想撑也要撑下去。两人的打斗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时辰,两人都尽了最大的力量,给了对方最大的伤害。那飞溅的鲜血、残酷的厮杀,给了现场数万观众最大的快感,他们疯狂的叫声一浪接一浪。如果说平日里兽人还应该算人的话,到这时就已完全兽化。不过,换了人族又怎么样呢?

    人族的兽性,其实比兽人更强烈。人作恶的时候,说他是兽性发作,其实这真是侮辱了兽。从没有一种兽类会像人类那么残忍地对付同类,也从没有一种兽类发明出那么多对付同类的器具;更没有一种兽类残杀过那么多同类。在残害同类这一点上,唯有人类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高度,任何种类都无法超越。

    反倒是吴不赊这个奸商对这种血腥的东西不太“感冒”,他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着,在看到雪灵四号鲜血飞溅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一个奇异的想法:血可不可以卖?在斗场上,在战场上,人失血太多就会死,可如果有血卖呢?能给人输血呢?这生意一定会非常好,而且不会退货。不过他马上就想到了具体操作的难度,最终只有黯然摇头。

    客观地说,这实在是一个天才的想法,只是奸商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而已。飞雾四号斗鸡与雪灵四号斗鸡最终也没分出胜负。最后一下对抗,让两人面对面倒下了,都还有一口气,却没有人能撑着这口气站起来给对方最后一下。

    数万观众分为两派,疯狂的喊叫有如海浪,都想要自己下注的那一方站起来,站起来就是银子啊。在不少地方,两派人甚至发生了小规模的打斗,但场中的两个人始终都没能站起来。

    执事出来,宣布这一场平局,两名执大刀的武士进场,分别砍下飞雾四号斗鸡和雪灵四号斗鸡的脑袋。输即死,平局一起死,唯有胜者才能离场。这规则好像很残忍,其实很公平。在兽族这种文明未开化的地方,这规则都是通用的。反倒是在人族中不太流行。人类也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仅仅是一伤,不是必死。文明的力量,果然很强大啊。第一天比斗下来,雪灵国胜两场,飞雾国胜一场。

    这个结果,让九斤丽有一点点开心,但她更担心的是她哥哥,因此一夜未眠。第二天也是四场。抽签结果出来,九斤刺抽到了第二天的第一场,也就是雪灵五号,他的对手不知名。沙杀煞抽到了第二天第二场,飞雾六号。九斤丽最担心的就是哥哥抽上沙杀煞,看到抽签结果,她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斗鸡开始,九斤刺和飞雾五号斗鸡进场。

    九斤刺用的是枪,枪为百兵之王,闪烁吞吐,见隙就钻,本是以灵动为主,九斤刺的枪法却是大开大阖,非常霸道,枪把一抡,甩起的枪花足有桌面大。吴不赊虽然是半路出家,但听得多,知道枪花并非越大越有威力,枪花小的,有时候反而更实用。碗口大枪花,变化只是在方寸之间,其势若贼,其闪若蛇,才是真正得了枪的精髓。九斤刺这种,离枪法大家差得很远。不过那是严格的说法,说起来,九斤刺枪法也算不错了,尤其相对于他的对手来说。飞雾五号斗鸡用的是双斧,也是大开大阖,双斧如轮,直上直下,与九斤刺那种霸道的枪法打起来,颇有臭味相投的感觉。乒乒乓乓,两人打得爽,观众看得痛快。九斤刺的枪是长兵器,枪法也要好上一截,飞雾五号斗鸡虽然勇悍,却近不了身。二人拼了数百招,被九斤刺逮到个空子一枪扎在他腿上。

    飞雾五号斗鸡大声长嚎,他这么嚎叫,其实不完全是因为痛,而是因为知道自己输了,已经死到临头。嚎叫声中,他往地下一滚,连人带斧向九斤刺滚去。九斤刺却不肯与他硬拼,绕着圈大跨步躲闪。

    飞雾五号这套地斧有其独到之处,但灵活性终究差了许多。九斤刺绕得两圈,飞雾五号的空门就露了出来。九斤刺自然不会放过,霍地一枪刺出,正刺在飞雾五号斗鸡小腹上,这一枪重,不但刺穿了飞雾五号的身子,更把他整个人钉在了地面上。虽然九斤刺的对手不是沙杀煞,而且武功也明显不如九斤刺,但整个厮杀期间,九斤丽仍是非常得紧张,小小的双手捧在胸前,十指交叉,紧紧扣着,两眼更是没有离开过斗场,甚至眨眼的次数都很少。直到九斤刺一枪把飞雾五号斗鸡钉在地上,她才长长吁了口气,随即闭上眼睛低声祈祷道:“这位大哥,我哥哥也是不得已,请你原谅他吧!”她的声音很小,不过吴不赊还是听到了,他轻轻摇了摇头。一刻钟后,第二场开始。沙杀煞进场,他双手使刀,却是一长一短,长短双刀相对来说比较少见,不过沙杀煞既享凶名,这双刀上必有独到之处。吴不赊本来想问一下九斤丽,但看看九斤丽有些紧张又有些害怕的神情,也就没开口。只要沙杀煞不死,九斤刺迟早要对上沙杀煞,九斤丽显然是在为这一点儿担心。雪灵六号斗鸡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身材看上去比九斤刺还要壮实些,但面上明显有畏惧之色。他用的是一根粗大的铁棒,该是以力气见长,打斗中,也应该是以进攻为主,可一起手,他大棒一横,摆的却是个防守的架势。

    “没打已经输了。”吴不赊暗暗摇头,“沙杀煞的凶名,还真是有些吓人啊!”但沙杀煞一动手,吴不赊就知道,沙杀煞确实名不虚传。他扬手一刀,长刀直劈,招式非常简单,气势却是凌厉无伦,即便是远远隔着百余步,吴不赊也能感受到他刀上那种一往无前的惨烈气势。雪灵六号铁棒横架,“铮”的一声,铁棒上火花飞溅。便在那火花一闪之间,沙杀煞又是一刀劈出,还是右手长刀,一提便劈,电光石火之间,连劈七刀。雪灵六号对沙杀煞的刀法似乎有一定的了解,铁棒纯是守势,连挡七刀。自第三刀起,雪灵六号挡一刀,退一步,挡到第七刀,已退了四步。沙杀煞七刀劈过,忽地一声厉喝。这一喝,正是雪灵六号抬腿后退的一刹那,雪灵六号膝盖一软,一个踉跄,身子一斜。

    沙杀煞倏地横里一刀,竟将雪灵六号斗鸡一个高壮的身子一劈两段。说起来八刀,其实只是眨眼之间,雪灵六号斗已是身为两截。他一时却没有落气,上半身扑在地下,大声痛号,竟然是在喊妈妈:“妈妈,我痛,妈妈,我痛……”

    他也许已经神志不清了,这么壮实的一个大小伙子却喊妈妈,换了其他任何场合,一定会招来无数的哄笑,但这会儿,全场数万观众却无一人吱声,也不知是被沙杀煞的惨烈的刀法惊住了,还是被雪灵六号的惨相吓住了,没有一个人张嘴。全场真正的鸦雀无声。执事进场,宣布沙杀煞获胜,武士把雪灵六号斗鸡两截身子拖了出去。雪灵六号一直在叫,照理说,武士可以给他一刀,但却没有动手。他们是故意留下这种叫声烘托场上的气氛,还是要想让这凄惨的叫声激起数万观众心中的兽性?

    场上这时才议论声哄起,沙杀煞这一场,盘口开出的赔率是一比十五,是所有场次中最高的。要是雪灵六号胜了,压雪灵六号胜的可就发天财了,只可惜他输了,场上便是一片的唉声叹气之声。

    “咦,你们发现没有,沙杀煞的短刀根本没用过啊?”象斧突然有了新发现,惊叫道,“一般双刀的配合,根本不是他这样的,既然不用,他提着把短刀干吗?吓人吗?”

    “你知道什么?”桑刀儿斜他一眼,道“沙杀煞的长刀完全是进手招数,是没有防守的,但万一对方功夫高呢?若避开他长刀攻进来怎么办?这时候他的短刀就可以挡一下。”

    “是。”九斤丽在一边接口道,“沙杀煞刀法最可怕处就是完全不防守,永远都是狂风暴雨一样地进攻,我们的族人在他刀下根本没有还手的力量。”吴不赊先前也不明白,沙杀煞的短刀完全没有用,提着干吗呢?听她两个这么一说,明白了,暗暗点头,一般的武功,总是攻守兼备的,你不能保证你一刀就一定能杀了别人啊,所以即便有九分攻,也要留一分守。而像沙杀煞这样,长刀只攻不守,那就是用十分力进攻,攻击的力量自然比一般的刀法要强得多。

    万一攻击落空,敌人攻了进来了,他的短刀也可以挡一下。他这长短双刀,不经意看,似乎配合不好,效果不怎么样,但其实把攻守分开,反而达到了最佳效果。

    闲聊间,第三场又开始了,这一场是雪灵国胜,第四场却又是飞雾国胜了。第三天的比斗,雪灵国却连输三场,只有九斤丽认识的那个九斤酒一个人胜出。三天下来,两国竟是打了个平手,都只剩下了五个人。随后休息一天,再开始第二轮的比斗。斗鸡大会的规矩,第一轮比斗是初选,当天抽签当天比斗,当天下注当天开盘。从第二轮起,先公布抽签的结果,给赌客一天的时间了解所有斗鸡,决定要押注的对象,钱不够的,也可以在这一天调集资金。所以在第三天斗鸡一结束,第二轮的抽签结果立马就公布了,九斤刺运气非常好,抽到的是飞雾八号。飞雾八号虽然胜了雪灵八号,武功其实不怎么样。无论是吴不赊还是桑刀儿几人,异口同声地认定九斤刺可以获胜。这等于给九斤丽吃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飞雾国去年获胜的三个,沙杀煞,还有飞雾三号和飞雾九号,也全都胜出了。九斤丽怕的就是这三个人,只要九斤刺不抽中三个中的任何一个,不要吴不赊几个说,她基本上也还是安心的。另外几签,九斤斧的运气也不错,抽到了飞雾十二号,倒是九斤酒运气差些,抽到了飞雾九号。吴不赊看得不专心,对这两人都没有太深的印象。象斧、桑刀儿四个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象斧认定九斤酒会胜,桑刀儿认定飞雾九号会胜。鹿银弦拿不定主意,但他们三个永远是各唱一调的,纯粹出于捣蛋,鹿银弦也绝不会和那两个相同,于是他认定是平局。没去赌档赌,三个人先赌上了。九斤丽当然希望九斤酒胜,可她也不敢肯定,叶轻红便安慰她,九斤酒有六成的希望可以获胜。吴不赊还真以为她眼光这么老到,后来私下里一问,才知道她也没把握。只因为她和九斤丽关系好,帮边,所以就是九斤酒胜。吴不赊被噎得伸了半天脖子。休息了一天,第二轮开始。第一天三场,第二天两场。不出吴不赊几人所料,九斤刺轻松胜出,似乎比第一轮那一场胜得还要轻松。九斤斧也胜出了,吴不赊发现,这家伙虽跟象斧一样用斧,脑瓜子却好像要灵光些,常会用些小诡计,不是个完全只会蛮干的家伙。

    但九斤酒却输了,死得很惨。他一个不慎,先被飞雾九号砍下了半边脚掌,然后四肢全被砍了下来。那个飞雾九号实在是个非常嗜血的家伙,但他的举动,却赢得了场外观众疯狂的叫好声。到底谁更嗜血,还真是很难说。九斤丽最初的幻想是,哥哥这边连胜十一场,最后以十一比一的超级车轮战,打死沙杀煞,打不死也拖死他,但现在的结果却成了二比三,飞雾国剩下的三个还是最强的三个,飞雾三号,飞雾九号,加上沙杀煞,这还怎么打?第五场一完,公布了第三轮的抽签结果,九斤刺对沙杀煞,九斤斧对飞雾三号和九号。如果九斤刺能成为逆天的强者,就还会有第四轮。当然,九斤斧也一样,如果九斤刺输了而九斤斧赢了,也会有第四轮。要是他两个都输了或他两个都赢了,那这场斗鸡大会就结束了。

    九斤丽不关心有没有第四轮,她只知道,哥哥抽上了沙杀煞。看到抽签结果的那一瞬间,她胸口好像突然被压上了一块千斤巨石,再不能呼吸,四肢也再没有半丝力气,身子摇摇欲坠。还是叶轻红手快,急忙扶住了她。回到宅子里,九斤丽就躺倒在了床上,默默地流泪。叶轻红陪着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因为沙杀煞的名气,吴不赊、叶轻红几个都特地留意了,他的武功比九斤刺强了不止一筹。虽然叶轻红很想说九斤刺也许能打败沙杀煞,但她是个直肠子的女孩儿,违心的话她真说不出口。吴不赊也不知道要怎么办,象斧几个也安静了。晚间桑刀儿出去了一趟,他本来是想来一个釜底抽薪,暗中刺杀沙杀煞的,最终却垂头丧气地回来了。飞雾国对沙杀煞等人的保护异常严格。就是雪灵国也派了大批人手在外围戒备,如果沙杀煞在斗鸡之前被人杀了,丢的可是雪灵国的脸。虽然雪灵国和飞雾国都恨不得一脚踹死对方,可明面上却丢不起这人。

    吴不赊知道了,对桑刀儿的阴狠暗叹不已,说实话他还没想到这一招呢,不过从桑刀儿口中知道,即便他自己出手,只怕也未必近得了沙杀煞的身。桑刀儿留意了一下,守在沙杀煞身边的除了雪灵、飞雾两国的武士,至少还有四名以上的玄功高手,想要无声无息地靠近沙杀煞,几乎没有可能。第三轮要休息三天,斗鸡进入高潮,赌局也进入高潮,真正的大赌客,这一轮才会出手。狐披虎的赌档随时更新着赌额,象斧几个虽然同情九斤丽,但按捺不住八卦心理,总是每天一早就跑去看。

    仅仅过了一天,押注在九斤刺和沙杀煞这一场上的银子已达到了五百万两,不过大部分是买沙杀煞赢,赔率是一比十二。冲着这惊人的赔率,出手压九斤刺赢的也不少,后面两天肯定会越来越多。这是斗鸡大会最后的疯狂,也一定会出现最疯狂的赌客。事实上每一届斗鸡大会都是这样,上一届的最后一轮,沙杀煞那一场,总赌额高达两千一百万两银子。仅仅是一个场次,两千一百万两,不可思议。吴不赊不知道雪灵国国库一年的总收入是多少,但他可以肯定不会超过两千一百万两银子。一场斗鸡大会上飞过的银子,远远超过一个国家的总收入,疯狂啊。

    当天晚上,吴不赊还是摸到沙杀煞的住处看了一下。雪灵国给飞雾国特使豹无疆安排了一座大宅子,沙杀煞几个全跟豹无疆住在一起。斗鸡是俘虏,是奴隶,但能给国家赢得面子,奴隶也是可以住豪宅的,更何况沙杀煞已经是将军了。而住在一起,也利于凝聚力量保护沙杀煞三人。和桑刀儿说的一样,这个宅子果然护卫森严,外圈是雪灵国武士,至少有五百人,内圈是飞雾国武士,也有好几百人。明岗暗哨,一层又一层。这些普通武士拦不住吴不赊,无论是化猫还是化树根,可以轻易穿过去,但靠近沙杀煞几个住的小院子,普通武士就换成了玄功高手。

    化猫,即便收敛得再好,靠近这些玄功高手时也会被感应到,化成树根也不行,在地底下钻动更瞒不了全神戒备的好手。吴不赊化作猫试了一下,他还没靠近小院的院墙,就有两股灵力扫了过来,一寒一热,功力都不低。虽然距离还有些远,他又收敛得好,这两人没发现异常,可若有若无的,总有灵力微微地扫着他,就像有人用眼角余光看着他一样。普通人看到一只猫,或许就不再理睬,但玄功高手不会,猫是可以成精的,万一这猫是一只猫精呢?就算暂时感应不到威胁,也一定会略加提防。吴不赊知道没办法摸进去,只好回到住处。九斤丽的房里还亮着灯,叶轻红在陪着她,两人都没睡,估计九斤丽也睡不着。

    “这丫头,兄妹感情重,九斤刺要真死在沙杀煞手里,她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吴不赊心中叹了口气,但没有办法,他也尽力了,摇摇头,自回房休息。第二天一早,叶轻红打水进来给他梳洗,眼圈有些红,似乎一夜没睡。吴不赊问道:“小丽还没起来?”“她担心她哥哥,一夜没睡。刚刚我用了点小手法,好不容易让她睡下了。”九斤丽睡着了,这机会太好了,吴不赊心中的邪念立刻便如听到了春雷的野草,呼啦啦地往上长。他笑眯眯地看着叶轻红道:“来,过来。”

    他那眯眯眼,以前是奸,这几天纯粹就是淫光,叶轻红当然看得出来。她俏脸一红,走上两步,却又停下了,道:“公子,你想个法子,帮帮小丽吧,如果她哥哥真的有事,她……她……”

    提起这话头,吴不赊可就有些叹气了,皱起眉头,把桑刀儿和自己昨夜的行动跟叶轻红说了,道:“九斤刺为了族人不能跑,沙杀煞又杀不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去刺杀沙杀煞的念头,其实昨夜叶轻红也起过,这时听吴不赊一说,可就绝望了。她走过来,边给吴不赊梳头边说:“公子,再想想吧,象斧几个都说你的脑瓜子最聪明了,只要你想,一定会有办法的。”“那几个狗嘴里不吐象牙的家伙,什么说我最聪明,一定又是什么天下第一奸第二奸的。”吴不赊哼了一声,接着道,“但这是局死棋,别说天下第一奸,便是天上第一奸也没办法啊!”

    叶轻红也知道吴不赊是真没办法,恨声道:“这雪灵国也真变态,别的地方也斗鸡,可斗的是真鸡啊,他们却拿人作斗鸡,真是岂有此理。”

    “是啊!”吴不赊叹了口气,脑中突地灵光一闪,猛地叫道,“有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4:57

正文 第三十 继续(上)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奶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公子,你有办法了?”叶轻红又惊又喜,抚掌欢叫,“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吴不赊坐着她站着,她欢呼雀跃时,两个丰硕的大奶子便花枝般乱颤,吴不赊一眼瞟见,先前有些开小差的淫心便如看到老师的学童,立刻又天天向上了。他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遂“哎呀”一声叫,摸着脑袋道:“刚才好像想到了个办法,怎么突然就跑了呢?”

    叶轻红哪知是计,急道:“啊?怎么会跑呢,公子,你快想想!”

    “就是啊,怎么会跑呢?”吴不赊敲脑袋,道,“唉,越来越糊涂了啊。”

    “公子你别急,慢慢想。”叶轻红看他很着急的样子,忙柔声劝慰道,“要不我给你揉揉脑袋吧。”

    到吴不赊身后,轻轻替他按摩。她身子微贴着吴不赊的身子,吴不赊索性往后靠,他是坐着的,脑袋差不多就靠在叶轻红的胸脯上。叶轻红双乳极为丰满,又充满弹力,吴不赊脑袋靠在她两乳之间,真如枕着一个世上最柔软的枕头。

    吴不赊最初靠上来时,叶轻红还往后缩了一下,但要给吴不赊揉脑袋,她又能缩多远。这奸商滑头得紧,靠在她乳房上,却只是表现出很舒服的样子,口中还在赞道:“不错,这么揉一下,脑子果然就清醒多了。再揉揉,我好好想想,一定能想起来的。”

    叶轻红虽然害羞,但听了他这话,只好任他枕在自己丰乳上。吴不赊偏偏还不老实,左动右动,叶轻红却只能一动不动,俏脸上恍似挂了晨霞,红灿灿的,说不出地动人。

    “不错不错,真的清醒多了。”吴不赊一面体验着叶轻红双乳上那惊人的弹力,一面连声称赞,忽然却又皱眉道:“不过好像总觉得差着点儿什么,奇怪啊,难道真要那样按摩才灵吗?”

    叶轻红这手法是跟她师父学的,师父在世之日,她常给师父按摩,手法已算是颇为精湛。她听吴不赊这么一说,好奇地问:“公子是说另外一种按摩手法吗?公子说说看,那手法是怎样的?”

    “哦。”吴不赊装着不经意地应了一声.

    “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大东主,这位东主五六十岁了,脑子却特别清醒,哪怕是过去了很多年的事,他只要略加回忆,也能想起来。别人都觉得很奇怪,后来他自己不经意透露了出来,原来他有一套非常独门的按摩方法,就算是想不起来的事情,这么按摩一次后,也一定能想起来,百试百灵。”

    “真的吗?”叶轻红的好奇心彻底被勾了起来,几乎都忘了害羞了,急切地问道:“他那种按摩方法到底是怎么样的,公子知道吗?”

    “知是知道,不过……”吴不赊故意装作有些为难的样子.

    “我怕你不愿意。”

    “按摩的方法有些独特是吧?”叶轻红慨然点头道.

    “只要公子能把忘了的法子想起来,救得小丽她哥哥,不论那手法有多难,我都愿意学。”傻丫头这会儿又露出初碰面时那种愣头青般的侠气了。吴不赊看了暗笑,道:“这样啊,我先说给你听吧,你要是觉得为难,不试也无所谓的,我慢慢想就好了,这种事我有经验的,当时忘了,过得十天半个月,它突然又会自己冒出来。”

    再过两天九斤刺就要与沙杀煞比斗,他却说十天半个月想起来,那时候想起来还有什么用啊,黄花菜都凉了。

    叶轻红道:“公子,你就说吧,不论有多难,我都要试一试。”“其实也不难。”

    吴不赊眼看火烧得差不多了,偷偷一笑,道:“那个大东主有个小妾,每当脑子糊涂想不起事的时候,他的小妾就会脱掉上半身的衣服,用两个奶子给他做头部按摩,给奶香一刺激,那个大东主的脑子马上就清醒了,就算是五岁前做过的事,他也能一件不漏地想起来。”

    叶轻红先前只以为是一种很难的手法,心下可是下定了百折不挠的决心的,没想到竟是脱光衣服用奶子做按摩,霎时间她脸如火烧,再不敢应声。吴不赊虽是闭着眼睛靠在她的丰乳上,却能猜到她心中的想法,遂装作有些遗憾地道:“那个法子灵是灵,好多人试过,确实管用,不过起码得有人愿意做按摩啊。”

    说到这里,他突地一抬头,竟是把脑袋从叶轻红丰乳上抬了起来,道:“有办法了,这城里该有妓院,我去找个妓女试试。”

    叶轻红还是黄花女儿之身,要她脱掉衣服尤其用奶子去给吴不赊作按摩,她心中真是羞得厉害,但吴不赊说要去找妓女,她突然就不愿意了。吴不赊那两次轻薄后,在她心底已经把自己当作吴不赊的人了,同样,也把吴不赊当作她的人了。

    自己的男人去找妓女,换了天下任一个女人都不会同意的。“公子,我……我……”

    她“我”了两声没“我”下去,却红着脸飞步跑去闩上了门,又关上了窗子,回到床前,再把帐幔也放了下来。

    吴不赊说要去找妓女,其实是以退为进,上两次调戏叶轻红,他看得出来,叶轻红虽害羞却不抗拒,也就说明心里有他,心里既有了他,怎么肯放他去找其他女人,所以他故意出言相激。不过叶轻红跑去关门的时候还是吓了他一跳,以为砸锅了呢,看叶轻红闩门关窗,他心中立时生起了野火:“有门儿。”

    叶轻红站在床边,脸红得像熟透的红柿子,低垂着头,完全不敢向吴不赊这边看,声如蚊蚋地道:“公子,到床上来好不好?”

    “好。”美人邀上床,哪有不好的,吴不赊应一声,倏一下就上了床,手脚奇快无比。叶轻红也上了床,先把床前布幔放了下来。见吴不赊看着她,她脸更红了,低声道:“公子,你能不能……能不能向着床里。”

    她的样子实在是娇羞无限,动人至极。吴不赊强忍着心中邪火,应一声,就背身向着床里屈腿坐下。一阵轻轻的脱衣声后,叶轻红靠了过来。吴不赊极想回头,不过还是强忍住了。叶轻红先是双手抚了上来,抚住他脑门,然后两个柔软又极有弹力的物事便压在了吴不赊后脑上,自然便是叶轻红的双乳了。什么大东主要小妾以双乳按摩的故事,并不是吴不赊编出来的,他是真听说过,但自己从来没试过。

    这会儿,叶轻红手捧着他的头,双乳压上来,先明显有些害羞,不敢动,慢慢地就动了起来,那份柔腻,那份香软,那份火热,实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吴不赊全身的血液仿佛都要沸腾了。而从叶轻红急促的呼吸中可以听出,她的感受只怕比他还要强烈,到底她还是个黄花女孩儿,光着身子主动用双乳去给男人按摩,那种刺激,格外难以承受。“公……公子,好……好些了没有?”

    叶轻红哑着嗓子,声音像是挤出来的,略带嘶哑,却另有一种动人处。要是换了个急猴子,这会儿早翻身把叶轻红压在身下了,吴不赊倒还是忍得住。他吃了叶轻红不难,但在叶轻红还是黄花女儿身的时候,享受她的乳压,一生也就这一次吧。他一本正经地道:“果然是好多了,真是灵验啊,尤其是后脑这块,清醒得不得了,只是前脑这块还有些模糊。”

    他并没说要叶轻红到前面来给他按摩,因为他摸不准叶轻红的承受能力到底有多强,万一真羞急了,噌一下跳下床去,那就划不来了。叶轻红果然迟疑了一下,好一会儿才低声道:“那公子……你……你闭上眼睛好不好?”

    “还真是个可心的丫头啊!”吴不赊心下大乐,忙道,“好的。”

    说着,果然闭上眼睛。从前移的呼吸声中,他猜到叶轻红伸过脑袋在看他。随即她的身子便移了过来,压在他头上的丰乳却没离开,反是一直压着磨过来,估计是怕他睁眼,一下就压在他双眼上,连额头带半边脸全压住了。

    双乳在前面的感觉与在后面又自不同。叶轻红呼吸也更加急促,硕大的丰乳死死压在吴不赊脸上,双手还抚着他头,自然是怕他后退睁开眼睛。她的乳房太大,压扁了挤开,一团乳肉便时不时地擦过吴不赊嘴边,不过都是一触即走。

    吴不赊歪心转动,道:“下来一点点,额头处很清醒了,只是下面还有些模糊。”叶轻红双乳果然就往下移,吴不赊细察那两粒红豆在脸上移动的轨迹,突地嘴一偏,一口叼住了一粒。叶轻红“啊”的一声惊叫,急往后退。吴不赊双手却早揽住了她的腰,口中狠狠地一吸,再突地一咬。叶轻红又是“啊”的一声轻呼,身子却完全瘫软了下去。

    吴不赊双手顺着她腰肢往下,轻轻巧巧地脱了她的裤子。叶轻红整个儿便成了一只大白羊,却是白中透着粉红。这一阵乳压,也实在是勾起了她全部的春心,少女的身子,便如三月的桃花,粉粉嫩嫩地开了。

    吴不赊只扫了一眼,魂儿便上了天,再难忍耐……草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叶轻红似痛苦似快乐的呻吟声中,少女变成了少妇,桃花却开得更艳了,好不容易风停雨住,早已是落红一片。“宝贝儿,方才好不好?”

    “坏人……”

    “坏人?先前是谁叫好哥哥来着……”

    “坏……坏人。”声音如丝,是那般的无力,却又那般的柔媚。

    吴不赊哈哈一笑,神清气爽,起身下床,又回身在叶轻红唇上吻了一下,道:“好宝贝儿,乖乖地睡一觉,我出去一趟。”叶轻红先前是闭着眼睛的,听说他要出去,睁开眼睛:“大哥,你……你想到办法了?”“早就想好了。”吴不赊嘿嘿一笑。

    “坏人……”叶轻红满脸羞红,轻啐他一口。她身上只搭了一点小被子,大半个身子都裸露在吴不赊眼前。只见她屈身斜卧,白嫩如雪,曲线如峰,实在是诱人至极。叶轻红也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很羞人,但实在是全身瘫软,就是想动一个指头都难,只能任由吴不赊的色眼在身上逡巡。

    吴不赊又是一笑,伸手在她丰乳上抚了一把,大笑出门。走起路来,他身体好像都有些发飘,不是虚,而是爽快。他玩过的女人不少,但以前玩的都是些妓女,口里要死要活喊他亲哥哥,其实盯的是他袋子里的银哥哥,真正以真心对他的,只有叶轻红一个。

    先前的抵死缠绵中,少女发自灵魂深处的颤抖让他知道,他真正是她心底的人儿,而他的心里,从此也会多出一份牵挂。吴不赊来到外院,叫上象大嘴、鹿银弦、桑刀儿三个一起上街,留鹿金弦看家。他是人,如果独自在兽族大街上行走,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功力高的兽人看他头顶妖光自然不会来惹他,但一般的兽人就难保不会找他的麻烦。

    人就这样,满瓶不响,半瓶乱晃,吴不赊怕的就是那些半瓶晃荡的普通兽人。虽然他不能把你怎么样,但麻烦啊,癞蛤蟆爬到脚面上,不吓人却恶心人。

    有象大嘴在就好多了,半瓶敢摇,瓶子给你砸烂。为什么独留鹿金弦看家呢,没办法,老实人好欺负啊。要说留象大嘴这三根油条看家,非翻天不可。本来带上鹿金弦也无所谓,但今日不同往日,九斤丽还在睡,叶轻红才破身,估计也要一场好睡才恢复得过来,家里还是留个人的好。现在叶轻红在他心里已经有了位置,九斤丽嘛,嘿嘿,以后也是要收在房中的,自然要上点儿心。四人到街上,吴不赊先找了家药店问了一下,把自己想要的药买了,便一路往王宫来。斗鸡,渊源古老,很多地方都有。

    而与斗鸡同时流传的,还有一些旁门左道的把戏——用一些独门的手法、药物刺激斗鸡,让斗鸡变得凶猛无比。黑七就知道这么一种药:雄鸡丸。雄鸡丸是用几种刺激性特别强的药混在一起配制的,鸡吃了后,特别凶悍、特别好斗,到死都保持着进攻的姿态。雄鸡丸本来是为斗鸡发明的,后来有人无意中吃了,对人竟也有效果。

    吃了雄鸡丸的人,不但和斗鸡一样特别凶悍好斗,而且力气会凭空增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与人放对,一个抵得平时两三个。当然,有利也有弊,雄鸡丸对人体的副作用也非常大,雄鸡丸的药力消失后,服药的人都会大病一场,底子弱或者有暗疾的,甚至有可能一命呜呼。先前叶轻红提到人族中的斗鸡,突然就触发了吴不赊的回忆,想到了雄鸡丸。

    杀不了沙杀煞,九斤刺又不能跑,那唯一能救九斤刺的就是让九斤刺打败沙杀煞,在斗鸡场上给自己挣命。九斤刺的功夫吴不赊留意过,比沙杀煞要差上一筹,平手相斗,绝对斗不过沙杀煞,可如果服了雄鸡丸呢,别说功力增强一倍,就是能增强一半,胜沙杀煞也是大有把握啊。至于事后是否会大病一场,那不在吴不赊的考虑之中,而以九斤刺的壮实,相信也不至于一丸送命。

    有了雄鸡丸,直接去找九斤刺啊,跑王宫干什么?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1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九斤斧(上) 吴不赊精神倒是好得很,一早爬起来,先到九斤刺处,再叮嘱他几句,想了想没什么疏漏,这才回来。这时叶轻红已经起来了,九斤丽正在服侍她梳洗,听到吴不赊的脚步声,她从镜子里看过来,如水的明眸里似嗔似喜,春意盈盈。
吴不赊忍不住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在脸上亲了一下,作怪的手也抚上她乳峰,捏了两下。雨露浇灌后,果子已经完全成熟了,似乎又大了一圈,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爱不释手。
“大白天的,坏蛋。”叶轻红娇嗔着在他手上掐了一下,不痛,反带着丝丝的甜意。一边的九斤丽羞得不行,飞快地退了出去。
“晚上就不是坏蛋了。”吴不赊笑。
“晚上你是大坏蛋。”叶轻红羞嗔,春意无限。
吴不赊大笑,心中得意:傻丫头成了女人后,还真是别有一番风情呢。吃过早饭,一行人赶去斗鸡场。
象斧几个都下了注,当然是买九斤刺胜。象斧这家伙爱挥霍,虽说先前也是一方恶霸,手中现钱却不多,兜底儿押了十两金子。桑刀儿押了二十两银子。
鹿金弦不想押,鹿银弦要押,自己的掏出来之后,把鹿金弦的也给兜底儿翻过来,两兄弟也凑了二十两银子押了下去。
鹿金弦射箭时双手稳如山岳,看着鹿银弦押出二十两银子,他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吴不赊看在眼里,心中叹道:本分人啊。
一声锣响,九斤刺和沙杀煞分头上场。上场之前,九斤刺该已是服下了雄鸡丸,这时两眼赤红,嘴中呼呼喘着气,脖子上的青筋剧烈地跳动着,给人一种极度狂躁的感觉。
“雄鸡丸的药性发作了。”
吴不赊心里暗忖。九斤丽纤长的十指相互扣着,指头处因为失血,呈现出一种青白色。
“小丽,不要担心,相信公子。”叶轻红安慰她。
象斧也在一边插嘴:“小丽不要怕,公子是天下第一奸,他既然插了手,就一定会……”
话未说完,忽地住了嘴。只见场中九斤刺猛地仰天狂啸,啸声中,两股热血从鼻腔里激射而出,一飞数丈。
“啊!”九斤丽一声惊叫,猛地站了起来喊道,“哥!”
“公子,我哥他……”她一脸惊惶地看向吴不赊。吴不赊也瞪大了眼睛。他只知道雄鸡丸的药性能激发人体的全部潜力,能让人狂暴若狮;也知道副作用非常大,但具体有多大,他并不清楚。
九斤刺突然喷鼻血,全然出乎他意料,一时间他也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九斤丽。“怎么会突然流鼻血?这架还怎么打?流血过多,不打先自败了。可惜我的十两金子啊。”
象斧还在口罗哩口罗嗦。吴不赊恨不得抓把泥巴塞进他嘴里。九斤丽泪水已在眼眶里打滚。这时又是一声锣响,比斗正式开始。沙杀煞抢先出手,一刀凌空劈下,并不因九斤刺突然流血而容情。九斤刺再一声狂啸,猛然吸气,鼻中喷出的血竟给他吸进了嘴里。他枪把一抡,迎着沙杀煞长刀一枪刺出。
“铮”的一声脆响,刀枪相击,随后便是一连串的撞击声。
两人都是进攻招数,沙杀煞一刀接一刀连环猛劈,九斤刺一枪接一枪不停地狂刺。一连十余招,竟是枪刀相交,谁也不肯后退一步。九斤刺服了雄鸡丸力气大增,沙杀煞一把长刀竟半点儿也不输给他。沙杀煞功力之强,让吴不赊大为惊叹,他一时间也紧张起来。忽地“嚓”的一声,九斤刺的枪头飞起,原来枪杆被沙杀煞一刀劈断了。
“啊!”吴不赊一声惊呼,腾地站起,和他一同跳起来的还有九斤丽。九斤刺即便服了雄鸡丸,即便力气大增,但手中枪给砍断了,又如何拼得过沙杀煞?这个意外,吴不赊事前完全没有预料到,心中一时怦怦狂跳,两眼急眨,却是半点儿办法也没有。
一刀砍断九斤刺枪杆,沙杀煞狞笑一声,又一刀劈出,直劈九斤刺脑袋。九斤刺往后一退,忽地张口,一道血箭猛喷而出。他口中会射出血箭,任何人都没想到,沙杀煞也一样。他收刀不及,一刀迎着血箭劈出,将血箭一劈两半。血箭虽分成两股,去势不衰,一左一右,同时打在沙杀煞脸上,竟有如利箭般,打得人生生作痛。但最要命的不是血箭的力道,而是他的眼睛一下子被飞溅的血花蒙住了。沙杀煞一惊之下,左手挥袖急擦眼帘的血迹,胸口却猛地一痛,然后就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身子似乎突然变轻了。
他终于抹去了眼上的血,能看见了,也看清了,却有些难以相信:自己被一根枪杆透胸而过。他突然记起了小时候去抓鱼的情形:他一矛下去,数尺长的大青鱼被长矛透胸而过,鱼嘴大张着,尾巴左右乱摆,却再也挣脱不开。自己就是那条鱼吗?他不知道,他想弄清楚,黑暗却如潮水般涌来。
九斤刺这时已松手放开枪杆,退开数步,口中却还在呼呼喘气,鼻血也还在流。先前突然间喷出鼻血,也吓了九斤刺自己一跳,而他用嘴吸鼻血,并没有想到可以用血做武器,只是不想让自己失血太多。
直到枪杆被沙杀煞劈断,他退无可退,就顺嘴喷出吸进嘴里的血,没想到却蒙住了沙杀煞的眼睛,而被沙杀煞劈断的枪杆,顶端锋利如矛,竟一招制胜。一枪杆捅穿了沙杀煞,九斤刺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面实在有着太多的意外,直到沙杀煞直挺挺地仰天栽倒,他才知道自己确实是赢了。他想举起双手欢呼,双脚上却忽然间再没有半丝力气,猛一下跪倒在地,而一直流个不断的鼻血,在这一刻竟然停了。
“赢了?公子,我哥赢了是不是?”九斤丽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中间的过程转变实在太快,吴不赊一时也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是,赢了,你哥赢了。”
“哦,赢了!哥!”九斤丽欢呼起来,抱着叶轻红又蹦又跳。吴不赊也终于反应过来了:“赢了!啊,赢了!金子啊,十八万两金子啊!我要死了。”
“什么十八万两金子?”
象斧他们几个一齐看着他。吴不赊下注的时候,没让他们看见,也没给他们提起过,这会儿狂喜之下突然叫出来,自然引起了象斧他们几个人的疑惑。还好,周围是一片狂躁的叫声,输了的如癫似狂,赢了的直接疯狂,没人往这边看。
吴不赊“嘿嘿”一笑:“轻声。”掏出收据道,“我下了五千两黄金的注,押小丽他哥胜。”
“啊?”象斧几人的嘴齐齐张大,仿佛被人生生塞进了个鸭蛋。桑刀儿反应最快:“一赔十二,五千两金子也只能赢回六万两啊。”“我还向雪灵王借了一万两金子,也押在小丽她哥身上了。”吴不赊笑,两眼眯成一条缝,缝里金光灿灿。
“天神!”
“佛祖!”
“灶王菩萨!”
稀奇古怪的惊呼声中,象斧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一个极大的决心,道:“公子,我来世若变女人,一定要嫁给你。皇天后土,共鉴此誓!”
“哇。”桑刀儿前倒,鹿银弦后翻,吴不赊在象斧毛丛丛的胸口扫了两眼,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哇……”
武士把沙杀煞的尸体拖出去,休息一刻钟,九斤斧上场。鹿银弦眼尖,惊问道:“九斤斧好像在发抖啊,搞什么搞?公子不是给他增加了功力吗?”
九斤斧身子确实是在发抖,吴不赊也有些疑惑:“难道是药的副作用?九斤刺流鼻血,他抽疯,应该不至于啊?”
转头问象斧道,“你教了他什么?”象斧没开口。桑刀儿突然叫道:“不对!这家伙去教九斤斧斧法,却没有在九斤斧身上下注。”
几个人一齐看着象斧。象斧却是满不在乎地道:“一对二,我在他身上押注,我傻啊我?不过我放句话在这里,押他身上的,十有八九会赢。”自己不押,却说别人押会赢,谁信啊,众人一致鄙视。不过象斧皮厚得很,鄙视无效。吴不赊其实也不对象斧抱什么希望,他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雄鸡丸上面。如果九斤斧的颤抖是因为受不了雄鸡丸的药力,一起手就输了,那就麻烦了。九斤刺已经服过一粒雄鸡丸,如果还要打下一轮,必须再服一粒雄鸡丸。但两粒雄鸡丸下来,即便赢了,也是个废人了。
“老天保佑,让九斤斧最少干掉飞雾三号。九斤刺独对飞雾九号,不吃雄鸡丸也有赢的希望。”吴不赊心中暗暗祈祷。
锣声一响,斗鸡开始。飞雾三号抢先进攻,一刀斜劈。九斤斧不挡不架,忽地转身就跑。一招不接转身就跑的,自有斗鸡大会始,从来还没出现过。
一时哄笑声四起,吴不赊心下一沉。九斤斧服了雄鸡丸,即便本身武功不如飞雾三号,在雄鸡丸的刺激下也该奋勇进攻,怎么转身就逃呢?难道服了雄鸡丸后,不但没能增加力气增长胆气,反而气沮神消了?
沙杀煞的死,其实给了飞雾三号很大的打击,但九斤斧竟然不敢接招撒腿就跑,却又激起了飞雾三号的凶性,他愣了一下后,挥刀猛追。九斤斧跑出十余步,突地一个踉跄,竟然一跤栽倒在地,摔得狼狈不堪不说,斧子都脱了手。
“啊!”包括吴不赊、九斤丽在内,全场一片惊呼。飞雾三号则是心中狂喜,他虽然猛追九斤斧,却也一直凝着心神。他知道九斤斧有回身大劈风的斧法,所以不敢追得太近,但九斤斧摔这一跤,甚至把斧子都摔脱了手,他心中再无迟疑,别说回身大劈风,就是一只蚂蚁,没斧子你也劈不了。九斤斧撅着屁股正想爬起来,飞雾三号到了,一刀直劈,劈的是九斤斧高翘的屁股。他刀法不错,瞄得也准,这一刀正瞄着九斤斧的屁股缝,他有把握,顺着屁股缝,一刀就能把九斤斧劈作两半。
刀到中途,九斤斧屁股下面突然现出个脑袋,一晃不见,却猛然飞出一堆黄沙来。黄沙扑面,飞雾三号大吃一惊,左手急拦在眼前,刀出不停,却砍了个空,没有砍中屁股肉的感觉。他情知不好,舞一个刀花急要退时,只听风声飒然,迅疾若雷,
“砰”的一声,手一震,手中刀脱手飞出,虎口火辣辣作痛,该是裂开了。他魂飞魄散,偏偏眼前沙雾漫天,目不能视。他反应倒还快,脚下一纵就要往后退,却是迟了。风声再起,九斤斧一斧正中他腹部,将他拦腰砍作两截。这中间说来口罗嗦,其实只是一瞬。场外观众看到的,是九斤斧撅起个屁股要爬起来,飞雾三号照着屁股砍下去,九斤斧屁股下面突然飞出一股黄沙,把飞雾三号罩在了沙雾中,然后九斤斧往前一扑,抓住地下的斧头,回身照着沙雾里面就是一斧,刀飞出,再一斧,飞雾三号就成了两截。“哈哈……”象斧双掌猛击大腿,纵声狂笑,“成了!成了!”
“这是你教他的?”象斧双掌拍击大腿的声音实在太过于刺耳,吴不赊虽然在问他话,却不得不把头侧到一边。
“是。”象斧得意洋洋地道:“武功是慢慢练出来的,短时间内想提高斧法,不可能。我只能教他战法,示敌以弱,以沙遮眼,再趁势进攻。这小子不错,这个徒弟我收了,哈哈……”
“切。”桑刀儿就看不得他那得意样儿.
“还有下一场呢,你再示敌以弱看看,倒看怎么死?”
“我只包他赢一场,第二场不包,所以我不在他身上下注。”象斧看着吴不赊道,“公子,你先前说要尽量减低第一场的时间,我帮你做到了,该给我记一功吧?”
“嗯。”吴不赊点头,“算你一功。”象斧大喜:“那有什么奖赏?”他两眼冒金光,吴不赊一场赢了十八万两金子,随便从手指头缝里漏点儿,也该有个三五百两吧?
“奖赏啊,”吴不赊想了想.“就你先前说的,下辈子做女人嫁给我吧。”
“扑通!”倒翻一大片。九斤丽笑倒在叶轻红怀里:“姐姐救命,肚子好痛啊!”说话之间,一刻钟的休息时间已经到了。
九斤斧再次上场,对飞雾九号。奇怪,九斤斧这会儿的手脚竟是不抖了,难道是药性过了?该没那么快吧?锣声一响,九斤斧狂吼一声,一斧兜头劈去。
飞雾九号斜刀一格,反手前削,划向九斤斧肚子。这一招连消带打,颇为精妙。九斤斧却是不闪不避,反而前跨一步,肚子往前送,手中斧一抡,又是迎头一斧。
两人若都不收手,飞雾九号这一刀铁定先划开九斤斧的肚子,不过九斤斧这一斧他也躲不开,被九斤斧这么劈柴似的一斧,整个人只怕真要像块柴一样被一劈两半了。飞雾九号不敢与九斤斧赌命,斜步跳开。九斤斧却是不依不饶,跨步上前,又是一斧劈下。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2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九斤斧(下) 他一脸狞恶,状若疯癫,吴不赊心中暗自古怪:“这么如疯似癫,药性没退啊。”转念一想,突地明白了,九斤斧之所以先前手脚发抖,不是药性刺激的,而是因为听了象斧的话要示弱,要强行压制药力,强行克制之下,所以发抖。
这会儿手脚放开,大河奔流,反是不抖了。仅以武功论,飞雾九号强于九斤斧,但九斤斧以命搏命,力大斧沉,反是压着飞雾九号打。好几次飞雾九号抢得先手,但九斤斧不管不顾,宁可挨一刀也要拼一斧。飞雾九号不愿与他拼,就只有收手。偏偏九斤斧服了雄鸡丸,力气大增,十余招下来,飞雾九号已是手臂发麻,虎口震裂,再这么拼得数招,只怕刀都握不住。
眼见九斤斧又是一斧劈来,飞雾九号一咬牙,忽地松手脱刀,一刀向九斤斧飞去。这样的生死比斗,兵器脱手,纯是自己找死。九斤斧虽然形若疯癫,其实没癫,见对手如此拼命,他也愣了一下,斧头一偏,打开飞刀。不想飞雾九号人随刀进,竟是合身扑上来,一下便抓住了九斤斧的斧柄,倒身便抢。原来飞雾九号眼见九斤斧斧头上力道实在太沉,招架不住,情急中想到一计,丢了刀来抢九斤斧的斧头。大家都没兵器,看你怎么个拼命法。他这一招过于古怪,九斤斧不防,竟是被他抓住了斧柄。
说来又有一层古怪,飞雾九号就是受不了九斤斧的重斧才出的这一怪招,可九斤斧明明力大,飞雾九号便与他抢斧头也铁定抢不过啊,还不是找死?飞雾九号当然没有这么傻,原来他身上不只一把刀,后腰上还有一把短刀。飞雾九号这么抓着斧柄一扯,照理说九斤斧会回抢,飞雾九号便可就势扑进去,钻进九斤斧怀里捅刀子,不信捅不死他。算盘打得响啊,正常情况下,九斤斧必然中招。
不想服了雄鸡丸的九斤斧却是有些不正常了,眼见飞雾九号硬抢他的斧头,他心中燥火一起,忽地松手丢开斧头,飞雾九号不防,一个踉跄,向后跌倒。九斤斧狂吼一声,合身扑上,一把抱住飞雾九号,嘴一张,竟一口咬在飞雾九号的脖子上。
小朋友都知道,打架不能咬人,咬人的是小狗儿。可九斤斧这么壮实的一条汉子,竟然咬人!对手使用这样下三滥的招数,飞雾九号做梦都想不到。他被九斤斧一把扑倒,脖子吃痛之下他开始狂呼乱叫,但九斤斧状若疯虎,抱住了他,死也不松手,更不松口,反是大口吸起血来。雄鸡丸药性躁,九斤斧连战两场,估计是口干了,口干了你也别吸人家的血啊。可怜飞雾九号,先还狂吼乱叫,慢慢地就不吱声了。
血被吸干了,还怎么叫?九斤斧这一怪招也把吴不赊几个看傻了,九斤丽却抢先欢呼起来。雪灵王那边也开了锅,前面已经连输了三届,这一届原本毫无胜算,现在居然赢了,能不高兴吗?
“赢了斗鸡大会,说不定那一万两金子也不要我还了呢。”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一天赚了十多万两金子,他竟是仍不知足。退了场,吴不赊先找了家酒楼开了一席,准备吃饱喝足了,人也散得差不多了,再去赌档取红利。
喝酒,当然有吹牛袋一份,喝到一半,吹牛袋突然吞吞吐吐地道:“主……主人,和……和你商……商量件事好不好?”吴不赊正等着数金子,开心地道:“什么事袋兄,不要客气,痛痛快快说就是。”“是这样,主人,你赢来的金子,能不能放在我肚子里?”“金子放到你肚子里?”吴不赊愣了一下.“你上次不是说,你是高贵的吹牛袋,不要拿你装东西吗,怎么突然想到要装金子了?”
“是,我是说过不要拿我装东西。主人说话也算数,本袋这里谢过了。不过,”它略一迟疑道,“金子不是东西啊。”
“金子不是东西?”吴不赊搔搔头,“那是什么?”“是金子啊。”金子不是东西是金子,这话有点像绕口令了。看吴不赊嘴巴张了半天没绕过来,吹牛袋解释道:“金子,能把黑变成白,能把白抹成黑;能让烈妇张开大腿,能让英雄变成狗熊。这世上,再没有比它更神奇的东西了,所以我说它不是东西。”
“啊?”吴不赊愣了半天终于反应过来,点头道,“有道理!袋兄果然高见。好吧,只要你自己愿意,呆会儿我就放几锭金子到你肚子里,一百两够不够,要不一千两?”
“哎,主人好生小气!你不是赢了十八万两吗?什么一百一千两,打发叫化子啊?”这话说的,吴不赊一时哭笑不得,道:“那你说要放多少?你说个数,我照放,要不全放进来都行,只要你装得下。”
“那就全放进来。”吹牛袋应得那叫一个快。
吴不赊却有些傻眼了,问道:“袋兄,没喝醉吧?十八万两呢,十六两一斤,一万多斤呢,你这小小肚子装得下?”
“主人小看我了。”吹牛袋呵呵笑道,“你知道为什么我吸一口气,能吹出那么猛烈的风吗?只因本袋肚中另有天地,别说一万斤,便再来一万斤,只要进得了嘴,本袋统统装得下。”
“有这回事儿?”吴不赊又惊又喜,又有几分疑惑。有灵力的袋子和一般的袋子不相同,同样的大小,所装的东西却是普通袋子的十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且装再重的东西都不会让主人感受到重量。
吴不赊身上的追风袋、百草囊就是这样,他先前的几千两金子就是分装在追风袋和百草囊里面的。几千两金子也有好几百斤,带个百斤的人飞五十里就要脱力,带几百斤金子飞,那还不被压死?这两个袋子都有灵力,替吴不赊托起了里面的东西,吴不赊感受不到重量,才负千斤如无物。
但两袋灵力有限,追风袋大约能装两百斤左右的东西,再装,重量就会显现出来;百草囊是树袋练成,装得略多些,约能装三百多斤,再要多装也是不能了。
这一袋一囊再多装,重量就要由吴不赊来承受了。例如装五百五十斤,追风袋和百草囊托起五百斤,另外五十斤的重量就得由吴不赊来背。两袋负重的大小,是吴不赊先前装金子的时候试出来的,也是他把几千两金子分装两袋的原因。吹牛袋大小和追风袋、百草囊差不多,竟说可装数万斤,那也太夸张了。
“主人不信,一试便知。”
看吴不赊似乎不相信,吹牛袋有些恼了。
“我信,我信。”它既然说得这么肯定,吴不赊倒是不好疑它,却想到一事,“不过你肚子里若装满了金子,还吹得出风吗?”吹牛袋可是个好宝贝,吴不赊看中的就是它吹出的那股狂风。至于装金子的东西,只怕钱少,绝对不会说有钱没袋子装。“吹得出!”
吹牛袋毫不犹豫地回答,“早说了我肚中另有天地,主人只管放进来就是。有了金子压袋,我吹出来的就是金灿灿的风,嘿嘿。”
它说得玄乎,倒是勾起了吴不赊的兴趣。看看人也散得差不多了,他到赌档前交了收据,赌档执事引去库房交割红利。押的是金子,赔的也就是金子,说来这狐披虎还真会做生意。要是十八万两金子换成一百八十万两银子,吴不赊可就要挠头了。赌档交割的金子不全是金叶子,金元宝居多。
象斧这时露了一手,拿一个金元宝,双掌一合,金元宝立刻成了金叶子。吴不赊接过来,像码瓦片一样一片片往吹牛袋里面码。还真神了,十八万两金子进去,吹牛袋竟是不见满,吴不赊提在手里也感受不到重量。库房里的伙计们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了,吴不赊也傻了半天,没想到这个小小的袋子竟然这么能装。吹牛袋心中得意,笑道:“现在信了吧?其实我还不算什么,牛兄两耳装得更多。”
“你说大青牛的耳朵?”吴不赊大是好奇。
“是啊。”吹牛袋道,“主人不知,牛兄耳朵是通着两只角的。上次我说过,牛兄乃水火神牛,两角有莫大神通,内中更有天地。我的肚子最多装两万斤,牛兄一只角就可以装这么多。”“那它两只角岂不是能装四万斤?”吴不赊瞠目结舌,吹牛袋没装之前,他绝不会信,但有了吹牛袋的先例,他却是不再怀疑,连声称赞,“了不起,了不起!”
吴不赊收了金子回来,已有太监在等着,说是雪灵王有请。来到宫里,但见雪灵王红光满面,显然是开心已极。吴不赊趁着他高兴,假意掏金子要还钱。雪灵王果然就是大手一挥:“不要还了。你助孤赢了这场斗鸡,区区几个小钱,便算孤赏你的吧。”吴不赊乐得想抱着雪灵王狠狠啃上一口。
当然,雪灵王也有条件,要吴不赊替他训练斗鸡,明年斗鸡比赛的事就着落在吴不赊身上了。吴不赊满口答应,不过提出要求,说自己训练斗鸡的方法与众不同,可能要到处跑,雪灵王不能干涉他。雪灵王也是满口应承,只要吴不赊能让他赢,其他一切都好说。吃了一天酒,吴不赊出了宫,发现金牙狗正候着他。金牙狗把包括九斤刺、九斤斧在内的三千鸡族尽数交割给吴不赊。金牙狗又带他看了城外一座庄子,说是给吴不赊训鸡用的,住三千人足够。吴不赊大喜,随后退了租的小院,带上众人来到城外的庄子。这处庄子占地极广,只是现成的屋子少了点儿,不过这个容易,现搭就是。雪灵王俘虏的这三千多人是用来挑选斗鸡的,都是精壮汉子。
吴不赊最初向雪灵王要这三千人,本只是想让九斤刺兄妹承他个大人情,到时不仅小美人入怀,云州遗族入雄鸡原时,九斤刺还得给他尽力。但这会儿看了这三千多精壮汉子,吴不赊心中又生出个念头。他暗自盘算:“灭云城守卫森严,尤其中间还隔了一条飞云江,大队过江,必定会被守军发觉。即便我带象大嘴几人做内应,想要夺城也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死伤必重。但如果有这三千斗鸡在城中,云州遗族渡江时,我们先夺下北门,做好接应,一切就轻松多了。雪灵王答应我可以到处跑,我带三千斗鸡去灭云城,他也不会怀疑。九斤黄鸡族和雪灵国仇深恨大,也不可能不听我的话。不过要弄到三千人的兵器装备却是个麻烦,但眼下也不必着急。”正自筹算,九斤刺引了三千斗鸡下跪拜谢。
九斤刺道:“若无吴恩公的雄鸡丸,这次我和九斤斧必定会输。暴君先前有话,若我们输了,必将我九斤黄鸡族三千俘虏斩尽杀绝。这里三千二百多条性命,都是吴恩公所救,从此就是吴恩公的,恩公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吴不赊心中大喜:“我正要借你们出力呢。”
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他忙扶九斤刺起来,朗声道:“言重了,言重了。我能与小丽巧遇,也是缘分。在我心里,小丽的哥哥,便是我的哥哥,小丽的族人,自然也是我的族人,大家以后都是兄弟,有我在雪灵国一日,绝不会再让大家受雪灵王欺压。”这话说的,好像九斤丽已经是他房中人,九斤刺就是他大舅哥似的,暧昧啊。九斤丽那俏脸儿红得就跟刚盛开的鸡冠子花一样。
安顿下来之后,什么事儿都无需吴不赊操心,他只管掏银子就是。三千多人的嚼用,那可不是个小数目,不过吴不赊刚赢了座金山,几个小钱,他也满不在乎。九斤刺觉得很不好意思,看他的样子,恨不得马上就带着三千族人给吴不赊挣出银子来。
吴不赊就是要他不好意思,而且还要让他愈发觉得欠他吴不赊的情。
他命人请来九斤刺,关怀备至地道:“九斤族长你安心将养身体,其他的不要你操心。一句话,有我吴不赊一碗饭,就一定有九斤黄鸡族半碗粥。”吴不赊这一招,把个九斤刺感动得只恨不得把心掏出来送给他。
一边的象大嘴都快乐傻了:“袋中揣着十八万两金子,却说什么半碗粥,不愧是天下第一奸啊。”
雄鸡丸的副作用果然厉害,当天晚上,九斤刺、九斤斧就全病倒了。吴不赊早有准备,已让九斤丽提前请来老郎中开方拿药。三千鸡族被雪灵王关了这么久,身体也不是太好,索性都在庄中调养,什么事也不做。
其实也没什么事,难道都去种田?吴不赊是要他们去灭云城做内应的。吴不赊也着实舍得下本钱,每天大鱼大肉管饱,约莫有半个月时间,包括九斤刺、九斤斧在内,身体都将养好了,三千多条精壮汉子,看着就养眼。
要这三千条汉子做内应,有两个关键的要点:一是要把这三千条汉子带进灭云城;二是要将他们武装起来,赤手空拳不行啊。吴不赊想了一计,去跟雪灵王说,要将三千鸡族奴隶严格训练一年,然后优中选优,挑十二只斗鸡出来参加明年的斗鸡大会,不过要训练就得有兵器,所以想在庄中自己打造几样兵器,请雪灵王批准。
训练要兵器,这有理,吴不赊也说得轻描淡写、含含糊糊的,好像就是打个百八十把刀枪的样子。
雪灵王果然没有怀疑,一口就答应了,写了个手诏给吴不赊。有了这手诏就好办了,鸡族俘虏中自有铁匠,吴不赊叫人买来精铁,生起炉子,便在庄中打造兵器。为什么不去买而要自己打造呢?
一是买兵器划不来,奸商的脑子,能省是一定要省的;最重要的是,三千人的兵器不是个小数目,全部去买,必然引起有心人的怀疑。自己打就不同了,慢慢来,反正又不急,零敲碎打的,两三个月,三千人的装备也就齐了,而且神不知鬼不觉。至于如何把这三千人带进灭云城,吴不赊也盘算好了。
反正时间还早,不用着急,暂时在这庄里呆着。需要仔细筹划的是,三千条壮汉连人带兵器要藏在城里,不是件轻松活儿,首先得找几座大院子,这三千人才藏得住。
九斤刺带了族人在庄中边造兵器边训练,吴不赊自己却住在城里。他为雪灵国获胜立了大功,袋中还揣着威阳丸,又善于左右逢源,因此着实招雪灵王待见。
斗鸡比赛结束的第二天,雪灵王便赏了他一座大宅子。对于这个雪灵王身边新蹿起的红人,雪灵国王公亲贵也是着力结交。奸商属于那种把你卖了还让你帮着数钱的人,吴不赊应该是奸商中的佼佼者。所有与吴不赊打过交道的王公亲贵,都觉得吴不赊这人好打交道,不是那种恃宠而骄的人,值得结交。一时,吴不赊名声大振,很有几个要和他割脖子砍脑袋相交的酒友嫖友赌友。
吴不赊顺便就大卖威阳丸,卖得那叫一个贵。当然,这种卖法是带有很高技术含量的,可不是摊子上声嘶力竭地叫卖的那种,而是私下在袖子里的交易——兄弟,不行了是吧,老弟我这里有好东西,邪月王要夸一声好,咱们大王也要叫一声妙,至于王妃怎么叫,咱没听见,你可以去想。
来一百丸?得,你以为地里泥巴撮的,压袋底也就是三五丸,别人一丸十两金子,咱哥们儿,谈钱多没意思。什么?真要给,不给跟我急?你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那兄弟我就收下了。这样好了,下次我再精心炼一批,专给哥哥你送过来……这种王公亲贵中的买卖,效果比在鸣凤镇卖给平常老百姓还要好得多,数钱数到手抽筋儿。对这些王公贵族来说,脸面比钱重要多了,尤其是这种房中的事儿,死都不会说自己不行。吴不赊让这些不行的男人找回男人的尊严,区区几两金子,他们谁会在意?转瞬之间,已在雪灵城住了一个多月,吴不赊几乎都不想动窝了,只是偶尔半夜醒来,想到应该去灭云城买几个院子弄几处产业藏人了,不过这念头往往就是一闪而过,随后就淹没在叶轻红的乳波臀浪中。这日子太爽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温柔乡是英雄冢,这话套奸商身上照旧管用。雪灵王最近却有些上火,怎么回事呢?原来雪灵王赢了场斗鸡,得了意,派人给飞雾王下书,约飞雾王一起去雄鸡原打猎,国书中自然有些炫耀的语句。
飞雾王却不是个心胸宽广的人,看了这国书就恼了火,也派人来见雪灵王,送给雪灵王一盒香粉,说一起打猎也可以,不过雪灵王身上的狐臭味儿实在是太难闻了,会面之前,请雪灵王先在身上打点儿香粉。
雪灵王是雪狐族人,狐狸身上有狐臭,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可不能公然拿这个说事啊。看了信,雪灵王气得七窍冒烟,当场斩了飞雾国使节,随即下令调集大军,攻打飞雾国。
雪灵国与飞雾国之间有一处险隘——雄鸡岭,两国便是以此为界。若论国力,两国差不多,雪灵国或许还略强点儿,雪灵国有十五万大军,飞雾国不过十一二万,但雄鸡岭却是控制在飞雾国手中。雪灵国要攻打飞雾国,只有两条路,一是强攻雄鸡岭,一是绕道雄鸡原。绕道雄鸡原,路途太远,后勤上吃不消。雪灵国与飞雾国的历次战争中,雪灵国都是选择强攻雄鸡岭,这一次也是一样,雪灵王调集十万大军,日夜猛攻,却是急切难下。战争与吴不赊无关,他左手搂美女,右手搂银子,忙得不亦乐乎。
这一日,他又卖出了二十粒威阳丸,正忙着数钱呢,九斤丽突然在他面前跪下了,道:“请公子恕罪。”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2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入宫(上)
好好的恕什么罪啊,吴不赊莫名其妙,忙扶她起来:“恕什么罪啊?是打了碗还是摔了杯子啊,你说清楚,不要怕,万事公子都可以替你担待的。”

他这话其实几近胡扯,打烂个碗摔烂个杯子要恕什么罪?不过这话说得亲切啊,摆出的姿态更亲切,双手拉着九斤丽的手,自然是绝不肯松开的,眼光在小美人的脸上扫来扫去,鼻中闻着淡淡的女儿香,下面的坏家伙竟然是有些探头探脑。

他心道:“最近给轻红这丫头勾动了火,好像有些色心泛滥呢。”得,他还怪叶轻红了。

九斤丽果然就被他感动得眼眶微红,不但没挣开手,反倒是轻轻靠在了他身上,摇头道:“不是我,是哥哥,他们要攻打雪灵王的王宫。”“什么?”

吴不赊大吃一惊,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哥哥要攻打王宫?为什么?找死还是吃饱了撑的?”

说到后面可是有些恼了。他给九斤刺等人配兵器,是要他们给云州遗族做内应的,可不是要他们去攻打雪灵王的王宫。

王宫就是那么好打的了?别说雪灵城中的上万驻军,就是王宫中的五千禁卫,也不是九斤刺这三千人啃得动的。一旦失败,不但以后的内应没有了,还会牵连到吴不赊身上,一切完蛋,他能不恼吗?见他发怒,九斤丽忙又跪了下去:“公子恕罪。”

她这么一跪,吴不赊刚好能从她的衣领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一抹浅浅的乳沟,香肌如雪。只一眼,吴不赊心中的火气就消了大半,扶她起来,道:“是你哥哥的事,跟你没什么关系。你起来,说清楚。”

再扶她起来,却顺手揽住了她的腰。叶轻红腰肢丰盈,充满了弹力,尤其在床上,小腰扭起来,能让人癫狂。九斤丽身材就单薄多了,小小的腰肢揽在手里,不盈一握,让人爱,更让人怜。

不过吴不赊这会儿没心思去细细体验,因为九斤丽说到了一样稀罕物儿:公鸡蛋。五大鸡族本是同源,老祖宗是同一只大公鸡。这只大公鸡得天地灵气,修成人身之前,竟然生了一个蛋。公鸡生蛋,亘古未闻,大公鸡的子孙把这个蛋奉为神蛋,认为是天赐的神物,是鸡族繁荣昌盛的征兆。也许真是神蛋的保佑,大公鸡的子孙在雄鸡原上越繁衍越多,到五大鸡族分裂时,已多达百余万人。

人多有人多得好,人多也有人多得烦,后来终于起了争执,整个鸡族分裂为五大鸡族。鸡族分裂了,边上的雪狐族和豹族却日渐强大,最终立国。趁着五大鸡族内斗的当口,狡猾的雪狐族竟然抢走了那枚公鸡蛋。五大鸡族已在内争中斗得气息奄奄,虽然都说要抢回公鸡蛋,却又不团结。

近百年来,不但没能抢回公鸡蛋,反而在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下日渐衰落,现在五大鸡族的人口估计已不足百万,而且非常穷困。鸡族都是善斗的勇士,却穷得买不起刀枪。

九斤刺上次尽集族中勇士与雪灵国斗,数万战士,刀枪不过千余,大多是削木为枪,箭头多是骨镞。这样的装备,怎么可能打得过武装到了牙齿的雪灵国大军?但这一次,吴不赊暗中给三千俘虏装备了精良的兵器,却激起了九斤刺的雄心。

本来若只是九斤刺这一族人,感于吴不赊的恩义,九斤刺即便有心,也决不会去攻打王宫。但雪灵城里鸡族奴隶多,五大鸡族都有,其余四大鸡族的人得知九斤刺手上有三千多装备良好的队伍,而且雪灵国正和飞雾国开战,其他四大族长竟同时找上了九斤刺,鼓动他攻打王宫,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所有人都认定,只要夺回公鸡蛋,五大鸡族就可以重兴。四大族长不但本人来了,还各自带了本族的精锐武士。

现在吴不赊的那个庄子里,除了原先的三千二百人,还多了其他四大鸡族的一千多精锐,总数已将近五千人。在有了吴不赊提供的足够的精铁后,日夜开工,差不多已给这五千人配齐了兵甲。

“就是说,仅仅是两个月时间不到,他们在庄子里就武装起了一支近五千人的军队?”

吴不赊简直有些瞠目结舌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他先想着,把九斤刺那三千人武装起来都要三四个月呢,结果俩月时间,人家武装了五千人。要是被雪灵王发现了,这还得了?

“是。”九斤丽一脸愧疚,“公子信任我,给我钱又让我从宽里用,公子也招呼了是要给我哥他们全部配上刀枪的,所以他们说要多少精铁我就给买了多少,却没想到他们竟是要去攻打王宫。我也是昨夜偷听了他们商量才知道。事先不察,都是我的错,请公子责罚。”

她说着又要下跪,却给吴不赊拦住了。吴不赊道:“这不怪你,是我说了要给他们配刀枪的。”他想了一想,道:“你哥他们是怎么计划的?就算五千人,攻打王宫也不够啊。宫墙可不矮,守卫森严,禁卫五千人,城内守军一万多人,城外南大营也有一万多人,加起来近三万人呢,你哥他们打得过吗?”

“我哥他们的计划是,出其不意,突然发起进攻,城内的兵散在四城,不可能一下子就调集拢来。至于城外的兵,得到消息再赶到王宫,至少要一两个时辰,有这么一段时间,该可以攻进王宫了。”

“要是万一攻不进去呢?”吴不赊反问。九斤丽顿时就傻眼了,道:“我……我只是偷听了他们的计划,他们好像没有说过攻不进去。”

得!就没说过攻不进去这回事儿,吴不赊苦笑道:“好吧,五千人,两千人阻击城内援兵,三千人进攻,而且真攻进去了,也抢回了公鸡蛋,你确信那是个公鸡蛋吗?不是什么母鸡蛋冒充的?”

“确实是公鸡蛋。”九斤丽一直表现得一脸愧疚、娇娇弱弱的样子,但听了吴不赊这话,她小小的腰板却挺了一下:“公鸡蛋是我族的圣物,是天赐的神蛋,绝不会是假冒的。”

“这小母鸡倒有两分斗鸡的性子。”吴不赊心道。他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道:“好吧好吧,神鸡蛋。我是说,就算你哥他们攻进去了,也抢得了神鸡蛋,然后怎么办?撒腿就跑?”

“是啊。”九斤丽点头,“五大鸡族之所以衰落,受尽欺负,就是因为丢失了神蛋。只要我们拿回了神蛋,神鸡保佑,五大鸡族必然重兴。”“哦,原来神鸡保佑。”

吴不赊给她气笑了,“你哥他们有刀枪,好像没马吧?雪灵城到雄鸡原,一千多里,你哥他们就那么慢慢地游着山玩着水走回去,雪灵王就在后面看着?就不派军队追杀?”

九斤丽又是哑口无言,估计九斤刺他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就算讨论过,九斤丽也没听到。她发了一会儿呆,道:“是,雪灵王肯定会派军队追杀的,我哥他们没有马,根本逃不掉。公子,你说怎么办,是你救了他们,你再帮帮他们吧!”

“我救他们,可是因为你呀!”吴不赊要笑不笑,说实话他心里非常恼火,而且有些乱,现在的情势很要命,不知道九斤刺他们什么时候会动手,也不知道雪灵王有没有发觉。如果自己现在去劝九斤刺放弃,九斤刺会不会听呢?提起公鸡蛋,美人小母鸡都会立马变成斗鸡,又有另外四族夹在中间,九斤刺未必就那么听话。

“公子对我的好,我都知道,我……我……”九斤丽小脸通红,“我”了半天,不知道要怎么说。她忽地伸臂抱住吴不赊的脖子,在他脸上“叭”

地亲了一下,道:“公子若不嫌弃,我愿与轻红姐姐一样,替公子叠被铺床。”说到后面几个字,声音已经像蚊子叫,身子更是羞得伏在吴不赊怀里,再不肯抬起脸来。

吴不赊大喜,这些日子着力在叶轻红身上癫狂,还没来得及挑逗小美人,想不到小美人自己倒送上门来了。吴不赊当然不会客气,手一紧,把九斤丽一个纤巧的身子搂在了怀里。与叶轻红的丰腴相较,九斤丽小小的身子确实单薄了些,但玲珑有致,抱在怀里非常舒服。

九斤丽被他一抱,嘤咛一声,有如天籁。吴不赊轻托起她的下巴,便要向她嘴上吻去,却忽听得“扑哧”一声笑,却是叶轻红进来了。

听到笑声,九斤丽大羞,身子一挣,挣出吴不赊怀抱,飞步跑了出去。叶轻红似笑非笑地看着吴不赊,道:“这大白天的,也太性急了点儿吧。”眼见到手的小美人给惊跑了,吴不赊有两分着恼,一把搂过叶轻红,在她丰乳上狠狠揉了两下,坏笑道:“越来越丰满了。”

“坏蛋,大白天的。”叶轻红打他手,“雪灵王召你进宫呢。”

“雪灵王召我进宫?”吴不赊心中一跳,“莫非庄子里的事被雪灵王发觉了?”他忙问道:“知道是什么事吗?”

吴不赊会来事儿,每次太监来宣召,他总是不吝重赏,宫中大小太监对他的印象普遍不错,总是主动提供宫中的各种消息。

“那位公公说了一下,好像是前方战况不顺,雪灵王在大发雷霆,召公子去喝酒解闷吧。”

“喝酒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把九斤丽叫进来,道:“我现在要进宫去,你去跟你哥哥说,若不想鸡飞蛋打,先老老实实呆着,我回来后自有话跟他说。”九斤丽答应着去了,吴不赊自进宫去。

一路进宫,吴不赊还是提着小心,生怕是雪灵王知道了九斤刺聚众练兵的事,诱他进宫伏杀,不过也不是太害怕。若说要他进宫来刺杀雪灵王,他自信没那个能力,可若只是从王宫中逃出来,以自己的本事,再有吹牛袋帮手,他还真不信雪灵王能留得下他。还好,雪灵王确实只是心中烦躁,召几个亲信近臣喝酒骂娘。吴不赊放下心来,自也不甘人后,把飞雾王着实损了一通,骂着骂着,心中忽地一动,想出个主意,散席后,便单独求见雪灵王。“吴侯还有什么事,不能明天再说吗?”

雪灵王已是醉眼蒙目龙,一滴口水滴下来,长长地牵成一根线,让吴不赊想到那些街边乱晃的二傻子。

“也不是什么大事。”吴不赊垂下眼光,不去看雪灵王那副痴呆模样,回道,“不过我有一个法子,可以替大王出气。”

“哦?”雪灵王眼光亮了一些,问道,“吴侯有什么法子,快说,若能替孤出了这口气,孤不吝重赏。”

听说有赏,吴不赊开心了,雪灵王的痴呆样在他眼中也不是那么难看了,道:“上次斗鸡获胜,大王将鸡族俘虏赐给我,这些日子我着意训练他们,别的不说,光给他们打造刀枪,就花了我不少银子。可不给他们配兵器不行啊,斗鸡要的就是一股悍气,平时不摸刀,上了斗场脚跟都发软,我又怎么能优中选优去参加明年的斗鸡大会呢?”

先打下个钉子,把九斤刺他们大规模打造兵器的事钉死了,不等雪灵王接口,他续道:“训练他们的过程中,我却听到件事,说鸡族有一样古怪物事,一个蛋,竟然说是公鸡下的,真是让人笑死了。这公鸡蛋不知大王知不知道?”

“孤知道。”雪灵王傻笑,“那公鸡蛋就在孤手中,就是一个鸡蛋,偏偏说是什么公鸡下的神蛋,真是笑死人了。吴侯要是有兴趣,明儿个咱们把它煎了下酒。”

“不能吃!”

吴不赊立马接上话头,“千万不能吃!”他叫声有些大,倒把雪灵王的酒意惊醒了三分。雪灵王惊奇地问道:“怎么了,不就一个蛋吗?有什么不能吃的?是不是担心放久了坏了啊,那倒是有可能。”

“不是。”吴不赊摇头道,“大王可能不知道,我听鸡族的那些俘虏说,那个还真是公鸡的蛋。但为什么公鸡会下蛋呢,因为那只公鸡是给阉过的,阴不阴阳不阳,居然就下了个蛋。”

“原来不是公鸡蛋,是阉鸡蛋啊。”

雪灵王瞪大了眼珠子,“这个倒还真是头一次听说,不过阉鸡蛋就不能吃吗?没吃过,也许另有一番味道也不一定啊。”

他还想吃呢,吴不赊眯眯笑道:“味道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听他们说,男人如果吃了这个阉鸡蛋,会立马阳痿,也变成一只阉鸡。”

“啊。”雪灵王大是兴奋,道,“真有这样的事吗,是不是真的,要不找个人试试?”

“是可以找个人试一试。”吴不赊笑道,“不过大王有没有想过,把这蛋弄去飞雾国,请飞雾王试一试呢?”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4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入宫(下)
“让飞雾王试蛋?”酒喝多了,雪灵王脑袋一时还没转过来。

“是啊,飞雾王吃了阉鸡蛋,变成了一只阉鸡,他不是送了大王一盒香粉吗?大王就送他一个美女,用这香粉扑得香喷喷的,请飞雾王享用。飞雾王看着美女不能动,那会是个什么滋味?”

“让飞雾王阳痿,把飞雾王弄成一只阉鸡。”明白过来的雪灵王蹦起老高,不迭声地下令,“快、快、快!把那个公鸡蛋找出来,想办法弄给飞雾王吃了。”

“大王且慢。”吴不赊忙止住他,“飞雾王宫中防卫森严,想要他吃下阉鸡蛋,可不是急切间能做得到的事情。”

雪灵王也回过神来了,一脸情急地看着吴不赊道:“吴侯有什么办法?只要吴侯能把这个阉鸡蛋弄给飞雾王吃了,要什么孤都可以答应你。”

“金子银子女子我通通要,倒是帽子无所谓。”

吴不赊心下暗笑,道:“想要飞雾王吃下这个阉鸡蛋,不易,也不难,请大王给我一个月时间。另外答应我一件事,事成之前,阉鸡蛋的事绝对不能说出去,若是漏了风,飞雾王留了神,鸡蛋都不吃了,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有道理,要保密。”雪灵王连连点头,“这事就交给你,咱们说好了,一个月啊,一个月后,孤要飞雾王变成一只阉鸡。”“我保证他就是一只阉鸡。”吴不赊笑道,“弄得不好,说不定他还会下蛋呢,却不知飞雾国会不会把他下的蛋奉为神蛋。”

“哈哈……”雪灵王狂笑,立即命人去宝库里把公鸡蛋找出来,交给吴不赊。装公鸡蛋的是一个半尺见方的玉盒子,由整块黑玉雕成,入手沉甸甸的。天气本来有些闷热,又喝了酒,吴不赊出了一身汗,可玉盒甫一入手,他立觉通体清凉,像捧了一块冰。这枚蛋是不是神蛋,吴不赊不知道,但这个玉盒却绝对算得上是件宝物。打开玉盒,只见锦缎之上放着一枚白色的鸡蛋。这话似乎有些别扭,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鸡蛋,鸡蛋当然是白色的,公鸡的蛋也不例外,没见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千万别以为蛋上有角,有角的是蜗牛。这蛋也不大,比一般的鸡蛋还小些。

吴不赊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什么特异之处,更无法证明这蛋是公鸡下的。

“这就是鸡族的那个公鸡蛋?”吴不赊疑惑地看向雪灵王。雪灵王也正偏着脑袋看,听了这话,又歪头去看身旁的太监,很显然,他也有些怀疑。不过司库监确认这就是从鸡族缴获来的那个公鸡蛋。

雪灵王皱着眉头道:“说实话,孤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从鸡族那什么神鸡殿搜来的就是这个玩意儿。”

“看来还真是阉鸡了。”

吴不赊笑,凑到雪灵王耳边,“这蛋比一般的蛋都要小上一号,看来那阉鸡的鸡鸡肯定不会大。”

“哈哈……吴侯真趣人也。”雪灵王再次狂笑,“这个笑话要是传出去,这雪灵城里非笑死几个人不可。”“保密,保密。”吴不赊做鬼做怪地嘘了一声,然后在雪灵王的狂笑声里,捧了公鸡蛋出了宫。

“五大鸡族舍了性命要来抢的这个神物,不费吹灰之力可就到了本侯爷手中,哈哈!”吴不赊洋洋得意地自语,“这个可就是奇货可居了,得和五大鸡族谈谈价钱,谈得好,明年云州遗族进雄鸡原,那就可以横着走了。”出了宫,他也不回家,直接出城进了庄子。当然,公鸡蛋连同玉盒一起放进了百草囊,他不会就那么捧着进去的。

吴不赊在庄口留意了一下,还好,九斤刺在庄子周围安排了人手布哨,不让外人接近,除非是玄功高手有意刺探,否则别说在庄子里舞刀弄枪,就算闹翻天也不会有人知道。

“虽然野了点,还不算太傻。”吴不赊暗暗点头,心中火气倒是小了点儿。九斤刺得到通报,飞速到庄口迎接,一见面就“扑通”一声跪下了。吴不赊也不理他,径直进庄,来到大厅。九斤刺复又跪下,一脸羞愧地道:“九斤刺孟浪,险些给恩公惹来天大的麻烦,请恩公责罚。”

九斤丽是跟着九斤刺迎出来的,却没有跟着九斤刺一起跪,而是站到了吴不赊身侧,俏丽的小脸板着,一脸生气的样子。如果她跟着九斤刺一起跪,就表明她站在哥哥那边;不一起跪,这表明她站在吴不赊的立场上。

这个姿态好,吴不赊非常欣赏,火气便又小了三分。吴不赊看一眼九斤刺,道:“起来吧,你是一族之长,老给我下跪也不合礼仪。”这话有些诛心,九斤刺涨红了脸,不敢回一句嘴,只是叩头不迭。吴不赊看出他是真后悔了,遂放缓了语气,道:“别叩头了,九斤族长,说句实话,你让我有些失望。不是因为你暗中联系其他四族没有告诉我,我失望的是你们做事不用脑子。一族之长,仅凭心中热血冲动去做事,那怎么行呢?你先前的冲动,不但给九斤黄鸡族带来了巨大损失,自己还做了俘虏。这样的亏,吃一次还不够,你还想吃几次呢?”

“恩公教训得是。”九斤刺深深俯首,一脸羞愧,“是我们太冲动了。正如恩公所说,别说我们没有攻城器具,不一定攻得进王宫,就算攻进去了,抢回了神蛋,雪灵城到雄鸡原近两千里路,途中到处是关卡,我们又没有马,雪灵王只要派一支三千人的马队,前堵后截,我们这五千人非死绝不可。”他自己把话说出来了,吴不赊也就不必再口罗嗦,看一眼九斤丽,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好,小丽扶你哥起来,我们好好说说话。”九斤刺站起来,看一眼吴不赊,似乎有话要说。

吴不赊知道他要说什么,他是想给吴不赊引见另四大族长。吴不赊这会儿却不想就那么见那四大族长,他对九斤刺有恩,跟其他四族可没什么关系,那四大族长出来了,他得把人家当族长看待,有些话就没法说。吴不赊的想法是,公鸡蛋既然到了手,铁定可以拿住五大鸡族了,那就要一步站到最高处,把五大鸡族全拿得死死的。族长?嘿嘿,在我面前,就不能有族长。吴不赊故意装作不明白九斤刺的意思,沉凝了一会儿,才道:“那个公鸡蛋,对你们五大鸡族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是。”九斤刺非常庄重地点头,“神蛋为我五大鸡族镇族之宝,是我五大鸡族的无上圣物,五大鸡族衰落,受尽欺辱,就是因为神蛋失落,只要能重新迎回神蛋,我五大鸡族必能重兴。”

吴不赊冷眼留意着他的神情,暗暗点头:“这个小鸡蛋在他们眼里还真是有千斤之重呢,很好,就怕你们不是真的看重。你们看得越重我就越有办法。”

“不过雪灵王肯定也知道神蛋对你们五大鸡族的重要性的,神蛋既然落在他手里,你们想拿回来,恐怕难度相当大。”吴不赊把眉头皱成个川字,似乎在狠狠地替九斤刺着想。

“雪灵王自然明白神蛋对我们的重要性,所以他对神蛋看管得非常严。近百年来,我们数十次派人潜入雪灵王宫,想找回神蛋,都没能成功,所以我们才想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冒一下险,强攻王宫。”

“弄了几十次都没成功啊,很好。”吴不赊暗暗点头,道,“强攻王宫的事不要再提了,那纯粹是找死。”

“是。”九斤刺点头。

“不过神蛋对你们也确实很重要,五大鸡族要振兴,神蛋是一定要迎回来才行。”吴不赊略停一停,“这样吧,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你们把神蛋迎回来。”他当然不能把公鸡蛋就这么掏出来,就这么掏出来,五大鸡族当然领情,不过这情就轻多了,要装出是经历了千难万险的样子,五大鸡族捧着蛋,才会感受到千斤的重量。这中间的拿捏收放,奸商在生意场上早已锻炼得炉火纯青。

“这……太给恩公添麻烦了吧?”九斤刺一脸的惊喜,又觉得特别过意不去。“没事,我试试看,也不一定成功的。”吴不赊装出不经意地挥手,“不过你们这里要收敛一下,刀枪可以继续打造,但绝大部分要收起来,不能人手一把耀武扬威的。虽然一般人进不了庄发现不了,但万一给玄功高手发觉了禀报给雪灵王知道,那会非常得麻烦。”

“谨遵恩公之命。”九斤刺连声应诺,“我会让他们把大部分刀枪藏起来,只把小部分留作训练用,绝不再给恩公添麻烦。”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迟疑,其实还是想给吴不赊介绍四大族长。吴不赊却不给他机会,起身断然道:“那就这样,雪灵王说晚间还要见我,我先回去了,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把神蛋迎回来。”带了九斤丽回城,九斤丽坐马车来的,吴不赊跟着她坐马车。

“公子,谢谢你。”九斤丽的眼光清澈真诚,她的感激是发自内心的。最初她请吴不赊原谅,只是觉得吴不赊救了她哥哥,她哥哥就不应该瞒着吴不赊做那种事,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但当吴不赊把她哥哥他们的行动分析给她听,她才知道,哥哥他们是多么的孟浪。如果不是她及时赶到制止了五大鸡族的行动,五千鸡族这会儿可能早已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可以说,吴不赊又救了她哥哥一次,不仅仅是她哥哥,还有五千鸡族人。这种感激,用什么言语可以表达?

“你用什么谢我?”吴不赊说着,伸手一揽,让她坐在了自己腿上。她的身子很轻巧,触手处柔若无骨,淡淡的女儿香沁人心脾。九斤丽脸上红霞轻染,眼睛却勇敢地看着吴不赊:“我整个人都是公子的,无论公子要什么,我都心甘情愿。”这话中的意思太明白了。

吴不赊这会儿哪会客气,伸嘴便吻住了九斤丽的樱唇。九斤丽的唇小而薄,亲在嘴里,嫩嫩的像初打蕾的花瓣。她的舌头也非常得小巧,像条小小的蛇儿,先前有些怕,往后缩,但很快就热情起来,缠在吴不赊的舌头上,倒有点儿树缠藤的架势。

“红丫头乍看上去火辣辣的,上了床其实放不开手脚;小丽年纪虽然不大,倒是比她放得开。”吴不赊心中闪念,手从九斤丽腰间探了进去,抚住了九斤丽的乳房。叶轻红的乳房极为丰硕,吴不赊两只手抓一个,都有些抓不过来。九斤丽的乳房却只有拳头大小,很轻松就可以抓在手里。她的乳珠更小,如米粒,吴不赊只轻轻地拨了两下,她的乳珠便硬了起来,像一粒才灌浆的葡萄,青涩,却带着青春的朝气。

吴不赊经验丰富,手法老练,九斤丽哪经得起他的挑逗。只一会儿,她便喘作一团,小小的身子软在吴不赊怀里,像惊雷下的小白兔,眼睛更是闭得紧紧的,好像喝醉了酒。不过当吴不赊的手往下探时,她突地睁开了眼睛,低叫道:“公子,不要。”她把头往吴不赊怀里靠了靠,低声道,“公子,今天……不要了。”

“可我什么都还没干啊。”吴不赊苦笑,见九斤丽像根煮熟的面条一样软在自己怀里,他也不好再动,就这么抱着她进了城。到家,九斤丽一下马车就飞快地钻进了自己的屋子。叶轻红瞟一眼九斤丽,似笑非笑地看着吴不赊,直直地说:“大坏蛋。”

她这话里有明显的酸意。女人吃醋很正常,不吃醋的那是蟑螂,学名偷油婆的那种。不过吴不赊感觉自己真的很冤枉,他就只摸了一下九斤丽的尾巴,还真没把她怎么样呢,不过癞子剃了和尚头,不光也光,没地方说理去,跟女人说理也没用。他嘿嘿一笑,懒得动嘴,手却不闲着,一把抱起叶轻红就进了房,往床上一扔,三两把剥光了就是一阵狂风暴雨。

叶轻红身子软了,倒有了心情给他洗刷冤屈:“你怎么还这么有劲儿,莫非小丽没给你得手?”

“什么叫没给我得手,就是你两个一起上,你家公子我也是三两把收拾了,还有时间吃晚饭,不信你试试。”他牛皮烘烘,倒还真不是吹。玄功高手,周天通畅,精力源源不绝,加之黑七本身是只淫猫,床上功夫花样繁多,经验十足。叶轻红虽也一身功夫,却根本不是对手,常给他弄得半死,哪里敢反驳他,只是在他身上轻轻掐了一把:“知道你是只大色狼。”吴不赊嘿嘿笑,手指在叶轻红的裸背上轻轻划动着,脑中转着念头:“还得进宫一次,然后回来说道一番,经小丽的口传给九斤刺他们,然后再掏出公鸡蛋,这人情在五大鸡族面前才做得十足。”

想得通畅,伸手去叶轻红的丰臀上拍了一下,道:“起床安排饭菜,呆会儿还要进宫。”

“还进宫做什么?”叶轻红问着,起床命下人准备了冼澡水,却被吴不赊拉着又洗了个鸳鸯浴。叶轻红洗得眉如春水,然后美滋滋地安排了饭菜。这时九斤丽也出来了,却也是满脸桃红。她服侍吴不赊吃了饭,听说他又要进宫,便猜到了三分,道:“公子,你切不可冒险。”“放心。”吴不赊知道她的担心,心下偷笑,嘴里自然要安慰她,“王宫守卫森严,我又不知道神蛋收在哪里,想冒险也无从冒起。”“那公子进宫是……”九斤丽有些疑惑。吴不赊眯眯笑:“你们不是说我是天下第一奸吗?我进宫去奸上一奸,说不定就把神蛋从雪灵王手里奸出来了呢。”两女一齐娇笑,一个清纯,一个娇艳。吴不赊看得心中大动,遂一手一个抱过来,一人亲个嘴儿,双手也不老实,同时抚住两女的乳房,各捏了一捏。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单独抚摸九斤丽的乳房,虽然小点儿,也还不错,但这么一手一个与叶轻红一对比,手感确实差得很远。“女人的奶子都是男人摸大的,看来本公子任重道远啊。”吴不赊心中淫光闪烁。两女却同时挣了开去,都是一脸桃红,两女还是头一次当着彼此的面被吴不赊轻薄,尴尬、羞涩自然都有。吴不赊哈哈一笑,心下暗想:“红丫头其实不傻,我当着她的面一人一个嘴儿,她自然知道我的心思,不会再把小丽当做丫头看。

小丽的身份上去了,九斤刺自然更会死心塌地。嘿嘿,有拿回公鸡蛋的情分,再有九斤刺在中间撑着,不怕五大鸡族不给我出力。”一路转着念头,一盏茶的工夫便来到王宫。见到雪灵王,吴不赊说他去见了鸡族俘虏,鸡族俘虏答应配合他,不过他要去飞雾国一趟,亲自把药引送到飞雾王身边才行。如果让鸡族奴隶配合他,就不要惊扰这些奴隶,所以让他们多配刀枪,严守庄子,请雪灵王下令不要让旁人去打扰他们。雪灵王并不知道吴不赊在这里面埋下了钉子,他的要求只有一个,让飞雾王阳痿就行。他想也不想,张口就答应了吴不赊的请求。

吴不赊回来,两女都在等着,吴不赊把装公鸡蛋的玉盒子掏出来,打开,九斤丽一声惊呼:“神蛋!”

“你确定这就是神蛋吗?”吴不赊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公鸡蛋有假,或者失灵了。

“我确定。”

九斤丽毫不犹豫地点头,“公子,你把左手掌心轻轻压在神蛋上面,闭目凝神,便知真假。”

“哦。”吴不赊兴致大起,依言用左手掌心轻轻压住公鸡蛋,闭目凝神,眼前忽地白光一闪,脑海中现出一幅图像——一只极为雄壮的大公鸡,红冠如火,昂首站在一块巨石上遥望远方,蓦地里引颈高啼,啼声激昂清越,直欲穿云裂石。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5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神蛋(上)
“好一只大公鸡!”吴不赊松手睁眼,忍不住大赞。

“这便是先祖之灵,烙印于神蛋之中,鸡族后辈只要抚上神蛋,得闻先祖啼音,自然而然,便会生出奋发上进之心。”九斤丽一脸的崇敬。

“闻鸡起舞?”吴不赊点头,“我刚才听到一声鸡啼,心里就跃跃欲试的,只想做点什么才好,原来是这样,看来这神蛋确实是真的了。”

口中赞叹,心下却颇有些失望:“还当这神蛋真有什么神奇呢,原来就是啼一声啊,爷娘棍棒打着子女尚不争气,何况是鸡啼,难怪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人欺负。

不过吃了亏,这会儿若是齐了心,倒也是好事。”叶轻红道:“公子,这神蛋既然如此神奇,雪灵王怎么就信了你,肯把神蛋交给你呢?”

叶轻红虽然已是吴不赊的女人,但没有拜天地正式迎娶,私下里叫吴不赊大哥,上了床给逗弄着叫好哥哥,但在外人面前对吴不赊仍是以公子相称。吴不赊知道她心中颇有怨意,她把身子给吴不赊虽是心甘情愿,但心底里仍希望吴不赊能给她一场婚礼、一个名分。

女人都一样,不过吴不赊另有想法,林微雨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子,而且他也觉得很对不起林微雨。他心中有一个念头,他要拜天地娶亲,第一个一定是林微雨。至于叶轻红和九斤丽,只能先拖着,待林微雨进了门,才能正式迎她们进门。

当然,这话不能说,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先要跟另一个女人拜了堂后再来跟你拜堂,那可真是傻出浆了。

吴不赊只会装傻,叶轻红有怨气,嘿嘿,一抱一摸,自然怨气变春意了。

“哪有这么容易,”吴不赊故意叹了口气:“雪灵王有条件的。”

“雪灵王有什么条件?”九斤丽一下子紧张起来。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紧张,吴不赊就装轻松:“因为飞雾王羞辱了雪灵王,雪灵国大军又打不下雄鸡岭,没办法,雪灵王就给我提了个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把飞雾王弄成阳痿,那么神蛋就可以归还给五大鸡族;否则他就收回神蛋,还要砍我的脑袋。”

“啊?”九斤丽大吃一惊,“这样的条件公子怎么能答应?公子快把神蛋还回去,我们另想办法。”

叶轻红也摇头道:“是啊公子,虽然你有缩阳丸,让飞雾王那个不难,可要深入飞雾国,更要进入飞雾国的王宫才能放药。桑刀儿身手虽好,也绝不可能做得到的。”

“要深入飞雾国王宫下药,刀子是不行,所以我准备自己去一趟。”叶轻红先前只是摇头,这回真急了,道:“你自己去飞雾国?那怎么行?太危险了,我不要你去。”

九斤丽也是一脸焦急:“公子,你把神蛋还回去,虽然神蛋对五大鸡族很重要,但绝不能让公子冒险。”看着两女着急,吴不赊倒笑了:“放心吧,如果说要去刺杀飞雾王,我还真没把握,但去放粒药,那绝不成问题。”两女虽然担心,但见他说得肯定,也不好再劝。

九斤丽心下感激,只是死死牵住吴不赊的手,再不肯放开。吴不赊自然明白她的心意,叶轻红眼睛也尖,笑了一下:“公子为了鸡族,命都不顾了,小丽可要用点儿心服侍公子才行。”说着自回房去了。

九斤丽大羞,松开手,飞步跑回自己房里,到门口,却停下步子,倚着门框,眼波斜瞟一下吴不赊,羞羞一笑,入房去了。

那含羞回眸的眼波,恍似钩子,钩得吴不赊一颗心怦怦跳。他读书不多,这会儿却蓦然想起听过的一首曲子,内中有一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初听这曲子时,并没有什么感觉,这会儿见了九斤丽含羞回眸的情形,才知道曲中的香艳,嗅青梅是假,回首羞看情人是真。

虽然心中冲动,吴不赊还是没有径直跟进去,而是先进了叶轻红的房。虽然叶轻红和九斤丽关系不错,可先前话中的酸意,吴不赊哪怕是个老鼻炎,也闻得出来。叶轻红正一脸落寞地坐在床沿,她当然听得出吴不赊的脚步声,却是不肯回头。吴不赊过去,从侧后搂住她:“怎么了宝贝儿?不高兴了?”

口中说着,手自然也不闲着,从叶轻红衣服探进去,摸向她前胸,嘴也去她颈后轻轻吻着。叶轻红打他手:“你不去小丽房里,来招我做什么?”“是啊,小丽是想扯我进她房里去的。”感觉到叶轻红身子一僵,吴不赊轻笑,“不过你刚才小腰儿一扭,不知如何,我的魂儿就给勾进来了。”“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叶轻红“扑哧”一笑,身子却也软了,感觉到吴不赊手往下探,忙抓住他手,“行了,你去小丽房里吧,别招得人难受。”“那你不许生气。”“男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有什么气好生的。”叶轻红回眸斜瞟着他,“小丽该还是女儿家吧,正是最新鲜的时候呢。”“你怎么知道的?”吴不赊倒是奇了,“未必你还会看相?”“我不会看相。”叶轻红眼波如媚,在他手上掐了一把,“我只知道你是个大坏蛋,小丽真要给你上了手,一天半天的,只怕路都走不得,哪里还能那么活蹦乱跳的。”

这倒是实情,吴不赊“嘿嘿”一笑。叶轻红在他腰上狠掐了一把,这一把却是有些重了,也不知是对当日起不得床的报复,还是恨吴不赊的喜新厌旧。吴不赊在鬼叫声中,被她直推了出来。叶轻红心中的不满肯定还是有的,把自己的男人推去其他女人房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开心。不过吴不赊先进她房里打了这一转,她心中还是好过了许多。

吴不赊心中转着念头:“今夜小丽是第一次,过了今天,把你两个抱到一张床上,雨露均沾,也就用不着生气了。”

到九斤丽房里,九斤丽也坐在床沿,双手摆在腿上,纤纤十指轻轻地扣着,看得出她有些紧张。房中点了两根红烛,烛光轻摇,她的小脸上像蒙了一层红纱。看到吴不赊进来,她的脸更红了,站起来叫了声“公子”,上前两步,却绞着手不敢动了。吴不赊走过去,轻托起她的下巴。九斤丽飞快地看了他一眼,又把眼光垂了下去,脸更红了,一直红到脖子以下,仿佛胭脂落在水中,染出红红的一片。

“小丽,其实你不该叫九斤丽。”

“什么?”九斤丽有些不明白,抬眼看他。

“你该叫十斤丽。”吴不赊笑。

“十斤丽?”九斤丽更加不明白了。

“因为你的美丽足够十斤,怎么会少一斤呢?”

“公子。”九斤丽终于明白了,又羞又喜,却是撑不住,直扑进吴不赊怀里。吴不赊凑到她耳边:“我想看你的尾巴。”

九斤丽身子重重地颤了一下,整个人便软软地往下滑,好像突然间被人抽去了骨头。

九斤丽的身子远不如叶轻红丰腴,却也并不是干瘦,那种纤秀中的柔嫩,与叶轻红的丰腴比,另有一番韵味。这一夜吴不赊神魂颠倒,九斤丽却一直颤颤巍巍。不出叶轻红所料,第二天早上,九斤丽根本下不来床。

叶轻红虽然吃醋,到底心善,亲自来照顾九斤丽,只是在吴不赊腰间又狠狠掐了一把。吴不赊本来得意洋洋,神清气爽,结果这一把下来,便吸了一早上的冷气,生似害牙疼病。

“果然美人恩重手也重啊。”被教训的奸商美美地仰天哀叹了一回。第三天,身子略好的九斤丽陪着吴不赊去城外庄子里。见了九斤刺,吴不赊把公鸡蛋拿了出来。那一刻,九斤刺仿佛被重锤击中,身子猛然一震,竟就呆了,好半天才开口:“神蛋!神蛋……神蛋终于回来了。”

随着他的话声,旁边厢房里出来四个人,年纪都比九斤刺要大,最大的估计已有五六十岁了,最年轻的看上去也是四十出头。四人见了公鸡蛋的神情,和九斤刺一模一样,都是一脸的震惊激动,随即齐齐拜倒。

吴不赊估计这四人便是其他四大鸡族的族长,听说他来,在旁边等着见他的。果然,激情略略过去,九斤刺与这四人排成一队,齐齐在吴不赊面前拜倒。九斤刺颤声道:“五大鸡族叩谢吴恩公替我们迎回神蛋!”

“先别忙着叩头。”九斤丽在一边插口,“雪灵王虽然把神蛋拿给了公子,却也给公子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如果公子做不到,一个月后,不但神蛋要收回,还要取公子的性命,所以神蛋先还不能拿回神鸡殿去。”

“是什么条件?”九斤刺和另四大族长一齐抬头看向吴不赊。九斤刺道:“神蛋为我鸡族圣物,雪灵王自然不会轻易拿给恩公,但请恩公示下,不论雪灵王有多苛刻的条件,五大鸡族一定竭力替恩公做到。”

吴不赊这会儿却怪起了九斤丽,装作不耐烦地道:“小丽,说过这件事不要说了嘛,雪灵王的条件,对我来说,很容易的。”

装模作样一番,他才说了雪灵王的条件,道,“飞雾王说雪灵王身上有狐臭,送香粉过来羞辱他。雪灵王气不过,又拿不下雄鸡岭,听说我要神蛋,他便给我开出个条件,要我在一个月内把飞雾王弄成阳痿,否则就收回神蛋,再取我脑袋。”

居然是要把飞雾王弄成阳痿,这条件也太怪了,五大族长面面相觑。九斤刺一脸为难,道:“这比去刺杀飞雾王还要难啊。”

九斤丽道:“所以说神蛋现在还不能送回神鸡殿,如果一个月之内做不到那件事,只有把神蛋还回去,再求求情,或者……”不等她话说完,吴不赊断然挥手:“小丽,这事不必说了。”眼光扫过五大族长,道,“神蛋是五大鸡族的圣物,既然回到五大鸡族,就绝不能再失去,现在我就把它交给你们,你们马上送回神鸡殿去。

我能完成雪灵王的要求最好,如果完不成,我也不会束手待毙,到时说不定便会逃到雄鸡原。”

吴不赊拿回神蛋,本来就让五大族长感激不已。这一番表态,更让五大族长热血沸腾。五大族长对视一眼,忽地齐齐咬破左手中指,把血涂在公鸡蛋上,古怪的是,血涂上去,居然转眼不见,仿佛那公鸡蛋能吸血一般。“吴恩公,请你将左手掌心轻压在神蛋之上,然后闭目凝神。”九斤刺一脸郑重地看着吴不赊。

“又要我看大公鸡吗?”吴不赊心中转念,左手依言轻压在公鸡蛋上。闭上眼睛,他又看到了上次那幅场景:一只大公鸡,站在高岩上。但这一次,那大公鸡没有引吭长啼,却忽地转过头来,两只黄澄澄的鸡眼仿似会放光,倏地伸嘴,对着吴不赊一嘴啄过来。吴不赊猝不及防,“啊”的一声叫,急退一步。他的手掌离开公鸡蛋,脑中幻影立即消失了,却感觉左手虎口处剧痛无比,低头看时,虎口处红了一块,生似被鸡嘴啄了一口,还好,没脱皮。

“拜见神蛋大护法!”

五大族长对着吴不赊又一齐拜了下去。“神蛋大护法?”吴不赊托着手,一脸迷茫。九斤刺道:“恩公看虎口处的红印,像个什么?”

“像什么?”吴不赊细看,那红印有拇指大小一块,布在虎口处,他把手转了两下,道,“像只长啼的大公鸡!”

“这就是了。”

九斤刺一脸庄重,“以五族之血,呼唤祖灵,祖灵神鸡感应到我们的诚意,认识了恩公,在恩公手上留下神鸡印,也就是应允了我们的请求,认可恩公做神蛋大护法。恩公从此便是我五大鸡族的守护神,恩公但有所命,五大鸡族无有不遵。”

神蛋护法原来是这个意思啊,在五大鸡族,他是成神了。吴不赊大喜,嘴上自然有盐无油地客气两句,随后商议把神蛋即刻送回神鸡殿的事。九斤刺几个商议的结果是,每族各抽二十名精锐好手共一百人,跟随五大族长护送神蛋回雄鸡原,其余人众还留在庄里。不过吴不赊要去飞雾国,便不再去护送神蛋,其实吴不赊也不想去。

吴不赊带了九斤丽回城。马车上,吴不赊揽九斤丽坐在自己腿上,天还有些热,但九斤丽的身子却不给人热的感觉。

吴不赊看了看左手虎口,道:“奇怪啊,神蛋又没破壳,大公鸡啄一口,怎么就能在我手上留下个印子呢?这所谓的神鸡印,有什么用没有?”

“我也不知道。”九斤丽摇头道,“我只是听说过,如果五大鸡族愿共奉一人为神蛋护法,必须用五大族长的血奉献给神蛋,唤醒祖灵神鸡,如果祖灵神鸡允许,就会在那人左手虎口处留下神鸡印。手有神鸡印的人,便是神蛋大护法,神蛋大护法可以代祖灵神鸡引导五大鸡族。对五大鸡族来说,神蛋大护法的话,便是祖灵神鸡的话,五大鸡族必须无条件遵从。”

她这话和先前九斤刺的话差不多,没有太多的新意,只是印证了一点,神蛋大护法在五大鸡族的地位十分尊崇。吴不赊先前只想尽量让五大鸡族领他一个大人情,明年云州遗族过雄鸡原可以多一点方便,不想却得了个神蛋大护法头衔。想的是芝麻,却得到个西瓜,换一般人,会有肚子撑爆的感觉,但吴不赊和一般人不同,奸商啊,永远都是不知足的。

“这神鸡印要是能和鸡族的祖灵神鸡通灵就好,打架的时候,祖灵神鸡飞出来,就像法宝一样,那就爽死了。”

这话当然不好说出来,看九斤丽,这小丫头却是仰着头,痴痴地看着吴不赊。小丫头成了小妇人,加之吴不赊对鸡族的大恩,在九斤丽心里,实在是爱煞了吴不赊,全不知奸商这会儿还在打鸡族祖灵神鸡的主意。看到九斤丽痴迷的眼光,吴不赊心中一荡,俯嘴亲在九斤丽唇上,手也从衣服里探了进去。上次在马车里只是摸了九斤丽的尾巴,这一次吴不赊倒想真刀真枪试一下。吴不赊还担心九斤丽害羞不肯,不想小丫头却是百依百顺,顺着吴不赊的手,自己脱了衣裙。

马车的“吱呀”声,伴随着九斤丽压抑的呻吟,让吴不赊感受到一种异常的刺激。吴不赊怜惜九斤丽破瓜未久,便草草了事。攀顶之际,他眼前忽地红光一闪,吴不赊大是惊讶,细看,却是左手虎口的神鸡印在他精关大开时突然亮了起来,像一团通红的火苗,甚至还有一种灼热的感觉。“咦?这是怎么回事?”吴不赊吃了一惊,抬手细看,除了红得发亮,外皮并无异常,倒是有一股热流沿着虎口直入心脉,随后注入丹田中,而随着热流入丹田,虎口处的神鸡印也慢慢淡化下去,最后又变得和先前一样了,只是一块淡淡的红印。九斤丽白玉般的裸体软得像一碗面糊,无力地瘫在车座上,但听到吴不赊的惊呼声,还是勉力转头看过来。

“公子,怎么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5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神蛋(下)

“没事。”吴不赊弄不明白,不想她担心,摇摇头,自己却有几分担心,闭目凝神,周天运转,并无异常,反是觉得神清气爽。倒有些怪,他虽有玄功,但每次交合后,还是有些累,这种神清气爽的感觉要到睡一觉后次日醒来才有,这一次怎么一运功就有了呢?“莫非这神鸡印可以助我采阴补阳不成?”吴不赊心中忽地生出这么个念头,一时又惊又喜。喜的是,如果神鸡印真能助他采阴补阳,那就可以在交合欢爱中增长功力了,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练功方法吗?他这人,兴趣最高的永远是赚钱,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所以练功一直不是很勤快。如果和女人交欢就算是练了功,那可是一举两得。惊的是,如果真的是采阴补阳,那就会伤害和自己交合的女人,若是妓女也无所谓,但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能行。“小丽,你感觉怎么样?”他把瘫软的九斤丽抱进怀里。九斤丽没明白他的意思,羞红的小脸深藏进他怀里:“坏,不告诉你。”

“不开玩笑,是真的,你感觉身上怎么样?”听他的语气不像是调笑,九斤丽抬头看他一眼,羞羞地道:“为什么突然问这个啊,羞死人了。”微微感觉了一下,还是有些羞,低声道:“麻酥酥的,好像在云里飘,一点力气也没有,那里……那里……好像……好像没有了,都是你,那么大力……”

她的回答,只让吴不赊心里一荡,可没问出个名堂。吴不赊突然想起九斤丽也是会玄功的,道:“你试着运一下气,看有没有气息减弱或迟滞的感觉?”

九斤丽依言闭目,真气运转一周天,然后摇摇头道:“没有,身子虽然没力,真气还是和以前一样。公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就怪了。”吴不赊把自己高潮时神鸡印发红发亮然后有热流入丹田的事说了,道,“本来和你轻红姐亲热后,都会有些累,精神会有些疲倦,但这一次却反过来,精神头反而足了些,我担心神鸡印在助我采阴补阳,所以问一下你的感觉。”

九斤丽明白了,吴不赊是在担心她,心下感动,再次闭目运功,睁眼后还是摇头,道:“没有,我的功力本来不是太强,如果真是给公子采……采阴补阳的话,一定感觉得到,但我完全没有功力受损的感觉,应该不是采阴补阳,可能就是……”

说到这里,她突地“啊”了一声,道,“公子,告诉你件事,传说中的祖灵神鸡特别神勇,阳气特别足,一生不但好斗,更好色,祖灵神鸡后宫中的女人,据说有上千人,没纳入他后宫的更多。”

“哇。”吴不赊惊呼,“这么厉害啊,难怪俗话说骚鸡公骚鸡公,还真是只骚鸡公。”

“不许对祖灵神鸡不敬!”九斤丽粉拳轻捶他一下,“我猜,留在你手上的神鸡印可能带来了祖灵神鸡这方面的一些异能。你宠幸女人,不但不会损耗阳气,反而会增加阳气,不过不是采阴补阳,只是纯粹地提升你的阳气。”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道,“吃公鸡提阳火,这也是事实。哈哈,这下发财了,本公子以后也不要练功,只要天天宠幸你们就好。”说着,他的眼光去九斤丽身上一溜,九斤丽这时还什么都没穿,就那么光溜溜地钻在他怀里。他一时欲火又起,道:“小丽,来,陪本公子再练一次功。”

“啊……不要。”九斤丽吓坏了,“公子,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那里……那里好像也坏掉了,公子再要,只怕……只怕……”

加上破瓜那次,她还是第二次被吴不赊宠幸,没什么经验,自然害怕。看她花容失色,吴不赊倒也不好逼她,哈哈一笑,道:“傻丫头,那里不会坏的,只是还没熟。好吧,也快进城了,回去收拾你轻红姐。”

回到宅子里,叶轻红迎了上来。她眼光在九斤丽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出了异样,道:“看来一路上的风景不错。”

叶轻红话中的酸气,吴不赊两个如何听不出来。九斤丽本来就不善于掩饰,否则也不会让叶轻红一眼看出来,听了这话,她俏脸更红了,又飞步躲进自己房里。

吴不赊“嘿嘿”笑:“外面风景好,家里风景更好啊。”一把将叶轻红抱了起来。叶轻红“啊”的一声,羞红了脸,捶他:“小丽给你一路啃回来,还没够啊。”

“不够不够。”吴不赊笑着摇头,“你家公子我新得一宝,以后可是没个够的时候了。”

“新得一宝?什么宝,这么兴奋?”叶轻红有些好奇。

“先别问,一试就知。”

吴不赊抱了叶轻红进房,两把剥光了往床上一丢就开始疯狂。叶轻红功力本来就比较高,这些日子又与吴不赊夜夜缠斗,战力大增,不似九斤丽那般娇怯。这次,叶轻红身心软下来之后,感觉到吴不赊仍是神勇无敌,既惊且羞又喜,暗中琢磨:“看小丽脸上的春意,路上他们肯定就是浪过了,他怎么还这般狂浪,说是得了个什么宝,却不知是什么?”

吴不赊却一直在留意自己的左手,果然才一上马,神鸡印便开始微微发红,并逐渐加重,到后来就是红得发亮,当他达到精关大开时,神鸡印猛然大亮,仿佛一团火突然就点燃了,随后化成一股热流,流入丹田,红亮的神鸡印才慢慢淡化。

吴不赊再闭目运功,神完气足,一切和先前一模一样,当然,也没有功力明显增加的感觉。想来也是,要是和女人交合两次就功力大增,那还得了,虽然感觉不到功力明显的增加,但精神好这一点是肯定的,至少说明,和女人欢好,没有损耗精气神。

“太好了,发财了。”

再次得到印证,吴不赊欢喜得手舞足蹈。叶轻红看他那个丑东西乱跳,羞啐了一口,奇道:“什么东西发财了?”

“对了。”吴不赊想到一事,“轻红,你运一下功,看有没有真气减弱或迟滞之感?”

“这会儿人家还心跳得厉害,练什么功啊。”叶轻红莫名其妙,但吴不赊坚持,她只好运了一下气,然后睁眼道,“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区别。莫名其妙的,到底怎么回事啊?”

“真的和以前一样,没有气虚的感觉?”

“只有气喘的感觉。”叶轻红白他一眼,又娇又媚。“那就行。”终于证实神鸡印不是靠采阴来补阳,吴不赊高兴坏了,便说了神鸡印的事。“有这样的事?”叶轻红有些疑惑。

“千真万确,车上我和小丽亲热了一次,现在又和你来了一次,不但没有半分累的感觉,精神反而更好了。”

吴不赊色迷迷地扫视着叶轻红:“我以后就在你和小丽身上练功了,业精于勤荒于嬉,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不要!”叶轻红吓坏了,慌忙缩进被子里,“你去找小丽,我真的不要了。”吴不赊哈哈大笑,也不再勉强她。晚饭后,他对两女道:“我今夜就动身去飞雾国,你们都去城外庄子里住,对外只说我有点儿不舒服,别让人知道我去哪儿了,也别让象斧几个出去惹事。”

两女虽然担心,却也知道不能陪他去,一一点头应了。吴不赊就在内宅化身为猫,出雪灵城,直奔飞雾城。出了雪灵城不久,吴不赊就飞了起来。飞比在地下跑还是快多了,雪灵城到飞雾城有一千多里,真要顺顺当当地飞,第二天中午就可以到。

不过吴不赊飞经雄鸡岭的时候,碰上了玄功高手,先是雪灵国这边的,见吴不赊想要越境,以为他是飞雾国奸细呢,一通猛赶。吴不赊哭笑不得,也不好解释,只好加力闯了过去。到雄鸡岭上空,飞雾国玄功高手也出动了,横里拦截,而且紧追不舍。吴不赊身法快,真要追,他们是追不上的,但吴不赊不想被他们一直追到飞雾城去,到时合城大搜,不好办事。于是他绕一个大弯,突地往地下一栽,钻进了林子。

一只猫进了林子,又感应不到波动的灵力,飞雾国追赶他的玄功高手便只有望林兴叹。

吴不赊穿林而过,不再飞了,雄鸡岭到飞雾城不过五六百里,午后不久,他便进了飞雾城。飞雾城大小和雪灵城差不多,不过没有雪灵城热闹。这个不用说,雪灵国刚举行完斗鸡大会。

把缩阳丸弄进飞雾王肚子里,不是件太容易的事情。吴不赊估计自己需要在飞雾城呆一段时间,便也不急,找家小店住下,顺便了解了一下城中的情况。天黑后,他化猫出窗,直奔王宫。飞雾王的王宫占地颇大,戒备森严,外围武士多,高手少,越往里,人越少,高手却越多。吴不赊当然不会傻到直闯飞雾王的寝宫,抓住他塞一粒缩阳丸到他肚子里。说实话他没那本事,单打独斗,或许这王宫中没人是他对手,当然,这一点只是猜测,不过即便如此,好汉也架不过人多,硬闯只是找死,他可不会那么傻。

用半夜时间,他把王宫的情况大致摸了一遍。将近天明时又化身为藤,缠在一棵大树上,又观察了一天,情况基本上就摸得差不多了。飞雾王身周,时刻有好手护卫,不是一个,是一批,越靠近飞雾王,防卫越严。但除了飞雾王身周的小圈子,其他地方防卫就要松懈得多,至少对于吴不赊这样的高手来说,这种防卫基本不起什么作用。此时,吴不赊也摸准了飞雾王三餐的规律,知道哪些是送给飞雾王吃的,哪些不是。

这样就容易了,到晚餐时分,他摸进御膳房,在送给飞雾王的酒里下了一批缩阳丸。御膳房的东西在吃进飞雾王嘴里之前,近侍的小太监还要先试一下毒,尝一下,不过缩阳丸不是毒药,也没有什么味道,小太监又根本不存在阳痿一说,试不出来,放了缩阳丸的酒就径直进了飞雾王嘴里。吴不赊当然不可能凑到近前去看飞雾王有没有喝酒,但瓶子空了是可以看见的。一夜无事,飞雾王就算阳痿,偶尔一两次,估计也不会当回事儿,吴不赊也不着急。到第二天晚上,半夜时分,有小太监急火火地把御医召进了后宫。吴不赊远远看到,知道这事儿成了。但他转念一想:“阳痿对男人来说可是件丑事儿,这飞雾王性子不知道怎么样,若是像邪月王一样闹得天下皆知最好,可万一他要是不声张呢?能不能硬起,他自己不声张,别人也没法儿知道,我得把事情给他捅破了。”

吴不赊年纪不大,面白无须,弄套衣服扮成个太监,便开始四处放风。他就一句话:“喂,听说没有,大王阳痿了呢。”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八婆一般多,不论是在民间还是在王宫。一夜之间,这个消息几乎就在王宫中传遍了。然后飞雾王就开始杀人,一见飞雾王动刀吴不赊就乐了:“‘肉食者鄙’,古人诚不欺我。还真是这样呢。”那玩意儿长在飞雾王身上,是不是硬得起,除了他自己,就是侍寝的妃子知道。飞雾王要是个聪明的,不理不睬,别人也没法子证实,难道侍寝的妃子会说?她敢不要脸呢,还是敢不要命?或者太医会说?知道什么叫诛九族吗?太医肯定不会拿自己九族的性命去换一时口爽。所以说,只要飞雾王不动声色,这件事完全可以在小范围内给掐死。可飞雾王恼羞成怒之下,偏偏选择了杀人,他或许希望杀人能堵住消息的传播,却不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这件事就越闹越大了。连杀了十几个妃子,百余名宫女、太监,宫内好像没人敢说了,可是宫外却传开了。吴不赊可以对天发誓,宫外的消息不是他传出去的。也许是这消息长了腿,或许是生了翅膀,反正绝对和他吴不赊无关。数天之内,阖城皆闻。吴不赊大乐,拍拍屁股,走人。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5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战旗(上)
吴不赊在飞雾城呆了几天才走,等他回来时,雪灵王早已得到飞雾王阳痿的消息。

阳痿,任何男人都难以接受,何况是后宫佳丽三千的国王。确认把飞雾王弄成了阳痿,雪灵王高兴坏了,赏吴不赊美女十名,黄金千两,外加一大批珠宝,又封吴不赊为折阳侯。吴不赊来雪灵国另有目的,不是来当官的,侯不侯的无所谓,当然,封侯更好,行事更方便。不过“折阳侯”这三个字却让他颇为郁闷:“折阳侯,什么意思嘛,就是说我把飞雾王那玩意儿给折了,因此封一个侯?这好像说不出口啊。”

郁闷归郁闷,封了的侯还不能退。还好有美女黄金,美女就算了,说是美女,与叶轻红、九斤丽一比,差得远呢。黄金是吴不赊的最爱,可惜少点儿,这又让吴不赊狠狠鄙视了雪灵王一回:“先前赢个鸡还一万两呢,这会儿给你出了这么大一口恶气,才赏一千两金子,小气。”

叶轻红、九斤丽两女见到吴不赊,开心得无与伦比。

象斧几人几天没见吴不赊,好奇地问吴不赊。吴不赊只说去帮雪灵王做了件事,不过具体什么他没说。这事儿属于机密,如果飞雾王知道他的阳痿是被吴不赊弄的,不定怎么报复他呢。这事绝对说不得,闷声大发财吧。晚间,和二女在房中说话,吴不赊便把这次的经历说了一遍。其实也没什么说的,无非是跑到飞雾王宫中放了粒缩阳丸,无惊无险。两女听得津津有味,听说飞雾王真的阳痿了,两女都是红着脸格格娇笑。叶轻红笑道:“上次在鸣凤镇你把一城人弄成那样,后来又给人治病骗银子,这次不会再去给飞雾王治吧?”

“为什么不?”吴不赊嘿嘿笑道,“看飞雾国御医的手段吧,如果真治不好,到时本威阳侯倒是可以露一手,要价不高,黄金万两起,嘿嘿。”

说着,心中还真转开了念头:“年后回灭云城,赶在云州遗族动身前跑一趟飞雾国,完全来得及,嘿嘿。”

“其实不给他治最好。”叶轻红哼了一声,“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有了那玩意儿,就专门祸害女人。”

“什么叫祸害女人?”吴不赊斜眼瞟着叶轻红。叶轻红本来就丰腴俏丽,让吴不赊雨露滋润后,更是艳丽无双,虽然不怎么会卖弄风情,但本钱实在是过于雄厚。吴不赊几天没见了,这时色心一起,腹中顿时火烧火燎,嘿嘿淫笑道:“那就让哥哥来祸害你一下吧。”

说着,他抱住叶轻红就去亲嘴儿。九斤丽大羞,急要走时,却给吴不赊反手抱住丢在床上。九斤丽虽然害羞,却不敢违逆吴不赊。叶轻红跟着吴不赊久些,知道他性子平和,虽然奸,喜欢算计人,但如果别人不上当,他也不会用暴力去勉强。就像街市上的生意人,你买就买,买贵了是你笨,但你硬是不买,也不至于强扯着你搜钱包。所以叶轻红敢在吴不赊面前使点儿小性子,但叶轻红有个命门,吴不赊压住她,嘴上一亲,很快就转到了耳垂处,火热的嘴唇含着她耳垂一吮,叶轻红魂儿就飞上了天,哪里还知道拒绝。一番云雨,两女都软成了一团泥。

吴不赊精神却好得不得了,甚至越发抖擞了。他猛地纵声长啸,声音高亢,虽然含着几分淫荡,但气势十足。

“叫什么叫啊,骚鸡公打鸣一样。”叶轻红羞掐他一把。吴不赊嘿嘿一笑,却猛地想到一事,他“啊”的一声坐起来:“不好,打了神鸡印,过久了我不会真的变成一只大公鸡吧。”

“什么过久了变成大公鸡?”两女不解地看着他。

“你们见过公鸡爬母鸡背没有?”

“什么呀。”两女羞嗔,同时伸手掐他。

“我说真的。”吴不赊一边左躲右闪,一边笑着道,“我小时候见公鸡爬了母鸡背后,一般都会扬扬翅膀,然后长啼一声,很得意的样子。我刚才也是一样,不是故意叫的,胸中好像有一股气,不自觉就叫了出来,所以我担心这个神鸡印是不是有些古怪,过久了会不会真把我变成一只大公鸡。”“公子真会瞎想。”九斤丽娇笑,“神鸡印到底怎么回事儿我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祖灵神鸡乃是大公鸡修成的人身,怎么可能会把公子变成一只大公鸡呢。”

“也有道理啊。”吴不赊点头,“那我在关键时候为什么会叫呢,就像公鸡打鸣一样?”“因为你本来就是一只骚鸡公。”叶轻红娇嗔。

“骚鸡公是吧?”吴不赊嘿嘿一笑,猛地把叶轻红翻了过来。已是深秋,窗外秋风渐起,窗内却是春风春雨。

次日,象大嘴却一早打听来个消息。原来雪灵王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竟然把飞雾王阳痿的原因揭穿了。说是吴不赊用鸡族阉蛋作的法,更说吴不赊之所以这样做,是受他之命。吴不赊一听,跳起来骂道:“你个白痴,你要显摆威风无所谓,别把我扯出来啊。飞雾王还不恨死我,金子捞不着了,还要防飞雾王的杀手,你这不是害人吗?”

其实骂也是白骂,还只能在家里骂,到雪灵王面前去骂是要掉脑袋的。况且,话既然已经说了出去,也休想再让雪灵王改口。吴不赊本来要带叶轻红两女进城去住的,现在只能住庄子里了。庄子内外设防,布置守卫,还好有近五千鸡族战士,这些人防不了玄功高手,却能撑场面。吴不赊又花重金买了一千把强弩,装备一千名鸡族武士,并分作两队,鹿家兄弟各领一队,布在内宅左近。哪怕你是大罗金仙,只要现了身,千弩齐下,射不死你也射你满身洞。象斧与九斤斧各领巡卫,庄外十里就设下明暗哨。

只桑刀儿没安排进去。吴不赊心中另有打算:去灭云城买几处产业,年后好找名目把五千鸡族战士弄进城去。桑刀儿为人精细,脑瓜子灵活嘴上还阴损,正是做这些细活儿的最好人选。被人弄成阳痿,飞雾王若不报复,除非他天生喜欢做太监。

吴不赊每日悬着心,时时提防高手刺客。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也被他时时拘在身边。自己挨一刀肉痛,若伤了两女却是心痛。况且把两女拘一起也有好处,一龙双凤,艳福无边。先几次两女还害羞,到后来也就习惯了。只是吴不赊有些索需无度,他有神鸡印在手,越战越勇,两女没这个本事,给他搅得身倦神疲。九斤丽年纪小,功力也不如叶轻红,格外吃不消。

本来买了几个侍女,雪灵王还赏了十个美女,但哪有把自己男人往其他女人身上推的道理,便是九斤丽也绝对不肯,二女便奋起相迎。二女本就秀丽无俦,春雨浇灌后,更是艳光逼人,迷得吴不赊也没心思留意其她女子。如此过得半个月,吴不赊意想中的刺客却一直没有出现。庄外却传来消息,飞雾国大举入侵,雪灵国节节败退。

雪灵国军力强于飞雾国,怎么会节节败退呢?吴不赊大是奇怪,反正桑刀儿无事,便派他进城打探详细消息。

原来,雪灵国十万大军攻打雄鸡岭无功,吴不赊把飞雾王弄成阳痿后,雪灵王觉得已报了仇,不想再打仗,便命各路大军回撤。雪灵王却没去想,他把飞雾王弄成了阳痿,飞雾王会不报复?也许他认为雪灵国军力强于飞雾国,飞雾不敢从雄鸡岭进来。可飞雾国军队偏偏就从雄鸡岭上杀了下来,而且一次集结了十万大军,怒涛般狂卷而入。

雪灵国集结的十万大军这时分成了四五路,正各自往自己的驻地撤,结果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且雪灵国每一路的兵力都远少于飞雾军,被飞雾军以多打少,打了个落花流水。

半个月不到,雪灵国丢了六座城池,十万大军也损失惨重。各路大军一直退到朝阳城,聚集残兵,加上雪灵王从雪灵城紧急调去的援兵,才堪堪抵住飞雾国军队的攻势。朝阳城已是通向雪灵城的最后一个关卡,朝阳城以东大片国士尽皆丢失。飞雾王显然也没有就此罢手的意思,不但不撤兵,还有增兵的迹象。吴不赊本来有些恼雪灵王,现在飞雾王不派刺客来刺杀他,却派大军攻打雪灵国,这让吴不赊很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至于雪灵国的胜败,他根本不操心,别说打到朝阳城,就打到雪灵城他也不着急。他还盼着飞雾国打到雪灵城,那时他就有借口,可以领着五千鸡族战士公然前往灭云城。因此他每日除了听听战争的进展,便是领二女饮酒作乐。

这一日,桑刀儿打探来一个消息。飞雾王陈兵朝阳城,没有急着攻城,却派了使节来见雪灵王。飞雾王的使者提了一个条件,要雪灵王把吴不赊送去飞雾国,同时赔款黄金二十万两,飞雾王便撤军回国。

“我说飞雾王这么久不派刺客,原来埋伏在这里呢。”吴不赊一时又惊又怒。桑刀儿道:“是啊,飞雾王阳痿是公子弄的,公子又有给邪月王治好阳痿的名头,无论是治病还是报仇,飞雾王都不会放过公子。而打得雪灵王俯首称臣,乖乖把公子送过去,比派刺客刺杀公子,明显要高明得多。”叶轻红道:“公子给雪灵王帮了这么大的忙,雪灵王该不会把公子送出去吧?”

“那不一定。”

九斤丽摇头,她年纪虽然比叶轻红小,却比叶轻红现实得多,“在这些当权者眼里,可没有什么情义之说,飞雾国要是在朝阳城攻得太急,雪灵国撑不住,只怕真会把公子送出去。”

“那我们怎么办?”叶轻红急了。九斤刺和其他四大族长一起把公鸡蛋送回神鸡殿后,前两天刚赶了回来,这时也在。他出主意道:“大护法去我们雄鸡原吧,现在雪灵王还没有说要把大护法送去飞雾国,不会拦,就算拦咱们也不怕。雪灵国剩下的军队,一半在朝阳城,一半在雪灵城里,其他地方的军队基本都抽空了。

我们有五千鸡族战士,可以一路杀过去,如果雪灵王从雪灵城抽军队出来追,他兵少我们吃掉他,如果他兵多,我们就占住一城,等五大鸡族的援兵。神蛋回归,五大鸡族团结一心,一声令下,至少可以聚集十万战士,只是没什么武器,但为了接应大护法,便是赤手空拳,我们也敢和雪灵军斗。”

九斤刺说得慷慨激昂,法子也确实行得通。是否把吴不赊送交给飞雾王,雪灵王一时还没表态。吴不赊现在有五千鸡族战士在手,只要进了雄鸡原,雪灵王便奈何不了他。叶轻红几个也都觉得不错,齐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有苦说不出,雄鸡原要去,却是在把云州遗族顺利接到灭云城之后。现在去做什么?不过接应云州遗族的事他和叶轻红两女都没说过,这时也说不得。他想了一想,道:“灭云城的雪灵军应该也会抽来雪灵城吧。”

“应该会。”桑刀儿点头,“但到底有没有抽调,抽调多少却不知道。”

他心思灵活,道,“公子莫非是想以五千鸡族战士去占领灭云城?”“占领灭云城做什么?”九斤刺莫名其妙。叶轻红跟九斤丽说过吴不赊去云州采药的事。九斤丽以为吴不赊想占领灭云城是想着明年采药,便解释道:“公子明年春后要去云州采药,如果去了雄鸡原,自然没那么方便,所以想占领灭云城吧。”

“那也可以。”九斤刺慨然点头,“神蛋大护法的事,便是我五大鸡族的事,那我们就去占了灭云城,死守到明年春后。”桑刀儿皱眉道:“只怕雪灵王不肯放公子走。从雪灵城到灭云城,有好几个关卡,这一路杀过去可不容易,又不像去雄鸡原,后面有接应。而且灭云城是防备云州人族的前线,驻有重兵,这次就算抽调,也不会完全抽空。灭云城又是雪灵国出了名的坚城,我们即便能一路杀过去,只怕也进不了灭云城。到时前无去路,后有追兵,那就麻烦了。”

吴不赊本来确有趁机占据灭云城之心,况且九斤刺答应得也痛快,但桑刀儿这么一说,他就知道行不通了。心中转念,吴不赊道:“雪灵王肯定不会跟我讲什么义气的,只要朝阳城一吃紧,他觉得守不住,立马就会派人来抓我,看来真的只有去雄鸡原了,还要趁早。”见九斤刺看着他,他忽地想到一事,问道:“雪灵、飞雾二国去雄鸡原猎鸡,好像都很方便,那从雄鸡原去飞雾国呢?”

“是一样。”九斤刺点头,“雪灵国和飞雾国正对着雄鸡原,所以他们进雄鸡原方便,我们要进这两国也方便,不过两国面对雄鸡原都建有关卡。”“关卡驻军多不多?”“不多。”九斤刺脸有些发红,“五大鸡族以前不团结,势力比较弱,所以他们两国面对雄鸡原的关卡驻军都不多。护法的意思是——”吴不赊嘿嘿两声:“飞雾王集结大军攻入雪灵国,国内防守必弱。如果五大鸡族派一支队伍从雄鸡原攻入飞雾国,飞雾王是撤军还是不撤?”

九斤刺眼光一亮:“好主意!我们从屁股后面打进飞雾国,飞雾王非撤军不可。我立即派人回去,让四大族长调集五族勇士,就从沙鸡族进兵。”“等一等。”吴不赊止住他,“你们缺少兵器,能武装起来的不过万人左右。”

“有一万勇士就够了。”九斤刺不等他说完,抢先开口,“飞雾国面对雄鸡原的关卡,驻军本来就不多。攻打雪灵国,那里肯定还抽走了一部分兵力,我们若进攻,他们肯定不堪一击。我们只要攻下一两座城池,抢了兵器,便可武装更多的勇士。”说到这里,九斤刺已然兴奋了起来。五大鸡族缺少兵器,如果趁此机会从飞雾国夺得一部分兵器,五大鸡族就可以武装更多的勇士;武装的勇士越多,实力便越强大,便可以免受雪灵、飞雾两国的欺负。

吴不赊当然明白他的心思,道:“惹怒了飞雾国,他们撤军后,十万大军若攻入雄鸡原,你打算怎么办?”九斤刺一时有些傻眼,想了一想,道:“那也不怕,只要我们能抢到足够的武器,我们一个可以打他们两个,实在不行,我们可以退入雄鸡原深处。冬天马上就来了,飞雾国不敢深入雄鸡原的。”

“那明年开春呢?”吴不赊似乎有些不依不饶。九斤刺一时无话可答。确实,如果惹怒了飞雾国,飞雾国便会派大军进剿雄鸡原,缺少武器的五大鸡族绝对挡不住。即便借助地形优势免受灭族之戮,五大鸡族也必然会损失惨重。五大鸡族本来就穷,要是被飞雾国狠狠扫荡一番,族人的日子就会更加难过。

“那大护法的意思是——”九斤刺迟疑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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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战旗(下)
吴不赊没有回答他,反问道:“你们有没有办法避开两国关卡,直达雄鸡岭?”雄鸡岭不是一座孤立的山岭,而是雄鸡山的一部分。雄鸡山如一只巨大的雄鸡,鸡头深深地伸进雄鸡原,鸡脖子两侧便是雪灵、飞雾二国。雄鸡岭是出入两国最便捷的通道。如果不走雄鸡岭,就要从鸡头处绕,至少要绕行一千多里。

吴不赊对雄鸡山不熟,但他相信两国的关卡都不可能卡得那么死,应该会有山间小道能越卡而过。九斤刺点了点头,道:“有。无论是雪灵国还是飞雾国,对五大鸡族盘剥得都非常重,我们要进两国换点东西,货物至少要被夺去一半。没办法,我们便冒险从雄鸡山开出了几条小道,不过比较险,人能过,马不能过。”“能过人就行。”吴不赊大是兴奋,见九斤刺疑惑地看着他,道,“如果有五千鸡族勇士偷偷摸上雄鸡岭,能不能一举攻占雄鸡岭。”“平日不一定。”九斤刺略一犹豫,道,“平日飞雾国在雄鸡岭上驻军不多,但岭下驻有重兵,可随时支援。现在飞雾国大军齐聚朝阳城,岭下不可能有重兵驻扎,我们有五千勇士,夺下雄鸡岭应该不成问题,可我们夺下雄鸡岭做什么?”“雄鸡岭是飞雾国的粮道啊。”吴不赊两眼放光,“夺下雄鸡岭,然后死死守住,飞雾大军无粮必乱。

雪灵国趁势发起反击,十万飞雾大军,别想活着回去一兵一卒。”九斤刺眼光一亮,大是兴奋:“护法妙计!如果飞雾国十万大军全丧在雪灵国,那他们就再没有实力入侵雄鸡原了。”桑刀儿插口:“关键是五千人能不能守住雄鸡岭?”“完全可以。”九斤刺信心十足,“雄鸡岭易守难攻,飞雾国在雄鸡岭上的守军,从来没超过三千人。我们有五千人,只要偷袭得手,绝不可能守不住。”

“很好,好极了。”吴不赊兴奋得搓手,“我马上进宫去见大王。”借五大鸡族的力量卡住雄鸡岭,置飞雾国十万大军于死地,这是一票天字号的大买卖,一定要卖个好价钱。

主意打定之后,吴不赊立刻进城求见雪灵王。战况不利,雪灵王有些上火,通红的两眼里显出两分凶性。他一见吴不赊就道:“吴侯是听到风声了吧?放心,孤绝不会把你交出去。

飞雾王那只阉鸡,他绝对打不破朝阳城。他敢偷袭我雪灵国,孤就要他做一世的阉人。”他挥着手,口沫横飞,简直就是一只气急败坏的蛮横斗鸡。

“大王神勇无敌,飞雾王那只阉鸡虽借偷袭暂时占了便宜,最终一定会败在大王脚下。下面那话儿都阉了,还挺得起来吗?”吴不赊先奉承两句,才转入正题,道,“我今日进宫,不是担心大王会向飞雾王那阉鸡妥协,而是有一条小小的计策献给大王。”“哦?什么计策,快说!”“飞雾国十余万大军齐聚朝阳城下,后方空虚,粮道漫长。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拿下雄鸡岭,卡死飞雾军的粮道……”

雪灵王并不是白痴,军无粮必乱,这一点还是知道的,道:“如果卡死雄鸡岭,截断飞雾军粮道,飞雾国十万大军便会一夜溃败。可我们哪有什么奇兵去打雄鸡岭啊?”

“我们是不行,可五大鸡族行啊。”吴不赊笑眯眯地看着雪灵王,“此时飞雾国大军齐聚朝阳城下,如果五大鸡族沿雄鸡山东侧突进,从飞雾国屁股后打进去,一举打下雄鸡岭并死死守住……”

“五大鸡族从飞雾国后面夹攻?”雪灵王腾的一下站起来,死死盯着吴不赊,“吴侯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五大鸡族和我雪灵国一直有些矛盾,他们会帮我们吗?”说到后来,他声音几乎都有些颤抖了。

“会。”吴不赊断然点头,“对五大鸡族来说,飞雾国才是他们的头号敌人。我受大王重恩,一直在替大王筹划,要给飞雾王那阉鸡一个教训,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一计。五大鸡族也同意出兵,只不过,他们提了两个条件。”

“说!不论什么条件,孤都可以答应他们。”

“五大鸡族缺少武器,这一点大王是知道的。要从飞雾国后面进军,没武器可不行,所以五大鸡族的第一个条件是,请大王拨付武装十万人的兵器粮草。”“可以。”雪灵王一口答应。吴不赊是生意人,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十万人的兵器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粮草就罢了,兵器却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武装十万鸡族,这可不是件开玩笑的事。即便打败了飞雾国,五大鸡族也成精了,后果不是一般得严重。所以吴不赊认定雪灵王不会轻易答应,即便应下来,至少也要缩水一半。哪知雪灵王这会儿气急败坏,脑子里想的只是一件事,就是打败飞雾国,根本就没去想武装五大鸡族的后果。他应得急,吴不赊倒是愣了一下,一肚子的讨价还价全落了空。

“第二个条件,那就是军饷了,五大鸡族出兵,至少要十万两黄金。”

打仗打的就是钱。这些日子雪灵国与飞雾国大战,银子就像流水一样淌了出去,雪灵王的国库着实有些发虚,但雪灵王还是一口答应了。吴不赊又被闪了一把,他暗自后悔:“这雪灵王太富了,早知道就要二十万两了。”和雪灵王商议定了,吴不赊飞马回来告诉九斤刺,当然,首先要表一下功。装备十万人的兵器粮草,雪灵王不当回事,在五大鸡族眼里,那可是天大的事。吴不赊当然要说是自己苦口婆心才要来的,口水至少流了一脸盆。至于十万两黄金,他根本没提。已经替五大鸡族要到了十万人的兵器粮草,那点儿金子,算吴不赊的辛苦费也不为过吧。果然,九斤刺得知吴不赊替他们要来足以武装十万人的兵器,先是震惊,再是狂喜,然后拜倒叩头。他差一点儿当场抽疯,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与五大鸡族联络的事,雪灵王完全交给了吴不赊。吴不赊与九斤刺商议,五大鸡族边接收粮草兵器,边调集精锐勇士潜入雄鸡山,偷袭雄鸡岭。雄鸡岭被五大鸡族攻占,飞雾国国内驻军必定要反击,朝阳城下的飞雾军也会回师夹击。

因此,必须谋好两点:一,由五大鸡族调集重兵猛攻飞雾国边境关卡,让飞雾王留在国内的驻军自顾不暇,无法抽兵攻打雄鸡岭。二,雪灵国死死拖住朝阳城下的飞雾军,不让飞雾军回攻雄鸡岭。

如此,最多十日,雪灵国境内的飞雾军便会粮尽。到那时,雪灵国即便不发起攻击,十万飞雾军也会被活活饿死在雄鸡岭下。

议定之后,九斤刺发信回雄鸡原,通知四大族长出兵。吴不赊再进宫,把商议好的办法说给雪灵王。先前的十万大军虽然溃败,但这些日子雪灵王紧急从全国调兵,加上先前的残兵,又组成八万大军,四万守在朝阳城,四万守在雪灵城。听了吴不赊的计划,雪灵王当即从雪灵城抽调三万大军送入朝阳城。若五大鸡族攻下雄鸡岭,雪灵军便会死死缠住飞雾军,不让他脱身回救。五大鸡族勇士潜入雄鸡山并发出攻击,需要一些时日。吴不赊边交割最后一批兵器粮草,边等消息。到第二十天,鸡族传来消息说,六千鸡族勇士已打下了雄鸡岭。

雄鸡岭一失守,飞雾军立马就乱了,朝阳城下的飞雾军连夜撤退。早得到消息的雪灵军随后跟上,也不直接攻击,只是死死咬住,给飞雾军施加压力,使飞雾军不敢全力攻打雄鸡岭.飞雾王得到雄鸡岭失守的消息也慌了,想抽调国内兵力从后面夹攻雄鸡岭,但五大鸡族却从边境全面压上。

鸡族勇士刀枪刚刚入手,刀柄还没捂热呢,更别说训练,但那种气势却是高昂得惊人。飞雾王不但抽不出一兵一卒,反要从其他地方抽兵去巩固边境。飞雾军先前进兵快,军中存粮不多,不到十日,军中粮尽,全军溃败。虎视眈眈的雪灵军趁势发起攻击。

飞雾军军心已乱,加上饥肠辘辘,毫无抵抗之力,只有挺着脑袋被雪灵军砍。雪灵王为人狠厉,下令不要俘虏。因此,十余万飞雾军几乎被斩尽杀绝。飞雾军被全歼的消息传来,吴不赊立刻被雪灵王宣进宫大大赏赐了一通。吴不赊醉醺醺地从王宫出来,发现九斤刺正在宫门口等他。见到吴不赊,九斤刺郑重地道:“我五族共议,要趁飞雾国大败之际,攻占飞雾国,兹事体大,请大护法亲去主持。”飞雾国举国不过十四五万军队,雄鸡岭下十万精锐损失殆尽。剩下的绝对挡不住鸡族十万勇士,因此五大鸡族起了吞并飞雾国的野心。吴不赊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乱,嘴中胡乱应着:“这主意好,是个机会,看到这一点的是个天才,抓不住这个机会就是蠢才了。”

他心下却想:“云州遗族要入雄鸡原,只经雪灵国,即便五大鸡族占了飞雾国,也不能给云州遗族增加丁点儿方便,爱占不占,干我鸟事,不如在家抱着两个小美人喝酒。”

想到这儿,他正要找个借口推脱,突地起了个念头,对九斤刺道:“我有一计,你附耳过来。”听了吴不赊的计策,九斤刺一脸狂喜,领命自去。吴不赊折身再次进宫去找到雪灵王,说既然歼灭了飞雾军,五大鸡族的任务也就完成了,要撤离雄鸡岭,请雪灵军派兵接防。同时他蛊惑雪灵王趁势进兵,彻底灭了飞雾国。雪灵王正有此心,即日下令,七万雪灵军跨过雄鸡岭,攻入飞雾国。雪灵军一过雄鸡岭,吴不赊也动了,跟着进入飞雾国。他说亲眼看一下飞雾王的阉鸡像,雪灵王当然不会拒绝。

飞雾国精锐尽失,根本挡不住雪灵军兵锋。但飞雾城里还有几万残兵,又征召了城中青壮,凭着城墙死守,雪灵军一时却也攻不进去。

吴不赊到飞雾城下,趁夜进了飞雾城,摸进飞雾国王宫,进得宫,公然现身,要见飞雾王。飞雾王年纪和雪灵王差不多,身材要高大些,却是一脸憔悴,吊着两个大眼泡。听到吴不赊的名字,这位国王眼睛霍地瞪大一倍,露出要吃人的样子,怒狠狠地道:“你就是雪灵王封的那个折阳侯,孤的病就是你弄的?”“没错。”吴不赊坦然承认。

“大胆!”飞雾王暴怒,“来人啊,给我拿了,斩为肉泥!不,先把他阉了,再慢慢消磨,否则难消孤王心头之恨。”吴不赊哈哈大笑:“看来我的药可以省下了。”

飞雾王一愣,止住扑上的侍卫:“什么药?”“两丸药。”吴不赊伸出两个手指头,“一丸可治大王的病,一丸可救飞雾国。”“是吗?”飞雾王嘿嘿冷笑,“药在哪里?”

“药当然在我身上,不过价格不菲。”

“你要什么价?”“治大王的药,一丸十万两黄金。”把人弄阳痿了,再来卖治阳痿的药,一丸还要十万两黄金,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飞雾王恨得磨牙,不过他被吴不赊先前的话勾住了,强压着心里怒火,冷笑道:“不算贵。另一丸呢?”

“另一丸可救飞雾国,却要二十万两黄金。”吴不赊狮子大开口。“金子好说,药在哪里?”

“我不怕你不买。”吴不赊暗哼一声,随即道:“药在雄鸡岭。大王知道,飞雾国十万大军丧在雄鸡岭下,是因为鸡族卡住了雄鸡岭。如果大王出得起价,鸡族可以再做一次买卖,再次封死雄鸡岭,那么飞雾城下的七万雪灵军将和先前的飞雾军一样,一朝溃败。”

这个计划确实行得通,飞雾王腾地站起身:“吴侯这两丸药,孤全都买了。”

“大王真是个爽快人。”吴不赊眼前金光乱闪,立马从怀中取出一瓶威阳丸.

“这是威阳丸,一丸下去,大王立刻恢复男人雄风,此药请付现金。至于另一丸,待鸡族封死雄鸡岭,雪灵军撤兵,药性见效,大王再付钱不迟。”“就依吴侯。”

两人各取所需,相视大笑,一时很有点儿老宾主的味道。吴不赊即刻出城,发出命令。先前攻占雄鸡岭的鸡族勇士说是撤离,其实没撤多远,就藏身在雄鸡山中,接到大护法的命令,霍一下钻出来。雪灵军在雄鸡岭上不过驻了一千兵,哪里是对手,雄鸡岭顿时易手。

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雪灵军和飞雾军一样,粮道一断,立时陷入绝境,自然大骂鸡族卑鄙无耻。可人是骂不死的,雄鸡岭更不是可以骂得开的。数日之后,堵在雄鸡岭下的大军粮尽溃散,飞雾王恼恨雪灵军先前的屠杀,也下令不要俘虏,把七万雪灵军杀了个干干净净。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6

正文 第三十五 神秘女郎(上)
听得鸡族突然翻脸,雪灵王一下子惊呆了,急命人寻找吴不赊,又哪里找得到。雪灵军一败,吴不赊立马入飞雾城收账。飞雾王心里其实恨死了他,却也不敢赖账,他若赖,鸡族翻脸放开雄鸡岭粮道怎么办?金子多了也愁,吹牛袋是再也放不下了。还好吹牛袋说的话不假,大青牛两角中确是另有天地,可以充做两个大金库。不过这金库只能装金丸子,要取时只要说一声,牛头一侧就可以一个个溜出来,倒也方便。收了金子,静看飞雾军屠了雪灵军,吴不赊随即命令进攻飞雾国。

飞雾军还在追杀雪灵军,一时来不及缩进飞雾城,在十万鸡族联军以多打少的猛烈攻击下,或死或降。

数日间,飞雾国亡国,飞雾王自杀身死。随后鸡族大军越过雄鸡岭,杀入雪灵国。雪灵国精锐尽失,已是个空壳,也是一战而亡。雪灵王和飞雾王一样,在咬牙切齿将吴不赊诅咒一番后自杀身死。

吴不赊毫不客气地占了雪灵国王宫。不过两王的死倒让他感慨一番:人族的王,吃了败仗一般是投降;魔族的王却没一个投降的,气节上可是强得多了。雪灵、飞雾两国一朝而亡,五大鸡族扬眉吐气。这便是吴不赊当日教给九斤刺的计策,有个名目,叫做两虫争食,公鸡得利。

但真正的大赢家应该是吴不赊,他本来只是想进灭云城做个内应,到头来却把雪灵国都给灭了。在五大鸡族眼里,现在的他,几近神佛一般,云州遗族要借道,只是他一句话的事。大的方面,为云州遗族的南归打开了通道;小的方面,不但收了九斤丽这样的小美人入房,更收了几十万两金子入账。几十万两金子啊,吴不赊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有这么多金子。

回想在东镇开店的日子,一年到头,算计来算计去,不过数百两银子的利润,回首前尘,真的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打下雪灵、飞雾两国,吴不赊若想要钱,还可以捞得更多,但两国杀来杀去,民生凋敝。五大鸡族占了两国后,要收揽人心、安置流民、恢复生产,处处都需要钱。吴不赊不好意思再伸手捞钱,他顶着个神蛋大护法的帽子呢。五大鸡族奉他为神,他不为五大鸡族考虑而只想伸手捞钱,面子上终究有些过不去,况且九斤丽还是自己的房中人。

五大鸡族对吴不赊的尊敬感激,其实还远远超过吴不赊自己的想象。想想也是,在吴不赊出现之前,五大鸡族四分五裂,受尽雪灵、飞雾两国的欺压,除了做奴隶,就是做斗鸡。吴不赊一出现,不但将神蛋从雪灵王手里拿了回来,最后甚至把雪灵、飞雾两国给灭了。

以前只能做奴隶做斗鸡的五大鸡族,现在翻身做了主人,天与地的差别啊。别说吴不赊想拿点儿金子,就是把雪灵、飞雾两国国库完全搬空,五大鸡族也绝不会有半点儿意见。

夜,渐渐地深了。冬夜的风,撕扯着,呼啸着,在天地间尽情地展露它的威严。但雪灵王宽大的寝宫里却是春意盈盈,叶轻红、九斤丽一左一右紧紧偎依着这里的新主人吴不赊。这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鸡大护法此刻正在享受美人粉拳的轻捶慢落。

在这个夜里,云州城的圣殿里,也是灯火通明,四大长老全聚集在圣殿中,颜如雪也在。

“综合几处伏桩的报告,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吴使君先是帮雪灵王赢得斗鸡,取得了雪灵王的信任。然后他在帮雪灵王捉弄飞雾王这件事上,替五大鸡族拿回了神蛋,成为五大鸡族的神蛋大护法。随后他借着雪灵国与飞雾国的战争,借力打力,最终助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两国。”

说到这里,司弦长老停了下来,微一犹豫,道,“可以说,现在只要吴使君愿意,他完全可以借五大鸡族立国,成为鸡族之王。”

凭借心眼的观察,颜如雪认定吴不赊是可以信任的,但四大长老还是派出了暗探,留意吴不赊在雪灵国的动静。暗探最新的回报,竟是在吴不赊一手主导下,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二国。

这个消息过于惊人,四大长老这才连夜向颜如雪禀报。“反手之间,连灭两国。”司雨长老啧啧惊叹,“难怪圣女说敢孤身横穿魔境的人绝非等闲,果然如此。吴使君之能,实让人不可思议。”

“事实上,一个顶有妖光的人能得到西岳帝君的看重、信任,并被授予接应云州遗族南归的重任,他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但在几个月之内赤手空拳连灭两国,还是让人难以想象,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司蛇长老也是一脸惊叹。司风长老没吱声,只是看着颜如雪:“不知圣女有什么看法,我们是不是应该派人联系吴使君?”

摇曳的烛光倒印在颜如雪不能视物的眼眸里,像两个舞动的精灵。颜如雪想了一会儿,摇摇头:“不必。我想吴使君在彻底掌控局势之后,会跟我们联系。只是,船不必造了,让大家停下来吧。”

就在颜如雪说这番话的同时,吴不赊也真就想到了这件事:“是不是该到云州跑一趟了,免得云州遗族拼命造船,结果却用不上?”不过这个念头只是闪了一下,很快就被他放到了脑后。随即他便投入到天下男人都热爱无比的伟大事业之中。夜已经很深了。疲惫至极的二女已进入梦乡,心满意足的吴不赊抚着锦被下叶轻红饱满的乳房,回想着这些天恍若梦境的经历。九斤丽不知做了个什么梦,格格笑了两声。

吴不赊轻笑一声:“野丫头。”自己也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中,吴不赊眼前忽地一亮,看到一幅景象:一只大公鸡站在一块巨石上引颈长啼,它忽地一个回头,照着吴不赊脑袋啄了过来。吴不赊一惊而醒,睁开眼睛:刚才难道是做了个梦?怎么会做这样的怪梦呢?而且他觉得自己并没有睡着,如果没有睡着,不是做梦,那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看到鸡族的祖灵神鸡,祖灵神鸡为什么又要啄他呢?正自百思不得其解,鼻间忽闻到一股香味。叶轻红、九斤丽都不喜欢用香料,她们身上只有淡淡的女儿香,这股香味绝不是她们身上的。那是哪儿来的呢,吴不赊鼻子耸了两耸,香味似乎更浓了些,而脑子竟有些昏昏沉沉了。

“迷神香。”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终于辨出这种香味到底是什么了,是迷神香。这是一种非常厉害的迷香,用醉芙蓉的花粉和其他几味药物合制而成,人一旦闻到,便会昏迷,数日不醒。

“有刺客!”一认出迷神香,吴不赊脑中立时闪过这个念头,同时想到,“刚才祖灵神鸡那一啄,难道是在提醒我?神鸡印除了壮阳,危机来临前还能报警?”这时也不及多想,他并没有感应到刺客所在的位置。但既然放了迷神香,刺客就一定存在。想着,他便把脚伸了出去。脚垂在床沿,往下伸,化做树根,整个身子便从土中钻了进去。青砖地板,还好有缝,否则还真是个麻烦。钻到屋外,他探出头来。

只见窗子前面站着一个黑影,看背面,是一个女子。这名女子应该很年轻,纤细的腰、微翘的臀、修长的腿,曲线在紧身夜行衣下展露无疑。

“这女子是什么人?难道是雪灵王的嫔妃,想杀了我给雪灵王报仇?”吴不赊脑中转念,腹中可就热了起来。雪灵王妃子上百,自然都是千挑万选的美人,但在吴不赊搬进王宫之前,叶轻红与九斤丽这两丫头以安全为名,把所有的嫔妃全赶了出去,也不知弄去了什么地方。

吴不赊很想假仁假义地关心一把,但看着两女要笑不笑的眼神,终于没敢开口。如果眼前这女子真是雪灵王的某个嫔妃,就悄悄捉了,趁两女还在昏睡,自己倒可以风流一把。奸商心中打着小算盘,身子悄悄钻出来,便要在背后一下制住这女子。这女子身材不错,甚至可以说相当好,只要相貌勉强过得去,那他就不客气了。制住她剥光了往床上一扔,嘿嘿,有得玩。人有时候会冒一些莫名其妙的傻气,尤其在上面的大脑袋和下面的小脑袋都发热的时候。拿吴不赊来说,他的手是可以变长的,要偷袭这女子,手突然变长,猛地一下,便可手到擒来,可他这会儿竟然忘了。

他想把整个身子钻出来,然后再猛扑上去,招法也想好了:灵猫扑鼠。可惜他这灵猫刚把身子从地底拔出来,没来得及往前扑呢,那女子竟就给惊动了,忽地回过身来。

这女子脸上蒙了一层黑纱,看不到脸,只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她的眼睛是那种修长的丹凤眼,很漂亮,但眼光却是异常得锐利,锋锐若刀。随着她眼光扫过来的,是一道刺目的剑光,其速如电,只是一闪,就到了吴不赊眼前。吴不赊见过几个使剑的女子,西门紫烟剑法就相当好,叶轻红也不错,却都及不上眼前的女子,不说招法,这女子至少占了一个快字。那真的是快啊,说起来吴不赊是偷袭者,绝对没有措手不及这一说,可那女子剑光一起,他却真的有措手不及的感觉,竟是来不及招架,百忙中往后一翻,腾空翻出。蒙面女子一剑不中,次剑复至。吴不赊的感觉中,第一剑和第二剑之间根本就没有间隔,他身子翻出,蒙面女子第二剑也就来了。他甚至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去百草囊里取兵器,没办法,扭身再闪。

蒙面女子第三剑又到了。蒙面女子长剑有如附骨之蛆,吴不赊根本没时间取兵器,而且就算他取出了兵器,也没把握战胜这名蒙面女子。她的剑实在是太快了,吴不赊只有再闪。雪灵王的王宫很大,但对于在空中飞行的玄功高手来说,还是太小了。吴不赊几次闪躲,身子已到了王宫之外,再闪得几次,甚至就出了雪灵城。

飞出雪灵城时,吴不赊终于掏了两样兵器出来,一斧一尺。蒙面女子再一剑攻来时,他曲尺一格,短斧回身就劈。短斧刚举过头顶,眼前一花,蒙面女子的长剑竟已到了他喉头。

他那一尺,根本就是在量空气。吴不赊大吃一惊,再想格挡已是不及,百忙中往后一翻,堪堪躲过,喉头处却是一阵微凉。他心中怦怦乱跳:“我的娘,这女人使的什么鬼剑,怎么如此得快。”念头起时,后脑劲风激荡,那女子长剑已跟踪而至。吴不赊学了乖,先不还手了,拉开距离再说,于是他左一闪,右一滑,躲了开去。

蒙面女子剑法快得异乎寻常,身法却不比吴不赊快,逃的人反而能掌握主动。吴不赊屁股一通乱扭,终于摆脱了脑后的长剑,与蒙面女子拉开十七八丈的距离。压力一松,吴不赊霍地转身,转身的同时,玄木心法运转,肩头生出六只手来,四只手各拿尺、斗、锯、刨,用来防守,守得风雨不透;正面两只手,左手斧右手凿,用来进攻,如癫似狂地攻。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大爷我六只手,就不信我打不赢你。吴不赊心中咬牙,迎着蒙面女子就扑了上去。蒙面女子剑法再快,也快不过六只手啊,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蒙面女子好看的丹凤眼里满是鄙视,不过奸商皮厚,刀枪不入。蒙面女子没法近身,对手四只手防着呢,又有斧凿左右夹攻,她只有闪。吴不赊乐了:“臭丫头,还以为你天下无敌呢。”

小人得志,六只手还来了个长短变,忽长忽短,长的一去七八丈,绕到蒙面女子背后去凿她屁股;短的看上去还正常,行动却很流氓,墨斗一扯,溜了墨线去弹人家乳房,莫非想量大小?蒙面女子俏脸红没红不知道,眼光却是要吃人,她小蛮腰一扭,闪开身去。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7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神秘女郎(下)

吴不赊哈哈笑:“小妞别跑,哥哥抱抱。”说着追了上去。蒙面女子左手去腰间一掏,掏出一物,手掌大小,上宽下窄。吴不赊又惊又喜:“宝贝?不对啊,像是个沙漏。”吴不赊猜对了,对方拿出来的确实是个沙漏,漏的也确实是沙子。

蒙面女子把沙漏对准吴不赊,“呼”的一声,一股沙子从沙漏里流了出来。沙子初出来时只是细细的一股,大约小指头大小,离了沙漏,却忽地变大,迎风便有大水桶粗细,迎着吴不赊就疾撞过来,还呜呜带声,那情形那声势,不像一股沙,倒像一条龙。

“这么大一股沙子,想埋人啊?”吴不赊吃了一惊,最前面的两只手迎着沙龙猛击过去,手往前长,身子却往后退。双手迎上沙子,细沙乱飞,打得手生生作痛,却无法把整股沙柱击退。好在吴不赊退得快,要是给沙柱罩上了,陷在沙中眼耳难睁,蒙面女子随便一剑就能要了他小命。那沙柱仿似活的,吴不赊躲闪,沙柱一扭头,跟着撞上来。吴不赊知道打不散沙柱,也懒得打了,身子连闪,沙柱始终死死跟着他。吴不赊百忙中看了一眼,原来那蒙面女子一直用沙漏尾部跟着他移动。

吴不赊没办法,撒腿开溜。蒙面女子持了沙漏在后猛追。先前吴不赊六只手欺负蒙面女子,现在蒙面女子用沙漏欺负他,二人也算是扯平了。

“可惜吹牛袋不在身上,否则用吹牛袋一吹,沙柱回卷,迷了眼睛,顺手就可以拿了她。剥光了扔床上,不怕你狂,就怕你不狂。”

吴不赊暗暗可惜。他身上除了一条短裤,什么也没有。百草囊随丹走,时刻在身,追风袋、吹牛袋却是不行,连裤腰带一起放在了床头,这时他也只有暗叹的份儿。他心下打着主意,要转回城里去。蒙面女子也不傻,她不知道吴不赊是要回去拿吹牛袋,可她知道吴不赊若回城,至少可以找到帮手。因此她留了个心眼,总是把雪灵城挡在身后。

吴不赊连玩了几次身法,都没能绕过去,还差一点儿把自己绕进沙子里。无计可施,他只有拼命往北跑。吴不赊身法全力展开,如风似电。蒙面女子身法真是不错,不过想追上他却也做不到。两人就这么一追一逃,一晃就是百里。

吴不赊身上只穿了一身短裤,光膀子加两条无毛腿全露在外面,冬夜的风刮在身上,就像千万把小刀子在割肉。在空中飞,尤其光着膀子在冬夜的寒风中飞,真的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可不跑又不行,蒙面女子的剑更要命。“喂,你又追不上我,别追了行不行?”吴不赊冻得实在受不了,便在肩后生出个脑袋,冲着蒙面女子大叫。

叫的同时,他还笑了一笑,买卖不成仁义在,笑脸待客是行规。蒙面女子根本不理他,反是狠狠瞪了他一眼。笑脸贴上冷屁股,这事常见,顾客是上帝啊。吴不赊也不在意,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雪灵王的妃子还是飞雾王的妃子?都不是?啊,莫非你是雪灵王的女儿?不对,年纪大了点儿?要不是他妹子?算了,不管是他姐还是他妹,总之一句话,你死追我没道理啊,真正灭了雪灵、飞雾两国的是五大鸡族。我就算在中间玩了点儿心眼儿,可若没五大鸡族,我一个人也成不了事啊,所以你不能把账算我一个人头上。”不论他怎么说,蒙面女子就是不理他,却也绝不放弃追赶,不过她把沙漏的沙柱收了回去。这个正常,任何法宝都是靠灵力支撑,沙柱绝对不可能一直放在外面。但蒙面女子手中的沙漏却始终对着吴不赊,很明显,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把沙子放出来,罩住吴不赊,再顺手给他一剑。吴不赊嘴里打商量,心里打算盘,想了好几个主意。

先是想用摄风术把风虎召来,用风虎把沙柱吹回去,但估算了一下沙柱的力道,除非是吹牛袋,以风虎的威力,只怕无法吹得沙柱倒头回飞,反要白白耗损了自己的灵力,划不来。又想到钻进从林中,化猫化树藏匿逃遁,却也没有信心,要化猫化树,必须拉开一定的距离。没有灵力的感应,变化了才能瞒过去,现在蒙面女子死死追在他身后,变什么都瞒不了她,而变化中会有一刹那的停顿,说不定就会挨上一剑,岂非自己找死?

左右无计,吴不赊恼了起来,咬牙:“我冷,不信你就不冷,倒看谁挨得住。”吴不赊看得出来,蒙面女子穿得不多,女孩子嘛,爱漂亮,美丽冻人。这名女子虽是长衣袖,比吴不赊强不了多少,而且吴不赊还感觉得出来,蒙面女子功力不如他,撑到最后,一定撑不过他。打好死撑的主意,吴不赊也懒得回头了,笔直往前飞,慢慢地,似乎鼻子冻硬了,耳朵不见了,厚脸皮也不遮风了。蒙面女子却始终不放手,吴不赊只有继续撑下去,不过他相信蒙面女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飞了一夜,天渐渐亮了,太阳像个穿着厚棉衣的懒汉,慢慢从山旮旯里逛了出来。吴不赊身上一暖,心中也活泛了,他很佩服那蒙面女子的韧劲儿。吴不赊索性在背后生一个脑袋,盯着蒙面女子看,眼光落在蒙面女子高耸的胸部,嘿嘿笑道:“叫你别追了你要追,看你两个奶子,冻硬了吧,嘿嘿,女人的奶子就是要软绵绵的才迷得住男人,你奶子冻得像过了夜的包子,可就不招人爱了。”他这神情话语,像极了街头调戏妇女的小流氓。这番话把那蒙面女子气得七窍生烟。蒙面女子功力不如吴不赊,追了一夜,已是强弩之末,但给吴不赊一激,陡然加快速度,竟然拉近了丈许距离。吴不赊吃了一惊:“只说老虎屁股摸不得,难道你是母老虎?”竭力前挣,总算没给蒙面女子追上。又飞了一段,前面隐隐现出一城,吴不赊发现这城却是非常眼熟:城前有江,江前有关。

他恍然想起,这是灭云城。灭云城这会儿自然也给鸡族控制了,不过城中没什么好手。吴不赊若是要躲,往下一扎,人堆里一混,也能摆脱蒙面女子。但他被赶了一夜,心中作恼,倒不是觉得被女人追杀有多丢人,他这人皮厚,不在乎这个。他恼的是冻了一夜,这苦头吃大了,要找回来,没好手相帮可捉不住这蒙面女子,所以不进灭云城,却是笔直往飞云关飞去。云州遗族好手众多,蒙面女子若是一直追进来,云州遗族高手升空拦截,到时吴不赊亮明身份,四下围攻,必能捉了蒙面女子。这会儿他不但想把蒙面女子捉住折辱一番,最眼馋的还是那个沙漏,法宝啊。奸商有法宝情结,不管什么法宝,也不管自己能不能用得上,总之是法宝他就喜欢。果然,才一靠近飞云关,立刻有两个玄功高手升空,都是军官打扮,其中一人厉声道:“此为云州人族地界,魔族异类不许进入。”一听他出声,吴不赊便知要糟,急回头。蒙面女子果然就住脚不追,眼光惊疑地四下看了看,然后狠狠瞪了吴不赊一眼,扭身就走。

你追我赶跑了一夜,吴不赊知道就身法论,蒙面女子并不比他差。这时蒙面女子起步在先,自己想追上去可就难了,就算他一个人追上去也没有用,一时大是丧气。

飞云关那两个军官却还死死盯着他,吴不赊这会儿光着膀子,白晃晃一身肉,那两个军官也没认出是他。他也不好打特使的招牌,索性便不进飞云关,返身进了灭云城。百草囊里有金子,他买了身衣服,喝了点儿酒,再热热吃了碗面,身上这才暖和过来。

“那蒙面女子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冷的天还不死不休地追杀我,该不是有不共戴天之仇吧?这么看来,要么是雪灵王的妃子,要么是他的姐妹女儿。不过这样的高手,先前怎么就没听说过呢?”

吴不赊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最后想到一点,“这女子心劲儿强。我没死,她肯定还会来,到时布个套子捉住她就知道了。”

拿定主意,吴不赊索性不再去想,既然到了飞云关,他决定进城走一趟。只不过他先前只说是进雪灵国做内应,结果把雪灵国给灭了。

反差太大,有些话可不知怎么说,想了半天,才有个眉目。他出了灭云城,用老办法过江进关,到云州城下时变回人身,让守卫通知四大长老。得到通报,四大长老把吴不赊接入圣殿。颜如雪在圣殿门口迎接,还是白衣如雪,眉眼间也还是那么空灵纯净。

见了礼,进殿坐下,寒喧了几句,吴不赊道:“圣女,四位长老,我这次进雪灵国,有一点奇遇,云州遗族南归的路线或许可以改一下。”

便把自己去雪灵城看斗鸡,直到最终助五大鸡族灭亡雪灵、飞雾两国的事说了,中间当然有隐有略,但大体不差。这件事,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早已得知,这会儿虽也惊叹一番,却并没有特别的惊讶之色。无论是颜如雪还是四大长老,都不是喜欢作假的人。

这让吴不赊心中生出几分猜疑,不过他随即便想到云州遗族在雪灵、飞雾两国必是派有探子,遂暗暗点了点头,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快。

司风长老道:“特使神通惊人,让我等佩服,却不知特使所说更改南归线路的事,要如何改法?”

吴不赊道:“五大鸡族身为魔族,对云州遗族肯定也还是有一定成见的。但我做了鸡族的神蛋护法,我的话,他们一般不会反对。如果我找一个借口,例如说我急需一味什么药,这味药只有云州城才有,然后你们与我交易,以这味药交换南归的通道,我想五大鸡族不会反对。”

“好主意。”四大长老一齐点头,均看着颜如雪。颜如雪也微笑点头:“一切听特使安排。”

五人既无一句疑问,更无半字反对。吴不赊心中的一点不快也就烟消云散了,遂笑道:“我对云州遗族和魔界都不是太熟,不过既然圣女和四大长老都认为这法子可行,想来是没有太大的毛病,那就这样。我问了一下,进入雄鸡原的最好时间是开春以后,所以年前还是要多做准备。年后我跟鸡族的五大族长说好,我们便可正式踏上南归之路。”

听到“正式踏上南归之路”这几个字,四大长老和颜如雪脸上都有抑制不住的激动之色。吴不赊心中也有一种特别的激动,把云州遗族接回去,封仙封神,再光明正大地娶林微雨。

这些都是看得到的好处,但吴不赊这会儿却没想那么细,就是觉得胸间有一种东西,像火一样在燃烧。

商量停当,吴不赊也不停留,即日返回雪灵城。太阳出来了,飞起来没那么冷,点灯时分也就回到了雪灵城王宫中。

吴不赊被蒙面女子追出王宫,自然惊动了宫中护卫。大家把叶轻红、九斤丽救醒了,却找不到吴不赊。九斤刺等五大族长急得团团乱转,阖城大搜。见吴不赊回来,众人都是一脸喜色。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更是激动得泪眼婆娑,九斤丽直接就扑到了吴不赊怀里,死死抱住了他。

叶轻红年纪大些,比九斤丽怕羞,不敢当着外人的面扑到吴不赊怀里,却也是紧紧地攥着吴不赊的手。

不过九斤刺几人见吴不赊安然无恙,随后就出去了。两女的紧张担心,让吴不赊十分感动。他轻抚着九斤丽的背,道:“好了,没事了,我好好的,不要担心。”

“听说那刺客是先下了迷香的,又追着你杀了出去,然后一天一夜找不到你……”说着说着,九斤丽“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没事了,没事了。”吴不赊温言抚慰,“那刺客一放迷香我就发觉了,我想捉她,所以没叫醒你们。不想那刺客剑法颇为厉害,反过来追杀我,不过你家公子跑得快,她追了我一夜也没追上。”

“轻红姐也劝我不要担心,说公子最狡猾了,那刺客只要第一下没刺到公子,后面一定不是你的对手。”

九斤丽说着笑了起来,俏丽的脸上又是泪又是笑,像只涂花了脸的小猫。

“你轻红姐说得没错,不管什么人,只要第一下没能置我于死地,后面再想弄翻我就难了,往往还会吃我的苦头。”

吴不赊笑道:“你轻红姐就是这样,最终还给我抱上了床。”

“大坏蛋,还说。”叶轻红掐他,眼中满是娇羞。

九斤丽却大是好奇:“轻红姐也吃过你的苦头是不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快告诉我。”

“可以啊。”吴不赊笑,在九斤丽小腰上捏了一下,“不过要到床上去说,到时我可以给你全程演示一遍。”

“不可以。”叶轻红大羞。“人都是公子的了,还有什么不可以的?”九斤丽笑道。

“死丫头,想看我的笑话,看我怎么收拾你。”叶轻红扑上来挠她的痒痒,九斤丽娇笑逃跑。两女一时闹作一团。

吴不赊脸上笑眯眯的,却一直微凝着神,以蒙面女子追杀他的那股狠劲儿看,必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已先他一步回到宫中潜伏。雪灵王的嫔妃虽给叶轻红两女弄走了,服侍的宫女却没有全部遣散,虽然散了多半,也还有一两百人留了下来。那女子之所以蒙面,吴不赊猜她可能就是宫女中的一名,不过这会儿却并没发觉什么异样。

两女担心吴不赊,一天水米未进,吴不赊回来后,她俩又闹了一阵,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吴不赊赶紧吩咐安排酒席,他顺便把五大族长一起请了来。

席间说起刺客的事,吴不赊心中一动,道:“那刺客身手极为了得,一直追杀我到飞云关,人族高手出面拦截,她才不得不逃走。说起来,这次我还承了云州人族一个人情,有机会要谢谢他们才是。”

说着话,他用眼角余光扫视着九斤刺几人脸上的神色。五大族长脸上并无异样,却是顺着他的话点头,均道:“有机会是要谢谢他们。”

“看来他们对人族的成见不是很深。”

吴不赊心下暗暗思量,“也是,五大鸡族以前一直受雪灵、飞雾两国欺压,根本没有和云州遗族产生冲突的机会和实力。没结过梁子,心中没怨气,成见自然就低些。”

想到这里,他又加一句,道:“他们知道我的身份后,对我十分客气,他们的四大长老和圣女都亲自出来接待我。哈哈,我可是沾了五大鸡族的光呢。要不是五大鸡族灭了雪灵、飞雾两国,展现了惊人的实力,以人族对魔族的成见,必不会这么客气对我。”“那是我们五大鸡族沾了大护法的光。”

九斤刺连忙摇头,“不过云州人族怕我们也是事实,以前一个雪灵国就压得他们死死的,何况我们现在挟五大鸡族及雪灵、飞雾两国的实力,他们如何不怕,又如何敢不善待大护法。”其他四大族长也纷纷点头,均面有得色。九斤丽想到一事,道:“公子,你上次不是说云州城有味什么药是你需要的吗?既然打了交道,那采药就方便多了。”

“是有一味药,只云州才有。”吴不赊点头,这话头接得太好了,他恨不得当场狠狠地亲九斤丽一口,“不过那药还没熟,我和他们说了。

他们的圣女和四大族长异口同声地答应了,欢迎我随时去采药,呵呵。”

他笑,九斤刺几个也是呵呵而笑,都是一脸得意。吴不赊理解他们心里的想法,五大鸡族先前只是奴隶斗鸡,这时却处处受人奉承,怎么不得意。吴不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这时叶轻红轻启朱唇,道,“那公子就是承云州人族两个人情了,还真是要好好感谢他们才行,却不知他们缺什么?”这丫头是个好人,得了别人丁点儿好处都要以十倍回报。这话也说到了吴不赊心里,他眼光去叶轻红艳唇上一转,心道:“傻丫头这话乖,呆会儿亲死你。”

心里打着小九九,表面上却庄重地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不管人族魔族,谁对我好,我十倍报之,谁对我坏,我也十倍报之。”

“正是这话。”九斤刺几个齐声赞同,豪气十足。

吴不赊道:“我也真问了一下,他们倒是客气得紧,什么也不要。后来我逼急了,他们才提了件事,说想要全族南归,回到人界去,想跟我们借一条道。”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7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借道(上)
“全族南归?借道?”

五大族长都有些愕然。

“是啊。”吴不赊也装出有些想不清的样子,“这里离着人界何止万里,他们居然说要阖族南归。一族人,老的老,小的小,怎么走啊,真是疯了。”

五大族长面面相觑,都是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九斤刺道:“不会是开玩笑吧?”

“我当时也以为他们是开玩笑,追问了两遍,才确定他们的这一决定是真的。他们还跟我说了大致的计划,向我们借道,先是穿过雪灵国,然后横过雄鸡原,再穿越魔鬼大沙漠。”

“穿越魔鬼大沙漠?”

不等吴不赊说完,五大族长已是纷纷惊呼出声。九斤刺一脸骇然,道:“魔鬼大沙漠凶险莫测,即便是最强壮的汉子也不敢轻易深入,更何况是穿越,云州人族竟然要拖男带女老老少少闯进去,这不是找死吗?”

“他们是没有办法。”吴不赊解释,“我问了一下,他们说了难处。全族陷在魔界,实在是撑不下去了,阖族老少都有南归之心。如果直走,沿路魔族必不会放他们过去,所以只有选择穿越魔鬼大沙漠。魔鬼大沙漠虽凶险,相对于万千魔族的拦截,还是要多一线生机。”“原来是这么想的,那倒也有一定道理。”

九斤刺一脸恍然之色。

叶轻红心善,却是一脸恻然:“阖族闯进去,老的老小的小,即便闯过去,只怕也十不余一。”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吴不赊不想就这个问题深入下去,他有些恐惧。云州遗族是他接回去的,路线是他照西门紫烟的设定画给云州遗族的,如果死伤太重,他到时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这时只有选择逃避。不过他又留了个心眼儿,道:“不过他们借道的事,我当时答应的是可以考虑,我对他们说,回来问问你们五大族长。”

“大护法这是什么话。”九斤刺脸上腾然变色,“大护法是我们五大鸡族最尊贵的神蛋护法,五大鸡族的一切事务,大护法均可一言而决。”鸡族崇敬勇士,九斤刺杀了沙杀煞,勇名雄冠五大鸡族。加上是他最先与吴不赊接触,然后九斤丽还成了吴不赊的女人。

所以,九斤刺年纪虽是五大族长中最小的一个,说的话分量却是最重。他这么庄严表态,其他四大族长自然也同声附和。

吴不赊其实也料到会是这种情形,不过听了这话,他还是非常高兴。他嘴里客套几句,云州遗族借道的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这件大事搞定,吴不赊心下轻松,又想到那蒙面女子可能隐在宫女中的事,遂提了出来。五大族长自然上心,立马决定从五族精选出两百名鸡族少女进宫,把所有宫女全换出去,又增加数层护卫。一切安排妥当,吴不赊搂了两女回转寝宫。两女受了惊吓,这时给吴不赊搂着,都有些情动,服侍吴不赊脱了衣服,两女也各自脱衣。美女脱衣,极具观赏性,吴不赊眯眯眼看得一眨不眨。但叶轻红脱了外衫,里面亵衣却不肯再脱。

吴不赊嘿嘿一笑,道:“怎么着?要哥哥给你脱啊,乐于效劳。”两女和吴不赊混惯了,平日虽也害羞,并不扭捏,叶轻红突然这样,吴不赊还以为她是撒娇要他帮着脱呢,便伸手去搂叶轻红纤腰。叶轻红却是羞笑着一闪,闪到一边,道:“不要。”

“真不要还是假不要啊。”吴不赊嘻嘻笑着,女人嘛,不要就是要,倒是别有一番风情,伸手又去捉。叶轻红闪不开,却捉住了他的手,红着脸道:“公子,是真的不要,你先前说那刺客可能还会来,要是我和小丽都陪你,万一刺客再来了怎么办,所以让小丽陪你吧,我守着。”

原来她是这个意思,吴不赊一愣。九斤丽早已脱得光光的,半掩在被子里笑嘻嘻地看着他两个呢,听了叶轻红这话,也是一愣,道:“啊呀,忘了那刺客了,要不姐姐陪公子吧,我来守夜。”

说着爬起来要穿衣服。“哪要你们守什么夜。”

吴不赊呵呵一笑,伸手搂住了叶轻红纤腰,同时揽住了九斤丽,“刺客来了,我自然知道。”

九斤丽光溜溜的身子给他一抱,立时就软了。叶轻红也是身子半软,却撑着吴不赊胸膛,道:“我知道你功夫高,不过在……在那……那个时候,肯定……肯定是没法子分神的,所以……所以……”

她没说完,九斤丽也明白了,道:“是啊,公子,那个时候,魂灵儿都飞了,哪里还能防刺客,所以我和轻红姐还是轮流值守吧。”叶轻红脸本来就红,听了九斤丽这话,更红得像要冒出火来,身子就便挣了一挣,想要挣出吴不赊怀抱。吴不赊哪会让她挣脱,不过也理解两女的担心。神鸡印的事,他自己也有些好奇,便问九斤丽道:“小丽,关于神鸡印,你知道多少?”

九斤丽想了想,道:“我知道得不多,只知道神鸡印是祖灵神鸡留在神蛋护法手上的独有印记,有了神鸡印,便会受到祖灵神鸡的保佑,五大鸡族会对手有神鸡印的人唯命是从,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她的回答在吴不赊的预料之中。鸡族自祖灵神鸡传种起,并没有出过几个神蛋护法,若代代有神蛋护法,五大鸡族也不至于分裂了。神蛋护法少,关于神鸡印的传闻也少,自然也没几个人知道神鸡印到底有哪些奇处了。不过吴不赊还是有些失望,神鸡印能壮阳他可以肯定,但昨夜祖灵神鸡那一啄,是偶然的,还是神鸡印遇到危险真的会报警呢?这一点他还不敢肯定。“你们知道昨夜我是怎么发现那刺客的吗?”

吴不赊想了想,开口道,不敢肯定也要说,否则两女真要是轮流值夜,双飞的乐趣可就没有了。哪怕是冒险,也不能失去这种乐趣。何况吴不赊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把握,神鸡印有遇到危险报警的异能。“是怎么发现的?”两女都有几分好奇。

“神鸡印告诉我的。”吴不赊扬起手,声音放低,把刺客放迷香时祖灵神鸡突现并啄他一口的事说了,两女都是十分惊异。

九斤丽点头道:“祖灵神鸡既然在公子手上留下神鸡印,自然就会保佑公子,这下我就放心了。”

“放心了是吧,那就来吧。”吴不赊嘿嘿笑着,把两女压倒。眨眼,娇呻声便已在宽大的寝宫中回响起来。

吴不赊说得肯定,其实还是分出一部分心神留意窗外,不能全心全意享用身下的美女。吴不赊着实有几分恼怒,但没有办法,小命更重要,别说伤了自己,就是伤了两女,他也心痛,倒是两女信了他的话,和往日一样,在极度的欢娱中飞速迷醉,浑忘一切。

不过刺客并没有出现,这夜没有,随后的日子也一直平平静静。吴不赊倒是有几分奇怪了,难道那刺客真是隐身在宫女中,宫女一换就进不来了?不可能啊,以那刺客的身手,摸进宫太容易了。

鸡族护卫虽多,也应该难不住她,鸡族长期受雪灵飞雾两国欺压,稍有个出名的高手,立即就会引起两国的注意,不是给捉了去做斗鸡,就是死于反抗,所以五大鸡族没有什么了得的玄功高手,派在宫中的护卫中虽也有两人略有玄功,功力低得可笑,说他们能吓住那刺客,没人会相信。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那一夜不死不休地追杀,然后再不出现,反差太大了啊,吴不赊想不清楚,日子一久,也懒得想了。

眨眼便到了年节,吴不赊派人以拜年为名给云州遗族送了点儿礼,云州遗族也回了礼。在吴不赊的提议下,云州遗族又和五大鸡族开了互市。魔族体质、力气普遍强于人族,但智慧、灵巧方面却远远不如。云州遗族精美的产品受到了五大鸡族的热烈欢迎,而云州遗族要穿越万里魔域,需要的物资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很多东西也只能从魔族采购。穿越魔鬼大沙漠所必需的骆驼,云州遗族一头都没有,全部要从五大鸡族购买。

互取所需,两族的互市一打开口子,立时便如决堤的洪水,铺天盖地地扩展开来。这种热闹红火的场面甚至使一部分云州遗族产生了动摇心理,既然能和魔族和平共存,又何必一定要万里迢迢地回到人界去呢?当然,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多,也没人敢说出口。

这样的场面,当然是吴不赊乐于见到的,然后他又以采药为名公然进了一趟云州城。四大长老配合着他演戏,一直把吴不赊送到灭云城,顺便与九斤刺等五大族长见了面,商定了借道的全部事宜。

商量好,云州遗族从灭云城过江,横穿雪灵国,穿越雄鸡原,然后进入魔鬼大沙漠。在雪灵国与雄鸡原的路线由五大鸡族指定,并派三千鸡族勇士一路陪同。云州遗族沿途所需,可以向五大鸡族采购,十几万人的物资消耗,这可是笔大生意。吴不赊随意给五大族长算了笔小账,五大族长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再没有生出其他任何疑虑。南归的日子定在三月初六,启程仪式本来是要吴不赊主持的,但吴不赊身为神蛋大护法,特使身份不能暴露,便没有让他参加,只是让他在雪灵城等着。

吴不赊在雪灵城里,直到三月八日才接到消息:云州遗族在飞云江上架了浮桥,全族十二万人顺利过江;队伍在灭云城外休息了一晚,已动身南来;九斤斧率三千勇士一路陪同,中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灭云城里的鸡族和原雪灵国族人没有任何攻击谩骂的行为,颇为平静;一些小地方,甚至还颇为热情,有生意做啊。

吴不赊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却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暗叫一声“不好”

自语道:“我是要跟着云州遗族一起回去的,可找个什么名目呢?我是鸡族的神蛋大护法,可不是说要跟着走就可以跟着走的,这却如何是好?”居然弄出这么大一个漏洞,吴不赊一时很有些心急上火。

不过奸商到底是奸商,奸计层出不穷。他很快便想到一计,就说自己做了个怪梦,梦见一只大公鸡飞出了雄鸡原,一直飞上南天门,在南天门上引吭高啼。风声放出去,包刮五大族长在内,所有人都十分兴奋,认定这是鸡族振兴的预兆。等众人议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吴不赊把五大族长找了来,道:“大公鸡自然是祖灵神鸡的化身,祖灵神鸡在南天门上引吭长啼,当然是预示着鸡族必将振兴。可神鸡为什么要飞出雄鸡原呢,这说明什么?”五大族长一时陷入了沉思中。

待他们想了一会儿,吴不赊才道:“我这几天细思梦境,觉得这梦应该是应在云州遗族南归这件事上。云州遗族南归,对人族是件大事,天庭必定会嘉奖,如果我们鸡族在中间出了力呢,天庭是不是也会嘉奖我们?我想这是肯定的,所以我有个决定,跟云州遗族去一趟人界。如果云州遗族真能平平安安回归人界,天庭必定对我鸡族刮目相看。”

人族与魔族天生相互仇视,但无论是人族还是魔族,对天庭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崇敬和畏惧。天庭对人族素来高看一眼,五大天门也全部开在人界。魔族极少能与天庭拉上关系,如果真如吴不赊所说,借云州遗族南归这件事与天庭拉上关系,对鸡族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五大族长面面相觑,既惊疑又兴奋。九斤刺道:“大护法的推测有一定道理,只不过这中间风险莫测,大护法地位尊崇,不应该亲冒风险。”

“这中间确实有风险,但云州遗族阖族老少都不怕,我怕什么。”

吴不赊断然挥手,“祖灵神鸡已借梦提点,鸡族要大放异彩,这机会绝不能错过。我意已决,跟随云州遗族去人界一趟,为鸡族打开通往天庭之路。”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7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借道(下)

吴不赊未学玄功之前,一直以为抬头看到的天就是神仙住着的天界。

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抬头看到的,是整个天宇,而天界并没有那么大。天界是浮在天宇中的一块陆地,大小相当于下界九州中的一州。当然,在天庭控制的这一大块陆地之外,还有一些小的陆地飘浮在天宇中,那就另当别论了。反正下界所认定的天界就是这块陆地,神界所控制的天庭就在这块悬浮的陆地上。

天界开了五扇门与下界沟通往来,名为天门,依方位,为东天门、西天门、南天门、北天门、中天门。五门相对于下界的五岳。下界的人也好妖也好魔也好,要上天,只能走这五扇门,而且必须要从五岳走。为什么只能从五岳走呢?因为天界其实是裹在一大团云雾中的,正是借助了云雾的托力,天界才能漂浮在天宇中。这团云雾能托起天宇,那该有多大多厚,不用想也能知道。

如果不走五岳直上天门,从其他地方上天,例如从雄鸡原上天,首先你就未必找得到天界。天界面积相当于地界九州之一,说起来不小了,可在茫茫天宇中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你碰巧找到天界了,找不到天门也是白搭。你看到的就是一团云雾,无边无际,云雾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任你有通天的神通,在如此浓雾中,也休想找得到天门,只能在浓雾中瞎摸乱走,活活累死饿死。云雾中还有异兽,还有雷电,弄不好便是尸骨无存。要上天,只能走五岳,而五岳全都在人界。人族当然不会允许魔族经五岳上天,所以魔族就算有投效天庭之心,无路上天也是白搭。如果吴不赊能借助云州遗族这件事与天庭搭上关系,天庭允许鸡族使者借道五岳上天,鸡族成为魔族中唯一能与天庭沟通的族类,必将震动整个魔族,引起所有魔族的关注,更会吸引无数魔族来投奔,鸡族将会像滚雪球一样飞速壮大。这件事如果成功,好处极大。五大族长心知肚明,虽然有风险,但在五大族长眼里,吴不赊绝非常人,而且他已经下定决心,五大族长自然不好反对,于是就这么定了下来。云州遗族到雪灵城后,吴不赊将伴随云州遗族去人界。

五大族长的意思是,让吴不赊带上两到三万鸡族勇士做护卫。这事当然不行,他伴随云州遗族进入人界后要在人界活动,到时带着数万鸡族勇士,会引起人族的恐慌。吴不赊摆明道理,五大族长也就不再坚持了。

云州遗族长达半年的准备做得非常细致,虽是老少同行,行进速度却不慢,十多天时间就到了雪灵城。吴不赊虽然在脑中多次幻想过云州遗族全族迁移的情形,可当他真正看到那长达十余里的队伍时,还是吃惊得张大了嘴巴。

云州遗族十五到五十岁的男子共有五万人左右,其中十八到三十岁的健壮汉子三万左右。这三万人分为十队,处在整个云州遗族的最外层,冲在最前,挡在最后,可以说是云州遗族最坚硬的外壳。第二层便是那另外两万汉子,他们主要的任务是负责整个云州遗族稳定地前进。第三层是十八岁到三十岁的壮年女子,她们负责照顾所有的老人和小孩,以及为整个部族提供饮食之类的后勤保障。第四层也就是最核心的一层,便是全族的老幼。

整个云州遗族十二万余人,精密地编组到了一起,像一个肢体极度发达的巨人,缓慢而坚定地前行。

部族的每一个人,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最强壮的战士还是最柔弱的少女,他们的脸上,都有着昂扬的情绪,每个人的眼里,都闪耀着火一样的光芒。

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们的脚步,他们一定可以回到人界去,这是吴不赊发自内心的感慨。他先前确实有几分怀疑,对前途有着莫名的疑惧,更害怕此事功败垂成而让自己成为葬送云州遗族的大罪人。

现在,他再也不这么想了,他心里好像点着了一团火,只想融进这支坚强的队伍里,一起前进,一起燃烧。

当然戏还要做,吴不赊先偷偷见了颜如雪和四大长老,把自己的想法说了,然后在公开的欢迎宴席上,再当着九斤刺等五大族长的面向颜如雪几个提出来。颜如雪自然代表云州遗族热烈欢迎他的加入。

休息一天后,云州遗族庞大的队伍里便多了吴不赊几个人。因为有吴不赊同行,在九斤斧率领的三千人外,又多加了三千鸡族勇士护卫,因为雄鸡原除五大鸡族外,还混居着其他十余个部族。这些部族对人族会有着天然的敌意。九斤斧率领的这六千鸡族勇士将作为云州遗族的前驱,警告和扫荡所有对云州遗族意图不轨的部族。云州遗族出了雪灵国,进入雄鸡原,行程近万里,风平浪静,无惊无险。这日终于看到漫漫黄沙,眼前便是凶名赫赫的魔鬼大沙漠。九斤斧所率鸡族勇士的护送也就到此为止。

前面的路,完全要靠云州遗族自己去走了。进入魔鬼大沙漠之前,云州遗族休息了七天,做好了充足了准备,尤其是水,做了最大的备份。另一个是向导,九斤斧找到了一个据说曾带领商队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的向导,将他带到了吴不赊面前。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干瘦,有些驼背,似乎身上所有的水分都被那酷热的大沙漠吸干了。他脸上的皮,一层一层皱在了一起,眼睛很小,有些眯,但眼光却非常锐利。吴不赊确信,即便是狂沙漫天,这双眼睛也能在眼帘后找到前面的路。

“我叫蜥流沙,沙蜥族人。首先感谢您的雇用,但有件事我要说在前面,进入沙漠,我的话就是命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您能答应吗?”蜥流沙看向吴不赊的眼里炯炯发着光。吴不赊可以肯定,如果他摇头,蜥流沙立即会掉头就走,不会再接这桩生意,虽然吴不赊为这桩生意付了五百两金子。

“当然。”吴不赊毫不犹豫地点头,“蜥老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你才是沙漠之王,进入沙漠,你的话就是王命。”蜥流沙笑了,层叠着的脸皮像漾起的春波,一层层地荡开去。

他抚胸施了一礼:“谢谢您的信任。明天一早动身,顺利的话,三个月的时间,可以走出魔鬼大沙漠。”

“有蜥老带路,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顺利走出魔鬼大沙漠。”

吴不赊也回了一礼。蜥流沙犹豫了一下:“吴东主,有句话我不知当不当说。”

“你说。”吴不赊点头。

“吴东主应该听说过,魔鬼大沙漠非常凶险,酷热难耐的气候会让最壮健的汉子也难以支撑,但您的族人里面却有半数的老弱,所以我建议——”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似乎在探询吴不赊的眼光,“把老弱留下来,不要让他们进入魔鬼大沙漠。”

颜如雪就站在吴不赊边上,吴不赊瞟她一眼,摇摇头:“这个恐怕不可能。”

蜥流沙留意到了吴不赊的眼光,转眼看向颜如雪,道:“让老弱进入魔鬼大沙漠,其实就是让他们送死,明知他们进去是死,为什么不把他们留下呢?”

“蜥老,谢谢您对我的族人的关心。”颜如雪施了一礼,“但我不能让他们留下。”

似乎感应到蜥流沙心中的恼怒,她补充了一句,“我们可以死在路上,但绝不会因为死亡而停下回归故乡的脚步。”

她永远是那一袭白衣,面对广阔的魔鬼大沙漠,她单薄的身子是如此得孱弱,但她的面容坚定沉静,显露出百折不屈的决心。

“你们是云州遗族吧,我听说过你们,虽是异族,但你们是值得我尊敬的族类。”

蜥流沙施了一礼,不再坚持,“我会尽力的。”

第二天一早,大队进入魔鬼大沙漠。初次踏足传说中的魔鬼大沙漠,吴不赊甚至还有几分兴奋。起伏的沙丘在晨阳的照射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轻纱,非常得迷人。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也被这种景色迷住了,两女都配备了骆驼,这时却宁愿走路。尤其是九斤丽,在松软的沙子里蹦蹦跳跳,十分得兴奋。四大长老散在队伍的前后,颜如雪却和吴不赊在一起。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在见面不久就和她成为了朋友。她的美是一种宁静的美,相对于九斤丽的活泼和叶轻红的爽脆,有着很大的反差,但她的温婉亲切却如一块磁石,牢牢吸引住了两个女孩子。两女有些话,甚至是不愿意说给吴不赊听的,却毫无顾忌地向颜如雪倾述。

她们似乎已经完全忘记,她们是魔族,而颜如雪是人族。颜如雪这种让人如沐春风的亲和力,吴不赊早已领教过,此时见三女之间能合得来,他也很开心。他没有其他任何的想法,他只是觉得,自己的房中人能和颜如雪和睦共处,无论是对旅途还是对以后的事情都有极大的好处。

象斧几人和人族也还合得来,因为他们是吴不赊的侍从,所以虽然他们是异族,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对他们都是尊敬有加。即便是对于魔族来说,象斧那小山一般的身躯和门板一样的巨斧也是让人惊怵不已,更何况是身体力气都普遍弱于魔族的人类。云州遗族所有的人,看着象斧的眼光都是非常崇敬,这极大满足了象斧的虚荣心。

而鹿银弦在很骚包地露了一手箭术后,也赢得了类似于看象斧的那种眼光,而且是来自于最强悍的那三万人族战士。厚道人鹿金弦是不会那么骚包的,可一般人根本分不清他们哪个是兄哪个是弟,于是鹿金弦也就顺便沾了弟弟的光,被大家不时崇拜一下。

这让这个老实人常常处在一种惶恐的情绪中。倒是桑刀儿不显山不露水,对于人族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最多是看在吴不赊的面子上不反感而已。他对蜥流沙的兴趣却高得多,几乎整天跟在蜥流沙身边。象斧、鹿银弦怂恿他拜蜥流沙为师,以后可以在魔鬼大沙漠里做向导。吴不赊却很高兴,魔鬼大沙漠的可怕绝不是开玩笑的,做为向导,蜥流沙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性,这是他一直跟着蜥流沙走的原因,估计也是颜如雪要跟在他身边的原因。但他两个不方便每时每刻都跟在蜥流沙身边,现在有个桑刀儿贴身跟随,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早晨的沙漠是美丽迷人的,但晌午后,太阳渐渐高升,晒热的沙子便越来越显露它火爆的性格。行走于上的旅人可就慢慢地难受了,吴不赊和象斧几个功力高深或体力强悍,可以不当回事,但对云州遗族的其他人却是一种考验,尤其是老人和孩子。云州遗族十二万多人,不可能每个人都配备骆驼,大车在沙漠里不适用,给老人、孩子配备的是沙橇。这是一种类似于雪橇一样的东西,下面两块板,前端翘起,不会陷入沙中,板上再辅上横板,类似于车厢,可以坐人也可以放东西,由骆驼牵引,速度还不慢,在沙漠里非常实用。

但沙橇相对于大车来说要低矮得多,晒热的沙子吐出滚滚热浪,坐在上面的人,就仿佛是坐在火炉边上,一天烤下来,几乎能把人烤干。尤其是体质相对较弱的老人和孩子,这无异于一种巨大的煎熬。

从第三天起,便陆陆续续有人死亡,主要是一些病弱的老人。四大长老对这种情况预先做了准备,带了一些干透的木料用以火化尸体。老人们的遗体火化后,他们的亲人便把骨灰坛带在身边。一张张悲痛的脸上,却仍然写满着回归的坚定。

吴不赊接受带云州遗族南归的任务,带有强烈的功利性,但一天天与云州遗族相处下来,他的心逐渐被感染,一种使命感日渐在他胸间充盈——回去,一定要让云州遗族回到人界去。

又走了十多天。这一天,中途休息的时候,颜如雪突然对吴不赊道:“吴使君,你注意到没有,蜥老似乎有些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是吗?我没有注意到啊。”吴不赊确实没有留意,但他相信颜如雪的感觉不会错。现在他有些知道了,颜如雪的心眼,不是下测鬼神上通天地,而是一种敏锐的感知能力,能从一些最细小的地方感知事情的变化。“我问问看。”蜥流沙在前面,吴不赊催动大青牛赶了上去。蜥流沙看到他,回了下头,没有说话,但只是一眼,吴不赊还是看到了他眼底的忧虑。

“蜥老,怎么了?”吴不赊跟着蜥流沙走了一段,看蜥流沙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他问了出来。

“也许是我多虑了。”蜥流沙没头没脑地嘟囔了一句,手搭凉棚往天边看。他紧皱的眉头,透露出了他心中的焦虑,那绝不是什么多虑。“蜥老,到底怎么了,你感应到了什么,提早说出来,我们也可以提早做好准备。”蜥流沙带有掩饰性的态度让吴不赊有些急躁。

“吴东主,你知道魔鬼大沙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蜥流沙没直接回答他,却反问了一个问题。

“听他们说起过,好像是说魔鬼大沙漠里有一股特别大的狂风,威力之强,能把整座整座的沙山刮上半空,所过之处,天昏地暗,没有任何生物能逃过它的魔爪,因此被称为魔鬼风。魔鬼大沙漠的名字也就是这么来的。”吴不赊说到这里,心中猛地一跳,惊叫道:“你是说有可能会刮魔鬼风?不会吧?”骇然四望,烈日高挂,天边一丝风也没有,燥热的空气似乎能把人的肺烘干,哪像是要起大风的样子?

“希望我的感觉是错误的。”

作为十余次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权威向导,平日从蜥流沙嘴里冒出的话语都是坚定有力的,似乎每一个字都绝不容人反驳,但这会儿冒出的这句话却是如此的虚弱无力,没有半分自信。吴不赊当然听得出他话中的不自信,连带着吴不赊心中也没了半分信心,可他又实在是看不出来天气的变化迹象。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如果真的碰上了魔鬼风,那要怎么办?”蜥流沙半天没有吱声,最终轻轻摇了摇头,这个意思非常明显:没有办法。如果真的天不佑云州遗族,碰上了魔鬼风,这十二万人将会被吞噬得干干净净。难道受尽苦难的云州遗族真要葬身在这魔鬼大沙漠里?这贼老天难道真的就瞎了眼?吴不赊心中似乎有一团火,刺辣辣地燃烧着。“公子,怎么了?”九斤丽赶了上来,发觉吴不赊神情有些不对,问。

“哦,没事。”吴不赊摇摇头,对九斤丽笑了一下。漫漫黄沙遮不住她俏脸的清秀,展开在吴不赊面前的笑靥,还是那么明艳,却又带着一丝已为人妇的妩媚,动人至极。魔鬼风挟着的沙山会淹没一切,也会让这张笑脸永远失去颜色。吴不赊心中猛地缩了一下,不敢再想下去,转头看向侧面的叶轻红,眼光最后落在颜如雪脸上。

颜如雪视而不见,但却准确感应到了吴不赊的眼光。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吴不赊开口,她还是问了出来:“蜥老说了什么?”

“没什么。”吴不赊摇了摇头,有些心虚,又补了一句,“他说晚间可能有雨。”

“哦。”颜如雪应了一声,她的心灵感应到了吴不赊的言不由衷,但没有再问。吴不赊其实也知道她不相信,却没再解释,如果真的撞上魔鬼风,云州遗族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告诉她,又有什么用。这个看上去如雪花般空灵的女孩子,心事其实有万钧之重,她的心中装着整个云州遗族啊。吴不赊实在不忍心再加重她心中的负担。

“老天爷,开开眼,千万保佑。”吴不赊在心中默默祈祷,也许他的祈祷真的起了作用,这一天什么也没有发生,除了傍黑时刮的一阵凉风。让吴不赊悬了一天心的魔鬼风并没有到来,吴不赊偷偷留意了一下蜥流沙,他的眉头似乎也松开了。

“看来老天真的开眼了。”

吴不赊心中喜悦,晚上也就格外神勇,在两女的娇呼求饶声中,心中畅快的吴不赊沉沉睡去。睡梦中,他忽地梦到一块巨石,一只巨大的公鸡站在巨石上,大公鸡长啼一声,忽地回头,对着他脑袋一嘴啄来。

“啊。”吴不赊惊呼一声,直跳起来。两女疲乏至极,叶轻红只是翻了个身,九斤丽甚至动都没动,光溜溜的身子像小猫一样缩在他怀中,微微打着呼噜。

帐篷外面,天已经渐渐亮了。吴不赊放开的灵觉也告诉他,周围绝没有什么刺客。神鸡报警,不是刺客,那是什么?难道真的是魔鬼风?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8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魔鬼风(上)
吴不赊冲出帐篷,破晓的天空带着一点淡淡的蓝色,悠远,宁静,像少女清澈的眼神。

这不应该是一个刮魔鬼风的天气啊,吴不赊有些迷茫,但神鸡报警是怎么回事呢?蜥流沙已经起来了,跪伏在一个沙丘上,面向东方,好像是在祈祷。

吴不赊待他起身才走过去。蜥流沙回头看见是他,笑了一下:“吴东主早啊。”瞟见吴不赊神情有些不对,他又道,“吴东主,怎么了?昨夜没睡好吗?”

“不是。”吴不赊犹豫了一下,道,“蜥老,你说今天会刮魔鬼风吗?”

“吴东主是在为这个忧心啊。”蜥流沙抱歉一笑,“昨天是我不对。唉,人老了,老眼昏花还又疑神疑鬼的。今天天气不错,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他以为吴不赊还在为他昨天的话担心,就安慰吴不赊两句。颜如雪也起来了,走过来,她养的那只名叫灵犀的小鸟停在肩头,偶尔会叫一声,声音很好听。吴不赊猜测小鸟的叫声其实是在给颜如雪指路。

蜥流沙根本不知道颜如雪有目如盲的事,还夸了一句:“好漂亮的鸟儿。”

打了招呼,吴不赊看出颜如雪神情好像有点儿不对,道:“颜小姐,有什么事吗?”吴不赊本来也叫她圣女,但颜如雪认为自己这个圣女只是云州遗族的圣女,和外人无关,吴不赊又是特使的身份,她坚持不让吴不赊那么叫,所以吴不赊叫她颜小姐。

“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有点儿心绪不宁。”颜如雪微微锁着眉,转头看向蜥流沙,“蜥老,今天不会刮魔鬼风吧?”

“呵呵,都是小老儿害的。”蜥流沙以为颜如雪和吴不赊一样,都是为他昨天的话在担心害怕,一脸抱歉,道,“颜小姐不必担心,今天……”

他话没说完,吴不赊猛地就打断了他,道:“颜小姐,是不是你的心眼感觉到了什么?”

“我心里莫名地有些发慌,但又说不出具体的原因,所以来问问蜥老。”把自己不敢肯定的事说出来,颜如雪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她的心眼最善于窥微察幽,但并没有预知的能力,可她又明显觉得心里发慌,所以才一早来问蜥流沙。

虽有神鸡报警,吴不赊并不敢肯定是魔鬼风,现在颜如雪的心眼也觉出了不对,吴不赊立时面色大变,道:“我也觉出了不对,是魔鬼风,今天一定有魔鬼风。蜥老,你有办法没有?快想想办法。”

他说得如此肯定,颜如雪、蜥流沙同时变色。蜥流沙还有些怀疑,道:“吴东主,你对魔鬼大沙漠很了解吗?你为什么说今天会有魔鬼风?”“我对魔鬼大沙漠没什么了解,”

吴不赊摇头,“但我对危险有一种特别的感应能力。先前我问你,就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颜小姐的心眼也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功夫,她说她心发慌,明显也是感应到了这种危机。”

“有可能。”

颜如雪点头赞同,“虽然我不敢确知是不是会刮魔鬼风,但心中忐忑,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感觉。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这样的。”

蜥流沙虽然对自己的经验十分自负,但他也知道,吴不赊、颜如雪不是平常之人,若是一个人这么说,还可以说他杞人忧天,两个人都有这种反应,那就不正常了。

他神色一时也凝重起来,又看了看东方天际,不像是刮魔鬼风的日子。但魔鬼风之所以有魔鬼之名,不仅仅因为它的狂暴,也因为它的不可测度,前一刻艳阳高照,下一刻狂风怒吼,也完全有可能。

“如果是昨天刮魔鬼风,那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如果是今天刮,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蜥流沙一脸凝重,“据我估计,我们距第一个补水点风雷峡,大概是三十至四十里的路程。我们现在起程,加快步子,若是魔鬼风在午后刮过来,我们就能赶到峡中避风。”

“那就这么决定了,立刻拔营起程,不吃早饭了。”身当大事,颜如雪异常得干脆利落。一声令下,云州遗族立刻就行动了起来,不到盏茶时分,庞大的队伍便上了路。蜥流沙带过很多商队,但就是那种二三十人的小型精干商队,反应速度也还没有云州遗族快,况且这是十二万人,而且有老有小。“云州遗族名不虚传啊。”蜥流沙点点头,看看远方的天际,“苍天有眼,当不灭此族。”蜥流沙带路,一通急赶,晌午时分,就看到了风雷峡。而就在这时,天象也猛然间就有了变化,上一刻还是风轻云丽,烈阳如火,这一刻却是阴云密布,天昏地暗。远处的天际,黑蒙蒙的,仿佛一只巨兽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

一看到这种突变的天象,蜥流沙老脸上冷汗如泉而下:“吴东主,圣女,亏得你两位感应通神,这确实是要刮魔鬼风的先兆。若没有两位事前的警示,我们还像往常一样吃了早饭慢慢走路,走不出十数里就会迎头碰上魔鬼风,那就全完了。”

他说得那么肯定,天象又在那里摆着,吴不赊、颜如雪也是一阵后怕。颜如雪对吴不赊深施一礼:“吴使君,谢谢你,若不是你,云州遗族就要全体葬送在这魔鬼大沙漠里了。”

“颜小姐太客气了。”

吴不赊忙伸手虚扶,“你不是也感应到了吗?”

颜如雪摇头:“那不同,我只是心中忐忑,不敢确知,若不是吴使君说得肯定,我是没法子作出判断的。”

她一脸庄重,吴不赊也就不再客气,心下想:“其实说谢,真要谢的是祖灵神鸡,祖灵神鸡果然可以提前报警。它是怎么知道的呢?了不起啊。”风雷峡长约十余里,呈月牙形,最宽处约有里余,最窄处不过十数丈。峡中有一处泉眼,形成一条小小的溪流。就是这处泉眼,所有从雄鸡原进入魔鬼大沙漠的商旅都会在这里停留,补充饮水。至于风雷峡能避魔鬼风,倒是一个次要的功用,因为魔鬼风不是那么容易遇上的。

蜥流沙十一次穿越魔鬼大沙漠,也只是遇到过一次魔鬼风,还只是擦了一点边,并没有迎头撞上。当蜥流沙在途中把这件事说给吴不赊听的时候,吴不赊很有些哭笑不得——蜥流沙走了十一趟才遇到一次,还是擦边球。云州遗族头一次进来就撞上了,这老天爷真就和云州遗族这么大的仇?让他们在魔界困了千年还不甘休,想要回归人界你还要死命折腾他们一下子?云州遗族火速入峡,天象也越来越狂暴,那种黑云漫天、风云激荡的架势,让人胆战心惊。

吴不赊无法想象,魔鬼风刮起来时,会是什么样子。颜如雪一直站在峡口,看着族人依次入内。很显然,在最后一个族人进入风雷峡之前,她是不会入峡的。吴不赊身上有特使这顶帽子,自然也只好陪她站着了。这时断后的司蛇长老一脸焦急地奔了过来,对颜如雪道:“圣女,后队有五个人因为寻找受惊的骆驼,一直没有跟上来。”

“什么?”颜如雪还没应声,她边上的司雨长老已抢先叫了起来:“简直是胡闹!骆驼丢了就丢了嘛,明知有魔鬼风,丢几匹骆驼还去找,不是找死吗?”

四大长老中,司雨长老性子最为急躁,但其实却是刀子嘴豆腐心,往往骂娘的是他,做事的也是他。

“我马上带人去找。”司雨长老看向颜如雪,果然,抢先请命的又是他。

“还是我去吧。”颜如雪转脸望向司蛇长老,“他们是往哪个方向去寻找的?”“说是往西面去了。”司蛇长老答,“圣女,你不能去,还是我去好了。”

“说了我去!”司雨长老暴叫。

“还是我去。”颜如雪拦住他,“他们可能追骆驼追得远了,迷了路。我有心眼,最有把握找到他们。”

她这话让司雨长老无话可说。吴不赊却急了:“你往哪里去,魔鬼风随时可能刮过来,这时候出去不是找死吗?”

颜如雪道:“如果不在魔鬼风刮来时找到五位族人并引他们进峡,他们必死无疑。吴使君放心,我应该能在魔鬼风刮来之前找到他们的,他们走不远。”

“如果你一离峡魔鬼风就刮来了呢?”

吴不赊急了:“那不是把你自己也搭上了?”

“应该不会那么快吧。”“你怎么知道不会那么快?”吴不赊气极反笑,他就想不清楚,颜如雪以圣女之尊,怎么会为了几个普通的族人而轻率地自陷险地。

颜如雪一愣,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还是想试一试。”她的固执让吴不赊无话可说,若是换了其他人,吴不赊会拍拍屁股就走,但眼看着颜如雪去送死,他心中却有几分舍不得。他咬咬牙,道:“圣女,如果你还尊重我这个特使,那就请你不要去。我知道你看重族人的性命,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如果你出去,很有可能救不回人,反而会搭上自己的性命。”这算是重话了,所有人都有些发愣。司蛇、司雨两个一起看着颜如雪。颜如雪身子明显僵了一下,道:“吴使君,云州遗族上下,包括我在内,对吴使君都无比尊重,但我不能答应你。我去,当然有危险,但也有可能救他们回来;如果我不去呢,他们却必死无疑。事涉族人的性命,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也绝不会放弃。”

“你……”吴不赊气极。颜如雪感受到了他的怒气,脸色变得无比庄重:“吴使君,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你可能不明白云州遗族。”

说到这里,她微微停了一下,道,“云州遗族是曾被遗弃的族类,因为我们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一个族人,只要还有丁点儿机会,我们就绝不会放弃。”

她这话像一个炸雷,在吴不赊心间轰然炸响,让他全身气血如沸。他明白了,为什么明明对颜如雪这圣女尊敬无比,颜如雪要出去冒险,司雨、司蛇两长老却半句反对的话也没有,因为绝不放弃的理念已深深烙在了整个云州遗族的心中。

因为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所以我们绝不会遗弃任何一个族人。悲痛、悲凉、悲壮,这话里,蕴含着怎样的血与泪,又是要经过怎样的痛苦,才会迸发出这样的一句话?这是整个云州遗族的呐喊,被遗弃的族群,和着血泪的呐喊。喊出这个声音时,坚持,和绝不放弃,已深深地融进了他们的血液中。“吴使君!谢谢你的关心。”

颜如雪微施一礼,飞了出去。“我和你一起去。”

这句话,吴不赊几乎是冲口而出,身子也同时掠了出去。“吴使君。”颜如雪回身急叫。不等她说完,吴不赊却已抢先打断了她:“你一个人,即便靠心眼找到了族人也无法带他们回来,加上我,把握要大得多。”他边说边往前急掠,话落音,身子已在百丈开外,同时往上拔高,一直飞到数丈之上。颜如雪见无法阻止他,只好紧跟在他身后飞过来,也跟着拔高。

飞得高,看得远,但这会儿已经起了风,空气中沙尘比较多,平时若是飞到百丈以上,可以看十余里,这会儿却连两三里都看不到。

“沙尘太厚了,看不远。”颜如雪眼睛看不见,但她的鸟能看,不过鸟眼显然不比吴不赊的人眼强。

“是。”吴不赊把目力运到极致,道,“我们顺着来路往后找,要快,魔鬼风随时可能刮来。”说到这里,猛地想到一事:“颜小姐,你的心眼有感觉没有,那五个人在哪个方向,离我们有多远?”

“对不起,我感应不到。”颜如雪摇头,面色微微有些发红。她先前说心眼有感应能力的话,其实是骗司雨长老的,没想到吴不赊跟了来,倒像是骗他了。

“那我们最好分开一点儿,你在左,我在右,一起往后搜。”吴不赊丝毫不以为意。

“好的。”颜如雪应一声,当先往左面掠去。便在这时,忽听得轰隆一声,有如闷雷,声音并不是很大,吴不赊却觉全身汗毛都竖立了起来,骇然回头。只见远方天际一股黄流滚滚而来,有若山洪陡发,又若万马奔腾,沙浪卷起的烟尘越来越高,速度也越来越快。那一瞬间,仿佛天崩地裂,无数恶鬼从地狱里狂奔出来,边跑边发出骇人的嚣叫。吴不赊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如此的天地异象,一时间惊呆了。

“魔鬼风刮来了吗?”颜如雪眼不能视物,但如此天崩地裂的声势她还是感应到了,她肩上的灵犀却没回答,恍似也给吓呆了。

“快跑!”吴不赊给她这一声叫惊醒过来,身子一纵,一把抓住她的手,向前狂掠。颜如雪的手纤长瘦弱,柔若无骨,身子更是轻飘飘的。她身法不如吴不赊,差不多是被吴不赊带着飞,但她一个身子轻若飞雪,吴不赊感觉不到半点重量。魔鬼风迅疾无伦,吴不赊身法虽快,较之这威倾天地的恶风,却还差得很远。

几乎是一眨眼间,刚刚还远在天边的沙暴便已席卷而来,咆哮着,怒吼着,犹如恶鬼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远看还不觉得怎么样,到近前才知道是如此可怕,魔鬼风扑天盖地压过来,那种声势,没有言词可以形容。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9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魔鬼风(下)

吴不赊没想到魔鬼风带起的沙尘暴如此之快,如此之恶,一时魂飞魄散。他知道他们跑不过魔鬼风,情急生智,带着颜如雪猛往上飞。魔鬼风虽强,不让它带起的沙尘暴罩住应该就没事吧,远远飞到数百丈之上,魔鬼风也只能在下面哭吧。吴不赊想得挺美,世上却没有这样的美事。魔鬼风铺天盖地,下面一截挟带了沙尘,刮得慢些,上面一截风却要快得多,吴不赊带着颜如雪往上一钻,猛然撞到一股风流上。

那股风流之强悍,恍若大河奔涌的暗流,他和颜如雪撞上去,就仿佛两只小蚂蚁失足跌进了暗流中,刷地一下就给刮了出去。吴不赊身子被甩出去,牵着颜如雪的手也是生生作痛,差一点儿就要松开。吴不赊大惊之下,左手变长,绕到颜如雪背后,环住了她的肩,右手再变长,搂住了她的腰,猛一用力,把颜如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颜如雪猝然受力,“啊”的一声,察觉到自己被吴不赊抱在怀里,而且是死死地搂着,霎时间面红耳赤,出于少女的本能,挣扎了一下。“不要动,不要怕。”吴不赊大叫一声。不大声叫不行,风声如雷暴,声音小了根本听不见。吴不赊脑子转得快,往上走不行,那就往下,吴不赊想到了自己钻地的本事,就想带着颜如雪钻入沙子,魔鬼风总不会把整个沙漠翻过来吧。如果他最先想到的是往下钻而不是向上升,或许管用,这会儿却迟了。他往下一钻,一头就撞在了魔鬼风带起的沙尘暴上,漫天黄沙霎时就吞没了他和颜如雪。

吴不赊只觉眼前一黑,眼不能睁、嘴不能开、鼻不能吸,身子更被疯狂的沙暴卷着不由自主地飞了出去。身处这样的大沙暴中,人类所谓的玄功只是个笑话。吴不赊唯一能做的,只是死死抱住颜如雪,用胸膛护住她的头脸,免得被飞沙打伤。吴不赊二人被裹在沙尘暴中,昏天黑地,也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终于清醒了过来,睁开眼睛。风停沙住,一轮弯月,挂在天际,天上的星星,又大又亮,蓝得好像被水洗过,近得更好像触手可及,景色之美,恍若梦中。吴不赊有一刹那的迷惘,不过马上就清醒过来,手一动,怀中没有人,颜如雪呢?

吴不赊翻身坐起,叫了一声:“颜小姐!”四望是绵延起伏的沙丘,温婉秀气如少女曼妙的躯体,没有看到颜如雪,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不过还在魔鬼大沙漠里倒是可以肯定。

“颜小姐,颜小姐!”吴不赊又叫了两声。四周无人应答。他飞上半空,四下看了看,只有沙丘,不见人踪,又叫了两声也没人应。“记得我明明是抱着她的啊,难道后来迷迷糊糊地松了手?”吴不赊心下暗暗思量。他有些发慌,可能是他自己后来在沙尘暴中转晕了头,不知不觉松了手。那颜如雪去了哪里呢?他松手后,她被沙尘暴卷走了?被卷起的沙堆埋住了?想到这里,吴不赊急往下看,随即就苦笑了。沙埋人不像土埋人,土埋人会有新土,会有土包,沙埋人却什么异常的痕迹也不会有。

颜如雪就算被埋在了沙丘中,又怎知埋在哪个沙丘之下?吴不赊身子僵了一会儿,又想到个主意,把灵觉放开,往四下搜索。如果颜如雪真被埋在附近的沙丘下,她有玄功护体,不一定会死,只要还有气息心跳,他的灵觉或许能感应得到。不过搜了一圈,一无所获。

吴不赊一时有些发呆,颜如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是自己,也不知被风刮到了哪里?更不知风雷峡在哪个方向?就算放弃颜如雪去找云州遗族,也不知往哪个方向去找。而且吴不赊也放不下颜如雪,想到她那单薄的身影,那冰雪空灵的容颜,就这么埋骨黄沙,也太残忍了。吴不赊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种想法,他确信颜如雪一定活着,也一定要找到颜如雪。

可怎么去找呢?漫漫黄沙,放眼望去,那种无边无际的广阔让人绝望,根本不知道要从哪里找起。无奈之间,他突然想起追风袋里还有个好东西——从金牙狗手中抢来的狗宝。

吴不赊忙把狗宝掏出来,道:“狗兄,你不是说你鼻子灵吗?帮我找个人,这个人在我衣服上留下了气味,看你能不能循着气味找到她。”

“只要有这人的气味,上天入地我也能找到她。”狗宝一口应承。吴不赊先前紧抱着颜如雪,鼻间好像还能微微闻到颜如雪身上留下的香气。他拿着狗宝,让狗宝在身上闻。狗宝道:“这是个女人吧?她身上这香气还真好闻,是纯净的体香,这么清纯的体香我还是头一次闻到。”

“是个女人。”吴不赊应着。狗宝的话,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抱着颜如雪时的情形,先前情急,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去想,这会儿细细回味,心神儿竟是微微一荡。叶轻红、九斤丽身上都有体香。林微雨身上也有,尤其是被吴不赊抱在怀里的时候,体香更为浓郁,往往刺激得吴不赊兽血沸腾。但颜如雪的体香却不同,特别得空灵纯净,闻了不但不会兽化,心中反而特别得宁静。“还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莫非她前世就真是一片雪花?”吴不赊遥望远空,悠然神往。狗宝从吴不赊手中飞出,在周围飞了一圈,猛的“咦”了一声。

吴不赊一震,从回味中醒过神来,道:“怎么了?”“奇怪,奇怪。”狗宝叫着奇怪,把圈子放大,绕了一大圈回来,却不开口,又去吴不赊身侧闻了两下。

吴不赊心往下沉,道:“是不是闻不到气味?”狗宝道:“很奇怪,主人身上留下的气味很新鲜,说明这女人离开不久。照理说,这女人所过之处,气味会非常鲜明也非常浓厚,可我却闻不到。不可能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不赊苦笑:“这里是魔鬼大沙漠,先前刮了一阵魔鬼风,她是从我怀里给风刮走的。”

“原来如此!”狗宝大叫起来,“我说我的鼻子怎么突然失灵了呢。”“那你还有办法找到她吗?”

虽然在问,吴不赊心里其实已经不抱希望,那么大的魔鬼风,所有的气味都给吹走了,狗宝鼻子再灵十倍也白搭。狗宝还是第一次替吴不赊办事,却是不肯放弃,道:“这女子的气味已记在我心里,哪怕是千里之外,只要这股气味再次出现,我马上就能闻出来,只不过这就要辛苦主人了。”

“你说。”吴不赊精神一振。狗宝道:“所谓狂风不终日,魔鬼风再强,也有停的时候,那女子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我的办法是,请主人以此地为圆心,划着圈往外飞,最终我一定可以闻到这女人的气味,只要气味出现,就是到天涯尽头,小的也能找到她。”

“好办法!”

吴不赊猛力击掌,把狗宝抓在手中,道,“我现在就开始绕圈飞,狗兄多留点神。”照狗宝说的办法,吴不赊先往东飞出数里,然后开始绕圈。圈子越绕越大,在距吴不赊落地处百里时,这圈子已广及数百里。眼看着天亮,太阳出来,又慢慢落下去,还好,吴不赊追风袋里有水有干肉,也不虞饥渴。但这么不停不歇地飞,也实在是有些累人。吴不赊却从没想过停下来,狗宝的话有道理:狂风不终日。颜如雪给风刮得再远,也一定有落下来的时候,只要她落地,以狗宝的鼻子,肯定可以嗅到她的气味,就一定可以找到她。吴不赊不敢停留的原因还有一个,他担心颜如雪受了伤,就算没受伤,万一颜如雪的灵犀鸟给刮走了呢。颜如雪虽有心眼,眼睛却看不见,在这大沙漠里,有眼睛的人也找不到路,何况是看不见的人。吴不赊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她。

第三天早晨,太阳出来的时候,吴不赊已经飞了好几千里路了。就在他心中有点儿沮丧的时候,狗宝猛然叫了起来:“我闻到了!我闻到了!”吴不赊狂喜:“你确定吗?不会错吗?”

“绝不会错。”狗宝语气中透着不容置疑的肯定。说着,它飞起来,绕了一圈,然后沿着西北方往下飞。吴不赊紧随其后。飞了几里路,狗宝道:“她是往这个方向去了,不过她身边还有其他人。”

“她身边还有人?”吴不赊既惊又喜且疑,是些什么人呢?是云州遗族的人抢先找到了她?应该不可能啊?想了一会儿却不得要领,便问道:“那些人多吗?”

“多,气味非常杂,至少有上百人,而且有骆驼的气味。”“该是一个驼队。”

吴不赊明白了,心中暗想,“她给风刮到这里,找不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风雷峡,恰好碰上支骆队,所以跟他们走了。”

又想,“希望那支驼队里的人不会伤害她。”

这种担心不无理由,颜如雪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又是人族,而出现在魔鬼大沙漠里的驼队,只可能是魔族。

人族的美丽女子落难撞上魔族,就像一只羊撞进了狼群,危险不言而喻。想到颜如雪有可能受到伤害,吴不赊心急如焚,一把抓过狗宝,道:“狗兄,我带你飞,你留着神,不要跟丢了。”狗宝灵力不够,不能长时间飞行,只能由吴不赊带着飞。

“主人放心,绝不会跟丢。”似乎听出吴不赊话中的紧张情绪,狗宝信誓旦旦地保证。“如果谁敢伤害她,我一定会让他付出百倍的代价。”

吴不赊一面飞,一面暗暗咬牙。他性子比较平和,很少有特别暴虐的时候,这是生意人的本性。生意人打开店门就在算计人,却轻易不会想到暴力。这一次却例外,一股黑色的火焰在吴不赊胸中悄悄燃烧,随时有可能变成冲天怒焰。其实颜如雪身具玄功,吴不赊虽然没和她动过手,但能感觉出她功力不弱,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吴不赊也能想到这一点,却依然特别地担心。一飞百里,远处的天际突然现出一抹绿色。最初吴不赊以为是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细看,是真的绿色,成片的树林。飞得越近,现出的树林越大。

“难道已经出了魔鬼大沙漠了?”吴不赊心中疑惑,再飞近些,似乎又有些不对,树林的左右两面都是沙漠,好像还是在沙漠之中。吴不赊把握不定,索性高高飞起,一飞数百丈。

这下看清了,果然还是在沙漠之中,那些树林,只是沙漠中的一处绿洲。和外人想象得不同,魔鬼大沙漠里并不全是沙子,其实也有树有水,水多树多的地方形成绿洲,就有人居住。蜥流沙和吴不赊说过,魔鬼大沙漠里的绿洲大约有十几处,大小不一。云州遗族南归的线路上就有好几处,饮水主要就在这些地方补充。

吴不赊现在看到的,也是一处绿洲。这处绿洲比较大,半圆形,约有数十里方圆,绿洲的中间有一座城,人烟似乎还比较稠密。吴不赊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颜如雪跟着骆队进了这处绿洲。这绿洲里面的居民肯定是魔族,他是人族,为免麻烦,他便化身为猫。狗宝若放进追风囊,它便闻不出味儿了,便把狗宝放在腋下卡住,然后蹦蹦跳跳进了绿洲。为什么是蹦蹦跳跳呢,因为腋下卡着狗宝,前爪便不太好动。三脚猫走路,只有跳着。颜如雪跟着骆队一直进了城。循着气味,狗宝悄声对吴不赊道:“主人,你要找的女子和驼队分开了,又有另外的人和她在一起。”

“和驼队分开了?”吴不赊心下疑惑,难道颜如雪只是跟着驼队走了一段,驼队带她进绿洲就分开了?可另外的人又是什么人呢?

“不管他,一直到找到人为止。”反正目的是找到颜如雪,其他一切不管。

“是。”狗宝应了一声,“主人步子稍慢一点,人多味杂,小的怕出错。”吴不赊依言放慢脚步,在狗宝的指点下绕了几条街,到了一座宅子前。狗宝道:“主人,你要找的女人进了这座宅子。”吴不赊抬眼看那宅子,似乎是大户之家。宅门是打开的,庭院广阔,可以看到男男女女的佣人穿来穿去,像是很忙碌。门楹上挂着红绸,难道这一家有喜事?颜如雪进了这个宅子,喜事难道与她有关?

吴不赊心中猛地一跳:“莫非颜小姐落到了这家主人手里,这家主人看她美貌,竟是想要强娶她?”

想到这里,吴不赊心中怒火冲天而起,闪身跳进大门,一路猫牙咬得格格响。颜如雪没受欺负便罢,若是受了欺负,他誓要大开杀戒。宅子极大,在狗宝指点下,吴不赊绕了好几重院落。进了一个月洞门,他突然看到一个背影,是颜如雪,她正背手站在一个亭子里。

一眼看见,吴不赊差一点喜叫出声,随即却又是一愣。看身材背影,绝对是颜如雪,可这会儿的颜如雪却是做男装打扮,最古怪的,是她的一头黑发竟然变成了红色。

似乎是听到了背后的响动,那背影转过身来。吴不赊霎时间张大了嘴巴。确实是颜如雪,这张脸再不会错。但这会儿的颜如雪,不但身穿男装,一头红发,而且眼珠子也变成了绿色的。

如果吴不赊不认识颜如雪,那么出现在他眼前的就是一个风姿俊逸的魔族美少年。可她明明是颜如雪啊,但为什么会身穿男装还变成了红发绿眼呢?是颜如雪化成了魔族?还是这人根本不是颜如雪?

吴不赊张着嘴巴,半天没有吱声。这时从颜如雪袖中飞出一只雪白的小鸟,这只鸟没有变,正是颜如雪的那只灵犀鸟。看到灵犀,吴不赊终于确定,眼前的人就是颜如雪。但颜如雪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颜如雪走下亭子,从一侧的月洞门出去了。吴不赊一时还没理清头绪,没有叫她,只是远远地跟着。她进了一间屋子,有丫环送了点心进去,那屋子可能是颜如雪的起居之所。吴不赊凝神感觉了一下,周围好像没什么高手在监视。看颜如雪的样子,她功力未失,也没人监视,吴不赊更疑惑了。吴不赊左思右想不得要领,干脆摸过去。一到窗下,他便觉得有一股微微的灵力扫在自己身上,力道不强,如春风拂体。吴不赊知道是屋中的颜如雪发现了他,他虽然化成了猫,虽然竭力收敛灵力,但三五丈之内,仍瞒不过颜如雪这样的高手。

吴不赊只担心周围有监视颜如雪的人,他的出现,弄不好会给颜如雪造成伤害,倒是不担心自己被颜如雪发现。既然周围并无异常,他毫不犹豫地直蹿上窗台,一跃进屋,外屋没人,他径直钻进里间。颜如雪独自站在窗边,这时她回头看着门口,肩头的灵犀也歪着脑袋盯着这边。吴不赊一出现,灵犀叫了一声,吴不赊听不懂鸟语,却大致猜得出来,灵犀一定是在叫:“一只猫。”

或者是:“一只死猫。”屋中没有其他人,周围也无异象,吴不赊将身子一长,现出人身,叫道:“颜小姐,我是吴不赊。”他话一出口,灵犀也急促地叫了两声。颜如雪身子猛然一震,脸上现出惊喜之色,激动地道:“吴使君,真的是你吗?”她没想到吴不赊会突然出现,惊喜之下,声音有些大。门外站着的丫头听到声音走进来,在外屋道:“公子,有什么吩咐吗?”

颜如雪忙道:“啊!没事,我逗鸟呢。你出去吧,有事我叫你。”听着丫环脚步声出门,颜如雪不好意思地一笑,低声道:“吴使君,你是怎么找到我的?难道你也给刮到了这飞驼国?”

“这里是飞驼国吗?”吴不赊听蜥流沙介绍魔鬼大沙漠中的绿洲时,说起过飞驼国。飞驼国是魔鬼大沙漠里最强的一股势力。他们占据着魔鬼大沙漠中最大的一块绿洲,同时拥有着周围数百里内四五块大小不一的绿洲。“风没把我刮这么远,我是用另外的法子专门找过来的。颜小姐,你没事吧?”

“我没事。”颜如雪听吴不赊是专门找过来的,心下感动,道,“你也没事吧?”“我没事。颜小姐,你是怎么到这里的,怎么又弄成了红发绿眼呢?”对颜如雪的红发绿眼,吴不赊始终难以索解。

“先前吴使君……那个……护着我。”颜如雪说着脸有些发红,显然是想起了先前吴不赊抱着她的事,有些难为情,“我昏天黑地的,醒来时,风已经息了,却不见了吴使君。我在附近找,没见到吴使君,却撞到了一支驼队。我要找个向导,便变了装,跟着骆队来了这飞驼国。”

“变了装?”吴不赊听出来了,这一头红发、绿眼好像还是颜如雪自己弄出来的,他有些难以置信,“你是说这个是你自己弄的?”

“是啊。”颜如雪知道他心中疑惑,笑道,“吴使君是奇怪我怎么能变出这副样子吧?说来话长,云州遗族久居魔界,四面都是魔族围困,为了能摸到魔族的动向,防止魔族突袭,我们就要派探子打入魔族探听消息。

人族面孔进入魔族肯定不行,我们就摸索着改变面貌的方法,久而久之,终于找到一些法子。我的头发是用一种岩石磨成的粉末染红的,绿眼用的则是一种草木的汁液,只要每只眼睛滴上一滴,眼眸就会变成绿色,事后要改过来也容易,有专门配的药。我进沙漠之前,随身的灵犀袋里就带了这些物什,情急之下便改容易貌,再换了男装,倒没引起他们的怀疑。”

“原来是这样啊。”吴不赊终于明白了,心下感叹,“云州遗族能在魔界久撑不倒,还真是有两手绝学呢。我要是知道这门本事,可就不用硬着头皮闯了。”

却想到一事,道,“既然你们有改变容貌的秘技,那何不全体易容呢?装成一个游牧部族,一路穿越魔界南归,虽然也有风险,该比穿越魔鬼大沙漠要好些吧?”

“那却不行。”颜如雪摇头,“这种染发的矿石粉不能见水,见水就脱色。穿越魔界,迢迢数万里,不可能天天风和日丽吧,只要一场雨,身份就会暴露。这个还好说,最主要的是眼睛,让眼眸变色的这种汁液有一定的毒性,三五天还好,要是十天半个月的连着染,眼睛会发红流泪,痛痒难当。如果坚持的时间再长一点儿,甚至眼睛都有可能会瞎掉。”

“原来还有这些副作用,那是不行。”吴不赊明白了,云州遗族这种秘药,临时易容可以,却无法长久。其实就算能长时间易容,扮成游牧部落穿越魔界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个十多万人的部落,说小不小,说大可也真是不大,沿途碰上大的魔族部落或者魔国,随时有被吞没的危险。这一点吴不赊没去细想,云州遗族的人却早在几百年前就想过。

“对了,这支驼队主人是谁啊,好像对你挺好的,他们今天是有喜事吗?”吴不赊想起了先前在门口看到的红绸。

“这支驼队的主人叫驼玉儿,人挺好的,对我尤其不错。今天的喜事,是驼玉儿的婚礼。”

“哦,看来还有喜酒吃喽。”吴不赊笑,“却不知新郎官是谁,若是这城里的高官,吃了喜酒,倒不妨请他帮我们找一个老练些的向导来。”“新郎官是我。”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09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假婚(上)
“什么?”颜如雪有些扭捏,声音不大,落在吴不赊耳里却像个炸雷,“你……你是新郎官?”

“是。”颜如雪面孔微微一红,“我跟着驼队见到驼玉儿,想请她帮个忙找个向导,她却提出个条件,要我帮她演一出戏,假意和她成亲。”

“你帮她演一出戏?假意成亲?为什么?”吴不赊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如果说驼玉儿看上了女扮男装的颜如雪,硬要嫁给她,那有道理,女装的颜如雪晶莹如雪,男装的颜如雪却也是俊逸如龙,虽然显得略瘦弱了点儿,那张脸却实在是太俊了。

魔界要找肌肉男那是一砖头能砸死一大片,可要找颜如雪这样的翩翩美书生却是翻遍魔界也未必能找一个出来。那个什么驼玉儿被迷住完全有可能,可说什么演戏假成亲,却着实让吴不赊莫名其妙了。

“事情是这样。”颜如雪定了定神,道,“驼玉儿跟我说,这飞驼国的国王为人异常荒淫暴虐。他发布了一个极为无耻的法令,但凡飞驼国的男子娶亲,新娘的初夜权都是属于飞驼王。飞驼国人恨极了这个法令,却没有办法,所以驼玉儿想到这个假成亲之计,要在洞房中诱杀飞驼王。之所以选我,是因为她看出我有玄功在身,她杀了飞驼王后,我能及时逃走。”

“竟然会发布这样的法令,这飞驼王也确实太荒淫了,该杀!”

吴不赊骂了一句,似笑非笑地看着颜如雪,“不过驼玉儿独选你帮她演戏,怕也是因为看上了你吧,心中只怕是还想着要假戏真做呢。”驼玉儿当时确实是有那个想法的,颜如雪当然感觉得到。她便有些不好意思,道:“吴使君说笑了。”眼见颜如雪有些尴尬,吴不赊不好再说,转过话题,道:“婚礼就在今天吧?”

“是。”颜如雪道,“本来驼玉儿还想多要几天作准备,但我不能等。也不知风雷峡中的族人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事?估计他们还在找我们。”

“我们在峡外遇到魔鬼风,又几天没回去,在他们心里,只怕已把我们当成死人了呢。”不过吴不赊这话并没有说出口。

他开口道:“我去城中走走,问问这里离着风雷峡有多远,婚礼完后我们就走。对了,你那个易容的药物给我一点儿,易了容才好打听事情。”“好。”颜如雪的灵犀袋放在衣下,她微微侧转身,从腰间取下灵犀袋。袋身黄旧,看来也是师门传承的旧物。吴不赊感应出,她这袋子灵力之强,不在自己的追风袋之下。

颜如雪从袋中取出一个铜盒子和一个小小的玉葫芦,铜盒子里装的是染发的矿石粉,玉葫芦里装的是变眼的树汁。矿石粉要化在水里,然后用水洗头,一般人操作,要弄一大盆水,但颜如雪不用,她取一撮矿石粉放在铜盒的盖里面,用半杯水化开,充分溶解后,她右手凌空一抓,盖子里红色的汁液被她悬空吸起,点滴不剩,如一个红色的小球悬停在空中。颜如雪让吴不赊打开头发低下头,将小球压在吴不赊头顶上,手掌慢慢旋动,小球化开,红色的汁液渗入吴不赊发中。汁液全部渗入后,她掌心又发出微微的热力,头发很快就干了,前后不过盏茶工夫,吴不赊一头黑发便成了红发。吴不赊低着头,颜如雪就站在他身前给他染发,两人相距不过尺余,颜如雪身上淡淡的女儿香扑鼻而来,吴不赊心中不自觉便有些异样的感觉。

其实颜如雪心中也有些异样,染发完毕,她退开数步,脸色已是微微发红。她拿起玉葫芦道:“吴使君,我眼睛不方便,这个树汁你就自己点吧。”

吴不赊心中虽然有一个念头,希望颜如雪能帮他点,不过她都这么说了,自己自然不好开口。他拿过玉葫芦,在双眼中各点了一滴汁液,那树汁色作碧绿,入眼清凉,事后对眼睛有没有损害不管,至少初点上去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吴不赊非常佩服云州遗族前辈的苦心,竟然能配出这样的树汁来。染了发、点了眼,镜子里看过去,自己红发碧眼,和魔族人再无区别,硬要挑毛病,或许就是个子矮小了点儿,不过魔族男子虽然普遍高大,小个子也是有的,并不岔眼。

“我去城中打听一下。”和颜如雪打了招呼,吴不赊依旧化猫而出,到外面找个僻静处复化为人身,便在城中乱逛起来。飞驼国不大,人口也不多,吴不赊估计,城中人口最多两万,不过街市还算平静。吴不赊找了家酒店,叫了几样酒菜,顺口向小二打听风雷峡所在。不出他所料,小二还真就知道风雷峡在哪里。听小二说,风雷峡在飞驼城东南,约摸有七八百里。“竟然刮到了七八百里外,这魔鬼风还真是厉害。”吴不赊暗暗咋舌。他却不知,之所以把他和颜如雪两个一刮七八百里,是他两个都运起了玄功,身子轻了,所以被风一直刮过来。若是不会玄功、身子滞重的普通人,绝对刮不了这么远,说不定一阵风就会猛甩在地下,再被沙子埋得结结实实。其实吴不赊倒是希望给沙子埋在地下,他会钻土,再厚的沙山也埋不了他,只是这个由不得他选择。

当然吴不赊也不会只听小二一个人的。吃饱喝足,他又去街市上乱逛,顺口打听,相互印证。那小二说的还真是没错,确在东南方,不过有的说是有千把里,有的又说是五六百里,这个倒也无所谓了,方向没错就行。确定了方位,吴不赊便盼着早点儿动身。

他心下想:“云州遗族心志坚韧,就算没有颜如雪,他们也会动身,不会在风雷峡久呆。但轻红丫头和小丽几个该不会跟着他们走,这两个傻丫头,这会儿不知哭成什么样了呢。”

颜如雪既然想帮驼玉儿一把,吴不赊自然也不会阻拦,那就等等吧,多耽误一天时间也无所谓。回到驼玉儿的宅中,吴不赊把打听来的信息和颜如雪说了。

颜如雪也有些急切,不过应下的事,不好反悔。

颜如雪住的这宅子虽是驼玉儿的产业,驼玉儿却不住在这宅子里。宅中除了颜如雪,只有一些丫环婢仆。吴不赊先前连着几天不眠不休地寻找颜如雪,这会儿还真有些累了,左右无事,便说要睡一觉。颜如雪当然不好找丫环另给他安排房子,便叫他就睡在自己床上,她去外间歇息。

吴不赊也不客气,上了床,闻到被子上淡淡的香气,他不由一愣,抱着被子,竟突然忆起抱着颜如雪时的情形,脑子里热烘烘的,一时反而睡不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吴不赊才睡过去,再听到敲门声醒来时,窗外天已经黑了。敲门的是颜如雪,这会儿她换了衣服,一身新郎装。颜如雪应该是看不到吴不赊的眼光,但吴不赊眼光在她身上一扫,她却感应到了,脸红了一下,道:“驼玉儿已经接来了,我还要陪客人,只随手给你拿了几样吃的。听驼玉儿说,飞驼王可能很快就会来,同来的有大批武士高手,到时你小心点儿。”

“我知道。”吴不赊有些担心颜如雪,“驼玉儿杀了飞驼王后,肯定会乱,你要小心。”

颜如雪道:“驼玉儿说她有万全的计划,还有她师父万恨师父帮手,不要我插手的。”说到这里略一犹豫,道,“万一驼玉儿失手,我希望助她一臂之力,到时还望吴使君助我。”

“好。”吴不赊一口答应。颜如雪递给他一个食盒,匆匆到前厅去了。吴不赊打开食盒,里面有一只鸡、一盘牛肉、两样小菜、几张大饼,还有一壶酒,准备得挺充分,真不知她拿这些食物时,以什么为借口。吴不赊有些饿了,风卷残云吃完,化猫出窗。

前院比较热闹,不过客人好像不是太多,颜如雪这会儿该是在前厅陪客。飞驼王还没来,前厅不会有什么事,吴不赊懒得去,倒是生出一探新娘子的心,想:“敢诱杀飞驼王,那驼玉儿胆子不小,却不知长得怎么样?”想着,吴不赊便往后院去了。新房在左侧院子里,吴不赊猫步轻舒,一溜烟过去。当然不能从前门进新房,驼玉儿敢刺杀飞驼王,身上绝对有功夫,吴不赊从后面绕过去。后面有个小园子,新房的窗子开着。他站在假山石上,从窗子里看进去,见一个新娘子装饰的女子坐在床沿,应该就是驼玉儿了。

驼玉儿低着头,脸上还蒙着月白的轻纱,看不到脸。吴不赊有些失望,“喵”地叫了一声。驼玉儿竟然转脸向窗外望来。一看到那双眼睛,吴不赊差点儿失声惊呼:“怎么是她?”

这个驼玉儿,竟然是那次在雪灵王王宫中刺杀他、更追杀千里的蒙面女子。她一击不中,鸿飞杳杳,想不到竟在这飞驼国出现了,而且还要设计诱杀飞驼王。

“这女子到底是什么人啊?如果说是雪灵王的嫔妃,刺杀我是为了替雪灵王报仇,一击不中就逃来飞驼国躲避,那她该隐姓埋名躲在高门大户里不出头啊?现在竟又要诱杀飞驼王,莫非她和以前的轻红丫头一样,纯粹就是个刺头,撞到看不惯的就要出手?”

吴不赊脑中杂乱纷纷,毫无头绪。这时驼玉儿忽然站起身来,到窗前往外看。吴不赊慌忙一缩头,躲到假山石后,心中寻思:“不管她是什么人,与我无关,我还是溜一边去。事一完,拉了颜小姐赶去风雷峡是正经。”借着假山石掩护,他溜出去,上了侧面的院墙。吴不赊正要沿着院墙回先前的院子里去,前面却来了几个人,一个中年女子,还有两个丫环,一个丫环手中还端着一个盘子。吴不赊一眼看到那中年女子,脑袋立时缩了一下,同时收敛灵力。看得出来,那中年女子身具玄功,而且功力不弱。

“这女子难道是驼玉儿她娘?”

中年女子四十来岁年纪,雪白的一张瓜子脸,风韵犹存,看得出年轻时也该是个大美人。不过吴不赊没见过驼玉儿的脸,没法对比,只是从这女子的年纪算,做驼玉儿的娘足够了。到院子门口,中年女子站住了,接过丫环手中的托盘,道:“你们回去吧。”

“是,师太。”

两个丫环施了一礼,回去了。“师太?”吴不赊想起先前颜如雪说驼玉儿师父叫万恨师太的话,“如果是驼玉儿的娘,家里的丫环绝不会叫她师太。难道她是驼玉儿的师父万恨师太?万恨?嘿,这名字取的,恨得过来吗?”

中年女子并没有马上进去,看两个丫环的身影消失,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瓶子,倒了一样东西出来,像是一丸药,黄豆大小,淡红色。她拿着药,停了一下,似乎有一刹那的犹豫,最后还是丢在了盘中的碗里,随后走进了院子里。

她的举动让吴不赊有些迷惑,托盘里的东西,肯定是送给驼玉儿吃的,那她放的是什么药呢?毒药?补药?迷药?春药?最重要的问题是,她为什么要放药?她到底是什么人?如果她就是驼玉儿的师父万恨师太,那她应该不会有害驼玉儿之心,放的药也就不可能是春药、迷药什么的,更不可能是毒药。可为什么她要犹豫那一下呢?

奸商的眼睛可是贼奸的,中年女子那一刹那的神情都落在他眼里,那一刻,中年女子眼中明显有着迟疑、不忍、痛惜诸般情绪,甚至还有一丝的愧疚。而在最后投下的那一刹,她又明显地咬了咬牙,仿佛抛开了一切。吴不赊本来不想和驼玉儿见面,有多远躲多远,可突然间插进中年女子这一出,他却又有了兴趣。于是他沿路返回去,又来到假山石上,猫伏着,往里看。驼玉儿一直站在窗前,听到脚步声,她回过头去,看到是中年女子,她叫声:“师父。”

“真是她师父万恨师太?”吴不赊大奇,“有意思啊有意思,倒要看看这唱的是哪一出。”

“玉儿,我给你端了碗鸡汤来,趁热喝了吧。”

“我不饿。”“不饿也要喝。”万恨师太微微加重了语气,“你一天没吃东西了,这怎么行?我理解你的心情,眼见大仇得报,自然很兴奋,但要报仇也要有力气才行。”

这话里透着明显的关爱之情,吴不赊当然听得出来,心下迷惑:“她们师徒之情看来不错啊,该不可能下毒,那是补药?补气提神的人参片儿?可又犹豫什么?而且咬牙切齿像要吃人肉的样子,不合理啊。”又想,“大仇得报?看来驼玉儿是和飞驼王有仇,而不是轻红丫头那样的刺头侠客,那先前刺杀我也是因为仇恨?难道她真的和雪灵王有关系?”

房中的驼玉儿听了万恨师太的话,乖乖地端起碗喝了起来,喝了几口,道:“那暴君不会不来吧。”

“已经来了,我过来的时候,接到通知,说暴君已在路上,很快就到,叫新郎官不许乱来。”

要人家新娘子的初夜,先还派人发个通知,不许新郎官先吃。听了这样的话,吴不赊简直有些佩服那飞驼王了,什么叫嚣张,这才叫嚣张啊。驼玉儿道:“颜大哥没和他们起争执吧?”

“说了只是演戏,他当然不会和他们争,只是说了两句。玉儿,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那个颜如龙。”

颜如雪女扮男装,叫“如雪”肯定不行,改成了“如龙”。吴不赊先前听她说了,不觉得意外,只往驼玉儿脸上看。

“师父。”驼玉儿娇叫一声,虽然蒙着面纱,但那种娇羞的神情,还是一眼就看得出来。

“得,她还真是喜欢上了颜小姐。”吴不赊暗中笑得打跌。

这时有杂沓的脚步声传来。万恨师太脸色一变:“暴君来了!记住我的话,先制住暴君,可以刺他两剑,别刺死,利用他做人质才好杀光他的手下,然后杀了暴君后我们才能走得掉。”

万恨师太交代完,从后窗穿出,一闪过墙去了。吴不赊早已有备,假山石上有洞子,他找了个小洞子钻了进去,万恨师太差不多就是从假山石上飞过去,却没发现他。

一队武士围了院子,然后进来两个黑衣劲装汉子,把新房里外搜了一遍,连新娘子的床底下都没放过。两人都有玄功,不过功力一般,虽然搜了一下假山石,但吴不赊钻的洞子深,最主要是小,两人根本发现不了里面藏着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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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假婚(下)
搜完了,两人一个站在院前,一个站到院后。随即便听到院门口传来一阵得意的笑声。吴不赊钻出来,沿墙过去,站在院角。只见两个人走进院子,前面一个四十来岁年纪,水桶腰不见脖子,下面肚胀如猪,穿着倒是非常华贵,笑声就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一脸的得意,带着股淫荡味儿,应该就是飞驼王了。飞驼王后面,跟着个青衣老者,五六十岁年纪,高瘦,老脸板着,像风干了的橘树皮,眼光却是极为锐利。

他一进院子,吴不赊便感到一股燥热的气息扫过,那种感觉,便如午后走在魔鬼大沙漠里,热风扑面。

“老家伙功力不弱啊,看来飞驼王身边的第一高手就是他了。”吴不赊暗暗缩头,“驼玉儿剑快,会放沙的漏斗也扎手,功力可比不上这个老家伙,就是万恨师太好像也要差着点儿。难怪万恨师太叫驼玉儿抓了飞驼王做人质,若没有飞驼王在手,这老家伙加那两个黑衣汉子,就够驼玉儿师徒喝上一壶的了。”飞驼王本来走在前面,进新房时,青衣老者却抢先一步进了房。吴不赊绕到房后,怕惊动青衣老者,他步子不敢太快。只听到那老者叫道:“驼玉儿,把衣服全都脱了。”“不会吧,给飞驼王污辱也就算了,难道所有新娘子都还要当着这老家伙的面脱光衣服?”吴不赊暗暗摇头。其实青衣老者的意思很明白,是怕驼玉儿身上有刀剑之类的凶器。但这一关弄个女人或者太监来也行啊,当着青衣老者的面脱,没人受得了吧?这么想着,吴不赊心中倒是一跳,驼玉儿要诱杀飞驼王,不会反抗,那就只有屈从了。美女脱衣,好看啊!吴不赊情不自禁加快了步子,一跃上了后面的假山。驼玉儿自然害羞不肯脱,但青衣老者补一句:“你是自己脱还是我给你脱。”这下没得选择了,驼玉儿只好自己动手脱。她背转身子脱了外衫,脱得只剩肚兜小裤时却怎么也不肯脱了。青衣老者却仍不肯放过她,抓着她手臂转了个圈。很明显,薄薄的肚兜小裤下什么也藏不住,青衣老者这才放手,对飞驼王微施一礼,退出房去。青衣老者转动驼玉儿身子时,吴不赊自也看了个通透。早在上次驼玉儿刺杀他时,他就觉得驼玉儿的身材相当不错,这会儿看得清楚,不由大赞。薄薄的肚兜下,玉乳如峰,驼玉儿的乳房不像叶轻红那么夸张,也不像九斤丽那样得青涩,却是一个真正的成熟女孩该有的形状,不大不小,饱满挺翘。玉乳下,纤腰如束,薄薄的小裤裹着挺拔的长腿,让人生出无限的想象,裸露的后背玉肌如雪,不知道该是怎样得光滑。

“脱到这个样子,差不多就是全裸了,这丫头为了杀飞驼王,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啊。”吴不赊暗暗感叹,却突地又觉出不对。驼玉儿身具玄功,哪怕再收敛,也不可能瞒得过近在咫尺的青衣老者,何况青衣老者还抓住了她的手,不可能不运功试探。如果说在青衣老者运功试探的情况下还能把灵力藏起来,那也太不可思议了。可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青衣老者怎么会放过她呢?对于普通人来说,一个玄功高手有没有刀剑都是非常危险的,难道这飞驼王也身具玄功,根本不怕赤手空拳的驼玉儿,哪怕她练有玄功?

“驼玉儿,好名字!”看着缩在床沿的驼玉儿,飞驼王一脸淫笑,就像大灰狼看着嘴边的小绵羊,“宝贝儿,不要怕,服侍得本王开心了,本王重重有赏。”

飞驼王说着,伸手摘下了驼玉儿的面纱,面纱下是一张莹光如玉的脸。吴不赊也算是见过美人了,无论是叶轻红、九斤丽,还是颜如雪,都是罕见的美人,但看了驼玉儿的这张脸,他仍是愣了一下。其实仅以长相论,驼玉儿并不比叶轻红、颜如雪几女强,真论起来可能还要略输一筹,但她有一对非常独特的丹凤眼,这对眼睛再配上这张脸,就有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让人乍见之下,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女人的美,外与内同样重要,就好比颜如雪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比,论相貌三女并无高下,但颜如雪眉眼间那种空灵的气质,便让她有了一种独具的韵味儿。三女若站在一起,叶轻红两女自然而然就被比了下去。能和颜如雪相比的,或许只有西门紫烟,那种绝对的冷静与锐利,那种透在骨子里的高贵,与颜如雪的空灵飘逸刚好是两个极端,如佛的出世与入世。

当然,如果驼玉儿仅是生了一双丹凤眼,并不能显出她的独特,显出她的独特的,是那双丹凤眼里流露出的狠厉和倔强。这样的容颜再配上这样一双眼睛,这张脸就有了一种异常另类的美,便如一把出鞘的名剑,那冷冽的剑光既让人爱,也让人惧。

飞驼王似乎也被驼玉儿的美貌震住了,尤其与驼玉儿眼光一对,他甚至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但随即就笑了起来:“小宝贝,想不到你还真是个大美人呢,孤王后宫佳丽过百,没一个比得上你。太好了,不但你的初夜孤要了,你这一生的美貌,孤都要了,哈哈哈哈……”

淫笑声中,他伸手去托驼玉儿的下巴。驼玉儿本来笼着手坐在床沿,看飞驼王毛绒绒的爪子伸过来,她右手猛地一格,左手同时叉向飞驼王脖子。“小丫头这就动手了,那老家伙呆会儿知道走了眼,不知会是怎么样一副神情,应该是很精彩。”吴不赊在外面边看戏边笑,但笑着笑着却觉出了不对。吴不赊和驼玉儿动过手,驼玉儿功力虽然不是很高,可也不弱,应该勉强可以跻身二流之境。像飞驼王这样的普通人的手臂,她应该轻易就能格开。她左手那一叉,叉住飞驼王的脖子只要一捏,稍重一点儿能捏碎飞驼王的喉管,稍轻一点儿也可以让飞驼王两眼发黑,束手受制。但实际情形不是这样,驼玉儿那一格,虽然把飞驼王的手打偏了一点儿,却没有完全格开。而她叉向飞驼王脖子的左手虽然叉到位了,却好像没什么力气。不过她的速度太快,飞驼王闪避不及,喉头给撞了一下。飞驼王“啊”的一声,退了一步,咳嗽了两声。“大王,有事吗?”外屋的青衣老者听出了不对,出声询问。

飞驼王咳了两声,反倒“呵呵”笑了起来:“没事,小宝贝儿有点儿辣,孤王喜欢。小宝贝儿,再来。”

伸手又去托驼玉儿的脸。驼玉儿这会儿却在看自己的两只手,丹凤眼里满是惊慌之色,似乎有一件绝不可能的事出现在她面前,她却是怎么也无法相信。看到飞驼王的手伸过来,她和先前一样,又是反手一格。她是练武之人,手法又快又准,但这次的后果却还不如上一次。这一次飞驼王有了准备,无论如何说,飞驼王都是一个壮年男子,仅以力气论,普通的女孩子绝对及不上正常的成年男子。所以,驼玉儿这一格,飞驼王的手只是偏了一下,但还是伸了过来,一下就托住了驼玉儿的下巴。吴不赊能清楚地看到驼玉儿眼中的骇异和惊慌,现在的情形,显然不但是吴不赊意外,驼玉儿本人更加意外。

“怎么回事?难道驼玉儿散功了,先前那老家伙不是走了眼没有察觉她身上的灵力,而是她的灵力被散掉了?驼玉儿自己也不知道啊?出了什么意外?”吴不赊脑子急转,却是摸不着头脑。

“真滑啊。”飞驼王在驼玉儿下巴上摸了一把,“嘿嘿”淫笑,“宝贝儿,来吧,留点儿力气到孤王身下来扭吧。”说着,他双手齐伸,抱向驼玉儿。驼玉儿似乎终于是醒过神来了,知道自己散功后力气不如飞驼王,不再打格开他手的主意。她身一矮,从飞驼王腋下钻了出来,她功力虽失,反应仍远在飞驼王之上,这一下,速度极快。但飞驼王也是久经操练,你想啊,强夺别人新娘子的初夜,有些新娘子可能老实,但不老实的也有啊,就算没刀子打打杀杀,躲躲逃逃是免不了的,这事经得多了,飞驼王也练出来了。驼玉儿闪得快,飞驼王反应也不慢,身子猛地一转,就手一捞,竟就捞住了驼玉儿纤腰,顺手一甩,驼玉儿惊叫声中,被他一下子甩到了床上,甩了个四脚朝天。

她急爬起来时,飞驼王已站在床沿,“嘿嘿”笑道:“小宝贝,早跟你说了,逃不掉的,留着力气到孤身下来浪吧,孤王一定会让你欲仙欲死的。”他一面淫笑,一面脱自己衣服。驼玉儿虽然爬了起来,却是无处可逃,只能缩在床里。她和师父商量好的,她制住飞驼王后,用飞驼王做人质,威胁飞驼王的护卫放下武器束手就缚,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现在出了这个意外,她莫名其妙散了功,没能制住飞驼王,就算万恨师太赶过来,面对飞驼王的护卫,也是有败无胜。可就这么眼睁睁地被飞驼王凌辱,驼玉儿又实在受不了,眼见飞驼王在脱裤子了,驼玉儿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师父,救命!”

驼玉儿突然功力全失,吴不赊也是意外至极,听得驼玉儿叫师父,他扭头看向先前万恨师太隐去的方向。照理说,万恨师太躲得应该不远,至少一定是在这个宅子里,绝不可能躲出去。以驼玉儿的尖嗓子,以万恨师太的功力,无论在哪个角落,万恨师太一定可以听到。

但驼玉儿连叫了三四声,万恨师太却一直没有出现。难道万恨师太也出了事?吴不赊心下存疑,突地想到先前万恨师太在鸡汤中放药的事,他心中突然生出个念头:“驼玉儿突然功力全失,可能就是吃了那粒药的原因,让驼玉儿散功,呼救也不现身,难道她是有意让驼玉儿被飞驼王凌辱?为什么?”吴不赊虽然有这个猜测,却实在找不到理由,而在房中,飞驼王已经脱得赤条条的,就要往床上扑,驼玉儿眼中已满是绝望。

“不能让驼玉儿被飞驼王凌辱。”吴不赊脑中闪过这个念头,虽然上次驼玉儿千里追杀让他狼狈不堪,若是驼玉儿落到他手里,他说不定也会先奸后杀,但这样的一个美人儿被飞驼王这肥猪蹂躏,他却绝没有在边上欣赏的恶趣味。何况颜如雪对驼玉儿也有几分好感,驼玉儿将颜如雪带来飞驼城,颜如雪也要领她一份情,如果没有她,也许颜如雪会在沙漠里吃不少苦头。包括颜如雪在内,整个云州遗族都有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美德,颜如雪愿拖延去风雷峡的时间帮助驼玉儿,也是出于这种心理吧。那么眼睁睁看着驼玉儿被侮辱,颜如雪一定会不开心,吴不赊可不敢面对事后颜如雪责备的眼神。念头一起,吴不赊身子已溜下了假山石。

青衣老者就在外屋,虽然吴不赊自信功力要强于他,还是不敢孟浪。他用的是碎猫步,猫捕鼠的绝技,快而无声,如一道黑烟,上窗,入房,起跳,如风飘柳絮,轻轻沾在了飞驼王肩上。飞驼王正往床上跨呢,忽觉肩上多了个东西,反手来拂,手到中途,突然全身僵硬,再不能动弹。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10

正文 第四十章 美人的身世(上)
“不要吱声,否则杀了你。”事情太怪,吴不赊另有想法,所以没有制住飞驼王哑穴,他口中威吓飞驼王,两眼却盯着床上的驼玉儿。

驼玉儿脱得只剩肚兜小裤,刚才被飞驼王一抱一甩,肚兜还被撕破了一角,露出半边雪乳,恍似倒扣着的玉碗露出了一角,在烛光下发出惊人的诱惑力。丝绸料子的肚兜太薄,又紧贴在身上,丰乳高耸,两个乳珠都清晰可见。

还有下面的一截小腰儿,像削了皮的黄瓜,掐一掐只怕都会出水。如此香艳的场面,奸商绝对不会舍弃不看,自然是大饱眼福。

莫名其妙地身陷绝境又突然被救,从地狱到天堂的巨大反差让驼玉儿完全没有心思去顾及吴不赊的色眼,只是惊喜地看着吴不赊,轻声道:“是颜大哥吗?”她以为是颜如雪英雄救美。也难怪,万恨师太没有化猫的本事她是知道的,在本宅中,会帮她的玄功高手,只有颜如雪,她心中盼望的也是颜如雪。危难之际,心爱的人脚踏彩云手执长剑现身相救,正是所有思春少女都会有的梦想。现在颜如雪来救她,虽然化做了一只猫,也同样让她狂喜不禁。

“把我当成了颜小姐啊?也行,便冒充一回颜小姐,也好看戏。”

吴不赊脑中一闪便有了主意,微点猫头道,“照先前的计划,喊你师父来。”他虽然捏尖了嗓子,但声音还是和颜如雪有很大的差异。但驼玉儿先入为主,又想着颜如雪是化成了猫的,声音有差异也在所难免,爱屋及乌,自然不会去多想。她答应一声,爬起来穿衣服,这才想起自己还是半裸着呢,很是娇羞地看了一眼吴不赊。这一眼,她放出的是看情郎的春情,又羞又喜,欲拒还迎,可就把吴不赊迷得魂儿半飞,差一点儿鼻血飞涌。他眼睛瞪得溜圆,要知道看美人脱衣和看美人穿衣是同样的精彩,手足伸展之际,乳突臀摇,每一处都是无尽的诱惑。看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驼玉儿却是羞喜不胜,又瞪了他一眼:“坏,不许看。”虽是话儿嗔,却是半分儿推拒半分儿肯,这种娇羞薄怒,最是迷人。吴不赊骨头都要轻了三两,差一点儿忘了人家本意不是对他,是对着颜如雪。

驼玉儿穿上衣服,到梳妆台边打开梳妆盒,竟然从盒底抽出一把短剑来。吴不赊要看戏,不想过早现身,把飞驼王往床上一推,自己钻进了床底。驼玉儿走到床边,把短剑搭在飞驼王脖子上。飞驼王身子被吴不赊制住了,不能动,嘴巴是吴不赊故意留着的,倒是能开口。他这会儿不淫笑了,颤声道:“不……不要杀孤。”驼玉儿方才差点受辱,真恨不得一剑割了他脑袋,但想到先前师父的话,只是狠狠地瞪一眼飞驼王,长声叫道:“师父,我制住飞驼王了,快来啊!”她话音一落,万恨师太没现身,外间的青衣老者噌一下蹿了进来。他一眼看到房中的情形,飞驼王倒在床上,全身僵硬,驼玉儿一柄剑白晃晃放在飞驼王脖子上,顿时就傻了眼,急喝道:“快放开大王,否则我灭你九族。”驼玉儿斜瞟他一眼,冷声道:“驼铁蹬,识相的就放下武器,否则我一剑斩了这暴君。”

“原来这老家伙叫驼铁蹬啊。”吴不赊往床底又缩了一步,这会儿驼铁蹬离着他不过丈许距离,突变之下,驼铁蹬也绝不会想到床底下藏的有人。他若暴起突袭,别说驼铁蹬本身功力还不如他,就算强过他,只怕也躲不过去,但吴不赊心底有个大疑团,自然不会动手。

“不要乱来,不要乱来!”驼铁蹬果然就给吓住了,“驼小姐,你要什么条件,尽管开口,千万不可乱来。”驼玉儿见吓住了他,哼了一声,不再理他,扯长脖子又喊:“师父,师父!”

其实万恨师太已经过来了,到了院外,只是驼玉儿功力突失,没能听到。驼玉儿声音未落,万恨师太已穿窗而入。院外的黑衣武士这会儿已经乱了套,根本拦不住她。万恨师太一眼看清房中情形,脸上有一瞬间的讶异:“这么快?”

她得意地一笑,道,“做得不错。”随即又转头对驼铁蹬道,“让所有人把武器全部放下,不得反抗。”

驼铁蹬并不认识万恨师太,只是感觉到万恨师太功力不弱。本来飞驼王受制,情势就已经非常不利,再来这么一个高手,他更加心慌,喝道:“你是谁?想要做什么?我警告你们,千万不要乱来,若是伤了大王,你们必会九族遭诛。”

虽是威吓,却是色厉内荏。驼玉儿更是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短剑在飞驼王脖子上一压,喝道:“要他们放下武器,不得反抗!”

冰凉的剑锋一压,飞驼王差点尿都吓出来,急叫道:“驼铁蹬,叫所有人放下武器,不得反抗!若你们反抗伤了本王,孤必将你们九族尽诛。”

“是。”驼铁蹬无可奈何,下令所有人放下武器,自己先一步扔了手中长剑。万恨师太往前一纵,一下制住了他,随即飘身出去,只听外间“扑通”声一片。显然,所有的武士都被万恨师太制住了。

形势已经完全一边倒,万恨师太师徒已占尽上风,万恨师太再回到房里时,飞驼王颤声道:“请……你们放……放了孤,不论要什么条件,孤……孤都可以答应你……你们。”

万恨师太冷冷地看着他,蓦地里仰天狂笑,状极疯狂。驼玉儿也跟着笑,道:“师父,现在就动手吧?对了师父,我不知怎么回事,突然间功力全失了。”

万恨师太却仿佛没听到她的话,只是狠狠地瞪着飞驼王,蓦地咬牙道:“玉儿,先刺他两剑,但不要刺死了。”

“好。”驼玉儿早就手痒了,短剑下行,一剑刺在飞驼王肩头。她功力突失,手上无劲,刺得不深,却也是鲜血飞溅。飞驼王痛声尖叫,驼玉儿却是绝不留情,双手用劲拔出短剑,再又一剑狠狠刺在飞驼王大腿上。飞驼王又是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不要伤害我王!你们好大胆,我誓要将你们千刀万剐!”驼铁蹬却是个忠心的,这会儿自己还躺在地下动弹不得,却仍出言威吓驼玉儿。

万恨师太冷哼一声:“千刀万剐,哼!”

说着,她手中长剑忽地挥出,划过驼铁蹬脖子。驼铁蹬顿时身首分离,他似乎到死也没想到万恨师太真敢不顾一切地下死手,脑袋飞出,两眼却仍瞪得大大的。眼见万恨师太一剑杀了驼铁蹬,飞驼王吓得两眼一翻,昏了过去。

万恨师太瞟他一眼,道:“再给他一剑,刺醒他。”驼玉儿依言在飞驼王左腿上又刺了一剑。

飞驼王在剧痛中醒来,眼泪、鼻涕齐流:“饶命啊,饶命啊!只要你们不杀我,什么条件我都可以答应。”

万恨师太两眼直勾勾地看着飞驼王,似乎是在尽情欣赏他的丑态,看了一会儿,眼光又转到驼玉儿脸上。驼玉儿觉得她眼光特别得怪,心中有些不安,道:“师父,一剑斩了这暴君吧,免得夜长梦多。”

“玉儿,你真的要杀了他吗?”

万恨师太的声音好像也变得有些怪。床下的吴不赊听得直起鸡皮疙瘩:“这老女人说话的声调怎生这么别扭,不会是个老处女吧,一辈子没男人摸,有些变态。”

驼玉儿也觉得万恨师太的声音不太对,却没想那么多,道:“当然,难道还留着他的狗命不成?”

“不要啊!”飞驼王哀叫,“驼小姐,饶命啊!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万恨师太突地又笑了起来:“玉儿,你知道这暴君是你什么人吗?”

这话有些怪,驼玉儿愣了一下:“什么?”看看哭得一脸鼻涕的飞驼王,再看看万恨师太,问道,“师父,你说什么啊?”

“如果我告诉你,他其实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信不信?”

“什么?”驼玉儿一呆之下,猛跳起来,“不可能!师父,你和徒儿说笑吗?这话我绝对不信的。”

“我没有和你说笑。”万恨师太摇头,“他确实是你父亲,你是他的亲生女儿。”

“不可能!”驼玉儿一脸的芒然,“师父,你怎么了?开什么玩笑!我父亲是飞驼国太子,这暴君当年为争王位,暗害了我爹,他是我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这些不都是师父你告诉我的吗?”

“我骗你的。”万恨师太声音不高,落在驼玉儿耳里却像一个炸雷。她一时间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嗫嚅道:“师父……”

万恨师太不再看她,转头看向同样有些呆愣的飞驼王,道:“驼五乘,你真的不认得我了吗?”

飞驼王疑惑地看着她,眼睛微眯,忽地一睁:“你……你是萍儿?”

“萍儿,萍儿。”万恨师太尖声大笑,“好多年没人叫这个名字了,你还认得我啊?现在你相信了没有,驼玉儿是你的女儿,那个出生三个月神秘失踪的女儿。”

“原来玉儿是你偷走了?”飞驼王恍然大悟,看向驼玉儿,“原来你真是我的玉儿!”

“不!我不是。”驼玉儿尖叫一声,跳下床来。事情太怪,她跳得有些急,踉跄了一下才站稳。“师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别和我说这样的笑话,我受不了。”

她声音颤抖着,整个身子也在颤抖。突然之间,所有的一切全都颠倒了。杀父仇人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师父却又变得那么怪,而且和飞驼王好像还是老相识。她为什么要设下这样的计谋?若要她父女相认,为什么又要她刺飞驼王几剑?她脑子里乱作一团,完全理不清思绪,只是绝望地看着万恨师太,希望她改口,希望先前她说的一切全都是假的。

“说起来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万恨师太似乎也不忍看她的那种眼光,微微抬起了头,“当时我还只十六岁,比现在的你还小,认识了他,也就是你的父亲,驼五乘。当时我疯狂地迷上了他,偷偷把身子给了他。

我对他是如此得痴迷,我可以为他生,可以为他死,不论他要什么,我都会为他去做。他很变态,总会有一些很古怪的花样。我虽然害羞,却从来也不拒绝他。他有时候会弄得我很疼,身上疼着,心里却总是甜甜的。”她眼神迷蒙,脸上泛起微微的红晕,神情像极了一个怀春的少女。驼玉儿脸上也有些发烧,有些话,实在不是她这个做徒弟的应该听的,万恨师太也实在不应该说出来,但她却肆无忌惮地说出来了。听在驼玉儿耳朵里,虽然有一点点羞,却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万恨师太的心意。她说她羞,她说她痛,但其实那些正是她最美好的回忆,压了这么多年,她想要说出来,已经顾不得羞了,也完全不考虑是否合适。

飞驼王眼光也有些迷离,他似乎也回忆起了当年的一些事情。“他当时也很宠我,说我是个小妖精,迷死他了。那些日子,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她的脸越发红了,眼波如醉,她的情绪感染了驼玉儿。驼玉儿似乎也忘了身前的一切,反而痴痴地看着万恨师太。

“直到那个贱人出现。”万恨师太的声音突地变冷,“驼雪娇,你个贱人,我一定要你付出代价!”她脸色铁青,两眼射出阴毒的火焰,牙齿更咬得格格作响。她本来风韵犹存,但这一刹那,那张脸竟是如此得狰狞,怀春的少女,眨眼变成了恶毒的巫婆。她的神情,让驼玉儿情不自禁地退了一步,颤声道:“驼雪娇,是什么人?”

“她是你娘!”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11

正文 第四十章 美人的身世(下)

“什么?”驼玉儿身子重重一抖,又退了一步,是因为这个结果,也是因为万恨师太的神情。万恨师太指着她,神情是如此得狞恶,似乎随时都会扑过来,把她撕成碎片。

“你娘那个贱人,也迷上了他。那个贱人是个丑八怪,本来根本不能和我争,但她爹是大将军,而驼五乘只是老五,他头上还有几个哥哥,要想踏上王位,必须要有武力的支持。驼雪娇那个贱人以这个作为条件,逼驼五乘娶她。本来这也没什么,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都还嫌少,恨不得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收在房中才能满足。他身边多些女人也无所谓,就算不能娶我,我不能做王妃,但只要能让我留在他身边,我也认了,能让他登上王位,能让他满足,我甚至会高兴,会感激驼雪娇。”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房中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呆呆地看着她,结果显然是明摆着的,却没有人愿意去想。这实在是一个痴情的女子,她的要求也不高,在这一刻,甚至是驼玉儿都有些站在她这一边了。

“但是驼雪娇那个贱人,她忌恨驼五乘对我的宠爱,逼驼五乘离开我,不让我留在他身边,哪怕我跪下来求那个贱人。我跟她说,我什么都不要,我甚至可以不和他同房,只要能远远看他一眼,我就甘心了。可就是这样,那个贱人也不同意,她一定要我走,要我离开飞驼城。当时我已经身怀有孕,本来孩子是我最后的梦想,可老天无眼,孩子没了。我一个人,在沙漠里,看着血从身下流出来,看着我没成形的孩子一点点离开,我甚至听到了他喊娘的声音。你们听,他在喊,娘……娘……”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一种梦幻般的温柔。但忽然间却变得尖亢疯狂,她双手向天,十指戟张:“我的孩子啊!娘没用,你爹是个懦夫,留不住你,但娘会给你报仇的。从那一刻,那个会做梦的萍儿死了,我心中只有恨。”

她看着床上的飞驼王和床边的驼玉儿,眼神狠厉阴毒,如刀,如钻,如针。驼玉儿身子一颤,往后一退,坐在了床上。飞驼王也受不了她的眼光,却还想解释,嗫嚅道:“萍儿,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了又怎么样?知道了又怎么样?你说!”

万恨师太跨前一步,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飞驼王根本不敢和她对视,嘴唇颤抖着,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万恨师太不再看他,道:“在驼雪娇她爹的支持下,驼五乘终于登上了王位。驼雪娇那贱人也如愿做了王妃,年后生下了你。我偷入宫中,把你抱出来,本来是想让那贱人急几天后,再把你的尸体送进宫,让那贱人也尝尝失去孩子的痛苦。可我带你的那几天,抱着你,喂你,却好像是在抱着自己的孩儿,所以最终下不了手,一直把你带大。”

听到这里,吴不赊突然明白了她先前放药时犹豫的原因,虽然是仇人的女儿,但养育了这么多年,也有了感情,不过最终还是下了手。仇恨的力量,真的就有这么大吗?

“师父!”驼玉儿也激动地叫了一声。“不要叫我!”万恨师太一声厉喝,与驼玉儿眼光一对,她又摇了摇头,声音放低,“我不是你师父,我带大你,另有目的。知道你今天为什么会突然失去功力吗?是我在鸡汤里放了药。”

“师父,是你……”驼玉儿惊叫出声,“为什么?”“因为我想报复驼雪娇那贱人,因为你是那贱人的女儿。”万恨师太的眼光转为狠厉,“那贱人害得我没了丈夫,没了家,没了孩儿,我岂能轻易放过她?让她死都是轻的,我要她生不如死。为什么要散去你的功力?就是要让驼五乘强奸你。驼雪娇那个贱人,我让她的丈夫,她孩子的亲爹,强奸她的亲生女儿。然后呢,再让她的亲生女儿,杀了她女儿的亲爹,她的丈夫。驼雪娇那贱人知道了这一切,她会怎么想?她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哈哈哈哈……”

万恨师太纵声狂笑,尖亢的笑声刺破夜空,远远传了出去,是那么得人。明白了万恨师太的全盘计划,所有的疑惑彻底解开,吴不赊却只生出一个念头:“这个女人疯了。”

“你疯了,你疯了。”飞驼王也是喃喃低语。驼玉儿却是痛声尖叫:“啊!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

“玉儿!”一个身影从窗口闪进来,是颜如雪。“颜大哥!”驼玉儿猛扑进颜如雪怀中,死死抱住她,“颜大哥,带我走,我再也不要见他们了,我要永远离开这里。”

“好,我带你走,我带你走。”颜如雪早就到了院子外面,把一切都听在了耳朵里。她自然能理解驼玉儿的痛苦,不论大人之间有什么恩怨纠葛,受伤最深的却是驼玉儿。

“解药。”颜如雪看向万恨师太,感觉到万恨师太的犹豫,她补了一句,“你们父辈之间的恩怨,何必要玉儿来承受呢?”这句话让万恨师太仇恨的心化开一角。她从怀中掏出一个玉瓶子,倒一粒药抛给颜如雪,瞟一眼驼玉儿,微微叹息了一声,眼角也飞过一丝不忍之色。

“我带玉儿先出城。”颜如雪把药塞进驼玉儿嘴里,带她穿窗而出,这句话却是对吴不赊说的。万恨师太几个人心情激荡之下没能发觉床底下的吴不赊,颜如雪却是知道的。驼玉儿却又突然穿窗进来,在万恨师太面前跪倒,道:“师父,无论你出于什么目的,终是你养大了我,谢谢。”

说着叩了三个头,复穿窗而出,两串珠泪,却留在了窗内。她没有去看飞驼王,虽然万恨师太说飞驼王是她的父亲,她也相信了万恨师太的话,可一直以来培养出来的仇恨让她短时间内难以释怀。更何况飞驼王刚才还想要强奸她,她还刺了飞驼王几剑,这个时候要她认父,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她唯一能选择的,只有逃避,远远地躲开。

“玉儿——”万恨师太伸出手,却停在了空中。在这一刹那,无数的回忆掠过脑际,一点儿一点儿地把驼玉儿带大,虽然她有时候会想起驼玉儿是仇人的女儿,狠狠地责罚。但驼玉儿不知道内情,把她当师父,把她当母亲。她打骂得再狠,驼玉儿事后也会当没事人,还是亲着她,缠着她,一心一意地相信她。而在那些恍惚的时候,在她忘记仇恨的时候,她也一样,也真当驼玉儿是她的女儿,会不由自主地去记挂,去关心。

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恨也罢爱也罢,驼玉儿三个头叩下,过往的一切,永不再来。她是报了仇了,似乎是很快意,却突然间又觉得非常的失落。她以前总是想,大仇得报的一日,一定会非常的快乐,但真到了这一日,却体验不到那种快乐的感觉。

她回头,看向床上的飞驼王,眼光复又转为凌厉。飞驼王被她刀锋般的眼光一扫,身子一抖,颤声叫道:“萍儿,是我错了,我改,我回宫立马废了驼雪娇那贱人,立你为王后。我把那贱人交给你,你想杀也好,想打也好,都由得你,好不好?”

“真的吗?”万恨师太眼光狠狠地瞪着他,忽地里桀桀长笑,“好啊,那我就跟你进宫去。”伸手揪了飞驼王,出房去了。外面的武士随后也被禁制,跟随而去。吴不赊从床底下钻出来,摇了摇头:“以前听人说什么情场如战场,我还不信,今天看来,这情场比战场还要凶险三分。万恨师太竟然能一忍二十年,竟然能把仇人的女儿带大来报复仇人,竟然能设下让父亲强奸女儿、再让女儿杀死父亲这样的计谋,厉害啊。”

感慨一番,也没兴趣跟进王宫再去看戏。万恨师太是强者,那驼雪娇也不弱,家里还有人撑腰,最后的戏码,难说得很。不过那些都不关吴不赊的事,他现在只想尽快赶去风雷峡,把叶轻红、九斤丽抱在怀里,恣意怜爱一番。情场可怕啊,还是自己的两个小宝贝乖一些。出城,颜如雪带了驼玉儿在南门外等他。驼玉儿在颜如雪的安慰下,情绪稍稍好了一点儿,见了吴不赊化成的黑猫,一愣:“你不是颜大哥变的?”

吴不赊“喵”的一声,身子一摇,化出人身。驼玉儿“啊”的一声低叫,指着他道:“你是吴不赊,鸡族的神蛋护法。”

“嘿嘿。”吴不赊一笑,“你千里追杀,我可是以德报怨,刚才可是我救了你!”驼玉儿神情一黯:“是。谢谢你。”吴不赊转换话题:“对了,你上次为什么要杀我啊,我和你好像没什么仇吧?”

“我和雪灵王的一位妃子情如姐妹,鸡族灭了雪灵国,雪灵王自杀前,怕自己心爱的女人被鸡族凌辱,把几个最受宠的妃子叫到一起喝毒酒自杀了,其中就有我那位姐姐。我知道鸡族之所以能灭了雪灵国,都是你在中间弄风弄雨,所以想杀了你替我那位姐姐报仇。”

“老天!”吴不赊拍着额头,“这圈子绕得还真远啊,你叫我怎么弄得清楚。”他神情夸张,驼玉儿倒是一笑,瞟一眼颜如雪,低声道:“既然你和颜大哥是兄弟,又救了我,我们之间的恩怨自然一笔勾销了。我会和我那死去的姐姐说,想来她也不会怪我。”

“那就好,那就好。”吴不赊赶忙抱拳作揖,“你们女人记仇太厉害,我是怕了。”颜如雪“扑哧”一笑:“没想到吴使君也这么贫嘴。好了,我们赶路吧,玉儿说要跟我走。”吴不赊看着她眼睛,意思是问驼玉儿知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的事。颜如雪目不视物,心眼的感应却是敏锐无比,竟然知道他的意思,微微摇头。吴不赊马上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驼玉儿今夜受的刺激太大,这会儿误会颜如雪是男子,一缕情丝系在她身上,心有所依,还能撑得住,若是说破了,还不知驼玉儿会怎么样呢。所以先瞒几天,待驼玉儿情绪稍稍平复了再跟她说要好一些。吴不赊点头:“好,我带路。”说着当先飞起。三人都有玄功,都能飞,夜里又有星斗做参照,方向不会偏得太远,所以没有向导也没关系。天明时分,终于赶到风雷峡,云州遗族竟还没动身,看到颜如雪、吴不赊回来,欢声雷动。叶轻红、九斤丽两女更是扑到吴不赊怀里放声大哭。虽然云州遗族上下亲眼目睹了魔鬼风的威力,蜥流沙也反复说过,撞上魔鬼风的人,如果没有合适的躲避之处,任他玄功通天也是必死无疑。但颜如雪和吴不赊的身份过于重要,所以这几天云州遗族一直不肯动身,风一停就开始找人。即便是到了今天,如果吴不赊两个没回来,四大长老还会派人出去找。至于叶轻红几个兽人就更不要说了,他们是跟吴不赊的,跟着吴不赊,哪里都去;没有吴不赊,哪里都不去,即便云州遗族动身,他们也会留下来。

蜥流沙看到吴不赊两个回来,一脸的难以置信,连声叹服。大家情绪稳定之后,便即动身。先前走失的五个族人,一直没找到,估计是被黄沙埋了,也没法再找。

此后一路行去,没再碰到魔鬼风。魔鬼大沙漠的气候虽然严酷,但云州遗族做了充分的准备。人多有人多的麻烦,但人多也有人多的好处,彼此照顾,整体的力量显示出来,即便是魔鬼大沙漠也能顽强地闯过去。死亡的高峰期在第二十天左右,再往后,慢慢适应,死的人就越来越少。一天天过去,这支队伍一点点前移,缓慢而又坚定地趟过漫漫黄沙。留下的足迹,风吹过,沙埋过,却印在了天地之间。远远的天际,一点山峰露了出来,便如春雨后的笋尖,随着云州遗族的脚步,不可抑制地钻出地面。蜥流沙只看了一眼便非常肯定地告诉吴不赊,那是大雁山。吴不赊说的离雁峰在西北山麓,下有离雁口,为人族古城,有古烽火台。

司风长老派出哨探,不久回报说,前方确实是山,不是海市蜃楼。云州遗族,已经走出了魔鬼大沙漠。得到确认,整个云州遗族霎时间成了欢乐的海洋,无论男女老幼,每张脸上,都绽放着笑意。吴不赊也禁不住傻笑,心下狠狠地吁了口气:“又一个大关迈过来了,老天爷总算还没有完全瞎眼。”

看山跑死马,尤其在这平坦的大沙漠上,虽然看到了山,离着山至少还有百里路程。云州遗族虽然加快了步子,当日无论如何也是出不了大沙漠的。对叶轻红、象斧几人,吴不赊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意图,先前是有意瞒,后来根本就忘了解释。这会儿眼见就要走出魔鬼大沙漠了,才想到这个问题,该和他们说清楚了。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女人,这天夜里,和两女欢爱时,吴不赊便留了一手。以往欢爱,两女虽是飘飘欲仙,却也每每疲极欲死。吴不赊本来功力高精力足,身有神鸡印后,更是斗志昂扬,欲望仿若是个无底洞,这夜却只是稍稍尽兴便放过两女。两女倒是奇怪起来。

九斤丽挤在他怀里,一脸娇媚地道:“公子,你今夜怎么这么温柔啊?”

“温柔些不好吗?”吴不赊指背在她的肌肤上滑动,触手处,如丝般得嫩滑,“是不是还没尽兴?”

“不,这样最好了。”九斤丽偷偷看一眼吴不赊,“总之只要公子开心就好。”她年纪小,身子还没全部长开,有时实在是撑不住,却又担心吴不赊难以尽兴不开心,只是强撑。今夜这样,正合她意,却是担心吴不赊另有想法,她虽然撑不住有些怕,却并不希望吴不赊多爱叶轻红少爱她。叶轻红却是不领情,哼了一声:“为什么这么温柔?想是快到人界了,留着精力好享受人族美女吧。”

“你这小妖精。”吴不赊在她雪嫩的丰臀上“啪”地打了一掌,“转过身来,看我收拾你。”

叶轻红有着肥硕的丰臀,完美的臀形和如雪的肌肤对男人有着致命的诱惑力。叶轻红吓一大跳,身子后缩,可怜巴巴地道:“公子,是我错了,饶过我好不好?”

吴不赊哈哈笑:“求饶就算了,且放过你。说件事,其实我是人,不是妖,去云州也不是采什么药,是受西岳帝君之命,接云州遗族返回人界。”他两手搂着两女,一边说,一边留意两女的反应。失望的是,两女一点反应也没有,两具娇柔的身体紧贴着他,动都不动一下,难道睡着了?好像没有啊,不过九斤丽随后的一句话,便让他哭笑不得了。“还以为我们又多了个姐妹呢,就这事啊?早知道了。”

吴不赊架了个大势,结果一拳却打在了空处。他一时有些丧气,又有些好奇,问道:“你们怎么知道的?我好像没跟你们说过啊,难道是我说梦话?”

“啊,我想起来了。”叶轻红突然坐起来,“微雨是谁?”

她先前没反应,昏昏欲睡,突然间又反应激烈起来,盯着吴不赊问。吴不赊便如一个蹩脚的将军,重兵出击,敌人狡诈如狐避而不战,等到己方懈怠了放松了警惕,敌人却又奇兵突出。

他一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道:“微雨?”

“是啊,微雨,你好几次在梦里喊她的名字。她是谁?”事关切身利益,九斤丽也坐了起来,两人眼巴巴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没想到自己说梦话竟然喊出了林微雨的名字,不由得苦笑,果然枕边人是最难瞒啊。

“微雨,她姓林,林微雨,扶风郡侯长女。应该算是你们的姐姐。”

“林微雨,好美的名字!”九斤丽低声念叨。

叶轻红却微嘟起了嘴:“你做梦都在喊她的名字,她一定是美若天仙了。”叶轻红自从成了吴不赊的女人后,有些地方没变,例如善良的本性,这一点甚至还变本加厉地婆妈起来,就见不得人受苦。

有些地方却变了,例如毛躁的性格,或许以前是没有依靠,心气不定,任事爱走极端,现在有了男人有了依靠,心气儿就静了许多,不再那么冲动了。变化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爱吃醋了。

稍有不对,就抱着醋坛子猛灌。像那次在雪灵王王宫,把雪灵王所有的嫔妃全部赶走,就是她的主意,九斤丽只是附和而已。还有这次驼玉儿跟着回来,她也着实吃了半天醋。因为颜如雪是女子啊,驼玉儿这么跟着他二人回来,肯定是对吴不赊有意思。后来吴不赊把驼玉儿迷上的其实是女扮男装的颜如雪一事讲清楚了,她才转开心思,笑了个饱,反而和驼玉儿成了好朋友。这会儿这个样子,又是吃上醋了,吴不赊“呵呵”一笑,在她雪乳上揉了两把,道:“微雨也算得上是个美人,但说实话,真要比,还真比不过你们两个。”叶轻红眼睛一亮,嘴却仍然嘟着:“我才不相信呢,要是比我两个还差,为何你做梦都在喊,怎么就不见做梦喊我两个!”

“你两个很差吗?”吴不赊皮笑肉不笑地端视两女。两女本就秀丽,云雨刚过,春意犹存,那种艳丽妩媚,实在是难描难画。他却故意相戏,道:“你两个是不怎么样。”

话出口,两女同时嘟起了嘴。九斤丽年纪小心理承受力要差些,眼里都起雾了。吴不赊却又一笑:“不过能和你两个相比的,我也只见过两个人。”

这话又勾起了两女的好奇心,齐道:“哪两个?”叶轻红想了一想,嘴巴又嘟起了:“一个肯定是林微雨了,另一个……”她一时没说出来。九斤丽接口道:“我知道,另一个一定是颜姐姐。其实驼姐姐也不错,不过她眼里有股狠劲儿,但有时样子又很可怜,让人摸不透。”

颜如雪回来后,不知怎么和驼玉儿说的,反正驼玉儿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却也没有离开,反到黏得更紧了,几乎就成了颜如雪的影子。她性子却有些狠厉,看人时眼光特别冷,尤其是男人,对那些靠近颜如雪的男人尤甚。在一些偶然的时候,她也会露出伤感的情绪,孤零零的,特别无助的样子。吴不赊就看到过两次,也明白她的心情,却是帮不了她。她对吴不赊却一直不热情,甚至是有些冷,却和叶轻红、九斤丽成了好朋友。

“颜小姐倒是算一个,驼玉儿就算了。”吴不赊摇摇头,“至于另一个也不是微雨。”

“那是谁?”两女一齐看着他。所谓眼光可以杀人,该就是两女现在的样子。“首先声明,这女人和我可没什么关系啊,我和她天差地远的。”吴不赊怕了两女的目光,先把自己摘出来,“这人叫西门紫烟,大赵国未来的王后。”

“西门紫烟。”两女同时在嘴中念叨。女人是这世上最奇怪的存在,有些事,哪怕前一刻她还在赌咒发誓,后一刻已忘到九霄云外;但有些事,哪怕和她半点儿关系没有,她却能牢牢记着。西门紫烟这个名字,在叶轻红两女心中,估计是永远都忘不掉了。虽然她们和西门紫烟八竿子打不着,只因为吴不赊说西门紫烟不比她两个差,她们便牢牢记住了。

乱七八糟绕了一通,两女忘了吃醋了。吴不赊却想起件事,道:“对了,你两个是怎么知道我是来接云州遗族这件事的?”九斤丽道:“就是上次啊,你和颜姐姐遇魔鬼风那次。我们和四大长老说起你,后来就明白了。”“哦。”吴不赊明白了。吴不赊的真实身份一直瞒着叶轻红几人,四大长老并不知情,他们以为叶轻红两女是吴不赊的女人,象斧四个是吴不赊的仆从,自然一切都明白的,所以嘴中不留意就说出来了。

“那象斧几个也知道了?”“是啊。”九斤丽抿嘴一笑,“象大哥那个人神神道道的,随便拉个人就可以说上半天,尤其是美女。估计他是最先知道的。”“有可能。”象大嘴的嘴,和他的斧子一样夸张,吴不赊已深有领教,眼光看向两女,“那你们是怎么想的?还要跟我去人界吗?”

“当然。”九斤丽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是公子的人,公子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要是公子不要我了,我就去死。”

“傻丫头,我怎么会不要你。”吴不赊揽住她,“以后再也不许说这种傻话了。”

心中方自感动,忽地腰间一痛。叶轻红掐住了他腰上的一块软肉,恶狠狠地道:“什么叫我们要不要跟你去人界!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没有我的允许,你休想抛下我,记住了没有?”

口气如此彪悍!不过更彪悍的是她的手,她掐着的肉不多,只是一点点,可古怪的是,掐得越少,掐起来越痛,尤其她掐住了还要来个大旋转,痛得人吸冷气。吴不赊已多次领教,连忙点头:“记住了,记住了!小姑奶奶,千万别掐了,千万别掐。”

“看到了吧?”叶轻红得意洋洋地看着九斤丽,道,“这人是只骚鸡公,梦里微雨梦外紫烟,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呢,所以对他绝不能留情。”九斤丽只是笑,可不敢应声。她可没有叶轻红那么彪悍,也没有叶轻红那么强的承受力,万一吴不赊发起狠来,狠狠地折腾她,她真怕自己会死过去。“姑奶奶,总有一天我会死在你手里。”叶轻红还是掐了一把,虽然略松了手,还是痛得他乱揉。闹了一会儿,吴不赊道:“那象大嘴他们几个什么意思,你们知不知道?”

“没什么意思啊,有什么意思?”叶轻红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他们是公子的仆人,无论公子是在魔界还是人界,这一点不会变啊。”

“是啊。”九斤丽的眼光和叶轻红的差不多,“他们和我们姐妹一样,都是公子的人,自然公子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了。”她说得理所当然,不过这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别扭呢?看着两女雪白粉嫩的身子,再想想象斧那满胸脯的黑毛,吴不赊差点儿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他心里是清楚了,看来象斧几个已是彻底归心,真正从心底里把他当做了主人。

仆人跟着主人走,就像女人跟着自己的男人,至于去的地方是人界还是魔界或者天界,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吴不赊先前有心事,心悬着,就是怕自己要去人界,叶轻红两女或象斧四个不愿跟着他走。这会儿终于松了口气,他心中高兴,目光在两女裸体上一扫,“嘿嘿”笑道:“刚才好像没尽兴,咱们再来一场。”

“啊,不要。”两女的惊呼很快就变成了娇吟,却是半夜不息。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11

正文 第四十一章 狗眼看人低(上)
第二天早上,哨探回来报告:离雁口古城现在控制在一个小部族手中。这个小部族都是雁族人,总人口不到两千,以放牧、打猎为生。离雁口周围百里之内,都是他们的牧区。

“我们的计划,以一千精锐,突入离雁口,不进城,直杀雁回头,然后扼守古烽火台,决不放一人逃走。另以五千精锐,分为五队,一队进入离雁口古城,另四队四面出击,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雁族斩尽杀绝。这样,既可以不暴露我们的消息,也可以夺取雁族的物资补充我们的粮食储备。”

司弦长老说完,四大长老一齐看着吴不赊,眼中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急切之意。

吴不赊理解他们的心情,任何人在沙漠中走了几个月,都恨不得一步跨出去。吴不赊自己也是这样,他略微想了一下,看向颜如雪:“我没有意见,看圣女的意思。”颜如雪微微犹豫了一下:“那些小孩子……”她没有说完,最终轻轻叹息了一声,道,“就这样吧。”

她的意思,四大长老和吴不赊都明白,不想斩尽杀绝,至少留下那些没有什么危害的小孩子。但后面呢,云州遗族走了后,这些小孩子怎么办?就需要再留下一些妇女。可是,没有男子,这些妇女、孩子能活下来吗?不可能,所以她只能叹息。“她心地和红丫头差不多。”

吴不赊看着她的侧脸,想,“不过她肩头担子比红丫头重,考虑得也多,若是换了红丫头,说不定就要做滥好人了。”

四大长老随即布置下去,前锋六千人突然杀入离雁口。对从身后大沙漠里杀出的人族军队,雁族完全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人头落地,两眼中还完全是呆愣的神情。

整个行动顺利至极,前锋六千人狂飙突入,后面云州遗族大队跟进。午后不久便有消息传来,从离雁口古城到雁回头,雁族的地盘已被完全控制,雁族上下也几乎被斩尽杀绝。搜索小队还在四下搜索,力求不让一个人漏网。得到消息,吴不赊几个人都松了口气,有了这块地盘,云州遗族就可以暂时安定下来。只要严格控制消息不使走漏,云州遗族可以在这里安安心心等待赵国军队的接应。用了差不多三天的时间,云州遗族十二万人才算真正安置下来。雁族残余也基本肃清了。周围的魔族根本不知道雁族已经被消灭,控制雁族地盘的,竟然是万里南归的云州遗族。

不过吴不赊没有等那么久,占领雁族地盘的消息一传来,吴不赊就动身了。云州遗族虽然以雷霆手段灭了雁族,封锁了消息,可谁也不知这消息能封锁多久,一旦消息泄露,周围的的魔族绝对会作出反应。就算消息真的完全封死了,云州遗族在离雁口也不能呆太久,雁族的地盘太小,支撑不起云州遗族十二万人的嚼用。所以吴不赊一天也不能耽搁,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赵国军队引来,将云州遗族接应回去。

离雁口距离赵国最西北的边城水城有一万二到一万五千里的样子,如果吴不赊不眠不休地飞行,四五天可以赶到。不过他不敢冒险,这里和水城中间尚隔着尸莲国。虽然西门紫烟说尸莲王死后尸莲国正在内战,但这会儿已过去年余,谁知道情势有了什么变化?就算尸莲国仍在内战之中,他从各个部族控制的头顶飞过去,那些部族的高手若误会他是其他部族的哨探什么的,也会阻击。吴不赊就化猫而行,一路无惊无险,十天后,他终于看到了水城。

隔了差不多一年,重新踏入人界,吴不赊心中也很有几分感慨。进入水城后,吴不赊化回人身,找家酒店美美地吃了一顿,睡了一觉,再又上路,却还是化猫而行。照理说,进了赵国境内,在空中飞已经没事了,水城到赵国都城悲歌城近三千里,在空中飞,一天可到,化猫而行,却要两天。吴不赊却宁可多拖一天,多拖一天无关紧要,但若因心急而出点什么事,那就一切都完了,吴不赊不冒这个险。

做生意,越是最后关头,越要谨慎,钱不入袋,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这一点吴不赊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但也正因为他骨子里是个生意人,他才会这么谨慎,若换了其他人,有他这身功夫,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么多。

第三天晌午,吴不赊看到了悲歌城。作为五霸之一的赵国,其都城悲歌城的雄伟自不用说,而人烟之稠密,市井之繁华,也远非一般的小城可以比拟。吴不赊是生意人,进城的第一感受就是:“真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啊!”

他现在资本雄厚,等云州遗族回来,他更成了大功臣,人望也有了。找一个合适的行当,海量资金注入,他立马就可以成为呼风唤雨的大商家。

不过这会儿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进城找家店子随便吃了点儿东西,问清西门家所在,一路过去。

吴不赊接云州遗族南归的行动,是直接由西门紫烟指派的。他回来了,自然是去找西门紫烟,而不是直接求见大赵王。但看到西门家那富贵逼人的大门,吴不赊心中突然有些忐忑:“西门紫烟不会卸磨杀驴吧?拿了信,一脚把我踹开,然后找他们西门家的人来领这不世之功。”

别怪他以奸商之心度女人之腹,要知道以一人之力深入魔界找到云州遗族并最终把云州遗族带回来,这份荣光,足可惊天动地。西门家若起贪心,完全有可能出手抢夺,杀了吴不赊,找个西门家的人顶替,这天大的功劳便完全落到了西门家头上。至于事后云州遗族的反应,西门家有无数种法子可以掩饰过去。即便颜如雪的心眼看破真相,那又如何?云州遗族身处赵国,最终也肯定是在赵国拨一块地方安置全族,求赵国的事多着呢,难道为了一个吴不赊,就敢把西门家这样的超级强权往死里得罪?不可能!吴不赊不怀疑颜如雪的善良和正直,但颜如雪肩头的重担却让他确信,在整个云州遗族和一个吴不赊之间,颜如雪只会选择前者。

“要不直接求见赵王,或者至少先放点儿风声出去?”吴不赊心下犹疑,不由自主地想起当日与西门紫烟对视时的情形。他猛地就下定了决心:“这丫头冷酷而骄傲,或许不会顾及别人的生死,却一定不会抛下心中的骄傲,这种事,她还不屑于做。”

到门前报名求见,这才搞笑地发现,即便他不怕见西门紫烟,西门紫烟却不是任何人都见得到的。那门子听说他求见西门小姐,斜着眼在他身上扫了一眼,两个字打发了他:“滚蛋!”说完,回身关门,挥挥袖子,带起两只苍蝇。

“你大爷的,还真是狗眼看人低呢。”吴不赊差点儿破口大骂出来,却也没有办法,踹门进去肯定不行。他绕到侧面的小巷子里,摇身化成黑猫,一跃上墙。西门家占地极广,高处看去,但见大院套小院,大园套小园,屋宇连绵,不下几百间屋子。穿来穿去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吴不赊后来才知道,仅西门家养的门客就有三千,加上武士、仆佣、丫环、姬妾、歌女,整个西门家有近万人。要在这么大一座宅子里找到西门紫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吴不赊有自己的办法,西门紫烟是女孩子,住的地方肯定在后宅。他一路溜过去,边走边观察。路上,他看到一个中年女子在骂丫环,估计是个管事的。等了一会儿,待那女子骂完了,身边无人之时,吴不赊飞步过去,一把揪了那女子,把她带进旁边的空房子里。那女子被吴不赊制住了,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倒还没晕过去,只是一脸惊恐地看着吴不赊。吴不赊化出人身,手一扬,手中多了条蛇,红舌吞吐。这是黑七的幻术,瞒不了玄功高手,骗一般人却是足够。

“问你两句话,老实回答呢,我就放了你,若有一字虚言,我把这蛇从你裙子里放进去。蛇会钻洞,往哪儿钻我就不知道了。”那女子本来只是怕,听了吴不赊这话,脸还红了,心下啐了一声:“这人是流氓啊,却来调戏老娘,看来老娘风韵犹存。”她惊恐中还有一分得意。吴不赊可猜不到她心思,气机略收,让那女子嘴巴能动起来,道:“西门紫烟在不在府中?”“小姐……在……在……府中。”

“怎么走?”

“左手回廊拐进去,穿怡心院,右拐,过重门,然后……”

这女子一说一大串,吴不赊听得头都晕了:“等等,你好像是个管事吧,应该可以见到西门紫烟是不是?”

“是,不过我……”

“行了,你带我去见西门紫烟,这锭银子是你的。不老实,这条蛇是你的。”吴不赊左手摸出一块银子,有七八两的样子。见到银子,那女子眼睛亮了一下,却还是摇了摇头:“我没法带你进去,内宅根本不许男人进去。”“男人不许进,猫可以吧?”

吴不赊一笑,身子一摇,化身成猫,“你只管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没人知道是你给我带的路,而且还有银子拿,这笔账你会算吧?”

吴不赊解了那女子禁制,就手把银子抛给了她。那女子见吴不赊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变成了猫,一声“妖怪”没叫出口,一锭银子到了手,她突然就不吱声了。收好银子,她起身往外走,口中还嘟囔了一句:“我本来就有点儿事要到小姐院中去一下,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大宅院中勾心斗角,这女子也是成了精的人物,这话说得巧,意思非常清楚,她本来就是要去见小姐的,吴不赊是自己跟着她,任何事都和她无关。

吴不赊一笑,在后面跟着,曲曲弯弯穿了好几条回廊,来到一座小红楼前。那女子一指,道:“那就是小姐住的绣楼,我有事跟这边的张管事说,先过去了。”说着拐进了旁边的一座院子,吴不赊估计她也不会骗自己,没拦她,径往小红楼来。进了院子,忽闻得一阵叮叮铮铮的琴声。吴不赊心下思忖:“一般人不会在西门紫烟住的地方弹琴,莫非是西门紫烟在弹?”琴声自楼后传来,吴不赊绕过去。一个小小的园子,园中一亭,一个女子坐在亭中弹琴,正是西门紫烟,亭外站着两个丫环。在吴不赊耳朵里,银钱叮当,那是世间最美妙的音乐,但真正的音乐呢,说句脸红的话,他还真听不懂。他没有打断西门紫烟,一是觉得中途打断别人有失礼数,二是西门紫烟弹琴的姿态非常养眼。直到西门紫烟一曲弹毕,他才现出人身,轻轻鼓掌:“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听不懂曲子没关系,但美女弹琴若马屁也不知道拍一个,那就是白痴了。吴不赊突然现身,那两个丫环“呀”地叫了起来。其中一个尖叫道:“你是什么人,快出去!”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1-18 15:12

正文 第四十一章 狗眼看人低(下)

另一个则奔向西门紫烟。在自己住的地方突然听到男人的声音,西门紫烟也吃了一惊。扭头看到吴不赊,她一声惊呼,猛地站了起来:“吴兄?”身子起得急,撞翻了琴台,古琴落地,发出“嗡嗡”的颤音。她的琴,绝非凡品,她却看也不看,只是一脸惊喜地看着吴不赊:“吴兄,真的是你?你……你回来了。”

“是,西门小姐,我回来了。”吴不赊施了一礼,西门紫烟的惊喜,正是他心中期待的。

“那……那云州遗族呢?”

“如小姐所命,云州遗族已到了离雁口。”

“真的?”西门紫烟喜叫出声,“你真的……真的把他们带回来了?”“当然是真的。”吴不赊从追风袋里取出一封信,“这里有云州遗族表示感激和请求接应的书信,是云州遗族圣女颜如雪亲笔所书。”吴不赊没说错,这信还真是颜如雪亲手写的。颜如雪明明看不见,却能写信,不可思议,但是吴不赊亲眼所见,却绝对假不了。

一个小丫环过来,接过信呈上来。西门紫烟打开,看了一遍,眼中露出疑惑之色:“云州遗族给吴兄的,就只是这封信?”

吴不赊自然留意到了她眼中的神情,心中苦笑了一下,想:“看来还是留不住,倒是怪了,她怎么就知道呢?”道,“还有一物。”

他从追风囊里掏出来的,是七枚令牌,形状大小一样,都是一掌长,二指宽。当时颜如雪把这七枚令牌交给吴不赊的时候,并没说这令牌有什么用,只说见了西岳帝君交出令牌,西岳帝君自然明白。吴不赊一路琢磨,也没弄明白这七枚令牌有什么奇处,但先前去云州,临走时,西门紫烟给他一块玉牌,乍看上去也是平平无奇,结果却是个宝物。

所以他也怀疑这七枚令牌是什么宝物,如果西门紫烟见了信不起疑心,这七枚令牌他倒是想留下来,不过看西门紫烟情形有点儿不对,只好拿出来了。西门紫烟接过令牌,仔细看了一遍,忽地往空中一抛,令牌悬空,她手一指,指尖一道火焰射出,裹住七枚令牌,竟是要以三昧真火烧了这七枚令牌。吴不赊当然不会认为她是要烧了令牌,心下想:“这七枚令牌果是宝物,她是在试宝,却不知这七枚令牌有何奇处。”

西门紫烟指尖发出的是三昧真火,非常厉害,可熔金化铁,但七枚令牌被她烧了好一会儿,却是毫发未伤,不但没有给烧毁,甚至颜色都没变一下。不过也就这样了,除了烧不坏,再不见任何奇处。吴不赊心中颇有些失望:“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难道就是用来给人烧的?可它柴不像柴炭不像炭,烧不了火还煮不了饭,要来干什么啊?”

吴不赊不知道,这七枚令牌乃是九州一统时,军中特有的一种军令,名为无归令,以玄铁所铸,色作青黑。接到此令的军队,必须就地死守,哪怕战至最后一人,也绝不许后退。接令者无命可归,所以称为无归令。

当时人族溃退,云州遗族本也想要退回人界,可七日中连接七道无归令,让他们据城死守,拖住魔族大军,并保证人族军队援兵到齐后,必会反攻。这就是云州遗族留下来的原因,可人族一退千里,再退万里,终于永远地遗弃了云州遗族。而七枚无归令,也就成了云州遗族永远的恨与痛,也是云州遗族坚守的凭证。现在既然接云州遗族回来,云州遗族自然就可以交回无归令了。这是当时军中的常识,西门紫烟是知道的,所以吴不赊迟疑着不交出无归令就惹起了她的疑心。

她又哪里知道,奸商在上次的玉佩上受了教训,当无归令是宝,想据为己有呢。验证了无归令,西门紫烟再无怀疑,喜动颜色,竟然施了一礼:“是我无礼了,吴兄莫怪。”

吴不赊忙还了一礼:“西门小姐见外了。”西门紫烟道:“云州遗族是全族归来了吗?现在还有多少人?情势怎么样?在离雁口安全吗?”她一连串地问了出来,一脸情急之色。

“云州遗族是阖族南归,男女老少共十二万余人,现在占了离雁口古城,封锁了消息,周围的魔族还不知道云州遗族钻进了他们的腹心中。西门小姐这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法子,确是妙招,云州遗族暂时是安全的。但消息能封锁多久却很难说,而且粮食也不是很多,所以急盼大军接应。”

“暂时安全就好。”西门紫烟立时作出决定,“我立即进宫见太子,以最快速度派兵接应。吴兄辛苦了,暂在府中歇息,太子必会召见,到时再派人来请。”西门紫烟让丫环通知管事,给吴不赊安排了客房,以贵客之礼招待,自己匆匆入宫去了。

“她年纪也不小了吧,怎么还没和太子成亲呢?奇怪……”看着西门紫烟背影消失,吴不赊心下疑惑,本来这话没地方问去,只能放在心里。不想他到房中时,先前给他带路的那中年女子竟也来了,带来两个丫环。那女子看到吴不赊竟然成了贵客,一脸惊讶,随又换成一脸惊喜。

也是,吴不赊真要闹出点儿什么事出来,事后说不定就会查到她身上,现在吴不赊不闹事还成了贵宾,她就再不要担心了,还得了银子,能不开心吗?吴不赊问得她姓乔,看她话多,就便问了几句关于西门紫烟和太子的婚事,知道了个大概。西门紫烟确实还没和太子成亲,事实上,西门紫烟并没有确定许配给太子。

赵王成年的王子十多个,个个都想娶西门紫烟,但西门紫烟的父亲西门树非常狡猾,让西门紫烟挑选她有好感的王子交往,却就是不肯选一个定下婚事。

虽然只知道个大概,吴不赊还是立马就明白了:“这是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啊!难怪西门家能成为后妃世家,谁最后得势就嫁给谁,想不成为后妃世家都难啊。”

但听得西门紫烟没成亲甚至没定下许配给哪个王子,吴不赊心下竟隐隐的有几分开心。他还没自大到对西门紫烟有什么幻想,哪怕他有着迎回云州遗族的盖世之功,与西门紫烟之间也还是天差地远。但自己不敢想是一回事,看到她归于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鲜花在枝头,比被人摘去,要赏心悦目得多。

在吴不赊想来,西门紫烟进宫见了太子,太子必会即时召见。但出乎他意料,整整一天过去,并没有任何人来见他,直到傍黑时分,西门紫烟才遣人来相请,却不是进宫,而是说给吴不赊洗尘。

“太子不想见我?”吴不赊心下疑惑,随着丫环到一个小园中。园中一亭,西门紫烟在亭外相候,见了吴不赊,笑道:“吴兄辛苦了,我在这里略备水酒,给吴兄洗尘。”

她虽然在笑,吴不赊还是看得出她笑容中有几分勉强。亭中也没有其他人,就西门紫烟一个。照理说,这样的大事,出面的应该是男子,西门紫烟的父兄却一个不见。先前西门紫烟也只说直接进宫去见太子,根本没说先要和父兄商量,实在大违常理。吴不赊心中奇怪,面上不动声色,忙还了一礼:“西门小姐太客气了。”

入亭中分宾主坐下,丫环倒上酒,西门紫烟敬了吴不赊一杯。与西门紫烟这样的绝世美女对饮,任何男子都无法保持常态,吴不赊自也一样,虽然他房中有了叶轻红、九斤丽这两个并不输于西门紫烟的美女,但西门紫烟的一颦一笑,仍让他心气浮动,难以自持。

他就奇怪了,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这样高贵的身份,她父兄怎么就会让她和陌生男子单独相处,虽然西门紫烟把酒席摆在了花园亭中,可到底还是有些不妥啊。

这些话,吴不赊当然不能问。酒过三巡,吴不赊道:“西门小姐,不知你见到太子了没有?太子有什么吩咐?什么时候能发兵接应?”西门紫烟道:“吴兄放心,我白天见过太子了。

太子也是异常兴奋,对吴兄更是非常佩服,对云州遗族毅然南归,更是打心底里敬重。不过要出兵接应,不是件小事,要慎重考虑、多方商量才能最后决定。吴兄不必心急,最多三天,一定会作出决定的。”

要出兵深入魔界万里,确实不是小事,太子谨慎些也有道理。吴不赊也就没有多想,喝了一轮酒,西门紫烟对吴不赊的魔界之行非常感兴趣。吴不赊说了个大概,他素来是舌头打死狗的,平平常常一件事到他嘴里也能起三分波澜,何况这样的惊险之旅,自然是波澜起伏。而西门紫烟不知是敬佩他此行的辛劳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也极是凑趣,说到惊险处,她讶然惊呼;说到有趣处,她又是格格娇笑。她本绝美,笑起来更如鲜花怒放,让吴不赊看得屡屡失神。这样的天之骄女,竟也有着邻家少女般亲和的一面,吴不赊一时间浮想联翩:“要是能经常和她在一起对月小酌,说说笑笑,那可真是做神仙也不如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掠而过,可不敢真个往深里想。无时兴尽,撤了酒席。西门紫烟道:“明天我一早进宫,希望早朝可以作出决定,太子明天也可能召见吴兄,总之吴兄不必心急,今夜安心休息便是。”

吴不赊应了,随丫环自回房休息,一夜梦中,净是西门紫烟的俏脸。第二天,吴不赊一早起来,抖擞精神,想着太子若在朝堂上召见,面对满朝重臣,该如何回话。还好,去魔界走了一趟,也见了几个王,算是有了点儿见识,虽有几分忐忑,也不是太担心。吴不赊突地想到一事:“西门紫烟一直只提到太子,难道这事没有向赵王禀报?”

留了心,便问服侍的丫环,这些小丫头知道的事不多,吴不赊也只是顺嘴一问,本也没想到定会有答案,结果那丫环却还真知道。原来赵王在几个月前病倒了,现在是太子监国,朝中大事,都是太子与群臣商议着决定。赵王病重,太子监国,这是天大的事情,所以丫环也知道。

“让我接云州遗族回来这件事,本就是太子推动的,现在太子监国,必然更加上心。”吴不赊心中喜悦,更认定太子随时会召见自己。然而一天过去,没见太子派人来,甚至西门紫烟也没出现。

“怎么回事?”吴不赊一直等到差不多半夜才睡,心下实是疑惑万分。太子要与朝臣商量接云州遗族回来,不可能闭门造车啊。对吴不赊这个唯一的知情人,照理说无论如何都要召见他,把各方面情况问清了,才好作决定啊。太子怎么就不召见他呢?

“可能是另外有什么事拖住了吧,赵王病了,也许赵王的病恰好在这几天有了反复也不一定。朝廷无法在赵王病重的这几天作出决定,所以太子不好见我吧。”想不出原因,吴不赊只好强找些理由出来安慰自己。但第二天还是一样,没有任何人来找他。第三天也是如此,太子没有派人来,西门紫烟也一直没有露面。吴不赊急了,求见西门紫烟。

丫环告诉他,西门紫烟进宫三天了,一直没有回来。

“莫非真是赵王病得要死了,所以不但太子无法作出什么决定,西门紫烟也只能守在宫中回不了家?”

吴不赊暗中思忖,不得要领,但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理由,心下烦躁,“这赵王病得可真不是时候啊。老天保佑,要么快点好,要么快点死,要这么拖得一两个月,事情就糟糕了。”第四天傍黑时分,突然来了个小太监,说太子召见,要询问云州遗族的事情,让吴不赊立即入宫。

“天可怜见,终于是来了。”吴不赊狂喜,他每天都是一早换了衣服坐等的,当即动身,随小太监入宫。

作为控甲百万的大国,赵国的王宫相比雪灵国那样的小魔国的王宫要宏伟得太多了。吴不赊随着小太监进宫,看着那些宏大精美的建筑,兵甲威严的禁卫,不自觉感慨:“不愧是五霸之一,仅这王宫的气势就不是一般的小国能比的。”

小太监带他到一座宫殿前,道:“在这里等着,不要乱走,更不可大声喧哗。”小太监不过十三四岁,瘦弱的身子加上怪异的尖利嗓音,落在耳中十分得别扭。吴不赊却是躬身应命,不敢多想。

“太子即然召见,必是朝中有了决定,见了我问清了详情,该就是要出兵了。尸莲国还在四分五裂之中,虽是万里迢迢,打进去也不难。

接了云州遗族回来,必然轰动天下,也必然上奏天庭。云州遗族该是在赵国觅地安置,颜小姐和四大长老说不定能封神封仙。我那一份也绝跑不了。

对了,我到底是封神好还是封仙好啊?封神,天庭自要安排我个官位,什么判妖司的判官我是不做的,或可在西岳府觅个职位,不过要受人管。要不封仙,弄个地仙做做,光明正大娶了微雨,拥着三个小美人,逍遥自在,想住人界住人界,人界住烦了就去魔界。白鸟国是轻红丫头的娘家,可以走走,邪月国也可以去玩玩,雪灵国当然是可以长住的,雪灵王的王宫就做别墅好了,哈哈。”

小太监一走,吴不赊一个人呆着,脑子里跑马,胡思乱想,一时又想到了林微雨:“微雨这些日子该是受了不少苦,只怕瘦了好些,不过苦日子马上就到头了。啊呀!不知她对轻红、小丽这两个魔族姐妹怎么看?若是她没什么成见,姐妹三个合得来,三个人抱一张床上去。嘿嘿,不过微雨虽说是将门之后,上了床却保守害羞得紧,只怕不肯几个人大被同眠,不过只要跟我上了床,总有办法让她乖乖听话……”

想着美事,不免摇头晃脑,眼睛也闭了起来,反正也没人来管他。小太监一去无踪,殿前只有几个禁卫远远地站着,也没人看他。月亮渐渐上来了,虫声一片。便在这时,吴不赊眼前突地现出幻影,大公鸡现身出来,猛地一嘴啄向他脑门。

吴不赊吃了一惊,“啊”的一声叫,猛地睁开眼睛,退了一步。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1:55     标题: 第四十二章 神鸡报警(上)

“神鸡报警?”吴不赊心中惊疑,急往四周看,静夜悄悄,并无半丝异动。没道理啊,这是王宫中,会有什么危险?他定了定神,细思刚才情形,和前两次一样,确定是神鸡报警,而且前两次都应验了,绝对没有错,可这一次的危险来自哪里?

吴不赊凝神警戒,脑中飞快地转动:“太子召我来的,难道不是要问云州遗族的事,而是要杀我?没理由啊,他杀我做什么?不可能,莫非是……”心中突地想到一个可能——西门紫烟。

西门家为了抢夺接引云州遗族回归的盖世之功,要杀了他,取而代之。先前他认为不可能,以西门紫烟的骄傲,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可联想到太子连续数日不肯召见,这三日中,甚至西门紫烟也消失不见了,却又有些怀疑。西门紫烟不屑做的事,若她父兄听到了风声想做呢?完全有可能啊。可反过来又想,西门家若真要夺他的功劳,他在西门家的时候,不是更好下手吗?又何必要引他进王宫再动手?脑中千头万绪,怎么也想不清楚,但神鸡报警是确定不疑的。

左右一想,不管是什么原因,离开再说,就算是得罪了太子,只要保得小命,事后总能说得清楚,若莫名其妙死在这里,那就什么都完了。当然,既是太子召见,就这样突然离开肯定是不行的,得有个理由。

吴不赊一抱拳,对殿前禁卫道:“太子说要看一样东西,我走得急,偏生忘了,要回去取,请回禀太子,我取了信物立马就回。”不等那禁卫回答,翻身便走,展开灵猫身法,倏一下转过回廊,往外疾走。

“小贼走了,快截住他!”一个尖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听嗓音该是太监,但声线如针,透耳而来,明显身具玄功。随着这喝声,四面都有玄功高手现身,无数股灵力往这面扫过来。有的阴寒有的燥热,有的温润如水有的刚猛若雷,有的瞬间锁定吴不赊身子,有的却还在乱扫。

作为五霸之一,赵国玄功高手多是铁定的,王宫中自然更是高手集聚之地。现在的情势,这些高手明明是四下合围,只不过是吴不赊有神鸡报警,合围圈子还没有形成罢了。如果说先前还有些惊疑不定,生怕神鸡弄错了,报假警,得罪了太子,这会儿吴不赊再无怀疑,心下惊怒至极,再无保留,纵身飞起,向宫外急掠。

“哪里走!”前路一人跃在空中,乃是一名禁卫军官,手持长戟,一股刚猛的灵力罩定吴不赊,便如盯着猎物的猛虎。这军官灵力虽然刚猛,但吴不赊感觉得出,他功力不是很强,较吴不赊相去甚远。吴不赊胜他容易,最怕的就是被他缠住,只要缠得三五招,四面高手围上来,大罗金仙也走不了。

吴不赊不敢直闯,侧身疾走。左侧不远处却又有一名军官现身拦截,而就在这会儿,身后已连着有数名高手现身。虽然吴不赊警觉得早,针对他的包围圈没有形成,但王宫禁卫本来就极为森严,四下都布有高手,无论往哪个方向闯,必定都有人拦截。意识到这一点,吴不赊知道,想不硬闯是不行了,于是,便怒喝一声,笔直闯过去。

前面的军官使一柄砍金刀,见吴不赊直闯过来,他大喝一声:“看刀!”一刀照头劈下,功力不弱,与先前那持戟军官差不多。吴不赊早从百草囊里掏了一把手斧出来,心有计较,双手执斧横架,“铮”的一声,刀斧相交。那军官功力不高力气倒大,劈得吴不赊斧头一偏,正要再劈第二刀时,却不想吴不赊胸前突地又生出一只手来,直通通一拳打出,正打在那军官鼻子上。那军官“啊呀”一声,鼻血飞溅,翻身跌落。

假做以双手执斧挡刀,却以胸前突生第三只手打暗拳,这便是吴不赊生出的计较。一拳打翻那军官,飞闯出去,一闪出了王宫,身后风声倏然,至少有七八名玄功高手赶了上来。不过吴不赊起步早,身法又快,众人一时赶他不上,却是死缀着不放。“往哪里去?到底谁要杀我?西门紫烟知不知道?”

一出王宫,吴不赊脑中便是念头急转。王宫高手围杀他,肯定是太子下的令。可太子为什么要杀他?是受西门家指使吗?如果不是西门家指使,太子并无杀他的理由。若是受西门指使,那西门家就再也去不得了。西门家若去不得,却还往哪里去,接应云州遗族的事又怎么办?

“这事铁定和西门家有关,看来我先前疑得没错,西门家果是要夺这一功,否则杀我做什么?”

认定是西门紫烟在搞鬼,吴不赊心中狂怒,牙齿咬得格格想,眼前现出西门紫烟的样子,暗骂:“这女子生得如此美貌,心地竟如此歹毒,哄我千辛万苦去魔界接了云州遗族回来,她竟横里夺功,嘿嘿,想过桥抽板,没那么容易。”

这一会儿工夫,他已经飞出了悲歌城。后面王宫高手仍是紧追不舍,吴不赊往地下一栽,未着地,已生出七八只脚来,扎入地面,一通乱搅,搅出一大堆黄土。他手上早取了吹牛袋出来,令吹牛袋对着黄土堆拼力一吹,霎时间黄尘漫天。吴不赊收了吹牛袋,将身一摇,化为黑猫,一路曲曲弯弯,进了城东一座林子。黄尘漫天,吴不赊又收了灵力,追兵目不视物,也感应不到灵力的波动,便再也找不到吴不赊的踪迹,在黄尘中乱哄哄搜了一圈,黄尘慢慢散去,找不到人,只好回头。吴不赊到了林子里,虽然甩开了追兵,心中的愤怒却是不减反增。他知道愤怒也无用,索性化成一棵小树,将根深深扎入地底,深深呼吸。好一会儿,才心火略息,他定了定神,想:“西门紫烟杀我,只是要抢功,我现在即便回头摸进西门家杀了西门紫烟,也没什么用。西门家权高势重,她又铁定是未来的王妃,我便提了西门紫烟的脑袋去王宫告状也是告不准的,没人信我。难道这事就这么算了,任由西门紫烟把这盖世之功抢了去?”

自己手里的东西给别人硬生生抢了去,任何人都不会甘心。但吴不赊左思右想,却也想不到办法,西门紫烟能引他进王宫再杀他,说明西门紫烟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吴不赊便有千万张口,也抵不过西门紫烟一声媚笑,想太子出来主持公道是不可能的。那么另走一条路呢?——去城中放风,把这事说出去……可也没人信啊。

云州遗族还在万里之外的离雁口,还在魔界,谁也没见到,谁也不知真相,也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谁信啊?吴不赊若去城里喊,西门紫烟都不要拦他,听到的人十个有九个要把他当成疯子。

可又怎么办呢?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看西门紫烟引领赵军把云州遗族接回来,别人骑大马戴红花,他在一边借酒浇愁?那也太不能让人甘心了!吴不赊当初去魔界,就是冲着西门紫烟许下的美好前景而去的。后来与云州遗族同行,为云州遗族的精神所感,功利心渐去,但也并不是说有好处不要啊。尤其是这好处要被别人生生抢去,他无论如何是不甘心的。“对了。”

吴不赊突然想到一点,“西门紫烟只是要抢功,可不是说不去接云州遗族回来。太子不认识我,在赵国朝堂上我说不清楚,可云州遗族却只认得我。我只要赶回去,守住云州遗族,赵国的接应大军一来,与云州遗族一对面,明对明,我这功劳就任何人也抢不走。”

想到这里,吴不赊又兴奋起来,方要拔身而起,忽觉不对。悲歌城方向隐隐有灵力传来,人还不少,吴不赊心下疑惑:“莫非是派出来捉拿我的人?可他们先前都追丢了,现在还怎么找得到我?”

身子往下扎进去一截,灵力收敛,只竖起耳朵凝神倾听。他化成了小树扎进了土中,即便追兵从他头顶上飞过,也很难发觉。他藏身的树林与先前逃走的方向不是一条直线,绕了个弯子,如果这些人是追兵,该会沿着直线追下去,可情形却好像有些不对。追兵渐近,有十来个人,都是能御风飞行的玄功高手。这些人在空中转了个弯,竟是直奔这林子而来。吴不赊又惊又疑,心中一闪,忽地想到一个可能,急忙从土中拔出身子,纵身而起。他猜得没错,追兵的前面飞着一条狗,像上次他借狗宝寻找颜如雪一样,追兵也是借着狗鼻子的灵敏嗅觉在追踪他。

“在那里!”

“抓住他!”吴不赊反应得有些迟,他纵身而起时,追兵已近。他一运功,灵力波动,立时便被感应到。不用借狗鼻子,追兵已经发现了他,疾掠过来。追来的人都穿禁卫服饰,显然都是王宫中的高手侍卫,配合默契,扇形包抄,瞬间便把吴不赊围在了中间。眼见包围圈形成,吴不赊倒是不急了。其实他心中也有一种渴望,想要问清楚,到底是谁想要杀他。但这会儿他脑中却离奇地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先前在王宫中,抓我的人还没现身,神鸡就会报警。可这会儿我都感应到了追兵,神鸡为什么不报警呢?”不过这个问题才生出来,自己一想就明白了,“是了,三次神鸡报警,都是在我完全没有提防的情况下,迷迷糊糊的,所以神鸡才出来提醒我。这会儿我时时凝着心神,自己能发现追兵,神鸡也就懒得管我的闲事了。”

“吴不赊,你跑不了了,快束手就缚,免得我们动手。”出声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一张脸就像一块方砖,还烧得有点儿过了火,黑中带紫,语气沉凝。他站在吴不赊侧面,吴不赊扭头看他,眼光一对,微吃一惊,这紫脸汉子的眼光锋锐犀利,有若实质。

“高手。”吴不赊心下闪念,暗暗凝神。

自从得黑七和木灵儿内丹功力大进以来,吴不赊也经过了不少事,更远行万里走了一趟魔界,但是,他就没碰到过一个一流高手,传说中的一流高手好像集体失踪了。便是练成了心眼的颜如雪,功力也不到一流之境,虽然没动过手,但吴不赊感应得出来,她功力不高。虽然他后来也知道了,心眼要求的是心对外界的灵敏感应,要成心眼,首重悟性,并不是要求功力有多高。其他人如叶轻红,剑法不错,功力勉强可到二流之境;驼玉儿那剑快得跟鬼一样,身法也了得,功力其实还不如叶轻红;倒是西门紫烟的三昧真火了得,但也只是功力精纯,也无法跻身一流之境。

不过今天总算是撞到了一个,这紫脸汉子绝对是一流高手,虽然还没动手,那种眼光气势,吴不赊能感应得出来。追来的人一共十二个,吴不赊以神光一扫,除了这紫脸汉子,左侧竟还有一个高手。那人是个三十多岁的军官,长相颇怪,高而瘦,却顶着个大脑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棵没发育好的豆芽。可吴不赊绝不敢轻视他,灵机微触,这人的气机阴柔缠绵,像带着粘性一样,让人摸不到深浅。看着紫脸汉子,吴不赊有些兴奋,终于碰到了一流高手,但一家伙撞上两个,可就有些惊心了。

他心下暗哼:“出动十多名玄功高手对付我一个人,中间还有两名一流高手,太子为了西门紫烟还真舍得下本钱。”作为五霸之一的赵国,人口多,练习玄功的人也多,玄功高手自然也多。但吴不赊可以肯定,真正能达到一流之境的,搜遍赵国,不会超过十个。

为了对付他,一次派出两个一流高手带队,确实是比较夸张了。不过略微一想吴不赊也就明白了,太子之所以弄出这么大阵仗,要拜他穿越魔境接回云州遗族这样的奇功所赐。能视魔境如无物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太子自也不敢等闲视之。

“不知这位将军贵姓高名,能否赐告?”

吴不赊抱拳,一流高手啊,打一架连名字也没弄清,那也太遗憾了。“左伏虎。”

“好名字!人如其名,果然气势雄浑。”吴不赊大赞一声,扭头看向那豆芽菜似的瘦子,“这位将军呢?”豆芽菜冷然一笑:“习半闲。”“人生难得半日闲,将军这名有雅气。”

“吴不赊,不必废话,老老实实束手就缚吧。”见吴不赊摆出一副街头老熟人见面的架势,左伏虎有些不耐烦了。

“束手就缚,也行啊。”吴不赊依旧笑嘻嘻,“但左将军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犯了什么罪,要出动这么大阵仗来拿我。”

他心中愤怒,仍拿出笑脸,就是想要弄明白,西门紫烟拿什么名目让太子派人来对付他。

“太子下令拿你,你是吴不赊就对了,其他的我们不管。”左伏虎一句话就封死了吴不赊暗里的主意。

“既然没理由,那我就不能束手就缚。”吴不赊眼光在左伏虎和习半闲两人脸上一扫,“你两个一起上,或者全体都上?”

赵国护卫王宫的禁卫中有四大高手,左伏虎、习半闲分别排名第二、第三,太子一下子派出两名一流高手对付一个无名之辈,左伏虎很有些不以为然。虽然见了吴不赊后,发现他功力比自己预想得要高,左伏虎也并不放在心上。这会儿听了吴不赊的狂言,左伏虎气极反笑,喝道:“废话少说,既然顽抗,那就拿出真本事来,看接得我几招吧。”

伸手去后腰一探,却是一对月牙双钩,双钩一分,左钩护胸,右钩前探,倏一下到了吴不赊胸前,钩尖在月光下闪着清冷的寒光。吴不赊先前笑嘻嘻,既是想以笑脸迷惑左伏虎,打探自己想要的消息,也是想尽量让左伏虎等人放松警惕。对方人多,本钱厚,不用点儿心机是绝对不行的,愤怒只能炸裂自己,可伤不了人。笑脸无功,又用激将法,能激得左伏虎等人神智大乱也可以混水摸鱼。这一招好像见功了。

左伏虎话中已颇有怒意,可到双钩一出手,一攻一守,守者端凝而攻者刚猛,全无半丝缝隙可钻。吴不赊知道自己所有的心机都白费了,既叹且赞:“果然是一流高手,动起手来就绝不给人半点儿侥幸。”

“那就让吴某人来领教一下大赵国王宫禁卫高手的风范吧。”

吴不赊长笑一声,迎着左伏虎月牙钩一斧劈去,一斧势急力猛。左伏虎存心想试一下吴不赊功力,却是不闪不避,钩斧相撞,“铮”的一声,左伏虎月牙钩给劈开。他只觉手臂微麻,低喝一声:“好,再接我几钩试试。”双钩展开,如弧而进,连攻十余钩。吴不赊双手持斧,硬砍硬劈,将左伏虎双钩尽数劈开。月牙双钩属冷门兵器,既可刺,亦可锁,十分难缠。吴不赊身上的功夫,无论是木长生的还是黑七的,对着左伏虎这月牙双钩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只有以拙胜巧,钩来斧挡,硬劈回去。这么十余招下来,左伏虎看出吴不赊功力还在自己之上,但功夫一般。他心中冷笑,手上一紧,双钩连环,如波如浪,不给吴不赊半点儿喘息之机。吴不赊还是老法子,钩来斧挡,慢慢的似乎就有些力有不支,御不了风,落下地来。左伏虎跟着落下,双钩又紧了三分。习半闲等人眼见左伏虎占到上风,自然更不会上来帮手,只是松松散散围成一个圈子,个个一脸轻松。吴不赊冷眼看得清楚,心下暗笑。论招数,吴不赊确实斗不过左伏虎,但他的玄木心法千枝万叶,可以生出数十只手。左伏虎双钩上招法再妙,双钩斗得过几十把斧头吗?吴不赊之所以没用玄木心法,而只以硬开硬劈的笨办法对付左伏虎,就是想诱左伏虎下地。左伏虎人多,吴不赊手再多,比不过人多,功力有限啊。要想破围而出,一定要出其不意,在空中,四面空荡荡的,把戏不好玩,落地才有办法。眼见左伏虎上当,吴不赊越发装出力气不支的样子,大口喘气,双脚也站住不动。其实却是想从地底下钻过去,要从左伏虎背后打他个措手不及,一招制敌,有了左伏虎这个人质在手,破围就有了希望。不过左伏虎功力极高,吴不赊只能运三分力在地底下钻,若是用力太大钻得太快,有可能被左伏虎发觉。又斗了十余招,吴不赊一只脚已钻到左伏虎身后丈许处,更以一化三,化出了三只脚。即便左伏虎生出警觉躲开了后心一脚,左右两脚也一定能踹翻他。就在吴不赊要起脚之际,忽有一人如电掠来,远远便是一声高喝:“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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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神鸡报警(下)



            

是个女声,竟好像是西门紫烟。吴不赊扭头看去,果然是西门紫烟。一袭紫衫,月光下看去,她急掠的身影真的就像一抹紫色的轻烟。

左伏虎当然也听到了西门紫烟的声音,双钩一荡,往后跳开一步,看一眼西门紫烟,眉头一皱,扭头对习半闲道:“拦住她。”

习半闲脸上一苦,道:“要快。”眼中的意思,西门紫烟显然不好拦。“吴不赊,你再不束手就缚,我就不客气了。”左伏虎嘴中喝叫,双钩已是如风而上,攻势比先前竟还快了三分,看来是压箱底的功夫全拿出来了。“西门紫烟来做什么?这些家伙情形不对,难道不是西门紫烟指使他们来的?”奸商察言观色的本事何等厉害,吴不赊立马就看出了情形不对,暂时便不出脚,只把斧头抡开,有一斧没一斧,挡着左伏虎攻势。他一边打,一边斜眼看着西门紫烟,看她玩什么花样。

西门紫烟飞得急,裙衫被风带得紧贴在身上,妙曼的曲线尽数展露出来,尤其丰满的胸乳最为打眼。吴不赊瞟了一眼,暗赞:“好一对美乳,虽然没有轻红丫头得大,胜在匀称,若能握在手里,足可揉上一天不要吃饭。”这会儿有心想这个,说实话他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其实这也是一种逆反心理。西门紫烟虽然绝美,但在今夜以前,吴不赊几乎没对她起过色心。初次见面,西门紫烟那种冷厉的心气完全掩盖了她的容貌,吴不赊几乎都有些怕她。从魔界回来,心中因云州遗族这件事激荡着,只想向西门紫烟报喜,只盼着她早日让赵国出兵接应,同时心里还有着对西门紫烟的佩服,能筹划出这样疯狂大胆的行动并最终真的成功了。这样的女子,是让人仰视的,吴不赊根本不敢对她起色心。

但这会儿就不同了,这会儿在吴不赊心里,先前高高在上的西门紫烟被一踩到底,仰视换成了鄙视,敬佩变成了愤怒。再看西门紫烟的眼光,自然也就完全变了样,也就自然而然带了色眼,偏偏西门紫烟这会儿丰乳突兀,他当然便会有这种想法了。

习半闲留下四个人四面围住斗场,自己带着另外几名禁卫迎上西门紫烟,抱拳道:“习半闲见过西门小姐。”

手上行礼,身子却牢牢拦住去路,眼光也偷偷在西门紫烟丰耸的胸乳上扫了一眼,却飞快地抬起了眼睛。他身后的禁卫则是眼光乱扫,有的向下,有的向上,有的向左,有的向右,很显然,都是先去西门紫烟身上溜了一圈。没办法,西门紫烟长得实在太美,曲线毕露的样子又实在过于诱人,是个男人就免不了起色心,这会儿不起色心的反倒是有病。至于把眼光错开,那是因为不敢看,西门紫烟虽美,她的美却不是他们可以放眼欣赏的。西门紫烟早已看到了吴不赊,眼见他虽然落在下风,还好并没有什么事,心中也吁了口气,喝道:“让开!”

西门家的权势,西门紫烟必然会成为王妃的背景,换了以往,再给习半闲十个胆,他也绝不敢挡西门紫烟的路。但今夜是太子亲自下令,所以习半闲不敢让路,只是陪笑道:“西门小姐,是太子亲自下令捉拿这人的,我们只是奉命办事,请西门小姐莫让我们为难。”

“让开!”西门紫烟眼中射出冷光。“西门小姐,这个……”习半闲一脸为难,眼光却总不由自主地往下移,西门紫烟挺耸的丰胸似乎像两块磁铁,而他的眼光就是那不知死活的铁针。

“挡我者死。”西门紫烟再不多话,一剑便向习半闲刺了过去,势劲力疾,下手毫不留情。“西门小姐,我绝不敢跟你动手,可实在是太子有令,我没有办法啊。”习半闲嘴中叫,手上早多了一杆双头软枪,枪头打缠,架开西门紫烟这一剑,身子同时后退一步,却仍死死地挡在西门紫烟前面。“就算赵炎在这里,他也不敢拦我。”西门紫烟大怒,一剑接一剑猛攻。“太子当然不敢拦你,可我不是太子啊。我不拦你,脑袋回头就没了。”习半闲心中苦笑,西门紫烟天之骄女,偏偏赵王仅成年的王子就有十几个,个个想吃天鹅肉,每一个都变着花样讨好她,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违拗她。所以说西门紫烟这话还真不是吹牛皮,太子赵炎在这里,还真不敢拦她。

习半闲功力在西门紫烟之上,双头软枪看上去软绵绵的,招法自有其独到之处,虽是步步后退,却是把西门紫烟剑招封得死死的。他当然不敢还手向西门紫烟进攻,可西门紫烟想要一剑杀了他却也是不可能,而且就算是退,他身子也始终拦在西门紫烟前面。

“西门紫烟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和这些禁卫动手,听他们话中的意思,想杀我的只是太子,和西门紫烟无关。西门紫烟这么急匆匆来,竟好像还是来救我的。可为什么啊?太子为什么要杀我?”吴不赊看了半天,糊涂了。

左伏虎竭尽全力进攻,吴不赊却还在脑子里煮粥,立落下风,一下不防,给左伏虎左手钩抢进来,急闪时,手臂上已经钩了一下,鲜血飞溅。他不由痛叫一声,一腔怒火直冲进来,三只脚还在左伏虎后面伏着呢,便要给左伏虎一脚。却听那面西门紫烟惊叫一声:“吴兄当心!”

原来西门紫烟一直在留心这边,看到吴不赊受伤,担心惊叫。吴不赊心神一凝,住脚不发,“呼呼呼”一连三斧将左伏虎劈开,扭头对西门紫烟叫道:“西门小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你要杀我吗?”“吴兄千万别误会,我怎么会要杀你呢。”西门紫烟语气愤怒中带着无奈,似乎有些话说不出口。她冲不过来,眼见左伏虎攻势越发凌厉,急了,厉叫道:“左伏虎,你若敢杀他,我必将你碎尸万段!赵炎也护不住你,不信你试试。”

左伏虎本想抢在西门紫烟冲过来阻拦之前杀了吴不赊,听到这话,钩势一滞。他怎会不信西门紫烟的话?在太子赵炎眼里,西门紫烟是天上的月亮,而他左伏虎呢,虽是一流高手,可实际上就是一条看门狗。赵炎会为了天上的月亮来护着一条看门狗吗?绝对不会。如果西门紫烟真要杀左伏虎,根本不要亲自动手,只要一句话,赵炎就会抢先砍了他脑袋去买她的欢心。可就此放手,事后太子也一定不会放过他。

赵炎得罪不起西门紫烟,可如果他们为了西门紫烟而违背太子的命令,太子也绝不会开心的。这就是做人属下的悲哀。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左伏虎咬一咬牙,再又猛攻上去。左伏虎想哭,吴不赊却就有些想乐了,斜眼瞟着左伏虎,暗笑:“门缝里的乌龟,扁了吧?风箱里的老鼠,傻了吧?”他这边莫名其妙傻乐,确实是傻乐。这种情形下,换了一般人绝乐不起来,可奸商还就不是一般人,有时候,他的想法还真就和一般人不一样。他乐,西门紫烟却有些急。西门紫烟有着良好的教养,虽是天之骄女,骨子里高高在上,但平日为人处世,却绝不张狂轻浮。今夜像个没家教的小魔女一样出言威胁习半闲、左伏虎,实在是心中忧急愤怒,迫不得已。可她拉下了面子,习半闲、左伏虎竟还敢不听她的,习半闲还拦着她,左伏虎犹豫了一下,还在猛攻吴不赊,可真把她气坏了。她也更加担心,知道左伏虎两人这么拼命,乃是太子赵炎下了死命令。她若想不出办法,吴不赊只怕真会死在左伏虎钩下。

这时西门紫烟一剑刺出,习半闲软枪打旋,转半圈,枪头斜斜划个半弧,指向西门紫烟前胸,如果习半闲的对手不是西门紫烟,这一枪顺势就会扎下来。现在他当然不敢,习半闲只是吓一下西门紫烟,西门紫烟能退更好,不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咱好男不跟女斗,你不退,我退,这就是习半闲的想法。但他还是小看了西门紫烟的疯狂,像西门紫烟这种世家贵女,扮淑女的时候,那是绝对的温柔贤淑,端庄守礼,可以做得天下任何女子的仪范。她本来就是作为王妃培养的,一出生,母仪天下四个字就写在她脸上。但这样的女孩子,心底往往藏有巨大的逆反心理,平时给压抑着,一旦受到什么刺激,撕下面皮,那种疯狂,会是非常得骇人。

此时的西门紫烟正是到了这个边缘,巨大的打击已经快让她崩溃了,偏偏她拉下面子的威胁还不管用,又哪里还压得住火!面对习半闲的枪尖,西门紫烟便要往前冲,也要格开才行,可西门紫烟剑到外门,不收回来,却把胸膛一挺,迎着习半闲枪尖就撞上去,口中厉叫:“习半闲,你有种就杀了我!”

风压着紫衫,她鼓翘的双乳是如此得尖挺,那颤巍巍的乳尖,几乎可以与习半闲的枪尖媲美。若在床上,有这样的女人,用这样的姿势撒个娇儿,习半闲非迷晕了不可,但这会儿西门紫烟胸膛这么一挺,却吓得习半闲脚软,反枪急撤,同时大退一步,心中更怦怦直跳。西门紫烟迷死人的丰乳,这会儿却是吓死个人。

不怕不行啊,别说真个一枪刺死西门紫烟,只要擦破点儿皮,甚至不擦破皮,只要枪尖在西门紫烟的乳尖上碰了一下,回头太子就会诛了他九族。大赵国未来的王妃,她的美乳,是习半闲这样一个小小的禁卫军官能碰得的吗?亵渎王妃什么罪?九族尽诛。习半闲能不怕吗?

“你不敢杀我吗?那我就杀了你。”西门紫烟得势不饶人,顺着习半闲枪的退势,她一剑就刺了过来,直指习半闲咽喉。剑势又快又狠,这一剑真要刺中了,怕不是在习半闲咽喉上扎个洞,习半闲整个脑袋只怕都会给削下来,下手狠啊。习半闲一时还没完全醒过神来,没记得先前的教训,双头软枪依常势,反把抡,枪头一点,五点梅花势,锁住西门紫烟头脸胸腹,枪把一送,可任扎一点,难挡难防。西门紫烟根本就不挡,也完全不防,老法子,酥胸一挺,习半闲软枪一个尖,她双乳两个尖,迎锋直撞过去。

“啊呀,不对!”枪一出,习半闲终于是醒过神来了,后手捋枪把,急撤,气送而逆,胸口一闷,差点儿吐血。枪势在直,最怕的是中途急撤,只这一下,习半闲自己伤了自己,没十天半个月调息,气顺不过来。西门紫烟却并不领情,双乳破枪,习半闲枪尖一撤,她顺手一剑又刺了过来,狠啊,剑风呜呜,刮面生疼。

这架还怎么打?欺负人啊,习半闲心中吐血,嘴里咬牙:“小娘皮,你要不是西门紫烟,你要不是太子要的女人,老子我……”天无眼,他的对手就是西门紫烟,就是太子要的女人,不仅是太子要的女人,也是赵国所有王子想要的女人。任何一个王子登基,王妃之位一定会给她留着的女人。

她美,绝世之美,但不仅仅是她的美,还因为她是西门家的女儿,还因为她是西岳帝君的外侄女。她的美,挟势而来,如天风海涛,任何人都无法阻挡。

她若不是西门家的女儿,她身后若没有那种势力,再美十倍,王妃也未必是她。或许所有的王子做梦都想把她抱上床,但为了王位,所有的王子都可以舍美女而抱母猪。但她有了那背后的势力,她再丑十倍,王妃的位子还是她的。和这样的女人打架,纯粹是找罪受,习半闲心中郁闷,胸口逆着的气更像门板一样堵上了。

习半闲再也不敢挺着,枪把一打,身子跟着一翻,远远跳了开去。姑奶奶,咱惹不起你,咱躲开行不行?其他几名禁卫军官散在习半闲身后,呈半圆之势,若是其他人,即便冲破了习半闲的阻截,也会被这些禁卫军官拦下来,但西门紫烟是另类。习半闲一退,她不管不顾就直撞过去,武夫直,可不傻,几名禁卫官面面相觑,同时往两边跃开。秋风至,落叶飞,很霸道啊。

唯一不识趣的是那条狗,这狗能飞,说起来该已经成精了,可偏偏却是条傻狗,竟迎着西门紫烟就扑上来,口中还汪汪狂吠。西门紫烟大怒,柳眉一竖,顺手一剑,登时就把个狗头给砍了下来。边上带狗的禁卫作声不得,打狗也看主人面,可这主人在西门紫烟跟前就没面子。缩头吧,别像那狗头一样也被一剑砍了。

西门紫烟一剑砍了狗头,身子往下一扑,合身如剑,疾射向左伏虎,长剑直指左伏虎后心。

她心中恼了左伏虎不给面子,这一剑可是尽了全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高手最基本的素质。左伏虎虽在竭力猛攻吴不赊,心神却始终留意着西门紫烟这一面。西门紫烟冲开习半闲几人的阻拦,他当然知道,听得剑风,知道西门紫烟动了真怒。他心下叹息,却也吁了口气。他是真下不来台,不杀吴不赊,太子那面交不了差,真要杀了吴不赊,自己的下场却也是难以想象。女人是不可以得罪的,尤其像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左伏虎绝不会认为只要抢先一步杀了吴不赊就万事大吉,真要抢先一步,西门紫烟一定会秋后算账。现在西门紫烟冲了过来,他总算是有了个台阶下。

左伏虎双钩一收,左钩横在胸前以防吴不赊有可能的反攻,右钩后扬,犀牛望月,幻起无数钩影,拦截西门紫烟长剑。

“铮”的一声脆响,钩剑相交,左伏虎功力高于西门紫烟,可再高十倍也没用,他钩上只敢发出三分力。这一撞,他踉跄后退,连退数步,身子一旋,回转身来,双钩护胸,左钩外弯而扬,右钩前飞而斜,摆出的架势是可攻可守。可瞎子也看得出,他这是不攻不守,是看戏的架势。西门紫烟当然不傻,不会再逼上来进攻,长剑斜斜指着左伏虎,眼睛去吴不赊身上一溜:“吴兄,没事吧?”

“我没事。”吴不赊冷着脸,“只是有些糊涂。”

西门紫烟脸上现出愧疚之色,道:“没事就好。你先走,有些话呆会儿再说。”

“好。”吴不赊收脚拔身,斜飞出去。侧面几个禁卫军官还动了一下。西门紫烟眼光如剑,电射过去:“想死的就追一个试试。”没人想死,傻瓜才想死,几名禁卫军官顿时僵立不动。西门紫烟瞟一眼左伏虎,冷哼一声:“回头我再跟你们算账。”

“是。”左伏虎双钩一收,躬身应命,眼泪差点儿就要掉下来。这话是救命的福音啊,回头她要算账,太子就不会在她算账之前杀了他们,只要当时不死,这命就保下来了。

西门紫烟当然是有意这么说的,她清楚地知道,若凭真本事,她根本无法从习半闲、左伏虎手中救人。能救出吴不赊,是人家手下留了情。不听话,要往死里揍,听话了,当然也就要给个甜枣,这就是世家之女为人处世的智慧。西门紫烟受西岳帝君看重,得所有王子追捧,绝不仅仅因为她的美貌和家世,她本人的才智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事实上,当日说服吴不赊远赴魔界,凭的就是她的才智气度,而不是什么美貌家世。奸商这人滥俗,而且没心没肺,美女他爱,却更重利益。正如当年在东镇狎妓,宁可让别人先上,他在后面捡残汤剩水,图的就是个便宜实惠。西门紫烟当然不能拿去和妓女比,但事理差不多,若西门紫烟仅凭一张脸,休想说动他一个脚趾头。吴不赊飞得不快,他要等西门紫烟,一肚子话要问。不多会儿,西门紫烟跟了上来,也不吱声,又飞了十余里,忽地转向。吴不赊知道这是为了躲开左伏虎等人有可能的跟踪,便跟了上去。又飞出数十里,进了山,西门紫烟折身向下,落在一个小山谷里。吴不赊跟了下去,像上次一样,西门紫烟取五色彩旗,将两人立身处圈了起来,紫雾弥漫,月光一照,如梦如幻。吴不赊板着脸,看着她动作。

见她弄完了,他冷哼一声道:“这事还真是见不得光啊,说吧,西门小姐,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1:58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追杀(上)



            
“对不起。”西门紫烟深深施下礼去,一脸愧疚。初见面时,冷厉锋锐的西门紫烟;魔界初回时,亲和动人的西门紫烟;方才威胁左伏虎、习半闲时,泼辣狠决的西门紫烟;到这会儿,仿佛背负千斤的重担、不堪压迫的西门紫烟——四个西门紫烟,同现在一张绝美的脸上,吴不赊心中如紫雾飘荡,他实在已弄不清哪一个才是西门紫烟的真面目。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张脸后,事实的真相,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他万里迢迢历经千辛万苦接回来,绝不应该受到这样莫名其妙的追杀,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你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西门紫烟深深吸了口气,道:“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其实不是赵王的想法,也和我姑父西岳帝君无关,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这算是当头一棒!吴不赊一直以为,接云州遗族回来,这个行动的幕后推手,是赵王,是西岳帝君,甚至是天帝,但结果竟然只是太子赵炎的主意。

他咽了口唾沫:“我听说,赵王病重,太子监国,赵国的国事都由他决断,那太子的意思,也就是赵王的意思。”

“不是。”西门紫烟摇了摇头,“太子监国是近几个月的事,你动身前,太子还没有监国。”“你的意思是,当时只是太子私人的主意,和赵国无关。”

“是。”吴不赊有些发晕,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清楚。无论怎么说,把云州遗族接回来,都不是坏事,太子监国了也没道理就要追杀他。“你就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西门紫烟自出生以来,这么跟她说话的,吴不赊大概是唯一的一个。若在平时,吴不赊也绝不敢这么跟她说话,但这会儿顾不了这么多,他心中乱透了,有火还是无名火,不知要冲哪里发,现在就是天帝站在他面前,他也是这话。

西门紫烟却并不在意,事实上她心中也是非常乱。微微凝神,理了下思绪,道:“吴兄应该听说过,大王成年的王子有十多个。太子赵炎虽是太子,却不是嫡长子,事实上他排行第三。当年他母亲信姬得宠,大王才封了他做太子,但近几年来,信姬年老,色衰爱驰,连带赵炎也失了宠。

近年来最得宠的,是十一子赵掷和十六子赵抟。尤其是十六子赵抟,母亲吴姬为大族之女,家族势力雄厚,赵抟自己也长得英武非凡,文武双全,大王如果换太子,他的呼声最高。”

王国争位,家族争产,都差不多。吴不赊见得多也听得多,并不稀奇,只是静静地听着,不插话。

“当时赵炎被贬到了西北,名为代大王镇守西北边疆,其实谁都知道,他是失了宠,被贬出了权力中心,太子之位随时可能失去,以后就是个镇守西北的亲王。那还是最好的下场,无情最是帝王家,权力争夺残酷无比,新太子出现或新王登基,那些有威胁的势力必定会被清扫一空。真若失势,最后可能死无葬身之地。赵炎当然不肯束手就戮,他想要做点事情出来,如果立下大功,即便失了宠,民望如山,大王也不好轻易换他。但一般的边功没什么用,思来想去,他想到了云州遗族。云州遗族是整个人族的痛。如果能接回云州遗族,那绝对是能震动整个人族包括天庭的大事,有这样的大功,他的太子之位谁能动摇?”

“有道理。”吴不赊点头,“这太子还真敢想,看来不是个傻瓜。”他话中有话,太子不是傻瓜,可为什么现在要杀他呢?当然,话没听完,他不好直接骂出来,只是忍不住,小小地刺一句。西门紫烟当然听得懂,摇摇头:“赵炎绝不是傻瓜,他其实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想到这个办法,他来求我,在我窗前跪了一夜,我没办法,答应帮他。”“赵炎只是去求你,难道西门老大人也不知道?”

吴不赊想起了心中的一个疑惑,为什么西门家的事,好像都是西门紫烟在弄,她的父兄在做什么呢?

“是,我爹不知道。”西门紫烟说了一句,不肯再往下说。这里面有原因,她爹西门树老奸巨猾,看不清花落谁家,便不肯全力出手,又不好得罪哪一个王子。为免纠缠不清,便以有病为借口,深居不出,却放出西门紫烟和众王子打混。不论西门紫烟和哪个王子交好哪个王子交恶,随她自己的意。西门树只交代一点,女儿身不能丢,到最后,任他哪个王子登位,哪怕以前和西门紫烟闹过不愉快,都没关系。到时候西门树站出来,一句话,小儿女家,打打闹闹做不得真。

什么东西就都搪塞了过去,然后他还是可以风风光光嫁女,后妃世家,绝不落空。

这中间的算盘,西门树没明说。以西门紫烟的聪明,当然也是知道的。她是个骄傲的女孩子,就她本意来说,不屑于这么做。但这是家族的需要,她的面子,必需放在家族利益的后面,所以她不得不遵照父亲的意思,和众王子平等交往。不过她还是有自己的底线,她最有好感的是太子赵炎,往来最多的也是赵炎,对其他王子,她都是不冷不热。

如果最后赵炎登位,那是最好,如果不是赵炎,她当然也会为了家族的利益放弃赵炎,但至少在她做女儿家的时候,她不会给人一个水性杨花的印象。只是这些话,这里面的内幕,她当然绝不会跟吴不赊说,也完全没有必要说。

“我决定帮他,偷偷去西岳求我小姑。小姑拿我没办法,替我把姑父的玉佩偷了出来。”

“什么?”吴不赊吃了一惊,“你是说,西岳帝君的信物,那块玉佩,其实是你偷出来的,西岳帝君其实不知道?”

“是。”西门紫烟一脸惭愧,“吴兄,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但我不是要害你。我之所以帮赵炎,也是觉得这是件好事,如果真能接回云州遗族,除了赵炎得到的好处,对整个人族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请相信我,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她绝美的眼眸里满是诚恳,面对这样一双眼睛,任何人也无法生出怀疑之心。吴不赊点点头:“我相信你,这也确实是件好事啊。可赵炎又为什么要杀我?”

“因为后来情势突然变了。”西门紫烟苦笑。“情势变了?”吴不赊一愕,“太子又得势了?你不是说那什么赵抟最得宠吗?哦,对了,太子现在监国了。怎么弄的,突然就咸鱼翻身了?”

“本来是赵抟最得宠。”西门紫烟叹了口气,“但赵抟小人心性,一得志就猖狂,他竟然淫乱后宫,诱奸大王的妃子。”

“有这样的事?”吴不赊最爱听这样的八卦了,尤其是由西门紫烟这样的美女口中说出来,“是不是谣传啊?”他后面这话其实是引子,就想引得西门紫烟往详里说。这样的绝世美女微含着羞说人偷情的事,实在是再不可多得的享受。心理黑暗的家伙,没办法。西门紫烟虽聪明,却不可能明白奸商的黑暗心理,道:“不是谣传,是事实,而且是赵掷举报的,并且还是他带人捉的奸。”

“弟弟诱奸母妃,哥哥去捉奸,这戏唱大发了。”吴不赊兴味盎然,“后来呢?”

这种事,是奸商这样的市井之人的最爱。像西门紫烟这样自恃贵重的天之骄女,却是深以为耻的,她瞟他一眼,似乎是奇怪他怎么有这样的恶趣味,又似乎带着微微的责怪。奸商皮厚,但像西门紫烟这样的绝世美女的责备,那还是很有力量的。他倒也难得脸红了一下,不过这份羞耻心并不持久,就像垂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闪就不见了。

“赵抟给捉奸在床,无话可说,但他恼恨赵掷带人捉奸,就举报赵掷私藏兵甲,意图造反。大王令人一搜,果然在赵掷府中搜出大量兵甲。”

吴不赊奇怪了:“搜两把刀剑出来有什么稀奇?我在悲歌城里,也到处碰见背刀挎剑之人啊。”

“吴兄误会了。”西门紫烟摇头,“所谓兵甲,不是寻常的刀剑,是武士上战场配备的铁甲和长兵器,还有两石以上的弓和射程一百步以上的弩。寻常刀剑铺,只有刀剑,长兵是没有的,铁甲更绝对没有。在我大赵,私藏长兵铁甲,五副以上便视同造反。”

“是这样啊。”吴不赊明白了,刀剑无所谓,不过江湖争雄。长兵硬甲是用来装备军队的,私人装备军队,不是造反想干什么?

“那赵掷不是也完了?”

“是啊。”西门紫烟轻叹口气,这几个王子都像捧凤凰一样地捧着她,虽然她对赵炎最有好感,可赵掷几个失事,还是让她颇为伤感。

“赵掷、赵抟失事,大王一气之下,病倒了。赵炎虽然失宠,却是名义上的太子,只好召他回来监国。谁知大王病情越来越重,现在赵国的国政,几乎已完全掌握在赵炎手中了。除非大王突然好转来另立太子,否则未来的赵王铁定就是赵炎的了。”

“这是好事啊。”吴不赊更奇怪了,“赵炎既然完全掌握了朝政,再把云州遗族接回来,立一大功,他的王位不是更加稳固吗?他为什么要杀我,莫非要杀我的不是太子,而是另外的人?可左伏虎他们好像是王宫禁卫啊?太子监国,能指挥得动左伏虎他们的,应该只有太子吧?”

“他们是赵炎派来的。”

“为什么?杀了我有什么好处?”吴不赊叫了起来。“不是杀了你有什么好处,而是不杀你有很大的害处。”

“什么?”吴不赊犯傻了,“我不明白,你说清楚。”

“他应该是个精明至极的人物,能穿越魔界,尤其真个能说服云州遗族全族南归,更说明他的能力,怎么会不明白这中间的原因呢?”西门紫烟瞅一眼吴不赊,心中微有几分疑惑。她心中愧疚,不想亲口说出来,但却不知道吴不赊是真不明白还是装傻。

“赵炎接云州遗族回来,是为了借这件大功稳固他的太子之位。但现在时局突变,赵掷、赵抟被圈禁,赵炎更手握监国之权,地位已稳如山岳。只等大王百年之后,他便可以登基为王。大赵国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动摇他的王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一切求稳,一个稳字,压倒一切。”说到这里,西门紫烟略微停了一下,看吴不赊还是一脸迷糊的样子,只得再往下说:“离雁口距大赵边境一万多里,尸莲国虽乱,但中间魔族数十,要接应云州遗族回来,我大赵至少要出动三十到五十万大军。

接应成功,对赵炎来说,只是增加一点他的声望。在他眼里,其他一切都是假的,王位才是真的,而王位本来就是他的,所以接应云州遗族回来,并没有真正让他得到什么。

但如果失败了呢?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1:59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追杀(下)



            
一切的罪责都要由他承担。外部的指责——五霸不和你是知道的,其他四霸一定会借这个机会大肆指责赵国,这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压力。然后还有内部政敌的攻击——王位的争夺残酷无比,亲如父子兄弟也绝没有任何情分可讲。其他的王子是绝不会眼睁睁看着王位落到赵炎手里的,现在有这样的好机会,他们也一定会兴风作浪,剥夺赵炎的监国之权,甚至废弃他的太子之位。”

吴不赊明白了:“就是说,太子接回云州遗族,对他想要的王位没有多少帮助;去接云州遗族,兴师动众,反而有可能把眼见到手的王位丢出去,所以一动不如一静。”

“正是如此。”

“至于我这个中间人,就干脆杀了灭口,免得风声泄露,让他名声受损。”吴不赊随即又想到一点,“更害怕我落到其他王子手里,成为他的政敌攻击他的利器。”

“是。”西门紫烟最觉得愧对吴不赊的就是这里,“我先前没想到赵炎会这样,进宫报喜,后来才明白他的心思。我一直想劝他回心转意,所以连着三天呆在宫里。没想到赵炎这个人这么虚伪,明里稳住我,暗里却对你下手。好在我听到消息,来得及时。哦,对了吴兄,你的伤没事吧?”“我没事。”吴不赊冷眼看着西门紫烟,想看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她是真关心我还是另有诡计?不过若是想杀我,刚才根本不必来救我,她该不会预先算到我其实是能突围而出的吧?那么是真心来救我,对了,她一直叫太子的名字,莫非真是和太子闹翻了?”

“其实我的死活无所谓,关键是云州遗族怎么办?就让他们在离雁口自生自灭?”他只是一个人,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了。如果西门紫烟另有诡计,必是用在云州遗族身上,有可能西门紫烟现在支持的是太子赵炎的政敌也不一定。想到这里,吴不赊便出言相试:“太子不愿自找麻烦,其他人会不会出手?”西门紫烟眼中现出凝思之色,月光照着她的侧脸,微微地发着光,脸型极为优美。

吴不赊不是没见过美女,仅从容貌上论,叶轻红、九斤丽都不输给西门紫烟,但西门紫烟那种内在的气质,叶轻红两女却绝对比不上。说起来叶轻红是公主,九斤丽在鸡族也算得上是个小公主,但魔国、魔族的公主与西门紫烟这种人族大国的世家贵女相比,还是差得太远。文明的熏陶,文化的底蕴,并不是金钱物质可以铸就的,叫化子披上龙袍也不像皇帝,差的就是那种内在的底蕴。凝思中的西门紫烟,便如一尊美的雕塑。天上的明月看着她,也仿佛失去了光彩。吴不赊更是看得呆了,脑中一片空白,浑忘一切。“吴兄,吴兄。”西门紫烟回过神来,见吴不赊呆看着她,脸上微微一红,也不在意。没办法,从小到大,她就是在这样的眼光中一路走过来的。男人为她发呆失神,太正常了,如果吴不赊不这样,倒会让她怀疑:是不是男人啊?倒是吴不赊有些尴尬,好在他脸皮厚,忙道:“西门小姐想到能帮手的人吗?”

“赵炎现为监国,大权在握,政敌虽然不少,但真正能掀起风浪的不多。而云州遗族孤悬离雁口,周围都是魔族,一旦漏风,便会四面受到攻击。我们要赶时间,我想来想去,只有去找我姑父。”

“你姑父?”吴不赊情不自禁地缩了缩头,“西岳帝君?”

“是。”西门紫烟眼光微凝,“我左右想过了,唯有借姑父的声望,压迫赵炎。赵国必须团结一致,尽全力才有可能成功接回云州遗族。真要在国内借政敌掀风搞雨,即便逼得赵炎出了兵,只怕也不能成功。”

“有道理。”吴不赊大喜,西门紫烟的眼光,似乎让他又看到了初见面时说动他远赴魔界的那个冷锐智慧的女子,“不过西岳帝君会管这件事吗?”

“人界一般的事情,天庭和五岳府都不会管,但接回云州遗族是大事,姑父肯定会管。”“那我和你一起去西岳?”吴不赊语气中有些迟疑。黑七可是西岳府通缉的重犯,虽然不能说他就是黑七,可总是有些不由自主地畏惧。

“当然一起去。”西门紫烟却没有半点儿迟疑。

“西门紫烟若是做将军,绝对是杀伐决断的厉害角色。微雨将门虎女,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被动的,担子压下来只能担着,可不像西门紫烟这么主动。若有得选择,估计微雨更愿意做一个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轻红丫头和小丽也没得比,那俩丫头其实都还没长大,倒是颜小姐的性子更坚韧些。颜小姐聪明不下于西门紫烟,借着心眼,在细微处的把握还在西门紫烟之上,但她也没有西门紫烟的这股锐气。”

几个女子在吴不赊脑子一一闪现,一时想得有些出神。西门紫烟并不知道吴不赊在心里将她与另几个女子作对比,只是飞快地收拢五色小旗,随即在前头带路,飞往西岳。紫衫飘飘,月光下,她飞行的身姿妙曼无伦,看得吴不赊心醉神迷。奇怪的是,他竟然没有起色心,哈哈,这小子有些怕,不过他自己不知道。吴不赊没起过色心的还有一个颜如雪。对颜如雪倒不是怕,那单薄的身子和瘦弱肩膀上的重担,面对她时,无比的尊敬中又混杂着丝丝的怜惜,他从心里就没想过要去亵渎她。悲歌城到西岳有近两千里,飞了几个时辰,天光渐亮时,西门紫烟找一处山谷落了下来。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吴不赊打了一只兔子烤了。西门紫烟却先去山溪边洗了脸,女孩子爱美,清洁比填肚子重要。吃了兔子,重又上路。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山,巍峨雄奇,气象万千,吴不赊估计是西岳到了,暗暗留神。又飞一程,已入山中,忽见一峰,兀立天地之间,奇高奇险。最特异之处,是峰顶有一股云柱,盘旋直上,隐入天际,便如一道楼梯一般。

无论黑七还是木长生都没上过天,这些成精的异类,对于开着五道天门的五岳有着天生的畏惧。别说上天,甚至轻易不敢靠近五岳千里之内。至于吴不赊,那就更加不要说了,他脑中所有的讯息都是传闻,只知道天庭在五岳开五门,于五岳极高处设有天梯,乃凝云而成,因此又叫云梯。凡人上天,登梯而上,练有玄功会飞的,不爬梯子也得跟着天梯飞。天门在九天之上,每一层天都有厚厚一层云包着,不跟着天梯飞,一个不好就会在云中迷路。破开九天云层后,始见天门,但天门也不是说进就进,门口有天兵天将守卫,若神界无职,仙榜无名,则轻易不得进门。江湖传言,有一种万金贴,是天庭一些权势人物发出来的,只要持有万金贴,任何人都可以进门,不过这万金贴可不便宜,贴如其名,一贴万金,普通人是不要想了。西门紫烟看吴不赊一直仰着头往天上看,轻笑道:“吴兄没上过天吧?”

“我哪有这个机缘。”

“接回云州遗族,如此盖世之功,天帝必会召见,到时吴兄就可上天了。”

“西门小姐一定去过天界了,不知天界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

“我去过,有几次。”西门紫烟抬头看了看天际,“其实也就是山山水水,和下界也没什么两样。”

“不会吧?”西门紫烟的回答让吴不赊颇为失望,传说中的天界处处和仙境一样呢,怎么会和下界一样?

“也许她去得多了,见惯了也就不以为奇吧?”就好比穷人家的孩子和富人家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过年才有新衣服穿,看见新衣服自然稀罕得不得了;富人家的孩子也许一天都要换几身衣服,自然也就不会把什么新衣服放在眼里。

“西门小姐,你见过天帝吗?天帝长什么样?”无论对于黑七、木长生这样的异类,还是吴不赊这样的凡人,天帝都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他心中既充满了敬畏,也实是满怀着好奇。

“姑父虽然带着我上天赴过几次宴,但都是和女眷在一起,没能见到天帝。”西门紫烟摇头。

“天帝是人吗?”话出口,才觉得大有语病,忙又解释,“我是说,天帝长得是人的样子吗?”

“吴兄真有趣。”西门紫烟格格娇笑,“天帝和你我一样,都是人身,你以为他是什么样子啊。”

“我想象中,他一定是特别威风的样子。”吴不赊有些尴尬地笑笑。“天帝当然很威严。”西门紫烟说了这一句,却就住了口。其实她远远拜见过天帝一次,天帝就是个老头子,和人界老去的帝王没什么两样。而天界其实也和人界差不多,各种势力充斥,为了权,为了利,勾心斗角,无所不用其极。就拿天帝的家事来说,和现今的赵国就是一模一样,天帝渐老,儿子数十,位子却只有一个,谁都想坐,谁都不想让,那就只有争。天帝儿子们的争执,比赵王十几个儿子的争斗要火爆得多,只不过天帝不像赵王一样病得迷糊了,至少他还是清醒着的,这些争执便只能放在暗处,不让天帝看到,或许天帝已经看到了,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下界的人,不知道天界的事,只以为天界什么都好,上了天就是住在仙境里,做梦都会笑。其实哪有这样的好事,上了天就只管享受?谁给你供应?吃、穿、用、住哪里来?难道上了天就不要吃东西啊?就不吃你还不穿衣服了?就算大家都是神仙,总需要穿衣服遮羞不是。有需要就有利益,有利益就有争斗。人界如此,魔界如此,天界亦如此。

天梯所在的最高峰便是西岳峰,西岳帝君府就在西岳峰下。不过西门紫烟没有直接飞过去,远远地便落了下来。她扭头对吴不赊道:“西岳府前二十里,不准任何人御风飞行,要步行上山。”

这个规矩,吴不赊还真不知道,当然也不敢反对。他就算是个铁脑袋,也绝不会去试着飞一下,顶撞一下西岳帝君的威严。

进山,是一条宽阔的青石板路,两旁苍松翠柏。行人往来不绝,屋宇鳞次栉比,沿街都是店面,最多的是酒家客栈,几乎走不了几步就有一家。天庭在下界设五岳府,除了辖制判妖司,统管妖事,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天庭收受供奉。

人王的统治,要得到天庭的支持,自然要向天庭纳贡。天开五门在五岳,九州各国的贡物便就近向当地岳府交纳,再由岳府送上天界。天庭庞大的神官系统能维持下来,靠的就是下界各国的供奉。天庭对人界控制最强的时候,也是人界九州一统的时候,那时候人界的贡品如山堆积。五岳府运送贡品的石板路每天都被挤得水泄不通,天庭也才养得起让妖、魔、人三界胆战心惊的十万天兵天将。后来人界四分五裂,战乱不休,贡品大幅度减少,再加上天庭神官系统的贪污腐败,天庭财政吃紧,再养不起那么多兵,十万天兵的神话也就随风而散。

现在的天庭,名义上还有五万天兵天将,其实大抵是神将在吃空额。真实的数字,别人说天知道,其实天都不知道,反正这么多年来每次魔界入侵,各地人王向天庭发了无数的求援信,却从来也没看到过一个天兵下界。无数人族的国家被魔界毁灭,天庭除了空言恐吓,再无任何实际的动作。江湖传言,天兵真实的人数,最多一万,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与此相反的是,近千年来,天庭的神官系统膨胀了近十倍不止,现在的天庭,神比狗多,但神越来越多的天庭,却越来越没有威严。魔界步步入侵,人界贡奉日渐减少,仙界步步紧逼,各地道观、寺院多如牛毛,神比狗多,道士僧侣却比狗身上的虱子还多。

神多,仙多,神仙多了却不保佑人。人族的日子一日苦过一日。现在的天庭就是一个怪物,而整个神界、仙界、人界也都在这个怪物的带领下扭曲着,黑云压顶,不见天日。

当然,这些内幕,一般人是不知道的,无论是黑七、木长生这样的小妖,还是吴不赊这样的凡人,最多是能听到一点儿江湖传言。在小妖眼里,天庭是恐怖无敌的存在,在凡人眼里,天界是浪漫的向往,上天做神仙,那是最高的理想。这会儿吴不赊看着宽广的石板路,看着路两边热闹的景象,心中就只是景仰羡慕:“我要是生在这附近就好了,每天进贡的人那么多,来来往往,那是多少的生意啊。”

这就是奸商看到的和想到的。奸商如此,其他人也差不多,繁华之下的腐烂,极少会有人注意。

吴不赊突然想到个问题,道:“西门小姐,这些贡品,轻便些的还好,像那笨重的,要马车才能装运的,经天梯怎么上去啊?”

“吴兄以为,天梯和人界的梯子一样,是直上直下的是吧?”西门紫烟抿嘴轻笑,“很多听到天梯这两个字的人都是这么想,我小时候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她抿嘴轻笑的时候,颊上会现出一个细细的酒窝,嘴角边细腻的肌肤恍若凝脂。吴不赊不敢多看,好奇地道:“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当然不是。”西门紫烟微笑摇头,“天梯其实就是云路,路面比这石板还要宽广平整呢,不过是环绕向上的,每百步绕一环,斜行向上。远远看去,环行的云路就像梯子一样,又是上天的,所以才有了天梯之名。”“原来是这样啊,和那环山路差不多,之字形上去的。”

吴不赊恍然大悟,“不过这么绕着上去,绕久了也头晕吧?”

“所以天分九层,称为九天啊。”西门紫烟解释,“就是天路太长,中途给人休息的。”

“分九层好!”吴不赊大赞,“不愧是天庭啊,就是想得周到。”西门紫烟不应声,身为权势之家的女儿,又是西岳帝君的外侄女,知道的内幕要多得多。不过她当然不会跟吴不赊说,看吴不赊脸上似乎还藏着话,道:“吴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吴不赊没想到她眼光这么尖,尴尬地笑了一下,道:“我听说五岳都有诛妖旗,由天帝亲授,安于五岳峰顶,威力绝伦,妖魔之类只要靠近五岳,诛妖旗上便会放出天雷,斩妖除魔,绝不容情。我顶有妖光,虽是跟着你来的,但万一诛妖旗认妖不认人,突然一雷打来,可就要命了。”

“原来吴兄担心这个啊,其实传言有误。”西门紫烟摇头。“五岳确实都有诛妖旗,也确实都是天帝亲授,为五岳镇岳之宝,不过不是安于五岳峰顶,乃是由五岳帝君亲掌,不会突然放雷的。不过西岳附近百里范围,都有黑衣卫巡逻是实,越靠近西岳峰,防卫越严,一般的妖魔是绝无法靠近主峰的,不过有我带路,不会有事,吴兄放心就是。”

“原来是谣传啊。”吴不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说话间,前路转出一队黑衣汉子,约有十一二个人,均着黑色紧身劲装,个个神情骠悍,便是西门紫烟所说的黑衣卫了。

天庭规定,五岳各有护卫五百人,分色着装,西岳的着黑色,称黑衣卫。内中很有几把高手,当年的黑七就曾被西岳府派出的高手赶得上天入地,十分狼狈,这时见了这些黑衣卫,不免有些缩头缩脑。其实眼前这队黑衣卫不过是寻常角色,会玄功的,不过领先的一名队长,而且功力不高。

黑衣卫中真正的高手,是不会派出来巡山的。那名队长显然认识西门紫烟,急步上来,抱拳施礼:“原来是西门小姐来了,小的给你引路。”“有劳了。”西门紫烟微一点头,也不和他客气。又行数里,眼前一阔,现出一个广场。这广场极为巨大,方圆只怕有十数里。

广场尽头,一峰耸天,直插云际,正是西岳峰。广场中后部,西岳峰前面,横亘着一座巨宅,气势雄浑,便如一头巨狮卧在那里,雄视着所有踏入广场的人。“这便是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了。”吴不赊久久地盯视着那座巨宅,有些畏惧,又有些兴奋。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2:08

第二卷 第四十四 斗转星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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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西岳府门前,自有人进去通报,西门紫烟嘱咐只报知她小姑便是。怕吴不赊误会,她悄声对吴不赊道:“这件事,我上次求的是小姑,姑父全然不知根底,现在最好也是先找小姑,让她先跟姑父说,以免姑父生气。”“一切但凭西门小姐安排。”吴不赊其实根本没往这方面想,他被西岳府宏大的气势、威严的护卫震慑住了。他一面竭力收敛灵力,期盼顶上妖光能矮上三分,一面缩头缩脑,竖耳凝眼,观察着四下的动静,体验着西岳府的威风。兴奋、羡慕、感慨、畏惧诸般情绪并存,吴不赊哪里还有心思去揣摸西门紫烟话中的小小心思。

从小门进去,西门紫烟安排人带吴不赊去休息,道:“吴兄,你安心静待。我先去找小姑,把事情说了,再请小姑去跟姑父说。姑父知情后,到时自会见你。”

进了西岳府,自然是西门紫烟怎么安排,吴不赊便怎么做。他点头答应着,便随下人去住处休息。西门紫烟自入内宅去了。虽说是西岳府,这情形,和在西门家差不多,服侍的丫环婢仆也不过是平常之人,并非吴不赊想象中的神将引路、仙娥奉茶。不过他还是心中惴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到房中,丫环奉上了茶水点心,服侍停当,便退了出去。丫环出去之后,吴不赊始才松了一口气,东看看,西看看,想:“我竟然住进了西岳府,嘿嘿,祖宗,这缘分大了。”

心中虽然兴奋,却是不敢乱闯,门都不敢出,更不敢放出灵力探视,只在窗口看看。伸头缩脑间,忽听得一声轻叫,却是个女声,吴不赊心下一凝:“这是什么?”声音来得远,约摸在二三十丈开外,高墙拦着,看不过去,吴不赊也不敢出窗,但应该就是在隔壁院子。

又有个男声:“好人,求你了,来吧。”

先前那女声道:“要死了,大白天的。啊呀……死人,晚间好不好?”“都憋了小半个月了,哪里还能憋到晚间,到晚间我就死了。宝贝儿,求你了,我快着些好不好,没人知道的。”

“你哪一次不快?人都说你是快枪张三了,哼!”这会儿的话里却是有些娇嗔了。

“难道这西岳府里竟有人大白天偷情?”虽然隔着座院子,但吴不赊功力高深,别说二三十丈,便是百丈外,这样的话声也瞒不过他。竖耳听得真切,大是骇异,但听到快枪张三这话,他忍不住“扑哧”一笑。

那面的男声也“嘿嘿”笑:“这一次一定让我的好翠儿满意,我的心肝肝,啊,可舒服死我了。”

随着那女子一声轻叫,随后便是断云零雨之声。吴不赊尖耳听着,又是惊讶,又是兴奋,心下揣测:“真是偷情,这可是西岳府啊,这胆儿肥的。”又猜想两人身份,可能是丫头、仆役之类。大户之内男女婢仆日久生情,偷嘴打野食,也是常有的事,可西岳府竟也会这样,可真就出乎吴不赊意料了。

没多会儿,那面一声叫,喘气如牛。然后便是女人的埋怨声:“你个死人,每次都这样,把人吊在半天你就完事了。”然后是男子“嘿嘿”的赔笑声,不久两人离开,重归于寂静。

吴不赊在这面听了一场戏,笑得一回,进府时那种紧张兴奋的情绪突然就不见了。西岳府,原来也就是这样啊!

“不知西岳帝君生什么样?传闻五岳帝君代天帝牧守下界,明察秋毫,但凡一言一行,均在五岳帝君掌握之中,哪怕暗室亏心,也瞒不过帝君神眼。不过传言只怕就是传言吧。”

吴不赊心下暗想,“真若什么都知道,下人偷情,他却是知也不知?”近午时,丫环送了酒菜来,颇为丰盛,虽只是一个人,也摆了一桌子菜。估计西门紫烟打了招呼,和在西门家一样,又把他做贵客招待了。吴不赊尝了几样,味道其实还不如西门家的水准。

在他心中,西岳府神秘崇高的面纱一时又去了一层。吴不赊暗道:“还以为神仙吃的都是仙酿呢,看来还不如人界富贵之家。”能在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吃饭,对吴不赊来说,本应是一种做梦也想不到的奇缘,是祖宗十八代的福荫,还想什么口味。可偷听了一场偷情戏,他的心境突然就有些变了。其实他不知道,他心境的变化,不是在知道西岳府中也有人大白天公然偷情才开始的,太子赵炎那一棒,已经让他有了隐约的清醒——帝王神仙,并不干净——只是这种心境的变化比较隐蔽,他还没有很清醒地意识到。上午西岳帝君没召见吴不赊,下午也没有,眼见着天黑下去,丫环又送了晚餐来,却比午餐还要精致三分。

若说午餐吴不赊还有心品味对比,晚餐却是味如嚼蜡了。他心中忐忑难安:“这情形怎么和在西门家一样?西岳帝君会不会和那鸟太子一样?应该不会吧?做为五岳帝君之一的西岳帝君,可是天帝派在人界的五牧之一,一定是公正无比的,怎么会和赵炎一样!”

安慰着自己,却总忍不住要去猜疑。天越黑下去,心中的阴影也越大,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中突然冒了出来:“西门紫烟该会和西岳帝君还有她小姑一起吃晚餐,或许会说起这件事,要是能偷听到他们说什么,总比闷在鼓里强。”

这个念头一起,再难抑制,看看窗外天色,已完全黑透,而且没有月光,利于行动。吴不赊一咬牙,化身为猫,从后窗跃出。出了院子,吴不赊却有些发蒙,到哪里去找西门紫烟呢?西岳府较之西门家好像还要大上几分,这么大一座宅子,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西门紫烟先要找她小姑,内宅靠后,去后宅一定错不了。”

吴不赊看了看方向,往后走,猫步轻展,落地无声,两耳尖尖竖起,留神听着周遭动静。开玩笑,这可是在五岳府之一的西岳府中,高手岂能不多,守卫岂能不严,他虽然麻起了胆子摸出来,却是不敢有半点儿孟浪。出乎吴不赊意料,一路上居然没有碰到什么高手,也没见到什么护卫,堂堂西岳府,防卫竟是松懈得很。吴不赊一时有些愕然,穿过几个院子,反是疑神疑鬼地停了下来。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停了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往里摸。其实是吴不赊想差了,作为五岳府之一,西岳府的护卫是相当得严密,但首先是对外。

如果吴不赊想从外面摸进西岳府,那难度就大了。但吴不赊已然被西门紫烟带进府中,西岳府内部的防卫自然要松懈得多。

当然,也不是进了府就可以乱闯,在一些重要地段,例如西岳帝君放置机密公文的书房,守卫就异常严密。别说吴不赊化成一只猫,就算变成一只苍蝇,只要带有灵力,也很难飞进去。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宝库,西岳帝君藏宝的地方,守卫也极严。至于其他院子,防卫就很散漫了,大部分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巡查,也没有吴不赊想象中的明岗暗哨。西岳府实在太大,吴不赊摸了小半个时辰,发现自己还在层层叠叠的院落之中,也不知到了哪里,更没有发现西门紫烟的影子。他又不敢像在西门家一样,抓个下人来问,西岳府的下人,即便和西门家的下人一样,就是些普通人,他也不敢动手。所谓打狗也看主人面,西岳帝君的下人,他敢胡来,事后被发觉了,西岳帝君的雷霆之怒,不是他承受得起的。

又走了几个院子,还是老样子,吴不赊正自有些丧气,忽听得一个女声传来:“怎么可以这样?”

声音有些远,至少在百丈开外,但吴不赊还是听清了,是西门紫烟的声音。吴不赊精神一振,循声摸去,过了两个院子,远远看到一个园子,门口有黑衣卫,内中有高手。

“莫非西岳帝君也在这里面,这些高手是西岳帝君的亲卫?”吴不赊心下微凝,不敢直闯过去,顺着墙根往侧边溜,溜到侧后,凝神静听,周遭无人,他悄无声息地跃上墙头。里面一个园子,有数百亩大小,遍种奇花异草,假山点缀其间。中间一座水榭,亭中坐着几个人,一个是西门紫烟,陪在她边上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美妇,穿一袭淡黄裙衫,丰韵端庄。还有两个男子,一个四十来岁,酱紫脸,卧蚕眉,身材高大,不怒自威,不过有些发胖了,肚子尤其大,如果他是女子,看上去至少有八个月身孕。另一个男子则非常年轻,最多二十四五的样子,瘦高个儿,白惨惨一张脸,没有半丝血色,脸型倒还不错,一个典型的小白脸,比吴不赊长得俊。

这四个人,除了西门紫烟,吴不赊一个都不认识。他心下猜度:“那黄衫女子韵致非凡,应该就是西门紫烟的小姑。女子不见外人,那中年男子可能就是西岳帝君,果是威严。但那年轻人是哪个,难道是西岳帝君的儿子,西门紫烟的表哥?”西门紫烟的脸正对着这面墙头,一脸愤怒委屈的样子。黄衫女子拉着她手,似乎在安慰她,不过声音太小了,吴不赊又离得比较远,听不清楚。西门紫烟却叫了起来:“那也不必杀了吴不赊啊。”

“要杀我。”吴不赊吓得一缩头,一时间又惊又怒,“又要杀我?为什么?谁要杀我,西岳帝君吗?凭什么啊?”

先前情不自禁地缩头,随后心底狂怒涌出,差点儿跳起来。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个中年男子必是西岳帝君,死便死,但他要当面问问,为什么要他死,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就被压住了,西门紫烟的叫声又传了过来:“赵炎,你走,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以后也绝不会帮你做任何事。”

“赵炎?赵国太子。”吴不赊心中一凝,如果说先前的狂怒如一盆火,赵炎这两个字却就像一盆水,当头浇水,火灭烟消,倒是好奇心狂蹿起来。西门紫烟这话是看着那青年男子说的,难道他就是赵国太子赵炎?他怎么突然来了西岳?来做什么?一个个念头在吴不赊心中闪过,盯着赵炎细看几眼,想:“这么一个小白脸,竟然就是赵国的太子.不出意外,便是未来的赵王,地数千里,掌雄兵百万,也不出奇嘛。”

赵炎的小白脸上,这会儿却是一脸凄苦:“紫烟,我知道你怪我,可我真的是没有一点儿办法。盯着这个位子的,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只要有一丁点儿消息泄露出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抓住了吴不赊,我就完全陷于被动之中。不出兵,大义有亏;出兵,无论成败,我这个位子都绝对保不住——败,天下滔滔,自不用说;成,大军在外,都城空虚,他们有无数机会发动政变。”

“你不用说,我不想听。”西门紫烟打断他。这些话西门紫烟先前和吴不赊说过,吴不赊自然一听就明白。他在心底暗骂:“我是一只棋子,云州遗族也是一只棋子,想用就用,想扔就扔。**你祖宗十八代王妃!”“紫烟,听姑父一句。”见赵炎尴尬,中年男子开口,果然就是西岳帝君,“这件事牵扯实在太大,小炎也是没有办法。我看就算了,你也不用生他的气了。”

“姑父!”西门紫烟顿足,“那云州遗族怎么办?就让他们在离雁口自生自灭?”

水榭中几人都不吱声,吴不赊心神也提了起来。西岳帝君眉头皱得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公牛,狠狠地撞在一起,谁也没有退后的意思。好一会儿,西岳帝君才道:“你白天的想法,我想了一下。现在五大国不和,就算把这事禀报给天帝,请天帝下旨,另四国也未必会派兵和赵国组成联军去接云州遗族。”

“天帝下旨,他们敢不派兵?”西门紫烟眼中寒光一闪。吴不赊一眼瞟见,暗赞,“这丫头心中还真有几分杀气。”西岳帝君面带犹豫,似乎有些话不方便说。黄衫女子插口道:“小炎也不是外人,紫烟啊,有些话你姑父不好说,其实你应该想得到。五大国彼此不和,五岳府难道就一团和气了?天庭难道就一团和气了?五大国牵扯着五岳府,五岳府背后也各扯着一股势力,利益纠结,你消我长,是容不得半点儿退让的。

是,接回云州遗族是好事。可这件事是你姑父发起的,首功自然要落到你姑父头上,其他四岳帝君肯定不会高兴,他们背后的势力也肯定不乐意。即便有天帝下旨,明里暗里,他们也会使绊子,弄到最后,一件大好事,十有八九便会弄成一件大坏事。”

她的声音细细的,非常悦耳动听,可落在吴不赊耳朵里,却如一片片的冰凌,将吴不赊整个人都冻住了。吴不赊先前就是这么想的,跟西门紫烟来,把这件事禀报给西岳帝君,西岳帝君再禀报给天帝。天帝下旨,别说赵国必要出兵,甚至可以让五大国组成百万联军,合力杀入魔界,接回云州遗族。合整个人族之力,共襄盛举。听了黄衫女子这番话,他终于明白了,利益之争无所不在。赵国内部有争斗,五霸彼此之间有争斗,五岳府也一样。接回云州遗族,对人界、天界整体来说是好事,但具体到功劳利益的分配,一方势力的好事就成了另一方或者几方势力的坏事,别人一定会眼红,一定会破坏。有个小故事,一只小螃蟹被渔夫捉住了,它爬呀爬,爬出了渔篓,逃回了河中。过了没几天,它又被渔夫捉住了,它也不害怕,再爬出去就是。不过这天被渔夫捉住的,还有它的几个兄弟,它大哥看见它往上爬,一下夹住它的脚,说:“让我先上去。”
二哥看见了,又一下夹住大哥的脚,说:“还是我先上去吧。”后面恼了三哥:“你们吵什么吵?一边去,我先!”夹住二哥的脚。就这样,一个夹住一个的脚,螃蟹兄弟夹缠成一团,结果谁也没出去,最终全都变成了渔夫桌上的美餐。
人、神、仙三界,无论人口、文化、兵甲、经济实力,亦或是玄功术法,都远超魔界。如果三界合力,彼此齐心,扫平魔界,易如反掌。昔日九州一统,人族的足迹遍及四宇,妖魔精魅,无论有多深的邪功、多么厉害的法宝,都只能躲在深山古泽中,惶惶不可终日,只要露头,必死无疑。但就是因为利益的争夺,三界彼此相争。人皇想尽可能多地从天帝手中争回权力,虽然也确实拿回了许多权力,除了供奉和判妖司,天界几乎再不管人界的事。可人界自己却分裂了,昔日的九州一统,变成了数百个小国争战不休。仙界为了抑制神界,拼命地帮助人界争权,若无仙界相助,天帝未必会向人皇妥协。人界争权成功,仙界也得了大好处,佛寺、道观遍地开花,僧尼道侣到处游荡。结果不但佛、道之间起了争执,内部也纷扰不休,佛有无数宗,道有无数派,谁也不服谁。人界、仙界如此,神界也一样。天庭上,无数股势力纠结,而五岳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五岳府明面上是天庭派在人界的,彼此乃是同僚,暗里却有若生死仇敌,敌对之势,比人界的五霸有过之而无不及。人、神、仙三界,彼此互斗,内部争斗,造成的后果就是,魔界年年入侵,步步进逼,但越是如此,三界却争斗得越发厉害。这样的情形,与渔篓里的螃蟹是多么相像啊。最终的结果,也只会像那些螃蟹一样,全都成了妖魔腹中的美餐。“好了,有些话,不必说得太多。”明眼人不只是一个,西岳帝君能代天帝在人界牧守一方,也不是个傻瓜。他当然也看得出这种内斗的害处,可身在局中,又能有什么办法?情势所迫,你便不相争,也只有争;你便不相斗,也只有斗。他叹了口气,对西门紫烟道:“云州遗族这件事,大家都有难处,就这么算了吧!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有他这句话,云州遗族等于彻底的被抛弃了。
吴不赊身子猛然一震,脑中霎时一片空白。西门紫烟脸沉如水。赵炎偷瞟她一眼,道:“那吴不赊是紫烟请来的,我们有难处,那没有办法,但不能让紫烟失信。这样好了,吴不赊这趟魔界之行的功劳我给他记下,就封他为归云侯吧。他若愿为官也容易,异日登位,一切都好说。他远赴魔界,无非就是想要得一点儿好处,封了侯得了官,他必对你感恩戴德。不过在此之前,他绝不能现身。”“是啊紫烟。”西门紫烟的小姑接口,“没办法的事,别多想了,那个吴不赊,呵呵,这名字倒是有趣,你许他点好处就是了。你上次好像说,他之所以答应去魔界,是因为他顶有妖光又想娶那什么扶风侯之女是吗?让你姑父写道奏章,替他讨个散仙的封号也就是了。若想封神,来你姑父手底下做事则更加容易,他封仙、封神还能娶得娇妻,跑这一趟也该知足了。正如小炎说的,他只会对你感恩戴德,不会再怪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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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四十四 斗转星移(下)


西岳帝君点了点头:“要讨个封号啊,很容易的事,封仙还是封神,他自己挑。这人能深入魔界还能说动云州遗族阖族南归,也算真有些本事,若愿来我西岳做事,我自不会薄待他。”

这些话,像一只只大头苍蝇,在吴不赊耳边“嗡嗡”掠过,他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他眼前闪过的,是无数的影像:——单薄的身影,削瘦的肩,孤零零地站在沙丘上,无明的眼,却在遥望南方,空灵如初雪的眉宇间,满溢着神圣,那是颜如雪,那是她在遥望故土。——苍老的脸颊,杂须,白发,却有着火热的眼眸,腰已不再挺直,前进的身躯,却有如拉犁的老牛,尽着全部的力量,向前,向前。那是四大长老,把云州遗族一个不少地带回去,是他们的使命,是祖祖辈辈的重托。——沙尘迷住了眼睛,汗流浃背,大口地喘着气,骄阳如火,吸进肺里的空气也好像裹着一团火,整个人仿佛都要烤干了,似乎再也迈不动步子,又似乎下一步就会倒下,却仍然在坚持着,步步向前,这是整个云州遗族。迷蒙的沙尘中,那一张张面孔,满写着的,都是两个字:坚持。——就是那些倒下的人,眼睛哪怕已经不甘地闭上,倒下的方向,却仍是故乡。狐死首丘,身虽死,魂魄还要归去。

无数个身影,无数张脸,无数双眼睛,在吴不赊眼前闪动,飞速地旋转,整个天地好像都在转动,眼前是无尽的黑暗。

突然有一个声音响起:“我们曾经被遗弃过!”是颜如雪,她的身影在一点微光中闪现出来,越来越大,越来越亮,终于站在了他面前,身子似乎更加单薄了,无明的双眼却大睁着。

“我们又一次被遗弃了!”无尽的悲凉,如渊的绝望,一字字,一声声,如刀,如钻,狠狠地扎进吴不赊心里。

“不!”他猛地狂叫起来。

“是谁?”

“有刺客!”吴不赊的叫声惊动了四围的护卫,刀剑声四起,无数身影向这边围过来。

水榭中的西门紫烟几个也向这边望过来。西门紫烟道:“是吴兄吗?”

“是我。”吴不赊现身出来,站在墙头上,看着水榭中的几个人,西门紫烟几个也看着他。

“你就是吴不赊?”赵炎的眼光闪了一下,阴郁中有一抹狠辣,但消逝得非常快,这是一个善于隐忍的人,小白脸只是假象。以不是嫡长子的身份而坐稳赵国太子之位,这绝不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他能突然出现在西岳府,能让西岳帝君夫妇亲热地叫他小炎,先前能完全不顾西门紫烟的反对下令截杀吴不赊,事不成又能立即翻脸讨好西门紫烟和西岳帝君。由这些便可知,此人心眼灵活,心狠手辣,善于隐忍,一击必杀,这正是枭雄之性。任何被他苍白脸蛋儿迷惑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西岳帝君看向吴不赊的双眼中,却是凌厉中带着两分欣赏,这是典型的上位者的眼光。又因为已经知道了他是吴不赊,也知道了他的事迹,想要拉拢他,所以威压中带一点欣赏。如果吴不赊懂味,就该跪拜于这种威压之下,感激于这种欣赏之中,就此死心卖命。西门紫烟小姑的眼光却带着三分好奇三分玩味,为一个女人而肯远赴魔界,这样的男子,引发了女人普遍都有的好奇心。西门紫烟的眼光最复杂,却又最单纯,羞愧无奈并存,还有点儿不敢见他的意思在内。

“他就是吴不赊。”西门紫烟向赵炎一指,“吴兄,这位便是赵国太子,这位是我姑父西岳帝君,这位是我小姑。”

太子,西岳帝君,这都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吴不赊应该立即从围墙上跳下来,恭恭敬敬地拜倒。如果没有听到先前的那番话,吴不赊也确会这样做。他可不是什么粪土王侯的狂生,相反,他是一个极度向往权势的极俗的生意人,能给他好处,能提拔他往高处走,就值得他顶礼膜拜。但这会儿他却是背手而立,冷眼斜视,一动不动。

西门紫烟微有些尴尬:“刚才的话,吴兄都听到了?”“是,我听到了,归云侯,带甲百万的大赵国的侯爷,嘿嘿!封仙封神也随我挑,神仙啊,天上的神仙,竟然可以随我挑。”

一种绝大的讽刺,从狂怒中涌出,吴不赊蓦地里仰天狂笑起来。“无礼!”

吴不赊肯不顾凶险远赴魔界,在赵炎眼中,这该是一个极度热衷功名权势的人,见了大赵太子,见了西岳帝君,而且还有封侯封神封仙的许诺,这人理该感激涕零地叩拜才是。不想他不但不拜,反而如此放肆,这让赵炎大为气恼。他善于隐忍,却不是心胸宽厚,反是那种心胸狭隘眦睚必报的人,尤其容不得地位不如他的人在他面前无礼。

西岳帝君面容也沉了下去,他对吴不赊有点儿欣赏不假,却也容不得吴不赊在他面前放肆。倒是西门紫烟的小姑的眼光中带了两分笑意,很有趣地看着吴不赊。其实看第一眼的时候她对吴不赊已经有几分失望了,吴不赊长得实在过于平凡,但吴不赊现在表现出的这种狂气,却让她生出了几分欣赏之意。

“无礼?”吴不赊冷笑,“礼、义、廉、耻,无礼无所谓,我倒是想问问太子殿下,你知道耻字怎么写吗?你知道什么叫无耻吗?为了你的太子之位,把一个在魔界苦撑千年的云州遗族骗回来,却又过桥抽板,把他们遗弃在魔界。你就算坐上了赵国的王位,你坐得安心吗?”

“你……你……放肆!”赵炎气得全身发抖。所谓有耻无耻,他是不放在心上的,为了王位,他可以下地狱。他恼怒的是,吴不赊这个鄙夫也敢指责他,尤其是当着西岳帝君的面。

“吴兄!”看西岳帝君面色越发阴沉,西门紫烟怕他发火,为难吴不赊,道,“封仙封神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姑父也是看在你穿越魔界接回云州遗族的大功上,这是对你的欣赏。”

“谢谢了。”吴不赊一抱拳,忽地转身,“你们往西看,那遥远的天际下面,那个叫离雁口的地方,那里有十二万云州遗族,十二万双眼睛,你们看到了吗?”水榭中几个人情不自禁地顺着他手指往西天看去,无月,却有星,星光闪烁,真好像无数双眼睛。

吴不赊似乎又回到了阳城,似乎又看到了高秋远,那个同样有着单薄身躯的热血县令。高秋远的话,一字一字在他耳边回响:“你们没看到吗?可我看到了!十二万双眼睛,孤悬魔界,很快就会在魔族的围攻下变成十二万个冤魂。

升官发财,封神封仙,面对着这十二万双眼睛,你们谁敢再说一遍?”“吴兄。”西门紫烟低叫。西门紫烟身躯颤抖,血气翻腾。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吴不赊竟然能当着赵炎尤其是西岳帝君的面说出这番话来。虽然她找了吴不赊去接云州遗族,虽然也惊奇于吴不赊真的能把云州遗族接回来,但在她的内心里,她其实并没有真正正眼看过吴不赊。

首先吴不赊顶有妖光,其次吴不赊长得也实在过于普通,还是一个最低下的商人出身。这样的人,对于她这样的世家贵女来说,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她看不起吴不赊正常,看得起才是反常,但在这一刻,她眼里的吴不赊突然就有了另外一种形象,所有外在的一切全都不存在了。

她看到的,是山一般身影,耸立于天地之间。

“云州遗族是我带回来的,就让我成为那十二万双眼睛中的一双,看着你们升官发财吧!”冷笑声中,吴不赊拂袖而去,蓦地里纵声狂啸,山岳回声,久久不绝。吴不赊胸中血气激涌,一路急飞狂啸,直飞了大半夜,到天明时分,脑子才慢慢清醒过来。

“现在怎么办?”彷徨四顾,仰望苍天,竟是看不到一条出路。赵国不能出兵,西岳帝君不愿上禀天帝,其他四霸、四岳就更不用说了。四霸中便是有愿出兵的,先还要过赵国这一关。即便是雄霸西南的楚国愿出兵,可离雁口还在西北。

西南、西北,虽然都占一个西字,其实隔得远,赵国到离雁口都还有一万多里呢,何况是偏了方向的楚国,即便楚王是白痴也不会出兵。云州遗族靠自己打回来?如果云州遗族不是十二万人而是一百二十万人,精锐勇士不是三万而是三十万,那有可能,或者说,就是三万精壮,没有老幼的拖累,那也有可能,但拖着六七万老幼则绝无可能。

回头?重新穿越魔鬼大沙漠,回云州去?魔鬼大沙漠不是邻居家的小院,想串门你就可以去串一下子的,说来就来说去就去,云州遗族能走过来,是一种内心的狂热在撑着,是死也要头向故土的乡情在牵引,这种精神的力量是巨大的。如果失去了这种精神动力,再被一种悲伤绝望的情绪笼罩,云州遗族不可能再有穿越魔鬼大沙漠的能力,很多人会死在大沙漠里。

沙埋恨骨,甚至有可能整个云州遗族都会在漫漫黄沙中消亡。就在离雁口坚持下去?把离雁口当成第二个云州?可离雁口不是第二个云州,没有飞云江,小小的离雁口古城更不能和飞云关相比,而且大雁山也不是不可翻越,魔族甚至可以在翻越大雁山后从沙漠中杀出来。云州遗族哪怕真有逆天之力,也绝对没有办法把离雁口变成第二个云州。

等着赵王死,赵炎成功登位,王位稳固了,接回云州遗族,倒是增加赵国和赵炎声望的一粒绝佳的棋子。赵炎一定愿意再把这粒弃子捡回来,捧在手心,而在赵国能独力接回云州遗族的情况下,西岳帝君也一定愿意锦上添花,上禀天庭,把这件事弄得人、神、仙三界皆知。那时要接回云州遗族绝不是件太难的事情。可天知道赵王什么时候落气?赵炎什么时候登位?他登位后又什么时候能清洗完毕,彻底坐稳他的王位?

“老天爷,你真的瞎了眼吗?云州遗族真的就造了这么大的孽,在魔界苦撑了千年不算,还一定要灭绝他们?”

吴不赊仰天长啸。天阴如晦,没有半丝回音。天有路,天路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走。天帝有眼,但天帝的眼睛看不到下界那些苦难。那些信着他奉着他的子民,在他眼里,只是卑微的蝼蚁,不值得他关注。

化身成猫,吴不赊往西北狂奔,想不到办法,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哪怕云州遗族被所有人遗弃了,至少还有他吴不赊陪着他们。来时兴匆匆,归去心伤悲,归途虽远,终有尽时。这日傍黑时分,远远地已望见了古烽火台,吴不赊心下突然怕了起来。他害怕见云州遗族,害怕见颜如雪,见了他们,要怎么说?在得知真相,知道他们再一次被遗弃了,整个云州遗族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吴不赊无法想象,也不敢去想。夜幕降临,新月升起,无数的星星睁开了眼睛。这时候,颜如雪在做什么呢?穿越魔鬼大沙漠的时候,吴不赊发现,颜如雪有个习惯,每天总是天不亮就起来了,一个人站在沙丘上,就着将晓的晨光,向南方遥望。而在这个夜晚呢?吴不赊相信她肯定不会早早睡下,也许,她就站在哪一个草丘上,遥望东南,盼望着吴不赊,盼望着接应的援兵。

吴不赊情不自禁地往后缩了一下,似乎颜如雪那无明的双眼穿破夜空,看到了他,而他身后什么也没有。吴不赊完全无法面对,当得知事实真相后的她的眼眸。

斗转星移,天渐渐地就亮了,焦虑迷惘中,吴不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睡了过去。醒过来,一嘴的燎泡,喉咙里更像着了火。不远处有条小溪,他捧两捧水喝了,溪水中现出他的倒影,两眼刺红,蓬头垢面,像个赌一夜又输红了眼的赌鬼。吴不赊苦笑一声,在溪水边坐下,遥望远处高高的烽火台,嘴巴发苦,脑中更是一片空白。一片树叶飘落,落在溪水里。树叶上有一只小蚂蚁。

凌空飘落,蚂蚁惊着了,想离开树叶,探了一下,四面是水,这下更是吓坏了,团团乱转,却是毫无办法。溪水带着落叶下行,不远处有个回湾,回流带住落叶,慢慢靠了岸。小蚂蚁还在团团转呢,猛然有了出路,喜滋滋地上了岸。吴不赊目睹了小蚂蚁溪流历险记的全过程。眼见小蚂蚁上岸,他移开眼光,再看向烽火台,脑子里突地掠过一道闪光,猛然间狂跳起来:“有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2:13

第二卷 第四十五 所谓侠义(上)



            
穿越大沙漠时,吴不赊常和蜥流沙聊天。蜥流沙和他说过,离雁口这条线,他极少走,这条线虽是往南,却是带着东行的弧度,因为离雁口在雄鸡原的东南方。蜥流沙走得多的,反是向西划弧,走西南向。离雁口向西,走五六千里,就到了海边。这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面海背沙,沙地上觅食艰难,便向海里求生,最初是打鱼,后来去得远了,发现做生意收获更大,越来越多的人便改行做了海商。

这些人去得极远,有的东去万里,竟然到了人界。人与魔是天生的对头,其实主要还是利益的冲突,海沙国的海商虽是魔族,但当他们带着人族少见的奇珍异宝过来时,人族的商人对他们魔族的面孔已是视而不见,利益是不分人与魔的。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几千年下来,几乎形成了固定的商路。不但海沙国的海商去人界做生意,人族的商人也西行数万里来海沙国做生意,甚至更往西行,远至黑沙红海。陆地上,人魔争战,海面上,人与魔却是帆船往来。那些大海商,无论是人还是魔,一趟下来,都是数钱数到手抽筋。

吴不赊想到的,就是转头向西,照蜥流沙说的,沿着魔鬼大沙漠与大雁山的边缘往西走,一直走到大海边,到海沙国雇船,再由海路东归,回归人界。

前后一想,确实可行。事实上这个法子蜥流沙当时就说过,说赵国派大军深入魔界万里接应太麻烦,不如到海边直接走海路。当时,一则与西门紫烟约定在先,二则真要在海沙国雇船把十二万人送回去,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吴不赊没有答应。现在看来,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心跳了两下,吴不赊又想到一个问题:“不过要怎么跟云州遗族说呢?直说,难免人心浮动。撤个谎,回到人界再说?嗯,是这个理。”

生意人嘛,编个谎话那是随口就来,吴不赊脑子一转,一套谎话就出来了,抬脚便往烽火台来。守卫的云州遗族勇士都染着红头发,做魔族装扮,不过自然是识得吴不赊的。吴不赊也懒得和他们口罗嗦,径直飞进离雁口古城。听说吴不赊回来,颜如雪、四大长老、叶轻红等人全都接了出来。九斤丽年纪小性子最急,也不怕人笑话,见面就挽着吴不赊胳膊,道:“公子,接应的赵军动身了没有?什么时候能到?”

这也是颜如雪等人想要问的问题,所有的眼光都热切地看着他。吴不赊一笑:“急什么,先倒杯水我喝吧,渴死了。”

颜如雪等人其实都有些担心,吴不赊轻松的回答,让众人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一时都笑了起来。进了大厅,叶轻红倒了水来。吴不赊先前心急上火,喉中火烧火燎,连喝了三大碗,看一眼四大长老和颜如雪,略带些不好意思地一笑,道:“我到了赵国,见到了赵王,然后又见到了西岳帝君。”“赵王和西岳帝君怎么说?”四大长老几乎是异口同声。吴不赊不答,却笑道:“原来你们给我的那几枚小令牌一样的东西,叫做无归令啊。”

“是啊。”颜如雪面露歉意,“原来吴使君不认识啊!是我疏忽了,以为吴使君既然来我云州,自然是认识的,所以没说。”

“我哪里会认识什么无归令啊。”吴不赊笑,“我不认识,也以为那个不重要,给忘了,只把信掏出来。结果西门紫烟小姐和赵王都怀疑我,当我是个骗子,以为我不知到哪里溜了一圈,随便在街头找人写了那封信去骗封赏呢,差一点儿就要推了我出去砍头。”

一厅的人都哈哈大笑,九斤丽更是笑得捂着肚子钻进叶轻红怀里:“笑死我了,啊呀我的肚子!”

吴不赊轻松的说笑,彻底打消了众人的担心疑虑。吴不赊知道火候差不多了,道:“赵国朝野上下,包括西岳帝君,知道云州遗族无恙,并且阖族南归,到了离雁口,都是赞不绝口、激动万分,连夜商议接应的计划。本来的想法是,出动五十万大军,照原计划一直打到离雁口。后来一推算,这样太不保险,五十万大军打进魔界,影响实在太大,耗时也实在太久,魔族也不是傻瓜,必然会猜疑,会推测赵国大军的目的。这样一来,弄不好就会察觉云州遗族藏在离雁口的事,那就有可能先调集重兵对云州遗族下手,给赵国的接应大军来个釜底抽薪,那时就糟透了。”

厅中众人齐吸一口冷气。司风长老道:“是啊,五十万大军打进魔境,可不是说着玩的,西方、北方的魔族只怕都会被惊动,有些魔崽子也确实有几分小聪明,只怕真会猜出来。赵国大军莫说打,便是走到离雁口也要好几个月,这中间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声漏出去,魔族调集大军给我们来上一下,一切成空。”司蛇长老道:“吴使君,那赵王和西岳帝君商议的结果是什么?”“商议的结果是,取消原定计划。”吴不赊扫一眼四大长老,最后眼光落在颜如雪脸上。他能在颜如雪眉宇间看到忐忑担心,心下微叹,道,“不出动大军,不引发魔族的怀疑,云州遗族既然悄无声息地到了离雁口,那就证明先前的行动是正确的。身在魔界,保密为第一要务。那么在没有大军接应的情况下,云州遗族怎么回去?西岳帝君为我们另选了一条路,这条路向导蜥流沙蜥老曾经提过。我们再退入魔鬼大沙漠,沿着大雁山和大沙漠一直向西,走六千里左右,会到大海边,那里有个海沙国。海沙国多海商,常组成庞大的船队去人界进行贸易,买卖货物。我们可以在海沙国雇佣一支大船队,全族十二万人经海路东归,在人界东南沿海上岸,神不知,鬼不觉,魔族更无法拦截。”一时有些冷场,四大长老面面相觑,谁都拿不定主意。好一会儿,司风长老道:“我们全族有十二万多人,当时我们想从飞云江放流而下,算过的,要的船可不是小数目,海沙国有那么多船吗?”吴不赊一笑:“海船可不是河流中的小走舸。我听蜥老说过,大海船其大如山,一船可装万石之货,若装人,多时一次可装三四千人,十二万人,最多五十艘大海船足够。”司雨长老道:“海沙国也是魔族,会雇船给我们吗?”“海沙国是魔族,但海沙国和一般魔族不同,多海商,常去人界经商。在他们眼里,只有铜钱银子,没有人族魔族之分。当然,没钱肯定不行,没钱别说你是人族,你便是魔族他爹也不行。”一时又哄笑起来。司风长老道:“租这么多船,费用不低吧?”云州遗族孤守云州,并不富裕,全族南归,采办各种应用之物,耗费极大,已是穷得叮当作响。“这个不用考虑。”吴不赊一挥手,“赵王从国库中拨出了足够的金子给我,若不够,可到人界再结算,到时自然有天庭付账。”吴不赊狮子大开口,把所有能拉的旗子全拉过来。他打下的主意,自然是自己身上的金库,他身家六十多万两金子,怎么也够了。他私下问过蜥流沙,雇一艘大海船走一趟人界,一般是一万到一万二三千两银子,也就是一千多两金子。他便雇一百艘船,也不过十来万两金子而已,虽然肉痛,但不至于伤筋动骨。四大长老一时无话,齐看向颜如雪。颜如雪秀眉微凝,道:“我也听蜥老说过,海沙国的人和一般魔族之人不同,因多出海经商,常去人界,所以对人族成见不深。正如吴使君说的,他们的习惯是只认银子不认人,雇船应该是不成问题。大海船也多,若一时实在没有那么多船,做两次、三次走也是可以的。走海路有风险,陆路也有,我们退回沙漠中,沿着大雁山和魔鬼大沙漠的边缘西去,沿路没有什么魔族阻拦。”

说到这里,她看向四大长老,道,“我觉得这个计划可行,西岳帝君和赵王替我们想得非常周到。”四大长老本来已是心下赞同,她这一说,众人再无疑义,当即作出决定:阖族准备,三日后启程,退入魔鬼大沙漠,经沙漠边缘去海沙国。这样既可以在大雁山中取得水与食物的补给,又可以尽量避开沿路的魔族。

“老天保佑,终于是骗过去了,但求中途千万别出什么事才好。”吴不赊心下暗舒了口长气。这时,他发现颜如雪好像在看他,转眼去看,颜如雪却又转开了头。“她的心眼没发现我在撒谎吧?”吴不赊虽然作足了心理准备,还是有些担心。不过颜如雪这会儿在和四大长老商议启程的细节,他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尖细的下巴,颜如冰雪,却看不到她脸上的神情。计划改变,没有援军接应,反要重新退入沙漠,换成其他任何部族,都一定会造成混乱,但云州遗族却没有。这是一个极其独特的族群,被遗弃过,抱成一团才坚持了下来,团体的向心力比磁山都强烈。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解释了改向的原因,虽也有人提出异议,却坚决服从,无人反对。族人连夜开始收拾,古烽火台留下一队精锐殿后,以迷惑突然闯入离雁口的魔族的游骑。其他人在第三天破拂时分动身,由山口重入沙漠,沿着沙与山的边缘,一路西去。

人界在东,却要往西去,一边走,一边还是有不少人回头看。吴不赊不吱声,却在心中骂:“看什么看,天上是王八,地下是王八蛋!走着瞧吧,再这么咬下去,总有一日会被人揪出来,砸得稀巴烂。”当然,也有几个人特别高兴,首先是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其实她两个的高兴和改变路线无关,只要吴不赊在身边,她们就开心。至于去哪里,往哪个方向走,根本无所谓,跟着自己的男人走,地狱也是天堂。真正因改变路线而高兴的,是蜥流沙。蜥流沙去海沙国的次数多,那边熟,自吹还有相好的姑娘。

“那皮肤,摸上去,啧啧,丝一样得滑。那腿有力啊,缠上来,老夫这把老骨头都差点儿被她夹断。”

“是不是啊?”吴不赊笑,两个色男在一起说女人时的模样,就不必形容了,“蜥老这次银子也赚大发了,要不就干脆娶了她,在海沙国落脚算啦!”

“吃不消,吃不消啊!”蜥流沙哈哈笑,老眼中却是亮光闪烁,显然颇为心动。“到底是银子吃不消还是身子吃不消啊?”吴不赊斜眼看着他,一脸坏笑。蜥流沙也嘿嘿笑,脸上的情形也差不多。当然,两人所在处是远离大队的,远远走在大队前面。如果颜如雪在,吴不赊是打死也不敢露出这嘴脸的。

“都吃不消,都吃不消。”蜥流沙笑,“她以前也算是个红姐儿,虽然我有一年多没去,估计真要赎,没有个两三千两银子,开不得口。海沙国地盘小,偏偏海商多巨富多,在那里买个房子养个娘们儿,不易啊。”

“蜥老穿越魔鬼大沙漠都有十几次,挣的钱不少吧,莫非以前都送进了姑娘们的销金窝?”蜥流沙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得意:“吴东主,我也不瞒你,穿越魔鬼大沙漠不易,若是那顾家的,带一趟商队,除了海沙国,在周围任何地方都可以娶个娘们儿安个家,再不进沙漠冒险。老汉我却走了十几趟还是穷困潦倒,挣的钱,还真是都送在了姑娘们的肚皮上,但我也不后悔,人生不过几十年而已。不是吹,我可是着实玩过几个漂亮娘们儿,哈、哈、哈、哈……”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蜥老你这性格,我喜欢。”说笑一回,吴不赊道:“蜥老,海沙国人对人族的看法,你真的能确定吗?是不是先要化装成魔族,上了船再说,上了船,就算露出破绽,也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不、不、不!”蜥流沙大大摇头,“我说过,海沙国人真是魔族中的异类,真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只要你有钱,别说人族,便是地狱里的魔鬼他们也不当回事。遮遮掩掩的完全没必要,说不定反而坏事,万一到船上露出来,引起惊慌,反而不好。别说到船上就没事,真正到了船上才是麻烦,海船不是河船,大海不是小河,茫茫大海上,没有熟练的水手,纯粹是找死。”“也是啊。”这一点儿吴不赊倒是没想到。

“放心,吴东主。”蜥流沙大包大揽,“我认识的人不少,到了后,我找人联系几个大船主。一个两个船主没有那么多船,多找几户组成船队。他们有钱赚,其他一切就包在他们身上,任何人要找云州遗族的麻烦,就是抢他们的钱包,不要你们动手,他们就会提着刀子上。”

“有道理,那就一切拜托蜥老了。”

共同的利益,是最坚固的锁链,那些船主要赚钱,自然要维护云州遗族的利益,即便有少数人对人族有成见,首先也要过他们那一关。

“蜥老,不要怕花钱,找最有实力的船东,我应句话在这里,只要平平安安把云州遗族送到地头。我额外送蜥老五百两金子。这笔钱,赎出你相好的再买个房,差不多了吧?”把蜥流沙也绑在利益的战车上,更保险。蜥流沙果然眼光大亮,连连点头:“够了,够了,那就多谢吴东主!”

“说什么谢字。”

吴不赊哈哈笑,“不过到时蜥老抱得美人归,一场酒可是躲不了。”“一定,一定!”蜥流沙偷眼向后看了一眼,道,“到时让我家那个叫几个相熟的姑娘相陪,吴东主也尝尝海沙国娘们儿的味道。”

“一言为定!”两人相视而笑,那叫一个猥亵。跨下大青牛都起了一身牛皮疙瘩,“哞哞……”地抗议着。叶轻红、九斤丽和颜如雪在后面,驼玉儿就是颜如雪的影子,自然也跟在一起。远远地看着,九斤丽好奇道:“公子和蜥老说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

“这么笑,一定在说女人。”驼玉儿哼了一声,“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九斤丽不乐意了:“不对,我家公子就是个好人。”看驼玉儿撇着嘴不屑一顾的样子,她转向颜如雪道,“颜姐姐,你说是不是?”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8 02:14

第二卷 第四十五 所谓侠义(下)



            
“是,吴使君英雄侠义,乃是一等一的伟丈夫。”

“我说是吧?”九斤丽乐了,小姑娘抚掌欢跳。她就是个小姑娘,虽然已为人妇,不过十五六岁。这样的年龄,正是爱情充分发芽生长的时季。“吴使君心里好像藏着什么事?”颜如雪面上笑,心中却有一丝隐忧,她的心眼儿敏锐无比。吴不赊虽在生意场上千锤百炼,舌根上跑得马,牙槽上立得兵,谎话编得天衣无缝,可那一丝丝的虚怯,却还是瞒不过颜如雪的心眼。但到底是什么原因,是这事从头到尾是一场骗局,还是中间出了岔子,是出在赵国天庭那一面,还是出在吴不赊身上,颜如雪就无从知道了。她只知道,一定有一些地方不对,突然改道,也绝不像吴不赊说的那样,是天庭和赵王在替云州遗族打算,其中必然另有原因。她没有说出来,也没有去问吴不赊,她也不能问,或者说,不敢问。问出来又如何,知道了真相又如何?她问,吴不赊或许会说,可真相是她可以承受的吗?她不敢肯定,她只知道,照吴不赊现在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只要云州遗族能平平安安回归人界,其他任何东西都不重要。云州遗族沿着山边走,前面派出精锐小队,探路兼打猎,更有玄功高手沿山飞行,搜杀魔族猎人。

大雁山南麓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各类魔族,北麓是大沙漠。沙漠能有什么东西,没有人会单纯地翻越大雁山过来看黄沙。因此,大雁山北麓除了偶尔可见的几个猎人,极少有人。猎人逃不过玄功高手的搜山,即便偶有漏网的,下得山去,说在这一面大沙漠里看到一支绵延数十里的队伍,而且还都是人族,有人信吗?即便有人信,一般的小部族会翻过山来截杀吗?既然是几十里长的队伍,人自然不少,魔族一两百人翻山过来,无非找死,想组织成千上万的人过来,那可不是说句话打个唾沫花儿的事。真等一些大部族组成大队翻山过来,云州遗族早走远了。南麓魔族组成大军过来截杀的话,只是吴不赊和四大长老的推断,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发生。一路行去,倒也无惊无险。这日哨探来报,前面不到百里,山势便断,有城池乡镇,人不少,像个国家的样子。蜥流沙没有沿着大雁山这么走过,不过据他推断,该是到了海沙国。这夜大队扎营,颜如雪、四大长老、吴不赊请来蜥流沙一起商议。吴不赊道:“我的意见,还是不要一头撞进去,稳妥一点儿,明天大队就不走了,沿山扎下。我和蜥老先走一趟海沙国,找到船东,雇好船,口风也探好了,一切敲定,大队再开过去。也不在海沙国停留,立马上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风波。”

“其实没事的。”蜥流沙不以为意,“不过你们实在担心,稳一点儿也行。

吴东主跟我去,无论雇船还是通关,都是一句话的事。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没钱不行,海沙国我去得多,行情知道一点儿,那种五千人以上的大海船,跑一趟人界,包银至少一万。你们十多万人,至少要五十艘大海船,这银子可是海了去了。”

“银子不成问题。”吴不赊看着颜如雪、四大长老,道,“没问题的话,明早我和蜥老动身,最迟三五天就有消息。”说完,他看向蜥流沙。蜥流沙点头:“当天就能有消息,我保证。”

颜如雪道:“如此有劳吴使君和蜥老了,花费的银子,算云州遗族欠的,以后自会补上。”

“这叫什么话!”吴不赊作色道,“这本就是天庭拨下的银子,天庭的银子也是人族供献的。云州遗族苦守云州,为人族作出这么大的贡献,回归花点银子,谁敢说个不字。这话以后再也休提,包在我身上就是。”

说得爽气,十几万两金子花出去还是肉痛。吴不赊心里大骂:“瞎了眼的贼老天,你割老子的肉,总有一日老子捅你屁眼儿。”就算云州遗族回到人界,就算最终知道真相,知道银子其实是吴不赊私人垫的,吴不赊也不好要他们还。他们的回归,是吴不赊一力促成的,差一点儿就害得整个云州遗族万劫不复,花点儿银子怎么好意思要他们还。虽然他皮厚,终究也没厚到那个程度。

第二天一早,吴不赊和蜥流沙动身,他没骑大青牛,大青牛两耳中几十万两金子,可不能出差错。他身上吹牛袋里也有差不多二十万两金子,按蜥流沙说的行情,即便翻一倍的价,也够了。蜥流沙也有点儿功夫,可不会飞,二人骑了两匹骆驼。蜥流沙心急,一路猛催,午后不久便出了山,到了海沙国。吴不赊对这海沙国颇为好奇,在半山腰,远远地朝下看:蓝天碧海,海边一城,不大,但城内城外屋宇极多,一座海港,桅杆林立,一片繁华之象。“小国大港口,难怪说海商多,还真是以商立国呢。”吴不赊暗暗估摸了一番,尤其留意港口中的海船,虽然隔得远看不太清,但看到那一片桅杆林立之象,租船就应该不成问题。

出了山,蜥流沙越发心急,把骆驼打得几乎要发疯。吴不赊看了好笑:“我说蜥老,上了床可是急不得呢,在床上若也是这么急急火火,三两下就清洁溜溜,小心红姐儿一脚踹你到床底下。”蜥流沙那相好的叫红姐,蜥流沙一早就和吴不赊说了。

“去!”蜥流沙却是牛皮烘烘,“莫看我老蜥今年快五十了,却是打熬得好腰力,出名一夜七次郎,那不是吹。姐儿爱钞也爱俏,但红姐儿爱我,迷的还就是我老蜥的床上功夫。”吴不赊大笑。

说笑间进了城,城小人多,街头摩肩接踵,各种异味掺杂在浓烈的海腥味中,带给吴不赊一种极为另类的感觉。

“这里是做生意的天堂。”刺鼻的气味没有让吴不赊生出反感,反而让他兴奋。蜥流沙带着吴不赊进了一座妓院,果然是熟客,立即便有一堆姐儿围上来。

“这不是蜥爷吗?好久没来了,可是想死奴家了。”莺莺燕燕,叽叽喳喳,五七个女子,却如一千只鸭子下了池塘。蜥流沙两眼放光,老脸通红,层叠的皱纹神奇地拉平。看得吴不赊目瞪口呆,他也不是初哥,以前妓院中也常去的,却没见过一个人像蜥流沙一样,进了妓院会有这么大的变化。“红姐儿呢,叫红姐儿来。”

“啊呀,什么红姐绿姐,姐姐我就不红啊?”妓女们一片声怨。老鸨过来,打了招呼,不多会儿一个女子出来。这女子二十四五岁年纪,已是过了妓女的黄金时段,但体态风流,风韵犹存,尤其眉眼间那一股媚意,最是勾人。吴不赊暗赞一声:“好个风流媚物,难怪把个蜥流沙勾得像丢了魂一样。”

“你还知道来啊,我还以为你掉进了哪个温柔乡里,早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呢。”

红姐儿娇嗔薄怒,抛一个媚眼,如泣如诉,手却早勾住了蜥流沙的胳膊,借着近身,她那鼓俏的奶子更在蜥流沙胳膊上着实狠蹭了几下。吴不赊留了心,看得细,眼见蜥流沙魂飞天外,忍不住暗笑。

蜥流沙介绍了吴不赊。妓院中嘛,吴不赊是自来熟。不过蜥流沙给红姐儿迷失了魂,有赎她的意思,吴不赊便也正经不正经地打了招呼。摆上花酒,自有两个姐儿相陪吴不赊。

蜥流沙却是被红姐儿霸着的,或者说他就只迷红姐儿,不要其他女子相陪。

喝了一杯酒,神魂稍定,蜥流沙道:“吴东主放心,正事先办,这一点儿规矩我老蜥还是知道的。”便问红姐儿,“城里的事你熟,有哪几家有五千料以上的大海船?越多越好,至少要凑够五十艘大船才够。”“这么多啊?”

红姐儿惊呼一声,疑道,“你不是走魔鬼大沙漠给人引路吗?改行要走海路了?”

“是吴东主,”蜥流沙向吴不赊一指,“吴东主要雇船出海。莫看吴东主年轻,可是大财东。小红我跟你实话实说,这次只要吴东主满了意,你的赎金就有了,还能买个房子,海沙国生意最好做,随便做点小生意便是你我以后的依靠。”

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蜥流沙被红姐儿迷失了魂,一片心只在她身上。红姐儿却是漫天撒网的,不过眼见年纪大了,皮肉饭也吃不了几天,真有个人真心相赎,那可是天大的好事。红姐儿一时也上心起来,媚眼儿在吴不赊的脸上溜了两转,正色道:“大海船尽有,但没有哪个船东一家能有五十艘大海船的,要几家凑。这样好了,与其一家家去谈,不如就找鲨四爷。”蜥流沙道:“鲨四爷是什么人?靠得住吗?他有多少条船?”

“鲨四爷船不多,但他是大货东,为人豪气,在货东中有极大声望。一般货东若单雇一船,船东不肯,多雇船货东又划不来,都是组成船队。往年都是鲨四爷在中间牵头,若是他肯应承,租几十条船,一句话的事。”

吴不赊大喜:“有这样的人,那是最好。”发了帖子去,鲨四爷很快就来了。鲨四爷是个五十多岁的汉子,手长脚大,个头足足比吴不赊要高出一半,脑袋硕大。

若站得近时,居高临下,给人一种极为压迫的感觉。吴不赊见过海里的鲨鱼,即便被钩上船,仍是龇牙咧嘴一脸凶相。这鲨四爷外表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鲨鱼,只是上了岸,多出两只脚。变体的鲨鱼会不会更凶?吴不赊心里“咯噔”一下,但他一看鲨四爷的眼睛就放心了。这眼神太熟悉了,典型的生意人的眼神,亲切啊!吴不赊热情地迎上去,而鲨四爷也从吴不赊的眼神里看出来,这人是他的同类。酒过三巡,吴不赊说了要一次租五十条大海船的事。鲨四爷外鼓的鲨鱼眼霍地内敛,眼睛眯起来,眼光却反过来亮了五分,道:“吴东主好手面,一次五十条大海船,莫是要横扫海沙城吗?”一次五十条大海船,若是从海沙城购货,差不多可以买空海沙城小半的货栈。等到贩货进来,天量的货物又将如海潮般冲击海沙国的市场。海沙国国小人少,本地市场不大,主要是中转,东去人界,西走黑沙红海。吴不赊若真是野心勃勃,以天量的资金狂泻进来,带给海沙城的将是海啸一般的破坏力。吴不赊当然明白他心中所想,哈哈一笑:“四爷误会了,吴某无心破坏海沙城市面的平稳,我租船,不是贩货,而是运人。”“运人?”鲨四爷半信半疑,“去哪里?”

“人界,吴楚一带。”

“五十艘大海船,至少可以装十万人以上,人界有这么大的市场吗?”鲨四爷眼中疑惑之色更重了。

人界的王公贵族喜欢在家中蓄养魔族艳姬,以狐族、兔族为首选,鹿族、羊族次之。宴席之中,召几个狐姬、兔姬出来歌舞一番,那是很有面子的事。反过来也一样,魔族中的贵族同样也会在府中蓄养人族美女,以示炫耀。因此人魔之界的奴隶交易一直存在,但规模都不大。为什么呢?很简单,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美女都是一种稀缺资源,人贩子能搜罗到的,决不可能太多。鲨四爷见过很多奴隶贩子,从没有一次能贩运百人以上的。而其中真正的极品美女,最多两三个。那么男奴隶呢?美女难求,男奴隶好找吧。问题是男奴隶没人要,人族视魔族为死敌,王公贵族蓄养魔族艳姬视为风雅,同时也是因为艳姬是养在府中不出门的。若蓄养魔族男仆,要他们怎么出门,怎么做事?魔族男奴在人族没市场,人族男奴在魔族也没市场。人族普遍个小力弱,养他们做什么?所以奴隶交易只可能是女子,只可能是美女。吴不赊能一次搜罗到十万名美女?除非是纸上画的,否则绝无可能。吴不赊自然知道鲨四爷又误会了,道:“我不是奴隶贩子,运到人界去的,不是魔族美女,而是流落魔界的人族,总数约在十二三万左右。”

这么一说,解释了鲨四爷心中的一个疑问,另一个疑问又出来了:“流落在魔界的人族,十多万?”鲨四爷当然也听说过云州遗族,但他绝不会去想竟是云州遗族要东归。魔界有人族存在,数量极少,多为工匠,且各族各国看管极严。一次十多万,吴不赊怎么搜罗来的?吴不赊这一次却没想给他解惑,单刀直入,道:“现在的市价,一艘五千料的大海船去人界一趟,一万二千两银子足够,鲨四爷给我租五十艘,我每艘多给一千两银子,但具体的价格由四爷去谈,我不问,怎么样?”

批发价便宜,任何地方都一样,单艘船一万二千两,但若一次把船东手里所有的船租空,每艘便宜千把两绝对不成问题。你是船东,你有五艘船,租一艘一万二,仍有四艘闲置。

我一次租你五艘,只要你每艘便宜一千两,租不租?傻瓜才不租。吴不赊每艘加一千两,批发价每艘便宜一千两,五十艘,十万两银子,只是在中间过一下手,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天上掉银子啊。鲨四爷心中飞快地一算,鲨鱼眼霍地睁大了,所有的疑问全都抛去外婆家,爽快地道:“吴东主有什么条件?”

“装的都是人族,魔族可能看不顺眼,但这些我不管,全交给你摆平。我要的结果就是,所有人平安上船,中间所有的事全是你的。”

“这个自然。”

“银子照海沙国的规矩,先付一成的定金,上船再付四成,船到人界,再付余下的五成。当然,多给四爷的那一千银子,我上船就付清。”这是行规,租金起行一半,到岸付另一半。中间若出事,货主自然损失惨重,船东也要损失一半的租金,风险共担,才能齐心协力。

“成交!”鲨四爷伸手。吴不赊手举到半空,却没有击下去:“十二万人族可不是三五十来个人,四爷确定没有麻烦?官府那边不会管?”

“官府只收税。交了钱,无论你是人是怪,通通不管。不交钱,无论你是神是佛,通通拿下。”鲨四爷一脸豪气,似乎颇为海沙国这种作派骄傲。

“成交。”吴不赊从他的神色中,确认了蜥流沙说的这里是认钱不认人的话,放下心来。三击掌,二人相视大笑。当然,还是要有个文书,商量了细节,一切没问题,写下文书,签字画押。入境人多,还要到衙门备案,同时交人头税,每人十文钱。吴不赊按十五万人交的税,一次过境十五万人,那官员竟是眉毛都不动一下,只是飞快地算了钱数,收钱,盖印,再无二话。吴不赊暗暗点头,又安心两分。

不过鲨四爷还是告诉了他一个入城的规定,带刀剑者,五十人以上不得入城。当然,这规定有空子可钻,六十人拆做两队就好了。可十多万人就没法子拆了,只能绕城去港口。这个无所谓,吴不赊一口应承,不会有大队人马入城。第二天午后,鲨四爷来找吴不赊,船租好了。

吴不赊跟去港口,看了船,果然都是五千料以上的大海船,每艘船都可装到三千人以上。云州遗族十二万多人,每艘船只装两千多人,轻松得很。看了船,约定七日内上船,交了定金,吴不赊立即回赶。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5 23:07     标题: 第四十六章 释然(上)

回到云州遗族营地,吴不赊把租船前后的经过,细细说给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见大家听完都神色凝重,吴不赊又道:“蜥老、鲨四爷都是这么说,我又特地预交了人头税。十五万人过境,那官员只算钱,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所以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海沙国商风浓厚,确实是只认银子不认人。”



    颜如雪想了想,道:“这样最好,不过我们还是要预防一下。我的想法是,大队到山口后先停一下,以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先去港口看看,暗暗控制港口左近,大队再动身。同时以五千精锐在山口附近准备,一旦情况有变,随时接应。”



    “这样稳妥。”四大长老都点头赞同。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内心道:“西门紫烟敢想敢干,甚至敢去偷她姑父的玉牌,其人如剑,锐利而果断。但说到细心稳重,她相比颜小姐就差得多了,若她两个易地而处,又会如何?当时若把颜小姐换了西门紫烟,可能根本就不会策划这么疯狂的行动。”这么想着,却又摇头,“颜小姐敢下定决心让云州遗族跟着我回来,那也是要胆子的,若论心中那股狠劲,只怕不比西门紫烟差。嘿嘿,这些女子,还真没一个是省事的。”晚间,搂着叶轻红两女,细看半晌。把两女看得又惊又羞,以为他又有什么新鲜磨人的花样出来呢。不想他在两女雪臀上各拍一掌,长叹一声:“还是你两个省心些,好,好,好。”



    竟就睡了,把两女弄得莫名其妙。第二天一早,大队拔营。照商量好的计划,到山口后,选三千精锐装扮成魔族武士进入海沙国,不进城。吴不赊联系上鲨四爷后,带这三千人到港口,看一切风平浪静,这才传信回去,大队赶过来。鲨四爷只在中间联系照应,其他的一切不问,只是嘱咐了一句:“吴东主的护卫果然精悍,不过切莫让他们靠近城边,免得引起守军误会。”



    “四爷放心,我这些人绝不靠近城墙百丈之内。”吴不赊一口答应,心中却突然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云州遗族有三万多精锐,如果突然抢城,却又如何?说不定真能一举占了这海沙国呢。”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敢说出来,更没敢试。到后来听了海沙国的一些故事,他才庆幸自己只是想一想而已。海沙国国小人少,全部国民加起来不到三十万,军队也不过区区一万人,但海沙国商业发达,税收丰厚。钱多,军队的装备就好,训练有素,忠诚度极高。除了军队,海沙国国民的爱国之心也极为强烈。说起来其实非常简单,国民富裕,家中财产多,自然舍不得被别人抢了去,敌人若要来抢,不说大道理,就为了家产也要舍了命干。海沙国虽只有一万军队,紧急情况下,半天之内可征召十万人守城,海沙城本来就不大,十万人齐心协力来守,谁打得进。历史上,海沙国曾多次遭到外敌入侵,敌人有从海上来的,也有从后面沙漠中远道杀来的。有几次,甚至是两面受敌,敌人最盛时达到五十万人,鲜血染红了海滩,浮在海中的死尸几乎堵塞了港口,却最终没能攻进海沙城。云州遗族虽然精锐,但真若像吴不赊想的,起心夺海沙城,十有**会折在海沙城下。



    十二万人上船,还有途中的嚼用大采购,云州遗族已经穷得丁当响,但海路和陆路不同,骆驼、马匹无用。鲨四爷精明至极,立马看到商机,一口将云州遗族所有的骆驼、马匹全数吃下。他发了大财,云州遗族也换来了丰裕的物资。吴不赊本来想大包大揽,但既然云州遗族愿意和鲨四爷交易,而且骆驼、马匹也确实不能带上船,等于是废物利用,他也就不管了,倒是在中间帮着杀价,再又兴高采烈地去城里进货。除了必需品,他们还采购了一些人界走俏的货物,到了人界后,如果情形不好,不受欢迎,那云州遗族卖了这些货物,也可以发笔财,作为立足的本钱。



    吴不赊和鲨四爷商定的,船队在红蔗国靠岸。红蔗国是人界最西南的小国,拥有西南海岸最优良的海港。魔界去人界,最近的海路,就是从海沙城到红蔗国。红蔗国是楚国的属国,云州遗族回归,这种有可能轰动三界的盛事,红蔗国肯定主持不下来,得要楚国来主持。像楚国这样的大国,国内政局必然是千头万绪。最要命的是,云州遗族并不是楚国主动策划着接回来的,最初策划这件事的是赵国,那么楚国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反应呢?楚国国内的政局又是怎么样的呢?是一个声音,还是多个声音?是热烈欢迎,还是另有想法?真的只有天知道。



    云州遗族蒙在鼓里,自认为回去后必然受到整个人界的欢迎,千年的游子归来,要什么没有?所以穷得叮当响也不当回事,对吴不赊顺路还要带货回去的事更是不以为然。吴不赊却是有苦说不出,这个苦其实还不算苦,最苦的是,一旦回归人界,事情要怎么说?把前因后果全说出来?云州遗族会怎么看他,最主要的,云州遗族会怎么想?本以为是人、神、仙三界共迎的骄子,结果其实只是赵炎的一粒棋子,而且还被做了弃子。



    云州遗族十二万颗心,会被伤到什么程度?如果不说呢,真的就顺着谎言来,把改道回归当成赵国和西岳帝君的英明策划。消息传出,赵炎和西岳帝君肯定会帮着圆谎,这样送到手的功劳,傻瓜才不要。可一则吴不赊实在不甘心,二则功劳归了赵国和西岳帝君,楚国和南岳帝君会怎么想?功劳是赵国、西岳帝君的,却要他们负责接待,装笑脸,捧臭脚,供云州遗族吃喝拉撒?难道他们愿意?世上有这样的好人?他们会不会在中间使阴招下绊子?



    “不想了,回去再说。”吴不赊想得头痛,只有甩到一边,拿出更大的热情奔走进货,讲价杀价。



    杀得货主愁眉苦脸泪流三尺,也杀得跟着他进货的四大长老目瞪口呆惊为天人更兼远站三尺。吴不赊杀价之狠,连他们都觉得不好意思。他们脸上的表情就是:别看我,我们不认识这个人。所有人上船到准备停当起航,用了差不多十天时间。启程前一天,吴不赊先把答应蜥流沙的酬金付了给他。蜥流沙果然在当日就把红姐儿赎了出来,他先已买了个小院子,便请吴不赊为媒证,娶了红姐儿。当夜请酒,蜥流沙搂了红姐儿大笑狂呼:“十年前初见小红,我就发下誓愿,终有一日,我要一个人拥有她,再不让任何男人碰她一指头。天幸让我撞着吴东主,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哪怕我明日便死了,红姐儿也是我的婆娘,这一点天老爷也改不了。”



    “说什么傻话呢。”红姐掐他一把。蜥流沙狂笑,连尽三斗,身子软在红姐儿怀中,烂醉如泥。扶蜥流沙到房中躺下,红姐儿出来,歉然一笑:“他酒量不好,吴东主见谅。我敬吴东主,一点儿心意,尽在此杯。”



    初见时,她媚态横生,此时虽为新妇,却是铅华尽去,素面朝天,神态端庄持重,良家好女子,不过如此。阅尽红尘,她心已死,蜥流沙一腔真情,却又让她重新焕发了做女人的尊严。吴不赊能理解她此刻的心思,一饮而尽,道:“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第二日启程,蜥流沙估计是宿醉未醒,也未来相送。长帆起,船队东行。开船之前,鲨四爷该拿的那一份儿便全数付清。这一次鲨四爷可真是赚大发了,最主要的是他还没费什么力。鲨四爷笑得大嘴巴咧到耳根处,吴不赊的船开出老远他还在招手,很有点依依不舍的样子。颜如雪跟吴不赊一条船,四大长老则还是按照老规矩,分别在船头船尾照看。叶轻红、九斤丽都没见过海,更没坐过大海船,兴奋无比。不过海浪一起,两女晕船,吐了个天昏地暗,顿时就愁眉苦脸起来。同病相怜的还有个驼玉儿,她在吴不赊面前一直有些冷,恶狠狠的样子,这会儿却吐得像一只软脚虾,可怜兮兮。吴不赊不晕船,商人应该是这世上适应力最强的人。



    一直以来,吴不赊发现只要有钱赚,还没有他适应不了的事。颜如雪也不晕船,倒让吴不赊惊讶了一把。叶轻红、九斤丽两女终究身有玄功,几天后适应了,便不再晕船。九斤丽迷上了钓鱼,每钓上一条鱼,便是大呼小叫,尖叫声、欢笑声满船挥洒。驼玉儿几天后也不晕船了,和九斤丽一样迷上了钓鱼,钓上鱼来也是拍手尖叫,倒是有点儿女孩子的味道了。叶轻红、颜如雪两女自然也陪着她们玩,四个都是年轻女孩子,每天欢笑声不绝。颜如雪最初觉得吴不赊藏有心事,有点儿担心,这会儿阖族平安上船,顺利东归,她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也是敞开心怀和三女玩闹。唯有吴不赊,一肚子心事,船行一日,便近人界一分,他心中的烦恼便也增加一分。到底要怎么办?说出来,让云州遗族直面残酷的真相?还是不说?便宜了赵炎那缩头乌龟无所谓,问题是中间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既然云州遗族是赵国接应回来的,自然要安排在赵国定居,赵炎顺利登位还好,若万一翻了盘呢?其他王子登位,对赵炎的功绩十有**是要全盘抹杀,那时云州遗族就麻烦了。



    还有最要命的一点,云州遗族是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登陆,如果楚王或南岳帝君眼红使坏,暗里控制住云州遗族,或压云州遗族改口,或者干脆把云州遗族全体屠灭,一了百了呢?



    先前吴不赊绝不会这么想,先前的他对神界、仙界还有威严的岳府充满了浪漫的幻想,但见过了赵炎尤其是西岳帝君的嘴脸后,再黑暗一百倍的事他也敢去想。赵炎、西岳帝君为了利益可以遗弃云州遗族,楚王、南岳帝君为了利益也完全有可能举起屠刀。事涉利益的争斗,人心的黑暗,只会无限制地放大,没有什么不可能,如果他们需要的话。



    没有最卑鄙,只有更卑鄙。对这一点儿,现在的吴不赊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对神仙们,他再也不会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了,现在在他眼里,所谓的神仙,其实和在东镇的他一样,都是奸商,甚至比他更奸更黑。东镇的他只是算计几个银子,而这些家伙算计的,往往是一国一族的人命。



    不过他表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尤其是在对着颜如雪的时候,颜如雪的心眼过于敏锐,吴不赊可不想被她看出来。然而,到底要瞒到什么时候呢?瞒得再紧,到了人界还能瞒吗?吴不赊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和先前一样,拖,瞒一天是一天。眨眼过去了月余,船队已远航数千里,大海显出了它枯燥的一面,便是兴致最高的九斤丽也有些厌厌的。但这一日,却出了桩新鲜事,前头的司弦长老送了个人上船来,说是从海中救上来的。这个人的出现,突然之间就打断了吴不赊的迟疑。



    这人叫南释权,身份很不一般,在天界拥有官身,而且不是普通的神官,是天庭采办司的一个执事。这次下界,扮成普通客商,想去魔界采办一批珍宝,不想海上遇风。海上的大海暴可不比魔鬼大沙漠里的魔风差,而且神鬼不忌,没把南释权这个神放在眼里,照刮不误。海船倾覆,南释权身有玄功能飞,大风里却飞不起,也被一股风刮落海里。好在他会水性,抱着块船板浮浮沉沉,好不容易挣得性命,风过后飞起来,就碰上了吴不赊这一支船队。司弦长老问得他身份,吓一大跳,天上的神仙啊,怠慢不得,赶忙送到吴不赊船上来。受到惊吓的并不止司弦长老一个,南释权似乎也被吓着了,上得船来,也是一脸的惊疑不定。他四十岁左右年纪,中等个头,大肚,圆脸,没有脖子。好怪,脖子哪儿去了,人没有脖子怎么行?脖子当然还是有的,只是脸太胖了,肥肉从下巴处直接放到两肩,占了脖子的位置。当然首先要给吴不赊介绍,他是特使啊。



    可南释权一见吴不赊,霍地面色大变,竟然转身就跑。只不过吴不赊的船在中间,前后左右都有船队,而颜如雪和四大长老为防海怪,把族里的玄功高手均匀地撒在了各条船上。南释权这生面孔一慌张乱窜,各条船上的好手便立刻挺身拦截,没飞出多远便被四面合围。还算好,颜如雪这条船上信号发得及时,众人只是围住他,没有发起攻击,而南释权看到如此之多的玄功好手,情知突不出去,也死心了,乖乖地又被押回颜如雪船上来。这回司弦长老动疑了,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南释权,天庭天宫采办司从六品执事。”



    这话司弦长老可就有些不信了:“你既是天庭神官,为何见了吴特使慌张逃窜?”南释权瞟一眼吴不赊:“他……他是妖孽。”颜如雪好像有些明白了,笑道:“大人可能误会了,吴使君因要穿越魔界接我们回归,所以顶有妖光。”她以为南释权是看到吴不赊头顶的妖光,所以才慌不择路地逃跑。但南释权左右看了两眼,却突地暴叫起来:“你们不要再勾结起来骗我了,死便死,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看你们顶上并无妖光,如果只是受了这人的骗,那么现在回头还来得及,抓了这妖孽,我自会替你们分说,或者还有功劳。”



    “你这人,好生无礼。”司弦长老有些恼了,“不是给你解释了吗?吴使君之所以顶有妖光,是为了方便穿越魔界,你是听不懂话还是怎么的?”



    南释权“嘿嘿”冷笑:“休拿这话来骗我,什么方便穿越魔界,天庭什么时候派出特使穿越魔界去接云州遗族了?我只是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是受了这妖孽的骗,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如果你们是心甘情愿和这妖孽勾结,那便杀了我。嘿嘿,不过后果你们可得考虑了,我走这一趟,天庭是有备案的。我回不去,天庭自然会查,什么云州遗族回归,到时一揭就穿。”



    不论天界还是人界,搞采办的都是肥缺,南释权能捞到这样的肥缺养得脑满肠肥脖子飞,自然也是个心眼灵活之人。



    他看出情况不妙,可左看右看,除了吴不赊,其他人顶上并无妖光,虽有可能是与吴不赊勾结,但也有可能是受了吴不赊的骗,所以这会儿才放胆赌一把。反正他这次运气不好,翻了船钱财尽失,回去必受斥责,如果真的赌赢了,这些人是受了吴不赊的骗,他立下一功不说,以这船队的实力,他也完全可以完成采购的任务,甚至还可以替自己捞上一大把。他胆子其实不大,但心眼极快,这么一算计,胆气也就出来了。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5 23:12     标题: 第四十六章 释然(下)

“你说天庭根本没有派人来接我们云州遗族?”司弦长老怒极反笑,“在你眼里,吴特使是假,甚至我们云州遗族也是假的了?”



    “你们是人不假,这点眼光我有,但天庭绝没有派什么特使去接云州遗族,所以我说你们可能是受了骗。”他一直犟嘴,恼了边上的九斤丽,九斤丽冷哼一声道:“穿越魔界,事涉云州遗族生死,何等重大,行事自然极为隐秘,你小小一个从六品执事,自然是不知道了。”



    “天界的事,只要天帝知道的,就没我不知道的。”南释权“嘿嘿”冷笑,一脸狂傲。这话还真是狂啊,天帝知道的,就没他不知道的,未必他是天帝,或者天帝事事还要向他禀报?这不是扯蛋吗?别说,这南释权还真不是胡扯,天界势力盘根错节,天帝身边,从妃子到护卫到宫女到太监,几乎都被各方势力收买了。一些当红的近侍或者太监甚至受到多方收买,四面收钱,自然也四面通风。天帝被这些人围着,一举一动,从起床到睡觉,全在这些人的眼皮子底下。说得夸张点儿,天帝一天打几个饱嗝、放几个屁,都瞒不过这些人。有了这些人的通报,各方势力对天帝的一切言谈行止自然也就清清楚楚。



    南释权属于十七王子阵营,出身也是大家族,加上采办使送礼方便,他在十七王子阵营中是处于核心的重要人物之一。但凡十七王子这一派知道的事,几乎没他不知道的。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天帝要遣使接回,那不是一拍脑门子就可能决定的事情,必然策划良久与重臣反复商讨才能最终决定。这样的一件大事,十七王子阵营会一无所知?他决不相信。天天喊着老天爷开眼、天老爷保佑的平头百姓们,又怎么知道天帝其实就是个透明人,甚至在宠幸妃子时用的什么姿势都无法保密。他们眼里的天帝威严无比,自然也不可能相信南释权有着这样的能量,对他的话,众人理所当然嗤之以鼻。



    司弦长老要喝斥,九斤丽要反驳,吴不赊却看出了名堂,这南释权不简单。他一扬手,道:“南大人,我们并无歹意,不过有些话不好明说,且入舱中,我们自有证据向南大人证明。”南释权脑袋缩了一下,不过他是聪明人,马上就想明白了,入舱无非一刀。可不入舱人家也同样可以抽刀,四面围着的都是吴不赊的人,对他来说,伸头缩头一个样。入舱,摆上酒席,自然要酒过三巡的,然后才好说正题。吴不赊先把西岳帝君的玉佩摆了出来,南释权当然是个识货的,知道玉佩不假,面色就变了,再看了信,细看了印章,倒有些瞠目结舌了:“你们真是云州遗族,真的从魔界回来了?这可是几万里啊,还阖族老少一起回来。我的天爷,知道你们云州遗族狠,可也不能这么逆天啊。”



    这回是信了,司弦长老一脸得意,颜如雪笑容却还有几分牵强,若不留神看不出来。吴不赊特意留了神的,也知道她心中的想法,不说破,只对南释权道:“不过这事,是赵王和西岳帝君一手策划推动的,并没有上禀天帝。



    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防止消息走漏,二也是怕万一不能成功,徒增笑话。”这话出口,颜如雪微凝的眉头顿时便松开了,南释权则是击掌大叫:“我就说嘛,这么大的事,真要先禀报天帝再召来三星、九曜乱纷纷议一下,怎么可能会没有消息传出来?”



    “先拖着,这姓南的不简单,看看再说。”



    吴不赊暗中吁了口气,也另有了想法,不过还是要看看。南释权对云州遗族能穿越魔界回归,非常感兴趣,吴不赊一路说,他不时地发出惊叹。吴不赊是个人精,看得出来南释权心中总藏着点什么,暗里便留了个心眼儿。随后几天,南释权就留在了吴不赊船上,吴不赊每日酒席相待,着意拉拢,又把在海沙国买的准备去人界贩卖的珍宝送了几大箱给南释权,哄得南释权眉开眼笑,只恨不得和他刎颈相交,无话不谈。



    吴不赊那夜偷听西岳帝君和赵炎等人的对话,知道天界和人界一样,各种势力也是盘根错节,争斗不休,只是具体的情况不知道,于是便有意无意地跟南释权打探。南释权本就被吴不赊哄得圆了,而且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自然不会瞒他,细细说给他听。



    天界和人界,其实就是一样,各种利益的争端,甚至比人界还要过火。天界小人界大啊,饼小,争抢起来自然就要激烈些。而在执政的天庭上,现在主要是三股势力,一股以十七王子为首,一股以十九王子为首,都是未来争夺天帝之位最强大的两股势力,另一股则以权臣姬洪光为首。天庭政权以三星九曜架构,三星类似于人界国家中的丞相,一正相两副相的味道;九曜相当于各部门的尚书,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姬洪光为三星之首,为紫微星君,执掌朝政数十年,天庭政要,大抵是他提拔的亲信。



    说起来,三股势力中,以姬洪光这一股势力最大,十七王子和十九王子都想拉拢他。可这家伙老奸巨滑,两面逢迎,并不表态站在哪一方,只是牢牢地把持朝政,不管任何一方当政,最终都离不开他。



    吴不赊听了目瞪口呆:“这不和赵国的情形一模一样吗?”



    “赵国我知道。”南释权每天被吴不赊灌得半醉,舌头打结,“还就是一模一样,几大王子争位,权臣在一边看风等着下注。其实何止赵国如此,哪个国家不是这样呢?天界如此,人界如此,就算魔界也是这个样子。国之下,小到一族一家,为了族长、家长,还不是争来争去。嘿,我算是看穿了,神也好,人也好,魔也好,只要还张着嘴要吃,就离不开那利益圈、是非场。”



    他醉醺醺的,这话却很有些发人深省了。吴不赊抬眼看天,突然就笑了,西岳府走那一趟,给他的刺激很大,但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清醒过来。战场如商场,情场如商场,官场如商场,都对,但还没说透。其实人活着,就是一场生意,无论他在哪里,也无论他身上披着一张什么样的皮。



    “做生意啊,这个我拿手。”



    吴不赊“嘿嘿”奸笑着,上看天,下看地,左看魔,右看仙,越看越得意。南释权醉过去,醒来继续喝,在他半醉半醒之间,吴不赊明白了一切。南释权身属的十七王子这一股势力,略弱于十九王子的势力。



    尤其三星之一北辰星君的老病,使他们更趋势弱。北辰星君虽不能完全算是十七王子的人,但至少倾向于十七王子,他若退位而十七王子不能塞一个己方的人进去,天庭上的声音立时就要弱上半分,若取代北辰星君的是十九王子的人,那就更糟。能取代三星的,当然不会是一般人,只可能是位望略次的重臣——九曜,或者五岳帝君。五岳帝君虽在下界,但代天帝牧守一方,品次和九曜是一样的,更因为卡着下界的供奉,重要性甚至还在九曜之上。取代北辰星君的,最有可能是五岳帝君中的一个。



    五岳帝君中,南岳帝君是十七王子的死党,西岳帝君则是十九王子的死党。其他三大帝君没有明显的偏向,可说是姬洪光的人。



    还有个南斗星君,算是清流,也算一派,在两王子、姬洪光中间摆来摆去。姬洪光踩两只船,他这一派踩三只,水平高,不过势力极弱,不受重视。天帝虽然昏庸老病,但把持天庭数十年,是玩平衡的高手。姬洪光的势力已然强得可怕,天帝只会想方设法削减他的势力,不会再给他加码,尤其像三星这样的重要位置。



    所以姬洪光这一次只能看着,能上位的,只能是十七王子或十九王子的人,说白了就是南岳帝君或西岳帝君。南释权这次冒险去魔界搜寻珍宝,就是受十七王子之命,为南岳帝君上位助力,希望能以珍宝讨得天帝最宠爱的梅妃的欢心。若得梅妃樱口一张,在天帝耳边吹几句枕头风,南岳帝君星位有望。



    “原来他以神官之身去魔界冒险,是为了替南岳帝君抢官。”明白了,吴不赊忽地就想到了西岳帝君,“西门紫烟给我的玉佩,真是她小姑替她偷出来的吗?她那个小姑,看上去笑嘻嘻的,其实厉害得很,会像西门紫烟一样,做这种小女孩子才会玩的游戏?不可能,她十有**告诉了西岳帝君,玉佩很有可能是西岳帝君主动拿给她的。赵炎真能接回云州遗族,西岳帝君也有大功,给上调增加了一股强大的助力。



    若失败,他也没什么损失。”嘿嘿,吴不赊一直以为一切都是赵炎在弄,原来后面还有只黑手。吴不赊对神界的黑暗有了更深的认识,也终于促使他下定决心,撕开面纱,哪怕云州遗族会心痛,但心痛总比身痛好。心冷了,活得也许会更长些。这一天,吴不赊复又置酒相邀。酒兴半浓,吴不赊道:“南兄,兄弟我想请你帮个忙。”



    “吴兄休要客气,尽管开口。”



    “云州遗族回归,你知道了,都是赵王和西岳帝君在后面策划推动,外界并不知道,更不知道云州遗族已经穿越魔界,到了海上。”



    南释权被酒意熏着,眼光本来有些散,这会儿微凝起来:“吴兄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想把这件功劳送于南岳帝君,请南兄帮忙在中间讲和。”



    “什么?”南释权手一抖,一杯酒有半数倒在了衣服上,“你这话当真?”



    “当真。”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突然回归,必将轰动三界,而接回云州遗族的人,功劳之大,自也不言而喻。南岳帝君与西岳帝君争星位,本来还略处下风,若有了这件功劳在身上,立刻便可上位。而南释权在中间促成了这件事,功劳也是大大的,以后无论在十七王子还是南岳帝君面前,他都会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可这样的好事,吴不赊为什么要送给他呢?吴不赊虽然肯定地点头,南释权犹是难以尽信,道:“吴兄不是喝多了吧?”“南兄看我像喝多了的样子吗?”



    “有理由吗?”



    “和南兄在海上相遇,也是缘分。我相信南兄能替云州遗族要到更多的好处。”好处两个字入耳,南释权眼光一下子变得狂热无比:“吴兄你尽管说,我可以代表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表态。只要做得到的,全都可以答应吴兄,做不到的,我们也会尽力去争取。”



    “南兄爽快。”吴不赊腹中早有成案,“一,楚王要在楚国的势力范围内挑一块地方安置云州遗族。先说清楚,是挑,云州遗族上岸之前,要派人先挑好,要有楚王明发的诏令。”



    “这个容易。”南释权一口答应,虽然神权萎缩,天庭对人界的控制力越来越小,五岳府几乎沦为催收供奉的衙门,但若只是要块地,南岳帝君开了口,楚王绝不会不给。何况云州遗族回来,楚王也有面子,楚国本来就要划地安置不是。“二,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不夺其志,这一次阖族回归,南岳帝君须禀报天帝,大力表彰。”



    “这一点吴兄放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说句心里话,对云州遗族,没有谁不佩服的,现在竟能穿越魔界回来,当然要大力表彰。”



    “有南兄这话就行了,我的要求就这两点。”“什么?”南释权死死盯着吴不赊眼睛,他一直在等着吴不赊开出天价条款来呢,怎么就完了?吴不赊提的这两条,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啊。他又哪里知道这背后的内幕,本来是最简单的,吴不赊都已经无法替云州遗族做出保证。



    南释权是那种极度聪明的人,见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他,立马就自以为是地明白了吴不赊的想法——另外的,也就是吴不赊自己要的,在等他开口。



    “吴兄送这么天大一份人情,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当然不会亏待吴兄。”



    南释权立即作出承诺,“在人界,楚王那一面,一个侯爷的封号是绝少不了吴兄的。神界呢,却不知吴兄有什么想法?”



    吴不赊最初是完全抱着功利之心答应的西门紫烟,但到了这会儿,这份心思却已经很淡了,笑道:“我自己无所谓的,只要云州遗族安排好了,我沾一点光就行。”



    这话南释权当然是不信的,微一凝神,道:“别的我也不敢大包大揽,但我可以代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答应一句,南岳府的官位,到时可以任由吴兄挑。当然,这是最基本的,十七王子必要尽力,吴兄的位子绝对低不了,吴兄以为如何?”



    他这话是实打实的,送给南岳帝君这么大一件功劳,南岳帝君也不会小气。南岳帝君坐镇南岳府,府中的官员他当然可以随意安排。吴不赊倒是想封仙,不过他现在知道了,神仙神仙,好像是并肩子的两兄弟,其实是两条互相龇着牙齿的狗,时刻都想咬对方一口。



    吴不赊若说他是受南岳帝君之命接回的云州遗族,那就纯是神界之力,与仙界半点儿关系也没有。他若要求封仙,当然也可以,只是就有些莫名其妙了。弄明白了这中间的关系,他当然不会要求再封仙,笑道:“我说了无所谓,以后请十七王子和南岳帝君多多关照就是。”“吴兄果然是聪明人。”南释权大赞,“吴兄替十七王子立下如此大功,只要十七王子登位,吴兄必定飞黄腾达。那就这么说定了?”吴不赊举杯:“一切拜托南兄。”南释权举杯与他一碰,一饮而尽。



    两人哈哈大笑,随后商量细节,要把吴不赊弄成是南岳帝君派出去的,中间的各种安排,自然要弄得妥帖。南释权却还担心西岳帝君那面,问清楚外人确是一无所知,西岳帝君也只是给了吴不赊一件信物,吴不赊也从未在西岳府或赵国担任任何职务,绝对和西岳帝君扯不上任何关系。南释权这才放下心来,到时西岳帝君即便想要争功,也没有半点儿证据。至于吴不赊曾回过一趟赵国去过一趟西岳府的事,吴不赊当然不会说,在他想来,也没必要说。两人商定,吴不赊和南释权带云州遗族的代表离船先走,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南岳帝君把信物给吴不赊带回来,云州遗族的代表选定一块地方,然后吴不赊和云州遗族的代表回船。南岳帝君那一面就可以放消息,随后大张旗鼓接人,声势闹得越大越好。



    去见楚王和南岳帝君,越早动身越好,但这里距人界至少还有一万多里,以吴不赊的身**力,不眠不休也要连续飞上四五天。南释权功力有限,根本飞不了这么远,以他的功力,最多一次连续飞六个时辰就要趴下。若在陆地上,可以飞一段休息一下,海上可没地方歇脚去,所以只好在船队离人界较近时才能动身。不过那也无所谓,到时若是来不及,可以让船队在人界近海停几天就是。商定好细节,眼见天降奇功,南释权心情大好,与吴不赊交杯换盏,喝得大醉。吴不赊却清醒得很,让人扶南释权回舱。



    他洗把脸,换了一身衣服,除了酒气,便来见颜如雪。颜如雪在和叶轻红三女闲聊,听吴不赊相请,便回到舱内。她的心眼立即敏锐地感应到吴不赊心情的变化,却是平心静气,先上了茶,才道:“吴使君有什么事吗?”“有件事,现在不得不说了。”



    吴不赊也看得出颜如雪神情上细微的变化,知道颜如雪有所察觉,也不绕圈儿,索性直说。



    无论颜如雪会有怎么样的反应,那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定一定神,理了下思绪,吴不赊把前因后果尽数说了,甚至把他想通过和西门紫烟的交易达到封神封仙以期娶林微雨的事也一体托出。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35     标题: 第二卷 第四十八章 西湖帝王(上)

“你是说,西岳帝君也赞同赵炎的做法,放弃了对我们的接应,让云州遗族十二万人在离雁口自生自灭?”颜如雪身子颤抖,犹似有些难以相信。赵炎把云州遗族当棋子,事后反复又当弃子,颜如雪并不特别生气,人性本就如此。但西岳帝君不同啊,他是神,代表的是天庭,是天帝。人界百姓尊崇上天,膜拜天帝,人人供奉,户户上香。天帝与天庭,该是要佑护下界的这些子民啊。天神们高高在上,也应该高贵无比,怎么可以做这种肮脏的事呢?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可以舍弃一个族群,竟然要让十二万百姓无声无息死在魔界!

吴不赊知道的情况越发多了,看得也越清楚,道:“这几天我和南释权聊天,对天界的事知道了些,天庭三星之一的北辰星君老病将退,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都在争这个位置。

如果西岳帝君把这事声张出去,南岳帝君所属的势力就会借机打压。而赵炎又不会为了西岳帝君上位而牺牲自己的王位,西岳帝君为免被动,当然只好放弃云州遗族。天界的勾心斗角、利益争夺,其实比人界还要激烈得多。”

颜如雪抬眼向天,她的眼睛本来就看不见,又是在船舱中,可吴不赊有一种感觉,她似乎一直看到了天尽头,看遍了天界,也看遍了所有的神与仙。她的失望是如此得强烈,让吴不赊心中也泣血生痛。

“颜小姐,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这也是免不了的事情。其实以前是我们对天界不了解,把神仙们想得太好了,真正了解了,所谓的神与仙,就是那么回事。”

颜如雪轻轻点了点头,站起身,对吴不赊深深一福:“吴大哥,谢谢你。”

吴不赊忙伸手虚扶:“颜小姐这是什么话来,快别客气。”

“若非吴大哥云天高义,不肯舍弃云州遗族,又慧心独具,带云州遗族绕行海路,我云州遗族十二万老少,便要埋骨黄沙,永远莫想踏上故乡的土地。”

她看着吴不赊,一脸真挚,“让如雪叫你一声大哥,如雪无以相谢,只是在如雪心里,会永远把你当做大哥。”

“这是我应该做的,说起来我还是骗了你们。”吴不赊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又是激动,又是抱歉。

“我一直瞒着你们,就是不想让你们因知道真相而失望,但我又担心。我特意和南释权聊了几天,他对天界是非常了解的。西岳帝君和南岳帝君为争星位,他们本人及他们背后的势力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云州遗族要从楚国过,楚国属于南岳帝君的地盘,我就怕南岳帝君为打压西岳帝君,对云州遗族起歹心。正好又撞上了南释权,他和南岳帝君都是十七王子一派的。我左思右想,干脆把这个功劳送给南岳帝君,免得南岳帝君另起心思,所以不得不把真相告诉你们。”

“我知道大哥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颜如雪激动的心绪略略平息,道,“我请四位长老来,商量一下,一切请大哥作主。我请四大长老安排一下,让大家改口就行了。”

吴不赊有些犹豫:“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吗?会不会乱起来?”

“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真相。”颜如雪摇头,“云州遗族十二万乡亲,是怀着最美好的向往回来的。如果让他们知道真相,让他们知道再一次被遗弃了,我怕他们会受不了,所以这事只能告诉四大长老。不过要安排一下,让大家把说法改过来,这事不难。”

颜如雪安排人去请四大长老,她虽然强作镇定,但颤抖的声线还是暴露了她心中真实的情感。这件事对她的打击,绝不像她外表显现出来的那么容易接受。吴不赊心下黯然,却是无一字可以劝慰她。

四大长老虽然散处船队首尾,但都身具玄功,得到通知,很快便飞了过来。吴不赊却有些不敢与四大长老对面,只是让颜如雪和他们商量。他自己躲去了一边,偷看着四大长老来,再偷看着四大长老去。他不敢看他们的脸,却可以想象得出他们脸上的愤怒。颜如雪随又派人相请,告诉他,一切由他作主,四大长老会安排全族改口。

船队又走了十多天,从海图上看,沿线每隔千余里便有一两座岛屿可以用来落脚。虽然仍然会很辛苦,但南释权立功之心热切如火,下决心动身。吴不赊本来希望颜如雪能让四大长老中的一个人跟去挑地,颜如雪却拒绝了,一切拜托吴不赊。于是便由吴不赊陪了南释权动身,当然,为沿途安全,云州遗族派了八名好手做保镖。赶个早,吴不赊与南释权向东飞去,八名保镖前后护卫,吴不赊功力最高,身法最快,不过他得就着南释权。第一程飞了三个多时辰,赶了五六百里。

若吴不赊单独赶路,三个时辰他能飞千里左右,一个时辰三百多里。南释权一个时辰却只能飞两百里左右,已是气喘吁吁,见一个小岛,便落下去。几名保镖警戒,又捉了海鱼烤了,填饱了肚子,休息半个时辰,复又赶路。赶出一段,见了小岛,再又休息一次,如此反复,到第三个小岛时,也只赶出一千五百里左右。这是南释权一生中头一次在一天内赶这么远的路,到岛上,往地下一倒,再也不想动弹一下,烤好的野味也不吃了,就这么睡了过去。八名保镖都是颜如雪挑出的精锐好手,功力不见得比南释权强多少,身子骨却强健得多,尤其性子坚韧,赶路那一点点辛苦,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中途歇息时,他们分出人手轮班警戒,打野物烧烤也全是他们做了,根本不要吴不赊操心。

吴不赊功力最高,又是慢悠悠地飞,根本没费什么力。南释权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了,他却像个没事人,吃了东西休息了半个时辰,又盘膝打坐,最后才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一早,南释权被吴不赊叫醒,只觉全身无处不痛,咬了牙才爬起来。看吴不赊神采奕奕,他暗暗叹服:“怪不得他能穿越魔境把云州遗族带回来,果然非比常人。”

南释权起来,随便洗把脸,吃了东西,活动一下手脚,皱着眉又飞了起来。吴不赊在后面暗暗点头:“这人脑满肠肥,不是个吃苦人,能忍住不叫苦继续赶路,也算不错了,功名富贵,果然最动人心啊!”这一天,南释权身子乏了,虽然咬着牙苦撑,却是飞不动,大约飞了千二百里。看海图,再飞三四百里还有一个海岛,可南释权实在是吃不消了。吴不赊想着反正也不急在一时,便早早歇下。第三日也差不多,到了第四日,南释权渐渐适应了,这一日竟飞了将近两千里。不过仅仅几日时间,他瘦了一大圈,脖子竟奇迹般地显了出来,大肚腩则神奇地缩了回去。

“南兄这几天辛苦了。”吴不赊递给南释权一条烤好的小银鱼。这种鱼毕生在礁丛中活动,长不大,最大的也不过三四寸长,二指粗,肉却极为鲜美,只一根整骨,烤了吃,火候到时,外焦里嫩,是下酒的极品。

“吴兄说哪里话来。”

南释权哈哈一笑,目光在自己身上溜了一圈,“我本来只谢吴兄一次,这会儿倒是要谢吴兄两次了。吴兄帮我减了肥啊。若是平常时候,打死我也不会这么赶,这一身肉又如何减得下来。”吴不赊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此后数日,南释权精神越来越好,每天稳定在两千里左右。数日后终于到了人界,八名保镖就在最近的岛屿上等,吴不赊与南释权两个上岸。找了个小镇,南释权先买了几身衣服。近十天路赶下来,他体重至少减了三分之一,本来是个胖子,这会儿成了瘦子,而且很有点儿皮包骨的趋势,原先的衣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完全不像个样子。

吴不赊倒是没什么变化。在店里洗了澡,睡了一觉,吃了东西,南释权立刻便精神熠熠了。他轻笑道:“动身前我还在想,到这边要易一下容,免得被老十九的人看见了另起风波,因此还带了张人皮面具。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了,这个样子,谁认得我啊?”

笑了一阵,南释权又道:“吴兄,我的意思是,先偷偷去见南岳帝君,与帝君商量定了,再由帝君派人去跟楚王打招呼选地,这样方便些,你说呢?”

“一切听南兄安排。”吴不赊不熟,提不出什么建议。一路下来,他也看出南释权是个功名心极重的人,脑子也灵活,这样的人,有了动力,认真去做,事情一定能做得极好,根本不要吴不赊操心。第二日便往南岳府赶,也有三千多里,南释权却是长了脚力,第三日午后便看到了如柱而立的南岳峰。南岳与西岳比,又是一番景象,处处奇花异草,鸟飞蝶舞。吴不赊到西岳,是八九月间,已是入秋,闻得见果香,看不到花开。后来云州遗族改道西向,离雁口到海沙国便走了几个月,海上又走了一个多月,这会儿却是夏天,景致如何不好?南岳峰和西岳峰一样,顶峰处一道天梯,远远看去,便是一道云柱,直接天穹。那种沟通天地的气势,给人一种巨大的威压感,但吴不赊经历了西岳那一次,这会儿见了,却只是在心里冷笑。他暗暗寻思:“那南岳帝君,却不知是怎么一副人模狗样的扮相?”

南岳是青衣卫,果然不认得南释权。南释权有腰牌,青衣卫一见,不敢怠慢,立即通报引见。南岳峰半山腰处,一座巨宅,较之西岳府丝毫不差,便是南岳府了,因是建在山腰,居高临下,更觉气势凌人。

进宅,南释权报了名,都是十七王子一路人,听说有急事,南岳帝君马上接见。当然,他们先要私下里说,吴不赊也不急,慢慢在客厅里喝茶。

约摸小半个时辰,有青衣卫来请。曲曲弯弯,穿堂过院,进了一座小楼,青衣卫带着吴不赊直入内室。南释权在门口接着,引他进去,室中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中等身材,却是一身好肉,有肚子没脖子,若把脸蒙起来,与没减肥前的南释权简直就是一个人。此人脸上比南释权多了三绺长须,颇显威严,这时却是微微而笑。

“吴兄,这便是南岳帝君。”南释权又指着吴不赊介绍,“帝君,这位便是穿越魔界克成大功的吴不赊吴壮士。”“吴不赊拜见帝君。”即便是相互合作卖人肉,人家位子摆在那里,起码的礼数要有,吴不赊跨前一步,作势下拜。

“吴壮士不须多礼。”南岳帝君自然不会让他拜下去,抢前一步扶着,呵呵笑道,“吴壮士英姿飒爽,果然好一表人材,难怪能克成如此不世之功。”不愧久居高位,这话说得,让人心发飘。可惜吴不赊见过此君同党,那叫一个黑,自然不会上当,面上却是诚惶诚恐:“帝君缪赞了,在下愧不敢当。”他重礼在手,还这般识得进退,南岳帝君大是欣赏,呵呵而笑,携手上座,装模作样问询一番。无非旅途辛苦,碰到过什么危难,仿佛吴不赊真是他派出去的一般。吴不赊自也凑趣,说了一些没油盐的话,倒是越发融洽起来。

便是南释权也对吴不赊高看一眼:“这人还真是个人精,又有接回云州遗族的奇功,十七王子必然看重,倒值得下大力结交。”南岳帝君随后表态,云州遗族回归的事,南岳府愿一力担当,也就是说,这个交易,他和吴不赊做了。吴不赊装模作样道谢。南释权便后脚跟接前脚跟地接口,一些交易的细节,南岳帝君要顾面子,当然不能亲自说,开口的只能是南释权。“吴兄,恭喜了,帝君的意思,吴兄即是代表南岳府去的云州,当然不能是白身,所以帝君任命吴兄为象南道掾曹,这可是从五品的要职啊!云州遗族回归,克成大功,吴兄,不,吴大人就从这里往上升,有十七王子和帝君保举,借着云州遗族回归的大功,天帝绝对会越级提拔。说不定吴大人能一步登天,做到一道的提举。”

南释权先前许官,跟吴不赊详细说过岳府的官制,因为他能许的,只能是南岳帝君能给的,当然先要和吴不赊说清楚。天庭给岳府的官制,分为三级十品。三级分别是府、道、司。

府是岳府,帝君为正二品神官;道为贡天道,主官称提举,正四品;至于司就是判妖司了,主官为判官,正七品,吴不赊和黑七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这一级。贡天道一般是一国设一道,当然,大国可以多设几个道,贡天道做什么呢?理论上,贡天道管着判妖司,但人与妖的事情贡天道其实不大去管。贡天道的主业,是催收各国的贡品,在人界,贡天道又叫催贡道,再歹毒一点儿的,又叫催命道。贡天道主官为提举,掾曹,是提举的几个副手之一。贡天道催收贡品,肥得流油,做为提举的副手,自然也是让人眼红至极的肥差。贡天道提举为正四品,岳府虽然可以保举,却不能任命,岳府能任命的,最多是提举的副手。南岳帝君给吴不赊一个象南道掾曹,算是给出他出价的极限。

“帝君厚爱,在下必舍命以报。”吴不赊也没想到南岳帝君出手这么大方,不但先给了官,而且是从五品的高官。他慌忙起身致谢,感激涕零的神情虽有几分是装的,但也有两分真,心里也赞一句:“这老儿大方,舍得下本钱,倒是值当这份大礼。”

“错了,吴大人应该称下官了。”

南释权呵呵笑。“是,下官多谢帝君厚爱。”吴不赊也笑。三人相视大笑,后面的就容易了,都是南释权和吴不赊讨论,南岳帝君当场点头拍板就行了。云州遗族安置容易,南岳帝君派人给楚王打个招呼就行。吴不赊这一回把细,早问清了楚国的事。

还好,楚王登基不久,二十来岁,不存在赵国那种争位之事,只是权臣有些麻烦。云州遗族回归,刚好可以增加楚王的声望,稳固他的地位。便不要吴不赊提,他也会挑一个好地方,妥善安置云州遗族。四大长老和颜如雪也会另有封赏,他们当然不能像吴不赊一样由南岳帝君先给个神职,但带领云州遗族回归,天帝的封赏绝不会低,神职或许不会高,爵位却必定极高。天庭的神官系统,和人界差不多,一是实职,如三星、九耀,武职中的帅、将、尉等,是掌有实权管事的职务;一是虚衔,各种各样的封爵,清贵,但无实权。

不过这些东西吴不赊也弄不太懂,一个虚衔,也懒得替颜如雪他们去讨价还价,确定会有就行了。

细节上,说好吴不赊回船队后,南岳帝君就把风声放出去,楚王那边准备人接。船队一到岸,就把声势大大地造起来,然后就只等着摘果子了。商量停当,到外间摆上酒席,先有人奉上吴不赊的官服、官印、腰牌、告身诸物。吴不赊拜谢了,还要去挑地,还要回船队去,暂时以不声张为好,官服也没必要换,先收好,随后便往楚国来。南释权就不必去了,跟着走,反惹人生疑,虽然他身材大变,真正相熟的还是能认出来的。南岳帝君的人带吴不赊秘密见到了楚王。楚王中等身材,苍白瘦弱,好像终年没见过阳光似的,和赵炎的小白脸有得一比。听说云州遗族归来,他也激动了一下,脸上显出了一丝潮红,应得非常爽快,楚国境内的郡县,任由云州遗族挑选。吴不赊在和南释权去南岳府时,留神问过,楚国最富饶的地方都在东南,但那里人也多。西南要贫瘠些,但人少,开发的潜力巨大。尤其是象山山脉,是战乱后抛荒的,重新开发不难。

说是选地,但如果云州遗族真抢了别人的土地,名声不好,颜如雪等人未必乐意。选在象山附近,既易于开发又避了争地的恶名,一举两得。吴不赊开口,楚王倒还真是大方,一挥手,象山周围百里之地尽数划给云州遗族。吴不赊呆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慌忙道谢,当面便赞一句:“大王气度恢弘,不愧是大国之主。”

乐得楚王哈哈大笑。他笑声有些尖,像个小孩子,明显里中气不足。吴不赊冷眼看着,心想:“同样是小白脸,这家伙比赵炎要差得远,以后应该好打交道些。”

楚王还要派人带吴不赊到象山去看,吴不赊说没必要。拿了象山县地图,他离了楚国,到海岛上会合了八名保镖,回头来找船队。数天后迎上船队,颜如雪、四大长老接了。吴不赊说了全过程,南岳帝君封了他从五品掾曹的事也说了。然后他拿出象山地图出来,道:“楚王对云州遗族的回归还是非常欢迎的,象山周围百里全划给了云州遗族。

边上的不说,中间这一段,依山傍河,河两岸可开良田无数。别说十余万人,便是百代之后,上百万人也可轻松养活。最妙的是这里曾遭战火,人迹稀疏,这一带全是无主之地。”

颜如雪不等他说完已是轻吁了口气:“这就好,若为安置我们而让当地百姓流离失所,可就心中不安了。”

司蛇长老却看着地图出神。吴不赊一直在留意他们几人的神色看是否满意,注意到了司蛇长老脸上的神情,问道:“司蛇长老,你有什么想法吗?”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37     标题: 第二卷 第四十八章 西湖帝王(下)

“我是在想,”司蛇长老有些迟疑,一些话似乎不好说出口,见所有人都看着他,停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万一我们遇到战争怎么办?”

司风长老几个脸上都露出凝思之色。云州遗族孤悬魔界千年,吃足了苦头,无论是谁,都要抱一点儿同情心。不说怎么样来照顾云州遗族,至少不应该来打他们。但世事难料,三五十来年或许没人会来找他们麻烦,以后呢?三十年五十年之后,可难保别人还会善待云州遗族。吴不赊也有些发愣,这个问题不好答。

颜如雪接口道:“云州遗族的先辈能在魔族环绕之下屹立不倒,我们和我们的后辈,自然也能在人界繁衍下去。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会被人欺负了去。”这话说得豪气,四大长老齐声应是。吴不赊也是暗暗点头,对颜如雪又多了一分认识。

船队一路东行,偶遇风浪,甚至还遇到过一次海怪,总体来说是有惊无险。这日前头来报,楚王遣使来迎。过了数日,又报南岳帝君遣使来迎。这算是真正见到家里人了,云州遗族上下都十分兴奋。

又行数日,远远地看到陆地,已是到了人界,云州遗族上下欢呼雀跃。叶轻红、九斤丽、象斧几人也上了甲板,均十分兴奋。他们当然不是为回到人界而兴奋,是头一次看到人界,好奇而已。早有船迎上来,却是红蔗国太子亲迎,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皮肤黯黑,腰上还挎着一把刀,看上去倒有两分英气。

吴不赊和颜如雪的这艘船最先进港靠岸,四大长老全都到了这艘船上。上岸,颜如雪轻轻跪倒,以头触地:“我们回来了!云州遗族,终于回来了!”语声哽咽,如泣如诉。四大长老一齐跪倒,都是老泪横流。

千年的游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多少个日夜枕戈待旦,又有多少回凝眸远望,盼望着王师北去。希望,失望,血泪,坚持,到今天,一切都过去了。千年的游子,终于是回来了,怎能不激动,怎能不伤感,又怎能不热泪横流!

五体投地,只盼能把自己的心掏出来,与这片土地最密切地融为一体。后面的船队陆续靠岸,所有上岸的人几乎都和颜如雪几人一样,激动万分,有的更是号啕大哭,有的却是边哭边笑。

十二万人上岸,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好在早有准备,红蔗国只是个小国,南岳帝君和楚王都派了人来,他怎么敢轻慢,各个方面都准备得非常充分。两天时间,十二万人上岸,先安排住下。海上颠簸数月,不休息几天,绝对缓不过来。使节一拨拨地来,先是楚王的使节,后是南岳帝君的使节。南释权跟着来了,仅仅一个多月,他瘦下去的那一身肉竟然又奇迹般地复原如初,让吴不赊叹为观止。这胖子见了吴不赊眉开眼笑,装模作样一揖:“吴大人高升在即,南某这厢恭贺了。”被吴不赊揍了一拳,他又挤眉弄眼道,“十七王子和帝君对吴兄才能都十分赞赏。我可听说了,帝君推荐吴兄为象南道提举,这可是正四品啊!嘿嘿,不错吧?另外十七王子让我告诉你,事了后会召见你,另有重赏。”

“多谢十七王子和帝君厚爱!还要多谢南兄居中美言!”“吴兄这话见外了,咱俩谁跟谁啊,说起来我还要多谢你呢!不过我们两个也别相互谢了,说起来咱们是缘分。”拿肩膀在吴不赊肩上挤了一下,低笑道,“吴兄知道我升了什么官吗?”

“什么官?”

“采办司都管,正五品。”

“南兄先前好像是从六品。”吴不赊一算,吃了一惊,“连升三级!”“怎么样?还行吧?”南释权嘿嘿笑,“若没有十七王子,我最多升一级,甚或有可能功过相抵。

十七王子对有能力又忠心的手下,从来就不吝重赏。吴兄,咱们可是跟了个好主公。”吴不赊明白他的意思,忙表忠心:“吴某以后一定尽心替十七王子办事,但有所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又过几天,天帝的使节来了,对云州遗族厚加抚慰,有功人员各有封赏,吴不赊果然被任命为象南道提举。

云州遗族所在的象山就归象南道,听得吴不赊被安排到了象南道,颜如雪等人也十分高兴。

这时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全体上路,赶往象山县。先到红蔗国都城红蔗城,红蔗王亲迎,全体歇了一日,不顾红蔗王挽留,复又起程赶路,沿途还有几个国家,都是热情接待。很明显,有这种待遇,乃是天帝、南岳帝君、楚王这三头巨象的压力所致。

吴不赊心中庆幸,如果不是遇到南释权,真要万里迢迢从楚国的势力范围内赶去赵国,南岳帝君便不使绊子,这一路都不好走,况且肯定会使绊子,那时步步艰难,哪有如今的风光?象山县本属于象南国,不过象南国已灭,就被一分为二,一半属于象西国,一半属于楚国。象山下原有象南国的一座王城象南城,从使节口中得知,楚王先替云州遗族修葺了象南城,改名归云城,只等他们入住。到地头一看,果见一城,依山而筑,象南河环绕城郭。城不大,但云州遗族十二万人是住得下的。

而且十二万人不可能全住在城里,总得有人耕种、猎狩吧?否则吃什么?不过今年暂时不用考虑了,楚国调来了大批粮食,云州遗族可以全族先去城中住下,再慢慢沿着象南河修建村庄、开荒种地,那至少是明年的事了。颜如雪和四大长老在得知赵国和西岳帝君把云州遗族当弃子的事情后,心中满是悲愤,对回归人界后的前途也颇为绝望。但踏上人界后的一切,让他们重又恢复了信心,心中又充满了感激和憧憬,也更感激吴不赊。吴不赊倒是不要他们感激,云州遗族终于回来了,也得到了妥善安置,他也就松了口气。最初接受西门紫烟的条件北去,他一腔的功利之心,这一番折腾下来,这份儿心思却是已经淡了。

云州遗族在他眼里,不再是谋取利益的工具,而是他真正的亲人。他们能平安回来,能安居乐业,就是最让他高兴的事。当然,他最初想要的,也都得到了,而且远远超出了最初的预想。当初他只想封个散仙,或者弄个小小的神职,现在呢,正四品的神官。当初赶得他欲哭无泪的邓易通,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判官,今日再见面,邓判官该要躬身叫“大人”了。

云州遗族进了象南城,大体安置后,颜如雪和四大长老要去楚国拜谢楚王,据说南岳帝君也要召见。本来吴不赊也要去,不过吴不赊和楚王见过面了,而且他是神官,不归人王管,便不想去见楚王。最重要的是,他想去扶风城找林微雨,南岳帝君给了他一个月的假,可以推后一个月上任。利用这一个月,完全可以把婚事办了,把林微雨娶回来。

这个念头一起,再不可抑制,吴不赊当即与颜如雪打了招呼,便安排前往扶风郡。叶轻红、九斤丽、象斧几人自然就留在象南城内,他们是红发碧眼的魔族,云州遗族见惯了无所谓,若带着他们在人界乱跑可不行。虽然他是神官,虽然也向南岳帝君禀报过象斧几人的身份,说他们为云州遗族的回归出了力,南岳帝君特地给象斧几人都发了腰牌告身,允许他们继续替吴不赊效力,可处处解释起来也麻烦。

最重要的是,把叶轻红、九斤丽带去见林微雨,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吗?是个男人都不会做这种傻事。这日一早,吴不赊与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作别,独自一人往扶风郡来。象山到扶风郡,有好几千里,吴不赊招招摇摇,飞了两日。他没穿官服,但别着腰牌揣着官印。他很盼望沿途判妖司出来管闲事,到时亮出身份,看那些判官们前踞而后恭,必然有趣得紧。可惜让他失望的是,一路飞过去,除了几只鸟,什么也没碰到。他现在大致也知道了,五岳府下面,贡天道是最富的,哪怕里面从九品的微末小吏,也要有很强的关系才进得去。判妖司是最穷的,捞不着多少好处,管的事还多,而且还有危险,真有那闹事的妖魔,可不会束手就缚,运气不好,碰上了,还不知谁捉谁呢。所以判妖司判官虽是正七品,愿去的神官不多,打发去的往往都是些倒霉蛋。倒霉蛋嘛,怨天尤人,自然就有些消极怠工,除非妖怪进了城,闹得有些不像话了,他们才会象征性地管一管,否则一般不会出头。头顶上有什么东西飞过,他们看见也当没看见,当你是只鸟,嘿嘿。

本来五岳府都有观风使专以巡查各地判妖司,但观风使不是常设衙门,只是五岳帝君派出的特使,偶尔有,多半时间没有,就有也只是抽查,哪查得那么多。最主要的,观风使其实就是要钱使,观一趟风,妖风不净,倒是金风滚滚,哪起得什么作用!

飞了几日,远远见一座大山,没到近前,忽听得吼声如雷,声音有些熟悉,好像是虎大嘴。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38     标题: 第二卷 第四十九章 追山寨(上)

“咦,难道到了双余山我的追风寨?不像啊……”

吴不赊打眼看了看,这山确实不像是双余山。这时又飞得近了些,过了一个山岭,不由就“嘿”的一声,原来山背后一处平地,却摆了一个大斗场。斗场中,两条大汉正在相斗,一个果真是虎大嘴。另一个是条黑面大汉,个头与虎大嘴相若,身板锯开来,基本上也是可以做门板用的。有趣的是,他手中使的也是一把钢叉,力道也不弱于虎大嘴。两人在那山谷里叉来叉去,直叉得满山叮当,却是不分上下。虎大嘴斗得兴起,虎吼不绝。

那黑大汉也是怒吼助威,却声如牛鸣。他顶有妖光,吴不赊自是看得出来,暗想:“莫非是条黑牛精?”

除了虎大嘴,狼妩媚、狈有计夫妇加上猪黑子全在,站在一边的山坡上观战。边上自有一些猛虎恶狼,还蹲了一排獠牙闪亮的大公猪。吴不赊的妖怪班底全在这里了,却还多了一些兽头人身的家伙。吴不赊虽然不识,却知道这是些功力不够,没完全修成人身的妖兽,还不少,有好几十个,参差列队。“看来本大王的追风寨还添丁进口了。”

吴不赊暗笑。虎大嘴这边观战的妖多,黑大汉那面也不弱。另一面山坡上,还站了两条大汉,背后也有些兽类和一些半人半兽的小妖。虎大嘴和黑大汉都是力量型选手,打得倒是激烈热闹,不过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下,你叉我胳膊我叉你腿。吴不赊看了一会儿,没什么味道,倒是不明白原因,轻轻落了下去。狈有计心眼灵泛,耳听八方,听得风声,猛回头,一眼看到吴不赊,他又惊又喜,大叫:“大王!”

他一叫,狼妩媚、猪黑子几个全扭头看过来,个个喜出望外。妖怪这个东西,兽类练化而成,其实还是蛮纯朴的,说高兴,是真高兴,个个咧着嘴笑,蹦着脚跳,就像些孩子,绝不扭扭捏捏。那全不掺水的高兴也感染了吴不赊,与几妖打了招呼,道:“看来我追风寨又长了势力嘛,几位将军辛苦了。”

几妖也不知道客气,狈有计洋洋得意,道:“禀大王,大王离开的这些日子,我追风寨确是势力大长,这些都是手下孩儿,比一般兽兵倒是好用些。”

一群妖兽拜见,吴不赊自然勉励一番。诸妖单纯,听得大王和言悦色,个个跃踊,都是一副恨不得当场把心掏出来的架势。吴不赊看了,越发感慨:“人、神、仙三界,总是把妖类视为洪水烈火,其实真说起来,妖类比他们要单纯干净得多,脑子里绝没有他们那么多弯弯绕,也没有那么复杂的利益争斗。便有争斗,也直接得很,拿出叉子来,大家面对面对着叉就是。不像那三界,杀人不用刀,当面嘻嘻笑,背后使绊子;明明是偷情,反说是风流;明明是扒灰,反唱长恨歌;公公偷媳妇,今生不见来生见,断了连理枝,还要比翼鸟。”

吴不赊问起场中打斗:“这是怎么回事?和虎大嘴打斗的黑汉子是哪个?为什么打架?”

狈有计道:“禀大王,那黑汉子是鬼哭原的牛八角。他和盘狮洞金毛狮、枫树坳象白牙是结义兄弟,号称鬼哭狮吼三结义。他仗着有些勇力,竟敢不许孩儿们去鬼哭原放牧,简直胆大包天,因此我们出兵讨伐。”“鬼哭狮吼三结义?”

吴不赊皱了皱眉头,“还真是够难听的。鬼哭原在哪里?放牧又是怎么回事?你们把吃人改放牧了?”猪黑子插嘴:“大王不知,我们早不吃人了。人有什么吃头,现而今我们顿顿吃大餐,那叫一个香。”“顿顿吃大餐?”

吴不赊有些疑惑,“红薯拌玉米?你倒是吃斋,可虎狼要吃肉啊。”

“大王容禀,是这么回事。大王记不记得,上次大王不是带我们和人类大军打了一仗吗?还押了些俘虏回来。我追风寨的大发展,就从那些俘虏身上来的。”

狈有计洋洋得意,说了原委,却是听得吴不赊瞠目结舌。原来,狈有计抓了俘虏回来后,真是让他们种粮食搞开发。那些俘虏本以为被妖怪捉到,还不知怎么死呢,最好的下场也是被虎狼吃吧,结果竟然只是要他们种田放牧,他们哪里会不答应。娄山山脉,沿娄江两岸,以前本就是开发过的,后来因为战火,草进田退,妖进人退,因而荒废。这时重新开发不难,一把火下去,满目都是良田。俘虏怕妖怪翻脸吃人,下死力气劳作。狈有计却是个异妖,又与俘虏约定,俘虏劳作所得,逢十抽三,先期提供种子农具,后期提供保护。给人类地主种田,最少还要逢十抽六抽七呢,妖怪还逢十抽三,竟有这样的好事,不过反正人在妖手,不信也得信。结果种了一季,真的只逢十抽三,中间又还少了许多口罗唆:一没有官府的摊派徭役,二没有地痞恶霸的敲诈勒索,三没有土匪强盗。开玩笑,在俘虏开出的田地周围,狈有计可是派出了虎狼巡逻,强盗土匪敢来?莫非是来送肉包子?那些虎狼也决不扰人,人类的法纪,再严密也有人违反,但妖王一声令下。兽类却决不会冲犯。野蛮的令,强过于文明的法。俘虏们的牛羊便是野放在外。明明虎吼狼嚎,却只管安心睡觉就是,绝不会丢,生可见牛羊,死可见尸骨。天堂啊,一季下来,看着满仓的粮食,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俘虏们沸腾了,疯狂了,向妖王们顶礼膜拜。众人一致认定,这些妖怪不是怪,九天神仙下凡尘,倒把几个黑脸的吃人妖弄成了红脸的傻笑怪。第一季收获之前,俘虏是不能离开山区的。一季收获下来,狈有计放出话,愿意离开的,可以离开。追风寨真正的大发展,就起始于狈有计这句话。

真有人离开,结果没过半个月又回来了,把一家人全接了来。其他人本来在观望,怕妖怪是在试探,发现真的可以走,这下走的人多了,但回来的更多。第一批出山的俘虏们,后来几乎都回来了,不但接来了家人,而且还带来了乡亲。一传十,十传百,进山的人越来越多。人多不怕啊,娄江东去三千里,两岸无数荒田,烧一把火就是良田。这会儿狈有计又聪明了一把,从俘虏中选出一批德高望重的人做村长。满千人建一个村,十村选一个乡长,立下乡约。村民交税,虎狼护法,而且还减税了,逢十抽一。这一家伙传出去,进山的人都疯了。“大王可知,我追风寨辖下现在有多少人口吗?”吴不赊都已经听傻了,狈有计那些举措,匪夷所思啊。这还是妖吗?这是绝世的圣人啊!他看狈有计,头顶的妖光都好像有七彩的颜色了,非比寻常啊!

“多少?”“今年开春之前,整整三十万。”狈有计满面红光,“而且陆续还有人进山。”

“千人一村,从我们追风寨沿着娄江往下铺,到上月为止,我们建了整整三百个村子。十村一乡,三乡一镇,数万人的大集镇现在就有近十个。”村镇建设归猪黑子负责,他也是一脸得意洋洋。

狼妩媚也不甘落后,硕大的胸脯一挺,抱拳道:“禀大王,现在我们有巡山虎兵五百,每月初一、十五应卯领食的虎丁五千;巡山狼兵一万,应卯领食狼丁十万;猪兵五千,应卯领食猪兵无数。猪吃食杂,也不要专门发放食物,随便散点儿,一来就是一窝。”

猪黑子插口:“大王放心,一声令下,五万猪兵,应声可至。”“好家伙!”吴不赊十分惊异,他眼光在猪妖脸上扫来扫去,猪妖满脸放光,不像有假,开口道,“方才说千人一村,十村一乡,三乡一镇,大集镇就有近十个,那不是很热闹吗?”“热闹非凡啊,人来人往。”

猪黑子咧嘴笑,“进山做生意的人也越来越多,酒楼就开了十几座,那什么仙人醉,可真是好酒啊!听说还有仙人酿,真是神仙酿的呢,可惜出得太少,买不到。”

“仙人醉都卖到妖怪窝里来了,不错!”吴不赊暗笑,斜瞟着狈有计,“既然千人一村,十村一乡,那管理应该是规范了。”

“那是。”狈有计点头,“村有村长,乡有乡长,镇有镇长,任有什么事,一声招呼下去,镇到乡,乡到村,那是高山流水,一泄到底,没有半点儿阻碍。”得,高山流水都来了,吴不赊笑,忽道:“这些真的都是你想出来的?”

狈有计抓耳挠腮,扭捏半天,知道瞒不过,嘿嘿笑道:“不是我,是俘虏中一个叫乌静思的。我无意中发现他识字,而且还有点儿识见,就招他在身边作参谋,这些村乡镇什么的规划都是他出的主意。”

“原来如此!”猪黑子跳将起来,“我就说你狈有计怎么这么聪明了,原来都是别人的主意。”

“什么叫都是别人的主意?”狈有计急了,“最初说把俘虏抓进山种田放牧,可是我想出来的。大王,这个你要给我做证。”

“是,最初这主意是狈军师想出来的。这一功我给你记着。”狈有计头顶彩光消失了,不过最初还真是他提出的想法,该鼓励的还是要鼓励。吴不赊倒是对那个乌静思产生了兴趣,更对妖口中的热闹景象生出了憧憬。二三十万人,沿着娄江一村村、一镇镇排下去,那该是什么样的景象?最诡异的是,守护这景象的是几个妖怪和一群兽兵,人妖混杂,盛世大同?天,太不可思议了,实在是让人产生无限的向往啊!

“那个乌静思呢,现在在哪里?”“乌先生说,乡镇多了,太散不好管,可以设一县衙,我同意了,他现在在县衙坐镇。”狈有计说着又急急补上一句,“我说了是让他暂管着的,真要他做县令,得大王回来任命才行。”

这妖怪,还知道忌讳了。吴不赊暗笑,摇头道:“不必。这事我说了让你管,就全由你管,那乌先生算是个人材,倒是不可怠慢了。”“属下对乌先生一直很尊重的。属下出身妖类,人类的很多东西都不明白,真要管好这么多人,必须要依靠人类,这一点属下很清楚。”

狈有计躬身应命,“不过乌先生做县令的任命,还是由大王下令得好。”

吴不赊先前知道一切是乌静思的主意,有些儿看轻了狈有计,听了这话,倒又高看这妖怪一眼,遂暗暗点头:“知道自己不懂要任用人类,这狈有计还是有点儿脑子的。”道,“回去看看再说,到时我和那乌静思谈谈。”这时场中仍是打得热闹非凡,虎大嘴忽地一叉刺空,往前一扑。牛八角斜里叉出,虎大嘴拖叉便走,一个踉跄,差点儿栽倒,手中叉也丢了。牛八角见机,飞身一叉刺来。这边狼妩媚几妖“啊呀”一声,吴不赊却看出了蹊跷。雪灵国斗鸡场上,这种把戏他可是见过几回,难道虎大嘴那粗汉也会玩?不过世间的事难说,若论粗,虎大嘴难道有象斧粗?但那象八婆外表粗,肚子里可是一肚子黑水,所谓妖不可貌相,魔不可斗量啊!

与象斧、鹿银弦几个家伙打惯了交道,吴不赊可是从来都要高看这些家伙一眼的。

虎大嘴果然有诈,动作却是匪夷所思。听得背后风声,他也不回头,也不捞叉,双手却飞快地解开了腰带,裤子往下一褪,身子往前一趴,硕大的虎屁股向天高翘,弹出一根黄中带黑的尾巴来,微微一抡,猛抽出去。牛八角猝不及防,“啪”的一声,被拦腰抽中,斜里飞出。虎大嘴这一招,怎么说呢,奇招,怪招,绝招。

吴不赊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直看得目瞪口呆,倒是边上狼妩媚的一声啐把他惊醒过来。

“呸!这个流氓。”狼妩媚一声啐,竟然还错开脸,很有些扭捏的样子。不过她五大三粗,最要命一点,她该是学的人类女子,偏偏没学到家。正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这一含羞扭捏啊,可把吴不赊全身的鸡皮疙瘩全扭起来了。吴不赊急忙扭头往场中看,头扭得太急,脖子咯吱响,还好,试了一下,没扭伤。虎大嘴一尾抽翻牛八角,转身哈哈大笑:“老虎屁股摸不得,你不知道吗?”

这家伙平时人模虎样,这会儿得了意,妖形露出来了,裤子也不搂起来,就那么叉着腰哈哈大笑,后面翘着条尾巴,差不多有一丈长短,前面还挺着根玩意儿。若是人,这玩意儿不能说,谁说谁流氓。虎嘛,咱们可以直说,就是虎鞭了,这玩意儿可也不短,吴不赊瞄了一眼,大是羞惭。他在床上龙威虎猛,每每杀得叶轻红、九斤丽两女丢盔弃甲娇声讨饶,可若与虎大嘴那玩意儿比啊,嘿嘿,没得比。虎大嘴得意大笑,前鞭后尾乱颤乱摇,狼妩媚可就骂了:“虎大嘴你个流氓。”

她骂,虎大嘴越发得意,也不系裤子,将身一摇,化出虎形,一声吼,凌空扑向牛八角。牛八角挨了一虎尾,受了伤,却无大碍,不过钢叉脱了手。见虎大嘴扑来,他却也并不畏惧,红了眼,身子一摇,化出原身,乃是一头大公牛,有近一丈高下,两三丈长短,光那一对角,怕不就有六七尺一只,黑黝黝的,暗光闪烁,触目惊心。牛八角一声狂嚎,头一低,角一摆,迎着虎大嘴就是一脑袋抵上去。虎大嘴没想到他挨了一虎尾还这般凶悍,一扑扑在牛角上,可没讨得了好,甚至还吃了点儿小亏,翻身跃开,一时气得虎吼不绝。

牛八角大笑,牛做人笑,又杂牛腔,总之就是不着调,话倒是清楚:“红了眼的公牛你莫惹,这话你没听说过吗?”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39     标题: 第二卷 第四十九章 追山寨(下)

一声嘶吼,一脑袋又撞上来。初生牛犊不怕虎,成了精的老公牛呢?那不是不怕虎,是虎怕牛。虎大嘴爪牙虽利,却斗不过牛八角那一对如铁铸的牛角,他不敢硬挡,侧里跃开。牛八角一斗不中,飞速转身,牛蹄在地下扒了两扒,复一头撞来。虎大嘴再闪,知道原身斗不过老公牛,身子一立,虎鞭招摇间,化成人身,裤子一搂急打个结,闪步捞起钢叉。这时牛八角又一头撞来,虎大嘴闪步间,斜里一叉刺向牛八角脖子。

虎爪斗不过牛角,虎爪变成手,钢叉却可置老公牛于死地。这会儿轮到牛八角闪了,虎大嘴得理不饶人,进步挥叉,牛八角牛角一格。不想虎大嘴这是虚招,一晃,反扎向牛八角右耳,若从耳根扎进去,晚上就可以吃红烧牛肉了。

牛八角见不是路,牛皮厚,倒也不怕丢脸,牛屁股往后一坐,避开钢叉,反身一滚,化成人身,一扑,钢叉在手。虎大嘴钢叉已到,牛八角反叉一抡,“铮”,叉声满山谷,一叉架开虎大嘴钢叉。牛八角反身抡叉,扳回劣势,叉来叉往,又回到了先前的样子。

两妖这么叉叉叉,太没有技术含量,吴不赊不想看了,最主要他想去看狈有计所说的娄江两岸村镇成排的盛景,飞身跃出,喝道:“住手!”

莫说叉来叉去没技术含量,叉久了那也累,两妖闻声,齐齐住叉后退。虎大嘴先前斗得紧,没看到吴不赊,听声音有些熟,回头一看,又惊又喜,急忙拜见:“原来是大王回来了,虎大嘴拜见大王!”

“免礼。”吴不赊手一抬,“你且退后。”斜眼看向牛八角,“你叫牛八角。”

又扫一眼他身后两妖,“哪一个是象白牙,又哪一个是金毛狮?”两条大汉上来,身材魁伟,也都是可以锯门板的料,一个满头金发,外加一脸金色的络缌胡,巨眼环瞪,说实话,胆小的不敢跟他对眼;另一个倒是黑睛黑发,大耳朵,厚嘴唇,鼻如悬胆?不对,如果硬要这么形容,那几人胆就是人工吹足了气的,那叫一个大啊,满脸看过去,就这鼻子占地方。

“我是牛八角。”牛八角应了一声,大口喘着气。“某家金毛狮。”

一头金毛的应,脸上金毛算胡子?好吧,那就是满脑袋金毛的。“咱是象白牙。”大鼻子称王,好像还有些鼻塞,瓮声瓮气的,不知道是天生的老鼻炎还是患了感冒。

其实吴不赊扫一眼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他接着问道:“我是追风寨寨主,追风大王吴不赊,你们不服气?”

这话横啊,人家凭什么服气啊,没听见先前满山叉叉响?要是服气就不斗叉了,酒桌子上叉红烧肉不更过瘾?三妖嘻嘻哈哈一阵笑,牛八角跨前一步:“你有什么本事,就能叫我三兄弟服气?”吴不赊嘿嘿一笑:“我也没别的本事,就是会牵牛鼻子。”

说笑之间,他双手往后背,肩上却突地生出一只手,快如闪电地伸出去,而且是一伸四五丈,一下就捏住了牛八角的鼻子。怎么个捏法儿?这里有诀窍,大拇指按,食、中两指倒插,插进鼻孔里,内钩,大拇指再直按。牛鼻孔里有块软骨,这一钩一按,刚好抠住那块软骨。牛鼻子入手,别说牛精,牛仙也只有徒自喊天。

先不说牵牛鼻子的诀窍,让人上火的是吴不赊的做法。他双手往后背,人只有两只手,手往后背,那意思就是不会动手了,却从肩头生手出来偷袭,太卑鄙了,太无耻了,太……太痛了啊。这后一句是牛八角叫出来的,吴不赊一抠住牛八角的鼻子,一钩一带一甩,竟把牛八角凌空甩起来,狠狠地甩到身后。那姿势,就好比搬运工甩一个麻布袋。

牛八角被抠住了鼻子,挣动不得,这一甩,甩得结实,“啪”的一声巨响,灰尘起了丈八高。话说老牛该要减肥了,这一下,地都被他砸出一个坑。这体重,不减肥不行。吴不赊这一下太意外,也太快,灰起灰落,边上的象白牙、金毛狮竟还没反应过来。牛八角则是疼晕了,仰天直哼哼。吴不赊一声喝:“虎大嘴,给我拿了,敢不服,本大王拿你下酒。”

“遵命。”边上虎大嘴喜滋滋应了一声,扑上去反剪了牛八角的双手。他没绳子,这货也搞笑,竟把腰带解下来,把牛八角连手带脚一起绑了,然后一手拄着钢叉,一脚踏着牛八角,不过另一只手就在那里提着裤子,怪模怪样,笑倒狼、猪一片。象白牙、金毛狮这会儿总算清醒过来了,均是又惊又怒,齐叫一声:“放了我兄弟!”

同时扑上来。象白牙双手执一柄金瓜锤,那锤不小,有水桶粗细,真若是金子,怕不有几百斤。不过估计是铁,外面刷了层金粉。那柄有一丈七八,黑黝黝的该也是铁铸的。这一柄大锤,虽不如象斧的那柄巨斧那么夸张,但也算是重兵器了,可见他也是个大力汉。

金毛狮使的是一把大砍刀,也是长兵器,不比象白牙得短,重量肯定要轻些,但那刀片子若劈下来,大青石只怕也劈得开。两妖都是大踏步往前冲,象白牙金瓜锤直捣,金毛狮大砍刀横劈。吴不赊呢,竟又是双手往后背,难道想故技重施?两妖便留了神,齐盯着吴不赊的肩膀,生怕他肩上又生出手来。

但吴不赊的肩膀上却是空空的,什么也没生出来。两妖疑惑之间,忽听得背后惊呼:“小心!”小心什么呢?两妖心中惶惑,捣的也不捣了,砍的也不砍了,两双眼睛四只眼珠子齐鼓起来,死死地盯着吴不赊,生怕看走了眼。他们哪曾想到,小妖们喊他们“小心”的,是他们身后。

原来吴不赊这一次没出手,却出了脚。两只脚从地底下钻过去,从两妖背后钻了出来,却又一脚化两脚,两脚化四脚。这四只脚,悄无声息地掩到两妖背后,两只脚对准一妖,两个鞋底子张开了,忽地一合。仿佛手掌打苍蝇一般,打的却是两妖的脑袋,方位也选得怪,是两妖的耳朵。两鞋底拍着耳朵,两妖但听得“嗡”的一声,耳朵里钟鼓齐鸣,眼前发黑,脑中发晕,摇摇晃晃,便如喝醉了酒一般,踉跄几步,齐齐软倒。

吴不赊这一招鞋底子轰耳,看上去不雅,其实有来历。所谓的双风贯耳,就是这种打法,这可是普传天下的著名招法。木长生的玄木心法,依的是树木的生长本性,想那树类,上面枝干杈生,下面根须横结,若比做手脚,简直数不胜数。吴不赊借这种心法,玄生手脚,轻轻巧巧就制服了三妖。

背后群妖欢呼不绝,猛又生出一声骂:“虎大嘴你个流氓!”

开口骂的是狼妩媚,为什么骂呢?原来虎大嘴欢呼中忘了去提裤子,身子一跳,裤子一掉,虎鞭迎风笑。象白牙那一边剩下的几个小妖则吓坏了,齐刷刷跪下:“大王神威,大王饶命!”这面自有小妖过来,按住象白牙两妖绑了。三妖跪作一排,吴不赊在三妖脸上一扫:“现在可服了?”象白牙、金毛狮都有些怕,不是怕别的,吴不赊的手段实在太诡异,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打晕了,能不怕吗?只不过面子撑着,一时张不得口,你看我我看你,其实在等别人开口。倒是牛八角的牛脾气暴,头一歪脖子一犟:“用阴谋诡计算计人是什么本事,我不服!”

“什么诡计阎王计,输的是鬼,赢的就是阎王。”吴不赊是奸商不是好汉,可不会受激放了他再重新打过,嘿嘿一笑,“不服,那好,今晚上老火浓汤,咱们吃牛肉。”

“吃了我的肉我也不服。”牛八角脖子歪得更厉害了。“嘿嘿,还起高腔是不是?那就再加一道红烧牛排。”牛八角声音果真就高八度:“嚼了我的骨我也不服。”

“看样子还真来劲了。”吴不赊在他身上一扫,“那就再加一样,清蒸牛蛋。”这个有些挠头,牛八角横着脖子,倒是不敢应声了。“原来你也有怕的。”吴不赊暗笑,狈有计说追风寨的大发展让他动了心,他想多收几个妖怪了。

突然他猛拍额头,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叫道:“看我这脑筋,怎么把牛鞭忘了呢?那可是好东西啊。”扭头看向狈有计,“狈军师,看你瘦瘦的,床上行不行啊,弄条牛鞭补补?”

狈有计大摇头,瘦瘦的胸脯拍得山响:“不要,不要!大王莫看我瘦,床上精神着呢,我家婆娘每次都被我弄得……”

“要死了你,说什么呢?也不怕人家说。”狼妩媚红了狼脸,捏扭一把。等一下,这里有错误?应该是扭捏?不,没错,是捏扭,怎么个捏扭法呢?听我细说,狼妩媚伸出狼爪,捏着狈有计腰间软肉,这叫捏。然后扭,呵呵,明白了吧。其实谈过恋爱的都知道,这个捏扭狼爪手嘛,人界妖界通行,而且都是不学自会,只是个人造诣不同,具体来说,有九十度角,一百八十度角,三百六十度角。

吴不赊扫着狈有计的小身板,半信半疑:“真的假的?就你那小身板……”

狼妩媚莫看外表粗,是个顾家的好婆娘,尤其怕别人看低了自家男人,竟就点头:“是真的大王,他……他好厉害的呢,奴家好些时候都还要讨饶的。”

若是人类女子,打死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不愧是妖啊,就是纯朴。吴不赊差点就笑喷了,虎大嘴几个也哈哈大笑。

“虎大嘴,你呢,要不要补一补?”吴不赊好不容易收住笑,已经是牙帮子都疼了。

“我才不要呢,”虎大嘴一撇嘴,“他牛鞭哪有我虎鞭补?”这话对啊,吴不赊拍拍脑袋:“是我昏头了。算了,你们都用不着,我自己吃吧。我床上有两个小妖精,还真是迷死个人,不补补不行了。清蒸牛蛋,红烧牛鞭,晚上这两个菜给我单独做,本大王吃独食。”

“不要!”牛八角犟着的脖子终于垂了下去,“我服了,大王给我个痛快的吧!”

“怎么着?”吴不赊一脸好奇,“既然死都不怕,如何吃你条牛鞭就怕了?”

“咱是爷们儿,死了没关系,不能没卵子啊。”牛八角彻底服气,叩下头去,“求大王高抬贵手,给八角一个痛快的吧。”

“你是服了。”吴不赊看向象白牙、金毛狮,“你两个呢?”“愿服,愿服,大王饶命。”这两个吓坏了,再不敢看风向,直接叩下头去。

“要本大王饶命?那就是说,你们愿意服从本大王的命令了?”

“愿替大王效死。”这会儿两妖异口同声了,“只要大王一声令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赴汤蹈火啊!嗯,说得倒动听,不过在本大王座下,也没什么汤给你们赴。若是听话呢,反倒是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不信你们看看虎大嘴他们几个,原先也是被本大王打服的,现在日子过得比你们强得多吧!”打了一巴掌,也该给个甜枣了。“就是,就是。”两妖大力点头,金毛狮道,“我们之所以与大王手下作对,其实也是看他们日子过得红火,眼红想要分点儿油水,如何会不信大王的话?”

“我早说这些家伙是眼红了,是吧?”猪黑子大大地哼了一声。吴不赊看牛八角:“你呢?”牛八角如何还敢犟:“大王若肯收留,八角愿效死力,一牛到头,永不背叛。”妖兽之类,文明不曾开化,性子野,但野有野的好处,一旦心服,很少背叛,这一点儿比人类或者神仙们都要强得太多。所以无论是先前的虎大嘴几个还是后投的猪黑子,都没说过什么永不背叛的话,因为他们心底就没想过这一层。反是奸商当时多留了个心眼儿,不过这会儿听到牛八角这话,倒也高兴。

奸商会做戏,亲手解了三妖绑缚,笑道:“如此,便让本大王与你等共创大业。”三妖纯朴,果然就感激涕零了。

三妖与部属尽数归服,追风寨又添助力,狈有计几个也甚是高兴。尤其是吴不赊回来了,几妖更是咧着嘴笑。原来随着进山的人越多,追风寨名头越响,也越引起外界的注意。吴不赊不在,诸妖心中无底,可着实发慌呢,吴不赊回来了,便有了主心骨。

虎大嘴与牛八角争斗处,离着追风寨所在双余山,竟然已有将近两百里,难怪先前吴不赊看着眼生,都隔着几百里,怎么能不眼生?

飞在空中看,这是好大一片平原,方圆将近百里,便是鬼哭原了。牛八角介绍这里原有一座大城,原中尚有古城遗址,后来暴发大战,古城毁于战火,原中死了几十万人,每逢雷雨之夜,常闻异啸,有如鬼哭,鬼哭原之名便由此而来。追风寨移民的田地其实还没开到这里来,是乌静思的想法,说可以专选一个地方养牛养马。狈有计手下的小妖找到了鬼哭原,牛八角的手下发觉了,一问是要用鬼哭原放牧,就说要征一半的马羊,否则不许来原中放牧。于是恼了狈有计几个,怒而相斗,却刚好吴不赊就回来了。

鬼哭原西行数十里,沿着娄江一线,都是荒山茂林,只闻兽吼,不见人烟。再往上行,吴不赊眼前忽地就是一亮,森林少了,村庄出现了,人来人往,鸡犬之声相闻。娄江两岸,无数良田,金黄的稻谷低垂,一片等着丰收的好景象。隔着几座村庄,便可看到一处大的集镇。并没有城,但屋宇密集,人流如织,吴不赊以前住的东镇仿佛还没有这般热闹。这里房子全是新的,起得最早的也不过一两年,却是雕梁画栋,气象万千。

吴不赊开始以为那些流民进山,无非是搭两个茅棚,收两季庄稼,看风向对就留下,风向不对随时会走。要知追风寨到底是妖怪当家啊,怎么可以久居。可看这些屋宇,如此气象,简直就是在建祖屋,是要留给子孙、传诸万世的。这些人,真的就不在乎狈有计这些妖怪吗?

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也不信。现在便是亲眼见着,也恍如做梦。

吴不赊心底偷偷算了一下,先是偷袭于承大军,狈有计把俘虏押回山,他被逼离开林微雨。然后西门紫烟找到他,他再动身去魔界,最后到达云州,这中间用了三四个月时间。云州遗族答应回归,作准备,到第二年春后动身,这里是大半年时间。前后算起来一年有余。然后横过雄鸡原,穿越魔鬼大沙漠,又是大半年时间过去。当时蜥流沙说什么三个月能穿越魔鬼大沙漠,实际上走了六个多月,连老带小十二万人一起走过来,那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不过吴不赊估计蜥流沙不是计算错误,可能是故意把时间说少,以激起云州遗族的勇气。后来,回赵国求援失败,西行海沙国,又用了几个月时间,这加起来又是一年了。

接着海路回归,到云州遗族终于在象南城安置下来,又已是三个多月。总算下来,从狈有计押俘虏回山到现在,已是两年多时间过去。

“原来竟然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我还以为最多是年把时间呢。”这些日子,吴不赊心中都像有山在压着,云州遗族的命运跟他死死地绑在一起,竟是不觉岁月的流逝。现在意识到已是两年多过去,吴不赊心中突然就冰凉一片:“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还来得及吗?微雨有没有嫁人?”

初识林微雨时,林微雨已有十八九岁。寻常女孩子十四五岁就已嫁人,十三四岁成亲的都非常多,林微雨拖到十八九,实在是因为弟弟和扶风郡的拖累。现在两年多过去,林微雨已经二十多了,无论放在人、魔、神哪一界,都已经是老姑娘了。嫁人是非常现实的选择,不嫁人反而不正常,除非是出家做了姑子。

他去魔界,就是为了回来后能风风光光、正大光明地迎娶林微雨,但难道千山万水之后,再见面时,心爱的女孩儿竟已是别人的新娘了吗?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40     标题: 第二卷 第五十章 乌先生(上)

吴不赊心中针扎一般得痛。

他已经拥有了叶轻红、九斤丽两女,就相貌来说,叶轻红两女都强于林微雨,但林微雨在吴不赊心中的地位,却没有人可以取代。爱与容貌无关,便如再贫穷的家也是家。昏黄的灯盏代表的是牵挂,是否辉煌,是否灿烂,无关紧要。

“大王,看,那幢高楼,还没有完工的,就是新建的醉仙楼。那将是我追风寨辖下最高的一幢酒楼,听说双余城里都没有这么高的酒楼呢。”狈有计一脸的得意。吴不赊强自收敛心神,狈有计手指处,已是一座大镇子的规模,江两岸屋宇鳞次栉比,绵延数里。他粗算一下,至少有数千幢房子,两岸居然架了三座索桥,可以想见交通的压力之重。吴不赊道:“这索桥架得好啊,谁想出来的?”

所谓索桥,便是以粗索凌空飞架,索上铺以木板,远远地看,有若飞虹。不过吴不赊以前走过一次索桥,摇摇晃晃,吱吱呀呀。尤其风大时,桥整个在风中晃荡,初见的人还真是不敢走,走惯了其实却无所谓。狈有计道:“娄江两岸以前住的人多,就有架的。江面宽的地方,百船相连架船桥;窄的地方凌空飞索架索桥。铁链都不要,山中老藤搓结,只要不有意拿刀斧砍,比铁链还耐久,五年换一次索,天牢地稳而且不费钱。”

娄江宽的地方宽达数里,窄的地方不过数十丈,两岸汲水而灌,可以开发出无数良田,以前住的人自然会想到架桥的方法沟通两岸。这种架桥的技术早已成熟,狈有计他们只是拾古人牙慧而已。

吴不赊道:“这镇子应该是我追风寨辖下人最多最热闹的地方了吧,有名字没有?”酒楼要生意好,必要人多。酒楼老板舍得在这里洒下血本,这里必然是最繁华热闹的。

“是,大王明见。”狈有计小小地送了个马屁,“这地方地势好,两面山包着,中间一条江,江面极窄,偏偏又破出方圆十多里一块平地,整体看上去像个大木鱼,所以就叫木鱼坪。不过不是我们取的名字,以前就有。”“木鱼坪,倒也形象。”吴不赊点点头。

“乌静思乌先生就在镇东理事,他的意思是扩建一下,建一个县衙。”一片高房子后,一座平房露出来,狈有计一指,“就是那幢屋子。”

“那我们下去,我们进镇,没什么事吧?”

“会有什么事?”狈有计一脸诧异,“这镇子是我们的地盘!”

吴不赊一直都有些恍恍惚惚,听得这话,倒是笑了起来。其实狈有计几个都已修成人形,一般人看不出来,就算这镇里的人和外面的人一样仇妖,分辨不出,也不会有异常举动。

“那些半人半兽的家伙呢?”半人半兽的小妖不能御风飞行,只能走路,这时已远远甩开不见,“他们也能大摇大摆穿过镇子回追风寨?”

“那些蠢货当然不能。”

狈有计摇头:“乌先生最初就有过建议,虽然我们是妖,明摆着的事,但平时最好还是少出面。乌先生说,我们收税,同时负起保护乡民的责任,平日少碰面。兽兵在各山口巡逻,发下严令,除非有人闹事,否则绝不可对人使用武力。依附我们的乡民自然也不会去伤害兽兵。乌先生还说,这情形,就像平常人家养的家畜一样,两不相伤,相安无事。

最初我听着还有点儿恼火,我们才是老大,什么叫养家畜一样,但反过来一想,有道理,就都依着他。还真行,这两年从来也没起过冲突。”

“平常人家养家畜,鸡狗猪牛羊,和人都是平安相处。呵呵,有道理。”

这说法有趣,吴不赊笑了起来。他突然又想起一事,道:“这些半人半妖的妖兽,以前寨中好像没见过啊,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多,都是各山投奔来的?”

“是不少,现今寨中在册有两百多了。有各山投奔来的,不说远了,沿娄江上下,五百里之内,咱追风寨是这个。”狈有计一跷大拇指,“不过大多是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

“咱们寨里的家生子儿?”吴不赊糊涂了,据他所知,无论是妖与妖交配,还是人与妖交配,生出来的都是兽人。兽人只是红发碧眼,但至少人像是变全了啊。而这些妖兽,根本没变全,其实就是能站起来走,勉强算一个人身,那头还是兽头,可差得太远。他摇摇头,问道:“哪个生的?和人还是和妖?”

“大王误会了。”狈有计见吴不赊眼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知道吴不赊搞错了对象,笑道,“大王知道,山中老兽得了灵气,修炼得法,便可成妖,得一个人身。兽类要修成人身,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安心修炼,肚子怎么办?兽不像人会生产粮食,存点儿粮,三五个月不生产也饿不着。兽类觅食本就艰难,三日打食,未必能有一餐入肚,更别说存三五月的粮了,这是其一。其二,修炼时,有其他兽类打扰,稍一不慎,道未修成,小命没了。

其他问题还有,也说不了那许多,总之修行不易。”狼妩媚不耐烦了:“你好多废话啊!”

狈有计摇头:“不是我废话多,不从源头说,说不清楚。”他话到这里,吴不赊大致已经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追风寨按时放粮,兽兵肚子有了保障;立了寨,其他兽类、妖类不敢轻犯,安全有了保证。有灵的兽兵能安下心修炼,所以修炼有成的就多了起来。”

“是啊!”狈有计击掌,“就是这样,尤以今年为多,大半都是今年修成的。”

“为什么不叫他们接着练呢?弄成这个样子,人不人,兽不兽的,多难看!”

狈有计摇头:“头脸最难修。修成人身容易,腰上那一关打通就能站起来。四肢血脉一畅,毛发自然就少了,人身便出来了。但头脸这一关太难了,像我当年,突然醒悟,七天便修成人身,可把头脸修出来,却花了三年。何其难也。我还算个聪明有悟性的,一般的家伙,十年二十年未必修得出来,很多到死都修不出来的。”

他这一说,倒勾出了吴不赊脑中黑七的记忆。果然如此,黑七也是突然醒悟,一个多月修成人身,但真正把猫头修成人头,却花了将近五年的时间。“是这样啊。”吴不赊点头,“我倒是忘了,那就让他们在寨中慢慢修炼吧。”

“属下也是这个想法。”狈有计点头,“这些家伙修成人身,比纯粹的兽兵还是要好用得多。咱们寨里自己培养出的家生子儿,忠心上也靠得住,所以外边有什么妖兽来投的,我都不太爱收。”“嗯。”吴不赊点头,“修成了人身,使唤起来是要方便得多,不过让他们进镇里收税还是不行吧?”

“那当然不行。”狈有计大是摇头,“这些家伙若进镇,比虎狼进镇还麻烦。这里的百姓见惯了虎狼,知道狼虎不伤人,也就不怎么怕,几乎就是当狗看。便是大街上有虎狼闲逛,也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所谓见怪不怪啊。可这些家伙就不同了,人的身子狼的脑袋,太怪了,一般的老百姓谁受得了?所以兽兵偶有进镇的,只要不闹事,我也不怎么处罚他们。这些家伙却绝对不行,乌先生也是这个意思。

他说我们是妖,所有百姓都知道,但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着又是另一回事。拿他的话来说,就是,可以为尊者讳,也可以为妖怪讳嘛。我们稍稍掩饰一下,百姓也就可以装作看不见,这样有利于人心的稳定。”

“视而不见,掩耳盗铃!呵呵,是这个理。”吴不赊笑,“这乌先生的见解还真是独特,不过倒是抓住了人心。”

“乌先生实是大才,咱追风寨能在短短两年多时间发展到这种规模,他的建议居功至伟。”

“我先就奇怪了,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你狈有计怎么突然就变聪明了?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原来都是乌先生的建议啊。”虎大嘴撇嘴。

“是乌先生的建议怎么了?”狈有计哼了一声,“一人计短,三人计长,能用百人计,便是王中王。”

“这话说得好。”吴不赊击掌。吴不赊称赞,狈有计一脸得意,道:“乌先生出了很多主意,不过就我个人来看,乌先生对我追风寨贡献最大的一条主意还是寄税之法。”

“寄税之法?”这说法新鲜,吴不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却还是头一次听到,“怎么个寄税法,说说看。”

“大王知道,我们寨中都是兽兵,除了猪黑子的猪兵,其他兽兵都是要吃肉的。百姓交税,也就以猪羊牛鸡为主。这里面就有个问题,若一次把税交齐,交得多了,山寨中吃不了,都是活物,不像粮食一样可以收仓里,又不可能养着,也不会养啊,怎么办呢?乌先生就想了个主意,专找一批人替我们养,称为寄税户。百姓交上来的猪羊鸡鸭,连着粮食一起,全分给寄税户。他们代我们养,但我们也不亏待他们。怎么个不亏待法呢?猪羊是可以产仔的,鸡鸭是可以下蛋的,这是额外的收获。这些额外的收获我们不要,全给寄税户,算是我们寄税的工钱。”

“妙啊!”他没说完,吴不赊已是击掌大赞,“收来的税寄养,可以分批吃,细水长流,还不要自己操心。猪产仔、鸡鸭下蛋,也不是个小数目,寄税户收入也高,也乐意,也用心。一举数得,妙啊!真是好主意。”

“现在我们寄的税,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别的不说,光羊就有数十万只,鸡鸭无数。嘿嘿,真要全赶拢来,那可是不得了。”狈有计两眼迷离,脸上的神情,就仿佛大地主看着满仓的粮食,又仿佛守财奴摸着满箱的金银。狼妩媚在边上道:“不过也有个麻烦的,羊啊、牛啊多了,所需的草料就多,反倒是百姓家的耕牛没草吃了。所以乌先生才说要去鬼哭原放牧,说干脆专建一个牧场。以后进山的人会更多,要种子尤其要耕牛,不是个小数目,建个牧场以备不时之需。”

“要耕牛容易啊。”牛八角三个新进的,一直陪在边上插不进嘴,这会儿终于插进话来了。牛八角拍着胸脯道:“鬼哭原上,本就有数千头野牛,我一声令下,要多少耕牛,牵就是了。”

“这下好了。”狈有计大喜,“有牛兄协助,可就解决大问题了。”金毛狮也忙着表忠心:“鬼哭原的守护就交给我三兄弟,保证万无一失。”

“很好!”吴不赊点头,“回寨后商量一下,到时统一调配。咱们先见乌先生。”说话间已到了乌静思的宅子前。门房通报进去,不多会,一人迎了出来。这人四十来岁年纪,中等个头,穿一件青布长衫,有些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方长脸,偏瘦,脸上的线条看上去很是硬朗。“原来是狈军师,还有各位将军。”

乌静思抱拳作了一揖。“这就是乌先生。”狈有计在一边介绍,“乌先生,我家大王回来了,这位便是我家大王。”

乌静思早看到了吴不赊,这时又多看了他一眼,抱拳深深一揖:“小民乌静思,拜见追风大王。”

态度恭敬,却没有下跪,语气不卑不亢,声音稳定,看吴不赊那一眼里,没有畏惧,却似有探询之色。吴不赊暗暗点头:“这人有识见,也有风骨,是个人物。”

他笑呵呵地回礼道:“先生不必多礼,本王不在的这些日子里,辛苦乌先生了,这里多谢先生。”

“这是乌静思本分,不敢称谢。”乌静思眼里微露讶异,似乎惊讶于吴不赊的亲切,道,“大王里面请。”
作者: 13511351    时间: 2009-2-18 16:41     标题: 第二卷 第五十章 乌先生(下)

进宅,到客厅分主次坐下,乌静思在客位相陪。童子献上茶来,乌静思道:“不知大王回山,乌静思未去拜见,实在失礼,还请大王恕罪。”

“这是在试探本大王是否礼贤下士了。”吴不赊暗笑,道,“乌先生客气了,本王今日才回来,一路上便听了先生许多事迹,所以特来拜会。先生果是奇人,我追风寨能得先生相助,真乃如虎添翼。以后还望先生不吝指教,本王这里先行谢过了。”

乌静思还是第一次见到吴不赊,除了狈有计口中偶尔提及的一些事迹,他对吴不赊的心性为人,完全不了解。他刚才说的是客气话,也有一定的试探之意。眼见吴不赊笑嘻嘻的,一脸和气,话语也是谦和有礼,不是那种野蛮倨傲之辈,他顿时就松了口气,回礼道:“大王谬赞了,愧不敢当。小民本是百死余生之身,能得大王见爱,但有一分可用之处,敢不尽力。”

“乌先生客气了,先生大才,本王以后必将借重。”

一番客气话下来,宾主颇为相得,后面的话也就轻松了。问起身世,这乌静思还真是身世坎坷。他是朔风国人,少年时就中了秀才,几年后又中了举,到一个小县任县丞。

那县令是个贪官,刮得天高三尺的那种。乌静思年少狷狂,搜集了证据就去举报,他却不知上官和这县令是一伙的。举报不成,反被县令倒打一耙,诬陷他贪污。结果他官丢了,还被判了个流放,几年后好不容易活着回来,却已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就此他流落各地,给人家坐馆教书为生。后来于承军中少个书吏,有人推荐了,他便投了军,结果被吴不赊的兽兵抓了俘虏。自以为要身入妖腹尸骨无存了,结果他却碰上狈有计这个怪妖,居然说要抓了俘虏种粮食。乌静思经历得多,胆子也大,插了句嘴。狈有计就看上他了,什么事都找他商量,而且还听得进话。他也就不遗余力,帮着狈有计出主意,一路就走到今天。

一番闲聊下来,吴不赊对乌静思的心性、为人有了基本的了解。百劫余生,却风骨犹存,尤难得的是既饱读诗书又遍尝辛酸、见多识广,不是那种读书读傻了的迂腐之人。用得好,这人便是一大助力。不过吴不赊还是有点儿不放心,有个关键的卡没过。闲话一回,他忽地问道:“乌先生,我们是妖怪,你真的不在乎?”乌静思似乎就在等吴不赊这句话,他冷然一笑,道:“人如何?妖又如何?妖吃人,那么人不吃人吗?我活了三十多年,走了不少地方,举目所见,到处都是人吃人。若真论人与妖的区别,在我看来,妖吃人还吐骨头,人吃人却是骨头都不吐。”

他这话说出来,狼妩媚、虎大嘴、象白牙几个面面相觑,都是一脸活见鬼的神情:原来我们还是好的,原来人比妖更可怕啊!

吴不赊却是彻底放下心来,乌静思不是曲意奉承,是真看开了,可以大用。乌静思这番话也勾起他心中感慨,遂叹道:“是啊,人、神、仙三界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为了利益权势勾心斗角,其黑暗肮脏处,正应了乌先生这句话,真正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云州遗族这一次被赵炎当棋子用,若不是吴不赊带他们从海路归来,十二万人就要生生丧命在离雁口,死后消息都不会有一点儿。这不是吃人不吐骨头是什么?乌静思道:“倒是大王这追风寨辖下,十才税一,人、妖、兽和谐相处,说起来是妖界,其实是世外桃源。大王有大德于民啊,乌静思在这里代数十万百姓谢过了。”

说着起身深深一揖。吴不赊大笑摇头:“这个我可不敢居功,用俘虏种田的主意是狈军师出的,后来也一直是他在为此事辛苦操劳。乌先生真要谢,谢狈军师好了。”

乌静思果然又对着狈有计深深一揖。狈有计忙起身还礼,一张脸红得如猴子屁股,连声道:“哪里敢当,哪里敢当!若无大王信任,我还在双余山上吃人呢,一切自然都是托大王的福。”

吴不赊大笑:“你别谦虚,是你的功劳就是你的,呆会儿回山,自然还要论功行赏。”狈有计一张脸一时更红了。

吴不赊查探乌静思的心思,乌静思其实也在暗中窥探吴不赊的心性为人。初见面亲和有礼,但乌静思见的人多,用得着你时笑脸相迎,用不着立刻翻脸无情,这样的人多的是。然而吴不赊不肯居功,直言一切都是狈有计的主意,这让乌静思眼前一亮,暗暗点头:“他虽是妖王,却胸怀博大,此人主之德也。”复又对着吴不赊一揖,道:“大王,我有一个请求,请大王延续追风寨的德政,只要进山的,请大王赏他们一碗饭吃。”奸商是何等聪明之人,立刻就明白了乌静思的意思,怕他回来了改弦易辙呢。他忙道:“我可以在这里保证,十税一,永不加税。我们追风寨,愿人妖和谐相处,绝不做那吃人不吐骨头的事。”

吴不赊这追风大王露面,他吃人也好,暴虐也好,喜怒无常也好,这些乌静思其实都不是特别担心,百劫余生,最多给他吃了,还能怎么样?乌静思最担心的,其实只有一条:吴不赊会改变追风寨的税率,横征暴敛。一手弄出娄江两岸的繁荣局面,三十多万人吃得饱穿得暖,乌静思真的非常有成就感。这种局面若被吴不赊毁了,那就太可惜了。

看出吴不赊颇有容人之量,所以他趁机相试,不想吴不赊不但看破他心思,更立马作出回应,而且允诺永不加税,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乌静思一时激动得全身颤抖,猛然拜倒在地:“大王大德感天,乌静思愿拜在大王麾下,百劫残生,愿供大王驱驰,虽百死而不悔。”

吴不赊忙扶他起来:“先生大才,愿屈身相佐,本王幸甚,追风寨幸甚。本王在这里发誓,必不相负于先生。”

“大王厚爱,乌静思必百死以报。”吴不赊的话,更让乌静思感激涕零。随后摆上酒席,乌静思认了吴不赊为主,放开心怀,尽心尽意替吴不赊策划起来。他首先便提到一件事,赵国征楚,军资由沿途各属国供应,各属国横征暴敛,无数百姓流离失所。今年的冬天,明年的春荒,包括风余国、朔风国在内,往南这十多个国家百姓的日子定不好过。而赵军一路杀过去,楚国的一些属国城破国灭,流离的百姓更多。

今冬、明春,这些百姓必然形成大股的流民潮。赵炎不是要以稳为主吗,怎么突然征楚了?楚国可不是小国,若拿楚国和尸莲国比,四分五裂的尸莲国还不到楚国一半的实力。尸莲国赵炎都不敢打,怎么就敢打楚国了?细一问,原来赵王半年前就死了,赵炎早已做了大王。至于他为什么突然出兵攻打楚国,却没人知道。乌静思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战火一起,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若大王十税一并永不加税的王命传出去,今冬明春拥进山中的人,至少过百万。”

“这么多?”吴不赊大吃一惊。

乌静思却毫不犹豫地点头:“百万恐怕还是少的。百万流民进山,要吃,要穿,要耕牛,要种子,要农具,这些都要作准备。所以我前几天跟狈军师商议,找个地方养牛养马,为明年春耕作准备。”

“乖乖!”先前乌静思请狈有计找牧场,只说养牛养马,却没说有可能会有百万流民进山的事,这会儿说出来,狈有计也给他吓住了。

他向牛八角一指:“牛好说。缺多少牛,找他。”

牛八角拍胸脯:“耕牛包在我身上。多了不敢说,明年春耕前,我至少可以招三万头壮牛进鬼哭原。”“三万头壮牛?”乌静思眼光发亮,“这可解决大问题了!”狈有计却仍是愁眉苦脸:“牛的问题解决了,其他呢?百万人哪!我的娘,要吃,要穿,要住,这可不是说着玩的。还有一个,农具。农具尤其麻烦,铁器在任何地方都是管制品,量少还好,量一多,有钱也买不到。”

乌静思道:“农具确实是个问题。追风寨的事,外间多有所闻,进山的关卡,一个盐,一个铁,管得非常严。不过我有一计,娄山不缺铁矿,可以找人挖,炼出铁自己打制农具。盐呢,我们可以放船沿江而下,到南方去买。百万流民进山,要撑到明年夏收,山中存粮肯定不够,最好趁现在南方马上要进入秋收、粮价便宜的时候,多买点儿粮食回山。”“是个好主意。”狈有计又想到一事,“还有房子怎么办?一入冬就下雪,若今年冬天进山的人多,没房子住,就会有大批的人冻死。”

乌静思、狈有计讨论得热火朝天,虎大嘴几个也时不时地插口。吴不赊在一旁听得兴味盎然,脑中却冒出个念头:“这是一群妖怪?还是一群父母官?”

“还请大王示下。”几个人,不,一个人、几个妖突然一齐看着吴不赊。吴不赊走了神,没听到他们说什么,不过他反应极快,道:“流民多,事情杂而乱。乌先生先说是要成立一个县衙,是吧?一个县的架子太小。这样好了,本王决定,拜乌先生为右相,一应民政,都由乌先生执掌,人才的选拨、官员的任免,都由乌先生决定。我的想法是,十万人设一县,暂不设府,由右相府直辖,乌先生以为如何?”

“多谢大王信任,乌静思必不辱命。”乌静思离席相谢,一脸庄重。“狈有计,本王任命你为左相,一切军政,由你主持。百姓既然交了税,我们就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你调派兽兵,严密防护,不得有失。交上来的税由你和乌先生共管。若真是百万流民进山,可不是笔小支出,钱粮的事,你和乌先生商量着办。”

“属下遵命。”狈有计有样学样,也离席抱拳应命,不过脸上是难抑的喜悦,没有乌静思那份庄重,更少了几分大任在肩的沉重感。不过他一个妖怪能有这个样子,已经是大出吴不赊意料了。

“虎大嘴、狼妩媚、猪黑子三位将军,你们这些日子也做得不错,再接再厉。”

吴不赊又看向牛八角三个,“你们三个,先分在虎、狼、猪三位将军辖下做偏将。山寨自有规矩,各位须自重,做得好,本大王自不会亏待你们。”牛八角三个也躬身应了。一时席罢,吴不赊要到追风寨看看。乌静思要迎接有可能的百万流民进山,无数的事要安排,便不跟去。吴不赊温言勉励了乌静思一番,随后与狈有计几妖往追风寨来。

木鱼坪离追风寨有五十余里,不多会儿上山。眼前一亮,山上竟然已多了一座石城,虽然略显粗陋,但较之原先虎大嘴几个的石洞,已是天壤之别。城内、城外,一些小妖或训练兽兵,或率兽兵巡逻,很有点儿样子。听说大王回山,山呼万岁,一片虎吼狼嚎猪叫,震山盈耳,好不威风。城中也有人类开的酒店、商铺,街头也有人,虽然不多,可也不少。吴不赊问了一下,原来狈有计几个管得严,无论妖兽还是虎狼,绝不许伤人。虎狼还好,妖兽虽是兽头人身,却已能做人言,也学穿衣打扮,更想吃口熟食。有市场,妖兽不像兽兵,又是有薪水的,狈有计给的薪水还蛮高,这些妖兽性子粗犷直率,花钱最是大手大脚,可以说是最好的顾客,又有不许伤人的严令,便有那大胆的人类进城开铺子。这些人发了财,一传十、十传百,进城的人便越来越多。狈有计统计了一下,这城中长住的已有近千人,可以说是真正的人妖混居了。这让吴不赊惊讶了半天。

狈有计在城中给吴不赊建了一座大宅子做王宫,还请了几十个男女仆人。到宅中,立刻便有丫环、仆役迎上来服侍。几个小丫环,细皮嫩肉,都有几分姿色,不比吴不赊在双余城宅中的丫环差。

吴不赊恍如梦中,半天才问道:“这些人真的都是自愿的?”

“当然!”狈有计一脸得意,“他们的薪水可不低哦,小丫环一月也是二两银子,管家一月五两。最初当然没人来,后来城中做生意的人多了,也不太怕我们了,又从来没有伤人的事,应召的人就多了。现在可是有人抢着来,我们几个的府中只要说招人,几乎要挤破头。”

“做得好,真是不错。”吴不赊连声感叹,在宅中喝了杯茶,又在城中走了一圈,越发感慨,“区区两年,这些家伙竟是帮我弄出这么大一份家业出来,了不起。看来我这妖王还真是有前途啊!我到底是就在这山中做妖王呢,还是去象南道当神官?”

吴不赊一时竟是很有些迷茫了,眼前突地冒出一张脸来,却是林微雨。

“我还是先去找微雨,如果她没嫁人,就由她来决定。”

和狈有计几个打了声招呼,吴不赊便下山了。他顺路先进双余城,和方轻舟见了一面。两年不见,方轻舟生意越做越大,人也发福了。他当年本是要裹妖腹的人,结果遇着吴不赊,竟成就一方富翁。

方轻舟心中感激无限,见了吴不赊,十分激动。追风寨大发展,他也是知道的,又祝贺了一番,便要盛宴相待。吴不赊急着去见林微雨,却是没有喝酒的心情,好言推拒了。吴不赊绕个弯又来见了杨慎独一面。杨慎独把家业打理得不错,方轻舟每月送来的银子他也收得好好的,总数目竟然已有五十万两。吴不赊吓了一大跳,不过想想仙人酿、仙人醉的暴利,收入这些钱也在情理之中。他想起乌静思先前说流民若多可能缺粮的事,便叫杨慎独开家粮店,去南方多多购粮,蓄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杨慎独做事稳重,买粮只为蓄备不为求利,也不怕亏本,不需吴不赊多操心。

吴不赊随后便往扶风城来,傍黑时分进了扶风城。自从上次于承惨败在吴不赊兽兵手中后,朔风国再没有派兵攻打过扶风城。没有战火,百姓安居乐业,与两年前相比,倒是热闹了好些。眨眼竟是过了两年多,吴不赊总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那日的离别,仿佛就还在眼前呢,越靠近林家,他心中就越跳得厉害,竟是有些害怕见到林微雨了。其实他完全可以先找个人问一下,林微雨有没有成亲?可他却不敢问,他心底有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定要见林微雨一面。如果问了,如果知道林微雨成亲了,他生怕自己再没有了去见她的勇气。

犹豫间,天色便完全黑了下来。老办法,化身黑猫,侧院翻进去,来到后院。后院静悄悄的,林微雨房中亮着一盏灯,吴不赊能听到微微的呼吸声,林微雨应该是在房里。吴不赊沿柱而上,一跃上了窗台。

林微雨一个人坐前桌前,手支着下巴,呆呆地望着灯火,不知在想什么。烛光剪出她的侧影,有一种异常的美感。吴不赊一时竟是看得痴了。林微雨是侧对着窗子的,吴不赊的动作无声无息,但林微雨眼角的余光却扫到了他跃动的身影,转过头来。吴不赊有些发痴,也没拿定主意到底是先躲开还是不躲开?每次小黑出现他就出现,他走小黑就消失不见,会不会引起林微雨的什么想法呢?或许林微雨不会在意?吴不赊还没想清楚,林微雨已看到了他,霍地站起来,呆呆看着他,脸上透着惊讶,喜悦,似乎又有一丝丝迷茫。吴不赊无法判明她心中的想法,就呆呆地直视着她,细细地看着她的容颜。这个让他牵肠挂肚的女人,这张脸,并不是特别得完美,不如九斤丽精致,不如叶轻红丰艳,没有颜如雪的悠远空灵,也没有西门紫烟的高贵典雅,但看在眼里,却是那么得亲切,那么得舒服。

“你……你真的是一只……一只猫?”林微雨张了张嘴,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入了吴不赊耳中。吴不赊脑中设想过一种情形,林微雨见了他化成的黑猫,会不会惊喜地叫起来,像以前一样溺爱地张开双臂把他抱在怀里。他还想过,那种情形下,他要不要显身出来,就此解释清楚。或者还是弄一个人猫分离,先化猫和林微雨亲热一阵,然后再变人上门。但现在的情形显然和他设想的不一样,林微雨已经明白了,小黑就是他,他就是小黑。让吴不赊心中发紧的是,林微雨话中的意思,似乎真的把他当成了一只猫,以为他是一只黑猫精。“决不能让她认定我是妖怪。”

吴不赊脑中思绪有若电闪,他了解林微雨的性子。林微雨是所有他认识的女人中最保守、最重礼教的一个,如果林微雨真的认定他是黑猫成精,哪怕他当场拿出官印,甚至再夸张一点,就把南岳帝君扯来帮他说话,林微雨只怕也不会嫁给他。

怎么办?化出人身解释,只怕林微雨误会已深,难得说清楚。不过奸商脑瓜子还真是管用,想起以前用过的一计鱼目混珠,不妨再玩一次,先把水搅浑再说。林微雨不是认为他是黑猫成精吗?那就再变两变,吴不赊猫脸贼笑,猫爪抬起。窗台上放着一盆花,是一盆吊兰,长长的枝条垂在窗台下,看来是林微雨的爱物,照管得挺好。吴不赊猫爪插进花盆里,来一个单爪倒立。这情形诡异啊,一只猫,一只肥硕的大黑猫,左爪插在花盆里,全身凌空,屁股向天。如果林微雨不知道黑猫就是吴不赊,必然会惊叫起来,然后会顺手给他一剑。

不过这会儿林微雨没有叫,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吴不赊当然明白她的心情,她显然也思念着吴不赊,却无法接受吴不赊是猫这个事实。她不知道要怎么办,只能呆立。

“当我是猫精吗?我就变盆吊兰给你看看。”吴不赊心底暗笑,身体慢慢变化。他故意变得慢,先从插入盆中的左爪变起,毛绒绒的猫爪慢慢变成青绿的吊兰枝,有些细,撑着个十几斤重的猫身,不由得有些摇摇欲坠。林微雨眼神中都透出担心了。还好,猫身慢慢也变了,变成了散开的吊兰叶,尾巴最高,一枝凌空,还结了一朵小黄花。

“啊!”林微雨一声低呼,嘴巴张成了圆形。确如吴不赊猜测的,林微雨一直思念着吴不赊,对他是猫妖的事也是半信半疑。吴不赊突然化猫现身,她以为吴不赊真的是一只猫精,一颗心正往无底的黑渊坠落。吴不赊却突然玩了这么一手,猫变成了吊兰,她绝望的心迷糊了:吴不赊到底是黑猫还是吊兰呢?或者说,到底是一只猫精还是一盆花精?当然,无论猫精花精,都是精,都是妖,都不是人,林微雨心中也就都无法接受,但奸商的诡计,当然不会只是变一盆吊兰那么简单。

猫尾化成的小黄花突然变成了一只手,冲林微雨勾了两下,意思很明显:过来,看这边。手指一转,向窗外伸去。林微雨不知他还要玩什么花样,倒是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有犹豫。或许吴不赊是妖让她无法接受,但她绝不怕吴不赊伤害她,她心里也根本没起过这个念头。

楼下的院子里有一株桂花树,此时正是桂子飘香的季节,满树的桂花,满院的香。小黄花化成的手一直伸下去,到桂花树边上,钻入土中,这一面整个身子就从花盆中拔了出来。先前是猫爪入盆猫身倒立,这时是一枝入土,兰花倒立,然后还和先前一样,慢慢开始变化,插入土中的兰花枝变成了树干,大小粗细和边上的桂花树一模一样,从下面,慢慢变上来。凌空的吊兰,慢慢变成巨大的树冠,也是桂花树,还开满了桂花。黑猫变成吊兰,吊兰变成桂树,吴不赊知道这样还是不行,一枝桂花枝又变成了一只手,向林微雨扬了扬,意思是让她再仔细看,然后便向楼下的房中伸去。

一进房,吴不赊立刻拆了房中的圆凳,五六只手操了木匠家伙出来,眨眼便拼成一只木虎,再以醒木令点醒。他心下却苦笑,醒木令也算是个好宝贝了,到他手里一直没什么用,用了两次却都是用来骗自己心爱的女人。木虎一点醒,吴不赊化成的桂树便随着枝条整体钻进了房中,随后一声低吼,木虎跃了出去。院子里突然出现一只吊睛白额猛虎,第一眼,林微雨还着实吓了一跳,不过随即知道必是吴不赊变的,又放下心来,看着木虎,兴味盎然。木虎在院中跳跃一阵,跃回房中。吴不赊拆了木虎重新拼装,拼成一匹马,而且和林微雨平日骑的那匹几乎一模一样,木马一声长嘶,跃入院中。他立即便听到林微雨一声惊叫。吴不赊知道差不多了,如果说黑猫化吊兰、桂树这些死物,林微雨还会想是猫精的变化之功,那么再变出猛虎、红马这些活物,林微雨的想法就绝对会改变。

林微雨不可能再认定他就是猫精,他也可能是花精、树精、虎精、马精,既然有这么多精,那难道就不能是人精吗?猫也好花也好树也好,不过是吴不赊这人精功夫高法力深,变化万千而已,林微雨该要欣喜,不会再犹疑。拆了木马重新拼成圆凳,吴不赊化出人身,顺着楼梯上去。林微雨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吴不赊笑嘻嘻地看着她,头一摇,左边生出个脑袋,再一摇,右边生出个脑袋,张开手,手掌一拍,胁下又生出一双手,再一拍,肩头又生出一双手。三头六臂,三张脸,一张笑,一张哭,一张呆呆傻傻,六只手却都张开了,迎着林微雨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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