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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友情资助]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转)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轻    时间: 2005-12-7 07:12     标题: [友情资助]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转)

个人简介:
  姓名:陈宝丹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5-09-27
  联系电话:13794409583 身份证号码为:44528119850927674X
  家庭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寨河村声德楼(515345)
  
  案件简要:
   同村村民以一件小事向我家索勒五万元赔偿,得不到钱便于2005年10月13日持刀到我家砍死我爸爸(15刀),砍伤我妈妈(2刀)。这件事已经在普宁市公安局立案,大家可以向普宁市公安局查询。
  
   2005年10月13日,在广州上班的我接到从家乡传来的噩耗:我爸被歹徒杀害,我妈被砍伤送进医院。这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感觉整个天都塌了下来。前一天还通电话的爸爸,瞬时间已经与我们阴阳相隔,我没办法相信!我一直以为是我在做恶梦。。。。。。
   踉踉跄跄回到家的我,看到的只有满地满墙的爸爸的血与那身被法医除下的衣服,电壶里的水还开着,旁边的椅子上却再也没有悠哉悠哉喝着工夫茶的慈祥的爸爸。任我找遍屋里屋外,喊破喉咙,爸爸也不会再回应我一句了
   同村同民陈某借助一件小事向我家勒索五万没有得手,于2005年10月13日将我的爸爸陈军声凶残地砍死在我家中,51岁的生命,我还来不及想象我爸老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他就这样离开了我们。还有我妈妈陈孟燕也被陈锦河严重砍伤!整件事情的详细过程如下:
  事发的前一星期,我的小弟,今年方11岁,放学后与小朋友拿了同村村民陈某放在池塘边的菱角回家玩耍,陈某不慌不慢地跟着我弟弟来到家中,弟弟从后门进来他便从前门进来找我爸爸说:“你儿子偷了我的菱角。”我爸爸刚开始不相信说,刚刚才看到他放学背着书包上楼写作业去呢,什么时候去偷你的菱角的?”他说:“你自己去后屋看看。。。。。”我爸到后屋见到我小弟装了半桶水,真的在水里玩着菱角。爸爸于是拽着小弟并提着菱角出来,命令小弟立即拿薄膜袋把菱角装了还给人家。并抱歉地对陈某说:“这小子真的手脚痒去拿你东西,你把这些都拿回去,能卖的你拿去卖,不能卖的你拿回去吃,要赔你多少我赔给你,待会我再来教训这小子。”他说:“让你打他几下就算数了啊?没那么简单就这样过去。”说完他东西也不拿就走了。
  他去到村委会,说我小弟偷了他“半桶”菱角!明明是半桶水里浮着菱角他便说是半桶菱角。他一开始便说要求我家赔偿他二万元,后来他看到一位邻居是村委会的干部在我家喝茶,说是我爸买通人事,想吃掉他这笔钱,现在二万都不要了,就是要五万!我爸被通知到村委会,村委干部对陈某说:“就算是偷你半桶菱角都不用赔你五万元”他说:“没有赔五万元不了事!”村委干部好说歹说他都不妥协,便说:“既然这样,只能等地保员回来再处理,地保员现在出差去深圳,要过几天才回来。”他便走了。村委会的干部同我爸说:“你好好名声,不要破坏在这件事上,这样吧,你先放四五百块在这里,我们来处理。”村委会规定帮村民处理民事问题要收取部分费用,我爸基于地保员还没有回来,处理不了事情便没交四五百元。
  但是,事情不通村委会过处理,他隔天便跑到我小弟学校,要去打死我小弟,一路扬言没赔他五万元就把楼房搬出来给他家住,否则打死我小弟。幸好我小弟的学校接到消息锁上校门,才免去了我小弟受害的可能。
  家里得知这件事,小弟放学回到家又被我妈妈教训了一顿,他怕了就跑去找个地方躲起不,躲着躲着就睡着了,夜里的时候我爸妈找不到他,心里越想越害怕,担心他是不是出去玩被陈某抓起来了,我妈于是带着五百块钱去向陈某求情,说:“五百元你先拿去买些东西给你的小孩吃,但放过我儿子,都是为人父母,儿子都是心头肉,做错了事我们做父母的来教育但是请你别伤害他。。。。。。。”他对我妈说:“五百块算是钱吗?你回去了,没有五万元别来跟我罗嗦。。。。。。”后来我爸找到了我弟弟我妈妈才放心地回来。
  事情就这样平静了几天,就在地保员回来的第二天,即2005年10月13日,早上约8点多钟,陈锦河便身上藏刀来到我家,砍死了我爸并严重砍伤我妈妈。
  那天早上八点多钟,我妈坐在我爸旁边,正在绣珠,我爸在烧水泡茶。陈某来到我家,我爸招呼他:“陈,来喝茶。”他走进来站在我爸面前没说话,我爸再次邀请:“坐下来喝杯茶,什么事情来商量解决。”他便说:“我要你送五万元到我家你怎么没有?”说完便从后面的衣服里拔出刀,毫无防备的我的爸爸看到伸手向后面,站起来还来不及避开,已经是劈头一刀,我妈在旁边见状立即拿起话筒,他看到我妈想报警,又是一刀砍向我妈,我妈头胪被砍中,而且刚好砍破血管,血像水咙头一样泉涌而出。我妈夺门而出,一边跑一边喊:“救命,杀人啦!”他一边追赶还一边继续砍杀我妈。邻居闻声赶出来,拦住了杀人凶手陈某。我妈妈伤势严重晕倒过去。邻居惊慌失措,只顾着立即把我妈送到医院抢救。凶手陈某再次返回我家中,对已晕倒在家的我的爸爸再行砍杀。连砍十四刀,直至砍断我爸的头胪方才罢手。
  正值壮年的爸爸就这样结束在他丧心病狂的刀下,宝贵的生命就在他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的罪恶心态中结束!令人发指的是:他的意向不在于砍死我爸一人,而在于赶尽杀绝。他追杀我妈,看到我妈晕倒过去,无法再对我妈实施杀害的情况下,再回头砍杀已经晕倒的我的爸爸,更可恶的是,砍死还不能达到他的目的,他还要来个死无全尸!如此穷凶极恶、人性泯灭,以几个菱角借口,索勒不成便脑羞成怒,杀人夺命!请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站出来为我家讨回公道!!!我的爸爸就这样无奈地抛下老人,抛下妻子,抛下儿女,任我们哭干眼泪,喊破喉咙,都再也听不他慈爱的声音,在外工作的我,年头出门前爸爸的送别竟成了我这一辈子见到他的最后一面,电话中对我工作和生活的关心和叮咛竟成了最后的遗言。因为我工作上的提升,下个月获得公司派去考察的机会,而为爸妈精心准备了一份礼物,没想到爸爸还来不及穿上我要为他买的衣服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从此一家骨肉相连,却相隔阴阳两界。。。。。。
  现在凶手已经拘留,普宁公安局已经破案,案子已经呈交到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等待着国家能给我家一个合理的答复,还我家一个公道。
  村民中纷纷传说杀人凶手的老婆有亲戚在揭阳和广州政府单位工作,在司法局和公安局,言下之意凶手可免一死!这让我寝食不安,我爸爸不幸无辜地惨死在毫无人性的凶徒刀下,我妈妈拖着受伤的身体终日以泪洗脸,难道还要让我这样一个二十岁的弱女子眼睁睁看着杀害我父亲的凶犯得到种种关系的庇护而逃过神圣法律的制裁???普宁市公安局大坝派出所于2005-10-18向我家发出通知,要我家办理我爸的后事,火化我爸的遗体,但我多次向普宁公安局要求得到我爸妈的检验鉴定却都被拒,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公安局的办事人员却对我说这些鉴定是不给到任何人的。
   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本该安抚的家独自回到广州奔跑于省公安厅、民政局、律师事务所之间,因为我是长女,全家人的希望都寄在我身上了。身在广州的我心里却挂着家中身心双重创伤的妈妈和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在每个疲惫不堪的夜里,心里的伤口像撒了盐一样痛。但此时最痛的是生前没有机会让我爸爸享上一点福,逝去了却还不能让他早日入土为安。
  而面对妈妈的医疗费、我爸爸遗体的冻费、找律师打官司等这一笔笔巨额的数目,二十岁的我是这样的措手无策,不知道要去哪找那么多的钱来做这些事情?难道我就这样把爸爸的遗体放在殡仪馆里不理?难道我就这样让妈妈听天由命?难道我就这样看着凶手杀死我爸爸后却能还猖狂地再次出现在社会上行走?逼于万分无奈,只能向广大人民群众请求援助。
   近些日子以来,每个疲劳里的梦里总是见到另一个世界孤独无助的爸爸,请帮帮我,送我爸爸一程,让他早些得到安息。二十岁的我在万分无助的情况下,带着希望来向社会求助,向广大的人民群众求助。现在我人在广州办事心系普宁未能安息的爸爸和病床上的妈妈。希望能早一日得到帮助回到普宁为我爸爸办理后事,让他早日入土为安。
  若有机会,小丹亲自向大家叩头感谢!
  附:
  普宁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部分内容:
   头颅和躯体完全分离,仅有颈后一层皮相连。可见左右颈动静脉、神经、第五颈椎完全离断。颈前见二处砍创,7CM、4CM;后枕部见四处砍创,7CM、6CM、5CM、4CM;颈后靠背部见三处砍创,6CM、4CM、3CM;右耳后见一5CM的砍创:左耳后见一2CM的砍创;右肩见一处砍创3.5CM,另见一3.5CM的表皮裂伤;右面见一7CM的砍创;有前臂见一4CM的砍创.
  分析说明:根据尸解所见,结合案情分析,死者所伤符合被他人用利器(如菜刀)猛砍致多处裂创、颈部完全离断、颈椎完全离断、颈动静脉、神经完全离断;右手所伤符合本能抵抗所致抵抗伤。
  
  阿丹目前的处境:
  1\妈妈的医药费.
  2\爸爸在宾仪馆的冷冻费.
  3\请律师的费用.
  4\家里已经断了经济来源.
  5\尚有二个未成年人弟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6 23:17:31编辑过]


作者: 小轻    时间: 2005-12-7 07:33

请把这件事转告你身边的人,群众的眼光的雪亮的,我一直相信这话

有能力的人们,站起来吧,我所能做到的,只是:把这件事转告给每一个人


作者: 永恒的噩梦    时间: 2005-12-7 14:59

草他妈的,我一定要砍死那个家伙....草,偷你一袋菱角要5W块
作者: 爱错    时间: 2005-12-7 22:03

忍无可忍了→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7 14:03:58编辑过]



作者: 竹叶青    时间: 2005-12-14 00:48

菱角是什么?不过确是可恶没人性了..中国的法律难道就这样无用?这杀人的事不明摆着的吗?还要关押吗?直接枪毙了..
作者: 萧涵    时间: 2005-12-16 03:29

那现在那坏蛋在什么地方 抓到没有  他妈的挨万刀的 见到他就砍死他
作者: 胡小说    时间: 2006-1-3 02:48

中国。。。。。。。。。。

这就是中国啊,

但这不是所有的中国人。。。。。。。。。

骂有什么用,伸出你的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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